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八卷) · 第二十章 劉因 吳澄 趙孟頫 高克恭
第一節 劉因
從專意「明道」到東京執教
劉因(1249—1293),字夢吉,保定容城人。父述,性好儒學,元世祖中統年間任武邑縣令,後以疾辭歸。劉因三歲識書,過目成誦,六歲能詩,七歲能文,當與父親有很大關係。
北方名儒硯堅落籍真定(今河北正定)後,在那裡授徒達十餘年。劉因師從硯堅,學業大進,為同舍諸生中之佼佼者。宋金兩代文壇注重「以辨博長雄」的詞章和「誕漫坐雜」的經義,「南北崇尚幾無所分別」(《元朝名臣事略》卷一五)。中統年間前後,經許衡、竇默、姚樞等人的提倡,在南方被公認為「正學」的程朱學說也規模日廣地傳播到北方。劉因對早年研習的「訓詁疏釋之說」本來就心存疑惑,這時更專心研讀程朱諸書,後成為在北方名聲僅次於許衡的理學傳人。
在劉因以性理之學名聞北方的初期,他專以「明道」自任,頗有「篤志獨行」的意向。他的家境貧寒,父母、祖父去世後長期無力安葬,後來在朋友幫助下始克襄事。在《癸酉(1273)書事》一詩里,他這樣描寫自己的經濟狀況:「嬌兒索粟一錢空,怪見家人不忍中。我不怨天貧賤我,吾兒自合享吾窮。」(《靜修集》卷一三)但他仍不願苟合,「不妄交接。家雖甚貧,非其義,一介不取」。全祖望在《書劉文靖公渡江賦後》一文指出:「公卿過保定者眾,聞因名,往往來謁,因多遜避,不與相見」(全祖望《鮚埼亭集》外編,卷三三)。他所以不願涉足政治,很可能是因為在他看來,「以元開創規模言之」,「不足為輔」(《靜修集》卷八)。至元中葉,忽必烈長期倚信以「理財」固寵的回回大臣阿合馬,日益疏遠「諱言財利事」的朝中儒臣。這應當是促成劉因採取超脫於政治的處世態度的重要原因。他在七律《讀漢高帝紀》里批評西漢初年的朝政輕視儒術:「規模自襲挾書律」,「只知才到蕭曹盡」(《靜修集》卷二一)。其中所抒發的,不能不是對現實政治的感慨。劉因還反覆以「夷皓」(伯夷和「四皓」)為詩作的主題,也無非是在表露自己不合時則甘於隱淪、「名書丹闕非吾望」的心跡。他用諸葛亮「靜以修身」的名言額所居曰「靜修」,大約也在此時。
至元十一年(1274),元朝下詔伐宋;大軍浮漢入江,水陸並進,順流而下。不到兩年,宋亡。劉因頗傷宋朝為奸臣所誤,拘留元朝國使以挑兵釁,終致國亡,遂作《渡江賦》以哀之。他曾欲南遊江湖,覽觀南宋諸先儒名跡,但未克成行,反而北上易州(今河北易縣),到當時辭官家居的何瑋家館課授徒。劉因自己說,他所以同意去何家,教書三年,主要是因為那裡藏書很多,可以一遂「館於藏書之家而肆其檢閱」的宿願,何瑋曾參與伐宋之役,藏書中有不少是從南宋舊境攜回的理學書籍,這些書在北方不易搜尋。
至元十九年(1282),權傾一時的阿合馬被殺,元廷的政治鬥爭形勢發生了變化。被蒙古、色目和漢族高級官僚中的漢法派所一致擁護的新政治領袖、太子真金,更加積極、直接地參與各種有關的政治活動,一時間在漢族士人中引起對於「朝政更新」的強烈樂觀情緒。也就在同一年,真金因不忽木之薦,以太子燕王守中書令下教,召劉因赴都,擢拜承德郎、右贊善大夫。這時的朝野對真金改革朝政的過度希望,無疑也感染了劉因。他受教之後,「即與使者俱行」。時真金建學宮中,教近侍子弟讀書。劉因抵京後,遂受命接替前任王恂,教學於東宮。未幾,因繼母感風疾,辭歸省視;翌年母卒,乃丁憂家居。
重歸隱淪由真金所發動的更新朝政的改革,還來不及等劉因母喪服除,就因與元世祖忽必烈政見不合而中途夭折。這次事件給予劉因很深的刺激,使他對於元朝政治再也不抱什麼希望,而且反過來,對於自己輕易應詔、一聘而起十分後悔。他想起漢初呂后以卑辭厚禮迎四皓以侍太子(即漢惠帝),使劉邦以為太子得天下人心,如高飛鴻鵠,「羽翮已就,橫絕四海」,因而不敢廢之另立的故事,深感自己貿然捲入宮廷鬥爭的危險,因此竟吟出「一讀《鴻鵠歌》,令人心膽寒」,「出處今誤我,惜哉不早還」的沉痛詩句(《靜修集》卷二《四皓二首》)。在應徵而起的六年前,劉因寫過一篇《退齋記》,在文中婉轉地批評在政壇上進退無恆,認為許衡既然以「正道」自任,出仕從政,就不應復因道之難行而「以術自免」(《靜修集》卷一八》)。對照劉因作《退齋記》的宗旨,亦更可見他對於自己竟然蹈許衡舊轍,追悔不已。關於劉因在繼母去世後近十年中的隱居生活,史料甚為缺乏。他有詞《太常引》云:「紅塵盡處,白雲堆里,高臥對青山。風味似陳博,休錯比,當年謝安。」(《靜修集》卷一五)其中所反映的是這個時期里他的心境。他無疑仍以寫作和教書為業。當時流傳有《四書集義》一書,是朱熹有關四書的問答與集注而為他人所彙輯者。劉因認為其太繁,且有牴牾處,於是另加採擇闡發,撰成《四書集義精要》三十卷。他的身體一直不是很好。李謙在劉因居喪期間曾拜訪他,說他「形體癯瘁,鬚髮頒白」(《靜修集》卷首),這時他不過三十五六歲。到四十二歲這年,兒子又先他去世;這對他的精神和身體,不免又是一次大打擊。
至元二十八年,劉因四十三歲。元世祖忽必烈殺權相桑哥,「朝政又一更新」(蘇天爵《滋溪文稿》卷八《劉因墓表》)。元廷以集賢學士的三品清要之職往征劉因。他絕不願再仕,乃以疾固辭。
劉因在疾病纏身的最後兩三年內,又寫成《易繫辭說》一書。至元三十年四月去世。元仁宗延祐年間贈翰林學士、資善大夫,追封容城郡公,諡文靖。其撰述流傳至今者,有《靜修集》、《丁亥集》、《四書集義精要》、《櫝蓍記》、《樵庵詞》等。
第二節 吳澄
家居授徒的大半生
吳澄(1249—1333),撫州崇仁人,字幼清,晚年又字伯清。友人程鉅夫題其居屋為「草廬」,人稱草廬先生。
吳澄出生在頗為寬裕的普通家庭。祖父吳鐸追求舉業,且好天文星曆之學。吳澄的幼學發蒙,是在祖父指導下起步的,祖孫之間的感情聯繫甚深。他十六歲時,祖父赴撫州郡城參加鄉試,因未能通過,一年後即溘然去世。十六歲那年他隨祖父撫州之行,對其一生產生有重大影響。從當時在撫州臨汝書院講學的著名理學家程詔開(若庸)那裡,他第一次接觸到程朱學說。前十餘年裡,他孜孜以求的一直是聲對詞賦、記誦詞章之學,「自以為所學止於是矣」,而「不知科舉之外他有所謂學也」。此行後他恍然大悟,「先聖先師之所學者,固不止是」(《吳文正公外集》卷三《謝繆守書》、《謝張教》)。從此較系統地閱讀理學家的著述,開始與程若庸的族子程鉅夫相交往、切磋學問。
至元七年(1270),吳澄赴撫州鄉試中選,時年二十一歲。從他後來寫給主考官等人的信札來看,他雖也希望能在禮部試中式,「得直言天下事於大庭親策之晨」,但志向不在仕途。吳澄的理想乃是「退而私居,博考載籍,力學聖賢」。翌年春,他赴省試不利,從此便斷絕了角逐之念。下第這一年,他纂次舊作,題曰《私錄綱領》,收錄他接觸理學以來自內心生髮的感想雜識等,從而將棄舉業之決心表露無遺。此後,他沒有再參加南宋皇朝組織的最後一次科舉考試。
直到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吳澄維持讀書授徒的家居生活已長達十五年之久。有好幾年他曾遷居樂安,與當地的一名南宋貢士同隱居於布水谷。在此期間他校讀考釋《易》、《詩經》、《尚書》(今文尚書)、《春秋》、《儀禮》大小戴記、《孝經》等經典。
至元二十三年冬,奉元世祖忽必烈詔命到江南尋訪名士的程鉅夫到達撫州。這時吳澄剛從居父喪期滿釋服。程鉅夫命郡縣迎吳澄,至則強使出仕。吳澄以母老堅辭。程鉅夫乃曰:「誠不肯為朝廷出。中原山川之勝,可無一覽乎!」南北統一後,北游中原風物成為當時南人很普遍的嚮往。吳澄於是決定辭家出遊。
他是享受著應徵名賢的待遇乘驛北行的。至元二十四年春,他抵達大都。程鉅夫又一次力圖勸他入仕,仍以母老辭。他留在大都不過幾個月,終於在年底南歸。他的態度與當時羈留在大都的許多南宋遺士有殊。北方文人送別他的詩章里慨嘆道:「群材方用楚,一士獨辭燕。」
回到撫州以後,他仍然過著授徒、讀書的生活,差不多又是十五年。在此期間,他曾到宜黃義塾教書;後應擔任福建閩海道肅政廉訪使的程鉅夫之邀去福州訪問;幾次遊歷龍興(今江西南昌),在當地官學開講,「聽者千百,多所感發」。他在布水谷耕讀時所校定的諸經,早由程鉅夫之請被元廷謄錄,藏國子監崇文閣,以備諸生覽閱。
大德五年(1301),恰是在他居母喪服除翌年,元廷詔授吳澄應奉翰林文字、登仕郎、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這時他已不能再以母老為託辭了。在寫給力薦他的江南行台御史中丞董士選的信中,吳澄表示了對當時儒者苟求苟得,「舐痔嘗糞,何所不至」的厭惡情緒,並希望董士選理解他「以古之賢人君子自期,則其出處進退必有道矣」(《吳文正公集》卷七《復董中丞書》)。但是,不顧吳澄受詔不赴,次年春天元廷仍督迫邑里具驛舟,「敦遣」他赴京。吳澄被迫在秋季啟行,十月至大都。然而在他到達京師之前,吏部已將去年授予他的官職作不赴任闕處理。很可能是這一緣故,吳澄抵京不久即欲歸還。無奈河凍不可行,拖到下一年開春才得動身。
回到江西家中第二年,又有江西儒學副提舉之命,仍不赴。幾年之間,他潛心於校定邵雍著述及古《葬書》,訂定《老子》、《莊子》、《太元章句》等書,還曾到袁州(今江西宜春)授徒。大德末年,江西行省為催請他赴學職,先後遣人十餘次,文移往復凡數十,吳澄仍以疾固辭不就。
國子監傳道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元廷以國子監丞之職再詔吳澄。翌年春,他在殯葬去世的次子以後,由江西行省遣官禮請,給驛舟赴任,是年60歲。在這個年紀步入仕宦生涯,無論如何是太晚了。但是,吳澄是以蜚聲天下的學者到國家最高學府去指導諸生。這與他以接續道統自任的本衷並不牴牾。他接受官職的主要原因恐怕也在這裡。
到職以後,國子學的生徒六館「翕然歸向。公清晨舉燭堂上,各舉所疑以質問;日昃退就寓舍,則執經以從。公因其才質之高下而開導誘掖之。講論不倦,每至夜分,寒暑不廢。一時觀感而興起者甚眾」(危素《吳澄年譜》,《吳文正公集》卷首)。
至大二年,元廷立尚書省變更鈔法、經理國用。原中書右丞劉楫以阿附脫脫、三寶奴等人,改授尚書右丞。劉楫嘗通《尚書·洪範》、《易經》之義,近進者多敷言儒術以迎合之。劉楫殊欲借吳澄之名以自重,但是吳澄執意不願與之相過從。劉楫的一個門客自謂能致之,兩次拜訪吳澄。吳澄先以疾為辭,拒絕與劉楫交往;繼之則迴避不見客。門客逆知終不可致,「歸給其人曰:『老儒未嘗騎乘,墮馬折臂,不能來矣』。乃止」(《吳澄年譜》)。元仁宗繼位後,尚書省臣伏誅,阿附得進者皆斥罷。吳澄升任國子司業。這時新任國子祭酒的劉賡,自渭「朝廷徒以吾舊臣,故自台臣來領學士。主上作新斯文之意甚重,吾豈敢當。司業大儒,吾猶有所質問。時不可失,師不易遇,諸生其勉之」。國子監教學實際上由吳澄所掌,似乎使他感到一展生平抱負的機會終於來了。他參考程朱諸儒關於課讀諸生的奏疏、教法、私議等,斟酌去取,將國子監教學內容分為經學、行實、文藝、治事四門,力主以課讀講習責督諸生,反對季考月試的大學積分法。但是,吳澄這一套主張,與國子監內大多數同列的想法頗不相合。於是有人議論紛紛,稱引他問學須以「尊德性」為本的觀點,將他劃入「陸學」的陣營。自南宋以來,朱、陸兩人的門下長期「依草附木」,互相攻訐。元代官學尊尚朱熹學說。指吳澄為「陸氏之學」就是公開聲言他不宜居國子監師儒之職。吳澄慨然於自己的意見和合者寡,又不屑於自辯,乃於翌年化凍後決意辭歸。國子監諸生及屬吏追至通州(今北京通縣)河上懇留,不從。朝廷遣特使止之,亦不肯再留。他第一次「竊祿」為官的經歷,就這樣結束,為時尚不足三年①。元仁宗①吳澄辭職不久,他的學生和同事、國子博士虞集也由於相同的輿論壓力離職而去。國子監內的這場鬥爭,皇慶元年(1312)冬,吳澄回到江西老家,繼續著書授徒。
延祐四年(1317),由於江西行省堅請,吳澄被迫同意主持恢復科舉以後的第二次鄉試。同年,元廷又以集賢直學士聘召他入京。吳澄拜命後久病不愈,遂無行意。經虞集執意敦請,才在翌年五月勉強動身。行至儀真,復因疾作而辭謝任命;乃令使者回京復命,他自己則暫住淮南,後又在建康(今南京)、江州(今江西九江)等地滯留。他的《尚書纂言》完成於羈旅建康時;在江州,寓於濂溪書院,南北學者從之聽講者百餘人。延祐七年,回到家中,從學的北方學者皆隨之南趨。
至治三年(1323),元英宗以翰林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之職銜,遣使臣到崇仁特聘吳澄。二月,吳澄自家中啟行,正月到達大都。這時,在大都慶壽寺內,用泥金謄錄佛經兩部的製作工程,已開始將近半年。七月,元英宗在上都傳敕,命吳澄為「金書」《佛經》作序;並授意吳澄,此役意圖在於「一追薦列聖,一祈天永命,一為民祈福」。這是吳澄就新職後接受的第一道詔令。他卻以超生薦拔實乃「蠱惑世人」為由,拒絕接元英宗旨意寫序。元英宗可能來不及得到吳澄的答覆,就於八月初從上都迴鑾途中在南坡遇弒。序金書《佛經》之事也就不了了之。
這年冬天,晉王也孫鐵木兒即皇帝位。翌年初在大都開經筵。吳澄與中書平章張珪、國子祭酒鄧文原同為講官。今《吳文正公集》卷四四,存留著一篇闡發通鑑所載漢高祖約法三章的經筵講義。在這篇講義里,吳澄開導長年出鎮漠北、不諳漢地事務的泰定帝說:「大概天地的心只要生物。古來聖人為歹人曾用刑罰來,不是心衷歡喜做來。孟子道:『不愛殺人的心廝似。』前賢曾說這道理來。只有漢高祖省得這道理來,漢家子孫四百年做皇帝。我世祖皇帝不愛殺人的心,與天地一樣廣大。比似漢高祖不曾收服的國土,今都混一了。皇帝依著世祖皇帝行,可萬萬年太平也者。」
這樣的「講義」,與他和其他學者之間的論學問對相比,自然粗淺得多。但這些言辭出自一位七十多歲高齡、而且體弱多病的老學者之口,在蒙古皇帝聽來,分量一定是很重的。據說泰定帝聽講後「大悅」。
泰定二年(1325)正月朔日,吳澄因老疾不克朝賀,復有南歸之意。到閏正月,翰林國史院設局纂修英宗實錄,他仍被指名與役。是年秋,英宗實錄修畢,他便堅意離京。冬,吳澄至家,時已七十七歲。次年,朝廷又有詔征澄,不起。乃賜鈔幣等,遣翰林編修送到家裡,以示優禮。吳澄寫信給時宰,說自己「虛老而已,無才可稱」,乞「收還所賜」。
吳澄告老家居的晚年歲月有八年。疾病稍舒,仍著述講學不止。至順二年(1331),他的長媳、孫、孫媳、一妹、一弟先後去世,「半載之間凡五喪」(《吳文正公集》卷八)。次年五月,他從崇仁遷到杭州郡城,就養於三子吳京。他的最後一部撰述《禮記纂言》即完成於杭州客寓時。有的學者認為,諸經纂述之中,吳澄對《禮記纂言》「用功最勤」(《宋元學案》卷九二《草廬學案》)。
元統元年(1333)盛夏,吳澄盛暑得疾,終老去世。卒年八十五歲。
對朱陸末學的匡砭是否具有中原士大夫抵制南儒控制國家最高學府的性質,還值得作進一步的探討。依後代儒學家的觀點,「有元一代,以理學後先倡和,為海內師資者,南有吳澄,北有許衡」(蔣超:《吳澄從禮奏疏》,《吳文正公集》卷首)。這一評價是有道理的。在元代理學史上,許衡和吳澄所起的作用和影響略有不同。許衡對理學在北方的傳播具有開創之功,吳澄沒有這樣的歷史機遇。許衡兼有政治家和師儒的身份。尤其是中年以後,他的主要志向,毋寧說是通過直接參與政治來促使元政權進一步漢化,並通過朝廷的政治權威來推行理學;只有在從政遭遇挫折時,也才退而為師儒。吳澄則差不多完全以解惑傳道自任,即使在為時不長的仕宦期間,他所接受的,也只是學官或者國史詞翰之職。就從學術的層面推廣和發揚理學內涵而言,則吳澄花費的精力,似乎又遠遠多於許衡。濂洛關閩之學的側重點,在於「獨標性命之言」(江藩:《漢學師承記》),而不甚強調追究禮樂之源。此種傾向經朱學未流承襲擴大,遂一演而成為徒習成說之風,以至於「專守一藝而不復旁通它書,掇拾腐說而不能自遣一辭;反俾記誦之徒嗤其陋,詞章之徒譏其拙」。吳澄對這種「嘉定以後朱門末學之弊而未有能救之者」深為感慨(《吳文正公集》卷二二《尊德性道問學齋記》)。他一生的學術活動可以說主要是為了針砭此種弊端,並在以下兩點形成顯著的個人特點。
一是按照理學的觀點,重新考校並闡釋多種古代經典。在他看來,這是在續朱熹的未成之志和未盡之言。經他先後校定和發揮的古代儒家經典有《尚書》、《易經》、《春秋》、《孝經》、三禮、《葬書》等。儒家以外的《老子》、《莊子》、《太元章句》等書,也曾由他訂定,意在「使智之過高者不至陷溺於其中,凡下者不至妄加擬度於虛高」(《吳澄年譜》)。雖然他在經學方面的許多斷制,並不為後學所贊同。但程朱門人,「深通經術者甚少。草廬五經纂言,有功經術,接武建陽。非北溪諸人可及也」。吳澄對元和元以後經學的發展,是起了重要的影響的。例如古文尚書,宋人雖多已疑之。但「專主今文,則自草廬始。是書(接指《尚書纂言》)出世,人始決言古文為偽而欲廢之」(《宋元學案》卷九二《草廬學案》)。
二是力圖發揚「明指本心以教人」的心學觀點來糾正朱學末流拘滯於前賢的文義句讀以求明道,而不知反求諸身,終使學問支離破碎而不得要領的時弊。吳澄的這個主張,顯然受到江西陸學的影響。吳澄承認,「陸象山之學非俗學,然與朱子同時而不能與朱子同道」(《吳文正公外集》卷三《謁趙判簿書》)。但是他不贊成像朱、陸門徒中的大多數人那樣各立標榜,互相詆訾。他認為,正像朱學在其末流手裡正面臨墮落成一種新的「俗學」的危險一樣,「今人說陸之學,往往曰『以本心為學』,而問其所以則莫能知。..徒習聞其名而未究竟其實也。夫陸子之學非可以言傳也,況可以名偏求哉」(《吳文正公集》卷二六《仙城本心樓記》),吳澄強調,明指本心以教人的主張,並不是陸象山所新創,而是本之於孟子,並且可以追溯到被載錄在《孟子》中的「操舍存亡,惟心之謂」這段「孔子之言」。因此,「獨指陸子之學為本心學者,非知聖人之道者也」(同上)。在提倡以本心為學的同時,吳澄對象山後學那種率心由性,流於空疏的偏失也保持著高度的警惕,提出所謂不失其本心,「非專離去事物、寂然不動,以固守其心而已」。因此,吳澄闡揚的以尊德性為主的本心說,不是要排斥朱熹的「道問學」的功夫,相反地是要將它貫穿在道問學過程的始終。也就是要求學生從文義句讀入手,但又不拘執於語言文字之末,而能從對於外在「事物」的正確思考啟發自身內心的感悟,內在地把握「萬理之所根」。
吳澄最早接觸理學,是他在撫州郡城結識並師從程若庸的時候。程氏嘗築「道一書院」,思和會朱、陸兩家。吳澄調和朱、陸的主張,可能受了程若庸的學術觀點的影響。他和程若庸一樣,以朱學為其學術思想的基礎,不過是想吸收陸學基本主張中的合理成分,作為傳授朱學過程中的方法論補充而已①。元代有些人以吳澄為陸氏之學,似乎不是一種單純的誤解,而更像是在當時學術界人事衝突中用來對他進行排斥的口實。
①《宋元學案》卷九二《草廬學案》:「草廬之著書,則終近乎朱。」
第三節 趙孟頫
趙孟頫(1254—1322),字子昂,號松雪道人,湖州(今浙江吳興)人。孟頫為宋太租子秦王德芳之後裔,五世祖秀安僖王子偁、四世祖崇憲靖王伯圭。宋高宗趙構無子,立子偁之子伯圭(孟頫兄,後為孝宗),始居湖州。曾祖父師垂,祖父希永,父與訔,均為宋代大官。母李氏,生母丘氏。祖父早死無子,由祖母收他為後。孟頫為第七子,十一歲父死,生母督學②,孟頫自幼聰敏過人,刻厲進取,讀書過目成誦,為文操筆立就,十四歲考中國子監。後任真州司戶參軍。
南宋滅亡後,孟頫一度蟄居在家。生母丘氏說,「聖朝必收江南才能之士而用。你不多讀書,如何超乎常人?」因而愈加努力,拜老儒敖繼公研習經義,學業日進,聲名卓著。吏部尚書夾谷之奇舉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辭不赴任。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一月,行台治書侍御史程鉅夫奉詔搜訪江南遺逸,得二十餘人,孟頫名列其首,並單獨被引見入宮。元世祖寵幸,讓他坐於右丞葉李之上,有一御史中丞以前朝宗室子弟為由,稱其不宜薦舉並近於帝王左右,反而被逐出御史台。立尚書省,元世祖命孟頫草擬詔書,揮筆立就,甚得賞識。詔集百官議法於刑部,孟頫奉命前往。討論到贓刑時,會議擬定貪贓滿至元鈔二百貫處死,孟頫指出:始造中統鈔時,以銀為本,虛實持平。二十多年來,輕重相差已達數十倍,今雖改為至元鈔,但二十年後至元鈔值勢必再次如同當年的中統鈔。如果計至元鈔抵法,我懷疑失之過重。古代以米、絹二物為民生所必須,稱為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比,謂之二虛。四者相較,雖時有升降,終究不會相距太遠。因此,以絹計贓,最為適中。何況紙鈔乃宋人所造,行用於邊遠之地,金人襲而用之,皆出於不得已。現又要以此斷人死命,似大不足取。在大臣中有人以為他是前朝宗室,剛從南方北上,詆毀金人鈔法,必出於成見。刑部楊郎中便嚴詞責難:今朝廷行用至元鈔,故犯法者以鈔計贓。而你卻以為不當,豈不是想阻止行用至元鈔嗎?金人定鈔法,也與大臣共同商議,難道就沒有比得上你的人嗎?孟頫說:法者人命攸關,擬定時如失輕失重,就會讓人死於非命。我奉詔參與討論,認為有不當之處,不敢不言。中統鈔虛,才改行至元鈔,難道至元鈔就始終沒有虛的時候嗎?你不據理而言,只想以勢凌人,是什麼道理?楊郎中愧而致歉。
元世祖將以丞相之位安置孟頫,初擬授為尚書吏部侍郎,參議高明持議不妥。至元二十三年(1286)六月,授奉訓大夫、兵部郎中,總理天下驛站。按至元十三年的規定,使客飲食之費每年定為中統鈔二千錠,至此物價已上漲幾十倍,而使者徵發,有司請事及外國貢獻,又日益增多。於是站吏乏供,便強取於民,僻縣小市,買賣幾乎斷絕,而使客、站吏與小民仍紛爭不已。孟頫乃請於中書,飲食之費增為二萬錠。至元鈔法阻澀不行,遣尚書劉宣與孟頫至江南,問行省丞相慢令之罪,對左右司及諸路官則可直接加以笞罰。孟頫認為鞭笞官吏有辱於士大夫,力辭其任,在桑哥的威逼之下,不得已而成行,但遍歷諸郡,未嘗笞罰一人。還朝,桑哥嚴加譴責,而士大夫則交口稱讚他的仁厚德行。王虎臣揭舉平江路總管趙全不法,詔遣虎臣往治。右丞②楊載:《大元故翰要學士承旨、榮祿大夫、知制誥兼修國史趙公行狀》,載《松雪齋文集》附錄。除《元史》本傳外,其他內容多半取於此。
葉李力奏虎臣不宜,元世祖不聽,孟頫進言:趙全在平江,為政貪暴,固然當治,但虎臣在他之前任該路總管時,多強買人田,放縱賓客為非作歹,趙全多次與他扞格,雙方結怨至深。王虎臣之罪,僥倖犯於大赦之前,若派他去問治,必假公法而報私仇,所問之罪,縱然屬實,別人也會持不同看法。元世祖醒悟,乃改遣他人。桑哥為丞相,鍾初鳴即坐尚書省聽事,六部官員後至者即遭笞罰。孟頫偶而後至,按例將遭處治,孟頫乃突入都堂上訴,右丞葉李以刑不上大夫之論怒責桑哥,從此,僅笞六部以下官。此後,孟頫有一次騎馬行於東御牆之外,因道路陡狹,不慎落馬跌入河中,桑哥得知,特奏請元世祖,得准將御牆西移二丈有餘。
至元二十七年五月,拜集賢直學士、奉議大夫。該年七八月間地震,北京尤甚,地陷,涌黑砂水,死傷數萬人。當時元世祖北巡,駐於龍虎台,特遣平章阿剌渾撒里還京師,召集賢、翰林兩院官,問以致災之由,並告戒勿令桑哥得知。此前,由桑哥建言,派忻都、王濟等理算天下錢糧,已征數百萬,未征達數千萬,州縣為之特置牢獄,逮捕拷掠,械繫者相望於道,大家巨室破產者無數,甚至逼妻女為娼。而使者四出,征取更為急迫,大批富人紛紛逃入山林,官府又發兵搜捕,兩河之間,起事者數萬人。此次大臣會議,本可乘機指責當權丞相施政失當,但桑哥氣焰熏天,一般人僅僅援引《經》、《傳》及五行災異之言,泛泛而論所謂「修人事」、「應天變」的道理,而不敢言及時政。孟頫與阿剌渾撒里私交甚密,乃乘勢與之相商:今理算錢糧,民不聊生,地震之變,實由此而生。宜援引唐太宗故事,大赦天下,理算錢糧,應盡數蠲免。阿剌渾撒里如言上奏,獲元世祖認可。詔書擬定後,桑哥於都堂召會兩院官員,孟頫前讀詔書,阿剌渾撒里充當翻譯,讀至除免逋欠條文時,桑哥搖手說,這決不是皇上的意見,孟頫說,拖欠者死亡已盡,無從征取,故未征錢糧,均屬虛數,不在此時順從詔書除免,今後如有人說尚書有失陷錢糧數千萬之責,丞相何以自解?桑哥頓悟,蠲免詔書得以下達。元世祖曾令孟頫比較留夢炎尚書與葉李右丞優劣,孟頫崇留而淡葉。元世祖曰:夢炎在宋,狀元及第,位至丞相。賈似道誤國不道,夢炎只是屈己附和,無一言以悟主聽。葉李布衣之士,但能伏闕上書,故葉李賢於夢炎。但葉李論事厲於聲色,盛氣凌人,剛直太過,因而易招人怨。你不敢斥夢炎之非,是因他是乃父摯友之故。於是讓他賦詩以譏刺夢炎。孟頫詩曰:「狀元曾受宋家恩,國困臣強不盡言;往事已非那可說,且將忠直報皇元。」後兩言深得元世祖讚許。孟頫即以此事說動侍臣徹理:桑哥誤國之罪,甚於似道,我輩不能言,他日何以辭其咎?我乃疏遠之臣,言必不聽,侍臣中讀書知義理,慷慨有大節,又為上所親信者,沒有能超過你的,你當行仁人之事,為萬民除去殘賊。徹理乃於世祖前極數桑哥之惡,元世祖聞言震怒,令衛士掌徹理雙頰,口鼻流血倒地,片刻再問,對答如初,不久又有大臣進言,元世祖醒悟,處死了桑哥。
桑哥死,尚書省廢,大臣多因罪被逐,中書參政賀伯顏奏請早擇輔相,元世祖乃屬意孟頫,慰勉再三,終力辭不受。元世祖再問翰林學士閻復、集賢學士宋渤能否稱職,孟頫答,二人皆非相才。當日,京師盛傳孟頫已入中書為相,日暮歸第,已是賀客盈門,孟頫遜謝再三,才稍稍散去。
元世祖在位,曾多次有意重用孟頫,並進而傳旨,特許他自由出入宮門,寄以腹心。孟頫則自感身處要地,勢必遭人猜忌,因此,問及軍國大政時,他一如既往,傾心直言,但此後卻更少出入宮中,並力請調離京師。
至元二十九年正月,授朝列大夫、同知濟南路總管府事,兼管本路諸軍奧魯。總管缺官,他獨署府事,處事有方,宦績卓著。為政常以興學為務。城東有膏腴田八頃,兩家相爭,數十年不決,孟頫判為贍學田。夜出巡察,聞讀書聲,往往削其柱而記之,次日,派人贈酒慰勉,能文之人,亦必加褒美。三十年後該地俊傑之士,號為天下之冠。僉廉訪司事韋哈剌哈孫以苛虐著稱,孟頫未能順隨,乃尋事中傷,恰逢元成宗召他赴京預修《世祖皇帝實錄》,才免於其難。不久辭歸鄉里,時值大德元年(1297),朝廷又授太原路汾州知州等職,尚未到任,又召還京師令書《藏經》,書成後,執政擬留他入值翰林,孟頫力辭請歸。大德三年八月,改集賢直學士、行江浙等處儒學提舉,任滿後於至大二年(1309)七月轉任揚州路泰州尹等職。時元仁宗在東宮,正收用文武才士,因而未到任又被召回,次年十月授為翰林侍讀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因與其他學士在撰寫祀南郊祝文時意見不合,告假而去。元仁宗即位,升集賢侍講學士、中奉大夫,按從二品資歷,推恩封贈兩代。
皇慶二年(1313)後又多次升遷,至延祐三年(1316)七月,授翰林學士承旨、榮祿大夫、知制誥、兼修國史,按一品資歷,推恩封贈三代。元仁宗恩寵有加,常常字而不名,有所撰述,往往密旨相召。與侍臣論文學之士,將孟頫比為唐之李白、宋之蘇軾,並將他「超乎常人」之處歸納為七個方面:帝王苗裔、狀貌昳麗、博學多聞知、操履純正、文詞高古、書畫絕倫、旁通佛老之旨而造詣玄微。中傷、離間者往往遭元仁宗斥責。六年五月,力辭歸鄉。至治元年(1321)春,元英宗遣使就其家書寫《孝經》。至治二年六月去世,與夫人管道昇合葬德清縣千秋鄉東衡山之原。追封魏國公,諡文敏。孟頫博學多藝,文學藝術開創一代風氣。經學主治《尚書》,尤精於禮、樂之學。對律呂之學也有精深研究,頗得古人不傳之妙,著有《琴原》、《樂原》各一篇。篆法尊《石鼓》、《詛楚》,隸書法梁鵠、鍾繇,行草崇二王,晚年又受李北海影響,各種書體,冠絕古今,天竺、日本均以收藏其翰墨為貴。手書佛、道書法,有許多散於名山。詩賦文河,清邃高古,讀來往往使人有飄然出世之感。至元年間詩人之中,他與戴表元等人一起,力掃南宋卑弱習氣。他善於融篆籀之法於繪畫之中,竹石、人馬、山水、花鳥,無所不精,無疑是一代畫壇領袖。對世俗貶低界畫的看法,也有獨到見解,認為其他畫科,有時尚可杜撰瞞人,而界畫卻更須具備功力法度。有記載說,入元之後,孟頫家事甚貧,平時也常以字畫收取潤筆費用,聊以自補。他還精於古器物、書法、名畫的鑑定,有關年代、作者、真偽,望而知之,百不失一。有《松雪齋文集》十卷、外集一卷傳世。另著有《談錄》一卷。子三人,雍、奕並以書畫知名。
夫人管道昇,字仲姬,為孟頫同里,聰敏過人,能書善詞,繪畫精於墨竹、梅、蘭,筆意精絕。元仁宗曾取其書法,與孟頫及其次子趙雍的書法用玉軸精裝,鈐上御印藏於秘書監,說:使後世知我朝有一家夫婦父子皆善書,亦奇事也!
第四節 高克恭
高克恭(1248—1310)①,字彥敬,號房山。回紇人②,祖父漢名樂道。父名亨,字嘉甫,對儒家經典與理學頗有研究,且重操行,達官名士交章舉薦,但他崇尚風雅,不樂於仕途,晚年退居大都房山,生子五人,克恭為其長子。克恭早年受父親影響,於經學奧義,口誦心研,「識悟弘深」。至元十二年(1275)起,他先補各處掾吏,後任戶部主事,以文雅置身於公卿大夫與魁儒碩彥之間,漸以名聞。
至元二十二年、二十三年,高克恭先後任河南道和山東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二十四年,升監察御史,台臣稱他處事幹練,持法有度,綱條具舉。次年,桑哥為相,選為右司都事,次年改派江淮行省,考核簿書,施政號稱「平恕」。還都後,授為兵部郎中。不久,桑哥被處死,朝議稱高克恭為端介練達之士,選為江淮行省左右司郎中。在任期間,定儒籍,罷弊政,薦才望。當時浙西公田多隱漏失實,行省命高克恭檢括。克恭認為,江南每歲輸糧四百萬石,浙西地區占三分之二,其中公田七十五萬一千頃有餘,辦糧一百三十萬石,租糧是民田的近二十倍,公田租賦特重,其由源於宋代,賈似道檢括公田,騷擾民間,民田有限,只好強行拼湊,田有虛額,官府不予蠲免,於是負欠者眾,吏民交病,應講求良法,不當再次騷擾。他的意見未被採納。後來又有理財大臣奉朝命至杭州經理田糧,增收浙東夏稅,甌、婺一帶深受其擾,行省自執政以下皆順旨畫諾,唯高克恭認為此舉在重傷百姓,拒不署名,並燒毀了一批經理帳冊。
杭州每年徵調百姓看管官倉,如遇奸利事件,宮庫折耗,百姓變賣子女無法償還。高克恭則另選州縣受錢代服徭役的人夫承當,服一年則升其任,百姓得免於徵調,杭州此後便以此為常規。稅務司往往列刑具於門,用以懲辦逃稅人員,克恭召見稅司官吏,問稅入定數多少,答稱,不足額定之數。克恭說:我將向上司明言,但示此刑具,加之以威,不是稱職的作為。次晨赴稅司牙署,見刑具已去,而稅入此後卻反有盈餘。至元末年,江浙一帶仍厲行火禁。克恭認為,平民依賴手工維持生計,如因火災頻發而嚴禁夜間點火,那末小民房屋狹小,夜間又勢必要點燈作業,只好設法遮藏,結果,反倒使火災頻頻發作。因此,他取消了這一條禁令,此舉深得杭民擁戴。
江淮行省易名江浙,高克恭復歸中書任郎中。元貞二年(1296),升山西河北道廉訪副使。時暢師文僅任僉事,位在其下,高克恭上疏御史台,列「不可居純甫(暢師文字)之上者」三條,力辭其任,於是,大德元年(1297)改選江南行台治書侍御史,暢師文也升為他任,時人多稱克恭謙讓之德。王敬父與克恭同歷台、省之職,情義款密,但後來漸染放蕩之習,飲酒則往往出語詆毀,使人難堪,克恭毫不動意,稱「敬父趣尚高遠,不應以小過擯廢」,並力薦於朝。任職期間曾建言,朝廷累頒詔旨,議行貢舉法,但權臣賣官營私,拔引同類,阻礙施行,致使天下乏才,因此,貢舉法應立即施行。又言敦學校、選實才、汰冗官、增吏俸、慎刑獄等事,同列多齟齬譏訕,唯御史大夫徹里為之首肯。大德三年,調任工部侍郎,進而轉為翰林直學士。
①本傳主要依據鄧文原:《巴西文集·故太中大夫刑部尚書高公行狀》。②元人著述多稱其為西域人,朱德潤《存復齋集》卷十《題高彥敬尚書房山圖》並稱:「高侯回紇長髯客」;張雨《貞居先生詩集》卷三《高尚書山水,仲川第請題橫幅上》:「我識房山紫髯叟。」大德六年,授吏部侍郎。次年河東(今山西)大地震,高克恭被派赴平陽,賑饑葬死,審冤案,平反若干事。大德八年,改刑部侍郎。有人上告御史問案時有枉法行為,元成宗命立案問罪。與御史聯名辦案的官吏為免受牽連,紛紛袒護投訴者,御史於是服罪,後雖遇赦免,但仍議加責罰。高克恭深察其事,堅持聯名辦事者當與御史同罪,其言與執政意旨不合,但在朝廷辯論時,克恭始終不改初衷。升任刑部尚書後又建言:修明刑罰,本是教化人道的輔助手段,而人道莫大於君臣、父子、夫婦、兄弟倫常秩序。而今子控父罪,婦指夫罪,弟證兄罪,奴訴主罪,拷掠成案,大傷風化,宜加禁絕。又在押囚犯,每年死於獄中不下數百人,這些都足以證明,施政有礙於陰陽調和,亟待改善。在刑部與同官論事,不肯隨聲應和。不久,改任大名路總管。
至大三年(1310)二月還京師,將朝拜之際,感風寒,久治不愈,九月初去世。一子名櫃,曾任秘書著作郎。
克恭生性坦蕩平易,與世落落寡合,遇知己則傾心相交,終身不疑。房山有田二頃,此外身無餘資。他身為色目世家,但漢文化修養極高,去世前還特命喪葬「用朱文公法」,無疑是一位漢化的代表性人物。仕於南方時,他酷愛錢塘山水,餘暇則呼僮攜酒,杖履登山,留連盡日。畫以山水、墨竹著稱,兼及蘭惠梅菊①。山水始師二朱,後學董源、李成、巨然,墨竹學黃華,集眾家之長而「大有思致」。時人詩稱:「近代丹青誰自豪,南有趙魏北有高」②,與趙孟頫南北相對,為一代畫壇領袖。畫竹則獨步於時,後人有稱:「前朝畫竹誰第一,尚書高公妙無敵」③。山水則主一代風尚,所謂「世之圖青山白雲者,率尚高房山」④。在江南做官時,常與名士李仲芳、梁貢父、鮮于伯機、柳貫、虞集等交遊,切磋技藝,與趙孟頫尤稱至交,經常揮毫合作。平時不輕於作畫,而喜於酒酣興發之際,好友在側,為之鋪紙研墨,乘快為之,《圖繪寶鑑》的作者夏文彥稱其畫「怪石噴浪,灘頭水口,烘鎖潑染,作者鮮及」,可見他喜用潑墨寫意,畫風形神兼備⑤,氣韻閒逸,元氣淋漓,天真爛漫。去世後,遺墨一紙,價值百千緡,因而,出現了許多刻意臨摹的作者,傳世贗品也比較多。他同時兼有詩名,詩風「神超韻勝」,另有一派奇秀之氣⑥,《元文類》選西域詩人五家,他的詩作在數量上僅次於馬祖常。此外還精於書法、名畫、古器物的鑑賞。文集有《房山集》一卷(《元詩選》)、《高尚書文集》(《式古堂畫考》,有王士熙跋)與《高文簡公集》七卷(《千頃堂書目》)。
①學界多認為高克恭繪畫題材僅限于山水、墨竹,實際對蘭、蕙、梅、菊等花卉也有涉及,見袁桷:《清容居士集》卷四七《題彥敬、子昂〈蘭蕙梅菊畫卷*②張羽:《靜居集》卷三《臨房山小幅感而作》。
③善住:《谷響集·為陳仲孚題薛公遠墨竹》。
④劉仁本:《羽庭集》卷二《題米元暉〈青山白雲卷*⑤自題畫竹詩曰:「子昂寫竹,神而不似;仲賓寫竹,似而不神。其神而似者,吾之兩此君也。」(見王逢:《梧溪集》卷五《高尚書墨竹為何生性題》)此語亦得時人首肯。
⑥柳貫:《柳待制文集》卷十八《題趙明仲所藏姚子敬書高彥敬尚書絕句詩後》;吳師道:《吳禮部集》卷十八《趙明仲所藏姚子敬書高彥敬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