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卷) · 第二十一章張伯行
張伯行與于成龍齊名,同為康熙朝的著名廉吏。于成龍生活在康熙前期,張伯行則生活在康熙中後期。可以說,他倆的政治活動貫穿了康熙朝六十餘年的歷史。
第一節治河嶄露頭角
張伯行,字孝先,號恕齋,晚年又號敬庵。清順治八年(1651)十二月,出生在河南開封府屬一個名儀封(今蘭考縣東側)的小城鎮。他成名後,人們又尊稱他為「儀封先生」。
張伯行的家資富有,這使他有優越的條件受到良好教育。他從七歲開始入私塾讀書。父親通曉孔孟之學,經常告訴他,「宋朝周、張、程、朱五子,乃上接孔、曾、思、孟之傳者也,他日務讀其書。」①張伯行牢記父親的教導,總是打聽、搜集周、張、程、朱五位大學者的書。十三歲時他已讀完了「四書」「五經」。康熙二十年(1681),以縣學廩生的資格參加科舉考試,得中舉人。康熙二十四年,他進京考試,獲殿試三甲八十名,給予賜進士出身。這年,他已三十五歲。經考核,授予內閣中書,又改授中書科中書。中書科的職責是繕寫冊文、誥敕等事宜①。這是直接為皇帝辦文、宣諭的機關之一。張伯行所任之職不過是一小辦事員,還顯露不出其才華。
張伯行在政治上嶄露頭角,引起人們的注意,始於治河,他的發跡和錦繡前程亦始於治河。
張伯行的家鄉儀封地處黃河南岸,水患頻年發生,沿岸人民的生命和財產不斷地被洪水所吞沒,清政府的經濟為此也受到巨大損失。康熙帝很重視治黃,從康熙二十年到二十七年,以考城、儀封一帶為重點地段,施工築堤,以防水沖刷。
康熙三十八年六月,連續下暴雨,迅猛的洪水沖開了儀封城北關堤壩,咆哮而出,向城內襲來。人們驚惶失措,亂作一團,是時,張伯行正在家中為父喪守制,在此危難時刻,他挺身而出,召募當地百姓,親自督率,找來布袋裝沙填塞住決口,從而避免了一場即將發生的慘劇。張伯行的事跡很快被前來巡視水患的河道總督張鵬翮所知道,他很賞識張伯行的才幹和魄力,便上疏推薦他治黃。次年,康熙三十九年,康熙帝下達諭旨,命張伯行以原銜赴河工之任,督修黃河南岸堤二百餘里及馬家巷、東壩、高家堰諸地的水利工程。他悉心於河務,苦幹三年,勞績顯著。康熙四十二年(1703),授山東濟寧道,他善治水的才華得到進一步施展。後來,他回憶這段治水的經歷時,說:「余自庚辰(康熙三十九年)歲,奉命效力河工,日夕奔馳於淮揚(指揚州一帶)徐泗(徐州地區)數百里之間。」②其辛苦和鞍馬勞頓可以想見。不僅如此,他對治河頗有見地。他細心體察河務,精心研究治河方法,提出治理黃河、淮河、運河的設想方案。
清政府在開海運之前,運河一直是南北經濟運輸的大動脈。由於運河河床狹窄,加之長期淤積,容水量有限,往往黃河發大水時,倒灌入運河中,不只運河,連淮河也都跟著同時受害。所以,治理黃河,不能不治運河、淮河,而運河北段水淺,常出現乾涸,更影響至關重要的漕運。如何治理黃、淮、運河,成了清政府長期面臨的一大難題。張伯行駐地濟寧,地當運河要津,距黃河甚近,黃河一發大水,濟寧地段的運河同被水災。他在此任上,以治河為要務,傾注了心血與才能。
①《張清恪公年譜》卷上。
①《雍正會典》卷245。
②張伯行:《居濟一得》序。
張伯行根據自己的實踐,參酌古人治水經驗,提出治水的原則是:「補偏救弊,相時度勢,毋拘成格,毋循覆轍,善為之節宣。」①他認為,河水「宜蓄者蓄之,宜泄者泄之,而河猶有不順其治者,未之前聞」②。這就是說,只要「蓄」、「泄」得宜,河水就不會為害。張伯行總結前人治水,概括為四個字:疏、浚、築、塞。他則強調治黃河在於「分」其水。因為黃河之害苦於洪水來臨無處可泄,其結果勢必衝決堤壩,或倒灌運河、淮河,造成大面積水災。因此,他建議應修通會河,最為有效。這樣做,是「分」其水勢,減「強」為「弱」,水流暢通,就不會發生水患。
治理運河,也是這樣。張伯行詳察運河水量,看出運河北段水源不足,是其乾涸的主要原因,提出北運河要蓄水,辦法是開引河一條,把發源於山西而流入黃河的沁水,設法引至張秋,入運河。其南運河所依賴的水源如南旺湖、馬場湖,逐漸變為百姓耕地,運河缺水,而一到雨季,則田地盡被淹沒。張伯行主張應將兩湖還其為湖,既足運河水源,又使運河之水可蓄可泄,可保運河暢通而無害。
張伯行治河的思想主張及實踐都保存在他自編的《居濟一得》一書之中。從這本書的內容,已經展示出他對治河的許多精闢見解。
雖然張伯行提出許多治河的建議未盡被採納,但是他在自己管轄範圍之內努力實踐其主張。他親自督修黃河南岸堤壩二百餘里,「往來督催,無時即安」。他頒行《濟寧以南各閘放船之法》,制定山東四十八閘放船的具體規章,這些措施保證了他管轄的一段運河暢通無阻。康熙四十四年(1705)二月,康熙帝南巡,途經山東臨清,召見張伯行,十分讚賞他的治河才幹,親書「布澤安流」榜,作為對他治河成績的獎勵。①張伯行以治河而知遇於康熙帝,受到器重。次年五月,經康熙帝批准,提升張伯行為江蘇按察使司按察使②。從此,張伯行進入清政府的高級官員的行列。
①張伯行:《居濟一得》序。
②《居濟一得》卷7《條陳通會河》。
①《清史稿》卷265《張伯行傳》載:「(康熙)四十五年,上南巡,賜『布澤安流』榜。」誤。查《清聖祖實錄》卷225所記,四十五年五月提升張伯行為江蘇按察使之前,並無南巡之事,僅在二月有「巡幸畿甸」之舉(見卷二百二十四)。而康熙南巡是在四十四年二月:「御舟泊臨清州」(卷219),伯行即於此時被召見,賜「布澤安流」榜。
②《清聖祖實錄》卷225。
第二節 「清白之名聞天下」
張伯行是繼于成龍之後又一個著名清官,他以廉潔、愛民、不畏權貴的「清白之名聞天下」,被康熙帝譽為「天下第一清官」。
體恤民情,重民命,封建統治者一向以此為標榜。然而,張伯行與一般官吏不同,他從政伊始,就身體力行,付諸實踐,很得人心。他上任山東濟寧道時,適值山東鬧饑荒。他急災民之所急,不等朝廷採取措施,便慷慨捐出河南家中的錢、糧、棉衣,分裝數船,運往災區,分發給運河標兵和災民,「傾資廣惠,眾賴以濟」①。這時,朝廷下達旨意,指令當地官員開倉賑濟。張伯行奉命賑濟汶上、陽穀等縣,先後動用倉谷二萬二千六百餘石。事後,布政使司指控他專擅,上疏彈劾。張伯行毫不畏服,據理申辯:「奉旨賑濟,不發倉谷,坐視各州縣之百姓流離死亡而不救,倉有餘粟,野有餓殍,本道之罪,其可逭乎?」又寫道:「今本道以擅動倉谷被參,理應順受。第恐將來山東各官,以本道為戒,視倉谷為重,民命為輕,一任鵠面鳩形,輾轉溝壑,害有不可言者矣。」②張伯行駁斥得有理,朝廷沒有追究,此事即作罷論。康熙四十六年(1707)正月,康熙帝再次南巡,三月二十五日,在松江召見張伯行,對大臣們說:「朕至江南,訪問張伯行居官甚清,此名最不易得。張伯行由進士歷任按察使,不可以書生待之。」又對吏部說:「福建巡撫員缺,甚為緊要。張伯行為人篤實,即在行間,亦非退縮者,著升為福建巡撫。」③康熙帝徵求大學士和督撫們的意見,都「推獎無異詞」。康熙帝非常高興,說:「汝等何莫保舉,朕保之。將來居官好,天下以朕為明君,若貪贓枉法,天下笑朕不識人。」①當即又賜張伯行「廉惠宣猷」榜②。
張伯行在江蘇按察使任剛滿十個月,即升為福建巡撫,從地方一個部門的負責官員一躍而成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他深感責任之重,更加勤於政事,為地方興利除弊。福建人多田少,一年所產糧食,不足一歲之用,市場米價昂貴,不法商人趁機牟取暴利。張伯行每年派官赴湖廣、江西、廣東等省採購糧食,以平價售出。他還廣設倉儲,積貯糧食,嚴防盜糧,禁止糧食出洋貿易或走私,從而保證了糧食供給,即使遇到荒年,糧食也無匱乏之慮。張伯行「終閩任,民無阻飢之患焉」③。省城福州多崇信佛教,皆買貧家女髡髮為尼僧,多至千百人。張伯行下令嚴禁,並將已出家為尼的人都由其家屬贖回,擇婿婚配。貧窮之家無錢的,由官府代為贖出。「數月之間,怨曠得所,輿情大悅。」④康熙中期以後,吏治由鬆弛而變法,貪風也日甚一日。諸如貪污、賄賂、徇私舞弊等已屢見不鮮。張伯行身在官場之中,保持自己清廉的節操,堅決抵制貪賄之風。還是從他補授山東濟寧道時說起。他被任命後,入京進見康熙帝。吏部文選清吏司有一個姓陳的官員,明目張胆索要一份厚禮。張伯行①《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四十二年二月。
②《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四十二年二月。
③《清聖祖實錄》卷269。又,《清史稿·張伯行傳》載,康熙於蘇州見伯行,誤,實在松江。①《郎潛紀聞》(下)卷12。
②《清史稿》卷265《張伯行傳》。
③《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四十七年。
④朱軾:《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張清恪公神道碑》。
拒絕送禮,因而不得進見,而與他同行的山東濟東道饋以厚禮,陳某即准其先進見。張伯行怒目而視,被拒兩月余。後經康熙帝查問,陳某才不敢不准張伯行進見。張伯行出任江蘇按察使,按官場慣例,要向上司總督、巡撫饋送禮物,約合白銀四千兩。張伯行憤憤地說:「我為清官,豈能辦此!」僅以價值數十金的繭扇帕等小物分贈督撫。他們嫌禮物太輕,都不受。①康熙四十八年十月,張伯行調任江蘇巡撫②。他一到任,就以整肅官場貪風為目標,嚴禁徇私舞弊,不得上下互相饋送。為此,他向全省發布一道政令:一黍一銖,皆民脂膏,寬一分,民受一分之賜;要一文,身即受一文之污。雖日交際之常,於禮不廢,試思儀文之具,此物何來?本都院水櫱盟心,各司道亦激揚同志,務期苞苴永杜,庶幾風化日隆。③這份通令,寫得簡練如歌謠,通俗易懂。廣大士民交相傳誦,無不歡喜稱快。
張伯行嚴格約束全省各地屬員,而他自己則率先示範,杜饋送,處處節儉。他到福州上任時,見衙署「鋪設甚盛,金銀器皿,錦繡帷幕,炫耀於目」。於是,他召見屬吏詢問為何如此鋪張。屬吏說:「往例撫院新任,行戶協備。」他嚴肅地說:「吾生平未嘗用此,豈可過分?況行戶即百姓,可濫用乎?」下令將全部陳設撤除,如數奉還,只留下前任巡撫不用的舊物。④調任江蘇巡撫,先派旗牌官至蘇,通令禁止官員科派百姓鋪陳衙署。「及入署,四壁蕭然,公(伯行)恬然安之。」⑤伯行在外做官三十餘年,「未嘗攜眷」,每次上任,所帶隨從人員很少。任濟寧道時,隨行只四人,在福建任上有二十餘人,而到江蘇任上僅十三人。他的家很富有,在河南所置田產,「跨三、四州縣」①。他「日用蔬菜米麥、寸絲尺帛,以至研麥磨石,曳磨之牛,皆自河南運載之」②。張伯行一生為官,個人費用不取自官,而取自於家,始終廉潔樸素,聲望日隆,誰不為之嘆服!
張伯行廉潔做官,操行端正,為貪官所不容,屢遭攻擊,甚至陷害。但他不畏權勢,憑一身清正之氣,同貪官們展開了不妥協的鬥爭。他與江南江西總督噶禮的鬥爭,突出地表現了其個人品質。
噶禮是滿洲正紅旗人,清開國勛臣何和禮的四世孫。他以勛臣之後,入朝為官。論才具,尚稱能幹。但他為人十分貪婪,縱容屬員殘虐百姓。康熙四十九年正月,他由山西巡撫擢升江南江西總督。他本已聲名狼藉,一到江南,又大張威福,搜括財物,更無所顧忌。適逢三年一次考核外任各級官員優劣,噶禮對其屬吏多所包庇,隱匿其劣跡。張伯行查出,盡行揭露革職。從此,噶禮心懷忌恨。康熙五十年九月,發生了科場舞弊案,兩人的矛盾勢同水火。
①《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四十五年十月。
②《清聖祖實錄》卷240。
③《碑傳集》卷17,《太子太保諡清恪敬庵張先生行伏》,又《郎潛紀聞》卷1,頁336—337也記載此文,字句略有差異。
④《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四十六年六月。
⑤《張清恪公年譜》巷上,康熙四十九年正月。
①《清聖祖實錄》卷261。
②《碑傳集》卷17《張尚書傳》。
原來,此年江蘇省舉行鄉試,副主考官趙晉等人內外交通關節,噶禮從中牟利,據傳他索銀五十萬兩。榜文公布,輿論譁然。蘇州考生千餘人共抬財神像入學宮,供奉明倫堂,辛辣諷刺官場錢能通神,以此表示他們的憤怒和強烈抗議。張伯行即上疏,據實報告事情經過。康熙帝即命戶部尚書張鵬翮會同噶禮、張伯行及安徽巡撫梁世勛等在揚州會審,很快搞清了事實。案犯新中舉人吳泌、程光奎通賄、副主考官趙晉等人作弊均供認不諱。事涉噶札,張伯行堅持窮追到底,把事情搞個水落石出。噶禮又氣又怕,從中百般阻撓。主持會審的張鵬翮與噶禮關係密切,便停止審問,希圖儘速結案。這時,已是康熙五十一年正月,張伯行上疏劾總督噶禮,揭露他「營私壞法」「數十事」及與考官為奸等罪狀,要求將他解任,一併嚴審。他在疏中大聲疾呼:懲辦噶禮等人,「振千古之綱常,培一時之士氣,除兩江之民害,快四海之人心」①。這一浩然正氣的疏章很快傳出,遠近抄誦。張伯行不畏權勢、剛直不阿的精神震動了朝野。噶禮見疏,惶惶不安,為了自保,也羅織罪名,上疏誣陷張伯行。督、撫互參,鬥爭愈加尖銳,問題也愈複雜。康熙帝下令督、撫都解任,交由欽差大臣審明。
福建、江蘇百姓聽說張伯行被撤職,紛紛罷市歇業。張伯行於揚州交印之日,數萬人擁塞公館院內及街道,哭聲響徹全城,很多人要求赴京,向康熙帝申訴。次日,士民老弱又集公館前,送上大量水果和蔬菜,張伯行皆謝絕。眾人都跪在地上不起來,用膝蓋爬行,懇求說:「公現任上止飲江南一杯水,今將去,無卻子民一點心。」張伯行深為感動,僅收下豆腐一塊,蔬菜一束。
及至張鵬翮審理督、撫互參案,有意偏袒噶禮,稱張伯行「所奏全虛,應革職」;噶禮「所奏,有實有虛,應留任」②。康熙帝發現張等人有意掩飾真相,給予斥責,又改遣戶部尚書穆和倫、工部尚書張廷樞等前往揚州再審。噶禮心虛恐慌,指使一位姓李的官員私向張伯行說和,又以噶禮「黨眾」,如張伯行不退讓「必遭害」相威脅。張伯行說:「聖明在上,我何懼焉。」①穆和倫、張廷樞也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開導兩人互相讓步,和氣了結。張伯行嚴辭拒絕。於是,穆、張兩大臣仍按張鵬翮原議上報。康熙帝很生氣,說:「張伯行居官清正,天下之人無不盡知,允稱廉吏。」而噶禮「辦事敏練,而性喜生事,並未聞有清正之名」。他「屢次具參張伯行,朕以張伯行操守為天下第一,斷不可參,手批不准,諭旨見在噶禮處。此所議是非顛倒」。命九卿、詹事、科道再議。第二天,康熙帝召見他們,說:「張伯行居官清廉,人所共知。..噶禮辦事歷練,至其操守,朕不能信。若無張伯行,則江南地方必受其朘削一半矣。」②最後,康熙帝申明為「保全清官之意」,作出判決:將噶禮革職,張伯行革職留任。③消息傳到江蘇,廣大士民齊聲歡呼,家家門上張貼祝文:「天子聖明,還我天下第一清官。」又雲集圓妙觀,焚香結彩,遙拜皇恩。在北京,江南人有數萬,持香至康熙帝所居暢春苑,向①朱軾:《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張清恪公神道碑》。
②《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五十一年四月。
①《清聖祖實錄》卷251。
②《清聖祖實錄》卷251。
③《清聖祖實錄》卷251。
康熙帝謝恩,表示願各減壽一歲,添加給聖壽「萬萬歲」。④康熙帝對此不勝欣慰。
張伯行復官後,「以海上有賊,欺君妄奏,監斃良民數人」之罪,被張鵬翮等屢次參劾,擬斬。康熙帝為保全張伯行,免罪,於康熙五十四年(1715)九月,命其來京。⑤十二月,授為總督倉場侍郎,「戴罪效力」⑥。後調任戶部侍郎、充會試副考官。康熙六十一年(1722)正月,康熙帝賜滿漢老臣參加「千叟宴」。在宴會上,康熙表彰張伯行,說:「凡為大臣,當仰體君心,惠愛百姓。如張伯行為巡撫時,凡地方情形,米麥價值,皆不時奏聞,是真能以百姓為心者也。」①時年已七十二歲的張伯行,對此評價感到由衷的欣慰。④《張清恪公年譜》卷上,康熙五十一年十月。
⑤《清聖祖實錄》卷265。
⑥《清聖祖實錄》卷266。
①《張清恪公年譜》卷下,康熙六十一年正月。
第三節 「禮樂名臣」
張伯行在勤政之餘,一生孜孜求學,窮究程朱之學說,躬身倡導,為儒林所推重。雍正帝稱他是一代「禮樂名臣」。
張伯行出身於禮樂之家,從小就受到孔子儒學的嚴格教育。及長,恪遵家教,又受到當時崇尚儒學的深刻影響,埋頭苦學儒家經典,天天誦讀、手抄,掌握了儒家特別是宋明理學的基本精髓。這為他以後的治學奠定了基礎。及至從政以後,無論在鞍馬、舟車之上,無論是在何等困境之中,他都手不釋卷,讀書研究不分晝夜和寒暑,「以道為娛」。他終生勤奮好學,卓有成就,確為同時代人樹立了一個榜樣。
張伯行篤信儒家,獨尊程朱之學,作為自己研究學問和為政的指導思想。他說:「千聖之學,括於一敬。故道莫大於體仁,學莫先於主敬。」②他把儒家各代所學和主張概括成一「敬」字,因此學習儒家思想,應當把「主敬」放在首要地位。他比較各家學術思想,說:「《論語》言,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老氏貪生,佛者畏死,烈士徇名,皆刊也。」凡此皆不是「正學」,皆不足取。惟「孔子集群聖之大成,朱子(熹)集諸儒之大成」,他們的學說思想「皆忠君愛國,明體達用之言」①。他特別反對陸九淵、王陽明的學術思想,視他們是「異端邪說」,對貫徹儒學妨礙極大。因此,他不遺餘力地加以抨擊,甚至奮聲疾呼:「陸王之學不熄,程朱之學不明!」②這一切都表明張伯行是純正的儒家學者、程朱的信徒。
張伯行致力於文化教育,培養人才,多所建樹。康熙三十四年(1695),伯行歸故里守制,設義學,召攬學生,接著,又自建「請見書院」。以後,他到哪裡做官,就在哪裡設書院。如,在濟寧道時,自己出資辦「清源書院」、「夏鎮書院」;在江蘇巡撫任,建「紫陽書院」;在福建,設「鰲峰書院」,等等。這些書院的設立,吸引了大江南北的青年前來學習。伯行每乘從政之暇親至書院講學。這對繁榮文化、培養人才起了促進作用。
張伯行既從政,又辦學,還寫書,自行編纂文集,著述甚是豐富。如,《正誼堂文集》、《道學源流》、《困學錄》、《濂洛關閩集解》、《伊洛淵源錄》、《性理正宗》等書,還有記述他治河的《居濟一得》,不下百餘種。這些著述豐富了清代文化的內容,是值得重視的一份歷史遺產。
康熙六十一年,康熙帝去世,雍正帝即位。張伯行以清官廉吏和學風純正而受到雍正帝的敬重。次年,雍正元年(1723),他以七十三歲的高齡,接受雍正帝的任命,升任禮部尚書。雍正帝並賜與「禮樂名臣」榜,給予很高的讚譽。雍正二年(1724),伯行七十四歲,還受雍正帝委託,前往闕里,祭祀「崇聖祠」。
雍正三年(1725)二月初,七十五歲的張伯行病了,他自感他的人生已臨近盡頭,便留下他最後的一份遺疏,籲請雍正帝崇尚「正學」即儒學與理學,獎勵和扶持正直的大臣。延至二月十六日,與世長辭。
雍正帝贈諡「清恪」,追贈太子太保①。光緒四年(1878),准張伯行從②唐鑑:《國朝學案小識》卷2《張孝先先生》。
①唐鑑:《國朝學案小識》卷2《張孝先先生》。
②《張清恪公年譜》卷下,康熙五十二年十二月。
①《清世宗實錄》卷29,頁19。
祀文廟②。清代以名臣從祀文廟的,僅張伯行、湯斌、陸隴其三人。
②《正誼堂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