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七卷) · 第十二章社會風俗和宗教

第一節五代、宋的社會風俗 五代、宋代的社會風俗,雖只是當時的風俗,但不少風俗對後代影響很大,其中節慶大多沿自前代,也有不少風俗創自宋代,如北宋的爆竹(火藥)、南宋的煙火,影響及於今日;宋代的冬至吃餛飩,實是今日北方冬至吃餃子的先聲等。而今日看似平常,如人們早晚活動不受時間和地區的限止,商店可以隨處開設並全天甚至通宵營業,人們普遍使用桌、椅、凳等,這些在五代以前是無從想像的,是中國古代人民社會風俗在宋代發生的最為重大的變化,奠定了今日人們生活方式的基礎②。 朝市、夜市:「坊市制」破壞後的新習俗唐代城市實行「坊市制」,坊(里)是居民區,每城設一二處「市」,個別的設三「市」,市為工商區,區分嚴格,各有圍牆、街鼓及坊、市門,定時開關,「日暮,鼓八百聲而(坊、市)門閉」,禁止人們外出;「五更二點,鼓自內發,諸街鼓承振,坊、市門皆啟」③,人們開始活動,工商業也進行營業。而地方上「諸非州縣之所不得置市,其市當於午時擊鼓二百下而眾大會,日入前七刻(約合1小時40分)擊鉦三百下散」①。經唐末、五代到宋代,從秦漢以來實行了一千多年的「坊(里)市制」,終於破壞無遺,居民區「坊、里」與商業區「市」之間的嚴格區分被完全打破,行動不受地區和時間的限止①。不僅城裡隨處可以開設商店,農村的鎮和城外近郊的草市也可開店營業,而且唐代首都白天全天營業,州、縣城下午營業的城鎮居民生活習俗也被打破。宋代商店營業的時間完全依商業的繁華情況而定,一般商店大多是天明後營業,天黑前息業,而飲食店、酒樓、茶坊的營業時間更長,尤其是繁華的城市自早晨五更到半夜三更,有的甚至通宵營業,形成城鎮居民劃時代的新的生活習俗,影響所及直至今日。 如北宋首都開封「每日交五更,諸寺院行者打鐵牌子或木魚循門報曉,..諸趨朝、入市之人聞此而起。諸門橋市井已開,..酒店多點燈燭沽賣,..並粥飯點心,亦間或有賣洗面水、煎點湯茶藥者,直至天明」。州橋、馬行街「夜市直至三更盡,才五更又復開張,如要鬧去處通曉不絕」,「大抵諸酒肆瓦市,不以風雨寒暑,白晝通夜」②。南宋首都臨安,更是「杭城大街買賣晝夜不絕,夜交三四鼓(更)遊人始稀,五鼓鐘鳴,賣早市者又開店矣」,「最是大街一兩處麵食店及市西坊西食麵店,通宵買賣交曉不絕」②《金史》卷47《食貨志》二。 ③《金史》卷51《選舉志》一。 ①朱大渭《中古漢人由跪坐到垂腳高坐》(《中國史研究》1994年第4期)認為垂腳高坐「至唐末五代已接近完成」的看法(《中國全史》觀點同),欠妥。 ①《新唐書》卷49上《百官志·左右街使》。 ②《唐會要》卷86《市》。 ③。城鎮居民生活習俗的改變,促進了商業發展與城鎮的繁榮,《東京夢華錄》、《夢粱錄》、《武林舊事》等宋人著作中,還記載了宋代人大量的飲食習俗。起居:由「席地而坐」到使用桌、椅、凳五代、宋代是唐代以「席地而坐」為主向普遍使用桌、椅、凳、杌(兀)子(方凳)等高起高坐起居方式轉化的時期,北宋中期以後已大體與現代近似。北宋初乾德二年(964)前不久,曾發生了與起居有關的朝儀方面歷史性變化的事情,「宰相見天子必命坐,有大政事則面議之,常從容賜茶而退」④,唐及五代皆行其制,北宋初任用後周大臣范質等人為相,仍沿用舊禮,傳說當范質等人起立奏呈奏章時,宋太祖密令去座,奏畢回時已無座,宰相「坐而論道」之禮遂廢,常朝時宰相立班為後世沿襲。宰相此時之座還不是椅子。椅子起於五代,後晉天福八年(947)景延廣向出帝進奉「椅、榻皆裹金銀,飾以龍鳳」①。後周禮部侍郎竇儀「於堂前雕起花倚(椅)子二隻,以祗備左丞洎太夫人同坐」。但椅子只有尊長及老人使用,正式場合未使用椅子及與之配套的桌子等。宋太祖時「使相」赴上儀(就職儀)時,於中書都堂(政事堂)「逐位(使相)就牙床、小案子上判案三道」是儀式的一部分②。這說明宋初官員正式場合使用的是「牙床、小案子」。宋太宗大宴群臣時全都就座,都指揮使以上坐於殿上,「宰相、使相坐以繡墩」(曲宴行幸用杌子),參知政事以下用蒲墩,都虞候以上坐於朵殿,其餘分坐兩廊,「自朵殿而下,皆緋緣氈條席」,席地而坐③。至少直到宋仁宗時,皇帝在正式場合仍未使用椅子,皇帝御座稱為「駕頭,一名寶床,正衙法坐也,香木為之,四足瑑山,以龍捲之」,實是一矮榻。皇帝出行時以一內侍抱駕頭於馬上前導,嘉祐六年(1061)因內侍墜馬,跌壞已傳四世的駕頭,以後改為四人抬①。歐陽修記載當時婚禮,兩椅相背置馬鞍於其上,說明其時民間已使用椅子。河南禹州白沙宋墓《夫妻對坐宴飲圖》壁畫,更有了具體的桌椅圖像,為矮背無扶手椅子,主人腳下另有「踏腳」。宋徽宗出行時也已改用椅子,稱為「金交椅」(金飾或塗金),由御龍直執攜,而「御椅子皆黃羅珠蹙背座,則親從官執之」②。北宋末年著名的風俗畫《清明上河圖》中,店鋪內有大量桌子和條凳。只有進城第一家(上側)一先生(或店主)坐一椅,及「趙太丞家」有一空椅,似都是「交椅」,類似現代的摺椅,說明還不普及。南宋理宗時,張端義《貴耳集》記載,交椅「自來只有栲栳樣」,說明「交椅」已是圈椅,已有扶手及矮靠背,秦檜時「京尹吳淵奉承時相,出意撰制荷葉托首四十柄,載赴國忌所」,作為高靠背添在交椅上,「凡宰執、侍從皆有之」,說明大臣們都坐椅子,時稱「太師樣」,後世稱為「太師椅」。吳淵是寧宗時人,張端義說吳淵所創則有誤,但岳珂記載紹興十五年(1145)③宋代城市情況的變化,參見本編第五章《城市和鎮市》第二節《城市制度》。④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2、3。 ①吳自牧:《夢粱錄》卷13。 ②《續資治通鑑長編》卷5,乾德二年正月。 ③《新五代史》卷29《景延廣傳》。 ①丁謂:《丁晉公談錄》。 ②李攸:《宋朝事實》卷12《儀注》二。 秦檜遷居新第,優伶進行慶賀演出時,有「一伶以荷葉交倚(椅)從之」,「爾但坐太師交倚(椅)」③,可見南宋初確已有此類高靠背的太師椅。南宋皇帝的「平輦」,「赤質,正方,形如一朱龍椅而加長竿二」;孝宗為高宗造的「七寶輦」,「中設香木御坐,引手為轉身龍,靠背為龍首」④,御座為有扶手靠背龍椅,與後代相似,已不是駕頭。南宋皇帝出行時,不僅有「快行家」「手執御校(交)椅」,御龍直「執黃羅珠子蹙百花背座御椅子並腳踏」等,實際使用的是坐椅;而「駕頭用朱紅圓兀(杌)子一隻,以繡袱蓋,閤門捧於馬上,二邊各有從人扶策」,實際已只是「儀物」而非實用。皇帝設宴時,也已是「殿上坐杌,依品位高低坐,第三、四行黑矮偏凳坐物」,已沒有北宋初的席地而坐。說明北宋晚期以後,君臣百姓(主要是男子)都已普遍使用椅子、凳和桌子,這與北宋前期皇帝坐「駕頭」矮榻,官員坐墩或坐「席」上,以及「就牙床、小案子判案」,有著根本區別。但在有的「國宴」上,還有一部分人是「就地坐」在紫沿席上①,說明「席地而坐」,還沒有完全退出歷史舞台。陸遊記載:「徐敦立言:往時士大夫家婦女坐椅子、兀子,則人皆譏笑其無法度」②,說明到南宋初男女都可普遍使用椅子等,這是中國古代在生活起居方面劃時代的變化。 服飾赭、黃為皇帝專用色,後漢乾祐三年(950),郭威「澶州兵變」時,將士「或有裂黃旗以被帝體,以代赭袍」,成為以皇帝專用顏色象徵皇帝的事例;而後周顯德七年(960)趙匡胤有計劃進行「陳橋兵變」時,則已是用事先做好的「黃袍加太祖身」③,「黃袍加身」遂成為奪取帝位的同義詞。皇帝也常服絳紗袍、紅衫袍等,宋代以黃、紅為皇帝專用色。官員公服(常服)的服色以官品(寄祿官、階官)高低,五代、北宋前期沿唐制分為紫(深紫)、緋(大紅)、綠、青四色,元豐元年(1078)改為紫、緋、綠三色,紫、緋服分別加佩金、銀魚袋,高官可服低級服色,低官則不得服高出本級的服色。但可按規定服高一或二等服色,稱為「借緋」、「借紫」,而按年限及特旨服者稱「賜緋」、「賜紫」。五代、宋代的品官還另有朝服、時服、祭服等,服飾上更有許多煩瑣的品級區分。 北宋初,庶人只許服白色,「白衣」作為無官職人的代稱,太平興國七年(982)增加了皂(黑)色,皂、白二色成為庶人、不入品的流外官吏、公人等的專用服色。宋代庶人習慣服紫色,端拱二年(989)規定不得服紫色,到至道元年(995),「帝(太宗)以時俗所好,冒法者眾,故除其禁」④。宋代的服色禁令只針對男人,且皆指純色及純色為底色的「遍地密花」。小兒和婦女不在禁服之列,甚至可以服用「諸僭擬乘輿服用」的「純以紅、黃③《宋史》卷148《儀衛志》六《駕頭》;《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94嘉祐六年七月壬辰。說明「駕頭」是一無靠矮榻,而且不太大。 ④《東京夢華錄》卷6。 ①岳珂:《桯史》卷7《優伶詼語》。 ②《宋史》卷149《輿服志》一。 ③《西湖老人繁勝錄》;《夢粱錄》卷1、3。 ④陸游:《老學庵筆記》卷4。 為衣」①。 宋代君臣都可頭戴「幞頭」,幞頭本是一種頭巾,北周創設時「以軟帛垂腳」,隋代改為桐木,唐代「惟帝服則腳上曲,人臣下垂。五代漸變平直」。宋朝「君臣通服平腳」,皇帝有時「服上曲(腳)」。「其初以藤織草巾子為里,紗表而塗以漆。後惟以漆為堅,去其藤里,前為一折,平施兩腳,以鐵為之」②,即是宋代君臣常戴的「官帽」。至於《東京夢華錄》所載:「天武官皆頂雙卷腳幞頭」,「殿前班頂兩腳屈曲向後花裝幞頭」,「御龍直一腳指天一腳圈曲幞頭」,皆是禁軍殿前司所屬諸班直,皇帝出行時的導從儀衛,屬儀仗隊性質,他們所戴幞頭腳的形式不同,則與通常所說的官員官職級別無關①。百姓所戴幞頭高不得過二寸五分,通常都戴帽或抹額(束在額上的頭巾)、裹巾。腰帶的玉、金、銀、犀角為各級官服用,百姓及吏則用銅、鐵、角(牛角)、石、墨玉帶。各行業有自己特殊的服飾,北宋首都開封「其士農工商諸行百戶衣裝,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謂如香鋪里香人,即頂帽披背;質庫掌事,即著皂衫角帶不頂帽之類」。南宋臨安則稍有變化,如質庫掌事已加裹巾。但到南宋晚期,「淳祐以來,衣冠更易,有一等晚年後生,不體舊規,裹奇巾異服」②。 南宋初因戰事頻繁,軍校服紫衫便於行動,士大夫、官員也普遍服用,後來宋高宗一再申嚴禁止,遂改服白色的涼衫,也稱白衫,形制同紫衫;孝宗初年,又禁服白衫,只用於喪服,官員仍服紫衫。北宋時,士大夫交往常服的帽衫,烏紗帽、皂羅衫、角帶、系鞋,南宋時只作為冠、婚、祭服,而國子生仍服用。又有以白細布做成的襴衫,「圓領大袖,下施橫襴為裳,腰間有辟積」③,進士及國子生、州縣學生服用,帽衫、襴衫類似後代的學生服。此外,宋人還有許多常用服飾,如「半臂,今背子也,江淮之間或曰綽子,..今俗名搭護」,背子「今又長與裙齊,而袖才寬於衫」;「褲褶」,上服褶下服褲,「近代服之,無定色」;「汗衫」,也稱中單④。 婚儀五代時,劉岳《書儀》的婚禮,有「女坐婿之馬鞍,父母為之合髻」之禮,是據「當時流俗之所為」記載的。北宋中葉已變為「當婚之夕,以兩倚(椅)相背,置一馬鞍,反令婿坐其上,飲以三爵,女家遣人三請而後下,乃成婚禮,謂之『上高坐』」,是婚禮中的盛禮①。 宋代婚禮大體是先經媒人,女方以「草帖子」通於男家,男家經過問卜等認為吉利才回草帖子,然後過「細帖」也稱定帖。寫明三代、父母存亡及男方生辰、官職等,如果是「入贅」,則要在細帖中寫明,並列出隨帶的房地產及金銀等。女方回的細帖要列出嫁妝及隨嫁的房地產等。其後進行「相①《舊五代史》卷110,後周《太祖紀》一;《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建隆元年正月癸卯。②《宋會要輯稿》輿服4之5。 ①《慶元條法事類》卷3《服飾器物》。又,此前論著似未論及男女服色的區別等。②《宋史》卷153《輿服志·幞頭》。 ③《東京夢華錄》卷6。有些論著認為天武官等幞頭腳形式不同顯示官職級別的差異,欠妥。④《東京夢華錄》卷5《民俗》;《夢粱錄》卷18《民俗》。 ①《宋史》卷153《輿服志·士庶人車服之制》。 親」,由男方親人到女方進行,相中即以釵插髻中,稱為「插釵」;如不中意則送一二匹彩緞,稱為「壓驚」。插釵以後,男方下定禮,女方回定禮,以男方所送酒的一半回送,並以空酒瓶(樽)兩隻盛清水放入活魚三五條,箸(筷)一雙放入瓶內,稱為「回魚箸」;南宋時為金魚四條、箸一雙、蔥二株,富戶以金銀打造魚、箸各一雙放入空酒樽內,外加彩帛二卷以表示為生蔥。其後節慶時送禮,稱為「追節」。定下婚期後要「下財禮」,女方無力自辦嫁妝,則男方除送首飾衣帛外還須送錢,稱為「兜裹」。婚前一日女方先到男家鋪設新房,稱為「鋪房」。娶親日男方備車、花檐子或轎迎親,女方給「利市錢」,稱為「起檐子」,才出行。到男方門前,從人及辦喜事人又要利市錢,稱為「欄門」。又有人執花斗,內盛五穀、錢、果,望門而撒以壓煞神,稱為「撒谷豆」。新娘下車、轎後踏青布條或青錦褥而行,前有一人持鏡面對新娘倒行,先跨馬鞍及秤,進門後至一室中少歇,當中懸帳,稱為「坐虛帳」;或直接進入新房內坐於床上,稱為「坐床富貴」。女方的送客飲三杯五盞而回,稱為「走送」。北宋末及南宋初,還於中堂設榻,上置椅子(無馬鞍)稱為「高坐」,新郎坐上後三請後下坐,後廢此禮。新房的門掛下端碎裂的彩帛,新郎入門,眾人爭扯彩帛小片而去,稱為「利市繳門」。又用紅綠彩緞二端各做一「同心結」,男掛於笏(或槐筒)倒行,女牽於手相向而行,稱為「牽巾」;南宋又請男家雙全女親用秤或機杼挑去新娘蓋頭,出拜家廟、參禮諸親,再由女倒行牽回房,行對拜(交拜)禮後坐床,禮官以金銀錢、彩錢、雜果撒擲,稱「撒帳」。男左女右各留少些頭髮「結髮」,稱為「合髻」。又用兩盞以彩結(同心結)連結,互飲一盞,稱為「交杯酒」,也稱「交卺禮」。以盞一仰一覆壓在同心結上放於床下,俗稱「大吉」,大家賀喜後掩帳。新人換妝後再到中堂參謝親人、舅姑後,再入禮筵飲酒,婚禮結束。北宋時,次日五更向桌上鏡台的鏡子展拜,稱為「新婦拜堂」,次拜尊長、親戚,獻上鞋、枕等稱「賞賀」,尊長回贈稱「答賀」。女婿往參婦家稱「拜門」,次日即行的稱「復面拜門」。第三日,北宋時女家送彩緞油蜜蒸餅,稱「蜜和油蒸餅」;南宋時送茶餅、鵝、羊等,稱「送三朝禮」。女家往男家作會致酒,稱「暖女會」;迎女回家,並以禮品送回婿家,稱「洗頭」。一月,婿家開筵相慶,稱「滿月」,南宋稱「賀滿月會親」,整個婚儀結束②。 喪俗五代後唐時,京城洛陽凡是死亡之家都需經官府或軍方巡察,如有非正常死亡,事涉冤誣即行追勘,並對各級官員、百姓的喪葬儀制,包括明器(隨葬品)數量等都有規定。如唐李德裕所說:「生無孝養可紀,沒以厚葬相矜」,喪葬之家「生產儲蓄為之皆空」,故明令禁止厚葬③。北宋依據五代制度制定喪制。 北宋時,河東地區流行火葬,皇祐五年(1053)韓琦任并州知州後曾禁止火葬。南宋時,東南地區也流行火葬,「今民俗有所謂火化者,生則奉養之具唯恐不至,死則燔爇而棄捐之」,「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而且「日益②高承:《事物紀原》卷3《衣裘帶服部》。 ③歐陽修:《歸田錄》卷2。椅本作倚,後才改從木旁,倚並非誤字。 熾甚」。紹興二十七年(1157),高宗曾下詔以荒地作為貧民的墓地以抑制火葬。但是,「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因而於次年改為只禁止富戶士族進行火葬,其他人戶從便①。 宋代喪葬習俗中,還有人死「以方帛覆面」,以新衣作為「明衣」,而稱「贈死者」的衣服為燧,俗稱「搭衣架」。在墓壙中置「桐人」,而稱隨葬的俑為「明器」,在棺中還放有盛有糧食的罌。也沿唐俗喪祭時焚燒紙錢,稱為「楮鏹」。送葬時「挽郎」手執蓋在喪車前後的「翣」,還有人唱「輓歌」等②。子弟守孝三年,官員守孝稱「丁憂」,期滿後才能再做官。 節慶元旦正月初一,俗稱「新年」,也稱「年節」、「歲節」、「元正」、「元日」,是第一個重大節日,皇帝進行大朝會以慶賀,接受鄰國使者的朝賀;百姓穿新衣,互相慶賀,家家宴飲,吃■(湯餅),夜晚賞燈,南方還放爆竹,南宋時首都臨安還放煙火①。 立春從首都到各州縣都要造土春牛,南方兼造土耕夫(牧牛人、芒兒),在府、縣衙前以彩杖鞭「春牛」;還製作小春牛出賣、贈送以示豐收之兆。南宋百姓爭奪土牛肉(碎土),稱宜蠶、宜田兼治病,土耕夫則移入土地廟。元宵正月十五日,亦稱上元、元夕、元夜。元宵點燈,唐代、五代不常舉行。後梁開平三年(909),梁太祖在西都洛陽詔:「宜以正月十四、十五、十六夜開坊、市門,一任公私燃燈祈福。」乾化二年(912),首都開封首次於「上元夜,任諸寺及坊市各點彩燈」,則只是一夜;而且是「近年以來,以都下聚兵太廣,未嘗令坊、市點燈故也」②。宋建隆二年(961)元宵,首次點燈,後通常為三夜。乾德五年(967),首都開封增為五夜(十四至十八日),各地方仍為三夜。宋太宗時張詠任益州知州,暗增十三日夜燈,稱為掛塔。以後杭州、益州首先增為五夜,其他財力富裕的也多增為五夜;南宋時則都為三夜。南宋燈品以蘇州、福州為最好,新安(今安徽歙縣)雖晚出,精妙絕倫。 清明節、寒食節寒食節的第三天為清明節,寒食節前做好飯食,這三天不生火煮飯而「寒食」,也稱「禁菸節」、「冷煙節」,是第二個重大節日。寒食節是百姓「野祭」掃墓的節日,後唐同光三年(925),莊宗出洛陽西郊望帝陵方向進行「望祭」,是仿民俗進行的,稱為「破散」,為其後帝王所沿襲,並燒衣服、紙錢。北宋時放假七日,南宋則放假五日,紙馬鋪還有紙制樓閣出售。帝王發宮人及宗室朝陵祭祀,百姓掃墓郊遊,南宋首都臨安市民還乘船游西湖及看龍舟。北方「俗有寒食一月節之諺」,而「紹聖以來,江淮之南寂無此風(寒食)」。 端午節亦稱端五,五月初一為端一等,初五為端五。也稱重午節、浴蘭令節,古有「蓄蘭為沐浴」,及於午時取井水沐浴以避疫氣;北宋首都開封則以桃柳心之類燒湯沐浴。節日食品有粽子、棗糕、菖華(菖蒲)酒,以①參見《東京夢華錄》卷5《娶婦》;《夢粱錄》卷20《嫁娶》。 ②《五代會要》卷8《喪葬》上。 ①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卷32《禁焚屍》;《宋史》卷125《禮志·士庶人喪禮》。②參見《事物紀原》卷9《吉凶典制部》。 及香糖果子、糖蜜韻果、水團等。粽子有角粽、錐粽、筒粽、秤錘粽、九子粽,除黏米外,有的加棗或糖,以及松栗、胡桃(核桃)、薑桂、麝香之類。以艾人釘在門上,買張天師像,用泥和草做張天師,以艾為頭、蒜為拳,置於門戶上。或買用采帛製成的小符戴髮髻上,稱為「釵頭符」等,皆用以辟邪,楚地還有龍舟競渡。 中秋八月十五日,也稱「月夕」。北宋首都開封「諸店皆賣新酒,重新結絡門面彩樓」,螃蟹、石榴、梨、棗、栗等新上市,家家團圓歡宴賞月,直至深夜,有的通宵達旦。南宋首都臨安自八月十一日開始觀看浙江潮,直至二十日,以十八日最盛;中秋夜還在浙江上放「一點紅」羊皮小水燈數十萬盞,爛如繁星。 重陽節九月初九日,也稱「重九」,九為陽數,故稱重陽。人們賞菊和出外登高,以茱萸插頭以辟邪,以粉面蒸糕,加棗、栗,也有加肉的,有面糕、黃米糕、花糕,上插小彩旗以贈送。天明時以片糕搭小孩頭上稱「百事糕」,祝「百事皆高」;又於糕上放「小鹿」數枚,稱為「食祿糕」(意為預祝做官)。 冬至節與寒食、元旦為北宋三大節日,南宋則與元旦(年節、歲節) 為兩大節日,號稱「亞歲」,冬至前夜為「冬除」,也稱「二除夜」。「至此日更易新衣,備辦飲食,享祀先祖,官放關撲,慶賀往來,一如年節」;南宋時,「最是冬至、歲節,士庶所重」,「朝廷大朝會慶賀排當,並如元正(元旦)儀,而都(臨安)人最重一陽賀冬」,商店停業三天以慶賀,稱為「做節」;人們互相送禮,因離年節較近,以致有的到元旦時相互送禮還不如冬至,有「肥冬瘦年」之諺。冬至有吃餛飩的習俗,有的一碗有十多種,稱為「百味餛飩」,有「冬餛飩,年■飥(湯餅)」之說。 除夕、交年節十二月三十日,也稱除日、除夜、歲除,也稱為大節夜;而稱二十四日為小節夜,也稱交年節。交年節為「新舊更易」,送故迎新,「備酒果送神,燒合家替代錢紙,帖灶馬於灶上,以酒糟抹塗灶門,謂之醉司命」。商店賣門神、鍾馗、桃板、桃符等以備民戶除夕之用。這天要打掃房屋,有「交年日掃屋,不生塵埃」之諺。晚上在門後、床下、廁所點燈(除夕相同),稱為「照虛耗」。南宋於二十五日煮赤豆粥祭食神,稱為「人口粥」。 除夕,五代後蜀各宮門也釘桃符;宋代進行掃除,換門神、掛鍾馗、釘桃符、貼春牌、祭祀祖宗、備香花供物迎神,皇宮還有裝扮鍾馗、灶神、土地、門神之類,驅祟出宮城外,稱為「埋祟」。節日食品有各種果品、十般糖、澄沙團等。燃放爆竹,聲震如雷;南宋還放煙火,家家圍爐團坐,通宵達旦,稱為「守歲」。 其他節日二月初一日「中和節」,「唐人最重,今惟作假」,南宋民間還以青囊盛百穀、果相贈。二月十五日,兩浙有「花朝節」,南宋首都臨安人紛紛出城賞花。四月初八日「浴佛」節,也稱佛生日,各地寺院有浴佛齋會,煎香藥糖水稱為浴佛水,以銅佛像浸在小盆內糖水中。七月初七日「七夕節」,兒童女子皆穿新衣,於庭院列香案、酒果,令女郎列拜,稱為「乞巧」。七月十五日中元節,僧寺作盂蘭盆齋會,焚燒衣服紙錢;家家祭祀祖先,人們大多吃素,屠戶亦停業。此外,還有十月十五日的下元節、皇帝生日等不少小節日。 第二節五代、宋的宗教 佛教 自唐會昌五年(845)「禁佛」以後,雖自大中元年(947)起,大力恢復佛教,但佛教已元氣大傷,加上唐末農民戰爭,佛教寺院經濟受到沉重打擊。自五代開始,戰亂頻繁,官府管理僧寺的制度鬆弛,不少僧尼戒律蕩然,到後唐時,「僧尼寺院多有故違條法,衷私度人(為僧尼)」,「妄稱聖(佛)教,或僧尼不辨,或男女混居」,因而於天成二年(927)規定,志願出家為僧尼者必須經官府准允,還要考試念經文,「不得私受戒法」,否則處罪。僧尼除規定的「官中齋會行香」等外,「僧尼不得輒有相過,如敢故違」,「畫時擒捉,並准奸非例處斷」。僧侶不能在尼寺開講,除齋月開講時外,「坊界及諸營士女」,「不得過僧舍」,僧侶也不能公然住在民戶家中。後晉天福二年(937),也嚴申出家為僧尼的規定,如果「州府不遵敕命,衷私剃度(僧尼)」,也要受到懲處。但是,五代時不僅朝代更迭頻繁,而且常常是政令不暢,到後周時,私自建造佛寺、剃度僧尼、熔銅錢鑄佛像,全無法度,罪犯與逃兵也往往乘機削髮為僧以逃避懲罰,而「緇徒(僧侶)犯法,蓋無科禁,遂至尤違」,不僅有礙社會治安,加上僧尼寺院享有免稅、免役特權,因而也嚴重影響了後周的賦稅與兵役。世宗決心對佛教進行整治並加以限制,顯德二年(955)下詔,凡是無「敕額寺院」,全部停廢;邊遠州郡而無敕額寺院的;可保留僧、尼寺院各二所;縣城及常住居民200戶以上的軍、鎮,又沒有敕額寺院的,允許保留僧、尼寺院各一所,如無尼則只保留僧寺一所。凡志願出家,不僅要得到父母、祖父母(如已喪則由同居伯、叔、兄)同意,男15歲以上,女13歲以上,還須念讀經文考試合格,只在首都東京開封府、西京河南府、大名府、京兆府及青州設立戒壇進行剃度③。共廢寺院30336所;保留2694所,系籍的僧尼6.12萬人。同年九月,為了解決錢荒,世宗決定除保留必需的銅器及存留寺院的銅佛像外,所有「民間銅器、佛像」全部用於鑄銅錢,為了消除人們的疑慮,指出銅像並不是佛,「佛在利人」,「若朕身可以濟民,亦非所惜也」,表明限制佛教發展的決心,此舉受到著名史學家司馬光的高度讚揚:「若周世宗,可謂仁矣,不愛其身而愛民;若周世宗,可謂明矣,不以無益廢有益。」①北方的佛教發展受到限制,周世宗此舉與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代武帝一起被列入中國歷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禁佛」,也稱「三武一宗法難」①。 佛教在「十國」則並未受到打擊,吳僧祖肩以陰陽五行之術佐吳王楊行密,權臣徐溫之禮遇石頭大師;前蜀王建為詩僧貫休建龍華道場;荊南高季興之慰留詩僧齊己,可見「十國」帝王禮敬佛教之一斑,而吳越、閩、南唐、南漢的佛教因得到帝王的倡導而尤為興盛。 吳越王錢鏐、錢鏐(弘俶)先後尊僧昭、德韶為國師。德韶為法眼宗第二代法嗣,法眼宗遂大盛。法眼宗僧人延壽後修淨土宗成為淨土宗大師。天③參據《東京夢華錄》卷6至10;《夢梁錄》卷1至6;陳元靚:《歲時廣記》。①《五代會要》卷12《燃燈》。 ①《五代會要》卷12《寺》、《雜錄》。 台宗義寂向吳越王錢鏐提出天台宗佛經因「安史之亂」及會昌禁佛時焚毀,向高麗取經,錢俶即遣使求取,「高麗君乃命國僧諦觀報聘,以天台教部還歸於我」(《宋高僧傳》作通過德韶「囑人泛舟於日本國購獲」),通過義寂的傳法,天台宗遂復盛②。佛教其他各宗也都得到發展。 唐末王潮、王審知據福建,提倡佛教。禪宗雪峰義存禪師,王審知「時則迎而館之於府之東西甲第,每將儼油幢聆法論,未嘗不移時」,義存死時已是後梁開平二年(908),義「存之行化四十餘年,四方之僧爭趨法席者不可勝算矣」③,閩國佛教由是大盛。閩國末年,大將李仁達曾一度擁立僧卓岩明為帝。 佛教禪宗至唐代晚期,神秀北宗已衰亡,慧能南宗獨盛,弟子南嶽懷讓門下已形成溈山靈祐及弟子仰山慧寂的「溈仰宗」、臨濟義玄的「臨濟宗」;慧能另一弟子青原行思門下也形成洞山良山與弟子曹山本寂的「曹洞宗」。僧文益是青原行思門下七世(義存系)漳州羅漢院桂深的弟子,南唐諸帝崇尚佛教,文益被迎住金陵報恩禪院,號淨慧禪師,後遷往清涼寺,弘揚禪宗,死後諡大法眼禪師,其所創宗派,號稱「法眼宗」。 南漢前主劉隱、中主劉岩敬重韶州靈樹院僧如敏,「署為知聖大師」,僧文偃受知於禪宗青原行思門下五世閩雪峰義存,義存禪師「密以宗印授焉」,文偃後到靈樹院為首座,南漢中主「大加欣賞,文偃倡導靈樹、雲門凡三十年」①,創雲門宗,雲門宗首先盛行於南漢。 宋朝建立,宋太祖崇佛而有所節制,停止了周世宗的毀寺打擊佛教的活動,但「建隆初,詔佛寺已廢(者),不得再興」②。「歲度千人」為僧,在平定諸國前共有僧尼六萬七千多人,略多於後周時。歐陽修《歸田錄》記載:「太祖皇帝初幸相國寺,至佛像燒香,問當拜與不拜,僧錄贊寧奏曰:『不拜。』問其何故,對曰:『見(現)在佛不拜過去佛。』..適會上意,故微笑而頷之,以為定製。」贊寧是太宗時隨吳越王錢鏐歸宋,故此僧可能並非贊寧。太祖「親征太原,道經潞州麻衣和尚院,躬禱於佛前」③,宋太祖對於佛教態度於此二者可見。宋「太宗崇尚釋教」①,於宋代諸帝中為最甚。太平興國五年(980),宣召在河中府(今山西永濟西)譯經的法天來京,於太平興國寺西側興建譯經院,太宗親為譯經作序。真宗、仁宗時續有譯經,宋代譯經多屬小部。宋代重視佛經的刻印,益州官刻本自開寶四年(971)起到太平興國四年刻成,稱《開寶藏》。以後由寺院刊刻的有福州東禪寺覺院版,崇寧三年(1104)刻成,稱《崇寧藏》;兩宋之際的開元寺版,稱《毗盧藏》;南宋時,湖州思溪圓覺禪院(《思溪藏》、《圓覺藏》)、安吉縣(今安吉北)資福禪寺(《資福藏》)、平江府磧沙延聖禪寺(《磧沙藏》),也陸續刊刻《大藏經》,促進了宋代佛教的傳播。 宋真宗以後,道教高於佛教,宋徽宗於宣和元年(1119)廢佛入道,改寺院為道觀,改佛、菩薩為金仙、仙人、大士,和尚為德士、尼為女德等,②《資治通鑑》卷292,後周顯德二年九月。 ③《中國佛教》(一),知識出版社1980年版。 ①吳任臣:《十國春秋》卷89《僧義寂傳》;贊寧:《宋高僧傳》卷7《義寂傳》。②《宋高僧傳》卷12《義存傳》。 ③《十國春秋》卷66《僧如敏傳》、《僧文偃傳》。 ①《宋會要輯稿》道釋1之15。 但次年即恢復佛教。五代北宋初,「東南之俗,連村跨邑去為僧者,蓋慵稼穡而避徭役耳」②。雍熙二年(985),「詔自今經業精熟者,方許系籍」③,「系籍」即有「度牒」,以控制僧侶的數量。僧尼數量才逐步減少,天禧五年(1021)為近46萬,景祐元年(1034)為43萬多,慶曆二年(1042)為39萬多,熙寧元年(1068)為25萬、十年為23萬人,主要是自然減員,每年死1萬人左右。 宋代對佛道二教實行「度牒」制度,由朝廷每年限量頒發以控制僧、道的數量,宋神宗時開始出賣空名度牒。度牒是僧、道的身份證明,如丟失須取保經官府驗證後出給「公憑」,否則還俗。出家者須經父母等同意,無過犯、文身,男19歲以下、女14歲以下,佛教男稱「行者」、女稱「尼童」(道教稱「道童」,男為道士童子,女為女冠童子),「童行」是道佛兩教出家者未剃(披)度前道童與行者的合稱。行者(18歲)、尼童(15歲)經考試讀經等方可「剃度」(道童須經「披度」,合稱「披剃」)受戒才給度牒,才能享受免賦役的特權。宋朝廷發放「度牒」的數量,自「嘉祐(元年,1056)至治平(四年,1067)總十三(二)年,給七萬八千餘道,熙寧(元年,1068)至今(八年,1075)八年,給八萬九千餘道」①,前期每年為6500多道,後期為11100多道。通常「行童」十人中每年許一人「剃(披)度」,有時採取每僧百人、尼五十人、道士·女冠二十人「披剃」「童行一人」,由於數量限制,以致有的已三四十歲但仍為「童行」②。 宋代佛教禪宗、淨土宗最為流行,其次為天台宗、華嚴宗、律宗。禪宗自唐末五代分為溈仰、臨濟、曹洞、雲門、法眼五宗,到宋初,已只有臨濟、雲門二宗盛行,其他各宗逐漸衰落。雲門宗懷澄門人慧南,後師臨濟宗潭州石霜崇勝寺楚圓(慈明)禪師,北宋景祐三年(1036),在洪州黃龍山宣揚禪宗,創「黃龍派」,亦稱「黃龍宗」,禪法興盛。慧南的同門方會禪師「辭(楚圓)歸九峰,後道俗迎居楊岐(屬袁州,今江西宜春)」山,宣揚禪宗,也稱楊岐禪師,創「楊岐派」,亦稱楊岐宗,慶曆六年(1046)移住潭州雲山海會寺。楊岐、黃龍合前五宗,合稱「五家七宗」,也稱「五宗七家」。南宋時,禪宗只有臨濟宗興盛,黃龍派於淳熙十四年(1187)後由日僧榮西傳往日本,此後黃龍派日漸衰落;楊岐派也於慶元五年(1199)後由日僧俊芿、辨圓先後傳往日本,南宋後期的臨濟宗實即是楊岐宗。宋代禪宗最盛,其徒先後撰有《景德傳燈錄》、《天聖廣燈錄》、《建中靖國續燈錄》、《聯燈會要》、《嘉泰普燈錄》,南宋末淳祐十二年(1252)釋普濟對五書刪繁就簡,編為《五燈會元》,為唐宋禪宗史與語錄集。 淨土宗,五代末吳越禪宗法眼宗延壽禪師,後住杭州永明寺,創禪宗、淨土宗合行說,著《萬善同歸集》,前後度弟子1700人。宋開寶七年(974,時吳越尚未歸宋)入天台山,度戒約萬餘人。杭州昭慶寺淨土宗省常於宋太宗末年在西湖邊結蓮社(後改易行社),入社的信眾百餘人、僧眾達千餘人;此後佛教結社念佛遂成風氣。宋代淨土宗常依附於禪宗、天台宗、律宗。天台宗自五代時吳越義寂再興後,義寂同門杭州慈光院志因的弟子晤②《宋朝事實類苑》卷1。 ③章如愚:《山堂考索·後集》卷63《財用門·鬻僧類》。 ①《宋朝事實》卷7《道釋》。 ②《宋會要輯稿》道釋1之14。 恩,於北宋初著書否定《金光明玄義》是智■的真作,而義寂的再傳弟子知禮也著書駁斥,知禮的弟子遂自稱為「山家」,而貶稱晤恩的弟子為「山外」,斥為不純,「山外」派不久即衰,南宋天台宗(山家)僧志磐於咸淳五年(1269)完成以天台宗(山家)為主的佛教史《佛祖統紀》。 律宗自分為南山宗、相部宗和東塔宗三家後,到五代、宋代已只有南山宗單傳,吳越末北宋初著名的律師贊寧專習南山律,有「律虎」之稱,奉詔於宋端拱元年(988)撰成《大宋高僧傳》,主要錄唐(高宗時起)、五代及北宋初各宗僧人,是重要的佛教傳記著作。宋仁宗時律師允堪在杭州大昭慶寺、蘇州開元寺、秀州(今浙江嘉興)精嚴寺建戒壇度僧,律宗復興,著有《會正記》,後稱「會正宗」。再傳弟子元照活躍於北宋後期,他原是天台宗,採取天台宗說講律,著《資持記》,後稱「資持宗」,後此宗獨盛,還東傳日本,南宋理宗時有著名律師臨安聞思。 華嚴宗,因是唐代賢首(法藏)所創,也稱賢首宗,唐末五代衰微,北宋神宗時,杭州慧因禪院淨源傳播華嚴宗。元祐元年(1086),原高麗王子義天師承淨源,帶來久已散失的經疏多種,元祐三年回國,華嚴宗遂傳往高麗。同年,慧因禪院改為教院,弘揚華嚴宗,時稱淨源為「中興教主」。其後,有道亭著《義苑疏》、觀復著《折薪記》、師會著《焚薪》與《復古記》、希迪著《集成記》,以註解《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史稱宋代華嚴四大家。吐蕃地區在唐代中葉以前傳播的佛教,史稱前弘期,基本上是印度佛教的教義與形式,相當於唐開成三年(828),達瑪(達磨)贊普即位,不久即滅佛,除邊遠地區外,佛教基本被消滅。到相當於北宋太平興國三年(978),具有吐蕃本教特色的佛教復興,後世稱為「藏傳佛教」(喇嘛教),史稱「後弘期」,有「噶當(甘丹)派」、「薩迦(薩思迦)派」、「噶舉派」以及佛教密宗「寧瑪派」和接受佛教影響的本地原始宗教「本教」(缽教、黑教)等。 道教唐朝奉老子為始祖,崇奉道教,尊老子為聖祖、玄元皇帝,後梁代唐,道教宮觀「例多毀廢」。後唐代梁,以繼承唐朝自居,亦以老子為聖祖、玄元皇帝,於都城洛陽建有聖祖玄元廟。明宗天成二年(927),以「天下宮觀,久失崇修」,以及「有玄元皇帝(老子)宮殿處」,一一進行修復。後晉高祖也是「素尚玄元」,多次召見道士張薦明「禮之為師」,賜號通玄先生,天福五年(940)刻印《道德經》頒行。後周世宗於顯德三年(956)召見華州道士陳摶,六年又於都城開封「新修太清觀」,並將濮州一大鐘移置觀內。五代皇帝除後梁外,大多崇奉道教③。 五代、宋代的漢族上自帝王下至百姓,大多兼信佛、道二教,而在佛教傳入與道教創立以前所崇拜的諸神,在道教創立以後大多歸入為道教諸神。道教並不斷創造新的道教神仙,舉凡天、地、風、雨、名山大川、湖海,直至城隍、土地、山神、門神、灶神,無不有神。而名人義士也不斷變為神仙,民間信奉的「八仙」,就是新創造的道教神仙,其中除張果老(張果)、韓③《山堂考索·後集》卷63《財用門·鬻僧類》。 湘子(韓湘)是唐代創造,其他都是五代、宋代創造的①。 五代時戰亂不斷,不少士人隱遁山林,道教成為他們的歸宿,中原著名的道士除張薦明、陳摶外,還有道士鄭遨(雲叟)、李道殷、羅隱之,「世目以為三高士」①。被後世尊為道家「八仙」之一的呂(岩)洞賓,原是唐末五代的隱士,與陳摶交遊。八仙之二的漢鍾離,原名鍾離權,據說原是後晉的武將,後入道,也與陳摶交往,俗稱漢鍾離,當是後漢時「得道」而稱漢鍾離,但存在不到五年的後漢為後代道徒「遺忘」,而附會為秦漢時的漢代。八仙之三藍采和,乃指南唐洪州西山隱士陳陶,他「以修養燒煉為事」,宋初於市上歌唱「藍采和,藍采和,塵世紛紛事更多」,後世以為藍采和即是陳陶①。鍾、呂二人後被全真道列入北五祖。 「十國」帝王也大都禮遇或重用道士,如唐末歙州南山道士聶師道,郡守時咨以郡政,名其山為問政山,時人稱之為問政先生,其地歸吳後他得到吳王楊行密的寵信。泉州道士譚紫霄,先後受到閩帝王繼鵬、南唐後主李煜禮遇。吳越王錢鏐為道士閭邱方遠、朱霄外,分別建或修太極宮、棲霞宮道觀。此外,前蜀王建重用道士杜光庭,北漢劉崇重用道士郭無為、閩帝王鏻重用道士陳守元。 北宋皇朝建立,宋太祖對佛、道採取兼容政策。宋太宗利用道士張守真、方士馬韶為其奪取帝位乃是神和上天的意志製造輿論,宋太宗隨後即為張守真在終南山建造北帝宮,起用馬韶為官。宋太宗還召見陳摶、丁少微、趙自然等著名道士,或賜道號、紫衣,或修道觀,並命整理道教典籍。宋真宗在「澶淵之盟」後,為了向崇奉天帝的遼朝表明宋朝是受命於天,以掩蓋其處理宋遼關係的無能,景德五年(1008)正月,遂利用道教在朝元殿建道場,製造神人降「天書」《大中祥符》,於是改當年為大中祥符,東封泰山,西祀汾陰;又製造道教的九天司命天神是趙宋皇族的始祖趙玄朗,降臨宋廷,追尊之為聖祖;後又親赴亳州太清宮,祭祀被尊為道教教祖的老子李耳,並加封為太上老君混元皇帝。道教宮觀相繼修建,祭祀活動頻繁進行,道教得到空前的尊奉,「一國君臣如病狂然」②,直至宋真宗死,以「天書」隨葬而告平息。道士總人數自真宗末的天禧五年(1021)以後,均略多於2萬人(含女冠,下同),熙寧元年(1068)以後降為1.9萬多人。 政和三年(1113)十一月郊祀時,徽宗等君臣見到空中樓閣(如是事實,當是海市蜃樓),遂製造天神降臨,掀起了又一次崇奉道教的高潮,於是訪求道教經典,建「道學」,修建道教宮觀,塑造老子聖像。七年,道士林靈素又宣說宋徽宗是上帝的長子下凡,奸臣蔡京、王黼、童貫等都是仙吏下凡,昏君徽宗遂自稱「教主道君皇帝」③。宣和元年(1119),又罷佛教歸入道教,次年恢復佛教,但崇道活動仍舊進行。靖康元年(1126),當面對金兵圍城之際,欽宗命方士郭京率「六甲」神兵出擊金兵,郭京的出城逃跑直接導致了北宋滅亡。 ①行者、尼童受十戒剃度為沙彌、沙彌尼,再受大戒(具足戒)為比丘(和尚)、比丘尼(尼姑)。①《冊府元龜》卷54《帝王部·尚黃老》二。 ①參考任繼愈主編《中國道教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第1卷,東方出版中心1996年版。 ②《新五代史》卷34《鄭遨傳》。 ③《十國春秋》卷29《陳陶傳》。 「龍虎宗」,五代、北宋的道教符籙派分為龍虎宗、茅山宗(上清派) 和閤皂宗(靈寶派)。龍虎宗是張道陵後裔在唐代創建,以龍虎山(今江西貴溪西南)為中心的道教主要宗派,亦稱天師道、正一道。天聖八年(1030)賜天師道張乾曜為虛靖(一作澄素)先生,「仍令世襲先生號」①。北宋末徽宗時,又升龍虎山上清觀為上清正一宮。 「茅山宗」創自南齊道士陶弘景,上承上清派,逐漸成為道教的主流,直至北宋末。哲宗紹聖四年(1097),召茅山(今江蘇句容東南)道士劉混康到首都開封主持上清儲祥宮道觀,賜號洞元通妙大師;元符元年(1098),他在茅山所居庵旁的殿宇賜名為元符觀;次年復歸茅山。徽宗時,茅山宗達到全盛時期,「其徒倚為奸利,奪民葦場,強市廬舍,詞訟到(江寧)府,吏觀望不敢治」②。 「閤皂宗」亦稱靈寶派,創立於北宋,以閤皂山(今江西新干北)為中心。哲宗時,閤皂宗(靈寶籙),與龍虎宗(正一籙)、茅山宗(上清籙)已同為符籙派三宗之一。 南宋時符籙舊派三宗仍是道教的主流,理宗嘉熙三年(1239),敕命龍虎宗的三十五代天師張大可為提舉三山(龍虎山、茅山、閤皂山)符籙兼御前諸宮觀教門公事,龍虎宗遂成為各道派之首。開慶元年(1259)忽必烈圍攻鄂州,曾派使密訪張大可,這是對張大可是南宋道教首領的認同,元初任命龍虎宗嗣天師主領江南道教①。 此外,符籙派還有臨川(今屬江西)人饒洞天創於北宋淳化五年(994) 的天心派,行天心正法;北宋徽宗時南豐(今屬江西)王文卿創立的神霄派,行神霄雷法;形成於兩宋之際的東華派和理宗時的清微派等,以及何真公創自南宋高宗時強調忠孝主張三教融合,實為儒道合流的淨明道,也稱淨明忠孝道,這些都屬符籙新派。 道教金丹派(亦稱丹鼎派)外丹學派,在唐代因道士想通過服食「仙丹」成仙而中毒死亡之事屢屢發生,故外丹學派到唐末已衰落。五代、北宋初的鐘離權、呂洞賓、陳摶等內丹學派興起。北宋中葉張伯端著《悟真篇》,是內丹學派的重要著作。張伯端,號紫陽,亦稱張紫陽,後被奉為全真道南宗始祖。張伯端傳石泰,石泰傳薛道光,薛道光傳南宋人陳楠,陳楠傳白玉蟾,已是南宋中葉。白玉蟾打破此前單傳的傳統,廣收門徒,終於形成道派,稱建宗傳法之所為「靖」,白玉蟾稱碧芝靖、其徒彭耜稱鶴林靖、彭耜之徒林伯謙稱紫光靖。南宗受符籙派影響,自陳楠起兼行雷法。而以精、氣、神為核心的南宗內丹學亦影響了符籙派,神霄、清微、淨明等新道派,也都主張兼行「內煉成丹」。而同源的北方金朝王喆(重陽子)創立的全真道也吸收了南宗內丹學派理論。南宗到元初與北方全真道(北宗)逐漸合流,元代被稱為全真道南宗,張伯端、石泰、薛道光、陳楠、白玉蟾被尊為南五祖②。內丹學的發展也促進氣功學及相關醫學的發展,對「宋學(理學派等)」的形成與發展也有一定影響。 民間信仰的道教人物「八仙」中的何仙姑、李鐵拐(鐵拐李)、曹國舅,①《宋史》卷8《真宗紀·贊》。 ②黃以周:《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32,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浙江書局本。①《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09,天聖八年五月甲寅。 ②《宋史》卷356《薛靜傳》。 傳說都是宋代人。北宋時有永州(今湖南零陵)女子能知人禍福,南宋末《混元仙派圖》中,呂洞賓有女弟子趙仙姑,元代人又說她姓趙名何,趙仙姑就成了何仙姑;北宋太宗時有「跛仙」 遇呂洞賓於君山(今湖南嶽陽西),到《混元仙派圖》中,有了呂洞賓的弟子李鐵拐、曹國舅。曹國舅「並雲其為北宋丞相曹彬之子,曹皇后之弟,故稱國舅」。武將曹彬確有孫女(但不是女兒)為仁宗皇后,皇后弟曹佾曾以使相兼景靈宮使③,景靈宮原是宋真宗製造的趙姓始祖道教尊神趙玄朗的奉祀宮觀,這些或許是後世道徒製造曹國舅為神仙的依據。五代的漢鍾離、呂洞賓、藍采和,宋代的何仙姑、李鐵拐、曹國舅,再加上唐玄宗時已「得道」的張果(張果老)、韓愈的侄子韓湘(韓湘子)也已於唐憲宗時「得道」,在宋元之際形成為道教的「八仙」。 伊斯蘭教、猶太教、摩尼教喀喇汗王朝,駐喀什噶爾(今新疆喀什)的博格拉汗薩圖克在相當於中原五代時,已接受伊斯蘭教,其子又定為國教,今日中國的新疆西部地區最早擁有大量伊斯教信徒,到宋建隆元年(960)時,已有20萬帳牧民信奉伊斯蘭教。 五代、宋代的東南沿海港口城市廣州(今屬廣東)、泉州(今屬福建)、揚州(今屬江蘇),有不少阿拉伯商人,他們在當地建有伊斯蘭教寺院,最早的是廣州懷聖寺,世傳建於唐代,南宋岳珂記他在紹熙三年(1192)時在廣州所見番商的寺院,當即是懷聖寺。泉州有建於宋真宗時的聖友寺和南宋高宗時的清淨寺,南宋末在揚州也建有禮拜寺等伊斯蘭教寺院,都是來宋經商及僑居的阿拉伯商人為進行宗教活動而建①。 北宋首都開封曾聚居了相當多的猶太人,到金代時仍有不少,據明弘治二年(1489)《重建清真寺記》所記,猶太人建造該猶太教寺院,是始於宋隆興元年(1163),這是金世宗大定三年,其時已是金南京開封府。 摩尼教自唐代傳入後,在唐武宗禁佛時也遭到打擊,遂在民間流傳,宋代東南沿海地區流傳較廣,被稱為「吃菜事魔」教,也稱「明教」,北宋末年兩浙路方臘起義時,摩尼教徒曾參加起義,因而受到打擊,但仍在民間流傳,南宋紹興三十二年(1162)十月時,陸游所說的,「兩浙謂之牟尼教」、「福建謂之明教」,即是①。 ③《元史》卷202《釋老傳·正一天師》。 ①為便於敘述此處即稱張伯端一係為南宗。北宗五祖為東華帝君、鍾離權、呂洞賓、劉海蟾、王喆。南宗始祖張伯端為劉海蟾弟子。北宗高於南宗。 ①《中國道教史》第十一章,四「曹國舅」。曹佾為保平軍節度使、同平章事、景靈宮使,按:節度使兼同平章事(侍中、中書令)稱為「使相」,只有丞相的禮遇而無丞相的職權。曹彬曾以節度使兼同平章事,也只是「使相」而非丞相。 第三節遼代的社會風俗和宗教婚姻、姓氏 契丹人奉行同姓不婚的原則,即所謂「同姓可結交,異姓可結婚」①。姑舅表親的婚姻比較普遍,並且不受行輩的限制,建國初期還有「姊亡妹續之法」。述律、拔里、乙室已三族都是與皇族耶律氏互通婚姻的家族,後族女為後、男尚主的特殊地位和它所反映的這種婚姻形態,既有早期婚姻習俗的影響,也是統治集團的政治需要,普通部民遵循著同姓不婚的原則。 「契丹部族,本無姓氏,惟各以所居地名呼之」,婚嫁不拘地里,至阿保機建國後,始以「王族號為『橫帳』,仍以所居之地名曰世里著姓」②。世里,漢譯為「耶律」。建國後,為籠絡和安撫契丹諸部貴族,阿保機對出任過聯盟首領的大賀、遙輦家族一律賜以國姓,於是遼朝始有「三耶律」。太宗滅晉,漢人李崧依漢人習慣為後族小漢制定了漢姓「蕭」③。從此,與皇室通婚的後族皆以蕭為姓。由於諸部落首領多出自於上述貴族之家,部民的姓氏又從其首領,故而契丹人只有耶律與蕭二姓。 居住、飲食遊牧的契丹人「隨陽遷徙,歲無寧居」①,居住的是便於遷徙的穹廬式氈帳,類似現在內蒙古牧區牧民居住的蒙古包。內蒙古克什克騰旗二八地遼墓的石棺上所繪的契丹住地小景,提供了這種氈帳的形制,門多東向。車馬是遷徙、遊牧不可缺少的運載工具。契丹人遷徙地,夏日選擇高阜處,秋、冬、春季則選擇背風向陽臨水處。食物以乳肉為主,也有少量糧食。肉類可煮成「濡肉」,也可製成「臘肉」,牛、羊乳和乳製品是他們的食物和飲料。糧食則有「糜粥」,「炒■」。果品有桃、杏、李、葡萄等,常用蜜漬成「果脯」,夏日有西瓜,冬天有風味果品「凍梨」。飲料有乳和酒,中京(今內蒙古寧城西)的釀酒業對後世有著深遠的影響。建國後,漢人、渤海人的食品也傳入了契丹,遼朝皇帝過端午節時就有渤海廚師製作的艾糕。 服飾和髮式契丹貴族的服裝依其所任官職而有所不同,皇帝和南面官著漢服,皇后和北面官著胡服。又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田獵服之別。胡服有長袍、短衫、褲、靴、帽。袍服為圓領、交領或直領,左衽,窄袖。腰束帶,有的帶上還懸佩小刀、荷包、針筒、錐、火石和各種金、玉、水晶、碧石等飾物。長褲多為白色,有的還穿套褲。靴多為長筒,顏色以黑、黃為多。上層人物頭戴冠、巾,貴族婦女戴瓜皮帽,侍女戴黑色小帽。衣料夏用綢、絹,冬用①參見白壽彝:《中國伊斯蘭教史存稿》,寧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②陸游:《渭南文集》卷5《條對狀》;參見何竹祺:《兩宋農民戰爭史料匯編》,中華書局1976年版。③《遼史》卷71《后妃傳》。 ①《契丹國志》卷23《族姓原始》。 皮毛,「貴者被貂裘,貂以紫黑色為貴,青色為次。又有銀鼠,尤潔白;賤者被貂毛、羊、鼠、沙狐裘」②。 契丹人男女皆佩戴耳環,並同烏桓、鮮卑人一樣,也有髡髮的習慣。其髮式不一,有的只剃去顱頂發,顱四周發下垂並向後披;有的在顱兩側留兩綹長發,自然或結辮下垂;有的留雙鬢上兩綹,自然或結辮下垂,或使其從耳環中穿過再下垂,即沈括所說的,「其人剪髮,妥其兩髦」③。遼墓壁畫提供了髡髮的形象資料,內蒙古烏蘭察布盟豪欠營出土女屍又提供了不見於文獻記載的契丹女性髡髮樣式。 生育和喪葬契丹婦女分娩前須拜日,居住在專門搭制的氈帳中。分娩時臥於甘草苗上,用手帕蒙住醫生雙眼。生男,產婦飲調酥杏油,其夫用蓬子胭脂塗面;生女,產婦飲加鹽的黑豆湯,其夫以炭塗面,認為這樣有利於嬰兒的發育成長。若皇后生產,生男,皇帝穿紅衣,奏蕃樂;生女,皇帝穿黑衣,奏漢樂。唐時,契丹人行樹葬、火葬。將屍體置於山樹上,三年收骨焚化。建國後漸行土葬,隨葬品視年代與墓主人地位的不同,多寡精粗不一,有玉、金、銀、銅、鐵、瓷、陶、木、骨等諸種器物和車馬具、絲綢等。聖宗前,尚有人殉遺風。受佛教影響,遼朝的漢人和契丹人死後,有的用柏木雕成人形(真容木雕像),中空。屍體焚化後,將骨灰儲入真容胸腔中。 契丹人處理屍體的方式獨特,對不能及時下葬者,刺其皮膚,令血液流盡,腹中實以鹽、礬等,用絲線縫合。下葬時,有的用金、銀或銅為面具覆面,同時用銀或銅絲製成網絡,罩裹全身或手足。 追念死者有燒飯之俗,多於既死、七夕、周年、忌日、節辰、朔望諸日舉行。築土為台,或掘地為坎,上置大盤,盛以酒食並焚化,死者生前所用衣物、弓矢、車馬、珍玩等皆可奉祭。 節慶風俗契丹人的節日除受漢族習俗影響外,多與宗教信仰和遊牧生活相關。 正月初一,以糯米和白羊髓作成飯糰,傍晚於帳內自窗中擲出,得偶數則吉,得單數則不吉。初七為人日,晴則吉;陰則有災,須於庭煎餅食,稱「薰天」。 正月十三至十五日「放偷」,大則妻女、寶貨、衣服、鞍馬、車乘,小則杯盤、箕帚、鍬鎬之類,都可能被人竊去,且不許處分;失者須備酒食錢物贖回。 二月初一為中和節,與六月十八日是請客的日子。中和節國舅蕭氏請耶②《遼史·外戚表》:「大同元年,太宗自汴將還,留外戚小漢為汴州節度使,賜姓名曰蕭翰,以從中國之俗,由是拔里、乙室已、述律三姓皆為蕭姓。」《新五代史·四裔附錄》:「翰,契丹之大族,其號阿缽,..阿缽本無姓氏,契丹呼翰為國舅,及將以為節度使,李崧為制姓名曰蕭翰,於是始姓蕭。」由此可知,蕭氏得姓自蕭翰始,而蕭翰本名小漢,為適應中原習俗,才由漢人以其名字的諧音制定姓名為蕭翰的,此後後族便以蕭為姓。 ③《遼史》卷31《營衛志·序》。 律;六月十八日耶律回請蕭氏。三月三日射兔,重九射虎,臘月辰日燒甲;除夕有歲除儀,燒鹽、羊膏於爐火中,薩滿贊祝火神,皇帝拜火等,或與遊牧射獵生活密切相關,或繼承了古鮮卑人的遺風①。立春擊土牛、撒谷豆,端五掛合歡結、長壽縷等,則承自漢地習俗。 娛樂活動契丹人的娛樂活動既有遊牧民族文化特色,也受到了漢人,渤海人的影響,擊鞠、射柳、打髀石、角牴、圍棋、雙陸,都是契丹人喜愛的活動。擊鞠、射柳都是馬上競技活動,擊鞠又稱騎鞠、擊球,即打馬球。射柳多在祈雨的瑟瑟儀之後進行,先在場上插柳枝兩行,削皮使之露出白色。射者以尊卑為序,各用手帕繫於柳枝上以為標誌,使距地數寸,然後乘馬以無羽橫鏃箭射之,射斷而接枝在手者為優勝,斷而不能接者次之,斷其青處或不斷及不中者為負。 髀石即「髕骨」,俗稱「背式骨」、「拐」、「嘎什哈」,四面凹凸不平,形狀各異。最晚北魏時的鮮卑已經用它為玩具了,契丹人也有擊髀石的遊戲,皇帝也以在冰上擊髀石為樂。 契丹人酷愛角牴,這既是競技活動,也是宴會、集會上的表演形式。不但有契丹人參加,而且有漢人參加。二人兩兩相角,以倒地為負,宋使張舜民曾親見契丹人角力,「兩人相持終日,欲倒而不可得。又物如小額,通蔽其乳,脫若褫露之,則兩手復面而走,深以為恥也」①。1931年在遼陽發現了一隻八角形陶罐,罐腹繪有八幅小兒角牴圖,為研究遼代角牴提供了形象資料①。漢人的遊戲娛樂活動也傳入了契丹人地區,可知者有雙陸、圍棋和彩選格。 薩滿教早期,契丹人信仰原始多神教薩滿教,最尊崇的神靈為天神、地祗、黑山神、木葉山神和鹿神。《遼史·地理志·永州》載:「相傳有神人乘白馬,自馬盂山浮土河而東,有天女駕青牛車由平地松林泛潢河而下。至木葉山,二水合流,相遇為配偶,生八子。其後族屬漸盛,分為八部。」契丹人將騎白馬男子和駕青牛車女子尊為天神和地祗,自認為是他們的後代。木葉山(今內蒙古西拉木倫河與老哈河合流處的白音他拉)是其始祖奇首可汗的發祥地,黑山(今巴林右旗北罕山)是人死靈魂的歸宿地。狩獵曾是他們的主要活動,鹿神為獵神,獵前祭祀,祈求多獲。這些都與契丹人的起源、發展和生存密切相關,因而受到契丹人的崇拜和敬畏,每年皆有時祭。 原始的多神信仰、生活習俗和統治者的政治需要,又形成了契丹獨特的禮儀和諸多禁忌。遙輦阻午可汗時,制定了柴冊儀和再生儀;遙輦胡剌可汗時制定了祭山儀,這是契丹人的重要儀式。建國後,在原有的基礎上加入了①《續資治通鑑長編》卷97;宋綬:《契丹風俗》。 ①楊渭生:《沈括輯箋》,《沈括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①《後漢書·烏桓鮮卑傳》載:鮮卑「以季春大會於饒樂水上,宴飲畢,然後配合」。契丹耶律與蕭互相宴請,當是為兩姓青年選擇意中人提供機會。 漢禮成分,內容日漸繁複。契丹人崇日尚東,祭祀皆東向,稱「祭東」;對天日的崇拜演生出對日蝕、旋風和霹靂的禁忌。狗是契丹人看門護帳、遊牧、狩獵的重要幫手,備受重視,也被視為驅邪禳災的神物,每年八月初八日,殺白狗埋於寢帳前七步處,露其喙。至八月十五日,移帳於埋狗處,稱「捏褐耐」。「捏褐」為狗,「耐」為頭,以狗頭驅邪護宅①。 佛教和道教建國前,佛教已經傳入。痕德堇可汗二年(902),龍化州(今內蒙古開魯西南)建開教寺,為佛教傳入契丹的標誌。神冊三年(918),上京(今巴林左旗南)又建佛寺。天顯元年(926)滅渤海後,俘渤海僧人崇文等57人至上京,又建天雄寺。此後,諸京和各州縣也相繼修建寺廟。聖宗以後,興宗、道宗等都尊崇佛教,佛教大盛。貴族之家舍宅建寺,舍兒女為僧尼,向寺廟施捨錢財、田地、人戶,建寺修塔,造像刻經,更為普遍,寺廟勢力急劇增長。自景宗以來,僧人多有被授予侍中、太尉、太保、司徒、司空者。道宗時甚至出現了「一歲而飯僧三十六萬,一日而祝髮三千」的情況②。契丹上層的崇佛又反過來影響了漢人,遼時南京(今北京)地區的佛事活動也相當頻繁,場面可觀。 隨著佛教的傳播,個人寫經,集資刻經、印經和由皇帝下令、寺廟校勘、雕印佛經的活動也十分活躍。遼興宗時命人搜集各地佛經,自重熙至道宗咸雍四年(1068),校勘雕印佛經579帙,收藏在南京清水院和易州淶水縣(今屬河北)金山演教寺等地,稱《契丹藏》或《丹藏》。《契丹藏》傳入高麗,後者據以對照宋藏、高麗藏,進行校勘後雕印成新版《高麗藏》,成為大藏經的較好版本。1974年,山西應縣佛宮寺釋迦塔(應縣木塔)搶修加固時,於木塔四層主佛釋迦牟尼腹中發現了一批遼代瑰寶,其中有《契丹藏》12卷,不僅為研究遼代佛教傳播、藏經雕印提供了珍貴資料,而且為研究遼代造紙、雕版印刷技術提供了實物。木塔發現的《契丹藏》是遼聖宗時期雕印的,看來整理、校勘、刻印大藏經的工作早在聖宗時就已著手進行了。 佛教的傳播,促進了語言文字學的發展。為了解釋佛經音義,燕京崇仁寺僧人希麟繼唐慧琳《一切經音義》,為《開元釋教錄》之後新譯佛經作音注和義釋,撰成《續一切經音義》10卷。此書由遼傳入高麗,再入宋,宋刻入藏,後傳入日本,對佛教的傳播和文字訓釋裨益良多。燕京又一僧人行均,俗姓於,字廣濟,「善於音韻,閒於字書」,撰成字書《龍龕手鏡》4卷,收字26430餘,注用字163170餘,總189610餘字,立424部首,部首字及部內各字均以平、上、去、入四聲為序。在《說文》、《玉篇》之外多所搜集,並廣收當時所用異體、俗體、簡體字。書成後傳入宋朝,雕版發行,改名《龍龕手鑒》。此書編纂的目的在於幫助僧徒識字讀經,注音或用反切,或用直音,釋義一般都很簡單,用例多引佛經。今天它對研究宋以前異體字、簡體字仍有重要參考價值。 中原的道教和道家思想對契丹人也產生了一定影響。遼初,以各種方式進入草原的漢人中,就有一些道教信仰者,契丹部民和某些契丹上層也信仰①《遼史拾遺》引張舜民《畫墁錄》。 ②參見[日]鳥居龍藏:《契丹之角牴》,《燕京學報》第29期單行本。道教。神冊二年(918),上京建道觀,道教最晚此時已傳入。遼聖宗對「道釋二教,皆洞其旨」①,其弟耶律隆裕更是個虔誠的道教信徒,「自少時慕道,見道士則喜。後為東京留守,崇建宮觀,備極輝麗,東西兩廊,中建正殿,接連數百間。又別置道院,延接道流,誦經宣醮,用素饌薦獻,中京往往化之」①。某些上層道士同佛教上層一樣受到皇帝的禮遇。道教的傳播也帶動了道家經典的研究,遼初道士劉海蟾著有《還丹破迷歌》和《還金篇》,耶律倍譯有《陰符經》,聖宗時于闐(今新疆和田南)張文寶曾進《內丹書》。寺公大師的《醉義歌》中也雜有道教思想。 道教信仰的普遍性及其對契丹人思想、文化的影響,也可從契丹某些墓葬石棺和畫像石、畫像磚上刻有四神圖,繪有道教內容的壁畫和隨葬品中某些具有道教內容的實物得到印證。 ①《遼史》卷53《禮志》六《歲時雜儀》。 ①《遼史》卷26《道宗紀·贊》。 第四節 西夏的社會風俗和宗教服飾與髮式 早在西夏建國之前,長期和漢族人民雜居一起的党項人,由於生產活動和生活方式的改變,固有的風俗習慣也逐漸起了變化。西夏人的風俗依境內民族而異。西夏主體民族党項人的服飾,除從事遊牧生產者外,都基本改變了原先「衣皮毛」的習慣,穿著與當地漢人一樣的布匹或綢緞。景宗李元昊建國時,曾規定文武官員的服飾:「文資則幞頭、靴笏、紫衣、緋衣;武職則冠金帖起雲鏤冠,銀帖間金鏤冠,黑漆冠,衣紫旋襴,金塗銀束帶,垂蹀躞,佩解結錐、短刀、弓矢■,馬乘鯢皮鞍,垂紅纓,打跨鈸拂。便服則紫皂地繡盤球子花旋襴,束帶。民庶青綠,以別貴賤」①。夏顯道元年(1032),李元昊為保持党項先祖舊俗,於國內下達「禿髮令」,禿髮即剃光頭頂,穿耳戴重環。他率先自己禿髮,然後令國內人民一律禿髮,限期三日,有不從者處死,禿髮即成為西夏境內流行的髮式。 飲食與居住西夏農牧民生活方式不同,党項牧民以牛、羊肉及乳製品為主要食物,還遺存「割鮮而食」即吃生肉的習慣。乳製品有乳酪、奶酥、奶油、奶渣等。農業居民種植的農作物以大麥、蓽豆、青稞為主,收成不好,則常輔以野菜度日。西夏食品以麵食為主,有面、粥、餅、饅頭、包子等幾類。食品製作已採用了燒、烤、炸、蒸、煮、炒等方法,調味品有鹽、油、椒、蔥、蜜等①。西夏人普遍喜歡飲茶與酒,茶是西夏牧民不可缺少的飲料,宋人以西夏党項部族食肉飲酪,稱其「特茶為命」。酒也是西夏人生活中不能須臾離開的,凡聚會、盟誓、喜慶、祝壽、婚喪、嫁娶、出戰、仇解皆取酒痛飲,一醉方休。 西夏党項牧民居住在覆以毛氈木架的帳幕中,故一家稱一帳。除牧民外,「民居皆立屋,有官爵者,始得覆之以瓦」②。有的地方是一列三間住房中,「所居正寢,常留中一間,以奉鬼神」①,即中間供神,左右兩間住人。西夏皇室帝王效法中原皇朝,大築富麗宏偉的宮殿、陵園、寺廟。貴族富豪、大臣官僚也都競相大興土木,修建官邸、府衙,庭院樓閣,亭榭台池,極盡享樂。 婚喪節慶西夏的婚俗基本上實行一夫一妻制,西夏人的著作中記述婚姻程序有「男①《契丹國志》卷7《聖宗天輔皇帝》。 ①《契丹國志》卷14《齊國王隆裕傳》。 ②《宋史》卷485《夏國傳》上。 ①骨勒茂才:《蕃漢合時掌中珠》,寧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女長大,遣將媒人,諸處為婚,索與妻眷」②,這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辦買賣婚姻。自皇帝起到上層貴族官僚則普遍有納妾現象,如李德明娶三室,李元昊凡七娶,仁宗時的晉王察哥「年已七十餘,猶姬妾充下陳」③。部分地方仍保留著性愛自由的風俗,史載:「凡育女稍長,靡由媒妁,暗有期會,家不之問。必相挈奔逸于山岩掩映之處,並首而臥,紳帶置頭,各悉力緊之,倏忽雙斃。一族方率親屬尋焉。見不哭,謂男女之樂,何足悲悼?」①。 党項人原本實行火葬,焚屍後可能還要建墳埋骨,在西夏人編著的辭書《文海》中有燒屍場、墓地等辭語。史書還記載党項人有穴葬風俗,西夏建國前,宋咸平六年(1003),党項首領李繼遷「尋葬其祖於紅石峽,障水別流,鑿石為穴,既葬,引水其上,後人莫知其處」②。西夏建國後,多實行土葬,使用靈柩。甘肅武威發現的兩座磚室西夏墓,建於夏天慶元年至八年(1194—1201)之間,墓主為劉姓漢人,生前任官經略司都案,死者葬具是木緣塔,骨灰不存,題款中有「靈匣」字樣與男女主人名字,知其為夫妻合葬墓。西夏皇帝墓葬,從建國之後便取法於唐、宋帝王陵寢制度,在都城興慶府(今寧夏銀川)附近的賀蘭山東麓興建了規模宏大的皇帝陵園。 西夏節日很少。西夏節氣以十二月為歲首,故重冬至節,親友團聚歡宴,以示慶祝。建國後,李元昊下令規定每年四季月首和他的生日五月初五為節日,讓全民歡樂為他祝壽。 宗教信仰西夏統治者篤信佛教,建國前李德明曾遣使赴宋朝河東地區的五台山(今山西五台東北)進香,又向宋求賜佛經。景宗李元昊「曉浮圖學」③,也向宋朝求賜佛經,建國後又組織僧侶用新創的西夏文翻譯佛經,並在首都興慶府東修建高台寺。沒藏太后早年曾出家為尼,元昊死後輔佐年幼的毅宗執政,因宋朝所賜《大藏經》,而於興慶府西建承天寺。今甘肅敦煌莫高窟和安西榆林窟中,有西夏惠宗秉常時期開鑿或重修的洞窟。崇宗乾順時期,不僅在涼州修繕護國寺感應塔,在甘州建造崇慶寺、臥佛寺等;天祐民安元年(1090)還完成了西夏文《大藏經》的翻譯。仁宗仁孝時期大量刻印散施佛經。黑水城遺址(內蒙古額濟納旗東南)中發現的大量西夏文刻本和寫本中大多數是佛經,也可見西夏佛教傳播之盛。西夏佛教前期來自中原佛教,中期是回鶻佛教,後期是吐蕃佛教(後世稱為「藏傳佛教」[後弘期])。 西夏亦有道教流傳。景宗元昊長子「寧明,喜方術,從道士路修篁學辟穀,氣忤而死」④。又如宋元豐四年(1081)宋軍進攻西夏時,西夏「靈州城中惟僧、道數百人」①,都說明道教在西夏有所流傳。 ②曾鞏:《隆平集》卷20。 ③沈括:《夢溪筆談》卷18。 ①骨勒茂才:《蕃漢合時掌中珠》。 ②《西夏書事》卷36。 ③張鑒:《西夏紀事本末》卷10。 ④《西夏書事》卷7。 ①《宋史》卷485《夏國傳》上。 西夏人「篤信機鬼,尚詛咒,每出兵先卜」。占卜,用以問吉凶,決疑難。西夏占卜方法主要有四種:「炙勃焦」,用艾草燒羊胛骨,視其徵兆;「擗算」,擗竹於地以求數,類似折蓍草占術;「咒羊」,於夜間牽羊,焚香禱告,又在野外燒谷火,次日晨屠羊,視其腸胃通暢則主吉,羊心有血則不吉;「矢擊弦」,用箭杆敲擊弓弦,聽其聲而占算戰爭勝負和敵至之期①。西夏人作戰忌晦日,重單日,戰敗後還要舉行「殺鬼招魂」的儀式,用以超度亡靈。其法是於戰爭之後三日復至原處,捕捉人馬或縛草人埋於地,眾人以箭射擊。党項人特別重視復仇,如仇家有喪則不受侵害;無力復仇者,集壯婦享以牛羊酒食,赴仇家縱火,焚其廬舍,被焚者趨而躲避,因党項之俗認為「敵女兵不祥」。如仇解,則雙方用雞、豬、犬血和酒,用髑髏盛酒共飲起誓:「若復報仇,谷麥不收,男女禿癩,六畜死,蛇入帳。」④①《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62,慶曆八年正月辛未。 第五節 金代的社會風俗和宗教飲食 金代社會風俗是與金代社會的生產及生活相適應的,反映了以女真為統治民族和以漢族為主體民族的多民族的社會風俗的構成和特點。 女真早期以肉食為主,隨著農業的發展,糧食在主食中逐漸占有更重要地位,其初主要是炒米和粥,後來饅頭、湯餅、燒餅、煎餅等麵食都成女真、漢人日常生活中習見的主食。女真人喜歡以野白芍藥花用面煎之,做成其味脆美而又易於保存的食品,秋冬之際把新鮮蔬菜醃製鹹菜、酸菜。調味品有鹽、醋、醬、油。金代漢人、女真等飲酒之風盛行,尚豪飲,無論是城市還是山村,往往都有酒樓、酒肆。海陵時曾嚴禁朝官飲酒,犯者處死。世宗詔猛安謀克,只有節辰和祭天日方許飲燕聚會,在農忙之際不許飲燕或赴會他所,就是農閒之月,也不許痛飲,犯者抵罪。金飲茶之風也盛行,《金史·食貨志》載:「上下競啜,農民尤甚,市井茶肆相屬。」 服飾金代服制有富貧、貴賤、民族的不同。女真富人,春夏多以紵絲綿或細布製作,秋冬以貂鼠、青鼠、狐、貉、羊羔的皮為裘。貧者春夏以粗布製作,秋冬以牛、馬、豬、羊、獐、鹿、貓、犬、魚、蛇的皮做衣褲。服制有平居所用常服和自皇帝以下及百官禮服的區別。女真常服有用皂羅制的巾,上結方領,折垂於後。衣尚白,左衽,窄袖,盤領。腰帶有吐鶻,可佩腰牌和刀、弓、劍等。《三朝北盟會編》引范仲熊《北記》:「凡番官平居著上領褐衫,無上下之辨,富者著褐色毛衫,以羊裘狼皮等為帽。」皇帝、皇后、皇太子及百官的禮服,多參酌歷朝服制而制,而百官有朝服、公服、祭服的不同。服制的等級和階級的限制十分嚴格,不僅對統治階級內部有等級界限,對士庶、三教九流、兵卒、奴婢等都有具體規定,詳見《金史·輿服志》。從民族的服制看,原居契丹統治下的北方漢民的服裝稱「漢服」,而稱南宋服裝為「南人衣裝」。金初強制北方漢人等著女真衣裝,禁民漢服,後禁女真人學南人衣裝,但在各民族交融中是無法禁止的。不僅女真學漢人衣裝已成風尚,女真衣裝也在漢人中流行,而且女真衣裝也傳到南宋。女真繼承了東北民族居住火炕的傳統,火炕在北方各地普遍流行。 家庭、婚姻金代女真從其始祖函普時起就已基本確立一妻一夫制家庭。在家庭內出現了私有財產,確立了父家長在家庭中的統治地位,但仍保留母權制和原始群婚的遺風。建國後,就曾禁止同姓為婚,繼父繼母的男女無相嫁娶,但在宗族內仍實行接續婚,而對男子來說卻是一夫多妻,不僅庶官允許求次室二人,百姓也允許置妾。建國前就出現世族世婚制,而建國後「娶後尚主」的限制很嚴。隨著歷史的發展,女真族的家庭組織也不斷變化,與其他族的接觸和交融也更加密切,由於民族間的調動和互相雜居,遂允許與契丹、漢人互為婚姻。 女真早期男女婚姻有很大的自主權,女子年已及笄,行歌於途,自歌其家世婦工容色,以伸求伴侶的情意;或者參加富家子弟在夜晚舉行的聚會,與之同飲,或歌或舞選得終身伴侶,即隨之而去,及生子女,回到娘家「拜門」,父母並不干預。每逢訂婚之時,男方及其親屬攜帶著酒饌到女家,婦家不分大小坐在炕上,婿黨羅拜其下,俗為「男下女」。拜禮完畢,男方牽馬百匹,少者十匹,供女方的家長選擇,女方不過只留其十之二三,或皆不中選。女家給一定的回禮。在女真婚俗中仍保有贅婿和指腹為婚的習慣。葬禮金代喪俗有土葬、火葬或土葬與火葬結合。女真早期,人死後則埋之,但土葬多行之於漢人中。火葬是一種簡便、經濟、衛生的喪葬方式,在北方各族中久為流行。火葬在金代女真族中流行,而在北方漢人中也受其影響,習以為俗。火葬在傳統的儒家觀念中被認為是不合葬禮的,因此遭到反對。元好問《續夷堅志》卷3記載,呂忠嗣通經學,每以古人自期,其臨終對諸子說:「我死無火葬,火葬是為戮屍;無齋僧作佛事,齋僧佛事是不以堯、舜、文、武、周、孔之教待我。有違我言者,非呂氏子孫。諸子從教,無一敢違者。」土葬和火葬結合的葬俗,即將火化後的骨灰及隨葬品裝入木棺下葬,再在墓穴內把木棺、骨灰和隨葬品一同焚燒。 《三朝北盟會編》卷3記載女真有殉葬、剺面、燒飯之俗。女真人死後,「貴者生焚所寵奴婢、所乘鞍馬以殉之」。「其死亡,則刃剺額,血淚交下,謂之送血淚」。「所有祭祀飲食之物盡焚之,謂之燒飯」。長期流行於北方的燒紙錢和以紙作房屋、侍從、車馬等儀物之俗,在金及金元間也頗流行。文體活動女真人俗尚騎射,把打獵看作最快樂的事。通常在重午拜天后進行射柳、擊球的遊戲,擊球有時也在其他日子進行,並曾把擊球列為策論進士的考試科目。角牴(即相撲)在金朝也為皇帝所樂見,宮廷角牴,則「百姓縱觀」。漢族的雙陸、圍棋、象棋等也在女真族中廣為流行。投壺和紙鳶也是金朝常見的遊戲③。 宗教女真人信仰薩滿教,它是一種包括自然崇拜、圖騰、萬物有靈、祖先崇拜、巫術等信仰在內的原始宗教。薩滿是溝通人與神之間的中介,在重大典禮、事件和節日的祭祀時都有巫師參加,或由他們司儀。消災治病、為人求生子女、詛咒他人遭災致禍等,幾乎都成為薩滿的活動內容。 早在女真函普時就已好佛事,滅遼及北宋後,由於中原佛教的影響,對於佛教的信仰更加發展,對金代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和習俗都有重要影響。 ③《宋史》卷486《夏國傳》下。 道教在金代主要有全真教、大道教和太一教。全真教創始人是王喆,別號重陽子,於大定七年間(1167)創建全真教。先後化度馬從義(馬鈺,丹陽子)、譚處端(長真子)、丘處機(長春子)、劉處玄(長生子)、王處一(玉陽子)和郝大通(廣寧子)、孫不二(清靜散人)等入道。馬、譚、丘、劉、王、郝、孫合稱為七真人。 大道教創始人是金初劉德仁,大約於皇統二年(1142)開始傳道。太一教始祖蕭抱珍,創教於天眷(1138—1140)年間。 金代道教的共同特點是都主張順從和忍耐,是在金朝女真族統治下北方地主階級妥協的產物。無論是金代的佛教還是道教,都主張以本教義為主的佛、道、儒的三者合一,如在佛教的理論發展中有很高造詣的萬松行秀和李純甫。全真教創始人王喆,凡立會也必以三教名之,完顏■《全真教祖碑》:「足見其沖虛明妙,寂靜圓融,不獨居一教也。」王喆從三教合一的主張出發,勸人們誦《道德清靜經》、《般若心經》及《孝經》等道、佛、儒三家經典④。 ④《遼史》卷115《西夏外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