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九卷) · 第二章 明朝的興盛

自明太祖洪武開國,經惠帝、成祖、仁宗、宣宗,約六十七年,是明代的前期。就明代的歷史來說,這是明朝的盛世。明太祖朱元璋注意到大亂之後休養生息對鞏固政權的必要,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招誘流亡農民墾荒屯田,實行免稅三年或永不起科制度;遷徙長江下游無業農民到淮河流域、邊遠地區、空曠地區開墾,推行軍屯制度,注意水利的興修,提倡種植經濟作物等等。朱元璋的這些措施,使明朝初期的農業生產逐漸得到恢復和發展。手工業和商業也得到恢復和發展,人口較前有所增加。 明成祖奪取帝位後,遷都北京,削除藩王勢力,進一步加強專制集權統治,社會經濟繼續向前發展。成祖繼位之初,繼續推行屯墾和移民政策,徵收的糧食和布帛都達到很高的數量。在此基礎上,明朝廷與國內各少數民族間的政治經濟文化聯繫也加強了。從永樂七年(1409)起,朝廷分別在東北、西北、西南等地設有地方官司,還在今西藏、青海地區設立了行政機構。明成祖至宣宗時,還多次派遣鄭和出航南洋群島及印度洋一帶,航程遠至非洲東岸的紅海和麥加。這一航海紀錄,比哥倫布發現美洲和達·伽馬到達好望角要早半個多世紀。 成祖時,宦官開始被賦予重大職責,宦官權力越來越大。宦官權力的過大,長期成為明代政治中的一個危險的毒瘤。 第一節 明初政治 明初的統一戰爭 至正二十八年(1368)正月初四,在北伐中原期間,朱元璋正式建立了明皇朝,建元洪武,建都應天府。 洪武初年,元在中原的統治雖已結束,但退據上都的北元還具有一定的軍事力量,仍不時窺視著中原,意欲捲土重來。另有無丞相納哈出率二十萬大軍屯據東北,夏政權據有四川,元梁王據云南,秦、晉、關、隴地區也有大大小小的武裝力量。在這樣的形勢下,朱元璋的當務之急,無疑是繼續征戰,消滅割據勢力,統一全國。 洪武二十年(1387),明軍出動二十萬大軍,以馮勝為大將軍,藍玉、傅友德為副將軍,大舉征討東北的元丞相納哈出。強兵壓境,納哈出不敵降明,東北的割據勢力被消滅。洪武二十一年,藍玉奉命率十萬大軍入漠北,追擊北元勢力,在捕魚兒海(今貝兒湖),殺元太尉蠻子,元主脫古思帖木兒在逃亡途中為部將所殺。北元的威脅不復存在。 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命湯和、傅友德帥軍分兩路進擊四川,僅用了幾個月的時間,便攻克重慶、成都,夏主明昇降,夏政權覆滅。 洪武十四年(1381)九月,傅友德、藍玉、沐英奉命出師征雲南。當年十二月,藍玉、沐英攻克昆明,傅友德率軍攻下烏撒,梁王在逃亡途中自縊而死。翌年二月,大軍攻下大理,雲南全境悉平。 經過長期征戰,朱元璋終於完成了統一大業,奠定了明皇朝的穩固統治。 明初各項制度的改革與確立朱元璋不僅在戰爭硝煙中創建了明皇朝,而且為了使朱明皇朝長治久安,他在政治、經濟、軍事、法律制度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這些改革措施對於整個明皇朝的統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朱元璋首先對國家官僚機構進行改革。洪武初年,官僚機構基本上沿襲元代舊制。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首先宣布,在地方上廢除元舊制——行中書省的制度,代之以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三司,分別行使行中書省之職責,三司既相對獨立,又相互牽制,以防止地方勢力過大而鬧獨立性的可能。是年,除南京直轄區外,全國共設立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陝西、湖廣、山西十二個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平定雲南後,又增設雲南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下屬二級:府(州)、縣。 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從誅丞相胡惟庸入手,對朝廷機構進行了改革,廢除了中書省和丞相制,朝廷政務改由六部分理,並提高六部的品秩,各部尚書直接聽命於皇帝。 與政治改革相應,朱元璋在軍事制度方面進行了較大的改革。洪武初年,朱元璋便與劉基研究創立了明代特有的衛所制度:軍籍世代沿襲,實行耕戰結合,平時屯耕,戰時出征;自京師至郡縣,皆立衛所,在軍事重地設衛,次要地方設所。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在廢除丞相制的同時,也廢除了統管全國軍事的大都督府,代之以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每府各設左右都督。都督府負責軍隊的管理和訓練,但無權調動軍隊。逢有戰事,由皇帝親自任命軍事統帥,兵部發布調令,都督府長官奉命出征。經此改革,朱元璋把軍權牢牢抓在自己手裡。 洪武年間,還建立了嚴格的戶籍制度。洪武三年(1370),明皇朝開始推行戶帖制度,規定:戶帖「各書戶之鄉貫、丁口、名、歲,以字號編為勘合,用半印鈴記」;「男女田宅牛畜備載」;「籍藏於部,帖給之民。仍令有司歲計其登耗以聞」①。戶帖制度的實行,改革了元末戶籍散失、賦役徵發無據的狀況,為明皇朝的賦役徵收提供了依據。洪武十四年,明皇朝又建立了黃冊制度,它比戶帖制度更為詳細,管理也更為嚴密。洪武二十年,又在全國範圍內丈量土地,製成《魚鱗圖冊》,用以核實田畝賦稅,以防隱漏。朱元璋十分注重法律的制定,洪武年間,曾頒行了《大明律》、《大誥》等一系列法典。早在吳元年(1367),朱元璋即命左丞相李善長為律令總裁官,制定了《律令直解》,其後幾經修訂,至洪武三十年,編纂成《大明律》,正式頒行。《大明律》共三十卷,四百六十條。它以唐律為藍本,簡於唐律而嚴於宋律。朱元璋懲元代吏治之弊,對官吏的貪污罪懲治特別嚴厲。《大明律》規定,官吏貪污錢財六十兩以上,梟首示眾,甚至有對貪贓者施以剝皮實草之刑。朱元璋執法相當堅決,即使是皇親國戚也決不姑息,駙馬歐陽倫因販運私茶觸犯刑律,即被賜死;開國功臣湯和的姑父因隱田漏稅而被治罪。朱元璋致力於明朝法律的制定,欲給子孫留下一部「一字不可改易」的法典,用以維護明皇朝的長治久安。 朱元璋在政治、經濟、軍事、法律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無疑對鞏固明皇朝的統治有著重要的作用。然而,朱元璋在這些改革中旨在加強皇權、加強專制統治的做法,也給明皇朝的統治埋伏了危機。 封諸王,戮功臣在加強皇權、加強專制統治的同時,朱元璋又實行了分封制,除長子朱標被冊立為太子外,他的二十三個兒子和一個從孫都被封為藩王,分駐於全①《續文獻通考》卷十三《戶口考》。 國各個軍事要地,以「藩屏帝室」。這些藩王各置官屬。護衛甲士,少者千人,多者至萬人。如寧王朱權,就藩喜峰口外的大寧,「帶甲八萬,革車六千」①,儼然是一支不小的武裝力量。分封制無疑與朱元璋力圖加強皇權、加強專制統治的目的是背道而馳的。大臣葉伯巨當時就上書指出「裂土分封」,會造成許多國中之國,恐怕數世之後,會形成「尾大不掉」的割據勢力,並以漢初吳王濞七國之亂和西晉末年「八王之亂」為鑑,告誡朱元璋「分封逾制」,禍患馬上就會降臨。忠言逆耳,朱元璋非但不聽葉伯巨之勸,反而罵他是離間骨肉,立即派人把他抓來關入牢獄。①葉伯巨所預見的分封之禍,並未等到數世之後,僅在朱元璋死後的第二年就應驗了。 朱元璋為了子孫能坐穩皇帝的寶座,處心積慮,不惜大肆屠戮為他南征北戰、出生入死的功臣大將。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擅權植黨」的罪名處死胡惟庸,事隔十年,又以胡案株連李善長、陸仲亨、唐勝宗、費聚、趙庸、鄭遇春、黃彬、陸聚、金朝興、葉昇、毛麒、李伯昇等一大批大臣,並宣布他們為奸黨,此案連坐受誅者達三萬餘人。三年以後,又發生了藍黨大獄。身經百戰、屢立戰功的功臣藍玉,為錦衣衛指揮蔣告發謀反,於是,不僅藍玉一族被誅,還牽連到武臣曹震、張翼、朱壽,吏部尚書詹徽等,被誅者達一萬五千餘人。朱元璋利用胡、藍之獄,殺了四萬五千人之多,「元功宿將相繼盡矣!」②此外,屢建大功的朱元璋的親侄朱之正,親外甥李文忠,開國功臣徐達,大將馮勝、傅友德等都無一幸免於難。朱元璋大肆殺戮功臣,原本是為子孫計,以防止功臣宿將居功自傲,不利於子孫的統治,不料在他去世的第二年,其孫建文帝朱允炆卻因他殺戮過甚,而找不到可領兵禦敵的大將,最後為燕王朱棣所打敗。 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把負責警衛的親軍都督府的儀鸞衛改為錦衣衛,授以偵察、緝捕、審判、處罰罪犯的大權,開了明代廠衛特務統治的先河。 朱元璋把封建專制發展到了極端,採用了種種令人髮指的統治手段,實際上,這恰恰暴露了其專制統治的極度虛弱和不得人心。 ①《明史》卷一一七《寧王權傳》。 ①《明史》卷一三九《葉伯巨傳》。 ②《明史》卷一三二《藍玉傳》。 第二節 「靖難之役」與永樂年間的政治 惠帝削藩,燕王起兵 洪武三十一年(1398)五月,朱元璋去世,太子朱標早於洪武二十五年病歿,皇位由十六歲的皇太孫朱允炆繼承,年號「建文」。 朱允炆即位後,以兵部侍郎齊泰輔政,任之為尚書;以東宮伴讀、翰林撰修黃子澄為太常卿,同參軍國事。朱允炆「仁柔少斷」,登上皇位後,更感到諸王以叔父之尊,「各擁重兵」,虎視眈眈,對自己形成很大威脅。在與尚書齊泰、太常卿黃子澄密議後,決定削藩以根除禍患。此時,諸藩王中數燕王朱棣最年長、權勢最大、軍功最高,就連精明過人的朱元璋在臨死前也慮及燕王權勢過大,一再告誡:「燕王不可不慮。」為了對付燕王,黃子澄建議先剪斷燕王的手足。於是,洪武三十一年八月,惠帝朱允炆先從燕王的同母弟封藩開封的周王橚開刀,將其廢為庶人,革去王封,遷徙到雲南。翌年四月,封藩大同的代王桂以罪被廢為庶人,幽禁大同;封藩青州的齊王榑因罪被廢為庶人,囚於京師;封藩荊州的湘王柏聞變,在王府自焚而死。六月,岷王楩亦被廢為庶人,徙置漳州。 諸王被削藩後,燕王開始稱病家居,暗中則加緊練兵,收羅異人術士,趕製軍器。六月,惠帝得到密報,燕王府旗校於諒等圖謀不軌,暗結死士,便下詔切責燕王,並將於諒、周鐸逮捕處死。燕王即佯裝瘋癲,走呼市中,搶奪酒食,甚而臥在土中竟日不起。然而,暗中,他卻與謀士僧道衍加緊策劃,令護衛指揮張玉、朱能率勇士八百潛入府中守衛。此時,北平都指揮使謝貴、布政使張昺已接到朝廷之命,率兵包圍了燕王府。七月,燕王在端禮門埋伏了甲士,設計誘殺了謝貴、張昺,「遂奪九門」,迅速控制了北平。燕王朱棣正式起兵,上書天子,指斥齊泰、黃子澄為奸臣,打著「清君側」的旗幟,號稱「靖難」之師,開始了長達四年的奪位之戰,史稱「靖難之役」。大戰四年,朱棣即位朱棣起兵後,「拔居庸關,破懷來,執宋忠,取密雲,克遵化,降永平。二旬眾至數萬」①。朱允炆急忙調兵遣將,以長興侯耿炳文為大將軍,率軍十三萬,駐兵真定,前鋒九千人抵雄縣。朱棣率師夜渡河,襲雄縣,城破,「九千人皆死」。此時,耿炳文部將張保降燕,備告耿軍虛實,燕王縱張保復歸,誘使耿軍移師渡河。耿軍剛移動,燕兵驟至,燕王與部將張玉前後夾①《明史》卷五《成祖紀》。 擊,「炳文軍不得成列,敗入城」②。燕王大勝,俘副將李堅等,斬首三萬。耿炳文退回真定,眾尚十萬,堅守不出,朱棣圍城二日不下,引兵往援永平。惠帝聞耿炳文敗,遂遣曹國公李景隆代領其軍。李景隆合兵五十萬,進駐河間。李景隆是個膏粱子弟,未嘗習兵見陣,燕王深知其底里,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裡。燕王以世子留守北平,誠其堅守勿戰,以牽制李景隆大軍。自己則率軍打敗永平守軍後北趨大寧,挾制寧王權,吞併了其屬下八萬驍勇善戰的蒙古兵,因而實力大增。李景隆久攻北平不克,後又遭燕王回軍殺來,大敗逃歸德州。建文二年(1400)夏,雙方再戰於白溝河(在今保定與涿縣之間),李景隆合兵六十萬,雙方激戰兩日,最後又以官軍大敗告終。李景隆逃回德州,燕軍追至,李景隆再逃至濟南,燕軍又圍濟南。都督盛庸和參政鐵鉉堅守濟南城,燕王攻城三月不克,退師北歸。 惠帝遂命盛庸代李景隆為大將軍,統帥諸軍北伐。鐵鉉進為兵部尚書,參贊軍務。建文二年十二月,盛庸、鐵鉉屯兵東昌(路府名,治所在聊城),「背城而陣」①。燕王率軍攻破滄州後,在東昌與盛庸大軍相遇。燕王率軍直衝盛軍左翼,沖不動,轉而攻擊其中堅,盛軍故意放開防線,將燕軍放入陣中,「圍之數重」②,燕軍為火器所傷甚眾,大將張玉也死於陣中。幸虧燕將朱能及時率騎救援,燕王才得以突圍,返回北平。這一仗,王師大勝,史稱:「自燕兵犯順,南北日尋干戈,而王師克捷,未有如東昌者。自是燕兵南下由徐、沛,不敢復道山東。」③建文三年(1401)中,燕軍與盛庸軍多次激戰,各有勝負。燕軍所據,不過北平、保定、永平三府,雙方處於僵持狀態。建文四年,燕王得到南京空虛的情報,決心南下,「臨江一決」。燕王麾師南下,繞過鐵鉉駐守的濟南,攻破東阿、汶上、鄒縣、徐州,渡過淮河,攻克盱眙、揚州,駐軍江北。盛庸率軍沿江御戰,幾次皆失利潰敗。燕軍最終渡江攻進南京城。守衛金川門的李景隆和谷王朱穗開門迎降,宮中火起,皇后死於火中,惠帝朱允炆下落不明。 建文四年(1402)六月,朱棣在南京奉天殿即位,改翌年為永樂元年。 朱棣上台伊始,便大開殺戒,對不肯投順的建文遺臣進行了殘酷的屠殺。朱棣首先公布了以齊泰、黃子澄為首的五十餘名的「奸臣」榜,將他們逮盡殺絕並加族誅。名士方孝孺因為惠帝穿孝痛哭、拒絕為朱棣起草即位詔書,被朱棣處以割舌和寸割的磔刑,並被誅滅九族及其門生,號為十族,共八百七十三人。兵部尚書鐵鉉、禮部尚書陳迪、大理寺少卿胡閏、刑部尚書暴昭、右副都御史練子寧、左僉都御史景清等均因不肯屈從,而被處以殘酷②《明史》卷一三○《耿炳文傳》。 ①《明史》卷一四四《盛庸傳》。 ②《明史》卷一四四《盛庸傳》。 ③《明史》卷一四二《鐵鉉傳》。 至極的剝皮、凌遲處死的極刑。同時被株連而死的不計其數,後人稱之為「瓜蔓抄」,即連疏族遠親也不放過,都在誅除之列。這個「雄武之略,同符高祖」①的明成祖,誅除異己的手段之酷烈,較之乃父朱元璋殺功臣有過之而無不及,只是朱棣奉行的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原則,他在誅除異己的同時,大大封賞「靖難之役」中的有功之臣。 疆域邁漢唐,國名播西洋朱棣「少長習兵」,「智勇有大略」,「至其季年,威德遐被,四方賓服,受朝命而入貢者殆三十國。幅員之廣,遠邁漢唐。成功駿烈,卓乎盛矣」②。確實,在朱棣統治的二十二年中,這兩方面的成就是不可抹煞的:一是明朝的疆域得到了極大的開拓和鞏固;二是他多次派遣鄭和出使西洋,使得中外經濟文化交流出現前所未有的盛況。 明皇朝建立後,北部的蒙古地區和東北境始終是多事之地。洪武年間,明太祖為殲滅北元勢力,屢次征討漠北,直至洪武二十一年,藍玉追擊到捕魚兒海,才消滅了北元的殘餘勢力。永樂初年,蒙古分為三大部:兀良哈部、韃靼部、瓦剌部。三部之間不斷發生戰爭。永樂七年(1409)二月,朱棣遣郭驥出使韃靼,要求「相與和好」,不料韃靼殺死了使節。同年七月,朱棣命淇國公丘福為大將軍,率師十萬征討韃靼,明軍在臚朐河遭韃靼騎兵包圍,全軍覆沒。永樂八年,朱棣親率五十萬大軍深入漠北,遠征韃靼,在斡難河大破韃靼軍,韃靼可汗本雅失里僅以七騎逃脫。本雅失里於永樂十年為瓦剌部所殺,明朝廷遂封韃靼阿魯台為和寧王。永樂十九年(1421),韃靼部又起兵騷擾興和等地,朱棣又多次率軍親征,沉重打擊了韃靼部,鞏固了邊防。 永樂十年(1412),瓦剌勢力逐漸強大,在殺死韃靼可汗本雅失里後,向明皇朝多所要挾,並不斷騷擾邊庭,阻遏明朝的西北通道。永樂十二年,朱棣親率三十萬大軍,出塞征討瓦剌,在忽蘭忽失溫大敗瓦剌軍,瓦剌順寧王馬哈木逃遁。翌年,馬哈木遣使向明朝謝罪,恢復了對明的朝貢。 在東北,永樂二年(1404),朱棣設置了奴兒干衛,七年,又建立了奴兒干都指揮使司,這是明朝廷管轄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的最高一級的地方行政機構。同時還開通了東西兩條驛道,保證文書傳遞、貢賦糧餉的運送。在西北,永樂年間建立了眾多的羈縻衛所,如建於西北要衝的哈密衛,朱棣先後封其首領為忠順王、忠義王,並頒給金印、建築王城,待遇一如朱姓親王。這些優撫政策無疑是有效的,哈密衛的政務一直由明朝廷直接控制。 ①《明史》卷七《成祖紀》。 ②《明史》卷七《成祖紀》。 永樂年間,明皇朝與烏斯藏交往密切,相處很好。永樂四年(1406),噶舉派黑帽寺主哈立麻應邀到南京朝貢,朱棣親自接見,設宴款待,封其為「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賜印誥及金、銀物等。永樂十一年,薩迦寺喇嘛昆澤思巴亦應邀到南京朝貢,明成祖封其為「正覺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剛普應大光明佛,領天下釋教」,賞賜無算。十二年,格魯派(黃教)創始人宗喀巴的弟子釋迦也失入朝,明成祖封授其為「輔國顯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師,賜之印誥」。永樂年間還開通了雅川(今四川雅安)至烏斯藏的驛路,沿途設立了驛站。終明之世,烏斯藏「奉貢不絕」。①在西南,朱棣平息了田琛與田宗鼎之間為爭奪職位而引發的戰亂,增設了貴州布政使司,加強了對西南地區的統治和開發。 《明史》稱:「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蹤跡之,且欲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②,故遣鄭和等通使西洋。其實不論其初衷如何,朱棣的這一舉動,客觀上促成了鄭和下西洋這一世界航海史上的壯舉,促進了明朝與西南各國經濟文化的交流,加強了各國之間的友好往來。鄭和七下西洋,六次在永樂年間。他先後到達三十餘國,航程最遠達非洲東海岸、紅海海口。由於對外關係拓展的需要,朱棣還在翰林院下開設了「四夷館」,以學習少數民族文字和外語。 然而,朱棣的好大喜功、耀武揚威的性格,也不免在處理外交事務上造成失誤。永樂四年,朱棣派兵入安南,平定黎氏之亂後,下詔改安南為交阯,設立交阯布政司,使之成為明皇朝的一個轄區。這一做法,顯然是違背了安南人民的願望,安南人民不斷起來反抗。為了平定安南人民的反抗,明皇朝屢屢遣軍南征,戰爭持續了二十多年,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直至宣德五年(1430),才不得不宣布撤銷交阯郡,恢復安南。 遷都北京永樂十八年(1420)十一月,明成祖詔告天下,正式遷都北京。 朱棣因封藩北平,又從北平起兵奪得帝位,永樂元年正月即詔改北平為北京,接著又改為順天府,並在北京設立行部。此後,又多次遷徙直隸蘇州等十郡和浙江等九省商民、山西居民來北京,以促進北京經濟的發展。永樂四年,下詔擴建九門、六部、諸司公廨。七年,朱棣便借北巡之名,居住北京,在北京設行在六部,而以太子監國南京。「命皇太子所決庶務,六科月一類奏」①。永樂十四年,「作北京西宮」。永樂十八年,北京宮殿正式落①《明史》卷三三一《西域傳》。 ②《明史》卷三○四《鄭和傳》。 ①《明史》卷七《成祖紀》。 成,明成祖即下令以北京為京師,將國都遷往北京。 明成祖遷都北京,並不僅僅因為北京是其「龍興之地」,更重要的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認為北京「山川形勝,足以控四夷,制天下」。早在洪武年間,朱元璋即有將國都北遷之意。而元朝建都北京近百年,使漠北與中原地區加強了政治和經濟上的聯繫。作為一個大一統的多民族國家,朱棣的遷都與元朝從上都遷往大都同樣都有出於長遠的政治上的考慮。 永樂十九年(1421),韃靼阿魯台復叛,不斷騷擾興和等地,明成祖於永樂二十年、二十一年、二十二年三次率軍親征,在最後一次親征途中,病死榆木川,終年六十有五。 第三節 「仁、宣致治」 永樂以後,仁宗、宣宗採取了寬鬆治國、息兵養民的政策,取代了明初以來的嚴猛政治,在他們治國的十二年間,成為明朝歷史上少有的政治寬鬆、吏治清明的時期,歷史上稱其為「仁、宣致治」。 仁宗治國明成祖於永樂二十二年(1424)七月病死於榆木川,遺詔由皇太子朱高熾繼位。同年八月,仁宗朱高熾即位,詔改翌年為洪熙元年。 朱高熾八月即位,至第二年五月病死,在位僅短短的十個月。然而,在這十個月中,朱高熾一反其父的所作所為,採取了與民休息的政策。他一上台,便宣布停止北征、宮使採買、營建工程及西洋寶船等勞民傷財之舉。永樂年間,這些盛大的活動頻頻舉行,是一筆巨大的財政開支,鄭和下西洋,一次多達數萬人,如此大規模的出洋,永樂年間即有六次;北征韃靼、瓦剌,南征交阯,連年不斷用兵,這些無疑都加重了人民的負擔和苦難。仁宗剛即位就果斷地停罷了這些糜費之舉,施行「恤民之政」,這無疑是一項有利於社會休養生息的減輕人民負擔的政策。 仁宗時期,還進一步提高了閣臣的地位,使內閣制度得到進一步發展。 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後,由於政務繁忙,難以應付,便置「四輔官」以協助處理政務,但四輔官皆老儒,不能勝任其職,設置僅一年就罷廢了。洪武十五年,朱元璋仿宋制,「置殿閣大學士以備顧問」,但朱元璋是個猜忌心極重的帝王,終洪武一朝,這些大學士對朝政很少有參決權。永樂時期,閣臣設置成為常制,並明確閣臣的職責是「參預機務」,內閣開始成為明代官僚機構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此時閣臣的官秩僅五品,權位遠遜於尚書。地位權力的限制,使閣臣在政務決策中難以發揮大的作用。永樂二十二年(1424)八月,仁宗以楊榮、金幼孜、楊士奇、黃淮等正三品官員兼任大學士,以此進一步提高了內閣的地位。其後,仁宗又復設官品高達一品的公孤官虛銜,並授之以內閣大學士,使閣臣的權位遠遠高過部權。宣德時,閣臣已獲得票擬權,開始直接參預處理國家政事,閣權已相當於相權。①仁宗即位三月,即下詔禮部將「建文諸臣家屬在教坊司、錦衣衛、浣衣局及習匠、功臣家為奴者,悉宥為民,還其田土」②。當年朱棣殘酷屠戮建文舊臣,株連無數,積怨甚深。連《明史·成祖紀》「贊曰」在頌揚他的卓越功績時還不忘加上這樣一句評語:「然而革除之際,倒行逆施,%德亦曷①參見湯綱:《明史》第三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4頁。②《明史》卷八《仁宗紀》。 可掩哉!」仁宗的這一道詔令糾正了明成祖的殘酷報復政策,這多少反映了仁宗對這種報復政策所持的否定立場,以及其實行「恤民之政」的決心之大。這也成為仁宣兩朝推行文官政治的一個輔助措施。仁宗時,還平息了與北部邊疆韃靼部、兀良哈部的戰端,恢復了往來邊市貿易。 史稱:仁宗「在位一載,用人行政,善不勝書。使天假之年,涵濡休養,德化之盛,豈不與文、景比隆哉!」①儘管仁宗在位時間甚短,但其所施行的政策卻為宣宗一朝所繼承,以致後代史家將這一時期稱之為「仁、宣致治」。 宣宗平漢王之亂洪熙元年(1425)六月,皇太子朱瞻基即位,詔改翌年為宣德元年。 宣宗即位一年後,明皇室便又發生內亂。宣德元年八月,漢王朱高煦效仿其父的「靖難」之役,上章指責仁宗違背洪武、永樂舊制,誥封文臣,指夏原吉等為「奸臣」,在其封地樂安起兵,對其侄兒宣宗朱瞻基發難。然而,朱高煦遠沒有其父來得幸運,他曾命親信枚青潛入京師約英國公張輔為內應,而張輔反將枚青執送朝廷;他約山東都指揮使靳榮共同起事,結果為山東布、按二司官覺察而陰謀敗露。朝中無內應,地方無援兵,朱高煦一開始就陷於孤立之中。而宣德時的形勢,亦非建文初期所能比擬。宣德時期,歷經永樂、洪熙兩代,在朝廷中已形成一個較為成熟穩定的統治集團;而永樂時期,明成祖一再削奪封藩諸王的實際權力和兵權,使他們的力量不足與一鎮相抗衡。這些,都是宣宗戰勝朱高煦的有利條件。 朱高煦公開舉起反叛的旗幟,宣宗決定派陽武侯薛祿帥兵征討,但召集群臣計議時,大學士楊榮卻力勸皇帝親自出征,戶部尚書夏原吉也認為「榮策善」,主張宣宗親征。於是,八月初十日,宣宗命鄭王瞻埈、襄王瞻墡留京居守,親自帥五軍將士,以陽武侯薛祿、清平伯吳成將前鋒,蹇義、楊士奇、夏原吉、楊榮等扈從,向漢王所據的樂安城進發。二十日,宣宗大軍至樂安城外,將樂安城圍得水泄不通,朱高煦的護衛軍見此陣勢,龜縮在樂安城中不敢出來。宣宗敕書諭降。二十一日,朱高煦出降,被解回京師,禁錮於皇城內,後被處死。宣宗勝利回朝,對有決策之功的楊榮、夏原吉等大加賞賜。 任人唯賢,息兵養民①《明史》卷八《仁宗紀》。 史稱:「仁、宣之際,懲吏道貪墨,登進公廉剛正之士。」①這也是「仁、宣致治」局面形成的一個重要因素。宣宗曾對臣屬們談到致治在於用人:君子進,小人退,人君大有為;小人進,君子退,人君就不能有所作為。「君子小人之進退,人君之用舍」,「有關世道如此,豈可不慎?」①宣宗是個勵精圖治的有為之君,他的致治用人的思想在宣德年間得到了切實的貫徹。宣德年間有幾次較大的人事調動,對宣德的政治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宣德三年(1428),蹇義等一批元老年歲已大,相繼退職,「兩京六部堂官缺,帝命延臣推方面官堪內任者,蹇義等薦九人」②。這次被推薦的九名官員中,就有政聲卓著的都察院左都御史顧佐,顧佐取代了貪墨被黜的都御史劉觀後,即「奏黜嚴暟、楊居正等二十人」,同時薦舉進士鄧棨、國子生程富等四十餘人堪任御史③。經過這一番整肅,官吏的貪濁之風有所收斂,朝綱肅然。宣德五年六月,蹇義、楊士奇等先後推薦了況鍾等九位知府。同年九月,周忱、于謙等六位被薦任巡撫。 其中,況鍾任職蘇州知府,周忱巡撫南直隸蘇、松等府縣期間,治績最為突出。江南重賦,租稅積欠,人民逋逃是由來已久的問題。至宣德初年,蘇州府積欠的稅糧已達八百萬石,相當於全國歲入的三分之一以上。雖然從宣德初年起,宣宗屢詔減賦,但由於積弊既久,並非幾紙減賦詔令所能解決。周忱巡撫江南,深入民間,了解問題的癥結所在。針對賦稅不均的情況,創立了「平米法」,採取了平均分攤增耗、統一使用斛器的標準、減糧長三人為一人等具體措施,均平賦稅,減輕了民戶負擔。針對賦稅過重的情況,周忱和況鍾對蘇州府的田稅作了仔細的調查和精細的計算,提出將其田租減去七十二萬石,後以為定製。明人張萱在《西園聞見錄》中稱道周忱任巡撫期間:「百姓不知有凶荒,朝廷不知有缺乏。」「仁、宣致治」局面的出現,與任用了周忱、況鍾等一大批廉能之士是分不開的。 宣德年間還有一件值得稱道的事是放棄了交阯,採取了息兵養民的政策。自永樂年間出兵征討安南黎氏,把安南置為明皇朝轄下的交阯布政司後,安南屢次起兵反抗,明皇朝不斷派兵征剿,無歲不用兵,用兵最多時達八十萬,交阯的戰事成了明皇朝的一大歷史包袱。宣德元年(1426),於洪熙元年(1425)二月出征安南的榮昌伯陳智兵敗,宣宗接到敗報後,已有意放棄交阯,後兩次在文華殿召見大臣,商討解決交阯問題的根本辦法。但明皇朝在交阯經營了二十年之久,「勞費多矣」,一旦要放棄,就連蹇義、夏原吉這樣的股肱之臣也表示反對,因此,宣宗一時也未能痛下決心。宣德二年,征討交阯的安遠侯柳升全軍覆沒,征夷將軍、成山侯王通接報後無心再①《明史》卷一五八《顧佐傳》「贊曰」。 ①《明史》卷一五七《鄭辰傳》。 ②余繼登:《典故紀聞》卷九。 ③《明史》卷一五八《顧佐傳》。 戰,遂私自接受黎利的請和,立壇為盟,從交州退師。接著,黎利以原國王陳氏三世孫陳暠的名義遣使上表明朝廷,要求復國。宣宗欲藉此「罷兵息民」,「遂納其言」。十一月,宣宗命禮部侍郎李琦、工部右侍郎羅汝敬等為使節,「齎詔撫諭安南」,「盡撤軍民北還」①。至此,明宣宗徹底甩掉了這個備受困擾的歷史包袱,進一步去施展他的息兵養民、安民求治的政策。 ①《明史》卷九《宣宗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