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九卷) · 第三章 明朝的中衰
從宣德十年(1435)明英宗即位開始,明朝經歷了景帝、憲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的統治,約一百四十年。這一時期,明皇朝由盛而衰,皇帝信任宦官,政局經常出現動盪;土地兼併日益加劇,財政危機不斷加深,農民起義此起彼伏,規模不斷擴大;蒙古族的瓦剌、韃靼部不斷騷擾,對西北邊防構成極大威脅;東南沿海倭寇不斷侵擾,由於政治腐朽,使倭患日益嚴重。
明英宗即位時只有九歲,他信任宦官王振,使之成為左右朝政的重要人物,以致在正統十四年(1449)在懷來城外的土木堡被蒙古瓦剌部也先所俘。由於兵部侍郎于謙等堅決承擔了保衛北京的責任,打敗也先,迫使其退出紫荊關,保衛了京師的安全,並使也先送回英宗。但英宗仍不悔悟,他復位後,繼續寵信宦官,並殺害於謙。英宗死後,繼位的子孫也沒有吸取歷史的教訓,政治經濟狀況並無好轉。
由於朝廷的揮霍浪費,軍費開支的增多,皇族、宦官及一些有權有勢的地主對土地的大量侵占,英宗以後逐漸增大了財政危機。明廷把這種危機轉嫁到農民身上,對農民的剝削壓榨加重,農民在遭受到無法忍受的壓榨時,只有紛紛起義。財政危機和農民起義規模之大,反映了明代中衰的兩個根本的問題。
世宗嘉靖年間(1522—1566),財政危機達到了極尖銳的地步,入不敷出,朝廷浪費很大,世宗又好興土木,崇奉道教,正賦所入不夠,就以各種名目搜刮人民,加深了農民對朝廷的不滿。穆宗、神宗時雖有張居正針對當時的迫切的財政危機採取了各種措施,清丈全國土地,推行一條鞭法,從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但終不能防止官府各種臨時加派。張居正採取的各種措施,使明廷的腐朽政治有所改變,但也與當權人物的利益有很大牴觸,不能推行下去。1582年張居正去世,明朝統治的腐朽沒落再也無法逆轉。
第一節 正統至天順年間的政治
「土木之敗」英宗被俘
宣德十年(1435)正月,宣宗病死於乾清宮,終年三十八歲。皇太子朱祁鎮即位,是為英宗,年號正統。
英宗即位時年僅九歲,遵遺詔,凡朝廷大政均奏請太皇太后張氏(仁宗誠孝皇后)而後行。張氏推心任能,委政閣臣,以先朝大臣英國公張輔,大學士楊士奇、楊榮、楊溥,禮部尚書胡輔政,囑咐英宗,遇事行動要與他們商議,「非五人贊成,不可行也」。因此,正統初年,「承仁、宣之業,海內富庶,朝野清晏」,「綱紀未弛」①。然而,隨著張氏與楊榮、楊士奇等大臣先後去世與致仕,明英宗漸漸信用宦官王振,以致開啟了明皇朝宦官擅權亂政的先例,並直接導致了「土木之變」的慘敗。
正統年間,發生了兩件軍政大事:一是平定麓川宣慰司反叛的戰事;二是瓦剌南侵,與明軍在土木堡大戰,英宗被俘。
麓川之役發生於正統二年(1437),雲南麓川宣慰使思任發先後攻打「孟定、南甸、干崖、騰衝、潞江、金齒等處,自立頭目」,「勢甚猖獗」①,黔國公沐晟奏請發兵征討。正統三年六月,朝廷派右都督方政、都督僉事張榮往雲南,協同鎮南將軍沐晟等率兵進討。由於沐晟屢次不准出戰,方政獨率麾下出戰,先勝後敗,沐晟怒其不聽節制,不發援兵,致方政全軍覆沒。沐晟後亦懼罪暴卒。
正統四年(1439)五月,任右都督沐昂為征南將軍,充總兵官,徵兵十二萬人,討思任發。十一月,沐昂率師「討平師宗叛蠻」。思任發致書雲南總兵官,表示願向朝廷進貢謝罪。然而,明朝廷卻拒絕了思任發的求和,於六年正月,由兵部尚書王驥督軍十五萬,再興麓川之師。十五萬軍隊歷時一年多,搗毀思任發的老寨,思任發逃竄緬甸。七年,思任發子思機發「帥餘眾居者藍,乞入朝謝罪。廷議因而撫之,王振不可」②。時「王振方用事,喜功名,以驥可屬,思大舉」③。於是,王驥三征麓川,「老師費財,以一隅騷動天下」。麓川戰事延至正統十四年方始告竣,歷時十二年。明朝廷長期以來將大部兵力投入麓川之役,而拒不採納刑部侍郎何文淵、侍講劉球的「罷麓川兵,專備西北」的正確建議,以致忽略了西北邊防,坐大瓦剌勢力,貽患無窮。
早在正統十年(1445),瓦剌也先就發兵攻打哈密衛,明朝廷只顧南邊①《明史》卷九《英宗紀》。
①《明史》卷三一四《雲南土司·麓川》。
②《明史》卷一七一《王驥傳》。
③《明史》卷一七一《王驥傳》。
戰事,對哈密衛忠順王倒瓦答失里的求援置若罔聞,坐失西域要道哈密衛。十一年,也先又率兵攻打兀良哈三衛,並要求大同鎮守太監郭敬供應糧食,英宗與王振只是命郭敬「毋見,毋予糧」,並不發一兵一卒去救援兀良哈。瓦剌相繼掃除了明朝西邊和東邊的屏蔽,接下來,便毫不客氣地大舉入攻內地。
對於瓦剌的南攻野心,朝廷大臣也曾一再建言。正統六年(1441),劉球曾建言罷兵麓川,北防瓦剌。八年,又上疏:「迤北貢使日增,包藏禍心,誠為難測」①,宜加強北邊防務。但王振以其語刺己,把劉球逮下詔獄,令指揮馬順殺害並肢解了劉球。正統十年,兵部尚書鄺埜建議增兵大同,巡視西北邊務,而英宗、王振只熱衷於麓川兵事,對瓦剌的咄咄逼人之勢則視而不見。
正統十四年(1449)二月,也先貢馬,「詐稱三千人。王振怒其詐,減去馬價,使回報」,也先大怒,藉口明使曾許嫁公主,使貢馬送聘,朝廷答詔「無許姻意」②,遂於是年七月,大舉進攻遼東、甘州、宣府、大同等地。也先親自率兵進攻大同,大同兵失利,塞外城堡,率皆陷沒。敗報傳至京城,好大喜功的王振不知利害,竭力鼓動英宗親征瓦剌。吏部尚書王直、兵部尚書鄺埜、侍郎于謙等「伏闕懇留」,而英宗與王振執意不聽。
七月十七日,英宗命太監金英輔郕王朱祁鈺居守京城,兵部侍郎于謙留京代理部務,以太監王振、英國公張輔、兵部尚書鄺焚、戶部尚書王佐等隨從,親率五十萬大軍匆匆忙忙向西北進發。十八日出居庸關,過懷來,至宣府。「連日風雨,人情洶洶」,「未至大同,兵士已乏糧,殭屍滿路」①。八月初一日,英宗大軍至大同,也先北撤,欲誘明軍深入,王振以為瓦剌畏懼而退兵,堅持要進兵北行。鄺埜、王佐等見勢不好,力諫迴鑾,王振不聽。後太監郭敬將瓦剌的實力密告王振,王振始懼,下令班師。王振是蔚州人,開始準備從紫荊關走,到蔚州後請英宗駕幸其第,後又怕大隊人馬損壞鄉里莊稼,所以行進四十里又改道東行。明軍迂迴改道,當初十日退至宣府,瓦剌騎兵已大批趕到。十三日,英宗大軍至土木堡,離懷來城僅二十里,「眾欲入保懷來」,而王振以輜重未至,堅持留駐土木堡。十四日清晨,瓦剌軍逼近明軍,占據水源。也先從麻谷口發動進攻,都指揮郭懋與瓦剌激戰一夜。十五日,也先佯退,遣使與明軍講和。王振見使者來議和,急令移營就水,明軍剛移動三四里,瓦剌騎兵遂四面圍攻上來,「鐵騎蹂陣而入,奮長刀以砍大軍」,明軍「相蹈藉死,蔽野塞川」,「死者數十萬」。張輔、鄺埜、王佐等數百名大臣勇將戰死,護衛將軍樊忠用棰捶死王振,說:「吾為天下誅此賊!」最後,自己也英勇戰死。英宗在混戰中突圍不成,下馬盤膝而坐,①《明史》卷一七○《劉球傳》。
②《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二《土木之變》。
①《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二《士木之變》。
遂為瓦剌所俘。
土木堡慘敗,明朝皇帝被俘,五十萬精銳盡失,二十餘萬騾馬、衣甲器械輜重盡為也先所得。從此明軍元氣大傷,也先則更加野心勃勃,冀以一統天下。
景帝即位與北京保衛戰明英宗被俘的消息傳至京城,朝廷內外一片恐慌,「群臣聚哭於朝」①,侍講徐珵甚至提出南遷京師的逃跑主張,兵部侍郎于謙挺身出來反對,說:「言南遷者可斬也。京師,天下根本,一動則大事去矣!獨不見宋南渡事乎。」②于謙堅決抗戰的主張得到吏部尚書王直、內閣學士陳循等一批官員的支持,太監金英將徐珵叱出殿外。八月十八日,孫太后命郕王朱祁鈺監國。二十一日,升任於謙為兵部尚書,把備戰禦敵的重任交付給了于謙。
二十三日,郕王臨朝主政,群臣請族誅王振以安人心,王振黨羽錦衣衛指揮馬順當堂叱罵群臣,憤怒的人們再也忍耐不住,當堂擊斃馬順,又打死王振同黨宦官毛貴、王長隨。面對血淋淋的場面,郕王害怕想退回宮去,于謙「排眾直前」,攔住郕王,請其宣布「順等罪當死」,廷擊馬順的官員俱不論罪;並將王振侄兒王山縛至刑場凌遲處死,王振家族無少長皆斬。清除王振餘黨,順應了民心,穩定了政局,使得朝野能上下齊心,共同禦敵。九月初,群臣請皇太后立郕王為帝,以安人心,孫太后准議,郕王卻驚讓再三,于謙坦蕩地對郕王說:「臣等誠愛國家,非為私計。王乃受命。」③九月初六,朱祁鈺即位,是為景帝,年號景泰,遙尊英宗為太上皇。
于謙受命於危難之際,《明史·于謙傳》稱:「當軍馬倥傯,變在俄頃,謙目視指屈,口具章奏,悉合機宜。僚吏受成,相顧駭服。號令明審,雖勛臣宿將小不中律,即請旨切責。片紙行萬里外,靡不惕息,其才略開敏,精神周至,一時無與比。」于謙增兵調援,運糧、運兵械入京,積極做好戰備。同時,還薦舉了一批有軍事才幹的將領守衛重要關隘,並請景帝獎勵鎮守宣府、大同有功之臣,鼓舞了民心士氣。
十月初三日,瓦刺久攻宣府、大同不下,便集中兵力,大舉進攻紫荊關、古北口,進逼北京。初九日,瓦刺軍在叛降宦官喜寧的引導下,繞小路越過山嶺,攻破了紫荊關。十一日,瓦刺大軍直抵北京城下。也先原以為「京城可旦夕下,及見官軍嚴陣待,意稍沮」①。也先聽從喜寧的建議,用議和迎駕之計來試探明軍的虛實,遭到景帝和于謙的嚴辭拒絕,詭計落空。十三日,①《明史》卷十《英宗前紀》。
②《明史》卷一七○《于謙傳》。
③《明史》卷一七○《于謙傳》。
①《明史》卷一七○《于謙傳》。
瓦刺從德勝門展開進攻,明軍事先已有準備,埋設了伏軍,瓦刺軍大敗,也先之弟「鐵元帥」平章孛羅卯那孩也在此戰中被火炮擊斃。瓦刺軍還在西直門和彰義門發動了進攻。在西直門,明軍守將都督孫鏜率軍迎戰,城上發火炮助戰,孫鏜失利,背靠城池拚死力戰,後有二路援兵適時趕到,瓦刺三面受敵,被迫退卻。在彰義門,副都督武興率兵迎戰,瓦刺軍前鋒失敗稍退,明軍陣中有數百騎想要爭功,躍進出陣,擾亂了陣形,瓦刺軍乘機反攻,明軍敗退,武興中箭死。瓦刺軍追至土城,遭到當地居民的阻遏,隨後,明援軍趕到,瓦刺軍倉皇退兵。也先攻城五日不下,又得到各地援軍將趕到北京的消息,恐怕腹背受敵,退路被斷,遂焚毀了明朝皇帝的陵寢殿,退出塞外。北京保衛戰獲得了勝利,明皇朝度過了一次嚴重的危機。
英宗復辟也先進攻北京城失敗,想要奪取明朝江山的野心受挫,而且明朝立了新皇帝,手裡的王牌——英宗朱祁鎮也就失去了利用價值,無奈之下,於景泰元年(1450)六月,遣使與明朝議和,表示願送回英宗。景帝慮及皇位不保,不願接回英宗,在於謙的勸說下,最後應允講和,接回太上皇。
八月十五日,景帝派侍讀商輅率一轎二馬將朱祁鎮迎回北京,進東安門,舉行授受帝位儀式後,即將朱祁鎮送進南宮禁錮起來。
景泰八年(1457)正月,景帝病重,大臣奏請復立英宗之子沂王為皇太子,景帝遲遲不允。十二日,景帝召石亨至病榻前商議事情,石亨見景帝病勢沉重,遂與同黨都督張、太監曹吉祥謀議,與其復位東宮,還不如請太上皇復位,「可得功賞」①。十四日夜,石亨等聚集在左副都御史徐有貞(即徐珵)家裡密謀行動計劃。十六日夜,徐有貞「焚香祝天,與家人訣,曰:『事成社稷之利,不成門戶之禍。歸,人;不歸,鬼矣。』」遂與石亨、張
、曹吉祥等會合,夜四鼓,開長安門,納兵千人,直奔南宮。宮門上鎖砸不開,徐有貞命軍士懸巨木撞門毀牆,撞開門牆後,即扶朱祁鎮登輦,入東華門,至奉天殿升座,英宗復辟。此次事件史稱「奪門之變」。
英宗復辟的次日,便逮捕少保于謙、王文,學士陳循、蕭鎡、商輅等下獄治罪。石亨、徐有貞等誣陷于謙、王文等謀立藩王,議罪處斬。徐有貞在英宗面前振振有詞地說:「不殺于謙,此舉為無名。」①功高蓋世、愛國忘身的于謙,最後卻成了宮廷政變的犧牲品。
英宗大封「奪門」有功之臣,徐有貞先以原官兼學士入內閣預機務,後又升任兵部尚書,又加封武功伯;石亨被封為忠國公;曹吉祥提升為司禮太監、總督三大營;張封為太平侯。
①《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五《南宮復辟》。
①《明史》卷一七○《于謙傳》。
徐有貞入閣以後,得到英宗的寵信,獨攬內閣事權。同黨石亨、曹吉祥漸生不滿,兩人聯合起來,離間英宗與徐有貞的關係,並暗中使人彈劾徐有貞專擅威權,結果,才當了六個月閣老的徐有貞被逮下錦衣衛大獄,謫戍雲南金齒,直到天順四年才被放回原籍蘇州。
然而,英宗對曹、石兩人也心懷不滿,一是兩人劣跡昭著,強奪民田、冒功貪賞、納賄賣官;二是除掉徐有貞後,兩人依恃兵權,專橫跋扈,使英宗感到難以控制。吏部尚書李賢為英宗出主意,讓他獨斷乾綱,將權力收歸己有。天順三年(1459)七月,英宗召大同鎮守石彪(石亨侄子)還京,石彪指使千戶楊斌入京保奏其留守大同,這使英宗更加懷疑石亨叔侄心懷不軌,便立即派人將石彪逮捕入獄,後又將石亨下錦衣衛獄。次年二月,石亨死獄中,石彪等被處死。石亨門下冒「奪門」之功得官者四千餘人悉被罷黜。看到石亨的結局,曹吉祥、曹欽叔侄寢坐難安了。他們決定先下手為強,密謀在天順五年(1461)七月初二日,由曹欽擁兵入朝,曹吉祥以禁兵為內應,廢除英宗。當天夜裡,都指揮馬亮從曹欽處逃出,到朝房告發曹吉祥謀反情況,正在值夜的恭順侯吳瑾、統率西征軍的懷寧伯孫鏜急書:「曹欽反」,投入長安門,宮內立即逮捕曹吉祥。曹欽失去內應,進不了宮門,在東西長安門縱火焚燒,並殺死殺傷了東西朝房的官員,孫鏜急召西征軍二千餘人鎮壓,戰亂很快被平息,曹欽兵敗投井死。曹吉祥三天後被凌遲處死。史稱這次事件為「曹石之變」。
天順八年(1464)正月,英宗病死,終年三十八歲。
第二節 成化至正德年間的政治
憲宗怠政,汪直掌西廠
天順八年(1464),十八歲的太子朱見深奉詔即位,是為明憲宗,詔改翌年為成化元年。
憲宗剛即位,就發生了都指揮使門達結納東宮內侍王綸,密謀由翰林侍讀學士錢溥取代李賢輔政之事。門達在英宗晚年深得寵信,而李賢時為內閣首輔,對門達統率的錦衣衛官校「恣橫為劇患,賢累請禁止,帝召達誡諭之」①。門達因此銜恨入骨,設計構陷李賢,事情敗露,英宗也未處置門達。英宗病重,門達蓄意勾結王綸,欲除掉李賢。他們的陰謀被朝臣揭發,憲宗大怒,結果王綸被斬,錢溥被貶,門達因他罪並發,「論斬系獄,沒其資巨萬」②。而與此同時,李賢則進少保、華蓋殿大學士,知經筵事。憲宗十分倚重李賢,李賢也「以受知人主,所言無不盡」①。但李賢輔政不久,即於成化二年冬卒。
成化二年(1466),憲宗平反了于謙的冤獄。次年二月,受于謙案牽連被貶逐的官員商輅被召回,「命以故官入閣」。商輅上疏辭官,憲宗挽留說:「先帝已知卿枉,其勿辭。」②其時,為憲宗所倚重的閣臣還有孜孜奉國數十年、「持正存大體」的彭時。彭時在成化七年上疏勸誡憲宗不要迷惑佛事,浪費錢財;針對憲宗時形成的傳奉官制度,提出「傳旨專委司禮監,毋令他人,以防詐偽」;針對憲宗荒疏朝政的情況,提出要「延見大臣議政事」③。彭時的上疏都是切中時弊的,然而荒怠的憲宗已聽不進忠言。
憲宗不是一個勵精圖治、有所作為的皇帝。史稱:「是時帝怠於政,大臣希得見。萬安同在閣,結中戚貴畹,上下壅隔。」④憲宗寵幸萬貴妃,進而又寵信萬安。萬貴妃原為孫太后宮女,後入侍憲宗於東宮,因其「機警,善迎帝意」,故深得憲宗寵幸。皇后吳氏僅因杖責萬貴妃而被憲宗廢去,打入冷宮。憲宗出遊,萬貴妃戎服前驅,侍從在側。宮中宦官用事,亦要見萬貴妃顏色行事,「一忤意,立見斥逐」⑤。萬貴妃以父兄為錦衣衛指揮使,偵伺百官,統領詔獄,控制朝官,並通過閣臣萬安,與內閣時通聲氣,把持朝政。翰林學士萬安於成化五年入閣,他通過各種關係,與萬貴妃敘上族譜,①《明史》卷一七六《李賢傳》。
②《明史》卷三○七《門達傳》。
①《明史》卷一七六《李賢傳》。
②《明史》卷一七六《彭時傳》。
③《明史》卷一七六《彭時傳》。
④《明通■》卷三三。
⑤《明史》卷一一三《萬貴妃傳》。
自稱子侄,以此博得憲宗的信用。
成化十三年(1477)春正月,東廠之外又開設了西廠,以太監汪直掌西廠。汪直是大藤峽瑤人,朝廷鎮壓瑤民起義時被俘入宮,初為萬貴妃昭德宮內使。因汪直「年少黠譎,上寵之」①。西廠剛一開張,便羅織了數起大獄,令臣民悚怵不已。建寧衛指揮楊曄(已故少師楊榮曾孫)被錦衣衛百官韋瑛告發,汪直聽說其有「家資巨萬」,便不分青紅皂白,將他逮入獄中拷問至死。西廠設立僅四月,閣臣商輅即連連上疏請罷西廠,「疏入,上怒曰:『一內豎輒危天下乎!』」②太監懷恩傳旨詰責商輅,輅反問道:「朝臣無大小,有罪皆請旨收問,(汪)直敢擅逮三品以上京官。大同、宣府,北門鎖鑰,守備不可一日缺,(汪)直則一日擒械數人。南京祖宗根本重地,留守大臣,(汪)直輒收捕。諸近侍,(汪)直輒易置。直不黜,國家安得不危!」③懷恩將商輅的話如實上奏,憲宗無奈,只得令罷去西廠,罪責汪直,謫韋瑛戍宣府。然而,罷西廠僅一月,御史戴縉、王億別有用心地倡言恢復西廠,憲宗本來是不得已而罷西廠,此時便乘機恢復西廠,仍用汪直掌西廠。大學士商輅,尚書薛遠、董方等一批正直官員屢諫不聽,均遭排斥,相繼致仕離開朝廷。而與此相反,阿諛汪直的朝臣都得到了升遷,戴縉為尚寶司少卿,後又擢升僉都御史;王億擢為湖廣按察副使;汪直的左右爪牙王越升任兵部尚書兼左都御史學院事,陳鉞為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一時間,汪直勢傾天下,其奉詔巡邊,「各邊都御史畏直,服櫜鞬,迎謁,供張百里外。至遼東、陳鉞郊迎蒲伏,廚傳尤盛,左右皆有賄」④。兵部侍郎馬文升因對汪直「不為禮」,又輕視陳鉞,遂被汪直陷害戍邊。汪直「年少喜兵」,在遼東殺害海西諸部入貢人員,「焚其廬帳而還,以大捷聞」①,回京後,憲宗給汪直記上大功,並加其俸祿,令其監督二十團營。巡按遼東御史強珍上疏彈劾汪直、陳鉞等隱瞞軍情,坐失戰機,結果反被汪直等誣陷,下錦衣衛獄,戍遼東。
汪直把持西廠五年,作惡多端,後因與東廠太監尚銘爭權,尚銘在憲宗面前先告了他一狀,加之萬貴妃、萬安、李孜省等的嫉惡,科道也交章論奏西廠苛察,汪直遂失勢。成化十八年(1482)八月,御史徐鏞上疏劾汪直欺罔罪,斥責「汪直與王越、陳鉞結為腹心,自相表里。肆羅織之文,振威福之勢,兵連西北,民困東南,天下之人但知有東西廠而不知有朝廷,但知畏汪直而不知畏陛下」②。憲宗遂降汪直為奉御,遞逐其黨王越、戴縉、陳鉞①《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七《汪直用事》。
②《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七《汪直用事》。
③《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七《汪直用事》。
④《明史》卷三○四《汪直傳》。
①《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七《汪直用事》。
②《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七《汪直用事》。
等。
成化後期,憲宗好方術,江西南昌人李孜省「乃學五雷法,厚結中官梁芳、錢義,以符籙進」③,被授為通政使。太監梁芳諂事萬貴妃,「日進美珠珍寶悅妃意,其黨錢能、韋眷、王敬等爭假採辦名,出監大鎮。帝以妃故,不問也」④。梁芳先後引進了李孜省、僧繼曉,進獻方術與符籙。憲宗從迷信方術漸至寵信方士,李孜省、僧繼曉、梁芳等逐漸得干預政事。大學士萬安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也爭獻房中術以固寵。成化二十三年(1487)正月,萬貴妃病死。八月,憲宗病死,年四十一。
孝宗求治成化二十三年(1487)九月,皇太子朱祐樘奉詔即位,是為明孝宗,詔改翌年為弘治元年。
朱祐樘幼年的宮廷生活備受磨難。其母紀淑妃,原為「蠻土官女」,俘入宮中後,因其「警敏通文字」,授女史,「命守內藏」①。憲宗偶至內藏,因紀氏應對稱旨,遂得幸。萬貴妃得知此事後,處心積慮要除掉紀氏,在宮女和太監的同情維護下,紀氏病居西內,生下朱祐樘,秘而不宣。一直到成化十一年,孝宗六歲時,因悼恭太子病死,憲宗為老而無子而悲嘆,太監張敏才將朱祐樘的身世道明,孝宗遂被立為太子。紀氏被封為紀淑妃,移居永壽宮,不久,在宮中暴薨。太監張敏也因懼怕而吞金死。孝宗即位後,千方百計尋找外家故人,並為其母立廟桂林府,每念及其母,「輒欷歔流涕也」。幼年的經歷對孝宗影響很深。史稱:孝宗恭仁儉樸,能虛心納諫,而絕少「千金之子,性習驕佚,萬乘之尊,求適意快志,惡聞己過」②的惡習,這種個性的形成大概與明孝宗幼年的生活經歷有一定的關係。
弘治年間最為史家稱道的是「朝多君子」的盛況。確實,弘治一朝任用了許多忠直有才幹的名臣,如王恕、馬文升、劉大夏、徐溥、劉健、謝遷、李東陽等,而一般情況下,孝宗也能虛心聽取大臣的正確意見,對政事作一些必要的改進。在弘治君臣的共同努力之下,弘治時期「海內乂安,戶口繁多,兵革休息,盜賊不作,可謂和樂者乎!」①成化二十三年九月,孝宗即位僅五天,即斥責左通政李孜省、太監梁芳、萬貴妃弟錦衣衛指揮萬喜等,並謫發戍邊。其後又罷斥了大學士萬安。與此同時,孝宗則召進了一批在成化年間遭到排斥陷害的忠直之士。
③《明史》卷三○七《李孜省傳》。
④《明史》卷三○四《梁芳傳》。
①《明史》卷一一三《孝穆紀太后傳》②《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二《弘治君臣》。
①⑥《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二《弘治君臣》。
十月,孝宗召王恕為吏部尚書。王恕系正統十三年進士,成化年間官南京兵部尚書,歷來以讜言忠直聞於朝。當時曾有歌謠稱讚王恕忠直敢諫:「兩京十二部,獨有一王恕。」②宦官懷恩亦由衷地稱讚王恕:「天下忠義,斯人而已!」③王恕在成化年間屢遭宦官構陷,「帝亦銜恕數直言」④,遂命王恕巡南畿,遣他出京。成化二十二年,王恕對起用傳奉官事上疏極諫,遭致憲宗不滿,遂離任致仕。王恕以「好直言,終不得立朝」⑤。而在弘治年間,孝宗對王恕委以重任,倚為重臣。王恕掌吏部以後,「不避權貴,請謁路絕」⑥,對當時的官場風氣起了很大的整肅作用。王恕對朝政所提出的一些建議,也多為孝宗所接受。王恕任吏部尚書直到弘治六年,因與丘濬發生矛盾而辭官。
弘治二年(1489),孝宗又擢任馬文升為兵部尚書。馬文升是景泰二年進士,成化十一年任兵部右侍郎,被汪直、陳鉞陷害入獄,謫戌重慶衛。汪直敗後,馬文升復官,成化二十一年召為兵部尚書,後又受李孜省排陷,調為南京兵部尚書。馬文升在弘治時期任兵部尚書達十三年之久,後又代屠滽為兵部尚書直至正德年間。史稱馬文升「任兵部十三年,盡心戍務,於屯田、馬政、邊備、守御,數條上便宜。國家事當言者,即非職守,亦言無不盡」①。
弘治十五年(1502),孝宗召兩廣總督劉大夏為兵部尚書。「大夏素以安內攘外為己任,命下,人心翕服」②。劉大夏是天順八年進士,成化年間任福建右參政,曾因得罪中官被系詔獄,後得懷恩力救,杖二十而釋放。劉大夏就任兵部尚書後,明孝宗見了他問道:「朕素用卿,而數辭疾何也?」大夏頓首言:「臣老且病,竊見天下民窮財盡,脫有不虞,責在兵部,自度力不辦,故辭耳。」帝默然。過了兩天,孝宗又問劉大夏:「征斂俱有當,何至今獨言民窮財盡也?③」劉大夏答道:我在兩廣時,見廣西征鐸木,廣東市香藥,所費皆以萬計。於是,孝宗下令取消這些奢侈的征取,並下令天下「事當興革者,所司具實以聞」④。大臣忠直敢言,孝宗能虛心納諫,這是弘治政治比較突出的一點。
在明中後期,如孝宗那樣始終「勤求治理,置亮弼之輔,召敢言之臣,求方正之士,絕嬖倖之門」⑤的皇帝可說是絕無僅有的,無怪乎史家將其與漢文帝、宋仁宗並稱。而孝宗一朝,由於政治清明,相對而言,社會矛盾也相對得到緩和,其時農民起義也較前朝後代少得多。然而,弘治時期畢竟處於明中後期階段,前幾朝積累下來的問題已嚴重地顯現出來。如這時,明初②④⑤《明史》卷一八二《王恕傳》。
③《明史》卷三○四《懷恩傳》。
①《明史》卷一八二《馬文升傳》。
②③⑤《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二《弘治君臣》。
④《明史》卷一八二《劉大夏傳》。
建立的戶口賦役制度已遭受嚴重破壞,世家豪族的大肆兼併土地導致國家控制的田地賦稅大量流失,財政匱乏,兵餉不繼,宦官監軍及濫封傳奉官的問題,都對弘治政治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弘治時期,土地兼併趨勢嚴重,皇親國戚占田請田動輒千頃,甚至連宦官也占據了大量民田。弘治十年八月,孝宗張皇后之兄壽寧侯「有河間賜地四百頃,欲並其旁近民田千餘頃得之,且乞畝加稅糧二分」①。因戶部尚書周經奏言阻止,孝宗未同意其加稅的要求,但千餘頃民田後來仍為其所侵占。弘治十二年,便發生了壽寧侯與河間民構田的案件。十三年,皇都近旁的河間民田已大部成為貴戚的莊田,以致戶部侍郎何進與巡撫高銓前往勘察時,河間人民「冤聲撼野,至擁州縣吏不得行」②。十八年,又有巡撫保定都御史王璟「乞罷諸內璫田,盡歸之民」的奏疏。雖然對於臣下的意見,孝宗大都予以採納,對這些奪田占田事件作了處理,但同時,孝宗本人又不斷地封賜貴戚勛舊以大量的田地。這種矛盾的做法無疑又加劇了土地兼併的趨勢。
土地兼併的加劇,國家所控制的田地大量減少,勢必導致國家賦稅收入減少。弘治時期的財政已相當匱乏,以致「邊圉多警,許生員納馬入監,有七千餘名。川、陝荒歉,守臣又具奏上糧入監,通前共有數萬餘人」③。軍費不足、荒歉救濟竟然要通過濫收生員入監的辦法來解決,財政狀況之拮据可見一斑。弘治十七年,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李東陽奉使出行,路經天津,適遇旱災,一路上,只見「挽舟者無完衣,荷鋤者有菜色。盜賊縱橫,青州尤甚。南來人言,江南、浙東流亡載道,戶口消耗,軍伍空虛,庫無旬日之儲,官缺累歲之俸。東南財賦所出,一歲之飢已至於此。..臣訪之道路,皆言冗食太眾,國用無經,差役頻繁,科派重疊。京城土木繁興,供役軍士財力交殫,每遇班操,寧死不赴。勢家巨族,田連郡縣,猶請乞不已。親王之藩,供億至二三十萬」①。弘治時期財政匱乏的狀況及其導致原因,李東陽的奏疏中都作了形象的描述和中肯詳盡的分析,孝宗看了頗為嘉嘆,將章奏交付有司。明中後期,財政狀況江河日下,這是歷朝積弊所致,因循祖制的明孝宗企圖在不變更「祖宗成憲定規」的前提下改變這種狀況,結果是可想而知的。
憲宗成化末年,宮中傳奉官達干餘人,孝宗即位後即淘汰了大部分傳奉官,但由於孝宗囿於祖制,不能下決心革除舊弊,到弘治末年,傳奉官又增至八百餘人。對宦官監軍的問題,兵部尚書劉大夏曾向孝宗指出,由於監軍宦官貪污納賄,剋扣兵餉而導致兵餉常乏,孝宗則認為「第祖宗來設此輩已①《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二《弘治君臣》。
②《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二《弘治君臣》。
③《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二《弘治君臣》。
①《明史》卷一八一《李東陽傳》。
久,安能遽削之」②。孝宗有心求治,也能聽取臣下的意見,但他因循守舊,只能在陳規舊制的桎梏下修修補補,不敢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因而,弘治時期的政治經濟狀況並無大的改觀。
弘治十八年五月,孝宗病逝。臨死前召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受顧命,讓他們盡心輔佐太子。
武宗荒嬉孝宗去世後,十五歲的皇太子朱厚照即位,是為明武宗,詔改翌年為正德元年(1506)。
年少的武宗「好逸樂」,「好騎射」,即位不久,便信用以劉瑾為首的宦官馬永成、高鳳、羅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張永,時稱之為「八黨」。劉瑾等經常以「狗馬鷹犬、歌舞角觝以娛帝」①,武宗則樂此不疲。顧命大臣劉健、謝遷、李東陽以及戶部尚書韓文等連疏請誅「八黨」,但劉瑾等八人在武宗面前跪地哭訴,稱司禮監太監王岳勾結閣臣欲加害他們,武宗不辨是非,反令劉健、謝遷致仕,將王岳逐之南京,命劉瑾入掌司禮監兼提督團營,丘聚提督東廠,谷大用提督西廠,張永等並司營務,分據要地。
武宗悉以天下章奏付劉瑾,而劉瑾則日益誘導武宗戲玩娛樂。劉瑾往往「候帝娛,則多上章奏,請省決,帝曰:『吾安用爾為,而一煩朕!』瑾由是自決政」②。
給事中呂翀、劉菃,南京兵部尚書林瀚,六科給事中戴銑,十三道御史薄彥徽等上疏請斥權閹、挽留劉健等輔臣,劉瑾即矯旨派遣緹騎將他們逮系錦衣衛獄,責以廷杖,除名為民。左都御史張敷華、工部尚書楊守隨上言「八黨」罔上誣下,也被劉瑾革去官職。前朝老臣馬文升、劉大夏也都被迫致仕。正德二年(1507)三月,劉瑾矯詔公布「奸黨榜」,將劉健、謝遷、韓文等五十三名反對「八黨」擅權的大臣列為奸黨,並令群臣跪在金水橋南聽其宣誡。
與此同時,劉瑾不失時機地把同黨親信安插在重要職位上。正德元年十月,他任命吏部尚書焦芳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預機務。二年三月,又令內閣撰敕擴大鎮守太監的權力,使他們的地位悉如巡撫、都御史,刑名政事都有權干預。同年四月,河南鈞州人劉宇通過焦芳的關係,厚賄劉瑾以萬金,劉瑾大喜,因而把劉宇提拔為兵部尚書。同年十月,焦芳又向劉瑾推薦了陝西同鄉張綵,張綵得到劉瑾的賞識,很快晉升為吏部尚書,後又入閣取代了焦芳的地位。
②《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二《弘治君臣》。
①《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三《劉瑾用事》。
②《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三《劉瑾用事》。
一時間,劉瑾勢傾天下,「威福任情」。公侯勛戚以下,不敢與之抗禮,所上章奏,都先具紅揭投給劉瑾,號稱「紅本」,然後上通政司,號稱「白本」。章奏中皆稱劉太監而不稱其名。一次,都察院奏本中寫了劉瑾的名字,劉瑾當堂高聲怒罵,嚇得都御史屠滽率屬下跪謝,方才作罷。正德三年(1508)六月二十六日早朝時,在丹墀發現一封狀告劉瑾的匿名信,劉瑾大怒,當即令百官跪在奉天門下,進行詰責,直至第二天才予釋放。其時正值酷暑,有的官員竟至熱渴而死。劉瑾還在東、西廠之外,另設內行廠,自己親自掌管。內行廠較東、西廠更為酷烈,「屢起大獄,冤號相屬」,「一家有犯,鄰里皆坐」①,使得道路惶懼,人不自安。
劉瑾當政,賄賂公行,「凡入覲、出使官皆有厚獻」②。給事中周鑰勘事歸,因無計籌措錢款納賄而被迫自殺。劉瑾令「天下巡撫入京受敕,輸瑾賂。延綏巡撫劉宇不至,逮下獄。宣府巡撫陸完後至,幾得罪,既賂,乃令試職視事」③。及至正德五年劉瑾獲罪抄家時,抄出財物竟有金二十四萬錠又五萬七千八百兩,元寶五百萬錠又一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寶石二斗,金甲二,金鉤三千,玉帶四千等等。劉瑾在短短的五年內,即搜括了如此巨大的財富,可見其貪得無厭、貪賄索賄到了何等瘋狂的程度。
對於劉瑾的擅權亂政,武宗不聞不問,整日沉湎於玩樂之中,他在西華門別築宮殿,造密室於兩廂,稱為「豹房」、「新宅」,每日遊樂其中。皇帝的荒嬉無度、宦官的恣意枉為,致使原已危機四伏的社會經濟不斷惡化,階級矛盾不斷激化,農民起義接連不斷。
正德五年(1510),劉瑾遣大理寺少卿周東度田寧夏,周東為了向劉瑾獻賄,度田時以五十畝為一頃,多征畝銀,並「征馬屯租甚急,敲扑慘酷」①,激起戍卒將士的憤怨。藩王寧夏安化王朱寘鐇乘機起兵反叛,爭奪皇位。他設計襲殺了周東、總兵姜漢等,頒布「清君側」的檄文,指斥劉瑾內外交結,圖謀不軌。陝西守臣將安化王刊印的檄文封奏朝廷,劉瑾匿而不報。朝廷派前右都御史楊一清為提督,涇陽伯神英為總兵,太監張永監軍,率軍西討安化王。大軍至寧夏,安化王已被寧夏遊擊將軍仇鉞設計擒獲。西討途中,提督楊一清乘機聯絡張永扳倒劉瑾。八月,張永押解安化王至京向武宗獻俘,並呈上安化王討劉瑾的檄文,揭發劉瑾意圖謀反。武宗途命連夜逮捕劉瑾。武宗「親籍其家,得偽璽一,穿宮牌五百及衣甲、弓弩、袞衣、玉帶等違禁物」②,不禁勃然大怒說:奴才果然要造反!於是將劉瑾下獄審訊,六科彈劾劉瑾罪行三十餘條,將劉瑾凌遲處死,榜示天下。
①《明通鑑》卷四二。
②《明史》卷三○四《劉瑾傳》。
③《明史》卷三○四《劉瑾傳》。
①《明史》卷三○四《劉瑾傳》。
②《明史》卷一九八《楊一清傳》。
劉瑾雖誅,但明武宗聲色犬馬之所好卻無絲毫改變。劉瑾之後,他又寵信山西宣府人江彬。江彬初任蔚州指揮僉事,以勇武著稱。在幸臣錢寧的引見下,江彬得到了武宗的賞識。一天,武宗在搏虎時,錢寧畏縮不前,江彬卻衝上去為武宗解了圍,武宗由是日益寵信江彬。
在江彬的誘導下,武宗屢屢出巡。正德十二年八月至十四年二月,武宗不顧大臣們的反對,一連四次出巡。出巡宣府時,江彬為武宗建鎮國府第,並將豹房的珍玩、女御全部運送到這裡。江彬還隨從武宗夜入民宅,索取婦女。武宗在外樂不思蜀,出巡的時間一次比一次長,第四次出巡,時間長達半年。
武宗的荒疏朝政,縱樂無度,頻頻出巡,使得早已覬覦皇位的藩王江西寧王朱宸濠伺機而起。江西早在正德三年起,農民起義就蜂擁而起,朝廷派兵鎮壓,屢平屢起。正德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朱宸濠公然舉起反叛的旗幟,襲殺不依附於己的地方官,集兵六萬。七月初一日,朱宸濠親率大隊人馬,「分五哨出鄱陽,舳艫蔽江而下,聲言直取南京」。朱宸濠經過安慶時,安慶知府張文錦等令軍士登城大罵,朱宸濠便急攻安慶。當時,巡撫南贛都御史王守仁剛剛將圍剿了一年的農民起義軍鎮壓下去,得到寧王叛亂的消息,馬上組織兵力攻打寧王的老巢南昌。七月二十日,王守仁攻克南昌。久攻安慶不下的朱宸濠得到南昌被圍的消息,馬上丟下安慶回援南昌。二十四日,與王守仁部相遇於黃家渡,激戰三天,朱宸濠大敗,妃嬪多投水死,宸濠及其子皆被擒。
寧王之亂,給了原本就想尋找機會出巡江南的武宗以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於是,武宗不聽群臣的諫阻,於當年八月親自率軍平叛。軍到涿州,傳來王守仁平叛的捷報。大學士梁儲請武宗回駕,武宗不允,反令王守仁在原地候駕,不必進京。武宗一路上遊山玩水,捕魚捉鳥,尋歡作樂,直到第二年七月才到南京,令王守仁重新報捷。八月,武宗在南京,設廣場,身著戎服,「設大纛,環以諸軍」①,令釋放朱宸濠等,然後與侍從等再行擒獲,作凱旋狀。武宗北返途中,照樣玩樂不輟,九月,至清江浦,在積水潭捕魚時舟覆入水,被侍從救出後得病不愈。正德十六年(1521)三月,病死於豹房,年三十一。
①《明通鑑》卷四九。
第三節 嘉靖年間及萬曆初年的政治大禮議的風波
武宗死後無子,皇太后張氏(孝宗後)命太監張永、谷大用與內閣大臣商議後,以憲宗之孫、孝宗親弟興獻王長子朱厚熜繼位。四月二十二日,朱厚熜在奉天殿登上皇帝的寶座,是為明世宗,詔改翌年為嘉靖元年(1522)。朱厚熜以藩王入繼大統,史稱其「多謀」而「剛愎」。確實,年僅十五歲的明世宗,絕非是不諳世事、任人擺布的少年天子,從踏入京城之日起,他便顯示出君臨天下的威勢。四月二十二日,當明世宗來到京城外的行殿時,在即位禮儀上便與內廷和內閣發生了爭執。禮部官員具議請世宗依皇太子即位禮,由東安門入居文華殿,擇日登極。世宗則認為自己是來繼承皇位的,應從大明門入宮在奉天殿即位,拒絕行皇太子即位禮。內閣首輔楊廷和「固請如禮部所具狀,帝不許」②。最後,內廷與內閣只得讓步。第一次較量,世宗便以皇帝的權威壓倒了內廷與內閣。
內閣首輔楊廷和在武宗去世至世宗即位的三十七天內總攬了朝政。在這段時間內,楊廷和做了幾件為世人所稱道的事:(1)頒布武宗遺詔,罷威武營團練諸軍,革皇店,遣還豹房番僧、少林僧、教坊樂人等,放遣四方進獻女子,停止京師不急工務等。(2)收捕江彬。武宗死後,平虜伯江彬擁重兵在肘腋間,他自知「天下惡之」,在反與不反之間正自猶豫。楊廷和適時提醒皇太后發布懿旨,謀劃捕捉江彬,為天下除去一大禍患。(3)草擬世宗登極詔書。登極詔書長達八千多言,對時事多有興革,如詔復武宗朝因忠直敢諫而去任降調的官員,裁汰錦衣諸衛、內監局旗校工役十四萬多人,減漕糧一百五十三萬餘石,斥去恩幸得官者,查禁各地鎮守官科斂財物等。登極詔書的頒布,不僅使「中外稱新天子聖人,且頌廷和功」①。無疑,楊廷和所做的這幾件事都是順應民心、有利於鞏固明皇朝統治的,因此,楊廷和在朝廷內外獲得了極大的聲望。聲望加上權位資歷,使楊廷和在朝中的勢力陡增,亦使他能藉此與羽翼未豐的少年天子世宗相抗衡。
世宗與楊廷和的矛盾在即位禮儀上已顯現出來,以後在議定世宗生父興獻王主祀稱號的問題上進一步激化。
世宗即位五天後,令禮官集議興獻王主祀稱號。禮部尚書毛澄請示楊廷和以後,會同公卿台諫六十餘名官員上疏:以世宗為入繼之君,應效漢定陶王、宋濮王故事,「以孝宗為考,興獻王及妃為皇叔父母」。世宗閱疏,惱火地說:「父母可移易乎?其再議。」②毛澄等仍堅持前議,楊廷和也親自上言要皇帝服從禮部之議。明世宗堅決不從。此時,觀政進士張璁上《大禮②《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大禮議》。
①《明史》卷一九○《楊廷和傳》。
疏》,提出與楊廷和不同的「繼統不繼嗣」的論說,明世宗得到支持很高興,即將楊廷和召來,宣布要「尊父為興獻皇帝,母為興獻皇后」。楊廷和也不肯讓步,「先後封還御批者四,執奏幾三十疏」①,並公開聲稱:在這個問題上,「異議者即奸諛當誅」②。到了十月間,楊廷和見勢不得已,乃草敕下禮部,稱奉慈聖皇太后懿旨,「本生父興獻王宜稱興獻帝,母宜稱興獻後」③。明世宗暫時接受了這個妥協的結果。
嘉靖二年(1523)十一月,南京刑部主事桂萼上疏,提出應「循名考實,稱孝宗為皇伯考,興獻帝曰皇考,而別立廟於大內」④。這項提議當然是符合皇帝心意的,但此時的明世宗還是有所顧忌地說:「此關係天理綱常,仍令文武群臣集議可否?」⑤群官議論的結果,有二百五十餘名官員不同意改稱名號,認為「必以孝宗為考,而後大宗為不絕」⑥。只有少數幾個人附和桂萼的提議。三年春正月,屢與世宗意見不合的楊廷和再次提出辭官,世宗終於不再表示挽留,並斥責他「因辭歸咎,非大臣道」⑦。與此同時,世宗下令調張璁、桂萼等赴京集議。二百多名朝官仍堅持原議,不肯退讓。明世宗非常惱怒,曾當面指斥內閣大學士毛紀說:「此禮當速改,爾輩無君,欲使朕亦無父乎!」⑦毛紀等聽後惶懼而退。
明世宗將二百多名朝官的反對看作是無君的舉動,而迂腐守。至武宗時,鎮守太監的權力大肆擴張,與巡撫、都御史相侔,有權干預刑名政事了。鎮守太監,多有貪污納賄、剋扣兵餉、延誤軍機、交結內宦等不法行狀。張璁任首輔期間,裁撤鎮守中官二十七人,又革去錦衣衛官五百人,並以京師親軍改屬兵部。以後,又陸續裁革了浙江、兩廣、湖廣、福建的鎮守太監及一些地區的分守太監。這些大刀闊斧的裁革,極大地打擊了宦官勢力。史稱:世宗「盡撤天下鎮守內臣及典京營倉場者,終四十年不復設。故內臣之勢,惟嘉靖朝少殺雲」①。
新政的另一重要內容是清查勛戚強占的莊田,歸田於民。自憲宗成化以來,諸王勛戚依仗權勢侵占民田之事,屢見史載。即使政治較為清明的弘治時期,孝宗張皇后的父兄也一再強占河間民田千餘頃,甚至連宮廷內宦也強占了大量民田。勛戚豪族的大肆兼併田地,勢必導致國家所掌握的額田大量減少和賦稅的相應減少。嘉靖時,天下額田已減少一大半,國家的稅收財政①《明史》卷一九○《楊廷和傳》。
②《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大禮議》。
③《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大禮議》。
④《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大禮議》。
⑤《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大禮議》。
⑥《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大禮議》。
⑦《明史》卷一九○《楊廷和傳》。
①《明史》卷三○四。
已無以為繼。嘉靖八年(1529),世宗敕諭戶部清查莊田,對強占民田者,俱還原主。嘉靖十年,世宗聽取了戶部的建議,下令查革王府以山場湖陂荒地為名強占的民田。此後,又進一步下令,只准許王府留用封國之初所請莊田,此外,不得議留。這些清查莊田、還田於民的措施雖不能從根本上抑制土地兼併的趨勢,但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已很緊張的社會矛盾和階級矛盾。嘉靖時期,在一些地區不同程度地實行了賦役制度改革。嘉靖九年(1530),桂萼在入參機務期間,曾上疏建策清查新增田地及編審徭役。世宗批准施行。這次改革,因次年桂萼因病乞休歸里而未能進一步展開。而桂萼所開創的將稅糧與徭役各審定交銀若干,統一徵收,以求均平的「一條編法」的改革效果是顯著的,為後世的賦役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鑑。
明世宗對外戚世襲封爵的制度作了變革,並成為永制。嘉靖八年(1529),吏部方獻夫奏稱:洪熙以來,始封外戚,其後一門數貴,傳襲不已。建議自現在始,已封爵的令終其身,不得再承襲。今後皇親駙馬,亦不得夤緣請封。這項制度經世宗裁定後成為永制,即便是世宗之母蔣太后及陳皇后家亦不准承襲世爵。
明世宗所採取的這些改革新政,在抑制宦官和外戚勛貴勢力的發展上頗有成效,起了一些積極的作用。清查莊田,還田於民,對賦役制度的改革,都旨在抑制土地兼併的發展,增加國家賦稅收入,均平人民的負擔,是利國利民的措施,然而,這些改革僅是在局部範圍內,且「數行數止」①,未能全面而持久地展開,因而它的成效也很有限。及至世宗中年「邊供費繁,加以土木、禱祀,月無虛日,帑藏匱竭。司農百計生財,甚至變賣寺田,收贖軍罪,猶不能給」②。財政經濟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
世宗崇道與嚴嵩攬權明世宗即位之初,曾一度下令拆毀京師諸淫祠,並沒收了在正德年間賞賚無算的大能仁寺僧齊瑞竹的資財,毀損了玄明宮的佛像。然而,自嘉靖二年始,世宗在太監崔文等人的誘導下,開始崇信道教方術,在宮中到處建醮,日事齋醮。世宗崇道修玄,愈到後期愈益崇信,幾乎到了執迷不悟的程度。嘉靖三年(1524),龍虎山上清宮道士邵元節被征入京。他在宮中禱雪應驗,世宗因之寵信不疑,封其為「致一真人」,在京城西建真人府,並遣緹騎四十人供灑掃,賜田三十頃,免其賦役。嘉靖十五年,加授其為禮部尚書。十八年,邵元節死,恤典同伯爵例。邵元節死後,方士陶仲文得到世宗寵信。世宗先封其為「神霄保國宣教高士」,後世宗得病,既而痊癒,世宗認為這是陶仲文祈禱之功,故授其為少保、禮部尚書,後又加授太傅,食一①《明史》卷七八《食貨二》。
②《明史》卷七八《食貨二》。
品俸。數年之內,陶仲文官至三孤,可見道人術士在世宗心目中的地位。然而,與之截然不同的是諫官的命運。嘉靖十八年九月,明世宗竟欲令太子監國,以便自己去靜修煉道。太僕卿楊最上疏反對,「帝覽之大怒,逮系鎮撫司考訊,久之死獄中」①。二十年正月,御史楊爵上疏請禁除邪佞之術,「帝大怒,命鎮撫司長系之」②。自此以後,延臣再也不敢諫阻,神仙禱祀之風愈演愈烈。
世宗中年以後,「專事焚修,詞臣率供奉青詞,工者立超擢,卒至入閣」③。當時閣臣袁煒、嚴訥、李春芳、郭朴俱以善撰青詞而入閣,時人譏之為「青詞宰相」④。其實,「青詞宰相」遠不止這幾位,他如顧鼎臣、夏言、嚴嵩、徐階也都以善撰青詞而得到世宗的青睞。
嘉靖二十一年(1542),皇宮內發生了一起宮婢造反之事,明世宗差點被勒死。此後,世宗便「移居西內,日求長生,郊廟不親,朝講盡廢,君臣不相接,獨仲文得時見」。
世宗對道士方術長期寵信不衰,但對內閣首輔卻時時防範,權勢稍盛,便加抑制。嘉靖朝的內閣首輔,就如走馬燈似地不斷更換,即使寵信如張璁、夏言,也「罷相者屢矣」。閣臣方獻夫「見帝恩威不測,居職二歲,三疏引疾」①。嘉靖朝任首輔時間最長的是嚴嵩,這與嚴嵩「一意媚上」,善於見風使舵,善於揣摩世宗的心理有很大關係。嚴嵩也是兩度為首輔。第一次是在嘉靖二十三年(1544),當時嚴嵩勾結給事中王交、王堯彈劾首輔翟鑾,翟鑾被削職為民,而嚴嵩得以繼任首輔。但嚴嵩任首輔後,「事取獨斷,不相關白」,「吏部尚書許贊、禮部尚書張璧同入閣,皆不預票擬事,政事一歸嵩」②。嚴嵩任首輔僅一年,「帝微覺嵩橫」③,於是又復用夏言。夏言復任首輔,盛氣陵嵩,頗斥逐其黨,嵩不能救。嚴嵩暗中勾結被夏言處罰的官吏,並收買宮中太監,而夏言則視太監為奴僕。如此,夏言在世宗面前屢屢失意,而嚴嵩則能及時得到情報,了解世宗的喜怒心態,討得世宗的歡心。嘉靖二十七年(1548),夏言在計劃收復河套一事上違忤了世宗旨意,嚴嵩終於抓住機會,設計誣陷夏言,夏言被殺。嚴嵩第二次任首輔長達十四年之久。這十四年中,住在西苑的明世宗,「不入大內,大臣希得謁見,惟嵩獨承顧問,御札一日或數下,雖同列不獲聞,以故嵩得逞志」④。明世宗為防①《明史紀事本末》卷五二《世宗崇道教》。
②《明史紀事本末》卷五二《世宗崇道教》。
③《明史》卷一九三《顧鼎臣傳》。
④《明史》卷一九三《袁煒傳》。
①《明史》卷一九六《方獻夫傳》。
②《明史》卷三○八《嚴嵩傳》。
③《明史》卷三○八《嚴嵩傳》。
④《明史》卷三○八《嚴嵩傳》。
止大權旁落,也偶爾「間一取獨斷,或故示異同,欲以殺離其勢」,但嚴嵩往往能揣摩世宗心理,「移帝喜怒」而不失⑤。嚴嵩柄政時間久了,植黨營私,排斥異己,對彈劾自己的官員必欲置之死地,製造了不少冤獄;而其貪污納賄、賣官鬻爵、廣市良田等危害朝政的惡行,更令天下人「罔不怨恨」。嘉靖四十一年(1562),方士藍道行「以扶鸞術得幸」,世宗向他問道:「今天下何以不治?」藍道仙「假乩仙言嵩奸罪」①。御史鄒應龍在閣臣徐階的支持下,上疏極論嚴嵩父子不法之事。對嚴嵩久握權柄、遍植黨羽早已心懷不滿的世宗,遂藉此令嚴嵩致仕。嚴嵩致仕後,世宗還一度「追念其贊玄功」,要徐階等效法嚴嵩,助其崇道「同輔立修」②。
嘉靖四十五年(1566)十二月,明世宗病死,其子朱載堉繼位,是為明穆宗,改翌年為隆慶元年(1567)。明穆宗在位六年,醉心於玩樂揮霍,使嘉靖以來「帑藏匱竭」的財政危機進一步惡化,尖銳的社會階級矛盾進一步激化,明皇朝的社會政治經濟已到了不改革則無以為繼的地步。
張居正改革穆宗於隆慶六年(1572)五月去世,其子朱翊鈞即位,是為明神宗,詔改翌年為萬曆元年(1573)。
登上皇位的明神宗只是一個十歲的孩子,政務由穆宗陳皇后及神宗生母李貴妃主持。穆宗去世後,閣臣張居正與司禮監秉筆太監馮保相結納,馮保素與首輔高拱有郄,在太后面前訴說高拱擅權不可容,於是太后下旨,將高拱逐出朝堂,由張居正接任首輔。陳皇后與李貴妃「內任馮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③。
張居正是明皇朝最有權勢的首輔,當時閣臣呂調陽、張四維皆「恂恂若屬吏,不敢以僚自處」。李貴妃在訓責神宗時,則往往說:「使張先生聞,奈何!」神宗聽了很害怕。當張居正父喪歸鄉時,朝廷大事專門派人「馳驛之江陵,聽張先生處分」①。張居正還朝,一路上,守臣率長跪,撫按大吏越界迎送,身為前驅。道經襄陽、南陽,藩王襄王、唐王俱抵郊外迎候,設宴款待。史稱:「帝虛己委居正,居正亦慨然以天下為己任,中外想望丰采。」②張居正在萬曆初柄政的十年中,可以說是權侔帝王了。正是憑藉著這樣的權勢,張居正雷厲風行地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政策,對明皇朝的舊政積弊進⑤《明史》卷三○八《嚴嵩傳》。
①《明史》卷三○七《藍道行傳》。
②《明史》卷三○八《嚴嵩傳》。
③《明史》卷三○五《馮保傳》。
①《張文忠公全集》奏疏三《請稽查章奏隨事考成以修實政疏》。
②《張文忠公全集》奏疏三《請稽查章奏隨事考成以修實政疏》。
行了大刀闊斧的革新。
1.整頓吏治。為了改變「貪官為害」、「驅民為盜」、吏治腐敗的局面,改變因循敷衍、沒有實效的官場惡習,張居正創立了「考成法」,用以考核官吏的政績。「考成法」規定評判官吏政績好壞的標準以「安靜宜民者」為上,「沿襲舊套虛心矯飾者」列下考。其方法是逐級考核,撫按以上述標準考核屬吏,吏部以之考核撫按一級,朝廷以之考核吏部。如撫按不能悉心甄別、如實考核,則撫按為不稱職,吏部應秉公汰黜之;如吏部未能精心核實處理,則吏部為不稱職,朝廷宜秉公處置。逐級考核之外,還有隨事考成的制度,即規定六部都察院及各衙門之間來往公文、傳達處理均根據「道里遠近,事情緩急,立定程期,置立文簿存照」③。如有延誤者,各級官吏都有責舉報。如此月考、歲考,建立了嚴密的考核制度,使得「紀綱法度莫不修明」④。張居正據考成法裁革了一大批庸懶無能的官吏,獎勵提拔了廉能有才幹的官吏。考成法的實施也在組織制度上保證了其他各項改革措施的順利推行。
2.經濟方面的改革。(1)清理逋欠田賦。為了增加田賦收入,緩解財政危機,張居正不得不接二連三地下令清理積欠的租賦。萬曆元年,詔令「自隆慶改元以前逋租,悉賜蠲除,四年以前免三征七」①,第二年又規定,拖欠七分之中,每年帶徵三分。次年又規定「輸不及額者,按撫聽糾,郡縣聽調」②。張居正將之列為官吏考成的一項內容,令「朝下而夕奉行」,迅速扭轉了明皇朝財政窘迫的困境。至萬曆四年,「太倉粟充盈,可支十年」③,「太僕寺亦積金四百餘萬」④。(2)清丈田地。為了解決長期遺留的「豪民有田不賦,貧民曲輸為累,民窮逃亡,故額頓減」⑤的社會矛盾,張居正於萬曆六年(1578)下令在全國清丈田地,並嚴令強宗豪民不得撓法,否則嚴懲不貸。萬曆九年丈量完竣,計田地的總額比弘治時期多三百萬頃。這個數字中雖有個別官吏為邀功而改用小弓丈量以求田多的情況,但清查出來的田地大部分是強宗豪民的田地則是毫無疑問的。史稱清丈以後「豪猾不得欺隱,里甲免賠累,而小民無虛報」⑥。(3)賦役制度的改革。一條鞭法的賦役改革,嘉靖年間,在張璁的主持下,曾在一些地區推行過,但「數行數止,③《張文忠公全集》奏疏三《請稽查章奏隨事考成以修實政疏》。
④《明史》卷二一三《張居正傳》。
①《張文忠公全集》奏疏三《請稽查章奏隨事考成以修實政疏》。
②《明史》卷二二九《傅應禎傳》。
③《明史》卷二一三《張居正傳》。
④《明史紀事本末》卷六一《江陵柄政》。
⑤《明史紀事本末》卷六一《江陵柄政》。
⑥《明史》卷七七《食貨一》。
至萬曆九年乃盡行之」⑦。萬曆九年,張居正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了一條鞭法的賦役制度改革。一條鞭法的內容為:將賦役以及土貢方物等雜征皆合併為一項,一律征銀,按人丁和田畝分攤;賦役額數以州縣為單位,原有賦役額不准減少;賦役額由地方官直接徵收。一條鞭法統一了賦役,簡化了徵收項目和手續,減少了中間環節,便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強漏稅和官吏貪污的弊病,減輕了貧窮小民的負擔,保證了朝廷的田賦收入。史稱:「賴行一條鞭法,無他科擾,民力不大絀」①。
3.整飭邊防。鑒於明中期以來「虜患日深,邊事久廢」,「守備單弱」
的狀況,張居正竭力整飭邊防,擢用了一批有才幹的將領守御邊疆。如用名將李成梁鎮遼,小王子部眾十餘萬數次入寇遼左,均被李成梁力戰擊敗。戚繼光鎮薊門十六年,邊備修飭,薊門晏然。而在他之前十七年間,「易大將十人,率以罪去」②。史稱,由於張居正知人善任,努力整飭邊防,故使這一時期「邊境晏然」。
此外,張居正在整理驛遞、裁汰冗官、整理學校方面多所改革。
張居正是一個務實的改革家,他的許多改革政策都是針對明皇朝歷代積弊而制定的,他的改革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由於吏治有了很大改變,號令一下,「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③;財政虧空變得綽有剩餘;從「邊事久廢」基本達到「邊境晏然」。然而在張居正去世後,由於改革觸及了一些權貴的利益,遭致他們的怨恨和非議,也由於其生前「威柄之操,幾于震主,卒致禍發身後」④。萬曆十一年(1583)三月,張居正去世後九個月,明神宗下詔追誇張居正的官秩,並抄了他的家。張居正的改革成果也大多付之東流。直到崇禎年間,後人又重新給了張居正及其改革以公正的評價:「故輔居正,受遺輔政,事皇祖者十年。肩勞任怨,舉廢飭弛,弼成萬曆初年之治。其時中外乂安,海內殷阜,紀綱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論定,人益追思。」①⑦《明史》卷七八《食貨二》。
①《明史》卷七八《食貨二》。
②《明史》卷二一二《戚繼光傳》。
③《明史》卷一三《張居正傳》。
④《明史》卷一三《張居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