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卷) · 第二十二章靳輔

第一節早年的經歷 靳輔,字紫垣,漢軍鑲黃旗人,生於後金天聰七年(1633)。其祖先原為山東濟南府歷城縣人,所以有傳記其籍貫山東歷城。又因始祖於明初以百戶從軍戍遼陽,並落戶此地,故另一些傳記視靳輔為遼陽人,《奉天通志》即列靳輔為「鄉宦」人物之一。靳輔先人中,始祖清,從軍陣亡,得世襲千戶,數傳至曾祖守臣,祖父國卿,事跡均不顯赫,其父應選,官通政使司右參議,算是有點名氣了①。 靳輔自幼知書識禮,九歲喪母,執禮如成人。順治六年(1649)出仕為筆帖式,兩年後進入翰林院為編修②。那時,他對朝廷典章制度已很熟悉。順治十五年改任內閣中書,不久升為兵部員外郎。康熙元年(1662)又升任兵部職方司郎中,七年,晉通政使司右通政,第二年升國史院學士,充任纂修《世祖實錄》的副總裁官,九年十月,改任武英殿學士兼禮部侍郎③。 靳輔在康熙十年被任命為安徽巡撫,在任共六年,以地方軍政首腦的身份,做了幾件為人稱道之事。 第一,請求豁免田糧和提倡發展生產。安徽地區連年荒旱,民多流亡,靳輔到任後關心人民的疾苦,盡力號召流民回到生產崗位上,經他召復的有數千戶。他到任第二年,查出臨淮、靈璧二縣虛報開墾田地四千六百餘頃,成為農民的沉重負擔,他就奏請豁免了這份不合理的田糧。但是,靳輔有一個很重要的思想,這就是,他認為真正把地方治理好,不在於「請賑蠲租」,更主要的是發展生產,即「因民之力,教以生財之方」。為此,他主張在安徽地區「募民開荒」、「給本勸墾」、「六年升科」。這位巡撫舉例說,鳳陽五百里,蘇、松三百里,蘇、松財賦甲天下,而鳳陽的貢稅不及蘇、松十分之一,雖然地有肥磽,卻不應如此懸殊。追究其原因,他認為是蘇、松地區水利修得好,小港支河,到處皆有,旱既可以灌溉,澇也得以排水,所以即使受到水旱影響,終究構不成大患。他以此為借鑑,在安徽實行溝田法,以十畝為一畘,二十畘為一溝。把溝里的土堆起來做道,道高溝低,澇則泄水,旱以灌溉。可惜未得具體實行,即因三藩之亂爆發而中止①。 第二,參加平定三藩之亂,維護地方安定。康熙十二年,鎮守雲南的平西王吳三桂因撤藩起兵反清,接著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和廣東的平南王尚可喜之子尚之信也相繼反,這就是轟動一時的「三藩之亂」。第二年,吳三桂、耿精忠的叛亂軍隊進攻江西,煽動饒州的兵弁起而響應。安徽巡撫駐安慶,地與相近,康熙下令靳輔所在增兵設防。靳輔立即在池州(今貴池)、安慶地方部署軍隊,不但保衛了本地區的安全,還有力地支援了江西地區的平定三藩之亂的戰鬥。有個名叫宋鑣(標)的人,在歙縣山中為亂,聲撼遠近,①王士禎:《靳輔墓志銘》,見《碑傳集》卷75。 ②各書記載初仕時間不一,王士禎《靳輔墓志銘》是十九歲入翰林院為編修,即順治八年初仕,而王啟元《靳輔傳》則稱於順治六年由筆帖式選充翰林院編修,時為十七歲。《清史稿·靳輔傳》稱順治九年以官學生考授國史館編修。陸燿《靳輔小傳》稱順治七年,年十九。 ③李桓《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 ①王士禎:《靳輔墓志銘》。 在江蘇、安徽及江西地區流竄,與三藩之亂相呼應,靳輔將其追捕歸案,消除了隱患①。 第三,大力節省驛站糜費。康熙十五年,因平定三藩之亂,清朝軍費猛增,供應非常緊張,負責籌餉的戶、兵二部下令裁減驛站經費。靳輔此時上疏指出,「欲省經費,宜先除糜費」。他列舉一系列糜費的渠道和可以節省的項目,如外地諸大臣,非緊要事情,不必專門派人傳送奏疏,這可使火牌糜費節省十分之四;京城派往外地的官員,可以酌量並減,即解餉解炮,沿途自有官兵護送,亦止需差部員一名,則勘合糜費又可節省十分之三四;嚴禁各種員役橫索騷擾,無名之費節省會更多。以安徽為例,全部所屬驛站銀二十六萬餘兩,以十分之四計算,一年可省十餘萬兩②。這筆錢既可充軍餉,亦可減少驛站本身的困難。康熙帝非常重視靳輔的意見,說:「驛遞繁苦,皆由差員橫索騷擾,著嚴行飭禁。」下部議,以靳輔所奏,定為條例。當年靳輔報告,安徽一地存留各屬扛腳等項銀十一萬七千餘兩,節省驛站銀十二萬九千餘兩,總計二十四萬餘兩。康熙帝當即表揚他節省存留驛站各項錢糧為數甚多,具見實心辦事,按規定予以提拔,於是加兵部尚書職銜③。 ①靳輔:《題明宋鑣案》見《靳文襄奏疏》卷8,《清聖祖實錄》卷50。②靳輔:《減差節省驛站銀糧疏》、《節省錢糧疏》,見《靳文襄奏疏》卷8。③《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 第二節 總督河道和「一日八疏」 康熙十六年(1677)三月,靳輔從安徽巡撫任上被提升為河道總督,官銜全稱為「總督河道提督軍務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這年他已四十五歲,從此到六十歲病逝,一直致力於治河,其間曾被提名當刑部尚書,但沒有成為事實①。 滔滔黃河,是中華民族的搖籃,像偉大的母親一樣哺育了中華兒女,並以五千年的文明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但在生產水平低下,技術落後,特別是剝削階級統治的社會裡,黃河也像百獸之王的雄獅一樣,在諸河中最難馴服。橫行在中原大地,到處咆哮,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極大的災難。從大禹開始,治河成了歷代統治者的試金石和國家的一項重要公共職能。康熙帝任命靳輔主治黃河,也正是這位有作為的皇帝真想把國家治理好,讓百姓不為河患所苦。康熙帝說他從十四歲親政以後就留心治河的問題。後來發生了三藩之亂,他以三藩及河務、漕運為三大事,寫在宮中柱子上,提醒自己②。靳輔出任河道總督之日,正是黃河、淮河泛濫極壞之時。尤其是關係清朝統治命脈的運河也受到嚴重影響,使江南的漕糧不能順利地運到北京。黃河自安徽碭山直到下梢海口,南北兩岸決口七八十處,沿岸人民受災,到處流浪,無家可歸。黃河倒灌洪澤湖,高家堰決口三十四處。盱眙縣的翟家壩成河九道,高郵的清水潭久潰,下河七州縣一片汪洋。清口運河變為陸地③。康熙帝派工部尚書冀如錫親自勘察河工,冀回來報告,不僅河道年久失修,而且缺乏得力的治河人才。現任河督王光裕計劃修的幾項工程,大部分以錢糧不足未動工,此人根本不具備治河才能,有人建議撤銷他的職務①。在黃河、淮河、運河都存在嚴重問題,許多人束手無策的情況下,康熙帝選擇靳輔作為河道總督走馬上任了。 在靳輔未履任之前,清廷九卿會議曾討論過冀如錫等提出的治河任務。 他們根據視察所見,認為急需修築堤壩,其中有黃河南岸自白洋河至雲梯關,北岸自清河縣至雲梯關及高家堰、周家橋、翟家壩、古溝等決口,其餘潰壞和單薄之堤,也有必要修築堅固。需要疏浚的有清口一帶沙淤及運河受黃流淤淀之處。最迫切的是堵築淮、揚兩岸的堤壩、清水潭決口,還有歸仁堤的未完部分工程。他們期待新的河道總督來完成這些任務②。 靳輔沒有辜負時人的希望。他上任伊始,有個「八疏同日上之」的佳話,足以表現新任河道總督靳輔胸有成竹,雷厲風行的作風。這件事出現在康熙十六年七月十九日(1677年8月17日)。從時間上看,靳輔三月得到任命,四月六日到宿遷上任(當時河道總督駐地在山東濟寧),然後他就開始了視察河道,歷時兩個月。能在一天之內連上八疏,完全是他親自調查河道並認真進行研究的結果。他在這次調查中,廣泛地聽取了各方面的反映。他在給康熙帝的奏疏中說:「毋論紳士兵民以及工匠夫役人等,凡有一言可取,一①《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221。 ②《清聖祖實錄》卷154。 ③李祖陶:《治河事狀》,見《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卷155。 ①《清聖祖實錄》卷65。 ②《清聖祖實錄》卷65。 事可行者,臣莫不虛心採擇,以期得當。」③而他一日上八疏那種迫切心情,與調查所受觸動也有很大關係。他踏著泥濘的河岸,上下千里,觀察河水形勢,感嘆說:「河之壞極矣!」④這是他決心把黃河儘快治好的真正動力。不僅如此,靳輔從這次實際調查和訪問中,還確定了他治河的總方針,即「審其全局,將河道運道為一體,徹首尾而合治之」①。靳輔認為,黃河河道壞到如此程度,不能「以尺寸治之」,只顧一點,不及其餘,無濟於事。他主張必須有個全局觀念,從整體上採取措施,把河道、運道合起來共同治理。因為追本溯源,「蓋運道之阻塞,率由於河道之變遷」。尤其強調治理黃河的重要性實際關係數省的安危,不能如過去只注意解決漕運的問題,而放縱黃河任意沖刷,如果還是那樣,運道也不能保證暢通。他抱定目標是使「已淹之田可耕,見在之地可保,運道可通,額課可復」。在治法上,不全盤否定前人的經驗,措施也不千篇一律,「有必當師古者,有必當酌今者;有須分別先後者,有須一時並舉者」,總之,因勢利導,隨時制宜②。後來事實證明,他主要用了明代治河專家潘季馴的「束水攻沙」方法,而如「寓浚於築」等方法皆屬創新。在他的總方針下,把具體措施分為八個問題,每題一疏,所以就成了八疏。 靳輔的八疏,皆冠以「經理河工」第幾疏,從第一到第八。其中有四疏講治黃治淮,一疏講治運河,其餘講治河管理,如籌集錢糧,裁併河官,選賢任能及設兵守護等等。如第一疏講挑清江浦至海口,就是疏浚黃河下流,從清江浦至雲梯關,在河的兩旁離水三丈,各挑引河一道,使黃、淮下注,新舊河合而為一。再以新挑之土築兩岸大堤,南自白洋河,北自清河縣,兩者皆東至雲梯關。雲梯關至海口還有百里,其中近海二十里,湖大土濕,不能施工;餘下的八十里亦儘可能加以疏浚,築堤束水。這項計劃二百天內完成,每天出動十二萬三千多民工。第二疏講挑疏清口,這是關於修治上流淤淀的設想。洪澤湖下流自高家堰西至清口,是淮河與黃河相會之處。他認為下流雖治,而上流有淤淀之處不及早疏通,則淮水直下之時難免阻滯散漫之患,因此主張在小河兩旁離水二十丈,各挑引河一道,分頭沖洗。第三疏講的是高堰坦坡,就是迫切幫修堤岸。他提出培修七里墩、武家墩、高家墩、高良澗至周橋閘靠近洪澤湖的殘缺堤岸,下築坦坡,使水來至此平漫而上,順縮而下,不致怒激崩沖。堤一尺,坦坡五尺,夯杵堅實,其上種草。第四疏講包土堵決。以前堵塞黃河、淮河各處決口,一律用埽,既費錢又不耐用。靳輔提出築土御水的方法可改為密下排樁,多加板纜,用蒲包裹土,麻繩綑紮而填之,可省費用一半,而堅固又大大超過下埽。第五疏專講挑運河。他主張應把運河的河身挑浚,決口堵塞,使運河暢通無阻,免去老百姓盲目加墊。自清口至清水潭二百三十里皆須大為挑浚,以所挑之土傾於東西兩堤之外,西堤築為坦坡,東堤加培堅厚①。其餘各疏講治河管理上的幾個問題。這八疏集中地反映了靳輔治河的理想、氣魄和可貴的革新精神。清廷列這些奏疏做了認真討論,但以正值用兵平定三藩之亂,如再大舉興河工,每③靳輔:《河道敝壞已極疏》,見《靳文襄奏疏》卷1。 ④王士禎:《靳輔墓志銘》。 ①靳輔:《河道敝壞已極疏》,見《靳文襄奏疏》卷1。 ②靳輔:《河道敝壞已極疏》。 ①均見《靳文襄奏疏》卷1。 天動用民夫十二萬餘人,恐怕對人民騷擾過分,提出應分別主次,選擇其中主要的幾項先行動工。康熙帝則下令靳輔再做一番更切實際的考慮。靳輔再次上疏,提出一些修改,如把運土由民夫改為車運等等。其基本內容都被通過並成了他後來實踐的指導原則②。 ②《清聖祖實錄》卷68。 第三節 治河初見成效 與第一次大爭論靳輔的治河設想被基本通過以後,他就主持興工了。浩大的工程一旦開始絕非易事,其間經常遇到困難和爭論。幸運的是康熙帝以至高無上的權威認為靳輔忠誠、果敢、沉著、意志堅強,可以擔當大任,以致力排眾議而信任他。靳輔本人也非常感激皇帝的「知遇」,不怕艱難險阻,不計較個人得失,決心干出一番事業①。 清口是黃河與淮河交匯的地方,雲梯關又是淮河、黃河的入海必經之路。靳輔治河的工程是,首開清口爛泥淺引河四道,疏浚清江浦至雲梯關的河道,創築束水堤一萬八千餘丈,塞王家岡、武家墩大決口十六處②。靳輔的治河有個理論,即欲使下流得治,必治好上流。根據這個理論,為防止黃河下流決口,又提出在上流建減水壩。於是在蕭、碭、宿遷、桃源、清河等縣河南北兩岸,共建築了十三座,其壩東西寬十二丈,南北長十八丈六尺,中間建立磯心六座,兩旁俱用石牆,土內密釘排樁,灌以漿灰,上鋪石板,用鐵錠相聯。每座壩各有七個洞,每洞寬一丈八尺,總計可以泄水之處為十二丈六尺。漲水時可用以宣洩③。 靳輔治河之初,東南水患益深,漕道益淺,故提出「河、運宜為一體」 的治理方針,他說:「運道之阻塞,率由河道之變遷。向來議治河者,多盡力於漕艘經行之地,其他決口,以為無關運道而緩視之,以致河道日壞,運道因之日梗。」根據運河自清口至清水潭,長約二百三十里,因黃水內灌,河底淤高,居民每遭水患,運船也被阻梗。他從康熙十七年(1678年)三月以後督集人夫,對這段運河進行挑浚,一年之內完工。又堵塞清水潭、大潭灣決口六及翟家壩至武家墩一帶決口。對清口也進行了深浚。康熙十七年為築江都漕堤,塞清水潭決口,靳輔到了現場觀察。清水潭靠近高郵湖,他就在湖中離決口五六十丈的地方築偃月形堤,築成西堤一,長六百五丈,又挑繞西越河一,長八百四十丈,原來工部尚書冀如錫估計這項工程需費五十七萬,而靳輔僅費九萬,第二年竣工。受到康熙帝的表彰,奏請新挑河名為「永安河」,新河堤名為「永安堤」①。 改變運口是靳輔治河的一項重要內容。從明朝以來由於黃河的內灌,潘季馴治河時就將南運口移至新莊閘。但是這個運口距黃、淮交匯處僅二百丈,黃水仍不斷內灌,運河墊高,年年挑浚不已。加上黃、淮會合,瀠洄激盪,重運出口,特別危險。靳輔任河督以後,在康熙十八年一月至四月間,從新莊閘西南開新河至太平壩,又從文華寺永濟河頭開新河經七里閘,轉而西南,亦至太平壩,皆至爛泥淺,移運口於爛泥淺之上。這個運口距黃、淮交會之處僅十里,從此再無淤淀之患,即使重運過淮,揚帆直上,也如履平地②。淮河為害由來已久,原因是黃河的變遷奪去了淮河入海的通路。這不僅影響淮河自身為害,也造成入淮諸水皆泛濫成災。康熙十五年的一場大水,翟家壩淮河決口形成九條支河,清口卻涓滴不出。靳輔督工堵塞決口,包括①王士禎:《靳輔墓志銘》。 ②《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 ③《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 ①《清史稿》卷127《河渠志二》。 ②《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靳輔《恭報完工疏·改運口》見《靳文襄奏疏》卷3。原沖成的九河及高良澗、高家堰、武家墩大小決口三十四個。自周家閘經古溝、唐埂至翟家壩南筑三十二里之堤。康熙十八年(1679)大浚清口、爛泥淺、裴家場、帥家莊引河,使淮水全出清口,會黃東下①。靳輔上疏報告了這項治河工程的完成,同時提出山陽、寶應、高郵、江都四州縣積水諸湖,逐漸乾涸,他要廣招農民開墾,下以使無地農民有田可耕,上則可以徵收的賦稅充實國庫,所謂「上下均利」,但卻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北運口也經靳輔修治。康熙初,漕船到宿遷,由山東濮縣南的董口北達。後董口淤塞,改為駱馬湖。而漕船從七里閘出口,經駱馬湖到窯灣,需走八十里。此段路程湖水淺,水面寬,夏秋則水漲,冬春則水涸,重運多受阻。靳輔主持在湖旁開浚一條皂河,長四十里,上接泇河,下達黃河,漕運從此不再受阻。這項工程剛提出時,清廷曾進行過討論,工部尚書馬喇等表示支持,左都御史魏象樞不大同意。康熙本人以關係漕運,也是同意的②。 從康熙十七年起,靳輔就開始報告湖河決口盡行閉合③,治河工程逐漸取得進展。同時他還就治河工作本身做了不少改革,如裁減冗員,加強屬員責任感,嚴格賞罰,改河夫為兵,劃地分守,按時考核,等等④。但是一邊修治,一邊仍有水患,從而引起越來越大的爭論。康熙帝在一次談話中也問大學士們:「修治決口,費如此多的錢糧,不久複決,此事如何?」被問者都乏良策,只說靳輔提出的期限未到,應當讓他繼續督修①。到了康熙二十年五月,限期已到,問題仍然沒有解決,靳輔上疏說:「臣前請大修黃河,限三年水歸故道。今限滿而水猶未歸,一應大工細冊,尚未清造,請下部議處。」康熙帝當即下令給靳輔革職處分,但仍命他戴罪督修②。這年七月黃河大漲,皂河淤淀,不能通舟。很多人主張仍由駱馬湖,而靳輔堅持不可,親自督工挑掘一丈多遠,黃落清出,仍刷成河。隨後又挑出張莊運口③。 靳輔治河引起的空前大爭論是在康熙二十一年。這年黃河在宿遷徐家灣決口,塞住了,又決蕭家渡,爭論就開始了。當時有一位名叫崔維雅的人,曾在河南、浙江等地任府州縣官多年,參與治河,頗有成效。他著《河防芻議》、《兩河治略》,對靳輔治河的一套辦法多持否定態度。恰值這年五月,康熙帝派戶部尚書伊桑阿等勘察河工。崔維雅以候補布政使身份奏上所著書,要求取消靳輔建減水壩的方法,主張順水之性,疏導與築堤並舉。康熙帝令他與伊桑阿等隨行,到現場同靳輔商議。這一行人遍察各項工程,到了徐州,讓崔、靳進行討論。靳輔說:「河道全局已成十之八九。蕭家渡雖有決口,而海口大闊,下流疏通,腹心之害已除,絕不應改變計劃,破壞已取得的成功,釀成後患。」④這件大事,在地方上無法解決,伊桑阿等回到京城。十月,在一次廷議會上,工部尚書薩木哈等提出蕭家渡決口應令靳輔賠修。康熙帝認為,一是修河需要錢糧甚多,靳輔賠修不起;二是如果真的賠修,①李祖陶:《治河事狀》,《清史稿》卷128《河渠志三》。 ②《康熙起居注》第1冊,頁455。 ③王士禎:《靳輔墓志銘》。 ④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靳輔傳》卷5。 ①《康熙起居注》第1冊,頁573、594。 ②《清聖祖實錄》卷96。 ③《清史稿》卷127《河渠志二》。 ④靳輔有《詳陳臆說疏》,駁崔維雅,見《靳文襄奏疏》卷4。 萬一貽誤漕運仍不好辦,所以他沒有聽取這個意見。這位重視實際的皇帝談了他的看法,他說先看崔維雅的奏疏,覺得他列的條款似乎可取,而再看靳輔的回奏,又知道崔維雅提出的辦法難以實行。又詢問在座諸大臣有何良策,大家一致提出靳輔治河多年,應當聽聽他本人的意見,請他進京商議。康熙帝同意了這個建議①。 康熙二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清廷大學士、學士、九卿、詹事、科、道官員開會,在靳輔本人參加下,討論他的治河事宜。會上,康熙帝命令靳輔口頭說明自己的意見。靳輔說:「臣受河工重任,不敢不盡心竭力,以期有朝一日大功告成。今蕭家渡工程,至來年正月一定完工。其餘河堤,估計用銀得一百二十萬,逐處修築,可以完工。」康熙帝追問:「爾從前所築決口,楊家莊報完,復有徐家溝;徐家溝報完,復有蕭家渡。河道衝決,爾總不能預料。今蕭家渡既築之後,他處爾能保其不決乎?河工事理重大,乃民生運道所關,自當通盤打算,備收成效,不可恃一己之見。」靳輔主動轉移議題,指出人事問題比自然災害影響更大,「若人事既盡,則天事亦或可回」。康熙帝立刻命他對崔維雅的意見發表看法。靳輔就其兩點大加反駁,一反對崔維雅計劃每天用民夫四十萬挑浚,因各省民夫遠道而來,最為不便;二反對崔維雅提出建河堤「以十二丈為率」,指出河堤必因地勢高下,有的應十五丈,有的七八丈,豈可一律規定丈尺。康熙帝當場也表示「崔維雅所奏無可行者」。五年後崔維雅逝世,議給恤典,康熙帝仍說他「系不端之人。當時曾議修河,若委以此任,不但工不得成,必至事體敗壞」①。 這次大爭論以崔維雅的方案被否決而告終。靳輔被寬大免賠,仍按原計劃督修。康熙二十二年四月,他上疏報告蕭家渡合龍,河歸故道,同時提出大滔直下,清口附近的七里溝等四十餘處出現險情,天妃壩、王公堤及運河閘座,均應修築。另疏請求讓河南巡撫修築開封、歸德兩府境內河堤,防止上流壅滯。康熙帝看到靳輔治河,「成與不成在此一舉」,所以凡所請錢糧都要迅速解給②。七月,當康熙再次向戶部尚書伊桑阿、學士胡簡敬等詢問河道情況,他們都說河歸故道,船隻往來無阻。康熙帝高興地說:「前見靳輔為人似乎輕躁,恐其難以成功。今聞河流得歸故道,良可喜也。」③十二月,靳輔得官復原職④。 ①《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912。又見《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①《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920、1494。 ②《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981。 ③《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037。 ④《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 第四節 再獲成功與爭論迭起 靳輔治河,除了每年經常的水患之外,從治理的成就來看,康熙二十二年以前基本上解決了黃河、淮河復歸故道的問題,而自康熙二十三年以後進入一個新階段。這時期的目標是,一方面鞏固已有的成果;另方面則尋找永久性的修築措施了。正是由於不斷遇到新的水患和如何建築永久性的措施,又引起了更加激烈的爭論。 康熙二十三年(1684)十月,三十一歲的康熙帝南巡。十七日到達山東郯城縣紅花鋪。作為總河的靳輔與總漕邵甘及郯城知縣方殿元等到康熙帝駐蹕的地方朝見皇帝。然後靳輔扈從康熙帝在河、淮之間,詳視黃河、淮河、運河的水勢、災情及治河工程進展情況。二十一日,康熙帝特對靳輔講了自己的感受和對治河的意見。他說:「朕向來留心河務,每在宮中細覽河防諸書及爾屢年所進河圖與險工決口諸地名,時加探討。雖知險工修築之難,未曾身歷河上,其河勢之洶湧漶漫,堤岸之遠近高下,不能瞭然。今詳勘地勢,相度情形,細察蕭家渡、九里岡、崔家鎮、徐升壩、七里溝、黃家咀、新莊一帶,皆吃緊迎溜之處,甚為危險。所築長堤與逼水壩,須時加防護。大略運道之患在黃河,御河全憑堤岸,若南北兩堤修築堅固,可免決齧,則河水不致四潰。水不四潰,則浚滌淤沙,沙去河深,堤岸益可無虞。今諸處堤防雖經整理,還宜培茫增卑,隨時修築,以防未然,不可忽也。又如宿遷、桃源、清河上下,舊設減水諸壩,蓋欲分殺漲溢。一使堤岸免於衝決,可以束水歸漕;一使下流少輕,可無淮弱黃強、清口噴沙之慮。近來凡有決工處所,皆效其意,不過暫濟目前之急。雖受其益,亦有少損。倘遇河水泛溢,因勢橫流,安知今日之減水壩不為他年之決口乎?且水流浸灌,多壞民田,朕心不忍。爾當籌劃精詳,措置得當,使黃河之水順軌東下。水行沙刷,永無壅決,則減水諸壩皆可不用。運道既免梗塞之患,民生亦無墊溺之憂,庶兒一勞永逸,可以告河工之成也。」①康熙帝這番講話非常重要,一則通過他的實地考察對河患有了切身感受,增強了他對靳輔治河的理解與支持;二則由於親眼看到靳輔治河已有的效果,給了充分的肯定;三則對以後應採取的措施,提出了原則性的意見。靳輔聽了康熙帝的講話,立刻表示了看法。他說:「黃河為患最大,為功最艱,目前急務,不得不治其大而略其小,故借減水諸壩,使決口水分勢弱,人力易施。待黃河盡復故道之後,臣當更議築塞減水諸壩。」①靳輔把問題引到更實際的地方,指出他從事治河的艱難性質,說明先用減水壩解決迫切的大水患,然後再圖長遠,塞住減水壩。康熙帝這次南巡還看到治河民工很艱苦,指示靳輔不能讓貪官污吏剋扣工食,對他們應加意軫恤。十一月十四日回來的路上,康熙帝把所著《閱河堤詩》親灑翰墨,贈給靳輔。詩說:「防河紆旰食,六御出深宮。緩轡求民隱,臨流嘆俗窮。何年樂稼穡?此日是疏通。已著勤勞意,安瀾早奏功。」②這首詩反映出,康熙帝把治河看做一件大事,當他看到沿河人民生活非常窮困的時候,認識到只有把黃河治好,人民才能安居樂業。他勉勵靳輔在已有的成就基礎上,朝著大功告成的目標前進。①《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242—1243。 ①《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242、1243。 ②《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252。 靳輔得到皇帝贈詩,受寵若驚,決心「效犬馬之報」。 靳輔根據康熙帝解決防止減水淹民的指示,在宿遷、桃源、清河三縣黃河北岸堤內開了一條新河,稱為中河。再在清河西仲家莊建閘,引欄馬河減水壩所泄的水入中河。這條河,上接張莊口及駱馬湖清水,下歷桃、清、山、安,入平旺河達海。漕船初出清口浮於河,至張莊運口。中河修成後,得自清口截流,逕渡北岸,度仲家莊閘,免去走黃河一百八十里的險路。這項工程於康熙二十五年動工,至康熙二十七年完成。歷史上稱讚靳輔開中河好處極多,建立了不朽的功績,「中河既成,殺黃河之勢,灑七邑之災,漕艘揚帆若過枕席,說者謂中河之役,為國家百世之利,功不在宋禮開會通,陳瑄鑿清江浦下。」①這時靳輔仍主張再修一些減水閘,而康熙帝認為減水閘有益河工無益百姓,命他詳加考慮。康熙二十四年秋,靳輔以河南地在上游,如有失誤,江南必將淤淀,又築考城、儀封堤,封丘荊隆口大月堤,滎澤埽工等。在睢寧南岸龍虎山鑿了減水閘四個。不久,一場新的治河之爭就開始了。 引起爭論的原因和康熙帝大有關係。他看到高郵、寶應等州縣湖水泛濫,使廣大民田被淹,提出要把這些地方減水壩泄出來的水引到海里。其實這也正是由於靳輔取得了治河的一定成就,使一些人,包括康熙帝,提出了更進一步的要求。康熙帝任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龍主持其事,但是仍受靳輔領導。在修治海口及下河問題上,于成龍和靳輔發生了分歧,他倆也是這場爭論的主要代表人物。于成龍主張疏浚海口以泄積水,靳輔則認為,下河海口高出內地五尺,疏海口引潮內浸,害處更大。他建議自高郵東車邏鎮築堤,歷興化白駒場,束所泄水入海,堤內涸出的土地,丈量以後還給人民,剩餘者招民屯墾,收取佃價,作河工費用。此議傳到康熙帝那裡,怕取佃價,人民負擔不起,沒有被立即批准②。 康熙二十四年十月,靳輔連奏三本,一是挑浚高、寶等七州縣下河令入海;一是幫築高家堰堤岸;另一是修理黃河兩堤。這裡靳輔所持的觀點,多與康熙帝及眾人不同。康熙帝以事關重大,乘寒冬之季,河工有空閒時間,決定召靳輔及于成龍速到京師,會同九卿詳加討論。這次討論持續時間很久,第一次的討論從十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連續三天。第一天,內閣大學士明珠向康熙帝奏報河工事宜,著重介紹靳輔主張開大河,建長堤,高一丈五尺,束水一丈,以敵海潮。于成龍提出開浚原來的河道。二人所議不合,各持己見。提到會上與九卿會議,大家以為于成龍雖是著名清官,但對河工未經閱歷,靳輔久任河務,已有成效,應採納他的意見。但通政使參議成其范、給事中王又旦、御史錢珏等支持于成龍,認為他的意見更有道理。漢大學士王熙只評論「于成龍所議是一舊說,靳輔所議是一創建之策」。漢學士徐乾學明確表示,靳輔之議可行,韓菼則贊成實行於成龍的方案。康熙帝說兩人之議似乎都可以成功,但不知哪個對人民更有好處?令詢問下河高、寶、興、鹽、山、江、泰七州縣現任京官的人,讓他們說哪個好?第二天繼續討論,來自江南的學士徐乾學還是提出靳輸久任河工,屢著成功,舉朝皆以為是,應從靳輔之議。有位翰林侍讀,名叫喬■,江北寶應人,他反對靳輔之議,說那樣工既難成,又傷損民田、房屋、墳墓甚多,且堤高一丈六尺,束水一①王士禎:《靳輔墓志銘》、靳輔:《中河已竣疏》,見《靳文襄奏疏》卷6。②《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381—1382。 丈,比民間房檐還高,伏秋之時,一旦潰決,百萬生靈俱為魚鱉,如何使得?若依于成龍之議,工也易成,百姓有利無害。康熙帝傾向于成龍,說他「所請錢糧不多,又不害百姓,且著他做,做得成固好,即不成再議未遲」。第三天,九卿等就喬■所上摺子進行討論。康熙帝問,是否喬■一人之議,大學士們回答說,在京官員十一人皆同此議,而且說明他們都無房屋、田地在那個地方。康熙帝讓大家各抒己見,他們表示難以定論。最後決定派工部尚書薩穆哈、學士穆成格會同總漕徐旭齡、江寧巡撫湯斌速到淮安、高郵等地詳問地方,二十天內回奏①。康熙二十五年二月初一日薩穆哈等返回,開始了第二次的討論,又進行了三天,最後根據薩穆哈對調查的反映,認為挑浚海口無甚利益,應停止下河工程①。康熙帝對此結論不甚滿意,勉強同意暫時停止。四月,江寧巡撫湯斌升為禮部尚書,他一改初衷,大談開浚海口的必要性,說「開一丈則有一丈之益,開一尺則有一尺之益」,還提出具體辦法,「以本地民力,本地錢糧,開本地海口」。經他這麼一議論,朝廷主張開海口的人多了起來。康熙重新又追究薩穆哈等調查之後沒有如實反映情況,在九卿會議上令二人跪下來回答問題,嗣後又將其解職。經過反覆爭論,清廷決定開下海,任命禮部侍郎孫在豐主持其事②。 這場爭論對靳輔極為不利,即不但否定了他的意見,而且使康熙帝對他的信任發生了一定的動搖,當然也引起了更多的人向他展開猛烈攻擊。如開海口的爭論尚未結束,工部就提出靳輔治河已經九年,未獲成功,糜費錢糧,應交部里嚴加議處。康熙帝說:「河工重大,因一時不能成功,即行處分,另差人修理,恐反致貽誤。且俟一、二年後,看其如何?」得到皇帝的諒解,靳輔免遭革職處分,仍留原任。但康熙帝已認為他言語浮誇,說的不能完全兌現,便再尋找別的良法了③。 此波未平,康熙二十五年年底又掀起堵塞減水壩爭論之波。孫在豐提出他主持的下河工程,先從海口挑石■等處開始,如遇水勢稍減,需將減水壩全部閉塞。康熙帝知道此議與靳輔會發生矛盾,就令兩人商議。朝廷有人提議讓兩人來京辯論,康熙帝決定只令靳輔來京。第二年正月,靳輔至京,回答了內閣及九卿官員所問開下河塞水壩的問題。這些人把靳輔的回答寫成摺子,十七日交帝閱後,康熙帝問在場官員意見如何?他們反映,靳輔同意可塞減水壩五六處,而高家堰之壩斷不可塞。康熙說,塞小壩無意義,關鍵是塞高家堰大壩。又找靳輔到會面問。會上湯斌主張可塞高家堰,伊桑阿模稜兩可,靳輔反對,並譏刺湯斌不懂河工之事。第二天再議,康熙帝問靳輔:「黃河南岸毛城鋪一帶閘壩可否閉塞?」答:「永塞不便,一年可以。」又問:「既閉之後,可減水勢幾分?」答:「春夏間可減十分之四,秋冬可減二分。」康熙帝說,能減幾分也好,「高家堰之壩也可閉塞」。靳輔雖然又提出幾個小問題,表白自己無意與孫在豐為難,但清廷就此決定本年暫塞高郵州、高家堰諸閘,來年堵塞黃河以南諸堤壩。這也使靳輔越來越陷入被動①。靳輔按照自己的考慮,為解決下河地區的水患,在這年的七月上疏提出①詳見《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396—1400。 ①《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426。《清史稿》卷279《靳輔傳》。 ②蔡冠洛:《清代七百名人傳·靳輔傳》頁1413。 ③《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512。 ①《康熙起居注》第2冊,頁1582—1585。 建重堤,這又導致一場爭論。靳輔在奏疏中先從歷史上論證高郵、寶應諸湖,宋元以前原是一片良田,在他堵築清水潭時曾從河底發現過古錢及磚井石街。洪澤湖過去是清河縣的洪澤村,因黃河改道使淮水壅不得下而造成的,高郵、寶應諸湖是由高家堰、翟家壩旁流東注的結果,從此良田變為汪洋,為患下河。又以實測說明,運堤比高家堰堤頂低一丈多,因此建減水壩,在堰堤泄水一千方,在運堤則可泄水一千二百方,這使過去三遭大漲而運堤安然無恙。進而指出,運堤所泄之水,以下河為壑,下河之東即大海,浚海口似可緩解水患,但在清江浦至海的南北千餘里範圍內,只有廟灣、天妃、石■三口為過去泄水入海之處,其餘皆可以馳馬之路,中間的泰州安豐、東台、鹽城諸縣,地勢卑下,形如釜底,止就釜底挑挖,只能增加釜底的深度。如淮水盛漲,高家堰泄水洶湧而來,仍不能救被淹的民田。然後明確提出他和幕友陳潢設計的辦法,即自翟家壩起,歷唐埂、古溝、周橋閘、高良澗、高家堰,築重堤一道。此工一成,好處極多,不僅使東堰堤減下之水北出清口,洪澤湖之水不再淹下河,下河十餘萬頃之地可變沃產,高寶諸湖皆可涸出田地數千頃,再召人屯墾,可充實府庫,而且此堤還可以保護高堰,並使行於堤內河上的商民得到便利。在這篇奏疏中,靳輔專門說了些推薦陳潢的話①。靳輔的這篇奏疏一呈上,廷議同意他的意見,還給陳潢加上了僉事道銜。當時于成龍已任直隸巡撫,康熙帝令將靳輔奏疏給他看看,徵求他的意見。于成龍仍堅持「下河宜挑不宜停,重堤宜停不宜築」,彼此完全對立。一時議而不決。十月十七日,康熙帝在南苑行宮看了靳輔的題本,以挑河事關重大,命戶部尚書佛倫等會同兩江總督董訥、總漕慕天顏詳議。結果董、慕兩人對靳輔之議持反對意見,佛倫等主張用靳輔之議。十二月回奏,康熙帝命下廷議,恰值太皇太后逝世,暫時中止了討論②。 ①陳潢,字天一(裔),浙江錢塘人。早年懷才不遇。靳輔過邯鄲呂祖洞,見壁上題詩:「富貴榮華五十秋,縱然一夢也風流,而今落拓邯鄲道,要與先生借枕頭。」靳輔欣賞其豪邁,尋找作者,即陳潢,一見而成好朋友,以後長期以陳為幕客。陳為他治河等積極提供資料、數據和設計方案。陳潢也是一位多才多藝的水利專家。靳輔治河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與陳潢的幫助是分不開的。②《清聖祖實錄》卷132。 第五節 跌宕的歲月 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後,靳輔進入了他個人生活的晚年。這時雖然只有短短几年,但跌宕起伏,驚心動魄,總的來看,已非當年可比。 首先使靳輔感到窘迫的是這年正月,江南道御史郭琇上疏劾靳輔治河多年,聽命陳潢,今天議築堤,明天議挑浚,浪費銀錢數百萬,沒有終止之期。又指責他今天題河道,明天題河廳,以朝廷爵位為私恩,從未收到用人得當之效。還說他奪取民田,妄稱屯墾,取米麥越境販賣,特別是違背皇帝的旨意,阻撓開浚下河。疏中對陳潢抨擊尤為激烈,斥之為「一介小人,冒濫名器」,提請嚴厲處分①。在康熙帝處理完太皇太后的喪事,主持議論河工的會上,郭琇又對靳輔攻擊一番。戶部尚書王日藻反映,他與諸大臣討論,屯田一事有累於民,可以停止實行,而在高家堰之外築重堤,應如靳輔所請。康熙帝本人卻堅持說靳輔主張築重堤及屯田,皆屬「困民」、「害民」之舉,應行停止②。二月,給事中劉楷又上疏劾靳輔用人不當,河工道廳之中雜職人員一百多人,而治河無成,每年只聽報告衝決而已。御史陸祖修也劾靳輔「積惡已盈」,用舜殛禹做比喻,暗示應當殺了靳輔。一時之間,靳輔成了眾矢之的③。靳輔不服氣,上疏為自己辯護。疏中說,他受命治河之日,正是兩河極壞之時,而他晝夜奔馳,先堵高家堰,淮水方出清口;旋堵清水潭;挑挖運河,改移運口,迄今永遠深通。其向來行運之駱馬湖,淤淺不能行舟,他創開皂河,漕艘無阻。至於浚築經費,原遣大臣估計六百萬兩,而他苦心節省,一切所用不及原來估計的一半。靳輔列舉這些成功之後,對攻擊他的人如郭琇、于成龍、慕天顏、孫在豐等,一一進行了駁斥,揭露他們陰謀陷害。如郭琇與于成龍久結兄弟,郭琇與孫在豐又是庚戌科同年,陸祖修是慕天顏的門生,劉楷、陸祖修也是己未科同年。最為徹底的是靳輔揭露出他之所以遭到猛烈攻擊,原因在於那些人的田地在下河流域,他們都是當地的豪強地主,清丈隱佔觸犯了他們的利益,所以這些人「仇謗沸騰」①。 康熙帝認識到奏劾靳輔的人有些不實事求是,不能據以定案,應給本人以陳辯機會。三月八日,康熙帝召集大學士、學士、九卿、詹事、科、道,總督董訥、巡撫于成龍、原任尚書佛倫、熊一瀟、原給事中達奇納、趙吉士等人當面進行討論。靳輔以河道總督赴會。會上分為兩派,一派如董訥等繼續攻擊靳輔,兼及陳潢;另一派如佛倫等,替自己開脫的同時,仍支持靳輔。兩派爭得不可開交。主要的對立面是靳輔和于成龍。靳輔重申主張築重堤,于成龍則指責靳輔千方百計阻撓開下河。兩人你一言,我一語,有來有往,越辯越起勁兒。最激烈之處是于成龍說,江南百姓恨靳輔,欲食其肉,靳輔反駁說:「臣為朝廷效力,將富豪隱佔之地查出甚多,所以豪強懷恨,與百姓何干?」②董訥感到至尊面前,如此爭辯,成何體統,努力加以制止。第二天又繼續爭論,仍各持己見。于成龍又提出一個新的問題,說靳輔為治河向民間派柳枝不對。靳輔反問道:「柳枝不用於河上,將用於何地?」在這次①《國朝耆獻類征初編·國史館靳輔傳》卷155。 ②《康熙起居注》第3冊,頁1724。 ③康熙當時說:「今因靳輔被參,而議論其過者甚多。」見《康熙起居注》第3冊,頁1733。①《清代七百名人傳·靳輔傳》頁1432引原疏。 ②《康熙起居注》第3冊,頁1740。 討論中,康熙帝看出於成龍的確不懂河務。但是靳輔固執己見,與眾議不合,尤其康熙帝本人也不贊成靳輔的一些主張,所以討論的結果決定給靳輔革職處分,以福建總督王新命代替他為河道總督,陳潢也被革去僉事道銜。 靳輔剛剛被革職,臣下立即向康熙帝報告了兩件事,一是漕運道路阻滯,有人提出希望派靳輔去解決;另一個是中河已開通,實際是報靳輔之功。這兩件事都使康熙帝為難。他同左右臣下談話一再肯定靳輔治河有成績,如修治上河,不能說不善,京城的官員們賴以為生的就是上河堤岸堅固,漕船能保證通行無阻。于成龍所云「河道已為靳輔大壞」,純屬無稽之談。這時康熙帝惟恐新任河總完全改掉靳輔治河的成果,搞得前功盡棄。他說:「謂靳輔治河全無裨益,微獨靳輔不服,朕亦不愜於心矣。」指出王新命如順從於成龍將原工程盡行修改,就是各懷私憤。又派大臣前去調查,指示其已建閘壩堤埽及已浚引河,都應如靳輔所定章程,不必更改。這些人回來報告,基本肯定了靳輔的成績。 康熙二十八年(1689)正月,靳輔被召扈從康熙帝南巡閱河。二十三日查看中河時,康熙帝問他:「爾當日如何籌畫開浚中河?今又云何?」回答說:根據康熙帝以前巡視河工提出的任務想出來的,開浚之後看到不但可以解決水淹民田,還能通漕船,如令漕船由此通行,可免黃河一百八十里之險。現在看來,如再把遙堤進一步加修,更保險了。康熙帝聽了靳輔的話,指示王新命繼續完成中河善後事宜,強調先修遙堤及減水壩。三月,康熙帝根據南巡時江淮百姓、船夫處處稱讚原來總河靳輔,念念不忘他的好處,又親見靳輔所疏理的河道及修築的上河一帶堤壩,的確卓有成效,又見他實心辦事,勤勤懇懇,覺得以前對他的革職處分太重,便下令恢復其從前的銜級。這是給靳輔恢復名譽,卻不是官復原職。 靳輔第二次被革職以後,連續在家閒居三年。其間曾三次擔負臨時性的任務。第一次是康熙二十七年十一月,同工部尚書蘇赫等查看通州運河,提出在沙河建閘蓄水,通州下流築堤束水,都被採納了。第二次是康熙二十八年,扈從康熙帝南巡閱河。第三次是康熙三十年九月,奉命同戶部侍郎博際、兵部侍郎李光地等閱視黃河險工,行前康熙帝特別提到靳輔「於河務最為諳練」①。第二年正月還奏,報告了黃河南北兩岸無沖損的減水壩及應加培的單薄處,並繪圖呈覽,下九卿會議,令如靳輔所議實行②。還有一次,康熙二十九年三月,漕運總督董訥以北運河水淺,擬盡引南旺河水北流,倉場侍郎凱音布也請浚北運河,康熙帝召靳輔諮詢,靳輔提出從北運河兩旁下埽束水,不必引南河北流。這時靳輔以治河專家發揮了作用。 康熙三十一年(1692)二月,運河同知陳良謨告發河道總督王新命勒取庫銀六萬零七百兩,康熙帝更加重視選擇河總人選。他說:「倘河務不得其人,一時漕運有誤,關係非輕。」他比較了幾個可供任命的人選,還是決定罷免王新命,重新起用「熟練河務及其未甚老邁」的靳輔為河道總督。康熙帝說這可以解除他「數載之慮」③。靳輔以體衰多病推辭,不許,命順天府丞徐廷璽作為協理,幫助他,也就走馬上任了。 靳輔這一次東山再起,儘管已年老體衰,卻仍決心為治河貢獻一切智慧①《清聖祖實錄》卷153。 ②《清聖祖實錄》卷154。 ③《清聖祖實錄》卷154。 和力量。他上任不久,陝西西安、鳳翔地區遭災,康熙帝下令截留江北二十萬石漕糧,命從黃河運到山西蒲州(今山西永濟縣北)。靳輔接受這項任務以後,親自督運,水路只能運至孟津(今河南孟津縣東北),然後陸路運到蒲州。因做得出色,得到康熙帝嘉獎。但是他的病日益嚴重,就在這時他還連連上疏,復陳兩河善後之策及河工守成事宜,對如何繼續修治黃河、淮河及運河提出了寶貴的意見①。他還上一疏,要求恢復已故陳潢的職銜及過去因討論河工而受處分的尚書熊一瀟等名譽。七月二十六日以後,因發燒不止,靳輔請求退休,被批准。十一月,這位為治河而作出了巨大貢獻的專家逝世於任所,終年六十歲。清廷按例給予祭葬。康熙三十五年,清廷批准江南人民的請求,在黃河岸邊為靳輔建祠。靳輔死後,被追贈為工部尚書。四十六年,康熙帝南巡之後,在一次對吏部官員的談話中,對靳輔的治河作了全面的評價。他說:「康熙十四五年間,黃、淮交敝,海口漸淤,河事幾於大壞,朕乃特命靳輔為河道總督。靳輔自受事以後,斟酌時宜,相度形勢,興建堤壩,廣疏引河,排眾議而不撓,竭精勤以自效,於是黃、淮故道次第修復,而漕運大通,其一切經理之法具在,雖嗣後河臣互有損益,而規模措置不能易也。至於創開中河,以避黃河一百八十里波濤之險,因而漕輓安流,商民利濟,其有功於運道民生,至遠且大。朕每蒞河干,遍加咨訪,沿淮一路軍民感頌靳輔治績者眾口如一,久而不衰。」這位清代最有作為的皇帝為獎勵靳輔的功勞和貢獻,再一次決定給他加贈太子太保,予騎都尉世職②。 ①見靳輔:《治河奏績書》卷4《治紀》。 ②《清聖祖實錄》卷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