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四卷) · 第六章 都會與里(坊)市制度

隨著秦漢時期手工業與商業的發展,在廣闊的國內市場內,逐步形成了一批工商業集中的都會。早在戰國時期,各都會之間就交通大暢。從巴蜀利用長江水運,「起於汶山,浮江以下,至楚三千餘里」,「而不費牛馬之力」①,中原地區,進太行山有「太行之道」;東西交往,有「成皋之路」,特別「無有大山大川之阻」的中原地區,「諸侯四通,條達輻輳」,「馬馳人趨,不待倦而至」②。再以西漢前期的情況而言,「自京師東西南北,歷山川,經郡國,諸殷富大都,無非街衢五通,商賈之所臻,萬物之所殖者。故..宛、周、齊、魯,商遍天下」③。具體而言,如下一些地方,均當時天下名都大邑:「燕之涿薊,趙之邯鄲,魏之溫、軹,韓之滎陽,齊之臨淄,楚之宛、陳,鄭之陽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內,皆為天下名都。」④又趙之「中山,帶大河,纂四通神衢,當天下之蹊,商賈錯於路,諸侯交於道。」⑤這些地方之所以成為名都大邑,「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諸侯之中,跨街衢之路也。」⑥這就是說,這些地方土地肥沃,農副產品豐富,加上交通便利,為交通要道。因此,這些城市都是在經濟發達的基礎上形成起來的,並非完全出於政治的原因。除上述諸名都外,還有一些都會,如巴蜀之成都、臨邛,關中的咸陽,今河北的曲逆,今山東的定陶,今廣東的番禺及今安徽之壽春、合肥,湖北之江陵,江蘇之吳,河西走廊之姑藏等,雖然大多數為地方都會,但也不乏全國性的大城市。在所有這些都會之中,除西漢國都長安外,還有洛陽、成都、邯鄲、臨淄與宛五大名都,當時稱「五都」。王莽時,曾在除長安外的上述「五都」「立五均官」,其「市長皆為五均司市師」。其中長安的「東市稱京,西市稱畿,洛陽稱中,餘四都各用東、西、南、北為稱,皆置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①由此可見,長安與五都,確是當時最大的城市;其餘則多為地區性城會。茲分別述之於後。 ①《史記·張儀列傳》。 ②《戰國策·魏策》。 ③《鹽鐵論·力耕》。 ④均見《鹽鐵論·通有》。 ⑤均見《鹽鐵論·通有》。 ⑥均見《鹽鐵論·通有》。 ①《漢書·食貨志》。 第一節 六大都會 長安 長安位於關中平原的心臟地帶。這裡,「關中自汧、雍以東至河、華,膏壤沃野千里」,有一個農業發達的經濟區給它提供了可靠的經濟條件。加上自周人以來,就已逐步開發了這個地區。故秦國繼之,得以先後都於櫟陽、雍及咸陽,進一步開發了關中地區。由於這裡地處隴、蜀之隙,故「隴、蜀之貨物」多集散於此,商賈以多。由於它南通巴蜀,巴蜀的薑、丹沙、石、銅、鐵、竹木之器及「筰馬旄牛」,通過褒斜道而入關中;西北之天水、隴西、北地、上郡,「畜牧為天下饒」,而長安為其必經之地。「故關中之地,於天下三分之一,而人眾不過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故長安有雄厚的經濟基礎。又「東通三晉,亦多大賈」。特別是秦都咸陽和漢都長安後,東方的豪富之民多徙於此,諸帝之陵又在於此,於是關中更成了「四方輻輳,並至而會」的地方,因而「諸田」、韋家栗氏、安陵及杜縣之杜氏,都成了關中的富商大賈,長安便成了全國性的大都會①。「諸田」及栗氏、杜氏等家資「鉅萬」的大商人衰落後,西漢後期,又有杜陵樊嘉,茂陵摯網,平陵如氏、苴氏,長安賣丹致富的王君房,賣豉起家的樊少翁及王孫大卿等,皆「為天下高訾」,其中樊嘉富於家財「五千萬」,「其餘皆巨萬」②。因此,長安的總情況,表現出「五方雜厝」,「富人則商賈為利」,「郡國輻輳,浮食者多」③;一般居民則「益玩巧而事末」④。班固《西都賦》描述其情況說:這裡「街衢洞達,閭閻且千,九市開場,貨別隧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闐城溢郭,旁流百廛,紅塵四合,煙雲相連。」「州郡之豪傑,五都之貨殖」,咸聚於此。其人生活豪華,殊異五方,「游士擬於公侯,列肆侈於姬姜」。其商業貿易之興隆,人口之眾多,消費之侈靡,令人駭異!即使到了東漢時期,這裡不再是國都所在,其繁華之景象,依然不減於舊。故張衡《西京賦》說長安除了「旁開三門,參塗夷庭,方軌十二,街衢相徑,廛里端直,甍宇齊平」的「城市之制」外,還有「廓開九市,通闤帶闠,旗亭五重,俯察百隧」和「瑰貨方至,鳥集麟萃,鬻者兼贏,求者不匱。..郊甸之內,卿邑殷賑,五都貨殖,既遷既引。商旅聯槅,隱隱展展,冠帶交錯,方轅接軫」,盛況空前,顯然仍不失為一大都會。 洛陽自西周以後,在洛陽營建了成周城與王城,開始作為軍事駐點,用以威鎮「殷頑民」。這裡地處「天下之中」,為「都國諸侯所聚會」之地,故地位日益重要,逐步由軍事要塞,變成了政治中心和工商業城市。春秋、戰國時期,洛陽成了東方諸國與秦國作戰的要地和貿易的必經之地,可以「東賈齊、魯,南賈梁、楚」。秦和西漢時期,這裡大商人輩出。赫赫有名的師史,①均見《史記·貨殖列傳》。 ②《漢書·貨殖傳》。 ③《漢書·地理志》。 ④均見《史記·貨殖列傳》。 「轉轂以百數,賈郡國,無所不至」,家財達到「七千萬」。其他洛陽人,也多利用其「街居在齊、秦、楚、趙之中」的便利形勢,爭習商賈之業,久留於諸侯國,甚至數過洛陽家門而不入①。師史之後,至西漢成帝、哀帝與王莽時期,又出現了大商人張長叔、薛子仲等,「訾亦十千萬」②。到了東漢,洛陽成了國都,人口更加集中,地位更趨重要,於是富商大賈,更集於此。故王符《潛夫論·浮侈》云:「今察洛陽,資末業者什於農夫,虛偽游手什於末業。」這表明東漢洛陽城內居民,主要是從事手工業與經營商販之業的人口。班固《東都賦》描述東漢光武帝和明帝時的洛陽城情況說:「皇城之內,宮室光明,闕庭神麗。..外則因原野以作苑,填泉流而為沼。..平夷洞達,萬方輻湊。」張衡《東京賦》亦云:「重舌人之九譯,金稽首而來王」,少數民族及鄰國使人,也集中於洛陽。所以,直到東漢末年洛陽遭到嚴重破壞之後,城內還是「異方雜居,多豪門大族,商賈胡貊,天下四方會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也」①。曹丕建魏,正式遷都洛陽,不是沒有原因的。邯鄲邯鄲地區處漳水與黃河之間,向北可通燕涿,向南可達鄭、衛,又與梁、魯之地為鄰,交通便利,也是手工業與商業發達的地方。故司馬遷說:「邯鄲」,「北通燕、涿,南有鄭、衛」,又「近梁、魯」,「亦漳、河之間一都會也」②。早在戰國時期,這裡就成了趙國國都,為商賈、技藝及倡優集中之地。這裡盛產鐵礦,故郭縱其人,「以鐵冶成業,與王者埒富」③。及於西漢,封於趙地的諸侯王國,仍「以冶鑄為業」④。 臨淄臨淄,作為齊國的國都,早在戰國時期,就是手工業與商業十分繁榮的地方。它處於泰山之北,「北被于海,膏壤二千里」⑤的大平原腹地。其地「宜桑麻」;又近海,多魚、鹽之利。因此,「人民多文綵、布帛、魚鹽」,其集散地便是臨淄,故「臨淄亦海、岱間一都會也」。其民「好商賈趨利,甚於周人」⑥。戰國時,這裡已是有戶「七萬戶」,「車轂擊,人肩摩,連衽成帷,舉袂成幕,揮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揚」的大城市①。到處可以看到「吹笙鼓瑟,彈琴擊築,鬥雞走狗,六博踢鞠」②的人群,其「七萬戶」以家五口計算,全市人口當在三十到四十萬左右。據蘇秦估計,僅成年男子①以上均見《史記·貨殖列傳》。 ②《漢書·貨殖傳》。 ①《三國志·魏書·傅嘏傳》注引《傅子》。 ②《史記·貨殖列傳》。 ③《史記·貨殖列傳》。 ④《漢書·張湯傳》。 ⑤《史記·齊世家》。 ⑥《史記·貨殖列傳》。 ①《戰國策·齊策》。 ②《史記·蘇秦列傳》。 就有二十一萬之多。這些說法,雖然不無誇大之處,但據近期考古發掘的情況,當時的臨淄有大小兩城,大城為工商業集中的市區,還有鑄幣及冶鐵的遺址,確不失為一大城市。像刁間這樣的大鹽商,就曾活動於此地。他利用「桀黠奴」之力,「使之逐漁鹽之利,或連車騎,交守相」,「起富數千萬」③。秦滅齊後,雖然遷徙了一批鹽鐵商人,但商賈之業仍很盛行。故入漢之後,武帝曾說:「關東之國,無大於齊者。齊東負海而城郭大,古時獨臨淄中有十萬戶,天下膏腴莫盛於齊者矣。」④武帝所講「十萬戶」,雖是古臨淄的情況,但其言是為了勸慰王夫人不求以子封洛陽而願封於齊,也應是當時現狀。至於主父偃,則更明言:「齊臨淄十萬戶,市租千金,人眾殷富,巨於長安。」⑤足見西漢之時,臨淄的人口不僅沒有減少,甚至有超過戰國極盛之時的跡象。所謂「市租千金」,尤見其工商業之興盛。 南陽(宛城) 南陽(宛城)一帶,相傳為夏人所居之地,可見其開發之早。這裡既有一片大平原,物產豐富;又「西通武關、鄖關,東南受漢、江、淮」,交通便利,故「宛亦一都會也」①。其地風俗雜錯,人多以商賈為業。秦滅六國後,曾把「用鐵冶為業」的梁人孔氏等「不軌之民」遷之於南陽。當這些人到達南陽後,仍操舊業,如孔氏就在南陽「大鼓鑄,規陂池,連車騎,游諸侯,因通商賈之利」,「家致富數千金」,以致南陽的其他「行賈」,都以孔氏為師,游賈於全國②。劉邦攻宛城時,秦南陽守的舍人陳恢遊說劉邦說:「宛,大郡之都也。連城數十,人民眾,積畜多。」③東漢之時,南陽為劉縯、劉秀兄弟故鄉,尤多富商大賈和大地主。 成都早在秦惠王時,就曾命張若經營成都城。於是張若在這裡「營廣府舍,置鹽鐵市官並長丞,修整里闠,市張列肆,與咸陽同制」④。按成都地處成都平原,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蔬食、果實之饒。「南賈滇僰、僰僮,西近邛筰,筰馬、旄牛。民食稻魚,亡凶年憂。」⑤自然條件的優越,給成都形成為工商業都會提供了可能。秦滅六國之後,又把「用鐵冶富」的趙國人卓氏之遷徙於「民工於市,易賈」的臨邛;這些「遷虜」到臨邛後,隨即「即鐵山鼓鑄,運籌策,傾滇蜀之民,富至僮千人,田池射獵之樂,擬於人君」。山東的俘虜程鄭,也同樣被徙於此。程鄭「亦冶鑄,賈椎髻之民,③《史記·貨殖列傳》。 ④《史記·三王傳》褚先生補述。 ⑤《史記·齊悼惠王世家》。 ①《史記·貨殖列傳》。 ②《史記·貨殖列傳》。 ③《史記·高祖本紀》。 ④《華陽國志·蜀志》。 ⑤《史記·貨殖列傳》。 富埒卓氏」①。臨邛與成都,同屬蜀郡,故臨邛之富庶繁華,實與成都為一體。前後經過李冰、文翁及廉范等名太守的經營開發,其地更為富庶。特別是東漢章帝建初中(公元76—84年),廉范為蜀郡太守時,「成都民物豐盛,邑宇逼側」,「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災」,但居民仍然「夜作」,為了「隱蔽,燒者日屬」,廉范乃取消禁止夜作之令,但令儲水防火而已②。由此可見,成都居民早已有「夜作」的習慣,有「夜作」必有夜市,其工商業發達之景象可以想見!故左思《蜀都賦》云:成都「市廛所會,萬商之淵。列隧百重,羅肆巨千。賄貨山積,纖麗星繁,都人士女,袨服靚妝。賈貿■鬻,舛錯縱橫,異物崛詭,奇於八方;布有橦華,麪有桄榔,邛杖傳節於大夏之邑,蒟醬流味於番禺之鄉。輿輦雜沓,冠帶混並,累轂壘跡,叛衍相傾。喧譁鼎沸,則嚨聒宇宙;囂塵張天,則埃壒曜靈。闤闠之里,伎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貝錦斐成,濯色江波,黃潤比筒,籝金所過。」其工商業興盛的景象,真有令人目不暇接之感。 ①《史記·貨殖列傳》。 ②《後漢書·廉范傳》。 第二節 地區性都會 秦漢時期在全國性的六大都會外,各地區較小的都會,不勝枚舉。擇其要者,略述如下。 咸陽咸陽,自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築冀闕,秦徙都之」①起,到秦始皇統一六國時期,由諸侯國的首都變成了統一國家的國都。商鞅變法時,曾「立三丈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能徙北門者」②,說明這時就有市場的出現。秦統一後,咸陽的政治、經濟地位迅速上升。秦每滅一國,就模仿其宮室建築格局重建於咸陽;又建阿房宮等,徵調之工匠、刑徒和服役之卒,動輒以數十萬計,則咸陽之繁華富庶可以想見。及漢滅秦,改都長安,改咸陽為渭城縣,但習慣上仍多稱為「咸里」。從地下出土的漢代陶尊、陶瓮及陶壺等陶器上所刻「咸里」、「咸里高昌陶鼎」、「咸里直章陶壺」及「咸亭」等文字③來看,證明漢代的咸里(即秦之咸陽)仍是手工業十分發達的地區,而且許多官府手工業多集中於此。因此,漢代的咸陽仍不失為一都會。楊與平陽《史記·貨殖列傳》云:「楊、平陽(陳)西賈秦、翟,北賈種、代,種、代,石北也。」《正義》曰:「秦,關內也;翟,隰、石等州部落稽也。延、綏、銀三州,皆白翟所居。」又曰:「種,在恆州石邑縣,蓋尉州也。代,今代州。」又《集解》引徐廣曰:「石邑,縣也,在常山。」《索隱》曰:「楊、平陽,二邑名,在趙之西,陳蓋衍字。以下有『楊、平陽、陳掾』,因此衍也。」楊,即今山西洪洞東南;平陽,即今山西臨汾西。此二地商人,既「西賈秦、翟,北賈種、代」,則楊、平陽實為聯繫關中,與代北少數民族之樞紐。由於此二地近邊胡,為用兵必經之地,「師旅委輸,有奇羨」,使楊、平陽之民得以「掾其間,得所欲』,因而商販之業甚盛。 溫、軹溫,即今河南溫縣西南;軹,在今河南濟源南。因此,溫、軹二地,均為黃河之北與太行山之南的兩個都會。掘《史記·貨殖列傳》,二地可以「西賈上黨,北賈趙、中山。」實由洛陽向東北,聯繫山西與河北的兩個地方城市。 曲逆曲逆,《史記·貨殖列傳》未言及之,但據同書《陳丞相世家》所云,①《史記·秦本紀》。 ②《史記·商君列傳》。 ③均見《關中秦漢陶錄》卷一。 知曲逆(今河北完縣東南)也是一個不小的都會。史稱漢高祖「過曲逆,上其城,望見其屋室甚大,曰:『壯哉縣!吾行天下,獨見洛陽與是耳。』顧問御史曰:『曲逆戶口幾何?』對曰:『始秦時三萬餘戶,間者兵數起,多亡匿,今見五千戶。』」以此言之,秦時的曲逆,幾乎可以與洛陽比擬。燕、薊《史記·貨殖列傳》云:「夫燕,亦勃、碣之間一都會也。」其地「南通齊、趙,東北邊胡,上谷至遼東。」這裡「有魚、鹽、棗、栗之饒。北鄰烏桓、夫余,東縮穢貉、朝鮮、真番之利。」《漢書·地理志》作「燕薊,南通齊、趙,勃、碣之間一都會也。」由此可見,燕、薊實為中原與東北少數民族及朝鮮半島通商貿易的紐帶。 陶、睢陽陶,即今山東定陶;睢陽,即今河南商邱。戰國時的陶位於齊、魯、宋、衛之間,水路交通四通八達。古濟水與菏水,在陶這個地方一橫一縱地通過。由此可以西通韓、魏,南經睢陽而下江淮,東走齊、魯。不僅地勢平坦,水路密如蛛網。又河、濟之間,素以產絲、漆著名,江淮則多魚、鹽,故司馬遷稱這裡為「自鴻溝以東,茫碭以北,屬巨野,此梁、宋也,陶、睢陽亦一都會也。」①且以其地理形勢而言,「陶,天下之中,諸侯四通,貨物所交易也。」以物產而言,「河、濟之間千樹萩,陳夏千畝漆,齊魯千畝桑、麻」,凡擁有者,「此其人皆與千戶侯等」。因此之故,戰國時之范蠡,助越敗吳後「之陶」,於此「治產積居,與時逐」,「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②。到了漢代,定陶所在之濟陰郡,轄縣僅九個,而人口卻達一百三十八萬之多,定陶商業之盛可想而知。 陳陳,即今河南淮陽縣,曾一度作為楚國的都城。它同定陶、睢陽一樣,是當時水路的樞紐之一。以物產而言,這裡盛產漆,故《史記·貨殖列傳》云:「陳夏千畝漆」,其富與千戶侯等。又「陳在楚、夏之交,通魚鹽之貨,其民多賈」,故工商頗發達。 江陵(故郢都) 江陵郢都,為楚國都城,也是當時西楚的經濟中心。這裡「西通巫、巴,東有雲夢之饒」(《史記·貨殖列傳》)。《漢書·地理志》謂江陵「亦一都會也」。由於這裡物產豐富,故昭帝時的文學之士在鹽鐵會議上說:「荊、揚南有桂林之饒,內有江、湖之利,左陵陽之金,右蜀漢之材。」①《漢書·地①均見《史記·貨殖列傳》。 ②均見《史記·貨殖列傳》。 ①《鹽鐵論·通有》。 理志》也說:「楚有江漢川澤山林之饒。」是以郢都不失為江漢平原的一大都會。 壽春、合肥壽春,楚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240年)由陳徙都於此。其南即合肥,地處江、淮衝要之地,江、淮之潮水,從南北兩方均匯於此,為南北皮革、鮑魚及楓、柟、豫章等木材集散地。故《史記·貨殖列傳》云:「郢之後徙壽春,亦一都會也。而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鮑、木輸會也。」 吳吳,即今江蘇蘇州一帶。處太湖平原,物產豐富。自古為煮鹽,冶鑄之地,貨物集散之所。故《史記·貨殖列傳》云:「自闔廬、春申、王濞(即吳王劉濞)三人,招致天下之喜遊子弟,有海鹽之饒,章山之銅,三江五湖之利,亦江東一都會也。」 番禺番禺,今廣東廣州市。地處珠江水系的終點,又南臨大海,交通海外諸國,故為嶺南貨物如龍眼、荔枝、葛布等集散之地。《史記·貨殖列傳》云:「番禺,亦其一都會也。珠璣、犀、瑇瑁、果、布之湊。」《漢書·地理志》也說:粵「地處近海,多犀、象、毒冒、珠璣、銀、銅、果、布之湊。中國往商賈者,多致富焉。番禺其一都會也。自合浦、徐聞南入海」,可通今南洋諸國。 潁川潁川(陽翟),即今河南禹縣。《漢書·地理志》云:「潁川,韓都,士有申子、韓非。」《史記·呂不韋列傳》謂:「呂不韋者,陽翟大賈人也。往來販賤賣貴,家累千金。」可見戰國時,陽翟商業即已發達。入漢之後,仍然不減,故《鹽鐵論·通有》載御史大夫桑弘羊稱:「鄭之陽翟」,「為天下名都」之一。 滎陽滎陽,地處黃河之濱,西通洛陽、長安,東連大平原,北距溫、軹甚近,一向為鄭國的商業要地。鄭商人弘高,就曾活動於西去二周的商道一帶①。故秦曾在這裡建立敖倉,儲積大量糧食。楚漢之爭,這裡更是爭奪的中心。自從鑿通鴻溝,溝通了河、洛,東連洙、泗,把它同定陶、睢陽、陳乃至江淮一帶都連結成一個商業貿易網。《史記》、《漢書》雖未曾突出記載此地的商業貿易發達情況,昭帝時的桑弘羊,卻把「韓之滎陽」,列為當時「天下①《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名都」之一,與燕、薊、溫、軹、邯鄲及二周並列②,足見也是秦漢時期的一個地區性都會。 在上述大小都市裡,主要居住著五類人:一是皇族、官吏及其他富豪之家;二是官私手工業者及其家屬;三是各類行商與坐賈;四是供一、三類人驅使、取樂或為之服務、消遣的被剝削依附人口;五是因各種原因而流寓城市的流動人口和乞丐等。其中一、三類人,大都過著花天酒地的糜爛生活。正如賈誼所說:「今世以侈靡相競」,「富人大賈嘉會召客者,認(黼繡)被牆」;供驅使的奴婢,也「為之繡衣絲履偏諸緣」,庶人「得為帝服,倡優下賤,得為後飾」;他們互彼之間,爾虞我詐,搶劫公行,「今其甚者,殺父兄矣。盜者剟寢戶之簾,搴兩廟之器。白晝大都之中,剽吏而奪之金。矯偽者出幾十萬石粟,賦六百餘萬錢。」他們再以盜竊來的官府財產,為自己買得高爵,或行賄而為使者,以致得以「乘傳而行郡國」①。有的囤積居奇,任意抬高物價,「操其奇嬴,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②。有的大放高利貸,再以其錢財,賤價收買貨物,「貪賈三之,廉賈五之」,即使是其他雜業,也能獲「什二」的利潤③。錢財多了,他們除了「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外,還「■財役貧」,「役利細民」;更「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勢吏,以利相傾,千里游遨,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縮」④。到了東漢,富商大賈的奢侈生活,更有甚於西漢。他們「奢衣服,侈飲食,事口舌而習調欺,..或以奸謀合任為業,或以游敖博弈為事。丁夫世不傳犁鋤,懷丸挾彈,攜手遨遊。或好取土作丸賣之於彈,外不可以禦寇,內不足以禁鼠。..或作泥車、瓦狗,..諸戲弄小兒之具以巧詐。..或裁好繒,作為疏頭,令工采畫,僱人書祝,虛飾巧言,欲邀多福;或裂拆繒綵,裁廣數分,長各五寸,縫繪佩之;或紡綵絲而縻,斷截以繞臂;..或..裙襦衣被,費繒百縑,用功十倍。..以完為破,以牢為行,以大為小,以易為難。..今京師貴戚,衣服飲食,車輿文飾廬舍,皆過王制。..從奴僕妾,皆服葛子升越,筩中女布,細緻綺縠,冰紈錦繡,犀象珠玉,虎魄瑇瑁,石山隱飾,金銀錯鏤,麞麂履舄,文組綵褋,驕奢僭主,轉相夸詫。..富貴嫁娶,車駢各十,騎奴侍僮,夾轂節引,富者競欲相過,貧者恥不逮及。」⑤直到漢末,那些「船車賈販」的「豪人之室」,仍然是「妖童美妾,填乎綺室;侶謳妓樂,列乎深堂」。「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敗而不可飲。」①所以,秦漢的都市,大抵皆消費性城市,是剝削階級享樂的場所,也是統治者發號施令之所在,而不是為整個社會經濟創造財富和提供生產資料的市場。雖然也有個別城市主要由於交通便利,周圍物產豐富和處於交通要道而形成的,但主要是商品的轉運和流通場所,而不是商品的生產性城市。故秦漢城市雖眾,商業雖盛,商人之獲利雖多,卻不能引起整個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革,甚至還是維護封建統治結構的補充物。 ②《鹽鐵論·通有》。 ①《漢書·賈誼傳》。 ②《漢書·食貨志》。 ③《史記·貨殖列傳》。 ④《漢書·食貨志》。 ⑤王符:《潛夫論·浮侈》。 ①仲長統:《昌言·理亂》。 第三節 里(坊)市制度 由於我國古代的城市,大都附屬於政治上的統治中心和軍事上的要塞地區。因此,大部分城市的形成,往往首先是由於其在政治、軍事上地位的重要性所引起。一旦人口集中,就有官府手工業與官府商業的出現。春秋戰國以後,「工商食官」格局破壞後,私營手工業與私營商業興起了。於是每一個政治中心與軍事重地,就產生了固定性的市場,定期集散,凡從事商賈貿易之人,都必須集中於固定的市場內進行。因此之故,市場就成了一切奸偽者集中場所。故曹參為齊相將去時,曾「屬其後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後相曰:『治無大於此乎?』參曰:『不然,夫獄、市者,所以並容也。今君擾之,奸人安所寄乎?吾是以發之。』」②這說明當時人把「市」與「獄」並列,而且都把它們當成容奸之所。正因為如此,在當時的城市建築的布局方面,首先確定政權機構的中心地位,奠定「左祖右社」和坐北朝南的格局;然後是居民區,謂之「里」或「坊」,作豆腐塊式的區域,用以圍繞著政權機構;再是把居民區與市場分開,即坊、市分治。不論是「坊」(或「里」)還是「市」,都有一個固定不變的範圍,其形狀大體為正南正北的豆腐塊式方塊地區。其大小大體一致,四周均有圍牆包圍,各有一定的門徑出入。「里」或「坊」有「里門」或「坊門」,有人專門監督里(坊)內居民出入,謂之「里門監」,像秦末的酈食其,就曾為陳留高陽的「里門監」①。里(坊)內的居民,都不允許向街開門,出入總於里門。「市」也有「市門」,如秦之咸陽城,就有「市南門」與「北門」②。出入也有人監視。市場的集散與市門的啟閉,都有固定的時間。市場內店鋪排列成行,謂之次、肆或列肆。賣買皆市開而入,市罷而散。這種嚴格按照居民區與市區的坊市劃分、商賈貿易只能在固定市場內進行、坊與市都有固定範圍與固定形制的城市規劃與管理制度,就是我國古代的坊市制度。 在城市裡設置固定市場的制度,戰國時的秦國就已有之。《史記·秦始皇本紀》謂秦獻公七年(公元前378年),「初行為市」,便是建立固定市場於秦國都城之始。商鞅變法時的新都咸陽,也建立了固定的「市」場,故有「市南門」與「北門」的專設市門。《史記·呂不韋列傳》亦載他以其所寫《呂氏春秋》「布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求有增損其書者。他之所以把《呂氏春秋》「布」之於市門所在,是由於這是人們出入必經之地,故可設想為固定市場。《華陽國志》載秦惠王命張若在成都「廣營府舍,置鹽鐵市官並長丞,修整里闠,市張列肆」。據此,知「市」場之內有「列肆」即排列整齊的許多店鋪,又有「里」有「闠」即門禁,還設有專門官吏主管之,可見其為固定市場甚明。《太平御覽》卷八二七《資產部·市門》引《三秦記》,謂秦之「地市」有市「吏」,亦同於成都市肆之有「市官並長丞」。雲夢秦簡《金布科》有「賈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擇行錢、布」的規定,更表明「市」為店鋪集中之所在,而且排列整齊,還有「吏」監督。同律又云:「擇行錢、布者,列伍長弗告,吏循之不謹,皆有罪。」這更證明諸店鋪,也同一般居民一樣按什、伍組織編制戶口,並設有「列伍長」,還實行②《漢書·曹參傳》。 ①《漢書·酈食其傳》。 ②《史記·商君列傳》。 連坐之制;另外有官吏經常巡視、監督。這種商賈的戶籍,大約就是所謂「市籍」。《司空律》還規定:「舂城旦出徭者,毋敢之市及留舍闠外;當行市中者,回,勿行。」意即刑徒外出服役時,不准前往「市」場,也不許在市門外停留;如果必須經過市場,也要折回或繞行,決不允許從市場通過。其所以這樣規定,也許是為了防止刑徒逃亡。姑且不論是否出於這個原因,它證明秦有固定市場市制,卻是十分明白的。 漢代繼承了秦的固定市場制度。漢初,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便在長安「立大市」①。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夏六月,又起「長安西市」②。由此可見,漢代的長安不止一個固定市場。後來,長安城內還發展到九個固定市場,《文選·西都賦》李善注引《漢宮闕疏》云:「長安立九市,其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東。」又《三輔黃圖》卷二《長安九市》目引《廟記》云:「長安九市,各方二百六十六步,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東。凡四里為一市。致九州之人在突門。夾橫橋大道,市樓皆重屋。」又云:「當市樓有令署,以察商賈貨財買賣貿易之事,三輔都尉掌之。」據此,不僅說明長安有九個固定市場,而且每市的大小一致,市內還有高樓,為了便於監視市內動態。長安九市,各有名稱,其可查者有「東市」,其名見於《三輔黃圖》卷二、《史記·日者列傳》、《漢書·晁錯傳》及《漢書·食貨志》等;有「西市」,其名見於《三輔黃圖》卷二、《漢書·惠帝紀》、《漢書·食貨志》及《太平寰宇記》卷二五引《郡國志》等;有「柳市」,其名見《三輔黃圖》卷二及《漢書·萬章傳》顏注引《漢宮闕疏》;有「直市」,其名見《三輔黃圖》卷二、《太平寰宇記》卷二五、《太平御覽》卷一九一及《長安志》等;有交門市(在渭橋北頭)、孝里市(在雍門東)及道亭市(在便橋東)等,均見《太平御覽》卷八二七引《漢宮闕疏》。此外,據陳直先生考證,還有「高市」之名,有出土「高市」陶瓶可證①。長安九市,直到東漢仍然如故,故張衡《西京賦》中,有「郭開九市,通闤帶闠,旗亭垂立,俯崇百隧」之語。至於其他城市,也類皆如此。《續封泥考略》所收漢代齊魯封泥中,有「左市」、「右市」、「南市」、「西市」等封泥;《考古通訊》創刊號載洛陽王城出土有「河市」二字的陶片;《三國志·魏志·牽招傳》謂東漢鄴城有「馬市」。這一切,都表明漢代城市普遍存在設立固定市場的制度。 漢代固定市場之內,也同秦時一樣設有市門,以總出入;設有官吏,以司監督;更有高樓「旗亭」,便於監視;市內店鋪集中,排列整齊,專為商賈居住之地。例如,司馬遷的祖先司馬無澤,曾為「漢市長」②;《續封泥考略》有「廣陵市長」封泥;《漢印文字征》有「臨菑市丞」封泥;東漢費長房「曾為市掾」①。武帝時的官營商業,也「令吏坐市列肆,販物求利」②。《漢書·食貨志》稱:「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又平帝元①《史記·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 ②《漢書·惠帝紀》。 ①參見陳直:《三輔黃圖校證》。 ②《史記·自敘》。 ①《後漢書·費長房傳》。 ②《史記·平準書》。 始四年(公元4年),在長安「為方市闠門,周環列肆,商賈居之」③。班固《西京賦》有「九市開場,貨別隧分」的說法。西漢中期,尹翁歸曾「為市吏」④。西漢末年,梅福棄官隱於會稽,「變姓名為吳市門卒」⑤。所有這一切,都表明兩漢時期的都會裡都設有固定市場,市場內為商賈集中居住之地;且商賈按經營商品性質不同又劃分為隧或肆,故有「貨別隧分」的狀況;市場有固定的市門,市門還有專人看守,如梅福之為「市門卒」即其一例。至於市內高樓,其上有「旗亭」。秦簡《封診式》簡文,也謂秦的市場設有「亭」,上設「亭校長」、「求盜」等員,專司追捕盜賊之職。漢代的市場「旗亭」很可能即由此演變而來。今出土漢代市場畫像磚中,有市門,出入者甚多,內有高樓,其上樹一旗,大約就是「旗亭」的寫照。 市內的物價,也有官吏統一管理。秦時有「直市」,其所以如此命名,取其「物無二價,故以直市為名」⑥。秦簡《金布律》規定:「有賣及買也,各嬰其價;小物不能一錢者,勿嬰。」其所以規定市內商品必須標明價格,正是統一物價的措施。漢武帝立平準之制,更是為了統一物價。漢末,王莽「奏定著令,又奏市無二價」①,並令王孫卿「為京司市師,漢司東市令也」②。東漢初,因「長安鑄錢多奸巧」,京兆尹閻興以第五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市,倫平銓衡,正斗斛,市無阿枉,百姓悅服」③。所有這些,都是為了統一物價以穩定市場而採取的措施。 市場的貿易,有固定時間。一般說來,交易均在白天進行。隨著一天之內貿易高潮的不同,有的規定「一日三會」,有的「市曰四合」④。夜晚閉戶,沒有「夜市」。但是,隨著商業的發展,東漢時已逐步出現了「夜糴」與「夜作」的情況。《太平御覽》卷七三九引《風俗通》云:「夜糴,俗說市買者當清旦而行,日中交易所有,夕時便罷。今乃夜糴,明其痴呆不足。」又《後漢書·廉范傳》謂「建初中,遷蜀郡太守。..成都民物豐盛,邑宇逼側,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災。而更相隱蔽,燒者日屬。范乃削前令,但嚴使儲水而已。百姓為便。」所謂「夜糴」,自然是夜市的萌芽,「夜作」則為晚上加工從事手工製作之業。商賈貿易突破白天進行的束縛,已屬是一大進步。甚至西漢之末還出現了突破固定市場的草市的萌芽。《太平御覽》卷八二八引《三輔黃圖》云:「元始四年(公元4年),起明堂、辟雍,長安城南北為令市,但列槐樹百行為隊,無牆屋,諸生朔望會此市,各持其郡所出貨物及經書、傳紀、笙罄、器物,相與賣買,雍容揖讓,或議論槐下。」以此言之,這種「會市」,已顯然不是固定市場,有點類似於南朝唐宋時的「草市」。與固定市場並存的,就是一般居民區——「里」或「坊」。秦漢城市的居民區,都稱為「里」。如西漢渭城縣(即秦之咸陽)治有「咸里」,《關中秦漢陶錄》卷三。所載出土的西漢陶器,不乏「咸里周子才陶盒」、「咸③《太平御覽》卷八二七引《三輔黃圖》。 ④《漢書·尹翁歸傳》。 ⑤《漢書·梅福傳》。 ⑥《三輔黃圖》卷二。 ①《漢書·王莽傳》。 ②《漢書·食貨志》。 ③《後漢書·第五倫傳》。 ④《後漢書·孔奮傳》及注。 里蒲奇陶尊」及「咸里高昌陶鼎」等名稱①,足證秦漢的城市有「里」。又《元河南志》稱東漢洛陽城內有「里」。其他史籍及出土墓誌中提到城市中有「里」者,更是不勝枚舉。直到隋代,洛陽城內有「里一百三」②。但是,城市中的居民區里,到唐代一律改為「坊」。《元河南志》卷一宋代洛陽城內「凡一百二十坊」句下注文曰:「隋曰里,一百三,市三,唐改曰坊。」從此以後,城市中的里都稱為「坊」,「坊」與「市」合稱即為「坊市」制度。據此,似乎唐之前無稱城市之「里」為「坊」者,其實不然。《元河南志》卷二《晉城闕宮殿古蹟》目下,列舉當時洛陽城內的宮殿、街里名稱時,其中就提到了顯昌坊、修成坊、綏福坊、延祿坊、休徵坊、承慶坊、桂芬坊、椒房坊、舒蘭坊、藝文坊等坊名,同時也講到了永安里、汶陽里、延嘉里、德功里、宜春里、白社裡、步廣里等里名。此外,在標目中,還「諸坊」與「諸里」並列,二者都見於《晉宮闕名》一書。由此可見,「坊」的名稱,並非始於唐代,至少西晉洛陽城已有「坊」、「里」並存的情況。東漢時,雖無「坊」之名,但「里」實即「坊」。因此,秦漢時期把「市」與「里」截然劃分,市為商業貿易區,里為居民區,彼此互不相涉和互不混雜的城市結構,就是秦漢時期坊市制度的梗概。這種制度,從本質上來說,它束縛了城市商品經濟的發展,也反映出從政治中心、軍事重鎮而演變成城市的一些都會的共同結構。因此,隨著後來商品的發展和由於經濟原因而形成的城市的出現,必然將突出古代城市坊市分立的結構。 ①參閱陳直:《兩漢經濟史料論叢》第172頁。 ②《隋書》卷三○《地理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