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四卷) · 第十五章 董仲舒公孫弘

董仲舒、公孫弘,都是武帝時期的大儒。董仲舒所建立的新的儒學體系,對當時以及後世封建主義的思想統治有重要的影響。 第一節董仲舒及其學說 董仲舒,生於漢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死於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廣川(今河北省棗強縣,或說景縣)人。他少年時代治《公羊春秋》,與公孫弘同學於胡毋生。漢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與胡毋生一起立為博士。他授徒著書十分用功,有「三年不窺園」之說。因為他治學認真,所以在學術上造詣很高。《史記·儒林列傳》說:「漢興至於五世之間,唯董仲舒名為明於《春秋》。其傳公羊氏也。」《漢書·五行志》也說:「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在司馬遷看來,自漢初到漢武帝,傳《春秋》公羊學的學者中,水平最高的是董仲舒。班固則認為,董仲舒是西漢儒者的一代宗師。 漢武帝即位之後,舉賢良文學之士,於是董仲舒「以賢良對策」(即「天人三策」)上書漢武帝。據《漢書·武帝紀》記載:(元光元年)「五月,詔賢良..於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董仲舒「天人三策」的主要內容是以《春秋》公羊學為理論基礎,從「天人相與」出發,論證「大一統」是「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同時又提倡「禮樂教化」,主張辦太學,求賢養士,實行「量材而授官」,建議「州郡舉茂才孝廉」。漢武帝對董仲舒所上「天人三策」十分滿意,於是用他為江都(今揚州)相,輔佐易王劉非。易王是漢武帝的哥哥,向來驕橫,喜好武勇。而董仲舒能以禮義予以匡正,因此易王對他也很敬重。董仲舒任江都相期間,治理封國用《春秋》災異學說的觀點,推衍陰陽的變化,例如求雨的方法是要閉塞陽氣,而放縱陰氣的發展;要使雨停止,其方法則相反。其實這只是一種迷信的儀式而已。 著書立說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匈奴大舉入侵邊境,易王劉非上書漢武帝,願意領兵出擊匈奴。漢武帝不許可。因為劉非「好氣力,治宮館,招四方豪傑,驕奢甚」①。很可能因為此事,董仲舒被「廢為中大夫」。 中大夫是「掌論議」之官,居於都城長安。在此期間,董仲舒因善為災異之說,便在家裡就遼東高廟和長陵高園殿發生火災,推說其意,寫成《災異之記》②草稿,尚未上書皇帝。主父偃私見其稿,因為嫉妒董仲舒,所以將《災異之記》草稿偷竊出來上奏朝廷。漢武帝將它交與朝中諸儒審閱。其中有諷刺時政的文字,當時董仲舒的弟子呂步舒並不知道它是老師所寫,以為是很愚蠢之作。漢武帝一怒之下,把董仲舒下了大獄,繼又下詔赦免其罪。因此,董仲舒再也不敢談論災異。 董仲舒之所以被赦免,大約與漢武帝看重他是著名的經學大師有關。在他復為中大夫以後,漢武帝又下詔書,要吾丘壽王「從中大夫董仲舒受《春秋》」①,即要吾丘壽王向董仲舒學習《春秋》公羊學。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公孫弘任丞相,董仲舒《詣丞相公孫弘記室》①本節主要取材於《漢書·董仲舒傳》及《春秋繁露》。 ①《漢書·景十三王傳》。 ②《史記·儒林列傳》。 ①《漢書·吾丘壽王傳》。 一文中有「江都相董仲舒」之語,可見此時董仲舒已由中大夫復為江都相。董仲舒為人廉潔直率。他治《春秋》公羊學,造詣很深,而丞相公孫弘在這方面遠不如他。公孫弘此人對於和他有過矛盾衝突的人,雖然表面上與其親善,而背地裡卻喜歡陷人於罪。他妒嫉董仲舒,盤算著找機會報復。他知道漢武帝的哥哥膠西王特別恣意放縱,便對漢武帝說:只有董仲舒可以任用為膠西王相。漢武帝便調董仲舒為膠西王相。膠西王素聞董仲舒是個大儒,很有德行,因此也還能善意的對待他。但是董仲舒還是怕時間長了難免得罪,於是推病辭去膠西王相之職。董仲舒退居家中,始終不過問家裡的產業情況,專心從事著書立說。 董仲舒在家居數年中,朝廷中如有重要事情商議,漢武帝都派使者及廷尉張湯到他家裡去詢問,而他的對答都能闡明綱紀法度。 董仲舒的著作,「皆明經術之意,及上疏條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說《春秋》事得失,《聞舉》、《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屬,複數十篇,十餘萬言,皆傳於後世。」這些著作,後來大都搜集在《春秋繁露》一書中。 董仲舒最後因「年老,以壽終於家」。他的弟子有褚大、呂步舒、殷忠等以百數,而他的子孫皆以有學問而做大官。 「天人感應」的神學目的說董仲舒的哲學基礎是「天人感應」的學說。他認為天是至高無上的人格神,是最尊貴的「百神之君」①。天不僅創造了萬物,也創造了人。因此,他認為天是有意志的,和人一樣「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②。而人在自然界的萬物之中處於特殊地位,最為可貴。人與天是相合的,「天人一也」③。這種「天人合一」的思想,繼承了思孟學派和陰陽家鄒衍的學說,而且將它發展得十分精緻。董仲舒認為,只有人的結構能與天地偶合:成人有骨366節,與一年的天數相副;大骨12節,與一年之月數相副;體內有五臟,與五行相副;外有四肢,與四季相副④,如此等等,總之,人確乎與天數相似而「合二為一」。 董仲舒還認為,天生萬物是有目的的。他說:「天地之生萬物也,以養人。故其可食者以養身體,其可威者以為容服。」⑤其實天本無目的可言,在自然界只存在因果關係,而並不存在目的關係,天有目的之說,是董仲舒強加給自然界的。它便於統治者假借天的目的來推行自己的主張。董仲舒精心構築的「天人感應」的神學目的論,正是為漢皇朝統治者鞏固其中央集權專制制度服務的。首先,他通過「天命」的橋樑服務於已經建立起來的統治秩序。他認為,天意是要大一統的,漢皇朝的皇帝是受命於天來進行統治的。各封國的王侯又受命於皇帝,大臣受命於國君。家庭關係上,兒子受命於父①《春秋繁露·郊義》。 ②《春秋繁露·陰陽義》。 ③《春秋繁露·陰陽義》。 ④《春秋繁露·人副天數》。 ⑤《春秋繁露·服制象》。 親,妻子受命於丈夫,這一層層的統治關係,都是按照天的意志辦的①。董仲舒還利用陰陽五行學說來體現天的意志。他認為天的意志是「貴陽而賤陰」的,而陽為天之德,陰為天之刑②,因此,天「任德不任刑」。他還用陰陽的流轉,與四時相配合,推論出東南西北中的方位和金木水火土五行的關係。而且突出土居中央,為五行之主的地位,認為五行是天道的表現,並進而將五行倫理化。他說:「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③董仲舒還把這種陽尊陰卑的理論用於社會。他說:「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④從此而推論出「三綱五常」的道德哲學。他說:「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⑤又說:「夫仁、誼(義)、禮、知(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當修飭也。」⑥這裡所說的三綱,即《禮緯·含文嘉》:「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三綱五常為董仲舒提倡之後,成為我國古代維護歷代封建皇朝統治的工具。董仲舒認為「道」是源出於天的,「天不變,道亦不變」。即是說「三綱五常」、「大一統」等維護統治秩序的「道」是永遠不變的。即矛盾的對立雙方是不轉化的。這種思想當然是形上學的。那末,如何解釋皇位的更換和改朝換代呢?為此,他提出了「譴告」與「改制」之說。他認為統治者為政有過失,天就出現災害,以表示譴責與警告。如果還不知悔改,就出現怪異來驚駭。若是還不知畏懼,於是大禍就臨頭了①。可見「譴告」之說是對君權神授的一種變相解釋。而「改制」之說則是保證新繼位的君主執掌政權的一種形式。即新即位的統治者表示接受天命之後,必須「徙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②。但是「其大綱、人倫、道德、政治、教化、習俗、文義盡如故」,即「三綱五常」等絲毫沒有改變。因此他說:「王者有改制之名,無易道之實。」③董仲舒的「三統」說,是「改制」說的延伸。他認為夏朝是黑統,商朝是白統,周朝是赤統。歷史是按照黑統、白統、赤統的順序循環不已。每次朝代的更替都要按照「三統」說來「改正朔、易服色」。這樣雖然不斷在形式上發生變化,但實質上,即社會性質、生產方式卻是永恆不變的。 神秘的認識論與性三品說董仲舒的認識論繼承了孟子通過內省的途徑,按照「盡心」、「知性」、「知天」的模式,達到「天人合一」。他認為人的認識活動受命於天,而認識的目的是了解天意。通過「內視反聽」④,「察身以知天」①,即由內省的①《春秋繁露·順命》。 ②《春秋繁露·陽尊陰卑》。 ③《春秋繁露·五行之義》。 ④《春秋繁露·五行之義》。 ⑤《春秋繁露·五行之義》。 ⑥《春秋繁露·服制象》。 ①《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②《春秋繁露·楚莊王》。 ③《春秋繁露·楚莊王》。 ④《春秋繁露·同類相動》。 途徑就能判斷是非,達到「知天」的目的。還必須通過對陰陽五行的觀察,才能達到對天意、天道的了解②。在名實關係上,董仲舒認為,「名」要符合天意。他說:「名則聖人所發天意。」③又說,「事各順於名,名各順於天,天人之際,合二為一。」④名並非真實事物的反映,而是天意的反映。而且他還認為,「名」要符合「義」與「理」⑤。他強調的是「名」,而不是實。認識是以「名」為中心,他說:「欲審是非,莫如引名。」⑥「名」是判斷是非的標準。可見董仲舒是用「名」去正「實」。顯然「名」是第一性的,而實是第二性的。這是孔子唯心主義的「名實」論的發展。 董仲舒的認識論還認為通過祭祀能與神相溝通,使之能看見一般人所看不見的東西,這樣就能知道天命鬼神了⑦。因此,他的認識論達到了神秘的程度。其所以如此,這是與「天人感應」的神學目的論分不開的。 董仲舒的人性論,異於孟子的性善論,也不同於荀子的性惡論,而是主張性三品說。他認為,人性分為「聖人之性」、「斗筲之性」和「中民之性」⑧。他認為性是由天決定的,是天使人性有善、有惡。「聖人之性」善,「斗筲之性」惡。這兩者是不可改變的⑨,而「中民之性」,是「有善質而未能善」⑩。他認為性是天生的質樸,雖可以為善,但並非就是善,只有「待外教然後能善」①。即人性善是通過教育的結果。他認為,性好比田裡的禾苗,善好比穀米。禾苗長大能結出穀米,而禾苗並不全都能長出穀米。善是從質樸的性中經過教育而成的,而性的質樸並非完全成為善②。既然民需要教化才能善,而誰來實施教化呢?當然是統治者,即君王。君王是順天之意來完成這項任務的。因此,董仲舒進一步提出「順命」、「成性」、「防欲」的主張③。這種統治方術,繼承了孔子的「性相近、習相遠」的主張,批判了孟子的性善論,使之更符合統治者的利益。他著重教化,並提出「防欲」,比先秦思想家只講「節慾」、「寡慾」更為深刻。 董仲舒評論董仲舒的思想,是西漢皇朝總結歷史經驗,經歷了幾十年的選擇而定下來的官方哲學,對鞏固其統治秩序與維護大一統的局面起了積極的作用。董仲舒不僅是正宗神學的奠基者,又是著名的經學家。他是一位承前啟後、繼①《春秋繁露·郊祭》。 ②《春秋繁露·如天之為》。 ③《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④《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⑤《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⑥《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⑦《春秋繁露·祭義》。 ⑧《春秋繁露·實性》。 ⑨《春秋繁露·玉杯》。 ⑩《春秋繁露·如天之為》。 ①《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②《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③《漢書·董仲舒傳》。 往開來的思想家,為以後的封建統治者提供了如何進行統治的理論基礎。他提倡的「譴告」說,也是借神權對君權的限制。他還提出「限民名田」、「鹽鐵皆歸民」、「去奴婢」、「薄賦斂、省徭役」等改良主張④,在當時是起了進步作用的。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董仲舒的哲學思想,特別是「三綱」與神權的結合,形成一套統治人民的精神枷鎖,對歷史的發展起著不良的影響。④《漢書·食貨志》。 第二節公孫弘 兩次應徵,兩任博士 公孫弘(前202—前121),字季,西漢菑川國薛縣(今山東滕縣南)人。年輕時,當過薛縣獄吏,因事免職,家貧,在海上牧豬為生。到了四十餘歲才發憤求學,學習《春秋》雜說。武帝初年,下舉詔賢良文學之士。那時,他年已六十,菑川國推舉他以賢良應徵,被任為博士,奉命出使匈奴。回朝向皇帝報告出使情況時,奏事不合旨意,武帝以為無能,遂告病回家。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武帝下詔令各郡國舉薦文學之士,菑川國又推舉公孫弘。於是,他又西去長安,到主管徵辟的太常衙署參加對策。在這次對策中,他強調應當以儒家標榜的仁、義、禮、智為「治之本,道之用」。同時,他又把法家標榜的法、術、功利揉和到儒家標榜的仁、義、禮、智之中,認為「致利除害」是仁的重要屬性,朝廷之上必須是「有功者上,無功者下」。又說:「法之所罰,義之所去也」;「禮義者民之,所服也,而賞罰順之,則民不犯禁矣」。這就把法術同禮義熔為一體,強調禮義與刑賞的交替為用。此外,他還把儒家的智解釋為法家所謂君主用以控御臣下的術,又把二者熔於一爐。這種揉和儒法、以仁義為表、法術為里的治術,也就是雜王霸之道。所以這篇對策,完全符合武帝的旨意。當時參加對策的儒士共有一百餘人,主持徵辟的太常在評議對策等第時,「弘第居下」,後來上奏皇帝,武帝把他的等第顛倒過來,「擢弘對為第一」,「拜為博士,待詔金馬門」。 阿順君旨,位至卿相公孫弘從獄吏出身,通曉法令,後來又攻讀儒書,精通儒術,故史稱其「習文法吏事,而又緣飾以儒術」,所以能夠以儒術飾法術,即外儒術而內法術,由此得到了武帝的賞識。此人「恢奇多聞」,有權術,善辯論,深諳人情世故,善於揣摩武帝的旨意,「每朝會議,開陳其端,使人主自擇,不肯面折庭爭」,武帝卻以為「其行敦厚」,「上大悅之」。由於他深得武帝歡心,因而在仕途上一帆風順,扶搖直上。他當了一年多博士,就超升為左內史,從比六百石升至二千石。 公孫弘升任左內史後,更加小心謹慎,「奏事不可,不肯庭辯」,恐怕當面辯論會引起武帝的反感。他知主爵都尉汲黯以好直諫深受武帝的器重,所以在朝廷奏事時,往往先問清汲黯所奏何事,了解他的意圖,等到汲黯發言後,然後推衍其說,加以發揮,武帝聽後非常高興,對於他的意見「所言皆聽」,「以此日益親貴」。他還用一種詭詐的方法來取得信任。有時同公卿大臣事先約好在上奏時採取一致的意見;但到了皇帝面前,則察顏觀色,看風使舵,往往「倍(背)其約,以順上旨」。汲黯當面指責他內懷奸詐,不講信義。他辯解說:「夫知臣者,以臣為忠;不知臣者,以臣為不忠。」武帝深以為然,以弘忠於己,後來凡是有人揭發他的短處,武帝不僅不聽,反而更加信任他。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武帝免去御史大夫張歐官職,以公孫弘代之。他當左內史不過三年,又超升御史大夫,位列三公。 ①本節主要依據於《史記·平津侯公孫弘列傳》和《漢書·公孫弘傳》,凡引上述資料者,不另作注。當時,武帝命唐蒙、司馬相如通「西南夷」,又於東北的貊地區(今朝鮮東部)設置滄海郡,漠南戰役後又於河南地築朔方城,設立朔方郡。公孫弘數諫武帝,「以為疲敝中國,以奉無用之地」。武帝命朱買臣等人在設朔方郡、築朔方城這個問題上發出十條策問詰難之。公孫弘在十條策問中未能解答出任何一條。乃認罪道:「山東鄙人,不知其便若是,願罷西南夷、滄海而專奉朔方。」武帝許之。公孫弘平素才智過人,為什麼在同朱買臣等辯論時一個問題也答不出來呢?正如韋昭所說:「以弘之才,非不能得一也,以為不可,不敢逆上耳!」①意思是,以公孫弘的辯才,不是答不出來,只是不敢說,深怕違背武帝的旨意。 公孫弘雖為三公,但生活非常節儉,以為「人主病不能廣大,人臣病不節儉」,常蓋布被。汲黯對武帝說:「弘位在三公,奉(俸)祿甚多,然為布被,此詐也。」武帝以問弘。他承認汲黯所說屬實。他說:「九卿與臣善者無過黯,然今日廷詰弘,誠中弘之病。夫以三公為布被,誠飾詐欲以釣名。..誠如汲黯言;且無汲黯忠,陛下安得聞此言。」武帝聽後,「以為謙讓」,更加信任他。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薛澤罷相後,武帝任公孫弘為丞相,封平津侯。弘為丞相三年,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病卒,終年八十歲。 以儒術飾文法,適遇其時公孫弘出身貧賤,以對策稱旨,武帝拔為舉首,十年之間,位至卿相。 他之所以能出賤入貴,平步青雲,由於當時武帝方標榜儒術,推行外儒內法的治術,弘既「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深合武帝旨意;又富於才智權術,善於揣摩武帝心意,精通做官訣竅,故能「日益親貴」,始終得到武帝寵遇,終於相位,正如《漢書》傳贊中所說:「非遇其時,焉能致此位乎!」他在當御史大夫和丞相的六年中,並無多大建樹。 ①《史記·公孫弘列傳·集解》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