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四卷) · 第十四章 漢武帝

漢武帝是兩漢時期雄才大略的皇帝,他建立了封建專制主義多方面的制度,舊史往往以他與秦始皇並舉,稱為「秦皇漢武」。 第一節強幹弱枝,封建專制主義體制的建立 強幹弱枝的思想 強幹弱枝,是漢代建立封建專制主義體制的思想基礎。秦始皇廢封國,立郡縣,實際上就反映了這種思想。婁敬對高祖獻策移民,正式提出強幹弱枝的主張。漢文帝時,賈誼陳政事,提出:「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力少則易使以義,國小則無邪心,令海內之執,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人。」這種「眾建說」是在朝廷和諸侯王之間建立強幹弱枝的封建專制主義體制。文帝採納了這個主張,但未能真正實行。景帝時推行的削藩策,也是這種思想的一種反映,但因操之過急,出了亂子。武帝時採納主父偃的獻策,制定推恩令,這也是強幹弱枝的思想在建立新的政治體制上的反映。 多種封建專制主義體制的建立主父偃的獻策是在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他說:「古者諸侯地不過百里,強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強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則逆節萌起,前日朝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余雖骨肉,無尺地之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不削而稍弱矣。」「於是上從其計。」①以主父偃的分析,強幹弱枝對保持朝廷統治的安定,是非常必要的。推恩的辦法是有關的皇族所願意或樂意接受的,實際上也正是如此。推恩法不斷加強了朝廷的統治,也不斷削弱了地方的力量,這對於封建專制主義政治體制的發展有深刻的影響。 在經濟方面,漢武帝也建立了一些重要的制度,以削弱地方割據勢力和富商大賈的經濟勢力,加強朝廷對全國經濟命脈的控制,增加朝廷的財政收入。他於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分別頒布並推行了鹽鐵官營、鑄幣和均輸、平準的詔令。鹽鐵官營,即由朝廷壟斷鹽鐵的經營權利,在全國各地設立鹽官鐵官進行經營管理,凡是私鑄鐵器或煮鹽的都處以重刑,並沒收其貨物。鑄幣制度,即禁止私鑄錢幣,改由官鑄,把鑄幣權收歸朝廷,由掌管上林苑的水衡都尉所屬三官負責鑄造,稱為上林錢或三官錢,即五銖錢。均輸、平準制度,所謂均輸,就是調劑運輸,在各郡國設置均輸官,令各地各以其土特產作為貢物,由工官製造運輸工具運往京師。所謂平準,就是平抑物價,由大司農設立平準官於京師,「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①,以平抑物價。這樣,就把過去由富商大賈掌握物資、操縱物價的利權收歸朝廷所有。 在思想文化方面,漢武帝樹立了儒學的統治權。他在太學立五經博士,獨尊儒術而罷黜百家,作為一代大儒的董仲舒受到尊重。他的「天人感應」①《漢書·主父偃傳》。 ①《史記·平準書》。 說,成為神化皇權的理論依據,他的「三綱」說,即「父為子綱,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的說法,成為普遍性的道德規範。儘管在現實政治中法家思想更受重視,但「外儒內法」,法家思想也往往要穿戴著儒家衣冠才能出場。以上各項體制的樹立,使漢成為規模具備的封建專制主義的大國,這在中國歷史上有它深遠的影響。 對人才的重視對人主在政治上的成就,賢能的輔佐是決不可少的。劉邦深明這一點,他在稱帝後,同群臣議論劉、項得失。他說他有蕭何、張良、韓信等人,能各用其材,因而獲得勝利;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因而滅亡。文帝也是個重視人才的人,他尊重細柳營的嚴肅軍紀,稱讚周亞夫是「真將軍」。武帝繼承先帝這個傳統,在繼位後,多次下詔求賢。武帝和董仲舒「天人三策」的問答,已成為著名的政治文獻。他讀了司馬相如的賦,極想見其人。他見汲黯,衣冠不整齊不見。主父偃、徐樂、嚴安被詔見,武帝說:「公皆安在?何相見之晚也!」①班固稱讚說:「公孫弘、卜式、兒寬皆以鴻漸之翼困於燕爵,遠跡羊豕之間,非遇其時,焉能致此位乎?是時,漢興六十餘載,海內艾安,府庫充實,而四夷未賓,制度多闕。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輪迎枚生,見主父而嘆息。群士慕向,異人並出。卜式拔於芻牧,弘羊擢於賈豎,衛青奮於奴僕,日蟬出於降虜,斯亦曩時版築飯牛之朋已。漢之得人,於茲為盛,儒雅則公孫弘、董仲舒、兒寬,篤行則石建、石慶,質直則汲黯、卜式,推賢則韓安國、鄭當時,定令則趙禹、張湯,文章則司馬遷、相如,滑稽則東方朔、枚皋,應對則嚴助、朱買臣,歷數則唐都、洛下閎,協律則李延年,運籌則桑弘羊,奉使則張騫、蘇武,將率則衛青、霍去病,受遺則霍光、金日蟬,其餘不可勝紀。是以興造功業,制度遺文,後世莫及。孝宣承統、纂修洪業,亦講論六藝,招選茂異,而蕭望之、梁丘賀、夏侯勝、韋玄成、嚴彭祖、尹更始以儒術進,劉向、王褒以文章顯,將相則張安世、趙充國、魏相、丙吉、於定國、杜延年,治民則黃霸、王成、龔遂、鄭弘、召信臣、韓延壽、尹翁歸、趙廣漢、嚴延年、張敞之屬,皆有功跡見述於世。參其名臣,亦其次也。」②這可見武帝時人才之盛,此後,雖有名臣,也非武帝時期之可比。 體制之建樹,人才的登用,是治國的兩件大事。武帝在這兩方面的成就,是他雄才大略的重要標誌。 ①《漢書·主父偃傳》。 ②《漢書·公孫弘卜式兒寬傳·贊》。 第二節漢和邊疆各地區民族關係的發展 武帝重視漢和邊疆各地區間民族關係的發展,當武帝在位時期,漢和匈奴之間的關係有了變化,西域、西南夷閉塞的狀態有了相對的改變。 漢和匈奴關係的變化漢對匈奴長期處於被動地位。武帝時,轉被動為主動,鞏固了漢在全國各民族中的優勢地位。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匈奴遣使請求和親,武帝令公卿大臣商量對策。大行令王恢主張「興兵擊之」。御史大夫韓安國則強調「和親」。在主戰主和雙方的爭議中,大部分官僚附和韓安國的意見,武帝勉強從和親之議①。然而,和親之後,匈奴仍然大肆侵擾。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馬邑(今山西朔縣)聶一獻破匈奴之策。武帝以時機已到,決心抗擊匈奴。王恢積極贊成聶一誘匈奴單于入塞聚而殲之的計策。武帝乃命韓安國、王恢、李廣、公孫賀、李息等為將軍,率領大軍準備伏擊匈奴,因匈奴單于發覺而引兵去,落了個空。從此,和親斷絕。是後,武帝命衛青、霍去病等多次征討匈奴。經過多次戰爭,特別是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的漠南戰役、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的河西戰役、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的漠北戰役這三大戰役之後,匈奴軍主力被殲,從此衰弱,單于失據,「是後匈奴遠遁,而幕(漠)南無王庭」①。河西戰役後,漢在河西走廊設置了武威、張掖、酒泉、敦煌四郡(皆在今甘肅河西地區)。 通西域為了切斷匈奴「右臂」,也為了發展經濟文化交流,武帝一再命張騫通使西域。 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武帝始命張騫通西域。張騫行程萬餘里,歷時十餘年,同西域各國開始建立聯繫,歸來後以所了解情況報告朝廷。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武帝再次派張騫出使西域。這時,漢已設置河西四郡,由內地至西域交通暢通無阻,順利地到達西域,加強了天山南北各族與漢朝的聯繫,同烏孫建立起和親關係;並派許多副使隨同張騫到達大宛、康居、大月氏、安息等地。從此以後,西域各地同中原地區的政治關係和經濟文化聯繫日趨密切,開闢了貫通中西的絲綢之路。為了保障漢使以及商隊往來的供應和安全,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西漢開始在鄰近西域的酒泉、玉門(皆在今甘肅西北部)建立亭障。後來,把亭障延展至鹽澤(今新疆羅布泊)一帶,並在天山南路屯田。每處有屯田兵數百人,設置衛司馬和校尉戍守,兼護天山南北各國。從此,天山南北三十六國和烏孫都先後成為漢朝西北邊疆之一部分。 ①參考《漢書·韓安國傳》。 ①《漢書·匈奴傳》上。 通西南夷武帝時期,割據東南地區的東甌、閩越和南越之間經常發生糾紛。漢武帝先後派兵平定了這些地區,並設置了郡縣。 居住在今四川、雲南、貴州等省的少數民族,當時被統稱為「西南夷」。在平定東南割據政權的同時,漢武帝加強了對這些地區少數民族的聯繫。他派人通夜郎(在今貴州遵義市一帶),使夜郎首領及夜郎附近各部相繼歸漢,於其地設置了犍為郡。不久,武帝又派司馬相如通使邛都、笮都,在那裡設置了十餘縣,隸屬蜀郡,還在西南地區先後設立七郡,封滇(在今雲南昆明市一帶)人的首領為滇王,發給王印。從此,西南地區同內地的聯繫更加緊密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規模也進一步擴大。 第三節武帝晚年的社會變亂和朝政的相對變革 武帝在位時期,漢的強大是空前的。但在強盛的同時,也伴隨著奢侈、腐化,潛伏著衰落的因素。 武帝的奢侈武帝從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起,大興土木,修宮室,鑿池籞,先後修建了建章宮、明光宮、柏梁台。長安周圍還建有長楊宮、五柞宮等六宮。為了便於他巡遊,各地尚建有行宮。園囿中興修最早、規模最大的是上林苑,池沼最大者為昆池。修築這些宮室園池,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此外,武帝巡遊無度,從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以後,多次攜帶文武百官和侍衛巡遊全國各地,見諸於記載的巡遊達二十餘次之多,足跡遍於長江以北各郡縣,次數之多,範圍之廣超過了秦始皇。每次「巡狩郡縣,所過賞賜,用帛百萬匹,錢金以巨萬計」。 武帝還寵信方士,迷信神怪,惑於方士們所謂神仙長生不老之說,希望通過方士求得不死之藥。他多次派人入海求仙,還想親自入海求神仙,後被東方朔固諫乃止。 武帝這些活動,不僅靡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人民的負擔,而且上行下效,使整個統治集團日趨腐化,公卿大夫以下爭於奢侈,室廬車服僭上無限,加之繁重的賦稅、兵役和御役,造成了「民力屈,財用竭」的惡果。武帝末年,出現了「天下虛耗,人復相食」的局面。廣大農民窮困破產,無以為生,流亡農民越來越多,終於導致了天下的動亂。 農民起義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各地紛紛爆發農民起義。起義聲勢之大,要超過秦末農民起義初期時的情況其最著者,「南陽有梅免、百政,楚有段中、杜少,齊有徐勃,燕趙之間有堅盧、范主之屬」①。起義軍多則數千人,少則數百人,到處攻打城邑,奪取兵器,殺戮官吏,釋放囚犯。漢武帝急忙派遣軍隊到各郡縣鎮壓,對起義軍大肆屠殺,甚至把供應過起義軍飲食的群眾也一概處死;並作「沉命法」,規定:凡是發生起義的地區,如果郡縣沒有發覺,或是捕殺起義人民不夠多的,有關的大小官吏都要處以死刑。儘管西漢朝廷用盡一切嚴刑酷法來鎮壓起義人民,並沒有能把起義鎮壓下去。 輪台之詔和政治改革面臨危機四伏的境地,漢武帝深感他的政策有改弦易轍的必要。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他曾對群臣說:「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①《漢書·酷吏·咸宣傳》。 不可追悔。至今事有傷害百姓、靡費天下者,悉罷之。」①罷去了諸方士侯神人者。 同時,武帝又於是年下詔,「陳既往之悔」,罷輪台(在今新疆輪台縣東南)之戍。詔書中說:「前有司奏欲益民賦三十助邊用,是重困老弱孤獨也。而今又請遣卒田輪台。輪台西於車師千餘里。..今請遠田輪台,欲起亭隧,是擾勞天下,非所以優民也,今朕不忍聞。..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修馬復令,以補缺,毋乏武備而已。」②武帝下詔後,「由是不復出軍」,減少了邊事。他又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養民。為了恢復農業生產,還任命趙過為搜粟都尉。這些政治上的改革,挽回了當時的局勢,使漢未陷入秦末的厄運。 後元二年(公元前87年)二月,漢武帝死,終年七十一歲,葬於陝西茂陵。 ①《漢書·西域傳》。 ②《漢書·西域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