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九卷) · 第九章 明朝的民族關係

明朝治理邊疆的思想和政策是由太祖和成祖奠定的。明初奠定中原以後,便向邊疆地區進發,力圖實現全國的大統一。為達到這一目的,對邊遠地區少數民族的治理,仍採用「以夷制夷」的羈縻政策。在東北地區以及西北等地建立羈縻衛所;對北部邊疆蒙古韃靼、瓦刺諸部則分別封王,使之互相牽制;對西藏地區多封眾建以分其勢;對西南地區則推行土司制度。總之,由於明朝各邊區形勢不一,明朝邊防的側重點及具體措施亦有所不同①。①楊紹猷:《明朝的邊疆政策及其得失》,載《中國古代邊疆政策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 第一節 明與東北民族 東北地區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唐至遼、金歷代朝廷均設置行政機構進行管轄。元朝設置遼陽行中書省,並把女真、水達達等族編入戶籍。明朝建立後,其勢力很快進至東北和北部邊疆地區,並建置都司、衛、所制度予以有效管轄。 奴兒干都司明代奴兒干都司設立前,在東北首先設置了遼東都司。明初,朱元璋即派人招撫遼陽行省等處軍民。洪武四年(1371),元遼陽行中書省平章劉益奉遼東地圖降明,置遼東衛,以劉益為指揮同知。七月,設定遼都衛指揮使司。洪武八年十月,改稱遼東都指揮使司,下設二十五衛。東至鴨綠江,西至山海關,南至旅順口,北至開原。洪武二十年,納哈出降明後,明軍進據松花江南北兩岸,處於原元統治下的女真等各部,相繼「悉境歸附」①。成祖即位,進一步加強對東北的經營和管轄。永樂元年(1403),成祖派邢樞等人「往諭奴兒干,至古烈迷諸部招撫之」②,次年置奴兒干衛,這是明政府在黑龍江下游建置的開始。此後,明廷一方面加強對奴兒干衛的管理,征納貢賦;一方面繼續在該地區進行招撫,設置衛所。從奴兒干衛建置後,到永樂七年,明朝先後設置了一百三十二個衛所。 為了加強對衛所的管理,永樂七年(1409)四月,奴兒干衛官員忽刺冬奴來朝,奏稱「其地衝要,宜立元帥府」。於是明朝接受這個建議,這年閏四月設置奴兒干都指揮使司,任命康旺為都指揮同知,王肇舟為都指揮僉事③。管轄西起鄂嫩河,北抵外興安嶺,東至庫頁島,南瀕日本海的廣大地區,下屬一百八十四個衛,二十多個所。 奴兒干都指揮使司,直屬明朝廷,是軍政合一的地方行政機構。都司的都指揮使、都指揮同知和都指揮僉事等官,均由明廷從內地派員擔任,他們不僅領有較高的俸祿,而且每年往來京師,得到優厚的獎賞。都司以下各衛所,也是軍政合一的地方政權機關,除軍事職能外,也兼理民政。其大小官員也都由明朝政府委派任命,「因其部族所居,..官其酋長為都督、都指揮、指揮、千百戶、鎮撫等職,給與印信,俾仍舊俗,各統其屬」①。都司駐軍,多時三千,平時有二百名至五百名戍守,戍期二年,而且各衛所必須服從明朝的調發。奴兒干都司各衛所居民,也要向明廷繳納貢賦,根據明朝①羅福頤:《滿洲金石志》志六;茅瑞徵:《東夷考略·建州》。 ②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二四《女直》。 ③《明太宗實錄》卷九一,永樂七年閏四月己酉。 ①《大明一統志》卷八九《女真》。 規定,「貢到方物,例不給價」②。而且各衛所要以時朝貢,一年一朝或三年一朝。 明朝廷除了委派官員對奴兒乾地區進行管理外,還不時派官員到奴兒乾地區進行巡視。從永樂七年(1409)到宣德七年(1432),太監亦失哈等人先後多次巡視奴兒干都司及其附近地區。永樂十年(1412),亦失哈與康旺等人巡視奴兒干各地以及苦夷(庫頁島)諸部落。康旺在奴兒干都司治所特林附近建立了一座供奉觀音的永寧寺。永樂十一年鐫刻《敕修永寧寺記》碑石。宣德八年(1433)又立《重建永寧寺記》碑石。碑文用漢、蒙古、藏、女真四體文字書寫,記錄了明政府設置奴兒干都司的經過和亦失哈等屢次宣諭鎮撫其地的情況。這不僅說明了明皇朝對奴兒乾地區進行了有效的管轄,而且也說明奴兒乾地區各少數民族的相互交流和促進。 後金的興起明代居住在東北地區的主要少數民族有女真、蒙古、朝鮮、達斡爾、鄂倫春、赫哲等族,其中人口最多,居住範圍最廣的是女真族。女真在秦以前稱肅慎,漢時稱挹婁,南北朝時稱勿吉,隋唐叫靺鞨,遼、宋至明末則稱為女真。 明初,女真族依據分布地域和經濟發展程度分成建州、海西及野人三大部,三部之間及其內部,不斷發生相互兼併和掠奪戰爭,「野人」女真時常侵擾海西和建州,「數與山寨仇殺,百十戰不休」①。永樂以後,海西女真、建州女真各部被迫南遷。建州女真幾經遷徙,到英宗正統時,逐漸穩定下來,定居於渾河上游②。永樂十年(1412),增設建州左衛。正統七年(1442),明又從建州左衛中分置建州右衛,與建州衛、建州左衛合稱建州三衛。海西女真的南徙,到嘉靖初年才穩定下來,散居於開原以北至松花江一帶。海西、建州南移後,受漢族經濟文化的影響,社會經濟迅速發展,到萬曆初年,女真各部勢力日益壯大。 明朝面對女真勢力的發展,感到極大的威脅,為了加強對女真的控制,鞏固其統治,採取「分其枝,離其勢,互合爭長仇殺,以貽中國之安」③,以致女真各部「各自雄長,不相歸一」④,彼此互相牽制,陷於分裂、混戰不休的狀態。這給女真各部帶來了沉重的災難,統一已成為人心所向。建州左衛的努爾哈赤正是在這種歷史條件下崛起。 ②萬曆《大明會典》卷一○八《朝貢通例》。 ①畢恭:《遼東志》卷七;廬瓊:《東戍見聞錄》。 ②《明英宗實錄》卷四三,正統三年六月戊辰。 ③董其昌:《神廟留中奏疏匯要》卷一《兵部類》。 ④楊宗伯:《海建夷貢補至南北部落未明謹遵例奏請乞賜詰問以折狂謀疏》,《皇明經世文編》卷四五三。努爾哈赤(1559—1626)明初建州左衛都督猛哥帖木兒六世孫,祖父覺昌安,父塔克世,均為明代世襲的建州左衛指揮使。他從小喜讀《三國演義》和《水滸傳》,成年後又經常到撫順馬市貿易。他熟悉漢族習俗,了解漢族社會經濟情況,深受漢文化的薰陶。萬曆十一年(1583),明朝廷積極扶植的蘇克蘇滸部圖倫城主尼堪外蘭,引導明軍鎮壓阿台,努爾哈赤的祖父和父親被明軍誤殺。於是努爾哈赤以祖父、父親遺甲十三副起兵征討尼堪外蘭,開始了統一女真各部的歷程。經過五年的征戰,他基本上把分散對立的各部勢力統一了起來,一躍而為女真族中最強大的力量,兵勢日盛。到萬曆四十七年(1619),他從小到大,由弱變強,擁有精兵六七萬,「自東海至遼邊,北自蒙古、嫩江,南至朝鮮、鴨綠江,同一語音者俱征服,是年諸部始合為一」①。 建州女真統一後,努爾哈赤一面與明廷通好,遣使往來,歲致朝貢表示順服,明廷也先後封其為都督僉事、左都督、龍虎將軍;另一方面,他積極整頓內部,進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建設與革新,其中最重要的是創建「八旗制度」。八旗制是由女真人狩獵時實行的「牛錄」組織演變而來的。萬曆二十九年(1601),努爾哈赤在牛錄組織的基礎上,創建旗制。設立四旗,即黃、白、紅、藍四色,規定每三百人編為一牛錄,每牛錄設牛錄厄真一人,管理該牛錄內一切事務。萬曆四十三年(1615),因「歸附日眾,乃析為八」,在原有四旗之外,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合為八旗。牛錄之上設甲喇和固山。五牛錄為一甲喇,設甲喇厄真一人,五甲喇為一固山,設固山額真一人。八旗之間是平行的關係。各自向努爾哈赤負責。在這種制度下,從事生產和征戰,保證了統一戰爭的順利進行。另外,他還興築城池;選人才,設議政五大臣,頒布法制;創製滿文。這些改革措施,不僅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也加強了各族之間經濟和文化的交流。萬曆四十四年正月,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今遼寧新賓)稱汗登位,國號大金,建元天命,史稱後金。後金的崛起,逐漸成為與明朝廷相對抗的強大勢力。 明與後金之戰爭隨著後金經濟和軍事實力的增長,努爾哈赤很快將進攻的矛頭指向了明朝。萬曆四十六年(1618)四月,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出兵伐明,連破撫順、東州、清河等城,全遼震動,明神宗也深感「遼東覆軍隕將,虜勢益張,邊事十分危急」①。於是命楊鎬為遼東經略,以杜松、李如柏、劉鋌等為副,調兵籌餉,於次年二月進攻赫圖阿拉。 ①《滿洲實錄》卷六。 ①《明神宗實錄》卷五六八,萬曆四十六年四月丙辰。 明大軍十萬人馬,「號大兵四十七萬」②,採取分兵合進的戰略,分四路進軍。遼陽總兵劉鋌率軍出寬甸由東;開原總兵馬林率軍出三岔口由北;山海關總兵杜松率軍出撫順關由西;遼東總兵李如柏率軍出鴉鶻關由南,其中以西路杜松部主力,皆直指赫圖阿拉。經略楊鎬為四路軍總指揮,坐鎮瀋陽。努爾哈赤抓住明軍兵力分散的弱點,採取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擊破的戰術,首先集中兵力擊敗進攻薩爾滸的杜松軍三萬人,結果杜松戰死,所部全軍覆沒。努爾哈赤又乘勝進擊,大敗馬林軍,馬林僅以身免,逃往開原。接著盡殲劉鋌部,劉鋌戰死。明軍三路喪師,經略楊鎬急令李如柏退兵。 薩爾滸戰役,明朝陣亡將士四萬五千餘,損失馬騾駝二萬,輜重器械無數,明軍慘敗。之後,明朝的力量大衰,不得不由進攻轉入防禦;後金力量大增,由防禦轉入進攻。努爾哈赤揮軍西進,連破開原、鐵嶺,遼陽地區一片混亂,將士們「一聞警報,無不心驚膽喪」,「各營逃者,日以千百計」①。明廷感到事態的嚴重,遂派熊廷弼為經略,赴遼東督師,責令他進攻後金,恢復失地。 熊廷弼,字飛白,江夏(今武漢)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進士。萬曆三十六年(1608),他以御史巡按遼東,主張以守為上,繕垣建堡,推行屯田,加強戰備。在遼東數年,他「杜饋遺,核軍實,按劾將吏,不事姑息」②,風紀大振。萬曆四十七年(1619,天命四年),隨著開原、鐵嶺的相繼失陷,遼陽、瀋陽孤立,遼東危勢日甚。熊廷弼受命後,於這年八月抵達遼陽。熊廷弼認識到,明軍新敗,士氣低落,所以仍主張以防禦為主。他大力整頓軍務,浚壕繕城,練兵制械,並招撫流民,屯田積糧,以守為戰,收到很好的效果。經過十個多月的經營,「遼陽之頹城如新,喪膽之人復定,至奉集、瀋陽二空城,今且儼然重鎮矣」①。 然而,正當遼東形勢有所好轉時,熊廷弼被罷官。「時朝貴皆碌碌,徒以台省之焰凌人,不復念國事」②。朝中黨爭激烈,浙黨給事中姚宗文因怨恨熊廷弼不替他說話,遂聯絡同黨攻擊熊廷弼。熊廷弼罷免後,明朝以袁應泰為經略。袁應泰「歷官精敏強毅,用兵非所長」。他上任後,認為熊廷弼執法太嚴,「以寬矯之,多所更易」③,並且盲目地要發兵攻打後金。這時,後金正厲兵秣馬,積極準備奪取遼瀋。天啟元年(1621,天命六年)三月,努爾哈赤率大軍圍攻瀋陽,經過激戰,號稱「堅城」的瀋陽失守,後金兵又進攻遼陽。遼陽是遼東首府,遼東經略皆駐節於此。守衛遼陽的明軍不到一②《明史》卷二五九《楊鎬傳》。 ①熊廷弼:《熊襄愍公集》卷一《遼東大勢久去疏》。 ②《明史》卷二五九《熊廷弼傳》。 ①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三。 ②《明史紀事本末補遺》卷二。 ③《明史》卷二五九《袁應泰傳》。 萬人,卻進行了頑強抵抗,經過三天激戰,遼陽失陷,袁應泰自殺。後金兵乘機進占了遼東大小七十餘城,並遷都遼陽。 明廷聞訊,舉朝震驚,又議起用熊廷弼。天啟元年(1621)七月,明朝又任命熊廷弼為遼東經略,以王化貞為遼東巡撫。可是,明朝對遼東形勢沒有清醒的認識,進攻還是防禦,這一戰略方針久未解決。熊廷弼仍主張堅守防禦,並以廣寧為主,重點設防,穩住河西動盪局面,然後乘虛入攻,步步挨進,從而收復遼陽。而王化貞「素不習兵,輕視大敵」④,要傾關外之兵,同後金決一勝負。這樣,經略主守,巡撫主戰,「二人議論,遂成水火」⑤。但王化貞大權在握,在廣寧擁兵十四萬,而熊廷弼則僅有經略虛名,手中兵力只有四千餘。大多數明朝官員,也都同意王化貞的主張,反對熊廷弼的策略。 天啟二年正月,努爾哈赤發兵渡遼河而西。熊廷弼從一開始就提出「內護廣寧,外扼鎮武、閭陽兩路」①的防禦方針,堅持固守廣寧,但遭到王化貞的反對。王化貞把兵力分散於各城堡,擺出一副被動挨打的態勢,很快廣寧失守,王化貞倉皇西逃。廣寧失陷後,王化貞與熊廷弼俱被逮下獄。天啟五年(1625)十月,熊廷弼被斬。崇禎五年(1632)王化貞也被處死。 廣寧失守後,後金連陷四十餘城,占領河西大片土地。以後,努爾哈赤為了便於和明朝作戰,又從遼陽遷都瀋陽。消息傳到京師,舉朝洶洶,朝中官僚紛紛主張退保山海關。熊廷弼、王化貞被逮下獄後,明朝另派王在晉為遼東經略。但王在晉無遠謀,也提出放棄關外,退守山海關。可當時任兵部職方主事的袁崇煥卻認為,若保關內,必守關外,若保關外,必守寧遠。寧遠「內拱岩關,南臨大海,居表里之間,屹為形勝」②,具有重要戰略地位,不可輕棄於敵。袁崇煥的主張得到兵部尚書孫承宗的贊同與支持。不久,明朝起用孫承宗代替王在晉經略遼東。 孫承宗繼承熊廷弼以守為戰的戰略方針,採納袁崇煥的建議,大力整頓山海關的防務,重點加強寧遠的防禦力量,又遣將分據錦州、松山、杏山、大小凌河及右屯諸要塞,形成以寧遠、錦州為重點的關外防線。孫承宗與袁崇煥在關外四年,邊防大備。然而,天啟五年(1625,天命十年)十月,孫承宗因閹黨攻擊辭職還鄉,明朝以高第為遼東經略,局勢發生了急劇逆轉。高第到任後,認為關外不足守,盡反孫承宗所為,撤錦州、右屯守備,移將士於關內。袁崇煥力爭不聽,仍堅守寧遠孤城。天啟六年正月,努爾哈赤率大軍十三萬西渡遼河,長驅直入,進抵寧遠,將寧遠城團團圍住。袁崇煥激勵將士,誓死守城。寧遠城防守堅固,後金兵強攻不克。努爾哈赤決心要攻④《明史》卷二五九《王化貞傳》。 ⑤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廣寧潰》。 ①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三七。 ②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三七。 下寧遠城,但經三天急攻未下,傷亡眾多,「大挫而退」①。寧遠大捷是明與後金交鋒以來第一次重大勝利,它打破了後金兵不可戰勝的神話。努爾哈赤在寧遠敗後,遂慚恨而歸,不久病死。朝廷聞訊,立即升袁崇煥為右僉都御史,專理軍務,三月加遼東巡撫。 寧遠戰役後,袁崇煥一面在錦州、中左、大凌河三塊構築防線,一面派人與後金議和,以爭取時間。而後金方面,在努爾哈赤死後,汗位之爭十分激烈。皇太極上台後,雖雄心勃勃,決意承襲父志入主中原,但後金尚處在「邦家未固」、「事局未定」的動盪之中。軍事上又要解決東部朝鮮和西部蒙古問題,以避免三面受敵。這樣,雙方書信往還不斷,但因雙方都無議和誠意,僅以此作為緩兵之計,所以始終達不成協議。 天啟七年(1627,後金天聰元年)五月,皇太極出征朝鮮,回師瀋陽後,立即調兵西進,攻打錦州、寧遠。錦州久攻不下,皇太極便親率大軍進攻寧遠,寧遠有袁崇煥駐守,城防堅固,也未能攻克,後金軍遂棄寧遠,全力攻錦州。皇太極親自督戰,但錦州城池堅固,後金兵死傷累累,士氣低落,皇太極不得不回師瀋陽。這場戰役被稱為寧錦大捷。袁崇煥在寧遠先後兩次擊敗後金的進攻,挽回了明朝在關外的危局。但事後因專權的魏忠賢不喜袁崇煥,命其黨羽論袁崇煥不救錦州之罪,袁崇煥只得乞休回鄉。直到崇禎初,袁崇煥復被召還,督師薊遼。此時皇太極的軍事力量正處於上升時期,志在中原,表面上和袁崇煥書信往還議和,暗中卻積極備戰。 崇禎二年(1629,後金天聰三年)十月,皇太極親率十萬大軍,避開袁崇煥防區,取道蒙古,從喜峰口入關,攻陷遵化,直抵北京城下,袁崇煥從山海關外率兵入援。京師紛傳袁崇煥積極議和,欲引敵作城下之盟。皇太極感到有機可乘,施反間計,假崇禎之手,殺了袁崇煥。十二月,皇太極從北京撤兵,沿途攻下永平、灤州、遷安、遵化四城,派兵駐守,返回瀋陽。袁崇煥被殺後,孫承宗接替了袁崇煥之職,督關內外軍事,很快收復了遵化四城,並率兵出關,重築大凌河城。崇禎四年,皇太極出兵圍困大凌河四個月,守將祖大壽力盡投降,孫承宗被劾歸鄉。崇禎七年,皇太極再次入關,遠襲宣府、大同,飽掠而歸。崇禎九年(1636)皇太極在瀋陽稱帝,定國號大清,改元崇德。 皇太極稱帝前後,數次入關侵擾。在他稱帝這一年秋,清兵從獨石口入關,在畿內攻城略地,一個多月後退回。崇禎十一年(1638,清崇德三年),清軍第四次進入畿內,並攻入河北、山東達六個月之久。儘管如此,但明軍仍然控制著山海關以及關外錦州等地,所以清軍不敢在內地多停留。山海關是屏蔽北京的要塞,而錦州乃是山海關的門戶,清朝欲奪取北京,必須先攻下錦州。 崇禎十三年(1640,清崇德五年),清軍攻打錦州,錦州明軍守將祖大①李星齡:《春坡堂日月錄》卷十二。 壽進行抵抗,結果清軍大敗。次年一月,皇太極又派多爾袞率兵圍攻錦州,亦失利。四月,皇太極派鄭親王濟爾哈朗、多羅貝勒為左右翼元帥,對錦州進行長期圍困。錦州外城的蒙古兵投降,清軍占領了外城。但外城雖破,守將祖大壽仍率明軍堅守內城。祖大壽向明廷告急,七月,明廷派洪承疇率兵十三萬赴援。但朝中是戰是守,計議不定。兵部尚書陳新甲主戰,冒險輕進,終招失敗。皇太極對松山仍採取圍而不攻之策。松山處於錦州、杏山之間,為寧遠、錦州的咽喉之地,戰略地位極為重要。洪承疇五次突圍,均被堵回。次年二月,洪承疇被俘。這時,久被圍困的錦州也軍心瓦解,被圍一年多,城內糧盡,人相食,戰守計窮,於是祖大壽舉城投降。四月,杏山明軍降。至此,明朝在關外,除了寧遠一座孤城外,全部落入清軍之手。松錦之役後,明朝元氣大傷,敗局已定。 第二節 明與蒙古的關係 明朝自洪武時起便存在著來自北方蒙古諸部的威脅。蒙古貴族的侵擾,幾乎與明朝相始終。明初,主要是對北元的征討,明中期以後,由於國力衰退,軍備廢弛,明朝廷處於全面防禦態勢。與此同時,在北方,明廷還建立了一整套防禦體系,並以封王、通貢、互市等手段,牽制蒙古諸部。 北征蒙古建文三年(1401),鬼力赤殺坤帖木兒自稱可汗,廢北元國號,稱韃靼,蒙古分裂為三部分。永樂初,蒙古三部不斷發生戰爭,尤以韃靼為盛。永樂元年(1403),阿魯台殺鬼力赤,與本雅失里稱雄韃靼。永樂六年、七年成祖連續派人去韃靼,但本雅失里無意通好,並殺了使臣郭驥。七年七月,成祖命淇國公丘福為大將軍,率精騎十萬北征韃靼。由於丘福孤軍輕進,明軍在臚朐河(今克魯倫河)遭到韃靼騎兵的包圍襲擊,丘福及諸將被執遇害,「一軍皆沒」①。永樂八年二月,成祖親率五十萬眾出塞北征。明軍大敗本雅失里於斡難河(今鄂嫩河)上,「本雅失里棄輜重孳畜,以七騎遁」②。明軍旋迴師東擊阿魯台部于飛雲壑(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東部),阿魯台部大敗,於是年冬遣使貢馬,表示內附。之後,成祖又於永樂十四年(1416)、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二年進行了四次親征,除十四年是打擊瓦刺勢力以外,其餘皆是征討韃靼部。 明朝前期對蒙古的北征,雖然未能達到統一漠北的目的,但對鞏固明朝統治、穩定北部邊疆有一定積極意義。明兵攻下大都後,各地還有割據勢力的存在。面對這種割據勢力,朱元璋建國後的首要任務,就是要完成全國的統一事業。洪武年間延續二十年之久對蒙古的征伐,可以說正是朱元璋為了消除北元對明朝統治的威脅,實現這一事業的重要內容。到永樂年間,形勢已有很大變化。由於明軍的一再打擊,由於明朝政府的懷柔政策,對來降的蒙古貴族、官員和頭領,分別封以官職;對其首領封王,如永樂七年(1409),成祖封瓦刺部的三個首領馬哈木為順寧王、太平為賢義王、把禿孛羅為安樂王。永樂十一年(1413)又封韃靼部首領阿魯台為和寧王。與此同時,由於蒙古內部的分裂、紛爭,其力量已大大下降,對明朝所造成的威脅程度也已大大降低。但成祖為了實現他做「天下共主」的雄心,多次大規模親征,其目的就是使蒙古臣服①。這種大規模用兵,固然有其利益所在,卻又不可避免地帶來一些問題,戰爭不僅割裂了蒙古與內地的聯繫,影響了雙方經濟的①《明史》卷一四五《丘福傳》。 ②《明史》卷三二七《韃靼傳》;《明史紀事本末》卷二一《親征漠北》。①參見毛佩琦:《永樂皇帝大傳》下篇第四章,遼寧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發展,而且由於連年征戰,征需頻繁,民力凋敝,也使明朝的財力因之「大窘」②。這從某種程度上而言,成祖的北征,不免失策。 北疆的防禦明朝邊防的重點是對付北方蒙古勢力的威脅。從洪武初年開始,太祖就著力經營北方,派重臣加以鎮守,以致「重兵之鎮,惟在北邊」③。但當時明朝的國都在南京,太祖對遠離京師的北方,又放心不下,於是就「酌周、漢,啟諸王之封」④,實行分封諸王的宗藩制度。從洪武三年(1370)開始,太祖陸續將他的二十四個兒子和一個從孫分封在全國各地。洪武三年四月,首封秦、晉、燕、吳、楚等十王。十一年(1378)秦王就藩西安,晉王就藩太原。十三年燕王「之國北平」⑤。以後隨著諸王年齡的增長,紛紛就藩各地,分列在各個軍事重地。 從當時全國的軍事形勢來看,邊防的重點是蒙古勢力,因此太祖沿長城內外,擇其險要地區分封了九王:北平的燕王、大寧的寧王、廣寧的遼王、宣府的谷王、大同的代王、太原的晉王、寧夏的慶王、西安的秦王、甘州的肅王。「此九王者,皆塞王也,莫不傅險、控要害,佐以元侯宿將,權崇制命,勢匹撫軍,肅清沙漠,壘帳相望」①,在長城沿線形成一道嚴密的軍事邊牆。而在各王的轄區,即成為明軍北上的重要基地。以諸王守邊,有利於加強北部邊防,捍禦蒙古的南下,同時,「建藩屏,上衛國家,下安生民」②,也有利於明朝的久安長治。然而,到永樂時,這種諸王守邊的局面因為成祖的削藩而遭到破壞。永樂年間,成祖還有足夠的能力和才智數征漠北,但仁、宣以後諸帝,從各方面而言,都遜於太祖和成祖,因此除了宣德三年(1428)宣宗曾虛張聲勢巡邊一次外,都不敢輕易巡邊。尤其是中期以後,隨著明朝國力的衰微,北部邊防更是陷於全面防禦和退縮。儘管如此。明朝對北部邊防並不敢掉以輕心。 成祖以藩王即帝位後,首先把擁兵鎮撫北方邊境的藩王內遷。建文四年(1402)把駐宣府的谷王徙往湖廣長沙。永樂元年(1403),徙寧王於江西南昌。另外,又削弱代王、遼王等藩王的軍事力量,減其護衛。這樣,從總體上看,削藩有利於皇權的鞏固。但另一方面,卻造成北部邊防的空虛。如洪武時,曾在長城以北設大寧衛、開平衛和東勝衛(今內蒙古托克托)等,②鄭文彬:《籌邊纂議》卷一。 ③余繼登:《典故紀聞》卷三。 ④李日華:《官製備考·分封》。 ⑤《明史》卷二《太祖紀二》。 ①何喬遠:《名山藏》卷三六《分藩記》。 ②《明太祖實錄》卷五一,洪武三年四月。 使遼東和宣府、大同互相溝通。永樂元年後,由於藩王及衛所內徙,「自是,遼東與宣、大聲援阻絕,又以東勝孤遠難守,調左衛於永平,右衛於遵化,而墟其地」①。與此同時,出於對蒙古用兵的需要,成祖又將靖難有功的將領派往邊塞要地,直接統率節制軍隊。因此《明史》亦言:「帝(成祖)於邊備甚謹。自宣府迤西迄山西,緣邊皆峻垣深濠,烽堠相接。」②到弘治時,在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綿亘萬里的長城沿線,逐漸形成了九個軍事重鎮;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寧夏、甘肅、薊州、太原、固原,號稱「九邊」。並且每鎮設巡撫都御史一人,總兵官一人,根據需要下設副總兵、參將、游擊、守備等,分守轄區諸要地。 除此之外,從洪武時起,明朝還在邊地設置都司和行都司,如萬全都司、遼東都司、陝西都司、陝西行都司、山西行都司等,隸屬於五軍都督府,下設衛所。這些都司和行都司與內地其他都司不同,它們除了具有軍事性質外,還兼理民政,負責屯田、徵收賦稅等事宜,以加強對邊地的管轄。另在蒙古的兀良哈部,洪武二十二年(1389)設立朵顏、福余、泰寧三衛。在西北地區,也設置哈密衛、安定衛、沙州衛等。這些衛所皆為羈縻衛所,使在東北與西北構成兩道屏障,以扞蔽蒙古的進犯和騷擾。 總之,永樂遷都以後,「明朝以北京為中心,以九鎮為重要軍防點,以衛所等為網絡,以長城為屏障和陣地,形成北部的嚴密防線」③。 瓦剌的興起正統年間,北方蒙古族的瓦剌部崛起。宣宗時,蒙古諸部戰爭頻仍。宣德九年(1434),順寧王馬哈木之子脫歡襲殺韃靼部的阿魯台,「悉收其部」①。正統初,脫歡又殺瓦剌部的「賢義、安樂兩王,盡有其眾」②。於是蒙古的瓦剌、韃靼各部皆歸脫歡統率。脫歡「欲自稱可汗,眾不可,乃共立脫脫不花」③,脫歡自為丞相。正統四年(1439)脫歡死,子也先嗣位,稱太師淮王,瓦剌軍政大權均由也先執掌,不聽脫脫不花號令,脫脫不花與也先各自遣使來明朝貢,明朝也都予以接納,分別賞賜。也先在遣使向明朝貢的同時,逐漸擴張其勢力。正統十年(1445)也先進攻哈密衛,次年攻入兀良哈三衛,瓦剌的勢力自哈密向遼東發展,日益形成對明朝的威脅。當時許多官吏都認識到這一問題,力主警惕戒備,但當時王振擅權,也先陰與王振結納,①《明史》卷九一《兵志三》。 ②《明史》卷九一《兵志三》。 ③楊紹猷:《明朝的邊疆政策及其得失》。 ①《明史》卷三二七《韃靼傳》。 ②《明史》卷三二八《瓦剌傳》。 ③《明史》卷三二八《瓦剌傳》。 王振對北部邊防不作任何戰備措施,甚至還不斷指使其親信大同鎮守太監郭敬「遞年多造鋼鐵箭頭,用瓮盛之以遺瓦剌使臣也,也先每歲以良馬等物賂振及敬以報之」④。 正統十四年(1449)十月,也先藉口貢馬減其值而分兵四路大舉進犯,其主力由知院阿剌和也先率領,分攻宣府、大同,「塞上諸城堡多陷沒」⑤。大同參將吳浩戰死。 大同敗報傳到北京,英宗在王振的鼓惑和挾持下,決意親征。命太監金英輔佐弟弟郕王朱祁鈺留守北京,兵部侍郎于謙留京代理部務。英國公張輔、成國公朱勇、兵部尚書鄺埜、戶部尚書王佐、內閣學士曹鼐和張益等扈駕從征。隨征的文武臣僚雖有數百人,但卻不讓他們參預軍政事務,一切行動皆由王振專斷。如此大規模的軍事行動,既沒有認真的戰前準備,又沒有周密的軍事部署,詔下兩日,英宗統率的五十萬大軍便匆匆出發了。大軍「未至大同,兵士已乏糧,殭屍滿路。寇亦佯避,誘師深入」①。王振不管實際情況,盲目催促進軍。 八月初一日,明軍進到大同,王振又欲進兵北行,兵部尚書鄺埜、戶部尚書王佐見形勢不利,力請回師,王振不聽,仍堅持北進。會前軍敗報踵至,「西寧侯朱瑛、武進伯朱冕出御,全軍皆覆沒」②,同時郭敬也密告王振,如果繼續北進,「正中虜計,振始懼」③。八月三日,匆匆下令班師。初十日,明軍退至宣府,瓦刺大軍追襲而來。十三日英宗率軍到達離懷來城僅二十里的土木堡(今懷來縣西南)。隨從的文武官員主張「入保懷來」,而王振卻以「輜重千餘輛尚在後未至」④,主張留待。瓦刺大軍緊緊圍困土木堡,明軍無法移動。十五日,瓦刺軍四面圍攻,「兵士爭先奔逸,勢不能止,鐵騎蹂陣而入,奮長刀以砍大軍」,明軍全線大潰。混戰中,英宗被俘,英國公張輔、兵部尚書鄺埜、戶部尚書王佐、內閣學士曹鼐和張益等「數百人皆死」⑤,王振則被護衛將軍樊忠以棰捶死。明朝五十萬大軍,死傷過半。土木堡之戰,明軍倉促出師,京軍精銳毀於一旦,勇將重臣多人戰死。明朝「遭遇到建國以來所未曾有的嚴重危機」①。 土木堡喪師,英宗被俘,朝廷震動,一片混亂。皇太后命郕王朱祁鈺監④《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三,正統十四年九月丙戌。 ⑤鄭曉:《皇明北虜考》(《吾學編》本)。 ①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十七《北狄·韃靼》。 ②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十七《北狄·韃靼》。 ③《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正統十四年八月己酉。 ④《殊域周咨錄》卷十七《北狄·韃靼》。 ⑤《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二《土木之變》。 ①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八冊),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8頁。國,召集群臣商議戰守之策,「群臣聚哭於朝」②,不知所為。翰林侍講徐珵(後改名徐有貞)主張南遷逃跑,遭到兵部侍郎于謙的反對,主張堅決抗禦。朱祁鈺以太后命升于謙為兵部尚書,刷新內政,加強戰備。 是年九月,郕王正式登皇帝位(景泰帝),明朝更顯穩定。同時,于謙又選派得力將領,增補關隘,加派援軍,下令調集河南、山東、南京等地軍隊入衛,部署京城九門守軍及城外防務等。十月初,瓦剌軍又大舉進犯。也先率主力騎兵三萬掠大同,直衝紫荊關,知院阿剌率二萬騎突入古北口。十月九日,也先破紫荊關,阿剌等軍從赤城南下,兩路向北京合圍。于謙「身先士卒,躬擐甲冑」,出德勝門親自督戰,特令「臨陣,將不顧軍先退者,斬其將。軍不顧將先退者,後隊斬前隊」③,於是「人人感奮,勇氣百倍」④。十一日,瓦剌軍列陣西直門外,也先的本營設在土城。當夜,明軍進擊瓦剌軍先鋒於彰義門,殺敵數百人。次日,明軍在各門外略有斬獲。十三日,瓦剌軍與明軍戰於德勝門外。于謙令大將石亨「設伏空舍,遣數騎誘敵。敵以萬騎來薄,副總兵范廣發火器,伏起齊擊之,也先弟孛羅、平章卯那孩中炮死」⑤,明軍奮勇砍殺,「亨挺刀單馬進,獨殺數十人」①,瓦剌軍大敗,只好退兵營守。相持五日,瓦剌軍「戰又不利」②,又怕四方勤王兵至,斷其後路,遂挾持英宗北撤,退出紫荊關,京師解嚴。景泰元年(1450)八月,也先送還英宗,恢復與明朝的互市貿易,依舊例派遣貢使。 韃靼的復興土木之變後不久,蒙古瓦剌部內部發生矛盾。景泰二年(1453)春,也先追殺脫脫不花,四年自立為可汗。六年(1455),也先又被阿剌知院殺死,致使內部分裂,瓦剌部勢力逐漸衰落。韃靼部卻從此強盛起來。當時韃靼各部以孛來最強。成化元年(1465),孛來與小王子、毛里孩等先後進入河套地區,駐紮下來。成化六年(1470),癿加思蘭、孛羅忽、滿都魯等部也入據河套,河套成為其騷擾內地的一個主要基地,當時被稱之為「套寇」。明廷雖派兵對其進行打擊,但「去輒復來,迄成化末無寧歲」③。弘治年間,韃靼部的達延汗(明朝稱之為小王子)統一了蒙古各部,勢力大增,「漸往②《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 ③《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六《景帝登極守御》。 ④《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六《景帝登極守御》。 ⑤《明史》卷一七○《于謙傳》。 ①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十七《北狄·韃靼》。 ②《明史》卷一七○《于謙傳》。 ③《明史》卷三二七《韃靼傳》。 來河套,出沒為寇」④。正德末年,達延汗死後,蒙古各部又一度分崩離析,但到嘉靖中期達延汗的孫子俺答汗時,勢力又興盛起來,不斷率其部眾騷擾延綏諸邊。嘉靖二十五年(1546),三邊總督曾銑上疏請復河套,加強北方防務,這個建議得到首輔夏言的支持,但嚴嵩為了扳倒夏言,他把計劃收復河套的曾銑說成是「以好大喜功之心,而為窮兵黷武之舉」①,藉此殺了曾銑和夏言。從此,明朝廷內再無一人敢言收復河套事,俺答入犯的次數越來越頻繁,規模也越來越大。 嘉靖二十九年(1550)六月,俺答再次舉兵大舉南下,攻掠大同,明軍一觸即潰,總兵張達和副總兵林椿皆戰死。八月,俺答移兵東去,由薊鎮從間道攻古北口入犯,長驅直入,掠懷柔,圍順義,到通州,直抵北京城下,「大掠村落居民,焚燒廬舍,火日夜不絕」②,京師大震。兵部尚書丁汝夔急忙部署防守京城事宜,然而當點閱京軍冊籍時,發現「是時冊籍皆虛數,禁軍僅四五萬,老弱半之,又半役內外提督大臣家不歸伍,在伍者亦涕泣不敢前」③,於是只得急調宣府、大同、遼陽、薊州諸鎮兵入轅,「大同總兵咸寧侯仇鸞、巡撫保定都御史楊守謙等,各以勤王兵至」④。當時明朝集合了五萬援軍,但卻未及儲備糧秣,以致軍糧缺乏,當援軍會集京畿時,「制下犒師,牛酒諸費皆不知所出。戶部文移往復越二三日,軍士始得數餅」⑤。仇鸞雖率大同兵二萬入京,世宗又以他為平虜大將軍,統率各地援軍,但卻不敢出戰。兵部尚書丁汝夔也「恇擾不知所為」⑥,束手無策,只好閉門堅守,城外任俺答部焚掠。當政的嚴嵩認為俺答是搶食賊,不足患,「飽將自去」,暗示將官「惟堅壁為上策」⑦,世宗也準備以「皮幣珠玉」去向俺答求和。這樣,明廷任憑俺答的軍隊在城外肆意擄掠達八日之久,最後俺答仍由古北口故道退去。因為這年是庚戌年,故史稱「庚戌之變」,明朝又經過一場驚恐,度過一次危機。 俺答退兵後,於這年十二月遣使到宣府、大同,請求通貢,次年三月又遣使至宣府求通貢市。世宗准許先在大同開設馬市,後宣府、延綏、寧夏諸鎮也准許開市,每年兩次。但一年之後,嘉靖三十一年(1552)初,俺答部又在大同邊境騷擾,於是世宗下詔停罷馬市,以致邊境戰事又起,明朝京師多次戒嚴。如嘉靖三十三年秋天,俺答部「攻薊鎮牆,百道並進,警報日數④《明史》卷三二七《韃靼傳》。 ①《明世宗實錄》卷三三二,嘉靖二十七年正月癸未。 ②《明史》卷二○四《丁汝夔》。 ③《明史》卷二○四《丁汝夔》。 ④高岱:《鴻猷錄》卷十六《追殺仇鸞》。 ⑤高岱:《鴻猷錄》卷十六《追殺仇鸞》。 ⑥《明史》卷三二七《韃靼傳》。 ⑦《明史紀事本末》卷五九《庚戌之變》。 十至,京師戒嚴」①。四十二年冬,大掠順義、三河,京師戒嚴。 直到隆慶初年,形勢才有所好轉。隨著明朝改革活動的展開,對九邊的建設日益重視,邊防因之得到加強。另一方面,蒙古貴族的入犯明朝,又往往遇到堅決抵抗,損傷頗多,再加上蒙古草原在經濟上對內地的依賴關係增強,農牧業生產的發展和蒙漢人生活的需要,都更加迫切要求互市貿易,以換取布帛糧米和生產工具。在這種情況下,遂出現了「俺答封貢」。 隆慶四年(1570),韃靼內部再次發生矛盾,俺答汗與其孫把漢那吉因爭奪「三娘子」為妻而翻臉。三娘子原為把漢那吉之妻,俺答見其貌美,奪為己妻。把漢那吉恚恨,遂於是年十月率妻子等十餘人降明。大同巡撫方逢時接受其投降,並報告宣大總督王崇古。他們共同上疏極力主張乘此機會優待把漢那吉,「因與互市」②,採取安撫政策。王崇古的建議在明朝大臣中意見很不一致,「朝議紛紛」③,但是得到了內閣大學士高拱和張居正的支持,王崇古的主張遂獲批准,詔授把漢那吉為指揮使,賜緋衣一襲。時俺答勢孤,又看到把那漢吉受到明朝的優待,於是遣使向明朝請開互市。 隆慶五年(1571)二月,王崇古上《確議封貢事宜疏》,提出了具體處理封貢、互市事宜的八條建議。「封貢互市」主張提出後,「朝議復嘩」①,張居正毫不猶豫,仍全力支持王崇古的主張,明確指出封貢通市有互利,在他的堅持下,封貢互市的主張「才獲通過」②。於是,明朝封俺答汗為順義王,其餘蒙古諸首領也被封為都督同知、指揮同知、千戶、百戶等職。又根據王崇古的建議,恢復貢市,蒙古與內地經濟交往得以正常往來。從此,四五十年以來不斷南犯的俺答,「事朝廷唯謹。部下卒有掠奪邊氓者,必罰治之」③。 萬曆十年(1582)俺答死,由其子黃台吉襲封順義王。萬曆十四年黃台吉死,其子撦力克襲封。俺答妻三娘子,在俺答祖孫三世中,「主兵柄,為中國守邊保塞,眾畏服之」④,明朝政府封他為「忠順夫人」。在「俺答封貢」到三娘子掌權的數十年間,明朝與蒙古一直保持著和平友好關係。 明朝從建國以來,就不斷受到蒙古的騷擾,延續了二百餘年。明政府雖把對付蒙古勢力作為邊防的重點,採取了種種措施,但無論是進取,還是防禦,卻都一直未能消除明朝北方的禍患。然而,俺答封貢後,北部邊疆各民族卻友好相處,「邊境休息,東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鎮,數千里軍民樂業,①《明史》卷三二七《韃靼傳》。 ②《明史》卷二二二《王崇古傳》。 ③《張居正集》卷四七附錄一《張文忠公行實》,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①《明史》卷三二七《韃靼傳》。 ②《明史》卷三二七《韃靼傳》。 ③《明史》卷三二七《韃靼傳》。 ④《明史》卷三二七《韃靼傳》。 不用兵革,歲省費什七」⑤。明朝北方形勢的安定和這種和平友好關係的建立,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清人魏源曾對此作過較為公允的評論:「高拱、張居正、王崇古,張弛駕馭,因勢推移,不獨明塞息五十年之烽燧,且為本朝開二百年之太平。仁人利溥,民到今受其賜」①,論述極為深刻。 ⑤《明史》卷二二二《王崇古傳》。 ①魏源:《聖武記》卷十二《武事余記》。 第三節 明代的西域和西藏 明代的西域 明朝對西北地區的經營,是明朝對北部邊境防禦體系的一部分。明初,每次派兵出征蒙古,其西路軍的進軍方向就是西北地區。明軍攻克一地後,為加強對這裡的管轄,往往設置羈縻衛所,招撫當地各族首領,命將屯兵據守。 從洪武初年到永樂時期,曾先後設置了河州(今甘肅臨夏)、西寧、岷州(今甘肅岷縣)、洮州(今甘肅臨潭)等衛。在其西境撒里畏兀兒安定王領地,設置了安定、阿端、曲先三衛(今青海柴達木盆地西北)。在嘉峪關以西設置了罕東(今青海柴達木盆地北緣)、赤斤蒙古(今甘肅玉門市西北)等衛。沙州(今甘肅敦煌)蒙古部眾降明,永樂初置沙州衛。在明朝通往西域的要道,又設置了哈密衛。 哈密「東接甘肅,西距土魯番,為西域諸國之喉咽」②。明朝對其地非常重視。朱棣即位後,即遣使至其地招諭。永樂元年(1403)安克帖木兒遣使向明朝進貢,次年,明封其為忠順王。四年設衛,封授當地畏兀兒、哈剌灰等族首領為指揮、千戶、百戶等職,又派漢人官員為府長史、紀善(官名,王府輔導),協同理事,「以通諸番之消息。凡有入貢夷使方物,悉領至彼譯表以上」①。其目的是「欲其迎護朝使,統領諸番,為西陲屏蔽」②。但實際上,並沒有起到明朝政府所預期的作用。 明政府加強對這一廣大地區的管理,其經濟聯繫也是很密切的。明代這裡的居民主要是畏兀兒族、蒙古族、藏族以及回族等。其中安定、阿端、曲先等地過著遊牧生活外,其他地區則兼營耕牧。他們和明朝的經濟往來主要通過朝貢、馬市等方式。他們不時派遣龐大的使團向明朝進貢物品,人數達幾百人。對此,明廷要給予「回賜」,如絹疋、彩緞等物,有時也給銀、錢。因此,朝貢實際上也帶有貿易性質。另外,明朝政府還准許他們利用朝貢時機,「聽其量帶方物來京貿易」③,換取各種生活必需品。有時允許他們在河州等地進行茶馬貿易。如洪武二十五年(1392),明政府派遣中官而聶到河州,與當地居民進行貿易,得馬萬三百餘匹,給茶三十餘萬斤④。哈密、土魯番用來進貢和馬市的物品有馬匹、玉石、回回青、刀銼、硇砂、獸皮等,他們需要的物品主要有紗羅綾緞、瓷器、茶葉、鐵器、藥材等,都是難得而②王世貞:《弇州史料前集》卷十八《哈密志》。 ①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十二《哈密》。 ②《明史》卷三二九《哈密衛傳》。 ③《明武宗實錄》卷四三,正德三年十月甲戌。 ④《明史》卷三三○《西番諸衛傳》。 又不可缺的,因此他們對通貢十分重視,不斷要求增加進貢次數和人數,開展馬市貿易。這說明西北邊疆在經濟上已與中原密不可分。 明代的西藏西藏,明代稱烏斯藏。明太祖立國後,隨即遣使向該區招諭,並在這裡建立了烏斯藏行都指揮使司和朵甘行都指揮使司等機構。明成祖封授各地藏族政教首領,確立了藏族地區的統治秩序①。 西藏盛行喇嘛教。元世祖尊奉薩迦喇嘛八思巴為帝師,封大寶法王,統領十三萬戶,實行政教合一的統治。其後元朝歷代帝師,都由薩迦寺喇嘛襲封,但到元朝衰亡時,由於喇嘛教派間爭權,使這一地區陷於混亂。明太祖即位後,洪武二年(1369)即遣使去西藏告諭明朝建國,又派遣陝西行省官員前往各部落,招諭元朝舊封官員來朝受職。洪武六年薩迦派攝(代)帝師喃加巴藏卜來京,封授「熾盛佛寶國師」,所舉元舊封官員六十人,分別授予指揮同知、僉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帥、招討等職。從洪武四年到六年,明廷陸續設置了烏斯藏、朵甘指揮使司以及宣慰使司、安撫使司、招討使司、萬戶府、千戶所等行政機構,完善了明朝中央在西藏地區的行政建置,依明朝制度建立起軍政統治秩序。 在這一秩序之下,明廷不再把藏區封給任何地方「王侯」,而是作為相當於省的行政區直轄於中央。行政機構的任務是「綏鎮一方,安輯眾庶」②,而且不干預宗教事務,所設官吏,近於內地「流官」③。洪武七年(1374),在河州(今甘肅臨夏)設西安行都指揮使司,總管河州、烏斯藏及朵甘。原設烏斯藏衛和朵甘衛指揮使司也升為行都指揮使司。 與此同時,隨著薩迦派逐漸衰落,噶舉派、格魯派等教派的相繼興起,明成祖即位後,改變元朝獨尊薩迦的舊制度,實行「眾封多建」的宗教政策,對各地宗教首領分別封王。帕木竹巴喇嘛章陽沙加監藏曾受元封為灌頂國師。明初襲封。章陽沙加死後,由其徒承襲國師。永樂年間先後封授五王,即闡化王、護教王、贊善王、輔教王、闡教王,他們是宗教領袖,但各有份地,每三年向朝廷朝貢一次。此外,明廷還先後封授薩迦派、噶舉派、格魯派的宗教領袖為「法王」,即大寶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統領本教派僧眾,地位很高。明朝歷代相承,三教分別向明廷遣使進貢,明廷也各有回賜。明政府還制定了西藏的僧官制度。僧官分為法王、大國師、國師、都綱、喇嘛等,法王以下的各級僧官的任免或繼封,都由明朝中央政府決定。明廷規定,凡襲封受賜者,必須經「敕書勘合」。但由於封賜過濫,明英宗、孝①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八冊),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2頁。②《明太祖實錄》卷九五,洪武七年十二月壬辰朔。 ③傅崇蘭主編:《拉薩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125頁。宗和世宗時多次採取遞降、落職、追奪誥敕等措施,裁減了一些僧人的封號。明代西藏的喇嘛教隨著薩迦派獨尊地位的改變,格魯派地位日漸上升。 格魯派是明初新創的教派。創始人是羅桑扎巴,因出生於宗喀巴(青海湟中一帶),故稱宗喀巴大師。早年入藏學習各派佛法,鑒於各派僧官兼為領主,戒律廢弛,因創新派,弘揚戒律,整飭寺院,並要求入教喇嘛穿黃衣戴黃帽,因此又稱為黃教。永樂七年(1409)藏曆正月初一日至十五日,得帕木竹巴闡化王之助,宗喀巴在拉薩大昭寺舉行祈願法會,獲得僧眾的擁戴,宗喀巴成為西藏喇嘛教界最有地位的人。宗喀巴剛建立黃教時,在西藏的影響並不大,但他和明朝廷建立了密切聯繫。永樂十二年(1414)十二月,宗喀巴派弟子釋迦也失進京朝見,次年明朝廷封授他為「大慈法王」。到萬曆時,黃教勢力日益擴大,得到明政府的有力支持。 明朝廷與西藏的經濟交流也日益頻繁。西藏的僧俗官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明廷朝貢,他們隨帶馬匹和其他地方特產,明朝廷也以綢緞、布帛、茶、鈔等回賜,往往回賜品的價值數倍於入貢品。另外,為了便於通貢,明廷還多次下令恢復或新修西藏至內地的驛站,在四夷館中設「西番館」,任用藏族官員翻譯貢表和其他文書。這些政策和措施,使入貢人數不斷增加,明中期以後,「雖屢申約束,而來者日增」①。 除了朝貢貿易之外,西藏和內地還存在茶馬互市貿易。從洪武五年(1372)起,明廷先後在秦州(今甘肅天水)、洮州(今甘肅臨潭)、河州(今甘肅臨夏)、雅州(今甘肅雅安)等地設茶馬司,統一管理茶馬市易,「行茶之地五千餘里」②。明廷為了以茶葉換取足夠的馬匹,禁販私茶,但在有明一代,明朝廷雖一再明令嚴禁,可民間私茶貿易卻一直與官茶貿易並存。 ①《明史》卷三三一《闡化王傳》。 ②《明史》卷八○《食貨志四》。 第四節 西南地區的土司制度與「改土歸流」 土司制度明代雲南、貴州、兩廣、湖廣以及四川等地,自然條件差別甚大,民族眾多。除居有漢族之外,還有苗、瑤、彝、傣等少數民族,他們的社會發展也極不平衡。元朝在少數民族聚居區設立土司制度進行管理。土司的官職有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土知府、土知州、土知縣等官職。這些土司官職,大多由各族的首領世襲。 明初,太祖以數十萬兵力平定西南各省後,為控制這些地區,遂承襲元朝的統治制度。洪武初年,「西南夷來歸者,即用原官授之。其土官銜號宣慰司,曰宣撫司,曰招討司,曰安撫司,曰長官司。以勞績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而府州縣之名亦往往有之」①。 關於土司的選任和襲替,「原俱屬驗封司掌行。洪武末年,以宣慰、宣撫、安撫長官等官皆領土兵,改隸兵部,其餘守土者,仍隸驗封司」②。但明朝政府的這一規定,並沒有貫徹始終。從天順末年起,朝廷「威柄漸弛」。到嘉靖九年(1530)始復舊制,「以府州縣等官隸驗封,宣慰、招討等官隸武選。隸驗封者布政司領之;隸武選者,都指揮領之。於是,文武相維,比於中土矣」③。 土司必須定期向明朝朝貢,明朝也回報以豐厚的賞賜。各地土司朝貢分一年一貢、二年一貢或三年一貢。貢使人數只許五六十人,多不過百人,限每年十二月底前到京,按期到達者給全賞,逾期者給半賞。關於土官的考核,由土官本衙門將土官的事跡驗實後,申報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進行④。 另外,明政府在西南地區也建立了軍事衛所,隸屬各省都指揮使司。都司以下設都司土官,將諸土司的土兵納入都司的管轄之下,都司和衛所的官員均由朝廷任命,土官可以世襲。土司的土兵聽從朝廷和都司的調發。 改土歸流明代推行的土司制度,對穩定南疆和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起了一定積極作用,但其弊端也日益顯露。土司的世襲性造成割據勢力的事實存在,土司間為爭奪領地、承襲權而仇殺、內江,於是明朝廷在一些矛盾比較突出①萬曆《大明會典》卷六《吏部五·驗封清吏司》。 ②萬曆《大明會典》卷六《吏部五·驗封清吏司》。 ③《明史》卷三一○《土司序》。 ④楊紹猷:《明朝的邊疆政策及其得失》。 的地區實行改土歸流。改土歸流的主要內容是改土司為府、州、縣,由中央派官員治理,或廢府、州、縣中的土官,全部由流官統治。同時丈量土地,額定賦稅,設兵防守等。 如永樂十一年(1413),思州宣慰使思琛和思南宣慰使田宗鼎因爭地而仇殺,明成祖遣使臣蔣廷瓚前往勘查,田琛及田宗鼎被密捕來京斬首。於是裁撤土司,「分其地為八府四州,設貴州布政使司」①,蔣廷瓚為左布政使。宣德初年,貴州永從蠻夷長官李瑛卒後,無人繼嗣,改設流官。嘉靖末廣西龍州土知州與副使仇殺被改土歸流。萬曆年間平定播州土司楊應龍叛亂後,在該地設遵義、平越二府,分隸四川、貴州。其他有的地區也先後以各種原因被改土歸流。但明朝在推行這一政策時,由於受到土官的抵制而不斷反覆。如馬湖府在弘治時設流官,然而到嘉靖初,雖已有兩次改流,但結果仍是「流官再設而土夷隨叛,殺人奪地比昔更甚」①。改土歸流比較徹底和大規模的推行,則是到清代才得以完成的。 ①《明史》卷三一六《貴州土司傳》。 ①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卷六九《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