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九卷) · 第三十六章李夢陽
第一節官場險惡,四度入獄
李夢陽(1473—1530),字天賜,後改獻吉,號空同子(崆峒子),陝西慶陽(今屬甘肅)人。明代著名文學家,為「前七子」之首。
少年時代生活於慶陽。弘治初,李夢陽父親李正被聘為明藩周王府教授,全家移居河南開封。弘治六年(1493),逢科舉,他本想在河南應試,未成,不得已回到慶陽,「而棘圍且閉。夢陽攔監場使者,大言:『夢陽不入試,是科無解首。』使者勉收之,果舉鄉試第一」①。狂傲自信之態,躍然紙上。弘治七年(1494),李夢陽中進士,授戶部主事。這時才二十一歲。此後十二年間,他除戶部主事工作之外,主要活動於文學領域。他「居燕中,社集四方名士,興復古文詞,與信陽何景明互旗鼓,時人稱李何」。「抗論古今,傲絕一世」②。此時,內閣大學士李東陽為文壇盟主,「天下翕然宗之。夢陽獨譏其萎弱。倡言文必秦漢,詩必盛唐,非是者弗道」③。與何景明、徐禎卿、邊貢、康海、王九思、王廷相等號「七才子」,史稱「前七子」。弘治十八年(1505),李夢陽應詔上書,陳「二病」、「三害」、「六漸」,極論時政得失,其大致內容為:(1)官場風氣日下,「廉恥道喪」。「張拱深揖,吶吶不吐一辭,則目為老成;遇事圓巧,則以為善應。轉相則效,翕然風靡,承訛重弊,言行無實」①。(2)宦官之禍。指出國家之倉廠場庫、騰驤四衛、錦衣衛及團營等被宦官掌管,為社會穩定、社稷安全之隱患,提請孝宗要加倍留意。本來,這都是些切中時弊的言論,但因文末語及孝宗張皇后的父親壽寧侯張鶴齡的不法行為,而以「疏末斥後,大無人臣禮」的罪名下錦衣衛獄。後來雖經大學士劉健、謝遷求情,得以官復原職,但仍被罰俸三日。李夢陽氣憤難消,「一夕醉遇壽寧侯於道,以鞭梢擊墮其齒二」②。張鶴齡憤極,但「為前疏未久」,畢竟有些心虛,遂「隱忍且止」。
武宗繼位以後,李夢陽升任戶部郎中。正德元年(1506),大學士劉健、謝遷,戶部尚書韓文等大臣聯名上疏彈劾以劉瑾為首的「宦官八虎」,試圖除掉他們。李夢陽在其中推波助瀾,並代草疏文。因消息泄露,劉瑾先發制人,韓文等均被趕出京城,李夢陽也被降為山西布政司經歷,並被勒令致仕。不久,劉瑾又以其他藉口將李夢陽逮捕入獄,「將殺之」。經好友翰林院修撰康海冒險營救,才幸免於難。事後,他因感而作《去婦詞》,其中寫道:「孔雀南飛雁北翔,含顰攬涕下君堂。」「妾悲妾怨憑誰肖,君舞君歌空自憐。」「郎乎幸愛千金軀,但願新人故不如」。③曲折婉轉地表達了對皇帝的不滿情緒。
正德五年(1510),劉瑾被誅,李夢陽官復原職。不久,起江西提學副①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十三上《李夢陽傳》。
②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十三上《李夢陽傳》。
③《明史》卷二八六《李夢陽傳》。
①《罪惟錄》列傳卷十三上《李夢陽傳》。
②《罪惟錄》列傳卷十三上《李夢陽傳》。
③沈德潛:《明詩別裁》卷四○。
使。他雖已兩次下獄,但似乎並沒有絲毫改變其性格。「往往負才氣自高,弗能下人。」①副都御史俞諫,「總督江西,欲用兩廣例屈體諸司」,李夢陽長揖廷抗道:「公奉天子詔督諸軍,吾奉天子詔督諸生,何所不如公?」②又明代官場慣例,監、司官員每五日「一會揖御史所」,李夢陽又不往揖,並且喻「諸生亦毋謁上官,即謁,長揖毋跪」③。因此而得罪了俞諫和御史江萬實。他們即借李夢陽鞭笞淮王府校一事,將李夢陽「御史按治」。李夢陽不服,援結寧王朱宸濠和他們互相訐奏,最後驚動了皇帝,派大理寺卿燕忠「即訊」,「召夢陽羈戶信獄。諸生萬餘為訟冤,不聽」。終以「陵轢同列,挾制上官」之罪而被勒令致仕。
罷官以後,李夢陽返回開封。少卻了官場的桎梏與同僚的構陷。他「益跅弛負氣」,盡享自在閒適生活之樂趣。他治園池,招賓客,「日縱俠少射獵於繁台、晉丘間,自號空同子,名震海內」④。離開官場,並不等於遠離了政治漩渦。正德十四年(1519),寧王朱宸濠叛亂事敗,李夢陽因曾為其作《陽春書院記》,為御史周宜糾劾,以「黨逆罪」被第四次關進了監獄。經大學士楊廷和、刑部尚書林俊力救,才得再度幸免於難。
此後的十年,是李夢陽一生最為沉寂,但仍然狂氣十足的時期。有的記載稱:「自後交遊斷絕。大梁賈客求文,齎金為壽而已。夢陽得金,復集賓客,治供帳園林,為富貴容,殊驕奢。」⑤嘉靖九年(1530),李夢陽在鬱鬱寡歡中病逝,終年五十八歲。
李夢陽一生命運多舛,風險迭起。雖少年得志,但因才高氣傲,不懂權謀,故難容於官場而四次下獄。就其性格和氣質言,他更宜做個純粹的詩人。從歷史實際看,亦正是如此。他在文學史上的地位遠遠高於其在政治史上的地位。
①《罪惟錄·列傳》卷十三上《李夢陽傳》②《罪惟錄·列傳》卷十三上《李夢陽傳》③《罪惟錄·列傳》卷十三上《李夢陽傳》④《明史》卷二八六《李夢陽傳》。
⑤《罪惟錄·列傳》卷十三上《李夢陽傳》。
第二節「今真詩乃在民間」
李夢陽是明中葉遷延百年之久的文學復古運動的著名代表人物。《明史》本傳稱他「才思雄鷙,卓然以復古自命」。因而被視為復古派。但人們往往忘記了他也曾提出過「今真詩乃在民間」這樣反覆古的口號。
自宋代理學盛行,性理詩連綿不絕。這種詩「尚理而病於意興」,「言理不言情」,甚至「以文字為詩,以議論為詩」①,雖然擴大了詩的表現手法,但嚴重阻礙了詩的健康發展。至明初,則一變而為以「三楊」為代表的一味點綴昇平的「台閣體」。李夢陽正是針對這種近世俗體而提出了復古的主張。他說「詩至唐,古調亡矣,然自有唐調歌詠,高者猶足被管弦。宋人主理不主調,於是唐調亦亡」②面對這一歷史現實,李夢陽提出了自己的文學主張:「山人商宋、梁時猶學宋人詩,會李子客梁,謂之曰:宋無詩。山人於是遂棄宋而學唐。已問唐所無,曰:唐無賦哉!問漢,曰:無騷哉!山人於是則又究心賦騷於唐漢之上。山人嘗以詩視李子,李子曰:夫詩有七難,格古、調逸、氣舒、句渾、音圓、思沖,情以發之。七者備而後詩昌矣。」①楚騷、漢賦、唐詩是騷、賦、詩三種文體的典範,分別代表著這三種文體的最高成就。李夢陽要求騷學楚,賦學漢,詩學唐,就是要求以各種文體的典範作品為榜樣,創造出典範的封建文學。對於詩,他要求既要學習古代優秀作品的高尚風格,即「格古、調逸」等等,又要出於真情,即「情以發之」。只有「情以發之」,才能成為真正的詩,這是詩的生命;只有「格古」、「調逸」,才能成為最好的詩,這是詩的高格。顯然,李夢陽的文學理想,就是克服後世各種卑格俗體,全面振興封建文學,使之達到歷史上的最高水平。
這種理想雖美好,但卻無法實現。因為僅從它的理論內涵來說,就有著尖銳的、無法克服的矛盾,這就是「情以發之」同合於高格的矛盾。不同時代的人會有不同的感情,不同時代的詩也會有不同的格調。因此,要合於古之高格,就往往不能「情以發之」;要「情以發之」,就往往不能合於古之高格。
而李夢陽的文學理論,就是在這對矛盾中發展的。沿著提倡古之高格的方向,他走上了摹擬古人的道路。所謂「夫文與字一也,今人摹臨古帖,即太似不嫌,僅曰能書,何獨至於文而欲自立一門戶邪?」②這是他遭受時人及後人非議的主要原因。但是,從強調「情以發之」出發,他卻又得出了「今真詩乃在民間」的結論。他在《詩集自序》中寫道:「夫詩者,天地自然之音也。今途咢而巷謳,勞呻而康吟,一唱而群和者,其真也。斯之謂風也。孔子曰:『禮失而求之野。』今真詩乃在民間。」《詩集自序》為李夢陽晚年之作,因而這是他全部詩歌理論的總結。
明代已進入戲曲和小說繁盛期,正統五七言詩已不再是文學主流。在這種狀況下,李夢陽等倡導復古,力圖振興正統封建文學,自然屬於徒勞。但是,他晚年提出的「今真詩乃在民間」卻頗值得重視。明代中後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市民階層的壯大,新興的市民文學迸發了強大的活力。這時,提出「今真詩乃在民間」,就不僅僅只具有提倡向民間文學學習的一般意義,在某種程度上,它也具有了面向新興的市民文學,否定振興正統封建文學的意義。
①嚴羽:《滄浪詩話》。
②李夢陽:《空同集·缶音序》。
①李夢陽:《空同集·潛虬山人記》。
②李夢陽:《空同集·再與何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