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四卷) · 第四章 本卷編撰意圖
本卷的編撰,在體例上,大致依照本書第三卷而略有所改變。本卷綜述編以秦漢時期的民族概況為第一章,指陳這一歷史時期新的民族狀況,包含漢族的形成及一些少數民族的簡況,這與第三卷綜述編之以神話、傳說為第一章,是不同的。本卷典志編比起第三卷典志編來,進一步明確了論述的範圍和項目,基本上限定於經濟基礎及與社會生產直接有關的項目,限定於政制、官制、刑律、軍制等上層建築;相對地說,對於某些項目的論述,也較為詳備。本書第三卷傳記編,因先秦列國的史事較多而分為上下編,本卷傳記編,因情況的變化,不再分上下。本卷傳記編內有一些少數民族代表人物,均略依時間順序,與漢族人物並列。
在觀點上,多年以來有秦漢時期社會性質的論爭。本卷未設專章來論述這個問題,而是從土地所有制、勞動者身份、戶籍制度、賦役制度、政制、官制、兵制等方面來論證秦漢時期的封建社會性質,同時也承認封建社會中有奴隸和奴隸制的存在。本卷典志編中對土地制度及階級結構的論述,是有關社會性質的一篇重點論述。
秦漢時期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偉大時期,我們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在這個時期進入新階段,封建社會也建立起來。如何把握這一歷史時期的特點而加以論述,這是一項艱巨的工程,需要通過大家的協作和不斷的努力,把這一工程不斷地完善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