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九卷) · 第四章 明朝的滅亡
萬曆中葉以後,明朝在政治、經濟、軍事、財政諸方面,出現了越來越嚴重的危機,日益削弱著明朝的統治,促成和加速了明朝的崩潰。
第一節 皇室瘋狂兼併土地
土地兼併問題是貫穿於封建皇朝始終的大問題,皇族地主、勛戚地主、官僚地主無不利用其特權地位掠奪土地,萬曆年間,皇室兼併土地尤其突出,兩次賜田,藩王所占土地竟達六萬頃之多。
明穆宗第四子朱翊鏐於隆慶五年封潞王,萬曆十七年(1589)就藩河南衛輝,賜給豫、楚兩地閒田和原景王府莊園共四萬頃。所謂閒田不過是虛飾,如河南地方,「民多告瘁,業無常主,或因水旱饑荒,及糧差繁並,或被勢要相侵,及錢債驅迫,不得已將起科腴田,減其價直,典賣與王府人員..不曰退灘閒地,即曰水坡荒地,否則不肯承買。」①自明中葉以來,這種情形相沿不改,不同的是,朝廷有時承認藩王乞請的是閒田,即認可藩王對該田土的占有,有時不承認藩王乞請的是閒田,命藩王退還其田土,或歸於官府,或歸於原業主。明神宗賜田潞王,顯然是前者。
明神宗第三子朱常洵,萬曆二十九年(1601)封福王,萬曆四十一年就藩河南洛陽,就藩前,明神宗命括地四萬頃作為福府莊田,大臣力爭,葉向高建言:「自景府而前,諸王莊田並未出數千頃外,獨景府逾制,皇祖一時失聽,至今追咎,王奈何尤而效之?」①神宗不得已,減為兩萬頃,洛陽四周良田不足,取山東,湖廣田補之。朝廷賜予潞府者,名義上還是閒田,對福王,則是公然命撫、按撥給良田。
在土地兼併中失去土地的農民,有的淪為佃戶,有的流亡他鄉,用革命手段奪回土地,是明末農民戰爭的主要目標。
①徐恪:《修政弭災疏》,《皇明經世文編》卷八一。
①談遷:《國榷》卷八二,五月辛未條。
第二節 萬曆年間的礦使稅監和民變
礦使稅監的橫徵暴斂
明神宗「好貨成癖」,張居正死後,他再無約束,不放過任何機會聚斂錢財。臣僚們不斷上本,請他豁免房稅,停買金、珠,減免織造。他一概留中,不予理睬。萬曆二十四年(1596),坤寧宮發生火災,撲滅不及,連乾清宮一起燒為灰燼。修復兩宮是一項很大的工程,需要大筆經費。
在此之前,有人報告阜平、房山等地有礦,請派官開採,因內閣大臣申時行、王錫爵等反對,未能實施。但對於開礦取利,神宗一直躍躍欲試。兩宮火災後,府軍前衛副千戶仲春建議開礦以助「大工」,正中他的下懷。神宗派戶部郎中戴紹科、錦衣衛指揮張懋、太監王虎隨仲春在京畿地區開礦,由王虎總領其事。仲春得計,錦衣衛和其他衛所的軍官,各衙門的下層官僚,紛紛效仿,爭走闕下。神宗有請必准,先後派太監到北直隸地區的真定、保定、昌黎、遷安、昌平、淶水,以及山東、湖廣、遼東、江西、浙江、陝西等地開礦,開礦太監遍布各省。
萬曆二十六年(1598),神宗又向各通衢大邑派設稅監。礦使、稅監往往是二位一體,主持開礦者,同時兼徵稅收。此外,有的太監專職徵稅:梁永為陝西稅監,馬堂為天津稅監(兼轄臨清),楊榮為雲南稅監,高宷為福建稅監。
從萬曆二十五年(1597)到三十三年(1605),各路礦使、稅監共進銀三百萬兩,並不時奉獻金珠、貂皮、名馬等。在聚斂財富的過程中,報礦者經常是無中生有,礦使不管有無,據其所報,便招礦徒開採,編富民為礦頭,並隨意徵用民夫。陳增在益都縣境內開礦,每天徵用民夫上千人,許多人無辜而死,富民也很快成為盤剝的對象。稅監則到處樹旗建廠,巧立名目,窮鄉僻壤,米鹽雞豕,無不徵稅。
奉派太監的驕橫,激起朝野官僚的激烈反對。吏部尚書李戴揭露,礦使、稅監聚斂財富,以十分計算,為皇帝所用的不過一分,礦使稅監本人私入腰包的二分,他們的隨從人員就地瓜分三分,當地土豪惡棍中飽私囊,占去了四分。鳳陽巡撫李三才說:「陛下愛珠玉,民亦慕溫飽;陛下愛子孫,民亦戀妻孥。奈何陛下欲崇斂財賄,而不使小民享升斗之需;欲綿祚萬年,而不使小民適朝夕之樂?」①直把派遣稅監、礦使比作暴秦。有些地方官吏對差派的太監採取強硬的措施。太監潘相去上饒縣查勘礦洞,事先通知知縣李鴻,希望有所照應。李鴻卻禁止百姓供給食物,違令者論死。潘相在山上奔走終日,饑渴難忍,疲憊而歸②。像李鴻這樣的官員在當時十分難得。官員①《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傳》。
②《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公然對抗礦使稅監是要準備吃苦的,只要被指控阻撓開礦,輕則降職罷官,重則下獄治罪。
萬曆三十年(1602)二月,神宗患病,一度曾想罷去礦使稅監。他把首輔沈一貫召入後殿,談及要把派出的內監全部傳回:「礦稅因大工權宜,今宜傳諭,及各處織造,陶器具停。」③沈一貫忙回內閣擬旨,慶幸幾年來的苦諫有了效果。誰知第二天神宗身體康復,又派宦官二十多人到內閣追索前旨。
竭澤而漁的政策和令人髮指的暴行更激起了民眾的強烈反抗。萬夫所指,人同一心,武昌、蘇州、景德鎮、臨清等地群眾相繼發動「民變」,驅除和制裁礦使稅監。
武昌民變萬曆二十七年(1599)二月,御馬監六品奉御陳泰被派到湖廣地區,兼理礦稅。他僭稱「千歲」,脅迫官吏,縱容隨從人員劫掠行旅、坑害商賈,還闖入民家姦淫婦女。人心大恨,到了「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的程度。一日,陳奉從武昌去荊州,商民數千人聚於途經之處,投擲瓦石襲擊陳奉一行,勢不可當。地方官吏拚死掩護,陳奉才得逃脫。他非但不知感謝,反而利用這一事件打擊府、州官員。首當其衝的是蘄州知州華鈺,因為他曾經鞭撻陳奉的僕從,事件發生時又不在現場,有失維護之責;其次是襄陽知府李商耕,他曾治辦過陳奉的參隨人員。華鈺被關押了好幾年,李商耕被貶官,其他受牽連的府、州、縣官員有數十人。事後,有人告發興國州民徐鼎等挖掘唐朝宰相李林甫妻墓,得黃金萬計。神宗聞訊,命陳奉將這筆財富送進內庫。陳奉有恃無恐,在境內大掘古墓,毒刑拷打被告,刀剖孕婦,溺死嬰兒,激起更大的動盪。這期間,漢口、黃州、寶慶、德安、湘潭等處,都發生小規模的反抗。年底,被辱諸生之妻赴官哭訴,萬餘市民尾隨其後。巡撫等衙門不敢受理,憤怒的人群轉向礦稅監衙門,以巨石為武器,擊傷了陳奉。官衙派甲士千人前來保護,陳奉氣焰復囂張。他發射火箭火炮燒毀民宅,許多市民死於甲士手下,造成嚴重的流血事件。
分巡武昌、漢陽、黃州三府的按察司僉事馮應京公開站在市民一邊,逮捕了陳奉的爪牙。事變後,他憤然上疏,陳述陳奉的十大罪狀。結果,他反被陳奉告倒,貶官調職。萬曆二十九年(1601)三月,朝廷派緹騎到武漢,捉拿馮應京進京問罪。陳奉得意之餘,在交通要道上張貼榜文,羅列馮應京「罪狀」。武漢市民聚眾數萬攻打陳奉宅第。陳奉躲進楚王府,一個多月不敢出門。市民們抓住陳奉左右十六人,投入長江;因巡撫支可大助惡,市民又放火燒了巡撫衙門。
③談遷:《國榷》卷三四。
武昌民變雖未使神宗有所改變,但多少也使他震動,加上太監內部的矛盾,江西稅監李道告發陳奉侵吞財物,神宗終於把他召回。
臨清民變天津稅監馬堂和山東礦監陳增為搶奪地盤發生爭執。神宗為二人調解,命馬堂在臨清徵稅,陳增在東昌徵稅。臨清州雖然屬東昌府,但處水陸交通衝要,一直是重要鈔關。說起來,馬堂並未失利。
馬堂到臨清,所帶隨從數百人,非偷盜之徒即市井無賴。他們手持索鏈鐐銬,白日奪人資財,遇有抗拒者,亂加違禁的罪名,鎖起來就走。馬堂還規定,家僮告發主人,沒收財物,七分歸官,三分歸告者。臨清州中產之家多破產,遠近罷市抗議。一日,萬餘州民放火燒了馬堂的稅監衙門,擊斃他的隨從三十七人。守備王煬率士卒二十多人沖入,背負馬堂而出,馬堂的手下反告他肇事,將他逮捕。王煬最後死於獄中。官府追拿參與事變的人,州民王朝佐挺身而出,自認發難者,英勇就戮。臨清人民曾建立祠堂來紀念他。雲南民變萬曆二十七年(1599),太監楊榮往雲南採礦。他在雲南虐待諸生,結下了第一層怨;誣告雲南府知府蔡如、趙州知州甘學書等,將二人下詔獄,結下了第二層怨;要麗江土知府退出他所管轄的地盤,以便開礦,結下了第三層怨。萬曆三十年(1602)三月,雲南騰越(今雲南騰衝)民眾聚眾起事,燒毀廠房,殺死稅監衙門駐騰越代理人張安民。這是一個警告信號。但楊榮有恃無恐,繼續作惡,杖斃民眾。因為衛所軍官不那麼聽話,他把一個指揮使戴枷示眾,把另一個指揮使關押起來,並揚言要把衛所軍官全部逮捕,使人人自危。
萬曆三十四年(1606)三月,指揮賀世勛、韓光大等率市民萬人沖入楊榮府第,放火燒房。在混亂中殺死楊榮,將其屍首投入大火。楊榮隨從二百多人喪命。在諸多民變中,稅監礦使雖都像驚弓之鳥,但只有楊榮當即被殺。他初到雲南時,密奏神宗,說阿瓦、猛密等地有寶井,一經開採,每月可增加收入幾十萬,這當然有很大的誘惑力。對於他的死,神宗深感悲戚。
蘇州民變孫隆是蘇、杭織造太監,署衙在蘇州,萬曆二十七年(1599)又受命帶收該處稅課。萬曆中期蘇、杭織造不斷增加徵收,已是不小的負擔。織造太監對當地人民,特別是對織工的盤剝,已很嚴重;再兼稅監,孫隆更成為群眾所痛恨的人物。萬曆二十九年(1601),為反對加稅,蘇州市民蜂擁而起,包圍了稅監衙門,殺死孫隆隨從六人。孫隆狼狽逃往杭州。參加這次事變的主要是機工。神宗命撫、按衙門追捕「亂民」,織工葛成(又名誠、賢)獨赴官府,一力承擔。他被判死刑,關在獄中,但沒有執行,十多年後被放出。清朝初期,蘇州人民在蘇州虎丘為他立了一塊碑,題名「吳將軍葛賢墓」。
遼東兵變尚膳監監丞高淮出任遼東稅使,恣橫不法,每開馬市,強奪好馬,逼令駐軍以高價購買次馬,吏民稍不合意,全家受累。他甚至調動兵將,干預軍事。萬曆三十一年(1603)夏,高淮率家丁三百人,打出將軍旗號,擊鼓鳴金,揚言要入京謁見皇帝。該隊駐紮廣渠門外,京師大為震驚。大臣們說,高淮擅離職守,挾兵潛往京師,是數百年來未有之事;他自稱鎮守,協同關務,也是荒唐至極。神宗不但不降罪,反而存心袒護,說高淮是奉他的命令行事,使得高淮更無忌憚。他肆意召募死士,出塞射獵,與邊將爭功,扣除軍士糧餉,山海關內外無不受害。
萬曆三十六年(1608)四月,前屯衛發生騷亂,士卒齊聲呼喊:「願食高淮肉而甘。」六月,高淮派人去錦州等地向軍戶索賄,軍戶憤怒,殺來人,聚眾千餘人圍攻高淮衙門。高淮恐懼,奔入關內,告同知、參將逐殺欽使、劫奪御用錢糧,在邊民間造成更大的動亂。因局面完全無法收拾,神宗才把高淮召回。
此外,廣東、廣西、江西、陝西等地也先後發生「民變」。
萬曆年間的民變遍布各地,規模巨大,動輒萬人,表明「市民」的力量有了很大的增長,其中城市的勞動者(如機工)和商人占有相當大的比重。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歷史現象。另一方面,民變是市民各階層和反對宦官集團的封建士大夫階層的聯合行動,起重大作用的往往是諸生、鄉紳,或者受欺凌的中下層軍官。
第三節 爭「國本」和「三案」
爭國本立儲是封建皇朝的頭等大事,因而被稱作「國本」。明朝立儲的原則是:有嫡立嫡,無嫡立長。明神宗朱翊鈞的皇后王氏無所出,萬曆十年(1582),慈寧宮宮女王氏生下神宗的長子朱常洛,萬曆十四年,貴妃鄭氏生下神宗的第三子朱常洵,圍繞著立長立幼的問題,在明神宗和廷臣之間,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神宗寵愛貴妃鄭氏,意欲廢長立幼,然而又慮召致廷臣反對,故而遲遲不予立儲。萬曆十八年(1590),在大臣們的強烈奏請下,神宗不能不有所表示,他說:「朕不喜激聒。近諸臣章奏概留中,惡其離間朕父子。若明歲廷臣不復瀆擾,當以後年冊立,否則俟皇長子十五歲舉行。」①這個諾言並沒有兌現,朱常洛在萬曆二十九年才被冊立為皇太子,時已二十歲。同時,朱常洵封為福王,神宗五子朱常浩封為瑞王,六子朱常瀛封為桂王。
冊立皇太子,「國本」算是爭到了,危機卻並沒有過去。圍繞著朱常洛即位前後所發生的明皇宮的三個著名案件,即反映了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激烈。
梃擊案萬曆四十三年五月,一男子手持棗木棍,似瘋非瘋,似癲非癲,闖入慈慶宮,打傷守門侍衛。他跑到前殿才被抓住。慈慶宮是太子居處,有關官員認為「情境叵測」,加意審訊。這個人叫張差,小名張五兒,居住薊州。為什麼要持棍闖宮,他前後有幾種說法。刑部十三司會審,張差招供:他的同鄉馬三道、李守才讓他跟隨一個不知姓名的太監走,答應事成給他幾畝地種。到京後走進一處大宅院,另一太監給他飯吃,鼓動他闖進宮門,對他說:撞著一個,打殺一個,如能打著小爺,就不愁吃穿了。還說:出了事情,自有人能相救。後來審出,帶張差入京的太監叫龐保。住大宅院內的太監叫劉成。司禮監和三法司在東華門前審問龐保、劉成,他們至死不肯承認。
相當一部分廷臣認為,此案與鄭貴妃的兄弟鄭國泰有關。也有人認為:「事關東宮,不可不問;事連貴妃,不可深問。龐保、劉成而下,不可不問也;龐保、劉成而上,不可深問也。」①從另一個角度說出了官僚們的疑懼。①《明史》卷二一八《申時行傳》。
①《明史》卷二五○《孫承宗傳》。
處境最窘迫的要屬朱常洛了,他即使心有所疑,也不敢說出。
這就是「梃擊案」。對此案的處理,基本上根據朱常洛提出的原則:張差誤入宮闈,打倒內侍,罪所不赦,即刻處決。馬三道、李守才等大逆扇惑,判處流放。龐保、劉成從輕擬罪,但後來在宮內被擊斃。
紅丸案萬曆四十八年八月,神宗死,太子朱常洛即位。這就是明朝歷史上在位時間最短的光宗皇帝,年號泰昌(1620)。他即位不過十天,便感覺身體不適,找醫官診視。御醫崔文昇開泄藥,朱常洛服用後,下泄不止,一晝夜達三四十次。接著,鴻臚寺官李可灼至內閣,自稱有仙藥,稱為「紅丸」。事關重大,閣臣不敢輕易決定。調查李可灼用藥效果,他同鄉二人同時服用,一恢復健康,一病情更重。閣臣劉一燝說,這不是萬全之藥,不可輕用。但李可灼與中官熟識,請他們代向皇帝啟奏。朱常洛病重亂投醫,催取藥來。服藥後,朱常洛漸覺舒暢,連聲稱李可灼為忠臣。下午,李可灼又進一丸。這一丸藥卻要了朱常洛的命,他當晚就死去了。
此案稱「紅丸案」。崔文昇用泄藥,有人懷疑是鄭貴妃主使。給事中楊漣說:「臣聞文昇調護府第有年,不聞用藥謬誤;皇上一用文昇,倒置若此,有心之誤耶?無心之誤耶?」①他的話表達了這樣的懷疑。李可灼進紅丸,許多人歸罪於內閣大臣。朱常洛服藥喪生,不但不追究責任,閣臣還賞李可灼白銀五十兩。御史王安舜說,這是為了堵塞外朝大臣之口。紅丸案成為朝中黨爭更加激化的原因。
移宮案朱常洛死,長子熹宗朱由校即位,年號天啟(1621—1627)。朱常洛即位時,鄭貴妃為贖前愆,選美女八名進獻。其中,選侍李氏最有寵。朱由校和他的弟弟朱由檢都交給李選侍撫養。朱常洛死前,冊封李氏為皇貴妃,李氏不滿足,要朱由校出面,為她求皇后的封號,沒有成功。朱常洛死,李氏仍住在乾清宮內,年方十六歲的熹宗皇帝對她也有一番依戀之情。朝中大臣懷疑李選侍要垂簾聽政,心懷焦慮。
在楊漣的倡導下,朝臣多人擁入宮內,要求朝見新帝。李選侍藏起朱由校,不讓他與大臣見面。閣臣劉一燝大呼:「誰敢匿新天子者?」①氣勢逼人。李選侍無奈,放出朱由校,送他到慈慶宮暫時居住。御史左光斗說:李①《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八《三案》。
①《明史》卷二四○《劉一燝傳》。
選侍「借撫養之名行專制之實,武后之禍將見於今」②。朝臣要求李選侍馬上移居他宮。
李選侍不打算搬出。她知道,朱由校一當上皇帝,就會搬進乾清宮。只要同宮,她就能控制住局勢。首輔方從哲態度曖昧,以為選侍搬遷不必太急。但主張李選侍立即搬遷的劉一燝、周嘉謨、楊漣、左光斗積極活動,形成很大的輿論壓力。在這種情況下,李選侍被迫移至噦鸞宮。
此案稱「移宮案」,與「梃擊」、「紅丸」合稱「三案」。
②《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八《三案》。
第四節 東林黨爭
爭「國本」和明宮「三案」不但反映了皇帝和官僚集團的矛盾,而且,對爭「國本」和「三案」的態度不同,使得官僚集團中的黨派之爭日趨嚴重。統治集團中的反對派東林黨,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出現的。
東林黨的領袖人物顧憲成,是南直隸無錫人,因推舉閣臣違背帝意,萬曆二十二年罷歸。無錫城內東林書院是宋儒楊時講學處。顧憲成罷官後,得到常州知府歐陽東鳳等人的支持,修葺東林書院,講學其中。他的弟弟、進士顧允成及行人高攀龍(無錫人)、南京吏部主事安希范(無錫人)、南京禮部郎中劉元珍(無錫人)、南京工部主事葉茂才(無錫人)、御史錢一本(武進人)、國子助教薛敷教(武進人),或免官,或歸省,同聚東林,被當時的人們稱為「東林八君子」,形成了東林學派。
顧憲成等人在東林書院切磋學問,教授弟子,在學術上有一些成就。但東林學派基本上是一個政治團體,他們關心朝政,評議時局,與各地官僚學者聯繫密切。顧憲成說:「官輦轂,志不在君父,官封疆,志不在民生,居水邊林下,志不在世道,君子無取焉。」①他為書院寫了一幅對聯: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
身在書院,心懷天下,以切磋學問求得修養的提高,以抨擊時政求得政治的清明,這就是東林黨的宗旨。在重大的政治問題上,顧憲成等人都明確表示過自己的立場。
明中葉以後,士大夫以不依附權臣、敢於批評內閣部院為清高。東林黨基本上站在批評執政大臣的立場,以清流自命。顧憲成去官以前,與首輔王錫爵對話,王錫爵說:「當今所最怪者,廟堂之是非,天下必欲反之。」顧憲成針鋒相對地回答說:「吾見天下之是非,廟堂必欲反之耳!」①鮮明地表示出他的反對派立場。所謂反對派,當然不是針對某一個人,而是針對朝廷的政策。因此,東林黨人的概念也擴大了,凡是批評朝廷的腐敗,凡是為清流所承認的正派大臣辯護,凡是主張在官僚考察中去奸留賢,凡是在國本之爭中批評萬曆皇帝和鄭貴妃,凡是在三案中敢於力爭的,都被視作東林黨人。以東林書院為基地而形成的政治團體與其他地區反對朝廷政策的士大夫,在當時的政治鬥爭中渾然一體,形成一股社會力量。顧憲成和江西吉水人鄒元標、北直隸高邑人趙南星被海內目為「三君」。
以清流自命的士大夫,都希望名列東林。那些行有劣跡,或被認為有劣跡,因而不為東林接受的官僚,因地域而分,各立黨派,彼此為援,與東林黨人相對抗。這些官僚主要形成三大黨派:一是山東人組成的齊黨,一是湖①《明史》卷二三一《顧憲成傳》。
①《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六《東林黨議》。
廣人組成的楚黨,一是浙黨。三黨成員交往甚密,一意攻擊東林黨,今日指其亂政,明日責其擅權。但後來,三黨的關係中出現裂痕,力量削弱。
天啟初年,一些東林黨成員陸續被起用。趙南星任吏部尚書,鄒元標、高攀龍先後任都御史,由在野派變成在朝派。天啟三年(1623),趙南星等利用京察的機會,盡力罷免浙、齊、楚黨成員和品行不好的官員,把東林黨人及正派官員升至重要職位。有些官員,不見容於清流,便去投靠掌握大權的宦官魏忠賢,後來被人們稱為「閹黨」。此後,官僚集團內部的黨爭為東林黨人與「閹黨」之間的鬥爭所取代。
第五節 魏忠賢專權
魏忠賢是北直隸肅寧縣的一名無賴子,雖目不識丁,但頗有心計。少年時在賭場上不得意,家境日益貧困,他一怒之下淨身入宮,改姓名為李進忠。地位改變後,他才恢復魏姓,皇帝賜名忠賢。初入宮時,他管過甲字庫,結識了太監魏朝,轉為朱常洛的才人王氏典膳。王才人是皇長孫朱由校的生母。魏忠賢小心侍奉,得到大太監的稱讚。
明朝習俗,宦官在宮中都有相好的女人,結為「對食」。魏朝與朱由校乳母客氏原為一對,但因閒暇不多,魏忠賢乘虛而入。客氏移愛於魏忠賢,感情日篤。朱由校即位後,封客氏為奉聖夫人,給田二十頃為護墳香火資。保持和客氏的關係,不但是感情的需要,而且是在皇帝面前邀寵的重要手段。魏忠賢首先假傳聖旨,把魏朝排斥到鳳陽去,並在途中把他殺死。接著又除掉對手大太監王安。魏忠賢指使外朝彈劾王安,把他降至南海子淨軍,並派親信在該地殺了他。
天啟元年(1621)的冬天,魏忠賢升司禮秉筆太監。魏忠賢不識字,「例不當入司禮,以客氏故,得之」。①當時的司禮監掌印太監是王體乾,地位雖在魏忠賢之上,可他一切唯魏忠賢的馬首是瞻。另一秉筆太監李永貞,更是魏氏死黨。王、李二人頗通文義,通過他們,魏忠賢完全可以自如地處置大臣章奏。
魏忠賢還試圖建立一支私人武裝,殺王安後,設內標萬人,全副裝備。
這支隊伍在宮禁之內操練,鼓聲震天;一次試用槍銃,不慎炸開,幾乎傷及前來觀看的皇帝朱由校。御史劉之鳳提醒朱由校說:「虎符重兵,何可倒戈授巷伯之手?假令劉瑾擁甲士三千,能束手就擒乎?」①這話的意思已很明白了。
天啟三年(1623),魏忠賢提督東廠。東廠和錦衣衛是控制內朝、監視官僚系統的重要機構。萬曆時熱衷於派遣官員向外勒取,放鬆了對廠衛的管理。魏忠賢任事以來,安排他的親信田爾耕掌握錦衣衛,許顯純掌握鎮撫司,屢興大獄,打擊異己。他們派出大批密探,四處活動;鎮撫司獄中刑具齊備,一旦被捉入獄,則勢難生還。
對於魏忠賢專權,外朝官僚分為兩大派,反對魏忠賢的官僚稱依附魏忠賢的官僚為閹黨,依附魏忠賢的官僚把反對魏忠賢的官僚通劃為東林黨。魏忠賢得勢之初,正是部分東林黨人得到重用之時,魏忠賢曾想籠絡他們,遭到嚴厲拒絕,從此,魏忠賢便與東林黨形同水火。
天啟四年(1624)六月,副都御史楊漣上疏,羅列魏忠賢的二十四大罪狀,包括擬旨內批、玩弄機權、翦除異己、興獄濫刑等內容。要求把他交刑①《明史》卷三○五《宦官二》。
①《明史紀事本末》卷七一《魏忠賢亂政》。
部嚴訊以正國法。楊漣的奏疏掀起反對魏忠賢專權的高潮。一兩個月內,彈劾章奏不下百餘道。魏忠賢在驚恐之餘,忙採取應對措施。十月,將趙南星、高攀龍罷免,十一月,將楊漣、左光斗等削籍。天啟五年三月,偽造罪名,將反對自己的楊漣、左光斗、魏大中等六人下獄,趙南星等十五人削籍。楊漣最為魏忠賢痛恨,被施以各種酷刑,土囊壓身,鐵釘貫耳而死;左光斗、魏大中也被打得體無完膚,與他同日而死。
依附魏忠賢的官僚趁勢助虐,其親信閣臣魏廣微撰《縉紳便覽》一書,把前閣臣葉向高、韓爌以下百餘人列為奸黨,而把閹黨王永光、黃光纘等六十多人列為正人。魏忠賢把這份名單當作用人的標準。新都御史王紹徽編纂《東林點將錄》,仿照民間流傳的水滸故事中「三十六天罡」和「七十二地煞」,列東林黨名單。吏部尚書崔呈秀編《東林同志錄》,按詞林、部院、卿寺、台省、部屬順序,開列東林黨人名單,編《天鑒錄》,開列不附東林黨官員的名單。魏忠賢對東林黨人的打擊迫害持續數年,直到他垮台才停止。
魏忠賢的權勢膨脹,致有「九千歲」的稱號。權勢的無限度發展,也導致了他的滅亡。天啟七年,朱由校病死。因為無子,他的異母兄弟信王朱由檢被推上了皇位,年號崇禎(1628—1644)。朝內外重新發起對魏忠賢的攻擊。朱由檢召魏入宮,命內侍宣讀嘉興貢生錢嘉徵劾魏忠賢的十大罪。魏忠賢知道大勢已去,在被發配去鳳陽的途中自殺。崇禎二年(1629),朱由檢定逆案,盡數驅除魏忠賢黨徒。
魏忠賢專權是明朝宦官專權的最高峰,它集中反映了明朝後期的政治危機。
第六節 嚴重的財政危機
對土地的大肆兼併和礦使稅監的瘋狂掠奪,給社會經濟造成了嚴重的破壞,而明朝後期戰事頻繁,用度巨大,明朝廷不得不採取「竭澤而漁」的政策。
萬曆年間,明皇朝四面用兵。中期,有被稱作「萬曆三大征」的寧夏之役、播州之役和援朝抗倭的戰爭;萬曆末年以後,明朝與後金政權,進行了曠日持久的戰爭。
寧夏之變雖涉及明朝與西北少數民族間的矛盾,但其性質,為邊臣處置不當而引起的兵變,由萬曆二十年二月變起,到九月事平,歷七月之久。播州之變集中反映了明朝廷實施改土歸流政策以後,與西南土司政權的矛盾。萬曆二十一年和二十七年,明朝兩度對播州擁兵反叛的土司官用兵。援朝戰爭與寧夏之變、播州之變的性質不同,是在日本侵入朝鮮的情況下,明朝廷接受朝鮮國王的請求,派兵赴朝鮮,抗擊倭軍。援朝戰爭從萬曆二十一年開始,到萬曆二十七年,歷時六年。
萬曆三大征的性質各不相同,有一點卻是相同的,即都要耗費巨額的錢財。據統計,明朝廷用於三項戰事的白銀超過了一千萬兩。萬曆四十六年,當遼東戰爭發生,已是庫府空虛,難以支應。當時大臣合議,安排遼東的防務,需軍費百萬,但因籌措不及,朱翊鈞只准與十萬,且要延遲撥給。
明廷多方籌措軍餉,以應付戰爭之需。五個月後,明廷議決,除貴州外,全國畝加征田賦三厘五毫,後又加征三厘五毫。萬曆四十八年,再增二厘。連續三年,先後三增賦,合計九厘,共得銀五百二十萬兩。這宗以「遼餉」名目加征的田賦,被朝廷固定下來,成為常賦。
崇禎十年,與清軍和農民軍兩面作戰的明朝廷,為了一舉消滅農民軍,根據楊嗣昌「因糧加賦」的倡議,再次加派。其主要措施,是在舊額田賦的基礎上,每畝加糧六合,而以每石折銀八錢的比率輸官,計可得銀近二百萬兩。加上民間田土溢額者,核實輸賦,以充餉;按照事例,富民輸資為監生的銀兩,以充餉;全國郵驛裁省的銀兩,以充餉,估計共可得銀二百八十萬兩。這宗加派被稱作「剿餉」。朱由檢明確表示,這次的加派是臨時性的:「勉從廷議,暫累吾民一年。」①可在第二年,仍然徵收了其半數。
崇禎十二年,延臣議練邊兵,楊嗣昌籌劃,東而遼東、薊鎮,中而畿輔,西而陝西三邊,共練兵七十三萬。練兵需餉,遂於天下田土中,畝加賦銀一分,計得七百三十餘萬兩。這宗加派稱作「練餉」。此後,「練餉」又成為明朝廷的另一宗常賦。
遼餉、剿餉、練餉,合稱三餉。有御史稱:「一年而括二千萬以輸京師,①《明史》卷二五二《楊嗣昌傳》。
又括京師二千萬以輸邊」,是亘古未有之事②。如果說,萬曆年間的危機,是因朱翊鈞「非但內者不出,且欲外者復入」③,尚有迴旋的餘地,那麼,到了崇禎年間,則是外庫內庫俱空,不依靠一宗又一宗的加派,便無法維持。加派三餉是明朝廷將財政危機轉嫁於小民的措施,這些措施不過是剜肉醫瘡,歸根結底,只是加速了明皇朝的滅亡。
②《明史》卷七八《食貨二》。
③《萬曆邸鈔》萬曆三十七年己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