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八卷) · 第七章 劉秉忠 趙璧 王文統 張文謙 郝經 姚樞 許衡
第一節 劉秉忠
忽必烈藩府謀臣
劉秉忠(1216—1274),原名侃,僧名子聰,字仲晦,號藏春,至元元年(1264)還俗時改今名。先世瑞州(今遼寧綏中西南)人,曾祖仕金為邢州(今河北邢台)節度副使,祖澤遂定居邢州。父潤,1220年邢州歸降蒙古後,木華黎命官守之,許便宜立都元帥府,被推為副都統,尋升都統。武仙亂定,州帥署潤為錄事①,以秉忠入質于帥府,時年13歲。秉忠自8歲入學,元帥以其知書,命僚屬教之文藝,學業日進。17歲,被闢為邢台節度使府令史。久之,不願困於為吏,謂丈夫不得志於世間,當求出世間事,1238年初,隱居武安山中,學全真道;不久又入天寧寺為僧,師命掌書記。同年秋,因蝗災乏食,隨師就食雲中(山西大同),遂留居南堂寺,研習天文、陰陽、術數諸書。
1242年,禪宗高僧海雲(印簡)奉忽必烈之召赴漠北①,路過雲中,攜秉忠同行。忽必烈向海雲「問佛法大意」,秉忠侍側,應對稱旨,「論天下事如指諸掌」,顯示出博學多能,得到這位蒙古王子的賞識。海雲南還,他被留在王府為書記,隨時顧問,成為忽必烈最早的漢人謀士。張文謙說他「顧問之際,遂辟用人之路」②,此後忽必烈「好訪問前代帝王事跡」,慕「唐太宗為秦王時,廣延四方文學之士,講論治道,終致太平」③,於是屢次遣使到漢地徵聘名士,這與劉秉忠的參謀和推薦大有關係。
1246年冬,秉忠得悉父病故,次年春,忽必烈特贈金,遣使送他回鄉葬父,六月至邢州,1248年冬十二月奉召還王府,秉忠此行可能還負有徵聘人才和了解中原政治情況的使命,1247年經他推薦被忽必烈徵聘到王府的就有張文謙、竇默、李德輝等人。據《王恂墓誌》載:「歲己酉(1249),太保劉公自邢北上,取道中山,方求一時之俊,召公(王恂)與語,賢其才,欲為大就之」④,可見為忽必烈搜訪人才是他此行的任務。1250年夏,他根據回中原兩年所了解的情況向忽必烈呈上萬言治國策,首先闡明「以馬上取天下,不可以馬上治」的道理,接著報告了中原政治的許多弊端,並提出改革措施。一是戶口逃亡問題,「天下戶過百萬,自忽都那演(失吉忽禿忽)斷事之後,差徭甚大,加以軍馬調發,使臣煩擾,官吏乞取,民不能當,是以逃竄。宜比舊減半,或三分去一,就見在之民以定差稅,招逃者復業,再行定奪」。一是官吏問題,「官無定次,清潔者無以遷,污濫者無以降」,可「定百官爵祿儀仗,使家足身貴;有犯於民,設條定罪」。「今百官自行威①張文謙《劉秉忠行狀》(《藏春詩集》卷六《附錄》)載:「事定之後,署為本郡錄事。」按:1225年,降蒙後任河北西路副都元帥的武仙復叛,據邢州,何實率兵攻取之,孛魯命實鎮守邢州(《元史》卷一五○《何實傳》)。「事定」應即指此。
①釋念常:《佛祖歷代通載》卷二一海雲傳。
②張文謙:《劉秉忠行狀》。
③《內翰王文康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
④《元朝名臣事略》卷九《太史王文肅公》引。
福,進退生殺惟意之從,宜從禁治」。一是課稅問題,「今地廣民微,賦斂繁重,民不聊生」,「移剌中丞(耶律楚材)拘榷鹽鐵諸產、商賈酒醋貨殖諸事,以定宣課,..已不為輕。奧魯合蠻(奧都剌合蠻)奏請於舊額加倍榷之,往往科取民間,民無所措手足。宜從舊例辦榷,更或減輕」。一是刑法問題,宜「明施教令」,教令不宜繁,可「因大朝(蒙古)舊例,增益民間所宜設者十數條足矣。教令既施,罪不至死者皆提察然後決,犯死刑者覆奏然後聽斷,不致刑及無辜」。「禁私置牢獄」。一是當時很嚴重的高利貸問題,「宜打算官民所欠債負,若實為應當差發所借,宜依合罕皇帝(太宗)聖旨,一本一利,官司歸還。凡陪償無名,虛契所負,及還過元本者,並行赦免」。此外,還提出百姓納糧就遠倉,所費大大超過應納之數,「宜從近倉以輸為便」,「倉庫加耗甚重,宜令權量度為一法」;關西、河南宜設官撫治,招民墾闢;以及設學校、養賢士、開言路、勸農桑、立朝省等多項建議①。當時他的故鄉邢州情況特別嚴重,從1236年邢州被分封給巴歹、啟昔禮兩功臣千戶為食邑之後,每年更迭派人(達魯花赤)監領,多不懂治理,加上地當驛路,使臣往來頻繁,征斂需索,民不堪命。邢州人到忽必烈王府訴苦,他與張文謙為之引見,並進言:「邢州舊萬餘戶,兵興以來,不滿數百,凋弊日甚。」建議派賢能官員治理,「或可完復」(按李謙撰《張文謙神道碑》載秉總、文謙之言為:「今民生困弊,莫邢為甚,救焚拯溺,宜不可緩。盍擇人往治,要其成效,俾四方諸侯效法於我,則天下均受賜矣」)。乃推薦張耕、劉肅等人可用。時憲宗即位,忽必烈受命統領漠南漢地,採納他們的意見,承制以近臣脫兀脫(斷事官)、張耕為邢州安撫使,劉肅為商榷使,李簡、趙良弼佐之,整頓吏治、財政,招集逃亡,恢復生產,成為忽必烈實行漢法的第一個成功試點①。
1252年,忽必烈奉命征大理,秉忠從征,參與謀議,「決機制勝,多與上(忽必烈)合」②;並勸請戒殺戮,減少了對雲南的戰爭破壞。如在攻下大理城時,忽必烈因派去招降的使臣被害,欲屠其城,他與張文謙、姚樞同諫曰:「殺使拒命者高祥爾,非民之罪,請宥之。」(《元史·張文謙傳》)於是大理得免受屠城。從大理班師北還後,忽必烈駐金蓮川之地(今灤河上游閃電河地區),1256年,命秉忠選擇地點興建城郭宮室,相中桓州(今年蒙古正蘭旗西北)東、灤水北的龍崗,占卜得吉,經三年營建而成,名為開平城。由於開平是忽必烈的「龍飛之地」,劉秉忠又以精於占卜、術數,學術能「通神明」著稱,故元代流傳著他「借地於龍」(其地原有水池)、立鐵幡竿以鎮之的傳說③。1259年,從忽必烈攻宋,「潛贊神機,孜孜匪懈」。在圍攻鄂州時,宋相賈似道「以木柵環城,一夕而辦」,忽必烈對侍從諸臣說:「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秉忠與張易遂推薦王文統是才智之士④。忽必烈即位後即用為中書平章政事。
①《元史》卷一五七《劉秉忠傳》。
①劉秉忠、張文謙碑傳都把言邢州事記在憲宗即位之前,據《元史·世祖紀》,應在1251年憲宗即位,忽必烈受命領漢地後,但所載言邢州事者為「答剌罕」。關於邢州之治,並見《元史》劉肅、趙良弼傳。②徒單公履:《劉秉忠墓志銘》,《藏春詩集》卷六《附錄》。
③參見陳高華、史衛民:《元上都》頁23—24。
④《平章廉文正王》,《元朝名臣事略》卷七。
輔助世祖立法定製忽必烈即位,秉忠奉旨與諸儒議定各項制度。他居漠北多年,又一直追隨忽必烈,熟悉蒙古的「祖宗舊典」,於是糅合蒙古制度與中原傳統制度,初步制訂了元朝的新制。凡立中書省,改元中統,置十道宣撫司,頒布條畫,選用官員,他都起了重要作用。忽必烈曾命官府於開平南山(命名南屏山)之勝地為他營建庵堂為靜修之所①,中統二年(1261),又賜懷孟、邢州田各50頃。五年(改至元元年),命同議樞密院事。自入忽必烈王府以來二十多年,他一直以僧人身份為謀主,人稱「聰書記」,這時,翰林承旨王鶚上疏,謂其「效忠藩邸積有歲年,參帷幄之密謀,定社稷之大計,忠勤勞績,宜被褒榮」,建議「還其衣冠,崇以顯秩」。世祖欣然嘉納,即日命有司備禮冊,授為光祿大夫,位太保,參領中書省事,詔命還俗,改名秉忠,聘竇默女為其妻②。
自中統二年在燕京設中書分省,燕京實際上就成為第二個都城,開平升號上都後,燕京也於中統五年(至元元年)「正名」為中都。但舊城破壞較甚,於是至元三年世祖命秉忠主持建造新都城,以張柔、段天佑同行工部事負責建城工程。秉忠選定舊城東北曠地為新城址,按中國傳統的都城宮闕制度作了全面規劃,次年動工,城垣、宗廟、衙署、坊市相繼興建。九年,按照他的建議,改中都為大都。
至元五年,秉忠為避免繁瑣事務,辭去參領中書省事,詔仍位太保。六年,奉旨與許衡等議定官制,其後就以此為準,又主持制朝儀,訪知禮儀者練習,徵召儒生尚文等人,在前金故老和許衡、徐世隆(太常卿)指導下,「稽諸古典,參以時宜」,主要參照唐《開元禮》斟酌損益,定為新制,並按他的建議搜訪樂師,配備了音樂,又選怯薛士習為執禮員。朝儀既定,世祖觀禮後十分滿意,秉忠又奏立侍儀司掌之,從至元八年天壽節(世祖生日)開始舉行,此後凡即位、元旦、天壽節、諸王及外國使臣朝見、封冊、上尊號、祭祀及群臣朝賀等典禮,一律行朝會儀禮。以前太宗即位時耶律楚材曾初行朝儀,但不完善,未能改變蒙古舊俗,至此始為定製。這是對蒙古朝廷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
至元八年,劉秉忠等奏請建國號。成吉思汗建國以來,一直用「大蒙古國」國號,世祖即位後,統治中心轉移到了漢地,隨著中原皇朝體制的逐步建立,需要有相應的「美名」國號以表示其為「紹百王而繼統」的中原新皇朝,遂用秉忠議,以為前代皇朝如秦、如漢以興起之地為名,如隋如唐以始封之爵邑為名,都不足以表示本朝之偉大無比,於是取《易經》「大哉乾元」之意,建國號為「大元」(《建國號詔》)。
早在1250年所上萬言策中,秉忠就提出當時行用的《大明曆》「日月交食頗差」,應頒行新曆。後來又建議修歷,但未及實行,至元十一年八月,卒於上都南屏山庵堂。十二年,詔追贈太傅、儀同三司,諡文貞。成宗時,贈太師,諡文正。仁宗時,又進封常山王。
①張文謙:《劉秉忠行狀》。據王惲《中堂事記》(《秋澗集》卷八二),中統二年劉秉忠已居於南屏山庵堂,其建造當在中統元年或以前。
②王磐:《劉秉忠神道碑》,《藏春詩集》卷六《附錄》;張文謙:《劉秉忠行狀》。學精術數,道冠儒釋秉忠侍從世祖30多年,不管是遠征或兩都巡幸,他都隨行,受到特殊的信任。《元史·后妃傳》載,怯薛官曾奏請割京師外近地牧馬,已批准,察必皇后想諫止,先故意責備秉忠:「汝漢人聰明者,言則帝聽,汝何為不諫。」連皇后進諫都要借重於他,可見世祖對他確實到了言聽計從的程度。秉忠兼備釋、道、儒之學,「通曉音律,精算數,仰觀占候、六壬遁甲、《易經》象數、邵氏《皇極》之書靡不周知」①,據稱「時之知數(術數)者,無出劉秉忠」(《元史·李俊民傳》)。據王磐撰《神道碑》載,他死後,世祖嗟悼不已,謂群臣曰:「秉忠事朕三十餘年,小心慎密,不避險難,事有可否,言無隱情。又其陰陽術數,占事知來,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莫得與聞也。」(張文謙撰《行狀》作「其天文卜筮之精,朕未嘗求於他人也,此朕之所自知,人皆莫得與聞。」)蒙古崇拜長生天,「事必稱天」,以占卜辨吉凶,「天棄天予,一決於此」②。精於術數、占卜,又深明治國之術,兩者相輔而行,這正是劉秉忠比當時的其他僧侶和儒士更受蒙古皇帝親信的重要原因。姚樞贊他「學際天人,道冠儒釋」,學術上是「鑿開三室,混為一家」,與世祖的關係是「情好日密,話必夜闌,如魚得水,如虎在山」③,比之為三國諸葛,西晉道安,南朝(宋)「黑衣宰相」慧琳,北宋象數祖師邵雍(據說能預言禍福)。王磐稱譽他說:「輔佐聖天子開文明之治,立太平之基,光守成之業者,實惟太傅劉公為稱首。」他在元朝建國立制中的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先後推薦的人才很多,尤其受到時人的稱頌。元人還盛傳他通秘術、行師用兵之際,役使鬼神、多著奇效①。
秉忠詩、樂、書、畫俱善,有《藏春集》傳世。無子,以弟秉恕子蘭璋為繼嗣。
①王磐《劉秉忠神道碑》。
②《蒙韃備錄》;《黑韃事略》。卡爾平尼和盧勃魯克行記對蒙古人崇信上天和以占卜決事的情況,也有詳細記載。
③姚樞:《祭文》,《藏春詩集》卷六《附錄》。
①危素:《送郭真人還王笥山序》,《危太朴集》卷八。
第二節 趙璧
從藩邸舊侍到中樞重臣
趙璧(1220—1276),字寶臣,金大同府(治雲中,即元大同)懷仁人。璧祖上歷世不顯,母李氏嘗自誓:「我若有子,必令讀書。」璧兄年長後學佛。璧稍知事,李氏即使之從名師九山李微、金城蘭光庭研習儒術,「朝誦暮課」,學業長進很快②。1242年,二十三歲的趙璧被藩王忽必烈召至駐牧之處。當時渡漠北去的儒人不多,趙璧以接對精敏受到忽必烈厚遇,命王妃親製衣服以賜,見面時但呼「秀才」而不名之。他曾奉忽必烈教令驛馳中原,徵聘流落在各地的舊金名士至藩邸輔政;姚樞、王鶚等人就是由他羅致的。他還在漠北為蒙古生十人講授儒書。這個時期,他的蒙古語逐漸精熟,曾奉命為忽必烈譯講《大學衍義》。忽必烈後來一直對他身為漢人而「能為國語深細若此」讚嘆不已③。金末喪亂,雲代地接朔方,趙璧居於此間,或即有感於時勢,漸習北語,稍後遂能因蒙古統治者與漢文化相溝通的需要而躋身新貴的行列。他的際遇,並不完全是出於偶然。
1251年,忽必烈兄長蒙哥即大汗位,召趙璧問治。璧請「先誅近侍之尤不善者」。蒙哥聞之不悅。事後忽必烈對他說:「秀才,汝渾身是膽邪!吾亦為汝握兩手汗也」(《元史·趙璧傳》)。是年,他受命「總六部於燕」,即擔任負責主管漢地財賦行政的燕京大斷事官行署(燕京行尚書省)的必闍赤。「總六部於燕」即行尚書六部於燕,這是當時用來翻譯燕京大札魯忽赤助手大必闍赤的漢語官號。與他同時擔任此職的,還有回回人賽典赤、匿昝馬丁等人①。
1252年,忽必烈以燕京大札魯忽赤昧於政事,漢地不治,乃因朝覲請分河南一地而試治之,蒙哥許之。忽必烈遂命璧與「朝貴莽噶拉」②、漢人世侯史天澤為使,經略河南。時河南甫罹兵亂,民不聊生。有劉萬戶者,貪淫暴虐。郡中婚嫁,必先賂之,得所請而後敢行;百姓多呼之為翁。璧至,即按問恃勢為虐的劉萬戶黨羽董主簿,立斬之。劉萬戶受驚嚇,臥病而卒。它若屏盜賊、造楮幣、均賦稅、立屯田。不二三年,河南「以最治稱」。
1257年,蒙哥因忽必烈得漢地民心而忌之,遣阿蘭答兒鉤考河南、陝西等忽必烈鈐轄地區諸官府金谷。鉤考官在河南百計羅織,汴府官屬無所逃禍。時莽噶拉以國族得免;史天澤是先朝勛舊,也難以加罪。三名「河南經略使」中,趙璧的處境最為險惡,人為之懼。但他仍然鎮定自若。每詣鉤考官辯析文案,都據理力爭。鉤考官怒,則「端立拱竢;怒已,復辨如初」。鉤考結果,謂璧勒扣「賞物」。忽必烈不得不出面相保,代他歸還所謂被剋扣的財物;又把他調離河南,去做忽必烈湯沫邑懷孟路(治今河南沁陽)的總管。1258年,忽必烈統東路蒙古、漢軍攻宋。璧受任為江淮荊湖經略使從行。②張之翰:《趙璧神道碑》,《西岩集》卷十九。
③虞集:《趙璧諡議》,《道園學古錄》卷十二。
①蒙哥初年的燕京大斷事官有牙老瓦赤、不只兒、斡魯不等人。據《元史·趙璧傳》,時牙老瓦赤以先朝舊臣向蒙哥邀官,蒙哥因璧之諫而不復用之。惟此事與其它文獻記載不合。②「莽噶拉」是經清四庫館臣改寫過的人名,其蒙語形式當作mangghala(梵語mangala),忽必烈有一個兒子也以該字為名,元代譯作「忙哥剌」。
翌年,兵圍鄂州(今湖北武漢),宋賈似道請遣近侍相議。璧請行,遂在三千兵卒護送下至鄂州城,登城與宋將議。賈似道托足疾不肯出見,乃約再議而還。至秋,蒙哥在四川前線受傷病死。忽必烈為爭奪汗位,與賈似道在鄂州城下議和之後班師,趙璧隨之北歸。
至元年間的仕途波折1260年,忽必烈即大汗位於開平。他亟須依靠漢地的財賦人力北討與他爭位的幼弟阿里不哥。但當時中原地區因「新供蜀兵,府藏空竭」。因此,在即位當天,他就任命了三名總管漢地財賦行政的負責官員,趙璧與禡禡、董文炳同在選中。他們的漢語官號,《元史·世祖本紀》等,稱為「燕京路宣慰使」。惟據同時代的實錄文獻,其職務實際上是「行六部於燕」,也就是燕京大必闍赤。趙璧在蒙哥初年已經擔任過此職,所以現在大約是很得心應手的。碑傳說他「經畫饋運,相繼不絕」;「手校簿書,得豪貴侵盜逋負錢數萬計,乘輿北征,民不擾而軍用足」。正因為他在供給北邊用兵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中統元年(1260)七月建立「燕京行中書省」作為統領漢地政務的中樞分支機構時,趙璧拜授平章政事。次年,燕京行省官員奉詔赴上都議事。元廷在燕京行省基礎上正式確定中書省編制,又任命了一批新省官;繼而又將新舊省官重行分劃為「留中」和「行省事於燕」兩部份。趙璧當仍分省於燕,擔任平章政事①。《元史·宰相年表》「平章政事」條載趙璧於中統元年任該職,此實為燕京行中書省平章;同條中統二年、三年,至元元年之下,則漏載趙璧其人。
中統三年,益都漢人世侯李璮叛。忽必烈調軍往討,命璧行山東等路中書省事。他的職責,主要仍是為合必赤宗王及史天澤指揮下的討李軍組織供需餉饋。故而戰爭結束後,璧即回到中省,李璮遺留下來的「益都路行省」建制則由撒吉思接管。李璮之亂牽連到他的姑丈、中書平章政事王文統。王文統與李璮結謀案發,引起忽必烈對朝中一批漢人「秀才」的猜疑。主持陝西行省政務的廉希憲、商挺等人,也在這時受人誣告被召回朝廷。趙璧卻在這當口向忽必烈進言,謂王文統原系廉希憲、張易所推薦,遂至大用。忽必烈聞奏,夜不能寐,以至夜半遣中使召見廉希憲。據記載廉希憲事跡的碑傳資料,趙璧此舉,乃妒希憲勛名使然。中間是否另有其他緣由,今難確考。李璮之亂平定後,元廷乘漢人世侯心懷餘悸的時機,削奪他們的兵權,實行兵、民分治,省並郡縣,行遷轉法。至元二年(1265)閏五月,趙璧行省於南京(即開封)、河南府(治洛陽)、大名、順德(治今河北邢台)、衛輝(治今河南汲縣)、彰德(治今河南安陽)、懷孟等地,實施地方官制的改革,歷時二閱月,而後回京報命。
至元二年八月,忽必烈把阿合馬專領的理財機構中書左右部併入中書省,超拜阿合馬為中書平章政事,由此引起中樞機構里人事的大變動。當時元廷免去了所有宰執,重新予以任命。中書省里的漢人乃至漢化很深的色目人如廉希憲,多被排除出來。趙璧從這時去職,直到至元四年正月,才有新的委任,即擔任樞密副使。按當時建制,樞密院由太子真金兼使職,置副使①王惲:《中堂事記》上,《秋澗集》卷八○。大約中統、至元之交,中、行兩省即已合併。此後中省官員隨忽必烈駐夏於上都者,反而稱為留在燕京的中書省本部的「分省」。兩員,實際掌握院事。趙璧以一個漢人出任如此重要的職務,似乎是十分榮耀的事。然而他素無治軍經驗,這時突然擔任軍職,總令人覺得頗為蹊蹺。他畢竟還是忽必烈最見親信的少數幾名舊人之一。因此雖然由於阿合馬勢力的上升而被擠出中書省,忽必烈還是為他安排了這麼一個足以顯耀其身份地位的新職務。據其神道碑稱,命下之時,「輿情為公郁」。說明時人也都十分清醒地看到,這其實不過是趙璧在政治上失勢的信號。
無論如何,在此以後,趙璧居然也真帶起兵來。至元六年,宋荊湖統帥呂文德遣人到元廷約降。忽必烈乃詔璧馳驛襄樊前線,與都元帥阿術議可否;俄而命壁同行漢軍都元帥府事。當時元軍正在圍困襄樊。宋將夏貴率兵五萬、饋糧三千艘,自漢水溯流來援。時值漢水暴漲,阿術又臥病新野。趙璧恐夏貴乘夜潛進,襲破圍城的元軍,於是在元軍結集區的南線據險設伏。璧往返督察,衣不解帶七晝夜;並深入元軍前沿踏勘敵情。夏貴果然擇夜奔襲而來。趙璧得報,領單騎連夜山行,趕回伏區從事臨戰動員。不久宋軍抵達元軍伏擊處,受到掩擊,又懾於元軍大事張揚的聲勢,不敢繼續前進。至明,阿術扶病勒大軍至,宋軍潰退。璧率水軍追貴舟師,大敗之。
七年,因高麗權臣擅廢國王另立,忽必烈從襄樊召回趙璧,改授中書左丞,同國王頭輦哥(木華黎後人,駐牧遼西)行東京等路中書省事,聚兵高麗。時高麗原國王已在元軍支持下復位並赴闕面質。璧與頭輦哥議,密奏元廷,建議遣兵將高麗王送歸,使復國於古京,以安兵息民為上策。忽必烈從之。八年,趙璧還國,升中書右丞。十年,復拜中書省平章政事。自四年以後,他先被調出中朝,而後又以低於中統、至元之初曾任文職的官位回到中書省,直到這時才恢復原先的地位。
不過他重回中書省之時,仍是以理財當國的權臣阿合馬勢力鼎盛之日。
所以神道碑說他因為「同列非其人,憂深慮重,食少事煩」。看來他雖然也想勉為其難地扭轉當日時局,但終究還是難以一施抱負。十三年七月,趙璧死於平章政事任上。
趙璧的學風,頗近遼金時北方習尚,擅於詞賦章表。忽必烈曾命數人作討宋檄文,皆不能稱旨;乃召璧為之,文成,忽必烈有「惟秀才曲盡我意」之許。他在蒙古人眼裡是一個「秀才」,但其實卻「刻意吏學,以經濟為己任」,不像一般儒生那樣唯務空談,再加上又較早地學會了蒙古語,所以居然從一介平民變成「乘風雲,依日月,佐命之人」。至元中期,儒臣大都失勢,他仍能居中書右丞、平章政事的要職多年。這與他個人的才性也是分不開的。
第三節 王文統
謀略奇才,李璮幕僚
王文統(?—1262),字以道,或雲號雲臾①,金北京府路大定府人。大約生於明昌、承安間(1190—1200)②。其家世無考,早年經歷僅知道曾中經義進士。按北京大定府於貞祐三年(1215)為蒙古所占,中都也於同年陷落,此後科舉會試皆於南京(開封)舉行。文統中進士似應在貞祐南遷之後,時當已移居內地(益都?)。中舉後似未曾擔任朝廷官職,故稱「布衣」。據載,他「少時讀權謀書,好以言撼人」(《元史·王文統傳》),又曾「聚歷代奇謀詭計為一書」③,儒學名臣姚樞、竇默都曾指斥他「學術不正」④。從上述反對派對他的攻訐和顯然含有貶意的記載中也可以看出,文統雖然以經義中舉,其為學並不局限於儒家。其實,這也是金朝季年北方許多知識分子的風尚,不獨文統一人為然,如耶律楚材、劉秉忠都兼通天文、地理、術數、釋道、醫卜之學,即使以經術聞名的竇默、許衡輩,也曾「諸子百家、兵刑貨殖..靡不研究」⑤,只不過文統志趣特在法家和縱橫家而已。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謀略、經濟之才無疑比純粹的儒學更為積極和實用,實未可厚非。
蒙古的連年進攻,使金朝在河北、山東的統治陷於崩潰,各地豪強乘時而起,盤踞一方。當蒙古軍到來時,他們多納土歸降,被蒙古統治者任為各地軍民長官,許世襲統治其境,得自辟僚屬,當時稱為世侯。身處亂世的知識分子,或為尋求庇護以保全身家性命,或為乘機施展才幹建立一番事業,紛紛投奔各地諸侯。文統「以遊說遍干諸侯」,起初沒有得到賞識,後往見益都行省(山東淮南行省)李璮,「璮與語,大喜,即留置幕府,命其子彥簡師事之,文統亦以女妻璮。由是軍旅之事咸與諮決」①。李璮在當時各路諸侯中占有特殊地位,自其父李全以來一直據有山東半島,根基深厚,地理位置有利,享有比其他諸侯更大的自治權;不僅「善用兵」,且能重用士人參謀軍事政務,志向頗大。文統謀略超群,又與李璮結為翁婿,成為其親信謀主,可謂如魚得水,當能施展雄才,多有建樹。但由於後來李璮的叛亂,文統在山東期間輔佐李璮治軍理民的事跡多湮沒無聞。《元史》本傳僅載:「〔李璮〕歲上邊功,虛張敵勢,以固其位,用官物市私恩,取宋漣、海二郡,皆文統謀也。」按李璮轄境緊鄰南宋部署有重兵的淮東路,蒙宋開戰以來,蒙①LaoYan-shuan,TheChung-t』angshih-chiofwangYun,anAn-notatedTraslationwithanintroduction,Ph.D.dissertation,HarvardUniv.1962;《秋澗集》卷十五有《郊送雲叟公》詩,當為中統二年上都作,中有「因送行台振玉珂」句,行台應指燕京行省,時以平章王文統行省事於燕京。②王惲:《中堂事記》載1261年文統已「春秋高」,當超過六十歲。
③程鉅夫:《薛庸齋墓碑》,《雪樓集》卷九。
④《內翰竇文正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八。
⑤《許魯齋遺書》卷一三,《考歲略》。
①《元史》本傳。文統投奔李璮的具體年代不詳。明人祝允明《前聞記》錄李璮某部屬所作《李郡王山東事跡》謂璮有六子,「長崇山,次備山、南山,乃王夫人生嫡子,封平州總管。」王夫人或即文統女,但在娶王女之前李璮已有子彥簡,或其生母早亡,故王女得為正室。王氏所生子在璮敗亡前已出任官職,據此推斷,文統設奔李璮的時間可能在1240年前後。
古統治者需要用他來承擔東線攻防之責,李璮也藉此自重,與蒙古朝廷討價還價。蒙古朝廷多次要徵調他的軍隊,都被他以本境防務重(「以一路之兵抗一敵國」)、不宜分軍為由巧言拒絕,而且還多賜金、銀符和銀兩讓他獎賞所部有功將士。當時各地「諸侯」均出兵從征,人民深受簽軍之苦,獨益都得免於徵調。憲宗二年(1252)和七年,李璮出兵從南宋手裡奪取了海州(今江蘇連雲港市西南)、漣水諸城,既擴展了轄土,又可以此向蒙古朝廷報功邀賞。文統為李璮出謀劃策者必不止上述諸事,從李璮勢力的壯大,忽必烈諸謀士對他的評價以及後來他被驟然重用看來,他在山東治理軍民方面應極有成效,所以能聲名遠播。忽必烈與其藩府諸臣評論天下人才,就談到文統,只有姚樞從正統儒學角度指責他「學術不純」,而對其才幹卻並無異辭。
憲宗九年,忽必烈統兵攻鄂州,宋右丞相賈似道親督諸軍守御。守城宋軍一夜間就樹起木柵環城,阻擋住了蒙古軍的進攻,忽必烈十分讚賞,以為賈似道之能,對扈從諸臣說:「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劉秉忠和張易當即進言薦舉:「山東有王文統,才智士也,今為李璮幕僚。」以問廉希憲,希憲也說對文統才名早有所聞①。次年(1260,中統元年)三月,忽必烈即帝位,四月,設立中書省「以總內外百司之政」,即起用王文統為中書平章政事。忽必烈原藩府中人才濟濟,如劉秉忠、張文謙、廉希憲、姚樞、竇默、郝經、張易等,都是多年追隨他的親信家臣謀士或早經聘問的名儒。按以往蒙古朝廷慣例,新汗即位總是首先委任親臣掌理政務,忽必烈卻選擇了與他關係疏遠的漢人世侯李璮的幕僚王文統,而且一下子就拔擢為主持國政的宰相,原藩府舊臣張文謙、廉希憲、張易等反居其次(任左、右丞和參政)。這一方面固然出於忽必烈博大的用人膽略,同時也因為王文統確實「材略規模,朝士罕見其比」①。他的任相顯然得到了忽必烈最親信的謀士劉秉忠和家臣廉希憲等人的支持。
布衣拔擢,受命秉政由諸侯幕僚一躍而為朝廷宰相,是王文統生平的最大轉折點。一方面,忽必烈「授之政柄」、「委以更張庶務」,使他得以盡其才智,伸展抱負;另一方面,也使他成為權力和派系不同政見鬥爭的焦點。
王文統是在關鍵的歷史轉變時刻受命掌政的。自蒙古進入中原以來四十餘年,一直未能建立起適應中原漢地的統治制度。太宗時,耶律楚材力圖逐步推行漢制,改變蒙古的統治方式,但受到極大阻撓,其所定製度「見於設施者十不能二、三」。郝經把當時漢地不治的情況概括為:「法度廢則綱紀亡,官制廢則政事亡,都邑廢則宮室亡,學校廢則人材亡,廉恥廢則風俗亡,紀律廢則軍政亡,守令廢則民政亡,財賦廢則國用亡,天下之器雖存,而其實則無有。」憲宗時期,「舊弊未去,新弊復生」②。忽必烈即位,始決意進行根本改革,而「更張庶務」的責任就交給由王文統主持工作的中書省。中書省成立後的第一件大事是設置十路宣撫司。當時各路長官多世侯,盡專兵①《平章廉文正王》,《元朝名巨事略》卷七。
①王惲:《中堂事記》。
②郝經:《立政議》,《陵川集》卷三二。
民財賦之權,州縣官吏皆其部屬,也是子承父職。數十年來,他們上下相傳,自行其政,視轄境為領地,人民如私奴,任意盤剝欺壓。如平陽、太原路,「官世守,吏結為朋黨,侵漁貪賄,以豪強相軋,其視官府紀綱及民疾苦殆土苴然,而貧弱冤抑終莫得伸」,「賦役素無適從,官吏狼狽為奸,賦一征十,民不勝其困,故多逃亡」①,即是典型情況。他們一方面對人民淫刑暴斂,另一方面又隱漏戶計,侵蝕官賦,將「合該納官存留包銀,並絲料糧稅等差發,..私已用度,以致民間俱各征足,官司不得實用」②。因此各地戶口減耗,國家賦稅嚴重受損。早在忽必烈即位前,不少謀臣就提出改革地方統治制度、限制諸侯權力的建議。中統元年五月,遂立十路宣撫司,對各路諸侯實行監督,整肅州縣吏治,旨在使人民安於田裡,國賦能如數徵收。對宣撫司官的考核標準即是「戶口增,差發辦,方為稱職」③;先後所頒聖旨條畫,規定了宣撫司對所管地方官吏以及戶口、財賦、刑罰等各方面政務的體究權責。宣撫使、副多以忽必烈原藩府舊臣出任,或出於文統所薦舉。宣撫司的設置雖不足兩年(中統二年十一月罷),而治效頗佳。如平陽太原等路宣撫使張德輝,懲辦了特別惡劣的官吏數十人,「搜剔吏弊,遴選官屬,庶政一新」,同時整頓賦役,「閱實戶編,均其等第,出納有法,數十年之弊一旦革去」,當地老人稱頌「六十年不期復見此太平官府」,考績為諸路之最④。其他宣撫司也都在改進吏治、安定社會、勸課農桑和均平賦役等方面作出了成績。
第二件事是完善政府機構。中統元年七月,立行中書省於燕京,取代原燕京「行尚書省」掌理漢地政務,王文統以平章政事主持行省工作。命各宣撫司選取儒士、吏員通錢穀者赴省任用,置左、右司及其他各下屬機構。二年初,行省頒新政條畫於各路宣撫司,對稅糧出納、勸課農桑、刑罰治安、州縣官吏考核黜陟等等地方政事都作了規定。三月,文統奉召至開平,遂與中書省諸宰執反覆集議政務,奏准施行,主要有:置中書左(吏、戶、禮)、右(兵、刑、工)部並定其職責,任命了左、右部尚書;制訂民事條畫二十七款及各路宣撫司應行條畫七款;內外新舊官員改授定製;制訂中書省工作條例十條等。
第三件事是改革五戶絲製度,限制投下權利。太宗八年(1236),將中原州縣民戶分封給諸王貴戚勛臣(投下),在耶律楚材建議下實行五戶絲製,即每二戶出絲一斤納於國家,每五戶出絲一斤納於投下(憲宗時增加為國賦每戶一斤,投下賦每五戶二斤,故稱「二五戶絲」),由朝廷設官統一徵收,每年按數頒給各投下,此外不得擅自征斂。但實際上各投下都徑自派官向份地民戶征賦,百般搔擾,且往往額外多取。投下對份地的榨取,和諸侯專權一樣是當時最大的弊政。中統元年,中書省議:「諸投下五戶絲科,自來就征於州郡」,「如此是恩不上出,事又不一,於政體未便」,遂奏准皆輸燕京總藏,每年令各投下派官到中書省按數支取①。此外,中統二年,中書省又對在諸路附籍的投下私屬人戶進行整頓甄別,除某些特定的投下賦役外,均①《宣慰使張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十。
②《元典章》卷二五《包銀從實科放》錄中統元年宣撫司條畫。
③王惲:《中堂事記》。
④《宣慰使張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十。
①王惲:《中堂事記》。
令與民戶一體承當差發(同上)。這些措施無疑是對投下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第四件事是鈔法改革。太宗以來,沒有統一的貨幣制度,各路都發行鈔幣,在本境使用,十分混亂。中統元年,在王文統主持下,由中書省統一發行「中統元室交鈔」,同時廢除了各路所行鈔幣。因發行新鈔,真定原行銀鈔之價頓虧,文統採納宣撫使劉肅的意見,許各路之鈔如數收換,使百姓免受損害。文統對實行鈔法極為謹慎,日與主管部門交鈔提舉司及諸省官商議,博採眾議,深為講究利病,制定了周密的制度,並命各路宣撫司限期將所管地方「鈔法有無阻滯,及物價低昂,與鈔相礙,於民有損者」,及時採取措施加以解決。因此中統鈔法初行時信用很高,流通甚暢,既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又方便了民間貿易。①文統當政的兩年間,主要精力放在理財方面。忽必烈即位伊始,就爆發了與阿里不哥的爭位戰爭,軍馬調發頻繁,軍需糧餉供給浩大,加以諸王朝會賞賜、設立新的軍政機構、營造宮室都城等,都需要大筆經費,而當時庫藏幾無積儲,因此,保證足夠的財政收入是忽必烈新政權面臨的緊迫大事。忽必烈將「凡民間差發、宣課鹽鐵等事,一委文統等裁處」,授以管理財政的全權。文統的理財方針是「欲差發辦而民不擾」。當時主要的弊病是財賦制度混亂,地方各自為政,諸侯、投下征斂無度,官吏貪贓作弊,差發不均,多征少納,以致百姓逃亡者多,國賦嚴重虧損。針對這些弊病,中書省採取的措施主要是:通過立十路宣撫司、改革投下五戶絲製和實行統一鈔法,將財權集中到中央政府手中;核實戶口,從實勘定各路差發總額,府、州、縣、村逐級驗戶數物力科征,張榜曉示差發數目,縣榜需開具各村人戶花名及其合納差發,使負擔合理均平,不致隱漏或偏重;對各級官吏加強督責檢查,以戶口增、田疇辟、賦役均、差發辦作為考核標準,不稱職或貪贓欺弊、侵損國賦者予以罷黜或治罪;定鹽酒等稅法,申嚴私鹽酒之禁,並置互市於潁州、漣水、光化等處與宋人貿易,禁軍民越境私商,使課稅不致流失。文統的理財政策獲得了顯著成效。中統二年,忽必烈召文統等行省官至開平集議政務並檢查財賦情況,命文統與前燕京行尚書省臣辯論中統元年民賦虛實、比上年(憲宗九年,1259)多寡之數,繼而諸大臣會集中書省檢查前省民賦,「以上年比中元數多而所入者鮮,以中元比上年戶同而所入者廣,論辯者久之,前省官屈服」,前後政績優劣遂較然分明①。就是說,中統元年不但沒有比上年增加賦額,且有所減少。據記載,行省本欲按丁巳(憲宗七年,1257)戶籍征賦,李昶進言,由於逃戶很多,這樣做勢必迫使現存人戶替逃戶補納,加重負擔,文統接受他的意見,蠲免了逃戶之賦②;中書左丞、行大名等路宣撫使張文謙也向王文統提出,百姓疲弊已久,又遇歲旱,應該量免稅賦,終於說服文統,「竟蠲常賦十之四,商酒稅額十之二」③。按中統元年宣撫司條款規定:「被災去處,以十分為率,最重者,雖多量減不過四分;其餘被災去處,依度驗視,從實遞減三分二分等,科降差發,視此為差。不被災去處,①王惲:《中堂事記》。
①王惲:《中堂事記》。
②《尚書李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
③李謙:《張文謙神道碑》,《元文類》卷五八。
斟酌民戶難易,委實偏重去處,雖多不過裁減一分。」④。儘管減免幅度較大,但由於措置有法,中統元年國家財政收入反而超過了上年。燕京帑藏起運到開平後,忽必烈檢視內藏,喜甚,曰:「祖宗以來,未有如是之多也。」⑤可以說做到了前代政治家提出的理財目標:「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任相兩年中,文統殫精竭慮為朝廷效力,充分發揮了他的政治才幹,忽必烈問以錢穀大計,他「敷對明敏,慮無遺策」,這是因為他「凡軍國大事,皆有成算,然後撮其要領,使例相比,..雖縱橫論難,不出所預」。他兢兢業業,勤於政務。主持行省工作,與同僚「未明已即事,過晡始散是早」;行鈔法如履薄冰,日與僚屬講究利病,惟恐有失;下至薄書,錢物細務,也親為規畫,指授掾屬,如諸路所造狐貉衣裘,報上數目,他教省掾用「棋方抹子」方法(類似古史臣編制年表之法)通類比附,即可見估值高下,孰省孰費。他決定和處理政務,頗能傾聽不同意見,兼采眾長,並不剛愎專斷,如上述採納李昶、張文謙意見量減民賦,採納劉肅之策許各路行用鈔如數兌換中統鈔,即是顯例。中統二年四月,中書省諸宰執集議中央和地方政事(選官、戶口、賦稅及鈔法等),意見頗紛歧,文統曰:「何傷,取其長便者用焉。」經反覆集議,始以所定軍國大政上奏,皆獲允准。
治國方針的分歧與派系鬥爭忽必烈對文統的見識、才能和政績極為讚賞,至有相見恨晚之嘆,屢屢召見,多所顧問。中統二年五月,新擬中書省宰執人選,忽必烈有意擢文統為丞相,召宋子貞、張德輝、楊果等徵詢意見,楊果等奏:「王文統材略規模,朝士罕見其比,然驟加登庸,物論不無新舊之間。如史天澤,累朝舊臣,勛碩昭著,若使宅百揆,大厭人望,令文統輩經畫其間,則省事成矣。」就是說,文統才幹超群是無可否認的,但因他是新進之人,若擢為首相,會引起舊臣不滿,不如用史天澤可以服眾,而讓文統等實際籌畫政務。於是以史天澤為右丞相,文統遂仍為平章政事,忽必烈特慰之曰:「卿春秋高,恐勞於奏請,今後可運籌省幄,若有大議須面陳者,及朕有所咨訪,入見,小事令人奏來,不必煩卿也。」可見其對文統的敬重和信任。隨後決定史天澤等一部分省官留在開平中省,一部分省官以文統為首行中書省事於燕京,詔「管民官、管軍官、鷹房、打捕、諸色造作,一切大小公事,並聽行省從宜處置」。文統向皇后、太子辭行,「太子慰獎甚厚,有元老克壯謀猷之諭」;劉秉忠在南屏山迎送,「待遇甚恭」①。
對任用文統當政,竇默、姚樞等一幫儒學派謀臣自始就不以為然。忽必烈即位之初,召竇默問有無如唐魏徵之人才,默即推薦以深契程朱理學聞名的許衡,但忽必烈未予任用,卻將政務委付給以權謀智略著稱的王文統。文統受命於國用急迫之際,自以理財為頭等大事,力求速收實效,故頗主功利之說,這和竇、姚、許等人「以義為本」的主張正相對立。文統與忽必烈素無因緣而驟掌大政,許衡則完全被冷淡,有十多年顧問資格的竇默僅任翰林侍講學士清職,曾長期效力於藩邸、以治平自許的姚樞也只授東平路宣撫使,④《元典章》卷二五《被災去處量減科差》。
⑤王惲:《中堂事記》。
①王惲:《中堂事記》。
為此姚樞竟不願入覲陛辭,詭稱:「文統新當國,彼將以我為奪其位。」②於是由政見不同開始演變為權位上的矛盾。據載,文統與中書左丞張文謙也有不和,「文統素忌克,謀謨之際,屢相可否,積不能平,公(文謙)遂求出,詔以本職行大名等路宣撫司事」③。文謙也是老資格的藩府侍臣,對位居文統之下未必服氣,加以意見不盡一致,難免發生爭執。但他也是實務派,又與支持文統的劉秉忠為同窗好友,而且文統也接受了他提出的量免災區稅賦的意見,從《中堂事記》的記載看來,他們合作還比較融洽,未見他有不利文統的言論。
中統二年四月諸臣集開平,文統以政績(尤其理財方面)顯著更受忽必烈器重,幾乎言無不從。五月,新擬中書省宰執人選,文統呼聲甚高,而姚、許等都沒有被提名。大約就在這時,竇默上書忽必烈,謂「平治天下,必用正人端士,唇吻小人一時功利之說,必不能定立國基本。為子孫久遠之計,其賣利獻勤、乞憐取寵者,使不得行其志,斯可矣。若夫鉤距揣摩,以利害驚動人主之意者,無他,意在擯斥諸賢,獨執政柄耳,此蘇、張之流也,望陛下察之」①。很明顯地對文統進行了不指名的猛烈抨擊。但忽必烈正倚重文統,仍任為平章政事,並特加慰勉,使行省事於燕京。文統於開平私第置宴與諸官話別,姚、竇、許皆應邀出席,然而此時雙方矛盾已十分尖銳。六月,竇默與王鶚、姚樞等入朝時,又在忽必烈面前指斥文統,謂「此人學術不正,久居相位,必禍天下」。忽必烈問:「然則誰可相者?」竇對:「以臣觀之,無如許衡。」忽必烈頗輕許衡,不悅而罷。姚樞、竇默都是忽必烈舊臣,許衡名聲頗大,文統擔心他們屢在帝前進言於己不利,因奏以姚為太子太師,竇為太子太傅,許為太子太保,「陽為尊用之,實不便數侍上也」。竇默屢攻文統不中,頗懼,欲依太子以避禍,與姚樞都接受了任命詔書,獨許衡以為不可:尚未正式立太子,豈能先有師保。於是三人同辭新命,退還詔書,遂改以姚為大司農,竇仍翰林侍講學士,許授國子祭酒。不久,竇默、許衡均辭職歸家②。文統贏得了這一回合權力鬥爭的勝利。中統二年下半年的政事也多有可道者,如罷諸路所役民夫還之州縣,河南、懷孟等處軍馬牧地大部分聽民耕墾,核實新增戶口和措置諸路轉輸法,詔諸王、貴戚不得擅取官物和私自斷決民間詞訟,修築燕京舊城,免民間賦稅等等,其中應有不少出於文統之謀畫。
李璮之亂與文統之死中統三年二月三日,李璮發動叛亂,使文統陷入了殺身之禍。在此之前,濟南路萬戶兼總管(世侯)張宏曾秘密向忽必烈揭發李璮謀逆之跡十條,其中與文統有涉者為:詔命市馬諸路,無論軍民概屬括買,獨不及益都;中統鈔法諸路通行,唯璮用漣州會子,而以所發中統鈔到濟南買物;山東鹽課之額歲以中統鈔計應納三千五百錠,減為二千五百錠,中統元年本應恢復舊額②姚燧:《姚樞神道碑》,《元文類》卷六○。
③李謙:《張文謙神道碑》,《元文類》卷五八。
①《內翰竇文正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八。
②《元史》卷四《世祖紀》一;《元朝名臣事略》卷八《內翰竇文正公》、《左丞許文正公》;《元史》卷一五八《許衡傳》。
而未復,繼續侵用國家鹽課,又以取宋漣水請功邀賞,留用本境歲賦。張宏認為:「平章政事王文統,故璮參佐,倘中外連構,窺伺間隙,以逸待勞,此尤可慮。」並指出免益都市馬一條尤可見文統與李璮交結,因此建議「亟宜罷王文統」,並調李璮從征漠北而擇人代治益都。忽必烈以事屬機密,但令勿泄①。從張宏所揭諸條看來,文統在中央當政,確有偏袒李璮之處(如許用益都官銀賞其本部軍功,命自領益都鹽課等,皆見《元史·世祖紀》)。據《元史》本傳,李璮亂髮後,許多人揭發「文統嘗遣子蕘與璮通音耗」,忽必烈召文統質問:「汝教璮為逆,積有歲年,舉世皆知之。朕今問汝所策云何,其悉以對。」文統與李璮是翁婿關係,有音信往來是情理中事,說他「教璮為逆」則並無確鑿證據。文統寫成書面材料回答忽必烈的質問,具體內容不詳,只知其中有「螻蟻之命,苟能保全,保為陛下取江南」之語,看來並沒有承認上述指控。本傳接著記載:「會璮遣人持文統三書自洛水(當為漣水)至,以書示之,文統始錯愕駭汗。書中有『期甲子』語,世祖曰:『甲子之期云何?』文統對曰:『李璮久蓄反心,以臣居中,不敢即發,臣欲告陛下縛璮久矣,第緣陛下加兵北方,猶未靖也。比至甲子,猶可數年,臣為是言,姑遲其反期耳。』世祖曰:『無多言。朕拔汝布衣,授之政柄,遇汝不薄,何負而為此?』文統猶枝辭旁說,終不自言『臣罪當死』,乃命左右斥去,始出就縛。」這段記載的頭一句頗費索解,柯紹忞僅於其下加「為邏者所獲」(《新元史·王文統傳》),仍未能解釋李璮何以將文統寫給他的三封信送還。信的內容未載,只舉出隱晦的「期甲子」(甲子為中統五年)一語。據文統自辯之言判斷,李璮很可能向他透露過反蒙的意圖,文統大概只是以隱約言辭含糊答之,既沒有明確反對(如果反對則可證明無罪),也沒有表示贊成(如果贊成則無辭以自解)。不管出於什麼動機,他事先知李璮有反心而沒有向忽必烈報告,就足以構成有罪。但似不至於死罪,故文統雖承服而不肯自言「當死」。忽必烈召竇默、姚樞、王鶚、劉秉忠及張柔等,示以上述三封書信,問「文統當得何罪?」諸文臣皆答:「人臣無將,將而必誅。」「無將」語出《春秋公羊傳》,意謂不得企圖叛逆(君親),可見作為主要罪證的三封書信,最多只能斷為「有反狀」(誅王文統詔書中語),找不出通謀造反的實證。只有張柔大聲說「宜剮」,忽必烈命諸臣「同辭言之」,於是都說「當死」。二月二十三日,遂以「同謀」罪誅文統及其子蕘。文統雖因受李璮叛亂牽連而被處死,但當時人多承認,「元之立國,規模製度,.出於文統之功為多焉」。
①張起岩:《張宏行狀》,《元文類》卷五○。
第四節 張文謙
張文謙(1217—1283),字仲謙,邢州(今河北邢台)人,父英,曾任邢州軍資庫使。文謙自少年與劉秉忠同窗,意氣相投。年漸長,不願仰衣食於父母,欲習吏事,為其父阻止,乃專志於儒學。1238年,參加蒙古國在中原舉行的儒士考試,中選,得免本戶徭役。
1247年,因劉秉忠推薦,被忽必烈徵召到漠北,「擢置侍從之列,命司王府教令、箋奏」①,也就是擔任怯薛中辦理文書事務的必闍赤。1251年,他與劉秉忠共同向忽必烈進言,建議選官治理邢州,使之成為中原各地取法的榜樣(參見本書《劉秉忠傳》);又對當時中原政務應當急行改革者提出了一系列建議。1252年,從忽必烈征大理,與劉秉忠、姚樞同諫止屠城。1259年,從忽必烈攻宋,復以「王者之師,有徵無戰,宜一視同仁,不可嗜殺」為諫。九月,大軍抵長江北岸,奉命備舟楫濟師渡江,遂進圍鄂州;閏十一月,忽必烈決定撤兵,命文謙傳諭諸將,並命他發降民二萬北歸。
1260年三月忽必烈即位,立中書省,以文謙為左丞,與平章政事王文統共理政務。五月,建年號為中統元年,立十路宣撫司,文謙以中書左丞兼大名、彰德等路宣撫使,詔授虎符。這時漢地各路都由世襲地方長官管領,各行其政,當年六月衛州儒士王惲就上書張文謙說:「而今河朔數路,懷、衛兩州,世官有晚唐擅據之強,風俗近天寶塗炭之苦,穢彰鄰邑,政出多門」,盼他能以承宣之權「擿伏破奸」①。可見派出十路宣撫使實是推行新政,整飭各路諸侯,加強皇權的重要措施。宣撫使權責甚重,故多以潛邸舊臣充任。《張文謙神道碑》說他出任宣撫使是因為在與王文統謀議之際,常提了不同意見,為文統所忌,乃求出;臨行,對文統說:「天下生民疲弊日久,歲屬大旱,若不量蠲稅賦,將無以慰來蘇之望。」文統以為「世祖新即大位,國家經費為數不貲,且素無積儲、何所供億。」他說:「百姓足,君孰與不足?俟時和歲豐,取之未晚也。」於是同意減免常賦十之四,商、酒稅額十之二。碑作於王文統被誅之後,所載張、王二相間的矛盾未必是實錄。文謙在宣撫河北諸路時,辟儒生尚文為書記,胡祗遹為員外郎,杜瑛為提舉學校官。中統二年春入朝,還居中書省。四月,他與王文統、廉希憲、張易等宰執官在開平共議選官、差發、驛傳、鈔法等政務,取得一致意見,制定了各道宣撫司條畫,奏准施行;五月,完善中樞政府機構,設立左、右部分掌庶務,世祖任命了中書省右、左丞相、平章、右、左丞、參政以及尚書等官,並決定了諸宰臣留中(開平中省)和分省燕京人員,文謙仍任中書左丞,與右相史天澤等留中。三年,世祖以阿合馬領中書左、右部,總管財賦,阿合馬提出有關事務由他直接奏聞,不必報告中書。詔命廷議,文謙指出:專人分管財用,前代是有的,但不報告中書卻沒有這個體例,如果中書省不能查問財賦事,難道要天子親自管嗎?世祖肯定了他的意見。皇子真金封燕王,守中書令,但未蒞省署事,文謙與劉秉忠等奏言:「燕王既署相銜,宜於省中別置幕位,每月一再至,判署朝政。」於是真金入中書,加強了朝廷的權力①。至元元年(1264),詔命文謙以中書左丞行省於西夏中興(今寧夏銀川)。①李謙:《張文謙神道碑》,《元文類》卷五八。以下引文未注出處者皆見碑。①王惲:《秋澗集》卷六八。
①《元史》卷五《世祖紀》二;卷一一五《裕宗傳》。
當地文化、民俗與中原不同,政務還沒有上軌道,文謙尋得被俘為奴的四川儒士五六人,釋為良民,教以案牘,使任吏胥,於是地方政府機構的事務漸有頭緒;又命隨他來的副河渠使郭守敬疏浚中興府境唐來、漢延二古渠,溉田九萬餘頃②,使農業生產得到恢復和發展。三年,回朝廷,復入中書,仍任左丞。時有諸權勢之家告稱,有民戶數千應歸屬他們為私奴,朝廷議久不決,文謙說:「奴與良,法當以乙未戶帳為斷,若已籍為奴或奴之而未占籍者,歸勢家可也。自余皆國家良民,必無為奴之理。」議遂定。四年,調整中書省宰執官,文謙降為參知政事。五年,高唐人吳乞兒、濟南道士胡王反,高唐令郭侃討平之,逮系百餘人,奏聞,世祖命中書省議處置辦法,文謙認為:「愚民無知,為所誑誘,殺首惡三數人足矣。」得到丞相安童的贊同,派他和斷事官不花到濟南裁決,只誅為首三人,余皆釋放。六年,奉旨與劉秉忠、許衡同議定官制。
七年,詔立司農司,專掌功課農桑,以文謙為司農卿。遂擬定條畫,奏立四道巡行勸農司,其使、副定期分赴各路州縣督促、檢查農業生產及興辦水利等事;命地方長官皆兼勸農事,歲終由司農司考核,作為其治績優劣的依據之一。又令農司諸官搜閱古今農書,刪繁撮要,編纂成《農桑輯要》7卷,以指導農業生產。在他領導下,農司工作成效甚著,「民間墾闢種藝之業,增前數倍」①。又奏請立國子監,薦許衡為祭酒,選蒙古貴族、大臣子弟教之。時阿合馬當政,實行官鑄農器,高價配售於民;立行戶部於東平、大名、專司印鈔;立各路轉運司掌課稅,害民干政。文謙在世祖前極論其危害。十三年,改任御史中丞。阿合馬忌監察機構礙事,其年十一月,趁省並衙門以汰冗官之機,奏准並罷諸道按察司,藉此削弱御史台。已下詔,文謙與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皆奏言不可罷,詔復立之②。文謙自知他在御史台終為權臣所忌,乃求避位,十四年,改授昭文館大學士、領太史院事,主管修歷。十九年十二月,授樞密副使,擬議肅兵政,汰冗員,選練兵士而優恤其家,皆未及實施,次年三月病卒。
文謙早年曾從劉秉忠學習術數,後來則尤善許衡,篤志於義理之學,在朝廷上始終支持許衡進其言、行其道。他與劉秉忠同為世祖潛邸親信侍臣,同以薦舉人才和從征大理、南宋時勸勿嗜殺為時人稱道。雖然智數不及秉忠,而在推行漢法,奠定世祖初年政局方面起了同樣重要的作用。碑稱他為人謙恭篤實,慈祥樂易,自奉若寒士,無他嗜好,唯聚書數萬卷而已。子二人,晏,官至御史中丞;杲,武備寺丞。
②此據齊履謙撰《郭守敬墓志銘》(《元文類》卷五○)。《張文謙神道碑》作「十萬餘頃」,《元史》本傳又改作「十數萬頃」,皆不取。
①王磐:《農桑輯要序》。
②《元史》卷八六《百官志》二:「[至元]十三年,以省並衙門,罷按察司。十四年復置。」卷九《世祖紀》六載,至元十三年十一月癸丑「並省內外諸司」。李謙《王磐墓誌》(《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引)載此事於至元十三年冬,謂因王磐奏諫,按察司得以不罷。《元史》卷一六八《姚天福傳》則謂玉昔帖本兒以天福之言入奏,世祖詔復立之,唯誤記為至元十二年事。
第五節 郝經
治學態度和政治思想
郝經(1223—1275),字伯常,祖籍澤州陵川(今山西陵川)。生於許州臨穎城皋鎮(今河南許昌)。祖上八世均以習儒授課為業,金末大家元好問即出自郝經祖父郝天挺門下。
郝經幼年適逢蒙古兵鋒南下、中原殘破離亂之際,其父郝思溫攜家避居河南魯山一帶。在兵荒馬亂中,他家飽受戰亂之苦。郝經九歲那年,其母在一次逃難時藏身於地窖,因亂兵以煙火熏燎洞口而幾至喪生。郝經本人在顛沛流離中也幾度「瀕死」①。
1232年,河南淪陷。郝經一家北渡黃河,「先居於保,後徙順天」。在保州滿城(今河北保定滿城)時,家境貧寒,賃屋而居。十一年間竟搬遷十次。為維持生計,其父原打算讓郝經專治家事,單供其弟讀書。但其母認為郝經志向遠大,才堪造就,力主其繼續學業、發揚家風,郝經才因此不致輟學。
是時,其父借鐵佛寺南堂招童子開館授業。郝經則承擔起「負薪汲水」、「舂粟治菽」之類繁重家務,同時在父親指授下發憤苦讀,「日誦二千言為課」,夜則衣不解帶,握管綴錄,如是者五年②。
初讀書時,郝經喜好詩文。1238年,蒙古統治者在中原首次考試儒士。
郝經曾有心「決科文」應試。但父親教導他說,「汝學所以為道非為藝能也,為修身非為祿養也」。郝經於是轉而以「道德之理,性命之原、經術之本」為其先務①。「上溯洙泗,下迨伊洛諸書,經史子集靡不洞究」,為其一生奠定了堅實的學識基礎,並樹立了「以復興斯文、道濟天下為己任」的遠大抱負。他曾自述其志說,「不學無用學,不讀非聖書,不為憂患穢,不為利益拘,不務邊幅事,不作章句儒」②。
成年後,郝經聲名日著,藩帥豪門交相徵辟。1234年,他二十一歲時應順天左副元帥賈輔之邀,到其府上的萬卷樓中和堂執教家館,數年後又受聘到順天軍民萬戶張柔家中課讀張氏子弟。賈、張二人均為當時較為注重文教的漢人世侯,征戰之餘,搜集了不少圖籍秘錄,藏書不下數萬卷。郝經在兩府充分利用這一有利條件,恣意搜覽,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學識素養。
在這些年裡,郝經還北入燕京,尋訪金故都遺蹟;南下曲阜,朝拜儒學宗師故里。與流寓中原的一幫名士幕客交流得失、迭相唱和,最終形成了他對時務大政的基本看法。
像當時一般的漢族士人那樣,郝經從親身經歷中對戰亂帶來的巨大破壞極為痛心。在他看來,蒙古的征服使「金源以來紀綱禮義,文物典章皆已墜沒」,「天下之器日益弊而生民日益憊」③。但他並不認為事已無可挽回,他相信「天之所以興不在於地而在於人,不在於人而在於道,在於必行力為之①《郝經年譜》,《陵川集》卷首。
②《北風亭記》,《陵川集》卷二六。
①《鐵佛寺記》,《陵川集》卷二六。
②《志箴》,《陵川集》卷二一。
③《思治論》,《陵川集》卷十八。
而已矣」④。
其次,他也清醒地意識到,蒙古作為當時寰宇之內最強大的力量君臨中原是必須面對的現實。他相信蒙古是可以像元魏、遼、金那樣「附會漢法」、「致治成化」的。而蒙古統治者只要「能用士」、「能行中國之道」便可以為「中國之主」①。但問題在於當時蒙古統治者「憑鋒恃銳」,「攻取之計甚切而修完之計弗逮」,對生民百姓盤剝無度、竭澤而漁,致使中原漢地民不堪命、疲敝已極。因此以「羽翼斯文」為終身使命的郝經期待著能「乘幾挈會」,用夏變夷,以儒家的安邦經國之道去影響較為開明的蒙古統治者,借他們之力「挽回元氣,春我諸華」②,逐步使亂世走向治世。
郝經的治學態度和用世精神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當時漢族士人們的普遍觀念,受到儒林前輩元好問和趙復等人的嘉勉讚許。
召入藩府,四上國策1252年,「好儒術、喜衣冠」的忽必烈受命統領漢地,開府伊始即著力羅致延攬人才。因其府中幕僚的大力推薦,忽必烈便於1255年秋遣使召見郝經,但第一次郝經並未應召而至,而是草擬了一道名為《河東罪言》的奏議托使者帶回。在此奏議中,郝經以其故鄉河東平陽府(時為拔都封地)為例,陳述了漢地因蒙古貴族和地方胥吏「榜掠械繫」、「殊求無藝」而失於治理的嚴重狀況。提出了「輕斂薄賦以養民力,簡靜不繁以安民心」等項應行改革的對策。其用意看來是在喚起忽必烈對下情的重視,同時也想試探忽必烈有無從善舉賢的誠意。
郝經的奏議顯然觸動了忽必烈。初召不至,隔兩月忽必烈又二度遣使徵召郝經入見。這使郝經深為感激忽必烈的知遇之情,他感到自己的才識有了用武之地,因而不再猶豫,毅然整裝就道,於1256年春上見忽必烈於漠南金蓮川。
會面後,忽必烈問其「咨以經國安民之道」。郝經首先以歷代聖王賢君「仁民愛物」之義贏得了忽必烈的賞識和器重。繼而又「上立國規模二十餘條」,力勸忽必烈從長治久安著眼,「以國朝之成法,援唐宋之故典,參遼金之遺制」,「正紀綱,立法度」,「藻飾王化」,「文致太平」①,創「萬世規模」。當忽必烈問及當務之急,郝經復舉「天下蠹民害政之尤者十一條上之」,無不一一切中時弊。對此,忽必烈皆以為然。但因忽必烈當時尚未掌握國柄,且礙於對漢法持保守態度的大汗蒙哥,未能即行採納郝經的建策。儘管如此,忽必烈對郝經的主張是心領神會的,他對郝經說,「時之一字最當整理。」「可行之時,爾自知之」(《元史·郝經傳》)。
果然,幾年之後中統建元,「更張制度」,郝經先前的一系列建議大都見之實行,證明了他對忽必烈的重要影響。
1258年,蒙古大舉征宋,憲宗自領一軍入川蜀親征,命忽必烈統東道兵徑趨江漢荊湖一路。忽必烈立召在鄉侍親的郝經隨軍從征,以備顧問。但郝④《時務》,《陵川集》卷十九。
①《與宋國兩淮制置使書》,《陵川集》卷三二。
②苟宗道:《郝公行狀》,《陵川集》卷首。
①《立政議》,《陵川集》卷三二。
經對這次貿然攻宋是持有異議的,一路上,他多次相機進諫,表達了他對時局輕重緩急的全盤主張。
第一次在真定,忽必烈聽了郝經的勸諫後說,「令師之出,皇帝所命也,一旦事定,汝為吾使宋講和通好,以安百姓。」第二次是在路經濮州時,忽必烈得到南宋令各路嚴防備邊的諜報後交付部屬商議。郝經明白表示:「古之一天下者,以德不以力。彼今未有敗亡之畔,我乃空國而出,諸侯窺伺於內,小民凋弊於外,經見其危,未見其利也。」因此他勸忽必烈「結盟飭備,以待西師」,「修德簡賢,待時而動」。
郝經的議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忽必烈的重視,他委派郝經為江淮荊湖南北等路宣撫副使,先行一步到江漢等地「布恩信、納降附」。
行至唐、鄧一帶,郝經得知憲宗一軍在川蜀師久無功、進退維谷,便又一次上書進諫,從治國之道及戰略的高度深刻剖析了此番出師不利的內在原因。他認為就根本而言,失利在於連年用兵,國力不濟,難以繼續支撐規模浩大的征伐舉動。而從軍事戰略上講,則是由於主攻方向的選擇錯誤,放棄了蒙古以往出奇制勝善於野戰的特長而一味攻堅所致。為「救已然之失,防未然之變」,郝經建議:上策是息師撫民,厚植根本,待內部穩固後再行大舉;如這條難以遽行,退求其次,也應及時調整戰略步署,「假西師以為奇而用吾為正」,實行「三道並進」和「先荊後淮、先淮後江」的作戰方略(《元史·郝經傳》)。日後元朝的滅宋之戰便大體遵循了這一戰略思想,再次證實了郝經的遠見卓識。
然而,在當時情況下,郝經的奏議上報後未見採用,忽必烈統領的東師一發便不可收。八月,大軍行抵長江邊。九月,憲宗在川蜀殞命的死訊正式傳至忽必烈軍中①。忽必烈卻仍無意北還,又渡江包圍了鄂州(今湖北武昌)。不料「攻城百餘日而不能下」(《元史·張柔傳》),在此形勢下忽必烈還舉棋不定,再次召集部屬會商以定行止。郝經因此第四次進言,力主迅速班師撤兵北歸。在《班師議》中,郝經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忽必烈孤軍深入,「役成遷延」所處的險境及蒙古後方隱伏的重要內亂危機。為「銷禍於未然」,免蹈前人覆轍,郝經力諫忽必烈「斷然班師,亟定大計」,儘快北上奪取最高權力,以穩定社稷人心。
郝經的忠告很快為阿里不哥括兵爭位的急報所驗證。至此忽必烈才終於下決心退兵北還,弭平內亂。
使宋被囚,著述不輟1260年,忽必烈在開平登基,建元中統。為穩定南部邊界以專心對付阿里不哥的挑戰,忽必烈決定派郝經為國信使,以翰林侍讀學士的身份,佩金虎符赴南宋「告即位且定和議」(《元史·郝經傳》)。
臨行前,忽必烈賜酒並徵詢對軍國大事的主張。郝經就應行急務草成《便宜新政》十六事條奏上聞。這些條款包括置省部、建監司、行寬政、明賞罰、②《再與宋國丞相書》,《陵川集》卷三八。
①見《元史》卷四《世祖紀》一。按:郝經《班師議》中稱忽必烈行至汝南時(約在八月)就曾聽到蒙哥死訊。《成吉思汗的繼承者》頁229載,忽必烈以為是謠傳而未聽信。故此處據《元史·本紀》所載,九月,宗王穆哥遣使來告為正式通報。
罷冗官、總錢穀等項內容,其中以定都邑和建儲貳兩條最為重要。前者建議將政治中心從漠北草原南遷至形勝之地的燕京,以控制全國的局勢;後者則建議仿照漢制預立儲君,以杜絕蒙古舊制在確立皇位繼承人問題上一再發生的危機。
由於郝經的建策大都事關緊要,切合實際,所以此後幾年裡得以次第施行,對推動忽必烈政權向傳統中原封建皇朝的轉化起了積極作用。當然,忽必烈「附會漢法」是出於歷史的必然和眾多漢臣共同影響的結果,但郝經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無疑是不可忽視的。
中統元年(1260)四月,郝經齎致南宋的國書出使,這是他一生中擔當的最重要任務,然而在當時形勢下絕不是一樁輕鬆的使命。據載,派郝經使宋雖「出自聖意(指忽必烈)」,但也是「時相王文統忌公(即郝經)重望」,將其「排置異國」的一個陰謀。而郝經本人當時也有病在身,所以有人勸他「稱疾勿行」。然而郝經面對重任朗朗答道:「自南北構難,江淮遺黎弱者被俘略,壯者死原野,兵連禍結,斯亦久矣。」「吾讀書學道三十餘年竟無大有益於世,今天下困弊已極」,「雖以微軀蹈不測之淵,苟能弭兵靖亂,活百萬生靈於鋒鏑之下,吾學為有用矣。」①正是出於這種信念,郝經「振衣束髮,慨然啟行」。
國使赴宋議和的消息傳出,「仗節即路之日,百姓無不遮馬快睹」,熱切表達了他們厭戰思和的強烈願望。目睹此景,更堅定了郝經輸平退師,「墜仇崇好」的決心②。
郝經一行原打算自漣州經楚州(今江蘇淮安)入宋。行至濟南時,主管山東淮南行省的李璮告訴郝經,他先期派往南宋通報的兩個人已為宋楚州安撫所殺。郝經他們若繼續循原路向前,恐怕會遭遇不測。郝經聞言毫無懼色,但決定改道宿州五河(今安徽五河縣)繼續前行。
六月,郝經行抵宿州,遣副使移文於南宋,要求對方接納並安排入境日期。七月,到達淮河北岸的五河口,南宋才派去朱寶臣、秦之才來接洽。又拖了一個月,才允許郝經等人在潘拱伯陪伴下入境,登船南下。
船至昭信(今江蘇盱眙),潘拱伯傳達宋兩淮制置使李庭芝的命令,要求郝經出示國書,被郝經嚴辭拒絕。
九月,到達真州(今江蘇儀真),郝經及其下屬被帶到忠勇營住下,就不再允許他們前進一步了。忠勇營的布置宛如囚所,「驛吏棘垣鑰戶,日夜守邏」,郝經從此失去了行動自由,雖經一再交涉,均不得要領。
十月,宋置制使李庭芝致書郝經,內稱:「信使美意而來,松壽(指李璮)乃懷奸以逞。」「幸我先備,得以勝之,以此知,和殆類款我」①。郝經這才知道李璮挑起邊釁,製造事端,給他的使命帶來極大麻煩。於是,他連忙作答,申明他來通好議和是出自「主上聖意」,與邊將違詔啟釁無涉。然而,這種辯解很難打消宋人的懷疑。郝經又連連致書南宋皇帝、丞相和三省樞密院,極陳和戰利害,希望南宋方面能認清形勢,抓住良機,與北方達成和議。
書上,如石沉大海,杳無音信。郝經不明其中底細,但也知道和議無望,①閻復:《郝公墓志銘》,《靜軒集》卷五。
②郝經:《再與宋國丞相書》。
①《李庭芝回(郝經)書》,《陵川集》卷三二。
便多次要求南宋放他們歸國,卻同樣得不到任何答覆。事實上,郝經之所以被阻於真州,淹留不進,除李璮挑起事端引起的誤解外,更重要的是南宋當朝丞相賈似道為對上隱瞞上年他在鄂州向蒙古乞和,私訂城下之盟,卻偽報大捷的事實,才有意將北方來使扣押在中途,不令進退。
郝經館留真州期間,經歷了嚴峻的考驗。在漫長的囚禁歲月里,其手下部屬有經不住長期囚禁的折磨,「殆無生意」,「鬥毆相殺死者」。宋方也幾次派人遊說,甚至偽報蒙古內亂的「異聞」,以圖動搖瓦解郝經的意志。但郝經卻頂住了壓力,始終不為所動。他對下屬說:「一入宋境,生死進退,聽其在彼,屈身辱命,我終不能。」所以當朱方一再勸降時,郝經「與介佐束裝露次庭者月余」,堅請歸國①。宋方不得已只好放棄了勸降的意圖。在嚴密的監管下,郝經不甘寂寞,除上書數十萬言與宋方交涉外,還堅持筆耕不輟,羈押真州十餘年間共撰有《續後漢書》、《易春秋外傳》、《太極演》、《原古錄》、《玉衡貞觀》、《通鑑書法》等著作不下數百卷。至元十一年(1274)六月,世祖以南宋扣押國使郝經為由,正式詔告天下,發兵滅宋。與此同時,遣使赴宋「問執行人之罪」(《元史·世祖紀五》)。至元十二年二月,元軍進占建康(今南京)。宋相賈似道震恐,連忙派人禮送郝經歸元。至此,郝經已彼扣留了十五年之久,人也變得「龍鍾皓首」,年老體衰。
在北上赴京途中,郝經不幸染病,忽必烈聞訊特派近侍、太醫迎候照拂,及到大都,忽必烈又厚予賞賚,慰勞有加。但郝經終於一病不起,於當年七月病故,終年五十三歲。
①《郝公行狀》,《陵川集》卷首。
第六節 姚樞
早年經歷與傳播理學
姚樞(1201—1278),字公茂,號雪齋,敬齋。先人自後唐使遼,遂居其地,因以營州柳城(今遼寧朝陽)為籍。姚樞的祖父和父親都是金朝的中下級官吏。1201年,他生於汾(今山西汾陽)①。金末,因父親姚淵調任許州(今河南許昌)錄事判官,乃徙家於許。姚樞自幼讀書刻苦,自期甚高,當時閒居許州的名士宋九嘉對他也倍加賞識,稱讚他有「佐王之略」。
1232年,蒙古軍攻破許州,姚樞出逃,至燕京(今北京)投靠楊惟中,被薦北覲太宗窩闊台。這時漠北無漢人士大夫,太宗喜其來,甚重之。姚樞因此留居嶺北多年。這段經歷,對他熟悉和了解蒙古風俗習慣和文化無疑是十分重要的。1235年,皇太子闊出統兵攻宋,姚樞受詔從楊惟中隨軍出征,到漢地求訪儒、道、釋、醫、卜、酒工、樂人等類人才。蒙古軍破棗陽(今湖北棗陽),主將欲坑姚樞搜羅的各色專門人才。在他的全力保護下,得脫逃入竹林間,盡免於死。
闊出所部攻陷德安(今湖北安陸)時,姚樞從俘虜中訪得江漢間的名儒趙復。二人相見於軍中。姚樞「戎服而髯」,趙復初疑為西域人,經過交談,他對姚樞的才識十分讚賞,乃出所為文數十篇相贈。趙復以九族殫殘,不復欲生,但被姚樞強留於軍帳中。當夜,姚樞醒來,發現趙復床上惟存寢衣,連忙起身出追,「鞍馬號於積屍間,求至水裔」②,見趙復脫履被發,仰天而號,欲投溺而死。姚樞以「汝存,子孫或可傳諸百世」為辭,苦勸趙復北上授徒。不久姚樞親自護送趙復北至燕京。並協助楊惟中創立太極書院,以趙復為師儒,教授程朱理學,從學者達百人之多。理學在北方由是傳布日廣,從此,姚樞本人也得以研讀趙復所贈「程朱二子性理之書」,並很快成為在北方闡揚理學的一個重要人物。
1241年,姚樞被窩闊台任為「燕京行台郎中」。這時花剌子模商人牙老瓦赤擔任總領漢地政務中州斷事官,漢人把這個官職稱為燕京行台,姚樞事實上就是中州斷事官的幕僚機構成員。由於牙老瓦赤性喜貨賄,漢地世侯們惟恐獲罪於他,「競以掊克入媚」。牙老瓦赤常從接受的賄賂中分出一份送給姚樞。姚樞潔身無門,只好棄官而去,攜家小遷至輝州蘇門(今河南輝縣北)隱居。
在蘇門,他出資墾荒田數百畝,修二水輪,又誅茅為堂。置私廟,奉祠四世堂龕,別為室奉孔子及宋儒周敦頤等像,潛心讀書,「衣冠莊肅,以道學自鳴,汲汲以化民成俗為心」。由於北方長期戰亂,儒家經典、尤其是理學書籍相當缺少,姚樞不但親自從事小學、四書的刊行,而且還動員別人刊刻圖書,散發到四方。這個階段,他與隱居在蘇門附近的竇默、許衡等人過①據姚燧《三賢堂記》,姚樞生於辛酉年,即1201年,死於至元十五年,即1278年。見《牧庵集》卷七。按《元史·姚樞傳》謂樞卒於至元十七年(1280)。其所據當即姚燧《姚樞神道碑》。按碑文云:「明年(至元十四年),上以自九月不雨至於三月,問可以惠利斯民者。..初,公方奏事,得疾,忽跽不能言,帝急命從臣扶出登車至家,未更百日而愈。後三年,疾再至,昏然三日,薨,壽七十八。」元史作者將這段文字理解為十四年病,三年後復發致死,由此推斷姚樞死於至元十七年,此誤。②《姚樞神道碑》,《牧庵集》卷十五。
從甚密,經常聚集在一起,朝暮講習,「凡經傳、子史、禮樂、名物、星曆、兵刑、食貨、水利之類,無所不講」(《元史·許衡傳》)。正是經過姚樞的介紹,許衡這時最早接觸二程、朱子著述。回到魏地(今河南魏縣之南)後,許衡曾感慨地對自己學生說:「曩所授受皆非,今始聞進學之序,若必欲相從,當盡棄前習,以從事於小學、四書,為進德基」①。竇默後來回到肥鄉(今河南肥鄉)教書授徒,也逐漸知名。蘇門也因此成為當時北方理學傳播的中心之一。名士王磐受窩闊台汗徵召,就曾將自己的全部學主轉至姚樞處從學。
在世祖藩邸中姚樞的政治經歷及其學識與名聲,不可能不引起「思大有為於天下」的忽必烈的注意。當時在忽必烈周圍業已逐漸聚集起劉秉忠、張文謙、李德輝等一大批名流儒士。1250年,姚樞也被召至漠北,俾居衛從,而不直宿。忽必烈時召與語。姚樞曾為書數千言,殫精竭慮地勸說忽必烈採用漢法治理漢地,「首以二帝三王,為學之本,為治之序,與治國平天下之大經,匯為八目,曰修身、力學、尊賢、畏天、愛民、好善、遠佞」。又列時政要務三十條,包括立省部、辟才行、舉逸遺、慎栓選、汰職員、班俸祿等。這個時期,姚樞日漸受到忽必烈的信任,成為潛邸幕府中的重要謀士之一。
1251年6月,忽必烈之兄蒙哥,登上大蒙古國汗位。為了把天下控制在拖雷家族手裡,蒙哥將漠南漢地軍國庶事全權委託給忽必烈掌管。忽必烈為此大宴群下。眾人都忘乎所以,姚樞罷酒,將出,忽必烈遣人止樞,問他:「傾者諸臣皆賀,汝獨默然,何耶?」姚樞回答:「今天下土地之廣,人民之殷,財富之阜,有加漢地者乎?軍民吾盡有之,天子何為?異時廷臣間之,必悔而見奪,不若惟持兵權,供億之需取之有司,則勢順理安。」(《元史·姚樞傳》)忽必烈聽後恍然大悟,於是按照姚樞的建議把漢地政務交還蒙哥。從後來的事態發展來看,這種韜晦之計是十分必要的。
1252年,姚樞向節度漠南軍事的忽必烈建議,在蒙宋交界地段屯墾戍邊。他總結了自1235年闊出征宋以來蒙古軍隊的失誤之處,指出在歷年征戰中,「軍將惟利剽殺、子女玉帛悉歸其家」,所掠人民盡沒為私奴,不僅造成南民誓死抵抗的形勢,而且所下之地「城無居民,野皆棒莽」,軍事戰果根本無法鞏固。因此姚樞建議,變秋去春來、專事擄掠的軍事行動為分屯要地,以守為主,亦戰亦耕的長期戰備,等到積穀高廩,邊備既實,就可以大舉攻宋。此後不久,忽必烈徵得蒙哥同意,「試治」河南、陝西,姚樞的這一策略遂得以施行。當時立經略司於汴,以忙哥、史天澤、楊惟中、趙璧為使,屯戍軍隊,耕戰結合,屯田唐、鄧等州,在西自襄鄧、東至陳亳、清口、桃源一線布置重兵,並構置工事,與南宋邊境上的重鎮襄陽成犄角之勢,宋兵至則御之,敵去則耕。又置都運司於衛,轉粟於河,不一二年而河南大治。這一地區日後成為蒙古軍進攻襄樊的根據地。
為了實施攻取大理、包抄南宋的戰略計劃,1252年7月,忽必烈統兵攻大理,姚樞從行。大軍行至曲先腦兒時,忽必烈擺設夜宴。姚樞即陳宋太祖遣曹彬取南唐不殺一人、市不易肆事。翌日,出發行軍時,忽必烈在馬上大①《姚樞神道碑》,《牧庵集》卷十五。
聲對姚樞說:「汝昨夕言曹彬不殺者,吾能為之,吾能為之!」
1253年,蒙古軍駐夏六盤山。姚樞受命以王府尚書身份宣撫京兆,與楊惟中、孛蘭等人共治關中,史稱「旬月之間,民大和浹,道不拾遺」。入秋以後,姚樞復隨忽必烈由隴西南進,穿過吐蕃東部,攻至大理城下。他先遣三使入大理詔諭。大理守將盡殺蒙古使節。但是忽必烈攻入大理城後,依然飭令姚樞「盡裂帛為幟,書止殺之令,分號街陌」,由是「其民父子完保,軍士無一人敢取一錢直者」。姚樞等人舉曹彬事跡為止殺之諫,似乎對忽必烈造成了十分深刻之印象。
1254年春,忽必烈北歸,駐軍六盤山。這時姚樞有病,於是忽必烈又用他為勸農使,協助關西道宣撫使廉希憲治理關中地區。姚樞不顧疾病纏身,「身至八州諸縣,諭上重農之旨,凡今關中桑成列者皆所訓植」。自金末喪亂以來,關中為戰亂所殘破,「城郭蕭條,不見人跡」①。經過幾年的治理,政治、經濟狀況有所好轉,儒學教育也得以逐漸恢復。
蒙哥即位以來,忽必烈在漢地勢力和聲望大大提高。1256年,蒙古貴族中有人在蒙哥面前進讒言,稱「王府得中土心」,王府人員「擅權為奸利事」②,告發忽必烈。本於對忽必烈的猜忌之心,1256年,蒙哥派出他的親信、大必闍赤阿蘭答兒到關中「鉤考」錢穀。阿蘭答兒倚仗大汗聲威,揚言除史天澤、劉黑馬以外,對漢地其他世侯和忽必烈委任的關中及河南官員們都有擅殺之權。忽必烈與蒙哥的矛盾呈現惡化的趨勢。在關鍵時刻,姚樞向忽必烈進言:「帝君也,兄也;大王為皇弟,臣也。事難與較,遠將受禍,莫若盡王邸妃主自歸朝廷,為久居謀,疑將自釋。」當時忽必烈猶豫不決。第二天,姚樞又一再敦勸忽必烈返回漠北,以屈求伸。忽必烈思之再三,終於斷然回答:「從汝、從汝。」冬十一月,他先後兩次遣使見蒙哥,表白自己歸牧於嶺北的心跡。得到蒙哥的詔許後,忽必烈即馳歸和林。兄弟相見,忽必烈「立酒尊前,帝酌之;拜退,復坐。及再至,又酌之。三至,帝泫然,上(忽必烈)亦泣下,竟不令有白而止」。蒙哥於是敕罷鉤考。
鉤考雖然停止了,忽必烈仍然被解除兵權,留居嶺北。然而一年之後(1258),由於進攻南宋的蒙古東路軍的連連失利,蒙哥不得不再次委任忽必烈率軍南下。忽必烈仍以姚樞從行。南宋「賈似道聞公咨謀軍中,比為王猛」。
1259年,蒙哥死於四川征宋前線,忽必烈當時已逼近鄂州,因為擔心留鎮漠北的幼弟阿里不哥欲謀稱汗,便匆忙在鄂州城下與宋訂立和約,隨即北歸。1260年春,忽必烈在開平(會內蒙古正藍旗東)舉行忽里台大會,即位稱帝,建元中統。蒙古帝國的統治重心從此由漠北轉移到漠南漢地。
與元初權臣的矛盾忽必烈稱汗不久,阿里不哥也在和林宣布即位,兄弟之間的爭位戰爭便不可避免地爆發了。以漠南漢地為基礎與阿里不哥抗衡的忽必烈,失卻了黃金家族多年以來積聚在漠北汗庭的大筆財富作為憑依,亟須通過增括中原財賦來支持新政權。在史天澤、張易等人推薦下,元廷起用王文統為中書省平①《故宣差京兆府路田公墓志銘》,《寓庵集》卷六。
②《平章廉文正王》,《元朝名臣事略》卷七。
章政事,由他主持更張庶務,全面負責漢地的錢穀大計和行政事宜。王文統原來是益都世侯李璮的幕僚和岳丈。他曾在前朝以經義登第,但同時又精權術,擅機變,不肯拘泥於儒家的綱常名節,所以被竇默等人斥為「學術不正」。在理財治國的問題上,他一反當時文章派和理學派儒臣們一致倡言的舒緩民力、「藏富於民」之類主張,而把政策側重點置於管理財賦,增加國家收入方面,這一點恰好深中忽必烈的心意。因此,中統年間,備受忽必烈寵信的朝廷重臣偏偏是善於理財,「敷對明敏」的王文統,而不是精於義理、言必稱節用愛民的迂儒。
姚樞等人與王文統之間的門戶之見,似乎在中統之前雙方就已有所衝突。中統元年(1260),忽必烈以潛邸舊臣為十路宣撫使,分行中原漢地,以安定各地政局,姚樞受命為東平宣撫使,乃以「文統新當國,彼將以我奪其位」為由不陛辭,直接之郡。二年七月(1261),元廷立燕京行中書省,統領中原政務。十路宣撫使的建制,約在這年撤除。或許應在此前後,姚樞回到朝廷。傾心義理之學的儒臣們似乎在世祖面前進行過推翻王文統的活動。史載竇默曾與姚樞、王鶚等人在忽必烈面前批評王文統,說不可讓他久居相位,並推薦許衡為相。這場政爭的詳情現在已難以確知,關於姚樞在此時的行跡也沒有直接的史料可資推究。但是,在隱居蘇門時期所結成的深交,大約使他不會與竇默、許衡的活動完全無關。正因為如此,王文統才會始終不移地把姚樞同許衡、竇默等人一起視為威脅自己地位的政敵來加以排斥,於是諷奏以姚樞為太子太師,竇默為太子太傅,許衡為太子太保。太子師傅的地位不算不高。但對姚樞這樣以治國平天下的佐王之材自期的人來說,此舉明顯地有將他從權力中樞排擠出去的意圖。姚樞遂以「皇太子未立,安可先有太師」為辭拒授。同年八月,被改授為大司農,管理農桑、水利等務。中統三年春,益都世侯李璮發動兵變。早在正月底,當李璮留質於燕京的兒子李彥簡剛剛從燕京逃走時,忽必烈便馬上召姚樞問對,要他預測李璮動向。根據姚樞判斷,李璮叛變後有三種戰略可供選擇,「使璮乘吾北征之釁,瀕海搗燕,閉關居庸,惶駭人心,為上策。與宋連和,負固持久,數擾邊,使吾罷於奔救,為中策。如出兵濟南,待山東諸侯應援,此成擒耳」。忽必烈追問:「今賊將安出?」姚樞斷然對曰:「出下策。」事態的發展證實了姚樞的觀察和預見是十分敏銳、準確的。
李璮之亂發生後,王文統因有牽連被誅。此後,忽必烈對漢人的疑懼心理日漸加深。另一方面,行政中樞一時難以有足夠的合適人選,因此,幾乎與提拔阿合馬同時,姚樞於1263年正月被任命為中書左丞,不久,又帶相銜先後行省事於河南、山西等地。中統、至元之際,元廷乘平定李璮之亂,斷然改變中原世侯各擅其地的局面,在各路置牧守,行遷轉,軍民分職。在實施這一重大的體制改變的過程中,忽必烈急於求治,措置失當,一度出現「政令日改月異」的狀況。朝中有人上言,批評「中書政事大壞」①,忽必烈聞後大怒,是以舉朝人心惶駭。姚樞遂上勸言書,向忽必烈陳說保持政令穩定的必要性,並進一步建議忽必烈「上答天心、下結民心」,「睦親族以固本,建儲副以重祚,定大臣以當國,開經筵以格心,修邊備以防虞,蓄糧餉以待歉,立學校以育才,勸農桑以厚生」,由以建成宏圖遠業。忽必烈怒為釋。在擔任中書左丞以後,姚樞的政跡似乎並不十分顯著。這或許與阿合馬①據《元史》卷六《世祖紀》三,當時有宋子貞曾上言:「朝省之政,不宜數行數。」以「功利成效」固位取寵不無關係。至元元年,阿合馬即從領中書左右部「超拜」中書省平章政事,並由此逐步控制了政權中樞。至元五年,姚樞以河南行省「僉省」之職又一次離開首都到外地供職。他的具體任務,主要是在河南經理屯田事宜,為平宋張本。至元八年入覲,十年,官拜昭文館大學士、詳定禮儀使。十三年,罷昭文館,姚樞乃改任翰林學士承旨。這時正是阿合馬在朝廷中如日中天的時期,姚樞就在翰墨詞臣的位置上,「明哲保身」一直到十五年病死。
在姚樞後人為他撰寫的神道碑銘里,稱讚他「不固富貴,進退禮敬,..故不取恥當時」。這段話實際上曲折地暗示出,姚樞晚年的遭際並不十分理想。作為曾被忽必烈深為倚重的藩邸舊人,自從中統以後,他卻始終沒有在政壇上取得過舉足輕重的地位。這是為什麼呢?
當忽必烈還是藩王的時候,他獲得中土人心的主要活動是制止暴政,安集流亡,恢復漢地封建的政治秩序和經濟生產,同時為了在黃金家族中獲取更有利的政治地位,他也需要精通謀略的士人輔助他縱橫捭闔。姚樞這樣的儒生恰恰在兩方面都適合忽必烈的需要。中統建元以後,忽必烈對於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的關注,與儒家諱於言利、一味主張節用愛民的偏執觀點發生牴觸,他只好到阿合馬、盧世榮、桑哥一班「聚斂」之臣那裡去尋求支持。姚樞曾被忽必烈斥為「不識事機」①,應與這種大背景有密切關係。除了作為政治家而外,姚樞亦頗以傳播、顯揚理學為己任,對蒙古貴族常欲「以三綱五常,先哲格言薰陶德性」,結果反而使忽必烈留下「公茂善談論,物之圓者只說出柄來」②的印象。這恐怕也是使忽必烈後來對他逐漸疏遠的原因之一。①《元史》卷二○五《王文統傳》,至元十二年,伯顏滅宋,捷報日至,忽必烈命阿合馬、姚樞等議行鹽、鈔法於江南,姚樞去:「江南交會不行,必致小民失所。」在元軍已占宋地的情況下,是否改行中統鈔,不僅是個經濟問題,而且事關大局。故姚樞之迂,使忽必烈不滿,稱其「不識事機」。②《中堂事記》,《秋澗集》卷八一。
第七節 許衡
倡鳴程朱理學於北方
許衡(1209—1281),字仲平,世人因其書齋名尊稱為魯齋先生。金河東南路懷州河內縣(今河南沁陽)人。世為農家,父名通,寓居南京路鈞州新鄭縣。衡生於新鄭,八歲入鄉塾,勤敏好學。十餘歲,從舅父當縣吏者習吏事,金朝興建宣宗陵,徭役繁重,衡協助舅父分辦,見民生困苦,而為吏者猶須承命督辦差役,遂不願為吏,決意求學。但這時金朝在蒙古進攻下已瀕於崩潰,人民顛沛流離,無從求師指授,遂依父母之命從占卜術士學習占候之術,以為戰亂中避難計。衡於占者之家見《尚書疑義》(疑即孔穎達正義),抄錄而歸,從此著意研習儒家經典。
金開興元年(1232),蒙古軍略取河南諸州縣,衡被擄,役屬於某萬夫長。萬夫長南征(攻宋,應在1235年),始得脫,隱居徂徠山(今山東泰安東南),得王弼《周易注》,晝誦夜思,身體力行,學識增進。後遷居泰安東館鎮,再遷大名,皆以教學為生。1238年,蒙古太宗下令考試諸路儒士,衡應試合格,得入儒籍,漸有聲名。時竇默亦居大名,以精針術聞名,並通儒學,衡與之交往,共同研習經傳、釋老以及醫、卜、諸子百家之說。1242年,姚樞棄官隱居輝州(今河南輝縣)之蘇門,衡聞樞得南宋儒士趙復傳授的伊洛之學,乃往求之,因得讀程頤《伊川易傳》、朱熹《論孟集注》、《中庸·大學章句》、《或問》及《小學》等書,深為信服,抄錄而還,朝夕精誦,並付之實踐。他對眾學生說:「昔所授受,殊孟浪也,今始聞進學之基。若必欲相從,當悉棄前日所學章句之習,從事於小學灑掃應對,以為進德之基。不然當求他師。」他讓學生不論大小都從《小學》入門,徹底以程朱理學作為自己進修和教導學生的課程。從此,許衡的學術思想和治學道路發生了重大變化,成為程朱理學在北方最專誠、最有力的擁護者和推行者。著《讀易私言》成,末署「戊申(1248)八月庚辰識於家塾」①。其間,曾一度回故鄉河內,又至洛陽尋弟。庚戌(1250),舉家從大名遷回鄉,中途聞河內政治仍苛虐,遂停留蘇門,與姚樞鄰居,共同切磋講習。不久姚樞應忽必烈徵召北上,衡獨居蘇門。
1254年,忽必烈於份地京兆立宣撫司,勸農興教,遣使征衡為京兆教授。衡應聘赴職,來學者甚多,其所著《小學大義》即此時教授學徒的講義。次年,由宣撫使廉希憲保奏,令旨命衡為京兆提學,再三推辭不受,獲准,返回家鄉(據《考歲略》)。
上《時務五事》疏中統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衡應召至開平朝見,遂留居燕京。二年,奉召再至開平。時忽必烈方倚重平章政事王文統秉政,竇默上書言不可重用功利小人,又面斥文統學術不正,必將誤國,不宜久居相位②;忽必烈問誰可①《魯齋遺書》卷六。《考歲略》謂「己酉,先生年四十一..是歲有《讀易私言》」。又雲「先生著述..曰《讀易私言》,是先生五十後所作」。皆與此不合。
②據歐陽玄撰《許衡神道碑》,(《齋圭集》卷九),竇默之言實出於許衡。為相,默薦許衡,忽必烈不悅而罷。文統疑許衡唱和竇默之說,乃奏授默為太子太傅,姚樞為太子太師,衡為太子太保,意在將他們擱置於虛位,使其不能在皇帝左右參議中樞政務。衡以此事不僅不合義理(時太子尚未立),且在當時朝廷也不可能實行太子尊師的古制,說服竇默相與力辭不受,於是改授默為翰林侍講學士,樞為大司農,衡為國子祭酒。當時尚未置國子學,祭酒也是虛職,衡受命後不久,即稱病辭去,遂改命為懷孟路教官,許還鄉執教。
三年九月,奉召至燕京,寓居道觀。時王文統已敗,姚樞、竇默均已起用,獨衡未有新任命。他不登權貴之門,僅與姚、竇交往。至元元年(1264)初,復還懷州。二年十月,再召至燕(時已改中都),命入中書省議事,但未授官職,衡稱病推辭。丞相安童素聞其名,訪之於寓所,甚加敬重。三年二月,忽必烈召見,面諭他入省議事,輔導安童,若有所建言可先告安童轉奏,其「名分」(官職)俟朝廷斟酌授予。四月,又召至上都詢問政事,衡遂奏上《時務五事》疏,一曰「立國規模」,論當行漢法方能長久統治;二曰「中書大要」,論用人、立法之方;三曰「為君難」,分別陳述了「踐言」、「防欺」、「任賢」、「去邪」、「得民心」、「順天道」六事;四曰「農桑學校」,論須優撫農民,勸課農桑,自京師至州縣皆立學校,使倉廩充實,人民皆知君臣父子之倫;五曰「慎微」,論使臣下各安本分,崇尚退讓,在上者則要慎喜怒,守信用①。這篇奏疏引古證今,指摘時弊,提出對策,論析比較透徹,是許衡最重要的一篇政論。他的許多奏稿都自己毀棄,獨保存此篇。但面見後,忽必烈仍未授以具體職務,不久他就因病不再赴省,獲准回鄉養病。
四年九月,復授衡為國子祭酒;十一月,征至中都備顧問。六年,奉旨與劉秉忠、張文謙、王恂等同議朝儀官制,取古今制度加以損益,奏上。七年正月,擢為中書左丞。他提出三條理由表示不敢承受,一是非勛舊,不足以服眾;二是無德才,不能當此重任;三是「臣之所學迂遠,於陛下聖謨神算未盡吻合,陛下知臣未盡,信臣未至,直以虛名誤蒙采擢。臣若不自度,冒當聖眷,其旋至悔咎必矣」。前二條都是虛文,只有第三條說出了他的真實思想。當時忽必烈急於增加財政收入,講求功利,對許衡大講義理王道,謂當期事功於三十年之後的議論不感興趣,以致在聽取他的長篇奏疏時流露出倦意;而且至元三年置制國用使司,七年初改立尚書省,委任阿合馬總掌財政、民政,中書省權力已大為削弱。這都使許衡感到難以實行其政見。但他的辭職未獲准許。五月,他彈劾阿合馬專權、害民數事;又言阿合馬所委尚書六部官多用人不當。阿合馬欲以己子掌兵政,衡又言父子不宜兼掌兵、民、財三權,為此在忽必烈面前與阿合馬激烈辯論。在當時諸相臣中,許衡確是尤為「切直敢言,不以榮貴為心者」,然而他的建議卻都未被採納施行,由是憂惶日深,病亦增劇,遂力辭左丞職①。
掌教國子學至元八年三月,改授為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在此之前忽必烈已選蒙①《時務五事》疏第五條後多刪削,《魯齋遺書》所收者較《元文類》卷十三多出六則,然文亦不全。①王惲:《論左丞許公退位事狀》,《秋澗集》卷八六。
古貴族子弟數人命衡教授,衡薦召門生王梓等12人為伴讀;至此正式設立了國子學(以南城舊樞密院為學址),增置司業、博士、助教各一員,選隨朝蒙、漢百官、近侍子弟充生徒。衡親執教事,以所召門生分任各齋齋長。開學以來,他將家事盡付其子師可,專意教學,賓客來學中訪問者一概謝絕。其所教授,先以朱子《小學》一書,講書章數不務多而重在理解,每每引證設譬,淺顯明了,必使通曉而後已,並問諸生「此章書義若推之自身、今日之事,有可用否」,欲其踐行而不貴徒說。課餘則令蒙古生年長者習朝儀、典禮,小學生習跪拜揖讓進退應對之禮節,或投壺習射。為使蒙古生學習算術,取唐堯至宋歷代世次年數編為《編年歌括》,命諸生記誦加減之①。這套教學內容和方法很適合初習漢文和儒學的蒙古學生,對改變他們的蒙古舊習,使其了解中原儒家文化和治國方法,以培養統治人才,起了很大作用。諸生中後來成為宰輔大臣者近十人,各部官及地方長官者又數十人,儘管他們的進身多由家世根腳,並非因為有國子學學歷,但他們都喜歡炫耀曾在國子學受過許衡教導的經歷。
至元十年二月,元軍取襄陽,忽必烈意欲乘勝大舉攻宋,命諸臣議,諸臣多紛紛獻攻取之策,許衡則主張「惟當修德以致賓服。若以力取,必戕兩國之生靈以決萬一之勝負」②。表示不贊成用兵,應用和平手段使南宋歸降,並以為用兵未必能操勝券。他的意見在朝臣中是絕對少數(連他的密友姚樞也贊成用兵南宋),未被採納。這時,當國權臣屢詆毀漢法,國學生員的膳食津貼常被斷絕,一些學生離學而去,使許衡傾心竭力從事的辦學事業也難以繼續。四月,他奉旨到上都議事時,即以年老多病,先人未葬為理由請求還鄉。忽必烈命諸老臣議其去留,王磐認為國學事關國家大體,「宜勿聽其去」,而姚樞、竇默則主張根據許衡的處世原則,不應勉強挽留,且歸葬先人也是孝道,應予允准。姚、竇與衡為密友,竟贊成他去職,可見他當時在朝中的處境確實不佳。獲准回到懷州後,他謝絕交往,過著隱居生活。
仕途進退與學術成就十三年,元滅宋,南北統一,忽必烈命太子贊善王恂主持改定新曆,以取代不準確的金大明曆,集南北日官共同從事。王恂等奏言:「今之歷家徒知歷術,罕明歷理,宜得耆儒如許衡者商訂。」詔召衡至京,以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教領太史院事。許衡、王恂與實際負責制歷工作的都水少監郭守敬(後改同知太史院事)一致主張應實測天體運行變化以為制歷之本,參考歷代曆法,參別同異。遂製成儀表,分遣日官赴各地測候。十七年,新曆成,奏上,賜名《授時曆》。衡與王恂、郭守敬共著《授時曆經》。其年八月,因病獲准還鄉,皇太子真金奏請授衡子師可為懷孟路總管以就便奉養。十八年三月,病卒於家,享年七十三歲。臨終囑其子慎勿請諡,不可立碑,「但書『許某之墓』四字,使子孫識其處足矣」。
許衡在當時儒士中聲望極高,而且胸懷治國平天下大志,忽必烈又早聞其名,屢次徵召,待遇不薄。然而他在政治上卻並不得志。雖然官至宰輔大①《國學事績》《魯齋遺書》卷十三;虞集:《送李擴序》,《道園類稿》卷二○。②歐陽玄:《許衡神道碑》,《圭齋集》卷九。按《考歲略》云:「襄陽下,上欲遂有江南,先生以為不可,其辭甚秘。」
臣(正二品中書左丞),但只當了一年多,因為阿合馬當權而難以有所作為;他的許多奏議,均「未聞以次施行者」①,終於不得不辭去政務。從儒家用世的立場出發,每次詔使來召,他都欣然應命,結果卻都失望而還,如此反覆五進五退。究其原因,正如他自己所說,他的一套治國理論與忽必烈「未盡吻合」,被視為「迂遠」不切實用,對他知之未盡,信之未至,只是因他聲名甚著才一再徵召,不過備顧問而已。儘管如此,他在促進忽必烈採用漢法和建立中原傳統的儀文制度方面,還是起了一定作用。特別是國子學教育,對蒙古、色目子弟接受漢文化和培養了解中原文物制度的新一代統治人才,有很大貢獻。
許衡最重要的業績是傳承程朱理學於中國北方,經他極力闡揚,開始扭轉了北方的學術風氣,從而為確立理學在全國學術上思想上的統治地位奠定了基礎。
宋室南渡後,伊洛之學的重心也轉移到江南,經朱熹集其大成,確立了理學(道學)的宏博規模和完整體系,成為理論上相當周密並能適應時代需要(因而具有很強生命力)的新學說。而在金朝治下的北方,伊洛餘緒雖存卻不成氣候,一般學者為科舉所左右,唯知蹈襲章句註疏之學,或究心於辭章聲律,偶有朱子之書傳至北方,但學者、知者、信者甚少,加以佛學在北方知識界浸潤頗深,一些亦儒亦佛之士因南宋理學家力闢佛教,更起而攻擊和抵制之。迨趙復傳程朱理學於北方,給人以耳目一新之感,一時從學者頗多,以為孔孟道統由此從南方又回到北方。但反對者也不乏其人,在相當一段時期中未能普及。真正使程朱理學在北方得以推廣並最終確立了不可動搖的地位者,當首推許衡。許衡生長於金未亂離之世,只是從鄉鄙下第老儒學些識字句讀,後來又自學了一些先儒傳注之書,並無師授,故章句積習不深。及得讀朱子諸書,心領神會,大為折服,「冰釋理順,美如芻豢」,自謂「終夜以思,不覺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從此他盡棄舊習,專注於程朱理學,以「倡鳴斯道為己任」①。就其理學思想而言,他基本上都是祖述程朱,特別是朱子之說,加以通俗化的闡釋。在寫給其子師可的信中他說:「《小學》、《四書》,吾敬信如神明,自汝孩提,便令講習,望於此有成,他書雖不治無憾也。」②他教授學生,一以朱子為主,或問以他說,則訓之曰:「用功專主一家,則心不亂。」③似是把朱子的「持敬」說就用到對待朱學的態度上。如果說他的理論有什麼特色的話,應該就在於他特別注重朱子有關倫理綱常的論述,反覆闡明正心誠意的重要性,並強調身體力行的「踐履」工夫,大至君臣父子,小至鹽米細事,都可以而且應該做到「遵道而行」,不要因是小事而以為不足為,要求從內心到儀容、從日常行事到治國平天下,都應合乎「道」。他把「天理」(或「天道」)這一最高哲學範疇歸結為「仁義五常」,謂「德行是學問中大節目,..聖人言論句句是尊德性」(《語錄》下)。這本來也是理學家的常談,不過在許衡尤為注重,以此修己,以此教人。歐陽玄撰《神道碑》頌之曰:「先生真知力行,實見允蹈,齋居終日,肅如神明。..其為學也,以明體達用為主;其修己也,以存心養性為要;①王惲:《論左丞許公辭位事狀》。
①《考歲略》;姚燧《送姚嗣輝序》。
②《與子師可書》,《魯齋遺書》卷九。
③《考歲略》。
其事君也,以責難陳善為務;其教人也,以灑掃應對進退為始,精義入神為終;雖時尚柄鑿,不少變其規矩也。故君召輒往,進輒思退。方世祖急於親賢,而先生篤於信己,是以終無枉尺直尋之意。」這是對許衡一生事業、為人的較全面概括。他被推崇為朱子之後、在元朝特殊歷史條件下承續道統的第一功臣。元人虞集說:「使國人(蒙古人——引者)知有聖賢之學,而朱子之書得行於斯世者,文正(許衡——引者)之功德大矣。」①是恰當的評價。後來元仁宗恢復科舉,規定蒙古、色目、漢人、南人經術考試均從《四書》出題,並專用朱子章句集注,使程朱理學成為元朝的官方學術,主要是許衡極力闡揚的結果。
大德元年(1297),贈司徒,諡文正。至大二年(1309),加贈太傅,追封魏國公。皇慶二年(1313),詔與宋九儒從祀宣聖廟廷。其著述存者有《讀易私言》、《小學大義》、《大學要略》、《大學直解》、《中庸直解》及其他詩文和門人所編《語錄》等,均收在《魯齋遺書》中。
子四人:師可,歷官河南按察副使,衛輝、襄陽、懷孟路總管;師遜,未仕;師孚,早卒;師敬,由御史歷官吏部尚書、中書參政、國子祭酒、中書左丞、翰林承旨、御史中丞,奉旨編帝訓,泰定二年(1325)書成,詔譯為蒙文,更名《皇圖大訓》。
①《元朝名臣事略》卷八《左丞許文正公》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