中國通史簡編 · 第二章 商品經濟的發展與明朝的衰落

第一節 世宗的新政與內閣的演變 (一)世宗的革故鼎新 一、世宗初政 武宗縱慾亡身,死後並無子嗣繼承皇位。宸濠之亂剛剛平定,明王朝又 面臨著宗藩奪位的危局。皇太后張後(孝宗後)命太監張永、谷大用和內閣 大臣謀議扶立新帝。首輔內閣大學士楊廷和在位十餘年,權位最重,且已預 有謀劃,因據《皇明祖訓》中兄終弟及之義,倡議迎立憲宗之孫、孝宗之侄、 興獻王祐杬之子厚熜嗣位。這時,祐杬已死,厚熜年十五歲,襲王封。楊廷 和之議,得到大學士梁儲等閣臣的贊同,張太后照准,遂命谷大用與梁儲等 前往安陸藩邸,以擬作的武宗遺詔迎接嗣君厚熜(世宗)來京繼位。新君繼 位前由楊廷和理政。明朝自成祖以後,歷代皇帝嗣位,多由皇太后主持其事, 但繼位的皇帝出自閣臣的提名,則是前此所未有。皇帝繼位前,由閣臣楊廷 和奉太后懿旨綜攬朝政,也是前此所未見。這表明閣臣的權位已日益嚴重, 並不僅是司票擬的文臣。 自武宗逝世到世宗即位,楊廷和總攬朝政凡三十七天,主要做了兩件大 事。(一)稱奉武宗遺詔罷遣邊兵入衛京師者歸鎮;停罷威武團練營,又將 豹房番僧及少林僧、教坊樂人等諸非常例者,一切罷遣;放遣四方進獻女子; 停京師不急工務;收宣府行宮金寶歸諸內庫。(二)奉皇太后懿旨收捕江彬。 江彬在正德末年受命提督贊畫軍機密務並督管東廠與錦衣衛官校,統率邊兵 數萬,改團練營為威武團練營,親自提督軍馬。幾次導從武宗巡遊取樂,沿 途勒索掠奪,民不堪命。武宗死後,江彬是民憤最大也最為危險的人物。楊 廷和罷設威武團練營後,江彬稱疾不出,窺伺情勢。楊廷和請張太后允准, 迅速行動,三月十八日,召江彬進宮行禮,在宮中將他收捕。楊廷和辦了以 上兩件大事,消除了朝中的隱患,穩定了京師局勢,為世宗的即位鋪平了道 路。 世宗生於安陸藩邸,幼讀經書。十三歲時,父祐杬死,以世子繼理藩國。 對於突然而來的承繼皇位,原無準備,對於宮廷及朝中諸事,也無經歷。武 宗寵信宦官佞幸,淫樂無度。內廷宦官與朝中大臣之間也是矛盾重重,相互 傾軋。世宗繼統,既無朝中師保可為倚恃,又無藩府舊臣隨從輔佐,少年天 子入京師,不啻隻身入虎穴,前途是艱險的。這使他不能不對周圍的各種陌 生的勢力,心存戒備、以防不測之變的發生,又不能不極力維持皇權,以免 成為被人操縱的工具。史稱世宗「多謀」而又「剛愎」,正是這種特定的歷 史環境的產物。 四月二十二日,世宗至京城外的行殿。禮部請依皇太子即位禮,入東安 門,宿文華殿。世宗對隨從的王府長史袁宗皋說:我奉遺詔嗣皇帝位,並不 是皇子。楊廷和請依禮部具儀,入居文華殿,上箋勸進,擇日登極。世宗仍 不允。皇太后懿旨,改為即日在行殿勸進、宣告即位。世宗自大明門入宮, 在奉天殿即皇帝位。這次爭議是世宗與內廷和朝臣的第一次較量。世宗不甘 屈從,顯示出皇帝的權威。後來的繼統爭議也於此露出了端倪。 世宗即位頒詔,改明年年號為嘉靖。詔書原已由楊廷和事先擬就,企圖 乘此時機宣告革除積弊,也為新皇帝收攬人心,穩定統治。詔書長達八千八 百餘言,所列興革諸事,包羅巨細,多至六十餘款。世宗閱後報可,頒行全 國。詔書中說:「皇兄大行皇帝⋯⋯中遭權奸,曲為蒙蔽,潛弄政柄,大播 凶威。朕在藩邸之時,已知非皇兄之意。茲欲興道致治,必為革故鼎新。」 (《世宗實錄》卷一)詔書中有關革故鼎新的內容包括:武宗朝因忠直諫諍 寧正被害去任降調的官員,起復原職。因諫巡遊被處死者追贈諭祭;正德元 年以來的大小傳升官,盡行裁革;內府各監局依弘治以前員數,多餘者另行 聽用;錦衣衛旗校人等據弘治編軍冊內數目,其餘裁革;正德十五年前該納 官錢糧物件,拖久未征者,盡數捐免;嘉靖元年夏秋稅糧減免一半,以及查 禁各地鎮守官科斂財物,查辦王府、衛所的冒籍投充人員、禁止鹽商投托勢 要等等。詔書還指出:自正德年來,劉瑾、錢寧、江彬擅權時的弊政,詔書 開載未盡者許議奏裁革。頒詔後,錦衣衛及內監局旗校工役,共裁減十四萬 八千七百人,省減漕糧一百五十餘萬石。各項裁革,多是朝野積憤已久的弊 政,即位詔下,人心大快,稱頌新皇帝是「聖人」。 世宗順利即位,穩定了局勢,隨即進一步採取果斷的措施,以鞏固皇權。 除惡宦——明朝的宦官,作為一個特殊的集團,雖然其中也是良莠不齊, 但武宗寵信奸佞,宦官恃寵弄權作惡者甚多。他們不僅為朝臣所側目,也是 世宗強化皇權的威脅與隱患。即位詔下,福建道監察御史王鈞即上疏劾奏一 批太監的罪惡。世宗即位才五日,即貶降迎立有功但權勢甚重的太監谷大用 奉御南京孝陵司香。又將東廠太監張銳、司禮監太監張雄、御馬太監張忠、 於經、以及宣府鎮守太監劉祥等十餘名弄權作惡的宦官下獄治罪。太監張永 在武宗朝曾與楊一清奏誅劉瑾,與王守仁平宸濠之亂,武宗死後,督軍九門 防變,在太監中,功多於過,也被免職閒住,又降為南京奉御。世宗翦除內 宦,不僅為了改革惡政,而還為了排除羈絆,強化皇權統治,用意是清楚的。 誅錢、江——錢寧在武宗朝依附劉瑾,掌錦衣衛事。正德末年因參予宸 濠之亂被逮。世宗即位後,五月間,以磔刑處死錢寧,寧子十一人俱在錦衣 衛為官,也都斬首。六月間,又處死江彬及其子三人,黨附江彬的李琮被處 死,許泰下獄論死,減罪徙邊。抄沒錢寧的家產有黃金十餘萬兩、白金三千 箱,玉帶二千五百束。江彬家產有黃金七十櫃、白金二千二百櫃。世宗命將 錢、江家產充作邊地用度、以代民賦。 清莊田——世宗即位詔中曾經提到,如有倚恃權勢侵奪霸占抄沒犯人莊 田者,審證明白,歸還本主管業。詔書下後,群臣紛紛上疏,指責正德時京 畿多有太監侵占民田,稱投獻為皇莊。請廢除皇莊名義,撤回管莊太監。戶 部左侍郎秦金上疏「乞差科道部屬官一員,分詣查勘,自正德以後,系額外 侵占者,給還其主。管莊人員,盡數撤回」。世宗說:「邇來奸猾妄將軍民 田土設謀投獻,管莊人等,因而乘機侵占。朕在潛邸,已知其弊」(《世宗 實錄》卷五),准如所議實行。清莊田是從經濟上對奸猾內宦的一個沉重打 擊。 迎母后——世宗自安陸藩邸匆促被奉迎來京師,生母興王妃蔣氏仍留藩 府。世宗即位後三日,即詔諭遣使往安陸迎生母來京。如何尊封母妃成為世 宗面臨的一個特殊問題。世宗命禮官集議崇奉生父興獻王的祀禮及封號。禮 部尚書毛澄依據首輔楊廷和之意,與公卿上議,依宋英宗繼統仁宗封生父濮 王的舊事,應尊孝宗為父考,生父興獻王及王妃稱皇叔父母。世宗覽奏,說: 「父母也可以移易麼?」交付再議。楊廷和與毛澄一再上疏,堅持前議。世 宗也堅持不允。七月,禮部觀政進士、永嘉人張璁上「大禮疏」提出繼統不 斷嗣之義,說:「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六年,比於崩殂,而廷臣遵祖訓、 奉遺詔,迎取皇上入繼大統。遺詔直曰『興獻王長子倫序當立』,初未嘗明 著為孝宗後,比之預立為嗣,養之宮中者,較然不同。」(宋英宗曾養於宮 中,封皇子)「今日之禮,宜別為興獻王立廟京師,使得隆尊親之孝,且使 母以子貴,尊與父同。則興獻王不失其為父,聖母不失其為母。」世宗得奏 甚喜,說:「此議實遵祖訓,據古禮」。當即召見楊廷和等,手敕:「卿等 所言俱有見,第朕罔極之恩無由報耳。今尊父為興獻皇帝,母興獻皇后,祖 母為康壽皇太后。」楊廷和等封還世宗手敕,抗疏力爭。九月,世宗母興獻 王妃蔣氏從安陸來到通州,得知朝廷大臣擬議以孝宗為考,大怒說:「安得 以我子為人之子!」因留通州,不肯進京。世宗聽說,涕泗不止,啟奏慈壽 皇太后(孝宗後張氏),願避皇位奉母歸藩。楊廷和見勢不得已,乃草敕說: 「聖母慈壽皇太后懿旨,以朕纘承大統,本生父興獻王宜稱興獻帝,母宜稱 興獻後,憲廟貴妃邵氏(興獻帝生母)為皇太后。」世宗准此敕草,迎母進 京。禮部會擬迎後進宮禮儀,由朝陽門進東安門。世宗不准,自定從正陽門 由中道行。禮部請用王妃鳳轎儀仗。世宗不准,詔用母后駕儀。十月初四日, 興獻後至京,由大明門中門入,世宗在午門迎駕入宮。世宗一再為生母力爭 後位,也就是提高他本人的皇權,以示不屈從於前朝。迎後之爭,世宗終於 擊敗以楊廷和為首的前朝舊臣,取得了行使皇權的又一個勝利。 二、「大禮」之議 世宗自安陸入京即位,只有藩府長史袁宗皋隨從。即位後,任袁宗皋為 吏部左侍郎又晉為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輔政。袁宗皋以老病不赴 任,九月間即死去。閣臣中梁儲於五月間致仕。只余楊廷和、蔣冕、毛紀三 人。武宗朝已致仕的費宏奉召入閣。世宗要鞏固他的統治,不得不依靠內閣 舊臣,卻又恐被人左右,時存戒心。世宗與蔣後入京之儀,堅持改變了閣部 的擬議,也由此更加深了對舊臣的疑慮。憲宗以來,皇帝很少朝見大臣,內 閣與宦官參預機務,成為慣例。這時的內閣,以楊廷和為首,都是前朝老臣, 參預定策立帝,更不免自恃功高,企圖決斷一切。大禮之議遂使新皇帝與舊 閣臣的矛盾,日益尖銳。 蔣後入宮後,如何尊奉世宗生父與母后,仍是繼續爭議的課題,時稱大 禮之議。大禮之議表面上是朝臣中不同意見的爭議,實際上則是閣臣與皇帝 之爭。以楊廷和為首的舊臣雖然依祖訓兄終弟及之意擁立世宗,卻把世宗繼 位看作是孝宗過繼皇子,因而堅持尊孝宗為父考,而以生父為叔父,這當然 是蔣後與世宗母子所不能同意的。楊廷和等閣臣聯絡朝官,一再抗疏,旨在 迫使世宗就範,屈從廷議。世宗尊崇父母,旨在維護皇權,自不甘受人擺布, 自削權柄。大禮之議於是成為新帝與舊臣的一次全面的較量。 十月間,兵部職官主事霍韜作大禮議,反駁楊廷和、毛澄等人的廷議。 上疏說:廷議以孝宗為父,興獻王為叔,「考之古禮則不合,質之聖賢之道 則不通,揆之今日之事體則不順。」(《明史·霍韜傳》)進士張璁力排眾 議,進大禮議之後,十一月又作「大禮或問,」重申前議(見《世宗實錄》 卷八)。正德末年致仕的大學士楊一清,得見此議,寫信給吏部尚書喬宇, 說「張生此論,聖人不易,恐終當從之」。(《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十 二月,楊廷和授意吏部,任命張璁為南京刑部主事,調出京師,並且寄語張 璁說:你本不應當做南官,姑且安靜等待,別再作大禮說和我為難!楊廷和 在大禮議中,利用權勢,排斥異己,直言而並不隱諱。群臣畏懼楊廷和排擠, 不敢不附和楊議,力斥張璁。 蔣後入京時,世宗姑且同意稱興獻帝、後,而不稱皇,本是一時的妥協 之計。十一月間,又稱奉太后懿旨,加「皇」字,稱興獻皇帝與興獻皇后。 楊廷和封還世宗手詔,拒不發布。朝臣也附和上疏,力爭不可。嘉靖元年(一 五二二年)正月,禮部右給事中熊浹則上言:「興獻王宜尊以帝稱,別立一 廟。」「母妃則尊為太后,徽號如慈壽之例」。(《世宗實錄》卷十)熊浹 是大學士費宏的同鄉。不久之後,費宏即調熊浹出朝,任按察司僉事,以免 得罪楊廷和,牽連自己。禮部毛澄乘清寧宮後之小宮發生火災,上疏說是「變 不虛生,宜應之以實」,又說御執父母又各加一皇字,不可以告天下。給事 中安磐上疏,說「興」是藩國不可加於帝之上,「獻」是諡號不可加於生存 之母。世宗迫於眾議,改為皇太后、皇后加上尊號,慈壽皇太后(孝宗後) 加上尊號為昭聖慈壽皇太后。皇嫂皇后(武宗後)加號莊肅皇后,本生母興 獻後加號興國太后,祖母邵氏皇太后(憲宗妃)加號壽安皇太后。三月間正 式行禮,奉上尊號。生父仍號興獻帝,不加皇字。世宗此舉,顯然是不得已 的退讓。楊廷和至此已先後四次封還世宗的御批,執奏近三十疏,並多次以 去就力爭。十一月,世宗祖母壽安皇太后病死。楊廷和奏稱:上為孝宗後, 不宜為孝宗之庶母持祖母承重服。世宗不採其議,自定宮中服喪二十七日。 十二月,原兵科給事中史道升任山西僉事,上疏說是楊廷和察覺他的彈劾奏 章,因而調出外任,並說「先帝(武宗)自稱威武大將軍,廷和未嘗力爭。 今於興獻帝一皇字考字,乃欲以去就爭之,實為欺罔」。楊廷和上疏自辯, 並請致仕。世宗下詔撫慰,說他「及國勢危疑之際,又能計擒逆彬,俟朕從 容嗣統,功在社稷。」(《世宗實錄》卷二十一)楊廷和奉詔留任,但與世 宗之間的矛盾,日益加深了。 巡撫湖廣都御史席書曾草擬奏疏,附和張璁、霍韜之議,稱興獻帝宜定 號「皇考興獻帝。」疏成未能奏上,吏部員外郎方獻夫上疏,也提出繼統不 繼嗣之論,請宣示朝臣改議「稱孝宗曰皇伯,稱興獻帝曰皇考,別立廟祀之」。 十二月,南京十三道御史方鳳等上疏,說「吏部員外郎方獻夫與張璁、霍韜 議禮非是」。一年之後,南京刑部主事桂萼又上疏議禮,並將席、方二疏附 上,請世宗速發明詔「稱孝宗曰皇伯考,興獻帝曰皇考,興國太后曰聖母, 武宗曰皇兄。」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正月,世宗交付文武群臣集議。楊 廷和見世宗有意變更前議,又因諫言罷遣內宦提督蘇杭織造,未被採納,遂 又上疏請求致仕。此時世宗的統治已漸穩固,並已厭於楊廷和的跋扈難制, 遂詔允楊廷和致仕歸里。言官交章請留,世宗不聽。 楊廷和致仕,自是當時震動朝野的一件大事,也是新帝舊臣之爭的一個 轉折。禮部尚書毛澄於嘉靖二年二月因老病致仕,死於歸鄉途中。八月,吏 部侍郎汪俊繼任禮部尚書。次年二月,楊廷和離京,汪俊聯絡朝官上疏,仍 持原議,說「宜考孝宗」,並說,諸章奏,只有張璁、霍韜、熊浹與桂萼議 同,其他八十餘疏二百五十餘人,都同臣議。世宗將奏疏交付有司,敕召席 書、桂萼、張璁等來京集議。 張璁、桂萼等在南京聞訊,隨即上疏,說:「今之加稱,不在皇與不皇, 實在考與不考」。三月,世宗頒詔:本生父興獻帝、本生母興國太后,今加 稱為「本生父皇考恭穆獻皇帝」、「本生母章聖皇太后。」又稱:「朕本生 父已有尊稱,仍於奉先殿側別立一室,盡朕追慕之情。」這時,張璁、桂萼 已行至鳳陽,從邸報上看到新詔,又上奏疏,說:「臣知『本生』二字,決 非皇上之心所自裁定,特出禮官之陰術。」六月,張璁、桂萼至京師,被擢 任翰林學士。方獻夫為侍講學士。此前,禮部尚書汪俊因再次上疏,遭世宗 斥責,致仕。席書繼任禮部尚書,到任前,由侍郎代管。七月,世宗采張璁、 桂萼等議,派司禮監太監諭內閣去掉「尊稱」中的「本生」二字。內閣自楊 廷和去後,蔣冕繼為首輔,僅兩月即疏請致仕。毛紀代為首輔,力言不可, 世宗斥責說:「你們無君,也要讓我無父麼?」毛紀等惶懼而退。世宗正式 詔諭禮部:「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更定尊號曰『聖母章聖皇太后』。於七 月十六日恭上冊文,遣官祭告天地宗廟社稷。」(《世宗實錄》卷四一)禮 部奉詔擬定儀注奏止。世宗制准。 世宗去「本生」二字的敕下,又引起一場風波。朝臣紛起上疏諫阻。首 輔毛紀與新入閣的大學士、原吏部尚書石珤(寶)也上疏諫止。疏俱留中。 七月十五日,朝會方罷,吏部左侍郎何孟春對百官說:「憲宗朝,百官哭文 華門,爭慈懿皇太后葬禮,憲宗從之,此國朝故事也。」楊廷和之子、翰林 修撰楊慎說:「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編修王元正、 給事中張翀等遂摭留百官於金水橋南,聲言今日不參加力爭者,必共擊之。 於是九卿自尚書、侍郎至員外郎、主事、司務等二百二十人跪伏於左順門候 旨。世宗命司禮監太監傳旨勸令退去,群臣必求諭旨。再次傳諭姑退,群臣 仍跪伏喧呼,企圖迫使世宗屈服。 世宗在位三年,於朝政逐漸熟悉。楊廷和去後,對於抗旨臣下,漸趨嚴 厲,屢加斥責。面對左順門的嚴峻形勢,世宗行使皇權,採取鎮壓措施。先 將為首者翰林學士豐熙、給事中張翀等八人逮捕,又逮五品以下官員一百三 十四人下獄,命四品以上八十六人待罪。錦衣衛奉詔拷訊豐熙等八人,編伍 謫戍。其餘四品以上者奪俸,五品以下杖責。被杖致死者十六人。 七月十六日,世宗率文武群臣奉冊寶,上生母蔣後尊號為章聖慈仁皇太 後。十八日,奉安生父神主,上尊號為皇考恭穆獻皇帝,均不再有「本生」 二字。九月間,經席書、張璁、桂萼等與群臣集議,世宗正式頒詔定大禮; 「稱孝宗敬皇帝曰皇伯考,昭聖懷惠慈聖皇太后曰皇伯母,恭穆獻皇帝曰皇 考,章聖皇太后曰聖母。」(《世宗實錄》卷四三)次年,在太廟旁建世廟 (後改稱獻皇帝廟)奉祀獻帝。大禮之議,世宗終於戰勝朝臣,取得全面的 勝利。 世宗初即位,與楊廷和等閣臣協力清除弊政,曾博得朝野的讚譽。大禮 議起,楊廷和等執意脅迫世宗以生父為叔父,順從內閣。一五二八年(嘉靖 七年)六月,世宗在事過之後敕定議禮諸臣之罪時說:「楊廷和為罪之魁, 懷貪天之功,制脅君父,定策國老以自居,門生天子而視朕。」(《世宗實 錄》卷八九)這裡,說出了世宗鬱結已久的衷言,也大體上接近於實際。但 事情的另一面是,世宗以年輕的世子即帝位,對武宗朝的舊臣也多所防範, 絕不甘於受人操縱。君臣之間的暗鬥明爭,到左順門事件而發展到了頂點。 談遷《國榷》引支大綸《永昭二陵編年信史》論大禮之議說:「大禮之議, 肇於永嘉(張璁)⋯⋯倫序昭然,名義甚正,自無可疑」。「(楊廷和)力 主濮議,諸卿佐復畏廷和之排擊,附和雷同,莫敢牴牾。」「以附廷和者為 守正,以附永嘉者為干進,互相標榜,毒盈縉紳。」支大綸不拘於標榜「守 正」的偏見,所論較為客觀。他又論左順門事說:「然以沖齡之主,而舉朝 元老卿輔至二百餘人,皆喧呼慟哭,卒不少動」,「神武獨斷,萬古一君而 已」。說世宗是「萬古一君」顯是稱頌過分。但世宗作為不滿二十歲的新君, 面對元老群臣的脅迫,臨亂不懼,力挽狂瀾,終於使大局底定,確是顯示出 他獨具的膽略與才能。不過,杖責臣下十餘人致死,不免失於嚴酷。對於才 有可用、過有可原的閣部諸臣斥逐過多,也削弱了朝廷的力量。世宗初即位, 銳意革故鼎新,由於朝臣連年陷於大禮之爭,影響了新政的繼續實施。此後 起用新人,重整閣部,明朝政局又出現了新的局面。 三、新政的繼續 左順門事件,內閣首輔毛紀即引咎致仕。費宏成為首輔。吏部侍郎賈詠 入閣。禮部尚書席書於八月間自南京來京師到任,推薦起用武宗時致仕的大 學士楊一清。張璁也向世宗薦引。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十二月,世宗任 楊一清為兵部尚書,總制三邊。次年又召入內閣,參預機務。一五二六年加 太子太師,謹身殿大學士。楊一清在大禮議中未參與爭議,持論較為公允, 私下則贊同張璁之議。張璁奉命修成《大禮集議》,一五二五年進為詹事兼 翰林學士。一五二六年為兵部侍郎,仍兼原官。方獻夫、霍韜俱為少詹事。 一五二七年二月,費宏、石珤致仕。張璁早在兩年前(一五二五年),即推 薦武宗時的致仕大學士謝遷,說他「雖垂老之年,實台輔之器」。費宏致仕 後,楊一清薦引謝遷入閣。八月,賈詠致仕。十月,張璁為禮部尚書兼文淵 閣大學士,入內閣參預機務,併兼署都察院事。桂萼為吏部尚書、方獻夫為 禮部尚書。禮議之爭中,楊廷和等閣部諸臣堅執己見,自詡為「守正」,詆 張璁等為「新進」。大禮議後,新舊朝臣之間,仍不免明爭暗鬥,時有紛爭。 影響較大的是以下兩事。 郭勛、張寅案——郭勛是明初名將武定侯郭英的後裔。世宗時襲封武定 侯爵,掌領團營。大禮之議,曾贊助張璁。山西太原衛指揮張寅得識郭勛。 張寅仇家薛良揭發他原名李福達,是山西代州人,曾隨從叔父李鉞參加過彌 勒教的反亂,李鉞被殺,福達逃走,改換姓名。張寅自動到官置對。代州知 州坐實其罪。巡撫畢昭則認為是仇家誣陷。一五二六年秋,御史馬錄巡視山 西,重新查問此案。郭勛寫信給馬錄,托請免於追究。馬錄將來信上奏,並 彈劾郭勛庇奸亂法。世宗交付都察院審理。大理寺評事杜鸞說席書助郭勛偏 袒張寅,上書請先將郭、席二人正法,然後再審此案。十一月,世宗准左都 御史聶賢等奏,將張寅系獄待決,詰責郭勛,不予問罪。張寅子大仁上書為 父申冤。給事中、御史亭台諫官連章劾奏,說大仁上書申冤是經郭勛指點, 郭勛「交通逆賊」、「知情故縱」、「黨護叛逆」,應置重典連坐。郭勛向 世宗申訴,說是因議禮得罪廷臣。廷臣內外交結,借事陷害,並將漸及議禮 諸臣。世宗命將人犯逮京,由刑部尚書顏頤壽等會同大理寺審訊,顏頤壽等 再次坐實此案。世宗說要親自審問。顏頤壽等又改指為疑獄。世宗更加懷疑。 一五二七年四月,世宗將顏頤壽等審問過此案的官員,俱系詔獄。命桂萼攝 刑部,張璁攝都察院,方獻夫攝大理寺共同審理。御史馬錄被迫承認「挾私 故入人罪」。遂以仇家誣告定案。世宗要將馬錄處死,張璁、桂萼等說他罪 不至死,請予寬宥,改為謫戍。世宗又將審問過此案的布政使李瓊等十二人 謫戍,左都御史聶賢等十一人削職為民,刑部尚書顏頤壽等十七人革職閒住。 因此事獲罪的官員多至四十餘人。此案起於民間仇怨,張寅是否李福達本在 疑似之間,既使屬實,也只是曾經隨從作亂,並非起義首領,且早已降附明 朝,在軍中效力,前罪並非必不可赦。台諫官因此案群起劾奏郭勛,兼及席 書,顯然是借題發揮,小題大作。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論此事說,當福 達叛亂時,郭勛豈曾參與謀劃?說他嗾使申冤,也並不一定真有。最多只能 治他個請託之罪,為什麼一定要連坐?況且「知情藏匿故縱」之律與郭勛本 不相似,一定要據此治罪,置於重典,只能是激成翻案(《明史經事本末》 卷五十六)。郭勛在朝並非賢臣,後因貪婪謀利等罪被劾,死於獄中。但就 此案而論,谷應泰的剖析,則較為公允。谷氏又指責張、桂諸人審理此案, 是仇視台諫。實際上,對台諫諸臣的嚴懲,乃出於世宗本人。但世宗因涉及 議禮而被激怒,張、桂諸人也確曾受命平反,迫使馬錄承伏。這一事件表明, 大禮議後,新舊臣僚之間,乃至世宗與舊臣之間,仍然心存積怨,難以相容。 從這個意義上說,張寅或李福達案,實是議禮之爭的一個餘波,但仍是軒然 大波。 楊一清案——楊一清自憲宗成化八年(一四七二年)考中進士,歷仕憲 宗、孝宗、武宗三朝,曾領兵西北,抗禦蒙古,又曾與太監張永除劉瑾,因 而在朝臣中擁有較高的聲望。大禮議中,群臣多附和楊廷和,致仕家居的楊 一清獨贊張璁。世宗起用總制三邊,又擢入內閣。費弘致仕後,晉為首輔。 一五二七年十月,張璁以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仍掌都察院事。謝遷也 奉召入閣,但已年近八十,次年三月即告老。六月,世宗逾次擢任禮部右侍 郎翟鑾入閣。一五二九年二月,桂萼入閣。內閣四人中,翟鑾遇事順從帝意, 小心從事。楊、張、桂三人實際任事。七月間,兵科給事中孫應奎上疏,彈 劾內閣說:「大學士楊一清雖練達國體,而情多尚通,私其故舊」,「張璁 學雖博而性偏,傷於自恃」,「桂萼以梟雄之資,桀驁之性,作威福而沮抑 氣節,援黨與而暗役言官,大私親故,政以賄成」(《世宗實錄》卷一○三)。 楊、張、桂三人各上疏自陳,乞休,世宗均予慰留。八月,禮科給事中王准 彈劾張璁、桂萼薦用私人。工科給事中陸桀上疏,說張、桂「不三四年,位 至極品。」「乃敢罔上行私,專權納賄,擅作威福,報復恩仇」。世宗命張 璁回家自省,以資後用。桂萼革去學士職銜致仕,又令法司查究張、桂等薦 引的官員。詹事府詹事霍韜上疏為張璁、桂萼申辯,說他們多有專權,是出 於向世宗效忠,不避禍福。張璁引用浙江人王桀即指為親黨。王桀與楊一清 都是南直隸人,豈不也可說是親黨?又說王准、陸桀的彈章,是受楊一清指 使,並列舉楊一清任用私人及貪賄事狀。吏部尚書方獻夫說言官追究張、桂 薦引的官員,多至百餘人,多是受誣陷,一概看作是親黨加以繩治,豈不要 空人之國?九月初,張璁已行至天津。世宗又下詔召還,復任。光祿寺少卿 史道言上疏說:「風習易移,人才難得。楊一清有通達萬變之才,張璁力足 以擔當天下之重。伏願陛下諭勉二臣,忘私奉公。」世宗嘉納。霍韜又上疏 乞假歸省,說為張璁等辨雪之後,刑官仍再追逼誣陷桂萼受贓。這是由於桂 萼任事獨勇,任怨獨多,為眾所忌。刑官謂陛下猶可欺侮,奸贓權臣(指楊 一清)獨不可觸。又說前疏所述楊一清贓罪,皆有指名,皆有實跡。霍韜請 求徹查桂萼及楊一清贓案,說,一清、萼實有贓賄,即顯剹於市。臣或陸桀 妄言,也顯剹於市。世宗不准霍韜乞假,下詔說:楊一清位居內閣輔臣之首, 乃大肆納賄,不畏人言,甚非大臣之體。命法司會官議奏處置。刑部尚書許 讚會同官員議奏楊一清「大肆納賄」,但系耆舊重臣,請予罷官歸里或令休 致。世宗覽奏,諭內閣:楊一清「不顧晚節,貪婪無恥,贓跡顯著」,「今 當正法,而使知警。」命翟鑾擬旨。張璁連上三疏,歷敘楊一清議禮之功, 說,當群議喧騰之時,得老成大臣贊與一詞,所助不少,請予寬容。第三疏 中並說:「況臣復任之初,而一清即有此事,又因霍韜所奏,中外臣工不能 無疑。保全一清,實所以保全臣等也。」(《世宗實錄》卷一○五)情詞極 為懇切。世宗慰諭,說已從寬區處。楊一清自陳:「罪狀既著,誅竄何辭, 請予矜貸,削職放還。」世宗詔准致仕,馳驛以歸,並賜金、布、紵絲等物, 讓他較為體面地退任。楊一清歷仕四朝,功業昭著,但長期處在前朝貪賄成 風的官場,似亦不免沾染積習。《世宗實錄》所載有關奏疏及詔書表明,楊 一清貪贓受賄,確實有據,並非他人誣指。楊一清曾自稱與張璁「雖間有異 同,旋即如故」,「蓋終始未嘗失歡」(《世宗實錄》卷一○四)。舊史家 或囿於偏見,指張璁力排一清以求晉任,不免有違史實,持論也有失公允。 不過,左順門事件後,世宗有意再行新政,楊一清趨於保守,因而與張璁等 每有不合,則是事實。早在張璁敕罷之前,楊一清即曾上疏說:「今之持論 者,多尚(原作『尚多』)紛更,臣獨勸以安靜。多尚刻削,臣獨矯以寬平。 欲變法,臣謂只宜守法,欲生事,臣謂不如省事」。(《世宗實錄》卷一○ 三)楊一清致仕後,世宗倚任張璁等人,繼續實施消除積弊的新政。 永嘉人張璁正德十六年(一五二一年)四十七歲,才考中進士。世宗即 位後,作為新科進士,尚無官職,在大禮議中力排眾議,獨持尊父之論,因 而獲得世宗的賞識和楊一清等人的讚許。但在議禮之爭中,也因而受到楊廷 和為首的守舊群臣的攻擊,請求嚴處張璁的奏疏紛至沓來。張璁入閣後,薦 用新人,革除弊政,於是又成為舊臣與新臣、北人與南人、守舊與革新諸矛 盾的焦點。因薦引新人而被指為私植親黨,甚至「不三、四年,位至極品」 以及「干進」「驟貴」等等也都成為言官們攻擊的口實。守舊者自詡為「守 正」的君子,指革新者為「干進」「好事」的小人,是歷代保守派攻擊革新 派的故技。舊史家沿襲其說,多欠公允。事實上,正由於張璁是新進的官員, 才不曾沾染前朝官場的腐敗積習,具有革除弊政的足夠的勇氣。談遷《國榷》 稱他「學博才贍,有廊廟之用」。《明史·張璁傳》對他多所指摘,但也稱 他「剛明果敢,不避嫌怨」,又說他「持身特廉,痛惡髒吏」當是事實。張 璁以進士而入居內閣,始終清廉自守,博學明辨,而又勇於革新,可謂嘉靖 朝難得的賢相,也是有明一代少見的閣臣。楊一清罷後,張璁被擢任為首輔。 後因避世宗厚熜諱,改名孚敬。一五三一年七月曾一度致仕,翟鑾任首輔, 十一月被召還。一五三二年三月,再請致仕,方獻夫繼任首輔。次年正月, 張璁又奉召復任,一五三五年四月致仕,閣臣李時繼任首輔。在此期間,張 璁、方獻夫與主張革新的官員輔佐世宗繼續推行了一系列革除積弊的新政。 革鎮守中官——宦官出鎮各地,是前朝的一大弊政。宦官領兵鎮守,掌 握兵權,多施橫暴,又往往牽制主帥,延誤軍機,甚至與內宦結納,釀成亂 事。一五二九年三月,御史毛鳳韶建言裁革各地鎮守官及補差內臣,兵部議 復,只在部分地區各裁一員。張璁任首輔後,世宗制准兵部尚書李承勖等人 的建言,裁撤鎮守中官二十七人,又革去錦衣官五百人,並以騰驤四衛(京 師親軍)改屬兵部。內宦或稱四衛有功,隸兵部不便。李承勖舉出王振、曹 吉祥事為證,說往年正是因為兵歸閹寺,才釀成禍亂。李承勖曾被彈劾為張 璁親黨。他力主裁革宦官,得到張璁的支持。雲南鎮守太監杜唐擾害地方, 詔命調回,並采巡按雲南御史毛鳳韶之議,從此裁革,不再續差。一五三一 年,又以次裁革鎮守浙江、兩廣、湖廣、福建及分守獨石、萬全,守備永寧 城等處的內臣。《明史·宦官·張永傳》說: 「世宗習見正德時宦侍之禍。 即位後,御近侍甚嚴。」「帝又盡撤天下鎮守內臣及典京營倉場者,終四十 餘年不復設。故內臣之勢,惟嘉靖朝少殺雲」。世宗裁革鎮守中官,事在張 璁任首輔時。故明人多將此事歸美於張璁。萬曆時名士王世貞論張璁說:「公 相而中涓(宦官)之勢絀,至於今垂五十年。士大夫得信其志於朝,而黔首 得安寢於里者,誰力也。」(引自《國榷》卷五十七)世宗任楊廷和翦除內 宦勢力,又進而倚張璁內閣革罷鎮守中官,對宦官勢力嚴加抑制,影響是深 遠的。 清勛戚莊田——一五二九年,霍韜奉命編修 《會典》,上疏說:「自洪 武迄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額田已減強半」。(《明史·食貨志》)額田大量 減少,是因為地主豪民的欺隱和憲宗成化以來,諸王勛戚依仗權勢,擴展莊 田。《明史·張璁傳》說清勛戚莊田「皆其力也」。大約張璁入閣後,即已 開始清理勛戚擴占的莊田,一五二九年四月,戶部左侍郎王軏(音月 yuè) 上言「臣奉命清查各處莊田,見勛戚之家,多者數百千頃,占據膏腴,跨連郡 邑」。(《世宗實錄》卷一??)世宗敕諭「有分外強占者,俱給原主」,今 後不准妄行。嘉靖十年(一五三一年)閏六月,采御史張心奏議,詔南京兵 部查牧馬草場,內外守備衙門有占種者悉令退出,召民回納。又采戶部議, 查革王府以山場湖坡為名強占的民田,斷自宣德以後。山東德王府上疏,自 稱所受莊田與山場湖坡不同。世宗命山東都御史邵錫復勘。邵錫勘報:「王 府所奏請多指民間墾田謂之荒地,既得請為莊田,則縱〔官〕校等為虐,征 斂過於稅糧,地方騷然,民不堪命」。(《世宗實錄》卷一三○)戶部議復, 王府有封國之初原請莊田,聽留用。立國以後,即系莊田,也不得議留。世 宗采戶部議,詔諭各王府務遵處斷。世宗處置此事,在張璁致仕期間。但清 勛戚莊田,張璁在任時已經實行。史書不見清理莊田的詳細紀錄,但此舉旨 在清查諸王貴戚強占的民田,用意是清楚的。 改賦役制度——嘉靖時的額田已不到明初的一半,朝廷的賦稅收入減 少,民間的賦役也因田地被兼併而負擔不均。一五三○年四月,桂萼再次被 召至京師入閣辦事。十月間,他上疏建策清查新增田地與編審徭役,世宗准 予施行。次年正月,桂萼因病乞休,歸里後病死。三月間,御史傅漢臣把編 審徭役的改革稱為「一條編法」,奏報施行情況說:「頃行一條編法,十甲 丁糧總於一里,各里丁糧總於一州一縣,各州縣總於各府,各府總於布政司, 布政司通將一省丁糧均派一省徭役內,量除優免之數。每糧一石,審銀若干, 每丁審銀若干,斟酌繁簡,通融科派,造定冊籍,行令各府州縣永為遵守, 則徭役公平而無不均之嘆矣」。(《世宗實錄》卷一二三)這種「一條編法」, 不拘限於原定的里甲,而在省府州縣的大範圍內通融科派,以求符合實際占 田的狀況,糧稅與丁役各審定交銀若干,一體徵收,以求均平。但施行中又 有田地肥瘠不同、人丁貧富不同等複雜情況,因此傅漢臣建策「取殷厚之產, 補砂薄之地」,但並未能實施。這次賦役改制似僅在局部地區試行,但影響 是深遠的。 抑制外戚——明初以來,后妃家多封授高官,爵至 公侯,並許世襲。沈 德符《萬曆野獲編》以為「戚里如此恩澤,近古所無」。歷朝外戚,世為權 貴豪門,以至親戚家人也可依仗權勢,暴虐鄉里,聚斂營私。孝宗張皇后父 張巒及後弟鶴齡、延齡,爵至侯伯,占田經商,恣為不法,朝廷不能制(見 前)。世宗繼位,張鶴齡因定策有功,進封昌國公。張氏兄弟得張後縱容, 權勢顯赫一時。大禮之議,楊廷和等力主世宗繼嗣孝宗,張太后及後家勢大, 也是原因之一。張延齡在武宗時曾被人指告謀為不軌。一五三三年,張延齡 殺死與此事有關的人員,被人告發。世宗將張延齡下獄,欲以謀反罪,處以 族誅。張璁上疏說,張延齡是個守財奴,怎能謀反?如坐謀反罪,恐傷皇太 後。法司審訊,又揭出張延齡占買官田、私殺奴婢等事,遂以違制殺人罪處 死刑,系獄,後被處決。張太后曾請見世宗說情,世宗不見。張鶴齡被削去 公爵,三年後也被告發,死於獄中。外戚世襲封爵,是形成豪門的重要原因。 英宗錢後家,世封安昌伯。因嫡系絕嗣,請以庶子襲封。世宗交廷臣議。一 五二九年十月,吏部尚書方獻夫等議奏:舊制非軍功不封,洪熙以來,始封 外戚。其後一門數貴,傳襲三、四世不已。建策「現封爵宜終其身,勿得請 襲。自今皇親駙馬,並如祖宗舊制,勿得夤緣請封」(《世宗實錄》卷一○ 六)。世宗敕准:「及今已封,姑與終身,於孫俱不准承襲,著為令」。世 宗生母蔣太后家及皇后陳後家,均不准承襲封爵。萬曆時沈德符著《萬曆野 獲編》論此事說:「本朝外戚世爵,至世宗盡革之」,又說:「蓋自世宗裁 定恩澤,立為永制,至是已八十年。」外戚與宦官曆來是擁有特權並往往能 以左右皇室的兩大勢力。世宗在裁革宦官權力之後,又嚴格抑制外戚,影響 也是深遠的。 以上幾件大事都是在大禮議後至嘉靖中葉,陸續推行的一些新政。這些 新政實際施行的程度有所不同,但目標都是在抑制宦官外戚諸王貴族和民間 豪富勢力,作用是積極的。新政的繼續推行,消除了前朝的某些積弊,也使 世宗的皇權統治更為鞏固了。 四、內閣的演變 明太祖廢中書丞相制,選任文官兼殿閣大學士,備侍從顧問。成祖簡選 翰林院文臣入值文淵閣,參預機要咨議,草擬制誥,但仍為兼職,不設專官。 殿閣大學士號為閣臣,受到禮重,但無權統屬六部朝臣政務,只備皇帝顧問。 這種特殊的建置,使閣臣的作用可大可小,因人因事而不同。明太祖、成祖 親馭軍政,高度集權,閣臣只是處於侍從的地位。洪熙以後,當皇帝銳意求 治倚重閣臣,或怠於政事倚付閣臣時,閣臣權位漸重。但如皇帝倚任外戚中 官,內閣諸臣不被倚重,也就難於有所作為。武宗倚用內官劉瑾,遊樂荒淫, 內閣陷於無所作為的境地。武宗死後,張太后倚用楊廷和等閣臣定策立世宗, 閣臣的地位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世宗在後來的詔書中,一再提到他初即 位時,內閣老臣欺他年幼。他有意獨立處事,不為內閣所左右,對閣臣多所 限制。大禮議後,他任用新人,重建內閣,稱楊一清、張璁等為「輔臣」「丞 弼」。在新政的推行中,內閣又顯示出決策性的重大作用。此後,世宗皇位 鞏固,崇信道術以求長生,閣臣由咨議漸成輔弼,權位日重了。 崇道修玄——明朝自開國以來,即禮重佛、道。憲宗寵信僧繼曉,廣封 僧道官。武宗、劉瑾也大興佛寺,番僧入于禁苑,僧道傳升官充斥於朝。世 宗初即位,即采工部侍郎趙璜議,沒收大能仁寺妖僧齊瑞竹資財,毀除佛像, 又查禁京師淫祠,革罷僧道傳升官。但聽信太監崔文,信奉道教齋醮(道場) 禱祀。明太祖曾封授龍虎山張道陵的後裔張正常為真人。憲宗、孝宗兩朝多 次封授他姓道士為真人。一五二四年,世宗召龍虎山上清宮道士邵元節入京, 禱祀雨雪,有驗,封授為致一真人,總領道教。宮中設醮,世宗親自禱祝。 一五三四年,世宗見禁中佛殿的佛像有淫褻之狀(當是密宗神像),命廢除 佛殿改建內宮,又將佛殿所藏佛牙及佛像等一萬三千餘斤,在街市通衢大道 公開焚毀。從此宮中不見佛殿,只有道場。這年,世宗杜貴妃生皇子載垕(穆 宗),世宗認為是邵真人禱祀之功,加授邵元節禮部尚書。一五三九年八月, 邵元節病死。次年,世宗封授他生前所薦引的道士陶仲文(原名典真)為秉 一真人,領道教事。 嘉靖時文士何良俊說,當時的道士有三千六百家,「蓋劍術、符水、服 金丹、御女、服日月精華、導引、辟穀、搬運、飛精補腦、墨子服氣之類皆 是,不可以一途限也」(《四友齋叢說》卷二十二)。大抵世宗初年奉道, 還是在於求雨祈年,以鞏固皇位。中年以後,自稱多病,服食丹藥以求長生。 道士段朝用進獻自煉的金器,說是作為飲食器皿用,可以長生不死。又自稱 可以點化金銀,補助國用,世宗信以為真,召他入朝。後來證明都是謊言, 被人揭發下獄,死於獄中。宮中齋醮祭天,例需撰寫「青詞」,是奉祭天神 的表文。世宗常命文臣代撰,後來竟由內閣大學士撰寫供奉。世宗此舉,似 在向臣下表明,他確是受命於天,可以上與天通,但由大學士撰寫誕妄的青 詞,自是有失體統,不免傳為笑柄。一五四二年十月,世宗宿於曹妃宮中, 宮婢楊金英等十餘人乘世宗熟睡,企圖用繩索把他勒死。方後聞訊趕到,世 宗得救,宮婢被擒處死。此事原委,史書記載甚簡,但似無重大的政治背景。 世宗采邵元節主靜之說,以靜攝修玄求長生,據史事記事,也並不象武宗那 樣淫樂無度。朝鮮《李朝實錄》載歸國使臣的書狀記此事說:「蓋以皇帝雖 寵宮人,若有微過,少不容恕,輒加捶楚,因此殞命者多至二百餘人,蓄怨 積苦,發此凶謀」。又記得自明人的傳聞:「皇帝篤好道術,煉丹服食,性 浸躁急,喜怒無常。宮人等不勝怨懼,同謀構亂雲。」(朝鮮《中宗大王實 錄》卷十)朝鮮保存的記錄,可能較為接近於事實。 宮婢之變的次日,世宗即遷出大內,移住西苑。此後二十餘年即常居西 苑,號為靜攝修玄,雖然仍不時親自改訂詔敕、批答奏章,但不再朝見大臣。 中年以後的世宗,由初政時的革故鼎新演變為靜攝修玄,內閣大學士因而得 以更多地預政,權勢日隆。 閣臣傾軋——一五三七年四月,世宗因內閣規制未備,命太監高忠與大 學士李時等議,在文淵閣正中一間設皇帝御座,旁四間各相間隔,為閣臣辦 事之所。閣東誥敕房貯藏書籍,閣西制敕房之南,添造卷棚三間,安置書辦。 《世宗實錄》說:「於是閣制,視前稱完美矣」。(《世宗實錄》卷一九九) 閣臣原備顧問且非專職,世宗規劃的「閣制」,使內閣成為閣臣經常的辦公 機構。次年九月,南京禮部尚書霍韜上書說:「陛下總攬乾綱,政自己出, 宜無所謂權柄下移者,乃其疑似之跡則有之。內閣之臣,止司票擬,而外人 不知者遂謂朝廷大政舉出其手。」(《世宗實錄》卷二○四)他舉出官員的 任免事例,說明閣臣超越本職,參預其事。霍韜的奏疏表明,「止司票擬」 乃是原定的制度,並未明文變改。「權力下移」則是逐漸形成的事實。外人 以為大政舉出閣臣,並非無據。萬曆時,沈德符說:「內閣輔臣主看詳票而 已,若兼領銓選,則為真宰相」。又說:自翟鑾以後「無不以殿閣大學士為 真相」(《萬曆野獲編》卷七),當是反映了嘉靖以來人們的一般觀念。 內閣權位漸重,閣臣間的相互傾軋,也日益嚴重。江西資溪人夏言,在 大禮議後,於一五三○年以吏科給事中進為侍講學士,建言分祀天地,得世 宗寵遇。次年即擢任禮部尚書,與張璁不和。行人司正薛侃因上疏建言擇藩 王居守京師,獲罪。張璁事先已得見此疏,送呈世宗,說是出自夏言。薛侃 案後,張璁因有意中傷夏言,奉旨致仕。次年,還朝。一五三五年因病歸里。 一五三六年,李時為內閣首輔,夏言加武英殿大學士入閣,參預機務。一五 三八年,李時病死,夏言繼任首輔。 夏言入閣後,禮部右侍郎嚴嵩進為禮部尚書。江西分宜人嚴嵩,弘治時 進士。正德時,為南京翰林院侍讀。世宗即位,召為國子祭酒,後出任禮部。 一五三九年,夏言與嚴嵩隨同世宗去湖北安陸,祭顯陵(生父獻帝陵)。夏 言乞候回京,嚴嵩奏請表賀,得世宗嘉許。此後,嚴嵩謀與道士陶仲文設計 傾陷夏言,夏言則指使親信彈劾嚴嵩。一五四二年六月,嚴嵩向世宗歷陳夏 言欺凌之事,六月,夏言被削職。八月,嚴嵩授武英閣大學士,入值內閣。 這時他年已六十,仍勤於任事,得世宗信任。夏言去後,原在內閣的大學士 翟鑾繼為首輔。一五四四年,嚴嵩指使言官彈劾翟鑾之子考中進士有弊。翟 鑾被削職。嚴嵩繼任首輔。 嚴嵩為首輔未久,閣臣吏部尚書許瓚、禮部尚書張璧等即奏陳嚴嵩處事 獨斷。一五四五年十二月,世宗又將已削職的夏言召還內閣,恢復原官,位 在嚴嵩之上。 夏言復職,志得意滿,所擬批答均自行處斷,不理嚴嵩,又逐步斥逐嚴 黨官員,非嚴黨的朝士,也往往因而受禍。嚴嵩厚賂內官,伺機報復。嚴、 夏互相傾軋,日益激烈。 原由夏言薦用的陝西三邊總督曾銑曾在一五四六年上疏,建策出兵收復 河套,以抗禦蒙古,得到夏言的支持。宣大總督翁萬達依據他所了解的蒙古 情事,認為不宜挑起戰事。朝臣中議論不一。嘉靖二十七年(一五四八年) 正月,世宗命內閣議復此事,意在駁復,嚴嵩乘機上書,說原來擬旨褒獎曾 銑,「臣皆不予聞」,稱:河套必不可復,師既無名,費復不淺。又進而攻 擊夏言在內閣「驕橫自恣,凡事專決。不惟常務不獲與聞,即興兵復套,事 體重大,自始至終,亦並無一言議及」。(《世宗實錄》卷三三二)夏言上 疏抗辯。世宗命削奪夏言官階,以尚書致仕,逮捕曾銑問罪。嚴嵩又與錦衣 都督陸炳等指告曾銑與夏言妻父蘇綱結納,厚賂當道、剋扣軍餉,掩敗不報。 世宗將曾銑與蘇綱下詔獄拷訊。四月間又逮捕夏言,下鎮撫司,查訊恣妾父 蘇綱為奸利之罪。曾銑被指為「罔上貪功」、「交結近侍」,依律處斬。十 月,夏言坐與曾銑交通,也被斬首。 夏言死後,嚴嵩繼為首輔,長達十餘年之久。世宗居西苑玄修,嚴嵩得 以獨攬相權。曾銑案後,朝臣不再敢說邊防事,隨即爆發了蒙古俺答汗的南 侵戰爭。 (二)蒙古俺答汗的南侵 明武宗正德時期,被稱為韃靼的蒙古諸部,在達延汗統治下,呈現出新 的局面。達延汗在統一了東部即左翼諸部後,又進而征服了西部地區的右翼 三萬戶,並分封他的子孫分別統領左右翼諸部,重新建立起黃金家族的統治。 明世宗時,達延汗之孫,統領右翼的俺答汗以河套地區為據點,日益強 盛。一五五○年自大同侵入明朝境內,直抵北京郊外,明王朝又一次面臨著 嚴重的騷擾。 一、達延汗西征 明孝宗弘治末年,達延汗連年西征阿爾禿斯等部。一五○九年,明武宗 得到報告說,曾經在大同戰敗王杲的火篩與小王子相仇殺。大約即在此後不 久,達延汗征服了火篩統領的滿官嗔(蒙郭勒譯)部,又稱為土默特。次年, 明朝又得報,原已投附韃靼的永謝布(永邵卜)首領亦不剌聯絡阿爾禿斯部 背叛達延汗,被小王子即達延汗戰敗,亦不剌西逃。《蒙古源流》詳記此次 戰事並錄有達延汗西征的命令,說是率領左翼的察哈爾部、喀爾喀部、烏梁 海部和科爾沁部共同抗擊鄂爾多斯(阿爾禿斯)土默特和永謝布三萬戶(三 部)。戰爭爆發在達蘭特里袞地方。《源流》說「達延汗,遂收服右翼,平 定六萬兵民大眾」(清譯《蒙古源流》卷六)。達延汗把禿猛可獲得完全的 勝利,實現了左右翼諸部的統一。 早在明孝宗弘治元年即一四八八年,把禿猛可就曾以達延汗即全蒙古汗 的名義,以蒙古文致書明朝,明大同守臣一度誤譯為「大元」。征服右翼諸 部後,再次宣布他是全蒙古的汗。不過,這所謂全蒙古,主要還是明人稱為 韃靼的諸部。西部的瓦剌仍然占據西北地區,具有相當的勢力。東北的兀良 哈三衛,隸屬於明朝,也不歸達延汗統治。但是達延汗西征的勝利,結束了 長達數十年的諸部紛爭,韃靼蒙古得以在東起克魯倫河,西至河套地區的廣 闊草原往來遊牧。蒙古歷史的發展由此進入一個新階段,意義是重大的。 達延汗把他直接統領的左翼察哈爾、喀爾喀和右翼鄂爾多斯、永謝布、 土默特等五部,號為五萬戶,分封給他的子孫,重建起成吉思汗家族後裔的 統治。科爾沁部原為哈撒爾後裔所統治,不在五萬戶之內。察哈爾萬戶是達 延汗的基本屬部,封授給長子鐵力(圖喀),不久,死去,傳子卜赤(博迪)。 右翼三萬戶被收服的部眾,仍沿用原來的部名,封授給次子五路士(烏魯斯), 遇害,又封給三子阿著(賽音阿拉克,又名巴爾斯)。其餘諸子分領喀爾喀 及其他屬部的基層組織鄂托克。 大約在明武宗末年,達延汗死。阿著曾暫襲汗位,不久也病死。卜赤繼 為大汗。世宗嘉靖時,阿著子吉囊(清譯全名為袞必里克墨爾根濟農)統領 阿爾禿斯,弟俺答統領滿官嗔即土默特部。兄弟二人出入河套地區,成為諸 部中最強大的勢力。 原來隨從達延汗西征的烏梁海部眾,在西征之戰後,又不時在北邊擄掠。 卜赤汗與吉囊、俺答多次出兵征討,一五三八年征服了烏梁海,將其部眾分 配給各貴族為奴。 西征戰後,永謝布的首領亦不剌率殘部西逃,與西逃的別部卜兒孩聯合, 住牧於青海湖畔。約在一五三二年,吉囊、俺答兄弟率兵十萬,屯駐河套。 以四、五萬騎西擊亦不剌、卜兒孩營,收其大半部眾,卜兒孩遁走。一五四 二年吉囊死。俺答統領右翼三部的部眾。隨後再次出兵西征。蒙文《阿勒坦 汗傳》說:此次遠征「降服仇敵博喇海(卜兒孩)太師於合魯勒合雅之林」, (珠榮嘎漢譯本第四三頁),將收服的永謝布部眾賜予其末弟之子岱青。《阿 勒坦汗傳》又記,此戰之後,俺答的聲名傳聞四方,「博迪(卜赤)汗等為 報答勇敢真誠的阿勒坦汗,於額真前,當六萬戶之面,賜號曰土謝圖徹辰汗」。 (同上,第四五至四六頁) 俺答擁有右翼三部之眾,以河套為據點,勢力至於青海,擁有汗號後成 為實力勝過卜赤汗的又一個蒙古汗。一五四四年,俺答汗又領兵遠征朵顏、 福余、泰寧等兀良哈三衛。三衛首領相繼降服,分別附屬於俺答兄弟子侄。 二、俺答汗的侵掠 俺答汗聲勢日盛,以豐州川與陰山地區為基地,因而需要與明朝通貿易, 以換取當地蒙、漢居民所需求的農業、手工業工具和糧食、絲綢等物產。早 在一五四一年,俺答即派遣蒙古使臣肯切與漢人石天爵至大同,請求通貢市, 並說如許通市,即令邊民墾田塞中,牧馬塞外,永不相犯。否則,將南下掠 奪。大同巡撫史道上奏,兵部議復,擬准入貢通市。世宗以為求貢不可信, 群臣從而附和。世宗下詔懸賞擒斬俺答,並將肯切扣留。次年五月,俺答等 再遣石天爵等至大同請求入貢,說蒙古迫切需要紗緞,貢市對雙方有利。如 果一再請求不准,將要縱兵南下。大同巡撫龍士有將石天爵逮送朝廷,世宗 竟將石天爵與肯切一起處死。雙方矛盾激化,俺答南下不可免了。六月,俺 答軍自大同入明境擄掠,明軍全無戒備,無力抵禦,俺答自大同直驅太原, 南至平陽,東趨潞州,然後北上出雁門返回。前後歷時月余,沿途擄掠人畜 資產,山西居民多遭劫掠。 俺答稱汗後,於一五四六年五月,再遣使至大同投書議和、求通貢市, 被大同邊兵殺害。七月,又向大同遞送蒙文文書,請准入貢。請限以地點、 人數、時間,准許入貢,世宗不許。次年,俺答遣使李天爵持文書來大同, 說今年羊年(丁未)利於取和。請貢馬駝,求賜蟒緞等物,東起遼東、西至 甘涼邊境人互不相犯。翁萬達代為轉奏。這時,夏言、曾銑正主張出兵收復 河套。朝臣議論不一,世宗猶豫不決。世宗從嚴嵩議斬夏言、曾銑,但仍未 准俺答通貢。一五四八年,翁萬達上疏,力陳前歲山西守臣之失,請加強邊 牆守備,又上疏說俺答「以求貢不遂,既恥且憤,聲[言]將糾眾聚兵,待時 一舉」並再次代陳求貢之意。世宗駁斥說:「胡乃屢以求貢為言,其令遵前 旨,一意拒絕。」(《世宗實錄》卷三三四) 一五五○年(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六月,俺答率軍攻掠大同。《阿勒坦 汗傳》說他聚集右翼三萬戶在上都白室之地會師,以其子辛克(僧格)為先 鋒,向漢地進軍。明大同總兵張達奮勇抗擊,被蒙古伏兵包圍,副總兵林椿 領兵營救,兩將皆戰死。世宗以原甘肅總兵仇鸞為宣大總兵,仇鸞遣人以重 金賂贈俺答,相約不犯大同。八月,俺答移兵東去,由薊鎮攻古北口,巡撫 薊州都御史王汝孝以火炮抗擊。俺答別遣一軍由黃榆溝拆除邊牆進軍。由密 雲攻掠懷柔、順義。巡按順天御史王忬出駐通州防禦,上疏告急。俺答軍至 通州,京師大震。兵部尚書丁汝夔急忙部署防守京城事宜,點閱京軍冊籍, 據說「時冊籍皆虛數,禁軍僅四五萬,老弱半之,又半役內外提督大臣家不 歸伍,在伍者亦涕泣不敢前」。(《明史·丁汝夔傳》)。臨時徵募居民及 四方應武舉諸生約四萬人防守京城,急調各地兵入京師勤王。援軍五萬集結 京畿,明廷未及儲備糧秣,據說,「犒師牛酒諸費皆不知所出。戶部文移往 復,越二三日,軍士始得數餅。」(《鴻猷錄》卷一六)仇鸞所率大同兵二 萬入京,世宗以他為平虜大將軍,統率各地援軍。仇鸞不敢出戰。俺答至京 城東直門外,命俘虜攜帶啟書致世宗求貢市。世宗在西苑召閣部臣集議。內 閣首輔嚴嵩說俺答是「搶食賊,不足患」,貢市是禮部事。禮部尚書徐階認 為應權且准許通貢,但不可「臨城脅貢」,可令退出邊外,另遣使經大同守 臣入奏,才可准許。《阿勒坦汗傳》說明廷遣使楊增(珠譯楊兀札克)來議 和,說「不如往來買賣通貢」(珠譯本頁五○)。俺答遣使丫頭智(珠譯阿 都兀齊)隨來使楊增到明廷,說將大軍撤到邊牆之外,開始商談。所記當近 於事實。八月二十三日,俺答開始撤兵出古北口,沿途又有擄掠。俺答軍在 古北口內京師周圍地區往來擄掠前後近半月。舊史稱為「庚戌之變」。明廷 經過一場驚恐,又度過了危機。 俺答汗退兵後,依據協議,於十二月遣使至宣府大同,請求通貢。次年 三月,又遣使脫脫至宣府,留下人質,求通貢市。宣大總督蘇祐上奏說,蒙 古使臣稱:願以宣大陝西各邊地通行開立馬市,買賣騾馬牛羊。他建言在宣 大、延綏、寧夏等地開市,以布帛米糧交換牛羊騾馬。世宗為避免「臨城脅 貢」之恥,采蘇祐議,先在大同邊外開設馬市。宣府、延綏、寧夏諸鎮也准 許開市,每年兩次。入貢事容後再議。四月間,大同馬市以布緞等換馬兩千 七百餘匹。俺答貢馬謝恩,朝廷回賜絲衣金帶。俺答雖然尚無進貢使團,但 事實上已恢復了貢賜交易。宣府和陝西開市,也都購馬數千匹,邊境出現安 定和繁榮的局面。 但是,一年之後,一五五二年初,俺答部下軍兵又在大同邊境侵擾。巡 按御史李逢時上疏說:「俺答敢於歲初擁眾入犯,可見馬市之羈靡難恃。今 日之計,惟大集兵馬,一意討伐。」(《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二月,俺 答軍攻掠懷仁而去。三月,世宗下詔,停罷馬市。邊境戰事又起。四月,明 平虜大將軍仇鸞領兵出塞,在威寧海襲擊俺答,敗陣而回。兀良哈三衛撤去 邊衛,引導俺答入境至寧遠擄掠。明備御官王相戰死。從此以後,俺答連年 在邊地攻掠。一五五三年春,俺答犯宣府和延綏;夏,犯甘肅和大同;秋, 俺答大舉攻掠渾源、靈丘、廣昌,插箭峪、浮圖峪等地,遇雨退去;不久, 又以萬騎入大同,縱掠至八角堡。一五五四年春,俺答入宣府柴溝堡;夏, 犯寧夏;秋,攻薊鎮邊牆,百道並進,明京城戒嚴。一五五五年,俺答數犯 宣、薊,參將趙傾葵等戰死。一五五六年,俺答三萬騎犯宣府。一五五七年, 俺答二萬騎分掠大同邊。一五五九年,俺答入薊鎮潘家口。一五六○年攻掠 大同、延綏、薊、遼諸邊。一五六三年春,俺答入宣府滴水崖,被大同總兵 劉漢打退;冬季又大舉攻掠順義、三河,京師戒嚴。 蒙古各部自也先亡後,多遣使臣與明廷通貢市。明廷對來使及各部首領 授予封號或職銜,給予高級絲緞織物及金銀器等優厚的賞賜。來貢的使臣也 還在商民間進行貿易。蒙古利於賞賜和貿易,貢使的人數與次數日益增多。 明廷對入貢的時間、地點及貢使人數往往做出限制,但從未像世宗那樣閉關 絕貢。俺答汗強盛後,卜赤汗廷似仍在克魯河草原。西起河套東至兀良哈三 衛的廣漠地區,均為俺答所占據。這一地區水草豐美,不僅蒙族牧民日益增 多,也還有大量的漢人農民在蒙漢地主控制下從事墾殖。農牧業生產的發展 和蒙漢人生活的需要,都更加迫切地要求與漢地互市貿易,以牲畜換取布帛 糧米和生產工具。世宗閉關絕貢,蒙古得不到需要的物資,便不時出騎兵在 邊地掠奪。明廷因蒙古不時侵掠,更不能屈從開市來「羈糜」。雙方的矛盾 日益激化而不得解決,戰無虛日了。 (三)東南沿海的抗倭戰爭 在北境戰爭連綿的同時,明王朝又面臨著東南沿海「倭寇」的侵擾,不 得不展開了抗倭戰爭。 日本國南北朝的戰亂,以南朝的失敗而告終。十四世紀末,北朝的足利 義滿建立了室町幕府的統一政權。但到十五世紀後期,足利氏逐漸名存實亡, 日本的封建藩侯又紛紛割據稱雄,號稱六十六國,互爭雄長,史稱「戰國」 時代。這些眾多的日本諸侯國,都爭著與明朝通商,但又受到明朝「朝貢」 貿易的限制。被稱為「倭寇」的日本海商與海盜,便分別在藩侯的支持下在 中國沿海實行武裝搶掠。明世宗嘉靖時,海防廢壞,倭寇剽掠得志,無所忌 殫,日益嚴重。一五二三年五月,日本左京兆大夫內藝興遣僧宗設,右京兆 大夫高貢遣僧瑞佐及宋素卿先後至寧波。宋素卿原是寧波人,後來投奔日本。 他賄賂明市舶太監,得先查閱瑞佐貨物,市舶司設宴時也使瑞佐上坐。宗設 不平,襲殺瑞佐,還殺死明備倭都指揮劉錦、千戶張鏜等,大掠寧波沿海諸 都邑。這次爭貢事件,暴露了明朝海防的廢弛、將佐的無能和吏治的腐敗, 使日本封建主、武士、商人更加輕視中國。市舶司是明朝政府專管海外貿易 的機構,爭貢事件起於掌管市舶的內官貪受賄賂。但明朝的一些官員卻認為 「倭患起於市舶」,於是罷市舶不設。罷市舶之後,日本船舶投托沿海的豪 紳奸商,或稱侵沒商貨,用搶掠來進行報復;或互相勾結,在沿海地區劫掠。 嘉靖時期倭患嚴重的主要原因,是中國的巨商和海盜與倭寇相勾結。沿 海各地的「海商大賈」、「浙閩大姓」,為了謀取厚利,大規模地進行走私 貿易,成群分黨,分泊各港,明朝政府不能禁止。後來竟成為亦商亦盜,兼 行劫掠。 一、朱紈治海的失敗 一五四七年,明廷采巡按浙江御史陳九德議,調任巡撫贛南的右副都御 史朱紈巡撫浙江,提督浙閩海防軍務。這時,浙閩海防戰船、哨船隻存十分 之一、二,漳泉巡檢司弓兵舊額二千五百餘人,只存一千人。閩盜李光頭、 浙盜許棟占據寧波的雙嶼,造大船運載違禁貨物,與日本海商進行走私貿易。 官府不能治。朱紈出兵先討平覆鼎山海盜,次年春,進兵雙嶼。以都司盧鏜 領兵由海門進軍,副使柯喬與都指揮黎秀分駐漳、泉,福、寧以遏制去路。 四月,盧鏜擒獲許棟及日人稽天,在雙嶼築塞而還。朱紈處死李光頭等走私 海商及海盜九十餘人,震動一時。日本及佛郎機商船不得入境,與貴族官員 有聯繫的閩浙海商因而失去商利,遂群起攻擊朱紈。御史閩人周亮向吏部彈 劾朱紈,將巡撫改為巡視,以削其權。朱紈上疏自辯,語多激憤,又請處死 「勾連倭舟」的長嶼海盜林參等。周亮遂彈劾朱紈「舉措乖方,專殺啟釁」, 又劾柯喬、盧鏜「黨紈擅殺,宜置於理。」(《明史紀事本末》卷五五)世 宗派官審理,朱紈免官回籍,柯喬、盧鏜逮系福建按察司待決。朱紈憤而自 殺。朱紈生前曾在一個奏疏中說:「去外國盜易,去中國盜難。去中國瀕海 之盜猶易,去中國衣冠之盜難」。(《明史·朱紈傳》)他終於在中國 「瀕 海之盜」與「衣冠之盜」的聯合反攻中失敗了。 朱紈敗後,明廷罷設提督海防軍務的巡撫御史或巡視大臣。朱紈招募捕 盜的船隻四十餘艘也被遣散。海防更加空虛,海盜與倭寇的活動也更加猖獗 了。 二、張經等領導的抗倭戰爭 一五五二年四月,倭寇侵擾台州,破黃岩,攻掠象山、定海諸地,為首 者是中國的海盜汪直。徽州人汪直原是許棟的餘黨。許棟被擒斬,汪直率領 部分餘眾逃遁,稱霸海上,各小股海盜均受其節制。《殊域周咨錄》卷二說 汪直占據海中薩摩州之松浦津,自稱徽王。三十六島都聽他指使。汪直建造 可容二千人的大船,船上設備刀槍弓矢等武裝,橫行海上。日本的「倭寇」 得汪直指引,深入浙東州縣。州縣不能抵禦。 明廷面對倭寇的侵擾,不得不再設巡視大臣。以僉都御史王忬提督軍務, 巡視浙江及福、興、漳、泉四府。王忬到任後,在浙、閩沿海地區逮捕沿海 各地作為倭寇內線的猾民,倭寇因而不明虛實,不識路徑,也得不到菽粟和 火藥,往往自行遁走。王忬又巡視諸未築城牆的府、州、縣,建城三十餘處。 一五五四年三月,明廷調王忬為大同巡撫,任命南京兵部尚書張經,總 督江南、江北、浙江、山東、福建、湖廣諸軍,便宜行事。同年秋,又改為 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專總督軍務討賊,解兵部事。張經是福建侯官人, 曾總督兩廣軍務,為當地少數民族所擁戴。他受此重任,慷慨自負,朝內外 也欣慶得人,說倭寇不足平。 當時倭寇二萬盤踞在華亭(松江)柘林川沙窪。張經選將練兵,籌劃搗 毀倭寇的巢穴。次年,陸續調集兩廣土司兵,分配給總兵官俞大猷、參將湯 克寬和游擊鄒繼芳等,待永順、保靖苗兵到達後,展開決戰。 四月間,明世宗采工部右侍郎趙文華議,命他去浙江祭告海神,以鎮倭 寇,兼督察沿海軍務。趙文華來到東南,即催促張經出兵,張經自認是朝廷 大臣,心輕文華,不予理會,仍按原計劃行事。趙文華竟密疏誣告張經「靡 餉殃民,畏賊失機,欲俟倭飽颺,剿余倭報功,宜亟治」。(《明史·張經 傳》)世宗得疏大怒,一五五五年五月,詔令逮治張經。 但就在這時,張經指揮軍民取得了對倭作戰的巨大勝利。 永順、保靖苗民到後,倭寇自柘林侵犯嘉興,張經派參將盧鏜督士兵從 水陸兩路進攻,大敗倭寇於石塘灣。倭寇北走平望,張經命總兵官俞大猷邀 擊。倭寇行至王江涇,永順宣慰使彭翼南攻其前,保靖宣慰使彭藎臣躡其後, 斬首二千級。倭寇大敗,溺水而死者無數,余寇奔竄柘林,縱火焚巢,駕舟 二百餘艘出海而逃。張經指揮作戰,取得王江涇大捷,一時稱為自有倭患以 來的第一戰功。 王江涇大捷後,趙文華上疏冒功,說是由於他和巡按胡宗憲的「督師」, 才取得這次勝利。世宗認為張經「欺誕不忠,聞文華劾,方一戰,」命將張 經逮解進京。給事中李用敬等上言:「王師大捷,倭奪氣,不宜易帥。」世 宗說這是「奸黨」,將李用敬杖打五十,削職為民。張經被解到京,詳細陳 述戰鬥經過,請求恕罪。世宗竟於同年十月,將張經斬首。 明世宗以趙文華督察軍務,賜鑄關防。趙文華素不知兵,見倭寇難防, 於十二月間謊報水陸功成,請求還京,得世宗准許。張經死後,浙江巡按御 史胡宗憲得趙文華薦引,巡撫浙江,又晉為總督,以兵部侍郎兼僉都御史。 一五五六年五月,趙文華因嚴嵩的舉薦,再次奉命視師。趙文華自從在國子 監就學時即得到當時任祭酒的嚴嵩的賞識,與嚴嵩結為父子。他得以官至侍 郎,是由嚴嵩的薦引,誣陷張經,也是由於有內閣首輔嚴嵩的支持。王江涇 戰後,倭寇又在沿海竄擾。世宗已命兵部侍郎沈良才,嚴嵩說,「良才不勝 任,江南人引領望文華」。世宗改命趙文華以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督 浙閩直隸軍務。趙文華到任,恃勢欺壓地方官員,搜括庫藏,貪污勒索。軍 事則全付胡宗憲。胡宗憲於八月間誘殺海盜徐海,沿海屢獲勝利。世宗說是 趙文華之功,敕令趙文華回朝,十一月加封少保。次年九月,世宗得悉趙文 華謊報冒功及在江南諸不法事,將他治罪,削籍為民。 三、俞大猷、戚繼光領導的抗倭戰爭 一五五六年十二月,胡宗憲命總兵俞大猷率領調集的川、貴兵六千人駐 舟山。俞大猷督兵四千人出擊海上倭寇,斬首一百四十餘級,獲得重大勝利。 浙海漸平。一五五七年冬,胡宗憲計誘海盜汪直來降,將他斬首,上疏報功。 汪直餘黨遂據浙江岑港自守,並勾結倭寇擾掠。胡宗憲命總兵俞大猷、參將 戚繼光領兵進剿,久不能下。一五五八年七月,世宗詔奪俞大猷、戚繼光官 職,戴罪出戰,限期一月蕩平。俞大猷等冒死力戰,海盜棄岑港,南下,劫 掠閩廣。御史李瑚彈劾胡宗憲縱賊。胡宗憲諉過於俞大猷。世宗命將俞大猷 逮捕下獄。 戚繼光自一五四四年襲父職任登州衛指揮僉事,次年升任署都指揮僉 事,一五五五年秋,調任浙江都司僉書,司屯局事;次年被任為參將。奪職 後,隨俞大猷力戰有功。俞大猷被逮,戚繼光也被劾按問。這時倭寇焚掠台 州。戚繼光因有戰功,受命復職,改守台州、金華、嚴州三郡。戚繼光到浙 江後,請求在義烏招募農民和礦夫,組織新軍,獲准。一五五九年秋,他親 自來到義烏,招募三千人,制定紀律,嚴格訓練。他對士兵說:「你們本為 立功名報效而集。兵是殺賊的,賊是殺百姓的。百姓豈不是要你們去殺賊! 設使你們果真殺賊,守軍法,不擾害他,如何不奉承你們!」凡砍伐人樹株, 作踐人田產,燒毀人房屋,姦淫作盜,割取亡兵的死頭,殺被擄的男子,污 被擄的婦人,甚至妄殺平民,假充賊級,天理不容,王法不宥者,有犯,決 以軍法從事抵命。戚繼光要求士兵絕對服從命令,說:「出口就是軍令,就 是說的差了,寧任差到底,決不改還」。他要求士兵學習用藤牌、狼筅、叉、 鈀、棍、刀等殺敵防身的真實本領,而不是花槍、花刀之類裝門面的玩藝。 他認為「花法不惟無益,且學熟誤人。」(《紀效新書》卷首)戚繼光還創 造了被稱為「鴛鴦陣」的戰術,將盾牌、狼筅、長槍、叉、鈀、棍、刀等長 短武器聯合使用,各盡所能,密切配合。經過兩個月的訓練,戚繼光招募的 這支軍隊就成為戰鬥力很強的部隊,開赴抗倭戰場,屢立戰功,被稱為「戚 家軍」。 一五六一年,倭寇大掠浙東桃渚、圻頭。戚繼光率部急趨寧海,扼桃渚, 在龍山大敗倭寇,追擊至雁門嶺。倭寇逃遁,乘虛襲擊台州。戚繼光回軍與 戰,手殲其魁,驅趕餘部至瓜陵江,全部殲滅。圻頭的倭寇向台州進犯,戚 繼光在仙居截擊,倭寇無人逃脫。戚繼光先後九戰皆捷,俘馘一千有餘。此 後,總兵官盧鏜、參將牛天錫又在寧波、溫州一帶大敗倭寇,浙東的倭患遂 告平息。 一五六二年,福建成為倭患的中心。自溫州而來的倭寇,與福寧、連江 的倭寇聯合,攻陷壽寧、政和、寧德;自廣東南澳轉來的倭寇,與福清、長 樂的倭寇相會,攻陷玄鍾所,延及龍巖、松溪、大田、古田、莆田。寧德附 近海中有小島名橫嶼,倭寇在島中結營,明軍不敢進攻。新來的倭寇結營於 福清的牛田,為首者營於興化東南,互為聲援。福建明軍連連告急。戚繼光 被調入閩。先攻橫嶼,士兵每人拿一束草,填濠而進,大破倭寇的巢穴,斬 首二千六百級。乘勝至福清,打敗牛田的倭寇,倭巢被搗,余寇逃向興化。 戚繼光緊追不捨,夜四鼓抵倭柵,連克六十營,殺死倭寇一千多。第二天黎 明,戚家軍開入興化城,興化人才知形勢大變,持酒勞軍。戚繼光援閩又獲 全勝,班師回浙。與戚繼光同時被調援閩的還有廣東總兵官劉顯,也屢敗倭 寇。 戚繼光還浙後,又有大批新倭來到福建,攻占興化城,據平海衛(在莆 田縣東九十里)。福建倭患再起,明廷急調俞大猷往剿。俞大猷在一五五八 年被逮入獄。錦衣衛左都督陸炳厚賂嚴嵩之子嚴世蕃,得以營救出獄,往大 同戴罪立功,此後對蒙古作戰有功,調任鎮筸參將。一五六一年,又奉詔移 兵贛南,參與鎮壓廣東張璉起義,進為副總兵。一五六二年十一月,總督浙 直江福兵部尚書胡宗憲被劾「欺橫貪淫」,逮解京師治罪。俞大猷為鎮守福 建總兵官,以戚繼光為副,領兵剿倭。一五六三年四月,戚繼光至閩,與劉 顯、俞大猷分三路進攻平海,戚繼光所率戚家軍首先登上敵壘,劉、俞部相 繼突入,斬首二千二百。戚繼光因功升都督同知,世蔭千戶。俞大猷徙鎮南 贛,戚繼光任為總兵官。次年春,戚繼光又敗倭於仙遊城下、同安王倉坪、 漳浦蔡丕嶺等地,斬獲頗多,余倭掠漁舟出海去。福建倭患漸被平定。 福建倭寇平定後,廣東東部還有倭寇二萬多人為害人民。明廷任命吳桂 芳提督兩廣兼理巡撫,又命俞大猷為廣東總兵,進剿倭寇。一五六四年俞大 猷等將領,先後擊敗倭寇于海豐等地,擒斬殆盡。廣東倭患也漸解除。自朱 紈以來,長達十七年之久的東南沿海的抗倭鬥爭,終於取得了最後的勝利。 四、抗擊葡萄牙殖民者的侵略 世宗嘉靖時,倭寇而外,葡萄牙殖民者的勢力也已來到中國東南沿海地 區,勾結中國海盜,不斷侵擾。 十五世紀末,葡萄牙的海外擴張達到高峰。殖民者經好望角,到達印度 西海岸,進而向東亞擴展勢力。明人沿用阿拉伯人對歐洲人的稱謂,稱他們 為佛郎機國。一五一一年(正德六年)葡萄牙殖民者侵入滿剌加(馬六甲), 趕走國王,阻斷了中國與南洋各國的交往與貿易。《明史·滿剌加傳》記載 說:滿剌加「自為佛郎機所破,其風頓殊。商舶稀至,多直詣蘇門答剌。然 必取其國,率被邀劫,海路幾斷」。一五一六年葡萄牙馬六甲總督佐治(Jorged ′Alboquergue)派裴來斯特羅(RafaelPerestrello)來中國。第二年,葡 萄牙又派皮來資( ThomasPirez )以國王名義充任大使和安特拉德 (FernaoPerezd′Andrade)率艦隊來到中國。皮來資和安特拉德所率領的葡 萄牙艦隊到屯門島後,想進入廣東,遭到中國地方政府的拒絕,葡萄牙艦隊 強行駛入內河,開往廣州,沿途槍炮之聲,震動城廓。皮來資到達廣州後, 便要求到京師去見明朝皇帝。明廷命廣東地方官給予所進方物的價值,遣回。 皮來資買通鎮守太監,獲准與通事火者亞三等進京。留在廣東的葡萄牙殖民 者卻乘機進行搶掠活動,強占廣東東莞縣的屯門島海澳。 葡萄牙殖民者所到之處,公然搬運硝磺刃鐵,沿海鄉村,都遭殺掠,並 且築室立寨,作久居之計。當明世宗嗣位後,得知葡萄牙已侵占滿剌加並在 中國沿海擾掠,斬火者亞三,敕責佛郎機出境。次年(一五二三年),葡萄 牙又侵掠廣東新會縣,在西草灣被明指揮柯榮、百戶王應恩率軍擊敗。明軍 奪獲得戰船兩艘及火炮等軍械。 葡萄牙殖民者在廣東被驅逐出境以後,轉向浙江、福建沿海地區。一五 四○年前後,勾結中國海盜李光頭、許棟等,在寧波的雙嶼建立據點,進行 走私貿易,在貨盡將去之時,每每肆行劫掠。一五四八年,副都御史朱紈調 遣都指揮盧鏜、副使魏一恭等率兵進攻雙嶼,燒毀葡人所建的營房,築塞港 口。被趕出雙嶼的葡萄牙殖民者又轉移到福建泉州府的浯嶼(今金門),和 原來在那裡的海盜會合,繼續進行走私貿易和海盜活動,不斷騷擾漳、泉地 區。一五四九年,朱紈和福建巡海道副使柯喬合兵進擊浯嶼,葡戰艦逃向詔 安縣,朱紈和柯喬率軍堵截於走馬溪,葡人多被擒斬。海盜頭目李光頭等九 十六人,也在這次戰鬥中被擒處死。葡萄牙殖民者在廣東、浙江和福建沿海 建立的據點,都被拔除。 明朝原在廣州設市舶司,管理南海諸國的互市貿易。正德時,移至高州 電白縣。一五三五年,葡人重賄明指揮黃朝慶,得以在香山縣所屬壕鏡澳(澳 門)作為停船貿易的海澳,乘機混入澳門。一五五三年,葡人託言商船遇風 暴,水浸貢物,請在澳門借地曬晾。明海道副使汪柏受賄,私自准許。起初 還只是搭造茅棚停息,就船貿易。爾後逐漸建造居室擴充住地,到嘉靖末年, 葡萄牙來澳門者已築室千區。 (四)財政危機與人民的反抗 一、嚴重的財政危機 明王朝連年在北邊與蒙古作戰,又在東南沿海抵抗倭寇的侵擾,軍費支 出,日益浩大。世宗奉道修玄,屢建宮殿,造成龐大的靡費。閣部諸臣,以 嚴嵩為首,貪賄公行,侵吞國帑。官員上下效尤,吏治腐敗。明王朝陷入了 嚴重的財政危機。 軍費浩繁——嘉靖時,軍屯制已漸消失,邊防軍需要國家補助軍費(即 所謂「年例」)。衛所軍制衰落後,募兵制由國家募兵,按月發餉,也增加 了軍費開支。軍中將領多方貪污,變軍餉為私財。一五六○年,給事中羅嘉 賓等查核倭寇猖獗以來督撫諸臣侵吞軍需的數字,高者達十萬四千,次者也 有三、五萬,其他或以萬計,或以數千計。史料保存的軍費開支數字,一五 五一年諸邊費六百餘萬,一五五○年十月至嘉靖三十一年(一五五二年)正 月,諸邊年例二百八十萬外,新增二百四十五萬有奇,修邊、賑濟諸役又八 百餘萬。當時戶部每年歲入只有二百萬,可見軍費開支已成為明王朝的沉重 負擔。 皇室靡費——世宗崇道教,每年不斷修設齋醮,造成巨大的靡費。早在 嘉靖初年,戶科左給事中鄭一鵬即奏稱:「臣巡視光祿,見一齋醮蔬食,為 錢萬有八千。」(《明史·鄭一鵬傳》)《明書》卷八三記載:「嘉靖中歲 用黃蠟二十餘萬斤,白蠟十餘萬斤,香品數十萬斤。」為行修玄,還大事營 建。《明史·食貨志》說: 「世宗營建最繁,十五年以前,名為汰省,而經 費已六、七百萬。其後增十數倍,齋宮、秘殿並時而興。工場二、三十處, 役匠數萬人,軍稱之,歲費二、三百萬。其時宗廟、萬壽宮災,帝不之省, 營繕益急,經費不敷,乃令臣民獻助;獻助不已,復行開納,勞民耗財,視 武宗過之。」說世宗「勞民耗財」過於武宗,自是史家警世之詞,但世宗的 靡費,的確也是巨大的。 閣臣貪賄——自世宗遷居西苑修玄,內閣權位甚重。嚴嵩自一五四二年 入閣,參預機務,前後凡二十年,中間一度被黜,再次出任首輔也有十餘年。 這二十年是明朝邊患頻仍的二十年,也是明王朝日益昏暗的二十年。張廷玉 《明史》將嚴嵩列入「奸臣傳」,說他「竊權罔利」。所謂竊權實為專擅相 權,誅除異己。這當與世宗修玄諸事多付內閣,嚴嵩「獨承顧問」有關。身 為首輔而罔利營私,則與張璁的「持身特廉,痛惡贓吏」形成鮮明對比。一 五二二年南京御史王宗茂上疏彈劾嚴嵩「久持國柄,作福作威,薄海內外, 罔不怨恨。如吏、兵二部,每選請屬二十人,人索賄數百金,任自擇善地, 致文武將吏盡出其門」。「往歲遭人論劾,潛輸家資南返,輦載珍寶,不可 勝計,金銀人物,多高二、三尺者,下至溺器,亦金銀為之。」「廣市良田, 遍於江西數郡。又於府地之後積石為大坎,實以金銀珍玩,為子孫百世計。」 (《明史·王宗茂傳》),一五五八年刑部主事張翀上疏說: 「戶部歲發邊 餉,本以贍軍,自嵩輔政,朝出度支之門,暮入奸臣之府。輸邊者四,饋嵩 者六。臣每過長安街,見嵩門下無非邊鎮使人。未見其父,先饋其子。未見 其子,先饋家人。家人嚴年,富已逾數十萬,嵩家可知。私藏充溢,半屬軍 儲。邊卒凍餒,不保朝夕。」(《明史·張翀傳》)嵩子世蕃原為尚寶司少 卿,後進為太常寺卿。嚴嵩晚年,世蕃代為處理政務,更加驕橫不法,誅求 無厭。家有黃金三萬餘兩、銀二百餘萬兩,珍寶等又值數百萬。 嚴嵩父子索賄受官,朝廷上下,文武吏員激增。憲宗成化時,全國武職 人員超過八萬,文職約二萬餘。嘉靖時增至數倍(《涌幢小品》卷八)。上 行下效,自朝廷至地方各級官員行賄送禮,形成不可遏止的貪風。一五五五 年九月,戶科給事中楊允繩上疏說倭患不止,原因在於「近者督撫命令不行 於有司。」其所以如此,又是由於「督撫蒞任,例賂權要,名『謝禮』。有 所奏請,佐以苞苴,名曰『候禮』。及俸滿營遷,避難求去,犯罪欲彌縫, 失事希芘覆,輸賄載道,為數不貲。督撫取諸有司,有司取諸小民。有司德 色以事上,督撫靧顏以接下。上下相蒙,風俗莫振。」(《明史·楊允繩傳》) 一五五八年,刑科給事中吳時來上疏說:「今邊事不振,由於軍困;軍困由 官邪;官邪由執政之好貨。若不去嵩父子,陛下雖宵旰憂勞,邊事終不可為 也。」(《明史·吳時來傳》) 嚴嵩當政期間,不斷有人上疏彈劾,遭到嚴嵩父子的迫害。一五五一年, 錦衣衛經歷沈鍊得知嚴嵩父子在對俺答作戰中,納邊將賄賂,致誤邊事,憤 而上疏,劾嚴嵩「納將帥之賄,以啟邊陲之釁」等十大罪。世宗這時一意倚 任嚴嵩,將沈鍊謫佃保安,居住民家。一五五七年,嚴嵩父子指使宣大總督 楊順誣指沈鍊交通白蓮教徒,在宣府斬首。一五五三年,兵部武選員外郎楊 繼盛上疏彈劾嚴嵩「無丞相之名,有丞相之權」,縱子僭竊,納賄授官等十 罪五奸。世宗將楊繼盛下獄,由刑部定罪。嚴嵩囑刑部官員判處絞刑。在獄 中三年,被行刑處死,成為震動一時的冤獄。 嘉靖末年,明廷財政日益窘困,有其多方面的原因。如上所述,邊境戰 事頻仍、軍費浩大、皇室齋醮營建所費不貲和嚴嵩父子為首的文武官員貪賄 公行是最主要的原因。一五四四年八月,戶部報告「太倉積貯糧米有餘」。 但一五四九年史載:「是時邊供繁費,加以土木禱祀之役月無虛日,幫藏匱 竭。司農百計生財,甚至變賣寺田,收贖軍罪,猶不能給。乃遣部使者括逋 賦。百姓嗷嗷,海內騷動。」戶部報告,太倉銀庫歲入二百萬兩,以前一年 大約所出一百三十三萬,常餘六十七萬,近歲一年大約所出三百四十七萬, 視之歲入,常多一百四十七萬。「及今不為之所,年復一年,將至不可措手 矣。」(《世宗實錄》卷三五一)一五五一年戶部尚書孫應奎建議「加派」 賦稅,自北方諸府暨廣西、貴州外,其他量地貧富,驟增銀一百一十五萬有 奇。(《明史·孫應奎傳》)後來,京邊歲用,多者過五百萬,少者亦三百 余萬,歲入仍不能抵歲出之半。一五五三年所發京邊歲用之數為五百七十三 萬,竟超出當時太倉歲入銀二百萬額三百七十三萬。一五五八年二月,大同 右衛告警,「帑儲大較不及十萬兩,而邊臣奏討日棘」。(《世宗實錄》卷 四五六)明王朝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了。 二、各地人民的反抗鬥爭 早在嘉靖初年,各地人民即不斷舉行武裝起義,以反抗明王朝的統治。 嘉靖中葉以後,軍費浩繁,財政窘困,賦稅與徭役日益加重,人民的反抗也 更為頻繁,見於記載的武裝鬥爭不下於四、五十次,涉及幾乎所有省區。起 義者以農民為主,鹽徒、礦工和散兵游勇也加入了鬥爭的隊伍。以下是嘉靖 初年以來一些規模較大的反抗鬥爭。 兩廣人民起義——起義發生於嘉靖元年 (一五二二年)七月。廣西起義 於十一月間被兩廣總督張嵿鎮壓。廣東新寧恩平蔡猛三等領導的農民武裝眾 至數萬,連年轉戰各地,直到一五二四年三月,才被官軍鎮壓而失敗,蔡猛 三被殺,被官軍殺害和俘虜的反抗者多至一萬四千人。 山東礦工起義——一五二二年十一月,山東青州礦工王堂等起義,轉戰 東昌、兗州二府,進入河南和北直隸地區。次年正月,在河南殺明指揮趙太 等三十餘員及官軍八百餘人。二月,起義軍被提督軍務俞諫會河南、山東、 保定三方軍隊圍剿,起義失敗。 陳卿起義——一五二八年二月,山西潞城縣青羊山陳卿等起兵,執知州, 殺傷指揮、知縣等官員。十月,明廷調集山西、河南、山東、北直隸四省官 軍鎮壓,起義軍英勇抵抗,終於失敗。 師尚詔起義——一五五三年七月,河南柘城鹽徒師尚詔聚眾數千起義, 攻克歸德府及柘城、鹿邑等縣。八月,攻圍太康縣。九月,師尚詔計劃東下 取鳳陽,兵敗於五河縣。十月,師尚詔在山東莘縣被擒,遇害,起義失敗。 起義軍前後攻克府一、州二、縣八,震動三省。 陳以明起義——廣東新寧、新會、新興、恩平之間的山區,多有逃亡者 竄入瑤民之中,眾至萬餘,推陳以明為首領,號「承天霸王」,設將軍、指 揮等職,數敗官軍。一五五六年十一月,起義軍被廣東巡撫談愷戰敗,陳以 明被殺。 張璉起義——廣東饒平縣人陳璉,參加鄭八領導的起義,鄭八死,與蕭 雪峰分領其眾,轉戰汀、漳、延、建及寧都、瑞金等處。一五六一年九月, 義軍攻克福建南靖縣。根據地設在饒平一帶,明軍不敢輕易進犯。一五六二 年二月兩廣總督張臬奏請調兵十萬,與福建、江西官軍會同鎮壓。五月,張 璉與蕭雪峰都被官軍俘獲,起義失敗,部眾被遣散二萬人。 蔡伯貫起義——一五六五年末,四川大足蔡伯貫以白蓮教發動起義,建 號「大唐」,旬月之間,連破七州縣。嘉靖四十五年(一五六六年)正月蔡 伯貫戰敗被俘,起義共持續三十六天。 浙贛礦工起義——一五六六年二月,浙江開化、江西德興礦工起義,轉 戰徽、寧等處,遂入婺源縣。後又轉戰江西玉山、浙江遂安,閏十月被官軍 鎮壓。 李亞元起義——廣東人李亞元聚眾起義,活動於河源、和平等縣,一五 六六年二月,官軍出兵十萬,才將起義鎮壓下去。李亞元被俘,義軍被殺害 俘虜一萬零四百人。 賴清規等起義——廣東河平縣岑岡李文彪、李珍父子、江西龍南縣高沙 保謝允樟、下歷賴清規,自一五五六年聚眾起義,號為「三巢」。一五六六 年三方聲勢相倚,眾且數萬;賴清規一支,勢力尤強,號稱王。廣東和平、 龍川、興寧和江西龍南、信豐、安遠六縣被起義者掃蕩過半。南贛巡撫吳百 朋認為,要鎮壓這次起義,「兵非三十萬,銀非百萬兩不可。」吳百朋派守 備蔡汝蘭擒賴清規,義軍失敗。 以農民為主體的武裝起義而外,嘉靖時期還多次發生兵變。起因或由於 月糧減少,或由於將官督役嚴急,或由於政府剝削加重。兵變實質上也是人 民反抗的一部分。其規模較大者,有以下幾次: 一五二四年大同兵變——起因是巡撫都御史張文錦令鎮卒在大同城北九 十里築五堡,並遷徙二千五家鎮卒往守。鎮卒以無安全保障,不肯服從,遂 在郭鑒領導下發動兵變。八月殺參將賈鑒,又殺張文錦。明廷派按察使蔡天 祐為大同巡撫,安弭軍兵。十一月,大同再次兵變。明廷命兵部侍郎胡瓚、 都督魯綱率師往討,郭鑒被官府擒斬,其父郭疤子繼起反抗。一五二五年, 郭疤子等四十人被蔡天祐捕殺。一五三三年大同兵變。這年十月,大同總兵 官李瑾命鎮卒挖濠溝,督促嚴急,役卒王福勝、王保等數十人鼓譟兵變,殺 李瑾。十一月,巡撫潘倣逮捕王保等七十餘人,杖死十餘人。次年,大同城 中管糧郎中詹榮等,又擒捕兵變首領黃鎮等九人。 一五三五年遼東兵變——遼東諸衛所,舊制每個軍士,佐以余丁三,每 一匹馬給牧地五十畝。後來巡撫副都御史呂經減少余丁,編入均徭冊,又盡 收牧地入官,士卒深為怨恨。一五三五年三月,呂經巡視遼陽,命士卒增築 邊牆,督役嚴急,諸軍大噪,火燒均徭冊,幽禁呂經。廣寧、撫順士卒也發 動兵變。巡按御史曾銑宣布廢除呂經的新制,參加兵變者逐漸減少。七月, 曾銑查清遼陽、廣寧、撫順兵變主要發動者的姓名,在同一天裡捕捉數十人。 一五六○年,振武營兵變——振武營是南京尚書張鏊為抗倭而招募的一 支軍隊。一五六○年二月,因減少月糧,發餉逾期,遂發生兵變,殺死督儲 侍郎黃懋官。守備太監何綬許給賞銀十萬兩,南京兵部侍郎李遂給予免死券, 以安撫士卒。局勢稍定,又秘密逮捕兵變為首者二十五人。 三、賦役制的改革與閣臣的更替 賦役的改革——面對明王朝財政收入的減少和民間賦役負擔的加重,某 些地方官員在其管轄地區,進行了改革賦役制度的嘗試。 一五三九年,巡撫應天十府右副都御史歐陽鐸察知蘇松田肥瘠相差不 多,但下田畝稅五升,上者至二十倍,於是推行「征一法」,計畝均輸。原 來稅重者不能盡損,遞減耗米,派輕齎(折色)折除,實際上予以減輕。輕 者不能明令增加,徵收本色,遞減耗米,實際上加重。為了防止詭寄等弊病, 徵收田賦,從圩不從戶。歐陽鐸的新法,曾得到內閣大學士顧鼎臣的支持, 但未能推廣。 一五五九年,浙江烏程人潘季馴以御史巡按廣東,倡行均平里甲法。此 法在廣東始於成化、弘治,但後來的官吏多不能守。潘季馴加以整頓:先計 州縣之沖僻,以為用之繁簡,令民各隨丁力輸銀於官,每遇供應過客及一切 公費,官為發銀,使吏胥里老承買。其里長止於在官勾攝公務,甲首悉放歸 農。這個辦法使部分里甲力役變為出錢代役,有利於農民勞動,因此廣人便 之。嘉靖四十年(一五六一年)正月,潘季馴因即將離任,恐後任不能繼續 執行,上疏請朝廷降旨推行。戶部議准,通行全省,如法遵守,年終籍記用 銀數目奏報。(《世宗實錄》卷四九二) 一五六一年,龐尚鵬以御史巡按浙江,多次改革賦役制度,先是實行「十 段錦法」,最後又行「一條鞭法」。十段錦法,據說是「將十甲內丁糧,除 四甲已經編過外,未編六甲,通融均作六段,分定六年」,承擔徭役。「凡 官吏、舉監生員、軍灶匠丁,系例應優免者,即將應免之數,開列冊前;如 或各甲內俱有丁糧,止從一甲內優免,其餘免剩者,挨造入冊,與民一體編 差。」(《明經世文編》卷三五七)龐尚鵬所推行的一條鞭法,是仿自餘姚、 平湖二縣原來實行的「均徭一條鞭法」,基本內容是:「凡歲編徭役,俱於 十甲內通融隨糧帶徵」。這就是說,第一,它改變了過去十年輪役的辦法, 實行十甲人戶年年共同承應。原來以十年之差,而責之一年,重而難;現在 則以一年之役,而均之十年,輕而易。第二,它改變了過去糧、役分別徵用 的辦法,實行兩者統一徵收,簡化了手續,減少了經手吏胥舞弊害民的機會。 除浙江外,龐尚鵬還在其家鄉廣東和福建推行過一條鞭法,浙江、福建及其 鄉廣東都因徭役減輕而樂行其法。 以上關於賦役制度改革的嘗試,都只是實行於局部地區,而且都還只是 局限於某些環節而不是賦役制度的整體。但是,這些嘗試反映出當時賦役制 的諸多積弊,改革賦役制度勢在必行。這些嘗試也為後來的賦役新法的制定, 提供了借鑑和啟示。 閣臣的更替——世宗居西苑修玄,不見大臣,只是不時召見內閣首輔嚴 嵩,定議國事。嚴嵩入閣時年已六十餘,一五五九年,已是八十歲高齡,難 以親自草擬諸多的文書,乃由兒子世蕃代擬。史家指為「上(世宗)不能一 日無嚴嵩,嵩又不能一日無其子。」(《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四)嚴嵩早 年自築鈐山堂,潛心詩文,淡泊自處,曾獲得一時的清譽。晚年為相,對世 宗甚為恭謹,但與子世蕃貪污勒索,日益豪侈。嚴嵩妻歐陽氏對嵩說:「你 已忘記了鈐山堂二十年的清寂麼!」對子世蕃也斥責甚嚴。一五六一年,歐 陽氏死,嚴嵩命世蕃留在左右,由孫子嚴鵠護喪歸里。世蕃因母喪有孝服在 身,不能再入值代理公事,日與諸姬淫樂。世宗交擬詔制,嚴嵩往往處理失 宜,斥還改擬。世宗知嚴世蕃在母喪中淫樂放縱,也極厭惡。這年,西苑永 壽宮發生火災。群臣請還大內,世宗不允。嚴嵩請遷居南內。世宗因南內原 是英宗幽禁之所,大為不滿。內閣大學士徐階,疏請在西苑重建新宮,得世 宗允准。世宗漸疏嚴嵩,而倚信徐階。 世宗在西苑,命方士藍道行卜問輔臣賢愚。藍道行乘機,假託仙人降語, 揭露嚴嵩父子過惡。世宗問道:果真如此,上天為什麼還不滅他?藍道行回 答說:「留待皇帝正法」。一五六二年御史鄒應龍知世宗漸疏嚴嵩,但仍眷 念,遂上疏彈劾嚴世蕃納賄不法諸事,並劾嚴嵩「植黨蔽賢,溺愛惡子。」 世宗命逮世蕃究治,以贓罪流戍雷州。世蕃子嚴鵠及門客羅龍文等也分戍邊 遠。嚴嵩特許致仕歸里。以徐階為首輔。 一五六三年四月,嚴嵩返歸故里袁州分宜,上疏說:「臣年八十四,惟 一子世蕃及孫鵠皆遠戍,乞移便地就養,終臣餘年」(《明史·嚴嵩傳》), 世宗不准。嚴世蕃在流放途中,私自逃回故里。羅龍文也在流放途中,逃往 歙縣,又逃至嚴世蕃家中藏匿。一五六四年,南京御史林潤自袁州推官郭諫 臣處得知嚴家情況,上疏說他在巡視中得知江洋盜賊多入羅龍文家,有不臣 之態,推嚴世蕃為主。又說,嚴世蕃近來營治府第聚眾至四千人,變且不測。 世宗詔令再次逮捕嚴世蕃、羅龍文等入獄,交法司審訊。次年三月,首輔徐 階自代法司改擬奏疏,揭露羅龍文是海盜汪直的姻親,招集汪直餘黨謀與嚴 世蕃外投日本。世宗隨即將嚴世蕃、羅龍文處死,抄沒家產。嚴嵩削籍為民。 都人圍觀行刑,朝野大快。 繼任內閣首輔的徐階,嘉靖二年進士,曾任國子監祭酒,進為禮部尚書, 一五五二年加大學士入內閣參預機務。與嚴嵩同在內閣,達十年之久。一五 六一年,另一閣臣李本丁憂去職,禮部尚書袁煒入閣。次年,嚴嵩罷相。內 閣大學士只有徐階、袁煒二人。一五六五年,袁煒病歸。世宗以吏部尚書嚴 訥、禮部尚書李春芳入閣。嚴訥於當年病歸。世宗又命吏部尚書郭朴、禮部 尚書高拱入閣參預機務。世宗晚年仍在西苑,居住在新建的萬壽宮。內閣大 臣也在西苑值廬。嚴嵩罷後,徐階獨專國事,閣臣幾經更迭,都經徐階薦引。 但閣臣之間往往相互猜忌,不能同心輔政。高拱被劾,懷疑是徐階指使,二 人之間積憾尤深。 世宗晚年多病,仍然信奉道教,專意齋醮,又服食方士所進內含鉛硫的 丹藥,往往煩躁難制。一五六五年十月,戶部雲南司主事海瑞上疏說:「陛 下天資英斷,即位初年,剗除積弊,煥然與天下更始,天下忻忻然以大有作 為仰之。」「二十餘年不視朝,綱紀弛矣。吏貪將弱,民不聊生,賦役日煩, 萬方懸罄。諸臣猶修齋修醮,相率進香。」「陛下之誤多矣,大端在修醮」。 (《世宗實錄》卷五五五)海瑞的長篇奏疏,言辭激切。世宗反覆取讀,留 中數月。對徐階說,海瑞說的都對,朕今病久,哪能視事。假使朕能出御便 殿,豈能受此人詬罵!次年二月,詔命逮海瑞入錦衣衛獄。刑部欲治以死罪, 徐階將奏疏截留救免。 世宗晚年似亦有意於刷新政事,內閣所擬諭旨,均親自修改,但年事日 高,國事日非,已處於無計可施的境地。一五六六年十二月病死。在位長達 四十五年,終年六十歲。遺詔第三子裕王載垕繼位。 第二節 革新的繼續與反侵略鬥爭 (一)穆宗的短期統治 明世宗長子載基,為閻貴妃所生。出生後兩個月即病死。嘉靖四年(一 五二五年)王貴妃生次子載壑。四歲時立為太子。一五四九年病死。第三子 載壑(穆宗)為杜貴妃所生,一五三九年封裕王。世宗死後,奉遺詔即帝位, 年三十歲,改明年(一五六七年)年號為隆慶。穆宗在裕王府時,高拱曾以 翰林院編修為王府侍講九年。穆宗即位,以閣臣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嘉靖末 任吏部侍郎的陳以勤和禮部侍郎張居正,也曾先後為王府侍講。穆宗擢任陳 以勤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張居正為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閣 參預機務。 內閣首輔徐階在世宗死後代擬遺詔頒布,並未與李春芳、高拱等閣臣商 議。遺詔內稱:「只緣多病,過求長生,遂致奸人乘機誑惑。禱祠日舉,土 木歲興,郊廟不親,朝講久廢。既違成憲,亦負初心。天啟朕衷,方圖改轍, 遽嬰疾病,補過無緣,(《實錄》作『由』)」又稱:「自即位至今,建言 得罪諸臣,存者召用,沒者恤錄,在系(《實錄》作『監』)者即先釋放復 職,方士人等,論厥(《實錄》作『查照』)情罪,各正典刑(《實錄》作 『刑章』)。齋醮工作採辦諸勞民事,即行停止。」(《國榷》卷六十四) 徐階自擬的遺詔,糾正了嘉靖末年的一些弊政,穆宗遵詔實行,獲得朝野的 稱譽,但詔中代擬的世宗自責之詞,輕重之間卻未能與閣臣多加斟酌,不免 招致非議。高拱原與徐階不和,穆宗即位後,自以為是王府舊臣,得新帝倚 重,力斥徐階遺詔是誹謗先帝,應當治罪。徐階與高拱各自指使言官,彈劾 對方。穆宗初即位,閣臣之間就已相互攻訐不止。吏科給事中胡應嘉被閣臣 郭朴議解職。言官指為高拱挾私怨報復。隆慶元年五月,高拱憤請致仕。穆 宗命以少傅兼太子太傅、尚書、大學士養病。九月,郭朴致仕。次年七月, 徐階也獲准致仕。閣臣李春芳繼任首輔。 穆宗在位僅六年即病死。自即位後即傳示不朝,不召見大臣。他雖然不 再崇奉道教,但廣修宮苑,在後宮遊玩享樂,朝廷政事多倚付內閣。徐階致 仕後的次年,穆宗又召回高拱入閣。史稱內閣首輔李春芳,恭謹自飭。內閣 政事,多由裕王府舊臣高拱、陳以勤、張居正等掌理。內閣的權位也更重了。 一、改革的繼續 吏制的改革——高拱再度入閣兼掌吏部事。他對日趨腐敗的官吏選任制 度,作了若干改革。為了遍識人才,授予諸司簿籍,將官吏的爵里姓氏,是 否賢能,按月填寫,逐年會集,作為選用人才的依據。又奏請科貢與進士並 用,不循資格。各部官員考察,應多方參照,不能單憑文書報告決定升降, 也不應拘限人數多少。被降職的官員,應公開說明理由,使眾人心服。對於 軍事系統官兵的任用,也作了一些革新。他建議兵部增設侍郎,作為總督的 儲備人選。由兵部侍郎而出任總督,由總督而任職兵部,內外交替,邊防人 才,自會增多。他又認為「兵者專門之學」,兵部司屬官員應該慎重選任, 多選有智謀才力、通曉軍事的人才,作為長期專任的官員,不要遷調其他部 門。一旦邊境有事,就可以從這裡選取督撫以至各級軍官。此外,也還可以 選取邊地人員,以備兵部的司屬。這樣上下相通,題奏軍情,便可無隔閡。 他還指出,邊地官員,責任重大,不應交付雜流或被貶謫的人員。高拱的這 些改革的建策,都得到穆宗的准許,付諸實行。雖然這也還只是局限於某些 制度的改易,但由於他本人是內閣大學士兼掌吏部,這些措施的實行,對於 矯除積弊,刷新吏治和強化邊兵,都還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江南新政——繼世宗朝江南和廣東等地的賦役改革之後,穆宗朝又出現 了海瑞在江南推行的新政。 海瑞在穆宗即位後,即獲釋出獄,恢復原官。一五六九年夏,以右僉都 御史巡撫應天十府。在他管轄的界內,實行了如下的新政: 摧抑豪強——豪強兼併民田,是江南地區的大患。海瑞查勘富室強占貧 民的田地,奪還貧民。雖是權勢之家,也不寬貸。徐階罷相家居,海瑞查勘 徐家田土,不講情面。一時之間,雷厲風行。據說豪民多逃竄他處以避禍。 改革賦制——海瑞認為, 「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 不得已而均稅,尚可存古人遺意。」因此,他在江南力行清丈田畝,頒行一 條鞭法,即龐尚鵬在浙江實行的成法。 厲行節儉——史載,海瑞在巡撫應天十府任上,「裁節郵傳冗費,士大 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頓。」(《明史·海瑞傳》) 興修水利——江南故有淞江,匯震澤(太湖)入海,沿江許多土地可得 灌溉,後來被潮齧,淤為陸地。民間因此流傳「惟海龍王始能開得」的謠諺。 隆慶四年(一五七○年)正月初三,海瑞奏請開吳淞江。工程開始後,他乘 輕舸往來江上,親督畚鍤,身不辭勞。二月,即竣工,只用銀六萬八千三百 九十七兩。二月九日又興工浚常熟縣白茆河,因饑民雲集,募充工役,兼行 賑濟,三月底完工,用銀也僅四萬一千二百三十八兩。對於當地的圩岸塘浦 支河堰壩,也遍加修築。由是旱澇有備,民賴其利。 海瑞的新政,特別是奪還富民所占田土,不能不遭到豪紳的非議。都給 事中舒化劾海瑞「迂滯不達政體」、給事中戴鳳翔劾海瑞「庇奸民(貧民), 魚肉搢紳,沽名亂政」。海瑞實行新政,剛剛半年,就被解職,改為督南京 糧運。海瑞辭謝不就,稱病歸里。 二、俺答封貢 明世宗斷絕與蒙古俺答汗的貢市貿易後,蒙古得不到迫切需求的鐵器和 布帛,連年在邊地搶掠。穆宗即位後,一五六九年九月俺答汗又領兵攻掠山 西石州,殺知州王亮。入境二十日,明兵竟不敢抵抗,任其擄掠而去。明廷 詔奪督撫鎮諸臣官職,調任抗倭名將福建總兵官戚繼光督師薊遼。一五六八 年五月,戚繼光以都督同知總理薊州、昌平、保定三鎮練兵事。總兵官以下 均受節制。隨後又以戚繼光為總兵官,鎮守薊州、永平、山海關等處。戚繼 光調集浙江精兵三千北來,向北兵示範,以加強軍紀。又在邊牆修建空心敵 台一千二百座,以加強北邊防禦。一五七○年五月,總督陝右副都御史兼總 兵侍郎王崇古總督宣大山西軍務。 這時,蒙古內部的局勢,又有所發展。 一是俺答汗已漸向西方擴展其勢力並展開了對瓦剌的遠征。據蒙文《阿 勒坦汗傳》記載,俺答汗曾於馬年(一五五八年,嘉靖三十七年)降伏畏兀 兒殘部,隨後又出征瓦剌,進軍哈密東北的扎拉滿特山,結納吐魯番的白帽 沙汗。越庫凱罕山,擄掠瓦剌屬部而回。黃龍年(一五六八年,隆慶二年) 即俺答攻掠石州的次年,又率大軍遠征瓦剌,直趨阿爾泰山。瓦剌屬部吉格 肯阿噶諾延(一說系諾延之妻)獻女給俺答汗,率眾歸附。俺答汗封其子奧 巴岱為太師(前引珠譯本,第六二至六六頁)。俺答汗向西方求拓展,需要 在東部與明朝息兵,也更需要恢復貿易,以獲取明朝的鐵器等物資。明宣大 山西總督王崇古分析這時的形勢說:「即虜使自訴,彼近邊駐牧,則分番夜 守,日防我兵之趕馬搗巢;遠搶番夷,則留兵自守,時被我兵之遠出撲殺。 在虜既未遂安生,故游騎不時近邊,擾我耕收。大舉每歲窺逞,勞我慎防, 在我亦無時解備。華夷交困,兵連禍結。」(《明經世文編》卷三一七《確 議封貢事宜疏》)。 另一情況是:豐州漢人農業地區日益擴展,漢人豪強漸成一大勢力。明 英宗正統以後,豐州地區為蒙古占據。一五四六年,玉林衛百戶楊威被蒙古 俘擄,《明實錄》記載他曾被「驅之種藝」。楊威被俺答放回傳達講和之意, 仍說:「自後民種田塞內,虜牧馬塞外,各守信誓」。(《世宗實錄》卷三 一一)大抵這時所謂「種藝」,還只是少數漢人俘虜所從事的活動,所謂「塞 外」基本上都還是畜牧區。大約十餘年後,白蓮教徒丘富被俘擄到豐州地區, 與日益眾多的漢人俘虜和逃亡農民開始在豐州川從事農業耕種,並建造城廓 房屋,被稱為板升。這大約是類似遼代契丹地區所謂「漢城」的漢人聚落。 嘉靖末季,蒙古連年擄掠,被俘的漢人日眾,這種聚落也得到迅速的發展。 蒙古依靠這些聚落處置漢人俘虜,委付大小首領進行統治。這些首領逐漸成 為役使廣大農奴的豪強。丘富死後,勢力最大的豪強是山西人趙全,役使萬 人。其他頭目如周元、李自罄等也都統治數千人。明廷得到的情報是:這些 漢人豪強極力鼓動俺答在邊境擄掠,以擴大他們對農奴的占有。蒙古在邊地 進兵,也是由他們作嚮導。明廷把趙全等人視為叛逃的仇敵,也是極大的隱 患。 總的形勢是,連年交戰之後,明朝和蒙古都已利於息兵通市,但實際上 卻還在保持著對峙的局面,遂使趙全等人從中漁利。 一五七○年九月俺答之孫把漢那吉率領家室降明,打破了長期的對峙。 把漢那吉是俺答的嫡孫,幼年喪父,由俺答的大夫人(一克哈敦)撫養。據 說是由於俺答將他的第三妻賜給阿爾禿斯,把漢那吉憤而與妻子家人十餘人 到山西行都司平虜衛降明。明大同巡撫方逢時受降後,馳報宣大總督王崇古。 王崇古安置把漢那吉留住大同,隨即與方逢時上疏陳奏,說:「若俺答臨邊 索取,則可由此與他通市,責令縛送板升諸逆,還被掠人口,這是上策。如 果發兵前來,不可理諭,則明示欲殺,彼望生還,不敢大逞,然後徐行我計, 這是中策。如果棄而不求,也當對把漢那吉厚加資養,結以恩義,將來俺答 死後,他可收集餘眾,自為一部。邊地也可得安寧。」疏上,朝議多有異詞。 內閣大學士高拱、張居正采王崇古議,詔授把漢那吉指揮使,賜緋衣一襲。 這時,俺答正在率眾西征,得報,返回。俺答妻大夫人痛失愛孫,對俺答多 所責難。俺答也自悔處置失宜,但仍采趙全的建策,自率大軍並命長子辛愛 黃台吉軍及永謝布兵,分三路至明邊境,索要把漢那吉。王崇古遣百戶鮑崇 德前往勸說,提出縛送趙全等板升頭目,交換把漢那吉還蒙古。俺答派人到 明朝探聽情況,看到把漢那吉蟒衣貂帽,馳馬從容,受到優待。俺答得報, 大喜過望,對鮑崇德說:「我不為亂,亂由(趙)全等。今吾孫降漢,是天 遣之合也。天子幸封我為王,永長北方,諸部孰敢為患!即不幸死,我孫當 襲封,彼受朝廷厚恩,豈敢負邪!」(《明史·王崇古傳》)遂遣使臣隨鮑 崇德到明朝議和。 豐州漢人豪強勢力的發展,原已與蒙古封建主諸多矛盾。明朝與俺答的 使者反覆洽商後,俺答汗終於同意將趙全等十大板升頭目,交付明朝。周元 得訊,服毒自殺。十一月十九日,俺答汗遣使押送趙全、李自馨等頭目交付 明朝官員。次日,明廷遣軍官護送把漢那吉出境,行前贈予布帛。十二月, 把漢那吉返回蒙古,俺答汗夫妻迎於河上。一場風波,遂告結束。 此事明廷處置得宜,取得了雙方都滿意的結果。俺答汗與弟老把都、侄 吉能及永謝布部均遣使入謝,並請求通貢開市,永結盟好。穆宗交三鎮議復。 一五七一年二月,王崇古奏上「確議封貢事宜疏」力言互市之利,條陳八議。 一、加封號。依前朝故事,封授俺答王號,子弟封授官職。二、定貢額。許 每年一貢,俺答貢馬十匹,來使十人。其他首領以次遞減。三、酌定貢期貢 道。入貢互市,在春季馬弱之時,自大同左衛驗入。四、立互市。每年擇日 開市,貿易一月。市場設在大同左衛威虜堡、宣府萬全右衛張家口、山西水 泉營。五、撫賞。自各鎮備邊費用中撥出布帛撫賞蒙古使臣、守市兵士及酋 長。六、歸降。通貢後,邊地不再收納蒙古降人,自蒙古歸降的漢人,許住 邊堡。七、權宜。受降之禮,寬優處置。八、戒狡。造謠飾詐,破壞貢議者 治罪。王崇古在奏疏中還說道:「俺答年近七十,老把都兒、黃台吉、吉能 各年逾五十。倘各酋未死,邊境有數年之安,則宣左山西殘城可漸實,蕪田 可漸墾,客兵可漸減」。(《國榷》卷六十七)奏疏下兵部廷議。朝臣議論 不同。閣臣李春芳、高拱、張居正等都贊同王議,面奏穆宗親決。三月,穆 宗采王崇古議,敕封俺答為順義王,賜緋蟒衣一件,彩幣八件。 五月間,明宣大副帥趙伯勖等奉詔敕,往大同得勝堡向俺答汗等宣詔。 原來擬議的受降之禮於是變成冊封典禮。俺答等搭設棚廠,陳列彩旗,大張 旗鼓迎詔。宣詔後,俺答行禮謝恩。老把都兒、黃台吉、吉能等以下一百一 十二名首領也各敕授軍官稱號。禮成後,俺答又奉上蒙文謝表,遣使入京貢 馬。各級受封的首領共貢馬五百○九匹。明禮部奏請穆宗上殿宣表受百官朝 賀,說是「聖朝盛事」。(《穆宗實錄》卷五八) 俺答受封,貢市重開,明朝與韃靼蒙古建立起正常的聯繫。百餘年來爭 戰連年的邊地從此得以重現和平。據說,東起永平府,西到嘉峪關七鎮數千 里的邊境,「軍民樂業,不用兵革」(《明史·王崇古傳》),明廷每年可 省軍費十分之七。邊地居民得以安心耕牧,蒙古商民往來貿易。邊境城鎮又 呈現繁榮景象。八年後,任山西宣大總督的方逢時陳述當時情況說:「八年 以來九邊生齒日繁,守備日固,田野日辟,商賈日通,邊民始知有生之樂」。 (《明史·方逢時傳》)俺答封貢的實現,確是穆宗朝的一大成就。 三、廣東等地的農民起義 廣東地區社會矛盾尖銳,嘉靖後期即先後有陳以明、張璉、李亞元、賴 清規等領導各地農民起義反抗。穆宗即位後,隆慶元年(一五六七年),又 爆發了以曾一本為首的起義。 曾一本在嘉靖末年曾隨從吳平起兵,兵敗投降。這年,再次起兵,執澄 海知縣,敗官軍,擊斃守備李茂才。次年六月,進攻廣州,殺知縣劉師顏。 轉戰福建。明將周雲翔殺參將耿宗元,投入起義軍,屯平山大安峒,準備進 攻海豐。一五六九年五月,被官軍戰敗,周雲翔被俘,部眾一千三百餘人被 殺。曾一本在福建柘林奧戰敗,轉移至馬耳澳。八月,在海戰中失利被俘, 部眾被殺害者一萬多人。 一五七二年,肇慶恩平十三村陳金鶯,鄰邑苔村三巢羅織清,藤洞九徑 十寨黃飛鶯,各自發動起義,互通聲氣。舊例,兩廣惟大徵得敘功,總督殷 正茂和總兵官張元勛,改變辦法,令雕剿得論功,將三巢、十寨、十三村的 起義者鎮壓下去。 惠州、潮州一帶,山險木深,藍一清、賴元爵等率眾起義,各據險結砦, 連地八百餘里,起義軍數萬人。一五七二年殷正茂在鎮壓了十三村的起義後, 徵兵四萬前來鎮壓惠、潮一帶的起義者。起義軍奮起抵抗,直到穆宗死後, 起義才告失敗。 (二)神宗繼統與張居正的興革 穆宗於隆慶六年(一五七二年)五月病逝,年三十六歲,遺詔皇太子翊 鈞(神宗)繼帝位。穆宗即位前,王妃李氏生子,五歲而死,另一子,不滿 周歲而死。即帝位後,立王妃陳氏為皇后,無子。神宗翊鈞系李貴妃所生。 一五六八年立為皇太子。繼位時年十歲。 穆宗死前一年,內閣首輔李春芳致仕。高拱繼任首輔。禮部尚書呂調陽 入閣,與張居正同參機務。司禮監秉筆太監馮保與張居正結納,在穆宗病危 時即密囑張居正預草遺詔。神宗宣詔即位,高拱條上五事,旨在削弱司禮監, 加強內閣擬旨之權。張居正授計馮保,密陳陳太后與李貴妃:高拱擅權不可 容。次日,傳出皇帝聖旨,太后懿旨、貴妃令旨:「今高拱擅政,專制朝廷, 我母子驚懼不寧,高拱即回籍閒住,不得遲留。」(《國榷》卷六十八)神 宗即位方七日,高拱即罷相歸里。張居正繼任首輔。 一、張居正的興革 湖廣江陵人張居正,嘉靖進士。穆宗隆慶元年入內閣參預機務。任首輔 後,建言並尊陳後、李妃為皇太后。得兩太后倚任,尊稱為張先生。張居正 任內閣首輔,先後凡十年。是明代權力最大的首輔,也是興革最多的首輔。 張居正在任期間,針對前朝形成的積弊,參酌前人試作的革新,從多方 面採取了興革的措施。 官吏考成——張居正認為,當時官場的從政者或「虛聲竊譽」,或「巧 宦取容」,或「愛惡交攻」,章奏繁多,實效甚少。萬曆元年(一五七三年) 他提出官吏考成法。說:「蓋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 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必效」。(《張文忠公全集》奏疏三)明朝考察官吏 原有制度,但行之既久,形同具文。張居正嚴格立法,要求法之必行,言之 必效。考察標準是「惟以安靜宜民者為最,其沿襲舊套虛心矯飾者,雖浮譽 素隆,亦列下考」。方法是逐級考核,撫按以此核屬官之賢否,吏部以此別 撫按之品流,朝廷以此觀吏部之藻鑒。若撫按官不能悉心甄別,而以舊套了 事,則撫按官為不稱職,吏部宜秉公汰黜。吏部不能悉心精核,而以舊套了 事,則吏部為不稱職,朝廷宜秉公更置。(《張文忠公文集》奏疏五)。又 建立隨事考成制度:「凡六部都察院,遇各章奏,或題奉明旨,或復奉欽依, 轉行各該衙門,俱先酌量道里遠近,事情緩急,立定程期,置立文簿存照。」 除了一般的例行公事以外,另立文冊二本,一本送各科備註,實行一件,注 銷一件。一本送內閣查考。必俟銷完乃已。張居正奏稱:「若各該撫按官奏 行事理有嵇遲延擱者,該部舉之;各部院註銷文冊有容隱欺蔽者,科臣舉之; 六科繳本具奏有容隱欺蔽者,臣等舉之。如此,月有考,歲有稽,不惟使聲 必中實,事可責成,而參驗綜核之法嚴,即建言立法者亦將慮其終之罔效, 而不敢不慎其始矣」(同上,奏疏三)。以部院考核撫按,以六科監督部院, 以內閣督察六科。這樣,各級官吏,不敢敷衍塞責,建言立法者,不能隨意 發令,使朝廷政令的貫徹執行有了保證。 張居正在考察中裁撤了冗員,獎勵廉能,據說官員們「不敢飾非,政體 為肅」。 加強邊防——張居正進入內閣後,就注意整飭邊防,提出飭武備、信責 罰、造兵將的方略。調任戚繼光整頓薊鎮防務,支持王崇古實現俺答封貢。 王崇古晉為兵部尚書,方逢時總督山西宣大,戚繼光仍駐薊鎮,又用名將李 成梁為遼東總兵官駐守遼東,以鞏固邊防。當時邊防的形勢是:俺答封貢實 現後,北邊恢復安靜,往來互市。但東部蒙古插漢(察哈爾)部與遼東泰寧、 朵顏衛結納,因不通互市,不時在邊地擾掠。李成梁固守邊鎮,屢戰獲勝。 遼東戰爭因而尚不致擴大。 整頓學校——嘉靖以來,府、州、縣學中的某些混入的生員,不務實學, 為非作惡,在地方上形成一種勢力,被稱為「學霸」(《明會典》卷七八)。 一五七五年,張居正整頓各地學校,規定:「今後歲考,務須嚴加校閱。如 有荒疏庸耄,不堪作養者,即行黜退,不許姑息。」「童生必擇三場俱通者, 始行入學,大府不得過二十人,大州縣不得過十五人,如地方乏才,即四五 名亦不為少」。(《張文忠公全集》奏疏五)核減生員,黜革學霸外,又大 力整頓提學官和儒學教官。張居正奏稱:各地儒學教官往往是「士之衰老貧 困者,始告授教職,精力既倦於鼓舞,學行又歉於模範,優遊苟祿,潦倒窮 途,是朝廷以造士育才之官,為養老濟貧之地。」(同上,奏疏四)張居正 請敕吏部,慎選提學官,有不稱者,奏請改黜。對於教官中學業荒疏,但年 力尚壯者,送監肄業深造。如已年老,則黜革回籍。 清理田賦——張居正任首輔後,面對前朝形成的財政危機,從節流與開 源兩方面力圖挽救。節流主要是裁減冗官冗費,對皇室的費用力求撙節。開 源主要是清理逋欠的田賦。萬曆元年,敕令「自隆慶改元以前逋租,悉賜蠲 除,四年以前免三征七」。次年規定,拖欠七分之中,每年帶徵三分。第三 年,張居正用考成法嚴厲督促官員奉行「輸不及額者,按撫聽糾,郡縣聽調」 (《明史·傅應楨傳》)。經過整頓後,明朝的財政有所好轉。萬曆四年 (一 五七六年),京通儲粟足支八年,太僕寺積金四百餘萬。次年,歲入四百三 十五萬九千四百餘兩,歲出三百四十九萬四千二百餘兩,積餘八十六萬餘兩。 但萬曆六年(一五七八年)的財政收支又出現了虧空,計歲入三百五十五萬 九千四百餘兩,歲出三百八十八萬八千四百餘兩,虧空了三十九萬餘兩。張 居正上疏說:「量入以為出,計三年所入,必積有一年之餘,而後可以待非 常之事,無匱乏之虞」。他要求神宗「一切無益之費,可省者省之。無功之 賞,可罷者罷之。務使歲入之數,常多於所出」。(《張文忠公全集》奏疏 八) 張居正清理逋賦,說是針對侵欺隱佔的「權豪」、「奸民」,但實行中, 地方官吏不敢催征勢豪大戶,反將下戶貧民,責令包賠,流弊也是嚴重的。 清丈田畝——明朝田賦減少的根本原因是豪民兼併田地而不納稅,稅賦 仍加給失去田地的農民。所謂「小民稅存而產去,大戶有田而無糧」,是歷 代常見的現象,至萬曆時尤為嚴重。各地農民不斷逃亡或起義反抗,田地被 兼併田去稅存也是重要的原因。張居正曾指出:「夫民之亡且亂者,咸以貪 吏剝下,而上不加恤;豪強兼併,而民貧失所故也」。張居正在清理田賦逋 欠後,進而在一五七七年提出清丈全國各種類型的田地。次年,正式實行。 企圖通過丈量,田地「皆就疆理,無有隱奸。蓋既不減額,亦不益賦,貧民 不致獨困,豪民不能併兼」。(《張文忠公全集》附錄「文忠公行實」)一 五八一年,田地丈量完畢,總計田七百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較弘治時的 統計數字多出三百萬頃。雖然執行丈量的官吏或改用小弓丈量,以求田多, 有的豪猾勢家也千方百計進行抵制,致使這一數字不很確切,但畢竟把地主 豪強隱瞞的土地清查出了不少,使豪民的隱田逃賦受到打擊。湖廣等地原來 墾田數字減少最多,經清丈後增額最多。 改革賦制——一五八一年,張居正在清丈田地之後,又在全國範圍內推 行前朝試行過的一條鞭法,對賦役制度作了全面的改革。 《明史·食貨志》說: 「一條鞭法者,總括一州縣之賦役,量地計丁, 丁糧畢輸於官。一歲之役,官為僉募。力差,則計其工食之費,量為增減; 銀差,則計其交納之費,加以增耗。凡額辦、派辦、京庫歲需與存留、供億 諸費,以及土貢方物,悉並為一條,皆計畝征銀,折辦於官,故謂之一條鞭」。 《續通典》卷七說:「一條鞭法,通計一省丁糧,均派一省徭役,於是均徭、 里甲與兩稅為一」。大致說來,此項改革包括: (一)賦役合併。原來的賦(兩稅)役(里甲、均徭、雜泛)以及土貢 方物等並成一項。取消力役,一律征銀,由人丁和田地分擔。(二)田賦一 概征銀。除蘇、松、杭、嘉、湖地區繼續徵收本色糧食,以供皇室官僚等食 用外,其餘一般徵收折色銀。(三)計算賦役數額時,以州縣為單位,各州 縣原有的賦役額不得減少。(四)賦役銀由地方官直接徵收。原先田賦交本 色糧食,很不方便。改為征銀後,便於交納、儲存和運輸,這就是所謂「丁 糧畢輸於官」。 一條鞭法簡化了徵收項目和手續,計畝征銀,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 漏稅的弊端。役銀由舊制依戶、丁徵收改為以丁、田分擔,也使無田或少田 的居民減輕了負擔。一條鞭法的主旨在於使多占田者多交稅,是針對當時土 地兼併盛行而採取的有效措施,也是賦役制度史的一大變革。新法自一五八 一年開始實行,各地逐步推廣,大約至一五九二年前後,全國各地包括邊遠 省區,都已陸續實施。各地方因情況不同,具體的實施辦法也互有差異。如 關於役銀的丁、田分擔比例,各地實行的辦法就極不一致。有的地方以丁為 主,以田地為輔,採用「丁六糧(即田地)四」的分擔比例;有的地方以田 地為主,以丁為輔,人丁承擔四分之一,田地承擔四分之三;也有的地方, 丁田平均分配,各承擔二分之一。即使在同一地區的不同州縣,負擔比例也 不一致。如鳳陽府所屬泗州與盱眙一五九九年所編的四差銀(四差包括里甲、 均徭、驛傳和民壯),都是丁所出的總額,大于田糧所出的總額,而天長一 縣則相反。三州縣每石地畝糧所帶徵的四差銀數量,輕重也極懸殊,其中泗 州和盱眙分別是一錢三分和四錢九分五厘三毫,而天長縣卻高達二兩一錢。 總的說來,各地征額雖然多有差異,但改力役為征銀,依占田與人丁多少分 擔,各個地方則基本相同。這一辦法之能以實行,當是反映了農民已便於出 售產品,換取貨幣。農民生產的布帛菽粟,到市場上出售,自不免要受商人 的盤剝,但在客觀上卻也促進著商品經濟的發展。 張居正任內閣首輔,先後凡十年。這十年間,明朝邊境,大體保持安靜, 因而得以致力於內政的興革。張居正曾奏諫「凡事務實,勿事虛文」。他以 務實精神所致力的興革,大體上在於考核選拔人才與增加朝廷財政收入這兩 個方面。增加收入的辦法,局限於清理田畝、改革賦役,實質上是反映著官 府與豪民的利益爭奪。不過,這些改革客觀上也有利於減少貧民的負擔,作 用還是積極的。一五八二年三月,張居正病死。死前一月,曾上疏請捐免萬 歷七年以前積欠賦稅,以消除歲歲「帶徵」之弊,獲准施行。死後贈上柱國 諡文忠,與世宗朝的張璁同一諡號。明代先後兩張文忠,均以興革為己任。 張居正的施政範圍與年限,都超過了張璁。 二、黃河的治理 張居正任內閣首輔期間,還經辦過一件大事,即任命潘季馴治理黃河水 患。 一五七八年,黃河在桃源北的崔鎮決口,河水北流,宿遷、沛縣、清河 縣、桃源兩岸多被沖壞,黃河淤淀,迫使淮河南流,高家堰湖堤被衝決,淮 安、揚州兩府間的高郵、寶應等地都被水淹沒,形成大患。張居正深以為憂。 這時,河漕尚書吳桂芳病死,遂薦用刑部侍郎潘季馴為工部侍郎兼右都御史, 總理河漕。 烏程人潘季馴,曾在世宗嘉靖四十四年(一五六五年)總理河道。穆宗 隆慶四年(一五七○年),黃河在邳州決口,再次受命治河,次年工竣。神 宗萬曆五年(一五七七年)巡撫江西,次年,入刑部。河決為患,朝中議論 不一。或主浚海口,或主復故道。潘季馴受命後,與督漕侍郎江一麟去實地 觀察水勢。他認為,故道久湮,雖修浚恢復,深廣也不能如今河。應該築崔 鎮以塞決口,築遙堤以防潰決,「淮清河濁,淮弱河強,河水一斗,沙居其 六,伏秋則居其八,非極湍急,必至停滯,當藉淮之清以刷河之濁,築高堰 (高家堰)束淮入清口,以敵河之強,使二水併流,則海口自浚」。(《明 史·潘季馴傳》)於是上疏提出治河的六條辦法: (一)塞決口以挽正河; (二)築堤防以杜潰決;(三)復閘壩以防外河;(四)創滾水壩以固堤岸; (五)止浚海工程以省糜費;(六)寢開老黃河之議以仍利涉(《神宗實錄》 卷七六)。六策獲准實行,至次年十月修築工程結束。共築高家堰堤六十餘 里,歸仁集堤四十餘里,柳浦灣堤東西七十餘里,塞崔鎮等決口百三十,築 徐、睢、邳、宿、桃、清兩岸遙堤五萬六千餘丈,碭、豐大壩各一道,徐、 沛、豐、碭縷堤百四十餘里,建崔鎮、徐升、季泰、三義減水石壩四座,遷 通濟閘於甘羅城南,淮、揚間堤壩無不修築。此次全面治理後,接連數年, 河道不再有大患。一五八○年春,潘季馴因功加太子太保,進工部尚書兼左 副都御史,同年秋為南京兵部尚書。 潘季馴依據治河的經驗,反覆研考,寫成《河防一覽》、《宸斷兩河大 工錄》等著作,提出許多有價值的治河理論。他的治河方法以束水攻沙為基 本原則,即「繕治堤防,俾無旁決」,從而使水由地中,沙隨水去。因為黃 河之水「合則流急,急則蕩滌而河澡,分則流緩,緩則停滯而沙積」(《明 史·河渠志》)。為了貫徹這一原則,潘季馴非常重視河堤的修建。修堤方 法有:「縷堤以束其流」,「遙堤以寬其勢」,「滾水壩以泄其怒」。縷堤 築於接近河濱的地段,平時用來約束河水,使之奔流於河床之中。洪水到來 後,流量太大,河床往往不能容納,因而須事先離河二三里另外築堤一道以 防洪水侵及陸地,這便是「遙堤」。滾水壩是選擇地勢低洼而又地基堅實的 地段,用石頭建成,當洪水漲到一定高度時,洪水會通過減水壩宣洩一部分, 貯於低洼地帶,以免河床水量過多。由於減水壩由石頭做成,因而不會被水 沖潰造成災害。潘季馴對於築堤的方法也有總結,說:必真土而勿雜浮沙, 高厚而勿惜巨費,讓遠而勿與爭地,則堤乃可固。潘季馴的這些理論,是多 年的實際經驗,考索而得,在當時是難能而可貴的。 三、達賴封貢 張居正任首輔期間發生的又一重大事件,是俺答汗封贈達賴喇嘛和達賴 向明朝遣使通貢請封。 蒙古俺答汗在明穆宗時接受王封,重開貢市,隨即請求明廷派遣佛教僧 人、授予佛經,以便在蒙古弘揚佛法。一五七二年,穆宗派遣藏族喇嘛去蒙 古傳教,各授僧官。神宗即位後,俺答汗再次請求佛經、佛像。神宗依王崇 古之請,賞賜前此往蒙古傳教的藏族喇嘛二人禪衣等物,又授在蒙古的藏族 喇嘛九人僧官。一五七五年二月,明廷依俺答之請,遣通事(翻譯)官一員, 送藏僧四人前往蒙古。十月,俺答在豐州川建成寺院及呼和浩特城,請賜城 名。明廷賜名為「歸化」。一五七七年,又在青海察布齊雅勒建成寺院,明 廷賜寺名為「仰華」。 與此同時,俺答汗也在向藏族地區約請高僧。藏書《安多政教史》記載 說,藏族喇嘛阿興向俺答汗薦舉格魯派高僧、哲蚌寺主鎖南嘉錯,俺答汗於 一五七四年遣使往迎大師。次年鎖南嘉錯應邀北來。明《神宗實錄》記萬曆 六年(一五七八年)二月,「烏思藏闡化王男札澤藏卜差番僧來西海,見其 師僧活佛(鎖南嘉錯)在西海為順義王子孫等說法,⋯⋯因托順義王俺答代 貢方物,請敕封」(《神宗實錄》卷七二)。這年五月,俺答汗在察卜齊雅 勒寺即仰華寺會見鎖南嘉錯,遵奉藏傳佛教格魯派(俗稱黃教)。土默特等 部眾一百零八人皈依為僧。鎖南嘉錯將此次盛事比之於薛禪汗(忽必烈)之 尊崇八思巴帝師。鎖南嘉錯為俺答汗奉上「咱克喇瓦爾弟(轉輪王)徹 辰(即 薛禪,賢智)汗」稱號,俺答汗贈予鎖南嘉錯「瓦齊爾達喇(執金剛)達賴 (海)喇嘛」稱號。依格魯派活佛轉世之制,鎖男嘉錯尊奉宗喀巴弟子根敦 朱巴為一世達賴喇嘛,前哲蚌寺主根敦嘉錯為二世達賴喇嘛,己為三世。俺 答汗皈依藏傳佛教後,宣布廢除蒙古奴僕殉葬舊俗,燒毀魔道神像(薩滿巫 神),並宣布不再搶掠漢族和藏族。 一五七九年二月,張居正奏報,甘肅巡撫送來烏思藏僧人帶來的鎖南嘉 錯即三世達賴給他的書信一封,譯文呈:「釋迦摩尼比丘鎖南堅錯賢吉祥合 掌頂禮朝廷欽封干大國事閣下張:知道你的名,顯如日月,天下皆知有你, 身體甚好。我保佑皇上,晝夜念經。有甘州二堂地方上,我到城中,為地方 事。先與朝廷進本,馬匹物件到了。我和闡化王執事賞賜,乞照以前好例與 我。我與皇上和大臣晝夜念經,祝讚天下太平,是我的好心。壓書禮物,四 臂觀世音一尊,氆氌二段,金剛結子一方有。閣下分付順義王早早回家,我 就分付他回去。虎年(一五七八年)十二月初頭寫。」(《張文忠公全集》 奏疏八)張居正將達賴的信件譯出奏報,並稱所贈禮物不敢私受,恭候敕旨。 神宗降旨:「宜勉納所饋,以慰遠人向鳳慕義之誠」,並接受達賴的請求, 給予封賞。 由於蒙古俺答汗通貢講和,導致藏族達賴喇嘛遣使通貢請求封賞,進一 步密切了明朝與藏族地區的聯繫。穆宗朝的俺答封貢與神宗朝的達賴封貢, 實為明王朝的兩件意義重大的事件,影響是深遠的。 (三)神宗親政與平定戰亂 一五八二年,張居正死後,內閣大學士張四維繼任首輔。神宗這時年已 二十,遂親自過問朝政,企圖有所作為。 張居正實行新政,觸及豪民權貴的利益,執政時已屢遭攻擊和非議。他 交通太監馮保,得到兩宮太后的禮重,神宗也對他視如師保。神宗漸長,對 張居正的專擅,漸有不滿,被張居正罷黜的反對新政的言官,也在伺機報復。 張居正死後當年十二月,御史江東之彈劾司禮監太監馮保專擅威福、欺 君蠹國及貪污受賄等十二罪,關連到張居正家人游七,涉及居正。神宗將馮 保貶為奉御,安置南京。陝西道御史楊四知因上疏劾張居正「貪濫僭奢,招 權樹黨」,神宗詔令「姑貸不究,以全終始。」次年正月,南京刑科給事中 阮子孝又上疏彈劾張居正「各子濫登科第,乞行罷斥」。首輔張四維上疏代 辯,說「居正諸子所習舉業,委俱可進。惟其兩科連中三人,又皆占居高第, 故為士論所嫉,謗議失實」。(《神宗實錄》卷一三二)神宗不聽,自批「都 教革了職為民」。三月,大理寺將查議馮保案有關人員的獄詞送呈。神宗閱 後,詔奪張居正上柱國太師等封號和諡號。言官群起上疏,彈劾張居正,並 及居正薦引的官員。禮部尚書徐學謨,被劾黨附居正,詔令致仕。遼東名將 李成梁也被劾「附居正飾功」。兵部尚書張學顏疏辯成梁戰功非妄,也因而 被劾,自請致仕。駐守薊鎮的名將戚繼光被調駐廣州,抑鬱而死。 明宗室荊州遼王憲■在穆宗時因奉道教被廢。一五八四年四月,王妃奏 陳張居正謀陷親王,霸奪產業,勢侵金寶。神宗命司禮監太監張誠前往荊州 張居正家,查抄家產,籍沒入官。居正長子敬修因被拷掠追查金寶,自縊而 死。內閣首輔申時行與諸大臣合疏請緩,張居正死後調任刑部尚書的潘季馴 上疏力救,詔留空宅一所,田十頃供養居正八旬老母。不久之後,潘季馴也 被言官彈劾「黨庇居正」落職為民。 原內閣首輔張四維於一五八三年四月因父喪歸里,不久死去。申時行繼 任首輔,薦引吏部侍郎許國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自御史至給事中 等言官,彈劾朝官,仍不休止。被張居正罷免又得復任的言官,自不免挾嫌 報怨。新進的言官則以彈劾鋒銳博取守正君子之名,冀得升進。都察院復參 張居正,神宗詔定的罪名是「誣衊親藩,侵占王墳,鉗制言官,蔽塞朕聰, 私廢遼王,假丈量田地,騷動海內,專權亂政」(《國榷》卷七十二)。張 居正推行新政,恃有兩宮太后的支持,不顧言官的反對,遇事專行當是事實。 遼王妃的控告,觸及宗室藩王的利益,更加激怒神宗。張居正籍沒家產,史 家認為,不及嚴嵩的二十分之一。(《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一)但比起前 朝首輔張璁的「持身特廉」,自不免相形見絀。言官彈劾他接受饋遺,當也 有據。不過,神宗奪諡後,言官群起,迎合帝意,以投機取寵,彈章多有望 風撲影,虛事誇張。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即指出「江陵(張居正)身後, 攻之者尋敝索瑕,以功為罪」,又說:御史楊四知彈劾張居正貪侈,諸公子 打碎玉碗玉杯數百隻,這些事有誰見到?(《萬曆野獲編》卷九,補遺卷二) 御史丁此呂彈劾禮部右侍郎高啟愚主持南京科試,曾出試題「舜亦以命禹」, 是勸張居正篡位。神宗將高啟愚削籍為民。內閣首輔申時行說丁此呂是「以 暖昧陷人大逆」,吏部尚書楊巍請調丁此呂出朝。御史江東之、李植因首先 彈劾馮保,得神宗信任,交章彈劾申時行、楊巍「阻塞言路」。申、楊上疏 以辭官力爭,神宗不得已,詔准楊巍之議,調丁此呂出朝。內閣大學士許國 尤為憤慨,連上三疏求去,說:「昔日顛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指言 官),黨同伐異,罔上行私。」內閣諸臣與江東之為首的言官,逐漸形成對 立。 明朝言官諫官之設,原為對皇帝行諍諫,對各級官員實行監督和糾察。 但自世宗議大禮以來,朝官與言官結納朋比,相互攻訐,彈章成為彼此攻擊 的工具。張居正死後,言官又掀起風浪,自詡為君子,以指摘官員瑕疵為能 事,致使有大功者不能受賞,有小過即被迫辭官,朝中紛爭動盪,難以正常 施政。神宗也已看到言官的消極作用,曾在一個詔書中說:「言官論人,須 當審事實,參詳公論。若不諳事實始末,不分人品高下,輒肆詆誹,大臣將 人人自危,豈成政體!」(《神宗實錄》卷一三三)神宗親政後,親自批答 奏疏,但由於追查張居正,仍不免輕信彈章,言官詆誹之風因而難以遏止。 言官由攻擊張居正,進而攻擊居正薦引的官員,又進而攻擊新任的閣部諸臣。 神宗親政的幾年間,言官的彈章紛至沓來,朝官的抗辯,接踵而上。這些奏 章又往往是空話連篇,強詞奪理,真偽混雜。意在有所作為的年輕的神宗, 陷入無休止地批覽章奏和臣僚紛爭之中,難以自拔了。 神宗顯然受到豪門權貴的影響,在詔書中曾指責張居正丈量田地使海內 騷然,但仍然繼續實行官吏考成之法,改革賦役的一條鞭法也還在各地繼續 推行。神宗鑒於張居正的專擅,有意收攬大權,削弱內閣,但由於陷入朝臣 紛爭之中,有心勤政而難以勤政。親政四年,便怠於政事。一五八六年秋, 自稱「一時頭暈眼黑,力乏不興」,宣示免朝。這年以後,即以多病調攝為 名,很少上朝,也不再召見大臣。奏疏仍由神宗親覽,卻往往「留中」,不 作處理。皇帝獨攬大權而又怠於政事,閣臣言官相互攻訐,明王朝的政局日 益陷於紛亂昏暗之中。 神宗怠政以來的幾年間,青海、寧夏和四川播州等邊境地區即相繼爆發 了反明的戰亂。 一、青海蒙古之亂 被稱為韃靼的蒙古諸部,自達延汗死後,由其子孫後裔分別統領,劃地 而牧。俺答汗雄踞河套及土默特,最為強盛。俺答汗與明朝實現封貢,邊境 大體安定。一五八一年,俺答汗病死、年七十七歲。子辛愛黃台吉嗣位稱徹 辰汗。一五八三年,明廷敕准襲封順義王。兩年後病死,子扯力克繼汗位, 明廷再封順義王。俺答汗晚年,軍政大事均由出自阿爾禿斯的次妻三娘子(原 名不詳)參與處置。辛愛與扯力克先後收繼三娘子為哈敦,佐理國政、與明 朝修好。明廷敕封為忠順夫人。《明史·韃靼傳》說她主兵柄,部眾畏服, 「自宣大至甘肅不用兵者二十年」。 俺答汗占據西海後,由其子丙兔駐牧,守護仰華寺。一五八八年,丙兔 子真相,進據青海莽剌川。達延汗第四子巴爾蘇博羅特的後裔火落赤駐青海 捏工川,聯絡巴爾蘇的另一支後裔、駐牧阿爾禿斯的卜失兔起兵反明。一五 九○年六月,真相、火落赤等率四千騎攻入明境,圍攻舊洮州古爾占堡。明 兵來戰,蒙軍四散。明岷洮副總兵李聯芳分兵追逐,陷伏身亡。把總、千總 以下多人戰死。火落赤得勢,又邀約順義王扯力克率三千騎渡河,至臨桃以 張聲勢。聲言向明境進攻。七月,火落赤攻掠河州,明臨洮總兵劉承嗣抗禦 失敗,傷亡甚眾。蒙軍攻掠二十餘日,西陲震動。神宗不得不召見閣臣問計。 內閣諸臣對邊事均不甚了了。首輔申時行請推一大臣經略。神宗命兵部會推, 遂以曾任宣大山西總督的兵部尚書鄭洛為右都御史經略陝西四鎮及宣大山西 邊務。八月,敕諭暫停順義王扯力克的市賞二十萬兩。 鄭洛受命西行,十月又奉敕兼任陝西總督。十一月,鄭洛至蘭州,奏報 說:火落赤等的相犯,是以莽剌和捏工川為據點,河套聲援是由甘肅入青海。 因曉諭不准徑行塞內,否則督兵堵截。次年正月,鄭洛督軍在甘肅水泉營邊 牆,截擊卜失兔部,斬首八十八級,獲得全勝。蒙兵五千七百餘帳,被逐出 塞外。二月,鄭洛遣總兵尤繼先率兵至莽剌川,大敗火落赤部,斬首五百餘 級。火落赤、真相北逃。鄭洛招諭順義王扯力克北歸。三月,扯力克離西海 北歸,向明朝謝罪,請復貢市。鄭洛自西寧入青海追擊殘敵,召回當地藏族 等居民八萬餘人復業。又在西寧布署防戍後還朝。 鄭洛出兵,獲得全勝,明廷議功,加少保。言官又群起攻擊,指摘鄭洛 放歸順義王,是沒有「除凶雪恥」,欺罔誤國。鄭洛被迫稱病辭官歸里。 二、寧夏之亂 青海戰亂之後,隨即爆發了寧夏副總兵哱拜父子的反亂。 談遷《國榷》稱哱拜為「黃毛虜」,當是黃頭回鶻,即今裕固族人。嘉 靖時投明,為都指揮使,進參將。一五八九年,以副總兵致仕,子承恩襲職, 為寧夏衛指揮。一五九一年,鄭洛調集寧夏駐軍去甘肅平亂。寧夏巡撫黨馨 命指揮土文秀率千人往援。哱拜自請率子承恩從征。平亂後,黨馨不為哱拜 敘功,而核查他冒糧之罪。土文秀及哱拜義子哱雲等也因未得升賞,心懷不 平。承恩因強娶民女被黨馨杖責,更加怨憤。一五九二年二月,黨馨與督儲 道兵備副使石繼芳剋扣應發兵士三年的冬衣布花銀,只給一年。黨馨曾被張 居正指為「刻而且暴」,諸軍久懷怨恨。哱拜遂唆使軍鋒劉東暘、許朝等起 事,殺黨馨及石繼芳。總兵官張惟忠自殺。劉東暘自稱總兵,承恩、許朝為 副總兵,哱雲、土文秀為左右參將,共奉哱拜為主。總督尚書魏學曾遣使招 降,劉東暘等要求世守寧夏。 哱拜部下連續攻掠中衛、廣武,明守臣或降或走,河西四十七堡相繼陷 落。叛軍渡河,指向靈州。三月,總督魏學曾命副總兵李昫代攝總兵官進軍 平亂,收復河西諸堡。哱拜父子向河套地區的韃靼卜失兔部求援。卜失兔率 三千騎來寧夏,與哱拜合兵。哱雲引卜失兔攻平虜堡。明伏兵射死哱雲,卜 失兔敗逃出塞。明援軍到來,兵分六路,包圍寧夏鎮城。叛軍堅守,不能下。 四月,明廷自宣大調任李成梁之子李如松為提督陝西軍務總兵官,浙江道御 史梅國楨監軍,領兵來援。又任朱正色巡撫寧夏,甘肅都御史葉夢熊協力平 亂。五月,明廷特賜總督魏學曾上方劍,違令者立斬。六月,葉夢熊自甘州 攜帶神炮火器四百車至靈州。浙江巡撫常居敬募兵千人,自辦軍糧,來援寧 夏。梅國楨、李如松統領遼東、宣大山西兵來聚集。明軍聲威大振。明軍攻 寧夏城月余,仍不能下,七月,魏學曾被劾免職,由葉夢熊代為總督,仍持 劍督軍。 葉夢熊下令決黃河水淹灌寧夏城,又派人去亂軍施計離間。九月,劉東 暘、許朝誘殺土文秀,哱承恩又誘殺劉、許,斬首懸掛城上,開城投降。哱 拜自縊而死。葉夢熊、朱正色、梅國楨等率部進城,盡殺哱拜部下降人二千, 押送哱承恩至京師處死。 明廷此次平亂,調集北南軍兵,歷時半年,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寧夏城 被圍,城中乏食,死亡無數。葉夢熊決河灌城,城外水深八九尺,居民付出 的犧牲,也是巨大的。 三、播州楊應龍之亂 明屬四川的播州(遵義),處在四川與貴州交界地帶。唐代曾被南詔國 彝族占領,太原人楊端奪取其地,世代占有,至明初已傳襲二十一世。明太 祖滅夏國,楊氏降明。明朝建播州城,在當地實行土司制度,設宣慰司,楊 氏世襲宣慰使,統轄草塘、黃平西安撫司,真州、播州、餘慶、白泥、容山、 重安六長官司。楊姓以外共有七大姓均與楊氏結為姻親,世襲各級土官。 穆宗隆慶五年(一五七一年),楊應龍襲職為播州宣慰使,成為楊氏第 二十九世土司。明廷加授他都指揮使銜。楊應龍對播州各族人民的統治極為 殘酷,茅瑞徵《萬曆三大征考》說他「在州專酷殺樹威,有小睚眥即殺害, 人人惴恐」。並且漸輕朝廷,居室用龍鳳,又違制擅用宦官。 一五九○年,貴州巡撫葉夢熊疏論應龍凶暴諸事,巡按陳效歷數應龍二 十四大罪上奏。明廷正調播州土兵去協守松潘,四川巡按李化龍上疏請暫免 斟問,候應龍戴罪圖功。楊應龍妾田雌鳳,謀殺嫡妻張氏,妻叔張時照與所 部何恩、宋世臣等上變,告楊應龍謀反。貴州巡撫葉夢熊主張立即派兵征剿, 四川士大夫紛紛為其說情,認為「蜀三面鄰播,屬裔以十百數,皆其彈壓, 且兵驍勇,數赴徵調有功,剪除未為長策」。(《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四) 四川巡撫、巡按也都主張招撫。朝廷命黔蜀兩省會同查問。楊應龍願赴蜀, 不赴黔。一五九二年,楊應龍到重慶接受審訊,論法當斬。明廷隨後又命釋 放。 萬曆二十一年(一五九三年)正月,巡撫都御史王繼光到重慶,嚴提勘 結,楊應龍抗不復出。王繼光一意主剿,與總兵劉承嗣、參將郭成等議分三 軍並進。在婁山關一帶地方,明軍戰敗,都司王之翰所部被殺傷大半,只得 撤兵。 次年三月,明廷以兵部侍郎邢玠總督貴州。一五九五年邢玠到四川招撫, 准楊應龍輸四萬金贖罪,又以重慶太守王士琦為川東兵備使,防備楊應龍。 楊應龍對明廷輸金贖罪,暗中卻積蓄力量,圖謀割據稱王,令州人稱己 為千歲,子朝棟為後主。(李化龍《平播全書》卷四)分遣土目置關據險, 設立巡警,劫掠屯堡。又厚撫苗族兵士,用以摧鋒,名為「硬手」軍。 楊應龍經過幾年準備,一五九八年十一月起兵攻掠貴州洪頭、高坪、新 村諸屯。又侵湖廣四十八屯,阻塞驛站。次年二月,貴州巡撫江東之命都司 楊國柱等率兵三千進剿,大敗,楊國柱戰死。明廷聞訊大驚,任都御史李化 龍兼兵部侍郎節制川、湖、貴三省兵事,並增調浙江、福建、雲南、廣東等 地部隊前去會剿。 六月,楊應龍乘明兵尚未會集,攻陷綦江。他退屯三溪,以綦江之三溪、 母渡,南川之東鄉壩,立石為播界,號「宣慰官莊」。 明神宗得報綦江失守,罷免原四川、貴州巡撫譚希思和江東之,命總督 李化龍便宜征討。 一六○○年春,各路明軍陸續抵達川貴兩省,李化龍急速部署出剿,分 八道進兵。四川方面分為四路,總兵官劉綎由綦江,總兵官馬孔英由南川, 總兵官吳廣由合江,副將曹希彬由永寧。貴州方面分為三路,總兵官童元鎮 由烏江,參將朱鶴岑由沙溪,總兵官李應祥由興隆。湖廣方面一路,分兩翼, 總兵官陳璘由偏橋,副總兵陳良玭由龍泉。每路有兵三萬,由官兵與各土司 兵組成。 楊應龍認為明軍八路,以劉綎部最為精銳,命子朝棟率勁兵迎擊,被劉 綎軍戰敗,各路明軍乘勢猛攻,四川方面攻下形勢險要的婁山關。貴州、湖 廣出發的明軍,攻下烏江一線,逐漸縮小了包圍圈。到五月十八日,八路明 軍會集於遵義北的海龍囤下,分批猛攻。海龍囤是楊應龍的老巢,地勢險峻, 直到六月五日才被攻下。楊應龍自縊死。其子朝棟,弟兆龍等被俘,解至京 師處死。 明軍自出師到平定楊應龍,前後歷時一百十四天,斬殺甚眾。當地各族 人民由於楊應龍的叛亂遭到慘重的災禍。亂平之後,明廷在播州地區實行「改 土歸流」。廢除土司的世襲制度,改依內地地方官制,由明廷直接派遣官吏 「流官」統治。原屬四川省的播州地區設置二府二州八縣。遵義府屬四川, 下轄真安州及遵義、桐梓、綏陽、仁懷四縣;平越府屬貴州,下轄黃州及余 慶、甕安、湄潭三縣。改土歸流後,遵義、平越二府加強了與周鄰地區的聯 系,促進了各族人民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對於當地的開發與進步,還是有 益的。(清雍正時,遵義改屬貴州省) (四)反抗外國侵略的鬥爭 一、援助朝鮮、抵抗日本的侵略 明神宗即位以來的二十年間,與周鄰各國大體保持著安靜的局面,並無 大的戰事。萬曆二十年(一五九二年)日本國出兵侵略朝鮮,明廷援助朝鮮, 展開了抵抗日本侵略的大戰。 日本戰國群雄,經過近百年的戰爭,到十六世紀五十年代基本上實現了 地域性的統一。各地霸主相互爭奪全國的統治權。一五六八年九月,控制尾 張國的織田信長率軍進入京都。一五八二年六月,織田信長家臣明智光秀髮 動叛亂,信長自焚。信長的部將羽柴秀吉(即豐臣秀吉,《明史》稱為平秀 吉)得知織田信長自焚的消息,立即率軍四萬向京都挺進,在山崎、八幡之 間的淀川河谷地帶大敗明智光秀軍。明智光秀切腹自殺。羽柴秀吉繼承信長 的事業,於一五八四年與岡崎領主德川元康結盟,完成了全日本的統一。一 五八五年日本天皇任命他為「關白」(攝政),又兼太政大臣,賜姓豐臣。 豐臣秀吉統一日本後,積極向外擴張,儲備軍糧、戰船,策劃侵略鄰國 朝鮮。 朝鮮李朝國王,自明成祖時接受明朝的王封,歲時入貢,與明朝進行互 市貿易,一直保持著正常的關係。明廷得知日本的侵略策劃,即轉告朝鮮預 作戒備。 一五九二年初,豐臣秀吉正式發布命令,出征朝鮮。侵朝日軍共計十八 萬餘人,舟師數百艘,分為九軍。第一軍由小西行長率領,渡對馬海峽,四 月十二日在朝鮮釜山登陸。加藤清正率領的第二軍和黑田長政率領的第三軍 等相繼到達釜山。 日軍占領釜山後,分兵北犯,朝鮮承平日久,軍兵虛弱,連續潰敗。日 軍占領王京(漢城)後,進而攻占平壤。朝鮮王子被俘。在三個月時間裡, 日軍幾乎占領了朝鮮全國。朝鮮國王李昖逃到義州,遣使向明朝告急。 明廷得報,不知軍情虛實,只派副總兵祖承訓、遼東遊擊史儒統兵三千 余去朝鮮作戰,史儒戰死,祖承訓隻身逃回。 敗報傳來,明朝君臣大為震動。神宗即命兵部右侍郎宋應昌為經略備倭 事宜,繼調提督陝西總兵官李如松為提督薊遼等處防海御倭總兵官前往支 援。李如松原籍朝鮮,高祖英遷居遼東,任為鐵嶺衛指揮僉事。父李成梁, 鎮遼二十二年,戰功顯赫。十一月,李如松自寧夏來到東征軍中,部署軍事。 十二月二十五日,率四萬餘人,誓師渡鴨綠江。次年一月六日,抵達平壤城 外。 平壤東南臨江,西枕山徒立,迤北牡丹台高聳,地形險要,易守難攻, 日軍築設炮台,有鳥銃等新式火器。李如松指揮攻城,城上日軍炮矢如雨。 明前鋒軍士稍有退卻,李如鬆手斬一人,挺身直前。李如松坐騎被擊斃,換 馬再戰。李如松弟如柏被鉛丸擊中盔頂,仍繼續奮戰。部將吳惟中被鉛丸擊 中,鮮血流淌,也仍然奮呼督戰。經過激烈戰鬥,明軍終於從平壤小西門、 大西門突入,日軍退保風月樓,夜半渡大同江南逃。 明軍與朝軍收復平壤後,乘勝追擊,一月十九日,李如柏收復開城。繼 而收復平安、黃海、京畿、江源四道。日軍大部退屯王京。 李如松連戰皆捷,產生輕敵思想,二十七日以輕騎趨碧蹄館,離王京三 十里,突然遭到數倍於己的日軍圍攻,損失士兵幾百名。明軍退回開城。李 如松探聽到日軍在龍山倉積儲軍糧數十萬,就密令部將查大受選勇士深入敵 後縱火燒糧。 日軍連戰皆敗,軍糧被焚,又染疾病,士氣低落,無法再戰。日軍主帥 小西行長寫信給明游擊沈惟敬,試探明朝戰和意向。這時,明軍已調集劉綎 的川軍和陳璘的水師,準備繼續作戰。經略宋應昌派遣游擊周弘謨同沈惟敬 去日軍談判,要日方「獻王京,返王子,如約縱歸」。(茅瑞徵《萬曆三大 征考》)日軍於四月十八日撤出王京,退到釜山一帶。於是漢江以南,千有 余里的朝鮮故土都被收復。 明軍援朝抗倭戰爭即將取得完全勝利之際,兵科給事中侯慶遠上疏說: 「竊怪我與倭何仇也。誠不忍屬國之翦復,特為動數道之師,挈兩都而手授 之,⋯⋯我之為朝鮮亦足矣。」 「全師而歸,所獲實多。」(《神宗實錄》 卷二六一)神宗傳諭撤兵。兵部尚書石星也一意主和,只留劉綎的川兵進行 防守,其他各鎮兵全部撤回國內。 豐臣秀吉以和議為緩兵之計,留駐朝鮮釜山的日軍始終未撤。萬曆二十 五年(一五九七年)正月又發動水陸軍十四萬餘人,再次侵入朝鮮。 明廷以兵部尚書邢玠為總督,僉都御史楊鎬為經略,麻貴為提督,再次 赴朝抗倭。明軍抵達朝鮮後,麻貴統率諸軍馳赴王京,這時日軍已入慶州, 據閒山島,圍南原。八月,南原、金州相繼失陷,日軍緊逼王京,麻貴派兵 扼守漢江,另派副總兵解生守稷山,朝鮮都體察使李元翼出忠清道,襲擊日 軍。解生於稷山挫敗日軍,參將彭友德也在青山獲勝。日軍行長所部退屯井 邑,清正所部退屯慶州,又都退到蔚山。 十二月間,邢玠、楊鎬和麻貴共同商議進兵方略:「分四萬人為三協, 副將高策將中軍,李如梅將左,李芳春、解生將右,合攻蔚山」。李如梅部 游擊擺寨以輕騎誘敗日軍,清正所部退保島山,於城外復築三寨進行防守。 裨將陳寅身先士卒,冒彈矢勇呼而上,砍柵兩重。楊鎬妒嫉裨將立功,鳴金 收軍。日軍乃閉城不出,堅守待援。明軍包圍十晝夜,不能攻克。萬曆二十 六年(一五九八年)正月小西行長救兵驟至,楊鎬懼戰逃奔,諸軍相繼,死 亡近二萬人。明軍全部撤回王京,明廷罷免楊鎬,以天津巡撫萬世德為經略。 總督邢玠接受前一戰役缺乏水軍的教訓,招募江南水兵,增強軍事力量。 二月,邢玠分兵四路,中路李如梅(後以董一元代),東路麻貴,西路劉綎, 水路陳璘,各守信地,相機行動。當時日軍分三路駐紮,東路清正,據蔚山。 西路行長,據粟林、曳橋,建砦數重。中路石曼子,據泗州。九月,明軍分 道進兵,互有勝負。十月,福建都御史金學奏報「七月九日平秀吉(即豐臣 秀吉)死,各倭俱有歸志」。明軍乘勢加緊發動進攻。十一月十七日夜,清 正發舟先走,麻貴遂入島山、西浦。劉綎攻奪曳橋,明軍總兵陳璘率水師一 萬三千餘人,戰艦數百艘,分布忠清、全羅、慶尚諸海口。劉綎進攻行長, 圍攻順天大城,陳璘以舟師夾擊,焚日船百餘。石曼子西援行長,陳璘邀擊 於半洋,殺石曼子。日軍企圖從海上逃走,副總兵鄧子龍和朝鮮統制使李舜 臣,統率水軍邀擊於釜山南海,大敗日軍。鄧子龍年逾七十,意氣風發,直 前奮擊,日軍死傷無算。朝鮮李舜臣曾在日軍第一次侵略朝鮮時,率領鐵甲 龜船,多次打敗日本水軍,獲得輝煌勝利,牽制了日軍的行動,為以後中朝 聯軍反擊戰的勝利奠立了基礎。這次海戰中,他與鄧子龍密切配合,打擊日 軍,擊碎和燒毀敵船多艘。在作戰中,李舜臣與鄧子龍都壯烈戰死。這次海 戰,明軍與朝鮮軍共殲敵萬餘人,取得了抗倭戰爭的最後勝利。 次年閏四月,邢玠班師,留偏師暫駐朝鮮。神宗以朝鮮事平,下詔宣告, 朝鮮遣使貢謝。神宗回賜彩幣,詔諭朝鮮國王李昖:「吾將士思歸,輓輸非 便,行當盡撤,爾可亟圖。務令倭聞聲不敢復來,即來亦無復足慮」。(《神 宗實錄》卷三三四、朝鮮李朝《宣祖實錄》卷十九) 日本豐臣秀吉於一五九八年七月病死,部下分為東西二軍。德川家康(元 康)擊敗豐臣西軍,一六○三年在江戶設立幕府執政。次年,遣使去朝鮮。 豐臣氏家族敗滅,日本與朝鮮又恢復了聘使往來。 二、澳門之爭與天主教的傳播 神宗萬曆時,葡萄牙殖民者繼續在澳門擴展其勢力,來澳門者多至萬餘 人。神宗即位後,即向澳門的葡萄牙商船抽取舶稅。每年可得稅銀二萬餘兩。 葡人居住澳門,每年賄贈明朝官吏銀五百兩,其後轉歸官府,形成地租。明 廷因有利可得,遂聽任澳門被葡人租占。廣東居民則掀起了反侵略的鬥爭。 一五八一年(萬曆九年),西班牙國王兼為葡萄牙國王,葡萄牙事實上 被西班牙所兼併,又與荷蘭殖民者發生衝突。一六○一年,派出戰艦兩艘, 裝備大炮,駛入澳門港外,自稱與中國通貢市。葡方記載說,葡人曾拘捕並 處死荷蘭人多人。《明史·和蘭傳》說,明稅使李道召其首領入廣州城游一 月,未敢奏聞。一六○三年,又有荷蘭船艦炮擊澳門,焚掠商船。次年,荷 蘭遣使求貢市,未獲允准,派軍艦來攻,在澎湖海上遇明朝福建水師,退走。 荷蘭遂轉向漳州求通貿易,並進而侵占台灣島,在台灣「築室耕田,久留不 去」。(《明史·和蘭傳》)一六○五年,葡人藉口防備荷蘭來襲,不得中 國允准,即在澳門修築炮台等工事,以圖長久占據。 一五七四年,葡萄牙的耶穌會士范禮安等傳教士四十一人,曾自葡來澳 門,企圖進入中國內地傳教,未獲允准。一六○六年,范禮安病死澳門。意 大利籍的耶穌會士郭若靜遂在澳門西北隔海的小島青州建築牆高六、七丈的 耶穌會禮拜堂。猶如堡壘,作為傳教的據點。香山知縣張大猷請毀去牆垣, 不成。香山居民遂攜帶竿矛,沖入青州島,將教堂焚毀。當時傳說郭若靜將 據地稱王。澳門中國居民紛紛遷往廣州。廣州城內戒嚴,澳門商業貿易停頓。 葡萄牙殖民者居住澳門,生活需用均靠當地居民供給。青州教堂事件發生後, 葡萄牙殖民者被迫派遣代表去廣州,陳述傳說虛誑,又向官吏行賄,以平息 事態。(馮承鈞譯費賴之《入華耶穌會士列傳》)次年,番禺舉人盧廷龍入 京會試,上疏請驅逐澳門番人出居浪白外海,就船貿易,交還壕境澳故地。 明廷因「事亦難行」,予以擱置。自一五九八年起任廣東總督的戴耀,因見 有寶貨之利,對葡人多有縱容,遇事或佯禁而陰許。一六一○年,江西萬安 人張鳴崗接替戴耀,繼任兩廣總督。一六一四年上疏陳述澳門事,說:「有 謂宜剿除者,有謂宜移之浪白外洋就船貿易者,顧兵難輕動。」他認為:「壕 境在香山內地,官軍環海而守,彼日食所需,咸仰於我,一懷異志,我即制 其死命」,「似不如申明約束,內不許一奸闌出,外不許一倭闌入,無啟釁, 無弛防,相安無患之為愈也。」(《明史·佛郎機傳》)疏上,被明廷採納。 張鳴崗書中所說「外不許一倭闌入」,是指葡人役使倭奴,引起明朝的注意。 同年,兩廣制定「海道禁約」,在香山縣刻石立碑,內列禁畜養倭奴,禁買 人口,禁兵船騙餉(舶稅),禁接買私貨,禁擅自興作房屋亭舍,如有違犯, 即行治罪(康熙《香山縣誌》)。此後,又在澳門附近的雍陌設參將,領兵 千人紮營駐守。 澳門被葡人租占後,不僅成為商業貿易的基地,也還是歐洲傳教士來華 傳教的前站。一五七九年,義大利傳教士羅明堅來澳門,學習中國語文,次 年,去廣州,向兩廣總督饋贈禮物。一五八二年,又獲准去肇慶傳教。一五 九○年回國。義大利貴族出身的傳教士利瑪竇曾同羅明堅在肇慶傳教,苦學 中國語文。一五八九年移居韶州,以後又到過南京、北京與南昌等地。一五 九六年,被教廷任命為耶穌會在華會長。一六○一年,偕同西班牙傳教士龐 迪我再次到達北京,向明神宗貢呈珠嵌十字架、自鳴鐘及《萬國圖志》,得 神宗嘉賞,獲准留住京師。利瑪竇研習中國儒學,得以與明朝官員和士大夫 交往。撰述天文、數學、地理、語言學等方面的著述多種,為在中國傳播西 方的科學知識作出了貢獻。一六一○年病死於北京。義大利傳教士龍華民繼 任耶穌會在華會長。 萬曆時,先後來中國的西方傳教士還有葡萄牙人麥安東、孟三德、費奇 觀、羅如望、李瑪諾,義大利人石方西、熊三拔等。他們在中國都用漢語姓 名,以便交往。一五八三年,利瑪竇在廣東肇慶,開始接收中國信徒一人。 一六○三年,各地的中國教徒有五百人。一六一七年多至一萬三千人。明朝 末年,發展到三萬八千餘人。元代景教徒多是色目人和蒙古人,正式奉教的 漢人,史不多見。明神宗萬曆時,耶穌會士經澳門來內地傳教,天主教才在 漢族居民中傳播。 第三節 經濟的發展與社會各集團 明初建國,致力於社會生產的恢復,農業和手工業曾得到相應的發展。 世宗嘉靖以來,社會相對安定,農業與手工業又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農業生產技術雖然在個別地區也有一些改進,但農業生產的發展,主要 還不是依靠技術與工具的進步而是靠土地的擴展。農業的發展伴隨著土地兼 並的盛行。明朝皇室藩王貴戚以至地方豪民無休止地兼併土地,以擴大財富 的占有。這不僅侵犯了明朝的賦稅收入,迫使朝廷一再改制,也還迫使越來 越多的農民喪失土地,逃亡流移。嘉靖以來,農民的流移,日益成為嚴重的 社會問題。 宋元時期,中國科學技術的發展,曾在世界上居於領先地位,因而若干 手工業部門,在生產技術和生產規模上,也都處於世界的前列。明初鄭和航 海時期,也還基本上保持著這樣的局勢。嘉靖以來,商品經濟逐漸呈現前所 未有的繁榮,手工業生產也隨之得到發展。但生產技術卻只有微弱的改進, 生產組織基本上也還是繼承著與小農業相結合的傳統,只是在若干地區若干 生產部門裡顯露出一些稀疏的進步。 然而,這時西歐的義大利、西班牙、法、英等國卻已先後出現相當規模 的手工工場,紡織(毛呢)、冶金、玻璃製造、航海造船和火器製造等部門 陸續採用新的生產技術,呈現重大的發展,並且擴展海外貿易,開始了海外 殖民地的爭奪。中國在某些手工業部門曾經占有的優勢,正在被西歐諸國所 取代。 從嘉靖到萬曆這一百年間,是中國經濟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的時期。從 中國來說,這一時期商品經濟的繁榮和工商業的發展,超過了以往的時代。 從世界範圍來說,則是日漸失去了原有的先進地位,落到了西歐諸國的後面。 (一)農業的發展與土地的集中 一、農業的生產技術與經營 明初農業雖得到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工具並沒有多少創新和改進。犁、 鋤、鐮、鍬等工具,仍然沿襲著古老的類型。農業生產的發展,主要是憑藉 社會環境的安定和農業政策的推動。農業生產的經營方式一般也還是單一的 糧食生產。農業技術和經營方式的落後狀況,大抵自憲宗成化以後漸有改變, 嘉靖以後才日益呈現出明顯的進步。 耕作工具——農田耕種工具出現一種名為「代耕」的新式農具。代耕器 也名「木牛」,由兩個人字形支架和安有十字木橛的轆轤組成。耕地時田地 兩頭距離二丈,相向安設,轆轤中纏有六丈長的繩索,繩兩端固定在兩邊的 轆轤上,中間安有一個小鐵環,小鐵環上掛有耕犁的曳鉤,運作時以人力搬 動轆轤上的木橛,使之轉動,耕犁就往復移動耕田。每套代耕器,共用三人, 兩面轆轤各用一人,扶犁一人。轉動轆轤的人,一人轉動時,對方一人休息, 如此往復搬動,據說可以「一手而有兩牛之力」(王征《新制諸器圖說》代 耕圖說)。代耕器利用機械原理,省力而效率高。目前還不能證明,這種新 式農具推廣使用的程度。但這種機械性農具的出現,還是值得重視的。 農業肥料——使用範圍逐漸擴展,高效肥料用 「榨油枯餅」,有七種之 多。芝麻餅、棉籽餅都被用於高產田。農田施肥技術也有提高,對不同土壤, 施用不同性質的肥料。酸性土壤施用磷肥,用骨灰蘸稻秧,用石灰淹秧根。 這不但可以增加產量,同時也改良土壤。有的地方已應用砒霜毒劑拌種,防 止病蟲害。說明此時的技術有了明顯的提高。(《天工開物》卷一) 植棉方法——棉花的栽培方法有著名的 「張五典種棉法」,這是總結民 間植棉經驗得出的新法。從棉花的制種、栽種氣溫、土壤選擇、根株行距、 田間管理、定苗鋤耘、打葉掐尖等生產技術都有科學的規定。(《農政全書》 卷三十五,木棉) 灌溉技術——舊有的提水工具,如戽車、筒車等有所改進。並有人將當 時傳入的西方技術,所謂「泰西水法」引進農業。徐光啟針對北方農業少水 乾旱的特點,利用一種仿製的「龍尾車」取水,據說「物省而不煩,用力少 而得水多。其大者一器所出若決渠焉,累接而上,可使在山,是不憂高田」。 去河數十里的稻田、棉田、菜地皆可得到灌溉,比笨重的舊式水車效率大增, 「人力可以半省,天災可以半免,歲入可以倍多,財計可以倍足。」(《農 政全書》卷十九,水利)「龍尾車」是一種比較先進的機械法引水工具。利 用活塞汲水的機械壓水工具,所謂「玉衡車」,也同時引進。但是限於當時 農業經濟承受條件的不足,這種機械灌溉工具,難於推廣。 經營方式——農業發達地區逐漸擺脫單一農業生產的經營方式,利用農 產品商品化和商品市場的擴大等條件,進行多種經營,這種經營方式促進了 當時農業生產水平。一個典型的事例:當時吳人譚曉、譚照兩兄弟,(譚曉 又寫作談參,事跡相同)以當地湖田多窪蕪,被人遺棄的田地甚多,遂以低 價買入,利用當地賤價的勞動力,進行土地改良,過窪的田地,鑿為魚池以 養魚,稍高的田地,圍堰造田,糧食收穫比他田高三倍。魚池養魚,池上構 豬舍、雞舍,糞落池中,又可飼魚。田堰上植梅、桃等果樹,邊角隙地種蔬 菜、菱茨。田間的鳥類昆蟲也捕取發賣獲利。其中養魚、養豬雞、果樹、蔬 菜等收入,每年要高過農田收入的三倍。(《昭常合志稿》卷四十八,軼聞) 這是一種較高水平的經營,既提高糧食生產水平,又獲得副業生產的高收益。 譚氏兄弟的農業經營方式,在當時江南經濟發達地區並不是偶發的或例外的 方式,而是比較普遍的現象。太倉州的龔姓地主就利用農村的廉價勞動力, 除糧食生產外發展牧畜業、養魚業、果樹蔬菜生產,而且產品都進入市場。 (王世貞《弇州山人稿》卷八五)常熟縣歸姓地主,白茆附近的田地屬「高 仰瘠鹵」的薄田,產量不高,他從治理灌溉系統入手,「相水遠近,通溪置 閘,用以灌溉」,使旱田收穫量大增。(歸有光《震川先生集》卷十九)一 些土地所有者,不滿足於農業的自給型生產而進行整體的農業多種經營,一 部分地區的農業已經與商品市場比較緊密聯繫起來,生產的目的在於銷售。 二、糧食產量與經濟作物 糧食生產的產量有明顯的提高。隆慶時江南松江府西鄉一帶稻穀每畝產 量為二石五斗到三石,可得米七、八十石。(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十四) 廣東南海縣水稻畝產量為二石五斗,甚至五石(《霍渭崖家訓》田圃第一)。 北方地區的糧食畝產量,也不遜於南方,河南北部的懷慶府河內地區的小麥 畝產量在二石到四石之間(《明經世文編》卷一四四,何塘:「均糧私議」)。 萬曆時,福建海澄等縣稻穀畝產三石五斗到四石(《天下郡國利病書》卷九 十三)。廣東博羅地區稻穀畝產量為三石左右,而山東諸城米谷畝產量高達 四至六石(《天下郡國利病書》卷四十二)。除去田土等級與南北耕作制度 不同的差異,嘉靖以後糧食的平均畝產量當在三石左右。 嘉靖以後各地陸續引進一些新品種的農作物。原產地在美洲的玉米,由 東南沿海傳入閩粵,由緬甸傳入雲貴,成為山地農業的新種雜糧。南至雲貴, 北至河南,西至四川,東至沿海,都有種植。甘薯,稍晚於玉米,傳入中國, 原產地也在美洲。由於甘薯的產量高,瘠鹵沙岡地都可生長,很快在南北各 地普遍種植,成為民間傳統食糧外的補充食品。甘薯與玉米的引進與普遍種 植,成為晚明饑荒時期賴以度荒的主要農作物。 萬曆時,菸草也從呂宋(菲律賓)傳入中國。作為一種農業的經濟作物, 菸草首先在福建沿海,開始種植,其後傳種於廣東、江南的嘉興、上海、蘇 州等地。明朝末年北方已普遍種煙,而且吸食的人,日益增多。種植菸草的 經濟效益很高,一畝的經濟收入,相當田十畝。油料作物落花生也在這時傳 入,在江南地區普遍種植,不久又引種於北方各省。 三、水利的修建 明初已開始注重水利事業。明太祖在工部下設立「水部」,職責是「掌 水利、水害、壩閘、橋樑、舟車。」(《太祖實錄》卷六十四)並命工部: 「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備旱潦者,皆因其地勢修治之。」至洪武二十八年(一 三九五年),全國共修浚河道四千一百六十二處,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處, 加上地方修治的水利,總共四萬九百八十七處。(《太祖實錄》卷二四三) 永樂時遷都北京,南北運河成為王朝錢糧的供給線,遂專注於運河的疏 通治理。一四一一年工部尚書宋禮奉命修治運河。目的不是水利灌溉,而是 在於打通南北水運航道,以利漕糧北運。所以在浚通航道外,又設法增加運 河的水量。當時運河流經魯西丘陵地區,要越過一道地脊南旺地方。北至臨 清,地降九十尺,南至沽頭,地降百十有六尺。南旺水量不足,運船不能通 過。宋禮採納汶上老人白英的建議,築戴村等壩五里,截住汶河水,使其不 能南流而北歸海,並匯合泉水,盡出汶河上游,至南旺分南北二流,「南流 接徐沛者十之四,北流達臨清者十之六。」(《明史·河渠志》、 《宋禮傳》) 南北置閘三十八,以調劑水量。閉北閘則水南流,閉南閘則水北流。這樣就 可以使漕船有足夠水量,通過南旺地脊。溝通南北的大運河暢通,成為一條 南北物資交流的經濟大動脈。漕運而外,南北商船,往來不絕。 江浙地區是經濟發達的地區。這裡的農業依靠良好的水利設施,交通運 輸依靠縱橫交錯的河道。但是一旦水利失修,河道淤塞,就會直接影響農業 生產和城鄉經濟。河道淤塞也會造成嚴重的水患。一四九四年,因江浙地區 頻年發生水災。工部侍郎徐貫、右副都御史何鑒奉命前往治理,他們採取綜 合治理法,對江南水系中的河、港、涇、瀆、湖、塘、陡門、堤岸,進行修 浚、加固、添築等措施,引導積水通過吳淞、白茆渠道、泄入海中,水患減 輕。一五二二年,巡撫李克嗣徵發華亭、上海、嘉定、崑山四縣民工,開浚 吳淞江四十餘丈,使這一地區十幾年無水旱之憂。一五六九年巡撫都御史海 瑞疏浚吳淞江下流上海淤地一萬四千餘丈,原江面闊三十丈,增開十五丈, 使積水得以通流入海。三吳地區的某些地主富民,也常常自出財力,整治水 利,灌溉農田收到較大的經濟效益。 一五八五年,治水專家徐貞明,以尚寶令兼監察御史,督辦北方水利。 在京東諸州縣開辦水田,達三萬九千餘畝。一六○二年,保定巡撫都御史汪 應蛟在北直隸中南部,用南方水田法,興辦水田。在天津的葛沽、何家圈、 雙溝、白塘等地,利用軍丁屯種的辦法,墾田五千餘畝,其中水田占十分之 四,畝產達四、五石。以後熹宗天啟時,太僕卿董應舉開辦天津至山海關間 墾田,開田達十八萬畝,並配置了相應的水利工程。 明代興修水利,出現了一些專門著作。前節提到潘季馴著有《河防一覽》 一書,此外水利專家徐貞明著《潞水客談》,徐光啟著《農政全書》有水利 專章。這些著者對全國的水利建設有著某些整體的規劃設想,如徐貞明對於 恢復西北地區水利工程的意義和措施有比較完整的闡述,徐光啟總結興辦東 南水利事業經驗,提出很多有價值的意見,同時提供了不少水利工程測量施 工,工程管理以及改良灌溉工具等方面的新技術、新方法。 四、土地兼併與農民流亡 明代皇室貴族的土地占有形式,大體上有三類:一類是皇室占有的土地, 稱為「皇莊」。據說始於明成祖朱棣為燕王時,曾在宛平等地建有私莊,成 祖即位後,就成為皇莊。皇莊的收入專供某宮后妃和未就藩的親王的日常用 度,所以皇莊有時也被稱作「宮莊」(沈榜《宛署雜記》卷七)。洪熙時, 建有仁壽宮莊、清寧宮莊和未央宮莊。皇太子也可另建「東宮莊田」。據有 人統計,從天順八年(一四六四年)至正德九年(一五一四年)北京附近的 皇莊有三十六處,占地三萬七千五百九十五頃多。(《明經世文編》卷二○ 二,夏言《勘報皇莊疏》)另一類是「藩府莊田」。洪武時分封諸王就藩各 地時,就已建立。王子未到外地就藩以前,可以在京擁有莊田,就藩時要交 還莊田,就藩後享受「宗祿」的待遇,但也由皇帝賜給莊田,使親王可以「衣 租食稅」。明中葉以後,各地藩王除兼併民田擴大藩府莊田外,還以子孫眾 多,生活困難為理由,向皇帝「乞討」附近的官地,來擴展自己的地產。第 三類是「勛戚中官莊田」。「勛」指擁有爵位的功臣世家家族,大部分是所 謂「武臣」。「戚」指后妃公主皇親家族。「中官」即皇帝周圍的宦官。他 們都屬於貴族階層,經常接受皇帝賞賜的土地,也經常以「乞討」為名獲得 新土地,或憑封建特權接受一些人為了逃避賦役希圖蔭蔽而「投獻」給他們 的土地,建立自己的莊田。 以上三類莊田,皇莊和勛戚中官莊田,大部分集中在北直隸境內,尤以 京畿為多。藩府莊田,則遍於設有藩府的各地。除這三類莊田外,還有遍於 全國的「寺觀莊田」,占有的土地數量,也相當龐大。 各類莊田的共同特點是,無論皇莊、藩府莊田,或勛戚中官莊田,乃至 寺觀莊田,所占的土地,一律屬官田性質,法律規定不准買賣。貴族獲得這 種土地,一般要經過皇帝的批准,而且有隨時收回的權力。貴族對於這種土 地有使用權乃至世襲權,但不能買賣或轉讓。他們兼併土地擴展莊田,主要 是圈占周圍的民田。利用皇帝賜田的機會,可以兼併比賜田大多少倍的民田, 或者把民田誣指為無主荒地,加以圈占。武宗即位伊始,就增設皇莊七處, 隨後又建蘇家口皇莊二十四處,前後不足六年,共增設三十一處皇莊(《明 經世文編》卷二○二,夏言《勘極皇莊疏》)。如果按弘治五處皇莊共占地 一萬二千八百頃,每處皇莊平均占地二千五百六十頃的標準估計,則武宗增 設的三十一處皇莊,占地就有七萬九千三百頃之多。如按嘉靖初年夏言調查 皇莊時被縮小了的數字,畿內三十六處皇莊占地三萬七千五百九十五頃,平 均每處占地一千零四十四頃的標準計算,武宗的三十一處皇莊至少也占地三 萬二千三百七十三頃。皇莊如此急遽擴展,大批民田很快被吞沒,田地上的 農民不是被趕走就是淪為皇莊的佃戶。天順八年(一四六四年)曾將順義縣 安樂里板橋村太監曹吉祥抄沒地一處,撥為宮中莊田,面積為三十五頃。嘉 靖初,又侵占了民地四十頃,總田數達七十五頃,比原額擴大一倍多(《明 經世文編》卷八十八,林俊《傳奉敕諭查勘畿內田地疏》)。從天順到嘉靖 不足六十年,皇莊土地竟成倍增長,順義皇莊如此,其他皇莊的兼併可想而 知。 勛戚貴族憑藉特權兼併農民土地較皇莊有過之而無不及。勛戚貴族莊田 在北直隸和京畿分布比皇莊為多,所以其兼併的規模也比皇莊為大。景泰二 年(一四五一年)貴戚汪泉霸占官民田地共達三千餘頃。(《英宗實錄》卷 二○四)一四五四年貴族黃■奏討霸州父母寨的土地,東西長五十里,南北 闊四里,共有田地一千八十多頃,還有武清縣的河隅地東西長二十里,南北 闊十里,有田地一千八百多頃。黃■所圈占的兩千一百多頃田地中,有五百 多戶農民及其耕地也被圈占在內。(《英宗實錄》卷二三九)皇親周壽在河 間縣圈占田地四百四十八頃。(《憲宗實錄》卷一○七)周彧圈武強縣民田 六百頃,貴婦劉氏圈通州民田三百頃。(《憲宗實錄》卷七十)廣德、宜興 二公主圈任丘縣民田九百頃。(《憲宗實錄》卷一一五)隆慶長公主圈武清 縣民田三百頃、玉田縣民田四千頃。(《憲宗實錄》卷一三一)這類勛戚貴 族圈占土地的記載,從景泰經天順到成化年間的幾十年中,史不絕書。封建 貴族通過向皇帝「奏討」圈占的土地,自十餘頃、數百頃乃至數千頃。他們 在奏討圈占過程中,大都超過皇帝批准的應得土地數字,「其間奏討五十頃, 而侵占一百頃者有之;奏討一百頃,而侵占二百頃者有之。」(《明經世文 編》卷四十五,林聰《修德弭災二十事疏》),一些有權勢的貴族奏討土地 外,還接受所謂「投獻」來的土地。「投獻」是指有些土地所有者,為了逃 避苛重的賦役,自願把自己的土地獻給貴族,而自己則充當貴族莊園的莊頭 或佃客,以求保護。也有一些人竟然把小戶農民的土地強行投獻給權貴豪強, 自身充當管家。貴族利用種種手段圈占土地之後,再以此為基礎,逐步侵吞 四周民地。成化時,皇親王源的莊園,原有賜田二十七頃,但令其家奴別立 四至,吞占民產,乃有千二百二十頃有奇,可耕者三百六十六頃,中多貧民 開墾成熟之地。(《憲宗實錄》卷二○四)可見王源的莊園地產膨脹了四十 五倍之多。據弘治二年(一四八九年)調查,畿內勛戚太監莊有三百三十處, 占地三萬三千一百多頃。(《孝宗實錄》卷二十八) 各地的藩府莊田地產,也在急遽膨脹。明初曾規定親王就藩,賜田百頃, 但是在正統以後,這種規定即遭破壞,藩王的地產大大增加。正統五年(一 四四○年)甘肅慶王就擁有土地一千頃,大部分由占奪而來。(《英宗實錄》 卷一百)成化四年(一四六八年)山東德王得到賞賜的土地四千一百多頃。 (《憲宗實錄》卷五十)成化十八年(一四八二年)河南趙王得到賞賜土地 一千一百八十二頃。(《憲宗實錄》卷二三○)同年德王又得到賞賜土地一 千三百二十頃。(《憲宗實錄》卷二三五)弘治十三年(一五○○年)申王 受賜田一千三百五十二頃。崇王受賜田二千五百頃。興王受賜田四千八百一 十頃。(《孝宗實錄》卷一五九)正德時對藩王的賜田,少者數百頃,多者 數千頃。寧王宸濠叛亂前在江西占有的土地,有人估計要以多少萬頃來計算。 (《明史·鄭岳傳》)嘉靖時,封於湖廣的景王,擁有土地數萬頃(《明史·徐 階傳》)。萬曆時的福王在河南、湖廣等地有土地二萬頃。潞王在湖廣等地 有土地四萬頃(《神宗實錄》卷五一八、五三一、五六三)。 皇莊、勛戚莊田、藩府莊田之外,各地的官僚鄉紳對民田的兼併,也十 分嚴重。如江南華亭的鄉紳董其昌占有「膏腴萬頃」。(《民抄董宦事實》) 徐階家,有田數十萬頃,或雲有田二十四萬頃。(《海瑞集》下,附錄)無 錫有鄒、錢、華三大家族,其中鄒望有田三十萬頃(黃邛 《錫金識小錄》卷 七、卷十),河南有曹、褚、苗、范四大姓,占田多者千頃,少亦不下五七 百頃。(鄭廉《豫變紀略》卷二) 大抵自憲宗成化時起,一股土地兼併狂潮就已在全國掀起。貴族、官僚 乃至地方豪紳瘋狂兼併,千百萬戶小農僅有的土地被剝奪,失去賴以生存的 條件,有些土地尚未被剝奪乾淨的農民,也因為官府苛重的徭役負擔和逼納 流亡人口留下來的錢糧雜役(「賠納」),最後也不得不拋棄土地,逃亡各 地。土地兼併的狂潮,遍及全國,而且來勢急驟,農民流亡的數量急遽增大。 數以萬計的流民,突然以爆發的形式蔓延各地。各衛所屯田的軍士,熬鹽的 灶丁,也因為屯田草盪被勢家強占,不得不同農民一樣,四處流亡。 浙江金華府七縣,洪武時戶口為二十五萬六千口,宣德末以來,戶口減 少了五分之二,即流失了十萬二千多口。台州四縣,原有戶口十八萬八千多 口,正統時只存三分之一,即六萬二百多口,流失了十二萬七千八百多口。 (《英宗實錄》卷八五)南直隸的太倉州,洪武時黃冊原額為六十七里,八 千九百八十六戶,宣德末年造冊時,止存十里,一千五百六十九戶,而實際 存在的戶口僅七百三十八戶,流失了百分之八十三。(《明經世文編》卷二 十二,周忱《與行在戶部諸公書》)景泰時,南直隸六府的流民,竟達一百 零三萬五千多戶,男婦大小三百六十二萬多口。(《英宗實錄》卷二四二) 山西代州繁峙縣編民原有二千一百六十六戶,正統時,逃亡了一半。(《英 宗實錄》卷四十五)據正統五年(一四四○年)正月的統計,北直隸和山西 的一百一十六個州縣,逃戶數量達到三萬六千六百四十戶。(《英宗實錄》 卷六十三)成化時調查北直隸順天八府流民就達二十六萬三千多戶,七十二 萬多口。 農民被迫逃亡,大都是全家出逃,「車載幼小,男女牽扶⋯⋯百什為群, 沿途住宿。」山西代州太一縣在五日內就流失三百八十多家,平均一天逃亡 七十六家。(《英宗實錄》卷四十五)農民逃亡的現象一開始就具有全國的 性質。發生流民的地區,包括南北兩直隸及十三布政使司(省)。其中較嚴 重的是北直隸、山西、河南、山東、南直隸、湖廣、浙江、福建、江西、雲 南等地區。流民的人數沒有完整的統計,如按各地出現的大流民群及各地大 流民聚集區人數,約略估計,當在五百萬至六百萬人之間。全國流民群的流 動方向是,北方流民群從北直隸、山西等地向南進入當時農業較好的河南「趁 食」,河南不能容納,又由河南轉向西南,進入湖廣的西北部,即荊襄山區。 那裡從明初以來就被封禁,土地大部分未經開墾。流民聚集在荊襄山區,開 墾為生。南直隸及南方各省流民群,最後也轉向荊襄山區聚集。西北各省及 四川、雲、貴地區流民群則向漢中地區聚集。浙江、福建、廣東的流民大多 數向沿海島嶼或在近海謀生,他們往往被近海的海盜集團招募或脅迫成為海 盜。有的流民被迫遠渡重洋,到南洋各地謀生。靠近北方邊境的流民流入蒙 古地區的「板升」定居、開墾,遼東流民則有不少人流入女真地區。 流民在其流動過程中,只有少數人進入城市手工業,充當工人,比如蘇 州、杭州的絲織業、染布業,景德鎮的制瓷業都曾聚集不少的流民。但當時 城市的生產規模還不能容納更多的勞動力,而且手工業還要有一定的生產技 術,才能勝任,這大大限制了流民進入手工業的數量。當時流民進入非農業 生產最多的行業是採礦業。採礦業生產條件惡劣,但既不要求更多的技術, 而且勞動力容量很大,所以一些比較精壯的流民,大批擁入採礦業,促進了 採礦業中銀礦、鐵礦、銅礦業的大發展。 全國幾百萬流民,其中有相當多的老弱在流離過程中由於飢餓或疾病而 死,又有相當多的人流入城市,淪為乞丐,乞討為生,更有一部分人只能鋌 而走險,成為官府追捕的「盜賊」,或成為城市中的「流浪漢」。在當時的 條件下,絕大多數流民的謀求生存的出路,仍然是尋求土地。荊襄地區地連 數省,川陵蔓延數千里,「山林深險,土地肥饒,刀耕火種,易於收穫」。 (《明經世文編》卷三十九,王恕《處置地方奏狀》)流民「易為屯聚」, 而且地處數省交界,統治比較薄弱,是所謂「官吏不敢科征,里甲不敢差遣」 的地方。(《明經世文編》卷三十九,王恕《處置地方奏狀》)各省大批流 民進入荊襄地區後,被稱作「逃來人民」,和原來土著人戶有別。流民有的 為土著稅戶充佃戶,名為「永佃戶」,有的集結一批人到田多去處,結聚耕 種。這樣僅在荊襄一處,就聚集了一百多萬流民。 全國範圍內急速出現的大規模流民群各處遊蕩,大約持續了六十年,這 對於封建的社會經濟必然要產生重大的影響。首先,大量流民的出現,使原 來固著於土地的農民暫時地脫離開封建勞役制的束縛,他們的封建人身依附 關係被削弱,原來由黃冊、魚鱗冊等所規定的戶籍和土地關係的封建秩序被 打亂,原來的軍民匠灶的身分變亂,不易恢復。流民等於從封建勞役下得到 部分地解放,他們可以從事自身勞動力的出賣。封建國家的賦役制則被部分 瓦解,必須改變賦役制。所謂「一條鞭」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推行的。其次, 社會上自由僱傭的勞動力大為增加,從事工商業的人數也大為增加。隆慶時, 何良俊已經察覺到這種變化,他說:「余謂正德以前,百姓十一在官,十九 在田。⋯⋯自四五十 年來,賦稅日增,徭役日重,民命不堪,遂皆遷業。⋯⋯ 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農而改業為工商者,三倍於前矣。昔日原無游手之 人,今去農而游手趁食者,又十之二三矣。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 去農。」(《四友齋叢說》卷十三)流民問題所帶來的深刻影響,已經在相 當程度上衝擊著封建社會的經濟關係和統治秩序。 (二)手工業的發展 一、棉紡織業 明初棉紡織業已漸有發展,棉布逐漸成為全國人民主要的衣著材料。棉 布生產進一步發展,呈現出取代價昂的絲織品和產量少的麻製品的趨勢。《天 工開物》的作者宋應星說:「凡棉布寸土皆有」,「織機十室必有」。(《天 工開物》卷二)棉紡織業在江南的松江地區十分發達,被譽為「以棉布衣被 天下」。 棉紡業使用的加工工具有明顯的改進。棉花去籽工具的攪車,原來需兩 人操作,晚明只用一人。徐光啟指出:「今之攪車,以一人當三人矣,所見 句容式,一人可當四人,太倉式兩人可當八人。」明末的紡紗車,改進元代 以來的「三繀」紡車為「四繀」乃至「五繀」紡車,大大提高了紡棉紗的功 效。(《農政全書》卷三十五) 棉紡業的發展和當時棉花種植面積擴大與產量的提高,有著直接的關 系。據記載,「海上官民軍灶墾田幾二百萬畝,大半種棉,當不止百萬畝。」 (《農政全書》卷三十五)上海至太倉是一個大產棉區,也是一個商品棉花 的集散地。明末大詩人吳偉業作《木棉吟》說:「眼見當初萬曆間,陳花(棉 花)富戶積如山。福州青襪烏言賈,腰下千金過百灘。看花人到花滿屋,船 板平鋪裝載足。黃雞突咀啄花蟲,狼藉當街白如玉。市橋燈火五更風,牙儈 肩摩大道中。⋯⋯昔年河北載花去,今也栽花遍齊豫。北花高捆渡江南,南 人種植知何利。」(吳偉業《梅村家藏稿》卷十,後集二)從這首詩中可以 看出,萬曆時江南棉花生產和交易的盛況,到萬曆時,棉花大面積種植在山 東河南地區已漸普及,而且北花已經向南方傾銷。南北棉花產量的激增,直 接促使棉紡業的發展。松江府上海縣生產的「標布」,銷路甚好,「富商巨 賈操重資而來市者,白銀動以數萬計,多或數十萬兩,少亦以萬計。」(《閱 世編》卷七)蘇州的木棉布也很著名。浙江嘉善縣棉紗、棉布生產發達。當 時有「買不盡松江布,收不盡魏塘紗」之謠。(《浙江通志》卷一○二,物 產)北方棉紡業的發展,由於氣候乾燥,棉絨斷續,不能成縷,雖也能成布, 但質量欠佳,棉布生產遇到困難。萬曆時,北直隸肅寧縣的織工創造出提高 棉布質量的方法,「多穿地窖,深數尺,作屋其上,檐高於平地僅二尺許, 作窗欞以通日光。人居其中,就濕氣紡織」,因而織出了高質量的棉布。肅 寧縣所出產的市匹,足當松江產量的十分之一,質量越來越好,其細密程度 幾與松江的中等品相類。(《農政全書》卷三十五) 隨著棉紡業的發展,染坊和踹坊也興盛起來,蕪湖是南方棉布染織業的 中心。染坊專業染布,踹坊專業用大元寶石壓平布匹。從事兩業的工人甚多, 產品銷行南北各地。 二、絲織業 絲織業是中國古老的手工業,明代繼續發展。絲織從養蠶、繅絲到紡織 及紡機工具,此時皆有新的改進。對蠶種的選擇,蠶病的防治,桑葉的培植, 育蠶的工藝,結繭繅絲的方法與工具,都有規定的程序和改進之處。改良桑 樹,使之多葉而株矮,采葉多而省工。改進過的繅絲工序是「以一鍋專煮湯, 供絲頭釜二具,串盆二具,繅車二乘。五人共作一鍋。二釜共一灶門,火煙 入於臥突,以熱串盆。一人執爨,以供二釜。二盆之水,為溝以瀉之,為門 以啟閉之。二人直釜,專打絲頭。二人直盆主繰。即五人一灶,可繅絲三十 斤,勝於二人一車一灶繅絲十斤也。是五人當六人之功,一灶當三繅之薪矣。」 (《農政全書》卷三十一)徐光啟提供的繅絲工序,既可節省人力,多出絲, 又可節省燃料。 絲織機有兩種,一種是沿襲元代或明初式樣的「花機」。這種織機實際 上是一種提花機,專織上等絲織品。提花的樣式,工匠可以用「花本」(即 花樣的設計圖紙)上機,「梭過之後,居然花現。」(《天工開物》卷二) 另一種織機是「腰機」,專織平面的絲織品,一人操機,技藝高的也可以織 出精品。福州的織緞機原為五層,弘治時,工匠林洪將它改為四層,稱為「改 機」,提高了產品質量。(《古今圖書集成》,「考工典·織工部」)江南 濮院鎮織紗綢,以前用土機,萬曆時,機戶沈大德改為「紗綢機」,專用於 織紗綢,大大提高了絲織品的質量。當時織機的專業化程度提高,織各種絲 織品,大都有專用織機,在蘇州市上就出售有綾機、絹機、羅機、紗機、綢 機等多種織機,說明絲織業發達的程度。 絲織業發達地區,除江浙外,以山西潞安府最為馳名,所產潞綢,著名 全國。潞綢起源甚早,明初已盛,「登機鳴杼者,奚啻數千家。」產品行銷 各省,乃至邊境民族地區。潞安絲織業最盛時織機達到九千多張,以後逐漸 衰落,但直至明末織機尚存二千多張。(乾隆《潞安府志》卷八) 三、陶瓷業 陶瓷業的生產規模日益擴大,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都有明顯的提高。制 瓷業的中心仍是江西的景德鎮。這裡有豐足的高質量的制瓷原料高嶺土,有 上萬家的制瓷工匠和作坊,擁有制瓷的高超技術,有設備完善的官窯,也有 生產大量民用瓷器的民窯。明人王世懋所見的景德鎮的情景是「萬杵之聲殷 地,火光燭天,夜令人不能寢。」(《二酉委譚摘錄》) 除景德鎮外,浙江處州、福建德化、河南禹州、北直隸曲陽、南直隸宜 興等地的制瓷業也很發達,生產各具特色的瓷器。 各地的官窯大都資本雄厚,巧匠眾多,生產供皇家御用或祭壇陳列的瓷 器,這些產品不計成本,精益求精,本身不是商品。有些瓷釉用色或形制, 民間禁用,只能是一些藝術品。民窯主要生產商品瓷器,大多是民間實用的 生活用瓷器,產量甚大,行銷國內外。其中也有幾所著名的民窯生產精美瓷 器,是傳世珍品。如崔公窯的主人崔國懋,善制仿宣德、成化製品,謂之「崔 公窯瓷」。周窯的主人是周時臣,號丹泉,萬曆時人,精於仿製古器,可以 亂真。壺公窯的主人吳為,別名十九,所制流霞盞、卵幕杯,色料皆精美。 明代制瓷業工藝上的創造是用陶車鏇刀代替以前的竹刀鏇坯,吹釉代替 了以前的蘸釉。此前的瓷器大多為單色釉,此時大量制出青花、釉里紅及三 彩、五彩等多彩瓷器。瓷器的種類,明代也比前代加多,除普通用品如碗、 盤、碟、鍾、甌、盞、盒、杯等之外,還有酒海、爐、瓶、半邊胡蘆瓶、罐、 壇、花缸、渣斗、醋注、燭台、花尊、筆筒、筆架、涼墩、扇匣等。 四、造紙及印刷業 明代造紙業十分發達,遍布福建、江西、浙江、河南、四川等省。萬曆 時,江西鉛山縣的石塘鎮有「紙廠槽戶不下三十餘槽,各槽幫工不下一、二 千人。」(康熙《上饒縣誌》卷十)紙張的品種繁多,有用竹為原料的「竹 紙」。有用竹麻及秸杆製成的「火紙」、「糙紙」,用於包裝物品。有用細 竹料製成的「柬紙」,書寫信柬或製成名片。也有用白礬水浸過,染上紅色, 即成為喜慶用的「吉柬」。用楮皮竹麻為原料製成的「皮紙」,或「棉紙」。 專供辦公呈文用的「連四紙」。還有用桑穰特製的「箋紙」,是高級的書寫 紙。 蒸煮紙漿的工藝,多用石灰,提供了紙漿的質量。福建等地的紙坊破碎 原料,多用水碓,提高了功效。 紙張生產在產量和質量上的顯著發展,為印刷業提供了條件。江南地區 由於印刷業發達,城鄉出現大批刻字工人。刻字工價,每葉兩板,每板工資 銀一錢五分余。江南刻工,三分銀刻一百字,按當時銀價,不過銅錢二百文。 由於刻字價賤,故印書甚多,私人出版物隨之大增。(葉德輝《書林清話》 卷七) 明末的印書作坊,規模相當大。到天啟、崇禎時,常熟虞山富翁毛子晉 開辦很大的印書作坊,專營出版古籍。為了搜求古本珍本,特建汲古閣,延 聘文士,建雙蓮閣,延請僧侶,另一閣,延請道士,整理書籍,校對文字。 汲古閣後樓貯存書板,樓下及兩廊供刻書匠人居住。匠人中有刻書匠,還有 印匠和裝訂匠。毛氏汲古閣所印書種類繁多,上自十三經、十七史,以至叢 書、別集、道藏、詞曲等,享譽一時。 明代印刷技術的創新是銅、鉛活字印刷、彩色套印和餖板、拱花等工藝。 中國是活字印刷術應用最早的國家,明代銅活字、鉛活字排字印刷技術都有 所發展。無錫人華珵、華燧、華堅曾使用鉛活字印了許多種書籍,如《劍南 續稿》、《宋諸臣奏議》、《容齋五筆》、《文苑英華纂要》、《白氏長慶 集》、《元氏長慶集》、《蔡中郎文集》等書。同縣人安國也用銅活字印刷 過《正德東光縣誌》。常州、蘇州、南京也都有銅活字印刷業。正德時,「毘 陵(常州)人用銅鉛為活字,視板印尤巧便」。 套印技術是將同一板面分成幾塊相同大小的板,各用一色,依次序印在 一張紙上,即成套色印刷品。這種套色技術常用於有各色批註的書,有時可 套印三、四色批註文字。餖版是把同一版面分成若干個大小不同的版,每塊 版只是整版的一個部分,將各塊版分別刷上需要的顏色,逐個印在同一張紙 上,成為一幅多色斑爛的圖畫。最著名的餖板印刷品是安徽胡正言的《十竹 齋畫譜》,印成於天啟七年(一六二七年)。包括翎毛、花卉、蟲魚、竹梅、 蘭草、山水、人物等。另印有《十竹齋箋譜》,除用餖板印刷山水人物、花 草羽蟲的圖畫外,還使用拱花的技術,將雕好的版不用顏色壓印在紙上,形 成凸出的花紋,實際上是一種凸印法,多用以表現圖面上的白雲、流水、葉 脈、衣紋等。套印、餖板、拱花技術是我國印刷史上最有創新意義的成就。 五、礦冶業 礦冶業,由於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手工業原料、燃料原料、銅、銀貨 幣原料的社會需求日益增大,加上礦冶業開發所需用的勞動力,得到流民勞 動力的補充,因而有了顯著的發展。 首先是採煤業的發展。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用煤做燃料的國家。明代的煤 已應用於普通居民的日常做飯和手工業加工,極為普遍。宋應星在《天工開 物》中介紹了當時煤炭開採和使用的情況:「南方禿山無草木者,下即有煤, 北方勿論。煤有三種:有明煤、碎煤、末煤。明煤,大塊如斗許,燕齊秦晉 生之,不用風箱鼓扇,以木炭少許引燃。⋯⋯碎煤有兩種,多生吳楚。炎高 者曰飯炭,用以炊烹;炎平者曰鐵炭,用以冶鍛。⋯⋯末煤如面者,多曰自 來風。泥水調成餅,入於爐內,既灼之後與明煤相同,經晝夜不滅。半供炊 爨,半供熔銅、化石、升朱。至於燔石為灰與礬硫,則三煤皆可用也。」(《天 工開物》卷中,燔石)各地開採的煤礦有:南直隸和州的含山縣牛頭山煤礦、 北直隸順天府昌平州白羊口煤礦、京師的西山煤礦、山西太原府平定州煤礦。 京師西山煤礦的煤,是北京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燃料。 當時找礦還僅憑有經驗的礦工「從土面能辨有無之色,然後掘挖」。「初 見煤端時,毒氣(瓦斯)灼人,有將巨竹鑿去中節,尖銳其末,插入炭中, 其毒煙從竹中透上,人從其下施拾取者。或一井而下,炭縱橫廣有,則隨 其左右闊取,其上支板,以防壓崩耳。」(《天工開物》卷中,燔石)可見 當時採煤技術,已經基本解決排除礦中瓦斯,以防止中毒和爆炸,用木支架, 以防冒頂等問題。這在世界煤炭開發史上有著重要的意義。 煉鋼冶鐵業有長足的進步。鐵產量有相當大的提高。山西是冶鐵業興盛 省分,明初山西鐵課官定額為一百一十四萬六千九百十七斤。(《明會典》 卷一九四)天順五年(一四六一年),山西陽城鐵冶,每年課鐵不下五、六 十萬斤。如按課稅率十五分之一計算,這時山西陽城的鐵產量每年已達七百 五十萬乃至九百萬斤左右,比明初提高了七、八倍。 著名的遵化官營鐵廠,在規模上更加宏大。正統三年(一四三八年), 有燒炭人匠七十一戶,供木炭十四萬三千七十斤。淘(鐵)沙人匠六十三戶, 供鐵沙四百四十七石三斗。鑄鐵等匠六十戶,並徵集附近州縣的民夫六百八 十三名,軍夫四百六十二名。順天、永平兩府的輪班匠和法司送到的炒煉囚 犯也在廠供辦柴炭鐵沙和煉鐵勞作。(《明會典》卷一九四) 民營冶鐵也有發展。福建蒲城的殷實大戶「招集四方無賴之徒,來彼間 冶鐵,每一爐多至五、七百人。」(《西園聞見錄》卷四十)福建所產鐵, 名為「建鐵」,質量優良,被用為製造火炮、鳥槍的鐵料。用「建鐵」鑄造 的佛郎機炮、將軍炮和鍛造的鳥槍槍筒,施放時可不發生爆裂。其他如廣東 南海縣的佛山鎮,景泰時已發展為冶鐵集中地。成化時南直隸震澤檀丘市也 成為冶鐵的專業市鎮。山西陽城、遼東本溪都有大冶鐵工業。 冶煉生鐵時,已形成半連續性的操作程序。當煉鐵爐出鐵孔流完鐵水後, 用泥塞住。馬上可以加料,鼓風再煉,不必等高爐冷卻,可以連續作業,省 工、省時、省料。當時煉熟鐵採取炒鐵技術。《天工開物》記載其生產過程 是:「若造熟鐵,則生鐵流出時,相連數尺內,低下數寸築一方塘,短牆抵 之。其鐵流入塘內,數人執持柳木棍排立牆上,先以污潮泥曬乾,舂篩細羅 如面,一人疾手撒■,眾人柳棍疾攪,即時炒成熟鐵。」(《天工開物》卷 下,五金) 鋼的用途主要是製造刀鋒,應用的方法是灌鋼法。「用熟鐵打成薄片, 如指頭闊,長寸半許,以鐵片束包尖緊,生鐵安置其上,又用破草履蓋其上, 泥塗其底下。洪爐鼓鞴,火力到時,生鋼(鐵)先化,滲淋熟鐵之中,兩情 投合,取出加錘,再煉再錘,不一而足,俗名團鋼,亦稱灌鋼」。(《天工 開物》卷下,五金) 銀礦開發,十分興旺。浙閩交界的銀礦開發最早,但時遭官府封閉。白 銀成為流通最廣的非法制貨幣後,社會經濟活動中白銀需要量日大,所以盜 掘白銀礦之風大盛。嘉靖初年,順天府昌平州懷柔縣人胡臻等「家道殷實, 專一出錢供給礦徒,在於薊州迤西接連平谷(縣)地名瀑水,偷(銀)礦為 生」。這個偷采銀礦事件,被官府發現,銀礦被封閉,主持人景時文被罰銀 千兩。後來這個銀礦由官府主辦開採,但所得不償所費,官方遂命景時文出 來主持這所官營銀礦的采煉技術。官營瀑水銀礦的經營方式是:仍招前日已 得礦利殷實之家,責令出錢供給器具、密陀僧、白炭、工食之費。僉充素有 身家,舊時曾做礦徒為首者,以為礦甲,報出平日所率善識礦脈,熟知煎銷 軍民有籍之人,以為礦夫。在於瀑水原封舊洞,協力挖取礦砂,就在平谷縣 擇一空大去處,立為爐場,將逐日所取礦砂,委官差人押送爐所,照數驗收, 接續監視礦甲人等,眼同煎銷成銀。以十分為率,除三分納於官課,以五分 給辦器具、密陀僧、白炭料物飲食之類,其餘二分以償礦甲人等工力之資。 (《明經世文編》卷一○三,梁材《駁議差官採礦疏》)這是明代官督民辦 銀礦的事例之一,官府辦礦要依靠民間的資本與技術,但利益分成又十分苛 刻。這個礦煉銀是應用傳統的密陀僧(氧化鉛)析出法,大約每百斤礦砂, 用密陀僧一百五十斤,碾為細末,入火鍛煉,熔化為汁,然後煎銷,始得成 銀。每一斗礦砂得銀六兩上下。 (三)商品交易與貨幣 一、商品生產與交易 大抵自嘉靖以來,商品生產與交易有了空前的發展。這是伴隨著農產品 商品化程度提高和手工業生產的發展而出現的。城市交通的發達,形成全國 商業網絡,貨幣的白銀化也為商品交易的發展提供了條件。 由於棉紡業的發展,江北和河南等地出現了商品棉種植區。福建是木棉 產區,但福建商人卻到江北收購大批棉花,販運營利。山東、河南的棉花生 產超過了江北,使全國商品棉的交易,轉移到河南。當時人說:「中州沃壤, 半植木棉,乃棉花盡歸商販。」(《荒政叢書》卷八,《鍾忠惠公賑豫紀略》) 可見當時河南生產的棉花已以商品的形式,進入市場。 江南地區的嘉善地方,棉織業十分發達,但當地產棉不多,要依靠商人 從外地販入棉花。農民買棉紡紗織布,然後出賣,再買回棉花,獲得微利, 以彌補農業收入的不足,維持艱難的生活。這裡的農民,生產棉布已作為商 品出賣。 湖州是蠶桑業的中心,養蠶業者並不全是自己植桑,有人不植桑而預租 植桑戶的桑,名為「秒桑」,先付部分定銀,不得漲價。桑葉要購進,所生 產的絲也必須賣出,才能維持繼續生產。蠶的飼料桑葉已成為一種原料商品, 絲成為一種成品商品,原料與成品間保持一種商品關係。 蘇州是全國最大的絲織業中心。蘇州居民「工纂組,故男藉專業,家傳 戶績,不止自給而已。」(正德《姑蘇志》卷十三,風俗)這裡絲織業的產 品,不只是為了自家使用,而成為投入市場的商品。這種情況在明人小說中 也有反映。《醒世恆言》卷十八,「施潤澤灘闕遇友」說蘇州附近盛澤鎮的 情況是:「這鎮上都是溫飽之家,織下綢匹,必積至十來匹,最少也有五六 匹,方才上市。那大戶人家積得多的便不上市,都是牙行引客商上門來買」。 宋應星《天工開物》序說:「滇南車馬,縱貫遼陽嶺徼,宦商衡游薊北」。 這說明,至晚在萬曆時,商業貿易網絡已經得到擴展。從雲南到遼東的直線 距離就有三千多公里,從廣東到河北北境直線距離也有一千公里以上。商路 距離當較直距更遠。在這條南北商路幹線上,還分有東西向的商路。各地的 商品沿商路流向市場。北方的棉花價賤,但棉布價貴;南方則相反。因而北 方的棉花裝船運銷南方,南方的棉布裝船運銷北方。(《農政全書》卷三十 五)景德鎮的瓷器,自燕雲而北,南交趾,東際海,西被蜀,無所不至,商 賈往往以是牟大利。(乾隆《浮梁縣誌》卷五)北直隸河間府的行商,從南 京、蘇州等地販來絲綢,從河南衛輝等地販來糧食,從臨清、泊頭等地販來 鐵農具,從滄州、天津販來食鹽,從真定販來木料,從徽州、饒州販來漆器、 瓷器。這反映全國商品市場已漸廣泛,臻於繁榮。 二、貨幣與白銀 明洪武時,鑄造銅幣又發行「寶鈔」,鑄幣與紙幣並行,嚴禁民間用金、 銀交易。但「大明寶鈔」仍有對金銀的比價,徵稅也仍收白銀,民間交易則 始終是銀、錢並用。「寶鈔」行之不久,價格大跌。這是因為明鈔和元鈔不 同,不設鈔本,發行不分界,沒有準備金。而且官府發行的「寶鈔」,只出 不進,或者大出小進。官府發鈔,支付官俸軍餉,收購民間產品,但徵稅卻 不收鈔或僅搭收少量寶鈔。因此「大明寶鈔」在民間經濟活動中缺乏信譽。 官府用行政手段強迫民間用鈔,無限制地發行。永樂時曾規定「戶口食鹽法」, 每家大口每月食鹽一斤,納鈔一貫,小口半之。據計算,當時全國人口不下 千萬戶,官軍不下二百萬家,按照「戶口食鹽法」,官府就可以收鈔五千多 萬錠。後來又規定官府收取稅糧、課程、贓罰等項都要求收鈔,企圖以這些 措施來穩定鈔價。但「寶鈔」發行越濫,鈔價越跌。洪熙時,夏原吉認為: 「鈔多則輕,少則重。民間鈔不行,緣散多斂少,宜為法斂之。」(《明史·食 貨志》)但鈔值仍然暴跌,鈔價只是原值的十分之一。宣德初,米一石要值 鈔五十貫。到正統時,鈔一貫已不能值錢一文。在這種情勢下,「寶鈔」雖 然仍在一些稅收範圍內流通,但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已經被金銀所替代,迫使 明廷不得不放寬使用白銀的禁令。正統元年(一四三六年)令徵收賦稅時, 米麥一石,折收銀二錢五分。南直隸、浙江、江西、湖廣、福建、廣東、廣 西應徵米麥共四百餘萬石,折銀百萬餘兩,入內承運庫,稱為「折糧銀」, 後被稱為「金花銀」。白銀流通的禁令實際上已被解除,白銀逐漸成為一種 法定的秤量貨幣,與明朝鑄造的銅幣並行。銅幣是一種「制錢」,鑄錢時就 鑄定當值,這種錢值和其本身銅料的價值無關。因此銅幣也可能因濫鑄過多 而貶值。但因幣與「寶鈔」不同,銅幣的銅料尚存有一種自然價值,所以明 嘉靖時曾精工鑄造質量好的銅幣,以穩定幣值。白銀作為流通貨幣手段則比 銅錢優越。它以物質銀的重量表示價值,而不是依官府權力規定。因而容易 取得使用者的信賴。正統以後,白銀逐漸成為主要的貨幣。銅錢與白銀並行, 在中小額交易中使用,處於輔幣的地位。 明代用銀,以銀錠計重使用,分為兩、錢、分、厘、毫等計量單位,銀 錠可以按需用切割,既可應用於各種交易,又可作為貯藏手段,不受政策變 動的影響。上自官府經費支出、發放軍餉、徵收田賦、商稅,下至公私交易, 民間生活消費,都逐漸用銀。張居正推行「一條鞭 法」,計畝征銀,使白銀 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占據了極為重要的地位。地方州縣要把用銅錢或實物交納 的田賦,兌換為白銀上繳戶部,這就使全國的用銀量大增,同時也使白銀上 升為國家主要貨幣。從這時開始,中國正式成為行用銀本位的國家。 中國原有用銀為貨幣的悠久歷史,漢武帝時鑄有「白金三品」,唐宋時 白銀已作為一種貿易通貨,與銅錢平行使用。蒙古族早已用銀交易,元代白 銀已確立正式的貨幣地位,舉凡借貸、貿易、物價等都以銀為可計算的貨幣。 明朝廢弛禁令,實行白銀與銅錢並行的制度後,由於白銀需求量日增,遂將 原已封閉的銀礦,恢復開採,提高銀課收入。又增加崇文門、河西務、臨清、 九江、滸墅、揚州、北新、淮安等鈔關稅銀徵收,各關定額每年徵收白銀三 十三萬五千五百多兩,以後又逐年增加。(《明經世文編》卷四四一,趙世 卿《關稅虧減疏》)。一六○二年左右,福建土商張嶷與百戶閻應隆等上書, 請准自備船隻人工資本,往海澄縣界外的機易山地方開發金銀礦。因遭廷臣 反對,未能實現。(《明經世文編》卷四一一,趙世卿《九卿機易山開採疏》) 嘉靖時,國內白銀產量不足,開始從國外輸入。西班牙人從其殖民地美 洲各地把白銀運到呂宋(菲律賓),再由中國商人,把白銀或銀元運到國內。 明朝在漳州加征「加增餉」,以吸收白銀。據記載:「加增餉者,東洋呂宋 地無他產,夷人悉用銀錢易貨。故歸船自銀錢外,無他攜來,即有貨亦無幾。 故商人回澳,征水陸二餉(船稅與貨物稅)外,屬呂宋船者,每船更追銀百 五十兩,謂之加征」。(張燮《東西洋考》卷七)除漳州外,廣州、寧波、 廈門等處也同時輸入西班牙銀貨。葡萄牙和荷蘭人也用白銀購買中國貨物, 使巨額白銀流入中國。此外,日本、暹羅、安南等國也向中國輸入白銀,以 換取商品。 國外大量白銀的流入,加強了白銀作為主要貨幣的地位,也擴大了中國 商品的出口,從而促進了商品生產的發展。國內市場白銀流通量充足,還有 利於市場金融的活躍和資本的積累。 (四)城市集鎮的發展 一、城市的分布 明代的南京和北京仍然是全國最大的城市,是政治中心也是南北經濟的 樞紐。北方和西北、東北的省會和州縣,以北京為中心,形成北方城市經濟 體系,江南、東南、西南的省會和州縣,則以南京為中心,形成南方城市經 濟體系。都會城市大多是歷史上形成的政治、軍事、文化的中心,在經濟上 都有各自的獨特發展條件。北直隸除京師外,以河間、保定二府城「商賈多 出其途,實來往通衢」,這是因為二城是北京通往全國的重要商路,它們在 經濟上占有要衝地位。河南的開封,仍然是南北交匯的都會城市,因為它北 通京師,東沿汴、泗,可達江、漢,是商賈聚集之地。明代的陝西西安,仍 是西北重要城市,這裡的商人西入隴、蜀,東走齊魯,往來交易,莫不得其 所欲。山西太原是省會,但富饒不如附近的平陽城。蒲坂州富庶尤甚超過太 原,是山西新興起的城市。自南北大運河開通後,運河沿岸出現了一批新興 的商業城市,清江浦、濟寧州、臨清州、天津衛、河西務等。清江浦地處南 運河要道,據說「自故沙河以上開運後,凡貨舡悉由清江過壩,內之運河, 外之黃、淮河舳艫畢集,居民數萬戶,為水陸之孔道」。(顧炎武《天下郡 國利病書》卷二十七)河西務,在萬曆時有布店一百六十餘家。臨清州有緞 店三十二座,布店七十三座,雜貨店六十五座。可見這些運河城市的經濟繁 盛狀況。(《明經世文編》卷四四一,趙世卿《關稅虧減疏》) 其他都會城市如湖廣的武昌、四川的成都、浙江的杭州、江西的南昌、 福建的福州、廣東的廣州等都保持著傳統的經濟地位和城市間商路的暢通, 推動著商品經濟的發展。 二、市鎮的興起 嘉靖時期,在古老城市之間及其周圍,陸續出現了一批新興的中小城市。 這些中小城市由於還不完全具備傳統城市的條件,只能稱之為「市鎮」,但 是它們卻有著旺盛的發展能力。有些市鎮原來只是一個小小的居民點,或僅 僅是一個荒辟的漁村,或是一個鄉村的貿易集市,但在城市商品經濟發展的 大潮下,人口急遽集聚、商業、手工業較快地發展起來,社會經濟面貌有明 顯的改觀。 這類市鎮,大都是商賈聚集之處,當時貿易之所曰市,市之至大者曰鎮。 所謂「市」可能指交易市場,商業活動中心。而所謂「鎮」可能已具有一定 的城市規模。 新興的市鎮,大部分集中在江南的蘇、松、杭、嘉、湖地區。這裡是經 濟發達的地區,農業商品化程度較高,絲織業、棉紡業十分發達,具有比較 穩定的商品市場、消費市場和個別的勞動力市場。蘇、松、杭、嘉、湖五府 轄兩州、三十二縣,人口眾多,土地不足,但當地人民有從事手工業、商業 的傳統,出外經商打工,成為常事。所以人民生活水平也較他處為高。這裡 是田賦的重賦區,但商稅與他處持平,有利於商業的發展。 蘇州府吳江縣興起的盛澤鎮,明初還只是只有五六十家居民的鄉村。嘉 靖年間成為江南綾綢紡織業的中心。梨里鎮、同里鎮、八斤市等都是在成化 至嘉靖年間興起的商業市鎮,百貨並集,無異城市,居民成倍增長。庉村市, 原是小村,嘉靖以後,聚集居民數百家,鐵工過半,遂稱為市,成為以鐵器 製造為主的專業市鎮。 松江府的震澤鎮,元末一度衰落,只有居民數十家,明成化年間突增至 三四百家,嘉靖時人口又突增一倍,成為江南一大鎮。平望鎮是明初以來著 名的商業市鎮,但自弘治以後,發展很快,成為江南運河線上與震澤鎮並稱 的商業重鎮。其他如雙楊市、嚴墓市、梅堰市,都是松江地區新興的「市」。 三處原都是小小村落,居民甚少,嘉靖以後都很快發展為商業市鎮。另有檀 丘市,成化時是一個以冶鐵業為主的市鎮,嘉靖時發展為「銅鐵木枟樂藝諸 工皆備」的小型專業城市。 嘉興府所屬七縣,興起一些手工業、農產加工業、運輸業、商業等專業 市鎮。手工業專業市鎮有專營絲織業的濮院鎮、王江涇鎮、青鎮、王店鎮、 新塍鎮。棉織業有魏塘鎮、風涇鎮、王店鎮。陶瓦業有陶莊市。五金業有爐 頭鎮。 農產加工業有榨油業發達的石門鎮,專營蠶桑、繅絲業的青鎮。半邏市、 皂林鎮、陡門鎮則以運輸業、旅店業為主。至於乍浦、澉浦等鎮則以港口運 輸和對外貿易為主業。 廣東的佛山鎮也是嘉靖至萬曆時逐漸發展起來的工商業城鎮。佛山在明 初還只是一個普通的村堡,萬曆時與漢口鎮、景德鎮、朱仙鎮並稱為「天下 四大鎮」。佛山鎮的制鍋業,大約在正統年間就已興起,同時興起鐵鍋貿易。 正德時,各地的鐵商運鐵到佛山,利用其技術鑄造鐵鐘、鐵器。嘉靖時,佛 山的冶鐵業在技術上有顯著提高,成為全國鑄造業的中心地之一。石灣鎮以 制瓷業著名,生產的甜白瓷器,馳名國內外,全由民窯生產,產品絕大部分 投入市場。 傳統的大都市和新興的市鎮,商業交易都很發達,居民衣食需用,大都 仰給於市場。北京城「貧民不減百萬,九門一閉,則煤米不通,一日無煤米, 則煙火即絕」(《去偽齋集》卷一)。南京居民「薪粲而下,百物皆仰給於 貿居」(《客座贅語》卷二)。蘇州民間,「好費樂便,多無宿儲,悉資於 市」(正德《姑蘇志》卷十三)。杭州「米珠取於湖(州),薪桂取於嚴(州), 本地止以商賈為業,人無擔石之儲」(《廣志繹》卷四)。嘉定縣盛產棉花, 但「縣不產米,仰食四方。夏麥方熟,秋禾既登,商人載米而來者,舳艫相 銜也。中人之家,朝炊夕爨負米而入者,項背相望也」(《天下郡國利病書》 卷二十,「江南」八)。嘉興府濮院鎮「四方商賈,負貲雲集」(金淮《濮 院所聞記》卷一)。王江涇鎮是蠶桑業絲綢業集中之地,但是絲貨綢緞要向 鄰近市鎮的商賈收買(《石點頭》卷四)。石門鎮民間棉織業的原料,也是 得之於市場上的棉花商人。 三、集市貿易 集市貿易在中國有古老的歷史,明代更趨繁榮。所謂集市,是一種民間 的貿易活動,一般都是定期進行,交易而退。這種集市貿易是民間主要的交 換活動,南方稱為墟、場,北方稱為集市。它溝通城市與鄉村,或鄉村之間 的經濟往來,是商人買賣商品的基地,也是民間互通有無的場所。 北京城內有不少定期定點的集市,西城的都城隍廟市,每月逢初一、十 五及二十五日有定期集市,商品陳列可達三、四里之長,有食品、綢緞、瓷 器、書畫、紙張等。東城有燈市,每年正月十一至十八日開放,各地商人屆 時到此市銷貨。東華門內每月開三次「內市」,貨物都是古玩玉器、金玉珠 寶、高檔衣料等,專供豪門貴族派人選購,有時皇宮內的后妃人等也派人來 挑選如意的名貴商品(宋起鳳《稗說》卷四)。州縣一級的集市每個月大約 有五、六個集日,鄉鎮每個月有二、三個集日,府城則每日一集(嘉靖《河 間府志》)。有些地方如河間府的鄚州每年四月間舉行藥王廟會,這是一種 大規模的商品交易會,河淮以北,秦晉以東,宣、大、薊、遼諸邊各方商賈 輦運珍異並布帛菽粟之屬,入城為市。會期二十天。繁榮集市是當時商品經 濟發展的結果。集市促進了農村經濟的活躍,為農產品商品化提供了廣闊的 市場。 (五)對外貿易 一、對外貿易的發展 明代的對外貿易原有「朝貢貿易」和私人經營的私商貿易兩種形式。前 者是由朝廷獨占經營,兼有政治目的。外國的貢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 明廷以「賞賜」的名義,給以相當價值的回報。「賞賜」的價值往往高於「貢 品」的價值,兩者的差額實際上是保持朝貢關係和名義的代價。各國朝貢使 臣隨帶一批隨行的商人,以入貢為名,運來私售貨物,朝貢完畢,被允許在 會同館附近的指定地點進行民間交易。外國使臣和隨從商人也被允許採辦一 批中國商品,如瓷器等物,運回本國。(《萬曆野獲編》卷三十) 朝貢貿易在永樂、宣德時期,甚為興旺。鄭和出使海外諸國,實際上是 這種朝貢貿易的擴大。洪熙時停止下西洋寶船,不再增加新的朝貢國,削減 賞賜數量。明初一度繁榮的海外朝貢貿易逐漸衰落。 私人的對外貿易活動,明初受到海禁政策的限制,不能發展。爾後,東 南沿海地區的「海商大賈」或「湖海大姓」的海外走私活動日益活躍。這些 海商或舶主擁有雄厚的資本和必要的海船、水手,以經營出口絲絹、瓷器、 鐵器,進口香料、珠寶和東西洋特產為主。他們投商入股,載貨出洋。靠盤 剝入股商眾,謀求數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利潤(《東西洋考》卷七)。 嘉靖以來,沿海的商品經濟有長足的發展。福建地區「凡福州之綢絲, 漳(州)之紗絹,泉(州)之鹽,福(州)延(平)之鐵,福漳之桔,福(州) 興(化)之荔枝、泉漳之糖,順昌之紙,無日不走分水嶺及蒲城小關,下吳 越如流水,其航大海而去者,尤不可計」。(王世懋《閩部疏》)一些沿海 商人,私造雙桅大船;驅使貧民充當水手。「輸中華之產,馳異域之邦,易 方物,利可十倍」。(《海澄縣誌》卷十五) 嘉靖年間,「漳閩之人與番舶夷商貿販方物,往來絡繹於海上」。(《明 經世文編》卷二四三,張時徹《招寶山重建寧波府知府鳳峰沈公祠碑》)根 據明代的法律,私自下海通番者處以充軍或死罪,但沿海居民「尚猶結黨成 風,造船出海,私相貿易,恬無畏忌」。(《明經世文編》卷二八○,馮璋 《通番舶議》)由於倭寇與中國海盜的劫掠,明朝進一步加強了海禁,鎮壓 沿海的海盜商人。私人海外貿易的發展,因而遇到困難。明廷派往福建主持 海禁的巡撫朱紈,受到朝內宦官和地方勢家的攻擊,被劾落職,憤恨自殺。 此後,「中外搖手不敢言海禁事。」(《明史·朱紈傳》)私人海外貿易又 有擴展。 二、對外貿易政策的演變 自明初到穆宗隆慶時,明廷的對外貿易,基本上是實行所謂「海禁」政 策,禁止商人與海外通商。其目的,一是加強海防。「寸板不許下海」就在 於切斷海上聯繫,以防止國內的反亂與海外的侵擾。二是由官府獨占貢市貿 易,禁止私人貿販,以防侵犯官府的商利。所以,官府壟斷的貿易,不在海 禁之列。 隆慶初年,福建巡撫涂澤民上書「請開市舶,易私販而為公販,議只通 東西二洋,不得往日本倭國」。(《明經世文編》卷四百,許孚遠《疏通海 禁疏》)這是一次極有限度地開放海禁。商人下海貿易要申請引票,限定船 只數目和貿易地點,但仍使對外貿易獲得很大的發展。明末人周起元說:「我 穆廟(穆宗)時除販夷之律。於是五方之賈,熙熙水國,刳艅艎,分市東西 路(東西洋),其捆載珍奇,故異物不足述,而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 公私並賴」。(《東西洋考》周起元序)這次開放海禁,大約持續近三十年。 一五九二年日本豐臣秀吉入侵朝鮮。兵部又要求「申嚴海禁」:「凡有販番 諸商,告給文引者,盡行禁絕,敢有故違者,照例處以極刑」。福建巡撫許 孚遠據海澄縣番商李福等聯名呈請,草擬《疏通海禁疏》上奏。李福等人呈 報說:海澄縣「民業全在舟販,賦役俯仰是資。往年海禁嚴絕,人民倡亂。 幸蒙院道題請建縣通商,數十年來,餉足民安。近因倭寇朝鮮,廟堂防閒奸 人接濟硝黃,通行各省禁絕商販、貽禍澄商,引船百餘只,貨物億萬計,生 路阻塞。商者傾家蕩產,傭者束手斷饗,闔地呻嗟,坐以待斃」。許孚遠在 奏疏中指出:如果以為沿海居民,憑藉海濱,易與為亂。「往者商舶之開, 正以安反側杜亂萌也。乃今一禁,彼強悍之徒,俯仰無賴,勢必私通,繼以 追捕,急則聚黨遁海,據險流突」。他還說:如果斷絕中外往來,在呂宋的 數千漳州人,不得回還,勢必要勾結外人入寇。如果禁絕海外貿易,則周邊 外國情勢一無所知,談不到事前防禦。如果禁絕對外貿易,則商稅無收,往 年由商稅兩萬兩補貼的地方兵餉,就無著落,沒有兵餉,怎能加強海防?他 極力主張繼續開放海禁,復舊通商,總結過去海禁的教訓,「市通則寇轉而 為商,市禁則商轉而為寇」,開放海禁不但於國有利,而且也是加強海防的 最好辦法。(《明經世文編》卷四百,許孚遠《疏通海禁疏》)此後,海禁 時緊時松,朝廷禁海與開海之爭,迄未停息。私人的海外貿易事實上則在繼 續發展。 三、西方商品的流入 來華貿易的外國船隻,多在廣州一帶停泊。正德時「番舶不絕於海澨, 蠻人雜■於州城」。(《明史·佛郎機傳》)福建的漳州、浙江的寧波也都 是外船貿易的口岸。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國的商船,把中國的絲斤、綾 綢緞匹、江西的瓷器、福建的糖品果物,運往國外銷售。中國商船也把絲織 品、鐵鍋、成衣、肉類製品、水果、牲畜、香料、冰糖等商品運往亞洲各國。 與此同時,西洋、南洋、印度洋國家和地區的大批商品也隨之進入中國 的國內市場。舶來商品中,歐洲國家生產的只占少數,多數是南洋、印度洋 各地的商品,經葡、西等國或中國的商船運到內地。明人把舶來品一律視為 西洋商品。依據《明會典》所載和王世貞從《會典》中抄出的番貨價值單, 可以得知外國商品進入中國市場的基本情況。 南洋所產的香料,是進口商品的大宗貨物。香料中的胡椒和丁香則是最 重要的商品,是南洋香料貿易爭奪的焦點,嘉靖以前,中國商人是南洋香料 的主要經營者,後來西方殖民勢力到達南洋後,香料貿易轉入歐洲商人之手。 就上舉當時三種進口商品清單來看,香料都列有十幾種之多,其中有供上層 社會消費的龍涎香、安息香,也有常用的調味品,胡椒、丁香等。有些香料 是製造神香、除蟲香、薰衣香的原料。從香料抽稅率看,價格都是很高的。 其次,進口外國的商品中,手工業原料和織紡品為數最多。手工業原料 約二、三十種,其中有銅、鐵、錫和各種毛皮,包括牛皮、馬皮、鹿皮、沙 魚皮、虎、豹、水獺皮以及名貴的鳥毛,如翠毛、孔雀尾等。製造藤編品的 原料白藤、棕竹。名貴木料,烏木、紫檀、紫■。製造手工藝品的原料玳瑁、 象牙、犀角、牛角、龜甲(筒)等。染料以蘇木為最多。紡織品大多是南洋 各國出產的當地特製絲棉織品,如油紅布、青布、苾布、暗花打布、沙連布、 勿那朱布、各樣粗布、交阯絹、暹羅紅沙,兜羅被等。製成的工藝品,如玳 瑁盒、玳瑁盂、玻璃瓶、碗、香泥瓶、嘉文席、番藤蓆等,也有一定的數量。 第三類是藥品,有沒藥、冰片、阿片、血竭、孩兒茶、阿魏、蘆薈、豆 蔻、雄黃、梔子、大風子等。 第四類是食品,燕窩、番米(西洋米)、椰子、海菜、鹿脯、油麻、蝦 米、紅花米、沙魚翅、綠豆等。 此外,還有鶯哥類的觀賞禽鳥,有玻璃製成的番鏡,有驅蟲藥樟腦和特 制的悶蟲藥,還有日本製造的倭刀及番弓、番箭、火炬等物。這些商品只是 少量進口,不能與上列四類商品相比。綜觀這時從海外輸入的商品,並非只 是專供皇室貴族賞玩的珍禽異獸,珍珠寶石之類,其中大部分都與國計民生 有著密切的聯繫。輸入的赤金、足色銀,錢銅、番錫對於明代貨幣白銀化和 銅錢的製造起了相當的作用。一些中國沒有的手工業原料,從國外輸入在國 內加工,促進了中國手工業的發展。中國早有玻璃製品,但質量不高,這時 國外的大量高級玻璃製品,進入了市場。進入中國市場的外國商品的種類和 數量,都已達到相當程度。有些外國商品,如蘇木一項就因進口過多而積存 庫中,以至不得不用蘇木來充當發放給官員的俸給。 貴族官僚家庭積蓄的財物,也反映出外國商品交易的普遍。嘉靖初年抄 沒幸臣錢寧家產,內有蘇木七十三扛,胡椒三千五百石,香椒三十扛。(《天 水冰山錄》附籍沒數)嘉靖時,抄沒嚴嵩家產,內有國外出產的大象牙、犀 牛角、珊瑚珠,玻璃制壺瓶杯盞碗以及高腳茶盅、酒杯、玻璃鏡、香爐、香 筒、面盆等。玳瑁製品有酒杯、酒盤、茶盅、大碗、攢盒等。各種外國香料 共重五千多斤。紡織品有西洋羅、西洋白絹綢、西洋鐵色褐、西洋紅白棉布。 還有日本進口的倭刀、倭扇等。(《天水冰山錄》)錢寧、嚴嵩家產中的大 量舶來品,只能有少數是得自皇室賞賜的外國貢品,絕大數應是貪賄得來, 直接來自中外商人或間接出於商品市場。 (六)社會集團 嘉靖以來的晚明社會,仍是以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構成為相互對立的兩 大階級。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地主階級中的皇室貴族日益形成為人數眾多、 遍布全國各地的龐大的寄生集團。經濟發展的江南,地主與士大夫相結合, 成為足以影響江南經濟和明朝政治的集團勢力。商人階級興起後,依據不同 的行業和地區,組成不同的集團,各自掌握商業資本,成為社會經濟發展中 的重要力量。 商品經濟的發展,並沒有給廣大農民帶來多少好處。農民的土地不斷被 兼併,各地出現數以百萬計的大批流民,進而淪為「佃仆」,成為晚明社會 前進中的一股逆流。大批獨立手工業者的出現,是這一時期的又一特點。 下面分別敘述晚明時期這些社會集團、階級的一些特徵。 一、皇室貴族集團 明太祖朱元璋建國時,把二十幾個皇子分封到全國各地為藩王,以圖鞏 固朱明的統治。諸王子孫繁衍,世代襲封,到萬曆時,二十九王的後裔已多 達二萬三千九百人。其中如晉王、周王、代王等人的家族都有四、五千人(王 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一《皇明盛事述》)。明太祖有十幾個女兒,其中六 個女兒,都是以公主名義嫁給開國功臣之子。長女臨安公主嫁開國元勛韓國 公李善長之子李祺;二女寧國大公主嫁汝南侯梅思祖之子梅殷;五女汝寧公 主嫁吉安侯陸仲亨之子陸賢;八女福清公主嫁鳳翔侯張龍之子張麟;九女壽 春公主嫁頴國公傅友德之子傅忠;十一女南康公主嫁武定侯郭英之子郭鎮。 歷朝以公主嫁功臣家成為傳統,從而構成為龐大的勛戚集團。明初開國功臣 之女也多被娶為皇子諸王之妻。明王朝開國的第一功臣魏國公徐達,長女嫁 燕王,即成祖的文皇后;次女嫁代王,三女嫁安王。鄂國公常遇春的女兒嫁 懿文太子朱標為妃。衛國公鄧愈有二女,一為秦愍王次妃,一為齊王繼妃。 永平侯謝成的女兒嫁晉王為妃。宋國公馮勝女嫁周王為妃。定遠侯王弼女嫁 楚王為妃。安陸侯吳復的兩個孫女,一嫁齊王,一嫁唐王。信國公湯和的女 兒嫁魯王為妃。涼國公藍玉的女兒嫁蜀王為妃。靖海侯吳高女嫁湘王為妃。 武定侯郭英二女,一為遼王妃,一為郢靖王妃。右都督袁洪女兒為岷王妃; 馮誠女兒為韓王妃。明成祖繼續與功臣結為姻親,以後貴族勛戚集團日益擴 大。明初對後家外戚,限制甚嚴。英宗以後,后妃家族,多被封為侯、伯, 陸續進入了貴族集團。 藩王勛戚,形成龐大的貴族集團。明王朝對他們在政治上多加限制,在 經濟上則給以優厚的待遇和各種特權。各地藩王不得干預地方行政,甚至出 城掃墓也要申請批准。子孫不能應科舉出仕,不得從事工商。依恃朝廷的賞 賜和地方的供奉,形成坐食厚祿的寄生集團。皇族貴戚和后妃家族被封授爵 位,經常由朝廷賞賜財物和莊田,他們還可以恃勢強占和接受投獻,擴大土 地占有。商品經濟發展後,也還買賣引鹽,開設官店,牟取暴利。 明王朝日益龐大的貴族集團,遍布全國,自京師至各地州府,不僅坐享 榮華,優遊享樂,而且通過各種手段,與農民爭田,與工商業者爭利。他們 是朝廷的支柱,卻是社會的蠹蟲! 二、江南地主文士集團 江南地區,歷來是經濟發達的地區,嘉靖至萬曆時,則是城市商品經濟 發展程度最高的地區。絲織業、棉紡業等十分發達,市鎮中多有已具相當規 模的手工作坊或小規模的手工工場,商品化的程度也較高。江南地主有不少 人兼營工商業,或經營農、工、副業相結合的綜合型農業生產,並已雇用雇 工。 江南賦稅是明朝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從明初開始,蘇州松江地區就已 是重賦區,明廷徵收的田賦要比其他地區高出幾十倍,其他徭役也比其他地 區繁重。萬曆時,神宗派遣稅使,大批搜刮白銀,使這裡的經濟發展遭到嚴 重的破壞(參見下節)。明王朝對江南地區日益殘酷的剝奪,促使各地地主 為維護共同的利益而結集起來,抵制官府的征斂。 鄉村地主與市鎮工商業關係密切,是江南地主集團的一個顯著特點,與 士大夫等文士相結合是又一個特點。江南地區由於經濟發達,文化教育也高 於其他地區。明朝以科舉取士,這一帶的文士應試居官者,歷來多於他省。 據統計,有明一代的內閣輔臣,出身於南直隸、浙江、江西三省者接近半數 (《弇山堂別集》卷四十五)。江南文士出任中下級官吏者,更為眾多,幾 乎遍及州府。他們致仕歸里後,被稱為「鄉紳」,有一定的特權,在家鄉購 置土地,開張店鋪,加入到地主兼營工商業者的行列。他們有做官的經歷, 熟悉官場規制,又具有較高的文化知識,因而往往成為當地地主集團的核心。 地主子弟中還不曾入仕但已有功名的秀才、舉人,也是集團的中堅力量。江 南地主與文士相結合,因而具有更為強大的勢力。 三、商人集團與商業資本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人日益成為明代社會的重要力量。他們操縱商 業資本,不僅直接關係著經濟的發展,也還可以對地方政權施加影響。從行 業來說,糧商與鹽商是最有實力的兩大集團。從地域說,徽商與晉商,資本 最為雄厚,足以影響全國。萬曆時即有人指出:「富室之稱雄者,江南則推 新安(安徽徽州),江北則推山右(山西)。新安大賈,魚鹽為業,藏鏹有 至百萬者,其它二、三十萬,則中賈耳。山右或鹽,或絲,或轉販,或窖粟, 其富甚於新安」。(謝肇淛《五雜俎》卷四) 徽商是指以新安江流域為中心的安徽徽州府商人。徽州是一個多山的地 區,農田所產至薄,農民「大都計一歲所入,不能支什之一」,所以他們「多 執技藝,或負販,或就食他郡者常什九」。(《天下郡國利病書》卷三十二, 「江南」二十)徽州人經商的歷史,可能在宋代就已經開始。宋代的茶商多 是徽州人,他們行賈四方。明代徽州商人的活動,進一步展開。「自安(慶)、 太(平)至宣(城)、徽(州),其民多仰機利,捨本逐末,唱棹轉轂,以 游帝王之所都,而操其奇贏,休(寧)歙(州)尤伙,故賈人幾遍天下。良 賈近利數倍,次倍之,最下無能者逐什一之利。」(張翰《松窗夢語》卷四) 徽州是商業發達的地區,當地的社會風習也因而發生了不少變化,「末富居 多,本富益少,富者愈富,貧者愈貧。起者獨雄,落者辟易,資爰有厲,產 自無恆。貿易紛紜,誅求刻核,奸豪變亂,巨猾侵侔」。(《天下郡國利病 書》卷三十二,「江南」二十) 徽商最大的資本是鹽業資本。許多徽商是「以鹽�賈淮海江漢」。漢口、 長蘆、四川等地也都有徽州鹽商的足跡。其次是糧商。江浙兩省的糧食貿易, 基本上由徽州糧商操縱,直接影響糧食市場。徽商還經營木材、藥材、茶葉、 紙張文具等貿易。嘉靖、萬曆間,對外貿易活動除朝貢貿易外,更多的是沿 海的「舶商」(或稱海商)的私人貿易。當時人記載說:「諸番載來乃胡椒、 象牙、蘇木香料,貨船至,報水計貨抽分,故市舶之利甚廣。數年之前,有 徽州、浙江等處番徒,前至浙江之雙嶼港等處買賣,逃廣東市舶之稅,及貨 盡將去之時,每每肆行劫掠」。(俞大猷《正氣堂集》卷七)這裡所指的「徽 州、浙江等處番徒」就是徽州、浙江經營海外貿易的「海商」。由於明廷海 禁政策的影響,這些徽、浙海商以「亦商亦盜」的形式來經營他們的海外貿 易。當他們可以正常貿易時,就是「海商」,當他們的商業活動受到海禁政 策禁遏時,就成為中國東南沿海海域中的「海盜」。當時徽商許二、王直等, 擁有自己的海船,雇用水手和日本海盜為武裝,既是經常到日本等地經營貿 易的大海商,又是擁有武器的大海盜集團。他們既擁有正常貿易所得,也劫 掠海上、陸上的大量財物。 「晉商」是山西各地商人的通稱。明代的晉商,最早是一種轉販商(運 輸商),他們的興起和明代邊防政策有關。明初洪武時期為了加強防禦蒙古, 在邊境屯駐大批軍隊,軍糧的供應亟待解決。如把內地的糧食運輸到北部邊 境,十分困難而又耗費巨大。於是實行了一種稱作「開中」的辦法,商人如 能運糧到邊境,就會得到國家專利的食鹽購銷權利。這樣常常使山西的糧商 兼做鹽商。嘉靖時,「開中」法基本停止,輸糧邊倉改為納糧戶部獲得鹽引。 晉商的大糧業資本因而急速向鹽業轉變。山西蒲州商人孟桐就以其資本,定 居在天津,專門經營長蘆鹽的販賣(顧起元《懶真草堂集》卷二十四)。嘉 靖以後,晉商主要經營鹽業。由於資本雄厚,在實行運司納銀後,紛紛遷往 兩淮揚州府,與新安商人成為兩大鹽業集團。 晉商資本的運營方式,大致採取「一人出本,眾伙共商」的形式。據記 載:「平陽、澤、潞豪商大賈甲天下,非數十萬不稱富。其居室之法善也。 其人以行止相高,其合夥而商者,名曰夥計。一人出本,眾伙共而商之。雖 不誓而無私藏。⋯⋯且富者蓄藏不於家,而盡散之為夥計。估人產者,但數 其大小夥計若干,則數十百萬產可屈指矣。所以富者不能遽貧,貧者可以立 富,其居室善而行止勝也。」(沈思孝《晉錄》)可見晉商資本是以資本所 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建立起的相互信任為基礎而合作經營的。夥計可以自己的 資本入股,也可以用力股或身股的名義,參加經營,享受分紅的權利。還可 以接受東家的資金去經營商業,獲利按比率分享。 晉商和陝西商人有時被統稱為「西北商」;北京商人被稱為「京商」; 遼東商人被稱為「遼商」,東南沿海有浙商、閩商、粵商,西南地區有雲貴 商、川商。按經營形式分,有行商與坐商。按專業經營分,有米商、布商、 鹽商、茶商、木商、藥商。按地區專營區分,有海商、邊商、茶馬商、鋪商 等。游商小販經營所得僅足一家餬口,難得積累,只有那些大商人或與官府 有聯繫的官商,才有可能積存資本。這些積累的大商業資本,有些被重新投 入商品交易,進行增殖;有些以借貸形式貸給中小商人,或撥給「夥計」, 擴大商業經營;有些則開張典當業或放高利貸;也有一些資本轉入土地房產 的購置,進行封建地租剝削;甚至有些大商人進行糧食或白銀的窖藏,暫時 退出市場流通。商業資本能以轉化為產業資本的情形還不多見。只有少數商 人出資轉營鐵器鼓鑄業、棉布加工業、踹布業、製糖業等手工業。一般都還 是收購產品,轉販營利。 四、農民、手工業者和城市居民 明初為恢復經濟,倡行墾荒、屯種、移民,從而曾經形成為小自耕農民 占多數的社會結構。所謂「次農自足產業,不仰給於人」。(《古今圖書集 成·職方典·常州府部·風俗考》)如太湖西南岸長興縣的農民分為: 「無 田為傭者,有田止五畝者,其多至二十畝者。」(《震川先生別集》卷九, 公移,乞休申文)。有人描述農民的情況是:「困窮之民,田多者不過十餘 畝;少者或六七畝;或二三畝;或無田而傭佃於人。」(《明經世文編》卷 二三,劉斌《復仇疏》)一般自耕農土地多者十幾畝到二十畝,少者只有二 三畝到五畝左右。明代《黃冊》大部分戶內的事產項下,大致也是如此。自 耕農很容易因天災人禍而失去土地,變得無田可耕者,就只有租佃土地,成 為佃戶。 小農的農業生產力很低下,生產手段落後,抗災能力薄弱。有人指出: 「幸無水旱之厄,所獲亦不能充數月之食。況復旱澇乘之,欲無饑寒,胡可 得乎?」自然災害侵襲之外,還要遭受官府的賦役壓榨,「賦稅之出,力役 之徵。區長里正往往避強凌弱,而豪宗右室,每縱吞噬。貪官污吏,復肆侵 虐。」(《明經世文編》卷二三,劉斌《復仇疏》)自耕農的小農經濟極易 破產,當他們從土地上被排擠出來,又無從獲得生存條件時,就成為流民。 這種流民,往往以百萬計,輾轉流移各地。雖然城市是他們可以獲得住處和 就業的地方,但城市的發展水平還不可能容納上百萬的流民大軍。所以流亡 的農民只有流向山區去開墾,或是到農村地主田莊去充當佃戶。一些地主也 往往乘流民之危,對佃田的流民提出比一般佃戶更為苛刻的條件。大約自成 化以來,南直隸、浙江、江西、湖廣、河南、廣東、福建等地即先後出現了 一種現象:許多地區的農民,由自耕農或佃農的地位,下降為一種類似農奴 的佃仆。到嘉靖至萬曆時,這種現象更為普遍。 所謂「佃仆」又稱「僮僕」,與地主不只是主佃關係,還有「主僕名分」。 他們除佃種地主土地之外,還要為地主看守荒山、墳塋、祠堂、為主人做種 種無償服役,不得自行遷徙,婚嫁也不自由。他們雖然可以有妻子兒女和微 薄的家業,但社會地位有如農奴。歷史上中國農民的社會地位,經常浮沉不 定,由農民淪為農奴的事情,屢見不鮮。明代農民由流民淪為佃奴的情況是 複雜的。江南等地的豪富勢家,招誘流民為佃戶,迫使他們成為佃仆。流民 無家可歸,要找到棲身之所,只有投入地主莊園,謀求生路。這種求生的迫 切性,也決定了自身地位的下降。還有些農民為了逃避賦役,自動投靠新舉 人,成為佃仆。(王士性《廣志繹》卷三)地主招誘的流民或投靠而來的農 民,有男有女,地主使之婚配,成為所謂「義男」,也淪為佃仆。甚至有些 佃戶因親死埋葬在地主山場,後代即淪為地主家的佃仆。明代法律上禁止蓄 奴,但許多官宦、豪富之家,多半蓄有男女奴婢。這種家奴大半用在家內使 役,如被遣往莊田耕種,採取古代「免奴為客」的辦法,便由奴而為佃,但 與主人仍保持主奴關係,成為佃仆。 農民淪為佃仆,可以視為一種回流現象。農民成為流民,在某種意義上 講,是擺脫了封建依附關係,他有可能成為自由農民或其他行業的自由勞動 者,但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還遠不足以容納,所以只有極少數人得以轉入手 工業生產,絕大多數流民就只好再一次依附於地主,並且處於比一般農民或 佃戶更為悲慘的境遇。 明初的手工業者,實際上就是農民,他們按照徭役制度的規定,為官府 做工,被稱為工匠,是為官府服勞役的農民。在實行輪班、住坐工匠制度之 後,除給官府服役之外,獲得了自己的勞動時間,可以自由做工或務農。嘉 靖以後,原來的一些官匠成為私匠,是較有自由的獨立手工業者。 江南的繅絲業中出現了自由出賣勞力的手工業工人。蘇州「生齒最繁, 恆產絕少,家杼軸而戶纂組,機戶出資,機工出力,相依為命久矣」。(《神 宗實錄》卷三六一)蘇州城市「市民罔籍田業,大戶張機為生,小戶趁織為 活。每晨起,小戶數百人,嗷嗷相聚玄廟口,聽大戶呼織,日取分金為饔飧 計。大戶一日之機不織則束手,小戶一日不就人織則腹枵,兩者相資為生久 矣」。(蔣以化《西台漫記》卷四)這裡所說的小戶,已不是為官府服勞役 的工匠,而是與大戶(機房主)有僱傭關係的出賣勞動力的自由手工業者。 他們用自己的勞動來換取「分金」,並且是「浮食奇民」,生活完全靠從事 手工勞動來維持,得業則生,失業則死。他們是喪失了任何生產資料的僱傭 勞動者,是自食其力的所謂良民。 城市經濟的發展使城市中聚集了屬於不同階級從事不同行業的居民,大 的商業城市,可以北京為代表。北京作為首都,居民成分極為複雜,萬曆時 城內人口大約已近百萬。據天啟時管理「京城戎政」的余懋衡調查,北京城 內的社會階層有:戚畹、勳爵、京官、內外鄉紳、舉監生員、土著、流寓、 商賈等等。(《明經世文編》卷四七三,余懋衡《防守薊鎮京師疏》)戚畹、 勳爵是城市的上層貴族,是居民中的少數,但權勢最大。京官,內外鄉紳是 現職和致仕的官員,也是權勢之家,由於北京是國都,這類官員人數不少。 舉監生員是預備官員,但每隔幾年京師就要聚眾多的舉子應試,所以他們的 人數,也不會太少。土著可能指在籍的人口,流寓則指流動人口,這兩部分 可能是北京人口中的大多數,他們從事的職業主要應是服務性行業。商賈在 北京人口中也占相當比重。北京有相當巨大的消費性商業,大小商人都在這 里聚集。 江南的城市蘇州,由於紡織業發達,城中分東西兩部分,城東居民幾乎 全部都從事紡織業,少數是「機戶」,絕大部分是「機工」。附近的盛澤鎮 居民也絕大多數從事絲織業和絲綢的買賣。這類城市,以手工業的發達為其 特色。城市居民應以手工業者居多。 第四節 朝政的昏亂與人民的反抗 (一)皇室靡費與礦稅剝奪 一、皇室的靡費 神宗萬曆時期,商品經濟呈現空前的發展。皇室的靡費也達到驚人的地 步。萬曆初年,已有人指責宮闈用度汰侈。一五八三年,御史孟一脈上疏指 出:「數年以來,御用不給,今日取之光祿,明日取之太僕。浮梁之磁,南 海之珠,玩好之奇,器用之巧,日新月異。遇聖節則有壽服,元宵則有燈服, 端陽則有五毒吉服,年例則有歲進龍服。以至覃恩錫賚,大小畢霑;謁陵犒 賜,耗費鉅萬。」(《明史·孟 一脈傳》)神宗親政以後,獨攬大權,怠於 政事而耽於享樂,日益揮霍侈靡,不知遏止。 御膳開支——嘉靖末年,皇帝曾削減日常膳食費用,光祿寺開支減至每 年銀十七萬兩,比額設銀二十四萬兩節約七萬兩。神宗即位之初的二、三年 間,曾節縮至歲用十三、四萬。但不久之後,光祿寺開支就歲增至二十六、 七萬,較初年增加近一倍。一六○四年十二月光祿寺卿王守素奏報寺帑殫竭, 神宗令借戶部銀三萬兩,太僕寺銀二萬兩。一六○九年五月巡視光祿寺給事 中韓光祐奏報,應支給光祿寺各行戶的價銀,自上年十一月到今,欠至二萬 七千未給。一六一一年,光祿寺一年所費,高達二十九萬餘兩。 金珠珍寶——雲南貢金始於嘉靖初年,每年一千兩,嘉靖十三年增定為 每年貢金二千兩,萬曆時再加三千兩,總數高達五千兩。雲南產金甚少,貢 金須向川陝購辦,金一兩幾費銀十兩。地方官員屢次請求減少貢額,神宗總 藉口「系年例成造各項典禮及各節宮分錢糧所需」,不予減少。神宗宮廷大 量召買珍珠寶石,一五八七年南京工科給事中孫世禎等人上疏說,此前收買 金珠寶石,已用銀十九萬有奇。一五九八年,吏科給事中吳文燦上疏說:「買 珠之價,動至四十萬,及戶部執奏,僅姑緩進其半,而尤嚴續進之旨,非所 以明儉德也。」(《神宗實錄》卷三二四)一五九九年,由於皇室召買珠寶 數字太多,北京市場買多賣少,商人乘機抬價。戶部急於上供,只好加價購 買,比舊價增至五、六倍,以至二十倍。 雜物召買——明朝宮廷設有許多內庫,專受四方土貢,以供宮廷絲、綿、 香、蠟、銅、錫、油、漆等各種物料需求。這些土貢,歲有定數。萬曆以前, 或有召買,數亦不多。萬曆時,召買各種物料空前增多。僅萬曆元年至十三 年,召買用銀即達七十多萬兩。此後,召買數量仍舊很大,臣下或有勸諫, 往往被斥。 典禮靡費——神宗時宮中舉行婚、喪、冊封等各種典禮,都要耗費大量 資財。一五八二年,為準備神宗同母弟潞王翊鏐的婚禮,內監款開各色金三 千八百六十九兩,青紅寶石八千七百塊,各樣珍珠八萬五千餘顆,珊瑚珍珠 二萬四千八百餘顆。戶部官員要求裁減,神宗不准。這次婚禮辦完,用銀多 至八萬八千多兩。一五八五年,神宗同母妹瑞安公主婚禮,內監索用各色金 至二千三百餘兩,珠寶稱是。世宗嘉靖時,公主下嫁索用不過三百兩,這次 超出七、八倍。戶部奏請裁減,神宗僅准減三分之一。一五九五年,長公主 婚禮,用銀至十二萬兩。一六○四年,神宗第三子福王常洵婚禮用費三十餘 萬兩,為前此所未見。一六○八年,七公主下嫁,內監宣索至數十萬,戶部 尚書趙世卿引故事力爭,詔減三分之一,趙世卿再爭,說:「陛下大婚只七 萬,長公主下嫁只十二萬,乞陛下再裁損,一仿長公主例。」神宗不得已詔 准。 宮廷典禮和常賜,需用大量高等織品,例由各地「上供」,取之於民。 一五九四年,應天巡撫朱鴻謨上疏說:「織造一事,凡二十年於茲,袍服之 進於上供者,何翅數萬,而料價之取辦於窮民者,又何翅百萬!」(《神宗 實錄》卷二八○)兩年後,內閣大學士趙志皋等也上言:「段匹器用,皆上 供所需,豈能一概減省?但近年增派數目日多一日,費至鉅萬。」(《神宗 實錄》卷二九五) 蘇州地區的絲織品、陝西羊絨袍服和山西潞綢歷年增派較多,情況如下: 蘇杭地區的絲織品自一五七六年神宗結婚增派一次。一五八一年,又增 派一次,數量約為十五萬套匹。至一五九九年,前數將完,又派四萬一千九 百餘疋。一六○四年復傳補二萬六千餘疋。一六一○年,即將完供,內織染 局僉書楊進昇又題織上用龍袍、紵絲、紗羅等四萬套疋。工科給事中馬從龍、 工部侍郎劉元霖及大學士葉向高等相繼建言停止或減額,神宗准於新派四萬 疋中減三分之一,但又詔令「其餘並先年傳織未完者,都著陸續接織,分運 解進,不得違誤」。(《神宗實錄》卷四七五) 陝西羊絨袍服的增派,自一五九五年令陝西織造羊絨袍服七萬四千七百 匹有奇,估價一百六十餘萬兩,規定每歲解進一運,以四千匹為率。一六○ 一年七月,令陝西羊絨袍服另織新樣,但一年解進四千匹之額不改。次年七 月,工部尚書姚繼可奏稱:已解絨服等物,充斥內庫,積久易蛀,不無可惜, 陝西累年土瘠民貧,民不堪命,請求將陝西織造羊絨袍服之事暫予停止。神 宗敕:姑准織進三千疋,以示寬省民力。一六○六年二月,李太后加上徽號, 神宗又敕陝西進貢的羊絨袍服「今於每歲再減一千疋,以甦民困」。(《神 宗實錄》卷四一八) 山西潞綢之坐派始於一五七五年,數量為二千八百四十疋,用銀一萬九 千三百三十四兩。一五八二年,再派四千七百三十疋、用銀二萬四千六百七 十餘兩。神宗親政後,於一五八七年派二千四百三十疋,用銀一萬二千餘兩; 一五九○年,又派五千疋,用銀二萬八千六十兩。時萬曆十五年所派者尚有 一千六百餘疋未曾織解。這次增派,曾有工部尚書石星、工科都給事中張養 蒙等人反對,但未被採納。一五九五年十月,工部請停罷山西應解潞,以 寬民力,神宗仍不允。一五九七年九月,並因織造違式違限,將山西撫按等 奪俸半年,潞安知府等降一級。 供應皇室消費的「燒造」,以江西瓷器的上供最為煩重。一五八二年秋 七月,令江西饒州造瓷器九萬六千六百多件。不僅數量巨大,而且多為無益 之器或不急之物。一五八四年三月,工科都給事中王敬民極言磁器燒造之苦, 與玲瓏奇巧之難。得旨:將其中的燭台、屏風、筆管等減半燒造。一五八五 年四月,又因御史鄧鍊等的請求,燒造難成的屏風、燭台、棋盤、花瓶、新 樣大缸等,已造成者采進,未造者可停止。後來,江西巡撫陳有年等再加請 求,神宗勉強同意再次減輕了一些江西的燒造。一五九一年,神宗又派江西 燒造磁器十五萬九千餘件,續派八萬餘件。後來才逐漸有所減輕。 山西潞安自嘉靖年間開始坐派砂器,一五六○年(嘉靖三十九年)為五 千個,次年為一萬五千個。一五九○年(萬曆十八年)繼續坐派一萬五千個。 砂器一萬五千並備余器,價值不過銀一百一十餘兩。但這一萬多個砂器運往 京城,規定要用紅櫃裝封,銅鎖鑰,黃繩扛,需費銀二百餘兩;用夫一千三 百名,費銀一千八百餘兩;打點使用費銀二百五十餘兩,以上幾項合起來, 共用銀二千三百六十七兩九錢。此外,裝在紅櫃中的砂器還須用淨綿塞墊。 潞安不出綿花,要到外地採買,費銀近二百兩,加上打點使用三百五十餘兩。 一萬多件砂器運往京城共需運載費銀二千八百三十三兩六錢,比砂器本身的 價格高出近三十倍。 隨著宮廷生活的侈靡,宮中宦官、匠役等供役使的人員也日益增多。穆 宗隆慶元年(一五六七年),曾規定內宦監局的匠役額數為一萬五千八百八 十四人,一五六九年更減少為一萬三千三百六十七人。萬曆十四年(一五八 六年)三月,有人指出,當時諸監局之匠役,不下一萬六千四百,至於內廷 的宦官也增至萬餘人。一次收用的新宦官即超過千人。一五八八年十一月, 命選收淨身男子二千人;一六○一年四月竟連收兩次,第一次收用淨身男子 三千名,第二次添收一千五百名。這時的宦官還不得干預朝政,但從宮廷的 靡費中卻可以中飽私囊。一六○○年三月工部尚書楊一魁揭發,景陵「插補 桃梅,所需不過(銀)千數上下,而內官監揭開物料數內,約費二萬有奇, 夫匠工食之費猶不與焉」。(《神宗實錄》卷六四五)一六一二年,工科給 事中馬從龍奏稱:「臣每見朝廷有重大典禮,中人群小視為金穴,實用百無 一、二,余盡耗蠹於若輩之手。」(《神宗實錄》卷四九二)內廷宦官成為 宮廷內部的一大貪污集團,皇室的靡費,更加難以節制了。 二、礦監稅使的掠奪 宮廷侈靡過度,耗費日增。明初,宮廷年入稅銀一百萬兩,漸不敷用。 一五七八年,神宗結婚,命戶部太倉庫增送銀二十萬兩輸內庫。此後,每年 依例命太倉庫進上。戶部因原無額派,不得不挪移他項錢糧,屢請除免,不 得獲准。直到一六○九年,因閣臣力爭,才被取消。此外,神宗還不時向戶 部索取國帑,移作宮廷用度,時稱「傳索帑金」。一五八四年,因內庫缺乏, 取太倉銀十五萬兩,一五八七年又取二十萬兩。邊賞首功例由內庫支領,神 宗改為萬兩以上的賞銀,由太僕寺馬價銀內發給。此外,一五八四年還曾直 接取太僕寺馬價銀十萬兩,進供內廷。光祿寺因前朝節縮,曾有積儲。神宗 不時傳索,前後共傳進宮銀達一百一十萬兩。神宗不時傳索帑金,不能不受 到內閣和戶部的抵制,但仍不能滿足日益奢侈的需求。 一五九二年平寧夏哱拜之戰,耗費帑金二百餘萬兩。朝鮮之戰,先後八 年,耗帑七百餘萬兩。龐大的軍費開支,使國庫枯竭,難以再負擔皇室的消 費。一五九六年三月,坤寧宮起火。延及乾清宮,兩宮俱焚。次年六月,皇 極、中極、建極三殿又遭火災,三殿及周圍廊房,都被燒毀。重建宮殿,需 要巨大的費用,於是成為神宗搜刮財富的理由。自一五九六年以來的三年間, 神宗遂以連年征討,庫藏匱竭,殿工財用,不忍加派小民為由,陸續派出大 批內廷宦官,以「礦監」和「稅使」的名義,展開了全國範圍的大掠奪。 礦監由皇帝特派赴各地督領金銀礦的開採,稅使則奉皇帝特旨徵收各地 各行業的商稅。礦監與稅使均由宦官充任,因而又泛稱為內使或中使。有些 礦監也兼為稅使。搜括所得可直接進奉內廷,供皇帝和皇室消費。 世宗嘉靖時,各地礦冶曾廣泛開採。穆宗隆慶時,因防暴亂,曾在京畿 地區禁止開礦。神宗派出礦監,始於一五九六年。這年六月,「府軍前衛千 戶仲春等奏開採以濟大工」,七月二十日,神宗差承運庫太監王虎同戶部郎 中戴紹科錦衣衛僉書張懋忠於真保薊永等處開採樣砂進覽」。(《神宗實錄》 卷二九九)此後,中使四出,礦監遍及各地。京畿附近之昌平、真、保、薊、 永、房山、蔚州、昌黎,河南之開封、彰德、衛輝、懷慶、葉縣、信陽,山 東之濟南、青州、濟寧、沂州、滕、費、蓬萊、福山、棲霞、招遠、文登, 山西之太原、平陽、潞安,南直隸之寧國、池州,湖廣之德安,浙江之杭、 嚴、金、衢、孝豐、諸暨,陝西之西安,以至四川、遼東、廣東、廣西、江 西、福建、雲南等地。三年之間,礦監幾乎遍於全國。 礦監督領開礦,一般是只督百姓自行採取,不得支費公帑,地方上的撫 按調兵防護。礦夫多是招集熟慣採取的盜礦的居民。開採之費全由富戶供辦, 約定開採後償還。礦頭擇富民擔任。開礦所得,一般規定官民均分,以一半 歸礦監為代表的官方,另一半與民,作為開鑿運送之費。也有「官四民六」, 各地略有不同。由於報礦者對礦情多不明了,開採的礦洞,多屬貧礦,加以 開採技術不高,開採後常常是得不償失,甚至全無所得。一些地方的礦監於 是推行包礦法,把開礦收入改為由民間坐數納銀,或令富戶包賠,或納入一 條鞭稅額科派平民,甚至括取地方庫銀充作礦利代解。包賠礦銀並經神宗敕 准。《神宗實錄》載:萬曆三十一年(一六○三年)七月,准易州、阜平等 十一州縣派包礦銀一千七百兩,說是「以示朝廷慮恤畿輔地方之德意」。一 六○五年八月,准南直隸等處礦務銀兩聽該府州包納解進。如果說解除礦禁, 多少有利於礦冶業的發展,那麼,包礦制的實行則變成以採礦為名的巧取豪 奪。富戶至於平民,都憑空增加了科派的稅銀負擔。 稅使(又稱稅監)的派遣也始於一五九六年。這年十月命宦官張曄赴通 州張家灣徵稅,又命宦官王朝用督征天津店租。此後稅使四出,由督征變為 自征。《明史·食貨志》所記派出稅使之地,自京畿的密雲、蘆溝橋,南直 隸的京口、蘇州,以至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浙江、廣東、廣西 各省的通都大邑和關津要道。稅使所到之處,水陸行數十里,即樹旗建廠收 稅,形成商品轉運過程中的重複徵稅。一六○一年五月巡按劉曰梧上疏指陳 南直隸長江沿岸的狀況說:「以臣所屬,上有湖口,中有蕪湖,下有儀揚。 舊設有部臣,新設有稅監,亦云密矣。湖口不二百里為安慶,安慶不百里為 池口,池口不百里為荻港,荻港不百里為蕪湖,蕪湖不數十里為採石,採石 不百里為金陵,金陵不數十里為瓜埠,瓜埠不數十里為儀真,處處收稅。長 江順流揚帆,日可三、四百里,今三、四百裡間五、六委官攔江把截,是一 日而經五、六稅地,謂非重征迭稅可乎?」(《神宗實錄》卷三五九) 稅使不僅攔路把守,重征迭稅,並且巧立「土商」名目,窮鄉僻塢,米 鹽雞豕,都要輸稅。順天府所屬各州縣,增立「過路」、「落地」兩種名目 的稅銀。寶坻產銀魚,進貢朝廷。一六○○年起稅使宦官又征其魚稅。隨後 鄰縣武清等縣不產魚之處,也征取魚稅。宣府地區因增加稅收,商販漸少。 稅使責令僉報行戶,包收定額的稅銀交納。據說被僉的行戶,「大者破產, 小者傾囊」。 礦監與稅使的上述種種,還只是限於強征利稅的範圍。事實上,他們因 是皇帝特命,得以專敕行事,往往糾集各地無賴作參隨,任意敲詐勒索。如 一六○一年五月,吏部尚書李戴上疏說貂璫(惡宦)奉使四出,指某人屋下 有礦,這家就立即破產,指某人漏稅,立刻就要傾家。《明史·食貨志》論 述說:稅使「視商賈懦者肆為攘奪,沒其全貲,負戴行李,亦被搜索」,礦 監遇「富家鉅族則誣以盜礦,良田美宅則指以為下有礦脈,率役圍捕,辱及 婦女,甚至斷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太監陳增的參隨徽州人程守川 因自己捐銀助建宮殿,被授給中書舍人官銜。自稱「欽差總理山東直隸礦稅 事務」,勘究江淮不法大戶及私藏珍寶之家。出巡太平、安慶等府,許人不 時告密問理。所到之處,會地方無賴匿名告發某人「富而違法」,某人「家 藏珍寶」。被告發者即被枷鎖示眾或置於水牢,施以酷刑,只好獻金乞命。 多則萬金,少亦不下數千。據統計,僅揚州、儀真地區被毒刑抄產者即有百 余家。礦監甚至以採礦為名,盜掘古墓,攫取財寶。礦監稅使在各地搜括所 得,逐年進奉給宮廷內庫,供皇室消費。明人文秉著《定陵注略》,在「內 庫進奉」卷內,按年月記錄了礦監稅使進奉內廷的金銀和珍寶狀況。一五九 七年,進銀不足萬兩。礦監稅使陸續派出後,一五九九年進銀將近二十五萬 兩,金七百七十五兩。一六○一年進銀超過百萬兩。此後歷年多少不同,多 者逾百萬,少者七十餘萬,最少的一年也近五十萬兩。《定陵注略》所記自 一五九七年至一六○六年十年間進奉內廷的白銀共計五百六十九萬兩,黃金 一萬二千四百餘兩。明《神宗實錄》所記與《定陵注略》互有出入,歷年實 際進奉的金銀要大於《定陵注略》的數字。皇室每年原有額定用銀一百二十 萬兩。礦監稅使每年的進奉,大約與此相當,或者還要超過。進奉以白銀為 主。這時白銀已是通用的貨幣。皇室每年得銀萬餘兩,自可任情揮霍。 但是,礦監稅使在各地實際掠奪的財富,要大大超過進奉的數目。《明 史·宦官傳》載,湖廣稅監陳奉曾被揭發 「水沮商舟,陸截販賈,征三解一」。 《定陵注略》卷四「內庫進奉」記載,一六○三年十月山西巡撫白希繡上疏 揭發:「山西每年額解正稅銀四萬五千二百兩餘,俱已盡數解納,乃稅監孫 朝止進銀一萬五千八百兩,余銀侵匿不進,假稱拖欠。」《神宗實錄》卷四 一六記載,萬曆三十三年(一六○五年)十二月,山東巡撫黃克纘上疏揭發: 「稅監馬堂每年抽取各項稅銀不下二十五、六萬兩,而一歲所進才七萬八千 兩耳,約計七年之內所隱匿稅銀一百三十餘萬。」以上三例顯示:礦監稅使 及其爪牙貪污稅金,約在三分之二左右,解進皇室僅占三分之一。這大概是 礦監稅使貪污中飽的一般狀況。但是,徵收額定稅金之外,礦監稅使還要巧 立名目,恃勢濫征,以至敲詐勒索,歸入私囊,其數量更為巨大。一五九九 年,內閣大學士趙志皋說:礦監稅使「挾官剝民,欺公肥己,所得進上者什 之一、二,暗入私橐者什之八、九」。(《神宗實錄》卷三三三)一六○○ 年,山西巡按趙文炳說,礦監稅使的爪牙競相攫取,「如肉入餓虎之吻,民 輸十倍,無一、二入官者」。(同上,卷三四三)一六○一年,吏部尚書李 戴說:「大約以十分為率,入於內帑者一,尅於中使者二,瓜分於參隨者三, 指騙於土棍者四。」(同上,卷三五九)一六○三年,戶部尚書趙世卿說: 「中使所取於民者十,而群小之侵漁者不啻千也。其獻於皇上者百,而諸人 所攘奪者又不啻萬也。」(《定陵注略》卷四)綜上諸說,礦監稅使及其參 隨爪牙掠取各種利稅的十分之九,而只將十分之一進奉內廷。這大概是當時 的一般現象。 自世宗、張璁懲治惡宦,革罷鎮守內臣以來,宦官勢力大為削弱。神宗 宮廷靡費,內宦從中漁利,形成貪污集團。礦監稅使的派遣,形成為更大的 貪污集團。廣東稅使李鳳征多解少,入己的白銀多至五十一萬七千兩,積有 財富不下百萬。陝西礦監趙欽因貪得無厭,也積有銀兩數十萬。礦監稅使到 處吸吮民眾膏血,成為蛀蝕社會的一群蛀蟲! 三、民眾的反抗 礦監稅使四出掠奪利稅,又從中貪污勒索,被剝奪的社會財富,難以計 數。如從低估計,年進奉白銀一百數十萬兩,「征三解一」,每年也當有四 百餘萬。如是貪污十之八、九,則總數當在千萬兩以上。一六○三年,戶部 尚書趙世卿上疏說:國家錢糧徵收,有正課、鹽課、關課、雜課,「合此四 項,方是四百餘萬之數,以當一歲之出」。(《神廟留中奏疏匯要》戶部卷 三)礦監稅使掠奪的財富如此巨大,勢必侵犯戶部的正常稅收。趙世卿在奏 疏中陳述說:「近年開採之命一下,各處遂將一切雜課,如山東香商、福建 屯折銀、南直隸徽寧等府的稅契銀、江西的商稅鹽課,改歸內使(礦監、稅 使),戶部的雜課失掉了。又因雜課不敷,百姓將應徵的正銀、官員將應完 的正稅挪移充數,戶部的正課減少了。山東運司分割部分鹽稅,兩淮運司另 立超單,戶部的鹽課難以實行了。原來的關課,因近年商賈蕭條,大為減少, 戶部的關課被奪走了。關中軍興銀、撙省銀,盡抵礦稅,戶部的額外之課也 空虛了。」內使四出的結果,宮廷進奉增加,朝廷稅收減少,戶部的財政, 更加難以為計。 礦監稅使的巧取豪奪、敲詐勒索,不僅迫使各地的大批富戶破產,也迫 使大批小商販和手工業者失業流離。蘇州一帶是手工業特別是紡織業最為發 展的地區。一六○一年,巡撫應天右合都御史曹時聘上疏說,由於稅使的橫 征,「吳中之轉販日稀,機戶之機張日減」,又說:「臣所睹記,染坊罷而 染工散者數千人,機房罷而機工散者又數千人。」(《神宗實錄》卷三六一) 一六○二年戶部尚書趙世卿奏陳各地鈔關(稅關)情況,說他備查崇文門、 河西務、臨清、九江、諸暨鈔關、揚州、北新關、淮安等鈔關會計錄,萬曆 二十五年額定征銀共四十萬七千五百餘兩。二十七年以後,一年比一年減少, 到二十九年(一六○一年),各關解到本折約征銀只有二十六萬六千八百餘 兩。他在奏疏中說:「臣不勝驚訝,隨查各關監督預呈文案,在河西務關則 稱:稅使征斂,以致商少,如先年布店計一百六十餘名,今止三十餘家矣。 在臨清關則稱:往年夥商三十八人,皆為沿途稅使抽罰折本,獨存兩人矣。 又稱:臨清向來段店三十二座,今閉門二十一家,布店七十三座,今閉門四 十五家,雜貨店今閉門四十一家,遼左布商絕無矣。在淮安關則稱:河南一 帶貨物,多為儀真、徐州稅監差人挨捉,商畏縮不來矣。其他各關告窮告急 之人,無日不至,不敢一一陳瀆。」(《神宗實錄》卷三七六)各地日漸發 展起來的工商業,由於內使的掠奪,遭到嚴重的摧殘。大批商民、手工業者 被迫失業,成為轉徒各地的流民。 礦監稅使所到之處,即自行創設衙門。中使可有隨從百人,又可委任分 遣官十人,分遣官也各有隨從百人。一名宦官隨帶近千人驅使。這些人大都 是招集當地的市井無賴、亡命賤流以及罪謫的官吏,四出掠奪,以拓私囊。 時人比之為「群虎百出,逢人咆哮」。中使恃有皇帝的欽命,任意拘捕商民, 嚴刑逼索,凌辱百端。地方府州縣官,如有阻撓或裁抑,中使上奏陳訴,就 要被處置或罷免。《明史·王正志傳》記:自萬曆二十四年以來,歷年都有 地方官員,包括知縣、知州、通判、海防同知以及參將、守備等官,因得罪 礦監稅使而被系詔獄,或削籍、貶官。一六○一年,刑科都給事中楊應文說: 自藩司、守令主武弁齊民,被逮者已不下一百五十餘人。 礦監稅使曾被指為「勢凌撫按」。各地的巡撫、巡按如與中使相抗,也 不免受到神宗的責斥或處分。一五九六年,中使王虎參奏保定巡撫李盛春「阻 撓開採」,神宗嚴旨切責盛春。盛春疏奏王虎「騎橫受賄」,神宗留中不理。 一五九七年,中使陳增參奏福山知縣韋國賢「阻撓開採」,山東巡撫萬象春 「黨庇」,韋國賢被逮捕,萬象春罰俸一年。一五九八年,益都知縣吳宗堯 參奏中使陳增誣指富民盜礦,三日間逮捕五百人等罪惡。山東巡撫尹應元疏 劾陳增背旨虐民二十罪。神宗切責尹應元,逮捕吳宗堯下獄。一六○○年, 山西巡撫魏允貞參奏中使張忠杖死太平縣典史,逼死建雄縣丞,張忠劾魏允 貞「首倡阻撓,抗違欽命」。神宗將魏疏留中,下張疏部議。魏允貞於次年 致仕。一六○六年,陝西巡撫余懋衡參奏中使梁永役使人馬輦運私物於京畿。 梁永遣其爪牙在余懋衡食物中下毒。余懋衡兩次中毒得解,不死。次年正月 憤而疏論梁永之罪。咸寧知縣滿朝薦將下毒者捕獲。梁永又誣告滿朝薦「劫 上供物」。神宗詔逮滿朝薦下詔獄。梁永調離陝西。余懋衡以丁憂離任。神 宗曾自稱:「不從中使之言,不足厚集其利。」在礦監稅使與撫按以下的地 方官員的抗爭中,神宗為了厚集其利,總是屈從中使,壓制官員。自從遣使 以來,閣部科道諸臣連年上疏,力論其害,神宗置之不理。 礦監稅使,四出橫行。神宗有意縱容,官員無力制止。被迫害的民眾只 有自己起來鬥爭了。 下面是舊史稱為「民變」、「兵變」的反抗中使的鬥爭。 臨清民變天津稅監馬堂,兼轄臨清。他到臨清後,招納當地亡命之徒數 百人,整日巡行街上,見富有者即沒收產業之半,對小商販的斗粟尺布也要 搶奪。如有違抗,就以違禁論罪,罰作苦工,沒收田產。於是,近遠罷市, 販賣者都不敢進城,小民無法度日。以負販為業的臨清人王朝佐在一五九九 年四月一天的凌晨,執杖到馬堂衙門請見,州民歡呼隨從者至萬餘人。馬堂 不敢出,令隨從放箭,傷數人。朝佐攘臂大呼,破戶而入,縱火焚其衙署。 本州守備王煬將馬堂救出。馬堂的爪牙被打死三十餘人,發現他們都是郡邑 小偷。神宗敕山東撫按徹查為首倡亂之人。王朝佐挺身而出,說:「首難者 我也,請獨當之,勿累無辜。」山東巡撫劉易即以王朝佐一人抵罪,不再查 問其餘。七月,王朝佐被殺,史稱「臨刑,引頸受刃,神色不變。」(《神 宗實錄》卷三三七)被株連者俱得免罪。州民為王朝佐立祠祭祀。 湖廣民變一六○○年二月,中使陳奉來湖廣,兼領數使,徵稅之外,還 督領採礦及錢廠鼓鑄等事。次年二月,內閣大學士沈一貫題奏:「陳奉入楚, 始而武昌一 變,繼之漢口,繼之黃州,繼入襄陽,繼之光化縣,又青山鎮、 陽邏鎮,又武昌縣仙桃鎮,又寶慶,又德安,又湘潭,又巴河鎮,變經十起, 幾成大亂。」(《神宗實錄》卷三四四)據此,陳奉來湖廣不過一年,民變 即已發生十起。其中最激烈的一次是一六○○年十二月至次年正月的武昌、 漢陽民變。陳奉與其委官韋千戶等指稱搜稅,詐騙官民之家。令人傳意要奏 請抄沒,賄贈千金,可得解免。韋千戶等往儒生之家,委官劉之良等往商賈 之家,都是如此恐嚇,勒索數千百金。遇到不能交銀之家,便直搜入臥房, 見婦女有姿色,即佯稱藏帶金銀,逼捉脫衣,肆行奸辱,或掠入稅監衙門。 王生之女,沈生之妻,皆被逼辱,眾生員憤憤不平,遂於當年十二月初二日 齊赴撫按衙門,擊鼓控訴。受害士民,涌至萬餘人,放聲大哭,一時奮不顧 身,甘願與陳奉同死。接著打入稅府,拋磚放火,打傷陳奉。撫按司府各級 地方官趕來解諭,眾勢稍緩。數日後,民眾才漸漸散去。次年正月,陳奉置 酒邀諸司,以甲士千人自衛,舉火箭焚燒民居。民眾群擁陳奉門,被陳奉衛 士打死多人。 一年之後,民變仍在繼續發展。一六○一年,達到高潮。湖廣僉事馮應 京曾逮治陳奉手下不法的隨從,並抗疏列陳奉九罪。陳奉誣奏馮應京「撓命, 凌敕使」。神宗罷免馮應京,押解京師。這年三月,逮捕馮應京的緹騎(特 務人員)至武昌,民眾相率痛哭。陳奉卻大出告示,數馮應京過惡,誇張自 得。民眾被激憤怒,聚數萬人圍住陳奉的衙門。陳奉見勢危急,逃匿於楚王 府中。民眾捉住陳奉的爪牙耿文登等十六人,投入江中,又打傷緹騎,焚燒 巡撫府門。陳奉潛遣參隨三百人,引兵追逐起事的民眾,射殺數人,傷者不 可勝計。馮應京囚服坐檻車中,勸解民眾散去。陳奉藏匿楚王府,逾月不敢 出,亟請還京。內閣大學士沈一貫及言官們紛紛請求將他撤回。江西稅監李 道彈劾陳奉「征三解一」,病國剝民。四月,神宗召陳奉還京,又以工部左 侍郎趙可懷接替民眾怨恨的湖廣巡撫支大可。趙可懷到達湖廣荊州,當地民 眾擁車訴陳奉之惡,哭聲如雷。他宣布陳奉取回治罪,民眾歡呼萬歲,散去。 蘇州民變一六○一年,蘇杭織造太監孫隆,兼管稅務,蘇州惡棍多納賄 營充委官。他們在水陸要衝攫取商販,甚至只雞束菜也不放過。又對機戶牙 行,廣派稅額,妄議每機一張,稅銀三錢,致使人情洶洶,機戶杜門罷織, 靠傭工為生的織工無處趁食。以織繒賃工為生的葛成(又名葛賢)與自知將 要餓死的二千多織工,在這年六月六日發動民變起義。葛成在機戶和織工經 常集會的玄妙觀內,集眾誓神,要求大家一致行動,看他手中芭蕉扇揮指。 參加者分成六隊,每隊一人前行,搖芭蕉扇為號,後執絞棍隨之。鬥爭發動 後,打死孫隆的參隨黃建節,焚燒充當稅官惡棍的湯莘之家。起義隊伍逼近 孫隆的衙門,孫隆連夜逃往杭州躲避。起義者保護居民利益,也不反對官府, 紀律十分嚴格。應天巡撫曹時聘奏報民變情形說:「不挾寸刃,不掠一物, 預告鄰里,防其延燒。毆死竊取之人,拋棄買免之財。有司往諭,則伏地請 罪曰:若輩害已甚,願得而甘心焉,不敢有他也。」(《神宗實錄》卷三六 一)一次,起義隊伍誤入一個百姓家中,為首者即率諸人羅拜,向主人謝罪。 民變持續三天。第四天,諸稅官已被次第剷除,城中出現了起義者貼出的榜 文:「稅官肆虐,民不堪命,我等倡義為民除害。今事已大定,四方居民各 安生理,無得藉口生亂。」第五天,道府下令捕為亂者,葛成挺身而出,說: 「倡義者我也,以我正法足矣。不要株連平民。株連則必生亂。」巡撫曹時 聘奏請將奸民湯莘與為首的葛成等八人嚴究正法,其他參加者俱免追究。傳 說葛成被判處死刑後,遇赦得出。 江西民變一六○一年三月,江西巡撫夏良心上言:「稅使潘相欲開(廣 信)銅塘禁山,遣陸太等召商於上饒,上饒民群聚,欲殺太,知縣李鴻佯言 收太于禁,太乃得免。」(《神宗實錄》卷三五七) 九月,浮梁縣景德鎮民萬餘人憤恨潘相爪牙王四橫行不法,焚燒了御器 廠的廠房,並聲言欲殺潘相。署浮梁縣印、饒州府通判陳奇可力行曉諭,才 得散去。次年三月,江西巡撫夏良心上疏,請求停止廣信銅塘山潘相所主持 的采木之事,神宗不理。不久之後,上饒民鼓譟毆打潘相的爪牙陸太等人, 幾致於死。 遼東民變和兵變一五九九年,內監高淮被派往遼東開礦徵稅,比至開原 就有嚴刑激變的記事。第二年委官廖國泰虐民激變,高淮誣逮諸生數十人。 一六○八年四月,前屯衛軍因高淮扣除月糧及其他勒索,並且身受鞭打凌虐, 遂各穿戴盔甲,齊赴教場,放炮歃血起事。參與起事者合營男婦數萬人(一 作數千人),聲言要殺死高淮除害。後來由於一個參將的再四泣留,才還營。 六月,由於高淮及其爪牙的迫害和敲詐勒索,錦州、松山軍繼前屯衛軍之後 又舉行兵變。 雲南民變和兵變一五九九年,內監楊榮奉派來滇開礦收稅。一六○三年 三月騰越州居民不堪遭受楊榮的欺壓,相率燒稅廠,殺委官張安民。萬曆三 十四年(一六○六年)正月,楊榮因操捕指揮樊明高(一作樊高明)後期, 捕至私第,榜掠數十。不久,又因向管堡指揮賀瑞鳳取馬四十匹,不敷其數, 將他拘捕。流言將盡捕六衛印操諸員。指揮賀世勛、韓光大等,遂與軍民數 千人(一作冤民萬人)焚燒楊榮的住處,殺死楊榮,投屍火中。楊黨二百餘 人也被殺死。神宗得知此事,欲逮問地方官員,經大學士沈鯉力爭,只誅賀 世勛等人結案。 上述幾次民變和兵變之外,一些規模較小的民變也還時有發生。一五九 九年南直隸儀真稅監暨祿的委官馬承恩因抽稅而激變。一六○○年廣東礦監 李鳳及其爪牙激起新會縣的民變。山西蔚州民畢鑛等毆傷太監王虎的參隨王 守富。一六○三年,廣昌縣民燒毀了太監王虎的生祠,並延燒銀廠。同年, 北直隸有北京西山窯戶之變。一六○四年有易州礦徒之變。 綜觀這一時期各地反對礦監稅使的民變和兵變,參加的人員,包括城鎮 中的工商業者、手工工人、小商販、諸生、舉人,以及其他城市居民,還有 士兵和軍官。地方官員參加民變者不多,但常以某種方式對民變給予一定的 支持或同情。礦監稅使的掠奪遭到近乎全民的反對,難以照舊實行了。 四、礦稅征解改制 礦監稅使派出後的約十年間,為皇室掠取了巨大的財富。但面對著此仆 彼起的民眾的反抗,神宗也終於不得不做出退讓和妥協,對原來的掠奪方法 做一些改變。一六○五年以後,陸續對有關制度作了如下的改動。 停礦——一六○五年十二月,神宗詔諭戶、工二部: 「朕以頻年天象示 警,心常兢惕,責己省衍,不遑寧處⋯⋯其開礦抽稅,原為濟助大工,不忍 加派小民,采征天地自然之利。今開礦年久,各差內外官俱奏出砂微細,朕 念得不償費,都著停免。若有現在礦銀,就著礦差內外官員一併解進,馳驛 回京,原衙門應役。凡有礦洞,悉令各該地方官封閉培築,不許私自擅開, 務完地脈靈氣。」(《神宗實錄》卷四一六) 分稅——即將榷稅所得,分成兩份,一歸宮廷內庫,一歸戶、工二部主 管的國庫。詔諭說:「其各省直稅課,俱著本處有司照舊征,解稅監一半, 並土產解進內庫,以濟進賜供應之用,一半解送該部(按指戶、工二部), 以助各項工費之資,有餘以濟京邊之用。」(《神宗實錄》卷四一六) 分解——分稅後,稅務徵收統由地方官府掌理,稅銀的解送,進內庫者 由稅監負責,進國庫者由地方官府掌管。《明史·李汝華傳》記:「三十三 年十二月詔四方稅務盡領於有司,以其半輸稅監,進內府,半輸戶部。獨江 西潘相(稅監)勒有司悉由己輸。汝華極論相違詔。帝竟如相議,且准行之 四方。」據此,送內庫和國庫的稅收仍由稅監輸送。稅務徵收在江西地區也 仍由稅監管理。但在全國範圍內,地方有司統徵稅收,已作為一種制度規定, 從而消減了稅使橫征的弊病。 限制委官——各地中使隨帶的委官和役使人員,仗勢橫行,為害甚大。 一六○五年十二月的詔書中明確指出:「其各處奏帶員役,只著押解催儧錢 糧,行文差用,不許私設關津,指稱委官,容令地方棍徒,肆行攘奪,致民 生不安,商旅不行,反虧國家正課。」(《神宗實錄》卷四一六) 減稅——一六○五年以後,一些省區的稅額有所減輕。如一六○六年二 月,山東巡撫黃克纘要求將山東六府之稅由六萬兩減至五萬五千兩,獲准實 行。一六一四年三月,神宗諭:「各省額進稅課,准以每年所征三分,量減 一分⋯⋯其二分照舊徵收分解進用,接濟急需。」 (《神宗實錄》卷五一八) 這是一次遍及全國的大幅度減稅。 留用——一六○五年以後,各地准留稅銀用於賑濟災荒。一六○八年准 留儀真稅銀,一六○九年准留北直、河南、山陝稅銀。一六一○年准留福建 四川稅銀,以賑災荒。一六一七年,江西水災,准留二監額稅銀二萬兩賑濟。 次年,以廣東水澇災傷,准將四十五年解部稅銀留賑。應解稅銀,也間或准 當地留用於軍費。一六○九年,遼東稅銀准留充本鎮餉,一六一九年,以天 津、通州、江西、四川、廣西一年稅銀盡充軍費。 停遣中使——礦監稅使亡故或撤回北京之後,不再派遣太監接替,其原 管事宜交附近稅監代管。礦監稅使雖然尚未全部撤離,有此規定,即可逐漸 減少。 神宗對礦稅制度作了上述的改革,中使權限受到限制,有助於增加國家 的稅收,減輕民眾的危害。但中使繼續留在各地,仍可恃勢虐民,依然是一 大禍害。 (二)官僚傾軋與朋黨之爭 萬曆二十年(一五九二年)以來,明王朝面臨邊境內外的多次戰爭,神 宗親攬大權而又怠於聽政,耽於搜括靡費,朝中閣部科道諸臣,相互結納又 相互攻訐,形成一片混戰。明末有人評論說:「其始天子靜攝,聽臣工群類 之自戰而不為之理,所謂鼠斗穴中,將勇者勝耳。故其時其血玄黃,時勝時 敗」(《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六引明末國子祭酒倪元璐語)。臣僚互斗, 勝敗無准,因為他們之間多是權力之爭或意氣之爭,進而黨同伐異,結為朋 黨,並無多少原則性的是非可言。礦監稅使之為害,曾遭到朝官們近乎一致 的反對,少有爭議。他們的爭端,並非關係國計民生的大政,而往往是憑藉 細事,小題大作,以至無事生非。臣僚間相互攻擊又相互報復,朝政日益陷 於昏亂之中。 明太祖時即立有官員考察制度。初為三年,後改十年一考。孝宗弘治十 四年(一五○一年),定為六年一考。武宗正德四年己巳年(一五○九年) 起,規定巳年與亥年為考察之年。朝廷京官的考察,簡稱為京察,又稱內計。 外官考察稱為外察,又稱外計。朝官四品以上京察後,或升或黜,由皇帝親 自裁決。神宗怠於政事,對官員的升黜,不免為廷臣言論所左右,或者任情 用事,輕易裁處。臣僚乘機徇私毀譽,平時積累的恩怨都在京察中暴露出來。 相互對立的官員,則在京察中,結援同黨,與對手一決勝負。萬曆二十一年 (一五九三年)癸巳京察以後的四次京察,大都演為群臣的大搏鬥,一批又 一批的大臣被罷免,一再掀起軒然大波。 一、閣部之爭與癸巳京察 明制,吏部居六部之首,掌理官員選授封勛考課,直接向皇帝負責,權 位特重。內閣諸臣以尚書銜兼殿閣大學士,協理朝政,與前朝宰相的最大區 別,就在於不領銓選(《萬曆野獲編》卷七)。萬曆以前,閣臣兼領吏部, 只是偶然出現的特例。神宗以沖年即位,張居正獨攬朝政,吏部遂受命於內 閣首輔。張居正死後,神宗親政,削弱內閣,但吏部尚書楊巍遇事仍請命於 閣臣。萬曆十八年(一五九○年)戶部尚書宋壎改任吏部,遂力求擺脫內閣 的控制,恢復吏部的權位。《明史·宋 壎傳》說他「絕請寄,獎廉抑貪,罪 黠吏百餘人,於執政(內閣)一無所關白。」《明史·陸光祖傳》說: 「時 部權為內閣所奪,壎力矯之」。次年,宋壎卒於官。繼任吏部尚書 陸光祖 繼承其志,對首輔申時行不予理會。舊例,吏部尚書與閣臣在途中相遇,不 避讓。以後內閣權重,吏部尚書須引避。陸光祖據理力爭,遂又恢復舊例, 以提高吏部的地位。萬曆二十年(一五九二年),原南京吏部尚書繼任京師 吏部。《明史·孫■傳》說:「自宋壎及光祖為政,權始歸部,至■,守益 堅」。首輔申時行於萬曆十九年三月致仕,繼任首輔王家屏也於一年後致仕。 原以禮部右侍郎引歸的張位被起用入閣。二十一年(一五九三年)正月,閣 臣王錫爵歸省還朝,繼為首輔。內閣大學士共三人:王、張與趙志皋(萬曆 十九年九月以禮部尚書入閣)。《明史·張位傳》說: 「時黜陟權盡還吏部, 政府(內閣)不得侵撓,位深憾之」。張位建議把原來由吏部廷推大臣,改 為九卿各舉一人類奏,由皇帝裁用。得神宗詔准。內閣與吏部的權力之爭, 仍在繼續。 這年(癸巳年)三月,實行京察。例由吏部尚書孫■主持其事。吏部考 功郎中趙南星、左都御史李世達協理。這次京察,史稱「秉公澄汰」,「無 所徇私」。孫■的外甥吏部文選郎呂胤昌、趙南星的姻親都給事中王三餘, 均被斥黜。閣臣趙志皋之弟也在被貶斥的官員之中。許多由閣臣任用的私人, 也因不稱職而被黜。前此的京察,對官員的去留,先告知閣臣,再上奏皇帝。 孫■、趙南星等有意矯正此事,為吏部奪權,不經內閣,直接將察疏上奏神 宗。首輔王錫爵原想有所庇護,察疏已上,無以為計。 明制,京察之後,言官仍可糾彈沒有被察議的官員,稱為「拾遺」。言 官劾論吏部稽勛司員外郎虞淳熙、兵部職方郎中楊於庭、主事袁黃,孫■為 虞、楊說解,只黜袁黃。刑科給事中劉道隆迎合內閣,遂上疏劾奏吏部非體。 孫■回奏說:「臣不忍以功為罪。若知其無罪,以科道之言而去之,昧心欺 君,臣不能為」。神宗怒孫■不引罪自責,罰俸三月。內閣遂擬旨切責吏部 專權結黨。孫■憤而上疏自辯,說:「今以留二庶僚為專權,則無往非專矣。 以留二京職為結黨,則無往非黨矣。」(《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六)辭官 乞休。禮部署員外郎事陳泰來上長篇奏疏,說他歷官四任,目睹四次京察, 都沒有像今春這樣「旁咨博採,覈實稱情,邪陷盡屏,貪墨必汰」。他在疏 中直接揭露閣部之爭,說:「今除奸祛蠹之功未償,而以憐才為過。割情捐 愛之義不稱而以品評為私。科臣或有獨見,閣臣得無微指耶?」又說吏部權 歸內閣,始自高拱兼攝(代領)部事和張居正專擅國政。今借拾遺處分,「將 來必挈權以阿閣臣而後為不專權,必植黨以附閣臣而後為不結黨」(《神宗 實錄》卷二五八)。神宗將陳泰來降級,發往極邊。孫■罷免,趙南星削籍。 吏科都給事中史孟麟也稱病歸里。禮部郎中於孔兼、主事顧允成、國子助教 薛敷教等上疏申救,被指為「朋謀亂政」,各降三級,調外任。被言官彈劾 的虞淳熙、楊於庭,罷職削籍。 此次爭論中,首輔王錫爵也上疏乞休,神宗手詔慰留,說:「朕因新春 積火上升,兩目疼痛。卿可即出,待朕火愈,召卿面商國事。」(《神宗實 錄》卷二五八)神宗將國事委付內閣,以王錫爵為首的閣臣在癸巳京察中獲 得全勝,進而追究吏部官員。 吏部右侍郎趙用賢素與王錫爵不和。孫■罷免後數月,趙用賢也被罷免。 起因只是他的女兒出生三月時曾許配吳家,其後又退婚改嫁蔣氏。這原來只 是家庭細事,卻成為朝臣互攻的依據。吳家控訟趙用賢「論財逐婿」。趙用 賢上疏自辯。王錫爵疏議「宜聽用賢引疾」,遂被免職歸里。戶部郎中楊應 宿力詆趙用賢,仍請治罪。都御史李世達力陳趙用賢無罪,楊應宿諂諛,遭 到楊應宿等的反擊。癸巳京察中,李世達協助孫■,已為閣臣所不滿。至此, 獲准致仕,吏部行人司行人(官名)高攀龍上疏指楊應宿諂諛閣臣。楊應宿 上疏反擊高攀龍。高攀龍又上疏說,大臣則孫■、李世達、趙用賢罷去,小 臣則趙南星、陳泰來、顧允成、于孔兼等貶斥,為(皇上)聖德累不小。神 宗將楊應宿、高攀龍俱貶官外調。 次年(一五九四年)五月,王錫爵引疾致仕。廷推閣臣。吏部尚書陳有 年推舉被神宗罷免的前任首輔王家屏。神宗不納,以禮部尚書、國史副總裁 陳於陛與原任南京禮部尚書、國史副總裁沈一貫二人入閣。陳有年因請致仕。 參預此事的吏部文選司郎中顧憲成也被削籍歸里。都察院左都御史孫丕揚繼 任吏部尚書。 二、閣臣相攻與乙巳京察 一六○五年(萬曆三十三年)乙巳京察上距癸巳已十二年。中經一五九 九年(萬曆二十七年)己亥京察,似無多爭鬥。乙巳京察又成為歷年積怨的 大爆發。 一五九四年十月,陳、沈二人入閣後,趙志皋為首輔,次為張位,合共 四人。一五九六年十二月,陳於陛病死。一五九八年六月,張位落職閒住。 十月,趙志皋養病家居。閣臣實際只有沈一貫一人。這種情形延續達三年之 久,沈一貫獨專內閣,為前此所少見。沈一貫原籍浙江鄞縣,在任期間,浙 江籍的官員多附麗門下,一時被指為「浙黨」。一六○一年九月,趙志皋病 死,沈一貫正式繼任首輔,勢須增選閣臣。神宗對大臣素來心存疑慮,更慮 閣臣植黨,因而不用在任官員,而在家居或已罷的人員中選用。河南歸德人 沈鯉,嘉靖時進士,神宗為太子時,曾任太子東宮講官,即位後,為左贊善, 累進禮部尚書。一五八八年,因與首輔申時行不和,被劾辭官,家居十餘年, 已六十一歲。被召以原官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繼沈鯉為禮部尚書的 朱賡,浙江山陰人,萬曆初年,曾以侍讀為神宗侍講官。任禮部尚書的次年, 即以母喪去官家居,也被召以故官兼東閣大學士入閣。沈鯉為人耿直,遇事 秉正不撓,頗有威望,因是神宗幼時的講官,也頗受神宗的禮重。沈一貫長 期專擅朝政,得神宗倚信,深慮沈鯉入閣奪其權位,多有戒備。沈鯉以師保 老臣自居,對沈一貫也不肯屈從。沈一貫在朝有浙黨舊臣為依恃,沈鯉則結 納禮部侍郎郭正域、左都御史溫純等人相助。二沈之間,漸形對立。 一六○三年四月,楚王案起,兩沈集團展開了公開的角斗。 楚恭王朱英■(朱元璋第六子楚昭王朱楨之後)生前有「廢疾」,隆慶 五年死,宮人胡氏雙生遺腹二子,華奎、華壁。萬曆八年(一五八○年), 華奎嗣楚王位,華壁封宣化王。一六○三年六月,有楚王府宗人中尉朱華趆 上疏告狀,說華奎本是異姓之子,不當立。華奎向沈一貫行賄,使通政使沈 子木,將此疏壓置,不予上奏。但不久之後,華奎劾宗人之疏奏上。神宗令 「部院看議」。郭正域以侍郎署禮部事,主張「敕撫按公勘」,沈一貫提出 「親王不當勘,但當體訪」。神宗采郭正域議,敕下「公勘」;華奎又向郭 正域行賄,請求不再追究,並稱事後將以饋贈沈一貫者贈郭。郭正域嚴辭拒 絕。 撫按公勘的結果送到京城,都說事無佐證。公卿集議,意見不一,各寫 具一單。郭正域欲盡錄諸人議,禮部左侍郎李廷機以辭太繁,摘要奏上。沈 一貫遂使給事中楊應文、御史康丕揚,彈劾禮部「壅閼群議,不以實聞」。 郭正域得沈鯉支持,上疏自辯,並揭發沈子本匿疏、沈一貫阻止公勘及受華 奎賄賂等情狀。沈一貫誣指郭正域「私庇華趆」。又使給事中姚文蔚等上疏 攻擊郭正域有意陷害楚王。左都御史溫純上疏彈劾姚文蔚,並指沈一貫。給 事中錢夢皋又劾郭正域並及沈鯉。六月神宗傳旨:「罷楚事勿按」,華趆坐 誣告,降為庶人,禁錮鳳陽。郭正域只好自請休致。此案原無據可查,二沈 相爭,沈鯉集團不能不陷於失敗。 一年半後的乙巳京察,舊案重提,兩沈集團再次展開搏鬥。這次京察始 於萬曆三十三年(一六○五年)正月。吏部侍郎署尚書事楊時喬與左都御史 溫純主持其事。沈一貫請改用兵部尚書蕭大亨主持,遭到沈鯉的反對,未能 獲准。 楊時喬與溫純在考察中極力剷除沈一貫的私人親信,特別是以彈劾為職 事的言官。給事中錢夢皋、鍾兆斗及御史張似渠、於永清等,都在斥逐之內。 考察的給事中評為「浮躁」者二人,評為「不及」者二人,御史評為「浮躁」 者三人,評為「不及」者三人,評為「不謹」者一人。察疏奏上後,二月間, 廣東巡按御史林秉漢上疏條陳時事,重提楚案,稱:「假王之說,未必全無 影響,不一嚴勘,何以服諸宗之心?」錢夢皋乘機上疏,指林秉漢是侍郎郭 正域的私人,並說他們被察,是當事大臣代郭正域驅除建白楚事之人,為楚 事翻案。神宗輕信其說,將林秉漢降五級,調極邊,說「錢夢皋盡職建言, 忠義可嘉,著照舊供職」。(《神宗實錄》卷四○六)楊時喬、溫純等呈上 的察疏,留中不下。三月間,傳諭吏部、都察院說:「今大察各官本內,科 道兩衙門不稱職的甚繁,豈皆不肖。內必有徇私之弊。因忿恚以洩之者有之, 因結黨以去之者有之,欲豎權以挾人者有之,欲立威以制人者有之。不然, 何乃如此,朕不能無疑」。(《神宗實錄》卷四○七)楊時喬、溫純上疏陳 辯,列舉歷次京察中被察科道官的數目,證明這次所察並不為多,但也不得 不自承「聖諭嚴切,臣等無狀」,請求罷免。四月,錢夢皋又提楚王事,請 追奪郭正域侍郎職,並攻詆溫純,給事中、鍾兆斗繼續上疏劾溫純多贓。溫 純被迫上疏求退,獲准致仕。 五月,候補南京兵部職方司郎中劉元珍抗疏彈劾沈一貫,說「一貫自秉 政以來,比暱■人,叢集奸慝,假至尊之權以售私,竊朝廷之恩以市德,罔 上不忠,孰大於是!近見夢皋有疏,每以黨加人,從古小人未有不以朋黨之 說先空善類者,所關治亂安危之機,非細故也。」六月,南京御史朱吾弼上 疏論察典,繼續指責沈一貫。七月,兵部主事龐時雍「直攻一貫欺罔者十, 誤國者十。」神宗將劉元珍、龐時雍革職為民,朱吾弼罰俸。但迫於物議, 終於發下察疏。考察不稱職而被留任者,也不得不自請罷免去官。 乙巳京察之後,二沈之爭仍在繼續。沈一貫自京察以來,即稱病閉門家 居,但仍在家中草擬詔旨批答章奏,沈鯉極力說他不合規例。次年六月,南 京吏科給事中陳嘉訓、南京御史孫居相又交章、彈劾沈一貫奸貪。沈一貫上 疏詳辯,並再次請求辭官,說:「上如有意憐臣,則幸放臣,勿久留不決。」 沈鯉也以年老,請求休致。七月,神宗詔降陳嘉訓三級調外任,孫居相罰俸 一年。同日罷免沈一貫、沈鯉,各賜路費,馳驛歸里。 沈一貫與沈鯉兩大臣長期互斗,兩敗俱傷,同日罷官而去。內閣大臣又 只剩下了朱賡一人。 三、朋黨之爭與辛亥京察 神宗怠於朝政,又不願為大臣所挾制,疑慮多重。因而閣部大臣出缺, 常常久不選補,以至曹署常空。二沈去後,朱賡一人在閣,將近一年。一六 ○七年才補任禮部尚書李廷機、葉向高入閣。次年,朱賡病死。李廷機因被 言官攻擊,杜門養病,不再赴閣。內閣大臣又只有葉向高一人。這種局面又 延續了五年之久。葉向高,福建福清人,進士出身,曾任南京禮部右侍郎, 改任吏部。在任期間,曾上疏說:今天下必亂必危之道,蓋有數端,「廊廟 空虛一也;上下否隔二也;士大夫好勝喜爭,三也;多藏厚積必有悖出之釁 四也;鳳聲氣習日趨日下莫可挽回,五也」。(《明史·葉向高傳》)葉向 高所說五大弊端,大體反映了當時昏亂的形勢。「士大夫好勝喜爭」,進而 結為朋黨,相互攻訐,更加重了朝政的昏亂! 吏部文選司郎中顧憲成自一五九四年罷官後,在無錫故里家居。爾後, 在無錫東林書院聚集文士講學議政,被指為東林黨人。東林書院原為宋代理 學家楊時講學之所,一六○四年重新修建落成。學人除首領顧憲成外,還有 高攀龍、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及憲成弟允成等人。薛敷教年齡最長,曾 是顧憲成、允成兄弟的教師。高攀龍與顧憲成是萬曆十七年的同年進士,同 出趙南星門下。不難看出,他們都是癸巳京察閣部之爭中被罷免的官員,而 且多曾供職吏部,熟悉朝廷官員情況,因而得以諷議朝政,裁量人物。又因 為他們多已罷官家居多年,與地主、商人、文士時有交往,熟悉鄉里情事, 往往能夠反映民眾的呼聲,抨擊朝政的積弊,因而在社會上博得清名。致仕 的御史武進人錢一本也來東林講學,罷官家居的趙南星則與東林相呼應。葉 向高入閣後,顧憲成即寫信給葉向高,說近日輔相「賢否混淆」,意在暗示 李廷機出於沈一貫的浙黨。一六○八年十月,葉向高奏准起用顧憲成為南京 光祿少卿,顧憲成辭官不就,以保持令名,但不時干預政事。東林黨漸由民 間的議政集團變成參與政爭的朋黨。 朝官中的文士也結為朋黨,有宣黨、崑黨。宣黨首領湯賓尹,宣城人, 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一六○六年進為右春坊右中允,一六○ 九年為左春坊左諭德,署國子司業,顧天峻,崑山人,萬曆二十年進士,授 編修,累遷至左諭德。湯賓尹和顧天峻都是翰林院編修,任太子東宮的文臣, 卻各自收召朋徒,干預時政《國榷》(卷八十一)。說「天峻高亢自得,賓 尹淫污無行」,各自成一勢力。東林以正人自詡,指他們為奸邪,兩黨則指 東林為邪黨。諸黨之外,朝官與言官,北官與南官也各自結成大小不等的集 團。是己非人,互攻不止。 閣臣李廷機晉江人,沈一貫在閣時,曾為吏部左侍郎,後代郭正域署理 部事。處事公正,尤以廉潔著稱,但不免偏愎固執。李廷機入閣後,一六○ 七年六月,工科給事中雲南寧州人王元翰等言官,上疏誣告李廷機受賄,輦 金載玉,以圖中傷。神宗詔責王元翰「呶呶求勝不已,疑君誣人,莫此為甚」 (《國榷》卷八十),罰俸半年。王元翰曾請起用顧憲成等被罷免的官員, 不報。宣黨湯賓尹的門人、給事中王紹徽請王元翰揚譽湯賓尹,被元翰拒絕。 一六○九年二月,王紹徽指使御史鄭繼芳誣指王元翰「盜庫金,克商人貲, 奸贓數十萬」。王元翰上疏自辨,並對鄭繼芳進行反擊。王紹徽與同黨劉文 炳、劉國縉等連上十餘疏攻擊王元翰。南京給事中金士衡、御史劉蘭等合詞 申救。閣臣葉向高請盡下諸疏,敕部院評曲直。神宗置此事不理。鄭繼芳不 待神宗詔下,即遣人圍守王元翰家。王元翰憤而盡出筐篋,置於國門,讓吏 士簡括,痛哭辭朝,成為轟動一時的奇聞。六月,以擅離職守,降為刑部檢 校。 數月之後,又因淮撫李三才的擢用,掀起了一場紛爭。李三才,順天通 州人。萬曆二年進士。一五九九年,以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 撫淮十三年,結交遍天下,與顧憲成也有交往。一六○四年八月,顧憲成曾 專程赴淮安,與李三才議論政事;一六○七年七月,李三才曾上疏請用「廢 棄」,意在薦用顧憲成等人。李三才居官頗有成績,被譽為大才,但為人好 用機權,顧憲成曾見他用財如流水,也顯有貪賄。 萬曆三十七年(一六○九年)正月,李三才加戶部尚書兼左副都御史銜。 浙黨官員謀劃彈劾,並藉此事力斥東林,因為劾李,「則東林必救,可布一 網打盡之局」。這年十二月,沈一貫的親戚、工部郎中邵輔忠(浙江定海人), 參論李三才「大奸似忠,大詐似直,而為貪險假橫之人」。次年正月,浙江 道御史徐兆魁繼續上疏劾論。李三才上四疏力辨,並請休致。給事中馬從龍、 御史董兆舒等相繼上疏為李三才辨。大學士葉向高上言:李三才已「杜門待 罪」,為漕政計,應速定去留。神宗不答。御史劉國縉、喬應甲,給事中王 紹徽、徐紹吉、周永春、姚宗文等,又連章彈劾李三才,給事中胡忻、曹於 汴等,則交章論救。言官爭論,數月不止。這時,顧憲成寫信給葉向高和吏 部尚書孫丕揚,力稱李三才廉能,為其排解。李三才的友人御史吳亮,即將 顧憲成的兩信附傳於邸報之中,言官見而大嘩。喬應甲又上兩疏,列舉李三 才十貪五奸,極力攻訐。李三才被迫疏請罷免,疏至十五上。久不得命,遂 自引去。次年(一六一一年)二月,被正式罷免。 三月,舉行辛亥京察(萬曆三十九年辛亥)。主持者是吏部尚書孫丕揚、 侍郎蕭雲舉及副都御史許弘綱。陝西高平人孫丕揚在癸巳京察後任吏部尚 書,兩年後罷去。自一六○四年以來,吏部尚書即由左侍郎楊時喬代署,空 缺至五年之久。一六○八年,神宗再次起用孫丕揚。辛亥京察時,他已是年 屆八十的老臣。言官中御史徐兆魁、喬應甲、劉國縉、鄭繼芳,給事中王紹 徽、朱一桂、姚宗文、徐紹吉、周永春等已在策劃傾覆東林。有人向孫丕揚 建策,散發訪單,諮詢是非,以便掀起黨爭,指東林為朋黨予以鉤察。吏部 右御郎王圖發覺其事,急告丕揚制止。王圖,陝西耀州人,反對者曾指他與 孫丕揚 是秦黨。王紹徽向王圖極力稱譽其師湯賓尹,並說言官中的南黨, 將要排陷湯賓尹和王圖,請早為戒備,意在迥護湯賓尹,被王圖嚴詞拒絕。 當時已晉為國子祭酒的湯賓尹遂與王紹徽設計,令御史金明時彈劾王圖之子 寶坻知縣王淑抃「贓私巨萬」,又說王圖將在京察拾遺時傾覆其兄保定巡撫 王國。王圖兄弟抗章力辯,其事乃止。 多年以來,言官彈劾朝官,略無虛日。言官中也結為南黨和北黨,互相 攻擊。明制,朝官一經言官彈劾,不論虛實,即須先上疏辭官,彈劾不當, 再由皇帝慰留。因而,言官得以任意彈劾,以遂其私,朝官也結納言官,以 攻擊對手。六年一次的京察,由吏部主持,言官也在被察之列,因而成為清 查言官優劣,驅逐劣官的難得的時機。孫丕揚老謀深算,在閣臣葉向高的支 持下,閣部一致,著重於驅逐黨魁,糾察言官。 察疏奏上,宣黨湯賓尹、崑黨顧天峻,故御史康丕揚、徐大化,故給事 中鍾兆斗、陳治則、宋一韓、姚文蔚,主事鄭振先、張嘉言以及現任御史劉 國縉等都被察糾,給事中王紹徽、御史喬應甲依年例轉外任。禮部主事丁元 薦,恐察疏不下,又上疏揭發崑黨、宣黨。言官朱一桂、鄭繼芳、周永春、 徐兆魁、姚宗文等想乘機動搖察疏,於是爭相攻擊丁元薦。丁元薦因而去官 歸鄉。但這時內閣,葉向高獨相,內援京察,察疏終於在五月間詔准下發, 被糾察的諸人均被罷免出朝。孫丕揚主察,獲得勝利。東林黨人也由此避免 了被鉤察的危機。 辛亥京察之後,朝臣交攻,仍在繼續。察疏發下前,京畿道御史徐兆魁 曾上疏直攻東林,說:「今年察典,盡趨東林」,「東林所至,傾動一時, 能使南北交攻,角勝黨附」(《國榷》卷八十一),又指稱顧憲成受賄,但 無左驗。光祿丞吳炯疏辨,說「憲成貽書救三才,誠為出位,臣嘗咎之,憲 成亦自悔。今憲成被誣,天下將以講學為戒」。神宗置之不問。 曾同王元翰一起攻擊李廷機的給事中胡忻等人又彈劾戶部尚書趙世卿, 說他當年在楚案爭論中,力言楚王非偽,與沈一貫議合,因而懷疑他是沈黨。 趙世卿為官頗有政績,屢諫革除弊政,激切反對礦監稅使,史稱他「素勵清 操,當官盡職。」(《明史·趙世卿傳》)被劾後憤而閉門辭官。上章十餘 次,神宗不予處理。一六一一年十月,不待詔下,自乘柴車去官歸里。清乾 隆帝在《資治通鑑三編髮明》中論此事說:「楚宗事至是幾十年矣,而廷臣 猶以世卿右王之故,相繼論劾,借端攻擊,報復相尋,朝事已不可問」。乾 隆帝不拘黨人正邪之論,洞察朋黨相攻之害,所論是恰當的。 閣部大臣,長久缺員。京察後,科道官也有待補任。神宗長期拖延,不 予選任,朝政漸形阻滯。閣臣葉向高上疏,激切陳言,說:「今自閣臣至九 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只存其二」,「陛下萬事不理,以為天下長 如此,臣恐禍端一發不可收也」。吏部尚書孫丕揚,先後推薦沈鯉、郭正域、 顧憲成、趙南星、高攀龍等人及原御史錢一本等被罷免的舊官。神宗俱不理。 一六一二年二月,孫丕揚以年老自請致仕歸里。五月,顧憲成在家中病死。 葉向高先後上疏百餘次,請補閣臣。一六一三年九月,命吏部左侍郎方 從哲、前吏部左侍郎吳道南入閣,次年八月,葉向高致仕,方從哲為首輔。 四、丁巳京察 萬曆四十五年(一六一七年)丁巳京察是神宗朝最後一次,三年後神宗 病死。 辛亥京察後,科道言官依籍貫不同,又形成齊、楚、浙三黨,權勢漸盛, 進而得以左右朝官,排斥異己。不附者即群起彈劾,借端尋釁,指為東林一 黨。一六一三年十二月,戶部主事李朴曾上書,激切揭露齊、楚、浙黨「深 結戚畹近侍,威制大僚;日事請寄、廣納賂遺;褻衣小車,邀游市肆,狎比 娼優;或就飲商賈之家,流連山人之室;身則鬼蜮,反誣他人」;「百人合 為一心,以擠排善類。」又說:「乃攻東林者,今日指為亂政,明日目為擅 權,不知東林居何室?操何柄?在朝列言路者,反謂無權,而林下投閒杜門 樂道者,反謂有權,此不可欺三尺豎子,而乃以欺陛下哉!」李朴最後說「望 俯察臣言,立賜威斷,先斬臣以謝諸奸,然後斬諸奸以謝天下」。(《明史·李 朴傳》)神宗責李朴「出位妄言」,部議降三級調外任。 丁巳京察,由吏部尚書鄭繼之、刑部尚書兼署都察院事李鋕主持。楚人 鄭繼之已年逾八十,遇事即聽從於楚黨,李鋕得到浙黨的支持。佐理人員給 事中徐紹吉依附於楚黨,御史韓浚原屬齊黨。這次京察於是演為三黨言官對 辛亥京察以來異己者的報復。辛亥京察時揭發崑黨、宣黨的禮部主事丁元薦, 原已家居,這時又以「不謹」削籍。李朴也被定為「不謹」,落職。曾經力 攻湯賓尹的御史王時熙被糾為「浮躁」。御史孫居相,曾先後彈劾過沈一貫、 湯賓尹,與三黨相抗,京察中以年例外轉。刑部主事王之寀因曾與韓浚不和, 也在京察中被罷免。其後,熹宗天啟時御史蔣允儀追論丁巳京察說:「當日 八法之處分,台省之例轉,大僚之拾遺,黑白顛倒,私意橫行。」「於是方 從哲獨居政府,元(音齊)詩教、趙興邦等分部要津。」(《明史·蔣允儀 傳》) 丁巳京察後,三黨權勢更盛。他們的主要人物是:齊黨給事中亓詩教、 周永春,御史韓浚;楚黨給事中官應震、吳亮嗣;浙黨給事中姚允文、御史 劉廷元。給事中趙興邦等與之呼應。退職的湯賓尹仍在幕後操縱。(《明史·夏 嘉遇傳》)亓詩教是方從哲的門生,為三黨的總首領,漸與楚、浙兩黨矛盾。 一六一九年,禮部主事華亭人夏嘉遇連疏力攻亓詩教等,浙人御史唐世濟、 董元儒助嘉遇。朋黨之爭,愈演愈烈。 (三)明廷虛匱與農民起義 一、明廷的兵虛財匱 皇室侈靡無度,群臣傾軋不止,明朝走上了衰朽的道路。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晚明上層社會競為奢侈,形成一時的風氣。隨之 而來的則是官員們的貪污受賄,多方掠取。神宗一朝,貪賄案件,史不絕書。 重大案件,貪贓至數十萬兩,一次行賄即可有數萬以至十數萬兩。饋贈珍奇, 請託送禮,更為官場所習見。神宗曾在一個詔書中斥責地方官員:「供張僭 侈,費用浩繁,歲時慶賀之儀,不勝奔走。廩餼常供之外,復多饋遺。司道 官又借視聽於窩訪,取私費於官庫。以致貪官污吏,有恃無忌。」(《神宗 實錄》卷三一二)詔書說明:神宗對瀰漫各地的貪風,並非無所覺察,但皇 室費用浩繁,中使四出掠取,上行下效,也助長了地方上的貪風。神宗只知 責人,不知責己,上下相蒙,充斥上下的貪官污吏,依然有恃無忌。 皇室靡費掠取,官員貪污成風,帶來兩方面的後果。一是各級軍官相效 貪賄,軍兵日趨衰弱,一是朝廷財政匱乏,國用難支。神宗在位長達四十八 年。即位之初,任用張居正以富國強兵的理想,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卻鑄成 了兵虛財匱的敗局。 軍兵衰朽 神宗朝的軍兵,在幾次作戰中曾經顯示出足以克敵制勝的作戰 能力。但隨著軍隊中腐敗現象的滋長,到神宗晚年,軍政日益昏暗,戰鬥力 也隨之銳減。 虛報戰功——早在一五八三年,御史魏允貞就曾指責遼東戰功奏報失 真。一五九八年,吏科給事中劉道亨上奏,防禦蒙古的邊官,務以搗巢見奇。 搗巢獲首功,一則報十,十者報百。虛報戰功即晉階升官,因而軍官數量大 增。萬曆十九年(一五九一年)閏三月戶部奏稱:「遼東近日用兵以來,假 稱捷報,冒功授官者甚多,在薊鎮一邊分為四鎮,一鎮又分三路,設官比原 額幾二十倍。」(《神宗實錄》卷二三四) 冒領糧餉——士兵逃跑或死亡,軍官不上報,仍以空名支餉。上下串通, 瓜分月糧。如莊浪參將楊定國,任職九年,與其部下的中軍千、把總等下級 軍官,冒支軍糧,每年約二千石。 賄賂公行——軍官因接受賄賂而被懲處,屢見不鮮。未被揭露者更為普 遍。賄賂公行不能不嚴重影響軍法號令的執行。一六○九年十一月,兵部奏 稱:「將之號令而不能行於偏裨,則國之賞罰亦漸不能行於將帥也,皆緣寡 廉債帥責問贄饋,以致節制之陵夷,文吏亦得因而掣肘之。」神宗說:「近 來交際恣濫,豈但大將受偏裨贄饋,即文官亦受將領贄饋。弊端不革,法安 得行。」(《神宗實錄》卷四六四) 剋剝士兵——軍官對士兵恣意剋剝,諸如剋扣軍餉,侵占屯田,差遣役 使等皆是。軍官擅自差遣役使,為害尤大。一六一二年御史劉廷元指出,京 營的三大營,「自副參游佐,下至千把總,共五百八十八員,即一把總月役 軍四十八名矣,其他侵占當不下三、四萬人」。(《神宗實錄》卷五○三) 次年正月,兵部尚書黃嘉善也指出,「鎮臣路將有占(役)數百名,少亦不 下百名者」。(《神宗實錄》卷五七八)軍官們還經常把士兵借給地方官員 役使。如薊鎮過往官員,經常由當地軍兵供役,「馬供遞送,軍役扛抬」, 「以致應付日煩,軍疲馬瘦」。(《神宗實錄》卷三八七)京城太監占役士 兵的現象也極為嚴重。一五九二年九月,禮科給事中馬邦良等揭露:東安等 門官軍四百餘名,宦官占役將近十分之九。萬曆四十六年(一六一八年)閏 四月,戎政尚書薛三才說,京城「十六門原額軍六千八百餘名,每門分上下 二班,領以指揮、千百戶,而總隸於後府、兵部。不知起自何年,此外添差 內監提督,逐門占役至四千三百三十二名」。(同上,卷五六九) 兵力虛弱——軍隊的腐敗不能不導致兵力的削弱。主要表現是: (一) 疏於訓練。一六一五年二月,巡視京營的禮科給事中姚永濟等上疏說:「今 春光入暮,開操無期,將不習軍,軍不習陣。弱者矢無簇,槍無頭,刀劍盡 成班銹,志氣日就委靡。間得強有力者,又以■■不肖之心,用之酗酒行潑, 劫殺為邪⋯⋯一旦有事,豈能以不教之軍戰哉!」 (《神宗實錄》卷二五九) (二)兵員減少。保衛京城的中都、河南、山東京操班軍,多有具其名而無 其人。士兵輸錢給領班之官「包折」,便可家居。「軍便於家居,官便於厚 利,稍出其金,以為雇點之資,上下各以文具相欺」。(同上,卷四九六) (三)士兵貧困。一六一○年宣府巡撫都御史薛三才奏報宣鎮士兵情況說: 「諸軍糧餉,月不過數錢,八口之家,率皆仰給。餉不時至,未免稱貸而食。 又不足,則草料、布花質錢於債家,銀未入手,子錢已去其大半。欲冀士飽 馬騰,容可得乎!」(同上,卷四七六) 以上種種說明,此時的軍兵,包括京營與邊軍,都已日益衰朽,不再是 往日克敵制勝的強兵。如神宗所說:「兵數雖多,堪戰者少。」但軍費開支 卻日漸增加。九邊年例,嘉靖末年約二百五十萬兩,萬曆三十六年(一六○ 八年)激增到四百九十餘萬,此後每年也都在四百萬左右。一六○九年,兵 部請削減皇室的靡費,以充軍需,說:「何惜捐大內朽蠹之財,以安宗社。」 福建巡撫金學曾上言,「至商稅原系餉額,若歸之內帑則餉不得有。若仍之 餉額則課不能充。所當懇請特留,以給兵需」。(《神宗實錄》卷四五九) 遼東巡撫熊廷弼請為封疆計,早發內帑。神宗俱不聽。 財政匱乏 神宗在位的最後十多年間,軍費開支激增,皇室靡費不減。由 於官員上下貪污,稅使掠奪以及豪強欺隱賦稅,朝廷的稅收卻是有減無增。 明廷的財政,不能不日益匱乏。戶部太倉庫、工部節慎庫以及太僕寺、光祿 寺的庫藏,大體反映了當時的財政狀況。 戶部太倉庫——英宗時始設戶部太倉庫,貯藏各地折銀交納的各種稅 銀,供應軍官俸祿和皇帝御用,稱金花銀。神宗即位,歷朝積蓄銀兩,存於 老庫,共二百萬兩,另有窖房銀四百萬兩。神宗即位以來的十餘年間,續有 積存三百餘萬兩,收藏在日常出納的外庫。積蓄總量約可供兩年支出。神宗 親政後,連年入不敷出,漸用積蓄。一五八六年八月,外庫余銀只餘四十六 萬餘兩。九月,又減至三十萬。到次年三月,除老庫、窖房外,只余銀九萬 兩。外庫余銀用盡,遂又動用窖房銀。一五九九年,外庫與窖房都已一空如 洗,僅存老庫二百萬兩。次年四月,借用老庫銀五十萬分發積欠的各邊鎮額 餉。到一六○八年,戶部太倉庫就只有老庫貯銀八萬兩。一六○九年,兵部 上言「雖知餉之當處,無奈計窮,以天下之大,僅太倉八萬兩」。(《神宗 實錄》卷四五九)庫藏空虛,邊地軍餉不能按時發放。一六○八年,九邊額 欠一百二十萬兩。一六一一年欠餉至二百五十萬兩。一六一六年積欠軍餉總 計達五百萬兩。 工部節慎庫——用以貯存工部料價的節慎庫也漸匱乏。乾清宮與坤寧宮 被焚後,一五九六年即著手興建,費用浩繁。一六○○年二月,工部尚書楊 一魁上疏說:「今見貯節慎庫者,合四司(工部所屬營饍、虞衡、都水、屯 田四清吏司)止七、八萬兩,而浩大未竟之工程,急切應需之造辦,監局年 例之錢糧,又若庫房、若城垣、若墳工,種種並集,一時之費約用八十餘萬 兩,即罄竭積貯,未當十分之一。」(《神宗實錄》卷三四四)兩宮建成後, 又接連修建陵寢、宮內花園台榭。一六○三年,又動工興修被焚的三大殿, 坐派湖廣採辦楠杉大木,合銀四百二十萬兩。貴州采木,價銀一百餘萬兩, 湖廣、貴州、四川三省所派三殿木植大工錢糧至九百六十餘萬兩。一六○五 年十一月,內閣大學士朱賡慨嘆說:「兩宮經始,節慎庫尚百十萬金,今罄 然無分毫之蓄。」(同上,卷四一五) 太僕寺庫——太僕寺庫歲入馬價、草料、籽粒等銀約六十萬兩,歲出各 邊年例約四十萬,賞賚修築諸費約二、三萬,每年原可剩銀二十萬,備買馬 之用。太僕寺逐年皆有積存,神宗即位時,前朝積累,多至一千萬兩。神宗 親政後,內廷靡費每由戶、工二部挪用太僕寺庫銀彌補。軍費不足,也向太 仆寺庫挪借。以至庫藏漸被耗費。一六○二年九月,太僕寺署印少卿連標上 疏指出:嘉靖、隆慶年間太僕寺庫存銀達一千萬兩,「邇來國家多事,借討 紛紛,戶工二部動去八百七十餘萬,見存庫者僅一百萬有奇」。(《神宗實 錄》卷三七六)一六○七年八月,太僕寺少卿李思孝上疏說:「臣稽往牒, 在嘉、隆間舊庫積至一千餘萬,盛矣。迨萬曆十八年,西征哱、劉,借一百 六十萬;東征倭,借五百六十餘萬。二十七年為邊餉借五十萬,又為征播借 三十三萬。三十一年,又為邊餉動老庫二十一萬、馬價三十萬。三十二年, 又以年例借三十五萬餘。先是二十九年,以邊餉不給,頓借百萬。前後所借 在計部者已九百八十三萬矣。而二十九年,工部以大婚大禮借三十五萬,三 十一年,光祿寺以年例借二萬,又借三十七萬。今老庫見存者二十七萬耳。 而東西兩庫每年所解,僅可以供各邊年例之用,況重以各邊功次賞賚,亦取 於此。」(同上,卷四三七)到一六一七年十一月,太僕寺庫老庫僅餘八萬 兩。太僕寺庫存銀,原用以購買馬匹以供軍需,庫藏空竭,軍馬也難以為計 了。 光祿寺庫——神宗即位之初,光祿寺庫有前朝節餘銀兩一百一十多萬。 一五八七年十二月,只剩下四萬四千餘兩。次年三月,至於內供取用不敷。 一六○一年,光祿寺因庫藏已空,為供應皇帝膳食,兩次共借戶部銀約三萬 余兩。 以上太倉庫等四庫貯藏稅銀至晚到萬曆四十年(一六一二年),便已先 後空虛。各地的稅糧,主要是東南地區的糧米,由大運河運至京師,分儲於 北京、通州二地的糧倉。京倉五十六,通倉十六,分別供應京師軍匠在官人 等需用。萬曆初年,二倉儲糧甚富。一五八三年十二月統計,京、通二倉實 存糧共一千八百一十八萬五千四百石有奇,每年軍匠在官人等實支本色米二 百二十萬石。京倉積米足支八、九年。但一六○二年九月,京倉實在之數隻 有四百四十八萬餘石,僅夠二年支用。 二、前仆後繼的農民起義 皇室、貴族和各級官員,日益貪婪奢侈,廣大農民則遭受越來越多的剝 奪,日漸陷入極端貧困的境地。 明廷財政匱乏,便不斷加派賦稅,剝奪農民。早自一五八六年,閣臣申 時行即奏稱:「比年以來,漸有加派。有因事而增者,若戶部草料之類是也。 有用不足而增者,若工部大炭之類是也。方今財絀民勞,惟正之供尚不能繼, 額外之派又何以堪!」(《神宗實錄》卷一七二)此後,朝鮮之戰曾有加派, 平播州之亂又有加派。一五九九年,全國賦額比二十年前增加了十分之四。 一六○一年,「按丁增調,踐畝加租」(同上,卷三五九),比二十年前增 加了將近一倍。 一條鞭法推行後,州縣徵稅已有定額。但地方官吏往往在定額之外,重 復徵收。一五八七年,神宗詔諭中就指出:「各處編審糧差,於條鞭之外, 重派里甲、系有司任情擾害小民。」(同上,卷一八七)一六○一年廣東巡 按李時華奏報廣東的情形說:「禁網常疎,吏奸法弊。條鞭之後,仍用甲首, 均平所編,盡入私橐。上下相蒙,恬不為怪。」(同上,卷三六五)徵稅之 外,又加收所謂「耗羨」。一六一三年北直隸、河南、山東等處州縣糧羨多 至十取二、三。一六一八年十一月,御史房壯麗指陳:「官府藉口驗封,加 收火耗,至一錢二錢,屢經嚴禁不遵。」(同上,卷五七六) 官府的賦稅,依據一條鞭法的規定,本應依據田地的占有和人丁數分擔。 但是,占有數千頃以至上萬頃田地的皇室、貴族、官員可依據「優免」的規 定,任意擴大優免範圍,逃避賦稅。地方豪強也以「詭推」(詭稱田已賣出)、 「灑派」(稅額分散於他戶)等等辦法,把應納的賦稅轉嫁給廣大民戶。受 害最大的還是窮苦的農民。 隨著土地兼併的盛行,早已有一批又一批的農民被迫失去土地,淪為佃 仆和流民。僅有小塊土地的農民,在不斷加派的賦稅重壓下,也不得不失去 田地,背井離鄉。如遇水旱災荒,更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陷於極其悲慘 的境地。一五九二年,陝西頻年荒旱,農民流亡多至十分之七。一五九三年, 河南衛輝獲嘉縣,因路居衝要,差役浩繁,加以瘟疫流行,農民流亡過半。 一五九七年,刑部左侍郎呂坤上疏,說他「久歷外任,熟知民艱」,他所見 山東、山西、陝西各地農村的狀況是:官倉空而庫竭,民十室而九空。冬無 破絮者有一半,一天只吃一餐者也有一半。破屋頹牆,風雨不蔽。流民未回 鄉井,棄地多荒。可是,存者還要代去者賠交稅銀,生者更為死者頂役。(參 見《去偽齋集》卷一)一六○一年,吏部尚書李戴上疏說:幾年來,連續災 荒。陝西、山西首先受災,農民吃土塊求生。接著是河南受災,農民吃雁糞 過活。山東、江南、湖北以至京畿,也相續受災。「老弱填委溝壑,壯者展 轉就食」。(《明經世文編》卷四四○) 自一五八六年以來,一些地區不堪重壓的農民,即相繼舉行武裝起義, 展開拚死的搏鬥。隨著明廷掠奪的加重,各個地區的農民起義,風起雲湧, 不斷衝擊著明廷的腐朽統治。 滑縣饑民起義——一五八六年七月,河南滑縣人車宗孔、王安等,因旱 災缺糧,向有麥數萬斛的富商趙國英、張學書等借貸,遭到拒絕。車宗孔等 聚集饑民上千人起而奪麥。官府前來鎮壓,饑民轉展於淇縣、汲縣一帶,與 官兵發生激戰,王安、車宗孔先後被俘。 陝甘回民起義——居住在陝甘寧交界處的回族人民約五百人,在一五八 六年發動了起義。起義者流動於涇州、靈台、麟遊、永壽、三水、淳化、耀 州、白水等地,反抗官軍,英勇作戰。沿途漢族人民也陸續參加起義。起義 軍給予官府以沉重打擊。次年,被鎮壓失敗。 太湖農民起義——一五八八年,農民殷應采等利用太湖 「港瀆縱橫,蘆 葦蓊翳」的條件,在太湖起義。起義者略取附近富室的財產,多次與前來鎮 壓的官軍激戰,三吳戒嚴。隨後,遭到官軍的殘酷鎮壓而失敗。 梅堂、劉汝國起義——一五八八年,蘄黃農民梅堂起義, 「匠人」劉汝 國(又名劉少溪)前來參加。梅堂在宿松古車嶺被官府逮捕,劉汝國逃脫, 繼續領導起義者作戰,自稱順天安民王。樹立旗幟,上寫鏟富濟貧替天元帥。 起義軍出沒於英山、潛山、太湖、宿松、蘄州、黃梅、廣濟之間,在各處沒 收富豪穀米財產,招徠饑民就食,從者數萬人。官府派人招降,劉汝國回信 說:「豪家不法,吾取其財以濟貧,此替天行道。」起義者多次打敗前來鎮 壓的官軍,明安慶指揮陳越及蘄州州判陳策敗死。安慶、宿松諸府縣的地方 官,懾於起義軍的壓力,紛紛藉故離任而去。一五八九年二月,明廷命應天 巡撫周繼、湖廣巡撫邵陛、江西巡撫莊國禎、提督操江王用汲等大員,督率 領屬,協力剿捕。起義失敗,劉汝國被俘,在安慶被殺。 柯守岳起義——福建莆田廣業里,方圓一百二十里,重岡迭阜,深峻迂 回,便於起義活動。一五八九年,在這裡開山而耕的農民柯守岳因歲饑民流, 發動起義。自號游天王,下設隊長、中將軍、東方將、旗首等職。多次與官 軍作戰,當年失敗。 李圓朗起義——廣東始興人李圓朗,自稱有起死回生之術,並能剪紙為 人馬,翁源人王子龍自稱彌勒降生,又說是黃巢之後,在民間傳布子丑年天 有大災。聚眾數百人。一五八九年,龍南災荒,禾黍不入。李圓朗與王子龍 相結納,聚眾在龍南東桃隘鳴鼓祭旗,宣布起義。起義軍曾轉戰南雄,被官 軍戰敗。王子龍戰死,李圓朗被俘,押解到龍南被殺。 王自簡起義——一五九四年春,河南農民王自簡領導當地農民上千人起 義,活動在新蔡、沈五、息縣一帶。明潁州兵備副使李驥千等用招撫的辦法, 離散起義部眾。王自簡在潁州被擒,隨後被殺。 趙古元起義——一六○○年,兩畿及各省出現災荒,又苦於礦監稅使的 騷擾,各地兵民多起而反抗。浙江山陰人趙一平與妻王氏編成「指南經」等 書,投散各省會及兩京,策動起義。先去杭州,又去徐州,改名趙古元,自 稱是宋朝皇室後人,與友人孟化鯨等在徐州和豐、沛等地招集逃亡的流民和 拚死起義的農民,約定明年二月諸方並起,先取淮揚,次取徐州,再取金陵 與北京。起義計劃泄露,遭到明徐州兵備徐光復等人的鎮壓,主要首領陸續 被捕;趙古元逃到寶城後被擒,同年十一月,被押至北京處死。 吳建起義——一六○四年,福建毆寧縣謝屯鄉民吳建,奉白蓮教,稱世 界將亂,聚眾數千人起義。知縣前來誘降,被拒。兵備道劉毅命鄉兵發動進 攻,起義失敗。吳建自殺。(一說被害) 劉天緒起義——河南永城人劉天緒,流寓鳳陽府臨淮縣朱龍橋,崇奉無 為教主,當地人王宗、張名等信從傳教。信徒多至千餘人。劉天緒自稱闢地 定奪乾坤李王。一六○六年十一月定議,本月二十三日長至節,乘南京百官 出城謁陵的機會,在南京正式發動起義。劉天緒自號龍華帝王,王宗、張名 等被封為國公侯伯將軍指揮等職。因出現叛徒向官府告密,明南京兵部尚書 孫鑛等發兵捕劉天緒等四十九人,劉天緒受酷刑逼訊致死。 保定農民起義——一六一一年,保定等處有劉應第、董世耀聚眾稱王, 在遠近各地剽劫,被保定巡撫王國鎮壓。 山東農民起義——一六一五年,山東各地自正月至六月,無雨,田禾枯 槁,千里如焚。安丘縣,有千餘起義者,攻入城內,劫庫焚獄;蒙陰縣,起 義者豎旗稱王,殺死官兵;沂州,有七百名起義者騎馬彎弓,搶劫糧畜;費 縣、濟陽,起義農民白晝打劫;昌樂縣,起義者三百人嘯聚搶掠,聲勢充斥。 這些起義都是由於農民飢餓無食,不得不起而劫奪府庫和富戶。神宗詔令「破 格區處」;同年十二月發太僕寺馬價銀十六萬兩,在山東進行賑濟,但並不 能消弭農民的反抗。此後不久,山東又有周堯德、張計緒等聚眾起義,各立 頭目,在泰山、歷城、章丘、萊蕪等處,出沒行劫。周堯德被起義者稱為「紅 竿大王」,又改稱「平師王」。起義軍所到之處,截殺官兵,屢獲勝利。直 到一六一七年春季才被鎮壓而失敗。 陝甘回民起義——陝甘地區的回民起義,前仆後繼,仍在繼續發展。一 六○八年,有數百人組成的起義隊伍,由潼關進入山西,攻掠芮城等縣,並 攻入河津、稷山等四縣。一六一一年,田有奇領導的起義者渡過黃河,進入 山西平陽一帶,田有奇被俘。一六一五年,以高尚千為首的起義回民,曾在 宜君縣劫獄。次年八月,高尚千在延安被俘。 田峨起義——一六一七年四月,山東鉅野縣有人奏報,鄉人田峨自稱仁 義王,糾眾數千,劫掠財物,強奪獄犯,謀殺縣官。 李文起義——一六一八年九月,白蓮教首李文在慶陽府聚眾數百人,自 號彌天一字王,建年號「天真混元」,自稱是李老君真達磨下生,賜有天書 飛劍。策劃於十月十二日發動起義。事前被人首告,李文被捕,次年被處死。 以上見於記載的這些起義,都不曾得到較大的發展。起義發動未久甚至 未及發動,就遭到明朝官軍的鎮壓。但是,起義由饑民的自發的奪糧發展為 有組織的武裝搏鬥,以至建號稱王,顯示出推翻明朝統治的戰鬥意志。各地 農民的武裝起義,前仆後繼,預示著一場規模巨大的農民戰爭的風暴就要到 來。腐朽的明朝被推翻的日子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