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八卷) · 第六章 運河與海運
元大都「去江南極遠,而百司庶府之繁,衛士編民之眾,無不仰於江南」(危素《元海運志》),因而,劃直修鑿大都通往江南的京杭大運河,以替代隋唐以來那條以中原地區為中心的舊運河,已是勢在必行。至元三十年(1293),新的大運河全線貫通,此前,縱貫膠州灣與萊州灣的膠萊河也開通試行。同時,從江蘇劉家港入海,北上至界河口(今天津大沽)的海上運輸,也開闢全線通航。這些具有開拓性意義的創舉,將中國漕運史推進到一個新階段。
第一節 京杭大運河的全線貫通與整治
劃直和整改大運河的關鍵工程是將舊運河的中段東移到今山東境內,再就是修通京、津地區的河道,以直達大都。在漫長的運河通道上,各段地勢高下等等不一,因而,出於利用、調節水源的需要,必須建立、改善壩閘體制,元代在這些方面做了一定貢獻或有益的嘗試。
舊運河的殘破按隋唐以來的慣例,北上船隻入淮後,應向西南達盱眙,再折向西北,由通濟水(汴水)抵開封。然而,宋、金之際,黃河屢次於河南決口,下游劇烈變遷,形成所謂黃河「奪淮入海」的局面:宋時汴水於開封西北的汴口入黃河,黃河則由此折向東北,從山東入海。改道了的金代黃河走向是,從河陰(今河南滎陽東北)附近轉東北入河南汲縣,東向入山東西境後,折向東南,經江蘇徐州、宿遷、泗陽、清江,東向入海。到了元代,河南與山東之間的一段黃河進一步南移:從河陰向東,歷開封北,轉向東南,經河南杞縣後達徐州(下與金代同)。「奪淮入海」的交結點在今清江市之北;元初漕糧經達的所謂「中灤旱站」,經黃河南移後,正處於黃河北岸。這是宋、金、蒙元之際河道的重要變化之一。
河道的另一重要變遷是汴水的湮涸。
宋、金、蒙元之際,兵連禍結,戰亂頻仍,漕渠亦遭厄運。北宋徽、欽二宗時期,運河已逐漸失去原有作用;靖康年間,金人南下,汴京被圍,漕運中絕,汴水「堤岸失防,汴流久絕」,「塞久不合,乾涸月余」①。金與南宋中分南北達數十年,隋唐以來的大運河被攔腰切斷,這樣,到乾道年間,南宋使臣北上,沿途見舊汴水「河益堙塞,幾與岸平,車馬皆在其中,亦有作屋其上」,「汴河底多種麥」②,已是一派殘敗景象。所以,元代首次漕運的船隻進入清江,亦即「奪淮入海」的交結點後,即逆改道後的黃河(原淮河河道)西行,至江蘇宿遷、徐州後繼續西進,達「中灤旱站」,再陸運一百八十里到淇門(今河南汲縣東北淇河與衛河交結處),進入御河(今衛河),最後接運至大都。
上述航道迂迴曲折、水陸轉運,諸多不便。南宋滅亡後,尋求南北徑直、便捷的漕路提上了日程,至元十二年,考察江淮至大都河道狀況的郭守敬認為,「宋、金以來汶、泗相通河道,可以通漕」①,於是,在試行多渠道運①鄧肅:《辭免除左正言第十六札子》,《栟櫚先生文集》卷十二。
②樓鑰:《北行日錄》卷下,《攻媿集》卷十一。
①《元史》卷六四《河渠志》一。本篇所敘內容凡未另注出處者,多見於下面兩種材料:(一)《元史》輸的同時,元廷逐步于山東西部大力興舉了開挖新漕渠、劃直南北大運河的工程。
山東西部的運河分兩段進行。第一是開挖濟州河。開挖濟州河的最初動因,可能是為了受納「濟寧等處田土子粒」,以供皇家充作「酒材」之用。從事這項專業生產的屯田,直屬於宣徽院「尚珍署」,因此,工程的主持者為知尚膳院(宣徽院前身)事、寧夏人來阿八赤。這時的開鑿,由於工程尚未完全與旨在溝通南北漕運的整體需要相聯繫,所以工程規模可能不大。至元十八年年底,元廷又派奧魯赤、劉都水及「精算數者」一人,在原有基礎上重新規劃開鑿,二十年初步完工。濟州河引汶水、泗水,從濟州(今山東濟寧市)西北到須城安山(今山東東平西南),全長一百五十多里,當時亦稱「東平府南奧魯赤新修河道」②,這樣,漕路由淮河入泗水(今中運河),經濟州河北達安山,出大清河(今黃河下游)經東阿(在今山東東阿南)、利津入海,漕船再循海岸北上入直沽(今天津市大沽口)轉赴大都。但由於利津一帶淤沙壅塞,船隻出海甚為困難,只好改從東阿上岸,陸運到臨清(在今山東臨清南)後,再搬糧下御河。至此,除東阿和臨清間一二百里的旱路外,元代南北航運已大致溝通。
至元二十六年,元廷採用壽張縣(今山東梁山西北)縣尹韓仲暉等人的建議,派李處巽主持開挖接通濟州河的運河,工程從安山西南起,分梁山濼(即梁山泊,在今山東梁山、鄆城等縣間)的水源北流,經壽張西北到東昌(今山東聊城),又西北達臨清入御河。工程全長二百五十里,歷時六個月完成,定名「會通」。至此,南北航道全線溝通。黃河「奪淮入海」後,北面的御河故道水勢久已減弱,會通河開通後,黃河的部分水流由此進入御河,北流入海,御河因此有「北黃河」之稱。
運河北段的工程主要在京津地區進行。郭守敬於中統二年(1261)上達的水利條陳中,曾提議引水通入金代中都(元大都),東至通州舊漕河,再南向開河至楊村(在今河北武清縣),但通州至大都五十里之間,水源匱乏,仍難免陸路轉運之勞,因此,至元二十八年郭守敬又提議疏導昌平縣白浮村神山泉,過雙塔、榆河,再引一畝、玉泉諸水(在今北京昌平縣境)至大都和義門(今西直門)入城,匯為積水潭(亦名海子,今什剎海),積水再東南出文明門(今崇文門)至通州高麗莊入白河。全長一百六十四里,隔年河成,賜名「通惠」,這樣,漕船北上可一直開進大都城區,往南可與白河至大沽河之間的通州運糧河接通。
元代劃直大運河的工程在山東西部進行,與此同時,東部也開成膠萊河。該工程至元十七年提出動議,次年作具體規劃,以「益都、建萊、寧海」卷六四至六六《河渠志》一至三;(二)《經世大典·海運篇》,見於《永樂大典》卷一五九四九、一五九五○(含卷一五九五○中的《蘇州志》)。
②《元史》卷六五《河渠志》二《濟州河》條混載有膠萊河的內容,今據諸籍訂正。三州一年的賦稅「入折傭直」,至元二十年初步開成,次年十二月第二次大規模疏鑿,其主體工程可能名「神山河」或「神山橋渠」①。工程南端首起膠西縣東陳村海口,由此往東南鑿引河通入膠州灣(入海口可能即明代麻灣海口),再由陳村海口趨西北,先後達薛島西十里的馬家壕、高密縣東北五十里的亭口河與膠河匯合,再經平度州(治今山東平度縣)西北七十餘里入昌邑縣界,北端入海口在萊州西北七十里。元於此設朱王海口倉。工程總長三百餘里②。
膠萊河鑿成後,曾一度形成一道自成系統的官方漕運路線:南面的起運點是今江蘇蘇北漣海平原的滿浦倉(倉址在今淮安市北面、淮河南岸),往東循「奪淮入海」的黃河河道,「易閘者七」,進入漣海海口,再傍海北上行進,通過膠萊河,繼續傍渤海海岸「篙行」,進入天津直沽。
運河的整治與分水點的選擇以上是大運河的主體工程,此外,運河貫通後,還針對各段出現的問題進行了一系列整治或輔助性工程,較重要的有,至元三十年,為解決通州運糧河供水不足,在榆河(運糧河的主要水源之一)上源另開小渠,增大流量。至正年間還在通州南高麗莊至西山石峽鐵板之間開挖一新河,全長一百二十餘里,深五丈,寬十五丈,使西山古金口水東流至高麗莊接通御河。不過,金口水上源桑乾河水質渾濁,流湍勢急,沙泥易於壅塞河道,不甚便於船隻通行。揚州運河入元後廢舊,不甚通暢,延祐四年議定疏浚河身達二千三百餘里。江南運河也年久失於修浚,元代重點施行了開挖鎮江運河、同時疏治練湖的工程。一百三十一里長的鎮江運河(在今江蘇鎮江市向南至丹陽市呂城壩之間的河段)「全籍練湖之水為上流」,至元、大德年間曾對運河與練湖進行過整修,但成效有限。泰定元年(1324)正月十七日,運河分三段作壩擋水施工,三月四日完工,河面開闊至五丈,底闊三丈,深四尺,加上原有二尺水深,可積水六尺。隨後又修補練湖漏缺,將堤面增闊至一點二丈,斜高增至二點五丈。同時增置「湖兵」,按需啟閉斗門,向運河提供水源①。元代大運河是有名的「閘河」,據粗略統計,通惠河設閘十八處,金水河四處,會通河三十一處,為節制諸水會於濟州,汶、泗河段上也置有河閘六處。通惠河上源設有「看閘提領」,可見也置有河閘。此外,宋代於楚揚①《元史》卷六五《河渠志》二,卷十二《世祖紀》九。
②於欽:《齊乘》卷二《益都水·膠水》,卷三《郡邑》。另據《重刊萬曆萊州府志》卷二《山川》條載,明嘉靖年間,山東巡海副使王獻曾循元代舊道考察,據以疏鑿膠萊新河,本文所述元代膠萊河道亦參考王獻的考察記錄。
①俞希魯:《至順鎮江府志》卷七《山水》;《元史》卷十九《成宗紀》,卷六五《河渠志》二。運河上置「斗門水閘」達七十九座②,在江南運河河段,宋代置有望亭(在江蘇蘇州西北)、五瀉(在今江蘇無錫市北)、呂城(今江蘇丹陽市東南)、奔牛(在今江蘇常州西北)和鎮江等處河閘③,這些舊閘入元後一般都應予以利用,這樣,元代大運河上的河閘當在一百五十座以上。河閘與堰、壩的作用在於調節水量,通行運舟。最初的閘是一種單閘,相當於現在的節制閘,堰是較低的擋水溢流的建築物,橫截河中,以抬高水位,但運舟過堰最初須藉助人力或畜力牽挽,不如水閘靈便。宋代則進一步將單閘發展為複式船閘,即在水位明顯相差的河段上設置兩個或更多的閘門,放閘積水,必要時又啟閘放水,抬高下段水位,使船隻逐級上行;有時則在河側附近造「歸水澳」,以達到蓄水備用的目的,因而,複式船閘更加省力、省時,可進一步提高運輸能力。宋代在江南運河中建置的船閘一般都有上下閘,稱「澳閘」①,可視為複式船閘,最著名的則是置有更多閘門的淮安、真州閘②。元代建有上下二閘的複式船閘在通惠河上有八處,會通河中四處。建有上中下三閘的複式船閘共兩處,即會通河上的會通鎮閘(在河北臨清西南)與濟州閘。這些複式船閘的形制有了一些新的發展:一、較多採用在兩閘間修建「月河」③的方式儲積水源,以取代宋代較普遍於河側建造「歸水澳」積儲水源的方式,從月河中放水下行應更為方便;二、今江蘇沛縣東面的金溝與沽頭二閘處於會通河南端,為防止大船進入會通河阻塞交通,在這兩處特設「隘閘」以防止超寬船隻入河(後來又在隘閘下岸立「石則」,丈量大船的長度,超長也不得入河),但該處地勢高峻,旱天即水淺舟澀。對關鍵河段中出現的這個問題,元廷相繼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將沽頭隘閘調整到金溝大閘之南(當在河道岸側),在金溝與沽頭兩座大閘間增置一道小型「運環閘」(實際構成了一組複式船閘),並在沽頭閘與新遷隘閘之間選空地構築一道「滾水石堰」(即有一定高度的石壩),使高於石壩的水流隨時下行;另於金溝閘上添置木板積水,月河內構建一道大型滾水石堰,沽頭閘月河內也改修一道大型石堰,這樣,金溝閘內的積水可通過滾水石堰下行,經下一道滾水石堰流至沽頭閘內,「水漲即開大小三閘,水落即關閉大閘,止於隘閘通舟」,克服了高處水淺的困難,船只得以逐級上行。
確保水源供給的另一關鍵是分水點的選擇,它要求根據自然條件,選擇②《宋史》卷九六《河渠志》六。
③上述江南運河的河閘均有上下閘,其中鎮江於南宋時置沿江五閘,元天曆二年(1329)予以重建,稱京口閘(見俞希魯:《至順鎮江府志》卷十四《公廨》)。
①《宋史》卷九六《河渠志》六;嘉定《鎮江志》引《四朝國史志》;張國維:《吳中水利書》。②詳光緒《阜寧志》引山陽馮仲雨:《間園志遺》;《宋史》卷三○七《喬維岳傳》;胡宿:《通江木閘紀略》;沈括《夢溪筆談》卷十二《官政》二。
③《宋史》卷九六《河渠志》六載:元祐四年於徐州呂梁、百步二洪「開修月河石堤,上下置閘,以時開閉,通放舟船」。元代將這種「月河」的形制進一步推廣使用。
一個理想點,使之最大限度地匯集水源,再讓這些水源順暢地分流到上下河道中去。元代大運河中段的分水點選在濟州會源閘,在這裡向東北方向可通過■城(在今山東泰安西南)石堰,節制汶水入汶水向西南流至濟州,與泗水相匯;濟州的東南方面是泗水,兗州閘的作用是節制泗水,使之西南進入濟州。會源閘的建造,則使集結來的各路水源分流南北,達到「臨濟魯之交,據燕吳之沖,道汶泗以會其源,置閘以分其流」的目的。不過,從濟州往西北至臨清,「地降九十尺」,南至沽頭,「地降百十有六尺」①,北高南低的地勢,使得會源閘水往北分流比較困難,從技術角度考察,這是會通河運載能力受限的原因之一。明永樂年間,重新選擇汶上縣西南三十五里的南旺湖為分水點,才妥善解決了原有的矛盾。
漕運的管理及運輸概況在至元二十四年大規模實行海運前後,元代主要施行海運與河、陸、海聯運的辦法解決漕糧的北運。首次有計劃、有組織的漕運是在至元十三年(1276)。當時,以伯顏為統帥的各路大軍占領臨安,但宋將李庭芝、姜才等仍竭力堅守運河必經的淮東之地。元廷為調運糧食北上,特地製造了一批輕捷的「鼓兒船」,裝載浙西漕糧,「涉江入淮」,由黃河逆水至中灤旱站,搬至淇門入御河,接運赴大都。所謂「涉江入淮」,系指糧船北渡長江,經瓜洲、揚州,順揚州運河北達淮安,入淮河。此後,一度著重於舊河運系統的整建:最初,在大都設漕運司與提舉司,分別負責淇門至通州河西務(今河北武清西北、北運河西岸)、中灤經淇門至河西務的水陸轉運;揚州漕運司分管江南至瓜洲的運輸,瓜洲至中灤段的押運人員,不屬揚州漕運司管轄。南北數千里,運司並列,互不統屬,「糧道遲滯,官物虧陷」。至元十九年,在試行海運的同時,元廷調整了上述管理體制:改設京畿、江淮兩處都漕運司,後者除繼續管理江南至瓜洲的運輸外,另將屬官一半於瓜洲置司,另一半於中灤、荊山(在今安徽懷遠西南)分置上下行司,分段管領。每年要求運糧二百萬石到中灤,取回京畿漕運司的接收字據,呈揚州行省備案。京畿都漕運司則統一負責中灤至大都的運輸,屬官一半於大都置司,另一半於中灤、淇門上下置行司,將江淮都漕運司的二百萬石糧食運赴大都。上述以中灤為轉運點的南北運輸線,幾經水、陸搬遷,困難重重,實際年運量僅三十萬石。於是,次年初步開成濟州河與膠萊河,實行多渠道運輸。應該指出,至元年間揚州運河尚不甚通暢,因此,江南漕糧往往要陸運至淮安,然後,一支往西北至中灤,另一支逆改道後的黃河送至徐州,再經濟州河輾轉北上;第三支是順改道後的黃河東下出海口,沿海岸行進,通過膠萊河北上。為適應多渠道運輸的需要,元廷增設了淮安分司、濟州分司(濟州①揭傒斯:《重建濟州會源閘碑》,《揭傒斯集》卷十二。
都漕運司)和利津分司(膠萊海道運糧萬戶府),實行的綱運分短運與長運兩種。
短運又稱軍搬、短搬,分兩段進行。南段由駐紮在呂城的軍隊運往瓜洲,北段由漢軍與新附軍從瓜洲運至淮安。每個船隊由二綱、三綱、四綱組成不等,有管軍千戶、把總和百戶負責押送,另由駐紮在瓜洲的江淮漕運總司派奏差一員,乘坐站船,往來催督,並在每隻船上樹一面白旗,上書押運官姓名,以約束官船的越軌行為。
長運由雇募的民船承運,從瓜洲起運,二綱、三綱、四綱不等,也由一員奏差監督,運至淮安後,由淮安分司開閘放船進入改道後的黃河,然後由中灤和濟州分司派來的奏差各領綱船,分運兩路。
至元二十一年,暫罷膠萊河運糧,該運道水手、軍人各五千充實到內河其他運道中,次年又造漕船三千艘充實到通往濟州河的運道中去。一般情況下,以中灤為轉運點的運輸線年運量在三十萬石左右,濟州運道二十萬至三十餘萬石不等,膠萊河為二十餘萬石,至元二十二年曾達六十萬石。在這前後,以中灤為轉運點的運輸線已經罷廢。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官方先後取消對濟州河與膠萊河道的利用,元代的南北運輸,逐步趨歸於海道為主、大運河為輔的局面。
海運發達以後的大運河,對官方來說,主要職能是運輸食鹽、茶葉、各地土產、手工業品及海外貢物,並供使客往來。此外,在官、私糧食運輸方面仍起相當作用。官運方面,可能是將中原、華北等地的屯田糧運往北方,立於天津河西務的「都漕運使司」(見下)屬下便有滎陽等三十一綱,船九百餘只,船戶八千餘,綱船主要分布於會通河東西的山東、河南境內,運輸量亦較可觀①。
運河上的民運與商運相當活躍。在大都,每年官方投放市場的糧食僅三四十萬石,其他「百姓食用的糧食多一半是客人從迤南御河裡搬將這裡來賣有」,並且「來的多呵賤,來的少呵貴」②,為此,元廷一方面多次頒布禁止官船、軍人與勢豪阻撓、刁難客船的法令,另一方面,為了保證官運的正常進行,又不得不對發達的商運加以限制。仁宗延祐元年(1314)針對權勢、富商以四五百料大船駛入運河阻塞交通的弊端,決定在會通河南北的沽頭、臨清兩處設置「隘閘」,以限制二百料以上、梁頭闊八點五尺以上大船入閘。①《元史》卷八五《百官志》一與卷四一《順帝紀》四記載,滎陽等三十一綱「運糧三百餘萬石」,而至正年間的兩淮運使宋文瓚說,世祖開會通河,「歲運米至京者五百萬石」,我們認為這五百萬石不應理解為運河的年承運數,因為,元代海道的年運最高數為三百餘萬石,運河承運能力若與之相近甚至遠過此數,便無法理解元代漕糧以海運為主的基本事實,也與前面列舉的內河運輸的常額相距過遠。明代以內河漕運為主,大運河真正發揮作用亦在明永樂之後,而明代運河的運載常額也只有四百萬石。因此,可以明確肯定的是,五百萬石應是包括海運在內的各運道運達大都或天津河西務的總數。②《通制條格》卷二七《雜令·拘滯車船》。
但私商「貪利」,又改造減舷長船,長度達八十至九十尺,載重五六百料,阻塞現象,仍不時發生,因此,泰定四年(1327),又於上述兩處石閘下岸立「石則」,以限制六十五尺以上的長船入閘。總的說來,大運河鑿通後,「江淮、湖廣、四川、海外諸番土貢糧運、商旅懋遷,畢達京師」③,在溝通南北交通方面起著不可取代的作用。
③《元朝名臣事略》卷二《丞相淮安忠武王》。
第二節 海運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渤海至廣東的沿海交通已經展開,此後,局部的、通貫南北沿海的交通漸趨頻繁。兩漢時代,在今兩廣南部與越南境內設置了南海、鬱林、交趾等七郡,這七郡與北方的交通也主要取道海上。海上交通的發展以造船技術與航海水平的提高為條件,也與政治與經濟等方面的實際需要相適應。與前代不同的是,元代在東部海域實行全線通航,首先在漕運業中形成了以海運為主、內河運輸為輔的格局。
海運線路的選擇與航海技術的進步海運航線前後有三次變更:第一次航路。從至元十九年首次糧運,到至元二十八年新航路的開闢,共沿用十年。開闢者為朱清、張瑄和羅璧,航線大體是:從劉家港(今江蘇太倉瀏河鎮)至海門黃連沙頭(在今江蘇啟東東部海中)、萬里長灘(在今江蘇啟東東部,西南向呈長條形,後來部分形成陸地),經鹽城(今屬江蘇,當時瀕海),歷海寧府(治今江蘇連雲港西南)界,可至鶯游山(今連雲港東北東西連島),下入山東境,由密州(治今諸城)入膠州(治今膠縣)界放靈山洋(今青島南、膠南以東海面),北至浮山(青島附近)、勞山(青島東北嶗山)、福山(嶗山縣東),沿海岸達延真島(今山東榮成沿津島),東北轉過成山(在今榮成成山角),最後進入天津界河口。該航線沿海岸航行,迂迴曲折,「委實水路艱難,深為繁重」,航期長達兩個多月。
第二次航路。至元二十九年由朱清聘請長興(屬今浙江)李福四「押運指引」,路線是:從劉家港開洋,轉過撐腳沙(在今江蘇常熟璜涇北江中),至三沙洋子江(在今江蘇崇明西北,後來大部分形成陸地),東北至扁擔沙大洪(今啟東東南,今已成陸地)、萬里長灘,再往東北一千里至清水洋(在北緯34°、東經122°一帶)、黑水洋(東經123°以東一帶),過黑水洋可見延真島。西北至成山與劉島(今山東威海東劉公島)、芝罘島(在今山東煙臺北)諸島,進入天津界河。該航道從萬里長灘到成山一段取遠海航行,線路較為徑直。一路便風,半月可達目的地;風水不便,仍需一個月或四十天以上。
第三次航路。至元三十年開闢,從劉家港出發,過黃連沙轉西,東北取道成山,「亦為不便」,故「繼為千戶殷明略踏開生路」。這條新航道是:從劉家港出發至崇明三沙,東行入黑水大洋至成山,以下大致與至元二十九年新航路同。航船至崇明三沙後即避開萬里長灘直入黑水洋,取遠海航行,順風十日即可駛達。此後海運均取這條航道。
除上述主航道之外,在福建至浙江、山東半島或天津直沽至遼東、高麗之間還有一些海上支線①,起運港口另有白茆港(在今江蘇常熟市東北九十里)、慶元烈港(今浙江寧波市瀝港)和福建長樂港(在今福建長樂縣東)。元代海運江南糧,分春、夏二運。新航道開闢前,一般是正月集糧,二月起航,四月達直沽,五月返航運夏糧,八月返港。改道後,航期縮短,一般是三月起運。
在長達萬里的運輸線上,水文地理比較複雜,氣候變幻莫測,困難險阻不言而喻。為求得安全,元人特別寄幻想于海神(天妃),但最實際的,還是「高價召募慣熟梢工,使司其事」。船工或「憑針路定向行船」,或「夜對紫微星直上」。這些「慣熟梢工」和水手在幾十年的航海實踐中積累了一些寶貴的經驗,這些經驗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仰觀天象,以卜明晦」,即利用風雨雷電和日象對海洋氣象和潮汐規律進行預測預報,並編成口訣,供船員記誦,內容有「潮汐」、「風信」、「觀象」等目,「雖是俗說,屢驗皆應」。二是對中國東部海域水文地理進行了較詳盡的勘察記錄。其中如對避風港的選擇、「點篙」以測沙礁的技術等等,充分顯示了水手們的聰明才智。三是確立港口導航制。至大四年(1311)十二月,常熟州船戶蘇顯與「老舊運糧千戶」殷忠顯、黃忠翊等鑒於劉家港北沙淺水暗,提出導航方案:由蘇顯備私船兩隻作為號船,「拋泊西暗沙嘴兩處,樹立旗纓,指領糧船出淺」,並畫榜曉示,要求糧船於號船兩邊繞過,觀旗纓決定行止。江陰州夏港、陳溝等處也有淺沙暗礁,延祐元年(1314)七月,由江陰船戶袁源、湯璵如上法指揮,為船隻的進出提供了方便。
海運的管理元代海運管理機構的建置相當完備,它分為接運與海運兩個系統(接運系統詳下節)。海運機構建立的情況較為複雜,它經歷了設置、改善與確立三個過程:設置階段(約從至元二十年到至元二十八年)。至元二十年首次海運成功,元王朝開始設立兩所萬戶府,朱清、張瑄分別任中萬戶和千戶。至元二十四年,因海運地位提高,始立行泉府司「專領海運」,又增設兩個萬戶府。四年後,由於行泉府司掌管者劣跡敗露,四萬戶府削減為以朱、張為首的兩所「海道都漕運萬戶府」。二府設官分職:「正官」包括達魯花赤和正副萬戶,「首領官」包括經歷、照磨、譯史、奏差,是具體管理人員。另有鎮撫,負責處理日常事務①。當時規定年運糧以十分為率,張瑄六分,朱清四分。張瑄所屬有三十二名千戶,按地區劃為八翼(後並為四翼);朱①運糧至遼東、高麗的記載詳見程鉅夫:《元都水監羅府君神道碑銘》,《雪樓集》卷四;黃溍:《江浙中書行省平章政事贈太平保安慶武襄王神道碑》,《黃金華集》卷二四;《元史》卷十七《世祖紀》十四等。
①朱德潤:《送海道鎮撫莫侯北歸序》,《存復齋文集》卷四。
清所屬有二十七名千戶,劃為七翼(後並為兩翼),「翼」的駐地全部分布在蘇南沿海地區。
改善階段(大德七年前後,即1303年前後)。至元三十年朱虞龍任海道都漕運萬戶,提調香糯事(香糯為江南特色品種,直接運到大都,供皇宮釀酒等用),萬戶府至此增為三所。大德七年,在一場政治風波中,朱、張失勢,三萬戶府又並而為一,開府於平江,設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二員,副萬戶三員。千戶按地區劃分駐地,共十一處,除浙江的溫台、嘉興、杭州外,其餘八處都在蘇南沿海。
確立階段(至大四年後,即1311年後)。至大四年規定,原有的十一處千戶所並為七處,「溫台所」、「慶紹所」和「杭嘉所」分別置於溫州路、慶元路(治今浙江寧波)和杭州,「松江嘉定所」、「崑山崇明所」、「常熟江陰所」與「平江香莎糯米千戶所」以及萬戶府都設於平江。
中書省是負責海運的最高機關,江浙行省實施對海運萬戶府的直接領導,並派行省官員監收漕糧,提調海運。每次海運開航前,萬戶府須由正官赴港口點閱糧船,監督起航;各所千戶則須分赴各倉監裝漕糧,並輪番下海督運。
元初海船的來源,一是繳獲南宋的戰船,二是收集沿海民船,三是為內河漕運製造的官船,四是利用大量戰船,此外,還有朱、張實行包運後發動起來的從事海運的民船以及他們的自備船。後來,元王朝發動「近海有力之家」造舟起運,官方也「每三歲更造漕舟」①,後兩者是船隊的主要組成部分。元末海船多強行徵收,成分更為複雜。投入運輸的船隻的最高數目,見於記載的是至正三年的三千餘艘②。
海船中水手組織分工的情況,可以「總漕」樓船即最高指揮船為例,船中有水手三百人。千戶、火長是船中的「好家主」,「事事辛苦不辭難」,「火長」可能為五人(或十人)的士兵長,兼掌羅盤,負責導航;大工「駕舵如駕馬,數人左右拽長牽」,是船中的舵手;碇手「在船功最多,一個唱聲百人和。何事深淺偏記得,慣曾海上看風波」,因而可能就是船主召募的「慣熟梢工」③。
從事海運的船戶與水手,元初主要由軍人充任,但早在至元二十年立兩處萬戶府時,其中一處即「以萬戶之無軍有牌者除充」,次年又發動「近海有力之家」造船起運,船戶水手便向民丁的方向轉變,最終取官兵而代之。船戶分屬七處千戶所,其數「凡數萬人」①,如按明代海船每千石用水手十①柳貫:《柳先生文集·附錄》,《柳先生行狀》。
②吳鳳翔:《無錫縣誌》卷二三《祠宇》。
③貢師泰:《玩齋拾遺·海歌八首》,見《元詩選》二集戌集,另見顧炎武《日知錄》卷二四《火長》;黃時鑒:《火長》,《歷史研究》1978年第3期。
①朱德潤:《送海道鎮撫莫侯北歸序》,《存復齋文集》卷四。
五至二十人計②,元代海運每三百餘萬石糧,水手應達六萬餘人次,春夏二運平均每期三萬餘人。但至大前有一期春運(歲運額在三百萬石以下)用舟四百餘艘,水手竟達四萬餘人③。
海運的興衰元代海運號稱「一代之良法」,但統治者對它的認識,並非始即瞭然,因而,對它的籌劃和組織也是逐步趨於完善的,這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試行階段。約從至元十九年初運到至元二十四年專管海運的「行泉府司」的設立,在這期間,海運的優越性逐步顯露,引起了統治者的重視。至元十三年,元軍攻陷臨安後,一方面調撥糧食北運,另一方面把繳獲的庫藏圖籍,通過海道運往大都。此後,元廷著重於傳統的河運系統的整建,並在山東境內修鑿河道,實行多渠道運輸。
至元十九年,丞相伯顏鑒於多年內河糧運的勞費,始從至元十三年經海道搬運宋室庫藏的舊例中得到啟發,聽從朱清、張瑄的建議,通過海道運輸漕糧,當年由江淮行省製造平底船六十隻,行省又委託上海總管羅璧和朱清、張瑄另造船隻,再利用本處軍人和官船召雇水手,將江南各地的糧食集中揚州,往東出海,沿海道北上。這次初運糧食為四萬六千石,數目雖不足觀,卻有了一個好的開端。與水陸轉運、河海聯運過程中出現的不利因素相對比,海運在經濟上的效益非常明顯,此後,海運量便從一二十萬猛增到五十七萬八千石。於是,元廷逐步罷廢一些內陸河運及海河聯運的航線,採取多種措施,特別是設立了行泉府司,專管海運,加強了海運的運輸能力。(二)確立階段,約從至元二十五年「都漕運使司」和「京畿都漕運使司」的設置到大德年間。這一時期的特點是委用朱清、張瑄專管海運,漕運主要依賴海道,歲運之數大幅增長。
前面提到,元廷曾設立南北兩處漕運司,管理以中灤為轉運點的漕運。
到了至元二十五年,改在天津直沽河西務和大都分別設置都漕運使司,前者接納南來的糧食物資,但實際主要接納的是海上運來的糧食;後者把前者按納來的糧物收入倉庫。這實際是一套銜接海運的接運系統,說明海運逐步成為主要運輸方式,於是,其他漕運機構相繼罷廢。
在這過程中,負責海運的官員受到了最高統治者的特別信任,其中最著名的是崇明人朱清和嘉定人張瑄。他們原是南宋時的「海盜」,入元後逐漸被重用,至元二十年首次海運成功,分別授為中萬戶和千戶,次年又分別以②丘浚:《漕輓之宜》下,《大學衍義補》卷三四;沈廷揚:《海道奏疏》(見於《崇明縣誌》卷十九《藝文志·奏疏》)。
③任士林:《江浙行省奏運海糧記》,《任松下先生文集》卷二。
江東道和淮東道宣慰使之職兼領海道都漕運萬戶。忽必烈曾對丞相說過:「朱、張有大勳勞(指開創海運),朕寄股肱,卿其卒保護之。」①「南人」如此受器重,在元代並不多見,說明他們確實為元廷解決了國脈所系的漕運大計。漕糧主要取自江南官田歲入,在至元二十五年至大德七年這十五年中間,除元貞、大德初因「京畿所儲充足」而減額外,歲運之數,至元二十五年、至元二十六年分別為四十萬石和九十三萬石,以後激增至一百四五十萬石,大德七年為一百六十五萬石。海運漕糧滿足了大都愈益增多的糧食需要。
(三)發展階段。約從大德末年至天曆二年(1329)。這一時期,南方漕糧徵收的布局有所調整,歲運之數繼續大幅上升。
漕糧的徵收地,元初大致沿襲宋代,即以湖廣、江西和江浙地區的稅糧充運。其中,江東寧國、池、饒、建康地區的漕糧稱為「上江糧米」,常由海船逆長江而上裝運;江西湖廣的漕糧,則用河船東運至真州兌入海船。這不僅耗費人力、物力,而且海船逆長江上行困難很大。於是,至大四年(1311)作出新的規定,實物糧改從兩浙地區徵收,海船停泊沿海港口,就便裝糧起運。這種「棄遠就近」裝糧的方法,頗與已經形成的海運體制相適應,效益明顯,「海漕之利,蓋至是博矣!」(《元史·食貨志一》)。後來,隨著歲運之數的激增,並考慮到兩浙地區不斷出現災荒,上述「棄遠就近」裝糧的原則也不得不有所調整,具體辦法是在集慶龍灣(今江蘇南京下關)構築糧倉(集慶倉,或稱廣運倉)以集中沿江糧米,再另撥河船往東運至開洋港口,兌入海船①。糧食徵集區域再次擴大,同時又能避免海船逆江上行之難。歲運之數,至大四年前在兩百萬石以下。延祐六年至天曆二年間(1319—1329),除至治三年(1323)外,均在三百萬石以上,天曆二年,達三百五十餘萬石,這是元代海運的最高額。
(四)衰落階段。從後至元元年到至正二十八年元亡(1335—1368)。
元朝後期,海運業如同元代社會那樣,衰落破敗,百孔千瘡,「水旱相仍,公私俱困,疲三省之民力,以充歲運之恆數,而押運監臨之官,與夫司出納之吏,恣為貪黷..兼以風濤不測,盜賊出沒,剽劫覆亡之患,自仍改至元之後,有不可勝言者矣!」(《元史·食貨志五》)
元末農民大起義後,海運瀕臨衰歇,「元京軍國之資,久倚海運,及失蘇州,江浙運不通;失湖廣,江西運不通」①。為挽救危機,元廷試圖用就近屯田的辦法另闢糧源,但很快歸於失敗,於是只得繼續乞求于海運。
元末海運殘局的維持,一是依賴江浙的張士誠、方國珍,二是福建的陳①王逢:《張孝子序》,《梧溪集》卷五。
①鄭元祐:《海道都漕運萬戶府達魯花赤和尚公政績碑》,《僑吳集》卷十一;虞集:《兩浙運使智公神道碑》,《道園學古錄》卷十三。
①葉子奇:《草木子》卷三上《克謹篇》。
友定。
方國珍兄弟於至正八年(1348)「亡入海,聚眾數千人,劫運艘,梗海道」。此後降於元,元廷利用他維持海運。他雖時降時叛,但從至正十九年起,尚能「歲歲治海舟,為元漕張士誠粟十餘萬石於京師」(《明史·方國珍傳》)。張士誠於至正十六年據平江(今江蘇蘇州),次年降元。至正十九年,元廷派專使來平江,於方、張之間「往來開諭」,使二人各具舟、糧,結果,「糧得入京者僅十一萬石,自是歲以為常」(吳寬《平吳錄》)。據載,至正十九年和二十年,起運糧為十一萬石,至正二十一年和二十二年為十三萬石。至正二十三年九月,張士誠自立為吳王,此後「元征糧,不復與」,並殺勸貢將領,江浙海運至此絕。但福建陳友定仍忠於元廷,一條從福建繞過江浙直通大都的海道得以一度通行,一些地方官員也不時湊集一些糧食接濟大都,直至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