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三卷) · 第一章 農業
我國傳統農業耕作和栽培技術的特點是想方設法從選種、耕作、播種、中耕除草、灌溉、施肥、防治病蟲害到最後的收穫,給予農作物以最好的生長條件,也就是人們通常說的精耕細作,來達到提高單位面積產量的目的。而精耕細作這一優良技術傳統的初基,在春秋戰國時期已奠定下了。
第一節 農業環境
農業是以生物體的自然再生產為基礎的經濟再生產的過程,它對自然環境有直接的依存關係。要掌握先秦農業的特點,必須了解當時的自然環境。限於材料,這裡只能對先秦時代黃河中下游的農業環境進行一些重點考察。黃河流域的土壤黃河中下游地區是我國先秦時代主要農業區,它絕大部分為黃土所覆蓋。黃土由極細的土砂組成,疏鬆多孔,土層深厚。它是一種未經風化或風化程度微弱的土壤,土壤顆粒中的各種礦物質,包括極易溶解的碳酸鹽,大體上仍然保存著。由於含有較多的碳酸鈣,黃土呈鹼性,土層內形成柱狀紋理。這種土壤肥沃疏鬆,在使用簡陋工具的條件下,是很適於墾耕的。
在這一大區域中,各地土壤也有差別。黃土高原主要的原生黃土(由風積而成)以及在這基礎上形成的土壤,《禹貢》稱之為「黃壤」。黃河下游平原列為次生黃土(由沖積、洪積而成)以及在這基礎上形成的土壤。黃河下游平原和黃土高原的某些盆地常泛鹽鹼,土呈白色,即《禹貢》所稱之「白壤」。另一些地方夾雜著粘土和沙姜層,即《禹貢》所稱之「下土墳壚」。東方齊魯丘陵區,由於雨量豐富和森林較多,形成富含腐殖質的森林草甸土,即《禹貢》所稱之「墳」。但沿海亦有大片瘠薄的鹽漬土,即《禹貢》所謂「海濱廣斥」。
原隰藪澤黃土高原除高山峻岭外,主要地形是「原」、「隰」兩種。平坦的高地叫「原」,低階地叫「隰」。當時原的面積比現在大,而數量比現在少,不象現在這樣千溝萬壑,給當時的交通和農墾提供了方便。黃河下游是廣漠的平衍之地,除兩側的嵩山和泰山山區外,山嶺不多,在低隰的平原中每有突起的孤丘,往往成為人們聚居之處。
江河水面寬闊,沮洳藪澤遍野,是黃河中下游先秦時代自然景觀的一大特點。《管子·揆度》載,「共工之王,水處者什之七,陸處者什之三。」《淮南子·地形訓》說大禹治水前「凡鴻水淵蔽,自三仞以上,二億三萬三千五百五十有九」。①數字不必拘泥,但當時到處是澇窪積水的情況是可以想見的。直到兩周,華北地區還保存著不少大藪澤。據《禹貢》、《周禮·職方氏》、《呂氏春秋·有始》、《淮南子·地形訓》和《爾雅·釋地》所載,除重複和混入的外,共有大藪澤16個,大部分在華北地區。其中在今河北省的有大陸《鉅鹿),在山西省的有昭余祁、焦獲,在山東省的有雷夏、大野、■■、菏澤,在河南省的有孟諸、圃田、滎播,在陝西省的有弦蒲、揚紆,在寧夏、甘肅省間的有豬野等。山東省海邊一帶的澇窪地則稱「海隅」。②這只是犖犖大者,較小的藪澤和與澤相連的沮洳地更是不勝枚舉。
①引文據王念孫《讀書雜誌》校訂。
②楊毓鑫:《禹貢等五書所記藪澤表》、顧頡剛:《寫在藪澤表的後面》,均載《禹貢半月刊》第一卷第二期。
這種自然景觀在《詩經》等文獻中多有所反映。如《大雅·韓奕》把「川澤汗汗,魴■甫甫」的「韓」地(在今河北固安縣境)歌為「樂土」;《曹風·侯人》描寫了捕魚的水鳥鵜鶘停駐在魚樑上;《曹風·下泉》則反映了地下水冒出地面的情形。鄭詩、衛詩、陳詩也多談到池沼中的水草和乘舟濟涉等情事。黃河中游情況也是這樣。例如汾河旁邊當時就是大片的沮洳地③。《禹貢》和《詩經》中談到黃土高原的兩條「漆沮」:一為岐周之漆沮,這漆水納雍水(今涬水),後入渭。雍水因「川雍為澤」而得名,亦稱沮水。《周頌·振鷺》:「振鷺于飛,於彼西■」;《周頌·潛》:「猗彼漆沮,潛有多魚」,都是描寫它。另一條是涇東之漆沮,它與石川河有關,是與焦獲澤連在一起的。在鄭國渠未修前,這裡是沼澤縱橫、草木叢生、麋鹿成群的獵場,所謂「漆沮之從,天子之所」①,就是指這條漆沮。②《秦風·兼葭》、《小雅·鴻雁》、《小弁》也歌詠了蘆葦叢生的茫茫澤國。
在荒遠的太古時代,經常發生河道的自然堵塞,大雨時至,江河漫溢,遍地流潦是很自然的事。黃河流經結構疏鬆、植被較少、易於侵蝕的黃土區,挾帶著大量的泥沙,更易泛濫。這樣,在相對低洼的地方必然形成無數的沼澤沮洳。所謂「洪水橫流,泛濫於天下」③,指的就是這種情況。尤其是黃河下游,原是一片淺海,黃土沉積雖快,一時也填不滿;這裡的沼澤相當一部分可視為舊日海底的遺蹟。
氣侯先秦時代,黃河流域的氣候除西周早期經歷了一個寒冷時期外,普遍比現在溫暖。《左傳》昭公十七年記載位於今山東郯城縣附近的郯國曾因家燕的最初到來確定春分,現在家燕春分時只到上海,十天到二十天後才到山東泰安等地。先秦竹類分布的北界比現在往北推移1-3°。按這兩項事實推算,先秦時代黃河流域一月平均氣溫比現在低3—5℃,年平均氣溫低1.5—2℃。①後世只見於熱帶、亞熱帶的某些動物,如象、犀牛、獐、竹鼠、獏、水牛等,在華北新石器時代和殷周遺址以及有關文獻中,亦有所發現。
黃河流域春季乾旱多風,夏秋之際多雨易澇的情形自古已然。《夏小正》記載夏曆一月「時有陵風」,三月「越有小旱」,四月「越有大旱」,七月「時有霖雨」。②卜辭中冬春兩季有明顯的盼雨、貞旱、求雨的卜辭以及缺雨的記載,表明當日的安陽與今日相似:年雨量變化頗大,常苦幹旱,尤以冬春兩季為甚。③《邶風·終風》談到「終風且暴」、「終風且霾」、「終風且曀」;《爾雅·釋天》說「風而雨土日霾、陰而成風日曀」,正是春旱多風的黃土地帶特有的現象。乾旱是當時農業生產的最大威脅之一。另一方③《詩·魏風·汾沮洳》。
①《詩·小雅·吉日》。
②辛樹幟:《禹貢新鮮》第140—141頁,農業出版社1964年版。史念海:《河山集》(二集)第335—337頁。
③《孟子·膝文公上》。
①竺可禎:《中國近五千年來氣候變化的初步研究》,《考古學報》1972年第1期。②《爾雅·釋天》:「久雨謂之淫,淫渭之霖」。
③朱培仁:《甲骨文所反映的上古植物水分生理學知識》,《南京農學院學報》1957年第二期。面夏秋間的霖雨也常常造成災害。
森林先秦時代黃河流域的森林比今日多。但據《詩經》中木本和草本植物出現地點的統計分析表明,當時的森林一般生長在山嶺丘陵和低隰地,而黃土高原和平原一般是莽莽的草原。草原植被中最有特徵意義的是耐旱耐鹽鹼的蒿和萊。《詩經》所載四十一種旱生的草本植物中蒿屬就占了十種之多。先秦文獻中把荒地稱為「草萊」,田休耕後就長滿了萊,故休閒制稱為田萊制。這種情況和二十多年來對第四紀黃土區域若干地點孢粉分析的結果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小雅,鹿鳴》:「呦呦鹿鳴,食野之苹」;「呦呦鹿鳴,食野之蒿」;「呦呦鹿鳴,食野之芩」,正是這種半乾旱草原自然景觀的生動而扼要的記實。①黃河中下游的特點總的看,先秦時代黃河中下游農業環境有以下特點:(一)廣大地區覆蓋著疏鬆肥沃的原生或次生黃土;(二)在黃土高原和平原上,到處是長滿蒿萊的草原,只有局部地區有森林;(三)藪澤沮洳很多,澇窪積水嚴重;(四)春旱多風,秋雨易澇,但氣候比今日溫暖,在半乾旱草原為主的自然景觀下,在沮洳藪澤及其周圍地區即可以形成氣候比較濕潤、植被比較豐富的局部生態環境。
上述特點對先秦農業發生極大影響。它使黃河中下游成為我國農業發生最早的地區之一,並較早脫離了山地、向河流兩岸平原地區發展。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是以種植粟黍為主的旱作農業,但稻作分布比後世為廣。當時在平原地區發展農業,排澇是突出的問題,由此形成以排水洗鹼為目的的溝洫系統及與此相關的一套農業技術,成為戰國以前黃河流域農業的最大特色。廣大的草原隰皋為畜牧業發展提供了廣闊地盤。而以山林川澤為大本營的狩獵、採集、捕魚等,在整個先秦農業中占據著重要地位。
黃河中下游的北部和西部,大部分處於蒙新高原範圍之內。由於海拔較高,距海較遠,雨量稀少,形成大陸性氣候,土壤發育不良。總的來講,呈現乾旱草原與沙漠相間分布的自然景觀,是我國歷史上遊牧民族活動的廣闊舞台。但不同地區間的差別往往是很大的。如東北地區離海較近,雨量較多,森林密布,有肥沃的黑鈣土,宜於農耕。內蒙陰山以南河套地區雖靠近蒙新①關於黃土地區古代植被情況的估計,學術界存在著分歧。以上述論主要採取何炳棣的說法,見所著《黃土與中國農業的起源》,香港中文大學出版,1979年。另一些學者對黃河流域古代植被估計較高,如史念海先生認為:「從總的看來,當時黃河流域主要是森林地區。這個地區大致由渭河上游及更西的地區開始,一直到下游各地。黃河中游西北部則是草原地區。森林中兼有若干草原植被,而草原地區亦間有森林茂盛的山地。」(《河山集》二集,第352頁)。作者認為從黃土的性質及其成因看,這種風化程度微弱,富含礦物質而缺乏腐殖質,黃色鹼性本身,就說明它是在長期乾旱的條件下形成的。這和卜辭及有關文獻的記載可以互相印證。在長期乾旱的條件下,大面積的森林的形成是難以想像的。高原,實為黃土沃野的一部分。新疆部分地區或處草原沙漠區的邊緣,或為內陸河流所流經,形成沙漠中的綠洲,存在發展農業的有利條件。
長江流域長江是我國第一大河,全流域溫暖多雨。下游三角洲有大片沖積平原,中游有江漢平原,上游有成都平原,土壤肥沃,具備發展農業的有利條件,這裡河湖密布,地勢卑下。《禹貢》中荊、揚二州土壤均為「塗泥」。《史記·貨殖列傳》也說「江南卑隰」。
在這種自然條件下,長江流域很早就發展了以種稻為主的水田農業。先秦時代,長江流域還有一特殊地理現象,這就是「潛」、「沱」。《禹貢》荊州、梁州都有「潛、沱即道」的記載。《召南、江有汜》提到「江有汜」、「江有沱」。所謂沱,就是江水漶漫,或匯為湖,或別為支流的現象。所謂潛,就是山泉涌流所匯成的水面;水潛出後復伏流者為汜。①長江流域的古代勞動人民很早就學會利用這種自然現象修築陂湖塘堰,用以灌溉稻田。長江流域以南地區,包括雲貴高原、兩廣、福建、台灣和湘、鄂、贛的南部,除珠江三角洲和河谷、海濱平原灘地外,全區山脈連綿、丘陵起伏、河川縱橫、高溫多雨。這裡很早就是人類生息活動的地方,農業發生也不比黃河流域、長江流域晚,但因森林較多,大規模的開發是較晚的。
①牟樹幟《禹貢新解》第157—162頁,農業出版社,1964年版。
第二節 農具的發展
先秦農具的發展變化,為推進農業技術發展提高的一個重要因素。
製作材料的發展圖十六商代青銅工具1.臿(湖北黃陵盤龍城「李」M2:3)2.斨(鄭州二里崗C5T58:6)
3.斧(湖北黃陂盤龍城「李」M4:1)4.鎛(安陽大司空村T2:002)
首先表現在製作材料方面,經歷了石、木、骨、蚌農具→青銅農具→鐵農具三個發展變化階段。夏代以前的原始社會時期,除了大量使用較精製的石斧、石■、石■等農具外,還大量使用木器和骨器以及一些蚌器。考古學資料說明,距今五千年前的馬家窯文化遺址中己有最早的銅器發現;龍山文化為銅石並用時代;相當於夏代的二里頭文化則進入了青銅時代,與「禹穴之時以銅為兵」①的傳說相一致。青銅農具較多地出現是在青銅冶煉已相當發達的商、周時代。出土青銅農具的種類有臿、鏟、、鐮等。青銅農具的出現是我國農具材料上的一個重大突破。青銅農具比之木、石、骨蚌農具輕巧鋒利,硬度大,對勞動效率的提高有著重大作用。鄭州二里崗商城遺址中發現過一個以鑄造青銅為主的青銅作坊,並有范出土②,說明青銅使用、生產得較多。是用以墾荒和深翻的農具,而墾荒造田是當時重要的農事活動,青銅在這裡最能發揮它的作用。不過,青銅農具還不能完全取代石器,只有鐵器才能做到這一點。基本上完成了金屬農具代替木、石、骨、蚌農具過程的時間是春秋中期以後,戰國時期鐵農具的使用已較普遍。「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銚,若其事立」①;「許子以釜甑爨,以鐵耕乎?」②都反映了鐵農具已為農家所通常必備的事實。戰國中晚期的鐵農具質量又有提高,大多使用韌性鑄鐵製造,具有堅硬鋒利、刃口耐磨和耐衝擊的性能,大大增加了使用壽命。
種類和形制的發展隨著農具製作材料的變化和農業耕作的需要,農具的種類和形制也不斷有發展。原始社會時期的農具一般可以分為發土、收割、加工三大類。商周時期,原始發土農具耒耜仍普遍使用,但形制有發展,出現了雙齒來。傳說夏禹「身執耒臿,以為民先」③,推測臿可能在夏代或更早些時候就出現了,①《越絕書》。
②《鄭州二里崗》,科學出版社1958年版。
①《管子·海王》。
②《孟子·膝文公上》。
③《韓非子·五蠹》。
它是適應農田開溝洫而發展起來的挖土農具。④耰,是這時期出現的另一新農具,《說文》:「耰,摩田器也」,當為碎土平田的整地農具。錢、鎛也是這一時期出現的新農具⑤,《王禎農書》均稱為「古耘器」,即形制不同而功用略似除草的工具。這些農具的出現,反映在整地和田間管理上比原始社會農業有了明顯進步。出土的春秋戰國時期鐵農具有、鐮、臿、鋤、鏟、耙、犁鏵等,基本上已能適應開墾、耕翻、平整、除草鬆土、收割等主要生產環節的要求。孔子弟子「冉耕字伯牛」、司馬耕子牛」①;同時,在戰國時的魏、燕、趙、秦等地區都有鐵犁鏵出土,說明戰國時牛耕已逐漸被廣泛採用。從木、石、骨、蚌農具到鐵農具的發明、使用是生產工具上的革命;從完全的人力耕作到利用畜力是農耕動力上的革命。這兩項革命對推動耕作技術的革新和奠定精耕細作傳統的基礎均有深刻影響。
圖十七輝縣出土鐵工具1.鏟2.V字形犁頭3.4.凹字形鐵刃臿5.一字形鐵刃臿④《釋名·釋器用》:「鍤,插也。插地起土也。」
⑤《詩經·周頌·臣工》:「庤乃錢、鎛,奄觀■艾。」
①《史記·仲尼弟子列傳》。
第三節 我國最早的物候歷和二十四節氣的出現
物侯歷和物侯詩
根據國內外民族學資料推測,在農業發明前,原始人類在長期的採集、漁獵生活中已積累了初步的物候和氣象知識。農業產生後,由於掌握農時季節的需要,對物候的觀察更加深入,從而成為人們掌握農時的最早一種手段。商、周時期出現了我國最早的物候歷和物候詩:《夏小正》和《詩經·豳風·七月》。《夏小正》經文只有463字①,按一年十二個月分別記載物候、氣象、天象和重要政事,主要是有關生產的農耕、蠶桑、養馬等。舉「正月」的記載為例:物候:啟蟄,雁北鄉,雉震呴(音gòu,鳴叫之意),魚陟負冰,囿有見韭,田鼠出,獺祭魚,鷹則為鳩,柳稊、梅、杏、杝桃則華,緹縞,雞桴粥。
氣象:時有俊風,寒日滌凍塗。
天象:鞠則見,初昏參中,斗柄縣在下。
農事活動:農緯厥耒,農率均田,采芸。
從以上記載看,一是反映出遠在三千多年前我國的物候觀測內容已很豐富。植物方面,對草本、木本都進行了觀察;動物方面,凡鳥、禽、家禽和魚類活動都己注意到了。二是記載時把物陝與農事並列,說明我國很早就把物候知識用來為農業生產服務了。
二十四節氣曆法是人們為了社會生產實踐的需要而創立的長時間的紀時系統。我國古代曆法起源很早,原始社會末期可能已出現原始曆法。我國獨創的二十四節氣在古代曆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為了農業生產需要而發明的。節氣是太陽位置,也即氣候寒暖的反映,與農作物生長、收成有密切關係,所以農民對它非常重視。二十四節氣是逐步產生的。首先產生的是冬至、夏至。《尚書·堯典》關於「四仲中星」①的記載,就是用四組恆星黃昏時在正南天空的出現來定季節的方法。所謂仲春、仲夏、仲秋、仲冬,即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個節氣。據研究,「四仲中星」這項觀象授時的重要成果至遲到商末周初已取得。《左傳·魯僖公五年》記載魯僖公曾於「日南至」那天登觀台觀看雲色,並說當時「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分」、「至」、「啟」、「閉」就是兩分、兩至、四立,說明春秋時已有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八個節氣了。雖然全部二十四節氣名稱在西漢初的《淮南子·天文訓》中才出現,但戰國末成書的《呂氏春秋》中已記載有二十四節氣的大部分名稱。秦統一時制訂的顓頊曆,把曆元定在立春,也證明二十四節氣產生在秦統一全國之前。由於二十四節氣比較便於掌握農時,因而我國民間一直沿用至今。
①夏緯瑛:《夏小正經文校釋》,農業出版社,1981年。
①《尚書·堯典》:「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日短里昴,以正仲冬」。
農時概念物候歷、物候詩和二十四節氣的出現,說明在農業生產中人們對農時的重視。農時概念肯定在原始社會農業出現後即已萌芽,但文字記載則最早見於商代的甲骨文。如關於耕墾的,「王大令眾人曰:■田(集體耕作)。其受年?十一月」,①關於種植的,「貞:椎小臣令眾(奴隸),黍(種黍),一月」②;關於畜牧的,「獲芻(割草),七月」③等。西周時期,農時在《夏小正》、《詩經·豳風·七月》中更有了詳細記載。至春秋戰國時期,不僅深刻認識到「不違農時,谷不勝食也」④,而且統治者已採取一些措施以保證農民及時耕種,如農忙時不興土功,不作師徒(軍旅)。庶民「不冠弁(成年禮)、娶妻、嫁女、享祀..」等。⑤①羅振玉《殷墟書契》續編第二卷,二,二八,五。
②羅振玉《殷墟書契》前編四,三○·2、4、53、4。
③商承祚《殷契佚存》五七○。
④《孟子·梁惠王上》。
⑤《呂氏春秋·上衣》。
第四節 農田耕作和作物栽培技術
農業土壤知識的積累
自從我們先民利用土壤肥力,刀耕火種以獲得農作物收成的時候起,便不斷地積累起有關農業土壤的知識。春秋戰國時期以前,人們已認識到「百穀草木麗乎土」①,對「土」和「壤」尚無明確區分。而到春秋戰國時期,「土」和「壤」的概念開始形成,《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辨十有二壤..」,把土和壤作了明確區別;還說前者是為了「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鳥獸,以毓草木,以任土事」;後者是為了「知其種,以教稼穡,樹藝」。由此可看出「土」是泛指土地,「壤」指的則是農田土壤。
土壤分類、分級的概念到春秋戰國時期已形成,還有按質地、色澤、肥力等為標準的劃分辦法。記載這方面成就最系統的著作是《禹貢》和《管子·地員》。如《禹貢》中把全國「九州之土」劃分為白壤、黑壤、白墳、赤埴墷、塗泥壤、墳壚、青黎(黎,黑色)、黃壤九類。
從《詩經》②中反映出西周時期人們已認識到施肥能使作物生長良好。
戰國時期進一步提出了「地可使肥,又可使棘(瘠)」③的土壤生產力可以變化的辯證觀點,為合理利用土壤,改良土壤和培肥土壤奠定了理論基礎。《管子·治國》:「五穀不宜其地,國之貧也。」春秋戰國時期不僅在農業生產中提出了「因地制宜」的思想,而且在實踐中已總結出了具體的技術要求:一是因土耕作,要因地勢高低,定耕地措施;因土質不同,定耕地先後④;因土壤水分,定耕地時宜。⑤二是根據地勢的高下、土壤的肥瘠來安排農作物的種植,《管子·立政》:「相高下,視肥,觀地宜..使五穀桑麻,皆安其處」;《荀子·王制》中也說:「相高下,視肥,序五種。」因地布局農、林、牧、漁生產的思想春秋時已出現,公元前548年,楚國■掩提出要「功土田,度山林,鳩藪澤,辨京陵,表淳鹵,數疆潦,規堰瀦,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周禮·地官·大司徒》中的「土會之法」也是一種因地制宜發展農、林、牧、漁生產的設想。①耕作制度和耕作技術的發展先秦農業耕作制度的發展變化經歷了三個階段。最早是刀耕火種的「生荒耕作制」,人們用石刀、石斧砍倒樹木,然後放火焚燒,既開闢了土地,灰燼又是天然肥料,種植幾年後,肥力完了,就丟荒另開闢新地。根據浙江餘姚河姆渡和陝西西安半坡、臨潼姜寨的氏族村莊遺址看,人們已過著較長期的定居生活。據此分析,大約五六千年前,我國有些地區已進入了耜耕的①《易·離象傳》。
②《詩經·周頌·良耜》:「茶蓼朽止,黍稷茙止。」
③《呂氏春秋·任地》。
④《呂氏春秋·辨土》:「上田被其處,下田盡其汗」;「必始於壚」,「必後其革內」。①《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在:一曰,山林,其動物宜毛物,其植物宜皂物.二曰,川澤,其動物宜鱗物,其植物宜膏物..」
「熟荒耕作制」階段。這時,可以在幾塊土地上輪流倒換種植,不必經常流動到別處去新開荒。夏、商、周時期,熟荒耕作制普及盛行,而且技術上得到進一步發展,有計劃地耕種和休閒,地力不像以前那樣完全靠自然的過程來恢復,採取了「肖田」②、「灌茶」③、「燒薙行水」④的措施,在休閒地里災殺草木,以助地力的恢復。這種熟荒耕作制,《詩經》中有比較明確的記載:「薄言采芑,於彼新田,於此葘畝」①;「嗟嗟保介,維莫(暮)之春,亦有何求,如何新畲?」②《爾雅·釋地》:「田,一歲曰菑,二歲曰新田,三歲曰畲。」指出這是一塊農田在三年中所經過的三個不同利用階段,即第一年休耕長草,任其恢復地力;第二年清除草木,復墾為田,故謂新;第三年整治成熟,繼續利用。春秋戰國時期,耕作制已開始從菑、新、畲的休閒制逐步向土地連種制過渡。《周禮·地官·大司徒》:「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溝之。以其室數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鄭玄《注》引鄭司農云:「不易之地,歲種之」;「一易之地,休一歲乃複種」;「再易之地,休二歲乃複種」,這是根據土壤肥瘠劃分的。說明在肥沃的土地上當時已採用連年種植的方式。《呂氏春秋·任地》:「今茲美禾,來茲美麥」,指的是禾、麥輪作複種制。戰國晚期在我國有的地方輪作複種技術已開始萌芽,它為合理利用土地,增加複種指數,提高單位面積產量開闢了一條新路。
在土壤耕作方面,西周時出現了壟作。《詩經·小雅·大田》:「以我覃耜,俶載南畝,播厥百穀」;《小雅·信南山》:「我疆我理,南東其畝」。這些記載表明西周時畝已普遍存在。「畝」是高出地面的一種畦疇,也就是壟。隨著壟作法日漸普及,畝逐漸趨向於規格化,一般以寬六尺,長六百尺為一畝。由於畝的大小逐漸固定,以畝為單位來計算面積也較方便,便由耕作方式演變成了一種地積單位。春秋戰國時期,畝又叫「畎畝」,並形成了「上田棄畝,下田棄畎」的耕作法。就是說,在高田裡將作物種在畎(溝)內,而不種在畝上,有利抗旱保墒;在低田裡將作物種在畝上,而不種畎內,有利於排水防澇。對畎和畝的作法有一定的技術規格要求,即「畝欲廣以平,畎欲小以深」①。這樣的畝能「下得陰,上得陽」,②使作物生長發育良好。至於畝的耕層構造也要求上虛下實,即所謂「稼欲生於塵,而殖于堅者」③。由於春秋戰國時期鐵器和畜力的使用,為深耕準備了條件。《呂氏春秋·任地》:「其深殖之度,陰土(濕土)必得。大草不生,又無螟蜮;今茲美禾,來茲美麥。」前二句講的是對土壤深耕的深度要求,後面四句講的是深耕的作用。這時還提出了「疾耰」④、「熟耰」⑤的整地要求。「疾耰」就是在耕地翻土後及時將土塊打碎;「熟耰」就是將土塊打得很碎。這一技術要求是適應了黃河流域春多風旱,水分蒸發量大的氣候特點而出現的。耕地翻土②張政■《甲骨文的「肖」與「肖田」》,《歷史研究》1978年第3期。③《夏小正·七月》。
④《禮記·月令》。
①《詩經·小雅·采芑》。
②《詩經·周頌·臣工》。
①②③《呂氏春秋·辨土》。
④《管子·小匡》:「深耕、均種、疾耰」;《國語·齊語》:「深耕而疾耰」。⑤《莊子·則陽》:「深其耕而熟耰之」。
後把土塊及時打碎可切斷土壤毛細管的蒸騰作用,減少水分蒸發,以利播種。《呂氏春秋·任地》中還提出「凡耕之大方:力(堅密)者欲柔(疏鬆),柔者欲力;息(休閒)者欲勞,勞者欲息;棘(瘠薄)者欲肥,肥者欲棘;急(保肥力強)者欲緩(保肥力弱),緩者欲急;濕者欲燥,燥者欲濕」的耕作五大原則。反映出春秋戰國時期在土壤耕作方面已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
農田水利技術史稱禹「盡力乎溝洫」①,說明夏代已開始有田間溝洫。《尚書·梓材》:「若稽田,既勤敷葘,唯其陳修,力厥疆畎」;《詩經·大雅·綿》:「乃疆乃理,乃宣乃畝,自西徂東,周爰執事。」「宣」是宣洩,即開溝排水②。這種溝洫當時主要用於排除田間積水。
人工灌溉,西周時也已出現,《詩經·小雅·白華》:「滮池北流,浸彼稻田」,意即利用滮池之水灌溉稻田。又《詩經·大雅·泂酌》:「泂酌彼行潦,挹彼注茲,可以濯溉」。「挹彼注茲」就是取水灌溉之意。以上說明西周時已掌握引水灌溉和取水灌溉兩種人工灌溉方式。水源的利用,除河水外,泉水也已被利用。《詩經·大雅·公劉》:「觀其泉流」,就是考察泉源,利用泉水進行灌溉。
春秋戰國時期,由於井田制的破壞和土地私有制的出現,農田溝洫制度遭到破壞,代之而起的是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及其灌溉渠系。這時期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特點是:工程規模從中小型突破到大型;工程技術開始從單純泄洪和灌溉走向防旱、防沙、填淤、洗鹼,以至航運等綜合利用;水源則從地面水利用發展到地下水的開發;以及因地、因水制宜發展成多種類型水工建設。這時期先後出現的著名農田水利建設工程有:最大的陂塘蓄水工程芍陂,至今仍有效益的防洪灌溉分水工程都江堰,大型渠系灌溉工程鄭國渠和多首制引水工程漳水渠等。
關於灌溉技術,古文獻中只有零星的記載。《呂氏春秋·任地》中有「甽(畎)浴土」,可能是一種深溝灌水法,除浸潤作物外,並有浴洗鹽鹼土壤,溶解帶走有害鹽分的作用。《周禮·地都江堰工程布置示意圖圖十八官稻人》中有關於灌溉渠系分水、配水和排水情況的記載:「稻人,掌稼下地,以瀦蓄水,以防止水,以溝盪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澮瀉水。」即修築陂塘等蓄水工程為水源(以瀦蓄水);挖渠築堤束水導入乾渠不使水流失(以防止水);由乾渠分流支渠,再到斗渠,水平緩而暢流(以溝盪水);通過溝渠平均地把水分流到田頭小溝(以遂均水);然後再由小溝流入田間,四圍築①《論語·泰伯》。
②夏緯瑛《詩經中有關衣事章句的解釋》,農業出版社,1981年版。
起田埂留住水(以列舍水);有澇情時則通過大澮排泄到川中(以澮瀉水)。圖十九桔槔井灌在戰國時相當普遍,而且已從抱瓮灌溉發展到使用簡單的提水機械——桔槔進行灌溉。
施肥技術的出現《詩經·周頌·良耜》:「荼蓼朽止,黍稷茂止。」西周時人們已認識到腐爛在田裡的雜草,能使作物生長茂盛。我國施肥技術明確見於文獻記載的還是在戰國時期。《荀子·富國》:「掩地表畝,刺草殖穀,多糞肥田,是農夫眾庶之事也」;《韓非子·解老》:「積力于田疇,必且糞溉」;《呂氏春秋·季夏紀》:「燒薙行水,利以殺草,如以熱湯,可以糞田疇」。這些記載說明戰國時期農田已普遍使用肥料而且同培肥田土聯繫在一起。《周禮·地官·草人》記載說:「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為之種」;同時,指出了具體的土化方法。所謂「土化之法」,據鄭玄注釋,就是「化之使美」,即用糞肥改良土壤的意思。以肥改土技術在我國不僅發明得早,而且成為我國以後農業生產中的一個優點。
選種和播種技術當人們把野生植物加以馴化栽培時就需要有所選擇,所以選種的歷史很悠久。我國古代農作物選種和品種概念的文字記載最早見於《詩經》。
《詩經·大雅·生民》:「誕降嘉種,維糜維芑,維糜維芑」。「嘉種」,孔穎達《疏》:「善谷之種」,即良種。《毛傳》解釋秬、秠、糜、芑分別為黍和菽中的二個不同品種。反映出周代已有作物品種和良種的概念。關於作物的不同類型也有記載,《詩經·幽風·七月》:「黍稷重穋,禾麻菽麥」;《詩經·魯頌·閟宮》:「黍稷重穋,稙穉菽麥」。《毛傳》:「後熟曰重,先熟曰穋」;「先種曰稙,後種曰穉」。可知這些是指收穫期的遲早和播種期的先後各不相同的類型而言。事實上,西周時的作物種類和品種之多遠超過這些詩句中所列舉出來的。
播種前的選種工作,西周時也已出現。《詩經·大雅·生民》:「誕后稷之穡,有相之道,茀厥豐草,種之黃茂,實方實苞..」其中「種之黃茂」、「實方實苞」講的就是選種。「種」在這裡作動詞用,為選種之意;「黃茂」是光潤美好之意:「方」和「苞」為大而飽滿之意①。總起來的意思就是說要選擇色澤光潤美好和大而飽滿的籽粒為種子。
春秋戰國時期,人們對播種很重視,播種技術也相當進步。在播種方法上提倡條播,認為條播有「莖生有行,故遬(速)長;弱不相害,故遬(速)大」②的優點。在播種密度上指出「慎其種,勿使數(密的意思),亦無使①夏緯瑛《詩經中有關農事章句的解釋》,農業出版社,1981年版。
②疏」③:並注意到「樹肥無使扶疏,樹磽不欲專生而族居」④,即肥地宜密,薄地宜疏,要合理密植的意思。在覆土要求上是「於其施土,無使不足,亦無使有餘」⑤。在株行距上則要求「衡(橫)行必得,縱行必術」,做到「正其行,通其風」⑥,即要求縱橫成行,保證田間通風。出苗後還要「長其兄而去其弟」⑦,即留強苗間去弱苗。
田間管理技術原始農業生產中只有播種、收割和產品加工三個環節。到了商、周時期,田間管理已發展成為農業生產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甲骨文中的「遬」,古文字學家認為是雙手壅土培苗的形象①。那麼,田間管理中的除草、培土技術當萌芽於商代,《詩經·小雅·甫田》:「今適南畝,或耘或籽,黍稷薿薿。」《毛傳》:「耘,除草也;籽,■(壅)本也」。《詩經·周頌·良耜》:「其鎛(鋤類)斯趙,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這兩段詩反映出西周時已用金屬制的鎛來除去田間雜草,並認識到中耕除草對作物生長所起的良好作用。春秋戰國時期進一步提出了「易耨」、「熟耘」,即多除草,除乾淨的要求。《呂氏春秋·任地》中提出的「五耕五耨,必審以盡」,就是這個要求的具體化。
「秉畀炎火」②,以火治蟲的技術在三千多年前的西周時已採用。戰國時期還用深耕的辦法來消除或減輕草害和蟲害,《呂氏春秋·任地》:「其深殖之度,陰土必得;大草不生,又無螟蜮」。
③④⑤⑥⑦《呂氏春秋·辨土》。
①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科學出版讓,1956年版。
②《詩經·小雅·大田》。
第五節 糧食作物的主要品種及其產地
糧食作物,古代稱作谷。谷的品種相當多,故有「百穀」之稱。其中主要的品種,是「五穀」。《孟子·告子》說「五穀者,種之美者也。」關於五穀的解釋,說法不一,而多用以指黍、粟、麥、稻和大豆。這五種穀,在先秦時期固然是主要的糧食作物,一直到現在還在不同程度上分別保持它們的傳統地位。
黍甲骨文中黍字作■,上部系穗形披散,正是黍的特徵。黍原產我國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已有發現。《夏小正》中有種黍、耰黍的記載。卜辭中黍字凡百餘見,其他糧食作物的字多者數十見,少者數見、一見。黍在《詩經》中出現的次數亦占各種作物的名稱的首位。可見黍在夏商西周是最主要的糧食作物之一。這是因為黍有耐旱、耐鹼、生育期短的特點,正好與黃土地區乾旱多鹽鹼地的自然條件相適應。黍類與雜草競爭能力強,尤其適宜在新墾田中種植,在農墾之初種植特別普遍。但它的產量不及粟,其在糧食生產中的地位亦次於粟①。
到了春秋時代,黍的地位明顯下降。《春秋》重視禾麥,罕言黍。人們以黍配雞餉客,可見黍是比較珍貴了。但在北方,黍仍然保持它作為主糧的地位,如《孟子·告子》說:「夫貉,五穀不生,惟黍生之。」穆天子傳,載周穆王西征時沿途國家多以■麥相餉。■也是黍屬,粘者為黍,不粘者為■。
粟粟,在先秦時代亦稱禾、稷、齋。粟耐旱,也是黃土地區天然適應性的植物,被公認原產於我國黃河流域。從考古材料看,早在距今七八千年即已成為黃河中下游地區的主要糧食作物。甲骨文中禾字作■,表現了粟穗攢聚下垂的特點,是粟的原始象形字。由於粟早已是最重要的糧食作物,卜辭中的禾已成為糧食作物的共名①。於是又出現了齋作為粟的專名。甲骨文中,齋字出現的次數僅次於黍。在《詩經》中,禾是穀類總名,間或亦作粟之專名,而更多是以稷名粟。稷之未秀者稱苗,稷實稱粟,好粟為粱。稷在《詩》中出現次數雖比黍略少,但加上其別稱禾苗,粟及別稱粱、秬、芑,則出現次數多於黍及其別稱,正與粟作為主要糧食作物的地位相當。②春秋時代,①黍好吃,但產量低,為貴族常食,一般平民以稷為食,豐年亦食黍飯,如《周頌·載芟》:「或來贍汝,載筐及筥,其饟伊黍」。鄭箋:「豐年之時,雖賤者猶食黍。」孔疏:「《少牢》、《郊特牲》大夫士之祭禮食有黍,明黍是貴也。」《玉藻》:「子卯■食菜羹,為忌日貶而用稷,是為賤也。賤者當食稷。」卜辭中黍出現次數特多,是由於殷人好酒,黍是釀酒的主要原料,且商代新墾田較多,故頻繁卜測黍之年底。
①卜辭中有「受黍年」、「受來年」、「受齋年」而無受禾年,即其證。②近世學者多有訓稷為黍屬之不粘者,這是因為唐宋以后稷、■音近而被誤認為一物的緣故。其實稷與■的古音並不相同,唐以前學者訓稷為粟,明確無誤。自新石器時代以迄隋唐,粟一直是我國最主要糧食作粟的地位繼續上升。《左傳》所載穀物以禾為多。
《漢書·食貨志》載董仲舒語:「《春秋》它谷不書,至於麥禾不成則書之,以見聖人於五穀最重麥與禾也。」《論語》中粟作為民食,作為俸祿,作為賦納,出現次數最多。以後《墨子》、《孟子》、《荀子》、《管子》等書均菽粟並稱,視其為當時人民的主糧。《呂氏春秋·審時》,則把禾放在糧食作物之首。由此可見,粟在先秦時代始終是黃河流域的主要糧食作物。麥甲骨文中有來字作■■,是小麥植株的象形,上部有下垂的葉子,穗直挺,似強調其芒。《說文》:「來,周所受端麥來,一來二縫(縫即夆,指麥芒),象芒束之形,天所來也,故為行來之來。《詩曰》:貽我來牟。」剝去這一傳說神秘的外衣,它只是表明小麥和大麥並非黃河流域的原產,而是傳入的作物。正因為如此,在卜辭中來已用以表示行來的來了。於是又在來下加文作為小麥的名稱,這就是麥(■)字。迄今為止,黃河流域沒有發現過東周以前的小麥遺存。最早的小麥遺存發現在新疆孔雀河畔的古墓溝墓地,距今約3800年左右,初步鑑定為普通小麥。在距今2800年的天山北麓巴里坤石人子第遺址中亦有炭化小麥出土。成書於戰國時代的《穆天子傳》記述周穆王西遊時,現新疆青海一帶部落饋贈的食品中亦有麥。這些事實表明,原產西亞的小麥很可能是通過新疆河湟這一途徑傳進中原的。傳進時間當在原始時代之末或文明時代之初。
先秦時代種植的麥類包括小麥(稱麥,古稱來)和大麥(稱麥,古稱早),一般秋種夏收,被稱為「谷之始」(《管子·輕重己》),有「接絕續乏」之功,亦利於作物輪種。但需水量比粟黍大得多。因此,它在黃河流域是隨著金屬工具的推廣和生產技術的進步而逐步發展的。商代和西周麥類種植並不普遍。①春秋時代以後,麥作在近海而雨量稍多的黃河下游地區獲得較大發展。春秋時代東方《詩》多有言麥者,如《衛風·載馳》:「我行其野,芃芃其麥」種麥面積似已不小。《左傳》中種麥的記載更多。據《周禮·職方氏》並鄭注,產麥的有青、兗、豫、並四州,與東周詩和《春秋》經傳所載大體相合。《禮記·月令》季春「祈麥實」,孟夏「登麥」,仲秋「勸種麥」,對種麥十分重視,主要反映了春秋以後東方情況。相比之下,黃土高原直到漢代種麥還是不多的。
稻我國是栽培稻的起源地,早在距今七千年前,長江下游地區已出現了發達的稻作文化。《周禮·職方氏》辨天下之財用,周知其利害,「揚州宜稻」,物。稷被尊為五穀之長,並成農神之稱呼,這就象禾由粟的專名轉變為穀類共名一樣,是粟在糧食作物中崇高地位的反映。古人言五穀者,多有稷而無粟。《周禮·職方氏》、《禮記·月令》所載主要糧食作物中,亦有稷無禾,《呂氏春秋·審時》、《睡虎地·秦簡·倉律》中則有禾而無稷,而其餘作物各書所載即大略相同。顯然稷就是禾,就是粟,否則,於文獻記載,於考古發現都是說不通的。①卜辭中麥字除後期用作地名外,僅十餘見,一條「食麥」,其餘均為「告麥」,這是為掠奪鄰近部落麥田而進行的占卜。《詩經》中的西周詩,麥僅見於黃土高原的陝西。
「荊州宜稻」。《史記·貨殖傳》:「總之,楚越之地,地廣人稀,飯稻羹魚。」這些材料說明我國南方自古產稻;種稻是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農業的特點。
值得注意的是先秦時代北方產稻地區比現在為廣。《史記·夏本記》說大禹治永後在北方發展水稻生產。《周禮·職方氏》載除荊、揚宜稻外:青、幽、兗、豫、並亦兼宜稻,唯雍、冀二州未言宜稻。但從《豳風·七月》、《唐風·鴇羽》、《小雅·甫田》、《白華》、《周頌·豐年》、《魯頌·閟宮》等詩篇看,雍、冀二州也產稻。造成上述情況的原因,是黃河流域先秦時代比今天溫暖,宜種稻的下隰地較多。戰國時代下隰地雖然減少,但農田灌溉發展起來了,尤其是黃河及其支流兩岸的鹽鹼地,相當一部分在灌淤後改為稻田(漳水十二渠及鄭國渠即其例),這使北方的稻作繼續得到了發展。先秦時代北方種稻地區雖然很廣,但種植面積卻不大,在黃河流域的作物構成中,稻比不上黍稷甚至菽麥的地位。稻和粱都是珍貴的食品,食稻和衣錦一樣看成是高級的享受。先秦北方的稻大多是用來釀酒的。
大豆我國是世界公認的大豆原產地。大豆在先秦稱菽。菽字始見於金文。在《大雅·生民》中,周人追述其先祖后稷從小種植「荏菽」,亦即大豆。這意味著我國原始社會末期可能已有大豆的栽培。但目前最早的大豆實物遺存,是山西侯馬出土的春秋時期大豆。《豳風·七月》及《小雅》一些篇章中談到烹菽、采菽和獲菽。除栽培大豆外,似乎還在採集野生大豆。東北地區諸侯似乎很早就種大豆。《逸周書·五令解》記載山戎(山戎是與東胡有密切關係的少數民族,春秋時在燕國之北)向周成王貢獻特產「戎菽」。《管子·戎》說:「(齊桓公)北伐山戎,出冬蔥及戎菽,布之天下。」這大概是一種優良的大豆品種,進入中原後,深得中原人民珍愛,獲得迅速推廣。春秋末年及戰國時代,諸子書言民食多把菽粟並提,說明菽已居主要糧食地位。①從睡虎地秦簡有關資料看,菽、麥的價錢比禾(粟)賤,說明大豆生產直到戰國末期仍然是很普遍的。
大豆生產在戰國時代迅速發展並非偶然。戰國時代從休閒制轉變為連作制,而豆科作物與禾穀類作物的輪作正好適應了新條件下維持地力的需要。大豆可以春夏兩季播種,是一種「保歲易為」的備荒作物。它對土壤和氣候條件的要求不高,山區隙地都可種植,這也適應了當時擴大耕地面積的需要。糧食作物構成和布局先秦時代糧食作物構成和布局有如下特點:第一,粟一直是最主要的糧食作物。黍是主要糧食作物之一,但其地位逐步下降。水稻自大禹在中原地區推廣後,在黃河流域分布之廣泛僅次於黍稷。麥、菽是重要糧食作物,其地位在春秋以後不斷上升,尤其是菽,成為戰國時與粟並列的主糧。麻在糧食作物中不占重要地位。從先秦實際情況看,①如《墨子·尚賢中》:「賢者之治邑也,蚤出暮入,耕種樹藝,聚菽粟,是以菽粟多而民足乎食。」《荀子·王荊》:「工賈不耕田而足菽粟。」
五穀應為黍、稷、稻、菽、麥。
第二,商代和西周,大抵以黍、稷為主。春秋時代黃河下游地區以禾、麥為主,黃河中游地區仍以黍、稷為主。戰國時代以粟、菽為主。
第三,從地區看,黃河中下游以粟、黍、菽、麥等旱糧為主,長江流域及以南以水稻為主,北方以黍■為主,西方以■麥為主。
第六節 園藝、林、牧、蠶桑業的生產技術
園藝技術
人工栽培蔬菜、果樹的園圃至遲在商代已出現。甲骨文中有■、呇、■①三字,古文字學家考證為三種不同寫法的「圃」字。甲骨文中還有「囿」字。囿內也種植蔬果。《詩經·豳風·七月》:「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菜圃和場地相結合,說明西周時園圃還是一種附屬於農業的經營。《論語·子路》中提到了「老農」和「老圃」。「老圃」就是專門經營園藝的老農。春秋戰國時期,人工栽培或人工保護的蔬菜已有瓜、瓠、菽、韭、蔥、薤、蒜、葵、蔓菁、菱、荷、芹、筍、姜等十五六種①。人工栽培的果樹有桃、李、梅、杏、棗、梨、桔、柚、榛、栗等十多種。關於園藝栽培技術,古文獻中也有零星記載。一是有了明確的地宜觀點,《管子·地員》對各類土壤適宜的果木作了論述,如「五息之土」宜生長棗;「五沃之土」宜生長梅、杏、桃、李、棘、棠;「五位之土」宜生長桃、棗等。《周禮·考工記》,還指出桔不宜種於淮北,「桔逾淮而為枳」。《呂氏春秋·師尊》則有「治唐園,疾浸灌」的記載,意思說種植蔬菜的園子須及時灌溉。
林業技術人工植樹造林,文獻記載始見於周代。《詩經·鄭風·將仲子》:「無逾我里,無折我樹杞」、「無逾我牆,無折我樹桑」、「無逾我園,無折我樹檀」。說明一般農家已在家前屋後種植經濟林木了。春秋戰國時已出現大片的桑林、漆樹林②。「為畿封而樹之」③、「掌修城郭溝池樹渠之固」④、「設國之五溝、五塗,而樹之林,以為阻固」①,「列樹以表道」②等記載說明當時已注意修造防護林和種植行道樹了。隨著植樹經驗的積累,認識到不同地形、不同土壤對林木生長發育的影響,形成了初步的樹木生態觀念。《管子·地員》記載說:「五息之土,若在陵在山,在墳在衍,其陰其陽,皆宜桐、柞,莫不秀長;其榆其柳,其檿其桑,其柘其櫟,其槐其楊,群木蕃滋,敷大,條直以長。」
對森林的保護也予以重視,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嚴禁燒山,提出「修火憲,養山林」,③制訂防火措施以護養山林。二是禁止濫伐,強調「斧斤以時入山林」④;「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⑤。林木砍伐①楊樹達《卜辭求義》9頁;商承祚《殷墟文字類編》六、六;土襄《簠室殷契類纂》16頁。①酆裕恆《公元前我國食用蔬菜種類探討》,農業出版社,1958年。
②《韓非子·顯學》:「子產開畝樹桑,鄭人訾謗」;《周禮·地官·載師》中提到了「漆林之徵」。③《周禮·地官·封人》。
④《周禮·夏官·掌固》。
①《周禮·夏官·司險》。
②《國語·周語中》。
③④《孟子·梁惠王上》。
有一定的時間規定:《周禮·秋官·柞氏》:「夏至日,令刊(砍)陽木而火之;冬至日,令剝陰木而水之」:《禮記·月令》則記載說,孟春之月和季夏之月「禁止伐木」,季春之月「毋伐桑柘」,孟夏之月「毋伐大樹」。三是設置「山虞」、「林衡」等官員負責管理。
畜牧技術先秦春秋戰國時期,畜牧業特別是養馬業已相當發展,在家畜外形學和家畜繁殖、飼養、管理等方面的技術都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並出現了獸醫。相畜術,在夏、商、周時期就有了萌芽,春秋戰國時期則有了初步發展。如相馬,除了對毛色的重視外,還重視齒形和體形的選擇。據《呂氏春秋·觀表》記載,戰國時有十個著名的相馬專家:寒風相口齒、麻朝相頰、子女厲相目、衛忌相髭、許鄙相髭、投伐褐相胸脅、管青相膹吻、陳悲相股腳、秦牙相前、贊君相後。
繁育技術。重視適時配種,《禮記·月令》:「季春之月,乃合累牛騰馬遊牧於牧。」保護幼駒和孕畜,《周禮·夏官·校人》有「執駒」的記載,就是在春季馬交配時嚴格管束好幼駒,使其不混雜於牝馬之間,濫肆交配而影響正常生長發育。「仲夏,游牝別其群,則縶騰駒」,「游牝別其群」①,則是把孕育分群放牧,以免受到他畜的傷害。三是使牝、牡頭數有適宜比例,《周禮·夏官·校人》:「凡馬,特居四之一」。即比例為三牝一牡才能使牝馬不空懷,提高產駒率。掌握去勢術是我國古代畜牧獸醫技術的一大成就,《夏小正》中的「攻駒」,《周禮·夏官·校人》中說的「攻特」都指的為雄馬去勢。甲骨文中則有關於閹割豬的字符:■、■。牲畜經過閹割就能膘肥肉壯,性情溫順既便於飼養,也提高了經濟價值。
飼養管理技術。放牧技術,有了一定的放牧地,《詩經·魯頌·》:「牡馬,在坰之野」,「坰」就是牧馬之地;放牧時間也有規定,《左傳》莊公二十九年中有所謂「凡馬,日中(春、秋分)而出,日中而入」的說法。牧地管理技術方面,《周禮·夏官·牧師》中有「孟春焚牧」的記載,鄭玄解釋說:孟春焚牧是為了「除陳草生新草」,使牧地有充足的優質牧草供牲畜食用。舍飼技術,《周禮·夏官·圉師》中有「春除蓐,釁廄;始牧,夏庌(廡也)馬」的記載,意思即春天始出牧時,要清除馬廄中的褥草、墊土,使之清潔;夏天要把馬繫於庌中使之涼爽。軍馬管理技術在《吳子》,一書中已有初步總結,飲食上強調要「適其水草,節其饑飽」;在居住上要「冬則溫廄,夏則涼廡」;在調教上要「習其馳逐,閒其進止,人馬相親,然後可使」;在騎具上要「鞍勒銜轡,必令完堅」;在使役上要「日暮道遠必數上下,寧勞於人,慎無窮馬」①等。
栽桑養蠶技術1.蠶槡(宴樂射獵採桑紋銅壺)
⑤《荀子·王制》。
①《呂氏春秋·十二紀》。
①《吳子·治兵第三》。
2.低干桑(輝縣琉璃閣出土採桑紋銅壺蓋)
到春秋戰國時期,我國桑樹已大量進行人工栽培,並從自然生態的喬木形過渡到人為經濟利用的各種栽培形式。從戰國時期的一些銅器上,我們可以看到當時桑樹的多種剪定形式。「宴圖二十戰國銅器上的桑樹樂射獵採桑紋銅壺」②上繪的是美觀而又符合高產養成的喬木桑。「採桑獵鈁」①上則有兩株不同類型的桑樹,一株是喬木桑;另一株是經過剪定修正的高幹桑。在「採桑紋壺蓋」②上看到的是低干桑的圖象。有人認為這種低於養成形式即後世所謂地桑或魯桑③。
養蠶技術方面。經過了兩千多年的發展也積累了不少經驗。首先是有了專用的蠶室,《禮記·祭義》:「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其次,有了成套的蠶具設施「曲、植、蘧筐」④,即蠶箔、蠶架、採桑筐等。第三,有了浴種消毒的措施。蠶種表面附有鱗毛、蛾尿等污穢之物,往往是病菌窩藏之所,在孵育蠶種前「奉種浴於川」⑤,能起到一定的消毒防病作用。此外,還知忌餵濕桑葉,要把濕葉「風戾以食之」⑥。
②楊宗榮《戰國繪畫資料》。
①徐中舒《古代狩獵圖象考》。
②郭寶鈞《山彪鎮與琉璃圖》。
③夏鼐《我國古代蠶桑、絲綢的歷史》,《考古》1972年第2期。
④《禮記·月令》。
⑤⑥《禮記·祭義》。
第七節 狩獵、採集、捕魚和植樹的活動
狩獵
商代狩獵活動比較頻繁,卜辭中常有狩獵的記載。獵獲量最多的動物是鹿類和狐,還有豕、兔、馬、雞以至虎、兕象等。有時,一次獵獲鹿可達幾百頭,可見其規模是很大的。西周春秋,狩獵仍然常見於記載。《逸周書·世俘解》談到了武王克殷後進行的狩獵活動,《詩經·小雅·吉日》、《車攻》、《鄭風·叔于田》、《大叔于田》、《秦風·駟■》等都描述了西周春秋王室貴族大規模狩獵的場面。《周禮》言田獵者甚多,「山虞」「川虞」「跡人」等的職掌都與狩獵有關。但這時的狩獵一般已在農閒進行,且與軍事演習相結合。《左傳》隱公五年說:「故春搜、夏苗、秋彌,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對勞動人民來講,狩獵是肉食來源之一(如《豳風·七月》載冬閒時農夫狩獵捕得小野豬可以歸己),但狩獵的主要意義還在於保護農業生產。因為當時地曠人稀,鳥獸尚多,為害莊稼。如《春秋》莊公十七年記載多麋成災。因此,對付野獸是一件要緊的事。《周禮》中有「雍氏」一職,「春令為阱獲」,「秋令塞阱獲」,就是一種對付野獸保護農田的措施。對於各級貴族來講,狩獵除了是一種娛樂活動以外,也是和「祀與戎」相聯繫的:一方面進行軍事演習,另一方面以擒獲作為祭品。西周春秋各級貴族多有供狩獵遊樂的園囿。不過到了春秋晚期以後,這種狩獵活動已受到限制,如《左傳》襄公三十一年鄭子產禁止豐卷田獵,說是「唯君用鮮,眾給而已」。《管子·問》「國子弟之無上事,衣食不節,率子弟不田,弋獵者,幾何?」弋獵被認為是不務正業,反映它在戰國時代確實是趨於衰落了。
採集
先秦時代野生植物的採集仍是人們生活資料的來源之一。
從《詩經》記載看,當時採集活動很頻繁,採集範圍很廣泛。其中很多是佐食的野菜,如荼、堇、薺、芑、莫、葑、葍、蓫、■、蕨、薇、卷耳、荇菜等等。《詩經·豳風·七月》反映當時農民除了吃黍、稷、菽、麥、麻等糧食和瓜、棗等蔬果外,還採食野生植物荼(苦苣菜)、鬱(郁李)、■(■,俗稱野葡萄)等。《禮記·月令》:「山林藪澤有能取疏食、田獵禽獸者,野虞教導之。」《荀子·王制》談到的山林川澤中的「百索」,也就是百蔬。《周禮·冢宰》的九職中「八曰臣妾斂疏材」。疏材也是指「百草根實之可食者」(鄭玄注)。這些蔬食之所以仍有必要,是因為當時農業生產尚不夠穩定,受自然災害威脅較大,所以它們除平時輔助主食外,凶年還可以作為度荒食品。故《爾雅·釋天》說:「谷不熟為飢,蔬不熟為饉,果不熟為荒。」
不過對詩經時代的採集業也不宜估計過高。第一,《詩經》中採集對象除佐食的蔬菜外,還有作為衣著原料的如葛、菅,作染料的如綠、藍,作藥用的蝱(貝母)、萱草、艾、養蠶用的蘩以及飼料薪柴等等,總之,以蔬菜和生活用品為多,並非主要食物來源。第二,《詩》言采者甚多,但並不都是野生植物。如《鄘風·桑中》:「愛采麥矣,沫之北矣。」黃河流域並無野生小麥,故采麥與獲麥同義。准此,則《詩》中所謂「采葑采菲」,所謂「采采芣芣」①都可能是指栽培植物的收穫。第三,《詩經》中某些採集活動是帶有宗教意義的,是原始社會的歷史孑遺。如《召南·采苹》:於以菜苹?南澗之濱。於以采藻?於彼行潦。於以盛之?維筐及筥。於以湘(烹)之?維錡及釜。於以奠之?宗室之下。誰其屍之?有齊季女。詩中少女主持祭祀正是原始社會婦女領導進行採集活動在宗教上的再現。《左傳》隱公五年:「君子曰:苹蘩蘊藻之菜,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同樣是對採集時代的一種朦朧的回憶,不能說明採集仍在周代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捕魚業和人工養魚先秦時代藪澤眾多,江河浩淼,有利於魚類的繁殖,《詩·衛風·碩人》:「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鱣鮪發發,葭菼揭揭..」《詩·周頌·潛》猗與漆沮,潛有多魚,有鱣有鮪..」《詩》中這類記載很多,真所謂「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①。因此,捕魚業是比較發達的。
《夏小正》中不但以「魚陟負水」、「獺祭魚」作為捕魚季節到來的物候標誌,而且有「虞人入梁」的記載。從卜辭中可以看出,商代有時把魚用作祭品,商王也參加捕魚活動。《詩經》中許多詩篇涉及捕魚,捕魚方法有釣、網,梁和笱(人工魚梁)以及潛(人工魚礁)等,網具有罛(大拉網)、罩(竹魚罩)、九罭(百袋網)、汕(撩網)等,所載魚類則有鱣、鮪、鱒、魴、■、、鱨、鯊、鰋、鯉、鱉、鰷等,反映出捕魚業的繁榮。
除河流湖澤中產魚外,東方沿海地區又產海魚。《禹貢》中青州貢「海物」,徐州貢「魚」,都是海產。《周禮·職方氏》青州、兗州「其利蒲魚」,幽州「其利魚鹽」,其中的「魚」,相當部分當是海產,齊國即以產魚著稱。《史記·貨殖列傳》說太公封於齊,通魚鹽。齊景公時代設「祈望」管理「海之蜃鹽」。而陳氏厚施,「魚鹽蜃蛤,弗加于海」①,說明齊國大貴族也有經營海魚生產的。
捕魚是先秦時代人們肉食的重要來源。「炰鱉鮮魚」②是貴族的佳肴。
《周禮》中有「人」「掌以時,為梁,春秋獻王鮪,辨魚物為鮮薧,以供王膳羞。」又有「鱉人」掌供應王室鱉類食品。由於大牲畜向役用發展,魚類食品在一般人的肉食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孟子在談到民食時就是把魚鱉同五穀和雞豚狗彘之畜並提的③。《詩·小雅,無羊》「牧人乃夢,眾維魚矣。」「大人占之,眾惟魚矣,實惟豐年。」鄭箋云:「魚者,眾人之所養也,今眾人相與捕魚,則是歲熟相供養之祥。」由於魚為庶人常食,故亦為庶人祭祀之品。《國語·楚語上》:「祭典有之曰:國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饋,土有豕犬之奠,庶人有魚炙之薦。」
隨著捕魚業的發展,人工養魚在先秦時代亦已出現。卜辭中有:①據游修齡先生考證,「芣■」是薏苡。見所著《古農書疑義考釋(四則)》,《浙江衣業大學學報》第6卷第1期,1980年5月。
①《孟子·梁惠王上》。
①《左傳》昭公三年。
②《詩·大雅·韓奕》。
③《孟子·梁惠王上》。
「貞,其雨,在圃漁。」(後上三一、二)
這裡的圃應與園囿相類,是在圈圍起來的一定範圍內保護、繁殖和利用野生動植物的地方。在圃中生長的魚可能是人工養魚的萌芽。《詩·大雅·靈台》:「王在靈沼,於牣魚躍」。鄭箋:「靈沼之水魚盈滿其中,皆跳躍,亦言得其所。」靈沼是周文王在豐京宮城修的水池,故其中之魚當為人工養殖。又《孟子·萬章上》載:昔者有饋生魚予鄭子產,子產使校人(趙註:主池沼小吏也)畜之池。
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
可見周代人工養魚確實開始了。以上兩例都是在園囿中養魚,這種經驗必然會推廣到人工陂塘中去。《史記·貨殖列傳》在談到戰國至漢初的大宗農產品商品生產時,有「水居千石魚陂」一項,這種大規模的陂塘養魚不可能是突然發生的,必有一個較長的發展過程。
「飯稻羹魚」是楚越地區經濟生活的重要特點,在這基礎上可能較早地發展了人工養魚。《吳越春秋》載:「越王既棲會稽,范蠡等曰:臣竊見會稽之山,有魚池上下二處,水中有三江四瀆之流,九涘六穀之廣,上池宜君王,下池宜民臣。畜魚三年,其利可數千萬,越國當富盈。」這反映了吳越之地很早就有人工養魚的池沼,而這種池沼可能是和用於稻田灌溉的陂塘結合在一起的。所謂《范蠡養魚法》雖是西漢入託名范蠡之作,但亦當與南方養魚比較發達有關。又《華陽國志》記載李冰在成都平原也建造過養魚的陂池。
人工植樹造林的開始人類砍伐利用林木是很早開始的,但人工植樹造林卻發生較晚。從現有材料看,植樹始見於周代文獻。如:彼樂之園,爰有樹檀。(《詩經·小雅·鶴鳴》)
荏染柔木,君子樹之。(《詩經·小雅·巧言》)
無逾我里,無折我樹杞,無逾我牆,無折我樹桑,無逾我園,無折我樹檀。(《詩經·鄭風·將仲子》)
樹之棒栗,椅桐梓漆,爰作琴瑟。(《詩經·鄘風·定之方中》)最初的植樹,大概就是發生在園圃和住宅宮室的周圍。不過,周代的植樹已不限於上述範圍了。如《秦風·晨風》:「山有苞棣,隰有樹檖。」種檖(梨樹)於野外的下隰地中。《國語·周語下》載單襄公使陳,看到陳國「道無列樹,認為是亡國之徵,說:「周制有之曰:列樹以表道..」可見種植行道樹很早就為人們所注意。《左傳》襄公九年,「諸侯伐鄭,..斬行栗」,這裡說的就是行道樹。據《周禮》所載,當時在封疆溝塗、城郭旁邊都種植樹①。春秋晚年以後,隨著人口增加和不合理的樵採牧獵,山林的破壞在有些地方仍然比較嚴重。如《孟子·告子上》載: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於大國,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櫱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正因為這種情況的發展,人們保護林木的呼聲更高了,人工造林也獲得初步的發展。如《左傳》昭公十六年載:①見周禮之《地官·封人》、《夏官·司險》、《掌固》。
鄭大旱,(子產)使屠擊,視款,樹柎有事於桑山。斬其木,不雨。子產曰:有事于山,藝山林也,而斬其木,其罪大矣。奪之官邑。《韓非子·顯學》稱「子產開畝樹桑,鄭人訾謗。」此處以桑名山,當系人工樹藝之桑林。所以子產對砍伐林木的人是不能容忍的。《周禮·載師》提到了「漆林之徵」,當時人工種植之漆林大概也是比較普遍的。《荀子·解蔽》:「冥冥而行者,見寢石以為伏虎也。見植林以為後人也。」也反映了當時人工林確是存在的。《荀子·權修》:「一年之計莫如樹谷,十年之計莫如樹木。..一樹一獲者谷也,一樹十獲者,木也。」《管子·小權修》託言管仲:「民之能樹藝者,置之黃金一斤,直食八石。」可見春秋戰國時的進步思想家政治家對植樹造林是很重視的。
不過,總的來講,對我國先秦時代植樹造林的估計不宜過高。當時植樹造林的規模較小,範圍較窄,以宅旁行道植樹為主,樹木種類則主要是經濟林木,如做車輪的檀樹、做琴瑟的椅桐梓漆、養蠶的桑樹,以及果樹等。對山林中的林木,一般只是加以保護和管理。
第八節 農業生物學知識
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與之有關的生物學知識也不斷得到積累和豐富。
人們如對那些適宜於農作物和畜養動物的自然條件有深刻的了解和認識,就能更有效地利用這些條件來改造自然進行物質生產活動。這門學問今天叫做動植物生態學。關於這方面的知識,春秋戰國時期己較豐富,《管子·地員》就是一篇代表作。《地員》基於「草」和「土」的辯證認識,把植物與生境視為統一整體,明確指出「凡草土之道,各有榖造,或高或下,各有草土(物)」。意思是說,植物與生長環境——地勢是相互聯繫、有規律可循的,不論是山地、平原或水泉都各有其所宜於生長的植物。《地員》作者還在考察了「九州之土」十八種土壤的性能及其植被(包括農、林、牧、漁)分布狀況的基礎上提出了「每州(土)有常,而物有次」的概念,認為人們可以根據每種土壤各有其所宜於生長的動植物這一規律來計劃農業的布局。
為了生產和生活的需要,人們必須對動植物的不同種類加以辨別和分類。從甲骨卜辭中有關動植物名稱可以看出,商代人們已根據動植物外部形態特徵來進行分類。春秋成國時期,出現了我國古代動植物分類的初始體系。《周禮·地官·大司徒》中把生物分為動物與植物兩大類。動物又細分為毛(獸類)、鱗(魚類、蛇類)、羽(鳥類)、介(龜鱉類)、驘(自然界人類,包括猿猴類)。植物則細分為皂物(柞、櫟之屬)、膏物(楊柳之屬)、核物(核果類,李梅之屬)、莢物(薺莢、王棘之屬)、叢物(萑葦之屬)五類。《考工記》還將動物歸總分為「小蟲」和「大獸」。小蟲,相當於今天之無脊推動物;大獸,相當於今之脊推動物。戰國時開始匯集的我國最早一部辭書——《爾雅》則把植物分為草、木兩大類,動物分為蟲、魚、鳥、獸四大類。這些分類認識,為我國以後動植物分類發展奠定了基礎。
春秋戰國時期,在人口比較密集地區,生物資源的破壞已引起人們的注意;更重要的是農業生產實踐使人們認識到必須保護生物資源。對植物資源,主要是林木,提出「發(伐)必有時」①;採伐方法提出了「澤不伐夭(幼小,未長成的樹)」、「山不槎櫱(根旁的小樹苗)」②,就是說伐木時要保護天然更新的幼樹。對動物資源的保護禁令內容有:「不殺胎」、「不覆巢」③,即禁覆巢取鳥卵和殺害孕獸;「不殀夭」、「不麛不卵」④,即禁止獵取一切鳥獸的幼仔;「犧牲毋用牝」⑤,不許用母鳥、獸為祭品;季春三月,「田獵、罝、罘、羅、罔、畢、翳、餒獸之藥,毋出九門」⑥;三月為鳥、獸孵乳時節,絕對禁止打獵,捕捉鳥獸的各種器具和毒餌一律禁止使用。捕撈魚類也要「取之有時」,「黿、亀、魚、鱉、鰍、鱣孕別之時,罔罟毒藥不入澤」①,「數罟不入洿池」②,即不許捕撈小魚。二千多年前就①《管子·八觀》。
②《國語·魯語》。
③④《禮記·王制》。
⑤⑥《禮記·月令》。
①《荀子·王制》。
②《國語·魯語》。
有這樣考慮周到的生物資源保護思想是很難能可貴的。
第九節 《呂氏春秋·上農》等四篇
《上農》、《任地》、《辯土》、《審時》四篇收錄於《呂氏春秋》「六論」的最後部分「士容論」中。它們是「士容論」的後四篇,內容與前二篇無關聯。其所以被收錄,完全是為了體現「百家兼收並蓄」的宗旨。這四篇農學論文可能出自戰國時期農家學派之手。書中記述的精耕細作的農業技術和理論,與同時期其他諸子著作中提到的很相似。講的是戰國末期的一般情況,而非專指秦地而言。《上農》等四篇,大致闡述了農業生產中的四個大問題。《上農》講的是重農思想和政策;《任地》講土地利用;《辯土》講耕作栽培;《審時》講農時。具體涉及農學方面的問題主要有:(1)從鞏固國家、社會安定、安土重遷等方面反覆闡述重農的必要性:「民農則朴,朴則易用,易用則邊境安,主位尊;民農則重,重則少私義(議),少私義則公法立,力專一;民農則其產復(■),其產復則重徒,重徒則死其處而無二慮。」反之,「民舍(■)本事末,而不令(不服從命令),不令則不可以守,不可以戰;民舍本事末則其產約(財產輕便),其產約則輕(容易)遷徒,輕遷徙則國家有患,皆有遠志,無有居心;民舍本而事末則好智,好智則多詐,多詐則巧法令,以是為非,以非為是」①。(2)第一次明確提出天、地、人為農業生產的三個因素:「夫稼,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養之者天也。」②把人放在第一位,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作用,但也重視客觀因素。這一看法,以後一直成為我國傳統農學中的一個最基本的思想。(3)全面總結了土壤耕作的經驗,首先是前面已講到的土壤耕作五大原則,把土壤耕作的基本任務提出來了。其次,總結了因時耕作和因土耕作的技術操作及其主導思想,初步提出了我國傳統耕作技術的理論。(4)系統地總結了壟作的栽培經驗,成為我國最早、最系統論述壟作栽培的文獻。(5)具體總結了適時耕作同產量和質量的關係。《審時》篇根據對禾、黍、稻、麥、麻、菽六種作物「得時」、「先時」、「後時」的生長狀況作了細緻的觀察和分析,指出「得時」者則「稼興」、「米多」、「味甘」等,反之則為另一種情況。從而深刻地指出了掌握農時與提高產量和質量的關係,為「不違農時」的栽培原則提供了論據。
據《漢書·藝文志》記載,「六國」時的農學作品有《神農》二十篇、《野老》十七篇、《宰氏》十七篇等,但這些文獻都已散佚,只有《上農》等四篇保留至今。因此,它成了我們研究春秋戰國時期農業科學技術的重要資料。《上農》等四篇在農業思想、傳統農學操作方面所提出和論述的問題都是在此以前所沒有的;而且有些認識,如對壟作技術的論述,對農時的重要性看法等等,在我國整個古代,論及這些問題時,都沒有超過它的深度。因此,《上農》等四篇在我國農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①《呂氏春秋·上農》。
②《呂氏春秋·審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