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一卷) · 第五章 土地制度、租佃關係的演變及自然經濟的分解

第一節 封建土地制度的演變 在封建社會中,土地是基本的生產資料,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生產關係的基礎。鴉片戰爭前,中國的封建社會主要存在著三種土地所有制形式:封建國家(清皇朝)占有土地所有制、封建地主私人占有制和自耕農小土地所有制。其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絕對支配的地位,從而構成中國封建社會的主要基礎。鴉片戰爭以後,中國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這一基本特點,沒有發生顯著的變化。封建土地關係不僅繼續得以保存,而且同買辦資本和高利貸資本日益結合起來。 儘管封建地主經濟繼續保存了下來,但是,在鴉片戰爭以後,在某些時期、某些地區,封建土地制度也出現了一些變化。 首先,太平天國農民起義打擊了封建土地制度。 鴉片戰爭後,外國資本主義勢力的侵入,加劇了中國封建社會固有的矛盾。道光三十年十二月(1851年1月)爆發了轟轟烈烈的太平天國農民起義。它嚴重地動搖了清皇朝的統治,也打擊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 太平天國的土地制度及其有關政策集中反映在它的綱領《天朝田畝制度》中。《天朝田畝制度》的基本內容,是要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把全部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給廣大農民。它規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處不足則遷彼處,彼處不足則遷此處。..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也。」①根據這個原則,制定了平均分配土地的辦法:以每畝土地按一年產量的多少分為三級九等,然後好田壞田互相搭配,按人口平均分配。分田「不論男婦」,15歲以下者減半,等等。可以看出,這些主張雖然帶有絕對平均主義的色彩,而且在實際上也沒加以實施,同時也不可能實現。但是它從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一定範圍內,使封建土地所有制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擊。這主要表現在:第一,太平天國起義所到之處,命令大地主交納金銀、糧食等物品,徵收地主的田賦。所到之處,「地符莊帳付焚如,官牒私牒總掃除」。使原有的封建土地制度受到不同程度打擊。第二,在太平天國起義影響下,有些地方的農民把租種的土地暫時當成自己的產業,不交地租,使原有的封建土地制度受到了衝擊。第三,太平天國後期,有些地區採取了允許地主收租納糧的辦法,但對地租率嚴加限制,監督和限制地主的收租額。 其次,封建軍閥、官僚、地主大肆兼併土地,出現了許多非土著地主。 太平天國起義失敗後,土地集中趨勢日趨嚴重。由於清軍的野蠻燒殺,人民大量死亡,不少地區土著死亡殆盡,土地大量荒廢,地價非常便宜。江蘇嘉定,原地價「畝至二十餘金,地狹民稠之處,有貴至四五十金者」。起義失敗後,「畝不過三五金」。與此同時,地主、富豪和商人趁機大量購置和侵占土地。安徽南陵土著地主「死亡殆盡,地廣人稀、勞工缺乏。..因致土地幾等無價值,乃有他處豪富,多量收買,而造成四家大地主,其有田最多①《天朝田畝制度》,《太平天國》第1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21頁。者,約兩萬餘畝。」①大軍閥大官僚兼併土地更為突出。他們在鎮壓太平軍的過程中搶劫巨額財富,大量收買和強占民田。曾國藩及其親屬,僅在湖南長沙、湘鄉就有田1.3萬多畝,李鴻章一家在安徽合肥就占地60萬畝。其他官僚軍閥在各地兼併的土地也很多。到清朝末年以後,隨著封建軍閥勢力的不斷增長,地方割據逐步形成,土地兼併的現象更為激烈。袁世凱在河南一些地區占有田產400餘頃,徐世昌在輝縣有地50多頃。至於那些中小軍閥也同樣在各地大肆兼併土地。 中國近代土地集中的又一個顯著特點是,除了封建官僚、軍閥兼併土地之外,商人和高利貸者也參與了土地的兼併。在封建剝削依舊保存並在農村占優勢的情況下,一些新興的工業資本家也是主要的土地兼併者,他們當中不少原來就是由地主商人轉化而來的。他們在投資近代工業同時,也熱衷於對土地的投資。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發跡的產業資本家,如大生紗廠的張謇、恆豐紗廠主聶緝槼等,都在農村占有大量土地。 這一時期,軍閥、官僚、商人和資本家所以熱衷於土地兼併和封建剝削,主要原因是:在帝國主義控制下,封建制度根深蒂固,資本主義工商業在二者之間求得發展,工商收益沒有保障,利潤很不穩定,而地租率則往往高於工業利潤率,土地收益較高又可靠,土地經營具有較大的吸引力。即使工商業中有較高盈利,也往往為求得持續穩定的收入,而不斷購置土地,從而使一部分資金流向土地。 土地兼併的結果,一方面使土地高度集中,土地占有的不合理狀況日益嚴重。另一方面,土地兼併的主要對象是自耕農,這一時期,也造成自耕農戶顯著減少和佃農的增加。如江蘇崑山縣,全部農戶中自耕農所占的比例由光緒三十一年(1905)的26%下降到1914年的11.7%,與此同時,佃農由57.4%上升到71.7%。南通也有同樣的情況,自耕農的比重由光緒三十一年的20.2%下降到1914年15.6%,而佃農同時期由56.9%上升到61.5%。佃農比例上升,不僅意味著大量農戶的破產和自耕農的沒落,而且破產後,仍是束縛於土地上的貧苦農民。因此,這一時期總的反映出,土地所有權的更加集中及土地使用權的更加分散和縮小。 再次,官田公地的逐步私有化。 官田公地主要指清廷的屯田、旗地等各種官田,及廟田、學田、族田等等。清末以來,這些官田大量轉入私人手中。屯田和旗地原來是不准買賣的,然而實際上,在暗中已經出現了典賣這些土地的現象。雖然歷經政策上的變化,但是,旗地、屯田買賣之勢已成必然。進入民國以後,北洋軍閥政府更加徹底地實行出賣官田的政策,逐步完成了官田私有化進程。清末以來各種官田大量低價轉讓給私人,首先得利的仍然是一些大官僚、大軍閥及新興地主。甲午戰爭後,中國的土地所有制,雖然出現了「官田」私有化,但是這種變化,大大削弱了自耕農經濟和發展中的農村資本主義因素,但並沒有改變中國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實質,封建剝削制度仍然占著明顯優勢。 ①李文治:《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三聯書店1957年版(下同),第176頁。 第二節 封建租佃關係的演變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生產關係的基礎。太平天國失敗以後,封建土地關係得以繼續維持下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是占主要地位的土地占有形式。這種土地占有制反映了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的特殊結合方式,它在經濟上主要採取了租佃制度和賦稅制度。前者是地主階級以個人出面對農民進行剝削的主要形式;後者是地主階級以國家出面對農民進行剝削的主要形式。(這裡僅就租佃關係進行分析) 租佃制度是封建社會中,地主階級掌握了大量的土地所有權,將土地分租給農民,對農民榨取地租的剝削制度。在中國封建社會,封建地租有三種形式:實物地租、貨幣地租和勞役地租。馬克思指出:「不論地租有什麼獨特的形式,它的一切類型有一個共同點: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權藉以實現的經濟形式,而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權,以某些個人對某些地塊的所有權為前提。」①因此,不管地租採取何種形式都是地主階級憑藉其土地的所有權對農民進行剝削的手段。中國的封建社會一直到近代,地主將土地分割成小塊出租給農民榨取地租,仍是封建土地經營的主要方式。 但自太平天國以後,隨著封建土地關係出現了一些變化,其剝削形式反映在租佃關係上也有了一些新的特點。 1.永佃制在一些地區廣泛地出現。 所謂永佃制,就是在土地租佃關係中,佃農有永久耕種和處理所佃土地耕作權的一種租佃制度。永佃制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耕作權相分離為前提,地主擁有土地所有權,負擔田賦,有權收租,但不能隨意加租或奪佃。佃農享有土地耕作權,即佃權,並有權將其田出賣、典押或出租,出租以後,佃農也可以收取地租,但這不影響其向地主交租的數量。佃農如果欠租不交,地主可以撤銷佃農的佃權。 永佃制的擴大,大致有兩種情況:一是太平天國失敗後的安徽、浙江等廣大地區,由於人口銳減,土地荒蕪。在安徽,「地主以荒蕪之地,無從利用,乃令佃農設法墾殖,允其有永佃權。蓋若開墾後,而無長期耕種之保障,則佃農非所願耳。地主為獎勵起見,故特讓以田面之權,令其永久佃耕,以安其心」①。浙江一些地區在戰爭之後,「居民大半逃散,田地荒蕪者甚多。..招徠荒民開墾成熟後,許其有佃種權。固有之田主只能收取租息,完糧為業,佃戶可以永佃」②。所以,永佃權制是地主階級誘使農民開墾種地,以便獲得地租的一種剝削手段。二是在湖北、江西部分地區,自耕農欲逃避各種捐稅或為環境所迫。故而將田地低價售給地主富豪,求得保留其永久佃種的權利,這實際也導致了自耕農的破產。 永佃制的租佃關係,沒有改變封建地主占有土地的所有制,也沒有改變地主與佃農之間的剝削關係。它是地主被迫對農民讓步的一種措施,也是地主階級與佃農之間的租佃關係的一種調整。永佃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封建地租的剝削程度,使地主任意加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有些地方佃農對佃租的土地有了一定的支配權,地主不能隨意收回自耕地,這使地主土地所有制①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版,第714頁。 ①李文治:《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第251、252頁。 ②李文治:《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第251、252頁。 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約,農民對地主依附關係也有所放鬆。 2.封建地租形式仍以實物地租為主,但個別地區貨幣地租趨多;另外,勞役地租也仍然存在。 在中國近代的地租剝削形式上,實物地租率通常有兩種確定形式:一種是分成地租制,它是按收穫量的一定比例收取地租,地租的多少與農業收成的豐歉有直接關係。這種地租制多盛行在經濟比較落後的地區。地主為了保證其地租剝削,往往對佃農的生產活動進行干預,因而妨礙了農民的獨立經營,分成地租制的存在並成為主要形式,反映了中國近代農業經營落後的狀況。另一種是定額地租制,即地主按耕地面積定期向農民徵收固定數量的地租。這種形式一般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獲得普遍的發展。而且到了近代有了加快發展的趨勢。定額地租制可以是實物地租,也可以是貨幣地租。但定額地租較之分成租制表現了農業生產的進步,有利於提高佃農生產的積極性。首先:由於定額租制的租額是固定的,增產部分歸佃農所有;其次,由於租額固定,地主所得地租與農業收成好壞無關,地主不再直接干預生產,佃農有了較多的經營自主權,減輕了人身依附關係;再次,由於定額租制可以採取實物地租和貨幣地租兩種形式,在商品經濟發展的影響下,在租額不變的情況下,實物地租加快了向貨幣地租轉化的進程。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貨幣地租有了逐步的推廣,當時的貨幣地租,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折租;另一種是約定的貨幣地租。 折租在鴉片戰爭以前就已經小部分地出現,在這一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擴大,以江、浙一帶較為普遍。所謂折租,只將原定額的實物地租按市價折成貨幣,再向地主交納的租,即把實物地租折成貨幣徵收,是實物地租向貨幣地租過渡的一種形式。地主一般在農作物收穫前,谷價較高時折價,新谷上市糧價降低時收租,這樣,即使租額不增,農民實際負擔則大大加重。折租的擴大反映了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 約定的貨幣地租是地主與農民直接訂立有貨幣地租的契約,這是純粹的貨幣地租。這一時期貨幣地租已有相當增長,這是甲午戰後二三十年間,地租剝削的一個變化。貨幣地租首先出現在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是自然經濟的對立物,它是封建地租的解體形態。因為貨幣地租的出現,把基本的封建關係——人身隸屬關係變成「純粹的貨幣關係」。所以,貨幣地租的出現,意味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標誌著封建自然經濟的開始分解。 另外,這一時期勞役地租仍是實物地租的重要補充形式。勞役地租主要存在於邊遠地區的某些少數民族中。 3.地租剝削程度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地租剝削形式除正租外,還有押租、預租和各種附加租。而且超經濟強制手段仍存在。 到了近代,地租額不僅高而且一般有增長的趨勢。由於土地集中,農民破產增多,城市工業發展不充分,不能吸收更多的剩餘勞動力,破產農民除了佃種土地外,別無出路,爭相租田的結果,促使地租日益加重,尤其在經濟發達的地區比較突出。山西省可種美棉的土地,每畝地租由1—2元漲至3—4元,甚至高達10元。天津李家嘴的沙田70畝,由40個農民分佃,光緒十八年(1892)種植穀物,每畝每年納租1元,光緒三十四年(1908)地主全改種蔬菜,加租至3元①,租額明顯增長。 ①嚴中平等:《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科學出版社1955年版,第361頁。押租制在近代也日益普遍化。佃戶為了佃種地主土地而事先交給地主的一年抵押款,押租額一般高於地租額。而且還有逐步增加的趨勢。如四川灌縣,光緒四年(1878),押租相當地租的5倍以上。地主握有押租可以任意增加正租,當佃農遇有荒災之年不能交租時,地主即可從押租中扣除,所以押租成為地主階級加強對農民剝削的一個重要手段。 在近代,預租也比較普遍,農民為預付租金而背上沉重的債務負擔。 此外,地主階級還巧立名目,索取各種附加租。例如,訂立租約時有「認東酒」,改佃時的「退佃酒」;交租時有手續費。還要交納各種生產物或副產品,等等。附加租可以是實物地租,也可以是貨幣地租。有的地方,佃農還要定期或不定期為地主提供各種無償勞動。可見,對各種附加租的索取,實際上是對佃農的赤裸裸的掠奪。 值得注意的是,到了近代,超經濟強制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而且是各種地租實現的重要手段。超經濟強制的重要表現,就是地主以強制力量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不許佃戶任意退佃。同時,還強迫農民交租。這些都受到清廷法令的保護。《大清律例》規定:佃戶「拖欠租課,欺慢田主者,杖八十;所欠之租,照數追給田主」①。有的地區,如江蘇常熟縣地主為逼租而設私刑就有24種之多。 ①《大清律例》卷27,道光五年,第26頁。 第三節 自然經濟的解體 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是中國封建社會的主要經濟形式,也是中國封建剝削制度的基礎。中國自然經濟的解體,是從鴉片戰爭以後開始的。第一次鴉片戰爭後的一個時期,中國的自然經濟結構曾對外國資本主義的商品侵略進行過頑強的抵抗。但是,這種抵抗只能延緩外國資本主義商品在中國傾銷的增長和自然經濟的解體過程。因為小生產競爭不過機器生產,先進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征服落後的封建主義生產方式,這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規律。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隨著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簽訂,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獲得了更多的特權,同時,由於東西海上交通條件的變化及產業革命在一些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完成等,都加強了外國資本主義商品對中國自然經濟的競爭力,從而加速了中國自然經濟的解體的進程。所以自咸豐末年起,中國的自然經濟一步一步地走上了解體的道路。這種解體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外國機制棉紡織商品的傾銷,導致城鄉家庭手工棉紡織業的衰落而與農業分離;另一方面是外國資本加強對中國原料的掠奪,使中國農村商品生產迅速發展。 城鄉家庭棉紡織業的衰落及其與農業的分離中國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結構就是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的緊密結合,具體表現為「耕」與「織」的結合。「耕織結合」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的核心。這種結合的經濟單位就是家庭。中國長期以來就是以一家一戶為單位,以男「耕」女「織」為主要社會生產形式的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封建社會。而城鄉家庭棉紡織業的衰落與農業的分離,是自然經濟解體的主要標誌。 咸豐末年以來,西方資本主義生產技術及勞動生產率不斷提高,棉紡織品的生產費用迅速下降,產品成本降低,再加上東西海上交通條件的改善,即同治八年(1869)溝通地中海與印度洋的蘇伊士運河的正式通航,它縮短了中美航程的四分之一左右,並促進了輪船的普遍使用;同治十年(1871)香港與倫敦間海底電線接通,使貿易消息得以迅速傳遞。同治十一年至光緒十二年(1872—1886),棉紗價格下降了三分之一以上①。正如馬克思指出的:「機器產品的便宜和交通運輸業的變革,是奪取國外市場的武器。」②因此,在咸豐末年以後,隨著外國資本主義在中國市場的迅速擴大,輸入商品也在急劇增長,同治六年(1867)外國棉紗、棉布進口總值僅1376萬兩,到光緒二十一年(1895)增長到5209萬兩(海關兩)③,增長了近3倍。這樣,與農業相結合的家庭棉紡織業,終究抵擋不住外國機制棉紡織品的衝擊,在沿海和長江中下游各省開始解體。 當洋紗布大量輸入的時候,中國農村家庭手工棉紡織業遭到破壞並逐漸與農業分離。這個過程經歷了兩個步驟:第一步是洋紗代替土紗。使紡與織分離;第二步是洋布代替土布,使織與耕分離。 紡紗和織布,是紡織的兩道工序。在中國的家庭手工棉紡織業中,紡和①嚴中平:《中國棉紡織史稿》,科學出版社1955年版,第72頁。 ②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94頁。 ③李文治:《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第489頁。 織是結合在一起的。由於資本主義的先進的機器生產,使紡紗工人的勞動生產率大大提高。據有關資料估計,一個機紡工人的出紗能力相當於一個手紡工人出紗能力的80倍,而一個機織工人的出布能力只相當於一個手織工人出布能力的4倍①。因此,洋紗的價格比土紗要低得多。光緒十三年(1887)在山東牛莊,土紗每包(300斤)售價銀87兩,而洋紗只售57兩②,相差如此懸殊,土紗自然難與洋紗競爭。 另外,自咸豐末年以後,由於印度和日本棉紡織業的發展,印度國內對棉花需要的增加使印棉輸入中國的數量逐漸減少;日本因紡織業的發展,開始輸入中國棉花做原料。加之西歐國家也間或收購中國棉花,這就促使中國棉花價格的提高。面對原料價格的提高和洋紗的價格優勢,中國傳統的手紡織業陷入困境。「隨著大量洋紗進口,土紡織業已經幾乎全部停止了」③。「土紗和洋紗不能在價格上競爭,文昌女工即失其紡紗織業,便轉入織布」④。山東的紡工放棄紡車後轉而以編制草帽為生。在洋紗跌價的情況下,沿海和通商口岸鄰近的城市手工棉紡織業者均用洋紗代替土紗織布,接著,洋紗逐漸暢銷內地。如江西南昌,農家世世代代生產一種簆布,但「光緒中歲以後,簆布之業寢微,婦女愁嘆坐食,機杼不聞;間有織者,以洋紗為經,棉紗為緯,或經緯皆用洋紗,求昔之簆布無有矣」①。甲午戰爭前後,在四川和雲南一些邊遠省份,也出現類似情況。 洋紗代替土紗所出現的「紡廢織存」,反映了手紡與手織的開始分離。 從現象上看,似乎這種手織業與小農業相結合的家庭手織業一樣。而實際上已改變了自給自足的性質。洋紗代替土紗的結果,使手紡趨於沒落並與手織分離,一貫穿衣自給的廣大農民,不得不買進洋紗,織布售賣,不但部分地依賴市場了,而且在原料上也依賴外國。在價格上要受外商控制。這種生產性質已不同於原來的手織業。因此,這個過程就是耕織結合的自然經濟結構解體的第一步。 在洋紗取代土紗的同時,洋布代替土布的過程也在進行。這是自然經濟結構解體的第二步。 中國手工所織的土布,在明朝時期就曾遠銷國外,銷往美國西歐等地。 在19世紀初期的30多年內,土布的出口,在當時中國對歐美的貿易中,僅次於茶葉和絲,居第三位。但此後,隨著外國的機器棉紡織業的蓬勃發展,中國土布的出口迅速下降。咸、同年間(1851—1874),隨著洋紗大量輸入,洋布也大量運進中國。這樣,中國土布原有的質地耐穿和價格便宜的優越性,被洋布更低廉的價格所壓倒,「其染色更嬌艷奪目」,「自比土布為可愛」②。因此,到同治年間,「過去中下層人因土布比洋布價廉耐用而偏好土布,現在這一層理由可說已不存在了」①。出現了無論通商大埠,及內地市鎮城鄉,①嚴中平:《中國棉紡織史稿》,第81頁。 ②同上書,第77頁。 ③彭澤益編:《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2卷,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207頁。④彭澤益編:《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2卷,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207頁。①彭澤益:《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2卷,第220、219頁。 ②彭澤益:《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2卷,第220、219頁。 ①彭澤益:《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2卷,第221頁。 「衣大布者不過十之二三,衣洋布者已有十之八九」②的嚴峻局面。這說明了在全國許多地區手織業已經衰落,有些地區的農民,不僅放棄了紡紗,而且也放棄了織布。他們的穿衣不再靠自給,而只得通過市場購買洋布了。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這一時期農民家庭手織業就整體來講開始衰落,手織業與農業也開始分離,但是手織業的衰落要比手紡業緩慢得多,也就是說,洋布代替土布的過程比洋紗代替土紗來說要緩慢得多。同治十一年至光緒十六年(1872—1890)間,洋紗進口量增長20.6倍,而洋布只增長27%③。主要原因是:第一,中國農村手織業者為了生存,利用洋紗價格的低廉,加上織機的改良,使用洋紗織成土布,降低了成本,增強了土布的競爭能力。第二,洋布的勞動生產率低于洋紗的勞動生產率,洋紗的競爭能力遠比洋布大。第三,土布原有的質地耐穿的優點,使土布在國內外市場上仍有一定的銷路。在甲午戰爭以後,手工織布業一度還有較大的發展。當然,這種現象並不意味著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結構未被破壞,實質上手工織布業已經開始與農業分離,自然經濟的性質已經發生變化。 總之,鴉片戰爭後,特別是同治朝以後,中國家庭手工棉紡織業開始了解體的過程,標誌著中國封建社會長期以來的耕織結合為核心的自然經濟開始解體。另外,造成中國原有的家庭棉紡織業的破壞和解體的,主要在於物美價廉的洋紗洋布的大量傾銷。有史料記述:「近年洋貨驟贏,土布驟絀,中國每歲耗銀至三四千萬兩,則以洋布洋紗暢銷故也。蓋其物出自機器,潔白勻細,工省價廉,華民皆樂購用,而中國之織婦機女束手坐困者,奚啻千百萬人。」①同時,這種解體就全國來講,在深度上、廣度上也不平衡。一般說,在沿海和長江中下游一些省份較明顯,手工棉紡織業遭受破壞的程度比較重,在交通不便的邊遠、偏僻地區則不太明顯或洋貨根本沒有輸入,受破壞的程度比較輕。 需要指出的是,自鴉片戰爭到甲午戰爭期間,資本主義國家棉紡織品的傾銷動搖了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基礎。其他商品的輸入也衝擊了中國相關的手工業,中國的冶金、制鐵、榨油,部分製糖、磨粉等手工業,也和棉紡織工業一樣,在外國資本主義商品傾銷下趨於沒落。從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對外國機制產品和市場的依賴程度。這就意味著自然經濟的廣泛解體。農產品商品化的發展自咸、同年間以來,中國自然經濟結構初步分解的另一個重要表現,便是農產品商品化的發展。這是城鄉手工業遭到破壞和外國資本主義掠奪農產品原料的結果。 由於棉紡織手工業與農業的分離和其他手工業的被破壞,動搖了自然經濟的基礎,迫使廣大農民不得不到市場上購買生產和生活必需的工業品,也參與了某些商品作物的經營。從而擴大了農副產品商品的市場。另外,外國商人在中國市場上出售機器工業品之後,加強了對中國農產品原料的掠奪,以滿足其本國工業的需要。同治朝以後,我國農產品的輸出(不包括茶葉)②同上書,第223頁。 ③同上書,第199頁。 ①彭澤益:《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2卷,第233頁。 從同治十二年(1873)的280多萬元,增加到光緒九年(1883)的2800多萬元,在全部出口總值中的比重也由2.6%上升到15.6%。出口的增長也刺激了農產品生產商品化的發展。下面對這一時期的主要農產品商品化發展的情況作一簡要介紹。 1.茶葉。茶葉早在鴉片戰爭以前,就是我國的主要經濟作物和出口商品,鴉片戰爭以後,外銷茶葉激增,從而刺激了茶葉種植面積的急劇擴大,遍及福建、廣東、安徽、江西、湖南等地。但光緒六年(1880)前後,由於印度、錫蘭和日本茶葉的競爭,茶葉出口銳減。因此有的地方「自光緒七年後,茶價甚低,每年頭春嫩莊七八九兩,粗莊三四五兩銀。開茶莊及采箱者,屢年折本,傾家蕩產,人多不以茶為正項生理。..嘆種茶者,勤勞艱苦,大受茶累矣」①。到了光緒十三年(1887)時,茶園已「十荒七八」,到了甲午戰爭以後,普遍出現了衰敗的情況。 2.棉花。棉花是中國較早的商品之一。鴉片戰爭前後,中國還是棉花的輸入國。同治朝以後,由於外國資本主義棉紡織業的普遍發展和中國資本主義棉紡織業的相繼產生,刺激了對棉花的需求,從而引起中國棉花出口的增加和價格的提高,這就刺激了棉花種植面積的不斷擴大。如上海、南匯等地「均栽種棉花,禾稻僅十中之二」②。如皋、通州、海門也「一望皆種棉花,並無雜樹」③。以前不種棉花的地區,也開始普遍種植棉花了。「江西、浙江、湖北等處,向只專事蠶桑者,今皆兼植棉花。」①甲午戰爭以後,棉花的種植髮展速度更快,「植棉之地,年有擴張」,「幾乎全國均從事植棉」②。河北、山西、山東、陝西、河南、江蘇、安徽、浙江、江西、湖南等省,均成為全國棉花重要產地。 3.蠶桑。中國農民養蠶植桑,已有數千年的歷史。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生絲的出口數量增長很快,促使國內蠶桑種植面積不斷擴大。如江蘇高郵,「民素不飼蠶。..近年湖東西以農兼桑者不可勝計,至絲成時,江南販絲者無歲不至」③。又家庭手工棉紡織業受到破壞後,農民轉而種桑養蠶賣繭,如江陰縣,「素業織土布。自洋布盛行,其利已薄。光緒中,西人始至內地市繭。..鄉人獲利,育蠶者驟增,不數年,境內每歲售繭所獲逾百萬金,且遞增不已」④。原來不飼蠶或飼蠶不多的州縣到同、光年間都已經廣泛飼蠶了,甚至在北方一些地區,如河北、山東、山西、陝西、河南等省,也日漸飼蠶,並有所發展。 4.菸葉。鴉片戰爭前,種植菸葉已經是商品性的農作物生產,但菸草出口不多,主要在國內銷售。光緒朝開始,出口增加很快。光緒十年(1884)出口數量為2.4443萬擔,光緒二十年(1894)為11.3886萬擔,由於英美菸草公司的大力推廣和搶購及本國民族資本捲菸業的興起,促進了菸葉生產的發展。 ①李文治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第447頁。 ②同上書,第418頁。 ③同上書,第419頁。 ①章有義:《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2輯,第196—198頁。 ②章有義:《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2輯,第196—198頁。 ③李文治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第427—428頁。 ④李文治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第427—428頁。 5.罌粟。鴉片戰爭以後,特別是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鴉片的輸入不僅合法並有增無減。腐敗的清皇朝不僅完全喪失了禁菸能力,而且鼓勵農民種植罌粟以增加稅收。鴉片的種植區日漸擴大。首先種植的是雲南、貴州,後至四川、甘肅,以至陝西、山西等地,一二十年來,皆廢田而種罌粟。 6.糧食。自咸豐末年以來,一些經濟作物種植面積的擴大,占用了原來種植糧食作物的耕地,導致了糧食產量的減少,使一些地區變成仰給外地的缺糧區。如陝西渭南因「遍地罌粟」,糧食「反仰給於渭北」。江蘇南通「出產棉為大宗,麥次之,稻則不足供一邑之食,故多仰給他郡」①。同時加上工業的興起,城市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多也擴大了對商品糧的需求。其結果必然刺激農民生產和出售糧食的積極性,從而增加商品糧食的流通數量,促使糧食商品化的迅速發展,特別在甲午戰爭以後,地區之間的糧食貿易有了較快的發展。例如,湖南的糧食供應長江下游及湖北一帶,江蘇、安徽等地的糧食供應長江下游各地的需要。糧食商品化發展的結果,在一些城市,如無錫、蕪湖、長沙等形成了糧食的集散中心。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農產品商品化的過程,主要是在甲午戰爭以後,伴隨著帝國主義掠奪中國農產品原料的加強而發展的。 我國農產品商品化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一般經濟作物種植面積的擴大和商品率的提高。例如,據15省100縣的調查,棉田的比重從光緒三十年(1904)至1910年的11%上升到1914至1919年的14%,同時棉花商品率也在提高。光緒二十年(1894)棉花出口和國內紗廠購買的棉花有70萬擔,1923年增為600餘萬擔。其中日、英、美的一些紗廠就約占300餘萬擔。菸草也是如此,由於英美菸草公司和日本在湖南、山東等地推廣美種菸草,進行收購,菸草的種植也得到發展,並形成一些煙產區。蠶桑的種植面積在1920年前後達於最盛。廣東在1923年桑田面積達到150萬畝,江蘇無錫1921年桑田占全縣土地的30%以上。四川治縣從宣統元年(1909)至1919年,桑田面積從2.5萬畝擴大到5.5萬畝。生絲的出口由於受到國際市場的影響,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後開始下降,但出口絕對量仍在增加。宣統二年(1910)為14萬擔,1919年為16.5萬擔。 其次,農產品商品化的發展導致農業生產專門區域的形成。一部分地區以經濟作物為主,另一部分地區以糧食作物為主。例如棉花、蠶桑、茶葉、大豆、菸草、水稻、小麥等農業生產專門區域分布在經濟發展和交通比較發達的一些省份和地區,它的出現是農產品商品化程度提高的表現。 再次,農產品商品化的發展,使農民與市場的聯繫日益緊密,農產品出售的部分占很大的比重,農民生活資料的消費中從市場上購買的比重也在增加。 中國農產品商品化是在帝國主義壟斷資本和買辦商業資本支配下的小商品生產。促進中國農產品商品化的主要原因是來自帝國主義對中國原料需要的增長,資本主義世界市場的景氣如何,對農產品需求的大小,部直接影響著中國農業生產的興衰。這一時期獲得較大發展的幾種經濟作物,都是國際市場上暢銷一時的農產品,例如茶葉、棉花、生絲等。同時,由於帝國主義對中國大量傾銷剩餘農產品,使中國農產品價格猛跌,嚴重破壞了中國的農①農也:《十九世紀後半期中國農業生產的商品化》,《經濟研究》1956年第4期,第129頁。村經濟。 值得注意的是,在鴉片戰爭以後,中國農產品商品化的發展是在中國逐步演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特定歷史條件下出現的。中國農產品商品化的發展,主要是外國資本主義掠奪促成的。它的發展,並沒有帶來農村資本主義的相應發展,它始終是建立在小農經營的基礎上。這種農業商品經濟的性質,是帶有濃厚封建性質的小商品生產。同時它也反映中國農業生產對世界資本主義市場的依賴性,具有半殖民地性質。農產品商品化發展的同時,自給自足的農業生產開始解體。 總之,同治朝以來,在外國資本主義的商品經濟侵略下,中國手工業的破壞和農產品商業化的發展,標誌著以「耕織結合」的中國自然經濟結構的分解。當然,由於中國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外國資本主義入侵的時間和程度不一,因此,各地自然經濟解體的程度也有所不同,沿海、沿江的一些地區,自然經濟分解的速度就快、程度就深,廣大內陸地區分解的速度就慢。中國自然經濟的分解,是外國資本主義入侵的結果,但外國資本主義大規模地進行商品輸出和資本輸出以及掠奪原料,其目的不是為中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創造條件,其結果是破壞了中國資本主義萌芽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外國資本主義藉助於中國農村封建勢力和城市買辦商人得以把掠奪的觸角伸向各地。中國自然經濟的分解為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提供了市場,使中國社會經濟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進一步加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