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卷) · 第四十五章吳其浚

第一節生平 吳其浚,字瀹齋,別號雩婁農,河南固始人。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 生於官宦之家。嘉慶二十二年(1817)二十八歲時考中一甲一名進士,授官翰林院修撰。二十四年(1819),典試廣東。道光初直南書房,後督湖北學政。歷洗馬、鴻臚寺卿、通政司副使。超遷內閣學士。十八年擢升為兵部侍郎,督江西學政,調戶部。二十年(1840)以後,先後歷任湖北、湖南、雲南、貴州、福建、山西等省巡撫或總督。二十六年(1846)乞病退歸,次年(1847)病死。因「時稱其清勤」和「潔己奉公」而得到清廷的「照例賜恤」①。 吳其浚不同於清代的一般官吏,在為政之餘,還注意經世致用之學,對植物、礦產和地理等都有所研究,特別是對於植物學的研究極感興趣。他到過許多地方,陸應穀說他「宦跡半天下」②。所到之處,隨時留意觀察,採集植物標本。有時因為季節的關係,某一種植物標本未能得到,過許多年想起來還念念不忘,引以為憾。同時,他還從古籍以及當時的著作中廣泛搜集有關的記載和論述。後來他將文獻資料匯編成《植物名實圖考長編》,又根據多年研究所得撰寫出《植物名實圖考》。《植物名實圖考》是在吳其浚逝世後第二年,由陸應穀代為刻印的,本人沒有看到出版,所以書中有些錯亂的地方,也許是由於全書在他生前未最後寫定的緣故。本書的版本,除道光二十八年(1848)陸應穀太原府署序刻本,即初刻本外,還有光緒六年(1880)山西浚文書局用初刻本原版重印本,因有少數舊版散失,補刻了一些新版,書首多了曾國荃的一篇序,內容完全與初刻本相同。1919年,山西官書局再次重印,又補刻了一些新版。1919年,商務印書館出了排印本。1915年,雲南圖書館也重印過,書首有由雲龍《重刻植物名實圖考序》以及日人伊藤圭介的《重修植物名實圖考序》。日本也出過排印本。1956年,商務印書館又以1919年的排印本為底本,經過校勘,重新出版。 ①《清史稿》卷381,《吳其浚傳》。 ②《植物名實圖考·序》。 第二節 《植物名實圖考》 《植物名實圖考》綜合了過去的研究成果並有發展和提高。所參考的文獻資料包括經史子集,自古至當時達八百多種。正如書名所標示的,主要是考核名實,因而專談各種植物的形狀、用途以及產地,尤詳於藥性。書的性質有些近於本草,其編寫體例也仿照傳統的本草,分類方法和《本草綱目》相似。《植物名實圖考長編》分為穀類、蔬類、山草、石草、隰草、蔓草、水草、毒草、果類、木類等十一類。《植物名實圖考》增加了「群芳」,計為十二類。《植物名實圖考長編》二十二卷,收錄植物八百三十八種;《植物名實圖考》三十八卷,收載植物一千七百十四種,比《本草綱目》增加了519種,所述植物廣及中國19個省,而江西、湖南、雲南、山西、河南、貴州等省的植物採集和收錄較多。 由於吳其浚治學嚴肅認真。主要是以實物觀察為依據,然後以文字材料為輔加以印證。他對未經「目驗」,而僅憑「耳食」的做法很反感,在「黨參」條寫道:「余飭人於深山掘得,蒔之盆盎,亦易繁衍。細察其狀,頗似初生苜蓿,而氣味則近黃耆。」①又「穬麥」條:「《天工開物》謂穬麥獨產陝西,一名青稞,即大麥,隨土而變,皮成青黑色,此則糅雜臆斷,不由目睹也。」②另外,吳其浚「多識下問」,對「老農」、「老圃」、「輿台」、「牧豎」都多所諮詢,認為他們的五穀草木知識比一般士大夫豐富。在「薇」條中指出:「此菜亦有結實、不結實兩種。結實,豆可茹;不結實者莖葉可茹。余得之牧豎雲。」③「蕪菁」條則稱:「後人乃以根葉強別,《兼明書》不知其誤,而博引以實之,何未一詢老圃。」④再就是他具有實事求是的精神和科學的研究態度,對可疑植物,經過研究比較,還是不能肯定的,都不下結論。如卷二十「黃藥子」條為:「滇南又別有黃藥..即湖南之野山藥。其白藥子,亦謂之黃藥,皆別圖。凡以著其物狀,而附以俚醫之說,以見一物名同實異。不敢盡以古方所用必即此藥,以貽害於後世,庶合闕如之義云爾。」《圖考》所以能取得較高成就,是和吳其浚的治學態度分不開的。《植物名實圖考》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德國人畢施奈德(EmilBretschneider)在所著《中國植物學文獻評論》(1870年)中對《圖考》作了較高評價;伊藤圭介對它評價也很高,說:「辨論精博,綜古今眾說,析異同,糾紕繆,皆鑿鑿有據。圖寫亦甚備,至其疑似難辨者,尤極詳細精密」;美國的一些學者如勞弗(Lau-fer,B.)、米瑞(Merrill,F.D.)、沃克(Walker,E.H.)等所寫著作中,對該書也有所引用,並加以推崇①。經過吳其浚的細緻認真觀察、實驗和考證分析,發現了過去有關書籍中的不少問題,糾正了一些本草學的錯誤和闕略。如李時珍《本草綱目》對每種藥物,以「釋名」確定名稱;「集解」敘述產地、形態、栽培及採集方法;「辨疑」、「正誤」考訂藥物品種真偽和糾正歷史文獻記載的錯誤;「修治」說明炮炙法;「氣味」、「主治」、「發明」則分析藥物的性味與功用;「附①《植物名實圖考》第七卷,「山草類」。 ②《植物名實圖考》第一卷,「穀類」。 ③《植物名實圖考》第四卷,「蔬類」。 ④《植物名實圖考》第三卷,「蔬類」。 ①梁家勉:《我國動植物志的出現及其發展》,載《科技史文集》第4輯,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0年版。方」系搜集古代醫家和民間流傳的方劑。採用以上的標目,優點是分別清楚,一目了然;但缺點在引用古文獻時,為避免重出,經常割裂原書文義,有時兩書記載相同,兼采並用時僅標一人之名,不能保留古代文獻本來面目。《圖考》則忠實於古文獻原貌,全部照錄,並註明出處。又如《本草綱目》中把五茄科的通脫木與木通科的木通混為一物,同列於蔓草類。吳其浚糾正其錯誤,把通脫木從蔓草類中刪除而改列入山草類。他還指出《救荒本草》所繪子圖,與他所見者不同,可能是兩個種。此種例子在書中有不少。 《植物名實圖考》附圖一千八百多幅,比以前任何本草書中的附圖都要精確。這些圖大部分是在植物新鮮狀態時繪下的,非常逼真,而且其中很多是根、莖、葉、花全株繪下的,頗能反映出該植物的特徵。如藿香圖,突出了藿香的特點:葉對生,葉片卵形或三角形,基部圓形,頂端長尖,邊具粗鋸齒,花序頂生等,與植物學上的唇形科(Tabiatac)藿香(Agastacherugosa)圖相符。又一般認為《本草綱目》所載仙人掌為鳳尾草,但據植物學者研究,《綱目》上的圖不準確,不是鳳尾草①。而《圖考》中所繪的鳳尾草圖,清晰可辨,其文字說明:「鳳尾草生山石及陰濕處,有綠莖、紫莖者,一名井蘭草,或謂之石長生」,與所繪之圖相符,正是現在植物學上的鳳尾草(PterismultifidaPoir)。畢施奈德認為《圖考》中的附圖「刻繪尤極精審」,「其精確者往往可以鑑定科和目」;他曾採選蜀黍、粱、薯蕷、苘麻、商陸、佛手柑、鐵樹果、椰子等八種植物圖重雕,用連史紙拓印,附在書末。國內學者對本書的附圖也很重視,因為這些植物圖對近代植物學的研究有較大參考價值。 對中國的植物分類學,《植物名實圖考》也有重要意義。許多現代植物分類工作者在研究植物時往往要參考它。除可以根據書中的附圖鑑別出一些植物的科、屬,乃至種名外,不少植物的中名定名也是以之為依據的。目前中國植物分類研究中,以《圖考》中的植物為正式中名的非常多。如八角楓科(Alan-giaceae)、小二仙草科(Haloragaceae或Haloragidaceae);還有馬甲子屬(PaliurusMill)、畫眉草屬(EragrostisBeaur)等等。 當然,《植物名實圖考》也存在一些缺點和糟粕。因受時代條件限制,吳其浚的思想沒有脫離封建士大夫階層的範疇,反映於書中就是常常在分析植物形態、性味或用途時,往往夾雜大段,甚至連篇累牘的陳腐議論,借題發揮他的政治見解和「修身處世」之道,與植物本身全不相干。他雖糾正了以前本草書中的不少錯誤,但自己在許多地方也犯了錯誤。如莽草是木蘭科植物,他卻把衛矛科的雷公藤誤認為莽草;又把油芷誤認為狼尾草等。有些地方考訂也較潦草,照抄其他書籍,無自己的見解。 ①裴鑒:《中國藥用植物志》第1冊,中國科學社生物研究所1939年編印。 第三節 其他著作 吳其浚的其他著作還有《滇南礦廠圖略》和《滇行紀程集》。前者由吳其浚編纂,東川府知府徐金生繪輯,為介紹雲南銅礦和其他礦產的著作。約成書於道光二十四至二十五年(1844—1845)。書分上下卷,上卷為《雲南礦廠工器圖略》,包括工器圖二十幅,次滇礦圖略,下引第一、硐第二、硐之器第三、礦第四、爐第五、爐之器第六、罩第七、用第八等。書後附有節錄宋應星《天工開物》中的「五金」(第十四卷)、王崧的《礦廠采煉篇》、倪慎樞的《采銅煉銅記》和《銅政全書·諮詢各廠對》。卷下名《滇南礦廠輿程圖略》,有全省圖一幅,次為府、州廳圖21幅,下為滇礦圖略,其下再分為各種礦產、運輸等。 《滇行紀程集》為上下卷的詩集。此書無序、無後跋、無刻書年月。共收錄自保定府經河北、河南、湖北、湖南、貴州而至滇南勝境途次歌詠名勝、古蹟之詩二百零三首。詩沒有什麼特色,但在每首題下有題解或建置沿革。如「嘉魚縣」下註:「漢沙羡地,晉沙陽地,梁置沙州,旋廢,南唐升為嘉魚縣。」又云:「縣以魚岳山得名,山西北有灌磯山,舊皆臨江,江遷而在陸矣。陸溪口吳時屯兵為重寄,麻屯在陸口東,孫權平山賊麻保二屯於此。赤壁有五:漢陽、漢川、黃州、嘉魚、江夏,應以縣西七十里之赤壁與對岸烏林為據。」這些註解對研究沿革地理者頗有參考價值。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