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一卷) · 第十五章 康有為
第一節 勤學與苦悶
康有為,又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戊戌政變後,易號更生;張勳復辟覆敗,又號更甡;晚號天游化人。咸豐八年二月初五日(1858年3月19日)生於廣東南海西樵山銀塘鄉一個官僚地主家庭。祖贊修,官連州訓導;父達初,江西補用知縣;從叔祖國器,護理廣西巡撫,參加鎮壓太平天國運動。
康有為5歲「能誦唐詩數百首」。6歲,從簡鳳儀讀《大學》、《中庸》、《論語》和朱熹所注《孝經》,11歲,父親去世,跟隨祖父接受嚴格的封建正統教育,攻讀經史。這時,太平天國失敗不久,他「頻閱邸報,覽知朝事,知曾文正、駱文忠、左文襄之業,而慷慨有遠志矣」③。
同治十一年(1872),康有為再應童子試不售,致力於考試和八股文。
十三年(1874),「始見《瀛寰志略》、地球圖,知萬國之故,地球之理」。光緒二年(1876),他應鄉試不售,從朱次琦(九江)學習。朱次琦教學重「四行五學」:四行是「敦行孝弟,崇尚名節,變化氣質,檢攝威儀」;五學是經學、文學、掌故之學、性理之學、詞章之學。主張「濟人經世,不為無用之空談高論」;「掃去漢、宋之門戶,而歸宗於孔子」。康有為受其影響,「以聖賢為必可期」,「以天下為必可為」。又攻讀顧炎武、錢大昕、趙翼等人論述歷史的著作,於是「議論宏起」。
光緒四年(1878),繼續跟隨朱次琦讀書,攻讀《周禮》、《儀禮》、《爾雅》、《說文》、《水經注》諸書,以及《楚辭》、《漢書》、《文選》諸文,「大肆力於群書」。不久,以日埋故紙堆中,汨其靈明,漸厭之,乃「閉戶謝友朋,靜坐養心」。「靜坐時忽見天地萬物皆我一體,大放光明。自以為聖人則欣然而笑,忽思蒼生困苦則悶然而哭」①。國家的危亡,現實的刺激,使他對傳統的文化學術發生懷疑。
光緒五年(1879),入西樵山,居白雲洞,專講道家、佛學之書,「養神明,棄渣滓」。剛好在北京任職的張鼎華(延秋)偕四五人來游西樵山,使康有為接觸到當時正在醞釀的改良主義思潮。不久,康有為「薄游香港」,親眼看到英國侵略者所建立的殖民統治秩序,以為資本主義制度比封建制度要好得多,從此,開始了「向西方尋找真理」的歷程。
③鄭觀應的卒年說法不一,這裡從夏東元《鄭觀應傳》說。
①《康南海自編年譜》「同治七年戊辰,十一歲」。
第二節「參中西之新理」
光緒八年(1882),康有為赴順天鄉試,「道經上海之繁盛,益知西人治術之有本。舟車行路,大購西書以歸講求」。
光緒九年(1883),「購《萬國公報》,大攻西學書,聲、光、化、電、重學及各國史志、諸人遊記皆涉焉」。創《不裹足會草例》,規定入會的人皆不裹足,凡已裹而復放的,「賀而表彰」。
光緒十年(1884),中法戰爭爆發,兩廣受到侵擾。康有為「感國難,哀民生」,獨居一樓,「所悟日深,因顯微鏡之萬數千倍者,視虱如輪,見蟻為象,而悟大小齊同之理」①。俯讀仰思,「日日以救世為心,刻刻以救世為事」。
光緒十一年(1885),從事算學,撰《人類公理》,後來又編「內外篇」。康有為自稱是「合經子之奧言,探儒佛之微旨,參中西之新理,窮無人之賾變,搜合諸教,披析大地,剖析今古,窮察後來」的作品。《人類公理》未見手稿,「公理書」的修訂稿《實理公法全書》①和《內外康子篇》尚有存留。在《實理公法全書》的《凡例》中說:「凡天下之大,不外義理、制度兩端。義理者何?曰實理,曰公理,曰私理是也。制度者何?曰公法,曰比例之公法、私法是也。實理明則公法定,間有不能定者,則以有益人道者為斷,然二者均合眾人之見定之。」他以為幾何公理是「一定之法」,如1、2、4、8、16、32,是「必然之實」,但它「不足於用」,於是「不能無人立之法」。「人立之法」,「其理較虛」,本來沒有「定則」,只是「推一最有益於人道者,以為公法而已」。什麼是「最有益於人道」的「公法」呢?那就是平等。
康有為以為人類平等是「幾何公理」,所以要「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要「以互相逆制立法」,使之平等。他認為現實不合幾何公理,如「人不盡有自主之權」,如「君主威權無限」等,認為「實理公法」是「天地生人,本來平等」的。
這種「平等」思想,在康有為《自編年譜》和《康子內外篇》中也有反映。他這時的著作,除存有封建學說外,還滲透著西方資本主義的東西,康有為「公理書」、「內外篇」的醞釀和撰述,象徵著一個封建知識分子走向資產階級改良派的歷程。他憂患人生,嚮往平等,孕育有一種「大同境界」。①《康南海自編年譜》「光緒四年戊寅,二十一歲」。
①《康南海自編年譜》「光緒十年甲申,二十七歲」,又康有為有《顯微》手稿,藏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員會。
第三節 從崇古文經學到尊今文經學
光緒十二年(1886),撰《教學通議》,列目二十,在序文中標明撰書的目的是:「今天下治之不舉,由教學之不修也」;「教學之不修」,「患其不師古也」。而所學只是「師古之糟粕,不得其精意」。認為「善言古者必切於今,善言教者必通於治」。它的宗旨是「言教通治,言古切今」。康有為認為,周公是「言教通治」、「言古切今」的典範。經書中的典章,是「周公經綸之跡」,「周公以天位而制禮,故範圍百世」。他「熔鑄一時」,「以時王為法」,從而「制度美密,纖悉無遺,天下受式,遏越前載,人自無慕古之思也」。周公不是空洞說教,而是「有德有位」,用以「綱維天下」,使「教學大備」、「官師咸修」②的。
《周禮》是古文經典,周公是古文經學崇拜的對象,康有為講《周禮》官守,崇周公權威,渴望能有「有德有位」的周公其人,以「時王為法」,頒行新政,「天下奉行」,敷教言治,「易民觀聽」。
光緒十四年(1888),康有為鑑於中法戰後,帝國主義侵略勢力伸入中國西南邊境,民族危機嚴重,趁赴京應試的機會,於十月初八日(12月10日)上書變法,這是資產階級改良派第一次向清廷正式提出的建議。他痛言帝國主義的侵逼,指責頑固派的「酣嬉偷惰,苟安旦夕」,批評洋務派的「洋差、洋務局、學堂之設,開礦公司之事,電線、機器、輪船、鐵艦之用,不睹其利,反以蔽奸」。提出了「變成法」、「通下情」、「慎左右」的政治主張。但這次上書為頑固派所阻,光緒帝沒有看到。康有為且備受頑固守舊分子的嘲笑和攻擊。這使他認識到找尋新的思想武器的必要。
光緒十五年(1889)秋,康有為離開北京,年底,回到廣州。次年春,移居徽州會館。這時,他晤見了廖平,廖平是今文經學家。今文經學是講究「微言大義」,主張「通經致用」的。康有為一方面感於「外患日深」而上書不達,另一方面受了廖平的啟示,覺察陸、王心學雖「直捷明達,活潑有用」,但不如今文經學的「靈活」;佛教哲學雖講「慈悲普渡」,但「與其布施於將來,不如布施於現在」①。這樣,他便從今文經學中汲取可資運用的東西進而論政,由以往的崇《周禮》、尊周公而崇《公羊》、尊孔子,將今文「三統」說闡發為「改制」、因革的理論,將今文「三世」說推演為「亂世」、「昇平世」(小康)、「太平世」(大同)的系統,「愈改而愈進也」。還寫了《毛詩偽證》、《周禮偽證》、《說文偽證》、《爾雅偽證》等攻擊古文經傳之書。
光緒十六年(1890),移居廣州雲衢書屋,在學海堂肄業的高材生陳千秋聽到康有為的聲名,前往謁見,大為欽仰。是年秋,陳千秋告訴梁啓超,康有為的學說「乃為吾與子所未見,吾與子今得師矣」。梁啓超隨同往見,康有為「以大海潮音,作獅子吼,取其所挾持之數百年無用舊學,更端駁詰,悉舉而摧陷廓清之」,梁啓超感到如「冷水澆背,當頭一棒」,對康有為極②《實理公法全書》和《康子內外篇》,未刊,原藏康同璧先生處。1947年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圖書館製成顯微膠捲,後美國加州大學劉廣京教授將該片影印本複製贈予康同璧先生。又《康子內外篇》共15篇,內9篇曾在《清議報》發表,湯志鈞編《康有為政論集》予輯入。
①分見《教學通議》中《六經》、《從今》等篇,稿本,上海市文物保管會藏。為佩服,「自是決意捨去舊學,自退出學海堂而間日請業南海之門」①。①梁啓超:《康有為傳》第三章《修養時代及講學時代》。
第四節 長興講學,撰《偽經考》、《改制考》
光緒十七年(1891),康有為徇陳千秋、梁啓超之請,在廣州長興里萬木草堂開始講學。講學內容主要是「中國數千年來學術源流、歷史政治沿革得失,取萬國公法比例推斷之」①,「大發求仁之義,而講中外之故,救中國之法」②。次年,「移講堂於廣州衛邊街鄺氏祠。十九年(1893),仍講學於衛邊街。冬,遷草堂於府學堂仰高祠,這時已有100多個學生了。
康有為在長興講學時,「著《長興學記》以為學規」,主張治學要「逆乎常緯」,反對「積習」。在「義理之學」、「考據之學」、「詞章之學」之外,增加「經世之學」,以「通變宜民」。認為孔子「因時立教」,「天下道術至眾」,而應「以孔子為折衷」。後來,還到廣西桂林講學,鼓吹孔子改制。這幾年中,他在弟子的幫助下,刊行了《新學偽經考》,並從事《孔子改制考》的編纂準備。
《新學偽經考》大旨謂:東漢以來的經學,多出劉歆偽造,「始作偽、亂聖制者,自劉歆,布行偽經、篡孔統者,成於鄭玄」,所以叫做「偽經」;劉歆「飾經佐篡,身為新臣」,是新莽一朝之學,與孔子無涉,所以叫做「新學」。「凡後世所指目為『漢學』者,皆賈、馬、許、鄭之學,乃新學,非漢學也;即宋人所尊述之經,乃多偽經非孔子之經也」③。這種「逆乎常緯」的反抗,予漢學、宋學以根本的打擊,予維護封建專制制度的傳統思想以大膽的掃蕩,它在學術意義上是推翻古文經學的「述而不作」,在政治意義上是打擊頑固派的「恪守祖訓」,為掃除變法維新的絆腳石準備了理論條件。《孔子改制考》的「立例編括,選徒助纂」,始於光緒十七年,而正式出書則在光緒二十四年(1898)。他認為孔子以前的歷史,是孔子為救世改革的目的而假託的宣傳作品,都是茫昧無稽。中國歷史,從秦、漢以來才可考信。周末諸子紛紛起來創立教義,企圖憑自己的理想來建立自己認為最好的社會制度,並把自己所建立的制度托為古代曾經實施,藉以爭取人們的信仰。孔子創立儒教,提出一套他自己創造的堯、舜、文、武的政教禮法,作六經以為「托古改制」的根據。經過諸子爭教,儒墨「顯學」,從戰國曆秦到漢,孔子成為全國教主。他打通了《春秋公羊傳》、《王制》、《禮運》、《論語》以及其他各經各子,尊孔子為教主,用孔教名義提出變法維新的主張,把孔子裝扮成為「托古改制」者,成為變法改制的張本。
《新學偽經考》和《孔子改制考》是康有為在戊戌時期兩本最主要的著作,它不是一般的「考辨專著」,而是衝擊封建勢力提出改制變法的理論著作。它是披著經學外衣,把資產階級所需要的措施,掛上孔聖人的招牌,拿孔子來對抗孔子,以減輕非聖無法的壓力,從而為變法維新創造條件的著作。①梁啓超:《三十自述》。
②梁啓超:《三十自述》。
③《康南海自編年譜》「光緒十七年辛卯,三十四歲」。
第五節 發動「公車上書」,組織強學會
光緒二十年(1894),中日戰爭爆發,中國又一次慘敗;次年三月二十三日(4月17日),清廷與日本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瓜分危機更是迫在眉睫。康有為趁入京應試的機會,聯合各省應試舉人1300餘人,於四月初八日(5月2日)聯名請願,發動「公車上書」。他在「公車上書」中,請求拒和、遷都、練兵、變法,提出「下詔鼓天下之氣」、「遷都定天下之本」、「練兵強天下之勢」、「變法成天下之治」等改良派的救國綱領。認為變法著重在富國、養民和教民三方面。提出富國之法有六:一、鈔法,戶部用精工造鈔票,設官銀行,以擴充商務;二、建築鐵路,收我利權;三、製造機器、輪舟,獎勵新製造,並發展、保護民營工業;四、礦務,開設礦學,請比利時人教導勘測,選才督辦,不濫用私人;五、鑄銀,各省設鑄銀局,以塞漏卮;六、郵政,設郵政局。養民之法有四:一、務農;二、勸工;三、惠商;四、恤窮。教民之法則為分立學堂、開設報館,以「化導愚民,扶聖教而塞異端」。這是康有為的第二次上書,也是改良派正式登上政治舞台的第一幕。
「公車上書」被拒絕代呈,光緒帝沒有看到。不久榜發,康有為得中進士,授工部主事。康有為又於同年五月初六日(5月29日)呈送《上清帝第三書》,提出了變法的步驟,指出自強雪恥之策有四:即富民、養民、教士、練兵,而如何審端致力於上述四策,則在乎「求人才而擢不次」、「慎左右而廣其選」、「通下情而合其力」三者,以求「人才得,左右賢,下情達」。這次上書由都察院代呈,光緒帝第一次讀到他的上書。
接著,他又上《第四書》,再次籲請「尊賢而尚功,保民而親下」,使「有情必通,有才必用」,並正式提出了「設議院以通下情」的主張,但又被頑固派拒絕代呈。
康有為在不斷上書光緒帝,以爭取進行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的同時,又「日以開會之義號之於同志」,認為「思開風氣,開知識,非合大群不可」,「合群非開會不可」。於是先辦《萬國公報》,於光緒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1895年8月17日)創刊於北京,「遍送士夫貴人」,使之「漸知新法之益」,「告以開會之故」,並於十月初(11月中)成立了強學會,又名譯書局,也叫強學書局。參加強學會的還有梁啓超、陳熾、沈曾植、沈曾桐、文廷式、丁立鈞、楊銳等,翁同龢等也予支持,強學會成為改良派與帝黨相結合的政治團體。《萬國公報》後改為《中外紀聞》,於十一月初一日(12月16日)正式出版,雙日刊,有閣抄、新聞及「譯印西國格致有用之書」,譯印後每加附註,論說不多。光緒二十一年十二月初六日(1896年1月20日),後黨御史楊崇伊上疏彈劾,「請飭嚴禁」。強學會被改為官書局,專欲「譯刻各國書籍」,不准議論時政,不准臧否人物,這樣,「專為中國自強而立」的強學會已違失原旨。
康有為在北京發起籌組強學會後,於光緒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1895年10月17日)出京,至南京遊說張之洞,在南北之匯的上海設立強學會,「以上接京師,次及於各直省」。十月,上海強學會成立,擬定章程,說明設立的目的是通聲氣、聚圖書、講專門、成人才、扶「聖教」。十一月二十八日(1896年1月12日),刊《強學報》,以孔子紀年,欲「托古以改今制」,宣傳設會辦報,倡導維新變法。北京強學會被劾奏,上海強學會也遭封禁。不久,在此基礎上創辦《時務報》,由梁啓超任主筆,鼓吹康有為的變法主張,議論敏銳,文字新穎,在當時影響廣泛。
第六節 推進戊戌變法維新
光緒二十三年(1897),德國強占膠州灣,俄國艦隊駛入旅順灣,強租旅大,帝國主義瓜分中國的危機日深。康有為趕回北京,於十一月第五次上書光緒帝,提出「采法、俄、日以定國是」,「大集群才而謀變政」,「聽任疆臣各自變法」,提出亡國危險的嚴重警告說:如果現在再不變法強國,「恐自爾之後,皇上與諸臣雖欲苟安旦夕,歌舞湖山而不可得矣!且恐皇上與諸臣,求為長安布衣而不可得矣」。還提出國事付國會議行,並請頒行憲法。
光緒二十四年正月初三日(1898年1月24日),光緒帝命王大臣延康有為於總理衙門,「詢問天下大計,變法之宜」。康有為批駁了榮祿「祖宗之法不可變」的頑固思想與李鴻章維持現狀的保守思想,講述了變法的具體措施。旋又上書統籌全局,說明推行新政,就要走明治維新的道路,認為明治維新的要義有三: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國是;二曰設待詔所以征賢才;三曰開制度局於宮中。制度局下分設法律、稅計、學校、農商、工務、礦政、鐵路、郵政、造幣、遊歷、社會、武備等十二局,分別推行各項新政。
康有為「既上書求變法於上,復思開會振士氣於下」,結合各省旅京人士紛紛倡設學會,「以續強學會之舊」。於是粵學會、蜀學會、閩學會、關學會先後成立。此時需「成一大會,以伸國憤」,遂於三月二十七日(4月17日)開會,擬定《章程》三十條,主要內容是:一、「以國地日割,國權日削,國民日困,思維持振救之,故開斯會,以冀保全,名為保國會」;二、以保國、保種、保教為宗旨,即「保國家之政權土地」,「保人民種類之自立」,「保聖教之不失」;三、講求變法、外交、經濟,以協助政府治理國家。規定在北京、上海設總會,各省府縣設分會,略具政黨規模。共集會三次,意在合群策、群智、群力,發憤救亡,推動維新。接著,保滇會、保浙會、保川會成立。吏部主事洪嘉與慫恿浙江舉人孫灝出面攻擊,說康有為是「厚聚黨徒」,「辯言亂政」,「形同叛逆」。御史潘慶瀾也上疏彈劾,說康有為「聚眾不道」。御史黃桂鋆參劾保滇會、保浙會、保川會,認為是「乘機煽惑,糾合不第舉子,逞其簧鼓之言」,「若准各省紛紛立會,恐會匪聞風而起,其患不可勝言」,要求嚴禁。這樣,保國會雖未封閉,然已形存實散,但它「合群結社」,表達了禦侮圖存的愛國意願,促使了各省自保的救亡運動和「詔定國是」的實現。
這時,康有為又上《請告天祖誓群臣以變法定國是折》,又代楊深秀擬《請定國是而明賞罰折》,代宋伯魯擬《請講明國是正定方針折》。光緒帝採納了他的建議,於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下「定國是詔」,宣布變法,並於二十八日(16日)召見了他。此後,康有為迭上奏摺,對政治、經濟、軍事、文教方面提出不少改革建議,包括擬定憲法、開制度局、禁止婦女纏足、裁冗官、置散卿、廢漕運、撤厘金、裁綠營、放旗兵、廢八股試帖楷法取士、改書院、廢淫祠等,希望中國有一個不要根本改變封建制度而可以發展資本主義的憲法;要求保護工商業,予中國資本主義適當的發展;要求重練海陸軍,挽救中國被帝國主義瓜分的危機;要求廢科舉、辦學校,以培養新的人才。這時,他還和梁啓超、譚嗣同、楊深秀等積極策劃推行新政。
「百日維新」期間,新舊鬥爭異常尖銳,例如廢八股疏上,後黨即多方阻撓,公開宣稱嫉惡康有為如仇敵,說是「搖惑人心,混淆國是」①;還有人嚴參康有為,說其「聚集匪徒,招誘黨羽」,「遍結言官,把持國是」①。康有為和御史宋伯魯、楊深秀等予以反擊。但是,後黨掌握了軍政實權,而光緒帝則只有起草上諭權。七月中旬,後黨懷塔布、楊崇伊先後到了天津看榮祿,陰謀策劃政變,推翻新政。光緒帝先後發出兩次「密詔」,擔心「今朕位幾不保」,並明諭康有為「迅速前往上海,毋得遷延觀望」。八月初五日(9月20日),康有為離京南下。次日,慈禧太后再出「訓政」,政變發生。①康有為:《新學偽經考·序目》,湯志鈞編《康有為政論集》,中華書局1981年8月版,第92—93頁。①許應騤奏,《光緒朝東華錄》,中華書局1958年版,總第4100—4101頁。
第七節 流亡海外,創設保皇會
九月初十日(10月24日),康有為經由吳淞、香港到達日本,他在途中發表公開信,說是「天禍中國,際此奇變」,稱慈禧太后為「偽臨朝」,稱幽廢光緒帝為「罪大惡極」,並將「密詔」改竄露布,提出「無徐敬業之力,只能效申包胥之哭」②,表示要「奉詔出外求救」。
接著,康有為發出《奉詔求救文》,首數慈禧太后大罪十條,繼言光緒帝「勤政愛民,大開言路」等「聖明」。說明自己「過承知遇,毗贊維新,屢奉溫室之言,密受衣帶之詔」,準備「奉詔求救」。當他在香港時,就想「動身到英國去」,並「先告英使署參贊及上海領事、香港總督,請其電英廷相救」。還謁見英國子爵柏麗斯輝,「請其出力相救」③。他的弟子梁啓超在逃亡途中上書伊藤博文,請他與英、美諸公使商議揭破慈禧太后「欲殺寡君之陰謀,詰問其幽囚寡君之何故」①。等到了日本,康有為又請文部大臣犬養毅予以支持②;又上書同文會領袖近衛篤麿,說明「受衣帶之詔,萬里來航,泣血求救」③。
這時,資產階級革命派孫中山、陳少白也在日本,「以彼此均屬逋客,應有同病相憐之感」,擬親往慰問,借敦友誼,曾托日人宮崎寅藏、平山周等向康有為示意。康有為表示自己奉有「密詔」,不便和革命黨人往來,拒絕合作。孫中山又通過日本人的關係,組織一次孫、陳、康、梁的會談,商討合作方法,康有為不到會,派梁啓超為代表,沒有談出什麼結果。孫中山復派陳少白往訪,梁啓超導陳見康,陳少白反覆辯論至3小時,請康有為「改弦易轍,共同實行革命大業」。康答曰:「今上聖明,必有復辟之一日。余受恩深重,無論如何不能忘記,惟有鞠躬盡瘁,力謀起兵勤王,脫其禁錮瀛台之厄,其他非余所知」④。
光緒二十五年(1899),清廷向日本交涉,不准康有為留日。二月二十三日(4月3日),由日本外務省贈以旅費,康有為自橫濱乘和泉丸渡太平洋,抵加拿大,在溫哥華、烏威士晚士打等地演說:「惟我皇上聖明,乃能救中國」,希望華僑「齊心發憤,救我皇上」①。旋渡大西洋赴美國,企圖運動美國政府干涉中國內政,扶助光緒帝重掌政權,未能實現。又重回加拿大,於六月十三日(7月20日),與李福基等創設保皇會,亦稱中國維新會。《會例》指出:「專以救皇上,以變法救中國黃種為主」,準備在美洲、南洋、日本、香港、澳門各埠設會,以澳門《知新報》和橫濱《清議報》為宣傳機關,以保救光緒帝,排除慈禧太后、榮祿、剛毅一夥頑固勢力為宗旨。同年,②文悌嚴參康有為折,《光緒朝東華錄》,總第4116—4121頁。
③《新聞報》,光緒二十四年九月初五日。參見湯志鈞撰《關於光緒「密詔」諸問題》,《近代史研究》1985年第4期。
①康有為:《謝奉到衣帶密詔折》。
②梁啓超、王照:《致伊藤博文書》,《伊藤博文關係文書》「外國人書簡」八,日本塙書房版,第413—414頁。
③康有為、犬養毅筆談記錄,共二版,日本岡山縣木堂紀念館藏。
④《近衛篤麿日記》第2卷,日本鹿島研究所出版社昭和四十三年六月版,第184—185頁。①馮自由:《革命逸史》初集《戊戌後孫康二派之關係》。
印有《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說要保國保種非變法不可,要變法「非上聖如皇上不可」,凡是有「忠君愛國救種之心」的都是會中同志。他把「忠君」和「救國」聯繫起來,把光緒帝和變法聯繫起來,「救聖主而救中國」,在海外頗有一些號召力。
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康有為由香港抵達新加坡,正式接受英國政府保護。這時,義和團運動展開,他主張「助外人攻團匪以救上」②,「先訂和約以保南疆,次率勁旅以討北賊」③,說是光緒帝復位,就能「輯睦外交」,「中國可安,億兆可保」④,醞釀「討賊勤王」。結果,實際活動的唐才常在漢口事泄被殺,演成自立軍悲劇。
②康有為:《在烏威士晚士打演說》,《清議報》第十七——十八冊,光緒二十五年五月初一日出版,羅裕才筆記,見《康有為政論集》,第407頁。
③康有為:《致各埠保皇會公函》,《康有為政論集》,第414頁。
④康有為:《上粵督李鴻章書》二,《知新報》第126冊,光緒二十六年一月十五日出版。
第八節 反對民主革命
義和團運動以後,推翻清朝封建統治逐漸成為時代主流。光緒二十七年(1901),章太炎在東京《國民報》上發表《正仇滿論》,指出:「夫今之人人切齒於滿洲而思順天以革命者,非仇視之謂也」,清廷腐敗,「無一事不足以喪吾大陸」,不能「隱愛於光緒皇帝一人」,處於今日,「革命固不得不行」。「然則滿洲弗逐,而欲士之爭自濯磨,民之敵愾效死,以期至乎獨立不羈之域,此必不可得之數也。浸微浸衰,亦終為歐、美之奴隸而已矣」①。
革命形勢的發展,連康有為的弟子梁啓超、歐榘甲都有些搖惑,康有為很是焦慮,連函切責。光緒二十八年(1902),發出《答同學諸子梁啓超等論印度亡國由於各省自立書》和《答南北美洲諸華僑論中國只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二文,前文對梁啓超等「搖於形勢」,「妄倡十八省分立之說」予以駁斥,主張「今令以舉國之力,日以擊榮祿請歸政為事,則既倒政府之後,皇上復辟,即定變法變新政而自強,是則與日本同軌而可望治效耳」。如果「移而攻滿洲,是師法印人之悖蒙古而自立耳,則其收效亦與印度同矣」。後文以為:「談革命者開口攻滿洲,此為大怪不可能之事」,「吾四萬萬人之必有政權自由,必不可待革命而得之,可斷言也」;「且捨身救民之聖主,去數百年之敝政者,亦滿人也」;「吾今論政體,亦是『滿漢不分、君民同治』八字而已!故滿漢於今日無可別言者也,實為一家者也」;「欲革命則革命耳,何必攻滿自生內亂乎?」
康有為以為革命自立是「求速滅亡」,而立憲可以避免「革命之慘」,不准各埠再言革命,不準保皇黨人稍涉游移,再三「布告同志」:「本會以保皇為宗旨,苟非皇上有變,無論如何萬不變。若革命撲滿之說,實反叛之宗旨,與本會相反者也。謹布告同志,望篤守忠義,勿聽莠言,仆與諸公既同為保皇會人,仆以死守此義,望諸公俯鑒之。」②表示死守此義,保皇不變。這時,康有為寫了《孟子微》、《論語注》、《春秋筆削微言大義考》以及《大同書》。隨著他的政治思想的日趨沉淪,「大同」三世學說也起了變化,說是孔子之時,「身行乎據亂」,是「亂世」,如果能循「孔子之道」,推行至於隋、唐,應該進化到「昇平世」(「小康」)了;隋唐以後,「至今千載」,中國應該「先大地而太平矣」,但因秦、漢的崇「刑名法術」,王莽、劉歆的「創造偽經」,晉代以後的「偽古學大行」,以致「微言散絕」,「三世之說,不誦於人間;太平之種,永絕於中國」,而二千年的中國,只是「篤守據亂之法以治天下」。據此而言,中國二千多年的歷史,不過是「亂世」,並非「小康」,與戊戌變法前的「三世」說已不同了。
過去,他以為「今者,中國已小康矣」,通過變法維新,就可逐漸達到他所嚮往的「大同」境界。現在卻以二千多年的中國是「亂世」,而以資本主義君主立憲制為「昇平世」(小康)。「亂世」的中國,要經過「公議立憲」,才能符合世界潮流,進入「昇平」;至於「太平」(大同),是必需「假梯級」,必需循序漸進,不能「躐等」的,如仍「據亂」則「大亂生」;①康有為:《托英公使交李鴻章代遞折》,《知新報》第133冊。
②章太炎:《正仇滿論》,《國民報》第4期,1901年8月10日出版。「而欲驟期至美國、瑞士之界,固萬無可得之勢,不待言也」①。以喻中國只可實現「小康」(昇平世),只可採取由上而下的改良方式,實現君主立憲,「萬無一躍超飛之理,凡君主專制、立憲、民主三法,必當一一循序行之,若紊其序,則必大亂」①。
光緒二十九年(1903),章太炎發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把康有為等人奉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光緒皇帝斥為「載湉小丑」,沉重打擊了改良主義。接著,孫中山發表《敬告同鄉書》,明確指出:「革命者,志在倒滿而興漢;保皇者,志在扶滿而臣清。事理相反,背道而馳」②。號召劃清革命與保皇的界限。而康有為則漫遊各地,離印度、居香港。光緒三十年(1904),自香港至檳榔嶼,自檳榔嶼赴歐洲,重渡大西洋去美洲。
①康有為:《與李福基等書》,光緒二十九年五月初六日。
①康有為:《大同書》,中華書局1958年版,第73頁。
②康有為:《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行立憲書》,《政論集》,第476頁。
第九節 成立帝國憲政會,開展立憲運動
光緒三十一年(1905)春,康有為自加拿大南遊美國。秋,赴歐洲,旋迴美國,撰《物質救國論》,以為「中國之病弱」,在於「不知講物質之學」。這年,中國同盟會成立。為了抵製革命,清廷於次年七月十三日(1906年9月1日)頒布「預備立憲」。正在歐洲漫遊的康有為大喜過望,九月四日(10月21日),發出《布告百七十餘埠會眾丁未新年元旦舉大慶典告藏,保皇會改為國民憲政會文》,謂:「仆審內外,度形勢,以為中國只可君主立憲,不能行共和革命,若行革命,則內訌紛爭,而促外國之瓜分矣。」「今者舉國同心,咸言憲法,遂至使臣周咨於外,朝廷決行於上。頃七月十三日明諭,有準備行憲政之大號,以掃除中國四千年之粃政焉。」說是「今上不危,無待於保」,準備於「丁未新年元旦行大慶典」,宣布舊保皇會「告蕆」,新開國民憲政會。說什麼「向日之誠,戴君如昔」,「開天之幕,政黨我先」③,希望重溫立憲之夢。
光緒三十三年二月十日(1907年3月23日),保皇黨人在紐約召開大會,康有為自歐洲趕來,「議行君主立憲」,正式定名為帝國憲政會,對外則稱中華帝國憲政會。在章程第二條中申明:「本會名為憲政,以君主立憲為宗旨,鑒於法國革命之亂,及中美民主之害,以民主立憲萬不能行於中國,故我會仍堅守戊戌舊說,並以君民共治、滿漢不分為本義,凡本會會眾當恪守宗旨,不得誤為革命邪說所惑,致召內亂而啟瓜分。」第三條申明:「本會以尊帝室為旨。」①帝國憲政會成立後,康有為企圖回國從事政治活動未果,指使梁啓超等與清朝皇室貴族、國內立憲分子聯繫,又借用僑商名義,寫了請願書,「乞立開國會而行憲法」。
光緒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日(1908年8月27日),清廷宣布自本年起第九年召開國會,再於下月頒布《憲法大綱》。這個《憲法大綱》的主要目的是要保存封建專制制度。革命派採取了堅決反對的立場,而保皇派則表示擁護。《憲法大綱》頒布不到兩個月,光緒帝就「龍馭上賓」了。康有為又說帝國憲政會「本以保皇為事,忠義昭著」,「應發討賊之義」,但是榮祿早死,慈禧太后也卒,誰是賊呢?「查大行皇帝之喪,實由賊臣袁世凱買醫毒弒所致」,於是「簽名上書監國公,請殺賊以報先帝之仇」②。
宣統二年(1910),康有為用帝國憲政會名義草書請開國會,指出「若待九年,恐國非其國」,請「立下明詔,定以宣統三年開國會」①。這時,保皇會與國內的國會請願會聯繫頻繁,擬於年底改帝國憲政會為帝國統一黨,向清民政部申請註冊,說是「不曰會而曰黨,乃合全國人士與蒙古藩王共之」,「故益光明廣大之」②。
宣統三年(1911),清廷嚴制國會請願。四月,組織皇族內閣,以慶親王奕劻為總理大臣。康有為對奕劻並不信任,一些保皇會員在海外製造輿論,③《孫中山全集》第1冊,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230—232頁。
①民意:《希望滿洲立憲者之翻案》,《民報》第13號。
②《帝國憲政會大集議員會議序例》,光緒三十三年二月十日。
①康有為:《光緒帝上賓討賊哀啟》,《戊戌變法》第1冊,第433—434頁。②康有為:《代美國憲政會請開國會書》,宣統二年。
散布揭貼,說是「今舉中國之敗壞危亡,非他人,皆奕劻一人為之而已;阻撓立憲,阻撓國會,非他人,皆奕劻一人為之而已」。警告奕劻:「若不即開國會,則為舉國公敵,為賣國大賊」③。五月,赴日本,初住箱根,後移居須磨。八月,武昌起義。康有為聽到消息,「憂心如焚」,仍持「革黨必無成」之說,想「用北軍倒政府,立開國會,挾以撫革黨」,還想「乘此以建奇功」。自我陶醉地說:「人知革之無成,士大夫皆思吾黨而歸心」,「他日國會開時,吾黨終為一大政黨,革黨亦自知無人才,不能為治也」④。③《民政部准帝國統一黨註冊論》。
④《奕劻賣國揭貼》,宣統三年。
第十節 鼓吹尊孔,擁護溥儀復辟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兩千多年的封建專制制度結束,康有為已無皇可保了,但他仍戀棧舊制,眷念君主,是年冬發表《共和政體論》,說「專制君主以君主為主體,而專制為從體;立憲君主以立憲為主體,而君主為從體;虛君共和,以共和為主體,而虛君為從體。故立憲猶可無君主,而共和不妨有君主」。又說:「中國積四千年君主之俗,欲一旦全廢之,甚非策也。況議長之共和,易啟黨爭,而不宜於大國者如彼;總統之共和,以兵爭總統而死國民過半之害如此。今有虛君之共和政體,當突出於英、比與加拿大、澳洲之上,盡有共和之利,而無其爭亂之弊,豈非最法良意美者乎?」①混淆民主制與君主制度的界限,以最徹底的民主制度為最壞,越不徹底、封建殘餘保存越多的就是最好;並提出「虛君共和」的口號,想掛一個「共和」的招牌,恢復清朝的統治。
此後,發表《救亡論》和《中華救國論》②,妄說:「共和政體不能行於中國」,「立憲國之立君主,實為奇妙之暗共和國」,而「滿族亦祖黃帝」,還應由清朝復辟。
1913年,以母喪歸。在國外15年,至此歸國。去國時是一個進步的維新運動領袖,回國時卻是一個保守的人了。袁世凱邀請他去北京,作為反動政權的點綴。康有為沒有答應,這是為了記住袁世凱出賣戊戌變法的舊恨,反對袁世凱乘著革命危機逼垮了清朝。葬母畢,移居上海,辦《不忍》雜誌,主張「以孔子為國教,配享天壇」,說是「若今不尊孔,則何從焉,將為逸居無教之民歟?暴戾恣睢,以快嗜欲,而近於禽獸乎,則非待烹滅絕種而何?」③戊戌變法前的孔子,在康有為的心目中是「維新」的孔子;這時的孔子,卻是封建勢力的代表者了。
1916年3月,電請袁世凱退位。6月,袁世凱死,康有為電黎元洪,「望早召正式國會」①,又請「以孔子為大教,編入憲法,復祀孔子之拜跪明令,保守府縣學官及祭田,皆置奉祀官,勿得荒廢汗菜,勿得以以他職事假賃侵占」②。
1917年,張勳擁護溥儀復辟,康有為於事先《擬復辟登極詔》,說是「民主政體只能攘亂,不能為治,不適於中國」③,並受弼德院副院長職。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康有為發表《請誅國賊救學生電》,首謂「曹汝霖、章宗祥等力行賣國,以自刈其人民,斷絕其國命久矣」。繼稱「幸今學生髮揚義憤,奉行天討,以正曹汝霖、陸宗輿之罪。舉國逖聞,莫不歡呼①康有為:《致衷孟、慧儒書》,辛亥十一月九日,手跡。廣州中山圖書館藏。②康有為:《共和政體論》,《康有為政論集》,第690—691頁。
③《救亡論》撰於1911年冬,發表於1912年,《康有為政論集》,第652—678頁;《中華救國論》撰於1912年,載《不忍》第1冊,《康有為政論集》,第691—731頁。
①康有為《孔教會序二》,載《不忍》第1冊,《孔教會雜誌》第1卷第2號,見《康有為政論集》,第740頁。
②《康有為政論集》,第945頁。
③《致北京電》,《康有為政論集》,第957頁。
快心」,「政府宜亟釋放被捕學生而誅賣國賊」④。
1922年,游曲阜、登泰山,反對聯省自治,認為「分裂則必爭而大亂,統一則必治而修明」①。11月,杭州別墅一天園建成遷居。12月,溥儀「大婚」,康有為在杭州「望闕叩賀」。溥儀賞以「御書」,他又賦詩誌慶。1923年,游開封,與直系軍閥吳佩孚往還,又至陝西演講數次,夏曆年底返滬。
1924年,馮玉祥部入京,把溥儀趕出清宮。康有為電北京當局,說是「挾兵逼宮」,「何以立國?」次年,從上海去天津「覲見」溥儀,漫遊各地後返滬,辦天游書院。
1927年2月,赴天津祝溥儀壽。旋上《追述戊戌變法經過並向溥儀謝恩折》,表示「以心肝奉至尊,願效墜露輕塵之報」②。3月8日(二月初五日),70壽,溥儀「賜壽」。康有為有詩謝恩。18日,赴青島。31日(二十八日),病逝。
康有為所寫論著,據《萬木草堂叢書》目錄所列,經部有《孔子改制考》、《偽經考》、《春秋董氏學》、《春秋筆削微言大義考》、《禮運注》、《大學注》、《中庸注》、《論語注》、《孟子微》等19種;史部有《時務芻言》、歷次上書、《戊戌奏稿》、《政見書》、《官制考》、《物質救國論》、《金主幣救國論》、《理財救國論》、《救亡論》、《共和政體論》、《中華救國論》、《共和平議》等64種;子部有《大同書》、《諸天講》、《長興學記》、《桂學答問》等26種;集部有文集、詩集等28種,共137種。
④見《康有為政論集》,第990頁。
①見《康有為政論集》,第1066—1067頁。
②康有為:《斥趙恆惕聯省自治電》,《康有為政論集》,第1076—10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