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六卷) · 第十一章 隋唐兵制

隋唐時代,隨著社會經濟和政治形勢的發展,兵制也發生了多次的變化。大概從隋至唐前期是府兵制由盛而衰時期;唐玄宗天寶年間是彍騎代替府兵時期;安史之亂以後是朝廷禁軍和地方藩鎮軍長期抗衡時期。如《新唐書·兵志》說:「唐有天下二百餘年,而兵之大勢三變:其始盛時有府兵,府兵後廢而為彍騎,彍騎又廢,而方鎮之兵盛矣。及其未也,強兵悍將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於京師,曰禁軍。」 茲將隋唐時代兵制變化概況分別敘述如下。 第一節 府兵制的充分發展 隋文帝改革兵制拉開了府兵制黃金時代的帷幕 從隋朝建立至唐初武德、貞觀之際,創建於西魏、北周時代的府兵製得到了充分的發展,從西北關隴一隅推廣到全國廣大地區,兵農合一,亦兵亦農,構成了強大的經濟軍事力量,軍威遠播,國勢富強,唐人之名,震於世界,可以說是府兵史上的黃金時代。 隋唐之際,府兵制所以能得到充分發展,並非偶然,同當時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密切攸關,統一局面的出現、中央集權制度的加強以及均田制、租庸調製的推行等,都為府兵制的充分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當時一些著名歷史人物如隋文帝、唐太宗等順應歷史發展潮流,在進行包括兵制改革在內的各項改革中能夠審時度勢,適應時代要求,從而促進了府兵制的進一步發展,出現了府乒史上的黃金時代。特別是隋文帝在兵制改革中,根據府兵制發展的趨勢和加強中央集權的需要,完成了從兵農分離到兵農合一的轉變,並採取集軍權於中央的措施,對於唐前期府兵制的高度發展影響很深,起了承先後後的作用,正如《新唐書·兵志》所說:「府兵之制,起自西魏、後周而備於隋,唐興因之。」由此拉開了府兵制黃金時代的帷幕。 隋文帝開皇年間,繼周武帝之後,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先後在兵制上進行了兩次規模大、影響深的重要改革,從而把府兵制推向新的發展階段。 開皇元年(581),隋文帝在改革官制建立中央集權機構時,開始改革兵制。為了集兵權於中央,建立起十二衛,實行以衛統府的軍事制度,通過這個機構,把徵發、調動和指揮全國府兵的大權集中到日居深宮的皇帝手中。由於十二衛的設置和名稱常有變動,所以不同的史書有不同的記載。據《隋書·百官志》記載:開皇元年設置的十二衛為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武候,左右領左右、左右監門、左右領軍十二府,其建置、執掌,據《隋書》所錄: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武候,各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並有長史、司馬、錄事、功、倉、兵、騎等曹參軍,法曹、鎧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左右衛、左右武候各六人;左右武衛各八人。 左右衛:掌宮掖禁御,督攝仗衛。又各有直閣將軍六人。直寢十二人。直齋、直後各十五人,並掌宿衛侍從。奉車都尉六人,掌馭副車。武騎常侍十人,殿內將軍十五人,員外將軍三十人,殿內司馬督二十人、員外司馬督四十人,並以參軍府朝,出使勞問。左右衛又各統親衛,置開府,左勛衛開府、左翊一開府、二開府、三開府、四開府及武衛、武候、領軍、東宮領兵開府准此。府置開府一人,有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等曹參軍、法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三人。又有儀同府,武衛、武候、領軍、東宮領兵儀同皆準此。儀同以下,置員同開府,但無行參軍員。諸府皆領軍坊。每坊(東宮軍坊准此)置坊主一人,佐二人。每鄉團(東宮鄉團准此)置團主一人,佐二人。 左右武衛府:無直閣以下員;但領外軍宿衛。 左右武候:掌車駕出,先驅後殿,晝夜巡察,執捕奸非,烽候,道路,水草所置,巡狩師田,則掌其營禁,右加置司辰師四人,漏刻生一百一十人。 左右領左右:各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掌侍衛左右,供御兵仗。領千牛備身十二人,掌執千牛刀;備身左右十二人,掌宿衛侍從。各置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二曹參軍事、鎧曹行參軍各一人等員。 左右監門府:各將軍一人,掌宮殿門禁及守衛事。各置郎將二人,校尉、直長各三十人。長史、司馬、錄事及倉、兵曹參軍、鎧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四人等員。 左右領軍府:各掌十二軍籍帳、差科、辭訟之事,不置將軍,唯有長史、司馬、掾屬及錄事、功、倉、戶、騎、兵等曹參軍,法、鎧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十六人等員。又置明法四人,隸於法司。掌律令輕重。 從以上記載中可以看出:當時擔任京師和宮廷宿衛的,不僅有屬於內府(駐京師府兵)系統的三衛(親衛、勛衛、翊衛)開府府和儀同府所屬內府兵,而且還有屬於外府(原駐各州府兵)系統的武衛、武候、領軍、東宮領兵開府和領兵儀同所屬外府兵。 由左右武衛府「領外軍宿衛」。同時,外州府兵與三衛開府和儀同府一樣地領有軍坊(府兵及其家屬住紮的營房)和鄉團(開府與儀同下屬軍事單位,每團約二百至三百人),其兵力雖不足與內府兵相比,但數目也不算少。由此可見,隋初外府府兵即各州府兵已在中央衛府的統率之下了。這段記載是隋代中央衛府統轄地方州府的鐵證。周武帝建德年間曾經下令改府兵軍士之名為「侍官」。「官」或「官家」是古代對天子的稱呼,所謂「侍官」,就是侍衛天子。意思是說,府兵軍士不分內外府,都有充當宿衛侍衛天子的義務,他們是天子的兵,而不是私家的兵,理應直轄於天子。在軍權上高度集中,革除鮮卑部落制遺留下來的相對獨立、權力分散的陋習,這就是周武帝改軍士之名為「侍官」的深意。他在這方面作了一些改革,未竟而卒。經過隋文帝的改革,他的宿願終於實現。但是隋文帝繼續完成周武帝未竟之業並不限於以衛統府、集中兵權,更為重要的是適應周隋之際府兵制逐漸從兵農分離走向兵農合一的新趨勢,用政策法令把它鞏固下來、發展下去,從一隅推廣到全國,府兵制充分發展的黃金時代從此開始。 開皇十年(590),隋文帝在完成統一大業,並在政治、經濟改 革中取得一系列成就之後,又一次下詔改革兵制,對西魏、後周時代創建的府兵制進行了一次比較徹底的改革,令軍人悉屬州縣,廢除過去的兵農分寓制,推行與均田制緊密結合的兵農合一制。詔令說:「魏末喪亂,宇縣瓜分,役車歲動,未遑休息。兵士軍人,權置坊府,南征北伐,居處無定,家無完堵,地罕包桑,恆為流離之人,竟無鄉里之號,朕甚愍之。凡是軍人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罷山東、河南及北方邊緣之地新置軍府。」這一詔令明確地指出:過去字文泰初創府兵制時,由於戰爭頻繁,兵荒馬亂,權置坊府,兵民分籍,乃一時權宜之計,並非永久不變的長治久安之策。如今滅齊平陳,形勢變化,必須改弦易轍,棄舊圖新,只有廢除舊制,另立新制,才能長治久安。 隋文帝和周武帝都是當時善於審時度勢並有所作為的封建帝王,他們對於府兵制的必須改革也都有深刻的共識。原來府兵制創立之初,是以鮮卑貴族子弟為主力的,利用鮮卑部落制密切兵將之間的關係,設立軍坊,兵民分離,是有利於加強戰鬥力的;然而它的致命弱點就是權力分散,有相對的獨立性,容易養成驕兵悍將。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改革兵制,勢在必行,所以周武帝改之於前,隋文帝完成於後,其間經過了一個發展的過程,不是一蹴而成,更不是一成不變。陳寅恪在《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中,就曾經對宋代著名學者歐陽修、司馬光、葉適等認為府兵制一成不變的觀點提出批評說:「歐陽永叔(歐陽修)以唐之府兵為兵農合一是也。但概括府兵二百年之全部,以其初期亦與唐制同,兵農合一,則已謬矣。葉水心(葉適)以宇文(宇文泰)、蘇綽之府兵為兵農分離,是也。但亦以為其制經二百年之久,無根本之變遷,致以唐高祖、太宗之府兵仍是兵農分離之制,則更謬矣。司馬君實(司馬光)既誤用家傳(李繁所著《鄴侯家傳》)以唐制釋西魏府兵,而歐陽、葉氏復兩失之。宋賢史學,今古罕匹,所以致疏失者,蓋史料缺略,誤認府兵之制二百年間前後一貫,無根本變遷之故耳。」同時又指出:「周武帝既施行府兵擴大化政策之第一步,經四年而周滅齊,又四年而隋代周,其間時間甚短,然高齊文化制度影響於戰勝之周及繼周之隋者至深且巨,府兵制之由西魏制而變為唐代制即在此時期漸次完成者也。」上述對司馬光等的評論,可謂卓識高見,深中要害;惟所謂高齊文化制度對周隋改革影響甚深之說,尚有待於進一步的研究。 隋文帝統治時期,通過改革兵制,在全國範圍內確立起以兵農合一為特徵的府兵制,不僅在我國兵制史上有著重要意義,是府兵制高度發展的里程碑;而且由於府兵制和均田制的密切結合及其推廣,既促進了當時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也大大地加強了隋朝的軍事力量,出現了「天下儲積(糧),可供五十年」,二十餘年間全國戶口從三百餘萬戶猛增至九百萬戶的繁榮景象,以及「北破突厥,西滅吐谷渾,南取林邑(今越南南部),東滅流求(今台灣),皆府兵也」,在軍事上也取得重大勝利。由此揭開了隋唐盛世的序幕。 隋末唐初府兵制的緩慢發展 隋朝末年,隋煬帝對府兵制又有所變革。大業三年(607),「改左右衛為左右翊衛,左右備身為左右騎衛,左右武衛依舊名。改領軍為左右屯衛,加置左右御,改左右武候為左右候衛,是為十二衛。又改領左右府為左右備身府,左右監門依舊名。凡十六府」。「十二衛,各置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總府事,並統諸鷹揚府」。 這次變革中,值得注意的,是鷹揚府的設置,它是隋朝後期統轄府兵的重要軍事機構。隋初設置十二衛時,按照西魏、北周舊制,以左右工及其他諸衛的開府及儀同府直接統轄府兵,設在全國各州的軍府也是如此。外州軍府設置開府統率府兵之例,如開皇六年龍藏寺碑陰和碑側題名所記: 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領恆州左十七府兵、東燕縣開國侯高子玉。 上儀同三司、邵州蒲源縣開國伯副領右十八開府李平。 上儀同三司、恆州右十七開府、安德縣開國公石元。 使持節、驃騎將軍、儀同三司、恆州左十七開府永固公劉達。 儀同三司、恆州右十七開府副懷仁縣開國伯曹明。 以上列銜中只有帶有地名的開府、開府副(副開府)才是實際職務,其他都是勛官和爵位,正如《常山貞石志》所說:「據此列銜,則隋初外州府兵,亦以開府領之,如左右衛之制矣。」可見隋文帝開皇年間最初於中央衛府設置開府府、儀同府直接統轄內外府兵,後來又添設驃騎府、車騎府,各置將軍一人,分掌其事。到了煬帝大業三年,為統一事權,並而為一,設立鷹揚府。下令「改驃騎為鷹揚郎將,正五品;車騎為鷹揚副郎將,從五品;大都督為校尉;帥都督為旅帥;都督為隊正,增置隊副以貳之」。鷹揚府,每府「各有司馬及兵、倉兩司。……置越騎校尉二人,掌騎士、步兵校尉二人,領步兵,並正六品。外軍鷹揚官並同」。各郡(隋煬帝改州為郡)軍府亦改稱鷹揚府。隋末農民起義中,馬邑(今山西北部)鷹揚校尉劉武周曾率部反隋。唐時各州統轄府兵的折衝府,就是從隋代鷹揚府的基礎上改置的。 唐朝建立後,立即著手設置軍事機構。唐高祖武德二年(619),在恢復均田、制定租庸調製的同時,下令仿照隋制設置軍府。即《新唐書·兵志》所說:「始置軍府,以驃騎、車騎兩將軍領之。」由於當時戰爭未息,僅在比較安定的關中地區設立軍府,分關中為十二道,各立一軍,予以嘉名,以壯軍威。十二軍建制如下:萬年(今陝西臨潼)道為參旗軍。 長安(今陝西西安)道為鼓旗軍。 富平(今陝西富平)道為玄戈軍。 醴泉(今陝西醴泉)道為井鉞軍。 同州(今陝西大荔)道為羽林軍。 寧州(今甘肅寧縣)道為折威軍。 華州(今陝西華縣)道為騎官軍。 岐州(今陝西鳳翔)道為嚴道軍。 豳州(今陝西邠縣)道為招搖軍。 西麟州(今陝西麟遊)道為苑游軍。 涇州(今甘肅涇川)道為天紀軍。 宜州(今陝西宜川)道為天游軍。每軍置將、副(副將)各一人,負責督率府兵,教以耕戰,由驃騎、車騎兩府總管其事。武德六年(623),高祖以天下未定,應當多注意文治,少從事武功,宣布廢除十二軍,改驃騎將軍為統軍,車騎將軍為副統軍。過了兩年,因突厥屢次犯邊,軍務緊張,又恢復十二軍的建制,每軍設置將軍一人,並擴建駐兵軍坊,每坊設坊主一人,檢察戶口,勸課農桑。 唐太宗改革兵制與府兵制的高度發展 唐太宗是我國封建時代一位傑出的政治家和軍事家。他長於文韜武略,又能深察時弊,面臨當時經過長期征戰之后土地荒蕪、人口銳減、經濟調敝的狀況,為了振興國家,鞏固封建統治,適應社會發展和國防建設的需要,鑒於隋文帝統治時期改革府兵制的成效,決心加以繼承發揚。經過一番精心籌劃,制定出進一步發展府兵制的方針政策,形成了一套周密而完備的府兵制度,訓練一支強大的府兵部隊,從而把府兵制推向高度發展的極盛時期。 貞觀元年(627),唐太宗即位後,立即著手改革兵制,分天下 為關內、河南、河北、河東、山南、隴右、淮南、江南、劍南、嶺南十道,共三百餘州。貞觀十年,下令仿照隋朝鷹揚府和唐初十二道府兵建制,於全國各地設置折衝府,「更號統軍為折衝都尉,別將為果毅都尉,諸府總曰折衝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號,而關內二百六十一,皆隸諸衛」。 唐朝繼承隋制,集兵權於中央,在中央設十六衛,其職掌如《新唐書·百官志》所說:左右衛:掌宮廷宿衛,凡五府三衛及折衝府驍騎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職。 左右驍衛:掌同左右衛,凡諸府之翊衛、外府豹騎番上者分配之。 左右武衛: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 左右威衛: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羽林番上者分配之。 左右領軍衛: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射聲番上者分配之。 左右金吾衛:掌宮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之翊衛及外府飲飛番上者皆屬之。 左右監門衛:掌諸門禁衛及門籍。 左右千牛衛:掌侍衛及供給兵仗。 十六衛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二人,從三品。此外,尚有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各一人,正八品下。 上面引文所指「五府」,據《新唐書·百官志》云:「親衛之府一,曰親府。勛衛之府二:一曰勛一府,二曰勛二府。翊衛之府二: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所謂「三衛」,據《新唐書·百官志》云:「凡左右衛親衛、勛衛、翊衛及左右率府親衛、翊衛及諸衛之翊衛,通謂之三衛。」所謂「驍騎」,據《舊唐書·百官志》云:「凡兵士隸衛,各有其名,左右衛曰驍騎,左右驍騎曰豹騎,左右武衛曰熊渠,左右威衛曰羽林,左右領軍衛曰射聲,左右金吾衛曰佽飛。」十六衛除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衛外,其他十二衛皆統率內外府府兵。 唐朝繼承隋朝以衛統府的政策,如《新唐書·兵志》所說:「其隸於衛也,左右衛皆統六十府,諸衛領五十至四十,其餘隸東宮內率。」《唐六典》所載與此稍有出入,但比較具體一些,其職掌如下:左右衛長史,掌判親、勛、翊諸曹五府及武安、武成等五十府之事。 左右驍衛長史,掌判諸曹翊府及永固等四十九府之事。 左右武衛長史,掌判諸曹翊府及鳳亭等四十九府之事。 左右威衛長史,掌判諸曹之事,以閱兵仗,羽儀、兵馬及官陽五十府。 左右領軍衛長史,掌判諸曹翊府及萬年、萬敵等六十府之事。 左右金吾衛長史,掌判諸曹翊府及同軌、寶圖等五十府之事。 左右衛率,領親、勛、翊三府之衛及廣濟等五府之超乘。 左右司御率,領都城等三府之旅賁。 左右清道府率,領繹邑等三府。 以上左右衛率、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府率即所謂「東宮六率」。武安、武成、永固、鳳亭、羽儀、萬年等皆軍府別名,即今之軍名代號。茲將有關當時府兵制的各項規章制度擇要概述如次:府兵的職責:府兵的任務,最主要的一項是到京城宿衛,多由距京城較近的關內、河南、河東諸道府兵擔任,這幾道府兵兵額已占全國府兵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其職責除宿衛宮禁外,還充當諸王府、各官府及京城警衛巡察等治安之責。二為戍邊或留本地服役,則多由距京城較遠的隴右、劍南、河北、江南、淮南、山南、嶺南諸道府兵擔任。戍邊府兵,系分番輪駐,玄宗天寶年間以前,戍邊的邊防軍有軍、守捉、城、鎮之別。留本地服役,則以從事警備及其他治安事務為主。另外,戍邊的邊防軍有時也採取招募的形式。三為參加征伐,則隨軍事需要進行徵發,沒有固定的更番時間。 府兵的編制:據《新唐書·兵志》記載:「凡府三等,兵千二百人為上,千人為中,八百人為下。府置折衝都尉一人,左右果毅各一人,長史、兵曹、別將各一人,校尉六人。折衝府之下,二百人為團,上府轄六團,中府轄五團,下府轄四團,團設校尉一人。每團轄二旅,百人為旅,有旅帥一人。每旅轄二隊,五十人為隊,有隊正一人。每隊轄五火,十人為火,有火長一人。」 府兵的裝備:據《新唐書·兵志》記載:每火「備六馱馬」以及「烏布幕、鐵馬盂、布槽、鍤、、鑿、碓、筐、斧、鉗皆一,甲床,鐮二」。每隊備「火鑽一、胸馬繩一,首羈、足絆皆三」。府兵每人準備「弓一,矢三十,胡祿(載矢器具)、橫刀、礪石、大觿(解結錐)、氈帽、氈裝、行(裹腿)各一,麥九斗、米二斗,皆自備」。自備物品連同發給的介冑(頭盔、鎧甲)、戎具(武器)藏於庫」。以上各種裝備,除自備者外,其餘皆由公家發給,平時放在庫內,戰時發給出征的將士。「番上宿衛者,惟給弓矢、橫刀而已。」 府兵服役的年限和兵種:據《新唐書·兵志》記載:「凡民年二十為兵,六十而免。其能騎而射者為越騎,其餘為步兵、武騎、排手、步射。」 府兵的校閱:據《新唐書·兵志》記載:府兵平時散習騎射,每年簡校一次,即「每歲冬季,折衝都尉率兵馬之在府者,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百步。每校為步隊十,騎隊一,皆卷矟幡,展刃旗,散立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諸校皆斂人騎為隊;二通,偃旗矟,解幡;三通,旗矟舉。左右校擊鼓,二校之人合噪而進。右校擊鉦,隊少卻,左校進逐至右校立所;左校擊鉦,少卻,右校進逐至左校立所;右隊復擊鉦,隊還。左校復薄戰,皆擊鉦,隊各還。大角復鳴一通,皆卷幡,攝矢、弛刀、匣刃;二通,旗矟舉,隊皆進;三通,左右校皆引還。是日也,因縱獵,獲,各入(歸)其人」。校閱的內容,就是平時訓練的內容,由此可以看出平時訓練的情況,所以校閱對於訓練起了督促的作用。貞觀年間,規定定期教習必須嚴格。太宗曾親率京師諸衛教習騎射,優者獎勵,賜以弓刀絹帛,將帥也記功嘉獎;教習不精者,所屬州府折衝都尉受罰,因此將士莫不發奮努力。經過多軍訓練、校閱,兵強馬壯,大唐府兵成為當時世界上最精銳的勁旅,在疆場上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對鞏固國防起了重大的作用。 府兵的調發與番上:府兵之制,亦兵亦農,無事耕稼,有事出征。調發時,由朝廷下達發兵符契,由地方州刺史和折衝府都尉勘合符契乃發,如《新唐書·兵志》所說:「凡發府兵,皆下符契,州刺史與折衝勘契乃發。若全府,則折衝都尉以下皆行;不盡(不全發)則果毅行,少則別將行。」其調發府兵,多是調到京城宿衛,其次是出征或戍邊。由於當時府兵服役多採取輪番方式,所以調發府兵到京師或其他地區服役,稱為番上,其情況如《新唐書·兵志》所載:「凡當宿衛者番上,兵部以遠近給番,五百里為五番(即五人一組,互相輪番;或謂五年內輪番十二次,以下類推),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為十二番,皆一月上。若簡留直衛者,五百里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為十二番,亦月上。」《唐六典》則謂:「(五)百里內五番,五百里為七番,一千里為八番。」與此大同小異。除上項規定外,又規定:凡府兵出征、戍邊,父子兄弟不並發;如身為單丁,祖父母、父母年老多病者,可以免除出征及番上;凡戍守邊疆的戍卒,亦由諸州府發遣,每三年一更代。 對府兵的賞罰:對有功的府兵將士,視其功績大小,分別予以免除賦役、賞賜勛官、爵位的獎勵;其戰死沙場或工作中以身殉職的,或追贈官爵。遣使弔祭,或賞賜死者家屬以官爵金帛。反之,對於違令的府兵將士則嚴加懲處。如規定:應上番而缺席不到以及假滿不歸的將士,逾期一日,笞四十;四日者,笞五十;七日杖六十,十日杖七十,十三日杖八十,十六日杖九十,十九日杖一百;二十四日處徒刑一年,二十九日處徒刑一年半,三十日至六十日處徒刑二年。 經過上述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自西魏文帝大統年間以來將近百年之久的府兵制於是臻於完備。在這種與均田制緊密結合的徵兵制下,廣大農民亦兵亦農,能文能武,不僅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加強了國防建設;而且在這種「寓兵於農」的兵制下,府兵「居無事時耕於野」,「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則罷,兵散於府,將歸於朝」,既可減少國家的軍費支出,又可防止將帥手握重兵專權跋扈的弊病;特別是唐初軍府的設置,又是以京城所在的關內地區為中心,中央兵力足以控制全國,收到了內重外輕、如手使臂之效。所有這些,對於加強中央集權也是享有成效的。所以改革府兵制是唐太宗「貞觀之治」的主要政績之一,也是唐朝所以興盛的一個重要方面。 第二節 府兵制的破壞和彍騎的興廢 府兵制的破壞 唐太宗在位時期是府兵制的極盛時期。但持續不久,高宗、武后在位時,便開始出現盛極而衰的徵兆,如《新唐書·兵志》:所云:「自高宗、武后時,府兵之法寖壞,番役更代,多不以時,衛土稍稍亡匿。」從此開始,經過中宗、睿宗時期的腐朽統治,更是江河日下,瀕於瓦解狀態。到了玄宗統治時代,創建將近二百年之久的府兵制終於一蹶不振,遭到了徹底的破壞。 唐初盛極一時的府兵制,為什麼沒能持續發展下去呢? 首先是由於均田制的遭到破壞。均田制是府兵制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它的破壞,必然使府兵制發生動搖。土地兼併的不斷加劇,則是造成均田制破壞的主要原因。唐初,隨著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廣大農民的生產條件和生活條件有了顯著的改善;但為時不久,土地兼併之風又迅速吹刮起來。高宗、武后以後,土地兼併日益加劇,朝廷貴族官僚、城鄉豪紳富商們紛紛憑藉其權勢財力兼併土地,均田農民當然是他們兼併的主要對象。比如高宗時洛州(今河南洛陽)長史賈敦頤曾經括出豪門勢家侵占的民田三千餘頃;著名官商鄒鳳熾之「邸店園宅遍于海內」;武后、中宗時,太平公主的「田園遍於近甸膏腴」;玄宗時,貴族官僚「皆有地癖」,即其例證。這股土地兼併的惡浪猛烈地衝擊均田制,使其遭到破壞。唐朝廷雖然一再地下令禁止口分永業田的買賣,但收效甚微。唐玄宗曾經下詔說: 「王公百官及豪富之家,比置莊田,恣行兼併,莫懼章程。借荒者皆有熟田,因之侵奪,置牧者唯指山谷,不限多少。爰及口分永業,違法買賣;或改籍書,或雲典貼,令百姓無處安置,乃別停客戶,使其佃食,既奪居人之業,實生浮情之端,遠近皆然,因循已久。」 這裡所說的「章程」,就是唐政府關於均田制的口分永業田不許買賣的規定。「遠近皆然,因循已久」,說明侵奪均田農民土地乃是追及全國、由來已久的嚴重問題,因而出現均田農戶日益貧困,逃戶日益增多,均田制和府兵制都岌岌可危的嚴重危機。 其次是吏治的逐漸敗壞。吏治的好壞,關係到政令的是否貫徹和國家的治亂興衰。唐太宗在位時,非常注意整頓吏治,除對中央機構嚴加整飭外,以州縣官乃親民之官,對整頓州縣吏治尤為重視,注意選拔人才。如把各州刺史名單寫在宮中,太宗親自考核其是否稱職;又令五品以上臣僚各舉勝任縣令人選推薦到吏部去,審查合格,然後召見委任。對地方政事如均田制推行情況等,必須每年申報一次。如此,下情得以上達,中央各項政策措施得以貫徹實行,有利均田制、府兵制的繼續發展。但是太宗死後,繼承者未能繼續施行這項整頓措施,於是,吏治逐漸敗壞下去,貴族官僚崇尚奢侈,官場貪污腐敗之風又起,甚至達官貴人的奴僕也仗勢勒索州縣。朝廷對州縣官吏的任用又不慎重選擇,甚至把州刺史作為京官中犯了錯誤或是聲望低下者貶官降職的職位,縣令則多以衰老無能之輩充任。其情況如中宗景龍年間(約709年前後)一位正直的官僚韋嗣立所說: 比者造寺極多,務取崇麗,大則用錢百數十萬,小則三五萬,無慮所費千萬以上,人力勞弊,怨嗟盈路。……又食封之家,其數甚眾。昨問戶部,雲用六七十萬丁,一丁絹兩匹,凡百二十餘萬匹。臣頃在太府,每歲庸捐不過百萬,少則六七十萬匹,比之封家,所入殊少。夫有佐命之勛,始可分茅胙土。國初功臣食封者不過二三十家。今以恩澤食封者乃逾百數,國家租賦,大半私門。私門有餘,徒益奢侈,公家不足,坐致憂危。……封戶之物,諸家自征,僮僕依勢,陵轢州縣,多索裹頭,轉行貿易,煩攏驅迫,不勝其苦。……又刺史縣令,近年以來,不存擇筒,京官有犯及聲望下者,方遣刺州;吏部選人,衰耄無手筆者,方補縣今。 府兵制政令的貫徹,特別是有關均田制和府兵制的一些要政,如戶口清查、土地授受,貧富升降等,全由地方辦理,如果州縣吏治敗壞,用人不當,執行不力,營私舞弊,必然會影響到府兵制的推行。另外,州縣吏治的敗壞,還表現在地方官吏貪暴殘害人民上。如武后時右拾遺陳子昂上書朝廷,指出:「蜀中諸州百姓多逃亡,實緣官人貪暴,不奉國法,……剝奪既深,民不堪命。」後來陳子昂因父喪回故鄉梓州射洪(今屬四川)守孝,終於被地方官吏挾嫌投入獄中害死。陳子昂是朝廷命官,又是當時著名的文豪,尚被縣令挾嫌害死,一般平民百姓的深受殘害可想而知。這些百姓多是應服兵役的均田農戶,他們因受地方官吏殘害而大量逃亡,勢必嚴重地影響府兵制的推行。 第三是由於當時軍事部門的違法亂紀和賞罰不公。政治軍事,息息相通,行政部門中吏治敗壞之風必然波及到軍事部門。高宗、武后之世,軍事部門中已經出現軍法軍紀敗壞和賞罰不公的現象。其情況正如當時唐軍中一位戍守東北邊疆的將領劉仁軌在上書中所說: 臣伏睹所存戍兵,疲贏者多,勇健者少,衣服貧敝,唯思西歸,無心展效。臣問以往在海西(渤海以西的唐朝州郡),見百姓人人應募,爭欲從軍,或請自辦衣糧,謂之義征,何為今日士卒如此?咸言今日官府與曩時不同,人心亦殊。曩時東西征役,身沒王事,並蒙敕使弔祭,追贈官爵,或以死者官爵回授子弟,凡渡遼海者,皆賜勛一轉。自顯慶五年(660)以來,征人屢經渡海,官不記錄,其死者亦無誰問。州縣每發百姓為兵,其壯而富者,行錢參逐,皆亡匿得免;貧者身雖老弱,被發即行。頃者破百濟(今朝鮮半島南部)及平壤(今屬朝鮮)苦戰,當時將帥號令,許以勛賞,無所不至。及達西岸(回入國境),惟聞枷鎖推禁,奪賜破勛,州縣追呼,無以自存,公私困弊,不可悉言。是以昨發海西之日,已有逃亡自殘者,非獨至海外而然也。又本因征役勛級以為榮寵,而比年出征,皆使勛官挽引,勞苦與白丁無殊,百姓不願從軍,率皆由此。臣又問曩日士卒留鎮五年,尚得支濟,今爾等始經一年,何為如此單露?咸言初發家日,惟令備一年資裝,今已二年,未有還期。 當時人魏元忠亦上書指出:「選將當以智略為本,勇士為末。今朝廷用人,類取將門子弟及死事之家,彼皆庸人,豈足當閫外之任。……夫賞罰者,軍國之切務,苟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堯舜不能以致理。議者皆云:『近日征伐,虛有賞格而無事實』。……黔首雖微,不可欺罔,豈得懸不信之令,設虛賞之科,而望其立功乎!」 由此可見,早在高宗、武后統治之時,從直接統轄府兵的軍事部門中即可看出府兵制已遭到相當嚴重的破壞,因而削弱了軍事力量,在武后、中宗之世的邊疆戰爭中常遭挫敗。到了中宗、睿宗之世,府兵制破壞更甚,原來的規章制度多已破壞無餘。即以戍邊年限而論,原規定三年而代,後來增至六年,玄宗時,戍兵還者竟至十無一二;而且戍兵們還備受邊將虐待,白天服苦役,為邊將生財,晚間系地牢,以防備逃亡,所以戍邊被人們視為畏途,富裕農戶常賄賂地方官吏,僱人替代。 第四是府兵制本身制度的不善。首先是府兵番役制太繁擾,既耽誤農民生產,府兵番上道遠者又多不便,如玄宗先天二年詔云:「(軍士)多憚勞以規避匿。」所以《文獻通考》卷一五一引章氏云:「唐以遠近分番,皆以一月,恐太紛擾……如遠在二千里外亦不免,此法所以壞也。」其次是府兵宿衛番上負擔過重,如宋代學者朱禮所說:「當唐盛時,天下戶口八百餘萬,而府四十萬,皆自食其力,不賦於民,凡民之賦租調以奉公上者二十分之十幾,其一為兵,是以國富民裕,亦不失其兵強也。均田既壞,府兵亦廢,而唐有養兵之苦。」又云:「武后時,兵當番上者以貧不能致,則其遠,故敗吾法也。」他既充分肯定了府兵制在富國、裕民、強兵方面的作用,又指出了它本身存在的弱點,有其符合歷史事實的一方面;但把這個弱點看成是「敗吾法」的致命弱點卻是錯誤的,由於思想的局限,他不可能認識到導致府兵制破壞的主要原因。 唐朝著名詩人杜牧善於談兵,在所著《原十六衛》一書中痛斥唐玄宗、張說君臣廢府兵興騎的失策。他說:「至於開元末,愚儒奏章曰:『天下文勝矣,請罷府兵』,詔曰:『可。』武夫奏章曰:『天下力強矣,請搏四夷』,詔曰:『可。』於是府兵內鏟,邊兵外作。」他對於府兵制的廢止非常惋惜,認為這是開藩鎮割據之端。這種看法在唐朝士大夫中非常普遍。在此以前,唐德宗曾同宰相李泌商議過恢復府兵制問題,因為困難重重,沒有實行。到了德宗曾孫穆宗時,「天子荒縱不法,執政非其人,制御乖方,河朔復亂」。與杜牧大約同時的著名詩人白居易多次上疏論其事,提出了復府兵、置屯田以分兵權,存戎備,助軍食的建議說:「今關畿之內,鎮壘相望,皆仰給於縣官,且無用於戰伐。若使反兵於舊府,興利於廢田,張以簿書,頒其廩積,因其卒也,安之以田宅,因其將也,命之以府官,始復於關中,稍置於天下,則兵權漸分而屯聚之弊日銷矣,戎備漸修而訓習之利日興矣,軍食漸給而飛挽之費日省矣。一事作而三利立。」這一建議,當時人皆以為切實可行,但穆宗君臣習於苟安,竟不能用。 騎的興廢 唐玄宗即位之初,欲挽回府兵制衰敗的頹勢,先天二年(713)下詔說:「往者分建府衛,計戶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軍,多憚勞以規避匿。今宜取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屢征鎮者,十年免之。」意思想用減免服兵役年限的辦法來取得廣大農民的支持,結果「雖有其言,而事不克行」。開元六年(718),又下詔「折衝府兵每六歲一簡」,即每隔六年校閱一次,以減少農民負擔,但仍然沒有見效,逃避兵役的人反而越來越多,「至是益耗散,宿衛不能給」。宿衛兵員不足,是一個十分嚴重的問題,於是,宰相張說請求玄宗批准招募兵士擔任宿衛,改徵兵制為募兵制,玄宗只得應允。開元十一年,朝廷下令調集京城附近的京兆府以及蒲州、同州、岐州、華州各地府兵和無軍籍的白丁,再加上玄宗過去任潞州(今山西長治)別駕時的家兵家將和隨從人等,總共十二萬人,號稱「長從宿衛」。衛士每年二番,任命尚書左丞「蕭嵩會同各州主管軍事的官吏共同挑選。第二年,改「長從宿衛」的稱號為「騎」。同時下詔:「諸州府馬缺,官私共補之。今兵貧難致,乃給以監牧馬。」給以官馬,表示對衛士們的照顧。騎建立後,各地折衝府雖然仍舊保留,但是兵員缺少的,並不補齊,有出無進;折衝府將官又久不升遷,因此貴官子弟都以擔任此職為恥。至此,府兵制已經名存實亡,只剩下一個空架子。 開元十三年(725),唐政府開始把騎十二萬人全部編為正規軍,分別隸屬中央十二衛,每衛一萬人,分為六番,擔任京城長安和東都洛陽及其附近各州的衛戍任務。其中駐紮在京城所在的京兆府的曠騎有六萬六千人;其餘駐地和人數:華州三千人,同州九千人,蒲州(今山西永濟一帶)一萬二千三百人,絳州(今山西新絳一帶)三千六百人,晉州(今山西臨汾一帶)一千五百人,岐州六千人,河南府(今洛陽一帶)三千人,陝州(今河南三門峽市一帶)、虢州(今河南靈寶一帶)、汝州(今河南臨汝一帶)、鄭州(今屬河南)、懷州(今河南沁陽一帶)、汴州(今河南開封一帶)六州各六百人。各地駐軍中有長於騎射的弩手六千人。 關於騎的編制。規定選擇「下戶白丁、宗子、品子」中身體強壯、身高五尺七寸以上者充當騎;如人數不足,則選身高五尺以上的八等戶子弟補充。中選者,皆授田,免除賦稅徭役和征戌,留充宿衛。為四籍(軍籍),由兵部、州、縣、衛分掌之。其基層編制以十人為火,五火為團,皆有首長,又選擇其中有材勇者充當番頭。 騎代替了過去府兵的地位;但二者有顯著的不同:府兵為按戶徵兵,在應徵之前即已受田,其任務除宿衛之外,兼負征戍之責,應徵時需自備一部分常用物品、糧食及部分兵器;騎則為自由應募,在應徵後方能受田,其任務僅限於宿衛,應徵時無需自備物品。另外,府兵分布全國各地,騎則常駐京城及其附近地區。 騎設置之初,頗能注意訓練演習,特別重視弩射,要求嚴格,達到下列要求者方為合格:(1)伏道弩,「縱矢二百步,四發而二中」;(2)擘張弩,「二百三十步,四發而二中」;(3)角張弩,「二百步,四發而三中」;(4)單弓弩,「百六十步,四發而二中」。完全合格,稱為及第。為教習弩射,隸屬各衛的騎都在靠近營房的地方築有射堋(靶場),及第者有賞。 騎設置初期,由於注重訓練,賞罰分明,又能及時授田,故士卒奮發練武,號稱勁旅。到了天寶年間,玄宗君臣荒淫放縱,政事日益腐朽,軍事亦逐漸敗壞,士卒疾苦,無人過問,兵員短缺,應募者少,繼府兵之後騎又呈現出衰敗現象。到了玄宗天寶八載(749),「折衝諸府至無兵可交,李林甫遂請停上下魚書。其後「徒有兵額、官吏,而戎器、馱馬、鍋幕、糧糧並廢矣」。在騎興起時,原來統轄的折衝府已經名存實亡,只是有時還送去一些人到京師充當騎,如今騎已無人應募,無兵可交,過去交兵時上下往來的魚書只得宣布作廢。到了「寶應元年(762)四月十七日,畿縣折衝府缺員,本縣令攝判」。於是,徒有虛名的折衝府將官無人來做,政府也不委派了。 府兵、騎全盛時代,人們把參加宿衛的衛士稱為侍官,羨慕他們有幸侍衛天子,對之表示敬意。到了後來府兵、騎相繼衰敗時,衛府官佐私下把衛士借給親友充當奴僕,從此宿衛衛士的身份地位一落千丈,為人所不齒,以致京師人互相辱罵時,都稱呼對方為侍官,以充當侍官為恥。 騎衰廢后,為了補充宿衛兵員,唐政府採取就近招募辦法,天寶十四載(755)十一月二十七日,於京師招募十萬眾,號曰「天武健兒」。這時的形勢外弛年張,安史之亂已迫在眉睫;但是被聲色沖昏頭腦的唐玄宗卻以為「天下太平,修文教,廢武備」。新招募的六軍宿衛「皆市人白徒,富者販繒彩,食粱肉,壯者觝(抵)、拔河、翹木、扛鐵,日以寢斗,有事乃股慄不能受甲」。這年十二月,安祿山發動叛變,率領大軍南下,先後攻下洛陽、長安,十萬「天武健兒」,不戰而潰,全軍瓦解。於是,府兵、騎、健兒相繼以破壞、瓦解告終,繼之而起的,是朝廷禁軍和地方藩鎮兵。 安史之亂以前,除了封建國家的正規軍府兵、騎之外,還有一支由地方州刺史管轄的非正規軍——團練。團練兵,又稱團結兵,史書對它的記載甚為簡略,僅能從浩繁的史料中尋蹤覓跡,略知其梗概。地方武裝,歷代都有;但由封建政府地方行政長官管轄因而具有非正規軍隊特色的,並不多見。團練之見於唐代史冊,始於唐高宗上元年間(674—675)。據《資治通鑑》卷二一四開元二十七年(739)注中所說:「據舊志:上元後置團練使。余(予,注者胡三省)考唐制,凡有團結兵之處,則置團練使。此時,蜀有黎(今四川漢源一帶)、雅(今四川雅安一帶)、邛(今四川邛崍一帶)、翼(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縣北)、茂(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縣)五州鎮防團結兵,放置團練副使。安史亂後,諸州皆置團練使矣。」上元年間前後,吐蕃乘唐軍東征高麗、百濟時機入侵劍南道西部,黎、雅等五州首當其衝,一時之間,唐軍無暇西調,於是,以當地人民為主力的地方武裝遂聯合起來團結一起奮力自衛,故當時稱為團結兵。庸政府見其可資利用,作為輔助兵力,力圖加以控制,置於地方政府管轄之下。關於團結兵內部組織情況及其與當地豪宗大族關係,史無明文記載;但從歷代地方武裝中豪宗大族及其私家武裝多占支配地位來看,唐時很可能也有類似情況。唐政府與豪紳地主間既有勾結,也有矛盾,既要依靠他們,又恐其將團結兵完全化為私人武裝,勢力過大,形成地方割據勢力,於是,於各州設置團練機構,令州刺史兼任州團練使。如《唐六典》關於在黎、雅等五州鎮防團結兵注云:「並令刺史自押領,若須防遏即以上佐及武官充。」指出如無戰事,地方團練平時由刺史管轄。 武后萬歲通天年間(696—697),契丹首領李盡忠等以反對武后篡唐為名,率部進攻河北諸州,武后派兵討伐,並在河北各州設置團練。從此,河北也有團練兵。據《資治通鑑》考異所引《河朔春秋》云:安史之亂時,安祿山「嘗加(顏)杲卿五軍團練使」,顏杲卿不受其籠絡,安祿山「乃遣其將張獻誠將上谷(今河北易縣一帶)、博陵(今河北博陵一帶)、常山(今河北正定一帶)、趙郡(今河北趙縣一帶)、文安(今河北文安一帶)五郡團結兵萬人圍饒陽(今屬河北,當時顏杲卿任唐常山太守,饒陽屬常山郡)。賊將何千年為顏杲卿所獲,千年獻計以解饒陽之圍曰:『今且宜聲言云:李光弼引步騎一萬出井陘(今屬河北),因使人說張獻誠云:足下所將多團練之人,無堅甲利兵,難以當西勁兵,獻誠必解圍遁去,此一奇也。』杲卿用其策,獻誠遁去,其團練兵皆潰」。由此可見,團結兵的武器裝備遠遜於唐朝正規軍。 安史亂後,藩鎮勢力興起。唐政府為加強地方防務,原先僅在重要州區設置團練,令該州刺史兼任團練使,藩鎮勢力強大後,遂令各州刺史皆兼團練使,如《新唐書·李少良傳》所云:「先是天下兵興,凡要州權置團練刺史,(元)載用事,授刺史悉帶團練,以悅人心。」以後遂成為定例,並進一步擴大其管轄範圍,設置了都團練使,管轄數州團練事務,其地位相當於節度使、觀察使,詔令中常是並列一起,如《唐會要·諸使雜錄》所載:「(文宗)開成二年十二月,中書門下奏:應諸道節度使、觀察(使)、都團練使,請朝官任使。」宣宗大中六年十二月詔令中,除官銜並列外,還稱之為「諸道帥臣」、「藩鎮之任」,可見其品位同於節度使。終唐之世,未有變更。 第三節 藩鎮兵的興盛 安史之亂以前的邊防兵 唐初集兵權於中央,推行府兵制,「及府兵壞而方鎮(藩鎮)盛」。「所謂方鎮者,節度使之兵也,原其始,起於邊將之屯防者」。這裡所說的邊將,就是節度使的前身——大部督,屯防的軍隊,就是受其統轄的邊防兵。 唐代疆域遼闊,除海疆外,自東北至西南,長達數萬里,唐於沿邊設立據點戍守。「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而總之曰道。」唐初,戍邊兵卒主要以府兵充任,三年一代,不足則就地招募。府兵制衰落後,則以招募為主,號為「長徵兵」。 自高祖武德年間於沿邊設立戍守據點,以後陸續增加,「其軍、城、鎮、守捉皆有使,而道有大將一人,曰大總管,已而更曰大部督。至太宗時,行軍征討曰大總管,其在本道曰大都督。自高宗永徽以後,都督帶使持節者,始謂之節度使,然猶未以名官。(睿宗)景雲二年,以賀拔延嗣為都督、河西節度使。自此而後,接乎開元,朔方、隴右、河東、河西諸鎮,皆置節度使」。於是,邊防軍遂一變而為節度使之兵,軍、守捉、城、鎮諸使也隨之成為節度使之將了。 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分全國為十五道:京畿、都畿、關內、河南、河東、河西、隴右、山南東道、山南西道、劍南、淮南、江南東道、江南西道、黔中、嶺南。每道置採訪使,「檢查非法,如漢刺史之職」。從職責上說,與太宗貞觀元年(627)所分十道(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隴右、淮南、江南、劍南、嶺南)大致相同;但與節度使相比,不僅職責截然不同,而且轄區也不一樣,不能把它們混淆起來。 玄宗天寶元年(742),在沿邊一帶設置安西(約在今新疆天山以北地區,並轄巴什喀什以西以南各都督府、羈糜州,節度使、都護駐龜茲,今屬新疆)、北庭(約在今新疆天山以南地區,並轄蔥嶺以西、西南各都督府、羈縻州,節度使、都護駐庭州,今新疆奇台西)、朔方(約在今寧夏及內蒙西部,並轄大漠以北至貝加爾湖以東以西一帶,節度使駐靈武,今寧夏靈武南)、河西(今甘肅西部北部及寧夏西北部,節度使駐涼州,今甘肅武威)、河東(今山西及內蒙呼和浩特以南,節度使駐太原,今屬山西)、范陽(今河北及內蒙東部,節度使駐幽州,今北京)、平盧軍(今遼寧及河北東部,並轄松花江、黑龍江流域及其以北各都督府、羈縻州,節度使駐營州,今遼寧朝陽)、隴右(今甘肅東部、南部及青海東部,節度使駐鄯州,今青海樂都)、劍南(今四川、雲南及貴州大部,節度使駐成都,今屬四川)、嶺南(今廣東廣西及越南東部南部沿海一帶,節度使駐廣州,今屬廣東)十節度使。另外,在沿海地區設置長樂(今福建福州東南)經略使,由福州刺史兼任;設置東萊(今山東掖縣)守捉使和東牟(今山東牟平)守捉使,分別由萊州刺史和登州刺史兼任之。 當時各節鎮所設駐防據點和兵馬數目的分布情況如下:朔方節度 轄有經略軍(駐靈武),兵二萬零七百人,馬三千匹;豐安軍(今寧夏靈武南),兵八千人,馬一千三百匹;定遠軍(城,今寧夏平羅),兵七千人,馬三千匹;西受降城(今年蒙五原西北),兵七千人,馬一千七百匹;東受降城(今內蒙托克托南),兵七千人,馬一千七百匹;安北都護(今蒙古哈爾和林東北),兵六千人,馬二千匹;單于都護(今內蒙呼和浩特南),兵九千人,馬一千六百匹。總共駐防據點八處,兵六萬四千七百人,馬一萬四千三百匹。 河東節度 轄有天兵軍(駐太原),兵二萬人,馬五千五百匹;大同軍(今山西朔縣東),兵九千五百人,馬五千五百匹;橫野軍(今山西蔚縣),兵三千人,馬一千八百匹;苛嵐軍(今山西苛嵐),兵一千人;雲中(今內蒙土默特右旗),兵七千人,馬一千二百匹;忻州(今山西忻縣),兵七千八百人;代州(今山西代縣),兵三千人;嵐州(今山西嵐縣),兵三千人。總共駐防據點8處,兵五萬五千人,馬一萬四千匹。 范陽節度 轄有經略軍(駐幽州),兵三萬人,馬五千四百匹;威武軍(今河北密雲),兵一萬人,馬三百匹;清夷軍(今河北懷來東南),兵一萬人,馬三百匹;靜塞軍(今河北薊縣),兵一萬一千人,馬三百匹;恆陽軍(今河北正定),兵六千人;北平軍(今河北正定),兵六千人;高陽軍(今河北易縣),兵六千人;唐興軍(今河北保定東),兵六千人;橫海軍(今河北滄州東南),兵六千人。總共駐防據點9處,兵九萬一千人,馬六千五百匹。 安西節度 總共兵二萬四千人,馬二千七百匹。 北窿節度 轄有瀚海軍(駐庭州,今新疆奇台西),兵一萬二千人,馬四千二百匹;天山軍(駐西州,今新疆吐魯番東南),兵五千人,馬五百匹;伊吾軍(駐伊州,今新疆哈密),兵三千人,馬三百匹。總共駐防據點三處,兵二萬人,馬四千二百匹。 河西節度 轄有赤水軍(駐涼州),兵三萬三千人,馬一萬三千匹;大斗軍(今甘肅永昌西),兵七千五百人,馬四千四百匹;建康軍(今甘肅高台東南),兵五千三百人,馬五百匹;寧寇軍(今甘肅武威東北),兵八千五百人,馬一百匹;玉門軍(今甘肅玉門北),兵五千二百人,馬六百匹;墨離軍(今甘肅安西東南),兵五千人,馬六百匹;豆盧軍(今甘肅敦煌),兵四千三百人,馬四百匹:新泉軍(今甘肅景泰),兵一千人;張掖守捉(今甘肅天祝西),兵五百人;交城守捉(今甘肅永昌西北),兵一千人;白亭守捉(今甘肅民勤東北),兵一千七百人。總共駐防據點十一處,兵七萬三千人,馬一萬九千四百匹。 隴右節度 轄有臨洮軍(駐鄯州),兵一萬五千人,馬八千四百匹;河源軍(今青海西寧),兵一萬四千人,馬六百五十匹;白水軍(今青海大通西),兵四千人,馬五百匹;安人軍(今青海湟源西),兵一萬人,馬三百五十匹;振威軍(今甘肅樂都西二百里),兵一千人;威戎軍(今甘肅大通北),兵一千人,馬五十匹;漠門軍(今甘肅臨潭附近),兵五千五百人,馬二百匹;寧塞軍(今青海化隆西),兵五百人,馬五十匹;積石軍(今青海湟中南),兵七千人,馬一百匹;鎮西軍(今甘肅臨夏),兵一萬二千人,馬三百匹;綏和守捉(今青海貴德北),兵一千人;合川守捉(今青海樂都南),兵一千人;平夷守捉(今青海和政西),兵三千人。總共駐防據點十三處,兵七萬五千人,馬一萬零六百匹。 劍南節度 轄有益州團結營(駐成都),兵一萬人,馬一千八百匹;天寶軍(今四川理縣西北),兵一千人;平戎軍(今四川理縣西),兵一千人;昆明軍(今四川越西東北),兵五千二百人,馬二百匹;寧遠軍(今四川鹽源),兵五百人;澄川軍(今雲南姚安以東五百里),兵二千人;南江軍,兵二千人;翼州(今四川茂汶自治縣西北),兵五百人;茂州(今四川茂汶自治縣),兵三百人;維州(今四川汶川西北),兵五百人;柘州(今四川黑水南),兵五百人;松州(今四川松潘),兵二千八百人;當州(今四川黑水),兵五百人;雅州(今四川雅安),兵四百人;黎州(今四川漢源北),兵一千人;姚州(雲南郡,今雲南姚安),兵二千三百人;悉州(今四川黑水東南),兵四百人。總共駐防據點十七處,兵三萬零九百人,馬二千匹。 平盧節度 轄有平盧軍(駐營州),兵一萬六千人,馬四千二百匹;盧龍軍(駐平州,今河北盧龍),兵一萬人,馬五百匹;榆關守捉(今河北山海關),兵三千人,馬一百匹;安東都護(今遼寧瀋陽北),兵八千五百人,馬七百匹。總共駐防據點四處,兵三萬七千五百人,馬五千五百匹。 嶺南經略 轄有經略軍(駐廣州),兵五千四百人;清海軍(今廣東思平),兵二千人;桂管(今廣西桂林一帶),兵一千人;容管(今廣西容縣一帶),兵一千一百人;邕管(今廣西南寧一帶),兵一千七百人;安南府(今越南東部南部沿海一帶),兵四千二百人。總共駐防據點六處,兵一萬五千四百人。 長樂經略 (今福建福州東南),兵一千五百人。 東萊守捉 (今山東掖縣),兵一千人。 東牟守捉 (今山東牟平),兵一千人。 以上沿邊十節鎮共轄駐防據點八十處,加上沿海三處,總共八十三處。後來隨著邊防的日趨緊張,駐防據點也陸續增加,其中守捉和城、鎮增加最多,《新唐書·兵志》中所載沿邊戍守據點的增多就反映了這種情況。 自從天寶元年設置十節度以後,隨著邊防戌所的日益增多,邊防軍數量和軍費開支也相繼猛增,如《舊唐書·地理志》所說:「大凡鎮兵四十九萬人,戎馬八萬餘匹。每歲經費,衣賜則千二十萬匹段,軍食則百九十萬石,大凡千二百一十萬。開元以前,每年邊用不過二百萬,天寶中至於是數。」龐大的軍費,加上統治集團的奢侈浪費,到了天寶末年,在國家財政經濟上便陷入了府庫空虛、民生凋敝的困境。 與此同時,在政治上軍事上也潛伏著嚴重的危機。天寶末年,唐玄宗在生活上更加腐朽,在政治上也更加昏憒,終日迷戀聲色,尋歡逐樂,把政事交與利慾薰心的權臣李林甫、楊國忠,把鎮守北方三鎮的兵權交與野心勃勃的佞臣安祿山。他們既狼狽為奸,蒙蔽主上;又勾心鬥角,爭權奪利。玄宗對此不僅熟視無睹,反而把他們視為大大的忠臣。由於安祿山素有驍勇之名,而且機智、詼諧,貌似忠厚,善於奉承,所以深得玄宗歡心,對他尤為寵信,極力加以提拔,從小將擢升為大將。天寶元年設置十節度時,任用安祿山為平盧節度使,過了兩年又命他兼任全國最大節鎮范陽節度使,到了天寶十載(751),又命他兼任何東節度使,於是,一身兼三節度,手握雄兵近十九萬,約占邊防軍總數的百分之四十;而且所部都是強兵悍將。同時還任命他兼任河北道採訪處置大使,集軍權政權財權於一身,開日後節度使包攬地方各項權力的先例,從而出現外重年輕、尾大不掉的局面,終於導致唐朝由盛而衰的安史之亂。 安史之亂以後的藩鎮兵 安史之亂前後經過八年(755—763)始告平息。經過長期戰亂,中原地區滿目瘡痍,唐朝社會經濟受到嚴重破壞,元氣大傷;尤為嚴重的,在平叛的過程中和平叛之後,由於唐朝統治者在政策上的錯誤,造成了根深蒂固的割據勢力,出現了長期藩鎮割據的局面。從此以後,兵連禍結,從唐中葉經過五代十國直到北宋初年將近二百年之久,才又恢復統一的局面,作為藩鎮割據勢力支柱的藩鎮兵終於退出了歷史舞台。 關於唐代藩鎮兵的概況,分以下幾個問題敘述之。 一、姑息政策與藩鎮兵的興起 藩鎮兵是藩鎮割據的支柱。唐代藩鎮割據,起於玄宗的寵信奸佞、措施失當,成於肅宗、代宗的姑息養奸。 姑息政策在肅宗時代就已經開始了。肅宗乾元元年(758),平盧節度使王志玄病死,部下裨將李懷玉擅自殺掉王志玄之子,煽動軍士們鼓譟,推舉其表兄侯希逸為節度使。肅宗不僅不問其擅殺和聚眾要挾朝廷之罪,反而答應其無理要求,任命侯希逸繼位為節度使,開藩鎮將士擁立節度使的先例,大大地損傷了朝廷的威信,助長了藩鎮專橫跋扈的歪風。因此李懷玉更加有恃無恐,永泰元年(765),又唆使部下驅逐了侯希逸,不出所料,這位悍將的野心終於得到滿足,當了平盧淄青節度使,朝廷的威信完全掃地。 代宗繼位後,進一步發展了肅宗的姑息政策。其中最突出的是關於對安史降將如何處理的問題了。代宗寶應二年(763)正月,唐朝平叛軍節節勝利,向安史叛軍巢穴合圍,史朝義走投無路,窮蹙自殺,部下殘兵敗將已成瓮中之鱉,紛紛乞降。以代宗為首的唐朝君臣本應除惡務盡,趁此良機一舉掃平安史餘黨;即使允許他們投降,也應解除其武裝,收回其土地,永除後患;但是目光短淺的代宗君臣卻貪圖一時苟安,不顧百年大計,竟然答應安史餘黨通過平叛軍副統帥僕固懷恩提出的投降條件,分過去為安祿山、史恩明竊據的河北地區為幽州(後改盧龍,今北京市及河北東北部,治所幽州,今北京市)、成德(今河北中部正定一帶,治所恆州,今河北正定)、魏博(今河北南部及山東東北部,治所魏州,今河北大名)、相衛(今河北西南部及河南東北部,治所相州,今河南安陽)四鎮,任命安史降將李懷仙為幽州節度使,李寶臣為成德節度使,田承嗣為魏博節度使,薛嵩為相衛節度使,一切權力如安祿山時,朝廷所得只是名義上的統一而已。代宗君臣那裡知道僕固懷恩懷有二心,深恐「飛鳥盡,良弓藏」,圖謀挾安史降將以自重,從中漁利,所以極力為之保存實力,爭取優厚條件,代宗貪圖一時苟安,竟然採納懷恩建議,對於束手待縛的安史降將,賜以高官厚祿,授以土地人民,其姑息養奸、養癰貽患達到了極點,如《新唐書·藩鎮傳》所說:「安史亂天下,至肅宗大難略平,君臣皆幸安,故瓜分河北地,付授叛將,護養孽萌,以成禍根。亂人乘之,遂擅置吏,以賦稅自私,不獻於朝廷。……以土地傳子孫……訖唐亡,百餘年卒不為王土」。 代宗對於河北安史降將雖然一味姑息,百般撫慰,但他們並未感恩戴德,反而視為軟弱可欺。代宗時,首先倡亂、抗拒朝廷的,就是「河朔三鎮」(指盧龍、成德、魏博,相衛節度使薛嵩死後,土地大部為魏博兼併)。他們「收安史餘黨,各擁勁卒數萬,治兵完城,自署文武將吏,不供貢賦,與山南東道節度使梁崇義及正己皆結為婚姻,互相表里。朝廷專事姑息,不能複製,名雖藩臣,羈縻而已」。「初(李)寶臣與李正己(即李懷玉,代宗賜名正己)、田承嗣、梁崇義相結,期以土地傳之子孫,故承嗣之死,寶臣力為之請於朝,使以節授田悅,代宗從之。」不久,淄青(今山東東部、北部一帶)、橫海(今河北滄州一帶)、淮蔡(今河南汝南一帶)各鎮相繼效尤,所以代宗時藩鎮割據已成定局。 德宗在位時,頗有振作之意,不許藩鎮世襲,引起河朔三鎮以及淄青、淮蔡各鎮的反對。他們串通一氣,聯合出兵抗拒朝廷,互相稱王稱帝,德宗命禁軍和擁護朝廷各節鎮興師討伐,結果以失敗告終,對於一些藩鎮的世襲問題,只得不了了之。藩鎮更加專橫跋扈。 德宗之孫憲宗是中唐晚唐時期一位有作為的君主,在削藩問題上態度非常堅決,即位後,立即罷免主張姑息政策的守舊派官僚韋貫之、蕭俛、錢徽等,任用主張削藩的大臣李絳、裴度、杜黃裳等為相,在削藩方面曾經取得很大的成功。這時,藩鎮中積極擁護朝廷的藩帥田弘正奏清朝廷委派官吏接管魏博軍政,宰相李絳勸憲宗對田弘正和魏博將士厚加賞賜;另一方面,集中兵力打擊最跋扈的強藩,首先從當時勢力最強也最跋扈的淮西(淮蔡)節鎮開刀,由宰相裴度率領大將李愬等各路大軍,經過三年征戰終於平定淮西。這種恩威並施的策略取得很大的成功,一些跋扈的強藩如成德藩帥王承宗、盧龍藩帥劉總等紛紛歸順,負隅頑抗的淄青藩帥李師道等也因孤立無援被擒,於是,在強藩統治下六十餘年的河朔三鎮宣告恢復,四分五裂的唐朝暫時出現了中興的氣象。 然而功業易墮,好景不長。憲宗被宦官殺害後,昏庸的穆宗繼位,終日飲酒作樂,不理國事,所用宰相崔植、杜元穎等人又多是庸碌無能、苟且偷安之輩,於是,姑息政策重新抬頭,藩鎮又紛紛背叛,來之不易的削藩成果遂付諸東流,墮於一旦。長慶元年(821),盧龍兵變,大將朱克融作亂,驅逐朝廷任命的節度使張弘靖。朝廷本應遵守憲宗時的成規不予承認,以免憲宗已經革除的由藩鎮擅自逐帥立帥的積弊死灰復燃,不可收拾;但苟且偷安的穆宗君臣竟然承認既成事實,任命朱克融為盧龍節度使。本來劉總歸順朝廷時曾經把朱克融等一夥驕兵悍將送到京師,任憑朝廷處理,但穆宗聽信崔植、杜元穎的錯誤主張,把他們送回幽州,不久就發生了兵變事件,兵變後又予以姑息,一錯再錯。 朝廷的姑息,引起了連鎖反應,接著成德也爆發了鎮州(即恆州,避穆宗諱改為鎮州)兵變,節度使田弘正被害。當幽州兵變時,鎮州軍情不穩,朝廷調魏博節度使田弘正為成德節度使,田弘正帶領一部分魏博將士前往作為防衛;但必須由朝廷撥給軍糧,度支使崔夓秉承宰相崔植等的旨意,刁難不與,結果魏博兵撤走後,成德大將玉廷湊發動兵變,田弘正被殺害。朝廷興兵問罪,因擔任監軍的宦官瞎指揮並把精兵留在身邊保護自己,以致遭到挫敗,未能把討伐繼續下去。轉而又採取姑息的辦法,任命王廷湊為成德節度使,後來又把公主許配其子,表示妥協。穆宗君臣對悍將的如此厚愛,竟然達到了忠奸不分、功過顛倒的程度,當時有識之士無不為之憤恨,著名詩人、兵學家社牧在所著《樊川文集》中就十分憤慨地批評當時的姑息政策,認為姑息不過是「提區區之有,塞無涯之爭」,只能「使逆輩益橫,終倡患禍」。果然不出所料,姑息結果只能助長割據勢力的驕橫。長慶二年(822),魏博節度也相繼發生了兵變,逼迫節度使田布(田弘正之子)背叛朝廷,田布自殺,朝廷不能討,任命倡亂的大將史憲誠為節度使。於是河朔三鎮盡失,終唐之世,不能復取。憲宗中興給唐朝帶來的一線生機,終於完全彼滅。 當時朝廷牛李黨爭興起,以李德裕為首的李黨主張削藩,以牛僧孺為首的牛黨則主張姑息。文宗太和五年(831),盧龍發生兵變,節度使李載義為部下大將楊志誠所逐。李載義系唐朝宗室,為盧龍將。朱克融死後,他乘機殺其子,以盧龍歸於朝廷,敬宗大悅,即授以節度使之職。這年,盧龍大將楊志誠逐李載義而自立,文宗欲興師問罪,宰相牛僧孺勸阻說:「安史之亂,范陽非國家所有。前時劉總向化,朝廷約用錢八十萬貫……而未嘗得范陽尺布斗粟。……且范陽,國家所賴者,以其北捍突厥,不令南寇,……則爪牙之用,固不計於逆順。」意思是留著楊志誠充當節度使為國家抵禦突厥,這種說法非常荒謬可笑,目的就是要對楊志誠採取姑息政策。姑息叛藩以御外患,其懦弱無能可想而知。與牛僧孺對立的李德裕曾輔佐武宗平定澤潞劉稹的叛亂,正欲復興憲宗中興功業;但不久武宗病死,宣宗繼位,重用牛黨,李德裕貶死崖州(今海南三亞)。從此削藩之議日益消沉,藩鎮勢力更加囂張,腐朽的唐皇朝終於一蹶不振。 二、驕兵與悍將 藩鎮兵是一夥驕兵悍將。節度使是藩鎮兵的首領,他們當中有一些人專橫跋扈、爭權奪位、興兵作亂、禍國殃民,對於天子來說,他們是悍將。但是在他們手下有許多大將、小將,其中也有一些兇悍的悍將,還有驕兵。有時史書不分將和士,把節度使手下的將領和士兵籠統地稱為驕兵,只把那些兇悍的節度使稱為悍將。 那些兇悍的節度使所以專橫跋扈,無非是擁兵自重,以武力要挾天子;久而久之,他們部下的將士相繼效尤,憑藉武力要挾主帥、擁立主帥、驅逐主帥,甚至殺害主帥,稍失控制,危害立至。如《舊唐書·羅弘信傳附子威傳》所云:「魏(魏博節度)之牙中兵者,自至德(唐肅宗年號)中田承嗣盜據相(相州,今河南安陽)、魏(魏州,今河北大名)、澶(澶州,今河北清豐)、博(博州,今山東聊城)、衛(衛州,今河南新鄉)、貝(貝州、今河北清河)等六州,召募軍中子弟,置之部下,遂以為號,皆豐給厚賜,不勝驕寵,年代寢遠,父子相襲,親黨膠固。其凶戾者,強買豪奪,逾法犯令,長吏不能禁。變易主帥,如同兒戲,如史憲誠、何進滔、韓君雄、樂彥禎,皆為其所立,優獎小不如意,則舉族被害。」因而兵變常常發生,如趙翼《廿二史札記》所說:「藩帥(節度使)既不守臣節,無怪乎其下從而效之,逐帥、殺帥,視為常事。」以河朔三鎮為例,從安史之亂至唐朝末年,三鎮五十四名節度使中,由唐朝中央政府主動任命者,僅有張弘靖、田弘正、田布和李愬四人,為部下所逐所殺者達二十二人之多。在中央政府任命的四人中,張弘靖被逐,田弘正、田布父子被殺,李想因病回到京師才幸免於難。雖然發生多次兵變,但朝廷對於由將士擁立或是子襲父位未經朝廷任命的,不聞不問,即授以節度使職位,甚至對於逐帥殺帥的也是如此。比如代宗時,盧龍將朱希彩擅殺節度使李懷仙,自稱留後,朝廷即授以節度使職位;成德將王廷湊聚眾譁變殺害節度使田弘正,也是自稱留後,其結果也同盧龍一樣,作亂者最後也是如願以償,獲得節度職位。唐政府這種對驕兵悍將的姑息政策,不僅未能制止藩鎮叛亂,改善驕兵悍將同朝廷的關係,緩和藩鎮內部驕兵悍將之間的矛盾,恰好相反,姑息就是縱容驕兵悍將為非作歹,助長了他們的貪慾,其結果加深了朝廷與藩鎮及其驕兵悍將之間以及藩鎮內部驕兵悍將之間的矛盾,使之更加複雜化尖銳化。 由於藩鎮內部節度使與將士間或是驕兵悍將間矛盾的尖銳化,唐哀帝天祐年間(904—907)曾經發生過節度使聯合外軍將其部下牙軍(衙兵)全部殺死的嚴重事件。發動這次事件的就是魏博節度使羅威。 唐昭宗光化元年(898),羅威繼承其父羅弘信官爵為魏博節度使。他少年時就多次聽說過魏博牙軍(節度使直轄的軍隊)兇悍異常,自安史之亂以來曾經多次擅自廢立節度使,驅逐節度使,殺害節度使,堪稱驕兵中的驕兵。威「懲其往弊,雖以貨賂姑息,而心甚銜之」。他繼位以後,雖也像朝廷姑息藩鎮那樣姑息自己部下將士,經常賜以財帛,但仍然坐臥不安,心懷危懼。 天祐二年(905)七月十三日夜,魏博牙軍掉將李公佺作亂,圖謀取羅威而代之;但這次兵變沒有成功,公佺出奔滄州(今屬河北)。羅威雖然幸免於難,更加恐懼不安,急忙派人星夜前往汴梁(今河南開封),求救於宣武節度使朱全忠(朱溫),請其派兵助他消滅部下牙軍。朱全忠與羅威素來友好,又是兒女親家,立即派部下長直軍校馬繼勛挑選精兵千人,協同威夾攻魏博牙軍。不久,馬繼勛率部到達魏州,會同羅威把駐守魏州牙城(環繞節度使內衙之城)的魏博牙軍一千人全部殺光,隨後又把所有牙軍家屬八千家全部屠殺。其餘駐在魏博各地的牙軍也在朱全忠的協助下,經過幾月時間把他們全部消滅掉。當然用這種辦法對付驕兵,只能快意於一時,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驕兵悍將作亂的問題。到了宋初解除節度使兵權,綿延二百年之久的驕兵悍將之患才得到解決。 三、藩鎮兵的幾個組成部分 唐代藩鎮兵有以下幾個組成部分:第一部分為牙軍和親軍。 藩鎮節度使治所所在州(如盧龍節度使治所在幽州)的駐軍為藩鎮直轄部隊,稱為牙軍,又稱衙軍,是當地藩鎮兵的主力,因為駐紮在節度使所居內衙的牙城,故稱為牙軍;另外,還有一部分牙軍分別駐紮在治所州城內外和藩鎮所轄其他各州縣商業繁華和地形險要等各要害地區。由於這一部分軍隊人數較多、裝備較好,也比較精銳,故為藩軍主力,有左右藩鎮局勢的雄厚力量,成為藩帥要挾朝廷、興兵作亂和圖謀割據的重要資本,因而受到藩帥的重視和優待,如駕馭無方,一味姑息,久而久之,遂養成驕兵悍將,經常要挾藩帥,廢立藩帥,驅逐藩帥,甚至殺害藩帥。於是,在牙兵之外,有些節度使往往另設一支貼身衛隊——親軍,以防牙軍譁變。如晚唐時,「魏博節度使樂彥禎驕奢不法,發六州(魏博管轄六州)民,人苦其役。其子從訓尤兇險,既殺王鐸,魏人惡之。從訓聚亡命五百餘人,謂之子將,牙兵疑之,籍籍不安」。文下胡注云:「魏博牙兵始於田承嗣,廢除主帥率由之。今樂從訓復置親兵,牙兵疑其見圖,故不安。」 親軍經常住宿藩帥(節度使)內宅,「出入臥內」,故又稱為「後院兵」、「後樓兵」,是一支保護藩帥的侍從衛隊。這支衛隊少則數百人,多至數千人,由帶有兵馬使銜的大將統率,如《資治通鑑》卷二四八武宗會昌四年閏七月所云:當時澤潞(今山西長治、晉城一帶)留後劉稹召見部下都知兵馬使郭誼,「誼拜謝稹已,出見諸將,稹治裝於內廳。李士貴聞之,率後院兵數千人攻誼」。當時李士貴的職位,就是後院兵馬使。《資治通鑑》卷二五六信宗光啟三年七月又云:「鎮海(今浙江西部杭州一帶)節度使周保募親軍千人,號後樓兵,稟給借於鎮海軍;鎮海軍皆怨,而後樓兵寖驕不可制。」但是這些用厚祿養起來的驕兵並不完全可靠,後來鎮海軍作亂時,後樓兵也相繼造反了。 第二部分為藩鎮所屬沿邊各駐防據點(戍所)軍、守捉、城、鎮的駐軍(戍兵)。 唐時除在節度使治所設置軍外,其他要害地區也設有軍、守捉、城、鎮等駐防據點,有大量的駐軍戍守。以盧龍為例,除直轄的經略軍三萬三千人駐防節度使治所幽州充當牙軍外,其他駐防據點尚有威武、靜塞等八軍,每軍人數多者萬餘人,少者數千人,個別最少的僅有數百人,各軍的駐防長官由大將擔任,稱為軍使或大使。每軍軍官的編制,據《資治通鑑》卷二○一玄宗開元四年記載:「每軍大將一人,別奏一人,傔十六人,副二人,分掌軍務。奏、傔減大將半。判官三人,典四人。總管四人,二主左右虞侯,二主左右押衙,傔各五人,子將(即小將)八人,資其分行陣。辦金鼓及衛署,傔各二人。」這是安史之亂以前的情況。安史之亂以後的情況,如代宗大曆十一年《妒神頌》所記:承天軍(屬河東節度使)設有:承天軍節度副使、前水平軍節度右廂兵馬使、同山南東道副使一人,副使同經略副使一人,游奕副使一人,都虞侯一人,將三人,散將三人,判官、節度逐要官三人,節度隨身官一人,副將三人,衙官二人,總官三人。當時藩鎮治所所在地的軍使皆由節度使兼任,其他的軍使則多帶節度副使的官銜。 第三部分是各支州(或支郡)兵。藩鎮所屬各支州都有一些地方軍隊。代宗大曆年間「又定諸州兵,皆有常數」。支州兵由州刺史統轄,安史亂後的州刺史大都帶有團練使、防禦使、鎮遏使、團練守使等官銜,如憲宗元和十四年詔令所說:「如刺史帶本州團練、防禦、鎮遏等使,其兵馬額便隸本使,如無別使屬軍事。」 刺史統轄本州地方軍隊,其下設有專管軍事的副使,協助刺史處理一切事務。如《金石萃編》卷九八《八關齋會報德記》所載:宋州(今河南商丘)刺史本州團練守捉使等「設八關大會,飯千僧」。「州縣官吏苗藏實等設一千五百人為一會,鎮遏團練官健副使孫琳等設五百人為一會」。由此可見副使孫琳是協助刺史主管地方軍務的將官。副使之下,還設有判兵馬案、軍糧案、甲仗案等處理具體事務的官員。支州刺史和統轄兵馬的大將往往兼帶藩鎮軍職,如節度副使、同節度副使以及節度押衙等職務,如唐末楊行密任廬州(今安徽合肥)刺史時,節度使高駢曾任命他為淮南節度府的押衙。 第四部分為縣鎮兵。縣鎮兵又稱鎮兵,系藩鎮所屬各縣地方部隊。按照唐皇朝的規定:各縣縣令不得兼任縣鎮的鎮遏使,無統轄鎮兵之權,與州刺史得以統轄支州兵完全相反。但安史之亂以後,不服從唐朝廷法令的藩帥卻各行其是,由縣令兼管本縣鎮兵,如《冊府元龜》卷一六五《帝王部·招懷》所載:憲宗元和十四年(819)五月:「淄青偽署海州陽縣令兼鎮遏使梁洞,以縣降於楚州刺史李聰」,即其例證。其在縣中軍事上或經濟上占重要地位的縣鎮駐防部隊則由各州或節度使直接管理。縣鎮兵於鎮將之下,設有副將、押衙、虞侯、將虞侯、軍判官、糧料官等。《金石續編》卷十一《河東節度高壁鎮新建通濟橋記》中曾記載了這些職位。在記中除記載以鎮將為首的軍事人員外,還有以縣令為首的行政人員,說明縣令並未兼任軍事主管人員。這是因為河東雖是藩鎮,但它長期隸屬朝廷遵守朝廷規定的緣故。 關於唐代藩鎮軍將的職級,從《李文饒文集》卷十六《請准兵部式依開元格置跳蕩及第一第二功狀》中可以略見其端倪。狀文說:  開元格:每獲一生,酬獲人絹十匹。 右緣並無軍將、官健等第,稍似不備。今請:獲賊都頭,賞絹三百匹;獲賊正兵馬使,賞絹一百五十匹;獲副兵馬使、都虞侯,賞絹一百匹。(都)虞侯己上,仍並別酬官爵,如是官健,仍優與職名;獲賊十將,賞絹七十匹;獲賊副將,賞絹三十匹;獲賊赤頭郎及劉稹新召宅內突將,賞絹十匹;獲賊長行,賞絹三匹。如是土團鄉夫之類,不在此例。 這是武宗會昌年間(841—846)朝廷討伐澤潞叛將劉稹時,宰相李德裕奏請對俘獲叛軍將士的有功之臣應予論功行賞的狀文。狀文首先指出:開元以來的賞格太粗,一律按人頭計算,不足以激勵士氣。然後提出應當根據被俘叛軍職級高低定軍功大小,賞賜厚薄,從中可以窺見唐代藩鎮軍將職級梗概:都頭、正副兵馬使、都虞侯是由大將擔任的高級軍職,都虞以下的十將、副將等則是中下級軍職。其餘長行官健為一般士兵,赤頭郎、宅內突將則是劉稹臨時召集的兵將,土團鄉夫也不是正規部隊,不應計算在內。 第四節 禁軍的盛衰 兵權是政權強有力的支柱。安史之亂前後,由於唐統治者的錯誤政策,對兵權失去了控制。在強大的邊防軍被藩鎮奪去轉化為割據稱雄的藩鎮兵之後,又一錯再錯,把餘下的一部分兵權即控制禁軍之權拱手交與宦官,以致天子禁軍轉化為宦官控制下的禁軍,形成唐朝後期天子外受制於強藩、內受制於家奴這種內外交困的政治局面,以致於滅亡。 安史之亂以前的天子禁軍 安史之亂前後禁軍的構成和權力轉移情況的巨大變化,如《新唐書·兵志》所說:「夫所謂天子禁軍,南北衙兵也。南衙,諸衛兵是也;北衙者,禁軍也。」安史亂前的天子禁軍,就是由南衙北衙兩部分禁軍組成的。其中南衙禁軍即府兵十六衛,是禁軍的主力,擔任京師和宮廷的宿衛;十六衛以外的駐京軍隊則組成北衙禁軍,協助甫衙禁軍擔任宿衛。當時的北衙兵,包括以下各部分禁軍。 其一,元從禁軍。這支禁軍系隨從唐高袒李淵進入關中的部分將士組成:「初,高袒以義兵起太原,悉罷遣歸,其願留宿衛者三萬人。高祖以渭北白渠旁民棄腴田分給之。號『元從禁軍』。後老不任事,以其子弟代,謂之『父子軍』。」可見這支禁軍是唐朝政府為安插唐初入關的有功將士及其子孫設立的,戍守在京師外圍的渭北地區。 其二,飛騎。系貞觀十二年(638)為在京師近郊田獵而設立的一支禁軍,如《新唐書》卷五○《兵志》所說:「貞觀初,太宗擇善射者百人,為二番於北門長上,號曰『飛騎』,以從田獵。又置北衙七營,選材力驍壯,月以一營番上。十二年,始置左右屯營於玄武門,領於護衛將軍,號『飛騎』。其法:取戶二等以上、長六尺闊壯者,試弓馬四次上,翹關舉五,負米五斛三十步者。復擇馬射為百騎,衣五色袍,乘六閒馬,虎皮,為游幸翊衛。」 其三,左右羽林軍。高宗龍朔三年(662),開始取府兵十六衛中善於騎射的越騎、步射兩營設置羽林軍。「大朝會則執仗以衛階陛,行幸則夾馳道為年仗。」武后末年,宰相張束之等就是勸說右羽林大將軍李多祚發動兵變擁立中宗復位的。 其四,左右龍武軍。武后天授年間(690—692)改百騎為千騎。中宗時又改千騎為萬騎,分為左右廂。玄宗用萬騎平定韋後之亂後,改萬騎為左右龍武軍,多以唐初功臣子孫充任之。當時一些躲避充當府兵出征或戍邊的富豪子弟紛紛繳納資財參加龍武軍。玄宗末年,府兵、騎先後破壞,南衙禁軍宣告瓦解,北衙羽林、龍武諸軍尚存。安史之亂玄宗奔蜀時,北衙禁軍從者僅千人,由龍武大將軍陳玄禮扈駕,行至馬嵬坡(今陝西興平西),六軍不發,要求處死權奸楊國忠和寵妃楊玉環,玄宗無奈,只得應允。尤武軍在這次事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安史之亂以後宦官控制下的禁軍 安史亂後,宦官專權和藩鎮割據,為唐朝衰亡的主要原因。按照唐制,宮廷設置內侍省,由內侍、內常侍六人掌管省事。太宗貞觀年間,鑒於前代宦官專政的弊病,規定內侍官階不得超過四品,但後來並未遵守。玄宗時,宦官勢力開始抬頭,宮廷宮女宦官達到數萬人,其中品官黃衣(七品)以上三千餘人,衣朱紫者(三四品以上)一千親人,「中宮稍稱旨者,即授三品左右監門將軍」。「監軍則權過節度,出使則列郡辟易,其郡縣豐贍,中官一至軍,則所冀千萬計。」其中高力士尤為得寵,「每四方進奏文表,必先呈高力士,然後進御,小事便決之」。「肅宗在春宮,呼為二兄,諸王公主皆呼『阿翁』,駙馬輩呼為『爺』。」官居極品,封為國公。宦官之干預政事,由力士開端;但尚未干預軍事。宦官之取得兵權,掌握禁軍,是從肅宗、代宗時開始、德宗時完成的。 當安史之亂時,玄宗率領夢軍千人入蜀,分了一部分禁軍扈從太子李亨(肅宗)赴靈武,集合朔方、隴右、河東各鎮人馬討伐安祿山。肅宗在靈武即位後,曾調了一些兵馬補充禁軍,並任命宦官李輔國為元帥府行軍司馬,兼掌禁軍;同時又任用另一宦官魚朝恩為觀軍容使,後來又命他帶領新成立的神策軍。從此宦官勢力滲入禁軍之中。 同時禁軍也在不斷地擴充。肅宗至德二年(675),設置左右神武軍,是以唐初元從禁軍子孫以及安史之亂扈從玄宗、肅宗功臣的子弟為基幹建立起來的,與左右羽林軍、左右龍武軍合稱「北衙六軍」。 不久,又從招募的軍士中挑選一批善於騎射的兵丁設置衙前射生弓千人,稱力「供奉射生官」,又稱「殿前射生」,分為左右兩廂,成立了另一支號稱為左右英武軍的禁軍。這支禁軍,代宗時以討伐張後(肅宗皇后)迎立代宗有功,改為寶應功臣(寶應為代宗年號),後來又改為寶應軍,德宗時又改為左右神威軍。 肅宗上元年間(760—761)還設置了一支禁軍,取名神策軍,以北衙軍使衛伯玉為神策節度使,鎮陝州,任命宦官魚朝恩為觀軍容使,併兼任神策軍監軍。關於神策軍的來歷,如《新唐書·兵志》所載:「初哥舒翰(玄宗時隴右節度使)破吐蕃臨洮(今屬甘肅)西之磨環川,即以其軍為神策軍,以成如璆為軍使。及祿山反,如璆以伯玉將兵千人赴難,伯玉與朝恩皆屯於陝。時邊地陷蹙,神策故地淪沒(為吐蕃侵占),即詔伯玉所部軍號神策軍,以伯玉為節度使,與陝州節度使郭英乂皆鎮陝。其後伯玉罷,以郭英乂兼神策軍節度。英乂入為僕射,軍遂統於觀軍容使。」代宗時,神策軍有了很大的發展。廣德元年(763),吐蕃入侵長安,代宗逃奔陝州,魚朝恩率所部神策軍和所有駐陝軍隊前往迎駕,都號稱神策軍,代宗進駐神策軍營中。不久,吐蕃兵退走,長安恢復正常秩序,魚朝恩遂率領神策軍駐紮禁中。代宗永泰元年(765),吐蕃再次入侵,魚朝恩又率神策軍進駐御苑,由於多次保駕有功,受到朝廷重視,經過多次整頓補充,實力大大增強,遂分為左右兩廂,兵力之強為北衙禁軍之冠,成為禁軍主力,扈從天子的親軍,魚朝恩以觀軍容宣慰處置的最高軍職兼任神策軍兵馬使。於是,德宗貞元二年(786)下詔改神策左右廂為左右神策軍,後又設左右神威軍。如《唐會要·京城諸軍》所載:「貞元二年九月二日,神策左右廂宜改為左右神策軍。每軍置大將軍二人,秩正三品。將軍各二人,從三品。殿前射聲左右廂,宜改為殿前左右射生軍,各置大將軍二人,秩正三品。將軍二人,從三品。將軍二人,秩從五品。其職田、俸祿、手料等,同六軍(左右羽林、左右龍武、左右神武)十二衛。至三年四月十七日,左右射生軍宜改為左右神威軍。」神策、神威四軍加上從前的六軍共為十軍。「自肅宗以後,北軍增置威武、長興等軍,名類繁多,而廢置不一。惟羽林、龍武、神武、神策、神威最盛,總曰左右十軍矣。其後京畿之西,多以神策軍鎮之,皆有屯營。」 自從魚朝恩有罪自殺後,一時之間,宦官群龍無首,缺少熟悉軍旅帶過禁軍的人物,「內官不復典兵」,德宗遂任命大將白志貞為禁軍帥,統率禁軍。這本是就勢剝奪宦官控制禁軍掌握兵權的好機會,但是發生了意外事故錯過了機會。這件事起源於白志貞接受賄賂。「志貞多納豪民賂,補為軍士,取其傭直,身無在軍者,但以名籍取給而已。涇帥之亂,帝召禁軍御賊,志貞召集無素,是時並無至者。唯竇文場、霍仙鳴率諸宦者及親王左右從行。」昏庸的唐德宗勃然大怒,極其錯誤地認為所有的武臣老將都像白志貞那樣不堪信任,宦官雖然不懂軍事,卻忠實可靠,於是又把收回的兵權拱手送給宦官:「(白)志貞貶官,左右禁旅,悉委文場主之。……德宗還京,頗忌宿將,凡握兵多者悉罷之,禁旅文場、仙鳴分統焉。貞元十二年(796)六月,特立中護軍兩員,以帥禁軍,乃以文場為左神策護軍中尉,仙鳴為右神策護軍中尉,右神咸軍使張尚遠為右神策中護軍,內謁者監焦希望為左神策中護軍,自文場等始也。時竇、霍之權,極於天下。」從此,統轄禁軍大權全歸宦官。可見宦官之控制禁軍始於肅、代,成於德宗。為了加強宦官對神策軍的控制,貞元十四年,下詔左右神策軍設置統軍,詔書說:「左右神策軍,特為親近,宜署統軍,以崇親衛。」因此神策軍的地位在禁軍中更加突出。「當時邊兵衣糧多不贍,而戍卒屯防,藥茗蔬醬之給最厚,諸將務為詭辭,請遙隸神策軍,稟賜遂贏舊三倍。由是塞上往往稱神策行營,皆內統於中人(宦官)矣。禁軍乃至十五萬。」 宦官不僅通過控制禁軍操縱兵權,而且還企圖通過監軍的方式干涉地方藩鎮軍務,掠取財物,因而加深了朝廷同藩鎮之間的矛盾。比如代宗時,大宦官程元振繼承李輔國擔任知內侍省事,與魚朝恩狼狽為奸,爭奪兵權。魚朝恩兼任神策軍兵馬使,把神策軍抓在手中;程元振則兼任寶應軍使,把寶應軍據為己有。除此而外,他還利用權勢,借假朝廷名義,干涉藩鎮事務,並勒索財物,營私舞弊,如不從命則假公濟私,加以誣陷。「元振嘗請託於襄陽節度使來瑱,瑱不從。及元振握權,征瑱入朝,瑱遷延不至。廣德元年(763),破裴茙,遂入朝,拜兵部尚書。元振欲報私憾,誣瑱之罪,競坐誅。宰相裴冕為肅宗山陵使,有事與元振相違,乃發小吏贓私,貶冕施州刺史。來瑱名將,裴冕元勛,二人俱被誣陷,天下方鎮皆解體。」 代宗時,成德節度使李寶臣因宦官馬承倩勒索,送與縑帛百匹,承倩嫌少,擲之道中,引起李寶臣的不滿。 穆宗時,派裴度等率各路大軍討代成德叛將王廷湊,每軍遣內官(宦官)一人監軍。內官悉選驍健者自衛,以贏懦應戰,以致兵多敗北。 代宗縱容宦官接受賄賂,內官使四方者求賂不禁。 德宗建中二年(781),振武監軍使劉惠光貪婪,軍士共殺之。 德宗時,河東節度使嚴緩於貞元、元和時在鎮九年,軍政補署,一出監軍使李輔光之手。 憲宗時,淮西之役,諸道皆有中使(宦官)監陣,進退不由主將,勝利輒先使獻捷,不利則凌挫百端,裴度奏請罷去。 穆宗時,劉悟因功升為澤潞節度使,監軍劉承偕常當眾辱罵劉悟,引起劉悟不滿。劉悟死後,神策軍中尉和宰相李逢吉又接受劉悟之子劉從諫的賄賂,為奏請留後。 尤甚者,宦官在控制禁軍掌握朝廷兵權後挾制天子,廢立由之。如穆宗由宦官梁守謙、王守澄擁立,文宗由宦官王守澄、梁守謙、楊承和擁立,武宗由宦官仇士良等擁立,宣宗由諸宦官擁立,懿宗由宦官王宗實擁立,僖宗由宦官劉行深、韓文約擁立,昭宗由楊復恭、劉季述等擁立。有的宦宮甚至殺害皇帝,憲宗為陳弘志所殺,敬宗為劉克明等所殺。這些擁立或殺害皇帝的宦官,大都是掌握實權的神策軍中尉。新皇帝登基時對神策軍將士大部予以賞賜,如穆宗即位後,神策軍將士每人賞錢五十千,六軍將士每人三十千。敬宗之立,神策軍將士每人賞絹十匹,錢十千,以答謝神策軍的支持並表示慶祝。 宦官的專橫跋扈,引起了朝廷中改革派人士的反對。順宗永貞元年(805),以王叔文為首的改革派人士,在順宗的支持下實行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改革,就是奪回被宦官把持的兵權,任用有聲望的宿將范希朝為左右神策、京西諸城鎮行營兵馬節度使,由改革派韓泰充當行軍司馬掌握實權。但在宦官首領俱文珍等人的策劃下,守舊官僚和藩鎮勢力群起反對,「永貞改革」終於失敗。 憲宗元和年間(806—820),禁軍的建制略有變化。元和二年,宣布撤銷神武軍。第二年,又宣布撤銷左右神威軍,合為天威軍。元和八年(813),又宣布撤銷天威軍,分隸左右神策軍。 僖宗光啟年間(865—868),唐朝內部發生多次爭奪權位的鬥爭,唐僖宗逃往西川,掌管禁軍的宦官首領田令孜招募神策新軍五十四都,每都千人,分為十軍,令孜自封為左右神策兼十二衛觀軍容使,以左右神策大將軍為左右神策都指揮使。每都設立都將一人,又稱都頭。五代十國時代割據川蜀建立前蜀政權的王建,當時就充當都頭之職。 景福二年(893),昭宗以藩臣跋扈,天子孤弱,同大臣商議,決定改組禁軍,由唐朝宗室諸王充當禁軍首領,任用覃王李允為京西招討使,神策都指揮使李副之。當時鳳翔節度使李茂貞干預朝政,昭宗任命宰相杜讓能與神策中尉西門重遂等商議出兵討代之。全軍五十四都屯守長安以西的興平抗擊叛軍。但這支神策新軍毫無戰鬥力,不戰而潰,李茂貞乘勝進犯京師。昭宗不得己,處死神策中尉西門重遂,李茂貞才退回鳳翔。乾寧元年(894),李茂貞又勾結邠寧節度使王行瑜、華州節度使韓建共同出兵攻打長安,逼迫昭宗將宰相韋昭度、李磎處死。太原節度使李克用聞訊發兵南下討伐王行瑜等。事後昭宗命宗室薛王李知柔回長安收編逃散的神策軍,得數萬人,編為安聖、捧宸、保寧、安化四軍,號稱「殿後四軍」,命覃王李允、延王李戒丕等統率之。乾寧三年,李茂貞率兵再次入侵長安,李允等率新編的殿後四軍抵禦,兵敗,昭宗出奔華州(今陝西華縣)。華州節度使韓建見宗室諸王統兵深感畏懼,奏請罷免諸王兵權,並率兵包圍行宮。昭宗不得己,答應韓建請求摘除諸王兵權,新編四軍全部解散。不久,宗室諸王皆為韓建殺害,昭宗用宗室諸王掌管禁軍的願望終於化為泡影。 光化元年(898),昭宗從華州回到長安,因禁軍星散,六軍有名無實,又命人招募軍士,恢復左右神策軍編制,僅有六千人。宦官景務修,宋道弼分任左右神策軍中尉,把持朝廷政事,與宰相崔胤爭權。光化二年,崔胤依靠宣武節度使朱全忠(朱溫)出兵攻殺景、宋二人,由另外兩名宦官首領劉季述、王仲先擔任神策軍中尉。由於昭宗把政事交與崔胤,崔胤又仗恃朱全忠勢力抑制宦官,這年十二月,劉季述率神策軍入宮發動政變,廢昭宗,立太子李裕為帝。不久,神策軍將領孫德昭反正,殺死劉季述、王仲先,昭宗復位。但這時宦官和崔胤等朝臣之間己勢同水火,各自結交藩鎮為外援。神策軍中尉韓全海、張弘彥依靠鳳翔節度使李茂貞、崔胤等則仍然依靠割據汴梁的朱全忠。天復元年(901),崔胤聲稱奉昭宗之命,派使臣前往汴梁,召宣武節度使朱全忠入京誅殺宦官,被宦官發覺,神策中尉韓全海等急忙把昭宗劫持到鳳翔(今屬陝西)。朱全忠率領所部大軍跟蹤追擊,包圍鳳翔一年余,李茂貞出戰不利,只得殺掉前來投靠的宦宮首領韓全海等數十人,同朱全忠講和,昭宗也回到長安。於是崔胤與朱全忠誅殺宦官八百餘人,左右神策軍也同時宣告廢除,與宦官同歸於盡。不久,昭宗及其子哀帝先後為朱全忠所殺,唐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