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四卷) · 第三十七章 仲長統王符崔寔
仲長統、王符、崔寔是東漢末年的政治家。
第一節仲長統
生平與著述
仲長統(180—220),字公理,山陽高平(今山東鄒縣西南)人。
仲長統自幼勤奮好學。他博覽群書,寫得一手漂亮文章。二十多歲的時候,他在青、徐、並、冀(今山東、淮北、山西、河北)等地遊歷訪學,擴展了自己的學識。凡是與他交往的人都很佩服他。當時的并州刺史高於是袁紹的外甥,向來貴顯有名,門下網羅了不少游士。仲長統去拜訪他,很受敬重。高幹以當世事務向他請教,他指出了高幹的毛病在於「有雄志而無雄才,好士而不能擇人」,提醒他應深以為戒。高幹十分自負,聽不進仲長統的逆耳之言。仲長統見言不見從,就辭別而去。不久,高幹舉兵叛亂,滅族。仲長統不拘小節,一些人目他為「狂生」。他有政治見解,卻不願做官。每當地方官想推舉他出仕,他總是以病為由加以拒絕。他的才智得到尚書令荀彧的賞識,被推薦任尚書郎。後來,一度做過丞相曹操的軍事幕僚。漢獻②謝承《後漢志》卷五。
①本節主要取材於《後漢書·仲長統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
帝被逼退位之年,他與世長辭,年四十一歲。
仲長統著《昌言》一書,三十四篇,大概在宋代開始散佚,現存者,均已收入嚴可均《全漢文》中。
天人關係論仲長統在天人感應學說居於正宗統治地位的時代,明確提出「人事為本,天道為末」的觀點,表現出他哲學思想的唯物主義傾向和歷史進步性。
仲長統認為人們的行為與措施是關乎社會治亂的主要因素,災異祥瑞的所謂天道則居於無足輕重的地位。他從正反兩方面論證了這個觀點。如果人事修正,自然會天下大治:「王者官人無私,唯賢是親,勤恤政事,屢省功臣,賞錫期於功勞,刑罰歸乎罪惡,政平民安,各得其所,則天地將自從我而正矣,休祥將自應我而集矣,惡物將自舍我而亡矣,求其不然,乃不可得也。」如果人事悖亂,對於上蒼再頂禮膜拜也無法避免敗亡的下場:「王者所官者非親屬則寵幸也,所愛者非美色則巧佞也。以同異為善惡,以喜怒為賞罰。取乎麗女,怠乎萬機。黎民冤枉類殘賊,雖五方之兆不失四時之禮,斷獄之政不違冬日之期,蓍龜積於廟門之中,犧牲群於麗碑之間,馮相坐檯上而不下,祝史伏壇旁而不去,猶無益於敗亡也。」由此他得出結論:「人事為本,天道為末,不其然歟?」
既然天道居末,對它不學、不知、不信是理智的、正確的態度,沉迷其中則是下愚之人所為。他用漢代的史實說明,劉邦、劉秀以及蕭何、曹參、陳平、周勃、霍光、丙吉、魏相等二主數子之所以威震四海,建功立業,流名百世者,「唯人事之盡耳,無天道之學焉」。他不便明言的昏主庸臣敗國亡家的現實則告訴人們:「故知天道而無人略者,是巫醫卜祝之伍,下愚不齒之民也。信天道而背人事者,是昏亂迷惑之主,復國亡家之臣也。」仲長統明確劃開具有神學意味的天道與人事的界限,強調人事、人略的重要,把「知天道」、「信天道」作為下愚不齒之民、昏亂迷惑之主,覆國亡家之臣才從事的低級迷信活動,表現出對天人感應神學目的論的否定態度,在當時具有鮮明的戰鬥性和積極的意義。
仲長統認為應該遵從的「天之道」是星辰運行、四時代序等自然界變化的法則,而不是吉祥災異的神學虛構。他說:「所貴乎用天之道者,則指星辰以授民事,順四時而興功業。其大略吉凶之祥,又何取焉?」他以農業為例,說明順應自然的重要:「天為之時,而我不農,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時而降焉,始之耕田,終之簠簋,惰者釜之,勤者鍾之。」強調自然的變化有一定規律,人們根據其變化規律決定自己的行為,就會得到成功。仲長統還對當時流行的巫祝、祈禳、丹書、厭勝、時日、風水等神學迷信活動做了揭露批判。他指出要想壽孝吉祥,就要從講究衛生、醫治疾病和修正行為等方面努力來求得。舍此而求諸鬼神迷信,是通人所深疾的迷、誤、惑的行為。他說:「常俗忌諱可笑事,時世之所遂往,而通人所深疾也!且夫掘地九仞以取水,鑿山百步以攻金,入林伐木不卜日,適野刈草不擇時,及其構而居之,制而用之,則疑其吉凶,不亦迷乎!簡郊社,慢祖禰,逆時令,背大順,而反求福祐於不祥之物,取信誠於愚惑之人,不亦誤乎!彼圖家畫舍,轉局指天者,不能自使室家滑利,子孫貴富,而望其德致之於我,不亦惑乎!」①這個批判是很深刻的。
歷史治亂說仲長統對歷史變化趨勢做了比較精闢的分析。他闡述社會的治亂遵循著一個由盛而衰的歷史過程。這個過程有由人事而決定的演進程序,與天命、歷數是沒有關係的。他把這個過程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以武力兼併天下,建立統治秩序。他說:「豪傑之當天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也。無天下之分,故戰爭競起焉。」
第二階段:人心思安,社會穩定。他說,「及繼體之時,民心定矣。」
百姓「安居樂業,長養子孫,天下晏然,皆歸心於我矣。」處於秩序初建的穩定階段,即使是無德、無能的昏庸君主也可作威作福而不至於有傾覆的危險。
第三階段:運徙勢去,天下大亂。「彼後嗣之愚主,見天下莫敢與之違,自謂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騁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惡。使餓狼守庖廚,飢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斫生人之骨髓。怨毒無聊,禍亂並起,中國擾攘,四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統治者驕奢淫逸,罪惡多端,使生靈塗炭,禍亂並起,自身的威權也就隨之喪失。
歷史的治亂過程從爭奪權勢開始,經繼體之君憑藉威權進行統治,到濫用權勢導致敗亡,這樣循環往復進行。這個趨勢是由人們行為決定的,一旦形成,又非人力所能挽回。「存亡以之疊代,政亂從此周復,天道常然之大數也。」這就是他的結論。把君主專製作為社會動亂的根源,是他歷史眼光敏銳之處。指出「富貴生不仁,沉溺致愚疾」的客觀趨勢,顯示出他歷史思考的深度。用人文主義的歷史治亂說同三統循環的神意史觀相對抗,更表現出他歷史觀的珍貴价值。但滿目瘡痍的動亂現實、地主階級的立場和時代的局限,限制了他的眼界。把歷史治亂看作周而復始的過程,落入了歷史循環論的窠臼。「亂世長而化世短」的基本估計和「變而彌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於盡矣」的歷史結論,雖然具有揭露封建統治反動本質的思想意義,卻是違背歷史規律的主觀臆斷。他對社會似乎已完全絕望,「不知來世聖人救此之道將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窮此之數,欲何至邪?」他感到世事茫茫,苦海無邊,看不到社會的出路在哪裡,看不到歷史發展的光明前景。這種悲觀主義的歷史懷疑論是消極無益的。
政治批判思想仲長統的思想是矛盾的。他既有超世脫俗、寄情山水的精神追求,又時時為經濟殘破、戰亂不息、民眾流離的悲慘世界而感憤嘆息;他既有社會危亂、無法救活的悲嘆,又不放棄對匡世濟民良策的尋求。
仲長統對東漢黑暗的社會現實作了深刻觀察,揭示了造成國家衰敗、社會殘破的原因。他的批判筆觸首先指向以帝王為中心的封建統治階級的奢淫無度。他指斥帝王,「今為宮室者,崇台數十層,長階十百仞,延袤臨浮雲,上樹九大旗,珠玉翡翠以為飾,連幃為城,搆帳為宮,起台榭則高數十百尺,①嚴可均輯:《全後漢文》卷八九。
壁帶加珠玉之物,木土被綈錦之飾。」①對於惡性發展的豪強大地主勢力,他進行了抨擊:「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敗而不可飲。睇盼則人從其目之所視,喜怒則人隨其心之所慮。」他們運用詐力聚斂財富,作威作福,不要說廣大勞動人民被他們敲骨吸髓,在死亡線上掙扎,就是「清潔之士」也「徒自苦於茨棘之間」。社會分配的不公,導致階級矛盾的激化,這抓住了社會動亂的根本原因。
他認為東漢政權的頹靡不振與外戚、宦官勢力的膨脹是分不開的。他闡述外戚專權的危害:「漢興以來,皆引母黨為上將,謂之輔政,而所賴以治理者甚少,而所坐以危亂者甚眾。」又說:「東漢桓、靈之世,宦官跋扈,前後五十餘年,天下亦何緣得不破壞耶?」
他認為豪強勢力膨脹的根本原因是「分田無限使之然也」,土地私有,自由兼併,造成了經濟秩序的混亂。改變的辦法就是實行「井田」法。土地公有,使民財均勻,是走向太平治世的根本措施。如果一時不能恢復井田制,也要採取變通措施,「限夫田以斷併兼」。即使是「土廣民稀,中地未墾,猶當限以大家,勿令過制。其地有草者,盡曰官田,力堪農事,乃聽受之」,絕不能任人自取。
為了防止外戚、宦官擅權,他主張逐層選拔人才,充實到各級政府和政府的各個部門,「使通治亂之大體者,總綱紀以為輔佐;知稼穡之艱難者,親民事而布惠利。政不分於外戚之家,權不入於宦豎之門。下無侵民之吏,京師無佞邪之臣。」①他還主張選任稱職的丞相總領朝政,或給三公以重權,削奪外戚、宦官權力。這在當時是很切實的救弊措施。
仲長統十分重視德教與刑罰的關係問題,闡述:「德教者,人君之常任也,而刑罰為之佐助焉。」②在以德教為主的思想指導下,他提出了十六條政務原則:「明版籍以相數閱,審什伍以相連持,限夫田以斷併兼,定五刑以救死亡,益君長以興政理,急農桑以豐委積,去末作以一本業,敦教學以移情性,表德行以厲風俗,核才藝以敘官宜,簡精悍以習師田,修武器以存守戰,嚴禁令以防僭差,信賞罰以驗懲勸,糾遊戲以杜奸邪,察苛刻以絕煩暴。」他認為,以此十六條作為「政務」,操之有常,課之有限,堅持下去,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另外,仲長統的人生觀是迷惘、矛盾的。一方面,他主張以儒家學說指導為人處世。在事親、敬君、交友方面,都要盡心誠意,既要孜孜不倦,內省諸已,又要對尊長、朋友負責,勇於糾正他人的過失。他輕視天下士人的「三俗」、「三可賤」、「三奸」,說:「天下士有三俗:選士而論族姓閥閱,一俗;交遊趨富貴之門,二俗;畏服不接於貴尊,三俗。天下之士有三可賤:慕名而不知實,一可賤;不敢正是非於富貴,二可賤;向盛背衰,三可賤。天下學士有三奸焉:實不知詳不言,一也;竊他人之記以成己說,二也;受無名者移知者,三也。」③要求士人達到儒家標準。
①《全後漢文》卷八九。
①《全後漢文》卷八九。
②《全後漢文》卷八九。
③《全後漢文》卷八九。
另方面,殘酷的社會現實使他的人生信念發生了動搖。理想的破滅導致了虛無主義的態度。他聲稱要:「叛散《五經》,滅棄《風》、《雅》。百家雜碎,請用從火。」他甚至要消極避世,在老莊哲學中求得解脫。在《樂志論》中,他抒發了放浪形骸:「消搖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間,不受當時之責,永保性命之期。」尋求自身超越的心緒。在他身上折射出兩漢儒學向魏晉玄學的過渡。他本人也成為魏晉名士的先驅。
第二節王符
隱居著書
王符,東漢安定臨涇(今甘肅鎮原南)人。生卒年月不詳,主要生活於二世紀前中期。少好學,有志操,與馬融、竇章、張衡、崔瑗等學者友好。安定俗鄙妾生之子,而王符沒有外家,故被鄉人賤視。自東漢中期以來,社會矛盾日益嚴重,士人大多到處求官謀職,當權者更相薦引,而王符獨耿介不同於俗,因此不得升進。思想上積憤,乃隱居著書三十六篇(分十卷),不願顯露其名,而稱《潛夫論》。
《潛夫論》是一部政論與社會史論著作。王符面對東漢衰世重重的社會矛盾,懷抱強烈的憂患意識,憂國憂民。他尖銳地指出,東漢政治腐敗,經濟凋弊,民生苦難,風氣不正。他說,仁人君子「夙夜箴規,蹇蹇匪懈」,「憂君之危亡,哀民之亂離」。推其仁義之心,愛君「猶父母」,愛民「猶子弟」。「父母將臨顛隕之患、子弟將有陷溺之禍者,豈能墨(讀『默』)乎哉!」他大聲疾呼:「一國盡亂,無有安身。」「有親者,憂將深。」他認為,東漢社會的政治、邊事、風習、教育等都必須改良,才能挽救危亡。論富民王符於《潛夫論·務本》篇中,明確地提出「為國者,以富民為本」的觀點。
民本思想,在儒家學說中早已有之;富民思想,在《論語》、《管子》、《史記》、《漢書》里有明確的闡說,故這不是王符所獨創;但王符「以富民為本」的思想,卻有其獨到之處。《務本》篇開宗明義:「凡為治之本,莫善於抑末而務本,莫不善於離本而飾末。夫為國者,以富民為本,以正學為基。」這顯然是繼承了先秦以來的富民思想。
為何要以富民為本?王符於《本政》篇說:「凡人君之治,莫大於和陰陽。陰陽者,以天為本,天心順則陰陽和,天心逆則陰陽乖;天以民為心,民安樂則天心順,民愁苦則天心逆。民以君為統,君政善則民和治,君政惡則民冤亂。」於《遏利》篇說:「帝以天為治,天以民為心,民之所欲,天必從之。」這裡談了個天人關係的理論問題。漢代學者好談天人關係,王符也是如此。天人之際,各說不一,這裡且不細究。考察王符的天人思想,顯然是以人為主,人則以民為主,政則以富民為本,只有民心安樂,才順天心,才萬事大吉;否則相反。這是對「民貴君輕」思想的繼承和發展。
如何富民?王符於《務本》篇指出:「凡為治之大體,莫善於抑末而務本..夫富民者,以農桑為本,以游業為末;百工者,以致用為本,以巧飾為末;商賈者,以通貨為本,以鬻奇為末。三者守本離末則民富,離本守末則民貧。」本末之說,早已有之。先秦秦漢間,所言重本輕末,一般說來,就是重農抑商。這個思想,形成了傳統,影響後世幾達二千年。其實,重農抑商僅僅是為保持自然經濟,使農民附著於土地,以利於穩固封建統治,而對進一步發展商品生產的社會經濟是不利的。司馬遷早已覺察到這一點,雖①本節主要依據於《後漢書·王符傳》及《潛夫論》。凡引上傳文字不另作注,凡引《潛夫論》文字,只夾注篇名。
然他也使用本末之說,但他在《史記·貨殖列傳》所論,是重農而不抑商。這是獨具慧眼的。王符的本末之說,也是卓異不凡的。他不承襲重農抑商的觀點,而把農、工、商都視為治生之正道,強調以農桑、致用、通貨為本,以游業、巧飾、鬻奇為末;並斷言守本離末則民富,否則相反。這比司馬遷的思想又前進了一步。他觀察世事,覺得「治本者少,浮食者眾」(《浮侈》),以巧飾取寵,以鬻奇致富,這樣豈不導致民生凋敝,社會衰亂,故才產生上述思想和治世之策。
富民,必須使民安心勤事生產。但在社會動亂、勞役繁重、刑罰擾民的情況下,百姓難以正常從事生產,則富民就難以指望。因此,王符認為:「民為國基,谷為民命。日力不暇,谷何由盛。公卿師尹,卒勞百姓,輕奪民時,誠可憤諍。」故他寫了《愛日》篇專論愛惜民時的問題。他說:「國之所以為國,以有民也;民之所以為民者,以有谷也;谷之所以豐殖者,以有人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就是說,「日力」(即從事生產的時間)是百姓從事生產的基本要素;沒有「日力」,就不可能從事生產,也就不可能富民富國。他接著說:「治國之日舒以長,故其民閒暇而力有餘;亂國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務而力不足。」意思是,政治清明而恤民,百姓安閒而有充足的時間從事生產;政治混亂而擾民,百姓困擾就不可能安心致力於生產。他認為,日力「乃民之本也而國之基」。故為政者當務省役「為民愛日」。就是要「敬授民時」,不可「煩民」。他指出,「今則不然,萬官撓民」,百姓困擾而「廢農桑」。故他在《愛日》篇末大聲疾呼:「今民力不暇,谷何以生。『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嗟哉,可不思乎!」(以上引文,均見《愛日》)
論求賢王符於《潛夫論·實貢》篇提出:「國以賢興,以諂衰。」就是說,國家的興衰,在於所用的人之賢或奸。
東漢選士用人,多注意世族,而忽視寒士;或譽不以實,營私舞弊;仕途要津,多信用外戚、宦官,而排擠正直賢能之人。官場往往魚目混珠,清濁混流,甚至奸佞得勢,賢能貶黜或禁錮。王符對此甚為不滿,曾指出:「非今世之無賢也,乃賢者廢錮而不得達於聖王之朝爾!」(《實貢》)
王符覺得當時選士,「名實不相副,求貢不相稱」(《考績》)的情況相當嚴重。原因何在?他認為有幾種毛病存在:或有「以族舉德」(《考績》),即以世族門第取人。對此,他是反對的,曾指出:「人之善惡,不必世族。」(《論榮》)意思是,人的善惡不是由家庭出身所決定。對於「虛造空美」、「虛張高譽」(《實貢》),他也表示反對,主張按「質干」、「材行」取士。對於「富者乘其材力,貴者阻其勢要,以錢多為賢,以剛強為上」(《考績》),他更是反對。同時,他還尖銳地指出一些官吏「終無進賢嫉惡」(同上)之語,任憑歪風邪氣盛行,只圖個人尸位素餐。他主張各級官吏都應重視選任賢能的問題,只要切實做到「重選舉」、「審名實」、「取賞罰」,就可以「獲多士」(同上),使得賢才濟濟。
王符對於外戚、宦官竊權欺侮賢能之士,特彆氣憤。他說:「今世得位之徒,依女妹之寵以驕士,藉亢龍之勢以陵賢。」(《本政》)他還指出,貴寵之臣往往「援私人進奸黨」(同上),即結黨為奸。這些人,排擠忠賢,「讒妒群吠齧賢」,使得忠直賢能之士多災多難,「循善則見妒,行賢則見嫉」(《賢難》)。對此,王符深為慨嘆,「人君內秉伐賢之斧,權噬賢之狗,而外招賢,欲其至也,不亦悲乎!」(《潛嘆》)君主表面招賢,實際養狗咬賢,賢人怎能受到重用呢!
如何招賢?王符想的,首先還是「禮賢下士」的老辦法。他要求君主「以謙下士」(《本政》)。不能「慢賤信貴」,而當「敬納卑賤以誘賢」,「賞鄙以招賢」(《明暗》)。判定賢鄙,不按出身貴賤、官位高低;而視品質材行,以「恕」、「平」、「恭」、「守」(《交際》)四者為標準,去衡量,即認為品行端方、敬賢尊長、守信仗義、表里一致的人,才是真正的賢者,才可選用。
王符還認為,賢與不賢,不是以主觀斷言,而是「毀譽必參於效驗」(《交際》),即要以考績來檢驗。所寫《考績》篇,專論這個問題。他說:「知賢之近途,莫急於考功。」按考功之虛實,就可鑑別官吏之賢奸,還可以促進政治。考核官吏,要求「各居其職,以責其效」,即從實際出發,觀察名實是否相符。
論邊事王符生於西北地區,身遭羌亂,故對東漢皇朝事羌問題特別注意,多有論述。
羌亂是東漢民族矛盾的一個重要方面,危害不淺,影響很大;東漢皇朝處理羌亂多有不妥,有些值得注意的歷史教訓。王符於東漢安帝初年羌亂發生不久,就於永和和元初幾年間寫下了《勸將》、《救邊》、《邊議》、《實邊》等篇文字,對羌亂和事羌問題發表議論。他指出了羌亂的嚴重性:「羌虜背叛,始自涼、並,延及司隸,東禍趙、魏,西鈔蜀、漢,五州殘破,六郡削跡,周回千里,野無孑遺。寇鈔禍害,晝夜不止,百姓滅沒,日月焦盡。」(《救邊》)
執政者對如此嚴重問題,不僅貪生怕死,缺乏良策,而且趁火打劫,發民難之財。守邊的將帥,「皆怯劣軟弱,不敢討擊,但坐調文書,以欺朝廷」,「便身利己」。州郡的官吏,趁機生事,「搜索剽奪」,使得百姓苦痛遭殃,「甚於逢虜」(《實邊》)。朝廷的權臣,不明邊事,「陶陶閒澹,臥委天職」(《救邊》),當官享祿而抱觀望態度。甚至有人提出「不當動兵」、「邊不可守」之議,主張邊民內遷,棄地苟安。
王符對此深感不安,主張積極事邊。他批駁了「捐棄涼州,卻保三輔」
(《救邊》),「不當救助,且待天時」,「費煩不可」(《邊議》)等謬論,強調事邊的重要性,認為「無邊亡國」(《救邊》),一定要及時救邊,不能算小賬而不顧大計。「今但知愛見薄之錢穀,而不知未見之待民先也;知徭役之難動,而不知中國之待邊寧也。」(《邊議》)他認為,邊民懷本土,民心思安寧,存在安邊的有利條件,故謂「戰守之策,不可不早定」(《救邊》)。
對於民難國危,王符主張積極實邊的政策。他認為,土地乃「民之本」,「不可久荒以開敵心」(《實邊》),有了土地,「百姓可富」(《勸將》),「土地、人民必相稱」(同上)。故強調邊地不可棄,要讓百姓在邊地從事生產,才可望安寧。同時,他還主張,對於「耕邊入谷」的人,應當拜爵賜祿,以獎勵實邊有貢獻者,還說這是「均苦樂,平徭役,充邊境,安中國之要術」《實邊》)。
不迷信東漢時期,神學讖緯迷信盛行,但同時,無神論思想,也有很大發展,王符繼承和發展了後者。
王符是個元氣一元論者。他說,元氣歷久,「變成陰陽」,「陰陽有體,實生兩儀,天地壹鬱,萬物化淳,和氣生人,以統理之」(《本訓》)。天地間萬物萬象,包括「鬼神人民」、「變異吉凶」,「何非氣然」?這可謂唯物主義的自然觀,而非「天人感應」論的貨色。
對於人和自然的關係,王符說,「天道日施,地道日化,人道日為。為者,蓋所謂感通陰陽而致珍異也。人行之動天地,譬猶車上馭馳馬、蓬車擢舟船矣。雖為所覆載,然亦在我何所之可。」(《本訓》)這強調的是人的能動性,事在人為。而且強調人生的貴賤貧富,不取決於天地鬼神,「天地所不能貴賤,鬼神所不能貪富」(《相列》),一切都在人為。
對於當時盛行的讖緯神學,災祥獎懲之說,王符是不輕信的。他認為,宇宙間萬象變化,「莫不氣之所為」(《本訓》),並不是什麼祥瑞符志和災異譴告。
王符對於卜筮、占夢、相術,也持不輕信或反對的態度。他警告人們不要惑於卜筮,不要「為巫所欺誤」,並說:「聖人不煩卜筮,敬鬼神而遠之。」(《卜列》)他勸告人們不要相信迷迷糊糊的夢境,「不專信以斷事」(《夢列》)。對於相術,他說,「能期其所極,不能使之必至。」(《相列》)意思是說,相術可以根據某種跡象推測一定的後果,但決不能據以達到肯定性的目的。王符認為,「吉凶之應,與行相須。」(《敘錄》)就是說,人的吉凶禍福,是由人的客觀條件和主觀行為所決定的。
王符既不迷信鬼神,也就對厚葬崇喪不感興趣,甚至批判「生不極養,死乃崇喪」的壞風氣。他指出,一些富貴豪家大辦喪事,「此無益於奉終,無增於孝行,但作煩攪攏,傷害吏民」(《浮侈》)。他認為這種浮侈的風氣,於國於民都極為不利。
論正學王符非常重視「正學」(即教育)問題。強調以「正學」作為一項基本的國策。
在《務本》篇里,王符把正學與富民作為治道的兩大問題。他說:「夫為國者,以富民為本,以正學為基。民富乃可教,學正乃得義,民貧則背善,學淫則詐偽,入學則不亂,得義則忠孝。故明君之法,務此二者,以成太平之基,致休徵之祥。」顯然,他是把正學作為一項基本的國策,認為只有重視和辦好教育,民眾才能走正道,國家才興旺發達。
於此,我們還悟到,王符為什麼把《贊學》篇置於《潛夫論》首位的用心。《贊學》篇開宗明義:「天地之所貴者人也,聖人之所尚者義也,德義之所成者智也,明智之所求者學問也。雖有至聖,不生而知;雖有至材,不生而能。故志曰:『黃帝師風後,..孔子師老聃。』若此言之而信,則人不可以不就師矣。夫此十一君者,皆上聖也,猶待學問,其智乃博,其德乃碩,而況於凡人乎!」就是說,人在天地間之所以可貴,就在於有道德知識,而智義的獲得和修養,就在於求學問、受教育;人不是生而知之者,要靠學習才能增長知識和才幹;我國有重視教育的傳統,一些先聖先哲都不是生而知之者,而是就師求學才智博德碩的,故強調所有的人都要求學受教。
關於教學的內容,王符強調的是《六經》。他說:「士欲宣其義,必先讀其書。」「教之以明師,文之以《禮》、《樂》,導之以《詩》、《書》,贊之以《周易》,明之以《春秋》。」
王符認為,人只要從師就學,就一定「聰明無蔽,心智無滯」,就能有「聰達之明,德義之理」。他還斷言:「凡欲顯勳績、揚光烈者,莫良於學矣。」(以上均見《贊學》)
王符的政論與社會史論的內容較為豐富,這裡僅略述數端,其它從略。
他的思想,自然有歷史局限性,或近乎淺;但論旨明,進步性和歷史意義是很顯然的。
第三節崔寔
做官為民
崔寔(?—約170),字子真,又名台,字元始。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少時沉靜,喜好典籍。出身官宦世家,有學術傳統修養。
其祖父崔寔,是東漢著名的學者,為人正直,曾規諫竇憲「擅權驕恣」。其父崔瑗銳志好學,能傳其父業,善於文辭,有名於世。他為汲縣令時,「為人開稻田數百頃」,「百姓歌之」。臨終,囑咐兒子崔寔:「夫人稟天地之氣以生,及其終也,歸精於天,還骨於地。何地不可臧(藏)形骸,勿歸鄉里。其寔贈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①可見他頗有唯物主義思想和精神。其父去世,崔寔遵照父親遺囑,留葬洛陽,隱居於墓側。服喪畢,三公並辟,皆不就。
桓帝初年,崔寔由郡推舉,征詣公車,因病未對策,除為郎。經羊傅、何豹的推薦,崔寔拜為議郎,遷大將軍梁冀司馬。與邊韶、延篤等任史職,著作東觀。
後出京任五原太守。五原郡地處西北,天氣寒冷,土地宜植麻枲,「而俗不知織績,民冬月無衣,積細草而臥其中,見吏則衣草而出」。崔寔到任後,撥出一些錢,支持和教導百姓種麻、紡績,使民有衣可穿,「得以免寒苦」。其母劉氏博覽書傳,頗有淑德,對崔寔「常訓以臨民之政」。崔寔有政績,與其母的教訓有關。這時西北地區發生民族糾紛和矛盾,崔寔練兵馬,嚴烽候,積極防禦,遂得以安定。
後崔寔因病徵召還京,拜為議郎,又與諸儒博士共雜定《五經》。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梁冀因罪被誅,崔寔因是其故吏而被免了官,禁錮了幾年。
這時鮮卑多次犯邊,崔寔經司空黃瓊推薦,出任遼東太守。適值其母病故,請求歸葬行喪。服喪後,召拜尚書。他因世道混亂,稱疾不辦事,數月免歸。所撰《政論》,據「仆前為五原太守及今遼東耕犁」云云,可以推斷大約寫於為遼東太守及其後一段時期,但也不排除此前寫有部分文字的可能。
崔寔一生清素。其父去世時,變賣田宅,為起墳墓,立碑頌,因此「資產竭盡」,「窮困」,乃以釀酒販賣為業。時人多以此譏笑之。但崔寔為此職業,只是為了生活需要,「取足而已,不致盈餘」。做官後,「愈貧薄」。病死時,「家徒四壁立,無以殯斂(殮)」,受人資助才得以辦完喪事。崔寔於建寧年間病卒。所著碑、論、箴、銘、答、七言、祠文、表、記、書凡十五篇。另有《四民月令》留存部分內容。
論政尚法崔寔的《政論》,全書已佚,一部分文字節存於《後漢書·崔寔傳》及《群書治要》等,清人嚴可均收輯殘文斷片於《全後漢文》。
他身經亂世,置身政局,對於世道官風頗有體會和認識。他指出當時有①本節主要依據於《後漢書·崔寔傳》及《政論》。
①均見《後漢書·崔駰崔瑗傳》。
「三患」:一是奢侈。手工業者製造奢侈品,商賈販賣之,民眾被誘而買之,於是奢侈成風。二是上下匱乏。奢侈風氣所及,民多賤視正業而奔競淫侈,誤了糧食生產,奸盜增多,倉廩空而囹圄實,「上下俱匱,無以相濟」。三是犯法者眾多。富豪者養生送死,大講排場,極事鋪張,「在位者則犯王法以聚斂,愚民則冒罪戮以為健」。
「三患」何以嚴重?崔寔認為,主要的問題,首光是君主昏暗不明。他說:「凡天下所以不理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漸敝而不悟,政浸衰而不改,習亂安危,寔不自睹。」昏君表現不一,「或荒耽嗜欲,不恤萬機;或耳蔽箴誨,厭偽忽真;或猶豫歧路,莫適所從;或見信之佐,括囊守祿;或疏遠之臣,言以賤廢」。然結果是一樣,「王綱縱弛於上,智士鬱伊於下」,難免發生患難和危亂。
其次是官風不正。崔寔對此有些揭露。他指出:「今官之接民,甚多違理。」徵用民眾勞力,「更不與直(值)」,即不給適當的報酬。百姓上訴,「終不見省」,即不予理睬。或過幾年才給一點欠款,也是大打了折扣;或是給一些陳舊廢棄之物,百姓得到也不好使用。「是以百姓創艾,咸以官為忌諱,遁逃鼠竄,莫肯應募,因乃捕之,劫以威勢,心苟不樂,則器械行沽,虛費財用,不周於事。」意思是,百姓見官懼怕而逃走,如果被捕強迫勞動,也不為其好好幹活,造物讓其享用。官吏「上為下效」,敗壞風氣,「俗易於欺,獄訟繁多,民好殘偽」。這樣,有害無利,都是由於官吏「不明為國之體,苟割脛以肥頭,不知脛弱,亦將顛仆也。」這就是「聚斂之臣」、「貪人敗類」所造成的惡果。他又指出:「貪饕之吏,競約其財用,狡猾之工,復盜竊之,至以麻饕被弓弩,米粥雜漆,燒鎧鐵淬醯中,令脆易治,鎧孔又褊小不足容人,刀牟(矛)悉鈍。」就是說,有些負責監管制造兵革的官吏,偷工減料,加以盜竊,從中大撈一把,而製品質量低劣,不堪使用。這樣,「鎧則不堅,弩則不勁」,「兵鈍甲軟,不可依怙」,國家不僅遭受財力人力的耗損,而且有損武備能力。
他還指出,現在大小官吏不思盡心職守,而「各競摘微短,吹毛求疵,重察深詆,以中傷貞良』。他們抬高自己,打擊別人,以致壞官不臭,良吏被害。而君主又不了解下情,用人不當,「是以殘猛之人,遂奮其毒;仁賢之士,劫俗為虐」。兇殘者更為毒辣,仁賢者也受影響而變壞。於是,被害的百姓「嗷嗷之怨,咎歸於上」,甚至「仇滿天下」。
崔寔認為,面對政敝風壞,必須改革。他說,君主御世,譬諸「乘弊車」,破車載不了人或物,「當求巧工,使輯治之」,改舊為新,「新新不已,用之無窮」。如果不加修理而乘用之,便有「摧拉捌裂」的危險。他認為,如今,「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風俗凋敝,人庶巧偽」,百姓囂然而思中興。必須想出濟時拯世之術,「中興之主,亦匡時失」。
如何匡時之失?崔寔認為,首先,要總結西漢為政得失的經驗教訓,不必純法遠古。他說:「宜參以霸政,則宜重賞深罰以御之,明著法術以檢之。自非上德,嚴之則理,寬之則亂。」漢宣帝「嚴刑峻法」,天下治安;漢元帝「多行寬政」,終於致衰。「政道得失,於斯可監(鑒)」。這裡強調的是「嚴」。關鍵是要懂得「與世推移」的道理。他進一步論道:「夫刑罰者,治亂之藥石也;德教者,興平之粱肉也。」治理亂世,只有尚嚴用刑罰才能奏效。「方今承百王之敝,值厄運之會。自數世以來,政多恩貸,馭委其轡,馬駘其銜,四牡橫奔,皇路險傾。」對此,尚寬豈能奏效,復古之法更是行不通。
其次,要注意取士用人。崔寔認為,應當網羅賢士,注意養士。他說:「舉彌天之網,以羅海內之士。」「馬不素養,難以追遠;士不素簡,難以趨急。」「理世不得真賢,猶治病無真藥;當用人參,反得蘆菔根。」招賢,就得識別賢佞。他說,賢人並不書名於臉以待沽,而且往往遭受排擠和壓抑,「常患賢佞難別,是非倒紛,始相去如毫釐,而禍福差以千里」。故明君「其猶慎之」,即要求君主謹慎地辨別賢佞而選士。他提出關心和愛護官吏,既要「原其小罪,闊略微過,取其大較,惠下而已」,即要分清官吏的功過,取其所長,而原諒其小過失;又要增祿養廉。他指出:「今所使分威權,御民人,理獄訟,干府庫者,皆群臣之所為,而其奉(俸)祿甚薄,仰不足以養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待遇低下,養不了父母妻子,要他們「臨財御眾」,猶如「渴馬守水,餓犬護肉」,欲其「不侵」即不貪污,那是辦不到的。於是「則有賣官鬻獄,盜賊主守之奸生矣」,意謂官吏便有以權謀私,執法者而為盜賊之事發生。儘管有個別的廉吏,然而,「雖時有素富骨清者,未能百一,不可為天下通率」。意思是,雖然也有一貫廉潔的人,但只是極少數,是不能作為天下通例的。故他強調,對待官吏,應當「重其祿以防其貪慾,使之取足於奉(俸),不與百姓爭利」。要爭取使官吏養成「習推誠之風,恥言十五之計」。
此外,崔寔還論及「民不可輕」;徙民於「土曠人稀」之處,既可活民而有利開發;不可數赦,「赦以趣奸」,不利於治,等等。
崔寔評論崔寔撰《政論》以論政,頗受時人稱許。仲長統說:「凡為人主,宜寫一通,置之坐側。」意思是,《政論》可作為君主的座右銘或參考書。范曄寫史也予以肯定,曰:「指切時要,言辯而確,當世稱之」;曰:「寔之《政論》,言當世理亂,雖晁錯之徒不能過也」;曰:「子真持論,感起昏俗」。他們對崔寔《政論》的評價都是很高的。司馬光認為崔寔嚴治之說,針對時弊,可以「矯一時之枉」;但又申明,此「非百世之通義」,他說只有「寬猛相濟」才能「政和」①。王夫之既不同意崔寔嚴治之說,也不贊同司馬光寬猛政和之說,而提出「嚴以治吏,寬以養民」說②。其實,崔寔嚴治之說,是以官吏為對象的,並不是或主要不是針對於民。而且,崔寔既講嚴,又講寬;既講刑罰,又講重賞、厚祿,有點辯證法。他揭露時弊,對症下藥,頗有實事求是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