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四卷) · 第二十三章 蕭望之貢禹師丹

蕭望之、貢禹、師丹以名儒為大臣,能高論而無濟時艱。 第一節蕭望之 受霍光冷遇 蕭望之(?—前46),字長倩,西漢東海蘭陵(今山東棗莊東南)人,徙於杜陵(今陝西西安市東南)。家庭世代以種田為業,到了蕭望之開始學習儒學。他「好學」,起初學習《齊詩》,師事後倉達十年。後來到太常受業,又事同學博士白奇,還從夏侯勝問《論語》、《禮服》。京師的儒生們對他都很稱讚。他還寫有賦四篇②。 那時大將軍霍光執政,長史丙吉推舉儒生王仲翁、蕭望之等幾個人,都被召見。在此之前左將軍上官桀等謀殺霍光,霍光殺了上官桀等之後出入都加戒備。進見他的官民都要露體被搜身,摘去兵器,由兩個侍衛挾持。只有蕭望之不肯聽他這套擺布,自動出閣,說:「不願見。」侍衛人員對他叫嚷亂扯。霍光知道這個情況後,吩咐侍衛人員不要亂扯。蕭望之到了霍光面前,對他說:「將軍以功德輔幼主,將以流大化,致於洽平,是以天下之士延頸企踵,爭願自效,以輔高明。今士見者皆先露索挾持,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禮,致白屋之意。」霍光居功自傲,聽不得這種意見。於是獨不任用蕭望之,而王仲翁等都補為大將軍史。三年間,王仲翁官至光祿大夫給事中,蕭望之以射策甲科為郎,被分配看守小苑東門。王仲翁出入,前呼後擁,趾高氣揚,對蕭望之說:「不肯錄錄,反抱關為。」意思是,你不肯循規蹈矩,得罪了執政,結果不得大官而守門。蕭望之說:「各從其志。」 過了幾年,蕭望之因弟弟犯法受到牽累,不得宿衛,免歸而做了郡吏。 魏相把他收在部下,經過考察在大行令部下做了個司禮官。 建議宣帝親政霍光死後,霍光之子霍禹又做大司馬,霍山領尚書,霍氏親屬都宿衛內侍。地節三年(公元前67年)夏,京師下雹,蕭望之因此上疏,要求皇帝安排接見,當面申說災異之意。宣帝自在民間已聞蕭望之之名,決定由少府宋畸問明情況,要求不必隱諱。蕭望之當即提出了看法,說:現在陛下「思政求賢」,用心很好,「然而善祥未臻,陰陽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擅勢所致也。附枝大者賊本心,私家盛者公室危。」建議皇帝「親理政」,「舉賢材」,「考功能」。 這顯然是針對霍氏專權而發的重要議論。宣帝任蕭望之為謁者,當了朝廷接待賓客的近侍。 這時宣帝初即位,想要進用賢能之士,將官民的上書交給蕭望之處理。 蕭望之做得很合宣帝之意,接連提升為諫大夫、丞相司直,一年中升了三次,做到了二千石級的大官。後來霍禹竟以謀反罪受誅,蕭望之則日益受到信用。①此篇材料主要依據《漢書·蕭望之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 ②參見《漢書·藝文志》。 發表政見,多所建議蕭望之因通政事而被選任為平原太守。他想留在朝廷內,不願意遠出為郡守,元康六年(公元前65年)被征入朝廷當了少府。宣帝覺得蕭望之「經明持重,議論有餘,材任宰相」,打算試試他處理政事的才幹,於元康二年任他為左馮翊。蕭望之由少府左遷左馮翊,懷疑君主對己有所不滿,就裝起病來。宣帝聽到消息,派遣侍中成都侯金安上去向他宣諭旨意說:「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君前為平原太守日淺,故複試之於三輔,非有所聞也。」蕭望之知道了皇帝試用他的原意,馬上積極處理政事。 這年西羌反,漢朝派遣後將軍趙充國去討伐。京兆尹張敞上書建議說,現在大軍出征,供給緊張,西方農業歉收,將會引起饑荒,希望命令有罪者入谷贖罪,以救急難。蕭望之與少府李強發議,以為民有「好義欲利」之心,關鍵在於上之教化,對待義與利不可不慎,「今欲令民量粟以贖罪,如此則富者得生,貧者獨死,是貧富異刑而法不一也」。他們引經據典,反對張敞入粟贖罪的建議。 宣帝又將此議交給兩府商討,丞相、御史向張敞問難。張敞說,蕭望之等所言,是「常人之所守」。「竊憐涼州被寇,方秋饒時,民尚有飢乏,病死於道路,況至來春將大困乎!不早慮所以振救之策,而引常經以難,恐後為重責。常人可與守經,未可與權也。」 蕭望之與李強又舉出武帝時期贖罪法引起暴亂的事實,再次反對贖罪之議。當時丞相魏相、御史大夫丙吉也以羌患快要解決,軍需大致相給,就否定了張敞之議。蕭望之為左馮翊三年,於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遷為大鴻臚。 在此之前烏孫昆彌翁歸靡上書,表示要立元貴靡為嗣,要求娶漢公主,結婚內附,叛離匈奴。詔下公卿議。蕭望之以為烏孫遠在西域,相信他們的甜言蜜語,萬里結婚,不是好策。宣帝不採納其議,於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派遣長羅侯常惠護送公主(或稱少主)遠嫁元貴靡。還沒有出塞,烏孫昆彌翁貴靡死,他的侄子狂生負約自立。常惠從塞下上書報告,把公主留在敦煌郡,親至烏孫,指責狂王負約,因立元貴靡,回來迎公主。詔下公卿議,蕭望之又表示反對,他說:「烏孫持兩極,無堅約」,建議征還少主。宣帝採納了這個意見,此後漢不再與烏孫和親。 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蕭望之升為御史大夫。五鳳(公元前57—前54年)年間匈奴大亂,議者多說匈奴為害日久,可因其亂舉兵滅之。詔遣中朝大司馬車騎將軍韓增等大臣問策於蕭望之。蕭望之認為,如果「乘亂而幸災」,「彼必奔走遠遁」,「不以義動兵,恐勞而無功」。他建議:「宜遣使者弔問,輔其微弱,救其災患,四夷聞之,咸貴中國之仁義。如遂蒙恩得復其位,必稱臣服從,此德之盛也。」宣帝採納了他的建議,後來漢朝果然調兵衛護呼韓邪單于,平定其內亂。 這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建議設立常平倉,宣帝稱好,蕭望之卻表示反對。然而推行常平倉,「民便之」①。丞相丙吉年老,宣帝對他甚為器重,而蕭望之又奏言:「百姓或睏乏,盜賊未止,二千石多材下不稱職。三公非其人,①《漢書·食貨志》。 則三光為之不明,今首歲日月少光,咎在臣等。」意思是,百姓窮困,盜賊未止,官吏無能,都因丞相不稱職。宣帝因蕭望之輕視丞相,就命幾個官吏詰問他。蕭望之知道不妙,免冠答對。宣帝從此對他不大高興。 由太傅輔政後來丞相司直緐延壽上奏,告發蕭望之對使者傲慢失禮,對丞相患病也不過問,還有擅作威福和貪財行為,觸犯了法律,要求逮捕查辦。宣帝於是指責蕭望之「廉聲不聞,傲慢不遜」,沾染污點,於五鳳二年(公元前56年)左遷為太子太傅。 蕭望之左遷後,黃霸、於定國等相繼由御史大夫升為丞相。他卻不得為相。做太傅時,以《論語》、《禮服》等教授太子。 匈奴呼韓邪單于要來朝見天子,詔公卿議接見禮儀。黃霸、於定國等認為,「其禮儀宜如諸侯王,依次在下」。蕭望之則認為、對待匈奴,應當尊重,「宜待以不臣之禮」。宣帝採納了他的意見,「以客禮待之」。 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蕭望之主持石渠閣會議,評議諸儒對《五經》同異的意見②。 宣帝於黃龍元年(公元前49年)病重,選擇可以囑託大事的大臣,把外戚侍中樂陵侯史高、太子太傅蕭望之、少傅周堪召到宮中,任史高為大司馬車騎將軍、蕭望之為前將軍、周堪為光祿大夫,都受遺詔輔政,領尚書事。宣帝去世,太子即位,是為元帝。蕭望之與周堪本以師傅受到尊重,現在多次宴見,參議國家大事。蕭望之又推薦劉向,擢為給事中,與侍中金敞「並拾遺左右」。四人同心謀議,勸導元帝重視古制,多所欲匡正,元帝信任並採納他們的意見。 與弘恭、石顯的矛盾以前宣帝不大重視儒術,任用法律,而中書宦官用事。中書令弘恭、石顯久典樞機,明習文法。弘恭「善為請奏,能稱其職」。石顯「為人巧慧習事,能探得人主微指,內深賊,持詭辯以中傷人,忤恨睚眥,輒被以法」①。他們與外戚車騎將軍史高互相勾結,而與蕭望之等對立。蕭望之與史高「有隙」②,又「患苦外戚許、史在位放縱,而中書宦官弘恭、石顯弄權」③,打算建議罷免這夥人。他以為中書是為政之本,應當選用賢明之人,武帝因游宴後庭而任用宦者,這不是本朝舊制,又違古代不近刑人之義,建議罷免中書宦官,更用士人,因此與史高、弘恭、石顯等的矛盾加深。元帝初即位,難於改革,議久不定,還將劉向調為宗正。 蕭望之、周堪多次推薦名儒才士備用諫官,會稽人鄭朋暗裡打算附從蕭望之,上書揭發史高、許章及其子的過錯。周堪看過這個奏疏,建議讓鄭朋待詔金馬門。鄭朋當面吹捧蕭望之,說蕭望之如果興周、召之業,他願追隨②《漢書·宣帝紀》。 ①《漢書·佞幸傳》。 ②《漢書·匡衡傳》。 ③《漢書·楚元王傳》。 效力。蕭望之對此奉承頗為樂意。鄭朋還多次稱頌蕭望之,短毀史高,說許章、史高的過失。 被宦者勢力迫害而亡自鄭朋的不正之風暴露之後,蕭望之就與他斷絕來往,周堪也不予推薦任用。鄭朋為此怨恨,倒向許、史,把說許、史事的責任推給周堪等人,說:「皆周堪、劉更生教我,我關東人,何以知此?」於是侍中許章建議召見了鄭朋。鄭朋出外揚言說:「我見,言前將軍(蕭望之)小過五,大罪一。中書令在旁,知我言狀。」蕭望之聽到這個消息,就此問弘恭、石顯。弘恭、石顯擔心蕭望之親自申訴,會交由其他官員查辦,立即勾結鄭朋及其同夥華龍,命二人告發蕭望之等陰謀打算罷車騎將軍及排擠許章和史高,等候蕭望之休假之日,上奏皇帝。於是這事交給弘恭審問,蕭望之率直地對話:「外戚在位多奢淫,欲以匡正國家,非為邪也。」弘恭、石顯上奏說:「望之、堪更生朋黨相稱舉,數譖訴大臣,離毀親戚,欲以專擅權勢,為臣不忠,誣上不道,請謁召致廷尉。」意思是說蕭望之等結黨營私,要求法辦。當時元帝初即位,不懂得「謁者召致廷尉」就是下獄,便答應了弘恭等人的建議。後來元帝召見周堪、劉向,才知蕭望之已關在獄裡,大驚地說:「非但廷尉問邪?」就此責備弘恭、石顯,二人叩頭認錯。元帝說,把他們放出來照常管事。弘恭、石顯唆使史高出面對元帝說,皇帝新即位,就審查師傅,既然已經下獄,應該就此罷他的官。於是元帝下詔說,蕭望之輔導我八年,沒有什麼罪過,把他及周堪、劉更生都罷官為民。而鄭朋卻當上了黃門郎。 過了幾個月,元帝又下詔說,蕭望之「導以經術,厥功茂焉」,賜爵關內侯,任為給事中。元帝還打算依靠蕭望之用為丞相。恰巧這時蕭望之之子散騎中郎蕭伋為其父前事上書鳴不平,有司受理此事,反而上奏說蕭望之本來有罪而不是他人誣告,現在他教子上書,失大臣之體,犯了不敬之罪,要求逮捕。弘恭、石顯知道蕭望之個性剛而不屈,上奏說:蕭望之「不悔過服罪,深懷怨望,教子上書,歸非於上」,不將他下獄,不足以解決他怏怏之心。元帝說:「蕭太傅素剛,安肯就吏?」石顯等人說:「人命至重,望之所坐,語言薄罪,必無所憂。」元帝於是同意了他們的建議。 石顯等立即著手逮捕蕭望之,並命執金吾派兵包圍蕭府。使者到了蕭府,召蕭望之。蕭望之知道不妙,打算自殺,他的夫人加以阻止,以為這不是皇帝之意。他為此問門生朱雲怎麼對待。朱雲是個好節之士,覺得不好對待,勸蕭望之自己拿定主意。於是蕭望之仰天嘆道:「吾嘗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獄,苟求生活,不亦鄙乎!」竟然飲鴆自殺。這時是初元二年(公元前47年)十二月。元帝得知消息大驚,拊掌大叫:「曩固疑其不就牢獄,果然殺吾賢傅!」他罷食不吃,直掉眼淚,近侍人員也隨之哀慟。於是召來石顯等責問議論不審,石顯等免冠認錯,過後也就作罷。 元帝對蕭望之始終追念不忘,不僅讓其長子蕭伋嗣為關內侯,還每年派使者去掃墓。 蕭望之是當時的名儒,作風上尚算正派,政治上有一定見解。史稱他「身為儒宗,有輔佐之能,近古社稷臣」,似乎評價過高。他身為天子之師,官高位重,卻鬥不過兩個中書宦者,即使有元帝關懷,也逃不脫石顯等人的暗算。這個問題,扯不上什麼儒法兩條路線的鬥爭,實是兩支君權附屬勢力的較量,由於蕭望之缺乏實際才幹,君主操縱無能,而對手石顯等卻是玩弄陰謀詭計的行家裡手,以致宦者勢力得勝,師傅勢力失敗。蕭望之個人成了這場鬥爭的犧牲品。 第二節貢禹 建議朝廷節儉 貢禹(前124—前43),字少翁,西漢琅邪(郡治今山東諸城)人。通曉儒家經學,學習和傳授《齊論》、《公羊春秋》②,被征為博士,任涼州刺史,因病去官。又舉賢良,任河南縣令。過了一年多,在工作上受到太守府官的指責,免冠認錯。他說:「冠一免,安復可官也!」於是去官。 元帝初即位時,徵用貢禹為諫大夫,在政事上多次虛心請教。這時農業歉收,地方上大多窮困。貢禹向元帝上奏,說:古時簡樸,任賢使能,薄稅輕徭,所以人給家足。到了本朝初年,循古節儉;後來爭為奢侈,上行下效,「甚非其宜」。並指出:「方今齊三服官作工各數千人,一歲費數巨萬。蜀廣漢主金銀器,歲各用五百萬。三工官官費五千萬,東西織室亦然。廄馬食粟將萬匹。..東宮之費亦不可勝計。天下之民所為大飢餓死者,是也。今民大飢而死,死又不葬,為犬豬食。人至相食,而廄馬食粟,苦其大肥,氣盛怒至,乃日步作之。..武帝時,又多取好女至數千人,以填後宮。..諸侯妻妾或至數百人,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數十人,是以內多怨女,外多曠夫。及眾庶葬埋,皆虛地上以實地下。其過自上生,皆在大臣循故事之罪也。」他向元帝建議「少仿古以自節」,節省費用,遣歸宮女,減少廄馬,將一部分苑地分給貧民耕種。元帝採納了貢禹的建議,下詔令太僕減食谷馬,水衡減食肉獸,將宜春下苑交給農民耕種,又罷角牴諸戲及齊三服官。提拔貢禹為光祿大夫。 建議減輕農民負擔不久,貢禹上書,說自己年已八十一歲,血氣衰竭,耳不聰,目不明,難以任職,是個「素餐尸祿餐朝之臣」,要求退休還鄉。元帝不同意。過了一個多月,任貢禹為長信少府。元帝初元五年(公元前44年)六月,御史大夫陳萬年去世,貢禹被提升為御史大夫,位於三公之列。 貢禹在位,多次言朝政得失,提出不少具體的建議。他說,古時民無賦算口錢,自漢武帝「征伐四夷,重賦於民,民產子三歲則出口錢,故民重困,至於生子輒殺,甚可悲痛」。他建議,當令男兒七歲才出口錢,二十歲才出算賦。 他又說,古代不以金錢為幣,專意於農業。現在本朝以銅鑄錢,開山採掘銅鐵,斬伐林木,耗費人才,破壞生態,影響天氣,勢必產生水旱之災。自從鑄五銖錢以來,百姓犯盜鑄罪而判刑者很多,富者愈富,貧者愈貧,商賈求利「而不出租稅」,農夫勞苦而負擔沉重,「已奉谷租,又出稿稅,鄉部私求,不可勝供」,所以百姓「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窮者起為盜賊」。他指出,這是由於「末利深而惑於錢」,根子就在於「錢」。所以,他建議,取消采銅業及以銅鑄錢,禁止私商活動,也不必收商賈之稅,務必「使百姓一意農桑」①。 ①本篇材料主要依據於《漢書·貢禹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 ②見《漢書·藝文志》及《儒林傳》。 ①《漢書·食貨志》。 他又說,各個離宮及長樂宮的侍衛人員可減一大半,「以寬徭役」。十萬多官奴婢戲游無事,費用巨大,百姓負擔很重,應當令官奴婢「代關東戍卒,乘北邊亭塞候望」,即以官奴婢代替百姓負擔徭戍任務。 建議糾正官場風氣他又建議,令朝廷官員的家庭不得私自販賣,與民爭利,違犯者「輒免官削爵,不得仕宦」。他指出,文帝時「貴廉潔,賤貪污」,商賈、贅婿及貪官「皆禁錮不得為吏」,賞善罰惡,不阿親戚,「無贖罪之法,故令行禁止」。武帝興功,耗費巨大,用度不足,「乃行一切之變,使犯法者贖罪,入谷者補吏,是以天下奢侈,官亂民貧,盜賊並起,亡命者眾」。地方政府以便巧書計者和勇猛酷烈者為吏,欺上瞞下,虐待百姓。所以無義而有財者顯於世,欺謾而善書者尊於朝,悖逆而勇猛者貴於官。故俗皆曰:『何以孝弟為?財多而光榮。何以禮義為?史書而仕宦。何以謹慎為?勇猛而臨官。』」有些犯法受刑分子從政,行為不端,但「家富勢足,目指氣使」,號稱為「賢」。所以說,「居官而置富者為雄傑,處好而得利者為壯士,兄勸其弟,父勉其子,俗之敗壞,乃至於是!」他認為造成此政此風的原因,「皆以犯法者得贖罪,求仕者不得真賢,相守崇財利、誅不行之所致也。」所以,他建議,「宜除贖罪之法」,對於選舉不實及貪贓枉法者,不但免官,還要殺頭,一定要改變長期以來「舍法度而任私意,奢侈行而仁義廢」的不良風氣。 元帝將貢禹的建議交給群臣議論。從此開始令男兒七歲才出口錢。又省一些宮館的侍衛人員,減諸侯王廟衛卒半數。其餘貢禹的建議,則未被採納。貢禹又建議罷郡國廟,定漢宗廟迭毀之禮,都未得施行。 能言而不能改進政治貢禹為御史大夫時,所議多與丞相於定國不合。當時關東連年遭受災害,流民進入關中,影響京師安定,上書論政者多歸咎於大臣。元帝引見於定國和貢禹,「條責以職事」,指出當時惡吏妄為,盜賊濅廣,民多怨結,地方大員多不稱職。並指問:「今丞相、御史將欲何施,以塞此咎。」①貢禹等無言以對,想不出什麼施政良策。 貢禹任御史大夫僅幾個月便去世,死時為元帝初元五年(公元前44年) 十二月九日②。他死後,皇帝追思其議,竟下詔罷郡國廟,定迭毀之禮。但劉歆以為貢禹建迭毀之議,不免「失禮意」③。 貢禹與王吉為友,都「以禮讓進退」④。當時人們稱道:「王陽(即王吉)在位,貢公彈冠。」①這是說他倆取捨相同。 貢禹的言論,多切中時弊,揭露社會矛盾及政治風氣較為尖銳,有一定的進步性;但他的建議不是基於對社會深刻的分析及有力的措施,不切實際①《漢書·於定國傳》。 ②《漢書·元帝紀》。 ③《漢書·韋賢子玄成傳》。 ④《漢書·王貢兩龔鮑傳·序》。 ①《漢書·王吉傳》。 而近於迂,所以無能挽救世道習俗。班固評道:「春秋列國卿大夫及至漢興將相名臣,懷祿耽寵以失其世者多矣!是故清節之士於是為貴。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②此評不無道理,但尚欠深刻。儒者往往能揭露矛盾,但大多無能解決矛盾。 ②《漢書·王貢兩龔鮑傳·贊》。 第三節師丹 多所建議 師丹(?—3),字仲公,西漢琅邪東武(今山東諸城)人。治《詩》,受教於匡衡。舉孝廉為郎。 元帝末,為博士,免職。成帝建始(公元前32—前28年)年間,州舉茂材,又補為博士,出任東平王太傅。鴻嘉四年(公元前17年),河水溢流,造成水災,群臣對修堤與不修堤爭議不休,結果不修,師丹等多次論說百姓可哀,朝廷才派使者去災區撫慰百姓④。稍後,丞相翟方進、御史大夫孔光認為師丹議論深博,廉正守道,大力推舉。於是師丹被徵召入朝,任光祿大夫、丞相司直。過了幾個月,又以光祿大夫給事中,從此任少府、光祿勛、侍中,「甚見尊重」①。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師丹為諸吏散騎光祿勛。是年十一月,成帝立定陶王劉欣為皇太子,以師丹為太子太傅。同時王莽為大司馬②。劉欣即位,是為哀帝,師丹任左將軍,賜爵關內侯,食邑,領尚書事,於是代王莽為大司馬,封高樂侯。不久,徙為大司空,輔政。 自成帝以來,外戚王氏已逐漸掌握朝政。哀帝劉欣為定陶王時,看到成帝將政事付託於外家,王氏權重,內心常常憂慮。自做了皇帝之後,打算對時政有所改革。他封丁、傅兩個外家,而稍抑王氏之權。如:封舅丁明為陽安侯,舅之子丁滿為平周侯,封皇后之父傅晏為孔鄉侯③;外遣曲陽侯王根於封地,罷免成都侯王況為庶人,又免去王根等人所推薦的官員④。師丹以師傅居三公之位,得到哀帝的信任。他以為哀帝處理政事猝急,上書說:古時父死子承,有「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先帝去世不久,竟然封拜舅氏與後家,而放出王氏。頻繁地發下詔書,變動政事,猝急而不慢穩。如今各地並不安定,陰陽失調。他向哀帝建議,多看多想,「不宜倉卒」。 提出限田法,議而不行師丹輔政時,看到土地兼併與貧富懸殊所引起的社會矛盾極為嚴重,欲救社會之急,想出了個限田法。他向哀帝建議:古之聖王莫不設井田,然後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亂秦兵革之後,天下空虛,故務勸農桑,帥以節儉。民始充實,未有併兼之害,故不為民田及奴婢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皆數巨萬,而貧弱愈困。蓋君子為政,貴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將以救急也。亦未可詳,宜略為限。 哀帝把師丹的建議交給群臣議論。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等支持師丹的建議,並向哀帝提出了限田、限奴婢的具體辦法:「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公主名田縣道,及關內侯、吏民名田皆毋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期盡三年,犯者③此篇材料主要依據於《漢書·師丹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 ④《漢書·溝洫志》。 ①師丹於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由少府為光祿勛,過二年遷侍中光祿大夫。見《漢書·百官公卿表》下。②見《漢書·百官公卿表》下。 ③參見《漢書·哀帝紀》。 ④參見《漢書·元後傳》。 沒入官。」這對各個等級的人,都作了限田、限奴婢的規定。所謂「名田」,即以私人名義占有土地;名田若干,就是限田多少。 這種建議,算不得什麼社會改革方案,只是權宜之計,對權貴和豪富「略為限」而已。但即使如此不能針砭社會弊病之議,居然也引起當時社會小小波動及部分權貴的反對。此議傳開,頓時田宅與奴婢的價格下降,丁氏、傅氏等用事之外戚,董賢等隆貴之大臣,都感到「不便」,因為此議如果付諸實施,自然對於正在大肆兼併土地和追求奢侈的他們有點礙手礙腳。哀帝此時舉棋不定,詔書「且須後」,即等待以後再辦,於是限田、限奴婢之議「遂寖不行」①。 因持異議而被罷官哀帝即位之初,稱成帝之母王氏為太皇太后,稱成帝的趙皇后為皇太后,而自己的祖母傅太后與母丁後都在定陶王國邸。傅太后「為人剛暴,長於權謀」,教養劉欣「至於成人」①。她知道成帝無子為嗣,通過向趙昭儀及帝舅驃騎將軍王根行賄的辦法,使劉欣得以立為皇太子②。因此,劉欣即位後,她自以為應當尊貴,「欲求稱尊號,與成帝母齊尊」③。這時,高昌侯董宏「希指」上書,引秦華陽夫人稱太后之史例,建議「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即以哀帝生母為皇太后。師丹以左將軍的身份和大司馬王莽共同彈劾董宏,以為董宏「稱引亡秦以為比喻,詿誤聖朝」,犯了「大不道」之罪。哀帝因為剛剛即位,腳跟未站牢,羽毛不豐滿,於是表示謙讓,違心地採納了王莽和師丹的意見,罷免董宏為庶人。傅太后聞知大怒,要挾哀帝必稱其尊號,哀帝於是追尊定陶共王為共皇,尊傅太后為共皇太后,丁後為共皇后。郎中令泠褒、黃門郎段猶等又乘機上奏,建議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等都不宜冠以「定陶」藩國之名,車馬衣服及立官置吏也宜稱「皇」之意,還應當為共皇立廟於京師。哀帝將此議交給群臣討論,不少官員表示贊同,只有師丹表示異議。師丹認為,必須明尊卑之禮,正人倫之序。如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為號,合乎「母從子、妻從夫之義」,打算將其車服與立官置吏,比同於太皇太后王氏,「非所以明尊卑無二上之義」;定陶共皇的號諡前已決定,也不必再改;今帝既然繼承成帝,「義不得復奉定陶共王祭入其廟」。哀帝本欲通過這個行動樹立自己的權勢,以抑制王氏;而師丹卻高談闊論表示反對,實際上是傾向王氏,自然這對君臣之間有了隔閡。從此師丹逐漸不合哀帝之意。 適值此時有人向哀帝建議改革幣制,說古代以龜貝為貨,現在改用為錢,百姓因此貧困,應當改幣才好。哀帝徵詢師丹的意見,師丹答對可改。哀帝將此案交給有司再議,都以為錢已用了很久,難以猝然變易。師丹因年邁健忘,忘了前之所語,後從公卿之議。又一次,師丹命屬吏代寫奏疏,屬吏私自留下草稿,因而傳了出去,丁氏、傅氏的子弟聽到這個消息,派人上書告發師丹,說他一方面向皇帝上書言事,一方面讓外人也得到其書。哀帝因此①本節依據於《漢書·食貨志》上。 ①《漢書·孔光傳》。 ②參見《漢書·外戚傳》下。 ③《漢書·傅喜傳》。 問大臣有何意見,都答對說:大臣奏事不應當漏泄,使吏民傳寫流聞四方。應當交付廷尉查辦。於是事下廷尉,廷尉劾師丹犯了「大不敬」之罪。事尚未了,給事中博士申咸等人上書為師丹辯護,說他品行出眾,積極言事,使人寫書,漏泄之過不在其身;以此貶黜,可能眾心不服。尚書劾申咸等人說,這些人以儒者身份受到重用,對師丹這樣的國家重臣議罪處罰本是慎重的事,他們起初附會經義以為當治,一旦事已公之於眾,又上書妄譽師丹,前後矛盾,實屬「不敬」。哀帝降了申咸等人各二等,隨即下了罷免師丹大司空之職的策書①。策書上說:三公是我的腹心大臣,應當起到「輔善相過,匡率百僚,和合天下」的重大作用。我因不明,委政於您。近來陰陽不調,寒暑失常,變異很多,災害嚴重,百姓困苦流亡各地,司空之職沒有盡到。您既不與我同心,何以率示臣下?我想到您「位尊任重」而不稱職,但您曾為我太傅,未忍治理,已詔有司赦而勿治。馬上交出大司空高樂侯印綬,免官歸去。 尚書令唐林以為哀帝對師丹處治過重,上疏說,師丹為世儒宗,德高望重,親傅於帝,位在三公,過失不大,而處治過重,京師有識之士都以為應當恢復其爵邑。哀帝採納了唐林的建議,下詔賜師丹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師丹免官之後,哀帝採用朱博的建議,尊其祖母傅太后為皇太太后,其母丁後為帝太后,與太皇太后王氏及皇太后趙氏同樣尊貴,「各置少府、太僕,秩皆中二千石」①;又為其父共皇立寢廟於京師,儀式如同元帝。朱博遷升丞相後,又與御史大夫趙玄上奏說,應將師丹免為庶人,復封董宏為高昌侯。哀帝同意。於是師丹廢歸鄉里。 隨外戚派系波動而沉浮平帝即位,王氏權勢重新膨脹。新都侯王莽報告太皇太后王氏,發掘了傅太后、丁太后的墓,剝奪了她們的璽綬,更以庶民身份葬之,隳廢了共皇廟。原來提議尊定陶共王為「皇」者泠褒、段猶等人都遷徙到合浦,又免高昌侯董宏為庶人。征師丹詣公車,賜爵關內侯,食故邑。元始三年(公元3年)二月②,太皇太后王氏下詔大司徒、大司空說:褒有德、賞元功乃百王不易之道。故定陶太后造稱僭號,悖於義理。師丹為人忠節,分明尊卑,可謂社稷之臣。應根據「章有德、報厥功」之道,對他增加封賞。於是封師丹為義陽侯,賜以二千一百戶。過了一個多月,師丹去世,諡曰節侯。其子業嗣侯,隨王莽之亡而絕爵。 西漢自元、成以後,外戚權重,直接影響劉氏政權興亡,也影響社會安亂,外戚丁氏、傅氏與王氏互相爭權奪利,有派別之分,但無優劣之別,師丹與董宏依此倚彼,更為勝敗,無足稱道,不必褒貶。班固說:「(師)丹與董宏更受賞罰,哀哉!」①師丹與董宏的表演,確可悲啊!師丹限田之議,觸及了當時社會的主要矛盾,但不是個積極改革的良法,從當時限田之議一風吹的史實來看,且不論其主客觀原因,就說當事者吧,哀帝不象個銳意改①師丹為大司空「一年免」,見《漢書·百官公卿表》下。 ①《漢書·外戚傳》下。 ②參考《漢書·外戚恩澤侯表》。 ①《漢書·何武王嘉師丹傳·贊》。 革之主,師丹也不是改革大家,最多只是個空想的小改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