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簡編 · 第四章 列國兼併時期——東周
東周前七七○年——前四○三年春秋
前七二二年——前四八一年
第一節在兼併戰爭中變化著的東周社會
西周時期,天子保持著「天下宗主」的威權,禁止諸夏各侯國間攻戰兼併。原來比宗周落後得多的各諸侯國,因長期休養生息,經濟逐漸興盛起來。宗周滅亡,平王遷都洛邑,王室衰弱,不再有控制諸侯的力量;侯國互相兼併,大國陸續出現,打破了諸侯並列、王室獨尊的局面。後來侯國大夫互相兼併,強宗陸續出現,打破了宗族並列、公室獨尊的局面。在兼併過程中,西周舊制度逐漸被破壞,特別是宗子世襲不得買賣的宗族土地所有制向個人私有可以買賣的家族土地所有制轉化,成為東周社會各種變動中最基本的一個變動。一般說來,西周社會是比較安靜的,東周則進入動盪時期,頻繁的兼併戰爭,加重了人民的痛苦,但也推動了社會向前進步。
西周以來,宗族占有大量土地。這種土地占有制度,以封建剝削為其內容,以氏族組織為其外殼,宗子則是宗族全部土地的所有者。卿大夫受封土作為自己的采邑,在采邑內可以收族聚黨。受封人的嫡長子世世相傳為宗子,其餘子孫以及異姓的姻親稱為族黨。他們多數耕種宗子的土地,身體被束縛不能自由遷徙,精神上也被尊祖敬宗的信條所束縛,惟恐自己失去了宗族的庇護。宗子統率宗男,宗婦統率宗女。宗子宗婦受一族人的尊敬。族中如有貴或富的人,不敢顯出貴富的樣子走進宗子的家裡。族人得衣裘車馬等貴重器物,要選擇好器物獻給宗子,次等器物歸自己服用。族中富人祭祖先,必須備兩副祭品,好的一副獻給宗子。宗子與族人的關係,名義上說是「異居而同財」(《儀禮·喪服》),實際是宗子同享貴富族人的財物。貧賤族黨耕種宗子的土地,算是宗子和他們同財,實際是宗子剝奪他們勞動生產品的大部分。
宗族有土地、刑法(殺人權)、軍隊(私卒、私屬)、臣屬(士)、農民(耕田的族黨)、農奴(非族黨的農夫)、隸農(耕田奴隸)和奴隸(包括手工業商業及家內役使的奴隸)。替宗子管理宗事的人叫做「宰」或「宗老」。又有管祭祀的祝、史,管軍事的司馬,管手工業的工正,管商業的賈正。宗族實際是一個小國家,所謂氏,如魯國季孫氏、叔孫氏、孟孫氏,就是這個小國的國號,宗子就是這個小國的國君,他在這個小國里強有力地統治著全宗族。
宗族土地大小不定,齊卿管仲曾奪伯氏三百邑,又齊子仲姜寶鎛銘文記齊侯賞給一個大夫二百九十九邑。《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所謂「唯卿備百邑」,大概只是一種名義上的制度。侯國內宗族對諸侯要繳納貢賦,並服各種徭役。有時被諸侯懲罰,加倍出賦,有時被逐甚至被滅族。諸侯權力足以控制各宗族的時候,割裂土地封給有寵或有功的卿大夫,「公食貢」,並不感到損害了自己的利益。但當宗族變成強大,諸侯失去或削弱了控制力的時候,宗族兼併便盛行起來。強宗奪得土地,設地方官(縣大夫或邑宰)管理民事,並不分封子弟,停止了新宗族的再發生(宗族中「側室」「貳宗」為數至少)。亡了宗的族黨,失去宗子的庇護,同時也免於宗子的同財,在對地方官有義務繳納貢賦的條件下,一個家庭自成一個獨立的經濟單位。家長有權力處理自家的財產,有興趣增加自家的財產,這就形成了一種以家長為主體的家族制度。
家族制度代替宗族制度,也就是以一個家庭為單位的土地所有制度代替以一個宗族為單位的土地所有制度。一個家庭占地多便成地主,占地少或種別人田地便成農民。不論地主或農民,都需要建立起家長擅權的家族制度來。家族制度的內容是子弟服從父兄(儒家所謂孝悌),婦女服從男子(《儀禮·喪服篇》所謂「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兒子和媳婦不得有私財私物,不敢私自借用別家的財物,也不敢私自送財物給別人,一切聽家長支配。父母死後,兄弟可以異居異財,每個男子都有可能作家長,參加社會活動,建立在宗族制度上的舊國家因之也就逐漸變為建立在家族制度上的新國家。
東周是個動盪的時期,在動盪中,各階級、階層都起了變化。特別是家族制度的地主階級開始出現,政治、經濟、文化逐漸受這個階級的支配,由此產生地主統治的封建社會。西周領主統治與秦漢地主統治的中間,東周和戰國,正在進行著兩種統治的交替運動,東周則是這個運動的開始。
一統治階級
王國貴族平王東遷,七個異姓小宗族從王,供給祭品,平王很感謝,保證他們世世有職位。西周周、召、畢、毛等大宗族,東周都不大顯赫,想見西周滅亡時,大宗族幾乎全部沒落。東周王室衰微,天子喪失威權,王國內新立的宗族,勢力遠不及西周,天子與王國貴族地位的降低,對整個宗族制度說來,是很大的削弱。
諸侯西周時期「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論語·季氏篇》),這就是周天子和王國大貴族組成的第一等宗族在政治上有最高的地位。東周前半期,齊晉兩國先後霸諸夏,秦霸西戎,楚霸諸蠻,霸主在他的勢力圈內有最大威權。其他諸侯在本國也有大權力。政令攻戰自諸侯出,這就是諸侯和本國卿大夫組成的第二等宗族在政治上代替了周天子為首的第一等宗族。
卿大夫東周后半期諸夏各國「政逮於大夫」,政「自大夫出」(同上),諸侯的土地民人逐漸被少數強宗奪去。公室同東周王室一樣,只保存尊貴的名分。強宗所依靠的力量,主要是士。這種在卿大夫家裡任職的士也叫做家臣,家臣對家主效忠,不知道有國君,《左傳》昭公二十五年所謂「家臣也,不敢知國」,就是卿大夫和士組成第三等宗族,奪取第二等宗族的權利。
士東周戰爭以車戰為主,晉楚等大國兵車多至四五千乘,中等國也在千乘上下。每車甲士三人,一國有甲士數千人以至萬數千人,捍衛國家的主要武力,就是這些車戰的甲士。其中有些偏重在文事方面,他們的主要職務是做侯國小官吏和采邑官吏。又一種是食客,投靠強宗,替主人奔走,謀取衣食。士大抵受過六藝(禮、樂、射、御、書、數)教育,是軍事上政治上必不可少的一群有力人物,因此得到卿大夫的重視。士生活主要是依靠「食田」。「食田」就是食若干田的租稅。例如魯國大夫施氏宗族的宰,有「百室之邑」(一百田)作食邑。士所食的田邑,去職時要交還主人,不能當作私產。齊君曾把石窌(音叫jiào在山東長清縣)地方的田賞給一個女子,又曾把五家賞給一個立軍功的人,這些被賞的田和被賞的五家所出租稅,成為受賞者的私產。東周后半期,戰爭愈益激烈,為獎勵軍功,士得受賞田。例如前四九三年(魯哀公二年)晉趙鞅與范氏中行氏大戰,懸賞:「克敵者⋯⋯士田十萬」(十萬當是十田之誤,十萬畝合千田,賞似乎過重)。田既賞給立功的士,自然成為士的私產,既是私產,也就可以自由買賣。軍功愈多,受賞田的士也愈多。食田變為賞田,這樣,擁有小塊田產的新興地主大量出現了。他們是強宗的有力支持者,因之某些強宗如齊國陳氏,晉國韓趙魏三家變為代表領主也多少代表一些新興地主利益的國家。
大商人西周時期王國商業比諸侯國發達。到東周,諸侯國里出現了大小都邑,其中若干大都邑便是當時的商業中心地。衛文公興復衛國,齊桓公晉文公經營霸業,都重視通商。齊自太公開國以來,一向是東方大商業國,桓公用商賈出身的管仲為相,獎勵商人通行各國間,探知政情。晉國大商人,坐著金玉裝飾的車子,穿著刺繡華麗的衣服,交結諸侯卿大夫,可見大商人在政治上是有地位的。特別是地處南北交通中樞的鄭國,國君和商人訂盟約:國君不侵犯商人的利益,商人不遷移到別國去。鄭國重視商業,商人參加政治活動也更為顯著。例如鄭商人弦高路遇秦兵,假託君命犒師,秦兵不敢襲鄭。晉國貴族荀罃(音英yīng)被楚俘獲,鄭商人想藏他在貨車裡逃出楚境。東周愈到後期,大商人地位愈益上升,越國上將軍范蠡棄官經商,孔子弟子端木賜(子貢)買賤賣貴,都成巨富,各國聞名。土地自由買賣,給商人以兼併土地的便利,成為新興地主階級的一部分。
二被統治階級
庶民
宗族制度的土地,由嫡長子世襲。旁系子孫,五世親盡,從貴族下降為庶民。他們大抵受過六藝教育,有些上升為士或作在官的庶人,但大部分只能耕種宗子的田地當農民。還有一種是喪失宗族的人,例如齊國援助晉國范氏中行氏,范氏中行氏被趙鞅戰敗後,族人逃到齊國去務農。這一類庶民保有自由民身分,很可能利用自己的財富和智能,役使貧弱,占有耕地,在土地制度變革時,有些人成為新興的地主。因為從貴族下降的庶民數量很大,所以庶民也稱為百姓,百姓失去了貴族的意義。
低級庶民這種庶民是農奴身分,不得仕進上升為士。《左傳》所記卿大夫受若干邑,或受若干田,田邑都附有耕種的人,所謂「土著」、「地著」,就是附著在田地上的農奴。還有一些人,或在田野當仆賃(如魯襄公二十五年申鮮虞「仆賃於野」),或投靠強宗當隱民(如魯昭公二十五年季氏養隱民,攻走魯君),仆賃是僱傭,隱民是遊民,這兩種人的存在,想見庶民和低級庶民正在失去自己的耕地。
工商
各國都邑里有大小市場,市上販賣的貨物,有珠玉象牙等貴重物,也有普通用品,如酒脯冠履以及受刖刑人用的踴。這種普通用品,很多是小手工業者自己製造,自己設肆(攤)出賣,《論語·子張篇》所說「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墨子·尚賢篇》所說「工肆之人」,正是這一類人。他們製造物品時是工,陳列製成物品出賣時是商,通稱為工商、百工或工肆之人。工商地位和低級庶民一樣,不得仕進上升為士。這種民間百工和小商賈以及貴族所占有的工業商業奴隸,大都居住在都邑中。他們受嚴重的剝削和壓迫,往往起來反抗暴政殺逐國君。屬於低級貴族的百工之長也有因喪失官職而叛逃的。如前五二○年(魯昭公二十二年),周失職的百工叛變,悼王「盟百工於平宮」(平王廟),要求他們不要叛逃。衰國與亡國的百工喪職後變為民間百工,戰國時民間大手工業者,當是出於這一類人。
奴隸
任何一個貴族(國君、卿、大夫)都要占有奴隸,因為奴隸是手工業商業方面的剝削對象。西周以來,庶民、低級庶民、民間工商被看作國家或宗族所公有的人,從他們身上榨取得來的賦稅力役,主要用在國家或宗族的軍備、喪祭、貢獻、建築等公事上。奴隸被看作「私人」,同牲畜一樣,為主人所私有。奴隸大致分三類,第一類奴隸如小臣、仆侍、妾婢、閽(音昏hūn)人、寺人(閹宦)等專供貴族家內各種役使,完全不從事生產。第二類奴隸用在手工業生產,生產品供貴族享用。一個國家有管百工的大官稱為工正、工師或工尹,一個宗族裡也有工正。工正管理多種手工業,最重要的是車工、金工。車工製造戰車與貴族所用的車輿,金工製造兵器與禮器樂器,這些手工業不僅是因為需要專門的技術,更重要的原因還在貴族獨占武器製造,藉以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有關貴族生活的飲食衣服及用具,也必需有專門技術的工作者,才能製造出合式的器物。這一類手工業奴隸雖然從事生產,但生產品的原料和資財是貴族從庶民、低級庶民、民間工商剝削得來的,生產出戰爭器械以及生活用具,是供給貴族使用的。還有第三類奴隸在貴族專利的山、海、林、藪、川、澤、田地、園圃里從事樵採、礦冶、畜牧、煮鹽、捕魚、耕種等勞動,生產品全部為貴族所有,通過賈正管理下的商業奴隸,變賣出去,獲得財物,供給貴族的消費。工商業奴隸的存在,阻礙民間工商業的發展,對貴族卻有利,所以貴族都需要奴隸,人數愈多,貴族愈富。奴隸來源主要是俘虜,例如晉國大夫荀林父伐赤狄有功,晉景公賞荀林父狄臣一千家。又戰爭獲勝後諸侯對天子,小國對大國,同盟國間有獻俘典禮,貴族分享戰勝的利益。又弱國向強國求和,有時也用奴隸作禮物,例如前五八九年(魯成公二年),魯國獻給楚國木工、縫工、織工各一百人。東周戰爭頻繁,戰敗國兵士和民人被俘作奴隸,再加上罪人和被掠賣及窮困賣身的奴隸,可以想見東周奴隸數量是巨大的。
東周時期,由於鐵器在農業上的使用,生產力提高了。由於兼併戰爭的推動,既破壞了宗族制度,又擴大了華夏文化地區。生產力的提高與兼併戰爭的推動,促使東周社會發生大變化,主要是土地所有制度發生大變化,私家占有土地的地主與私有小塊土地的農民出現了。西周以來的宗子(天子諸侯卿大夫)與農奴兩個階級逐漸衰落,新起的地主與農民兩個階級逐漸成長,東周后半期正是這種變化的開始。
第二節王室衰微與大國爭霸
平王遷都洛邑,還有土地方約六百里。後來有的賜給立功諸侯,如賜鄭國虎牢(河南滎陽縣西北)以東,賜晉文公溫(河南溫縣)、原(河南濟源縣)等十二邑;有的被侵奪,如鄭滅東虢(音國guó河南鄭州西北),晉滅北虢(河南陝縣),楚滅申(河南南陽縣)、呂(南陽縣西);有的被戎族占據,如揚拒、泉皋、伊雒(音洛luò)之戎,雜居周國境內,伊川(河南嵩縣)有陸渾之戎;有的封給王族與公卿大夫作采邑,如襄王封子帶於甘,周、召、毛、畢等舊宗族各有新采邑。天子自有的土田和民人,實在存余無幾。
諸侯定期朝聘貢獻,是王室的重要收入,東周王室卻失去了這個重要收入。按照魯史《春秋》所記,二百四十二年里,魯君朝王僅三次,魯大夫聘周僅四次。魯是周公的後代,與王室最親近,朝貢幾乎全廢,其他諸侯的朝貢自然不會比魯多一些。
東周天子地小貢少,非常貧弱,但名義上仍保持「天下宗主」的地位,為華夏各國所尊崇。齊晉兩霸國糾合諸侯,阻遏蠻族大國楚的北進,都是號召尊王、勤王,才得到諸侯的信從。東周天子在政治上還有一些作用,所以孔子修《春秋》,想尊奉周天子一統諸夏,在東方復興周道。
東周王國與宋、魯是當時三個文化中心,王國文化對諸侯更有大影響。因為王室衰微,不能養活眾官,有專門知識與技術的王官百工,陸續分散到諸侯國,有些人做官,有些人做師,擴大了文化的傳播。前五二○年(魯昭公二十二年),周景王死,王子朝結合一批喪失職位的舊官、百工,起兵爭王位。經四年戰爭,子朝兵敗,率召氏、毛氏、尹氏、南宮氏等舊宗族(自然也有百工),帶著王室所有典籍,逃奔到楚國。這是東周文化最大的一次遷移。周人和周典籍大量移入楚國,從此楚國代替東周王國,與宋魯同為文化中心。在這三個中心地區,魯國孔丘創儒家學派,宋國大夫墨翟創墨家學派,戰國時楚國李耳創道家學派。
東周王室衰弱,無力禁止諸侯間的兼併。更由於經濟的發展,諸侯對別國土地人民的占有欲也更加強烈,這就發生頻繁的兼併戰爭。戰爭的結果,先後出現楚、齊、秦、晉、吳、越六個大國。
一楚國
苗族被禹戰敗後,退出黃河流域,據戰國時人說,三苗曾在長江中游建立起一個大國。這個大國當是一個大的部落聯盟,是許多部落的集合體,其中較大的是荊楚。商高宗武丁曾出兵深入荊楚境,捕獲大批俘虜。周文王時,周勢力到達漢水流域,一部分苗族歸附周國,接受周文化。武王伐紂,有髳(苗)人參加周軍作戰。成王封文武以來功臣後嗣,熊繹得封子爵,居丹陽(湖北秭歸縣)。熊繹的祖先,就是歸附文王、從武王伐紂的髳人酋長。到熊繹才受周天子的封爵。西周時期,熊繹子孫不斷擴大土地,立國號為楚。東周初期,楚愈益強大,前七○四年(魯桓公八年)楚君熊通自號武王。熊通子文王熊貲遷都郢(音影yǐng湖北江陵縣),有地千里。楚在春秋時先後吞併四十五國,疆土最大。楚國君臣自稱是蠻夷,專力攻伐華夏諸侯,五年不出兵,算是莫大的恥辱,死後見不得祖先。因為楚國好戰,又經常獲得勝利,國境擴大了,居住在國境內的長江流域蠻人、淮河流域夷人以及被征服的華夏諸侯國人,經長時期的文化交流,融合成巫文化中滲入華夏文化的楚國文化。原來局限在黃河流域的華夏文化,通過楚國伸展到吳、越兩蠻族國。長江流域的初步開發,楚國曾起著巨大的作用。
二齊國
呂尚是炎帝族四岳的後裔。周文王尊呂尚為師,共謀滅商興周。呂尚的女兒邑姜是武王正妻,生成王和晉國始封者唐叔虞。成王封呂尚為齊侯,賜給他一種特權,得征伐有罪諸侯。西周厲王時,齊獻公遷都臨(山東臨淄縣)。齊在春秋時期吞併十國,荀子說齊桓公(前六八五年——前六四三年)並國三十五,韓非子說桓公並國三十。齊原是東方大國,經桓公大吞併,成為華夏各國中最富強的國家。桓公依靠大政治家管仲,整頓國政,分全國為二十一鄉,其中工商六鄉,士十五鄉。工商專心本業,免服兵役。士鄉即農鄉,平時農夫耕田,士「食田」,戰時農夫當兵,士當甲士和小軍官。士鄉五家為一軌,十軌為一里,四里為一連,十連為一鄉,五鄉為一軍。每家出一人,五人為伍,伍有軌長;五十人為小戎,小戎有里有司;二百人為卒,卒有連長;二千人為旅,旅有鄉良人;五旅一萬人為一軍。一國有三軍,齊君自率一軍,上卿國子高子各率一軍。據《齊風·甫田篇》所說,齊襄公(前六九七年——前六八六年)時還保存公田制的形式,管仲廢除公田制,改為按土地的肥瘠,定賦稅的輕重。齊國有山有海,管仲設鹽官煮鹽,設鐵官制農具,又鑄錢調劑物價貴賤,數年之間,國富兵強。前六七九年(齊桓公七年),齊開始稱霸。當時楚國也正強盛,連年出兵攻鄭。前六五六年(魯僖公四年)桓公親率齊、魯、宋、陳、衛、鄭、許、曹八國大軍伐楚,進到召陵(河南郾城縣)。楚成王使大夫屈完來軍前講和。桓公許和退兵。這是華夏諸侯第一次聯合抗楚,雖然不能算是取得了勝利,楚國卻暫時不敢北進。
桓公做霸主,曾救邢救衛救北燕,阻止戎狄的侵擾。百餘年後,孔子還讚嘆齊國的霸業,說:沒有管仲,我們大概要披著頭髮,穿左衽衣,受異族的統治了。管仲、桓公死後,齊國內亂,楚國勢力又北進。
前五六七年(魯襄公六年)齊滅萊(山東黃縣東南有萊子城)。萊是東夷族大國,萊亡國後,齊地擴大一倍以上,成為真正的海國,魚鹽之利更盛。
三秦國
秦本是西方小國,與戎族戰鬥,逐漸強大起來。平王東遷,封秦君襄公為諸侯。前七五三年,秦文公開始設史官紀事。前七四六年,採用西戎野蠻法律,開始有滅三族法(父族、母族、妻族,一說父母、兄弟、妻子)。前六七八年,秦武公死,開始用人「從死」(殉葬)。前六七七年,秦德公建都雍(陝西鳳翔縣),用三百牢(牛、羊、豕各一為一牢)祭天求福。秦穆公(前六五九年——前六二一年)用謀臣百里奚,戰勝晉國,擴地到黃河邊上。又用謀臣由余,滅十二個戎國,開地千里,成西戎霸主。西周覆滅後,西周故地,戎狄雜居,商湯後裔建立亳國,自稱亳王,西周文化為戎狄俗與商文化所摧毀。秦採用這些落後制度(包括君位兄終弟繼制)與文化,雖然已成西方大國,卻被華夏諸侯看作戎狄國,不讓它參與盟會。但秦國在西方驅逐戎狄,用武力恢復宗周舊地,保衛華夏的西翼,使齊晉兩霸國,得專力對楚,這個作用也是必須重視的。羌人(西戎的一族)爰劍,秦厲公時(前四七六年——前四四三年)被俘為奴隸,學得農業知識,後來逃回羌地,教人耕種、牧畜,諸羌敬服,推為大酋。原來射獵為生的羌族,從此漸成西方強族。秦文化對更落後的戎人,也起著一定的推進作用。
四晉國
晉國原是戎狄遊牧地區,成王封同母弟叔虞為唐侯,在唐國內「強以戎索」(《左傳》定公四年),就是說,按照戎狄生活慣例,分配牧地,不象魯衛農業地區按周法分配耕地。叔虞子燮父改國號為晉。東周初期,晉獻公(前六七六年——前六五一年)建都絳(山西翼城縣),開始兼併,滅霍(山西霍縣)、耿(山西河津縣)、魏(山西芮城縣)、虞(山西平陸縣)、虢(河南陝縣)等國,統一了汾河流域,並且國土跨到黃河南岸,形成一個地險多馬的大國。獻公消滅國內同姓宗族,連自己的兒子夷吾(惠公)、重耳(文公)也放逐出國。所用卿大夫多是異姓人。獻公這一措施,加強了公室的權力,因此形成一個政權比較集中的強國。
前六三六年(魯僖公二十四年),放逐在外十九年、周遊列國、政治經驗十分豐富的晉文公(前六三六年——前六二八年)回國即位,隨從他的文武功臣都得到重用,君臣一心,整頓國政。前六三二年,文公率晉、宋、齊、秦四國聯軍與楚、陳、蔡三國聯軍在衛地城濮(河南濮陽縣東)大戰,擊敗楚軍,晉國從此成為華夏霸主。直到前五四六年(魯襄公二十七年),晉國常能維持霸業,與楚三次大戰,晉戰勝兩次(前五七五年鄢陵之戰,前五五七年湛阪之戰),戰敗一次(前五九七年邲之戰)。
前五四六年,晉楚在宋都商丘開和會,平分霸權,晉處劣勢。前四八二年(魯哀公十三年),晉吳在黃池(河南封丘縣)會上爭霸,晉也並不處優勢。此後晉國事實上分成韓趙魏等幾個獨立國,所謂糾合諸侯、尊王攘夷的霸業實際上不再存在了。
晉國境內戎狄國先後被消滅,凡滅同姓異姓國二十餘,與楚同為東周時期最大的國家。齊常助晉,秦常助楚,因此晉楚勢力仍大致相等。為要借與國兵力,攻擊對方,晉助吳攻楚,楚助越攻吳。吳越兩國的興起,增加了爭霸戰爭,但也擴大了華夏文化的灌溉面,從黃河流域直達長江下游地區。
五吳國、越國
周太王長子太伯次子仲雍,讓繼承權給季歷,逃奔到梅里(江蘇無錫縣東南),有蠻人千餘家來歸附。太伯仲雍斷髮文身,相繼做蠻人君長,國號吳。吳本是楚的屬國,吳君壽夢時,吳漸強大。楚國大夫巫臣亡命到晉國,獻聯吳攻楚的計謀。前五八四年(魯成公七年)晉使巫臣帶著一隊戰車到吳國,教吳人射法御法和戰車陣法。吳軍學會車戰,從淮南江北的陸地上,攻擊楚國的側面。吳楚連年打仗,甚至一年打七次仗,楚軍疲於奔命。
吳和晉國交通後,文化也迅速提高,壽夢第四子季札,前五四四年(魯襄公二十九年)歷聘魯、齊、鄭、衛、晉等國,表現出高度的華夏文化。季札的兒子在路上死了,孔子帶著弟子們去看他行葬禮,說,季札真是懂禮的人呵!
壽夢死後,長子諸樊遷都吳(江蘇吳縣),數傳至闔閭(音合廬hélú),用楚亡臣伍子胥為謀主,大軍事家齊人孫武為將軍,前五?六年(魯定公四年)大舉攻楚,五戰五勝,楚軍大潰。吳軍攻破楚建都約二百年的郢,楚國民人和文物財寶大量被吳軍俘獲。這是東周時期第一個大戰爭,對楚國是空前未有的創傷,但由周入楚的華夏文化,卻因這次戰爭更多更快地傳播到長江下游,加速吳國的華夏化。
越都會稽(浙江紹興縣),斷髮文身,文化比吳更落後。楚靈王時(前五四○年——前五二九年),越還是楚的屬國。吳得晉助,成為楚國的勁敵。後來楚采同樣的方法,讓文種和范蠡二人來越國。文種是楚國的宛(河南南陽縣)令,范蠡是文種的密友,二人都是楚國著名才士,到越國自然是為的助越攻吳。越君允常得楚助,開始稱王,與吳王闔閭作戰,結成仇怨,互攻不休。允常死,子勾踐立。闔閭起兵攻越,被越軍戰敗,闔閭受傷病死。闔閭子夫差即位,立志報仇,前四九四年(魯哀公元年)夫差攻越大勝,許越為屬國。
吳夫差戰勝後,一心要北進爭霸,前四八六年(魯哀公九年)夫差準備攻齊,築邗城(江蘇江都縣,《太平寰宇記》稱為邗溝城)。邗城下掘深溝,通過射陽湖(江蘇寶應縣東)至末口(江蘇淮安縣)入淮,貫通了長江淮河兩大流域。前四八五年,吳將軍徐承率水師自海上攻齊。前四八四年,大敗齊軍於艾陵(山東泰安縣)。前四八二年,夫差為北上爭霸業,掘深溝北連沂水,西接濟水。自吳都(邗城)乘舟出發,一路可以入海北上,一路可以逾長江入淮河,又逾淮達泗沂濟三水。夫差耗竭民力,經營霸業,因而亡國,但南北水上交通卻從此創出新局面。
前四八二年,夫差率大軍到黃池會諸侯,與晉國爭做盟主,不料越軍攻入吳都,越水師自海道入淮,絕吳軍歸路。夫差恐懼,讓晉為盟主,匆忙回國向越求和。前四七三年(魯哀公二十二年)越滅吳。
越王勾踐戰勝吳國,北進至徐(山東滕縣),大會齊晉等諸侯共尊周天子,號稱霸主。勾踐知道楚國是不會讓越國強盛的,范蠡也知道勾踐是不會信任楚人的。范蠡自徐回到越國,就帶著財寶珠玉乘舟浮海逃往齊國做大商人。文種自以為有功,不肯逃走,被勾踐殺死。墨子說「今天下好戰之國,齊、晉、楚、越」(《墨子·非攻篇》),可見越在東周末年仍是強國。戰國時,越國衰弱,楚威王大敗越兵,奪取浙江以西土地。前二二二年,秦始皇使大將王翦平定江南,越君降秦。秦以越地為會稽郡。
長期的兼併戰爭,給人民帶來了嚴重的痛苦,但東周社會卻因此發生巨大的變化,小國合併成少數大國;很多戎狄蠻夷接受了華夏文化;宗族制度基本上遭受破壞;公田制變為稅畝制;士和庶民兩個階層里產生出新的地主,在政治上取得重要地位;「農(低級庶民)與工肆(工商)之人」(《尚賢篇》),以墨子為代表,也要求參與政治。這些變化進一步就成為戰國時期的七雄紛爭,再進一步就成為秦漢兩朝的封建統一。
第三節公室卑弱與大夫兼併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東周王國以外,一百四五十個諸侯國中吞併小國最多的晉、楚、齊、秦以及後起的吳越是一等國。吞併較少的魯(吞併九國)、宋(吞併六國)、鄭(都新鄭,河南新鄭縣)、衛(都帝丘,河南濮陽縣)是二等國。陳、蔡(都新蔡,河南新蔡縣)、曹(都陶丘,山東定陶縣)是三等國。二三等國有權參與霸主召集的大盟會,與大國通稱為列國。其餘小國只能做列國的私屬,給宗主國服役,不得參與大盟會。還有一種附庸國,地位更卑微。這些大小國相互間的關係,除了「強陵弱,眾暴寡」,別的關係是很少的。大國對小國,不是攻伐,便是迫令獻納貢賦和賄賂,還得表示出曲盡恭順的禮貌。小國對最小國,同樣是攻伐與勒索貢賦賄賂,只要有侵奪的機會,決不放過。例如邾(山東鄒縣東南)、魯兩國境界交錯,邾人在翼(山東費縣西南)築城,回來經過魯地武城(費縣西南),猛不防魯兵堵塞前後,邾人被捉當俘虜。最小國也互相侵奪,例如邾國(山東臨沂縣北舊開陽城)國君出城到公田上督耕,邾人襲入邾國,俘獲鄅君的妻女。鄅君說「我無家可歸了」,跑到邾國要和妻女同當俘虜。邾君留下他的女兒,把鄅夫人送還鄅君。被侵奪的國家,有的滅亡,有的受損,受損多了還是滅亡。所有國家都在互吞,大國吞大國,大國吞小國,小國吞最小國,到東周末年,只剩下晉、楚、齊,秦、越五大國和魯、宋、鄭、衛等幾個待亡的小國。東周諸侯兼併,原始的小國割據就是這樣逐漸變成了少數大國割據。
諸侯國內有大夫采邑(宗族),一個采邑實際是一個小國。因為諸侯兼併,某些侯國土地擴大了,國內某些采邑也跟著擴大起來。大采邑間由開始兼併到盛行兼併,與諸候兼併走著同樣的道路,不過兩種兼併的作用卻顯有不同。諸侯兼併破壞了被滅國的宗族,加強了本國內的宗族;采邑兼併則是破壞了國內失敗的宗族,同時勝利的宗族本身也發生變化。馬克思說「一般說來,軍隊在經濟的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①諸侯和大夫為了戰爭,對人民得讓些步。人民跟著統治者打擊對方統治者,客觀上起著削弱整個領主統治的作用。家族代宗族而興起,主要是戰爭的結果。
食采邑的貴族有兩類。一類是國君的兒子,按「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非嫡子)以貴(依母的貴賤,所謂子以母貴)不以長」(《公羊傳》隱公元年)的規定,一人得繼承君位,其餘食采邑做大夫,如魯國的三桓,鄭國的七穆,齊國的高、國、崔、慶等是。一類是有功的異姓人,也得食采邑做大夫,如晉國六卿中范氏、趙氏,齊國陳氏等是。大夫的采邑與名位都是子孫世世繼承不絕,國君在這些世襲貴族中選出一人或數人做卿,助國君掌管國政。到後來,華夏諸侯國如晉、齊、魯、宋、鄭、衛等國,卿也成為子孫世襲,國政被幾家世卿把持,某些宗族變成強宗,采邑變成強國。
大夫有寵或有功或有權力,可以獲得國君的賞田、賞人,也可以向國君請賞,也可以瓜分其他宗族的土田,甚至可以瓜分公室。例如齊君賞一個大夫,一次縣三百、徒(農奴身分的人)四千,又一次賞仆三百五十家。宋國向戍因功請賞,宋君賞他六十邑。齊國陳鮑二族攻破國高二族,分取國高的財產。大采邑地廣人多,一般擁有兵車一百乘,稱為百乘之家,更大的采邑,尤其富強,如晉國郤克,曾要求率私屬伐齊報私怨,郤至「其富半公室,其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三三五頁。家半三軍」(《國語·晉語》)。魯國在前五六二年(襄公十一年),季孫、孟孫、叔孫三家三分公室,作三軍各得一軍,到前五三七年(昭公五年),三家又四分公室,季孫得二,孟孫叔孫各得一,季孫私屬甲士多至七千人。
東周前期,諸侯武力兼併,對人民讓些步,好使人民聽從命令,出力作戰(從大量的記載來看,是對農民讓步,不是對奴隸,因為服兵役的是農民)。如楚國起兵侵衛,先給人民減戶稅,免舊欠,赦罪人,救濟窮乏人和鰥寡人等好處。晉悼公興霸業,先給人民免舊欠,救災難,輕賦斂,赦罪人等好處。東周后期,大夫要加增兼併的實力,更得多讓些步,與淫侈殘暴的國君爭民。例如齊國人民一年勞動收入的三分之二被齊君奪去,僅僅留下一分作衣食費,人民動不動受割腳的酷刑,市上踴價比履價高。大夫陳氏正和齊君相反,借給窮民食糧用大斗,收回時用小斗。陳氏山海所產樹木魚鹽蜃蛤到市上出賣,價格同產地一樣。齊國人民痛恨國君,象流水般歸附陳氏。晉國人民也是恨國君如寇讎,逃避到政治較好的采邑里。齊國陳氏、晉國韓趙魏三家,政治比較好一些,所以成為大夫兼併的最後勝利者。
前五四六年,是很重要的一年,是東周時期劃分為前後兩期的一年。這一年,向來爭奪霸權的晉楚兩大國在宋國召開了弭(息)兵大會。大會以前,列國形勢主要是諸侯兼併,其次是大夫兼併;大會以後,形勢變為主要是大夫兼併,其次是諸侯兼併。這就是說,弭兵大會是東周時期諸侯兼併轉變為大夫兼併的關鍵。
宋大夫向戍同晉國執政趙武、楚國執政屈建都有交誼,想說合兩國,息兵停戰。晉國六家世卿(趙、范、知、中行、韓、魏)相互間爭奪劇烈,楚因受吳國威脅,不敢冒險北進,都願意暫時停戰。其餘小國內大夫也在進行兼併,希望減少對外戰爭。因此向戍一倡導,就得到晉楚等國的贊同。前五四六年,晉、楚、魯、宋、蔡、衛、陳、鄭、許、曹十國大夫在宋都商丘大會,約定晉楚兩國同作霸主。此後楚可以專力對吳,晉可以專心內爭。吃虧的是小國,要備兩份貢品向兩霸主朝貢,負擔更加嚴重。但也因為南北朝貢往來,華夏文化對楚發生更大的影響,楚逐漸被看作華夏列國中的一國,華夏範圍擴大到楚吳邊境上。
弭兵大會以後,戰爭相當減少,大小各國尤其是晉齊國內的強宗,展開了尖銳的兼併鬥爭。
晉滅大夫祁氏羊舌氏,分祁氏田為七縣,羊舌氏田為三縣。又滅荀氏范氏,又滅知氏,晉國政權歸趙氏、韓氏、魏氏三家。到戰國時成立趙韓魏三國。
齊大夫陳氏鮑氏攻滅國氏高氏,陳氏又攻滅鮑氏晏氏,齊國政權全歸陳氏。到戰國時陳氏滅姜姓的齊,建立田姓(田陳二字通用)的齊國。第四節弱國對強國、人民對國家的負擔
據魯史《春秋》的記載,——僅僅記在魯史的——二百四十二年裡面,列國間軍事行動,凡四百八十三次,朝聘盟會凡四百五十次。總計九百三十三次。
軍事行動和朝聘盟會,一般說來,都是大國對小國進行剝削掠奪。小國怕大國無厭的誅求,更怕殘暴的討伐。
朝聘必需的貢品,是麋鹿皮、虎豹皮、絲織物、馬和玉,並附獻珍異貨物。照《儀禮》所載覲禮、聘禮看來,貢獻物品還有相當限度,可是事實卻不盡然。
當初晉文公創霸,教諸侯三年一聘,五年一朝,有事開會,歃(音霎shà)血盟誓。到後來霸主娶妾或妾死,也要諸侯去吊賀。總之,霸國用各種名義,向列國榨取貢獻罷了。貢獻一次,要用一百輛貨車,一千人護送。到了霸國,住在破爛的客館裡,大概要例外送些賄賂,才肯收受禮物。小國對非霸主的鄰近大國,也同樣納貢求得和好。
貢獻如果不合受貢國的要求,將會遭受可怕的討伐。受伐的國家,井被填塞,樹被砍斷,禾麥被收割,車馬被掠奪,人民不分男女老小,逃不脫的都當俘虜。男子做各種奴隸,女子年青的做婢妾,一般的做舂米釀酒的工奴。晉楚城濮戰後,晉文公獻給周天子楚俘兵車一百乘(每乘馬四匹),步兵一千人。鄭宋大棘(河南柘城西北)之戰,宋國戰敗,鄭獲兵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一百人。晉滅赤狄潞氏,晉君賞大夫荀林父狄臣一千家。齊吳艾陵之戰,齊兵大敗,吳送魯國齊俘兵車八百乘,甲首三千人。戰敗國人民被俘當奴隸,國家損失的車馬器械當然還是要人民來補充。
被敵人圍城的時候,痛苦更不可想像。據《墨子》所載守城法,城下比較不重要的地方,每五十步置壯男十人,壯女二十人,老小十人。城上守兵每一步一人。城下重要地方,每五百步置壯男一千人,壯女二千人,老小一千人。男兵六分用弩,四分用矛戟盾等器械,女兵和老小兵全用矛。民間糧食布帛金錢牛馬畜產一切可用的物品,都借給公家使用。圍城裡面,人民每天規定吃二升米糧凡二十天,吃三升凡三十天,吃四升凡四十天。春秋時期的量,大約五升等於現在的一升。這樣,九十天每人共食米二石九斗。平均每天吃三升多,合現在大半升。既要作戰死傷,又要忍餓破產。有時甚至窮困到「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左傳》宣公十五年)。人民怕在戰敗被俘後充當奴隸,只好忍受這樣的痛苦來守城。
人民被國君強迫,不得不服極重的兵役。春秋時期一般是用車戰。據《司馬法》的說法,兵車一乘,馬四匹,甲士十人,步兵十五人。甲士是穿戴盔甲的,三人立車上,立左的用弓箭,立右的用矛,中立的馭馬。這三人通稱甲首。其餘甲士七人,在車旁步行。步兵十五人在車後,另有步兵五人保護輜重車。兵車一乘,共有三十人(兵器盔甲車馬都由國君儲藏,戰時發給兵士)。輜重車有火夫十人,看守五人,馬夫五人,打柴挑水五人,共二十五人,都是不能作戰的老弱人。每兵車五乘,有輜重車一乘(用牛駕車)。衛國被狄攻破,剩下人民共五千人,有兵車三十乘。約略計算,五人中有一人服兵役。其他國家,大概相同。人民平時受經濟剝削,戰時受生命危險。宋殤公十年十一戰,所以民不堪命;晉絳縣人七十三歲,還得老遠往杞國築城。人民只有死了,才算得到休息。
國君和卿大夫的家裡人,絕對不事生產。孔子批評魯大夫臧文仲有三不仁,「妾織蒲」算作不仁之一。魯大夫公父文伯的母親織布,文伯怕招季康子的怨恨。屬於統治階級的一切人,都是吃人民穿人民,不生產一點東西的,因此,當時有「盜憎主人,民惡其上」(《左傳》成公十五年)的話,就是說人民與統治階級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
第五節各族間的鬥爭與融合
《尚書·梓材篇》、《詩·大雅·盪篇》稱商王國為中國。因為商王國在當時各小國中,政治經濟文化都被公認為唯一的中心國。《詩·大雅·民勞篇》稱宗周和遵守周禮的諸侯國為中國。東周時期北方諸侯自稱中國,稱楚吳越等南方國為蠻夷,楚吳越稱北方國為中國或上國。秦占有宗周舊地,卻被中國諸侯看作戎狄。中國這一名稱,含有地區居中的意義,但更重要的意義則是指傳統文化的所在地。
中國西部地區稱為夏。鄭大夫子西名夏,是夏有西義。夏又含有雅、正、大等義。宗周詩篇稱雅詩,《秦風》詩篇稱夏聲,夏聲即雅詩,就是用西方人的聲音歌唱的詩篇。東方齊、魯、衛等大國諸侯本從西方遷來,因之東方諸國稱東夏,東西通稱為諸夏。
周朝崇尚赤色,大祭祀用騂牛(赤色牛)。晉大夫羊舌赤字伯華,孔子弟子公西華名赤,是華含有赤義。凡遵守周禮尚赤的人和族,稱為華人或華族,通稱為諸華。
孔子說:「裔不謀夏,夷不亂華。」(《左傳》定公十年)裔指夏以外的地,夷指華以外的人,區分很明顯,不過中國、夏、華三個名稱,最基本的涵義還是在於文化。文化高的地區即周禮地區稱為夏,文化高的人或族稱為華,華夏合起來稱為中國。對文化低即不遵守周禮的人或族稱為蠻、夷、戎、狄。例如杞君朝魯君,用夷禮,杞被貶稱為夷,後來杞國朝魯用周禮,杞又得稱為諸夏。姜戎與齊同姓,同住在中國內部,姜戎飲食衣服不同,貨幣不通,言語不達,被稱為諸戎。吳與驪戎都是周天子的同姓,吳被稱為蠻,驪戎被稱為諸戎。華族與居住在中國內部和四方的諸族因文化不同經常發生鬥爭,鬥爭的結果,華夏文化擴大了,中國也擴大了,到東周末年,凡接受華夏文化的各族,大體上融合成一個華族了。
春秋時期列國人口不可確知,按兵役推測,當是五人中出一個服兵役。衛文公有民五千人,得兵車三十乘,以此為例,一般千乘之國,人口當在二十萬左右,晉國兵車四千乘,當有八十萬左右的人口。墨子生在東周末年,說齊晉楚越等大國兼併眾小國,各有人口數百萬。即使如此,按土地面積說來,人口還是極稀少的。較早的春秋時期,據《左傳》所記載,東周王畿內有戎族小國,衛都城上可以望見戎州,想見當時地曠人稀,華族與其他諸族雜居的情狀。
華族各國自稱為中國,稱其他諸族國為四方。
南方長江漢水兩流域,是蠻族居住地。有群蠻、百濮、盧戎(湖北南漳縣)等,通稱為南蠻。淮水流域是夷族所居。小國有舒(安徽舒城縣),六(安徽六安縣),蓼(安徽霍丘縣西北)。又有舒蓼、舒庸、舒鳩、宗四小國。大國有徐(安徽泗縣北)。通稱為淮夷。
東方多在今山東省境內。有萊夷(黃縣東南),任(濟寧縣),宿,須句(二國都在東平縣境),顓臾(費縣西北),邾(鄒縣),莒(莒縣),小邾(滕縣),杞(安丘縣),介(膠縣南),郯(郯城縣西南),根牟(沂水縣)。通稱為東夷。又有戎(山東曹縣東南,別名戎州),鄋瞞(濟南北境,別名長狄)兩小國。
北方在今河北省境內。有北戎(盧龍縣境,一名山戎),甲氏(雞澤縣,赤狄別種),鮮虞(正定縣西北,別名中山),肥(藁城縣),鼓(晉縣。鮮虞、肥、鼓三國都是白狄別種),無終(玉田縣)。通稱為北狄。
西方有大戎(陝西延安縣),小戎(甘肅敦煌縣。居住在河南嵩縣一帶的稱陸渾之戎,又稱陰戎,又稱九州之戎),驪戎(陝西臨潼縣),犬戎(本部在青海西寧縣,一部遷居陝西鳳翔縣境),姜戎(陸渾別部),茅戎(山西平陸縣),揚拒、泉皋、伊雒之戎(當在河南洛陽縣附近)。又有白狄(延安縣附近)、赤狄。赤狄有東山皋落氏(或在山西垣曲縣境),廧咎如(廧音強qiáng,咎音高gāo或說在山西太原附近),潞氏(山西潞城縣),留吁(山西屯留縣),鐸辰(山西長治縣境)。通稱為戎狄。
以上諸族,散居中國的內部和四方。因為華族文化程度較高,政治上有霸主主持盟會,起著互救的作用。華族憑藉優勢的文化和政治力量,終於融合了諸族。
南方蠻夷被楚統一,春秋時期楚是華夏的勁敵。東周后期,楚國文化向上發展,與諸夏相等,華夷的界限逐漸消失。
東方諸夷沒有成立強大國,陸續被齊、魯、楚吞滅。
北方戎狄間有華族小國燕,春秋時期不被諸夏重視。齊桓公曾救燕伐山戎。後來晉國強大,攻滅赤狄白狄,燕在北方逐漸強大起來。
西方戎狄是華族的強敵。晉攻滅戎狄最多。晉悼公用魏絳的計策,同諸戎講和,用貨物交換土地,獲得極大利益。秦穆公伐戎,得國十二,開地千里,在西戎中稱霸。當時甘肅陝西境內有綿諸,混戎,翟豲(音桓huán)之戎,義渠,大荔,烏氏,朐(音渠qú)衍之戎。西北諸戎散居谿谷間有一百多種,因為統一不起來,所以逐漸被秦征服。
春秋時,從前七二二年(魯隱公元年)到前六三七年(僖公三十三年),共八十六年。戎伐曹伐鄭伐齊各一次,伐周二次。齊伐戎三次,魯伐戎一次,虢伐戎二次,諸侯為戎禍守周城二次。狄滅衛圍衛滅溫(河南溫縣西南)各一次,伐邢伐衛伐齊伐鄭伐周各一次,伐晉三次。晉伐狄二次,衛伐狄一次。總計戎狄攻華族十六次,華族攻戎狄九次。戎狄的勢力不小,但不能發展,因為華族知道團結,互相援救。魯文公以後,晉國霸權鞏固,戎狄國開始被消滅。
黃河流域自秦漢以後,常常是統一全中國的出發地點,東周時期華族逐漸鞏固了在黃河流域的統治地位,為秦漢統一作初步的準備,意義是重大的。
第六節東周時期的經濟狀況
武王克商,商朝的農業奴隸,被釋放成為周朝的農奴。農奴與奴隸同樣受殘酷的階級壓迫,同樣在政治上毫無權利,不過,農奴既有自己的私有經濟,有自己的生產工具,這就有可能推動生產力向前發展。
周本是西方小國,因為生產力進步,戰勝了大國商。克商以後,周大小貴族帶著家屬、奴僕和數量不多的庶人到受封地區建立諸侯國,封地內原有的居民,都作了周貴族的臣民。凡是周朝所封諸侯國,都實行一種新制度,這就是以力役地租為內容的宗族制度。西周諸侯在國內消滅商朝舊勢力的反抗,建立並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宗族制度在當時所起的進步作用是重大的。到了東周時期,因宗族兼併,出現大國、強宗,過去在土地面積較小,庶民人數較少的情況下可以行施的公田制,不能適合戰爭頻繁,軍費巨大的新局面,以魯國為例,顯示賦稅制在變化,也就是土地制同樣在變化。
前五九四年(魯宣公十五年),魯國「初稅畝」。《左傳》說它不合舊制度。據《左傳》說,舊制度領主(國君和采邑主)只許收取公田上的穀物。《左傳》所說,一方面表現儒家的保守思想,一方面卻說明前五九四年以前魯國還保存著公田制。農夫耕種公田,不能同時供應軍役,戰爭隨時可以發生,公田也就隨時有荒蕪的危險,廢除公田制改為按畝收稅的稅畝制,顯然對領主有利。稅畝制行施以後,領主可不問有田者所耕土田面積的大小,也不問有田者為何種人,只是向有田者按畝數收稅。這樣,私田隨著公田的廢除,失去了私田的意義,農村間允許公開兼併,有人占田多,有人失耕地,貧富的分化加劇了。多田人逐漸形成地主階級,有田農夫和失地少地的農夫逐漸形成為農民階級。
稅畝制的行施,必然廢除西周以來的公田制,在魯國行施的先後,其他諸侯國不能保持公田制不變,可以設想也在採用稅畝制。例如齊國,在齊桓公時已廢除公田制。
因為田稅既改為按畝收稅,原來農夫受私田一百畝,就有義務向授田者出軍賦(軍役和軍需),現在實行稅畝制,農夫耕田面積大小不等,當然不能出同等的軍賦。前五九○年(魯成公元年)即實行稅畝後四年,魯「作丘甲」。一丘面積不可知(據說四邑為一丘),所謂丘甲,就是一丘出一定數量的軍賦,丘中人各按所耕田數分攤,不同於公田制農夫出同等的軍賦。前四八三年(魯哀公十二年),魯「用(以)田賦」。丘賦是領主按丘徵發軍賦,丘內新墾土田愈多,分攤軍賦愈輕;用田賦則是按田畝徵發軍賦,有田人的負擔加重了,但有田人對田的處理權也加增了。自從行施稅畝、田賦兩種制度,領主只向有田人收稅和賦,不再干涉有田人相互間買賣、分割等行為。有田人繳納稅、賦以後,不再受其他干涉,自然形成了土地私有權。其中一部分象士那種身分的人也就自然成為小地主,還有一部分成為有田的農民。
魯國以外,前五四八年(魯襄公二十五年),楚國按土田定軍賦。前五三八年(魯昭公四年)鄭國「作丘賦」。秦國入戰國後「初為賦」(前三四八年)。秦在東周及戰國初年是落後的國家,採用魯國式的田賦制較遲,想見魯國用田賦,各諸侯國先後採用,成為普遍行施的制度。自此田地有粟米之徵,人戶有布縷之徵與力役之徵。農夫在公田制時期,領主要保證公田收入,還不敢過度忽視農時,任意發動戰爭。行施稅畝及田賦以後,領主把戰爭與賦稅力役分為兩事,農夫卻要一人同時負擔兩事。所以孔子反對魯國用田賦,說是「貪冒無厭」,比強盜還壞;孟子也說征兩種,有些人要餓死,征三種,有些家要破產。
賦稅制變化,標誌著土地所有制的變化,農村里從而出現了不同於領主的地主階級以及有土地與少地或無地的農民階級。這種巨大的變化,因鐵制農業工具的行用而愈益加速。有了鐵制農具,田野耕作與草萊開闢都獲得前所未有的便利,東周生產力比西周提高了。
鐵字古文作銕,當是東方夷族最先發明冶鐵術,為華族所採用。《國語·齊語》載管子說,美金(青銅)用來鑄武器,惡金(鐵)用來鑄農具,足見春秋初期,冶煉技術已經能生產生鐵。前五一三年(魯昭公二十九年),晉國起兵築城,令兵士鑄一個鐵鼎叫做刑鼎,鼎上宣布范宣子所作的法律條文。鑄鼎的鐵是作為軍賦向民間徵發,足見鐵在晉國民間也已經使用。齊晉能鑄鐵,其他各國也會鑄鐵。《周禮·考工記》段氏用青銅製鎛(農器),粵地農民人人能制銅鎛。《考工記》所說,當是指東周以前農具主要用銅的情形。東周時有生鐵鑄成的農具,作用便顯然不同。鐵為深耕創造了條件。叔均牛耕法在某些地主或少數農民的田地上有可能被採用。孔子弟子冉伯牛名耕,司馬耕字子牛,晉國有力士名牛子耕。耕與牛相連,說明東周后半期已用牛耕田,不過這種進步的耕作法當時並不通行,一般仍用兩人併力發一耜的耦耕法。
東周時期農業生產力的提高,促進了手工業和商業在諸侯國間的廣泛發展。郭沫若說:代表周朝文化的青銅器,西周多是王室及王臣之器,諸侯國別之器極其罕見;到了東周則王室王臣之器匿跡,而諸侯國別之器極其盛行。特別是春秋中葉以至戰國末年,一切器物都變得精巧玲瓏了。體質輕便,形式新鮮,花紋工細,銘辭多韻文,字體多花文,草率的陋習完全革掉,而原始的風味也完全揚棄了。春秋中葉以後,正是土地制度改變、農業生產力向上的時候,封建統治者有可能大量聚斂供自己浪費享受。例如魯國大夫季孫氏,比西周元勛周公旦還要富裕;齊君有馬四千匹,積累財物,任令朽壞;晉君大築宮室,多養女寵,淫侈無度。當時諸侯卿大夫需要加工精製的器物,因而促成手工業技術上的進步。諸侯卿大夫並不滿足於本國產物的享受,因而又促成各國間商業的擴大。例如鄭商人到周出賣皮革,到楚收買絲綿,晉自楚輸入木材皮革。春秋晚期,大商賈勢力足以交通諸侯卿相,與問政事。
商業上貨物交換,需要貨幣。西周有銅貝、銅寽即《呂刑篇》所稱的鍰(音環huán),東周又有銅錢(象農器形)或銅刀(象刀形)。但據《左傳》所記,春秋時諸侯卿大夫用璧玉帛錦等貴重物或其他器物互相交易,似不用錢。民間小交易當是用粟米布絲等實物,也很少用貝、寽、錢、刀。東周末年,作為貨幣的錢行用漸廣。《墨子·號令篇》說人民守城有功,女子賜錢五千,老小賜錢一千。戰國時金(銅)制貨幣大行,民間卻仍有實物交易。貨幣的逐步發展,反映出農業手工業商業的逐步發展,東周則是這個發展的開始。
第七節新舊制度的演變
東周是諸侯、大夫盛行兼併的時期,同時也是華族和南方蠻國爭霸的時期。頻繁的戰爭逐漸破壞了舊制度,產生了新制度。新舊制度最基本的變化,就是舊的宗族制度逐漸在破壞,新的家族制度逐漸在興起,也就是舊的領主階級逐漸被新的地主階級所代替,舊的農奴階級逐漸被新的農民階級所代替。跟著這個最基本的變化,其他制度也變化了。制度演變顯然可見的有下列幾種:
世卿
東周后半期,國君的政權,轉移到某幾家大夫手裡。這些有權大夫,世世相傳,對諸侯說來,是把持國政的世卿;但世卿在自己的宗族內,用士作家臣。家臣並非世襲。諸侯國內世卿制盛行,世卿家內卻是家臣制盛行。家臣制到戰國時變為客卿制,到秦漢變為官僚制度。
養士齊桓公創霸,養游士八十人,給與車馬衣裘財幣,周流四方,號召天下賢士來齊國。齊懿公想篡位,出家財招士,後來果得齊國。晉世卿欒懷子喜歡養士,執政范宣子怕他,驅逐懷子。有人勸宣子說,州綽、邢蒯是勇士,不妨讓二人回來。宣子說,他們是欒家的勇士,對我有什麼好處?人說,你能象欒家那樣養他們,就成你的勇士了。誰給士衣食,士就給誰出力,這是士的特徵。大夫采邑不斷擴大,士的需要也不斷增加,於是有專門訓練士的大師出現。孔子聚士講學,有大弟子七十二人,經孔子稱揚的,多數做了官。孔子本人也是士,三月不得祿位,就慌張起來,所以僕僕風塵奔走列國求祿位。東周末年,墨子是士的大師。大師有介紹弟子做官的義務,學成的可以要求介紹,做了官的應該招待同學並送金錢給大師。士在經濟上屬於地主階級,在政治上是有才能而且可以隨意進退的官僚。孔子「譏世卿」,表示地主階級的士對領主把持政權的不滿,到後來,士終於取得了躋身卿相的機會。
郡縣
西周時期,人口極稀,在廣漠的地面上,零零星星地散布著一些住人的大小城堡叫做邑。較大的邑里住著天子或諸侯,所以邑也稱為國。東周時期,由於兼併戰爭的發展,國境擴大了,大夫采邑也擴大了。一般情況是大夫所居邑以外的大邑,大夫派士去管理,稱為邑宰;國君所居都邑以外的大邑,有些仍稱邑,有些稱為縣。縣是直屬於國君的一個行政區域。縣行政官長一般稱為大夫,有些稱守或稱尹,地位比邑宰高。不論邑宰或縣大夫,都不是分封世襲而是隨時可以調動的官員。這種廢除領主割據,含有進步意義的制度,在某些大國里通行起來。楚滅九國,改設九縣。晉齊等國有按兵車數分縣法,能出兵車一百乘的地區成為一縣。晉大夫韓氏有七邑,按兵車數等於七縣。前五一四年,晉滅強宗祁氏,羊舌氏,分祁氏田為七縣,分羊舌氏田為三縣。又有按家數分縣法,齊景公賜晏嬰一個千家之縣,晉知過說,封趙葭、段規二人萬家之縣各一。晉齊縣制齊整,優於楚國的大縣制。郡也是晉國的一種地方制度。晉開闢邊地,離國都遼遠,特設郡這種行政區域,國君賦予郡大夫較大的權力,使有權應付突發的事變。郡大夫官位比縣大夫低,權力卻比縣大夫高。晉三家滅知氏以後,郡地位提高,縣受郡統轄。郡縣制的創立,加強了國君統治的力量,加速了分封制度的崩潰,國家統一的可能,增進了一步。戰國時,各國都採用郡縣制。自秦始皇統一中國後,郡縣製成為歷代沿襲的地方制度。
兵制
經書沒有騎字。戰爭和交通都用車。馬駕車,不單騎。春秋末年某些戰爭中開始用騎兵。使用步兵作戰,在東周前期已經開始。鄭莊公敗北戎,晉荀吳敗眾狄,都用步兵制勝。因為戎狄居山谷間,用步兵攻擾華族地區,華族攻戎狄,不得不毀車用步。荀吳敗狄以後,晉連年用兵,消滅眾狄,步兵戰術大概在攻伐戎狄戰爭中發展起來。公田制廢除後,土地私有制逐漸通行,田間行車的道路(阡陌),不再是公田時期的整齊形狀,車戰漸感不便,戰國時,步騎兵成為主要兵種,戰車失去了重要性。
春秋以後(前四八一年,魯哀公十四年以後)戰國以前(前四○三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以前),中間凡七十餘年,是兩段歷史的劇轉時期,可是記載非常簡略,不能考見當時變化的詳情。例如春秋時期還講周禮,尊王室,重祭祀,論宗姓氏族,列國間朝聘盟會,賦詩言志,有死喪事故,赴告各國,供史官記錄。到戰國時期,一切都不講了。這個變化的原因是爭霸戰爭轉變為爭統一的戰爭,周天子對諸侯國的政治影響完全消失,因之與周禮有關的各種慣例也就被廢棄。
第八節古代文化的創造
中國文化的起源,就地下發掘說來,可以上溯到幾十萬年,就書籍記載說來,一般從夏商說起,也就是從私有財產制度開始確立的時候說起。不過夏商二代,尤其是盤庚遷殷以前,缺乏可信的史料,無法確知當時的真相,只能在先秦傳說里,約略推見些稀疏的影子。
《禮記·表記篇》載孔子說,夏代尊命(天命),畏敬鬼神但不親近,待人寬厚,少用刑罰。夏俗一般是蠢愚樸野不文飾。殷代尊神,教人服事鬼神,重用刑罰,輕視禮教。殷俗一般是掠奪不止,求勝無恥。周代尊禮,畏敬鬼神但不親近,待人寬厚,用等級高低作賞罰。周俗一般是好利而能巧取,文飾而不知慚愧,作惡而能隱蔽。可以相信孔子這個比較是有事實依據的。夏朝社會在氏族制度基礎上開始劃分了階級,這對單純的氏族制度說來,顯然是一個進步。當時階級矛盾還比較和緩,統治者還不需要著重利用鬼神和刑罰來維持自己的權力。在那樣的社會裡,自然只能產生低級的文化,即尊命文化。商朝進入奴隸制社會,統治者需要借重神(包括天、命、鬼)與刑來壓迫大量奴隸。在那樣的社會裡,鬥爭發展了,因而產生了較高度的文化,即尊神文化。西周進入封建制度社會,按照尊卑、親疏、貴賤、長幼、男女等差別,制定出表現等級制度的禮。每一等人各有一定的義務和權利。尊貴人權利大、義務小,卑賤人義務大、權利小。在當時含有進步意義的初期封建社會裡,禮可以鞏固統治者的地位,作用比鬼神刑罰更大。這種尊禮文化,高出於夏人對自然界完全無能的尊命文化,也高出於商人假借鬼神、貪暴無恥的尊神文化,因為尊禮文化多少承認被統治者有些卑賤人的權利,雖然這種權利是極其微小的。
在勞動人民沒有成為自己的社會關係底主人翁以前,也就是說,當各種剝削階級統治著社會的時候,人們自己的社會行動的規律都是與人們對立的,例如種地的人不得飽,織布的人不得暖,好象有一種外來的統治於人們之上的自然規律。這樣,代表剝削階級意志的天、命、鬼、神通過宗教、哲學、禮制等形式,有力地幫助了統治地位的鞏固。尊禮文化當然不是說不尊神了,只是說勞動民眾在周代開始被統治者承認為人,人與神的關係因而有可能作多樣的新解釋,到東周時期多樣的新解釋就發生了。
社會逐步向前發展,新起的社會制度必然要破壞舊有的社會制度,但破壞程度各民族歷史並不一致。中國古代社會也經歷過奴隸社會、封建社會,不過它們對氏族制度的破壞是逐漸的,緩慢的。西周宗族制度,就是封建制度與氏族制度相結合的一種制度。到東周時期才發生了比較劇烈的破壞。
東周大小宗族間展開了長期的兼併戰爭,許多國家和采邑滅亡了,原來的經濟基礎變化了。在戰爭中某些統治者繼承西周敬天保民思想,體會到天、命、鬼、神不一定可靠,可靠的卻是負擔賦稅兵役的庶民。由於對祀與戎兩件大事有了新的認識,因而東周在西周進步的但是簡單的文化基礎上表現出偉大的創造性,產生卓越的大政治家、大軍事家、大思想家。他們的著作與遺留的言論,極為豐富,給後來的封建文化開闢了大路,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東周思想家繼承西周敬天保民思想,雖然還不敢也不能直截否認天、命、鬼、神的存在,但它們已被明確地放在民的附屬地位。這裡所謂民,有時包括統治階級中人在內,不過這並不重要。因為只要認識民為主體,神是附屬,就是思想上的一個大貢獻。兩周以後,宗教在華族裡,即使有時盛行,卻不曾獲得絕對支配的權威,給社會進化以巨大障礙,東周思想家對神的解釋,是起了作用的,他們的解釋是可以珍視的。隨季梁說,「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
(《左傳》桓公六年)虢史嚚(音銀yín)說,「吾聞之: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莊公三十二年)虞宮之奇說,「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僖公五年)
宋司馬子魚說,「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僖公十九年)
鄭子駟子展說,「要盟(被迫盟誓)無質,神弗臨也。所臨惟信。⋯⋯明神不蠲(不贊成)要盟,背之可也。」(襄公九年)「衛獻公使祝宗告亡(失國),且告無罪。定姜曰:無神何告?若有,不可誣也。」(襄公十四年)對民有利益的人和物,才被尊敬為神,神一定是「聰明正直」不害民的。害民的是妖、厲、怪,不得稱為神。神大體分三類:一類是自然物,如天、日、月、星、辰、名山、大川(山川能出雲下雨),下至貓(能食田鼠)、虎(能食田豕)。一類是有關日常生活的物,如霤(堂屋)、門、行(道路)、戶、灶。一類是曾為民創立新法,抵禦大災大難,勤民事勞苦身死,用武力驅殺暴君的古人,如神農、周棄(稷神)、后土(社神)、帝嚳(觀天象造歷)、堯(行善政,讓天下)、舜(勤勞死在山野)、鯀(治洪水死)、禹(治平水土)、黃帝、顓頊(教民創造財富)、契(教育)、冥(治黃河死)、湯(伐夏桀除虐政)、文王(文治)、武王(伐商紂,去民禍)等人,都是有大功於民,所以得列在祀典。凡被尊為神的人、物,只是因為曾經立了大功或對人有利益,才受到人的愛戴和報謝,不是因為怕他們有什麼暴力淫威,也不一定信他們真有精靈存在著,向他們獻媚。即使獻媚,也不能有所得,「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禮記·曲禮》)。無功的古人稱為鬼,只許他自己的子孫祭祀,不該祭他的人祭他,叫做「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論語·為政篇》)。先有人事而後有鬼神,不是先有鬼神而後有人事,神「依人而行」(《左傳》莊公三十二年),不是人依神而行,這就是東周思想家的鬼神觀。
周內史叔興說,「吉凶由人。」(僖公十六年)
魯閔子馬說,「禍福無門,唯人所召。」(襄公二十三年)
吉凶禍福在於人事好壞不在鬼神的威靈,鬼神的作用實際上被否定了。最高的神是天或稱皇天上帝,表現天意的是命。《孟子·萬章篇》引《泰誓》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不論周武王是否說了這些話,至少《泰誓篇》的作者確有這種思想。周公說「惟命不於常」,《禮記·大學篇》解釋說「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天命的得失由於政治的善不善,也就是得民心還是失民心。兩周思想家認為天也是依人而行的,天命就是民生和民意,天本身並無獨立的意志。
《皋陶謨》說,「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堯典》疑是東周史官所作,《皋陶謨》疑出同時)「邾文公卜遷於繹。史曰,利於民而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與焉。左右曰,命可長也,君何弗為?邾子曰,命(天命)在養民,死之短長,時也。民苟利矣,遷也,吉莫如之。」(文公十三年)周劉康公說,「吾聞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成公十三年)晉師曠說,「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生)⋯⋯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君)肆於民上,以從(縱)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襄公十四年)鄭裨諶(音沉chén)說,「善之代不善,天命也。」(襄公二十九年)
魯穆叔引《大誓》說,「民之所欲,天必從之。」(襄公三十一年)
天命鬼神地位的後退,主要由於庶民力量被某些統治者所認識,別一原因則是科學性知識在東周時期有顯著的進步,其中最重要的是現象授時的知識。
農業必須與曆法相配合,曆法進步也就是農業在進步。《夏小正》相傳是夏朝曆法,可信其中一部分確從夏朝流傳下來。《夏小正》依據草木鳥獸等天然現象定季節,含立春的一月(即所謂建寅)成為孟春正月。天象主要觀測北斗的運行,因為北斗在紀元前二三千年間,位置極近北極點,整夜出現在地平線上,便於觀測。「正月斗柄懸在下」,「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確是夏朝的天象。夏朝後期發明干支,也是曆法的一個進步。殷朝歷學家已經體驗到太陽曆一歲的開始,在立春月以前,歲首提早一個月(即所謂建丑),改十二月為正月。又創閏月法,調節節氣。周朝歷學家用土圭測日影長短,又觀測黃道赤道附近的星座,區分為二十八宿,由此得知冬至點在十一月,改十一月為歲首正月(即所謂建子)。又發現歲星(木星)十二年一周天(實際是一一·八六年一周天),因而有歲星紀年法。西周后期推得日月之交會點,因而廢胐(音匪fěi新月初見的一天)用朔。這些曆法上的成就,都比商朝進步,不過所謂冬至點、日月交會點絕非精確。到春秋魯宣公以後,冬至才確定在子月(周正月、夏十一月),朔日也大體不誤,同時十九年間置七個閏月也相當整齊,節氣得以比較正確地用於農業。東周時期天文歷學的顯著進步,有助於人對自然界的認識。觀象以外,良醫用藥治病,戰爭勝敗依靠人力計謀,不依靠鬼神吉凶(孫子《九地篇》「禁祥去疑」),也都使人從經驗中逐漸感到天命鬼神的虛幻。
東周兼併戰爭盛行,某些統治者看到許多勝敗興亡的事實,積累起豐富的政治經驗。他們懂得沒有民不可以戰守:
楚鬬廉說,「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桓公十一年)晉士(音委Wěi)說,「虢公驕,若驟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眾而後伐之,欲御我誰與(助)?」(莊公二十七年)晉欒武子要伐楚,韓獻子說,「無庸。使重其罪,民將叛之,無民孰戰?」(成公十五年)鄭子產斷定陳國必亡,說,「陳⋯⋯聚禾粟,繕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撫其民⋯⋯能無亡乎?」(襄公三十年)他們也懂得民是立國的根本:陳逢滑說,「臣聞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國)福也;其亡也,以民為土芥,是其禍也。」(哀公元年)因為民是國本,所以君失民心,君就要失國,大夫得民心,大夫就可以得國。魯昭公被季氏驅逐出國,死在國外,晉趙簡子問史墨,「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史墨說,「魯君世從其失,季氏世脩其勤,民忘君矣,雖死於外,其誰矜之?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谷,深谷為陵』,三後之姓(虞夏商子孫)於今為庶(庶民),主(簡子)所知也。」(《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宗族制度的宗子,是當作始祖的繼體(替身)而存在的。國君是一國的宗子,地位尊嚴,不可侵犯。史墨敢於說「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正反映東周后期宗族制度沒落,強有力的大夫開始企圖得國的情況。他們既然否認了國君是始祖(始封人)的替身,那末,君與國不是一體,國應高於君。因此,當時也存在著這樣的一種思想,即民不是君的私屬,臣也不是君的私屬,民、君、臣都屬於國家。齊國大夫崔杼殺齊君,晏嬰不肯從齊君死,說,「君民者豈以陵(虐)民,社稷(國家)是主(負責行國政);臣君者豈為其口實(祿養),社稷是養(為國家所養)。故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失位出亡),則亡之;若為己(國君個人)死而為己亡,非其私昵(音溺nì),誰敢任之?」(《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這裡區別君與社稷、臣與君的關係,到了各強國為統一中國而戰爭的戰國時期,進一步便得出孟子所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盡心篇》)的名論。
要立國必須得民,要得民必須講求政事,東周時期各國多有政治家,最著名的是齊國管仲和鄭國子產。
齊桓公創霸業,主要是得管仲的助力。傳說齊自太公立國,即重視通商和手工業。管仲出身商賈,相桓公,分全國為士鄉(即農鄉)與工商鄉。優待工商,不服兵役,使成專業。士鄉廢公田制,優待甲士,有田不自耕,專練武藝。這種改革西周以來舊制度促使社會加速分化的措施,應是管仲最大的功績。
鄭地處晉楚兩大霸國間,為兩國所必爭。鄭國狹小,力不能自立,要避免滅亡,不得不講求內政外交的善策。《左傳》宣公十四年所謂「鄭昭(明)宋聾」(宋國愚蠢),說明鄭是一個機智的國家。在這個國家裡,產生法、縱橫兩家,子產是這兩家的創始人。
子產執國政二十餘年(前五四三年——魯襄公三十年至前五二二年——魯昭公二十年),發揮了高度的政治才能。《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載他的話說,「政事和農事一樣,要經常用心思考,既想這一件事如何開始,也想這一件事如何結束,按照預定步驟,切實去實行。行動不要超越已經思考過的範圍,好比農夫耕作不要超越自己的田邊,這樣,錯誤就少了。」據《左傳》所記,子產在政治上不曾遭受過失敗,因為他每一行動都事先經過思考。
子產曾改革軍賦制度,很多城裡人毒罵他。他說,「不妨。只要對國家有利,我死也得做,我知道,行善政不要中途改變法度,堅持才有成功。人心不可放縱,法度不可改變,⋯⋯我下決心不改變了。」
(《左傳》昭公四年)他治國主張行猛政,理由是「火性猛烈,人見了害怕,所以很少有燒死的人;水性懦弱,人喜歡玩水,好多人因而溺死」(《左傳》昭公二十年)。他所謂猛政,就是把嚴厲的刑法公布出來,讓人不敢犯。前五三六年(魯昭公六年)子產在金屬鼎上鑄刑書,遭到守舊派的反對。晉國大夫叔向寄信勸告子產說,「法律一經公布,人們知道如何避免刑罰,不怕長上了。是非專憑刑書,長上怎樣行政呢?」子產回答說,「我為的救世呵!」鄭國重商業,貴族利用隨意輕重的刑罰壓迫商人和新起的土地所有者,對鄭國說來,是很不利的。子產公布法律,多少有些限制貴族權力的作用。過了二十多年,晉國也鑄刑鼎,公布范宣子所作的刑書。孔子在這件事上代表貴族的保守觀點。《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載他的話說,晉國要亡了。晉國不守唐叔和晉文公的舊法,造作刑鼎,民只看鼎上條文不看貴人面孔了。貴人還能做什麼!貴賤沒有次序,怎麼立國呢!叔向、孔子想要法律神秘化,獨掌在貴族手中,使庶民莫測,不敢輕試。子產首創刑鼎,削減貴族特權,確是一個進步的措施。子產以後,鄭國又有鄧析,造新刑法,寫在竹簡上,號稱竹刑,為鄭國所行施。戰國時韓國有著名法家申不害、韓非(韓滅鄭後,鄭韓合一),因為鄭國社會在東周時期變化最大,法家學派正是代表商人和新興地主利益的學派,鄭國成為法家學派的中心產地,不是偶然的,而子產則是法家學派的創始人。
鄭國參與諸侯盟會,言辭極其慎重。《論語·憲問篇》載孔子說子產準備言辭的過程,首先是裨諶起草,其次是世叔討論,其次是子羽修飾,最後由子產潤色訂定。《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載孔子讚嘆子產的慎辭,說「古人說過,『言語為的充分表達意思,文飾為的充分表達言語』,不說話誰知道他的意思,說話沒有文飾,不能傳到遠處,子產的文辭傳播遠近,因為他經過慎重的準備」。戰國時縱橫家掉三寸舌在政治上非常活躍,子產是縱橫家的最初創始人。
東周時期戰爭頻繁,出現了許多軍事家,又積累了豐富的軍事經驗。如「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左傳》莊公十年),如「允當則歸」(保存餘力)、「知難而退」、「有德不可敵」(僖公二十八年),「亡(將亡)者侮之,亂者取之」(襄公十四年),「夫兵,民之殘也,財用之蠹,小國之大災也」(襄公二十七年),「小國無罪,恃(有恃無恐)實其罪」(昭公元年),「息民五年而後用師,禮也」(昭公十四年),「小國忘守則危。⋯⋯國之不可小,有備故也」(昭公十八年),「先人有奪人之心,後人有待其(敵)衰」,「用少(兵少)莫如齊(齊心)致死,齊致死莫如去備」(《左傳》昭公二十一年),這些都是軍事規律,記載這些規律的書叫做軍志,當時統治階級中人,經常作戰,都熟習軍志。吳王闔閭(前五一四年至前四九六年)的將軍齊國人孫武,總結軍事經驗,著兵法十三篇,成為軍事學的經典。十三篇中包含著豐富的唯物辯證法思想的因素,與《老子》五千言同為研究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的重要著作。
鄭國子產創法家,齊國孫武創兵家,魯國孔丘創儒家,宋大夫墨翟創墨家,重要學派除了道家,東周后半期都創始了。基本原因就在於東周社會由於兼併戰爭而發生大變化,宗族制度在破壞,家族制度在興起。在興起的經濟基礎上,反映出創造性的學術思想。第九節孔子及其所創儒家學說
東周時期產生許多思想家、政治家、軍事家。在軍事家中首推孫武,在思想家、政治家中首推孔子和墨子。他們都生在東周后半期,他們的學說都發生大作用,特別是孔子,當他活著的時候,就有人尊奉他為「聖人」。此後整個封建時代里,孔子學說適應統治階級的需要,隨時變化,總是處於顯學獨尊的地位,不曾有其他學派或宗教推倒它。孔子確是封建社會集大成的「聖人」,是中國古代文化的偉大代表人。
孔子名丘,字仲尼,魯國曲阜人。先世是宋國貴族,曾祖父逃難到魯國。父叔梁紇(音合hé),曾做魯陬(音鄒zōu)邑(山東泗水縣東南)宰。宋是商朝的後代,魯是周公的舊封,春秋時列國都到宋、魯「觀禮」,因為它們是保存商周文化最多的舊國。孔子創立儒家學派,和宋、魯兩國主要是魯國有密切的關係。
孔子生於前五五二年(魯襄公二十一年),卒於前四七九年(魯哀公十六年),年七十三歲。這正當東周后半期,公室卑弱,大夫兼併,宗族制度在瓦解,家庭制度在興起,社會發生大變動的時候。當時處在社會中間的士階層,上有貴族大夫,下有庶民工商,能上達但不能順利上達,怕下降但可能失職下降。士在軍事上任作戰骨幹,政治上任中下級官吏,文化上學得古今知識,經濟上擁有私有田宅產業,社會地位重要而不高,想取得官職,必須依附把持國政的世卿貴族。士「四體不勤,五穀不分」(《論語·微子篇》),恥惡衣惡食,認定耕種要挨餓,學道可得祿(《論語·衛靈公篇》「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看不起老農老圃的勞苦生產,唯一希望是做官食祿。但士在未出仕時,生活接近庶民或過著庶民的生活,還能看到民間的疾苦,懂得「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論語·學而篇》)、
「百姓足,君(國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篇》)、「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論語·季氏篇》)、「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禮記·大學篇》)一類治國安民的道理。士是統治階級的最下一層,當他求仕干祿向上看時,表現出迎合上層貴族利益的保守思想,當他窮困不得志向下看時,表現出同情庶民的進步思想。士看上時多,看下時少,因此士階層思想保守性多於進步性,妥協性多於反抗性。孔子學說就是士階層思想的結晶。
士階層思想偏上而地位近下,對上妥協,對下也要有些妥協,這樣,中庸就成為最適合的哲學思想。孔子學說全部貫注著「中立而不倚」的中庸思想。他讚嘆中庸是至高極難的一種美德,他說,「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少有)久矣!」(《論語·雍也篇》)中庸應用
在人倫上,是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中庸應用在政治上,是「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禮記·緇
(音資zī衣篇》)。中庸應用在行為上,是「過猶不及」(《論語·先進篇》),「無可無不可」(《論語·微子篇》)。中庸應用在教育上,是「求(冉求)也退(性好謙退),故進之;由(子路)也兼人(性好勝人),故退之」(《論語·先進篇》)。一切都得合於中庸之道,而中道所在,要依據情況隨時移動。移動求中道稱為權(秤錘),權總是偏在尊者貴者親者一方面。孟子闡發權的作用,《盡心篇》里說「楊朱主張為我,如果拔他身上一根毛對天下人有利,他是不乾的;墨翟主張兼愛,如果把自己身體磨成粉末對天下人有利,他是願意乾的。子莫(魯人)主張執中。執中近於中庸之道了,但中一定要有權,按照事情輕重來得到中,如果執中而不變,那是偏、不是中。執著一偏便失去中庸之道」。《禮記·仲尼燕居篇》載子貢問孔子
「中到底是什麼?」孔子說「禮呵禮!禮是所以制中的」。尊者貴者規定了禮,合乎禮就是合乎中。尊者貴者不能對所有正在發生的事情都規定出一個禮,而處理事情又必須有一個中,孔子和儒家大師處理或議論這些事情的所謂中,弟子記錄下來都成了禮或理(說明禮的意義就是理)。孔子活著的時候,齊國晏嬰說他禮節繁盛,幾輩子也學不完他的禮。孔子死後,儒家大師各說他們認為得中的禮或理。儒家代貴者尊者制禮並講理,適合統治階級的需要,因此,孟子以前,儒學實際就是禮學,遭受墨家猛烈攻擊的也就是這個禮學。
中庸思想是士階層妥協性的表現。理論上中道雖然偏在貴者尊者方面,對卑者賤者的利益卻還要兼顧,但事實上貴者尊者並不實行自己應負的責任,而卑者賤者總負著片面的過度的義務。這樣,中庸之道講不通了。凡講不通的事情,都歸到天命。高遠莫測的叫做天,無可奈何的叫做命。得罪了天,祈禱是無用的。君子畏天命,不畏天命的是小人。孔子五十歲才懂得天命,就是說懂得天命一切都能講通了。孔子不很談天道與天命,戰國時,唯心的仁義學派大師子思孟子才開始發揮天命和五行學說,唯物的禮樂學派大師荀子把天看作只是自然存在的無知之物,根本否認有天命。
孔子也用中庸思想來看人與鬼神的關係。他不談神怪,也不明確否認神怪。他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篇》),「敬鬼神而遠之」(《論語·雍也篇》)。這種對鬼神的不可知論,實質上掩藏著唯物論的因素。墨家有鬼,道家無鬼,儒家居中,可以引申出無鬼論,也可以引申出有鬼論。在和有鬼論作鬥爭的時候,儒家常常是無鬼論者。中國歷史上曾經有各式各樣的宗教侵入中國,儘管它們在某一時期得到盛行,但總不能生根長存。從南北朝到隋唐,高度盛行的佛教,也並無例外。抵抗宗教毒的力量,主要來自儒家學說,固然它本身也含有封建禮教的毒汁,兩毒比較,宗教毒當然更重。因為儒學毒根一般生在統治階級的土壤上,而統治階級是可以消滅的。宗教的毒根,一般生在被壓迫階級里,要拔生長在廣大勞苦群眾里的毒根,費力很大,收效緩慢。漢族受宗教毒較輕,不能不歸功於儒家學說的鬼神不可知論。
士階層在當時是新興地主階級也是新興家族制度的有力代表,它對宗族制度有一定的反抗性,不過這只是一些微弱的反抗性。孔子曾為魯國大司寇,要加強魯君的權力,拆毀季孫氏、孟孫氏、叔孫氏三家的都城。孟孫氏拒絕毀城,孔子攻打不下,也就妥協了。佛肸(音必希bìxī)據中牟反抗晉大夫趙簡子,請孔子去幫助,孔子要去,被弟子子路勸阻。孔子修《春秋》,寄託他的政治思想。按《春秋》書法,凡暴君被殺,概稱某國人弒其君某某,表示國人皆曰可殺的意思,但仍稱弒不稱殺,表示到底是以下犯上。孔子所反映的士階層的反抗性就是這麼一點。
孔子創儒家學說,主要內容是禮樂與仁義(《論語》說義比說仁少,說禮實際即說義)兩大部分。「道(導)之(民)以德,齊之以禮」(《論語·為政篇》),是孔子最高的政治思想,德指仁義,禮指一切統治階級規定的秩序。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是禮的根本,依據這些固定不可變的根本,制出無數禮文,用以區別人與人相互間複雜的關係,確定每一個人應受的約束,使各守本分,不得逾越。單要求人守禮,孔子認為不合中庸之道,必須用樂來配禮。樂是從感情上求得人與人相互間的妥協中和,使各安本分。禮用以辨異,分別貴賤的等級;樂用以求同,緩和上下的矛盾。禮使人尊敬,樂要人親愛。禮嚴肅形於外,樂和順存於內。禮有樂作配,禮的作用更增強了。
單有禮樂,沒有道德作根本,還不夠適合政治上的需要。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篇》)就是說,沒有仁作思想基礎,禮樂是空虛的。「仁者人也」(《禮記·中庸篇》),仁就是做人的道理,也就是愛或同情心。愛或同情心不可流為兼愛,必須有等次。等次稱為義。「義者宜也」(同上),義的意義是適宜、合禮,也就是中庸之道的權。愛父母叫做孝,愛兄長叫做悌,愛君上叫做忠,按照尊卑、貴賤、親疏、長幼、男女等差別,表現出各種輕重不等的愛或同情,與禮相適應。所以說「仁近於樂,義近於禮」(《禮記·樂記篇》),在外的是禮樂,在內的是仁義。講來講去實際只是要達到一個目的,就是服從統治階級的禮。孔門第一大弟子顏淵問什麼是仁,孔子答稱「克己復(合)禮為仁」,具體做法是「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篇》)。一句話,不合禮就不合做人的道理。
據說,孔子很少講仁,但《論語》記載講仁的話,卻在一百條以上,其中很多是孔子講的。不過孔子雖然講了很多條的仁,一般是講士的修身法。孔子講仁的真正要義在孝,他的弟子有若說,「其為人也孝弟(悌),而好犯上者鮮(少)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人)之本歟!」(《論語·學而篇》)子弟敬愛父兄,本出於心理的自然,在封建社會的家族制度里,孝悌應是一種基本道德,也是為庶民所樂於接受的一種道德,但在儒家看來,提倡孝悌,在於防止犯上作亂,不問那個「犯」和「亂」是否合理。毛主席《實踐論》里說「各種思想無不打上階級的烙印」①,確是不可移易的真理。
孔子學說妥協性多於反抗性,也就很自然的保守性多於進步性。孔子反對橫徵暴斂,認為「苛政猛於虎」(《禮記·檀弓篇》)。
《論語·先進篇》載他的弟子冉求做季氏宰,替季氏聚斂,孔子很憤怒,說「這不是我的學生,弟子們敲著鼓攻擊他罷!」這是孔子出於真情的愛民精神。他主張舉賢才,慎刑罰,薄賦斂,重教化,斥責那些為政者,說「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預先告人準備)視成(立等成功)謂之暴,慢令(自己無信)致期(要民從令)謂之賊」(《論語·堯曰篇》),這都是孔子學說的進步面。不過孔子把民看作愚昧無知的人,可以使由(服從)之,不可使知之,這又說明他的政治思想基本上是保守的。
孔子主張大一統,要求天子治天下,諸侯治本國。他崇拜輔相成王制禮作樂的周公旦。他想復興周道,保持並加強周天子和各國諸侯的權力,舉賢士大儒作輔相。他的理想政治是「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齊晉等霸主)。⋯⋯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論語·季氏篇》)。孔子生在東周,還只好寄統一的希望於名義上為天下共主的周天子,雖不可能成為事實,但中央集權的統一思想,開始萌芽,實含有進步的意義。因為孔子要用禮樂仁義來求得統一,對戰爭取反對態度(《孟子·盡心篇》所謂
「春秋無義戰」),不了①《毛澤東選集》第一卷橫排本第二六○頁。解兼併戰爭客觀上正是破壞諸侯割據的舊秩序,走向大一統的必經路程。「仍舊貫(守禮制),何必改作」(《論語·先進篇》),就是孔子保守思想在政治上的表現。
孔子是「祖述堯舜,憲章(效法)文武」(《禮記·中庸篇》)的復古主義者,但又是善於用權、「無可無不可」的「聖之時者」(《孟子·萬章篇》),孔子學說含有多面性,所以儒家學派總能適合整個封建時代各個時期的統治階級的需求,從孔子學說中演繹出各種應時的儒家學說來。孔子和儒家學說無可置辯的是中國封建文化的主體。
封建領主和新起的地主都屬於封建地主階級,本質是一致的。由於他們對生產資料的關係有些區別,因而在政治上的要求也有些區別,但這些區別並不損害他們的一致性。而且在孔子時,新起的地主還不是一個成熟的階級,它還沒有脫離領主、自己掌握政權的勢力。孔子學說代表新起的地主,同時又主張維持領主統治,是可以理解的。
中國封建時代已經過去了,當作偶像崇拜的孔子也跟著過去了,但孔子對古代文化的偉大貢獻和他在歷史上的崇高地位,並未失去。因為他刪訂六經,保存了三代舊典;因為他創造儒學,形成了中國封建時代的文化核心;他的學說的某些部分,表現了漢民族在文化特點上的某些精神形態(如《論語·衛靈公篇》所說「有教無類」);他的學說,也影響了中國境內外非漢族的各族,在漢族與各族間起著精神聯繫的作用。孔子基本上是個大教育家,他一生在學習、在思想,在溫故知新,在誨人不倦。他積累了極其豐富的經驗,特別是教育和行為方面的經驗。比較原始可信的《論語》書中,記錄著孔子很多的格言和公式,例如「學而時習之」,就是最好的學習公式;「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論語·為政篇》),就是最好的科學格言。至於他那種繁富的學說,「把它分解為精華和糟粕兩部分,然後排泄其糟粕,吸收其精華」①,對我們是有益的,他給中國人民留下一份珍貴的文化遺產,中國人民必須珍重這一份遺產。
①《毛澤東選集》第二卷第六六七頁。
第十節儒家學派與儒經
孔子學無常師,自文武周公之大道以至技藝鄙事,都留心學習。他的學習態度是「多聞闕疑」(《論語·為政篇》),「毋意(不任私意)、毋必(不武斷)、毋固(不固執)、毋我(不自以為是)」(《子罕篇》),虛心向別人學習。他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篇》)。他的學習方法是以學為主,他說「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衛靈公篇》)。學要與思相配合,他說「學而不思則罔(迷惑無心得),思而不學則殆(精神疲憊)」(《為政篇》)。學又與問相配合,孔子入太廟,每事問。他的弟子也能夠「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泰伯篇》)。學又必須習,他說「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學而篇》)。所學要與所行相符合,他說「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憲問篇》),「聽其言而觀其行」(《公冶長篇》)。要多做事少說話,他說「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里仁篇》)。學要從博返約,一以貫之(有條理有本末)。學要擇善而從,有過即改,他說「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論語·述而篇》),「過則勿憚改」(《子罕篇》),「過而不改,是謂過(真錯誤)矣」(《衛靈公篇》)。孔子說自己「學而不厭」,並非生而知之,確是事實。
孔子對自己是「學而不厭」,「不知老之將至」,對別人是「誨人不倦」(《述而篇》),毫無保留,所以成為歷史上最大的教育家。據說孔門弟子先後有三千人,高材異能以顏淵為首的門徒有七十二人(一說七十七人)。七十二人多數是魯國人,也有衛、吳、陳、齊、宋、楚、晉、秦等國人。按地區說,孔子學說幾乎傳播到當時中國的全部。按年齡說,七十二人中子路比孔子小九歲,年齡最大,其餘有的小三四十歲,有的小五十餘歲。孔子死後,有親身傳授的弟子如子貢為魯、衛相,有再傳弟子如子夏的門人為魏文侯師,很多人取得尊顯地位,有利於儒家學派的發揚和鞏固。
孔子是第一個創設規模很大的私立學校的教育家。這個學校有孔子講學的「堂」,有弟子居住的「內」。送一束干肉以上的禮物,孔子就認他作弟子。孔子周遊列國,弟子從行服役並隨時學習。孔子給弟子們講學,弟子們發問,孔子按各人的特點給與解答。某些弟子還被薦舉去做官。孔子教人分德行、言語、政事、文學四科。弟子中德行最高的有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善於言語的有宰我、子貢;長於政事的有冉有、子路;擅長文學的有子游、子夏。文學指孔子所傳授的經學,對後來儒學的流傳,發生作用最大。
商朝已有史官,掌管典冊。周朝和各諸侯國史官記言記事,積累大量典籍,一切有關文化的記載,都歸史官掌管,子孫世代傳習,供少數貴族的諮詢與使用。從《左傳》、《國語》、《墨子》等書所引故書看來,東周時期原有很多書籍,特別是各國史記,墨子稱為《百國春秋》,數量是不小的。不過這些書未曾流傳,能看到的人極少。
孔子非常博學,收集魯、周、宋、杞等故國的文獻,整理出《易》、《書》、《詩》、《禮》、《樂》、《春秋》六種教本來,講授給弟子們。這些教本寫在二尺四寸長的竹簡上被尊稱為經,孔子和其他諸儒解釋經義的文字寫在較短的竹簡或木版上稱為傳。有了儒家經傳,隨著儒家學派的盛行,六經以外的書籍逐漸亡佚。
整理六經有三個準繩:一個是「述而不作」,保持原來的文辭;一個是「不語怪、力、亂、神」(《論語·述而篇》),刪去蕪雜妄誕的篇章;一個是「攻(治)乎異端(雜學),斯害也已」(《為政篇》),排斥一切反中庸之道的議論。所以六經從形式上說是敘述舊文,從整理的準繩和經義的闡明說是創作新意,述與作是不可分的一件事。自孔子訂定六經,儒家學派有一定教本,雖然孔子死後,儒家分為八派,基本上不曾超越六經別有什麼新創的學說。
儒家經學在孔子以後,發生了對整個封建時代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指導力量,中國封建制度的鞏固與延長,儒學起著極其嚴重的作用。要了解中國封建社會的上層建築,首先要研究儒學的經傳。
《周易》《周易》是許多占卜書中的一種。有六十四卦。每卦有六爻(音搖yáo),上三爻叫做上卦,下三爻叫做下卦,合成一卦。爻分陽爻(「—」)陰爻(「--」),陽爻在單位(一、三、五),陰爻在耦位(二、四、六,陰陽爻都自下向上數),叫做當位,反之叫做不當位。如《既濟卦》,陽爻陰爻都當位,《未濟卦》都不當位。按照爻的當位不當位等複雜關係,看出輕重不等的吉凶。每一卦有卦辭,說明本卦的性質,每一爻有爻辭,說明這一爻在本卦中的性質。卦辭爻辭文字極簡單而又隱晦難懂,卜人筮人可以作多樣解釋來宣告吉凶。孔子曾用大功夫鑽研卦辭爻辭,作為儒家的哲學思想傳授給弟子。孔子講說的記錄及後來傳《易》大師的補充,總稱為《易傳》或稱《十翼》。《易傳》有《彖(音tuàn)辭》,用較多(比卦辭)語句斷定一卦的大意。有《象辭》,其中依據一卦大意指出人應如何行動的簡明語句,稱為《大象》,解釋爻辭的語句稱為《象辭》。有《繫辭》,總論全部《易》理,敘述孔子哲學的基本觀點。有《文言》,專論乾、坤兩卦。其餘有《說卦》、《序卦》、《雜卦》三篇,不含什麼重要意義。
《繫辭》主要說明「變化之道」。觀察天地、日月、四時、晝夜、寒暑、男女等自然界現象,知道一切都在變化,變化的發生是在於陽、剛、動與陰、柔、靜兩種相反的性質在「相摩」「相推」,主動的力量是陽、剛、動。這一看法應用到人事上是「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創造新器物),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變動的目的在得利,得利是吉,失利是凶。「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合理、不合理)遷」,就是說,吉(得)凶(失)並非固定不變。「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才能身安而國家可保,如果忘了危、亡、亂,安、存、治就會變成危、亡、亂。情在於人為,因之吉凶在人不在鬼神,「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卜筮的唯一作用是向鬼神問吉凶,吉凶既在人為,鬼神的權力便大大縮小,也就大大減輕了《易》原來的神秘性。孔子把主要與「鬼謀」(向鬼神問吉凶)的《易》改變為主要與「人謀」(人自造吉凶)的《易》,是思想上的一個進步。
《繫辭》形容每卦的變化說「變動不居(固定),周流六虛(一卦六位),上下無常,剛(陽爻)柔(陰爻)相易,不可為典要(定準),唯變所適(適合時宜)」。六十四卦代表天地間萬事萬物,每一卦都在變化,也就是萬事萬物都在變化。這種看法自然是有理由的。不過變化以外,它還設立一個不可變的大範圍,一切變化都不能超出這個大範圍。《繫辭》首先規定「天尊地卑,乾(陽)坤(陰)定矣。卑高以(既)陳,貴賤位(地位分明)矣」。尊者一定在上,卑者一定在下,士可以做大夫,大夫可以做國君,亡國亡家的國君大夫可以做庶人,但貴和賤的名分絕對不可變。儒家講禮,凡制度、名號、器械、正朔等等都可以變,但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的封建等級制度決不可變,這和《繫辭》思想完全一致。
《繫辭》說變化的發生不是由於陽與陰的鬥爭而是由於陽與陰的和諧,不是向前發展,而是「終而復始」的循環、重複。天與地相附著,男(雄)與女(雌)相交媾,化生出萬物來。日與月相互來去成晝夜,寒與暑相互交替成年歲。去的是暫屈,來的是暫伸,一屈一伸相互感動生出利益來。儒家學說代表士階層的思想,士的利益在於向貴族求祿,在於教庶民出力服事長上,反對鬥爭是很自然的,這和中庸思想完全一致。
《周易》,特別是《繫辭》,包含著自發的樸素的辯證法思想,是裝在形上學的框子裡的辯證法。這是孔子哲學的根本所在,後來儒家學派的思想家如董仲舒、王充,都不曾超越過這個思想界限。
《尚書》《尚書》是歷代政治論文集。孔子選史官所藏曆代重要典誥,上起《堯典》,下訖《秦誓》,相傳共有百篇,事實上有些篇(如《禹貢》)是後儒補充進去的,原訂篇數,無可稽考。秦焚書後,存留僅二十九篇。《尚書》有兩大作用:第一,建立起虞、夏、商、周的歷史正統觀(統一的重心);第二,保存商周二代的重要史料,特別是西周初期《大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君奭》、《多方》、《立政》、《顧命》、《康王之誥》等文篇的保存,可以推見商周二代的政治情況。這些文篇與西周初期的詩篇《周頌》、《豳風》、《周南》、《召南》配合起來,也可以推見西周社會的生產關係與意識形態。《禹貢篇》是戰國時人所作,敘述黃河長江兩大流域的山脈、河流、藪(音叟sǒu)澤、土壤、物產、田等(分上上至下下九等)、貢賦、交通、落後種族居住地,文字簡要,系統分明,總結了上古至秦華族勢力已入四川(梁州)未越五嶺時期的地理知識,確是極可寶貴的古地理志。《禹貢》託名禹平治水土的記錄,選入《尚書》,被尊為經典,造成中國政治自來是統一、疆域自來是廣大的信念,意義極為重大。
《詩》《詩》是兩周詩歌的名篇選集。亡佚六篇,存留三百五篇,概稱為三百篇。按音樂性質分《國風》、《小雅》、《大雅》、《頌》四部分。據古文經學家說,《周南》、《召南》為《風》詩之首,作於克商以前。《周頌》《豳風》作於西周初期,《小雅》《大雅》作於西周時期,多數是宣王、幽王時詩。《國風》多數是東周前期作品,也有一些是西周時所作。《風》詩是地方音樂,詩篇多采自民間,富於生活的描寫,文學價值最高,為後世創造性文學的源泉。《大、小雅》詩是西方音樂,文學價值不及《國風》,但不失為敘述西周政治盛衰的詩史。《周頌》是周天子宗廟祭祀的詩篇,音樂節奏極緩,甚至詩句可不用韻。這種感人不深但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最古詩篇,因孔子選詩而得保存。《魯頌》、《商頌》都是東周時人所作。據今文經學家說,《商頌》作者是宋貴族正考父(孔子的七世祖),《商頌》追述商朝盛世事,應有所本,與《尚書》中《商書》同為重要的商朝史料。
《禮》周朝尚文,長時期積累起繁富的禮制。孔子選取士必須學習的禮制十七篇,稱為《禮》或《士禮》、《儀禮》。十七篇中《喪服篇》最為重要,子夏特為作傳。封建制度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的精神,《喪服篇》表現得最具體最清楚。《周禮》當是戰國儒者採集重要國家如周魯宋等國官制,再添加儒家的政治理想,增減排比造成一部有條理的官制匯編。說是周公所制,固不可信,但斥為儒者憑空偽造,全無依據,也不合情理。《周禮》不是全偽也不是全真,在乎審慎的選擇。西漢傳禮儒生戴德、戴聖,博採七十子後學者所記講禮的文字,戴德選取八十五篇,稱為《大戴禮記》;戴聖選取四十九篇,稱為《小戴禮記》,簡稱《禮記》。《周禮》、《儀禮》、《禮記》合稱《三禮》,稽考儒家思想與戰國以前制度器物,《三禮》是重要的典籍。
《樂》《樂經》亡佚。一說,《周禮·大司樂章》就是儒家所傳的《樂經》。《禮記》有《樂記》一篇,記載儒家對樂理的討論。孔子說,「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孝經·廣要道》章)儒家以樂配禮,重視音樂的作用,是他們的見到處,想用古樂來移風易俗,是他們的迂腐處。六經中《樂經》先亡,因為古樂使人「唯恐臥」,新樂使人「不知倦」(《樂記》),新樂便自然要代替舊樂。
《春秋》《春秋》是一部編年體的歷史。編年史起源當在西周共和時期。東周文化較高的諸侯國都有史官記事,如晉史名為《乘》,楚史名為《檮杌(音陶兀táoWù)》,魯史名為《春秋》。史官世代承襲,依據一定書法,忠實地執行職務。某些良史甚至殺身殉書法。前五四八年(魯襄公二十五年),齊大夫崔杼殺齊君,太史依書法當朝官們寫「崔杼弒其君」。崔杼怒,殺太史。太史兩個兄弟繼續寫同一句話,都被崔杼殺死。最後一個兄弟還寫那一句話,崔杼不敢再殺。南史氏聽說太史兄弟被殺盡了,拿著竹簡去寫,半路上知道已經寫成,才回家去。中國歷史自前八四一年共和元年起,一年不斷地編年記事,史官的貢獻是巨大的。孔子用魯史官所記《春秋》,上起隱公元年(前七二二年)下訖哀公十四年(前四八一年),凡二百四十二年事,整齊書法(《左傳》載五十凡例,當即史官共守的書法),成為儒家經典的《春秋》(原來的《春秋》稱為《不修春秋》)。孔子修《春秋》的目的在正名分,有褒有貶,要使亂臣賊子懼。儒家政治思想,以《春秋》為最高標準,封建等級制度的精神充分表現在《春秋》書法里。
《春秋》文字簡單,意義隱晦。如魯惠公死,子隱公不依繼承法立為魯君,《春秋》寫「元年春王正月」,不說隱公即位,表示他不是正式做魯君。又如寫「齊崔杼弒其君光」(《春秋》襄公二十五年),意思是崔杼犯了弒君罪。又如寫「莒人弒其君密州」(《春秋》襄公三十一年),意思是密州為莒國人所共棄。《春秋》如果當作歷史來看,作用實在有限。相傳與孔子同時的魯國太史左丘明,采各國史記作《左氏傳》,用事實說明《春秋》書法。桓譚(東漢初年人)《新論》說得好,「《左氏傳》和《春秋經》,好比衣服有表面有裡面,不可缺一。如果有經沒有傳,即使聖人關著門想十年,也想不出道理來。」不管左丘明是東周時人或戰國時人,《左氏傳》是左丘明作或非左丘明作,反正《左氏傳》這部書保存了大量古史料,給中國史家創立模範,在史學史上有極高的地位。
解釋《春秋經》的還有《公羊傳》、《穀梁傳》兩家。兩家都是口說,到西漢才寫成文字。《公羊》學盛行於西漢,政治上有很高地位。《公羊》家自以為傳孔子的微言大義,但和《左傳》比起來,《公羊傳》顯然是空言說經,甚至有些是穿鑿附會。《穀梁傳》也是空言說經,態度卻比《公羊傳》謹慎些。
《論語》孔子對答弟子和非弟子的發問,弟子們記錄下來。孔子死後,弟子們(一說是仲弓、子夏等)集合成書,號稱《論語》。傳記中多引孔子語,大抵《論語》所載的孔子語比較近真。
以上所述幾部經典,流傳到現在,已經二千多年,經學本身起了多次變化並產生了各種派別。每一變化和派別,都或大或小地影響到文化的各個方面。所以不了解經學和儒家派別,很難了解中國文化的重要部分。第十一節墨子及其所創墨家學說
儒學創始者孔子死後,墨學創始者墨子繼起。孔墨兩大學派,都產生在東周后期,年代接近。孔子所創的原始儒學,禮樂占主要部分,墨家攻擊禮樂,用別一種觀點即庶民的觀點,發揮仁義學說,成為儒家的反對學派。
墨子名翟,魯國人(一說宋國人)。曾為宋國大夫。生卒年代不可考,據孫詒讓《墨子閒詁》說,生卒約在前四六八年(周貞定王元年)至前三七六年(周安王二十六年)間。按《非攻篇》稱當今天下四個好戰國,齊、晉、楚、越。晉稱一國,越尚強盛,自是東周末年的形勢。墨子生當在孔子死後(前四七九年),死當在三家分晉前(前四○三年)。《墨子》書中如《魯問篇》說戰國時事,《親士篇》說吳起事,都是後人附加,不足為據。
墨子生在孔子後,當時宗族制度破壞更甚,多數宗族被消滅,極少數宗族化家為國。逐漸成為地主階級的士階層,在社會大變動中,獲得政治參與權,可以上升為諸侯師、相。在士階層下面的庶民,主要是墨子所稱「農與工肆之人」,是一種小私有財產者,在社會大變動中,也要求取得一些政治上的地位,藉以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他們還沒有反抗統治者的覺悟,只是要求「飢者得食,寒者得衣,勞者得息」(《非命篇》),過著安居樂業的生活。墨子和他所創始的墨家,就是代表庶民用「上說下教」的妥協方法向統治階級提出要求的一個學派。庶民是真正從事生產的廣大勞動群眾,國君貴族要進行戰爭,不得不對庶民在形式上有些讓步,允許他們的代表人說說話,樂於利用他們的代表人僕役般地出死力,墨學因而與儒學同稱為顯學。
儒家最高理想是周公相成王。大儒做國君的卿相大夫,小儒給富人辦喪事,自己家裡人跟著去吃酒飯,過著寄生蟲的生活。儒家利益與統治階級完全一致,兩者間妥協合作是很自然的。墨家與統治階級利益並不一致,統治階級為了要利用墨家,作暫時的勉強的有限度的讓步,墨家對統治階級則是忠實服務,竭盡心力,成為最馴服的僕役。墨家一方面對儒家猛烈攻擊,企圖奪取儒家政治上的地位。一方面視死如歸地為國君貴族守城禦敵,保衛他們的利益,以為這樣做,可以取得信任,庶幾行施自己的學說。事實卻相反,墨家不曾得到卿相行道的機會,儒家雖受攻擊,依然為國君貴族所尊重。
《墨子》書漢時有七十一篇,趙宋時存六十三篇,宋以後存五十三篇。墨家貴實行不貴文采,重口說不重著書,《墨子》書中僅《經上》《經下》兩篇,共一百七十九條,當是墨子所自作。《墨經》每條少僅三個字,多不過二十個字。文字極簡,但給當時有關社會和生產的重要知識,作了一個近乎全面的總結。《經說》上下兩篇當是墨子講經,弟子筆錄。墨家分三派,同誦《墨經》,可信《墨經》出墨子手。《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節用》、《節葬》、《天志》、《明鬼》、《非樂》、《非命》、《非儒》十一題各分上中下三篇(《非儒》僅上下兩篇),字句小異,意旨大同,當是墨子講學,弟子各有所記,合而成書,類似孔門後學纂輯《論語》。《尚賢》至《非命》十題是墨家政治理論,對昏亂的國君講《尚賢》、《尚同》,對奢侈的國君講《節用》、《節葬》,對自恃上天保佑、沉溺在酒和音樂中的國君講《非樂》、《非命》,對放肆無忌憚的國君講《天志》、《明鬼》,對殘暴好戰的國君講《兼愛》、《非攻》。墨子制十個藥方想治國君的病,但沒有一個國君願意用他的藥方。《備城門》至《雜守》凡二十篇,是墨子為弟子禽滑釐講守城法,在墨學中也是重要的部分。《親士》、《三辯》、《大取》、《公輸》等十四篇當是墨門後學所記,類似儒家大小《戴記》。今存《墨子》五十三篇,基本上保存了墨家的全部學說。
墨與儒兩個學派的對立,顯著地表現出士與庶民不同的社會地位。下面列舉兩家對立的情狀:
墨家對儒家的攻擊,集中在《非儒篇》。儒家主張「親親有術(等差),尊賢有等」,嚴格區別親疏尊卑,鞏固封建等級制度。墨家不反對等級,但反對儒家所說的等級,主張兼愛、節葬、尚賢、尚同。儒家主張有命在天,壽、夭、貧、富,安、危、治、亂都是不可改變的天命。墨家反對宿命論,《天志》、《明鬼》、《非命》三篇說,天欲義(善政)而惡不義(亂政),鬼神賞賢而罰暴,命是暴王(亡國之君)所作,窮人(怠惰人)所述。儒家主張繁飾禮樂,教富貴人糜費財物,自己分肥得食。墨家反對不勞而食,主張節葬、非樂,斥儒者「貪於飲食,惰於作務」。儒家主張穿古衣,說古話,「循(述)而不作」,「仍舊貫,何必改作」。墨家反對保守,主張創造新事物。儒家主張不顯諫,待國君問,問小答小,問大答大,不問不言。墨家反對庸言庸行,主張「事上竭忠,⋯⋯有過則諫」,
「務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強使國君行有利人民的政事。墨家攻擊儒家,與荀子痛斥賤儒很多相同處,不同的是荀子痛斥七十子後學,墨家則直接攻擊儒家創始人孔子。
孔子主張復西周之古,按照周禮所規定的等級分配生活資料,這自然是一種空想。墨子也承認貴賤的等級,以為天子、三公、諸侯、卿、大夫下至鄉長、里長、家君(家長)各級正長,都是有智慧有威權能統一是非表率萬民的貴人,萬民則是賤者愚者。但墨子主張選擇賢良為正長,並復大禹之古,要求各級貴人學大禹過著與萬民同樣勤勞菲薄的生活,放棄剝削的權利。這更是一種空想,永遠不會得到統治階級的採納。「將求之不得也(不可求得),雖枯槁不舍也(死也要追求)」(《莊子·天下篇》),墨家就在這個空想的追求中幻滅了。
孔子尊天信命遠鬼神,天子得祭天,庶人只許祭戶神或灶神,祭鬼只許祭父母。墨子尊天非命信鬼神,主張人無貴賤,都有權祭天和眾鬼神。天子代天治民,儒墨意見略同,可是儒家說天命既定之後,下民應該服從,不許怨天尤人。墨子以為上天鑒臨下民,按照下民的利或害,隨時對貴人行施公平的賞罰,絕無不變的命運。儒家信天命,所以鬼神不靈。墨家不信命,所以鬼神也能賜福降禍。儒家認庶民最賤。墨家以為官無常貴,民無終賤,臧獲(奴隸)也是人,在上天看來,凡是人都應該兼相愛,交相利。儒家的天是靜的,保護統治階級利益的,表現上天意志的是命。墨家的天和鬼神是活的,似乎真有極大的權能,賞善罰惡,保護被統治階級的利益。墨子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天和鬼神的賞罰上,《明鬼篇》引周、鄭、燕、齊等國《春秋》,證明鬼神的實有,想借鬼神的威力,說服王公大人行善政,結果只能是麻痹庶民的反抗性。《天志篇》說「天子有善,天能賞之;天子有過,天能罰之」,堯舜禹湯文武順天意得天賞,證明「兼相愛,交相利」的可行,結果只能是教庶民片面的愛王公大人,利王公大人。墨家本身也就這樣片面地愛、利了王公大人。孔墨都要求中國政治上的統一。孔子年代較早,周禮在諸侯國多少還有一些約束力,因此主張從周尊王,復興周道,諸侯國各保現狀。墨子時周天子已經完全失去政治上的作用,看不出誰是統一者,因此主張上同於天,楚越齊晉四大國各保現狀,等待上天選擇有德利民的國君為天子。孔子的空想政治,適合於士階層,墨子則是庶民的空想政治。孔墨都多藝。孔子以射御為士階層最次的藝。墨子重視生產知識,《墨經》中有形學、力學、光學的研究記錄多條,特別是光學研究,論陰影,論反射,論光之直線進行性質,論平面鏡,論球面鏡,儼然是一部中國最早的完整的光學。墨子記錄東周勞動群眾在手工業方面的成就,他本人也是當時最優秀的手工業工人(主要是製造守城器械,據說技術比大匠人公輸般還高),不象孔子輕視生產勞動,當作不足道的鄙事。孔子的藝適合於士階層,墨子則是庶民的藝。孔墨都博學。孔子刪訂《六經》,教弟子誦《詩》《書》,習禮樂。墨子書中多引《書》、《詩》、《百國春秋》,墨子出行,車中載書甚多,但教弟子學「精微」的要義(《墨經》),懂得是非曲直,不必多讀書。孔子的學適合於士階層,墨學則是庶民的學。孔墨都貴辯說。孔子主張文質彬彬,以為「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墨子用樸質的庶民語言,以達意為主,不加修飾,怕人愛其文,忘其用。孔子的文言適合於士階層,墨子則是用庶民的質言。孔墨都講邏輯學。孔子主張「正名」,就是以禮為標準來判斷是非利害。墨子主張用「本」、「原」、「用」三表法。「本」是上考歷史,「原」是下考百姓耳目所實見實聞,「用」是考察政令的實際效果是否對國家、百姓人民有實利。孔子的正名,適合於士階層,墨子的三表法,目的在為庶民謀利益,比孔子以禮為正名標準的方法是較有進步意義的。儒墨都是顯學,但統治者需要的是儒不是墨,因之孔子成為士的成功的代表人,墨子成為庶民的失敗的代表人。
墨子的學說,流行在庶民群中。墨家如跌鼻、索盧參、田系、彭輕生、苦獲等人,大概也象耕柱子一樣,出身下層庶民。因為庶民要求得政治上的地位是困難的,所以墨子創立了帶宗教色彩的政治性團體。墨子死後,巨子代代相傳,類似教主,率領墨者作政治活動。墨家的團體有許多特點,表現出原始的組織性。
刻苦生活墨子教弟子著短衣草鞋,晝夜工作不休息,以自願吃苦為高尚。如果不能刻苦,就算違反大禹的遺教,不配稱為墨者。
聽從巨子墨者尊巨子為聖人。巨子有命,墨者一定要聽從,統治階級的嚴罰厚賞,不能阻止墨者對巨子的聽從。
捨命行道墨子門下多勇士,弟子三百人(一說一百八十人),都能赴火蹈刃,死不回頭。巨子孟勝守城戰死,從死弟子一百八十五人。孟子說「墨子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就是說,只要對大眾有利益,全身從頭到腳被磨成粉末,墨子也願意。這種勇敢犧牲的精神,當然很高貴,可是道路走錯了,赴火蹈刃不是為大眾而是為少數國君和貴族。
嚴守家法巨子腹(音吞tūn)住在秦國,兒子殺人,秦王說,「先生年老,只有一子,我已赦免他的死罪。」腹說,「墨家有定法,殺人者處死,傷人者處刑,為的禁止人殺傷人。大王雖有好意,我不可不行墨子的定法。」腹不聽秦王的勸說,把兒子殺死。
實行教義墨子弟子勝綽,被推薦到齊國做官。勝綽跟從主人作戰很勇敢,墨子責備他違背《非攻》的理論,教他辭官回來。
分財互助有餘力余財的人應該扶助貧乏人。弟子做官得祿,一部分送墨子作費用。
墨家可說是古代勞苦群眾最早的政治結社,其中缺少了一個最重要的東西——反抗性,因此客觀上成為擁護統治階級的政治結社。
由於時代的限制,墨家學說,不可免的有其落後甚至反動的一面,但主觀上是為庶民利益著想的。秦漢統一以後,統治者把它看作危險的學說,徹底禁絕了,從此沒有人再講墨學(《漢書·藝文志》里秦漢無一墨學者)。墨家的政治活動是失敗的,這給庶民們一個教訓,就是反對統治者的壓迫,除了對抗以至武裝起義,不可能有其他方法。後世農民準備起義,往往秘密成立宗教色彩的團體,比當初墨家的結社是發展了。封建統治階級能撲滅妥協性的墨家,但永遠不能撲滅農民的起義反抗。簡短的結論東周是初期封建社會發展並開始轉化的重大時期,推動的力量主要是大小宗族間的兼併戰爭。
宗族是氏族殘餘與封建剝削相結合的一種制度。各種不同身分的人都隸屬在宗子的權力下面,庶民生產所得,被宗子用賦稅、徭役、共財等名義搜颳去了。庶民非常貧困,不可能改進他們的生產條件。只有在愈來愈劇烈的兼併戰爭中,大量宗族被破壞,庶民得以逐漸脫離宗族制度的束縛。
代宗族制度而起的是家族制度。宗族以宗子為首,土地永遠歸宗子世襲,不得買賣(《禮記·王制》所謂「田裡不鬻」)。家族以父為首,父死後,兄弟分家,各人所有田宅,可以自由買賣。這是領主土地所有制轉化為地主土地所有制,東周時期,正是這種轉化的開始。
由於鐵制農業工具的使用,生產力提高了。私人開墾荒地,即歸私人所有,地主數量不斷增加,促使宗族制度加速趨於崩潰。
由於生產工具的進步,宗族制度的破壞,大國疆土的擴大,以及居住中國境內非華族與華族的融合,東周末年,照《墨子》說,齊晉楚越四國各有人口數百萬。人口增加與生產工具進步,加強了推動東周社會前進的力量。
東周社會發生巨大變動,各階級、階層都出現了傑出的代表人物,這些人的事業和著述,使得古代歷史前所未有地豐富起來。領主中有齊桓公、晉文公,率領中原諸侯,保衛華夏文化,有楚莊王、越王勾踐,開發長江流域,輸入華夏文化。有管仲、子產,廢除公田,改革舊稅制,提倡工商業,開法家學派的先河。有孫武,著兵書十三篇,總結戰爭經驗,成為不朽的軍事經典。更傑出的偉大思想家則有孔子和墨子。新興地主士階層的代表孔子,刪訂六經,開門講學,創儒家學派,建立起封建文化的主體。墨子代表勞動群眾的政治要求,創墨家學派。墨家在東周末秦漢前領主統治沒落,地主未取得完全統治權的空隙中,曾與儒家並存並顯。秦漢地主政權確立,地主壓倒了庶民,因之儒家獨盛,墨家消滅。
東周時期文化上的重大創造,進一步發揚,便出現戰國時期「諸子爭鳴」的文化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