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四卷) · 第十九章 張湯杜周

張湯、杜周,世稱「酷吏」,而廉、貪不同。如從封建專制主義體制的建立來說,二人都是武帝時期有功的名臣。 第一節張湯 少有獄吏之才 張湯(?—前115),西漢京兆杜陵縣(在今西安市東南)人。少有吏才,精通刑律。幼年時,父為長安縣丞,因事外出,命湯守家,回家後,發現肉被鼠盜食,大怒,責打湯。湯乃挖掘鼠洞,捕得盜肉的鼠和吃剩的肉。他把鼠放在堂下,像審問囚犯那樣加以審訊。審訊程序從傳訊到定案非常完備,然後取鼠與肉結案定罪,按刑律將鼠處以磔刑。他的父親把判決書取來觀看,文辭非常周詳而準確,同老獄吏一樣,感到非常驚異,以其有獄吏之才,命他學習刑律。其父死後,張湯為長安縣吏,做了很久。 田勝(武帝母王太后的弟弟)為九卿時,因罪關押長安獄中,「湯傾身事之」,對他關懷備至。田勝出獄後,被始立的武帝封為周陰侯,同張湯結為至交,引其拜見當時的權貴人物。寧成出任內史時,用湯為內史掾,以其能幹,向丞相府推薦,得以調任茂陵尉,掌管為武帝預建陵墓事宜。 武安侯田蚡為丞相時,徵辟張湯為丞相史(丞相府幕僚),不久,又向皇帝推薦他,任為侍御史,辦理案件。在治陳皇后巫蠱獄中,深究黨羽,受株連而死者三百餘人。武帝以其能幹,遷升為太中大夫。他與趙禹共定律令,條文嚴刻,特別是對現職官吏尤嚴。 執法深苛不久,武帝以張湯明法令,擢其為掌管全國刑獄的廷尉,趙禹遷為掌山海池澤稅的少府,皆居九卿之位。兩人交誼雖深,而志趣不同。趙禹為人廉潔奉公,性情倨傲,「務在絕知交賓客之請」,孤立獨行。張湯則多權術,「舞智以御人」,起初為小吏時,與世沉浮,以勢利相交,與長安富賈田甲、魚翁叔之屬交私;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心內雖不合,然陽浮慕之」。當時武帝方提倡儒術,重用文學之士。「湯決大獄,欲傅(附會)古義」,乃從博士弟子中選拔學習《尚書》、《春秋》的人為廷尉史(廷尉屬官),使其按照古義來解決疑難獄案。在上奏前,先向皇帝說明原由。凡是皇帝同意的,即以板書之,制為律令,作為斷獄的依據,用以宣揚皇上的聰明善斷。如果所奏不合皇上旨意,湯即主動承擔責任,引過謝罪,而不推過於賢能的屬吏。這樣,即使所議有錯,甚至有罪,也能得到皇上的諒解而免於罪。如果所奏事得到皇上的嘉獎,他就奏稟皇上說:所奏事非我所能知,這是屬官某人的意見。「其欲薦吏,揚人之善,蔽人之過如此。」 在判斷刑事案件中,如果此人是皇上想要治罪的,就將此案交給斷獄嚴刻的屬官去辦;反之,如果案中此人是皇上想要釋放或從輕發落的,就將此案交給斷獄輕平的屬官去辦。他所想要治罪的,即使是有權勢的豪強,必定「舞文巧詆」,引用嚴刻的法令條文,多方羅致其罪;他所想要開釋的,即使是無權無勢的平民百姓,雖然具文上奏,按律應當治罪,他卻常在皇上面前為之開脫,往往得到從輕發落或無罪開釋。 張湯當大官後,注意修身之道;結交賓客,供給飲食;對於故人子弟做官吏的以及貧窮的親族都加以照顧厚待。拜訪公卿大臣,他不避寒暑,非常①本節主要取材於《史記·酷吏·張湯列傳》和《漢書·張湯傳》。 殷勤。所以張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卻得到這樣的聲譽。許多執法嚴刻的官吏都樂為之用,多成為爪牙使用的,「依於文學之士」。丞相公孫弘「數稱其美」。他治理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謀反案件,都從嚴追究黨羽,受株連者很多。與淮南王案件有牽連的嚴助、伍被,武帝以嚴助是素來親信的臣僚,伍被曾勸說淮南王尊重朝廷,「欲釋之」。張湯爭辯說,伍被本來為造反出謀劃策,嚴助本是親幸之臣,乃私交諸侯,「如此弗誅,後不可治」。武帝從其議。「其治獄所巧排大臣,自以為功,多此類。」由於武帝推行外儒內法的治術,需要依靠張湯等人為之推波助瀾;張湯也能迎合武帝旨意,雖用法嚴刻,亦附會儒術,禮遇文學之士,「由是益專任」。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武帝任命張湯為御史大夫。十餘年間,由小吏升遷到三公。建議興利張湯任御史大夫後,由於當時匈奴渾邪王降漢,賞賜甚多;大舉出擊匈奴,軍費開支浩大;加之以關東地區連年水旱,流民需要安置、供給,因而國庫空虛,財政困難。張湯秉承武帝旨意,想出了一套財政改革的辦法,統一幣制,「請造白金及五銖錢;籠天下鹽鐵;排富商大賈,出告緡令;鋤豪強併兼之家,舞文巧詆以輔法」。針對當時財用不足情況,每上朝奏事,他都議論如何解決財政困難問題,往往談論到傍晚,皇帝因有興趣而忘了吃飯。當時的丞相碌碌無能,無所建白,充位而已,「天下事皆決於湯」,百姓騷動不安。雖然在財政經濟上作了一些改革,但國家獲利不多。因為「奸吏並侵漁」,營私舞弊,於是「痛絕以罪」。由是受到眾人怨恨,「自公卿以下,至於庶人,咸指於湯」。但武帝對他仍然言聽計從,倚之如左右手。他嘗有病,武帝親臨其家探病,「其隆貴如此」。 當時,武帝對匈奴大事征伐,匈奴請求和親。武帝命群臣議論可否。博士狄山以為「和親便」。武帝問其所以然。狄山列舉高、惠、文、景之世採取和親政策,「天下富實」,「今日陛下舉兵擊匈奴,中國以空虛,邊民大困貧。由此觀之,不如和親」。武帝問湯,湯說:「此愚儒無知。」顯然是支持武帝興功的態度。狄山反唇相譏,攻擊張湯為「詐忠」。武帝怒形於色,問:「吾使生居一郡,能無使虜入盜乎?」狄山答:「不能。」又問:「居一縣如何?」對曰:「不能。」復問:「居一障間如何?」狄山自度辯窮,必定下吏處治,只好答道:「能。」乃遣狄山乘障,過了一個多月,匈奴斬了狄山的頭而去。自此以後,群臣震恐。 招怨致禍田甲,原是張湯當小吏時的朋友。他見湯權勢太盛,指責其過失,告誡之。張湯當了七年御史大夫,果然遭到殺身之禍。 御史中丞李文同張湯原來有矛盾,在張湯部下,想要從文書中尋找其錯誤以中傷之。湯所親信的廷尉史魯謁居知道張湯心中不滿,乃使人上書告發李文奸事,武帝令湯審訊,湯挾怨判文死罪。他本來知道這是魯謁居令人告發的。當武帝問起上告變事緣何而起之時,湯假裝吃驚說:「此殆文故人怨之。」魯謁居因病臥床不起,湯往探病,為其摩足。趙王因為張湯和魯謁居曾經排擠過他,心懷怨恨,探知湯為謁居摩足,乃上書告發張湯為謁居摩足,「疑與為大奸」。武帝令廷尉追究其事,謁居病死,事情牽連其弟,其弟被囚禁於官獄。張湯曾來此獄,發現謁居弟被囚,想要暗中營救他,而表面上假裝不予理睬。謁居弟不理解湯的用意,心中怨恨,便使人告發張湯同謁居合謀陷害李文之事。武帝令御史中丞減宣審訊這件事情。減宣與張湯不和,嚴加追究,尚未上奏,適逢有盜賊發掘埋在文帝陵園內的瘞錢,丞相青翟在上朝時與張湯約定在朝見天子時同時謝罪。到了天子面前,湯以為巡查陵園是丞相職責,與他無關,因而不肯謝罪。丞相謝罪後,武帝令御史追查此事,湯欲告丞相知道陵園事而不揭發,縱容盜賊,丞相聽說,非常恐懼。 三位長史①朱買臣、王朝和邊通過去都曾當過二千石的官,也都是因事貶官為丞相府長史。他們當二千石時,張湯還在當小吏。張湯曾多次以御史大夫代行丞相事,他知三長史原來都是貴官,故意凌辱他們,以部下僚屬之禮待之,因此三長史都怨恨他。他們對丞相說,「始湯約與君謝,已而賣君,今欲劾君以宗廟事,此欲代君耳。吾知湯陰事。」因派獄吏捕捉、審訊與湯有關係的田信等人,令其供認與張湯勾結、湯欲奏請的事,信常先知消息,以囤積居奇致富,與湯均分。武帝聽說此事,問張湯:「吾所為,賈人輒先知之,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湯既未申辯,也不謝罪。減宣又奏湯與謁居合謀事。武帝以為湯懷奸欺君,派遣使臣責問湯,湯自陳無此事,不服。武帝乃令趙禹責湯。趙禹對他說:「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狀,天子重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何多以對簿為?」意思是,你殺人甚多,現在應該明白自己審處。張湯乃上書皇帝,指出:「然謀陷湯者,三長史也。」遂自殺。 湯居官廉潔,死後家產所值不過五百金,皆得之於賞賜,別無其他產業。他的子弟準備厚葬,他的母親說:「湯為天子大臣,被惡名而死,何厚葬為!」乃以牛車送葬,有棺而無槨。後來武帝盡誅三長史,丞相青翟自殺。武帝對張湯之死深為惋惜,對其子張安世多加照顧,擢升其官;昭宣時竟至拜相封侯。 ①《漢書·百官公卿表》上:「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 第二節杜周 執法以「當時為是」 漢武帝時代,以執法嚴刻著稱的,除張湯外,還有杜周、趙禹、王溫舒、義縱、減宣等人,其中杜周尤為突出。 杜周(?—前95),字長孺,西漢南陽郡杜衍縣(在今河南南陽市西南)人,出身小吏,甚有能名。義縱任南陽太守時,「以為爪牙」,推薦他為廷尉史(廷尉屬官)。他為張湯服務,湯稱讚之,官至御史。受命查辦沿邊郡縣因匈奴侵擾而損失的人畜、甲兵、倉廩問題。他在查辦過程中,嚴格追究造成損失的責任,很多人因此被判死罪。由於他執法嚴峻,奏事稱旨,因而得到武帝的賞識,加以重用,同減宣更替任御史中丞十餘年。 杜周平素沉默寡言,老成持重,外寬柔而內深刻,史稱「內深刺骨」,比起當時以嚴酷著稱的其他一些「酷吏」,執法尤為嚴酷。當上廷尉之後,「其治大放(仿)張湯而善候伺」,即善於揣摩武帝的旨意,「上所欲擠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釋者,久系待問而微見其冤狀」,以便開釋。有人責備他說:「君為天下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這是批評杜周辦案,不以法律條文為準繩,而以皇帝的意旨為轉移。他回答說:「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意思是,所謂法律,就是以皇帝意旨為準。 詔獄的增加武帝後期,用刑益嚴。杜周任廷尉時,秉承武帝旨意,極嚴刻之能事。 每年二千石以上官吏(指相當於郡守、九卿以上的官吏)因罪下獄的,前後達一百餘人;加上各郡太守和丞相府、御史大夫府交付廷尉審訊的案件,每年不下一千餘起。每一起案件所牽連的人數,大的案件達到數百人,小的案件也有數十人。辦案奔跑的路程,近者數百里,遠者數千里。案件既多,獄吏無法一一地詳細審問,只得按照所告事實引用法令條文判罪,有不服的,便採取嚴刑拷打、逼取供狀的辦法來定案。於是,聽說官府要逮捕的人,都嚇得逃亡藏匿。有的案件拖延十餘年之久尚未結案。當時告狀的多給別人加上「大逆不道」的罪名,牽連到很多人,廷尉及京師官府所屬的監獄所捕的人多至六七萬人;加上執法官吏任意株連,有時多達十餘萬人。武帝所任用的官僚,則以其只是「詆嚴」而碌碌無能,以致「官事寖以耗廢」。對杜周則少有肯定,譏刺其「從諛」,專以秉承上意邀功,獵取高位。 杜周任廷尉數年,中間因事罷官,後又當上了掌管京師治安的執金吾①,以「逐捕桑弘羊、衛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為盡力無私」,天漢三年(公元前98年),升任御史大夫,太始二年(公元前95年)病死。杜周為官大抵仿效張湯,但遠不如張湯廉潔。張湯為廷尉、御史大夫十餘年,臨終家產「不過五百金」。杜周初為廷史,只有一匹裝備不齊的馬,為廷尉、御史大夫十餘年,「家資累巨萬矣」。杜周子孫相繼為高官,終西漢之世,簪纓不絕。 ①本節主要取材於《史記·酷吏·杜周列傳》和《漢書·杜周傳》。 ①《漢書·百官公卿表》:「中尉,掌徼循京師」,「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為九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