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八卷) · 第八章 廉希憲 賽典赤·贍思丁安童不忽木

第一節 廉希憲 忽必烈藩府近臣 廉希憲(1231—1280),字善甫,號野雲,畏兀兒人。曾祖牙兒八海牙,祖吉台海牙,世代為本國官。父布魯海牙(1197—1265),幼孤,家產盡為其叔所取,依母家就學,通曉畏兀兒文字,精騎射。1209年畏兀兒國歸附蒙古,1214年布魯海牙被送蒙古充宿衛(怯薛),從成吉思汗西征,忠勤服勞,成吉思汗賜以西遼後族女石抹氏為妻。1229年,奉命至燕京總理財幣,供諸王大會之需。1231年命為「燕南諸路廉訪使」(當是汗廷派出的監督使者,仿用中原官稱)。拖雷妃唆魯禾帖尼聞其廉謹,指名要求太宗將他拔屬自己,派他管領本位下在燕京、中山的匠戶;及得真定份地,命為真定路達魯花赤①,並作為唆魯禾帖尼位下的代表參與管轄中原漢地,為斷事官之一。世祖即位,立十道宣撫司,授真定路宣撫使。 希憲為布魯海牙次子,石抹氏生,適布魯海牙任「廉訪使」,遂以廉為姓。自幼生長在漢地,習漢文化,亦善騎射,奉命與闊闊等同師事名儒王鶚。1249年中隨父北覲,入忽必烈王府為宿衛(怯薛)。好讀書,有一天正讀《孟子》,聞忽必烈召,即持書入見,問所持何書,答曰《孟子》,又問書中所說為何,對以性善、義利之分,愛牛之心擴而充之,足以恩及四海。忽必烈嘉其言,稱之為「廉孟子」①。1252年從忽必烈征大理,1254年師還,時關中為忽必烈份地,置宣撫司治之,六月,命他留京兆(今西安)任宣撫使②。上任後摧強破奸,無所顧忌。有大商貸錢於人,征息數倍,希憲下令歲月雖久,只需還一本一息;時有詔儒士為人奴者聽贖身,權豪不從命,乃強制執行,悉放為良。尤著意興學,遣使傳忽必烈令旨徵聘大儒許衡為教授,復保舉為京兆提學③。1257年,因憲宗忌忽必烈在中原得勢,遣大臣阿蘭答兒鉤考關中錢穀,宣撫司遂罷,回王府。 力陳即位大計1259年,從忽必烈攻宋,請求以官錢贖軍士所俘儒生釋還家,忽必烈許之,得免為奴者達五百餘人。憲宗死後,阿里不哥謀爭汗位,遣斷事官脫里赤於燕京括漢民為兵。忽必烈得報,即從鄂州班師北還。希憲進言陳述「大計」,大旨謂:殿下是成吉思汗嫡孫,先帝母弟,征大理、伐南宋都取得成①《元史·布魯海牙傳》將莊聖太后(唆魯禾帖尼)向太宗求取布魯海牙、授為真定路達魯花赤事記在辛卯(1231)年「拜燕南諸路廉訪使」之前。今按拖雷死於1232年,由唆魯禾帖尼向太宗要人應是拖雷死後事。《史集》第2卷《拖雷傳》載,拖雷死後,唆魯禾帖尼別吉要求把合罕的一個商人給她,合罕吝嗇不給,唆魯禾帖尼哭道:「我的心愛的(指拖雷)為誰作為犧牲?」於是合罕才滿足了她的要求(漢譯本頁203)。又,真定路於1236年才分給唆魯禾帖尼為食邑,在此之前她不可能任命真定達魯花赤。①《元朝名臣事略》卷七《平章廉文正王》引高鳴撰《廉希憲家傳》。以下引文未注出處者皆據《家傳》。②同上;《元史》卷四《世祖紀》。 ③許衡:《辭免京兆提學狀》,《魯齋遺書》卷九。 功,又招攬賢傑,撫育黎民,天下歸心,天意人心所向都很明顯,汗位非殿下莫屬。忽必烈派他先行審察事變,他探得阿里不哥已派劉太平、霍魯海到陝西,考慮到憲宗攻蜀時曾留大將渾都海率騎兵四萬屯於六盤山,攻蜀諸軍還散處在陝蜀,劉太平與諸將本有勾結等情況,如果關右之地被其所據,對忽必烈極為不利,於是立即向忽必烈報告,建議派趙良弼藉口他事前往陝西探明情況。忽必烈要爭奪汗位,必須獲得東道諸王的擁護,因而首先要結好於東道諸王之長塔察兒,希憲自請為使,帶著禮物前往。他向塔察兒稱頌忽必烈的功德威望,天順人歸,並說:「臣下論議已定。大王位屬為尊,若至開平,首當推戴,無為他人所先。」塔察兒被說服答應依其言,遂結約而還①。1260年春,諸王大會於開平共議推戴,阿里不哥未至,猶豫間,希憲進言:「阿里不哥掌握留守汗廷之權已有多年,假使奸人奉他即位,下詔來召,我們就被動了。如果殿下先即大位,頒布詔書,他若遷延不來,便名叛逆。時機緊迫,宜早定大計。」於是忽必烈宣布即位。當時鄂州前線的軍隊還未撤還,而與阿里不哥的戰爭已勢不可免,希憲又奏請遣使與宋息兵通好,令諸軍北歸;封高麗質子王倎為高麗國王,送之還國,以睦東鄰。皆被採納。安定川陝趙良弼從陝西回來報告說:劉太平、霍魯海已宣布行使大汗政權於陝西,獨收錢穀,名為接濟四川軍,實欲據有其地,與六盤山相呼應,而四川蒙古軍帥親屬俱在漠北,其心難測,阿里不哥又分遣心腹替換諸將,並向將吏給散金帛。事態十分嚴重。四月初,世祖遣廉希憲與八春(斷事官)、商挺為陝西四川宣撫使、副,趙良弼為參議,急馳赴任。五月一日,劉太平等先入京兆,三日,希憲等亦至,京兆出現了對立雙方派來的長官,人們莫知所從。希憲當即召集官吏宣布詔旨,於是官府粗具,民心稍定,隨即遣使往六盤宣詔。十多天後,有急使自六盤來告:渾都海拒令,已殺詔使,並遣人急邀駐成都軍帥密里火者、駐青居軍帥乞台不花起兵來援,且約劉太平等同時舉事。希憲當機立斷,命萬戶劉黑馬等捕劉太平、霍魯海下獄,接著遣劉黑馬至成都誅密里火者,命汪惟正(鞏昌總帥時駐青居)誅乞台不花,將虎符、銀印授與權鞏昌總帥汪良臣①,命率汪家軍並征秦鞏等處諸軍討伐六盤,發府庫銀、帛以給軍。又臨時組織四千軍隊交八春統帥,授以方略,謂六盤兵精,勿輕與戰,但張聲勢,使其不敢來襲。聞有詔使來頒赦令,希憲先將劉太平、霍魯海處死,然後接詔,上書自劾停詔先殺及擅權命帥、調軍、發庫等事。世祖讚許他知權變,詔慰之曰:「朕委卿以方面之權,事當從宜,毋拘常制,坐失事機。」四川蒙古都元帥紐璘軍之奧魯(留後家屬營)在陝,奧魯官二人受渾都海重賞,欲發兵應六盤,八春捕獲二人並其從者,請誅之,希憲命盡釋還,安定了奧魯營。其人感激,願效力,遂徵得騎兵數千以增益八春之軍。渾都海率軍自六盤西走甘州,與從和林南下的阿蘭答兒軍會合後,浩浩蕩蕩向東進兵,同時派人聯絡隴蜀諸將,又命紐璘之兄寫信招紐璘,形勢又①姚燧:《阿里海牙神道碑》(《元文類》卷五九)載:「勸進之初,諸侯王議未一,惟一王蹋察耳嘗有書,帝忘其誰在也,顧左右問。公曰:『臣所有之』,書出而決。」據此知塔察兒於大會之前曾有同意推戴忽必烈的約書,應即廉希憲此行的成果。 ①《家傳》及元明善撰《廉希憲神道碑》(《元文類》卷六五)均作惟良,誤。趨危急,人心浮動。希憲遣使申諭諸將,曉以利害,使他們改變了觀望態度,軍隊復安,紐璘也奉召入朝。八月,詔改陝西四川宣撫司為行中書省以重其權,拜希憲中書右丞、行秦蜀省事,商挺同簽省事,趙良弼為參議。不久,汪良臣、八春及諸王軍擊潰敵軍,俘阿蘭答兒、渾都海送京兆,斬之,秦隴平。希憲又奏請下令禁四川軍吏虜掠降民,違者本軍千戶同罪,並禁販賣人口;又放還所俘宋資州知州張炳震等,令持書諭宋四川統帥,緩和了雙方關係,四川局勢得以安定。 中統二年(1261)春,希憲奉詔還朝,入中書省,與諸宰執同議政務;五月,新命宰執官,授中書平章政事。原定與王文統同行省燕京,因商挺遣使入奏謂「關陝重地,大亂之後,餘風有未殄者,非廉希憲不能鎮撫中外」,遂命仍行省秦蜀①。中統三年李璮叛後,世祖對方面大臣頗懷疑忌,中書平章趙璧言希憲與張易曾薦舉王文統,法應坐罪,且關中形勢之地,希憲得民心,又有商挺相輔,不可不慮;又有蜀人費寅(降蒙後曾任興元府同知,犯法當死,遇赦)恨希憲不起用他,乘機告發希憲與商挺在京兆修城聚兵、潛蓄異志九件事。世祖惑其言,遣中書右丞粘合南合代希憲行省京兆,並審查其事,召希憲、商挺回京。經審查無驗,事解,留任中書平章政事。建議罷世官,行遷轉法。至元二年(1265)閏五月,行省事於東平、濟南、益都、淄萊等路,省并州縣,黜陟官吏,懲辦其尤不法者,諸侯震悚。兩月事畢,召還朝。四年,降為左丞。他在世祖面前能直言無諱,不稍遷就,如諫止罷免和審訊丞相史天澤,諫止誅四川軍帥欽察,駁阿合馬反對成立御史台之議。世祖命他受戒於國師(當指八思巴),他答以「臣已受孔子戒矣」,不從命,並解釋說孔子之戒就是「為臣盡忠,為子盡孝」,世祖亦不能勉強。有詔釋大都罪囚,回回人匿贊馬丁(憲宗朝燕京行尚書省官)為怨家所告在囚,亦被釋,怨家又告,世祖怒責釋放匿贊馬丁事。釋囚時希憲適告假,未署堂判,這時急取堂判補署,以示共同負責,並以詔書中未言不釋此人為理由當面抗辯。世祖愈怒,希憲請罷職,遂於至元七年正月和左相耶律鑄同被罷①。居家四年,但以讀書、教子為務。監察御史王惲上書論其功績、廉能,建議起用,使當一面之責,未被採納。 行省北京和荊湖十一年二月,詔起為中書右丞、北京等處行中書省事。時有言頭輦哥國王行省其地有所不便者,故命希憲往鎮,諭之曰:「遼霫戶不數萬,正以諸王、國婿分地所在,居者行者,聯絡旁午。明者見往知來,見微知著,塔察兒諸王素知卿能,命卿往者,當識此意。」其意明顯是要他防東道諸王、駙馬跋扈或生異心。希憲至北京(今內蒙古寧城西),察知有西域人自稱駙馬,營於城外,逮縛富家,誣其祖曾借息錢,逼其償還。即遣吏捕駙馬,此人初尚踞傲,竟直入省堂坐榻上,希憲令曳下跪,責以私獄違法,始哀求免死,頭輦哥也為之說情,稍寬待,連夜拔營逃走。塔察兒使者來傳令旨,頭輦哥①據王惲《中堂事記》。按《元史·世祖紀》載:中統三年三月「詔以平章政事禡禡、廉希憲,參政商挺,斷事官員麥肖行中書省事於陝西、四川」。疑赴任在此之前,又,《家傳》及《神道碑》均謂其還朝前即授平章政事,誤。 ①罷職年月據《元史·世祖紀》。釋囚事實在至元六年,《元史》本傳作七年誤。站立,希憲則坐而聽旨,說:「朝廷大臣沒有為諸王起立的道理」。使者回報,塔察兒亦不敢加罪。七月,遂詔頭輦哥毋署省事,歸其份地。魯國長公主與駙馬入朝,途中狩獵,征民牛車以載獵物,徵求需索,其費達15000貫鈔。希憲宴請公主,不及其從者,從者有怨言,希憲說:「我天子宰相,非汝庖者。」駙馬怒而起,希憲即進言:駙馬縱獵不是國務,而費民財無數,我已遣使馳奏。駙馬驚愕,入告公主,公主只得陪禮,願出鈔如數償還百姓,請求不要入奏。 十二年,阿里海牙攻取江陵,奏請派朝廷重臣開府鎮之。世祖急召希憲,命以中書右丞行省荊湖①,三品以下官可承制刻印版授,奏入即發制書正式任命。希憲至江陵,阿里海牙率部屬望拜郊外迎之,二人職品相同而尊崇如此,威信大立。當時元軍取江陵未久,秩序混亂,士卒縱橫,剽掠商旅,城門晝閉,燈火禁嚴,民心驚疑。希憲令各軍歸營,非調發不許輒出;開城門,弛燈火之禁;錄用原宋宣撫、制置兩司幕僚,宋官歸降者使仍任舊職。於是政事初具,人情漸安。宋人曾引水環城為守御計,希憲令泄入江河,得淹沒之地數百萬畝,招民耕種,許三年後減半收租。沙市有積米二十萬斛未收入官籍,即發以賑公安縣饑民。繼而大興學校,親臨講授,撤官屋恢復竹林書院,給書萬四千卷,來學者日增。由於他的德政聲名遠播,思州、播州土官田、楊二氏及宋重慶守官趙定應(四川制使)均遣使越境前來約降,寶慶、武岡、益陽等城也都送戶籍向他歸順。他拒絕接受諸官獻金,但所獻俘獲男女則受之而釋歸,被釋者遂自稱「廉民」。 十四年春,符寶郎董文忠奏謂希憲有病,不適宜江陵暑熱之地①,詔召還朝,征揚州名醫王仲明為其治病。時有南人謝昌元建議立門下省,世祖採納其言,擬以希憲為侍中,皇太子真金也加以鼓勵,後因阿合馬言其不便,未立,希憲也從此閒居養病。十六年春,詔命復入中書,時病已漸重,皇太子遣人探視,並叩問治道。希憲曰:「君天下者二道,用君子則治,用小人則亂。臣病雖劇,委之於天,所甚憂者,大奸專柄,群邪蜂附,誤國害民,病之大者。殿下宜開聖意,急為屏除,不然日以沈痼,不可藥矣。」當時阿合馬當國,得到世祖寵信,希憲無力挽回,其心境可知。十七年十一月,病卒。為政清廉,尊禮儒士希憲先後出主三行省,都有突出政績。在陝西則臨危果斷。彌伏禍亂,在北京則抑強摧奸,不畏親貴,在荊湖則廣施仁政,安撫新民。在中書七年,能直身立朝,對政務也有贊襄匡正之功,時人王惲稱其「臨大事不可奪,廉正有大臣風節」(《中堂事記》),「疾惡如仇,進賢若渴」(《廉平章廉能合復用狀》)。其為官清廉尤受時人稱頌。在陝西三年,荊湖兩年,歸朝時都是「囊橐蕭然,准琴書自隨」而已。當時派到南土的官員大多從南宋故官、富室那裡索取(稱為「撒花」)大量財富,希憲拒受獻金,和他們形成鮮明對照。從荊湖歸朝後,有一次,世祖問他有多少隨從,回答說只有一個弟弟相幫,世祖笑道:「你的書生習氣還一點都沒有改變呀。」他厭惡奸邪,①《元史》卷一四八《董文忠傳》謂阿合馬當國,「懼廉希憲復入為相,害其私計,奏希憲以右丞行省江陵」。按當時希憲已不在朝堂,說阿合馬排擠他未必是事實。 ①《元史·董文忠傳》載其言「希憲,國家名臣。今宰相虛位,不可使久居外,以孤人望,宜早召還。」不禮權貴,對儒士則極喜親近,加以善待。在中書平章任上時,已授為行省、都元帥的宋降臣劉整詣門求見,他不予理睬,有意給以羞辱,對劉整說:「此是我私宅,汝欲有所言,明日當詣政事堂。」不久又有被拘執而流落燕京、饑寒狼狽的南宋儒士持詩求見,他立即命其弟鋪設坐椅,親自出門迎入,命內人備酒茶款待;諸儒士請求放其南歸,次日他就奏准放還。諸弟問他:劉元帥為皇上所倚任,為何反菲薄之,而對江南窮秀才卻禮遇如此。他說:「我是國家大臣,言動頻笑,系天下重輕。整雖貴,賣國叛臣也,故折辱之,令其知君臣義重。若寒士數十,皆誦孔子者也,在宋,朝不坐,燕不與,何故而拘執於此!況今國家起朔漠,斯文不絕如線,我更不尊禮,則儒術且將掃地矣。」①先後舉薦、辟用人才頗多,如張礎、同恕、孟祺、張雄飛、張孔孫等。喜讀經文,子弟都熱心於學習漢文化,成為元代著名的色目儒宦家族。子六人,孚、恪、恂、忱、恆、惇,均任高官,恂官至中書平章政事,恆官至御史中丞,惇官至行省左丞。 ①陶宗儀:《輟耕錄》卷七《待士》。 第二節 賽典赤·贍思丁 從燕京斷事官到中書平章 賽典赤·贍思丁(SaiyidAjall),一名烏馬兒(Umar),是別庵伯爾的後裔。「賽典赤」,意為「尊貴的領袖」,是對先知穆罕默德後裔的稱號。「別庵伯爾」,意為「天使」,是對先知穆罕默德的稱號。贍思丁於1211年出生於不花剌(今烏茲別克斯坦布哈拉)。1220年,成吉思汗西征時,贍思丁年方9歲,隨其族人迎降,或謂迎降蒙古軍的是他的祖父。此說尚待進一步的考證。成吉思汗西徵結束後,他們隨蒙古軍隊來到中國。 太宗時贍思丁襲父職,為燕京斷事官,1251年憲宗蒙哥即位,命塔兒、斡魯不、察乞剌、贍思丁、趙璧等詣燕京,撫諭軍民,以牙老瓦赤為燕京等處行尚書省事,贍思丁、匿咎馬丁佐之。大約在1253年,贍思丁遷燕京路總管。在任期間,多惠政,擢為採訪使,專事物資供應。1253年,皇弟忽必烈奉命南攻雲南,率師抵六盤山,「他的軍隊正處於飢餓和無奈之時,他[賽典赤]來到耍⑶衣男兄襖袢繅潛ā*①。因而大受忽必烈讚賞。後來忽必烈專門在蒙哥面前保舉了他,也受到蒙哥的慰撫和讚賞。從此,贍思丁與忽必烈之間建立了一種特殊關係。忽必烈當時總管漢地軍事,在漠南金蓮川(今灤河上源)建藩府,招攬謀士,奉命征討,有志於建立中原霸業,所缺者多為財糧,贍思丁(塞咥旃)主管燕京行省財賦,「彼事憲宗,常陰資朕(忽必烈)財用」(《元史·不忽木傳》),助長了忽必烈的實力,贍思丁的功績忽必烈是念念不忘的。1256年蒙哥征蜀,贍思丁仍「主饋餉,供億末嘗闕乏」(《元史·賽典赤·贍思丁傳》,以下引文未出注者皆據傳)。 燕京行省期間,贍思丁除主管財賦外,還按照忽必烈的令旨,負責增修文廟和興辦學校。1252年,忽必烈兩次發令旨命牙老瓦赤等眾斷事官增修文廟;三年六月,作為燕京路總管的贍思丁奉令旨出包銀增修文廟一新;四年五月,忽必烈再次下令旨給贍思丁,重申道士退出文廟及基地土,由在京儒生主領①。 中統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由於上述特殊關係,贍思丁受到了重用。這年立十路宣撫司,贍思丁為燕京路宣撫使。二年六月,入為吏戶禮三部尚書;旋拜中書平章政事,制辭曰:「兩朝眷遇,事凡精勤,常辦集於軍前,能經營於意外,欲旌成績,宜處台司,當奉至公,用遵大體,盡爾替襄之力,副予委任之誠」②。忽必烈沒有忘記當年在藩邸時許的願,於設置中書省之時,使贍思丁成為第一個被起用的回回人。這段時間內,贍思丁主要掌管財賦,當時忽必烈以絲為本發行交鈔,贍思丁對交鈔的發行有所控制,因而使交鈔信譽甚高。至元元年(1264),贍思丁出為陝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書省第一任平章政事,在官三年,增戶9565、軍12255、鈔6225錠、屯田糧97021石,抑制和買鈔331錠,政績卓著。中書省因此賞銀5000兩,仍命陝西五路四川行院大小官屬並聽節制。 至元七年,贍思丁從大軍進攻南宋,分鎮四川,駐軍嘉定,與宋軍對壘。①《史集》第2卷,漢譯本頁340。 ①《析津志輯佚》,頁199—200,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②王惲:《中堂事記》下,《秋澗集》卷八二。 次年,元軍國襄陽,命各道進兵以牽制宋軍,贍思丁率將鄭鼎等水陸並進,至嘉定獲宋將二人,順流縱筏,斷其浮橋,獲戰艦28艘。奉命行省事於興元(今陝西漢中),專門負責糧餉供給。 至元十一年,忽必烈召見贍思丁,曰:「雲南朕嘗親臨,比因委任失宜,使遠人不安,欲選謹厚者撫治之,無如卿者。」贍思丁遂拜為雲南行省平章政事。兀良合台於1257年平雲南後,仍用段氏及當地首領統治。「自兀良合帶鎮雲南,凡八籍民戶,四籍民田,民以為病」(《元史·世祖紀九》)。他「委任非人,政令屢變,天庭高遠,人相聞知,邊鄙之民,往往復叛」①。至元元年曾爆發了舍利畏起義,諸蠻亦變亂不常。至元四年忽必烈封忽赤哥為雲南王,鎮大理、鄯闡、茶罕章、赤兔哥兒、金齒等處,同時立大理等處行六部,以闊闊帶為尚書兼雲南王傅,又設大理等處宣慰司都元帥。但宗王、行政長官、軍事統帥之間互相爭奪權利。至元八年,忽赤哥被都元帥寶合丁、六部尚書闊闊帶等合夥毒死。事後,寶合丁等雖被處死,但忽必烈震動異常,遂決定在雲南建立行省,命可靠的大臣去穩定雲南大局。在這樣的背景下,終於選定贍思丁去擔負這一重任。贍思丁受命後,即遍求知雲南地理者,畫出雲南物產、交通、山川、城郭、關隘等圖,進呈忽必烈,忽必烈賜鈔50萬錠、金寶無算。 行省雲南的卓著政績至元十一年七月,贍思丁抵達雲南大理後,即開始了一系列施政措施。 第一、創建雲南行省。 當時的雲南王為脫忽魯。脫忽魯以為贍思丁至必奪其權,乃「具甲兵以為備」。贍思丁採用尊重宗王、釋其疑忌的辦法妥善地解決了這一矛盾。他遣其子納速剌丁先至王所,說明「天子以雲南守者非人,致諸國背叛,故命臣來安集之,且戒以至境即加撫循,今未敢專,願王遣一人來共議」。脫忽魯遂派親臣撒滿、位哈乃去見贍思丁,受到隆重接待,並授兩人為行省斷事官,參以行省事務,從而打消了脫忽魯的疑忌,「由是政令一聽賽典赤所為」。贍思丁十分重視了解民情,調查社會存在的問題。「下車風動神行,詢父老諸生安國例民之要」①。「賽公初下車,接見無虛日,雖以一虛漿至,必笑而納之,更厚其酬答。由是遠近翕然俱來」②。他通過與民眾接觸了解到當時政出多門、主多役繁是造成人民痛苦的主要原因,因此迅速完善行省機構、統一號令是當務之急。行省建立後,他命信苴日(段實)為大理總督,收回段氏統轄萬戶以下官吏的權力,使之權力範圍僅限於大理地區。十二年,他奏請忽必烈批准,由宣慰司兼行元帥府事,並聽行省節制,使行省成為全省最高軍政機關;又使宗王權力得到限制,使之行使對行省監督、建議及重大軍事行動之指揮權。 在建置行省的同時,贍思丁對雲南全省的地方政權進行了改革。至元十二年,他上奏忽必烈:「哈剌章、雲南壤地均也,而州縣皆以萬戶、千戶主之,宜改置令長。」得到批准。於是改萬戶、千戶、百戶為路、府、州、縣,①李京:《雲南志略》雲南總敘條。 ①趙子元:《賽平章德政碑》。《新纂雲南通志》卷九二《金石考》。 ②張洪:《南夷書》。 路設總管,府設知府,州設知州,縣設縣戶。雲南全省「為路二十七,府二,屬府三,屬州五十四,屬縣四十七,其餘甸寨軍民等府不在此數」(《元史·地理志四》)。從此,雲南地區的行政建置與全國統一起來,置於元廷的直接控制之下,結束了南詔、大理五百餘年的地方割據狀態。 第二、正確處理與少數民族和鄰邦的關係。 雲南地方居住著眾多少數民族,他們叛服無常,歷代統治者實際上都未能對他們實行有效統治。贍思丁採取了「力攻不如德降」①的政策,逐步平定了雲南各地少數民族的反抗。 羅槃甸位於今紅河一帶,以元江為中心的阿棘諸部蠻曾參加過舍利畏領導的反蒙、段大起義,至元七年後諸部又築城反抗。至元十三年,贍思丁率軍親征,師次羅槃城,諸蠻三日不降,諸將請攻之,贍思丁以為不可,遣使以理諭之,羅槃酋長雖表示降服但過了三日仍不降,諸將奮勇請兵,贍思丁又不可,有將卒違令進攻,贍思丁大怒,急令鳴金止之,召萬戶叱責之曰:「天子命我安撫雲南,未嘗命以殺戮也。無主將命而擅攻,於軍法當誅。」羅槃酋長聞之曰:「平章寬仁如此,吾拒命不祥。」乃舉部出降。違令的將卒亦釋而不誅。贍思丁的這一做法收到了積極的效果,「由是西南諸吏翕然款附」。如至元十三年,廣南溪洞儂士貴及左江李維屏、右江岑從威等2000人歸附;十五年,招降臨安、白衣、和泥分地城寨109所,威楚、金齒、落落分地城寨軍民32200,禿老蠻、高州、筠連州等城寨19所;十六年,今貴州境內的八番、羅氏鬼國等歸附,計洞寨1626,戶101168。對於堅持武裝反抗諸部,則發兵平定。 贍思丁十分注意團結和使用雲南少數民族上層人物。剛到雲南不久,有士吏數人怨恨贍思丁,便到京師誣告贍思丁「專僭數事」,被忽必烈識破,「即命械送賽典赤處治之」。既至,贍思丁不僅不予治罪,反而脫其械,委之以官,士吏皆叩頭拜謝曰:「某有死罪,平章既生之而又官之,誓以死報。」上述羅槃甸土酋叛亂平定後,「夷酋每來見,例有所獻納,賽典赤悉分賜從官,或以給貧民,秋毫無所私;為酒食勞酋長,製衣冠襪履,易其卉服草履。酋皆感悅」。 雲南行省的各級官吏中,雲南當地的少數民族上層人物占有很大比重。 大理國主後人更為優待。段實(信苴日)曾任大理路總管、大理蒙化等處宣撫使,後又任大理、威楚、金齒等處宣慰使、都元帥,雲南行省參知政事等職。以後段氏子孫世襲大理總管,迄至明初,歷11代。雲南行省所設路、府、州、縣,基本上因襲大理國時期各土酋的統治範圍,各級官吏大都由本地土官、土酋充任。這些措施到明代就形成了完整的土司制度。 贍思丁還妥善處理了與鄰邦的關係。兀良合台征服交趾(今越南北方) 後,交趾「叛服不常」,贍思丁遣使「諭以逆順禍福」,並與交趾結為兄弟,交趾王大喜,親至雲南,贍思丁至昆明城郊迎之,待以賓禮,「遂乞永為藩臣」。至元十六年賽典赤·贍思丁去世時,交趾王遣使者十二人來雲南弔喪並為之致祭,祭文中有「生我育我,慈父慈母」等語,使者號泣震野。對於侵犯雲南的鄰邦則堅決打擊。至元十四年,緬國蒲甘遣其將釋多羅伯剽掠金齒(今雲南德宏一帶),贍思丁命萬戶忽都、總管段實出兵擊退蒲甘軍隊,「自後蒲甘不敢犯金齒」。 ①趙子元:《賽本章德政碑》。 第三、恢復和發展雲南社會生產。 賽典赤·贍思丁到雲南前,農業生產不甚發達,「無秔稻桑麻」。為此,贍思丁主要抓了屯田、水利和推廣中原先進生產技術三件事。 至元十一年(1274)當他到達雲南後不久,即命愛魯「閱中慶版籍,得隱戶萬餘,以四千戶即其地屯田」。後來置民屯於威楚、大理、金齒、永昌、鶴慶、中慶、曲靖、澂江、仁德、臨安、建昌、會川、德昌等地,僅中慶一地即有民屯八處。行省專設機構統轄,官貸種子耕牛,租賦約為原賦的五分之一,並可根據各地具體情況折合金銀、馬牛繳納。軍屯在贍思丁去世後也逐步開展。據《元史·兵志》記載,雲南屯田達67567雙又1250頃,其中民屯約占三分之二,軍屯約占三分之一。 在興修水利方面以治理滇池的工程最大、效益最為明顯。滇池位於昆明城南,方圓五百餘里,上流水源來自盤龍江、寶象河、海源河、銀汁河、金汁河、馬料河六河,由於大理國後期戰亂失修,河道淤塞泛濫,淹沒農田。贍思丁親身對地區進行調查,制定治池方案。工程於至元十三年動工,歷時三年完工。工程分上、下兩段進行,上段對六河進行疏、蓄,下段對海口擴、導。滇池修浚成功後,為滇池地區的農業生產創造了有利條件,「得壤地萬餘頃,皆為良田」(《元史·張立道傳》)。 贍思丁十分重視對雲南地區推廣中原地區的先進生產技術。他設義倉以貸優良種子,教民耕作方法;大理巡行勸農使張立道也教爨、僰等少數民族飼養蠶桑方法,使之收利十倍於過去,「雲南之人由於益富庶。羅羅諸山蠻稟之,相率來降,收其地悉為郡縣」(《元史·張立道傳》)。 在這期間,雲南的商業、手工業和交通事業也有了明顯的發展。贍思丁採取「薄徵稅」、「興市井」等措施,發展商業,並尊重雲南使用■(即貝)的舊俗,經朝廷批准,暫緩使用紙鈔。定期的集市——亍子遍及城鄉。手工業、採礦業發展甚快,馬可波羅到昆明時,見到這座城市為商人和工匠雜居之地。元政府在雲南開採金、銀、鐵、銅等礦,設雲南造賣金箔規措所,專營金製品。雲南遍設驛站,以中慶為中心,可通黔、川、緬甸、安南、烏蒙、金齒、蒲、驃等皆通驛道。 第四、傳播封建文化,改變民間習俗。 為改變雲南文化落後狀況,賽典赤·贍思丁從傳播中原封建文化著手,做了大量工作。他首先於昆明、大理兩地設儒學提舉,於昆明五華山右建文廟,撥田五頃,以供祭祀,並於城外建社學。當時雲南不少地方「俗無禮儀,男女往往自相配偶,親死則火之,不為喪祭」,贍思丁按中原習俗,「教之拜跪之節,婚姻行媒,死者為之棺奠祭」,又「嚴鄉師約以風俗,正三綱,明五倫」①。這些措施使雲南的文化水平和民間習俗逐漸與內地趨向一致,中原的儒學文化、生活風尚在雲南廣為傳播。 贍思丁是虔誠的穆斯林,在他治滇期間,伊斯蘭教在雲南也廣為傳播。 雲南昆明的南城清真寺、永寧清真寺就是贍思丁建立的。 至元十六年(1279)賽典赤·贍思丁病卒,「百姓巷哭」,下葬昆明北門。忽必烈「思賽典赤之功,詔雲南省臣盡守賽典赤成規,不得輒改」。大德元年(1297)贈守仁佐運安遠濟美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咸陽王,諡忠惠。 ①《咸陽王撫滇功績節略》。 後世的昌盛瞻思丁有子五人:納速剌丁、哈散、忽辛、苫速丁兀默里、馬速忽。 長子納速剌丁隨父去雲南,累官雲南諸路宣慰使都元帥。至元十六年,遷帥大理,招安金齒、蒲、曲蠟、緬國300寨,籍戶120200,定租稅,置郵傳,立衛兵。父卒後,於十七年遷雲南行省左丞,升右丞。二十一年,進平章政事。在滇期間,繼承其父治滇政策,罷除舊政,定屯田課稅,設專官掌管,裁行省地方機構,削冗官,定雲南土官子弟入質京師制,改善民族關係,政績卓著。二十八年,進拜陝西行省平章政事。二十九年卒,封延安王。子十二人,長伯顏,原名阿不別克兒,世祖賜以伯顏平章之號,故名。至元二十九年官泉州,旋為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世祖頗欣賞其理財才能,擢為中書平章,位為眾平章之上,世祖呼之為賽典赤。此後,即與梁德圭(梁暗都剌)秉政達11年之久。大德十一年(1303)成宗卒後,因支持安西王阿難答奪取帝位失敗,被殺。次子烏馬兒,累官福建行省平章政事。至治元年(1321)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領江淮等處財賦都總管府事,時京師歲飢,於明年春運糧55萬石至京,官民相慶,卒於官。四子札法兒,曾任荊湖宣慰使。五子忽先,曾任雲南行省平章政事。六子哈辛,曾任宣慰司副使,後請旨赴長安守父墓。七子沙加,曾任雲南行省左丞。八子阿容,曾任太常禮儀院使。九子伯顏察兒,泰定間累官太保、中書平章政事。致和元年(1328)留守大都,時泰定帝卒於上都,金書樞密院事燕鐵木兒在大都發動兵變,擁立武宗次子圖帖睦爾為帝,他因不從,被籍沒流竄死。順帝時追封奉元王。納速剌丁後裔散居全國各地,以雲南、陝甘為多,多改姓為納、速、剌、丁。 次子哈散,歷平安路同知、中奉大夫、廣東道宣慰使都元帥。 三子忽辛,至元初入宿衛,後授兵部郎中,歷河南宣慰司同知、雲南諸路轉運使、兩浙鹽運使等。大德元年(1297)後,進江東道宣慰使,改陝西行台御史中丞,再改雲南行省右丞。在滇期間,革除病民之政,重建廟學,保護農田,改善與緬國關係,說服諸蠻繳納租賦,使雲南社會再次安定。八年,改四川行省左丞,累官至江西行省平章政事。 四子苫速丁兀默里,歷官建昌路總管、淮東道宣慰使。 五子馬速忽,歷官雲南宣慰使、雲南行省平章政事。 第三節 安童 元勛後裔,青年丞相 安童(1248—1293),蒙古札剌亦兒部人,木華黎三世孫。祖孛魯,父霸突魯①;母弘吉剌氏,世祖察必皇后之姊。1259年,霸突魯率蒙古軍從忽必烈攻宋。憲宗死,忽必烈得報阿里不哥謀奪汗位,急從鄂州前線北還,留霸突魯總軍務,與從雲南北上的兀良合台軍會合後,這支軍隊遂成為忽必烈與阿里不哥爭位的基本力量。在此之前,忽必烈曾與霸突魯討論形勢之地,霸突魯建議選擇燕京為國都,可見他早就有立國中原漢地的見識。不久死於軍中。 安童既是勛臣之後,又與世祖有椒房之親,中統初就擔任了怯薛長(第三怯薛由木華黎家世襲),時僅13歲。其母入宮見皇后時,曾在世祖面前稱讚他雖然年少而有輔國之才,因為他常與大人討論國事。中統四年(1263),世祖戰勝阿里不哥,獲其黨千餘人,欲盡殺之,以問安童,對曰:「兩主爭國,彼安知有陛下?且甫定神器,不推曠盪之恩,顧奮私憾殺無罪人,何以安反惻?」當時世祖與阿里不哥爭位,都是拖雷嫡子、憲宗親弟,本無所謂正統、叛逆之分,對方將卒在法理上並無罪過,而且阿里不哥尚未歸降,正需要以寬待政策招撫其支持者。因此世祖很讚賞他的意見,對他才16歲就有如此老成的見識感到驚異。 至元二年(1265),安童出任中書右丞相。當時史天澤從中統二年起一直任右相,但在李璮叛亂後,世祖對漢人世侯權重當有疑忌。這一年他巡幸上都時,召安童推薦的謀士崔斌徵詢「為治大體,今當何先」,斌答以「任相」,並舉安童、史天澤可為相。世祖默思間,崔斌又奏:「陛下豈以臣猥鄙,所舉未允公議,有所惑與?今近臣咸在,乞采輿言,陛下裁之。」遂立馬揚言曰:「有旨問安童為相,可否?」(《元史·崔斌傳》)眾歡呼萬歲。這時安童才18歲,推辭道:宋朝尚據江南,如以臣為宰相,恐貽笑各方,使宋人輕視我們。世祖曰:「朕思之熟矣,無以逾卿,其勿辭。」遂拜相。這段插曲說明,世祖以親信怯薛長安童出任首相是經過周密考慮的,史天澤雖仍任右相,但地位在安童下。安童拜相後,即奏請燕王真金領中書省事,又奏召許衡入朝,親自至旅舍拜訪請教,十分佩服。於是世祖命許衡入省議事,特召見面諭:「安童尚幼,苦未更事,汝謹輔導。汝有嘉謨,先告安童,以達於我,我將擇焉。」①顯然意在培養練達中原政務的蒙古大臣來主掌行政,以免權力旁落。當時右、左丞相有五人(安童、史天澤、忽都察兒、耶律鑄、伯顏),至元四年,安童奏:「今丞相五人,素無此例,臣等議擬設二丞相,①《元朝名臣事略》及《元史》本傳皆以安童為木華黎四世孫,元明善《丞相東平忠憲王(安童)碑》(《元文類》卷二四)載其世係為木華黎—孛魯—塔思—霸突魯—安童,謂系本《東平王世家》,與《事略》、本傳一致。但錢大昕稱其所見《東平王世家》所述世系與此異,霸突魯為孛魯第三子,與《元史·木華黎傳》及黃溍《拜住神道碑》(《黃金華集》卷二四)同(《十駕齋養新錄》卷十三)。同一《世家》而元明善所本者與錢大昕所見者有異,同是元人而元明善、蘇天爵與黃溍所載不同,何者為是,因《世家》已佚,難以考核。今按塔思出卒年(1212—1239),若霸突魯為其第三子,則當生於1230年前後,小世祖約15歲,而娶世祖長後察必之姊,年歲相差頗大,情理不合,似以《木華黎傳》、《拜住碑》所載者為是。①《考歲略》,《魯齋遺書》卷十三。 臣等蒙古人三員惟陛下所命。」詔以安童為長,史天澤次之,其餘蒙古、漢人參用,員數勿過多。於是忽都察兒、耶律鑄降為平章政事,伯顏降為右丞②。安童又奏宜用老成人如姚樞等同議中書省事,詔許之。姚、許等漢族儒臣原是世祖即位前就已徵聘的人物,和世侯勢力也沒有關係,他們都主張實行儒家治國方針,安童在他們的幫助下繼續奉行採用漢法的政策。 與阿合馬的矛盾但世祖急於財用,自王文統被誅,即委阿合馬掌管財賦,後超拜中書平章政事,兼領制國用使司。至元五年,阿合馬等密議立尚書省,乃先奏安童宜升太師,進為三公。詔命諸儒臣議,商挺倡言:「安童國之柱石,一日不可出中書,若進三公,是崇以虛名,奪其實權也。」眾皆和之,事遂不行。至元七年,立尚書省,以阿合馬為尚書平章,言無不從。阿合馬恃世祖信任,凡事直接奏聞,不通過安童,又擢用私人,不由部擬,不咨中書。安童向世祖迸言:「臣近言尚書省、樞密院宣奏並如常制,其宏綱大務,從臣等議定,然後上聞,已有旨愈允。今尚書眾務,一切徑奏,似違前旨。」①又奏:許衡認為阿合馬所用部官多不當。詔命尚書省遵前旨行事,並責阿合馬用人事,阿合馬辯言:「事無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擇。」安童只得讓步,奏請「自今唯重刑及遷上都總管,始屬之臣,餘事並付阿合馬,庶事體明白。」(《元史·阿合馬傳》)世祖對兩人所奏均予許可,明顯偏袒阿合馬。九年,尚書省併入中書省,阿合馬仍任平章政事,繼續專擅朝政;十年,安童見阿合馬擅權日甚,忍無可忍,乃奏其所任各部官和大都路總管府官多不稱職,請別加選擇;其營作宮殿,夤緣為奸,亦宜詰問;又奏:「阿合馬、張惠(中書右丞)挾宰相權,為商賈,以網羅天下大利,厚毒黎民,困無所訴。」世祖命進行審查,阿合馬抗辯說:「誰為此言,臣等當與廷辯。」(《元史·阿合馬傳》)安童舉出左司都事周祥,中木取利,罪狀明白,詔黜之。次年,安童奏以董文用為工部侍郎,取代阿合馬所任命的私黨紇石里,阿合馬之黨益恨安童,屢進讒言。於是世祖將安童遣往西北邊境,行中書省、樞密院事,輔佐皇子北平王那木罕守邊。由於世祖倚信善於「理財」的阿合馬,安童與阿合馬的這場鬥爭失敗了,被調離了相位,從此阿合馬「獨當國柄」,更大樹私黨。 安童至西北邊後,發兵討伐窩闊台後王大名王禾忽,又因分配給養不公,引起諸王不滿。至元十三年,從那木罕戍邊的憲宗子昔里吉發動叛亂,劫持了那木罕和安童,將安童送到海都處拘禁。海都對拖雷家族的內爭採取觀望態度,頗優待安童,授以官職,直到至元二十年才遣還,二十一年,回到元廷。 安童回朝時,和禮霍孫任右相。自阿合馬被殺,「朝廷之臣諱言財利事」,不符合世祖力圖增加財政收入的要求。總制院使桑哥推薦盧世榮有才術,能裕國而不損民。二十一年十一月,詔命和禮霍孫等中書省官與世榮廷辯,世榮論所當行之事頭頭是道,辯勝,於是世祖罷和禮霍孫等,復任安童為中書右丞相,以盧世榮為右丞。 ②《元史》卷六《世祖紀》三。 ①《丞相東平忠憲王》,《元朝名臣事略》卷一。 歸朝再相安童對世榮的諸項改革措施最初持贊成態度,如整治鈔法,聽民間從便買賣金銀;罷各處竹課,從民貨賣收稅;聽民采江湖之魚;改革由各站戶供給使司飲食之弊,除驛馬外,由官支給;又起用阿合馬所用官員中有才而無罪者。但不久便有許多蒙、漢廷臣彈劾盧世榮「苛刻誅求,為國斂怨」,安童亦覺盧世榮有擅權行為,且遭到許多人反對,乃改變態度,指責「世榮昔奏,能不取於民歲辦鈔三百萬錠,..數月即有成效。今已四閱月,所行不符所言,錢穀出者多於所入,引用人,紊亂選法」(《元史·盧世榮傳》)。世祖令捕世榮下獄,命安童與諸臣議其所行,當罷者罷之,當更者更之。安童再相後,仍親近儒士,奏請起用老臣徐世隆、李昶。時宋儒葉李歸隱富春江,南台御史大夫相威奉旨求遺逸之士,以其名奏上,世祖大喜,即授浙西道儒學提舉,葉李不欲受,安童特致書懇請,謂「先生在宋,以忠言讜論著稱,簡在帝心。今授以五品秩,士君子隱見隨時,其尚悉心,以報殊遇」(《元史·葉李傳》)。葉李見丞相來書勸駕,始就職。這時發生了南台御史上章請禪位太子的風波,世祖甚怒,安童雖自承罪責,但君臣間嫌隙已生。世祖欲倚近侍為耳目以監視群臣,近侍輩遂恃勢援引奸人,擅署某人某官、某人某職,徑自奏聞,付中書施行。安童將其中尤不合體例者擱置不行,但顧慮有人藉此告發他不奉旨,二十三年四月,他故意將中書所擬漕司等官姓名上奏。世祖說:「平章、右丞(等職)固當取朕裁決,其餘皆卿事,若一一相煩,有失寄託之意。」安童乃乘機將近侍擅署官職事奏明,世祖命今後若此者勿行①。 二十四年,世祖決意立尚書省總理財政,以桑哥、鐵木兒為平章政事。 朝臣多有異議,安童乃上奏道:「臣力不能回天,乞不用桑哥,別相賢者,猶或不至虐民誤國。」世祖不聽。不久又升桑哥為尚書省右丞相,總領政務,中書六部也改屬尚書,致使中書省名存實亡。桑哥一派顧忌安童有威望,力圖將他排擠出中樞政府,於是陰進讒言,構陷其罪。其一,乃顏叛亂平定後,世祖命安童按問從叛諸王,多所平反,諸免罪者俟安童退朝,爭相迎謝,至有執轡扶其上馬者,安童不理睬,有人就告發安童:「宗室雖有罪,皆太祖子孫,陛下族弟,丞相雖尊,人臣也,奈何悖慢如此!」其二,謂北安王(那木罕)以皇子僭祭岳瀆,安童知而不奏(後經證明安童其實不知情)。其三,安童在海都處時,曾接受海都所授官職。世祖對這一點很惱怒,幸石天麟為之辯解說,安童不拒絕海都所授官職,是意在「釋其疑心,導其臣順」(《元史·石天麟傳》),這才使世祖稍稍息怒。二十五年,安童見國家大政盡歸尚書省,中書職權全被剝奪,遂屢次將中書省印上交,世祖不許。二十六年,被罷去右丞相職,只掌怯薛。二十八年,桑哥被誅,世祖欲更換政府大臣,燕公楠奏薦伯顏、不忽木等十人,世祖又問誰可為首相,對曰:「天下人望所屬,莫若安童。」又問其次,曰「完澤可」(《元史·燕公楠傳》),遂拜完澤為相而不用安童。 三十年正月,安童死於大都。安童兩度出任首相,能薦用和親厚儒臣,崇尚漢法,政刑寬平,多次制止濫用死刑,故有賢相之譽。但在任期間,前①《元史·徐世隆傳》;又元明善:《丞相東平忠完王碑》。 有阿合馬、後有桑哥以理財受到世祖信任,使他難以完全貫徹以儒治國的方針。子兀都帶,襲掌怯薛。孫拜住。 第四節 不忽木 仕歷 不忽木(1255—1300),一名時用,字用臣,自號靜得,康里人。祖父海藍伯,父親燕真①,母親是高麗人,名叫金長姬②,燕真幼時,由拖雷妃唆魯禾帖尼鞠養,後來成為忽必烈的心腹。蒙哥與忽必烈有隙,燕真曾勸忽必烈南征,以緩和他們兄弟間的矛盾。蒙哥崩殂之後,阿里不哥爭位,燕真統率忽必烈留部,護送忽必烈的妻子南徙,功勞很大。不忽木是燕真次子①,幼年就讀於國子學,至元十四(1277)年,任利用少監。十五年任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副使。十九年,升任提刑按察使。二十一年,參議中書省事,不拜。二十二年,擢為吏部尚書。二十三年,改任工部尚書,九月,轉刑部尚書。二十四年,稱病免職。二十七年,拜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二十八年五月,為中書平章政事。至元三十一年,出為陝西行省平章政事,將行,留為昭文館大學士、平章軍國重事,成宗元貞二年(1296)三月,復拜該職。大德二年(1298),特命為行御史中丞。三年兼領侍儀司事。四年卒,享年四十六歲。 不忽木深受漢文化的影響,陳垣先生稱之為「純儒」②,他廉正守職,執法公允;不畏權臣,敢於直諫;反對聚斂,體恤百姓,在當時深孚眾望。崇儒尊長,堪稱「純儒」 不忽木有很高的漢文化素養,他諳熟古史,崇儒尊長,綱常觀念濃厚,是個完全漢化的「純儒」。他幼年在東宮侍奉真金太子,師從王恂。王恂北征後,應燕真的請求,忽必烈將他送入國子學中,繼師許衡。王、許皆為當時大儒,不忽木受業門下,自然深受影響,甚至在性格特徵上,也像前輩大儒,沉穩而敏瞻。許衡曾把歷代帝王名諡、統系、歲年編纂成書,教授學生,不忽木都能牢記成誦。忽必烈考他時,他竟背誦得不漏一字。至元十三年(1276)年,他與同捨生堅童、太答、禿魯等上疏,提出「建國君民,教學為先」,繼述歷代學校制度。要求設立國學,下列諸科,「使其教必本於人倫,明乎物理,為之講解經傳,授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本著儒家的綱常觀念,他極力反對「奴告主」、「子證父」,認為這會壞風俗,亂人倫,斷不可行。對於老師,「其敬以素,猶子事父」。因此,許衡常常誇獎他,說他將來「必大用於世」,所以給他起名為「時用」,字為「用臣」。不忽木還有深厚的文學素養,曾有樂府行於世。 ①海藍伯、燕真,《元史》皆有目錄而實無傳。趙孟頫《松雪齋集》卷七《文貞康里公碑》及《元史·不忽木傳》都說海藍伯有十子,燕真為幼子,但蘇天爵所編的《平章魯國文貞公》及姚燧所撰不忽木神道碑都說,康里國質貴族子十人,燕真年最少,因此,這「十子」是否都是海藍伯之子,殊難確定。②趙孟頫:《文貞康里公碑》,《松雪齋集》卷七。 ①蘇氏所編《平章魯國文貞公》引姚燧撰神道碑說,「公(不忽木,作者注)其元子」,元子即嫡長子,而趙氏及《元史·不忽木傳》都說不忽木為燕真次子,姑存之。 ②陳垣:《元西域人華化考》卷二。 力糾時弊,極言直諫不忽木身為近臣,勸諫時沒有多大的顧忌,但能蹇蹇匪躬,知無不言,確實精神可嘉。有一次,忽必烈想看看國子生的書法,當時,不忽木才十六歲。「獨書《貞觀政要》數十事以進,帝知其寓規諫意,嘉嘆久之」。至元二十三(1286)年,土土哈多取國家編民增益他的軍隊,中書僉省王遇驗籍改正。土土哈便上奏忽必烈,誣告王遇,忽必烈大怒,要殺王遇。不忽木勸諫道:「遇始令以欽察之人奴為兵,未聞以編民也,萬一他衛皆仿此,戶口耗矣。若遇誅,後人豈肯為陛下盡職乎?」忽必烈領悟,王遇遂免死。又過了幾年,元軍進攻交趾失利,欲再次征伐。經不忽木勸諫,忽必烈才罷去此役。忽必烈還曾在他面前誇讚塞咥旃(即賽典赤·贍思丁)的才能,他便詢問忽必烈,忽必烈答道:「他侍奉憲宗時,常在暗中用財物資助我,這件事你父親知道,當時,你還不曾出世,不知此事。」不忽木說:「這是人臣懷有二心。現在,假如有人用內府的財物私結親王,陛下以為何如?」忽必烈急忙揮手說:「卿不用說了,是朕失言。」至元三十(1293)年,有星犯帝座,忽必烈憂慮重重,當夜將不忽木召入禁中,問他怎樣才能消弭天災,不忽木便藉機勸諫,要忽必烈敬天之怒,克謹天戒。成宗當政時,凡「事有不可行,公(不忽木)必侃侃正言,援引古今復甚力,上聞之悚然,雖已成命,數奪而止」①。史稱他在「帝前論事,吐辭洪暢,引義正大,以天下之重自任,知無不言..每侍燕間,必陳說古今治要」(《元史·不忽木傳》)。忽必烈在世時,常常撫髀嘆曰:「恨卿生晚,不得早聞此言,然亦吾子孫之福。」(同上),忽必烈彌留之際,將一塊潔白的玉璧交給不忽木,說:「他日持此以見朕也」。 廉正守職,執法公允不忽木曾任提刑按察使、刑部尚書等職,他斷案公允,而且正人能先正己,廉潔守職,不羨錢財。至元十五(1278)年,不忽木任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副使。有一次,忽必烈派通事脫虎脫,護送西僧往作佛事。還過真定時,該僧無理將驛吏打得奄奄一息。當時,喇嘛教勢力很大,西僧往往橫行不法,該僧又是忽必烈所遣,所以狀子告到按察使那兒,按察使不敢受理。不忽木毅然受理此案,將僧下獄。脫虎脫堅持要釋放該僧,辭氣倔強,不忽木下令去掉他的冠帽,嚴厲訓斥了他。脫虎脫逃進京城,告到忽必烈那兒。忽必烈正色道:「不忽木素來剛正,必定是你們犯了法。」至元十九(1282)年,有人狀告:淨州守臣盜竊官家帑廩。淨州本屬河東山西道,忽必烈卻特召不忽木按問。至元二十三(12s6)年九月,不忽木任刑部尚書時,河東按察使阿合馬,用資財諂媚權貴,私貸官錢,答應用羊馬償官,卻抑取本部百姓的羊馬償還,事覺,遣使按治,都無結果。及不忽木按問,訊得阿合馬違法事百餘件,阿合馬因此而伏誅。 不忽木執法公正,人無異詞,一個重要原因,是他本人廉潔而正直。桑哥當政,對不忽木貌敬而實忌,曾唆使西域商人詐為訟冤,送給不忽木美珠一篋,不忽木拒絕接受,後知果為桑哥構陷之舉。不忽本身體孱弱而消瘦,①趙孟頫:《文貞康里公碑》,《松雪齋集》卷七。 雖然為官多年,家中素貧,躬自爨汲,妻織紝以養母。平居服儒素,不尚華飾,祿賜有餘,便散施親舊。大德四年(1300),不忽木卒,家貧無以葬。成宗賜鈔五百錠,才了結喪事。 反對聚斂,體恤百姓忽必烈在位期間,曾先後起用阿合馬、盧世榮、桑哥「理財」。不忽木屬於擁護漢法的蒙、漢官員集團,反對聚斂,這是什麼原因?不忽木早年師從王恂、許衡等人,經常接受以民為本,寬以待民等教育。許衡也極力反對阿合馬斂財、專權,年輕的不忽木耳濡目染,自然深受影響。至元二十一(1284)年,忽必烈召他參議中書省事。當時,榷茶轉運使盧世榮阿附桑哥,說如用他理財,國賦可增十倍。忽必烈就此事詢問不忽木,不忽木回答說:「自昔聚斂之臣,如桑弘羊、宇文融之徒,操利術以惑時君,始者莫不謂之忠。及其罪稔惡著,國與民俱困,雖悔何及!臣願陛下無納其說。」(《無史·不忽木傳》)由於物價騰飛,國用不敷,忽必烈急於斂財,沒有採納他的建議,他就辭去參議,不拜。不久,在蒙漢官員強烈反對下,盧世榮理財很快失敗。忽必烈安慰不忽木說:「朕很對不起卿!」並擢拔不忽木任吏部尚書。至元二十四(1287)年,忽必烈又起用桑哥理財,桑哥重新推行阿合馬理財的辦法,收到了一些成效,頗得忽必烈的信任,卻遭到擁護漢法的蒙漢官員的強烈反對。不忽木對桑哥聚斂深為不滿,曾幾次在忽必烈面前與桑哥辯論。不忽木還對忽必烈說,桑哥為相,必敗國事。忽必烈不聽,此後,桑哥誣殺參政楊居寬、郭佑,任刑部尚書的不忽木,又出面力爭,因此,桑哥深為忌恨,曾指著不忽木,對他的妻子說:「他日籍我家者,此人也。」便藉故陷害不忽木,不忽木遂稱病免職。同年,徹里在忽必烈面前陳述桑哥奸邪貪饕,誤國害民的事實,言辭激烈,忽必烈大怒,說徹里詆毀大臣,有失禮體,便令左右打徹里的耳光,徹里卻愈辯愈烈。於是,忽必烈召問不忽木。不忽木說:「桑哥壅蔽聰明,紊亂政事,有人敢說他,便誣陷他罪而殺害之。現在百姓失業,盜賊蜂起,亂在旦夕,不殺桑哥,深為陛下擔憂。」月赤察兒等反桑哥的官員也紛紛乘機進言,忽必烈乃命親信御史台官勘驗,與桑哥辯論。桑哥被逮入獄中按問。桑哥敗後,麥術丁復請立尚書省,專領右三部。不忽木在朝中責問他說:「阿合馬、桑哥相繼誤國,身誅家沒,前鑒未遠,奈何又欲效之乎?」事遂不行。 在反對聚斂之臣的同時,不忽木也做了一些對百姓有益的事情。至元十九年到至元二十一年(1282—1284)間,他曾出使河東道,遇見饑民死徙相屬,就下令發廩賑濟,數萬人賴以不死。又有一次,有人請征討流求。為籌措軍費,計劃在江南徵收包銀,不忽木爭辯說:「吾元疆理天下,四表之間,橫目窮髮,何所不至,何資魚蝦之國,始廣土眾民哉..今江南履畝而稅,輸酒醋課,及他鄉里門徭,水馬驛遞,又增包銀,則重斂矣,民將不堪。」①事遂止。 不忽木夫人寇氏、王氏,皆封魯國夫人②。寇氏生子回回,官至陝西行省平章;王氏生巎巎,官至江浙行省平章,翰林學士承旨,尤善書法,《元史》①蘇天爵:《平章魯國文貞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四。 ②《魯國太夫人王氏墓志銘》,《吳文正集》卷七三。 有傳。二子均為元代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