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一卷) · 第六章 商業
第一節 外國資本主義商品侵略下的中國商業(1848—1894)
鴉片戰爭後的中外貿易1.對外貿易自主權的喪失。
英國為把中國變成它的殖民地,首先發動鴉片戰爭,逼迫清皇朝簽訂了《南京條約》。隨後,法國、美國、俄國、葡萄牙、西班牙、比利時、荷蘭、瑞典、挪威等資本主義國家也倚仗強大的軍事實力,與中國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侵占了中國大片領土,奪取了巨額賠款和各種在華特權,破壞了中國的獨立和主權,中國社會開始發生根本性質的變化。其中以對外貿易自主權的喪失,對中國的商業活動,尤其對外貿易的危害最大。
第一,外國侵略者享有協定關稅稅則權,中國的關稅自主權被剝奪。海關自主權是國家獨立自主的標誌,海關起著保護民族工業和民族經濟發展、保護本國市場穩定,防止外國競爭和商品侵略的重要作用,對於經濟落後的國家,更是抵制外來商品侵入,保護本國商業的重要武器。鴉片戰爭前,清廷與一切獨立自主國家一樣,對海關的稅收和行政管理都享有獨立的主權,一切來自外國的船舶都要接受檢查和監督,並按照規定的原則和稅率繳納進出口稅。進口稅一般為16%,出口稅一般為4%,這是較合理的和有利於本國經濟發展的稅率,海關自主權起著抵制外國商品衝擊的作用。
但是在鴉片戰爭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通過不平等條約剝奪了中國的關稅自主權。在《南京條約》第十條中規定,中國不能根據本國利益和政策單獨制定關稅稅則,而只能和英國共同來「秉公議定」。在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中,按照英國方面意見,制定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協定稅則。在《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中,協定關稅原則被固定下來。從此,不經外國同意,中國不能自行修改海關稅則。中國既已喪失了稅則自主權,海關也失去了保護本國經濟,尤其是保護對外貿易的功能。
除海關關稅外,外國侵略者還侵犯了中國內地徵稅的主權。當時清廷規定,任何商品在國內流通都有常關稅。《天津條約》卻規定,外國貨物(洋貨)運銷內地或從內地運土貨到通商口岸出口,除納一次5%的海關稅外,在內地只須在第一關交納2.5%的子口稅(也就是內地關稅)後,就可以遍運中國各地,不必像中國商人販運商品那樣逢關納稅、遇卡抽厘。結果,中國在喪失關稅自主權的同時,還部分地喪失了內地稅自主權。外國資本主義沒有了從港口到內地的一切關稅障礙,更強有力地衝擊中國商品和商品市場,最後為外國侵略者在中國傾銷商品、掠奪中國土特產和原料打開通道。第二,外國侵略者又奪取了中國海關的行政管理權。海關是監督進出口貨物合法進出國境和徵收關稅的行政管理機關,是國家政權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清代正式成立海關,由清廷掌握海關的行政管理權。第二次鴉片戰爭後的一些不平等條約中卻規定:外國商船進入中國港口,由該國領事通知海關,雙方共同檢查貨物和劃定貨價;外商的非法行為由外國領事處理;外商在非通商口岸走私貨物,由外國領事來決定是否沒收。這些都是對中國海關管理權的侵犯和粗暴踐踏。咸豐三年(1853),英、美、法侵略者和上海道台吳健彰相勾結,鎮壓上海小刀會起義,乘機占領了上海海關,並於咸豐四年五月二十四日(1854年6月19日)訂立關於上海海關協定。根據這個協定,於咸豐四年六月十八日(1854年7月12日),由英國人威妥瑪(咸豐五年改由李泰國)、美國人卡爾、法國人斯密斯組成上海海關總稅務司管理海關行政,中國最重要的上海海關大權被外國侵略者所侵奪。
與此同時,外國侵略者又乘第二次鴉片戰爭之機要挾清廷,進一步控制我國其他海關。中英《通商章程善後條約》內規定:「中國政府海關之統一制度,通用於各通商口岸」,「任憑總理大臣邀請英人幫辦稅務」。咸豐九年(1859),英人李泰國被清廷任命為第一任中國海關總稅務司,設總稅務司署於上海。同治二年(1863),英國人赫德繼任,並在兩年後把總稅務司署遷到北京,設衙門辦公,成為掌握中國海關大權的機構。以後,就用賠款、借款抵押手段,全部控制中國海關收入的保管和支配權。
總之,中國喪失海關關稅自主權、海關行政管理權以及關稅保管支配權,使中國海關徹底變成了外國侵略者控制中國對外貿易的主要據點,中國民族工商業遭到致命打擊和摧殘,是鴉片戰爭後中國商業發生種種變化的根本所在。
2.外國資本主義的商品侵略和對中國商品市場的控制。
外國資本主義發動侵略戰爭,目的在於把中國變成它們的工業品銷售市場,同時大量掠奪原料,使中國的農業生產服從於它們的需要。在道光二十年(1894)以前,以英國為首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對中國的經濟侵略活動,是以商品輸出為中心展開的。就其商品侵略的方式和結構及其深入程度來看,光緒朝以前,主要在各通商口岸附近,機制工業品輸入數量也不很大,還未全面觸動中國封建經濟的基礎;此後,隨著世界資本主義向帝國主義階段的過渡,在商品輸出漸增的同時,列強開始對中國大規模資本輸出,經濟勢力開始深入到中國內地和廣大農村,逐漸控制中國國內商品市場和原料市場,操縱對外貿易,把中國捲入世界資本主義市場的漩渦,成為世界資本主義殖民地市場的組成部分。由於中國對外貿易自主權的喪失,中外貿易發生了顯著變化。
第一,外國洋行迅速控制中國的進出口貿易。
首先,中國在進出口貿易上處於不利地位。鴉片戰爭後,鴉片貿易逐步合法化,走私口岸從廣東擴展到福州、浙江、江蘇沿海各地,直到河北、東北地區,上海成為鴉片走私的另一個中心。嘉慶五年至道光十九年(1800—1839)進口鴉片42.87萬箱,道光二十年至咸豐十年(1840—1860),僅由印度進口鴉片就達94.92萬箱;咸豐十一年至光緒二十一年(1861—1895),更高達234.75萬箱。若從平均每年輸入鴉片總值與貿易總額比重看,同治三年至十二年(1864—1873)占38.9%,同治十三年至光緒九年(1874—1883)占42.5%,說明從鴉片戰爭到中法戰爭前後,鴉片貿易居進出口貿易的首位。「花錢買鴉片..消耗了白銀而大大妨礙了中國人的一般貿易,實際上就必須用茶葉和絲來償付其他商品」①。而英商卻在罪惡的鴉片貿易中大發橫財。英國東印度公司和孟加拉生產每箱鴉片為237印度盧比,運到中國售價為2618印度盧比,攫取利潤高達11倍。鴉片貿易的增長是中國在進出口貿易中失去優勢的重要原因。
①馬克思:《鴉片貿易史》,《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4頁。同治朝末年,歐洲工業技術革新,動力機器迅速推廣,鐵路、輪船航運業迅速發展,工業生產品產量迅速增長,生產費用卻大為降低。同治八年(1869)蘇伊士運河通航,縮短了對中國輸出商品的運程,運輸費用減少。同治十年(1871),上海—香港、香港—倫敦間海底電纜接通。這一切使外國資本主義國家對中國的商品傾銷和原料掠奪有很大增長。從同治三年至光緒二十年(1864—1894)中國進出口貿易值看,同治三年出超2446.4萬兩(海關兩,下同);同治十年入超839.8萬兩;光緒六年(1880)入超140.9萬兩;光緒十六年入超8994.9萬兩;光緒二十年入超3399.8萬兩。其間,同治十一年至光緒二年(1872—1876)的5年里,雖有出超,但自光緒四年(1878)以後到甲午戰爭前已無出超,全是入超,而且入超額越來越大②。其次,在外國商品輸入量激增的同時,中外貿易的商品結構也發生了變化。同治十年至十二年(1871—1873),中國絲茶兩項占出口總值的87.2%,光緒十七年至十九年(1891—1893)降到51.5%,其他農產品和手工業品則由12.8%上升到48.5%,其中主要是棉紗和棉布,豆類、草蓆、花生、皮毛等物品。出口貨物種類的新改變是由於世界工業發展對這些原料的需求,中國越來越成為資本主義國家的原料供應地。出口商品的價格也由外商操縱,直接影響中國進出口貿易的平衡。中國對外貿易被納入世界資本主義市場。為了商品輸出的需要,鴉片戰爭後外資洋行迅速增加。道光二十年(1840)還不足40家,同治十一年(1872)就達343家,光緒八年(1882)增到440家,光緒十九年(1893)已達580家。外資洋行在同治末年後,從經營進出口貿易又擴展到航運、金融、碼頭、貨棧、保險、工業企業方面的投資,尤其憑藉其在中國奪取的沿海、沿江航行特權,紛紛建立輪船公司,加強商品傾銷力量,進一步強化對中國進出口貿易的控制地位,並且直接或通過買辦向華商貸款購貨,將華商置於自己的附庸地位。外國洋行在中國進出口貿易中的作用,是鴉片戰爭以後中國對外貿易上的一個重大變化。
第二,買辦資本的產生和買辦資產階級的形成。
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為實現它們對中國的政治、經濟侵略,直接雇用了為它們服務的買辦。
鴉片戰爭前在中外貿易中就出現了買辦,但那時他們還屬於中國公行的雇員,主要任務是代理外國商人推銷商品、買進貨物,基本受封建政府控制和委託,管理和監督外國商人。鴉片戰爭後公行制度廢止,外商自由貿易,可以自行雇用中國人充當買辦。這時的買辦不受清廷任何約束,完全受外商支配,為外商在中國推銷商品和收購原料。後來,隨著掮客商人的加入以及外國商行直接培訓和提升僕役人員,買辦的隊伍日益擴大。買辦與外商之間的僱傭關係發展成為一種買辦制度,雙方訂有契約,中國政府無權過問。許多從官商巨賈轉化來的大買辦,指望從外國資本主義分子那裡分到一杯羹,同時利用買辦的有利條件,繼續經營自己的商業和其他企業,加速資本積累,因此,格外賣力地為外商服務,危害著民族工商業。
買辦和買辦化商人在為外商服務的活動中增殖起來的資本,就是買辦資本。主要有三方面的來源,首先是靠買辦的佣金收入。除薪金外,外商又根據推銷商品、收買原料的營業額大小,付給買辦報酬,一般1—2%,高者達5%;並用「銷價差額佣金」鼓勵買辦為他們攫取高額利潤。所以佣金已不僅②楊端六等編:《六十五年來中國國際貿易統計》,第1表。國立北平圖書館1931年版。是對買辦勞務所支付的一種代價,而是刺激買辦追求高價,從而達到擴大利潤的一種重要手段。甲午戰爭前,一般買辦薪金低的只數十元,高者也不過數百元,但是一年的佣金收入卻常在數千元甚至幾萬元。為了「致富巨萬」,買辦要竭盡全力為外商服務。其次是買辦兼營企業的收入。買辦中不少人原來就經營商業或錢莊,投靠外商後,依靠他們在中國攫取的特權,打著外商的招牌,闖關偷稅獲取非法利潤;或從國外銀行通融資金,增加工商企業的資金和競爭力,大發其財。如怡和洋行買辦唐廷樞,自己買有許多商號貨棧,幫助侵略者推銷鴉片、棉毛織品及收購絲茶產品。可以說,買辦假洋人之手發財致富。外商企業吸收中國人投資來壯大自己實力,是其實行經濟侵略、壓榨民族資本的重要手段之一。買辦為博得外商的賞識、分享外商的暴利以及逃避本國捐稅,紛紛「附股搭辦」外商企業,成為買辦資本的重要來源。估計中法戰爭前後,在上海的許多外國公司中至少有4%股票是由中國人投資的,這其中多數都是外國洋行的買辦。
鴉片戰爭後國內商業的變化鴉片戰爭後,由於外國資本主義的侵入,引起中國社會經濟的急劇變化。其變化首先從流通領域開始,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市場的擴大。
首先是商業中心的逐漸形成。《南京條約》簽訂後,上海成為首批對外開放的口岸之一。進入咸豐年間,上海已取代廣州成為對外貿易的中心。同治四年至光緒二十年(1865—1894),上海直接對外貿易貨值量一般都占全國對外貿易貨值總量的50%左右,最高年份超過60%。上海逐漸成為全國的商業中心。到甲午戰爭前,又有一批城市被闢為商埠,這些商埠遍及沿海、沿江、邊地和內陸各地,中國口岸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在全部口岸中,上海成為進出口貨物集散的中樞,其他各埠則成為進出口貨物吐納的紐帶,初步形成了一個以上海為中心,各商埠為環節,向全國輻射的商品流通網。其次是商品種類和流通數量的增加。在商業中心逐漸形成過程中,進入中國市場的外貨,傳統進口的棉花下降,棉紡織品大增。除傳統工業品外,新增加的「進口雜貨」幾乎全是工業品,而且品種繁多。投入市場的國貨種類也有擴大。鴉片戰爭前,在市場上流通的主要是糧食、棉花等7種商品,以家庭手工業和農業品為主。鴉片戰爭後,投入市場的主要是棉布、棉紗、桐油、糧食、棉花、菸葉、花生、黃豆等20種商品,以原料和經濟作物為主。反映出鴉片戰爭後自給自足自然經濟的逐步解體和國內市場對世界資本主義市場的依賴性。
隨著對外貿易值的增長,國內各口之間相互貿易值也相應增加,同治十一年(1872)各口岸相互貿易總值為2.52億兩(海關兩,下同),光緒二十年(1894)為4.42億兩。商運路線也比鴉片戰爭前有發展,陸路運輸更頻繁,水路運輸也隨著航運業的興起有更大發展。同治十一年(1872)輪船招商局的創辦,增加了內河運輸力量,口岸間聯繫更加密切。
總之,在光緒初年以前,外國資本主義勢力並沒有能夠迅速占領中國市場,相反中國市場在外國資本主義商品刺激下還有一定發展。只是從光緒初年以後,中國市場才發生明顯的變化。
2.私人資本主義近代商業的興起。
鴉片戰爭後,隨著大量外貨輸入和國貨輸出,興起了經營進口貨物的新式商業,舊式商業也因之向新式商業轉化,私人資本主義商業逐漸滋生起來。上海開埠後,興起了一批經營進出口貨物的商業。先是外商洋行通過買辦,利用京廣雜貨店推銷外貨,時稱華洋雜貨店,是近代百貨業之始。因為棉布進口增加迅速,躍居進口貨之首,約從道光三十年(1850)起,出現專銷進口棉布的第一家洋布店,到咸豐八年(1858)增到15家,並且建立「振華堂洋布公所」。同治元年(1862),曾從事舢舨業的小販葉澄衷開設志順記五金號,成為上海第一家五金店。後發展成新式五金行業。到甲午戰爭後五金店多達57家。此外,還有西藥、顏料、呢絨業等。除上海外,其他首批開放的口岸也都有私人資本主義商業的興起,如廣州開設洋貨店戶的道光二十三年(1843)達200家以上;廈門在開埠後不到1年,就有不少人開設行店,專同外商做買賣;福州僅與怡和洋行有購銷關係的茶行就有11家。
新興商業不同於前資本主義商業。如上海舊式土布店,購銷雙方的對象多是農民和手工業者,這時的商業資本在交換的兩極間起中介作用。新式洋布店則不同,它們購買外國棉紡織廠生產的商品,並主要銷向中國的城市消費者,這樣,商業資本已經同外國產業資本發生密切的聯繫。再如上海五金商店,交換的一極是進口外國機制五金材料的洋行,另一極是工礦交通企業。商業資本也部分地服務於外國產業資本。當然,這些資本主義的近代商業仍保存著濃厚的前資本主義性質,處於自身發展的初期轉化過程中。
3.商業與產業的聯繫逐漸密切。
鴉片戰爭以後,有不少中國商人在外國在華企業中搭股。這種現象普遍存在於貿易中心和其他通商口岸的大小型企業,而且占很大比重,不少外資企業的華股占40%,瓊記洋行、旗昌輪船公司和上海自來水公司的華股在50%以上,怡和絲廠的華股甚至超過80%。華商在外資企業的搭股資本累計在5600萬元以上。中法戰爭後,華商的搭股活動達到狂熱程度,在已查明的47個搭股華商大股東中,最多的是洋行買辦,共28人,占59.6%;其次是絲、茶、洋布等行業的商人14人,占29.8%;其餘5人是官紳,占10.8%。這些股東涉及外資各行業。
商人資本支配生產的範圍也有擴大。鴉片戰爭前,包買商和手工工場主要稀疏地存在於井鹽、絲織、造紙、制茶等行業中。鴉片戰爭後,這些行業中的大作坊和手工工場大都繼續存在,生產各有增長。到中法戰爭前後,隨著通商口岸的增開、市場的擴大和手工業商品的發展,手工產品出口有增長趨勢,商人進一步支配這些出口商品的生產,除成為包買商之外,也有投資於作坊和手工工場的。如廣州、上海、福州等地,不少茶商投資經營土莊茶棧,設廠進行加工製作。
鴉片戰爭後就有商人投資近代企業。光緒二十年(1894)以前,中國出現的100多個近代企業,大都有商人投資。這些商人中,有封建社會原有的商人,如鹽商、錢莊老闆等,他們把原有的商業資本和高利貸資本轉化為產業資本;還有鴉片戰爭後新興的商人,主要是經營紗布、煤油、五金等進口貨及販賣鴉片的商人。
儘管這種聯繫程度和發展都是微弱的、緩慢的,但是它從側面反映了進入近代後,中國商品經濟有了某種程度的發展。
4.商業行會的重建。
同治三年至光緒二十年(1864—1894),我國10省24個城市有107個商業行會,其中新行會超過50%以上。行會的組織形式也日趨普遍,分幫分業愈來愈細,107個行會中,包括67種行業的商幫,幾乎囊括了當時國內商業的主要行業。這些行會還加強內部管理,以鞏固其壟斷地位。
隨著中國社會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進一步加深,商業行會的地位和作用發生了相應變化。首先,官府利用行會包辦稅捐和管理城市商人,商業行會為尋求封建統治的保護,日益成為維護封建勢力的工具;但是封建官府的苛重厘捐,以及收稅胥吏的額外勒索,又導致行會的不滿和反抗,行會勢力和封建統治勢力之間,又存在矛盾和鬥爭。其次,為推銷進口貨物和收購出口國貨,洋行商人和中國行會商人又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互相依賴;但是為了壟斷和控制市場,爭奪利潤,行會商人和洋行商人之間又有深刻的矛盾。最後,在中國資本主義新式工業興起過程中,行會勢力也曾對它進行了種種阻撓,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商業行會處於同封建主義、外國資本主義和本國資本主義既聯繫又有矛盾的地位,反映出社會變化引起商業活動的一系列變化,同時商業的近代化發展更要求衝破內外阻力,尋找適應自己的新的、先進的組織形式。
買辦的商業高利貸資本剝削網的逐步形成1.鴉片戰爭後商業高利貸資本的增長。
鴉片戰爭後,通過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簽訂,外國侵略者打開了中國的門戶,侵略勢力伸向各通商口岸,並逐漸控制國內外貿易的中心城市,中國關稅自主權的喪失,使外國商品深入內地。外國銀行紛紛在上海建立,而且操縱了中國的金融市場,控制中國原有的錢莊等金融機構。從此,一個買辦性的商業高利貸剝削網逐步形成。主要表現在:第一,錢莊的買辦化。同治朝末年以後,外國銀行接受錢莊莊票作為抵押向錢莊進行信用放款,成為經常而大量的現象。這是錢莊買辦化的開始。錢莊為進出口貿易提供信用便利,則是買辦化的進一步發展。錢莊既協助洋貨內銷,又協助外國侵略勢力搜購土產。如光緒七年(1881)福州茶區由外商向茶販貸出的預購款項只占貸款總額的10%,其餘90%的貸款絕大部分來自錢莊。
第二,買辦職能範圍的逐漸擴大。同治朝末年以後,外國侵略者對華貿易急速增長,買辦的職能範圍也從媒介、經紀、代理等一般性職能擴大到經銷與承購、包購與包銷,買辦本身也由此具有雙重身份:不僅是洋行雇來媒介生意的雇員,而且是對洋行做生意的獨立商人。買辦要向洋行承擔並保證全部購銷的職責,洋行則承諾不輕易把購銷任務許給他人的義務。通過包銷包購,買辦的商業活動獲得洋行的進一步支持,買辦商人的勢力擴大了,洋行業務同時得到買辦的進一步保證,二者的利益相連,勾結更加緊密。
第三,更多華商的買辦化。隨著買辦職能的擴大,更多的華商進入買辦的控制範圍。這是因為:首先,徵收子口半稅制度有利於外國商品的傾銷,所以《煙臺條約》規定,持有外國貨的中國商人也可以領子口稅單。但是一般華商請領很困難,因此想分享這份特權就得通過買辦;同時內地商人不通過買辦也進口不了洋貨,於是購銷洋貨的內地商人必然與口岸的買辦商人之間建立起廣泛聯繫,必不可免地要淪為買辦商人的洋貨推銷員。其次,買辦資本還通過錢莊、棧號進行廣泛的商業活動,從而把許多商人納入自己的控制範圍。加上由於買辦可以賺取優厚利潤,也促使華商資本向買辦轉化。這樣,大批華商從資金、貨源、貨運等幾個方面納入了買辦的業務範圍之內,更多華商也日趨買辦化,買辦資本擴大了。
第四,買辦購銷網的形成。隨著買辦商人勢力的擴大,外國商人的商品貿易路線擴大了。本來外商貿易一般都由香港或上海的買辦商人擴散,到甲午戰爭後,卻有更多的內地商人到上海開設了分號,直接間接向洋行批發洽購,越來越多內地商人捲入了外商貿易的漩渦,一個從通都大邑到窮鄉僻壤的買辦購銷網也形成了。
首先是洋貨推銷網的形成。外商一般總是先通過買辦向內地市場推銷洋貨,然後由買辦採用或交由當地或其他口岸買辦化華商承銷,或利用其他推銷渠道直接向內地華商攤銷的辦法推銷。從買辦商人、批發商人到基層零售商人之間普遍採用賒購的交易方式,這對於缺乏資本的華商是很有吸引力的。買辦則在賺取「佣金」的同時,乘機剝削華商增加額外收入。隨著內地華商買辦化程度的加深,這個買辦購銷網更壯大了通商口岸買辦資本的勢力。到甲午戰爭後,在18個通商口岸中,進口的英美棉紡織品,有一半是由華商訂購的,有些洋貨甚至有75%是由華商訂購的。買辦資本在商業資本中越來越占重要地位。
其次是土產收購網的形成。在茶、絲的收購過程中,有絲行、絲莊、絲棧、茶販、茶莊等一系列中間環節。在五口通商剛開始時,中外商人之間沒有信用關係,外商收購土產的辦法主要是派出各自的買辦攜現款到內地活動,也有個別洋行通過買辦建立自己的收購點。同治朝末年以後,由於大批買辦的出現,以及外商銀行貸款業乃至錢莊抵押借款業務的展開,出口貿易的中間環節和從事茶絲生產的小生產者一起落入外商和買辦的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中,這個土產收購網也就形成了。
2.商業資本、高利貸資本對農民的剝削。
主要是利用小生產者缺乏資金的情況,採取預買形式控制和榨取小生產者。商業資本的剝削和高利貸資本的剝削結合在一起,建立層層貸款關係,形成沉重的高利貸剝削。在商業高利貸剝削下,生產者失去講價、自由處理產品的權利,只能聽任買辦商人的擺布。
各級買辦商人還利用其優勢地位搞殺價、壓價活動。如光緒十一年(1885),在漢口的廣東商人事先散布不利於茶葉貿易的謠言,茶葉生產者紛紛廉價出售茶葉,廣東商人由此獲取不下二三百萬兩銀子;湖北紅茶每百斤售銀從50至60兩,下降為頭茶21至22兩,甚至18兩,二茶僅13至14兩,子茶售銀跌到5至7兩。光緒十五年(1889),江西茶行還聯合進行壓價,致使付給生產者的茶價從每斤350文下降到270文。
在銀錢比價上玩花樣,也是商人進行剝削的一種手段;至於收購時使用大秤,在重量、價格上做文章,則更是慣伎。
綜上所述,從鴉片戰爭以後,隨著中國各種主權尤其關稅自主權的喪失,外國資本主義在商品侵略的同時逐步控制中國的對外貿易,他們扶植的中國買辦商業資本,使剛興起的私人資本主義近代商業逐漸買辦化。這說明隨著中國社會性質的根本變化,中國的商業也打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烙印。在國家獨立和主權喪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條件下,國內市場、對外貿易等商業活動都為外國資本主義所控制。
第二節 甲午戰爭後外國資本主義支配下的中國貿易
資本輸出和外國資本主義支配下的中國貿易1.帝國主義的資本輸出。
甲午戰爭以前,西方列強對中國的經濟侵略,主要是商品輸出,資本輸出的數量不多,總稅額不過2至3億美元。甲午戰爭為帝國主義對華投資打開了通路,中日《馬關條約》標誌著帝國主義列強對中國的侵略進入資本輸出的時期。它們攫取了在中國設廠、開礦、修鐵路的一切投資特權,獲得了大規模對華投資的機會。在聯合鎮壓義和團運動之後,帝國主義列強通過《辛丑條約》擴大了投資範圍,並由清廷提供了在華投資的安全保障。辛亥革命後,北洋軍閥統治者更加投靠帝國主義,帝國主義在華投資環境更好,投資額增加更快。到光緒二十八年(1902),各國對華投資總額達到15億美元,比甲午戰爭前增加5至8倍;1914年達到22億美元以上,比甲午戰爭前增加8至11倍;1930年則已接近35億美元,比甲午戰爭前增加11至15倍。在投資者中,以美國、日本增長最快,光緒二十八年(1902)至1914年,外國在華投資,英國增長93.1%,美國增長24.8%,法國增長33.51%,德國增長28.27%,日本則為44.7%。帝國主義的資本輸出,大大加深了中國社會的半殖民地性質。
2.國民經濟中外國資本主義經濟成分的形成。
甲午戰爭以前,外國對中國的經濟侵略,主要是通過商品輸出和從中國掠奪原料、土特產的商業流通活動實現的。外國在華所建企業也限於對華貿易的服務行業,地點多在通商口岸租界之中,工廠不多,規模不大。其產品在中國工業總產值中,所占比重很小,沒有形成一種經濟成分。
光緒二十一年(1895)以後,外國在華投資大大增加,投資範圍擴展到有關中國國計民生的工礦業、能源業、鐵路航運業等重要產業部門。目的在於生產就地銷售的商品。外國在華產業資本在中外產業資本總額中占70%以上的優勢地位,其中對華貿易業投資也迅速增長。在中國經營貿易的外國資本商行,光緒十八年(1892)為579家,1913年為3805家;在華貿易投資總額1914年為1.42億美元,占外國在華企業投資的14.2%。隨著外國在華貿易投資的增長,洋行勢力迅速擴大。甲午戰爭後,在中國經營進出口貿易的商行,除了怡和等一些早就設立的洋行外,還出現世界性壟斷組織在中國設立的分支機構。像英國的菸草公司、利華肥皂公司、亞細亞火油公司;美國資本的美孚油公司、杜邦公司、通用電氣公司、鋼鐵公司、福特汽車公司。壟斷組織掌握一些部門的進出口商品,而最大的兩個壟斷組織是英國的怡和洋行和日本的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滿鐵」)。怡和洋行到1914年所轄企業有30多個,資本在4000萬元以上。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80%以上操縱在洋行手中。
總之,甲午戰爭後,外國列強在前一時期控制中國海關、對外貿易、國際匯兌與航運基礎上,又憑投資產業特權,從商品的生產領域進一步控制了中國的市場,完成了控制中國經濟命脈的第一步,外國壟斷資本主義成為中國國民經濟內部的一種占支配地位的成分。中國的貿易和商業嚴重半殖民地化。
外國資本主義控制下的中國對外貿易1.對外貿易的增長和入超的上升。
甲午戰爭後,投資開設工礦企業所需的資金、貨物與機器等進口的增加,使對外貿易迅速增長;加上對外貿易中的出超款項被就地轉化為產業資本,使中國對外貿易的入超繼續上升,而且對外貿易和入超兩者相促進交替上升。
對外貿易總值光緒二十一年(1895)為4.91億元,1927年為30.10億元,33年間增加近6倍。中國出口淨值光緒二十一年為2.23億元,1927年為14.32億元,比光緒二十一年增加5.5倍;進口淨值光緒二十一年為2.68億元,1927年為15.79億元,增加近3.5倍。由於進口多,出口少,以及列強用抬高工業品價格、壓低農產品價格的手段,使中國長期處於入超地位。光緒二十一年入超4424.72萬元,1919年入超2.6億元,是光緒二十一年的5.87倍。即使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外國對中國商品傾銷有所放鬆時,也年年入超,而且入超數額也呈上升趨勢。
2.對外貿易中商品結構的變化。
第一,進口商品種類有較大增加。宣統二年(1910)商品進口總值155.8萬元,達35項,其中有些進口商品的地位發生明顯的變化。首先,鴉片輸入明顯下降。甲午戰爭前,鴉片進口值在12項主要進口貨物總值比重中占20.5%,居首位。以後由於中國人民的抵制及清廷採取禁菸措施,英國被迫逐步削減對華鴉片輸出,並於1917年停止。1919至1921年間,鴉片占進口總值比重不到0.05%,此後不見於海關貿易統計。其次是生產資料進口值逐漸增加。甲午戰爭前,生產資料在進口總值中比重不到10%。甲午戰爭後,生產資料的進口值逐漸增加,光緒二十九年(1903)已占15%,宣統二年(1910)占17.6%,1920年占28.5%。最後是棉織品取代鴉片在進口總值中居第一位。1913年棉織品和棉紗進口值約占對外貿易總值的1/3。隨著國內中外棉紡織業生產的棉織品的增加,棉布在進口總值中比重一直下降,光緒二十一年(1895)以前為20%以上,光緒二十七年至二十九年(1901—1903)為19.7%;宣統元年至三年(1909—1911)為16.7%,1919至1921年在一度回升後又降到10%以下。而棉紗比重有較大增長,光緒十七年至十九年(1891—1893)為14.6%,光緒二十七年至二十九年(1901—1903)躍升為18.6%,此後只是由於國內機制紗增加,棉紗的比重逐漸大幅度下降。
第二,出口商品種類的擴大。
清廷原來禁止出口的糧食和豆類已可出口。農產品中的茶葉、絲與絲織品出口比重下降,而經濟作物的豆類、豆製品、籽仁、植物油卻逐漸上升。如光緒二十六年(1900),豆類在出口總值中僅占1.9%,1913年迅速增為5.8%,1925年達15.9%,到1928年便居出口商品首位。
中國對外貿易的這些變化,說明甲午戰爭後,隨著帝國主義的資本輸出,中國已變成帝國主義商品輸出和資本輸出的場所和原料產地,中國的對外貿易完全控制在外國資本主義之下,成為世界資本主義商品流通的一部分。外國資本主義支配下的國內商業1.國內商業的持續發展。
光緒二十一年(1895)至1913年,國內商業出現持續發展的勢頭。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對外貿易迅速增長,勢必引起各口岸之間相互貿易的增加。國內各口岸相互貿易總額光緒二十一年(1895)為7.4億元,1913年為17.42億元,增加2.4倍。
第二,清廷商業政策的調整。在帝國主義的侵略和不平等條約簽訂後,清廷被迫地改變一些傳統的限制國內商業的政策,採取設商部、制定商律、勸辦商會、獎勵和保護工商業等措施。這些在一定程度有助於商業的發展。第三,鐵路運輸提供了一定條件。光緒二十一年至宣統三年(1895—1911)是中國鐵路建設的第一次高潮,新建鐵路長9253.28公里,平均每年興建544.34公里。鐵路的興建,有助於商品流通,如擴大貿易區域,增加商品流通量,降低商品流轉費用,加快商品流轉速度等,以及後來大規模的群眾收迴路權鬥爭,均為國內商業的發展提供了較好條件。
第四,國內工礦業與社會分工有了發展,進一步促進了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
第五,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外國資本主義暫時放鬆了對中國的控制,私人資本主義工業有進一步發展,促進了為之服務的商業發展高潮到來,使國內商業在1913至1927年仍有持續發展。
綜觀光緒二十一年(1895)至1927年國內商業的持續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第一,商品種類和商業經營對象的擴大。辛亥革命時期,漢口商業經營的品種,外貨棉製品的品種達60種,雜貨達27種,五金製品達15種以上;在國貨方面達60餘種。1913年以後,以進出口貨的擴大最為典型,植物油和金屬礦產作為重要經濟作物和工業原料成了新的重要出口產品,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大豆和籽仁已居中國出口貿易之首,在國內商業中也處於引人注目地位。
第二,商品流通量的增加。進出口商品都要經過國內市場進行交換,因此外貿對國內商業具有強大的支配力,隨著對外貿易的增長,國內商業也相應發展。1913年以前,國內各口岸相互貿易增加和對外貿易增加的速度基本相一致。1913年以後,國內各口岸相互貿易的增加速度就超過對外貿易。同時在增長的商品流通量中,中國產品埠際貿易(各口岸之間貿易)占的比重則大幅度提高。由外國進口占全年貿易值,1913年為49.6%,1916年為42.2%;向國外出口占全年貿易值比重,1913年為35.1%,1916年為39.4%;國產品的埠際貿易占全年貿易值,1913年為15.3%,1916年為18.4%。
第三,商品流通渠道方面,逐漸形成了一個以上海為中心,其他大中城市為樞紐的,從沿海城市到內地農村的商業網。
上述商業的持續發展,只是對國內商業本身歷史過程而言。甲午戰爭後,在外國資本操縱中國財政經濟命脈的情況下,國內商業的發展則更大程度上顯示了中國貿易對世界資本主義市場的依附性。
2.私人資本主義商業的發展。
第一,經營範圍擴大。在棉布行業業務發達的上海,紛紛出現新商號,光緒二十六年(1900)有130餘家,到1913年約200至300家。上海成為進出口棉布集散的樞紐,全國各地大城市棉布商都紛紛到上海設立商號。還有其他經營進口百貨、西藥、五金、呢絨、鋼鐵、化學原料的行業,在宣統二年(1910)以後也相繼出現。
第二,經營規模的擴大。如上海有21個行業中發展起私人資本主義批發商。經營外貨的商號也有增加,如漢口的京廣雜貨鋪就改為以外貨為主、廣貨為輔的經營出口貨的商業行號;漢口的豬鬃業,剛產生時僅有7家商號,店主雇員不過70至80人,到宣統三年(1911)時商號增至60家,職工達2000餘人。
第三,商業與產業資本聯繫更為密切。從沿海到內地的這些城市商業,與外國及本國的產業發生了直接或間接的聯繫,有的聯繫還極其密切。如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中國棉紡織工業發展較快,在上海出現了一批專銷本國工業產品的批發字號,稱為本廠百貨字號,使商業更好地為產業資本服務。第四,一批較大規模的近代商業企業的出現。這些商業企業與舊式商號最大區別在於:它們一開始創業,就採用資本主義股份公司的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方法,以「經營環球百貨,推銷中華土產」的營業內容。比較有名的如:光緒二十六年(1900)前後,主要由僑商在香港創辦的多家百貨公司;宣統二年(1910)在上海設立的先施公司和1918年在上海開辦的永安公司。此外如哈爾濱的同記百貨公司、重慶的寶元通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從光緒二十九年(1903)至1912年,全國共有工、農、商、交通運輸等各類股份公司977家,資本1.1億多元,其中商業股份公司131家,占13.4%,資本1343萬元,占總資本的12.1%。
這些近代商業企業由舊式商業繼續向新式商業轉化,如北京的瑞蚨祥,就是從以買賤賣貴剝削小生產者的舊商業,部分地變成為產業資本服務、分取剩餘價值的新式商業。此外,還發生商人資本進一步向產業資本轉化的情形。以鐵路為例,光緒二十九年(1903),僑商張煜南首先獲准承辦潮汕鐵路,其後5年中,各省先後成立18個鐵路公司,創業者中有不少是商人;也有通過鬥爭手段,主要是收回礦權、路權鬥爭,實現商人資本向產業資本的轉化。光緒二十九年(1903)後出現商人投資產業的高潮,股份公司興起,全國有工業公司531家,資本5480萬元,占全國各類公司資本的49.4%,其中大量是由商業資本轉化來的。同治十一年(1872)至1913年,創辦或投資於棉紡織業、麵粉業和輪船業的商人有37戶,占這些企業投資總戶數的18.3%。1914至1920年,同類企業的投資戶為65戶,占這些企業投資總戶的53.7%,成為商業資本轉化為工業資本的最盛之時。而且投資近代企業的商人,1913年以前主要是封建性舊式商人,1914至1922年主要是新興商人。當然,這一時期私人資本主義商業的發展與外資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沒有更大的獨立性。
3.外國商業資本在中國市場的優勢地位。
中國國內商業的發展,絕對改變不了外國商業資本在中國市場上占據有利地位的狀況。協定關稅和5%的低稅率,使外國有力地控制中國的對外貿易;2.5%的子口稅,為外貿和土特產的進出口商品在國內市場的流轉創造了極為有利條件。就以中外棉商負擔的稅捐為例:1927年華商由山西運棉至天津,每擔繳納各種厘捐3.73元,而外商每擔只納0.254元的子口稅。華商的負擔為外商的14.4倍,因此,外商掌握絕對競爭優勢而左右中國國內市場。加之在甲午戰爭後,外資取得對鐵路修築、經營、運輸的種種特權,更加強了外國支配國內市場的力量。
與此同時,外國洋行進一步擴展從城市到鄉村的商業掠奪網,以鞏固這一優勢地位,甚至直接操縱農產品的市場價格,使中國市場進一步為其進出口貿易服務,逐漸從屬於世界市場。首先,國內市場的商品種類和數量隨著世界市場的需求而波動,中國茶在世界市場地位下降後,相應在國內市場地位也下降,以至在埠際貿易額中降到棉貨、桐油、麵粉等之後。中國淪為帝國主義原料生產地後,國外工業所需要的新的原材料增多,於是中國的大豆、花生、豬鬃、麻、桐油等經濟作物就先後成為重要出口商品,並且在國內市場也活躍起來,逐漸占居重要地位。而糧食進口年年增加,光緒三十一年(1905)占進口總值的2.9%,1913年為5.2%,1916年為6.8%,國內市場上充斥進口糧食,嚴重排斥了國產糧食,造成農民的破產和中國農業的凋敝。其次是國內市場上商品的價格也為世界市場所決定。
總之,從光緒二十一年(1895)以後,中國國內市場在外國資本主義控制和支配下,已從屬於世界市場,中國商業的半殖民地化程度更加深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