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七卷) · 第四十一章周敦頤程顥程頤
第一節周敦頤
慶曆之際,學統四起
北宋在慶曆之前,學術思想從總體上說,基本還是固守在傳統的經學範圍內,沒有創新。皮錫瑞說:「經學自唐以至宋初,已凌夷衰微矣。然篤守古義,無取新奇,各承師傳,不憑胸臆,猶漢、唐註疏之遺也。」①但是,學術思想已經孕育、產生突破舊格局、舊體系的因素。這從兩個方面可以看出。一種情況是對傳統經學不滿。有的學者已經在「通釋、老之書,以經史傳致精意,為一家之說」②。有的反對「治一經或至皓首」,主張治學的人當作「一以貫之」的達者③。有的主張,治經應當「不惑傳注」。這些雖一時還未形成大氣候,但確實是促使舊儒學裂變的因素。第二種情況是疑古逐漸地由萌發到成為一時風氣,至宋仁宗慶曆年間則成了治學的風尚。由於社會危機的發展,舊儒學無力,不能適應統治的需要,儒學的變化已是不可避免。理學,有的稱之新儒學(Neo-Confucianism),遂應運而生。
理學經歷過一個發生、發展的過程。理學的先驅是胡瑗(安定先生)、孫復(泰山先生)、石介(徂徠先生)。這三人被稱為宋初三先生。孫復、石介與胡瑗是同學,石介又師事孫復。
宋初三先生開學術風氣之先,對有宋一代學術的轉變產生重要的影響。
全祖望在《宋元學案》卷一中說:「宋世學術之盛,安定泰山為之先河。」胡瑗論性、論情、論欲,這些後來都成為理學討論的重要命題。孫復的《春秋尊王發微》突出「尊王」的思想,從理論上說明封建等級禮制的規範不可破壞。他說:《春秋》始隱者,天下無復有王也。
《春秋》之義,非天子不得專殺。
王者至尊,天下莫得而敵,非茅戎可得敗也。
《春秋》之義,諸侯不得專執,況大夫乎。
孫復斥佛老,宣傳道統論;提出「道」等有關的概念。石介著重闡發韓愈的道統說。他排列從伏羲經文、武、周、孔而下接韓愈的道統,主張要恢復孟子以後中絕的孔子之道。
胡瑗(993—1059),13歲通「五經」。嘉祐初擢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以太常博士致仕。他教學不注重章句、訓詁,以經術教授吳中,所授為「明達體用之學」,重在「六經」之義理。講學分經義、治事二齋。經義在於講明「六經」;治事重在治民安生、講武禦寇等。仁宗下令將其所創的「蘇湖教學法」取以為太學法。而為生徒所愛重,弟子數千,經常去求教的有數百人,又各以所習的經義轉相傳授。這些門人在政治上有相當的聲勢,「禮部所得士,瑗弟子十常四、五」。在這一政治上有相當影響的龐大學術集團①《經學歷史·八經學變古時代》。
②《東都事略》卷46《晁迥傳》。
③《東都事略》卷39《田錫傳》。
的推動下,其時學風發生很大變化。①胡瑗的著作主要有《周易口義》、《洪範口義》、《春秋口義》、《春秋要義》等。
孫復(992—1057)長鬍瑗一歲。四舉進士不第,退居泰山,學《春秋》。任過州縣佐吏,後為國子監直講,遷殿中丞。其代表作品為《春秋尊王發微》。石介(1005—1045),天聖九年(1031)中進士,任鄆州、南京推官、嘉州軍事判官、國子直講,至太子中允、直集賢院。父母去世,石介曾躬耕徂徠山下,以《易》授徒。著作主要有《徂徠先生集》。
慶曆時期,理學興起。在齊魯、浙東、浙西、閩中、關中及四川各地都有一批重要的理學人物。全祖望稱這種學術形勢是:「慶曆之際,學統四起。」②理學進一步發展,便形成幾個主支,這就是周敦頤的濂學,張載的關學,程顥、程頤的洛學以及邵雍的象數學。
關於周敦頤在宋代理學史上的地位,歷代學者的看法有較大分歧。一種意見認為周敦頤在理學史上沒有什麼重要的地位,二程的洛學與濂學不存在傳承的關係。另一種意見認為周氏學術為洛學淵源所自。還有一種看法認為濂學與洛學雖不能說有淵源關係,二程沒有傳周敦頤的學術,但洛學與之相通。從學派傳承上說,周、程確實沒有太多的聯繫,但在思想上,不能說沒有關聯。從理學的發生、發展上看,周敦頤無疑有他的重要地位。
盡心職事,奉養至廉周敦頤(1017—1073),字茂叔,號濂溪,道州營道(今屬湖南)人。
15歲時,父周輔成去世。依舅父鄭向,鄭向時為龍圖閣直學士。周敦頤被舅父看作是有出息的孩子,愛若己出。20歲時,因鄭向敘例蔭補試將作監主簿。歷洪州分寧縣主簿,南安軍司理參軍,郴州桂陽縣令,改大理寺寺丞,知洪州南昌縣。40歲,改太子中舍人簽署合州判官事,在合州四年多。45歲,解職還京師,次年遷國子博士通判虔州。英宗治平元年(1064)通判永州,在永州三年。治平四年(1067)秋,攝邵州事。後為趙汴與呂公著薦,為廣南東路轉運判官,稱職,遷虞部郎中,提點本路刑獄。
周敦頤為官盡心於政事,斷案公正清明,早在分寧縣期間,因清理積案而為人所稱道,遷南安軍司理參軍。當時,轉運使王逵斷案失實,但因畏其權勢,無人提出異議。周敦頤敢於力爭,並且申明:「殺人以媚人,吾不為也。」最終使王逵折服,從而糾正了一件錯案。他盡職於事,一直為當地百姓所懷念。提點廣南東路刑獄任上,這個地區多是荒崖絕島,人跡罕至,疫癘流行。他為了了解案情,還是到各處查詢,以洗冤情,但「竟以此得疾」。熙寧五年(1072)因病乞求知南康軍,移居廬山蓮花峰下。趙汴再次推薦,但此時周敦頤病情沉重。熙寧六年(1073)六月七日周敦頤與世長辭。嘉定十三年,賜諡元公。淳祐元年,封汝南伯,從祀孔子廟庭。
周敦頤為官清廉,潘興嗣在墓志銘里寫出親見的事實:君奉養至廉,所得俸祿,分給宗族,其以待賓客,不知者以為好名,君處之裕如也。在南昌時,得疾暴卒,更一日一夜始蘇。視其家服御之物,止一敝篋,錢不滿數百,莫不嘆服。此余之親見也。①50000528_1606_0①《宋史》卷427《周敦頤傳》。
②《宋元學案》卷6《士劉諸儒學案》。
周敦頤為時人所敬重。他在郴州、合州、邵州等地都興學校,開講學之風。在南康軍任上時,程珦使程顥與程頤前往受學。周氏為官三十餘年,志在求道,其為學途徑也是出入釋老而後反求諸「六經」。但他的講學又更多帶上道家的修養色彩,說:聖可學,「一為要。一者,無欲也;無欲則靜虛動直。靜處則明,明則通,動直則公,公則溥;明通公溥,則庶矣乎。」②《太極圖說》與《通書》周敦頤的哲學著作,主要有《太極圖說》與《通書》。《太極圖》與陳摶有一定的關係。朱震說陳摶所傳的路徑不同。一是以《先天圖》傳种放,种放傳穆修,穆修傳李之才,李之才傳邵雍。另一條傳授是到了穆修後,穆修以《太極圖》傳周敦頤。還有一種說法,是《先天圖》與《太極圖》都傳到周敦頤。是否有這樣的嚴整的學脈系統,還要考定,但從學術體系上說,可以肯定一點,周敦頤接受道家的影響,接受後又對之作了根本性的改造,將它和以誠為本的思想結合起來,構成為一種新的觀點。從這個意義上說,《太極圖說》是「所自作,而非有所受於人」。
《太極圖說》內容如下:自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
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
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形既生矣,神發知矣,五性感動而善惡分,萬事出矣。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自注云:無欲故靜)立人極焉。故聖人與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時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以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大哉易也,斯其至矣。周敦頤通過對《太極圖》的解說,以太極為本體,提出他的宇宙觀、世界觀。由陰陽剛柔的變化,說明萬事萬物與人類的產生;進而提出形、神以及性、欲、善、惡、仁、義、「道」等範疇、概念。
《通書》則以誠為本,說:「誠者,聖之大本。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斯立焉。」①「聖,誠而已矣。誠,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②誠,成了世界包括精神世界的本源。濂溪由此進一步闡釋他的清心、無欲修身及政治方面的觀點與倫理道德等觀念。《通書》用「理」,說明封建社會的等級禮制與名分,「禮,理也。樂,和也。陰陽理而後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萬物各得其理,然後和,故禮先而樂後。」③後人論周敦頤學術時,說:「《通書》四十章,皆錯綜以闡太極之蘊,然其義各有攸當。」①「《太極圖》得《通書》而始明。」②②《通書·聖學》。
①《通書·誠上》。
②《通書·誠下》。
①李光地:《榕村通書篇》。
②《朱子語類》卷94《通書》。
周敦頤以無極、誠為本,由此在學理上構造出一個理論框架,提出本體論、宇宙觀、運動觀、社會政治思想和道德觀,因此在理學的發展史上作為一個發端,有他一定的地位。「若闡發心性義理之精微,端數元公之破暗也」③。但他的理論簡略,對誠與太極的關係也沒有作出嚴密的論說,有其不成熟的地方。
第二節程顥程頤
洛學在宋代理學各派中是最主要的一支,其創始人是程顥與程頤兄弟。
程顥辭世早,是程頤奠定了理學的基礎。兩人思想不完全一樣,但從大的方面說,是一致的;因此,研究宋代理學,通常「二程」並稱。
遊宦講學程顥(1032—1085),字伯淳,學者稱明道先生。程頤(1033—1107),字正叔,學者稱伊川先生。兩人相差一歲。世稱顥為「大程」,頤為「小程」,合稱「二程」。祖籍為安徽徽縣,五世祖居中山博野(今河北定縣),高祖程羽在宋初,官至兵部侍郎,太宗朝為三司使。曾祖程希振為尚書虞部員外郎等,死後葬河南伊川,並遷家河南(今洛陽),遂為河南人。祖父程遹,贈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父親程遹以世家的蔭庇為官,為黃州黃陂尉,歷知吉州廬陵縣尉,潤州觀察使,改大理寺丞;知虔州興國縣、龔州、磁州、漢州等,以太中大夫致仕。死在其子程顥卒後一年,也就是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85歲。
程顥10歲寫了一首題名為《酌貪泉》詩,詩中寫道:「中心如自固,外物豈能遷。」十二三歲,進學如老成人。其弟程頤數歲能誦《詩》、《書》,大約是家庭環境造成他們的這樣一種氣質。
程頤十四五歲,與哥哥程顥一道受業於周敦頤。十七八歲讀《論語》,能領略其中的精義。程頤18歲,給仁宗皇帝上書,希望仁宗皇帝「以王道為心,以生民為念,黜世俗之論,期非常之功」。但沒有什麼反響。嘉祐元年(1056)二程至京師,與張載論學。胡瑗以《顏子所好何學論》試諸生,程頤為文,為胡瑗賞識,延以學職。
嘉祐二年,程顥中進士,調京兆府鄠縣主簿。嘉祐五年,調上元縣主簿。在任時行均田法,有成效。後攝上元邑令事,頗有政聲,在處理訴訟刑獄方面很有成績。英宗治平二年(1065)移澤州晉城令。在晉城任期,教民知孝悌,興學校,移陋俗,理財以富民。治平四年(1067),秩滿,改任著作郎。此前,呂公著曾薦程頤,程頤「自以為學不足」,不願出來任職。後來,程珦改知漢州,二程隨父親同往。程顥不久離開四川回京師;程頤一直到39歲,也就是熙寧四年(1071)才隨父親回京師開封。其間與張載書函往返以論學。
神宗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行新法,以程顥為屬官。王安石奏請派蘇轍、程顥等八人往各地視察農田、水利及賦役等方面推行新政的情況。八月,因呂公著的推薦,授程顥太子中允、監察御史里行。程顥上《論王霸札③《宋元學案》卷11《濂溪學案上》「黃百家按語」。
子》、《論君道》、《論十事札子》等,反對「荊公新學」,論說君王當行王道,要得天理之正。他同呂公著、孫覺及張載的弟弟張戩等極力論說新法的不便。程顥數度上疏,言論不被採用,熙寧四年(1071),與王安石不合,安石「猶敬其忠信,但出提點西京刑獄,又改差簽書鎮寧軍節度判官,程顥去澶州赴任。
熙寧五年(1072)程顥罷歸回洛陽,遂與程頤講學洛陽,「士之從學者不絕於館,有不遠千里而至者」。這以後十餘年,直到辭世,講學是程顥的主要活動。這期間,曾監西京洛河竹木務,元豐元年(1078)差知扶溝縣事,四年罷。二程一同論學。元豐六年監汝州酒稅,元豐八年(1085)哲宗繼位,程顥改承議郎,六月召程顥為宗正寺丞,未行,即病逝。嘉定中賜諡「純公」。程顥在這一時期,講學洛口,對洛學的建立至關重要。洛陽不但聚集了一批反對新法的人,如司馬光、呂公著、邵雍等;而且有一批學人師事程顥,逐漸形成一個學派。下面摘兩條材料,可以看出大程講學的盛況:(顥)歸洛,從容親庭,日以勸學為事。先生經術通明,義理精微,樂告不倦,士大夫從之講學者,日夕盈門,虛往實歸,人得所欲。
(程顥)居洛幾十年,玩心於道德性命之際,有以自養其渾浩沖融,而必合乎規矩準繩。..洛實別都,乃士人之區藪。在仕者皆慕化之,從之質疑解惑,閭里大夫皆高仰之,樂從之游;學士皆宗師之,講道德勸義;行李之往來過於洛者,苟知名有識,必造其門,虛而往,實而歸,莫不心醉斂衽而誠服。於是先生身益退,位益卑,而名益高於天下。①50000528_1611_0程顥死後,門人轉師小程;關學不少人,又轉入洛學門下,洛學大盛。二程(主要是大程)在洛陽講學,為洛學的形成準備了條件。
立理學根基程顥在理學形成中的地位,可以以程頤的兩段話說明。程頤在《明道先生行狀》中說:「先生為學:自十五六聞汝南周茂叔論道,遂厭科舉之業,慨然有求道之志。未知其要,泛濫於諸家,出入於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後得之。」在《明道先生墓表》中,程頤以為周公以後,聖人之道不行,孟子死了以後,聖學不傳。直到1400年以後,是他的哥哥程顥「得不傳之學於遺經,志將以斯道覺斯民」。「先生出,倡聖學以示人,辨異端,辟邪說,開歷古之沉迷,聖人之道得先生而後明,為功大矣」。程頤列出道統,說1400年時間都沒有人能傳聖學,只有程顥才把聖學恢復,實在說,言過其實。程顥的主要貢獻在於:一是為洛學的建立作了發端工作,二是接受一批從學門人,「成就人才,於時為多」②。
程頤在程顥之後,完成了理學體系的構造,後人說:「大程子早卒,向微小程子,則洛學之統且中衰矣。」③這種看法合乎事實。
程頤說自己為學歷程是:40歲以前讀誦,50歲以前研究其義,60歲以前反覆繹,60歲以後著書。①程顥去世,程頤是53歲,這以後,程頤進一步倡明道學。是年,朝廷授他汝州團練推官。次年即哲宗元祐元年(1086),②《程氏文集》卷11《明道先生墓表》。《宋史》卷427,《程顥傳》收錄程頤序,但文字有小訛。③《宋元學案》卷15《伊川學案上》。
①《程氏遺書》卷24。
除承奉郎,再授宣德秘書省校書郎。程頤辭並乞召見。三月至京師,召見,擢崇政殿說書。他不斷向太皇太后上書、上疏,大談輔養人主之道,要年幼的哲宗涵養氣質。程頤批評朝規,褒貶議論無所顧忌。朝中上下與程頤不合者多。當時,朝中又爆發了以程頤為首的洛黨與以蘇軾為首的蜀黨、劉摯等為首的朔黨之間的鬥爭。程頤被劾,罷崇政殿說書,差管西京國子監。元祐五年(1090)父死,丁憂。七年,權判西京國子監職。
哲宗親政,紹述新政,程頤與其他反對新法的人,成了打擊的對象,被目為「奸黨」,程頤是其中的主要成員。紹聖年間,放歸田裡,回洛陽。紹聖四年(1097)送涪州編管。程頤在這樣的環境下,仍在注《周易》,與門人弟子講學。元符二年(1099),程頤67歲,他的主要著作《易傳》完成,這標誌著洛學的學術體系形成。
徽宗即位,徙峽州,俄復其官,又奪於崇寧。大觀元年(1107)卒於家。嘉定中諡「正」。
天下只一個理二程的著作,匯集在今人編的《二程集》中,計有《程氏遺書》、《程氏外書》、《程氏文集》、《程氏經說》、《程氏粹言》及《周易程氏傳》(《伊川易傳》)六種,其中多數是程頤的著述。程顥的思想集中在《識仁篇》中,是他的學生呂大臨把大程的有關言論記錄下來,成為語錄(見《二程集·程氏遺書》卷2上)。另一種是他答張載書信中討論定性問題的《定性書》(見《二程集·程氏文集》卷2《答橫渠張子厚書》)。
程顥與程頤的思想一致而有殊。程顥說:「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①二程共同奠定了理學理論。但又有差別。程顥強調道德涵養、物我合一。他說:「一人之心即萬物之心,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一日之運即一歲之運。」「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②談到定性問題時,程顥以為:「所謂定者,動亦定,靜亦定,無將迎,無內外。」③在理學史上,他是心學濫觴者。由程顥而謝良佐,到了南宋,陸象山進一步構造心學的完整理論。
程頤的代表作是《伊川易傳》,也是理學的經典作品。強調「理」是世界的本原,由此而演繹出一套理學的理論。程頤的學術經楊時、羅從彥,李延平得到發展,朱熹繼承、發展了二程的理學,又吸收諸家的學說,成為理學的集大成者。
程頤認為理是萬事萬物的本原,「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理則天下只是一個理,故推至四海而准,須是質諸天地,考諸三王不易之理。故敬則只是敬此者也。」④但是世界各個事物各有其特殊情形,各有其理。他說:天下之理一也。塗雖殊而其歸則同,慮雖百而致一。雖物有萬殊,事有萬變,統之以一,則無能違也。①50000528_1614_0這就是「理一分殊」的思想。這個思想也指明求理的途徑:物雖有差異而理①《程氏外書》卷12。
②《程氏遺書》卷2上。
③《程氏文集》卷2。
④《程氏遺書》卷2上。
同。求理離不開個別事物與個別的認識。二程說:「考古今、察物情,揆人事,反覆研究而思索之,求止於至善,蓋非一端而已也。」②由於天理是先驗的,所以要通過各辦法,求出天理,而格物致知最終就是要驗證這種理,體驗天理的永恆。在二程看來,天理,又是封建綱常名分等級制度。維護綱常,就是治道,就是維護天理,就可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他說:夫天下國家,必紀綱法度廢亂,而後禍患生。聖人既解其難而安平無事矣,是無所往也;則當修復治道,正紀綱,明法度,進復先代明王之治,是來復也,謂反正理也,天下之吉也。③50000528_1614_2程頤在《易傳序》中提出「隨時變易以從道」的社會變革觀,一方面,他看到「唯隨時變易,乃常道也」④。「大變則大益,小變則小補」⑤,認識到復井田、行封建的辦法,行不通。另一方面,他主張在變革中要「審慮慎動」,要用「包含寬容」的態度對「近戚」「貴家」。這裡明顯可以看出他的理學變革觀的實質。
總之,二程所奠定的理學,是一個豐富的思想體系。它包括哲學觀、歷史觀、認識論、人性論以及倫理道德思想、社會變革論等各個方面。
②《程氏粹言》卷1。
④《伊川易傳》卷3,「恆」。
⑤《程氏粹言》卷1,《論政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