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八卷) · 第三章 民族

第一節 蒙古族 成吉思汗建國後,被統一在蒙古國治下的蒙古高原各部落,以蒙古部人為核心,開始結合成為一個民族共同體——蒙古族。 成吉思汗將各部落人戶一律按千戶制重新編組,共為95個千戶,分授由他直接任命的千戶長管領,並重新劃定了各千戶的牧地。一部分千戶是由千戶長原屬部民,或收集離散的同部落人組成的,大部分則是由不同部落人口混合組成的。千戶制(千戶、百戶、十戶三級劃分)成為蒙古社會組織的普遍制度,從而廢除了先前的部落、氏族組織,進一步打破了部落、氏族界限,這在蒙古民族形成中起了最重要作用。原來的部落或氏族名稱仍存,但不再是作為社會組織,而是作為出身姓氏的標誌。《史集·部族志》所載「稱為蒙古人」的各部落和元人陶宗儀《輟耕錄》之《氏族》條所列「蒙古七十二種」(其中因異譯而重複者約占三分之一),大體反映了構成元代蒙古族的基本成分。按《史集》的分類。他們出自原先的三種類型部落。第一類是「尼魯溫蒙古人」,即傳說阿蘭果火(成吉思汗十一世祖脫奔咩哩建之妻)在丈夫死後感天光所生三子的後裔分衍出的部落或氏族,其名稱見於記載者約三十個(《史集》和《元朝秘史》所載互有歧異)。這一類部落或氏族是大約九至十世紀之際遷到斡難河上游不兒罕山地區的一支蒙古部落發展而來的,他們被認為是出於同一祖先的血緣親族集團,是成吉思汗氏族的親族(uruq),互不通婚。不過,在其發展過程中,實際上已吸收了不少其他部落(包括蒙古和非蒙古部落)的成員。第二類是「迭列列斤蒙古人」,指尼魯溫蒙古以外的各蒙古部落,見於記載者有兀良哈、弘吉剌及其分部(亦乞列思、火魯剌思等)、許慎、遜都思、伯牙烏等十餘部。其中有的(如弘吉剌)也發展成有眾多分支的大部落集團,有的則逐漸衰落,很早就淪為尼魯溫蒙古的附庸。這些部落與尼魯溫蒙古人沒有親族關係,可以互通婚姻,如弘吉剌部自古就是成吉思汗氏族的姻親。以上兩類蒙古部落(參見本書綜述第一章《蒙古氏族世系表》)是構成蒙古族的主體,他們的語言成為蒙古民族共同語的基礎。第三類是先前不稱為蒙古人的其他蒙古語族部落,見於記載者也有十餘部(但《史集》歸入此類的一些部落,如帖良古、客思的音等,顯然不是蒙古語族部落)。其中,札剌亦兒、塔塔兒、蔑兒乞、斡亦剌等,都曾是強大的、有眾多分支的部落集團。札剌亦兒人應是最早西遷的一支原蒙古人(室韋——達怛人)部落,分布於克魯倫河至鄂爾渾河之間,有十分部,人戶極眾。其名見《遼史》記載,稱「阻卜札剌部」,為當時漠北強部①蒙古各千戶一般以始封千戶長之名為名,史料中也出現有某一部名之千戶或某部,只是指其千戶長及主體成員的部落出身,並非部落組織。 之一,但大約在遼代後期他們被遼軍擊潰後便一蹶不振,其餘部被尼魯溫蒙古人征服。塔塔兒、蔑兒乞歷來是蒙古的敵部,成吉思汗滅此兩部後,擄其餘眾為奴,後來就分屬於各千戶。斡亦剌部首領主動歸附成吉思汗,被准許以原部民組成四千戶,明初發展成西蒙古瓦剌部族。此外,《輟耕錄》所列「蒙古七十二種」中還有克烈和乃蠻,他們是成吉思汗建國前蒙古高原上最強大、社會發展水平最高的兩個部落集團(已略具遊牧政權雛形),但其族屬迄今尚無定論。克烈人很可能與最早進入漠北草原中部的原蒙古人——「九姓達怛」有淵源關係,《史集》也說他們是「蒙古人的一種」(nau『iazmoghul)①。遷入漠北草原的蒙古語族各部落都在不同程度上受突厥族影響而改變其原來面貌(包括其人口成分、經濟、文化、語言、風俗諸方面),克烈人是突厥化程度最深的一部。乃蠻人則更可能屬於突厥語族。這兩大部落集團被蒙古征服後,大部分被成吉思汗的部屬「各各分著擄了」編入了千戶。居住於漠南陰山地區的汪古部也屬突厥語族,原為金朝守衛西南路邊牆,歸降蒙古後,編組為五千戶。汪古人不在「蒙古七十二種」之列,但在元代也逐漸蒙古化了。 成吉思汗將一部分蒙古百姓分配給諸弟、諸子,又劃分了他們各自的封地範圍。諸弟封在蒙古最東部,北起也里古納河,南至兀魯灰河,分屬於他們的諸千戶軍民也就定牧於這個地區(後來幼弟斡赤斤勢力擴展到大興安嶺以東,其所屬蒙古軍民當有一部分東遷其地),原來居住在該地區的弘吉剌、亦乞列思部眾則南遷到這兩家貴族的新封地遼河中上游流域。分配給諸子朮赤、察合台、窩闊台的諸千戶軍民,隨著蒙古國疆域的擴大和西北三汗國的建立,都離開本土分別遷入各汗國境,走上了不同的地方化道路;幼子拖雷和庶子闊列堅所得諸千戶軍民,則仍留在漠北①。大部分千戶由成吉思汗親領,按地域分為左、右翼,各置萬戶長統之。《史集》記載說,左、右翼諸千戶都是由拖雷繼承,傳與其諸子,但又說按蒙古體例,「這些軍隊服從於掌管老營和登大位的那個後裔」②。據此可知實際上應是大汗直屬千戶,只是由於從憲宗蒙哥起汗位一直在拖雷家族手中,兩者才被混淆起來。左、右翼諸千戶中,八鄰部人豁兒赤為首管領的幾個千戶被置於最西北額爾齊斯河林木百姓之地;木華黎所領札剌亦兒三千戶,朮赤台所領兀魯部四千戶和忙哥所領忙兀部一千戶都是攻金主力,這三家諸千戶被封在遼東、西地區,與弘吉剌部三千戶、亦乞列思部二千戶合稱「五功臣投下」;有四千戶被窩闊台分給了其子闊端,隨他遷到河西地區;汪古部五千戶則仍居漠南陰山地區。除以上二三十個千戶外,其餘左、右翼千戶(約占全蒙古千戶數一半)①《史集》第1卷第一冊,漢譯本頁207。參見陳得芝:《十三世紀以前的克烈王國》,《元史論叢》第3輯,1986年。 ①拖雷分五千戶只見於《秘史》,闊列堅分四千戶僅見於《史集》。 ②《史集》第1卷第二冊,漢譯本頁382。 都分布於漠北草原。幼子拖雷家族按「守產」體例封在蒙古本土,漠北諸千戶大概實際上多數是分屬於拖雷後裔諸王了。以上所述是元代蒙古人的分布和領屬關係的大致情況。隨著蒙古國的向外擴張,多次從各千戶中籤調軍隊,大規模的遠征往往十分抽二,遣發到中原和西域去征戰和鎮戍,於是又有大批蒙古人遷入漢地、波斯等地區。但是「根本千戶」多數仍留在蒙古,由於人口繁殖,不但不可能被抽光,而且戶口還會不斷增加。忽必烈曾下令清點東道諸王(成吉思汗諸弟)家族人數,合赤溫家族達600人;斡赤廳家族更多達700人,其所屬五個千戶繁衍成一支龐大軍隊③。元後期分藩漠北的郯王徹徹禿(蒙哥後裔),「所統軍四十八萬,其將帥皆素所信任之親王」①,應該就是漠北的蒙古諸千戶軍。據此大致可以推知當時漠北地區的蒙古人戶數。 在蒙古擴張戰爭中,大量外族人被擄掠到蒙古地區,成為諸王和各級那顏的奴隸或屬民。如蒙古攻金初期,河北降民十餘萬家被「遷之漠北」(《元史·史天倪傳》);西征中,在撒麻耳干城就擄獲有工藝者三萬人,在玉龍傑赤城所擄者更多達十萬人以上,分給了諸王、諸將②。此類記錄,不勝枚舉。有元一代,大批漢軍、欽察軍等各族軍隊被調到蒙古地區征戰和屯戍,工匠、農民被簽發到漠北者亦為數不少,此外還有商人、教士、文人等。長期留居蒙古的大量外族人,後來也逐漸融入了蒙古族。 元代蒙古族的最上層是成吉思汗家族——各支宗王。「太祖初建國時,哥哥弟弟每(aqa-de』u,意指親族成員)商量定:取天下呵,各分地土,共享富貴。」家產制觀念延伸於國家,全部人民和國土被視為他們擴大了的家產,按其繼承法在家族成員中進行分配,各有一份子(qubi)。每個宗支後裔諸成員又對他們先人分得的並不斷增加(人口自然增殖和對外擄奪所得)的家產進行再分配,於是諸王各擁有多寡、廣狹不等的百姓和封土,各有自己的斡耳朵和怯薛(親衛軍)。他們屬於最高統治家族,是主宰蒙古族人民的主子——額氈(ejen)。大汗是國家首腦,又是全體成吉思汗家族的大宗主;每宗支也各有本家族的「為長」宗王,同時也是本藩國或封土(ulus,ayimaq)之主——但需得到大汗的認可。各支宗王有權利共同推舉大汗和參預軍國重事的議決,派代表參加國務(這被視為他們的共同產業)的管理,同時也有義務向大汗貢納,應調率本藩兵參加大征戰。次一階層是各級那顏(noyan)——諸千戶長、百戶長以及怯薛執事官等。在分封給諸王蒙古民戶時,同時也就把管領這些民戶的千戶長、百戶長分別賜給諸王為其家臣(伴當,nokor)。那顏們被授予統治本管千、百戶百姓的權力,平時治理民、刑政務,有征伐則領兵作戰;他們的職位是世襲的,除非犯罪而被剝奪。這③《史集》第1卷第二冊,漢譯本頁71—72。 ①危素:《夏侯尚玄傳》,《危太朴續集》卷八。 ②《世界征服者史》漢譯本上冊,頁140、147。 種地位使他們得以占有比一般牧民更多的牲畜、奴隸和更好的牧場,戰爭中分取更多的戰利品,有殊功者還可得到特別賞賜的私屬人戶。那顏也屬於統治階級,但與王子們有君與臣、主與仆的嚴格身分差別,和蒙古建國以前的氏族貴族之被稱為那顏是不同的。他們的地位只是來自因功勞或才能被授予的官職,不管其原來出身是貴族或是平民,身分上都成為成吉思汗家族的屬民,不可與主子「齊等」。授予他們管轄的百姓並不是分配給他們的「份子」(qubi)家產;他們只是為王家征斂本管百姓差發,不能將百姓據為己有,並且要和百姓一起承當差發。因此,籠統地把諸王和千、百戶那顏都稱為「領主」是不妥當的。當然,由於千戶長、百戶長的官職是世襲的,編在一定的千、百戶內的百姓不許任意改換單位,上下級之間、官民之間形成相對固定的依附關係,久而久之,一些權力和領屬穩定的那顏可能向真正的領主地位轉化。 平民——「白身人」(duriyingu』un),即蒙古牧民大眾,是被統治階級。他們被編組入各千戶、百戶,隸屬於成吉思汗家族成員,人戶的分封全登簿籍——「青冊」(kokodebter),確定了嚴格的人身依附關係,不得脫離所歸屬的主君,也不得擅離所在的千、百戶,違者要被處死;宗王和那顏們也不許收留不屬於自已和不在己管內的軍民①。即使是大汗,若未經宗親商議就奪取宗王的人民,也被認為是違背體例的(見《秘史》第281節)。普通牧民擁有的資產多寡不等。泰定元年(1324)的一個政府文件說,凡有馬馳達二十匹,羊達五十隻者,就是有能力負擔驛站差役,無需補貼的民戶了②。這大概是中等牧民的財產標準,少數富者無疑要超過這個水平,但貧者在普通牧民中應占多數,如至元二年(1265)檢核諸王兀魯帶(闊列堅孫)部民「貧無孳畜者」,竟達三萬多戶。富裕牧民由於有能力提供軍、站諸役裝備,往往被選為怯薛,或任什長,通過為大汗或諸王效力升入那顏階層。貧民則經受不了繁重差役或天災襲擊而傾家蕩產,甚至鬻子女為奴婢。處在最底層的是奴隸(bo』ol)。奴隸在蒙古建國前早已存在,建國後,蒙古統治者在對外擴張戰爭中擄掠了大量外族人口,多數歸諸王和那顏們占有,奴隸數量要遠比以前的氏族貴族時代多。戰士——平民中一部分人也占有少量奴隸。奴隸用於放牧、手工業生產、頂替最苦的主家差役及其他家內勞動。《黑韃事略》記載太宗時代的蒙古社會情況說:「其馬野牧..牧者謂之兀剌赤,回回居其三,漢人居其七。」江西人佟鎖住被元軍擄去後輾轉賣到草原地區,主人命他放牧二千隻羊,早出晚歸,羊有死、傷、逃逸者,他都要遭到鞭打③。他的遭遇具體反映了當時蒙古社會中奴隸的狀況。 蒙古人承擔的賦稅徭役稱為albanqubcirin,前者有強迫性義務的意①志費尼:《世界征服者史》漢譯本上冊,頁34;《元史》卷二九《泰定帝紀》,卷三四《文宗紀》。②《經世大典·站赤》,見《永樂大典》卷一九四二一。 ③張養浩:《驛卒佟鎖住傳》,《歸田類稿》卷十一。 思,可能主要指差役,後者意為「科斂」(見《秘史》旁譯),可能主要指有定額的賦稅,如羊馬抽分。但兩者很難截然分別,不如看作總稱一切賦役的詞組更合適,在元代漢文史科中稱為「差發」①。《黑韃事略》記載說:「其賦斂謂之差發。賴馬而乳,需羊而食,皆視民戶畜牧之多寡而征之。」「其民戶皆出牛、馬、車仗、人夫、羊肉、馬奶為差發。蓋韃人分管草地,各出差發,貴賤無有一人得免者。又有一項:各出差發為各地分站中之需,上下亦一體,此乃草地差發也。」蒙古人最繁重的差役是兵役和站役。民年十五以上即為軍士,平時牧養,一有調發,即需出征,所需武器、馬匹、車牛及其他裝備和食物,都由當役者提供及在所屬千、百、十戶百姓內攤派;蒙古遍置驛站後,大抵每個千戶承當一站之役,提供所需人夫、牛馬車仗、氈帳、飲食等,是蒙古牧民極沉重的負擔。牧民賦稅主要是羊馬抽分,太宗時定製馬、牛、羊及百才各取一,牝畜及十頭亦取一,定宗時規定「馬、牛、羊群十取其一」,後來又定為及百取一,及三十亦取一,少於此者免②。蒙古牧民的羊馬抽分由所屬各千戶委人徵集,中央機構宣徽院總管其事。此外還有不少「不時需索」,如諸王、那顏赴朝會及婚喪等事,所需人夫、物品無不從各千戶百姓中征取。 元代蒙古族的主要經濟部門是畜牧業。元朝統治者以弓馬之利取天下,對馬政尤為重視,擇全國宜牧之地設立官牧場十四道,由太僕寺總管,專供御用及諸王、百官公需之馬及馬乳,其中六道分布在蒙古高原及遼河北草原地帶,規模都很大,史稱「太僕之馬,殆不可以數計」,「馬之群或千百,或三五十」,其牧者亦置千戶、百戶,父子相承任事(《元史·兵志》)。官牧場除牧馬外,還牧養大量羊只。大牧主擁有的馬牛羊也數以萬計,役使牧奴分群而牧,如上述佟鎖住一人牧二千頭羊即是一例。多數牧民只有少量牲畜,各以個體家庭為單位放牧,各千戶均有指定的牧地範圍,千戶長指定下屬百戶的牧地,百戶長再指定下屬十戶的牧地①。人們只能在指定的地域範圍內「行逐水草」,按季節轉換牧場。隨著人口的繁衍和牲畜頭數的增長,需要擴大牧場。太宗窩闊台曾命管牧地官員(nuntu』u■in)於無水荒原查勘可以改造為牧場之地鑿井,使百姓分住到更寬廣的地方。後來元朝政府又不止一次在漠北浚井。牲畜的增加和牧地的擴展,是元代蒙古畜牧業發展的標誌。不過,當時的畜牧業經濟是很脆弱的,無法抵禦大自然災害,因大風雪或乾旱而使牲畜大量死損、人民飢餓流亡的事屢見記載。 蒙古族的手工業主要是製作弓矢和其他武器、馬具、車帳、毛氈、皮革、奶酒、乳酪等作戰及牧獵生產用品和生活必需品。除諸王、那顏們有可能役使眾多奴婢(多為擄掠來的外族人)集中進行生產外,普通牧民都是自給自①參見亦鄰真:《讀1276年龍門禹王廟八思巴字令旨碑》,《內蒙古大學學報》1963年第1期。②《大元馬政記》;《元朝秘史》第279節;《史集》第2卷漢譯本,頁60。①普蘭諾·卡爾平尼:《蒙古史》,見《出使蒙古記》漢譯本,頁26。 足的家庭手工業。蒙古婦女在生活必需品的生產中起很大作用②。大批外族能工巧匠進入蒙古地區,帶來了鍛造、紡織、建築等各種先進技術,對蒙古人必有相當影響。蒙古族的商業不發達,基本上是用畜牧業產品與農業地區進行交換。貴族們通過掠奪和從漢地封邑可得到大量農產品和手工產品,也用掠奪和剝削所得金銀向販運商人購買,普通牧民只能用牲畜、毛皮等來交換。到蒙古地區進行販運貿易的主要是西域商人,如成吉思汗在西征前曾命諸王、大臣各派二、三商人組成一支450人的大商隊,赴花剌子模貿易,全是回回人。①蒙古人不善經商,貴族們只是把銀兩交給回回人做買賣而收取利息,中原漢族商人也有販運糧食及其他物品到蒙古貿易的。蒙古地區農、工產品缺乏,統治者歡迎外族商人販運過來,在交通運輸和價格上都給予優待,如許其乘驛,所貢物品付給優厚的賞賜,使蒙古成為對商人最有吸引力的地方。元代蒙古地區的農業因地理、氣候條件限制,自不能與農業地區相比,但無疑是歷史上空前發展的時期。鎮海城附近早在成吉思汗時代就興辦了屯田,和林建城後,其地也開始有耕墾種植②。1247年張德輝在蒙古看到,克魯倫河「瀕河之民雜以蕃漢..亦頗有種藝,麻麥而已」,土拉河之西有「弓匠積養之地」,和林川「居人多事耕稼,引水灌之,間亦有蔬浦」,其西北忽蘭赤斤之地「乃奉部曲民匠種藝之所」③。後來,元朝政府更在嶺北行省大辦軍隊屯田,墾地達6400頃。從事農業生產的主要是外族人,特別是漢人,但也有一部分蒙古人。元貞元年(1295),晉王甘麻剌奏:「塔塔兒部年穀不熟」,詔命宣徽院賑之(《元史·顯宗傳》)。是知鎮守克魯倫河上游大斡耳朵的晉王部內蒙古人已從事耕作。克魯倫河上游地區可能很早就有農業,早在1221年邱處機經過其地時,蒙古人就送給他黍米一石五斗。上引張德輝的記載更是有力的證明。後來元朝政府兩次增給晉王屯田戶及農具田種,說明該地農業規模還不小。大德中(1297—1307),和林宣慰副使郭明德建議「於蒙古諸軍揀其富庶強壯者戍邊,貧弱者教之稼穡,俟其有成,如漢軍以相資養,置田官,起倉廩。」①至大元年(1308),和林行省左丞相哈剌哈孫即命「擇軍中曉耕稼者雜教部落」②;至大三年,因漠北貧民依賴賑濟費官糧過多,和林省官上奏,詔命「給賜農具田種,俾自耕食」(《元史·武宗紀》)。可見農業生產在漠北蒙古人中得到了進一步的推廣。漠南地區在遼、金時代本有少量農業,弘吉剌、亦乞列思等部人遷到漠南後,當亦有從事耕作者,如《大元馬政記》即載有弘吉剌、亦乞列思種田戶。在陰②《盧勃魯克東遊記》,見《出使蒙古記》漢譯本,頁113,121;《黑韃事略》。①《世界征服者史》漢譯本上冊,頁91。 ②《元史》卷一二○《鎮海傳》;《長春真人畫遊記》;《世界征服者史》漢譯本上冊,頁248—249。③《張德輝紀行》,見王惲:《秋澗集》卷一○○。 ①蘇天爵:《郭明德神道碑》,《滋溪文稿》卷十一。 ②劉敏中:《順德忠獻王碑銘》,《中庵集》卷四。 山之北的汪古人中,農業有更大的發展,如最北邊的沙井總管府轄境之民本來「少耕種」,府判官漢人徐善卿「勸民力穡,而民生滋厚」③。至於進入漢地的蒙古人,從事農業者當更多。至元元年(1264),即有旨命蒙古戶種田;二年,浚西夏中興(今銀川)古渠,凡良田為僧所據者,聽蒙古人分墾;二十一年,樞密院奏:「前遣蒙古軍萬人屯田,所獲除歲費之外,可糶鈔三千錠。」(《元史·世祖紀》)。 元代蒙古族文化的發展是以前蒙古高原各族歷史上任何時期都不能比擬的。畏兀字蒙古文的創製無疑是蒙古文化史上最重大的成就。有了文字,遂能用以登錄戶口和判斷的各類案件,編成北方遊牧民族史上最早的政書《青冊》;用以整理蒙古習慣法和建國以來的法令,編纂成第一部蒙古法典《大札撒》;用以記載蒙古歷史傳說和成吉思汗父子君臣轟轟烈烈的創業事跡,寫出第一部不朽史書《元朝秘史》,為豐富世界文化寶庫作出了傑出貢獻。畏兀字蒙古文在元代蒙古族中有相當程度的普及,以致八思巴字蒙古文創製之後,它仍然為蒙古人廣泛使用,在應用中進一步完善,並出現了第一部蒙古語言學著作——搠思吉斡節兒的《心箍》。根據迄今已發現的元代碑刻、符牌和文書等資料,在漠北、漠南及其他蒙古族聚居地區,以及西北諸汗國蒙古人中,都通行畏兀字蒙古文。至元十九年,刊行了用蒙古畏兀字所譯《資治通鑑》(節要)(《元史·世祖紀》)。延祐五年(1318),仁宗命翰林承旨阿憐帖木兒將趙孟頫為《農桑圖》(楊叔謙作)所配的說明詩「用畏吾兒文字譯於左方,以便御覽」①。可見在八思巴字頒行之後,元朝諸帝熟習者仍是畏兀字蒙古文。八思巴字是忽必烈下令作為蒙古國字推行的,用於書寫詔敕及其他所有政府公文證件,也用於學校教育,翻譯漢、藏文化典籍以供蒙古人學習。當時各地方蒙古字學教授蒙古語言都是用八思巴字,使用範圍也相當廣,對蒙古人學習漢、藏文化和漢藏人學習蒙古文化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元代蒙古族在史學、文學、藝術、科學技術等方面都有很多成就(詳本書文化章),尤為突出的是廣泛吸收他民族文化,使本族文化大大豐富起來。蒙古人最早的老師是畏兀兒人。由於畏兀字母被用於書寫蒙古語,許多畏兀兒學者文人被徵召為大汗或諸王、后妃、公主、駙馬的文學侍臣(必闍赤)和子弟的字學教授。忽必烈自動即是習學畏兀文字,立國中原後,仍以畏兀兒人備顧問並為其子孫之師②。可見畏兀兒文化對蒙古人有很深的影響。進入中原後,漢族文化成為他們學習的主要內容。早在太宗五年(1233),就於燕京設立學校,選蒙古子弟18人專學漢人言語文字。忽必烈即位後,為③陳旅:《贈沙井徐判官詩序》,《陳眾仲文集》卷四。 ①趙孟頫:《農桑圖敘》,《松雪齋文集·外集》。 ②馬祖常:《薊國忠簡公神道碑》,《石田集》卷十三;程鉅夫:《武都忠簡王神道碑》,《雪樓集》卷七;《泰國先墓碑》,同上卷八。 培養更多的本族統治人才,正式設立國子學,選隨朝百官、近侍子弟入學;又置用蒙古語文(八思巴字)教學的蒙古國子學,教授四怯薛及各「愛馬」(諸王之部)官員子弟。前者教學內容主要為儒家經典,後者用《通鑑節要》蒙文譯本為教材。漠南、北各路皆依中原例設置儒學,各愛馬也有設儒學教授的①。但漠北蒙古人仍循本俗,行收繼(庶母、叔嬸、兄嫂)婚,未受漢族禮法約束。而久居中原的蒙古人則受漢文化薰染日深,有的建屋藏書,延師教子,還有一些蒙古人投到著名儒士門下拜師求學。元仁宗恢復科舉取仕,也促使更多蒙古子弟棄弓馬而習文儒。通過中央和地方的官學教育,造就了一大批通曉漢文化的蒙古文人學者②。許多漢文典籍被譯成蒙古文,成為蒙古族文化的組成部分。西域文化和吐蕃文化對元代蒙古族的影響也不可忽視。 蒙古統治者對各種宗教採取兼容並蓄政策。本族古老的薩滿教(蒙古語稱薩滿巫師為「孛額」bo』e)仍是其基本信仰,有元一代,源於薩滿教的各種「國俗舊禮」未嘗廢棄,由蒙古巫覡主持祭天祀祖等儀式。但其他宗教也被蒙古人接受,首先是佛教。漢地的禪宗僧人最早受到成吉思汗的禮遇,吐蕃高僧與蒙古人也很早就有接觸。太宗甫建和林城,就在城內興建了佛寺。憲宗評論各種宗教,比喻為手之五指,而謂佛教有如掌心,置於首位。1257年外剌部駙馬八立托所立的《釋迦院碑記》說明,地處蒙古北部、薩滿教最盛行的外剌部(斡亦剌)人也接受了佛教。忽必烈封八思巴為帝師後,吐蕃佛教更居於所有宗教之首,為蒙古人所崇奉①。除皇帝有帝師外,諸王身邊也請有吐蕃高僧為師;吐蕃各教派與蒙古皇室各家族分別建立了供施關係。通過佛教的傳播,吐蕃文化對蒙古族產生了深刻影響。八思巴向皇太子真金傳授佛教的《彰所知論》,給予蒙古人「以歷史之新觀念及方法」,開了後來蒙古歷史著作將祖先傳說與吐蕃聯繫起來的先河②。一些吐蕃典籍被譯成了蒙古文,現存有《薩迦格言》的八思巴字蒙文譯本刊印本殘頁。不少蒙古人取了梵文或藏文名字。在漠南北各蒙古人聚居地區興建了很多佛寺,還有一些蒙古人出家為僧。相比之下,道教雖然也受到蒙古統治者的尊重,在蒙古地區也興建了道觀,但在蒙古人中的影響要比佛教小得多。在蒙古建國前,基督教聶思脫里派已經在克烈部、乃蠻部和漠南汪古部中傳播,有大量信奉者。出自克烈部的拖雷正妻唆魯禾帖尼就是虔誠的聶思脫里信徒,蒙古大臣中也有多人,因而聶思脫里派基督教在蒙古國得以享有很高地位並擁①如漢人鄭暄被派到赤那思山大斡耳朵(原晉王部)擔任儒學教授。見《張蛻庵詩集》卷一。②關於元代蒙古人漢文化,參見傅海波(HerbertFranke):《元諸帝能讀寫漢文嗎?》,《AsiaMajor》3,1952;蕭啟慶:《元代蒙古人的漢學》,《國際中國邊疆學術論文集》,台北1985。①關於蒙古人接受西藏佛教的原因,參見札奇斯欽:《蒙古諸汗為何接受西藏佛教》,載《蒙古研究論叢》(楊伯翰大學,1988),頁83—93。 ②參見陳寅恪:《彰所知論與蒙古源流》,《金明館叢稿二編》,頁115—125。有眾多信徒。隨著克烈、乃蠻、汪古等部人分散到各處,其傳播也更廣。據馬可波羅記載,東道宗王乃顏及其若干部民就是信奉基督教的。在和林城、汪古人所居陰山地區以及河西、遼東等地,都建有基督教教堂。羅馬天主教隨許多歐洲人被蒙古軍俘迫東來也傳入蒙古,後經元成宗初來到大都的教皇使者孟特戈維諾努力,得以建立教堂,在各教中有一席之地,但因聶思脫里派阻撓,它在蒙古人中沒有什麼影響。伊斯蘭教被欽察汗國、伊利汗國和察合台汗國的蒙古人接受(尤其是伊利汗國合贊汗更宣布伊斯蘭教為國教,排除了其他宗教),同時隨著大批回回人的東來傳入蒙古本土。拉施都丁《史集》記載,忽必烈子安西王阿難答及其蒙古民皈依伊斯蘭教。元秘書監曾專為阿難答印造回回曆(見《元秘書監志》),似可證明拉施都丁的記載。不過,正如信奉基督教(聶思脫里派)的唆魯禾帖尼同時也護持佛教和道教一樣,阿難答對其他宗教同樣並不排斥,在他統治下的陝西地區,佛寺、道觀也得到了周到的保護。由於伊斯蘭教教規習俗與蒙古人很難調和,在元朝境內的蒙古人中影響並不大。 第二節 回回 「回回」之名最早見於北宋沈括在鄜延路經略使任上(1080—1082)所作的凱歌詞中,指的是西北地區的回鶻人,這可能來自當時陝西民間口語的音變①。十三世紀前期的一些漢文文獻中,把天山東部的高昌回鶻和其他中亞突厥語民族和國家,包括突厥王朝(如花剌子模)治下的非突厥人,都統稱為回紇或回回。大概是因為從十世紀以來回紇人已成為西北地區的主體民族,與中原的交往又最多,而毗鄰的中亞突厥人和他們在種族、語言上相近,中原人不易區別,遂概稱為回紇(轉音為回回);又因為中亞突厥人及突厥王朝治下的人民絕大多數信奉伊斯蘭教,這個名稱也成為對伊斯蘭教徒的稱呼①。但那時天山東部的回鶻人並不信奉伊斯蘭教(主要信佛教)。元初人已知道他們與中、西亞信奉伊斯蘭教的各族是不同的,且當時已有更符合際讀音的新譯名「畏兀兒」,於是,至少從世祖時代起,「回回」一名就被專用於指稱信奉伊斯蘭教的中、西亞人,而不使用會和畏兀兒人混同的「回紇」之名②。「回回」有時也被用作西域人的代稱或泛稱,如猶太被稱為「術忽回回」③,來自敘利亞的基督教徒愛薛被稱為「回回愛薛」等,但這並未改變此名作為伊斯蘭教徒專稱(等於當時的另一譯名「木速蠻」——波斯語musulman的音譯)的基本意義④。 元朝境內回回人的來源主要是成吉思汗西征以來中亞、波斯、阿拉伯各地被俘東來的工匠和其他平民,歸降蒙古的貴族、官員及其族人、部屬,先後簽調來的軍隊,被徵辟入仕於元的學者,以及來中國經商因而留居的商①參見楊志玖:《回回一詞的起源和演變》,《元史三論》頁147—148,人民出版社,1980年。①《蒙韃備錄》稱高昌回鶻為回鶻,又稱扎八兒火者為回鶻人,後者實是伊斯蘭教「聖裔」——阿拉伯人;《長春真人西遊記》把從高昌回鶻直到花剌子模國之人概稱為回紇;《黑韃事略》則概稱為回回,其指稱範圍還包括抗里(即康里)、克鼻稍(即欽察,自注云:「回回國,即回紇之種」)、脛篤(即印度,自注云:「黑回回」)。但與邱處機同時的耶律楚材不用回紇之名稱花剌子模及其國人,而只稱西域、西胡,或許他更了解他們與回鶻人的差別。 ②1234年元太宗聖旨中已有回回之名,但尚難斷定是專指伊斯蘭教徒。據王惲《為在都回回戶不納差稅事狀》(《秋澗集》卷八八)及至元八年《戶口條畫》(《元典章》卷十七),1252年括戶時,回回人已作為一類戶計登記入籍,與畏兀兒人戶區別開來。《戶口條畫》將伊斯蘭教寺院稱為「回回寺」,可見回回作為伊斯蘭教徒的專稱已經確定。不過,在文人著作中每每仍用回紇之名,也許還有人不清楚其間的差別,故王惲特別說明「回紇今回回」(《秋澗集》卷九五)。 ③《元典章》卷五七《禁回回抹殺羊做速納》;《元史》卷八《世祖紀》。④上引《元典章》文書所講事件亦見拉施都丁《史集》(第2卷漢譯本,頁346)記載,漢文文書中的「回回」相應波斯文作musulman。又高啟《元故婺州路蘭溪州判官胡君墓志銘》(《鳧藻集》卷五)載:「文宗入位,殺故相回回倒剌沙,命人下江南搜其黨,至常熟,民告回回百餘人匿海渚殺豬會飲謀亂,君為釋言:回回不食豬,民言詐也。」足證其專指穆斯林。 人。蒙古軍每攻取一地,照例要簽括有技藝的人徙往蒙古以供役使,並擄掠婦女、兒童為奴。史料只記載了少數幾個地方簽括工匠的數目:撒麻耳干3萬人,玉龍傑赤10萬多人,馬魯和你沙不兒各400人①。其他地方所括工匠為數必亦不少,如不花剌人,「以佃巧手藝入附,徙置和林」②。這些回回工匠或隸屬大汗政府,置局、院管領,或分配給諸王貴族領有。後來,他們中的大批人又被遣往中原漢地立局造作,如太宗時,回回工匠3000戶被徙置撫州之蕁麻林(今張家口西洗馬林),他們多是蒙古西征時從撒麻耳干簽括來的。同時還有300餘戶「西域織金綺紋工」被遷到弘州(今河北陽原)③。據馬可波羅所見,從天德州(即豐州,今呼和浩特東)到宣德州(今河北宣化),沿途許多城堡的居民都有伊斯蘭教徒,從事織造納失失(波斯語nasij,織金錦緞)等織物,他們無疑都是回回工匠④。至於被擄為奴的婦女、兒童,為數當亦甚多,蒙古諸王、將領都擁有數量不等的回回奴婢。據《黑韃事略》記載,蒙古人的牧奴中,回回人居其三,漢人居其七。太宗時在汗廷中很有權勢的法蒂瑪,就是蒙古軍在徒思城(Tus,今伊朗馬什哈德)所擄的婦人⑤。元世祖時的回回宰相費納客忒人阿合馬,出身為察必皇后媵臣,也就是弘吉剌貴族的家奴,很可能原本是攻取費納客忒(今塔什干南)時擄獲的幼童①。在成吉思汗西征中,花剌子模有些地方的貴族、官員懾於蒙古軍威,率族人和部屬投降。他們中有一部分人被帶回蒙古,後來又派往中原漢地出征或擔任地方官,如不花剌的賽典赤家族、巴里黑的伯德那家族等。蒙古人還將所占領地區的大量青壯年強迫編入軍隊,派蒙古將官監B領,驅使他們去打頭陣。如攻打撒麻耳干時,就使用了從訛答剌、不花剌等處強征來的人數眾多的簽軍;攻下撒麻耳干後,除簽括工匠3萬人外,又從青壯年中挑選同樣數量的人編為一支簽軍;攻打忽氈城堡時,集中了各地的簽軍達5萬人之多;拖雷攻取呼羅珊諸城期間,又從當地人中徵發了大量軍士充當前鋒。這些回回軍士當有不少隨蒙古軍東來,並在滅夏、滅金、滅宋戰爭中被遣往前線,從而進入中國各地。中亞、波斯和阿拉伯商人歷來就是溝通東西方的陸、海「絲綢之路」上最活躍的人群,進入伊斯蘭時代以後,其勢更盛。早在蒙古興起之前,西域回回商人就經常往來於蒙古高原和西域、中原各地,操縱著不善經商的遊牧民與定居農業地區間的貿易③。蒙古建國後,①志費尼:《世界征服者史》漢譯本上冊,頁140、147、207。 ②朱德潤:《中政院使賈公世德之碑銘》,《存復齋集》卷一。 ③《元史》卷一二○《鎮海傳》。 ④《馬可波羅行記》,伯希和·穆勒英譯本頁181。 ⑤《世界征服者史》漢譯本上冊,頁288。 ①《史集》第2卷漢譯本,頁340。 ②《世界征服者史》漢譯本上冊,頁123、136、140、108、185、187。 ③《蒙韃備錄》:「其俗既朴,則有回鶻為鄰,每於兩河博易,販賣於其國。」此處「回鶻」當兼指高昌由於諸部已經統一,交通大道上設置了驛站,成吉思汗還頒布法令(札撒)保護和優待商人,發給他們憑照,因此商旅往來更安全方便,而且蒙古人對錦緞、布帛等商品的需求增加,買價甚高。利之所在,商人來者益多。許多回回商人充當了蒙古貴族的「斡脫」,從大汗到諸王、公主、大臣都把銀兩交給他們做本錢經商或放債,而收取利息。1218年,成吉思汗命諸王、大臣各派出屬下二三人,組成了一支450人的商隊到花剌子模國貿易,他們全都是回回人(木速蠻)①。隨著蒙古對東西方各國的征服,中國和中、西亞伊斯蘭世界同處於蒙古統治之下,元朝皇帝是全蒙古的大汗,統治中、西亞的察合台汗國和伊利汗國是元朝的「宗藩之國」,如同一家,有驛道相通,商旅往來方便且不受限制,於是東來的回回商人為數更多。其中很多人樂於中國的風土、物產,又享有元廷對他們的種種優待政策,遂留居不返。 元朝回回人中,有小部分是唐、宋時代寓居中國的波斯、大食(阿拉伯)人的後裔。他們多數是商人,聚居於沿海通商口岸如廣州、泉州、杭州等地,並在這些地方建立了伊斯蘭教寺院,可見其人數不少。②南宋末年投降元朝的泉州提舉市舶使蒲壽庚,就是寓居廣、泉已歷數世的大食富商的代表人物。入元以後,他們仍在海外貿易中扮演重要角色,且續來者甚多。他們主要居住於泉州、廣州等港口城市。元代從西域入居中原和江南各地的信奉伊斯蘭教的人中,還有很多哈剌魯人和阿兒渾人,他們通常以本部族名稱見於記載,不稱回回人。哈剌魯即唐代突厥諸族之一葛邏祿部,八世紀後期從金山遷居天山西部,後來成為哈剌汗朝的主要軍事力量,並改宗伊斯蘭教①。1211年,伊犁河哈剌魯部落歸附蒙古;在蒙古占領原西遼境土時,其他哈剌魯軍隊和部隊也相繼降附。哈剌魯人被徵發從蒙古軍西征及滅夏、滅金、滅宋,由此大批入居內地,在元代政治、軍事和文化上都有重要地位。阿兒渾(又譯阿魯渾、阿魯溫、阿剌溫等)是塔拉斯至八剌沙袞一帶操突厥語的部族,蒙古占領其地後,徵發此部人組成阿兒渾軍從征花剌子模,後隨蒙古軍東來,太宗時與撒麻耳乾等處所擄工匠並徙居蕁麻林和豐州以東諸地,其後一部分人又因出征或仕宦而移居中原、江南各地②。哈剌魯人與阿兒渾人在回鶻及中亞信奉伊斯蘭教人,如扎八者火者。《元朝秘史》(182)還記載了經商於蒙古各部的回回人阿三。 ①《世界征服者史》上冊,頁91;《史集》第1卷第二冊,頁259。 ②關於唐宋時代波斯、大食人寓居中國的情況,參見桑原騭藏:《蒲壽庚考》第二,陳裕青漢譯本。興建於宋代的伊斯蘭教寺有廣州之懷聖寺(參見白壽彝:《跋重建懷聖寺碑記》,《中華學術論文集》,1981年),泉州之聖友寺、清淨寺等(參見莊為璣、陳達生:《泉州清真史跡新考》,《世界宗教研究》1981年第3期),揚州之禮拜寺(見《嘉靖維揚志》)。 ①《長春真人西遊記》載,自昌八剌(今新疆昌吉)「西去無僧,回紀但禮西方耳」。即信奉伊斯蘭教。又載,當時阿力麻里的哈剌魯首領即是木速蠻。 ②《元史》卷一二二《哈撒納傳》,卷一四二《撤里帖木兒傳》;《馬可波羅行記》英譯本頁181—183;元代雖不歸入回回人戶一類(阿兒渾人與回回通婚者很多。大約到元末也被認為屬回回類),但同為伊斯蘭教徒,當也是形成中國回回民族的一部分來源,故附帶提及。從上述可知,元代回回人的民族成分主要是中、西亞信奉伊斯蘭教的突厥人、伊朗人和阿拉伯人。在元朝政府的戶籍和其他官方文書上都被歸為回回人一類,標誌著中國的回回民族開始形成。 元代回回人屬色目人的一種,在經濟上享有僅次於蒙古人的優越地位。 蒙古統治者為抑制漢人、南人,重用色目,許多回回上層人物成為蒙古國和元朝的高官顯宦。著名者如花剌子模人牙老瓦赤,從窩闊台汗末年到蒙哥汗時代(除乃馬真皇后稱制期間外)一直擔任統轄中原漢地的斷事官;大商人奧都剌合蠻以撲買中原課稅,被窩闊台任命為提領諸路課稅所官;世祖時的賽典赤父子、阿合馬,武宗至仁宗時的合散(一譯阿散)、泰定帝時的倒剌沙、烏伯都剌等人,都位至丞相、平章,掌握朝廷大權。在其他中央衙門和地方政府中擔任要職的為數更多。至元二年(1265)元朝定製:以蒙古人任各路達魯花赤,漢人任總管,回回人任同知;五年,下令革罷漢人任達魯花赤者,但回回人已任的仍舊;次年又規定,准許任用回回、畏兀兒等色目人為達魯花赤。以鎮江路為例,世祖至文宗時期的21任達魯花赤中,有回回5人;所屬錄事司和各縣達魯花赤中,回回居三分之一左右。 回回商人在元朝的國內外貿易中勢力尤大。他們的活動地域遍及全國各地,且深入至極北的吉利吉思、八剌忽(在今貝加爾湖地區)等部落。元人說,其「大賈擅水陸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專其膏腴」。據中統四年(1263)的戶口登記,中都(後改大都)就有回回人戶2953戶,其中多是富商大賈勢要兼併之家。在泉州、廣州、杭州等對外貿易港口城市,唐宋以來就有不少大食商人寓居,入元以後,由於元朝統治者倚重木速蠻商人經營海外貿易,他們的勢力更盛。泉州大食人蒲壽庚,南宋末任市舶提舉,叛宋降元後,官至中書左丞,為福建行省長官,其子蒲師文任宣慰使左副元帥,父子世掌市舶,富貴冠一時,蒲氏女婿回回富商佛蓮,擁有海舶80艘,家產僅珍珠就有130斛。元朝皇室常以虎符、圓牌、驛傳璽書授予木速蠻商人,遣他們赴西域各國購買奇珍異物;他們販運來的奇珍異物上獻後,又索要巨額「回賜」(價值),稱為「中賣」,成為元朝財政的一項沉重負擔。從中亞、波斯各地遷來的大批回回工匠,被編入元朝政府或諸王貴族所屬的工局,從事紡織、建築、武器、造紙、金玉器皿、釀酒等各種行業的勞作。他們生產的「納失失」最著名,是縫製元朝宮廷宴饗禮服「只孫服」的主要原料,專門織造納失失的蕁麻林匠局,就是窩闊台汗在位時以回回人匠3000戶所置,其中大部分是撒麻耳干人;同時設置的弘州(今河北陽原)納失失局,領有西域金綺紋工300餘戶,教習從中原各地簽括來的工匠織造納失失。元世祖時,伊利汗阿八哈遣來的回回炮匠阿老瓦丁、亦思馬因等,所並參見楊志玖:《元代的阿兒渾人》,《元史三論》,頁226—236。 造回回炮(拋石機)能發射150斤重的巨石,比中國原有的拋石機優良,於是元朝政府從全國各地簽括匠人,成立回回炮手軍匠萬戶府,在他們指導下製造、使用回回炮。西域木速蠻工匠的遷入,促進了中西手工業技術的交流和元代手工業的發展。 元代是中國多民族文化交匯融合的重要時期,回回人為元朝文化的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一方面,他們帶來了伊斯蘭國家的天文學、醫學、地理學、建築術、文史音樂等多方面的科學文化知識,並製造了一套西域天文儀器。元朝政府特立回回司天台,掌觀測衍歷,以札烏魯丁為提點,集中了一批木速蠻天文學家在其中工作。由於元代全國各地都有許多木速蠻居民,回回曆也成為元朝通行的曆法之一。在元朝宮廷和民間都有不少木速蠻醫生,用本國的醫術和所謂「回回藥物」治病,常有奇效,被稱為「西域奇術」。元朝中書省禮部屬下設有常和署,專一管領回回樂人,回回樂也成為中國音樂一個組成部分。另一方面,回回人久居中國,學習漢族文化,出現了許多傑出的學者、文學家和藝術家。如贍思丁、薩都剌、高克恭、丁鶴年等,他們的作品也是中國文化遺產中的瑰寶。 回回人世代保持伊斯蘭教信仰及其制度和習俗。元朝統治者對各種宗教採取兼容政策,因其俗而治其民。根據成吉思汗的「札撒」,給予伊斯蘭掌教人員答失蠻等以免除賦役的優待;伊斯蘭教的禮拜寺(mesjid,元代音譯密昔吉,俗稱回回寺)和佛寺、道觀一樣得到朝廷的保護。回回人的宗教活動和生活習俗都不受限制。元朝政府設置「回回哈的司」(哈的,qadi,阿拉伯語,伊斯蘭教法官),掌管回回人的宗教事務及刑名、詞訟諸事,使自治其徒。至大四年(1311)元仁宗即位後,罷回回哈的司屬,規定「哈的大師止令掌教念經,回回應有刑名、戶婚、錢糧、詞訟並從有司問之」。天曆元年(1328),因回回大臣倒剌沙等擁立泰定帝子,與元文宗對抗,文宗下令罷回回掌教哈的,並命各地追究倒剌沙的同黨,回回勢力受到一次較大打擊。但不久文宗即詔諭中外:「凡回回種人不預其事者,其安業勿懼。」可見這只是一次統治集團內部的權力之爭,不涉及宗教或民族鬥爭。元末來中國旅行的摩洛哥人伊本·拔圖塔報道說,當時中國每城都有回回人的居住區,各有一主教(Shaikhal-Islam)總管有關教民的一切事務,一「哈的」掌審判(大概回回人自相訴訟仍由哈的決斷是非);各地回回人都在自己的居住區建有禮拜寺,以為祈禱之所。據至正八年(1348)中山府(今河北定縣)《重修禮拜寺記》碑文載,當時「回回之人遍天下」,「近而京城,外而諸路,其寺萬餘」。回回移民散居在中國各地,編入當地戶籍,另為一類,通稱回回戶。元朝廷規定,除答失蠻等掌教念經者外,一般回回民戶,需與其他民戶一樣負擔賦役。回回人長期與漢族人民相處,經歷數代,受到漢文化日益深刻的影響。他們習漢語,讀儒書,並仿效漢人的姓氏字號定姓立名,自元中葉以後逐漸普遍。但在接受漢文化的同時,他們仍保持自己的宗教習俗,世代不易,區別於其他民族的居民,後來形成為中國的回族。 第三節 藏族 藏族,藏文作Bod,蒙文作Tobed,元代沿用前朝「吐蕃」之名。元代藏族分布的地區包括朵甘思(mDo-Khams,今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東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青海省西南部一帶);朵思麻(mDo-smad,今青海東部、甘肅西南部藏族地區)及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dBusgTsangmNgah-risskor-gsum,今前藏、後藏和阿里地區)三部分。北與察合台後王封地及甘肅行省相接,南與印度、尼婆羅和雲南為鄰,東界陝西、四川兩行省,西南與迦濕彌羅相連。 元朝對吐蕃地區的經營蒙古軍最早進入藏族聚居區是在1226至1227年的滅夏戰爭期間。成吉思汗在靈州擊敗西夏主力後,分兵進圍中興府(今寧夏銀川),自率一軍南下,攻占了積石(今青海循化)、西寧、洮(今甘肅臨潭)、河(今甘肅臨夏)等州。這些地區的吐蕃部落或有歸蒙古者。1231年拖雷率右翼軍假道宋境攻金,掠階州(今甘肅武都)、文州(今甘肅文縣)等地,兼及吐蕃東北部邊緣的部落。 1235年,窩闊台封次子闊端於西夏之地,並命統軍攻南宋四川。闊端率軍先取金未降之秦(今甘肅天水)、鞏(今甘肅隴西)等州,金鞏昌便宜總帥汪世顯、熙河節度使(治臨洮)蕃部首領趙阿哥昌等降,以阿哥昌為疊州(今甘肅迭部)安撫使,招集蕃部。這是蒙古最早任命的吐蕃官員。1236年宗王穆直(察合台子)與先鋒按竺邇分兵取宕昌、階、文等地,招降吐蕃酋長勘陁孟迦等十族,皆賜以銀符。 1239年闊端派將領道爾達進兵烏思藏熱振和傑拉康兩寺,不久即退出,向闊端報告烏思藏各教派的情況,建議任命宗教首領管理其地。1244年道爾達再次入烏思藏,召薩斯迦派首領薩斯迦班智達公哥監藏(Sa-skyapanditaKun-dgahrGyaL-mts-han,簡稱薩班sa-pan,1182-1251)來見。薩班奉召,即攜其侄八思巴(hPhags-pablo-grosrGyal-mtshan,1235-1280)、恰那朵兒只(Phyag-nardo-rje,1239-1267)啟行,1246年到達闊端駐地涼州。這時闊端正在和林參加貴由即位大典,次年回到涼州,遂與薩班議定歸附條款,由薩班號召烏思藏、納里僧俗首領歸降蒙古,這為元代中央在吐蕃地方建立行政體制奠定了基礎。薩班的信中,先申明蒙古軍威和對歸順者的優待政策,然後傳達闊端的令旨,要點有:(1)各地世俗首領官仍原職;(2)任命薩斯迦首領為達魯花赤,賜金、銀符;各地方官員處理政務應請示薩斯迦金字長官,不得自由行事;(3)各地編出籍冊,開列官員名單、俗眾人數與貢物定額,一式三份:一進呈,一交薩斯迦、一由本地官員保管;由朝廷遣官與薩斯迦官員共收國賦。信末還開列一長串蒙古人喜愛的金、銀、象牙、珠寶、獸皮、羊毛等物①。會見後,薩班與二侄仍居留涼州,奉命傳法。八思巴隨伯父學法,恰那則習蒙古語,闊端命恰那著蒙古裝,後賜之以女,受封白蘭王。在薩斯迦的帶動下,烏思藏納里諸地歸附蒙古。對未歸附者,蒙古人繼續用兵。 1251年憲宗蒙哥即位,命和里■統吐蕃等處蒙古、漢軍「仍前征進」,深入到今拉薩北的達木地方。1253年,忽必烈征大理,取道四川西部的吐蕃之地,渡大渡河,直抵金沙江,收服了這一帶的許多部落。 與此同時,蒙哥還下令在烏思藏括戶,並將本地區各地方指定分授給宗王。藏傳佛教其他派別的上層人物根據這一分封分別依附蒙古王室:必里公受到蒙哥的保護,搽里八受到忽必烈的保護,伯木古魯、雅里不藏思八託庇於旭烈兀,思答籠剌則依附阿里不哥,且分別接受封賜土地與人戶,建立臣屬關係①。在吐蕃東部極具影響的噶舉派喇嘛噶哩麻巴哈失,為同薩斯迦的八思巴爭奪在朝廷中的寵信,展開激烈鬥爭。他也在忽必烈南征大理的行軍途中受到召見,但不肯留隨,而北依蒙哥可汗。1260年忽必烈即大汗位,尊八思巴為國師,賜玉印。命恰那管理吐蕃地方事務。1267年恰那死於薩斯迦地方,元廷趁機對吐蕃統治方式作了調整,加強了朝廷的統治權。 對吐蕃的管理吐蕃地方歸屬中央政府管轄之後,元朝採取了一系列措施與制度實施管理:一、在朝廷設立宣政院:宣政院初名總制院,即釋教總制院,設立於至元元年(1264),「掌釋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隸治之」,以國師八思巴領院事,其長官院使(初置二人,後增至十人)或以朝廷大臣兼領之,位居第二者由帝師辟舉擔任。至元二十五年,尚書右丞相兼總制院使桑哥「以總制院所統西番諸宣慰司軍民財谷,事體甚重,宜有以崇異之,奏改為宣政院」(《元史·桑哥傳》)。宣政院為從一品衙門,與中書省,樞密院和御史台同為朝廷機構,銓授官吏和處理所掌大小機務均可徑奏皇帝,不必通過中書省。其用人「軍民通攝、僧俗並用」。吐蕃有軍政大事,則設行宣政院前往辦理,且與樞密院同議而行。宣政院是管理吐蕃地方的最高行政機構。 二、宗王分鎮與帝師的統領:忽必烈即位後,繼續實行蒙古的分封制度,至元六年(1269)封第七子奧魯赤為西平王,出鎮吐蕃之地。奧魯赤死後,其子鎮西武靖王鐵木兒不花、孫搠思班相繼承襲。至洪武三年(1370)明軍取河州,元鎮西武靖王卜納剌以所領吐蕃諸部歸降明朝。元代吐蕃地區有①《薩班致蕃人書》,分見《薩斯迦全集》和阿旺公哥索南《薩斯迦世系史》。①巴臥祖拉陳瓦:《賢者喜宴》,民族出版社1986年版。 事,常由奧魯赤及其繼承者受命處理。 在元朝廷加強集權、藩王權力相對削弱之後,吐蕃地方的軍民財賦轉由朝廷設置的直轄行政機構宣政院管理。鎮西武靖王不能直接處理地方軍政事務,而必須將意見陳告宣政院,由宣政院議擬處理辦法,上奏皇帝,請旨決定。由於吐蕃地區佛教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元世祖竭力扶持首先歸附且有巨大勢力的薩斯迦派首領。至元六年八思巴制蒙古新字成,升號帝師大寶法王,領宣政院——管理吐蕃地區的最高機構。故有「帝師之命與詔敕並行於西土」之說①。在西藏和其他藏族地區,至今還保存有許多元朝皇帝聖旨和帝師法旨,足以證明。帝師法旨都是以「皇帝聖旨里」抬頭,表明系奉旨行令。自世祖以後,元朝歷代皇帝都置有帝師。有元一代的十三四任帝師除兩三人出身不明外,其餘皆出自八思巴的款氏家族(七人)或門徒(四人),至於款氏家族成員被封為國師、國公,司徒、司空,乃至尚公主封王者,為數也甚多。 三、地方機構:在吐蕃地區,直接管理地方事務的是宣政院屬下的三道宣慰司都元帥府;宣慰司下,設有宣撫司、按撫司、招討司、萬戶府、千戶所等,在鄰近內地的蕃漢雜居區則置路府州縣。 (一)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所轄主要是朵思麻地方,約在至元初設置。至元六年割鞏昌都總帥府所領河州路(治河州,今甘肅臨復)、朵思麻路(設有總管府和軍民萬戶府等)隸之。至元五年至八年,又先後割鞏昌都總帥府所領安西州、洮州、岷州來屬。積石州置元帥府(在今青海循化),貴德州(治今青海貴德)置達魯花赤、知州等。禮店文州元帥府(治禮店,今甘肅禮縣東北),中統初,按竺邇子趙國寶所招文州吐蕃首領勘陁孟迦入朝,賜金符,立文州吐蕃萬戶府,趙國寶以元帥兼萬戶府達魯花赤。松潘疊宕威茂州宣撫司,闊端曾以吐蕃首領趙阿哥昌為疊州安撫使,及松、潘、岩、威、茂等州各部相繼來降,遂合置一安撫司轄治之;至大二年(1309)宣政院依鎮西武靖王和朵思麻宣慰司的建議,改安撫司為宣撫司,遷治茂州汶川縣。 (二)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管轄吐蕃朵甘思之地,並轄有四川黎州(今漢源)、雅州(今雅安)等州縣,以及奔不招討司、奔不兒亦思剛和赤思馬兒甘萬戶府等。元初,曾置碉門(今四川天全)等處安撫使、魚通(今四川康定東)等處達魯花赤等官,以招諭、鎮撫這一帶的吐蕃部落。至元二年(1265)建吐蕃哈答城(一作匣答,在今四川乾寧北)遣軍戌守,十三年以之為寧遠府。十五年以吐蕃李唐城為李唐州。至元二十年,又割成都路所領黎、雅兩州屬吐蕃招討司。大德二年(1298)並吐蕃、碉門安撫司、運司為一,改稱「碉門魚通黎雅長河西寧遠軍民宣撫司」並置「朵甘思哈答李唐魚通等處錢糧總管府」為掌管錢穀的機構。 ①《元史》卷二○二《釋老傳》。 (三)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簡稱烏思藏宣慰司,納里速古魯孫元帥二員,烏思藏各地方萬戶十一(其中二萬戶府各置達魯花赤一員),千戶四,管民官二。吐蕃史籍多記元在烏思藏置十三萬戶(khri-skorchu-gsum)。 烏思藏宣慰司大約設置於至元二十年之前。本欽(dpon-chen)是朝廷任命的管理烏思藏十三萬戶的行政長官,多出於帝師薦舉。其治所在薩斯迦。第一任本欽釋迦藏卜是在八思巴為帝師時,由忽必烈皇帝敕授烏思藏三路軍民萬戶之印,使任本欽。這是元朝在吐蕃本土最早設置的最高行政長官,時在至元五年。這一年元朝派官在烏思藏清查戶口、土地,按萬戶制劃分行政區域,任命各萬戶長,計有十三個①:沙魯(Zha-lu)田地里管民萬戶,在今西藏日喀則南數十里的霞爐地方。搽里八(Tshal-pa)田地里管民萬戶,在今拉薩東郊蔡貢塘。 烏思藏(dBus-gtsang)田地里管民萬戶,應即薩斯迦本欽直轄的萬戶,《賢者喜宴》作「lha-sde-gzhung-pa」。出密(Chu-mig)萬戶,在今日喀則西南曲彌地方。 敖籠答剌萬戶,所在不詳。 伯木古魯(Phag-mogru-pa)萬戶,治聶烏東城(sNdhu-gdong-rtse),在今乃東縣。 加麻瓦(rGya-ma-ba)萬戶,在今墨竹工卡縣西南甲馬之地。 札由瓦(Bya-yul-ba)萬戶,在今隆子縣東南加玉地方。 牙里不藏思八(gYah-bzang)萬戶,在今乃東縣境。迷兒軍(必里公bBri-gung)萬戶,在今墨竹工卡東北止貢地方。 拉堆絳(La-stod-byang)萬戶,在今昂仁一帶。 拉堆洛(La-stod-lho)萬戶,在今定日一帶。 絳卓(Byang-hbrog)即香萬戶,在今日喀則東北香曲流域。 俺卜羅(Yar-hbrog)即思答籠剌萬戶,在今羊卓雍湖一帶。 十三萬戶初設應為實指,後成為對烏思藏地方政區分劃的概稱,其間有消長變化。最高長官是萬戶長,皆由朝廷任命,其下屬有千戶長、百戶長、五十夫長等。 四、置驛與籍戶:至元元年(1264),在吐蕃設置了驛站,這一任務是由答失蠻完成的。他受元世祖之命,仿照漢地設置驛站之例,從朵思麻的丹底水晶佛殿(今青海化隆境內)起,經朵甘思、錯多桑珠、後藏,最後到薩斯迦寺,共置27個大驛站①。其中朵思麻7個,朵甘思9個,烏思藏地區11個。驛站的烏拉差役由各地人支應。置驛保障了元朝中央與吐蕃地方聯繫的①《元史》卷八七《百官志·宣政院》及達倉巴·班覺藏卜《漢藏史集》等。參見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版。 ①《漢藏史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 暢通。設在吐蕃地區的驛站並不歸屬各萬戶府,而是由宣慰使司中朝廷委派的官員管理。1280年左右,薩斯迦本欽公哥藏卜違抗中央,元世祖派大臣桑哥率軍入藏查處。平息叛亂後,桑哥一面在吐蕃留下部分蒙古軍駐守各地,一面對驛站作了一些調整,即由蒙古駐軍負責烏思驛站事務,原來的站戶只提供食品、用具和藥品等,不再遠戍應驛。為了保持驛路暢通,元朝中央屢次撥款賑濟站戶。 與置驛相伴的重要政策是籍戶,而籍戶之目的是徵收賦稅、攤派差役與劃分行政機構。籍戶有三次:一在1268年,一在1287年,一在1335年。藏史記陽土龍年(1268)初,由朝廷派來金字使者阿袞與彌林二人對俗民、土地及人戶進行了清查。此後二十年(1287)由大衙署派來的和肅與烏努汗二人,與本欽軟奴旺術一起,按照大清查的規定統計了戶口。「從上部納里速古魯孫到沙魯萬戶的轄地以上,是由阿袞與彌林二人清查的,從這以下到必里公萬戶轄地以上,是由司徒阿什傑等清查的」。清查的結果是:烏思藏四茹及納里速古魯孫共有三萬六千四百五十五戶,其中烏思地方有二萬七百六十三戶,納里速及藏地方有一萬五千六百九十戶。另有不屬烏思藏地方羊卓萬戶的十六部份,計七百五十戶。當時把吐蕃的民戶分為僧戶和俗戶兩大類,籍戶是不包前者的。據謂,吐蕃的每個萬戶各有寺院屬民四千戶,貴族屬民六千戶。另有一部分民戶既不在萬戶之內,也不歸寺院管轄。因此,當時統計出的人戶比實際人口要少得多。吐蕃人戶的統計辦法是:有六根柱子面積的房子,有可種十二蒙古克種子的土地,有夫妻、子女、僕人共六個人,乘畜、耕畜與乳畜三種牲畜,山羊、綿羊計二十四頭,方可稱為一個霍爾堆,五十個霍爾堆稱為一個達果(馬頭),兩個達果為一個百戶,十個百戶為一個千戶,十個千戶為一個萬戶①。 元朝在吐蕃採取的諸項制度使朝廷有效地實施了對吐蕃的統治,並進而對吐蕃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 吐蕃經濟的發展元代吐蕃地區的經濟主要是新興的封建莊園經濟,其社會的基本矛盾是大大小小的農奴主與廣大農奴之間的矛盾,奴隸制殘餘依然存在,但社會生產較前有較大的發展。 莊園,藏文叫「溪卡」(gzhis-kha),它肇始於奴隸制瓦解後各地封建勢力的各自為政與互為仇讎。由於這些大小不等的地方武裝擁部自主、互不統屬,形成無數個相對獨立的軍事和經濟單元。它的消長依其軍事與經濟實力的變化為轉移,由於吞併或聯合,逐漸形成勢力更大的地方權力組織,軍事與生產密切結合,自成壁壘。在生產方面,由於舊的奴隸制秩序的瓦解,①《漢藏史集》,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 起義的奴隸已獲得更大的人身自由,統治者也不得不採取新的封建經營方式,發展生產以充實經濟實力,保存自己並伺機擴大勢力範圍。 在封建農奴主莊園發展的同時,寺院經濟也發展起來。由於吐蕃地區封建制的確立與藏傳佛教的形成相輔而行,在經濟上也出現了二者同步發展的局面。雙方相互依持,相互利用,寺院支持封建主的統治政策,在精神上感召人們承認並服從新的統治者,各封建主則捐獻土地莊園給高僧大德,增強了寺院的經濟實力。高僧收徒傳法多要接受大批財產作為報酬,這也使一部分僧人成為擁有財富的僧侶貴族。於是在吐蕃就存在著另一大經濟勢力與社會階層——寺院經濟與僧侶貴族。 在蒙古軍入藏前,吐蕃地方的必里公、古爾摩、薩斯迦之拉德雄巴、搽里八、俺卜羅、牙藏、伯木古魯及湯卜赤等十一個教派勢力,均派各自的使者分別投靠蒙哥汗、闊端、薛禪汗、阿里不哥及旭烈兀,向這些蒙古王子「請求桂本(sgos-dpon)之職」。「桂本」即「私有莊園管理人」或「貴族領主」。 烏思藏十三萬戶的確立,首先是以其經濟實力為基礎的,它們的消長,除政治因素之外,經濟實力是其核心依據。搽里八派是在搽里溪卡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薩斯迦之受蒙古推重,不僅是因為薩班之德高望重,更重要的還是其擁有雄厚的經濟實力。款氏貴族在斯塘開設商市、建立民舍,在仲堆、仲麥、達托、芒卡支欽、藏地中部和谷地、上下復甫地區及達納等地建立有溪卡,在北方的瓊地、克甫索、貢支及卡爾甫等地建立了眾多的牧場,在熱索放牧馬群①。 元代吐蕃的莊園分為兩類,一是歸貴族所有,一是歸寺院所有。管理人稱「溪聶」(gzhis-gnyer),負責溪卡大小事務。莊園的主要勞動者是農奴。寺院溪卡叫「袞溪」(dgon-gzhis)或「卻溪」(chos-gzhis)。寺院的屬民由寺院領主管理,如果萬戶長為教派領袖,則集政教大權於一身,也兼管貴族莊園。寺院溪卡受到元朝中央的特別保護,元代藏漢文聖旨法旨均表示了對寺院的優待政策,即其財產不得侵犯,且免納賦稅。如八思巴在至元四年(1267)賜給卻頂寺的法旨,即令「無論何人俱不得征派兵役、賦稅、勞役三者,不得徵收商稅,不得索要飯食及烏拉差役,不得在寺院住宿」等。帝師輦真監藏曉諭烏思藏宣慰使的法旨亦謂諸官員「不得倚勢欺凌,徵收前所未有之差稅、食物、烏拉,不得隨意征派牛馬,不得干涉俗人出家為僧..不得派僧差」等。寺戶不僅從事農業、牧業,而且也從事商業貿易,是元代吐蕃經濟很重要的一部分。僧差、僧稅雖有其名,往往通過皇帝或帝師的優禮詔書被免除,這些負擔自然轉嫁到普通農奴的身上。 貴族所屬莊園叫「格溪」(sger-gzhis)或者「桂溪」(sgos-gz-his),①《薩斯迦世系史》,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參見黃顒:《元初對西藏人口的普查及其經濟意義》,《中國民族史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版。 屬民稱「彌德」(mi-sde)。貴族溪卡由「桂本」或「格本」管理。農奴從事生產,其權益也受到元廷一定程度的保護,但對貴族和中央有納貢應驛的義務。元代籍戶即是為徵稅、派差與置驛提供依據,這些均由貴族所屬的俗民來承擔,同時他們還對寺院承擔一定的勞役。 元廷對帝師賜有莊園土地,使其成為吐蕃地方的封建主。據《漢藏史集》載,「在河州的熱布卡地方,有屬於囊索管轄的莊園,在城牆根有叫做拉哇城的,再往下有叫典康溪的莊園,這些是按照聖旨奉獻給上師八思巴的份地,不負擔府庫及驛站等漢地、吐蕃的任何稅賦差役,不在編籍之內。據說有可下五百蒙古克種籽的土地」。在帝師之下,烏思藏宣慰使司及下轄的諸萬戶、千戶,吐蕃等處、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及安撫司、招討司、元帥府等長、使,也因擁有一定數量的莊園而成為大小不等的農奴主。 元代吐蕃地方的經濟在中央政府的管轄下較前有了新的發展。社會的安定、封建莊園制的進一步發展,勢必為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積極影響。在雅魯藏布江流域農區,主要種植青稞,這是吐蕃人的主食與歲貢物品之一。藏史記載吐蕃地方在山谷地區是以牧業經濟為主,在河谷地區是農業經濟為主,反映了亦農亦牧農牧並舉的特點。在吐蕃的人口調查中,作為一戶的標準即包括有一定的土地、一定數量的馬驢牛羊。牲畜既是農業耕種的得力助手,交通運輸的優良工具,而且是人們日常生活的主要食物。在吐蕃人的納稅項目及朝廷對吐蕃地方的救濟物品中均有馬牛等。而支應驛站少不了馬匹、馱畜、乳畜與肉羊。 吐蕃人的家庭手工業也有一定的發展,氂牛尾製作的帳篷以及羊毛製成各種織物,不僅種類增多,而且質量更加精美,如「毛布」、「花毯子」、「藏地嗶嘰」、「氆氌」等,均頗受人們喜愛,其中烏思藏的細氆氌尤為馳名,還是上貢的佳品。坐墊和圍裙也是常用而大批製作的物品。至於金、銀、象牙、珍珠、銀珠的加工及藏紅花、木香、牛黃、虎、豹、水獺皮張、麝香等均很有名,既作為上貢物品,又有一部分進入市場。吐蕃人對僧人或親友也常以披風、坎肩及各種金銀加工品或絲毛製品相贈,其生產與加工規模自然很大。 元代吐蕃的商業與集市貿易也十分發達。由於農牧業的發展、手工業的進步,為商業的繁榮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在各教派和封建領主的莊園上,形成大大小小的貿易網點,大多以寺院為中心,宗教節日或年節成了開展商業活動的大好時光。從而也推動了新的城鎮的產生與政治中心的形成。交換的物品主要是農牧及土特產品、加工物,包括絲毛製品、刀劍、金銀首飾等佩帶物。 元代繼承宋代以來吐蕃地方與內地的「茶馬互市」傳統,且由於吐蕃成為中央政府轄下的一個地方機構,雙方的經濟聯繫更加密切,貿易的次數與數額均有增加。1277年,元軍取四川以後,在碉門、黎州設榷場與吐蕃貿易。以後,大批吐蕃官員與僧侶陸續來到內地,以朝貢的方式獲得厚賜或採購貨物,以至於給驛站帶來沉重的負擔。以各種方式開展的民間私營貿易也有增無已。 吐蕃的文化元代吐蕃的文化事業較前有所發展,這與元朝廷的扶持、吐蕃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及各民族相互聯繫的加強有著密切的關係。 在語言文字方面,薩班與八思巴叔侄貢獻最大。薩班是一位學富五明的學者,在與闊端商定吐蕃歸附蒙古的條件後,他應闊端之請留在涼州,從事佛教傳播工作。他感到當時蒙古人所使用的畏兀字母有不完備的地方,無法標註、翻譯一些梵文、藏文,便對此加以改革。他在畏兀字的基礎上增以藏文表音字母,形成一套新的字母。這套字母是否被納入畏兀體蒙古文字,尚不清楚,但它對蒙古文字的改進所產生的影響卻是不可低估的。後來,在元文宗時代,國師搠思吉·斡節兒進一步改進畏兀體蒙古文字,即是以薩班的改革成果為基礎的。 八思巴在元代的政治與文化方面的影響更大。就文字而言亦復如此。其事見八思巴傳。 在文學方面,藏族長篇史詩《格薩爾王傳》大約形成於元代。據目前的統計,已發現的口頭說唱本、木刻本和手抄本共有六十多部,約一百五十多萬行,一千五百多萬字。這是中國文學史及世界文學史上罕見的史詩巨作。它是藏族民間長期流傳下來的群眾性創作,通過英雄格薩爾王抑強扶弱、降妖除魔、安輯百姓的偉大業績,來展示複雜動盪的社會生活與人們的理想。薩班的《薩迦格言》一書,元代就被譯成蒙古文,是藏蒙人民喜愛的文學作品。它以勸世修身為內容,共分九章,包含四百五十七首格言詩,使用四句七音節格律。內容涉及治國之道、處世哲學等方面,頗富哲理性,成為格言體作品的典範之一。其蒙古語譯本殘頁已被發現。 元代藏族史學也有長足發展。寺院都很重視對珍貴文獻的保管,在薩斯迦寺有專管文書的官吏叫朋你克。各教派均記錄、保存本門諸高僧大德的著述與事跡,成為後代撰寫教法史的基本材料。十五卷本的《薩斯迦全集》是薩斯迦五祖的全集,其中包含有重要的原始資料。元代藏族學者讀史、撰史之風興起。贊巴拉多室利袞讀漢文史籍而記「漢地由周至唐的歷史」與「漢地由梁至南宋的歷史」。漢族譯師胡將祖將宋祁和范祖禹執筆所寫的《唐書·吐蕃傳》和《資治通鑑·唐紀》譯為藏文,並由喇嘛亦鄰真乞剌思刊行。《紅史》①是現存最古老的藏文史籍之一,由搽里八的公哥朵兒只於1346至1363年寫成。公哥朵兒只原是搽里八的萬戶長,任職28年,曾朝見過元帝,後來出家為僧,受封為司徒,他著《紅史》除利用各種藏文資料及上述漢文①搽里八·公哥朵兒只:《紅史》,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 材料之外,在撰寫「西夏歷史」時,還利用了西夏禪師喜饒益希記載的西夏資料,撰寫蒙元歷史則利用了蒙古文史書《蒙古秘史》,並對史料做了初步的考定,表現出良好的學風。該書先寫印度教法史,繼寫漢地、西夏、蒙古與吐蕃諸王統史,再寫教派史,此一體例對後代藏史作者的創作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出身於佛學名門的布思端(1290—1364)的《佛教史大寶藏論》(善逝教法史)也是元代的史學名著。完成於1332年,全書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闡述正法之功德、經義,對佛教基本教法、教義及經典之內容、意義與修煉方法、禮拜儀式作了簡要說明。第二部分敘述印度和藏族地區的佛教史。第三部分是來藏弘法高僧與西藏大譯師名錄及藏文大藏經《甘珠爾》、《丹珠爾》目錄。該書開闢了「教法史」體例的先河,在目錄學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元廷對佛教的提倡與支持推動了佛學研究與佛教事業的發展。至元十七年(1280)十二月丙申,忽必烈敕令鏤板印造帝師八思巴新譯戒本五百部,頒降諸路僧人。泰定元年(1324)七月「以畏兀字譯西番經」。藏文大藏經的編纂尤為佛學界一件盛事。這就是在搽里八萬戶長公哥朵兒只主持下,由被邀請的布思端校勘那塘版《甘珠爾》等藏區所有經藏,以金銀汁書寫的二百六十餘部經籍——《搽里八甘珠爾》,被藏族學者尊為範本。薩斯迦派的薩班、八思巴、薩班高足膽巴,噶舉派的噶哩麻巴哈失、乳必多吉等,均是元代著名的宗教家。至元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1285—1287),藏族經學大師遠丹巴、釋速端然等5人,與天竺及內地,北庭高僧一起校勘藏漢經籍,吸收了藏文《東塘丹迦宮目錄》和《桑耶欽浦目錄》的內容,編出《至元法寶勘同總錄》,首次將密教經典與顯教大乘經並列,是前所未有的壯舉,有助於藏漢思想文化交流,也包含了藏族學者對我國佛教文化事業的貢獻。元代吐蕃地區佛教的發展也推動了寺院建築業的發展。各種建築、繪畫、雕塑藝術都在原有的基礎上得到提高,各類的藝術風格得到更好的吸取利用。如搽里八的領主噶德袞布即請漢族巧匠修建漢式佛殿,在薩斯迦所建的新寺也是中原漢式風格。現存的拉當寺彌勒佛,沙魯寺的蓮花生等雕刻,多用寫實手法,與元代漢地雕塑相近。薩斯迦寺的黃金塔,則是由尼泊爾建築師阿尼哥率工匠完成的。沙魯寺的幾幅「供養天」壁畫,也是在尼泊爾、印度藝術影響下創造出來的,已具成熟的「江孜派」風格。元代吐蕃的佛教繪畫與雕塑藝術也逐漸傳入內地,如元成宗時,京師創建萬寧寺,「中塑秘密佛像,其形丑怪」,即是藏傳密教的內容。 在科學技術方面,印刷術很快從內地傳到吐蕃。公哥朵兒只的祖父葛德袞布在元世祖時曾七次去內地,回藏後在搽里八設立了印刷場。據稱,《紅史》所利用的漢譯資料即是在1325年由亦鄰真乞剌思刻印的。可惜至今未有實物加以證明。醫學是五明之一,為高僧必習之學問,薩班即通曉醫術,並以高超技藝為闊端治癒痼疾,而獲尊信。《薩斯迦世系史》記其善知諸醫之術,對於日常用藥和定時用藥之儀軌、病之法相、相面、盤詰,觸病觀察及藥劑學均有研究,其術猶如藥王。布思端本人也精於醫術,且撰醫學著作。元代的貢品中有廣木香、牛黃、胭脂紅、茜草等藥材,是當時吐蕃人對藥物已有較深入認識的證明。元代吐蕃的天文歷算也較前有所發展,開始出現了自己的關於時輪歷的著作,有數百種之多。他們還吸收了以寅月為正月的紀月法,稱為「蒙古月」,後來又吸收了漢歷的二十四節氣等。讓回多吉(1284—1339)和布思端都有論述時輪歷的專著。 第四節 畏兀兒族 畏兀(吾)兒人的主體是唐代回鶻人的後代。回鶻人原居於漠北,回鶻汗國時代,已有一些回鶻部落遷居到今天山以北和河西一帶。公元840年,回鶻汗國滅於黠戛斯,大批回鶻人和其他鐵勒部民自漠北逃至西域,其中有一支遷居到今天山東段南北地區,宋遼金時代的漢文史料稱之為高昌回鶻或西州回鶻,這就是後來畏兀兒人的前身,在元代以前的穆斯林史料中,他們又被稱為「九姓」(Toghuzghuz)。哈迷里人在元代不屬於畏兀兒,自成一個系統。今新疆南部塔里木盆地周圍綠洲地區的居民也不被視為畏兀兒人,元人像稱呼哈迷里人一樣,根據其所出地稱呼之,如斡端人、龜茲人等。金滅遼後,遼宗室耶律大石率部遷中亞,建立西遼,畏兀兒成為其屬部。畏兀兒的貴族大臣除了襲用本部頭銜外,還接受西遼封號,以為榮耀。畏兀兒文化對西遼有相當影響,西遼末帝直魯古曾召畏兀兒唆里迷城人哈剌亦赤北魯為諸皇子之師。西遼屬部乃蠻人延請畏兀兒人塔塔統阿為乃蠻王主持文書記事,並掌印璽錢穀諸事。 直魯古統治末年,畏兀兒亦都護月仙帖木兒死去,其子巴而術·阿而忒·的斤年幼,西遼命太師僧少監至其國,駐於火州城。1206年,成吉思汗建蒙古國,巴而術·阿而忒·的斤亦都護殺少監叛西遼。事成後遣使成吉思汗表示降服。不久,蔑兒乞殘部脫脫諸子逃入畏兀兒境,巴而術派兵將之驅走,並遣使報告蒙古宮廷。1211年,巴而術應召攜貢物至漠北,成吉思汗使與諸皇子齒,列第五,並許嫁以皇女也立安敦。畏兀兒成為蒙古屬部後,除了亦都護應歲時進貢珍寶方物、遣貴族弟子入質以外,成吉思汗還在畏兀兒的一些城市設置達魯花赤,直接管轄。 十三世紀以前,蒙古人文化較為落後,畏兀兒知識分子遂成為他們的老師。成吉思汗曾命令諸皇子就學於畏兀兒學者哈剌亦哈赤北魯。畏兀兒因很早就主動依附蒙古,所以有元一代,畏兀兒人的地位很高。 元定宗貴由死後,成吉思汗家族內部在確定皇位繼承人問題上產生尖銳分歧。蒙古親貴之間的這場皇位之爭也延及畏兀兒貴族之中。失烈門等人派八剌必闍赤(BalaBitikchi)與撒連地聯絡,引誘撒連地參加他們反對蒙哥即位的叛亂。撒連地等人的密謀被泄露出去。憲宗即位後下令處死撒連地,其弟斡根赤(Ogench,即玉古倫赤)受命承繼亦都護之號。 蒙哥死後,拖雷家族內爆發阿里不哥與忽必烈爭位的內訌。中統元年,河西阿里不哥之軍戰敗後,於同年冬十月自沙州赴伊州(哈迷里),入畏兀兒境抵別失八里。哈剌不華軍在北庭僅駐守三月,次年三月,又向西行至昌八里城。四月至仰吉八里西馬納思河,離畏兀兒境,沿馬納思河谷而下行一月,五月乃至貴由封地葉密里城。忽必烈於河西大敗阿里不哥軍後,很快亦踵哈剌不華之跡,將勢力伸入畏兀兒地。 阿里不哥之亂平定後,朝廷對畏兀兒地的政治統治也漸漸恢復,至元三年,忽必烈命死去的的馬木剌的斤之子火赤哈兒的斤為亦都護,統治畏兀兒地。阿里不哥之後,海都成為威脅朝廷在西北統治的主要勢力。儘管元廷採取了許多措施,海都等叛王還是迅速把戰火燒迸畏兀兒地區,火赤哈兒亦都護被迫放棄別失八里。此後亦都護家族的統治再也沒有回到北庭,畏兀兒地區變成了元朝和西北叛王爭奪的場所。 至元十二年(1275)①都哇及其弟卜思巴(即上文提到的不思麻)率大軍進圍火州,在此之前,他們擊敗了阿只吉、奧魯只等統領的軍隊。都哇軍圍城六月,城中食且盡。亦都護不得已獻出女兒也立亦黑迷失別吉,換取都哇退兵。戰後火赤哈兒亦都護入朝,世祖妻以定宗女巴巴哈兒公主,又賜鈔12萬錠,並以火赤哈兒保衛火州城的事例教訓諸皇子。由於別失八里已陷敵,火州城安全受到威脅,火赤哈兒只得再度東遷,移居哈迷里。不久西北叛王兵突至,猝不及防,火赤哈兒戰死。 滅宋後,元廷騰出手來對付西北叛王,大批蒙古軍、漢軍、探馬赤軍進入西北。別失八里及其周鄰地區又歸入朝廷手中。自至元十七年開始,戍守別失八里的是都元帥綦公直。他在那裡建立與太和嶺相連接的驛站30個,並設置冶場,鼓鑄農器,使軍士屯田。就在元軍事力量湧入畏兀兒境的同時,元廷開始在這裡建立了直接統治,至元十五年,在畏兀兒地設立提刑按察司,次年又命畏兀界內計畝收稅。至元十七年再於其地設交鈔提舉司,不久改畏兀兒斷事官為北庭都護府。 就在元朝的軍隊一批一批進入畏兀兒地區,元廷不斷加強對這裡的統治的同時,海都等叛王的軍隊仍不斷深入擄掠。至元十七年,禾忽之子禿古滅入掠火州城民,搶劫糧食。至元二十二年(1285)元廷因總兵於西的諸王阿只吉失律,改由丞相伯顏代領其職。次年,海都襲來,至別失八里附近的洪水山,伯顏率元軍迎戰海都,結果失利,都元帥綦公直亦被俘。至元二十九年,別失八里一帶發生混亂,忽必烈降旨命康里大將明安討之,明安在別失八里附近對叛軍的戰鬥中獲勝。由於雙方的軍隊在畏兀兒地區反覆爭奪,當地人民被迫兩面進貢,生活極為困苦。 元滅宋後,大批元軍湧入蔥嶺以東地區時,拜延八都魯之子兀渾察從征斡端。至元二十六年,元廷罷斡端宣慰司元帥府後,兀渾察所部並未移駐內地,至元三十年(1293),兀渾察死,其子襲職,被授以「曲先塔林左副元帥」,這應是統領曲先附近塔里木河流域駐軍的武職。成宗朝初年,元廷仍控制著畏兀兒地區。不過,由於元朝放棄了斡端等今塔里木盆地西端和西南端的據點,畏兀兒地區除了在北方受到從阿力麻里和霍博、也迷里方向的威脅以外,在天山以南曲先以西方向也受到壓力。為了增強對畏兀兒地區的防衛,元貞元年(1295),元廷同時設立北庭都元帥府和曲先塔林都元帥府。然而此時元廷已無意恢復它昔日在畏兀兒地區的地位,故一面增強駐守①屠寄認為此戰發生於至元二十二年(1285)。 當地的諸王術伯的力量,一面儘量避免與海都、都哇在這一帶地區衝突。與元朝企圖在畏兀兒地區維持現狀的打算相反,都哇一直沒有放棄侵占畏兀兒全境的打算,至元十二年以來,他在蔥嶺以東地區始終保持著進逼的勢頭。面對畏兀兒地區從一面受敵變為南北兩面受敵的現實元廷不得不取守勢,步步後退,雙方的這種一進一退的戰略態勢一直保持到1304年蒙古諸汗國約和前夕,這時火州已不再為元戍邊諸王所及,都哇也把火州完全看成自己的領地。 火州併入察合台汗國後,都哇家族在畏兀兒地區扶植了自己的亦都護,並設置官守、徵收賦稅。從《元史·地理志·西北地附錄》和《經世大典圖》可以看出元朝廷與察合台汗國在河西方向轄地的分界在火州和哈迷里之間,但火州仍然與元廷保持著特殊的關係。哈剌火州有義務向朝廷貢獻葡萄酒,年年不斷,訂有長例。貢酒者,除了火州的官員之外,還有當地的富民大戶。延祐年間,元朝與察合台汗國之間再度爆發戰爭,戰事除了在也兒的石河以南直到塔剌思一帶展開外,也波及到畏兀兒地區。火赤哈兒亦都護死後,亦都護家族避居甘肅永昌,與畏兀兒之地政治上已沒有什麼聯繫,延祐三年(1316),元仁宗封紐林的斤為高昌王,設王傅之官。其王印行諸內郡,亦都護印行諸畏兀兒境,領兵火州,復立畏兀兒城池。這一連串行動無疑與元軍戰勝也先不花有關。不過,元朝在獲勝後很快撤回境內,永昌的亦都護家族也沒有在畏兀兒地區站住腳。至順元年(1330)九月,元廷在火州「復立總管府」,這應是一個代表機構。儘管畏兀兒地區已被察合台汗國所並,但當地制度仍深受漢地制度影響,許多貴族仍擁有源自漢語頭銜。察合台汗國所立亦都護別帖木兒稱為丞相,他手下人分別稱為右丞,左丞,並且位次也是右高於左,同於內地。 元代畏兀兒人主要信奉三種宗教,佛教和基督教聶斯脫里派。唐代回鶻人遷居安西後,一面繼續崇奉摩尼教,一面接受了當地流行的佛教。古代波斯地理學家葛爾迪齊(Gardizi)提到高昌回鶻時說,他們的可汗本來是摩尼教徒,但在其城裡和國內也有迭屑教徒及襖教徒和佛教徒①。元代文人歐陽玄記載道:「高昌王有印曰『諸天敬護護國第四王印』,即唐所賜回鶻印也。言諸天敬護者,其國俗素重佛氏。因為梵言以祝之。」②宋初,王延德使高昌歸來後提到,高昌有佛寺五十餘區,皆唐朝所賜顏。寺中有《大藏經》、《唐韻》、《玉篇》、《經音》等。近人在吐魯番發現的大量高昌回鶻時代的回鶻文佛經殘卷,足以說明當時其地佛教的盛況。 至十三世紀二十年代,邱處機西行,在別失八里、昌八里城都看到當地的佛僧和佛寺。入居漢地的畏兀兒人中佛教徒也很多,比較著名的有高昌人①馬爾丁奈茲(A.P.Martinz):《葛爾的齊書中有關突厥的兩章》(Gardizi’stwoChaptersontheTurks),載ArchivumEurasiaeMediiAevi,1982,Ⅱ,見頁134。 ②《高昌偰氏家傳》,《圭齋文集》卷十一。 舍蘭蘭③、畏兀兒族翻譯家別失八里人安藏④、別失八里人大乘都⑤、畏兀兒人阿魯渾薩里、其子乞台薩里、其孫阿魯渾薩里等。值得一提的是畏兀兒人迦魯納答思,他「通天竺教及諸國語」,以畏兀字譯西天、西番經論,「既成,進其書,帝命鋟版,賜諸王大臣」。迦魯納答思譯經所在地是北京的白塔寺,鋟版印出的經典除了分賜給漢地的諸王大臣,也賜給已在察合台汗國統治下的畏兀兒地區的貴族。近人發現的編號為YM14(U4759)號畏兀兒文書,就是一份迦魯納答思翻譯的佛經刻本殘卷。元廷頒賜到畏兀兒地區的,還有蒙古文佛經。①除了畏兀兒地區的貴族從元廷受賜佛經以外,連高昌寺院內的燃燈續明之費也由內地供應。遷居永昌的亦都護家族周圍所聚居的畏兀兒人也留下了一些佛教文獻。有元一代,佛教是畏兀兒人中的主要宗教。這種情況直到明代中葉以後才改變。 聶思脫里教傳入畏兀兒的時間不可考。在蒙古時代,「迭屑」(tersa) 是波斯、中亞對聶思脫里教徒的稱呼。邱處機朝見成吉思汗途中,路經畏兀兒地時,宿輪台(今為烏魯木齊北)之東,迭屑頭目來迎,說明當地存在著有組織的聶思脫里教團體。上世紀在俄屬七河流域發現的聶思脫里教墓地中,有數方墓石的銘文寫明死者的籍貫,其中有一方墓石的墓主是畏兀兒人②。 畏兀兒人使用回鶻文,這種文字在元代稱為畏兀兒文。這是回鶻人840年西遷以後逐漸採用的一種文字,它的字母取自粟特字母,與其他阿拉美系統的字母一樣,每個字母都分為開頭形、中間形和結尾形。敦煌發現過元代的回鶻文木活字,這說明當時曾用活字版來排印回鶻文書籍,回鶻文對我國歷史上一些北方民族的文化發展產生影響。據文獻記載,遼代人迭剌創造契丹小字時就受了回鶻文拼音的影響,而契丹文又對金代女真人創製女真文產生過影響。蒙古滅乃蠻後,蒙古族開始用回鶻文字母拼寫蒙古語,此後經過改制,成為今天通行的老蒙古文和托忒體蒙古文。十六世紀末,滿族又在蒙古文的基礎上創造了滿文。元代畏兀兒文使用的範圍並不限於畏兀兒地區,隨著蒙古征服者的擴張,金帳汗國、察合台汗國都把畏兀兒文作為官方文字之一來使用。明代的帖木兒帝國也使用過這種文字。直至十七世紀(康熙年③《佛祖歷代通載》卷二二。 ④程矩夫:《秦國文靖公神道碑》,《雪樓集》,卷九。 ⑤程矩夫:《秦國先墓碑》,《雪樓集》,卷八。 ①《元史》卷一三四《迦魯納答思傳》;茨默(PeterZieme):《論古回鶻文佛教詩》(ZurbuddhistischersStabreimdichtungderaltenUiguren),載《匈牙利東方科學院文獻》(ActaOrientalinAcandemiaeScientiarumHungaricae),24卷第2期,1975年;黑尼士:《柏林之吐魯番蒙古文收集品》(MongoliladerBerlinerTurfan-Sammlung)一、《一份1312年的佛經印刷品殘片》(l.EinbuddhistischesBruckfragmentvonJahr1313),載ADAW,1953年,第3號,柏林,1954年7月。 ②佐伯好郎:《景教之研究》,頁840,第83號墓石。 間),甘肅酒泉還用畏兀兒文刊刻佛經,清初朝廷致新疆地區的官方文書也用這種字書寫。 第五節 雲南各族 白族 雲南自古以來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區。見於元代史籍的各種土著居民,有白人、羅羅、金齒百夷、麼些、斡泥、吐蕃、峨昌(今阿昌族)、撬人(今獨龍族)、依人(今壯族)及土僚等等。 白人為今白族先民,是以南徙入滇的古代氐羌族當中經濟、文化發展水平較高的一些族係為主體,並融合了漢魏以後移入南中的漢族大姓爨氏以及其他漢族人口逐漸形成的民族共同體。南北朝以後,它以白夷見諸史乘,而與烏蠻(即分布在雲南的另外幾支氐羌後人)相區別。元代又稱他們為阿僰、爨僰(寸白)、白人。其分布地區,以中慶、威楚、大理、永昌為主,東至普安、曲靖,北至麗江,南及元江。他們多居住在壩區,以農耕為生,「多水田,謂五畝為一雙,山明水秀,亞於江南、麻麥、蔬、果頗同中國」(李京《雲南志略》)。白人在雲南各少數民族中文明程度最高,以至元代入滇的中原漢人,亦認他們為「漢之遺裔」①。尤其是城鎮或附近地區的白人,在與漢族的交往中風俗逐漸接近漢族。所以明人將大理「近城漢、僰人風俗」不加分別地相提並論(《雲南圖經志書》卷五)。元時世居中慶晉寧的白人王惠,臨終時遣訓子孫「忠孝喪禮一則古,毋從僰俗」②。這個例子,既反映了受漢文化影響較深的白人對中原儀文之制的仰慕,同時也說明流行的「僰俗」畢竟還保持著若干固有的特點。在《雲南志略》中,李京這樣描寫當時的白人風俗:男女首戴「次工」,制如中原漁人之蒲笠,差大;編竹為之,覆以黑氈。親舊雖久別,無拜跪,惟取「次工」以為饋。男子披氈椎髻。婦人不施粉脂,酥澤其發,青紗分編,繞首盤系,裹以攢頂黑巾;耳金環,象牙纏臂;衣鄉方幅,以半身細氈為上服。處子孀婦,出入無禁。少年弟子,號曰妙子。暮夜遊行,或吹蘆笙,或作歌曲,聲韻之中,皆寄情意。情通私耦,然後成婚。居室多為回檐,如殿制。食貴生,如豬、牛、雞、魚,皆生醯之,和以蒜泥而食。 每歲以臘月二十四日祀祖,如中州上冢之禮。六月二十四日,通夕以高杆縛火炬照天,小兒各持松明火,相燒為戲,謂之驅禳。佛教甚盛,戒律精嚴者名得道,俗甚重之;有家室者名師僧。教童子,多讀佛書,少知六經者。段氏而上,選官置吏皆出此。民俗,家無貧富,皆有佛堂,旦夕擊鼓恭禮,少長手不釋念珠。一歲之中,齋①佚名:《大理路興舉學校紀》,見方齡貴:《大理五華樓新出元碑考釋》一,《雲南文物》1982年第12期。 ②李源道:《王惠墓志銘》,轉引自《新纂雲南通志》。 戒幾半。諸種蠻夷..不知事神佛,惟白人事佛甚謹。..其俊秀乾,頗能書,有晉人筆意。..市井謂之街子,午前聚集,抵暮而罷。交易用棋子,俗呼作■,以一為莊,四莊為手,四手為苗,五苗為索。人死,俗屍束縛令坐,棺如方櫃,擊銅鼓送喪,以剪髮為孝,哭聲如歌而不哀。既焚,盛骨而葬。..其貴人被服,近年雖略從漢制,其他亦自如也。 上引史文提到白人在六月二十四日晚縛火炬照天、持松明相燒驅禳,是有關火把節的最早文獻記載。這一習俗至今仍在白族及西南其他少數民族中流行。明清以往,關於火把節的記載頗多附會臆想之說①,反不如李京所述樸實無華。 白人的語言,按現代語言學分類法,屬於藏緬語族彝語支。自漢魏至元代,白蠻的語言中吸收了大量漢語借詞。所以唐人樊綽曾說:「言語音,白蠻最正」,其「名物或與漢不同,及四聲訛重」(《蠻書》卷八)。所謂「或與漢不同」,實際上說明了其頗有一部分名詞能與漢語的相應詞彙相通。據李京記載,白人語穿衣曰衣衣,吃飯曰咽羹茹,樵採曰拆薪,帛曰幕,酒曰尊,鞍■曰悼泥,牆曰磚垣,等等。我們無法知道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諸如此類的詞彙,在白語中是否只有漢語借詞一種形態,但白語基本語彙大量吸收漢語借詞,乃是一個明顯的事實。這一點無疑使白人極便利於利用漢字和在漢字基礎上稍加創造的若干新方塊字來記錄白話,從而形成所謂僰文。到元代中後期,僰文已在雲南地區相當流行了。 羅羅羅羅即烏蠻,是現代彝族的先民。元時烏蠻諸部仍大多都有各自的部名,而羅羅則是對他們的統稱。南詔烏蠻七部落中有號鹿盧蠻者,當即羅羅一名的來源。蒙古人又在這個名稱之後加上複數後綴-S,漢語音譯為羅羅斯,專門用來指集中居住在今四川涼山自治州和西昌地區的羅羅人;元置宣慰司於其地,稱羅羅斯宣慰司。烏蒙、烏撒地區也是羅羅人的集中居地。此外,惟其農業大體上還處於刀耕火種階段。李京記載元代羅羅風俗說:男子椎髻,摘去須髯,或髡其發。左右佩雙刀,喜斗好殺。..以輕死為勇。馬貴折尾,鞍無■,剜木為鐙,狀如魚口,微容足趾。 婦人披髮,衣布衣,貴者錦■,賤者披羊皮,乘馬並足橫坐。室女耳穿大環,剪髮齊眉,裙不過膝。男女無貴賤皆披氈跣足。..雖貴,床無褥,松花鋪地。..有疾不識醫藥,惟用男巫,號大奚婆,以雞骨占吉凶,酋長左右斯須不可闕,事無巨細皆決之。..每歲以臘月春節,豎長杆,橫設一木,左右各坐一人,以互相起落為戲。 ①游國恩:《火把節考》,《西南邊疆問題研究報告》第1期。 金齒、百夷金齒、百夷都是今傣族先民,其俗尚以金、銀、漆等來塗飾牙齒,因而很古以來就被稱為金齒、銀齒、黑齒等。元代的回回人和蒙古人用波斯語Zar-dandan稱之,亦即金齒之意①。很明顯,金齒並不是這個民族的自稱,而是他族的外稱。實際上,唐代的裳魔,明代的歹摩,都是傣勐一音的異譯,這才是「金齒百夷」部的自稱。李京說:「西南之蠻,白夷(即百夷)最盛。北接吐蕃,南抵交趾。」行省的西南及東南邊地是他們的主要居住區。南詔、大理時代,這一帶的傣族先民大體上可以今瀾滄江為界分為兩部分,西部稱為金齒(或黑齒等),東部稱白衣(即百夷)。入元以後,金齒、百夷之稱經常混用,已不復區別。西南的金齒百夷,由大理金齒等路宣慰司管轄,東南地區諸部則歸隸於臨安道宣慰司①。八百媳婦②、七十城門甸等部居民,都以百夷為主。 百夷諸部多從事農業經濟。其地多桑柘,四時皆蠶;由於氣候宜於作物生長,土地又肥沃,雖「地利不能盡,然多產牛、羊、魚、果」(錢百順《百夷傳》)。大多數金齒部落元時還沒有使用文字,只是刻木為約。 百夷婦女特別能吃苦耐勞。據《雲南志略》,她們「長眉睫,不施脂粉,發分兩髻,衣文錦衣,連綴河貝為飾。盡力農事,勤苦不輟。及產,方得少暇。既產,即抱子浴於江,歸付其父,動作如故」。由於居地偏南,風土下濕上熱,金齒百夷「多起竹樓,居瀕江,一日十浴」。「交易五日一集,旦則婦人為市,日中男子為市,以氈布茶鹽互相貿易」。百夷諸部到明代後期才開始奉佛。其在元代惟信巫祝而已。 至正之初,隨著元朝廷和雲南行省統治勢力的衰弱,麓川(今雲南瑞麗)百夷土官思可發舉兵抗命,「盜據一方,侵奪路甸」。據傣文《麓川思氏官譜》,知思可發為土語音譯,其意即擒白虎之王。元明官方文獻多以死可伐名之,是一種誣稱。兵起之後,鄰近諸部「相率納貢」。元廷曾幾次派兵往征、下詔招諭,都不見效。至正十五年(1355),思可發歸降元廷。此後,他實際上長期控制麓川四周「三十六路」之地(《明太祖實錄》卷一五五),「雖奉正朔、納職貢,而服用制度,擬於王者」(《百夷傳》)。一直到洪武中,他才為明朝重新招撫。 麼些①元以後,這種以金飾齒的俗尚在有些百夷部落中演變為「歿後金鑲二齒而葬」。見何孟春:《復永昌府治疏》。 ①參見尤中:《雲南古代民族》,雲南大學歷史系民族史教研室1978年4月油印本,下冊。②「八百,世傳部長有妻八百,各領一寨,因名八百媳婦」。見《明史》卷三一五《雲南土司傳》三。麼些即今納西族先民。其稱謂在《華陽國志》中作摩沙夷。自南詔、大理以往,他們一向以麗江為聚居中心。其「地涼,多羊馬及麝香、名鐵,依江(指金沙江)附險,酋寨星列,不相統攝」(《雲南志略》)。麼些人最早被蒙古征服。元廷先設察罕章宣慰司治其地,後又以金沙江為界,分之為東、西五城池,分別隸屬於北勝府(今雲南永勝)和麗江路。元初的麼些大姓有和氏、木氏等。察罕章管民官一職曾由和氏擔任,木氏是其屬下。至明初,木氏勢力寖大,其後代寫成的《木氏宦譜》一書,遂將元代的察罕章管民官之職安到自己的祖先木良(即麥良、阿良)頭上①。 關於麼些人的風俗,《雲南志略》的描寫如下:善戰喜獵,挾短刀,以一磲。少不如意,鳴鉦喜相仇殺,兩家婦人中間和解之,乃罷。婦人披氈、皂衣,跣足,鳳環高髻;女子剪髮齊眉,以毛繩為裙。..不事神、佛,惟正月十五登山祭天,極嚴潔,男女動百數,各執其手,團旋歌舞以為樂。俗甚儉約,飲食疏薄,一歲之糧,圓根②已半實糧也。貧家鹽外不知別味。有力者尊敬官長。每歲冬月,宰殺牛羊,競相邀客,請無虛日。一客不至,則為深恥。人死,則用竹簀舁至山下,無棺槨,貴賤皆焚一所,不收其骨;非命死者則別焚之。其餘頗與烏蠻同。 斡泥斡泥亦作和泥、禾泥等,與現代的哈尼為同名異譯,主要分布在臨安西南(今元江流域),其西與百夷聚居區相接。他們多巢居山林極險處,而與河谷平壩地區的金齒百夷以及山居的其他部族錯落雜處。李京記其習俗云:「家有積,具以一百二十索一窖,藏之地中。將死,則囑其子曰,我平日藏若干,汝可取幾處,余者勿動,我來生用之。」 臨安西南的斡泥散布地區,實際上是民族雜居區。在上面敘述的白人、羅羅、金齒百夷、麼些等族的主要聚居地區內,同樣存在著其他民族雜居其間的情況。例如以麼些為主要居民的麗江地區,「蠻有八種,曰磨些(即麼些),曰白,曰羅落(即羅羅),曰冬悶,曰峨昌,曰撬,曰吐蕃,曰■」①。峨昌即今阿昌之異譯。撬與俅音近,今雲南貢山縣西部的獨龍江,上游仍稱俅江(發源於西藏察隅縣東)。撬人應即俅江流域的居民,後來逐步南下,徙至獨龍江一帶,今稱獨龍族。■人即今傈僳族先民,傈為專名,僳當是少數族語音譯,音為人或族,■與傈實同名異譯。■人居地在「蘭州冰琅①方國瑜:《中國歷代疆域圖西南地區考釋》第二冊,1964年,昆明,油印本。②景泰《雲南圖經志書》:「圓根,即蔓菁也。」 ①《元一統志》卷七,趙萬里輯本。 山外」,即今雲南蘭坪西碧羅山(怒山)外的怒江流域。另一方面,除其主要聚居區之外,白人、百夷、羅羅等族也有許多部落散布於行省各地。其中羅羅的分布尤為廣泛,從行省腹地到邊遠地帶,其足跡幾乎隨處可見。 土僚、蒲人李京在《雲南志略》中所提到的雲南土著,還有土僚人和蒲人。「土獠(即僚)蠻,敘州南、烏蒙北皆是。男子及十四五,則左右擊去兩齒,然後婚娶。豬羊同室而居。無匕箸,手搏飯而食。足蹈高橇,上下山坡如奔鹿。婦跣足高髻,樺皮為冠,耳附大雙環,衣黑布,頂帶鎖牌以為飾。出入村麓,望之宛如猿猱。人死則以棺木盛之,置於千仞巔崖之上,以先墜者為吉。山田薄少,刀耕火種。所收稻穀,懸於竹棚之下,日旋搗而食。常以采荔枝、販茶為業雲。」該地區土僚男子以擊齒為成年標誌的習俗,一直保留到明代。其東亦溪不薛地面的葛蠻,也有懸棺折齒之俗①。他們都是古代僚族的後裔。土僚是構成近代僮族的成分之一;而葛蠻即今仡佬族先民。「蒲蠻,一名朴子蠻,在瀾滄江迤西。性勇健..騎馬不用鞍。跣足,衣短甲,膝頸皆露。善用槍弩。首插雉尾,馳突如飛。」他們是今天布朗族的先民。 蒙古、回回元代雲南民族構成中還增加了兩種新的成份,這就是蒙古人和回回人。 雲南的蒙古人,有一部分是隨雲南王、梁王以及其他諸王一起遷去的人戶,更多的原是蒙古軍戶,他們或者在路經雲南遠征邊區鄰國的往返途中留鎮其地,或者是被直接調來鎮守雲南的。元亡後,當地的蒙古軍戶逐漸和漢人軍戶一樣,與編戶齊民參錯相處,絕大部分被漢族或別的民族同化了。只有在個別地方,他們仍相對集中地聚居,達數百年,同時還一直保留著對祖先的記憶。例如元政府曾於臨安西「曲陀、陽關之原」置都元帥府,以重兵戍之①,在這裡屯住了一支蒙古軍隊。他們的後代,包括曾任都元帥的阿喇帖木兒蒙古右旃的後裔,至今仍聚居於通海縣西的兒個相鄰的自然村中,約有四千多人。關於蒙古人被周圍民族同化,可以舉今麗江巨甸納西族中以「元」為姓氏的家族為例。他們本來是蒙古人,羼入納西族後即以「和」為姓氏,而且忘記了自己的祖籍。清嘉慶年間,雲貴總督羅琅玕從他們祖墳的塔形蒙古文墓碑了解到這個家族祖籍蒙古,以後他們才將姓氏從「和」改為「元」①明嘉靖《四川總志》卷一三;田汝成:《行邊紀聞》。土僚、仡佬等族擊齒懸棺的風俗,已為考古資料所證實。參見《四川珙縣洛表公社十具「一人」懸棺清理簡報》,《文物》1980年第6期。①李泰:《都元帥府修文廟碑記》,《新纂雲南通志》卷九四《金石考》一四。②。 元代雲南回回人的來源有二。一是鎮戍雲南的色目軍隊。如至元二十二年十月,「遣雪雪的斤領畏兀兒一千戶戍合剌章」(《元史·世祖紀》)。又如延祐二年,「立烏蒙軍屯。先是雲南行省言,烏蒙乃雲南咽喉之地,別無屯戍軍馬,其地廣闊,土脈膏腴,皆是古昔屯田之跡,乞發畏吾兒及新附軍屯田俱遏,至是以之為戶,軍五千人,為田一千二百五十頃」(《元史·兵志》)。二是跟隨在雲南任職的色目官員一起遷去的色目人戶。今雲南各地納、賽、丁等十餘姓回族都以賽典赤·瞻思丁為先祖,雖然出自傳聞,但亦可反映出當時與色目官員一起來到雲南、後來又羈留在這裡的回回人,其數目是不小的。 ②轉引自杜玉亭、陳呂范:《雲南蒙古族簡史》,雲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頁29。 第六節 東北各族 元代居住在遼陽行省的民族或部族,有漢、蒙古、契丹、女真、水達達、兀者諸部,吉里迷、骨嵬等等。遼王朝曾經把大批漢人強行遷徙到中京(今老哈河上游)、東京(今遼寧遼陽)等地區,廣置頭下軍州,這是東北漢族人口迅速增加的一個重要因素。元代遼陽行省的漢族人口比較集中地分布在遼河流域和渤海灣東西地區。遼河流域東面的渤海遺族①,在元朝屬於「漢人」八種之一,大概逐漸融合到當地的漢族、女真等人口當中,極少再見於史籍。在元與高麗的交界地段,還有一些高麗族聚居區。高麗西京(今平壤)守將洪福源歸降蒙古後,招集其北界諸州人民內遷,被安置在遼、沈之間,即以洪氏為管領高麗軍民長官(後稱總管)。這些高麗人後來就一直留居其地。 駐牧於遼陽行省的蒙古人,主要有兩個來源。一是跟隨份地在這裡的諸王勛臣一起遷徙來的蒙古部眾,如斡赤斤後王部(洮兒河北)、木華黎國王、兀魯、忙兀等部(西遼河南北)的部眾,以及從雲南調到東北的營王所部等。他們主要分布在行省西部的草原地帶,另一來源是先後被遣往該地區擔任鎮戍的蒙古軍。這部分蒙古人分布的面更廣一些,但其戍守重點,仍是以遼河流域為中心的行省南部。元明之際,遼河以南的蒙古部眾潰敗離散,它北面的蒙古人先後跟隨納哈出、阿札失里等人降明。進入東北地區的蒙古人仍從事遊牧畜牧業,也有一部分轉向農業生產,如至元二十八年「以乃顏、合丹相繼叛,詔給蒙古人內附者及開元、南京水達達等三萬人牛畜田器」(《元史·世祖紀》)。所謂內附,似指這些蒙古人從乃顏之地遷入遼陽省直轄境內。 契丹遼河流域曾經是契丹故地。在金代,除留居故地者外,還有部分契丹人陸續被金政府從西北路或西南路強制遷徙到這裡。金後期,耶律撒八、耶律窩斡起義失敗後,金政府解散了所有的契丹猛安謀克,甚至下令「遼民一戶以二女真戶夾居防之」(《元史·耶律留哥傳》)。成吉思汗起兵朔漠時,東北的契丹人乘機在耶律留哥率領下反金,數月聚眾至十餘萬。耶律留哥西覲成吉思汗後,不願歸附蒙古的契丹部眾輾轉進入高麗。1219年,他們在蒙古軍和蒲鮮萬奴派遣的東女真軍隊圍攻下敗績,降眾五萬餘。其中有極小部分人留在高麗,後來,高麗政府下令專置「契丹場」以居之;大部分隨蒙古軍西返,屬駐紮在臨潢附近的耶律留哥統轄,以後又隨留哥後人徙至廣寧等①姚燧:《趙椿齡墓志銘》:「東京當高麗、倭奴用兵之沖,其間渤海、女直、契丹錯居,俗各異宜」,見《牧庵集》卷二八。 地①。在此之後,這批契丹遺民逐漸不見於史籍。 由上所述可知,元代江北地區的契丹人,實際上可以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在入元時早已被離散部落,雜處於它周圍的漢、女真或其他諸族之中,因而逐漸被後者所吸收。另一部分,諸如遼江鄉兵中契丹軍或留哥所部,尚能保持或重新恢復了聚族而居的狀態。然而無論如何,至遲到元明之際,這一部分契丹人當也融合到它周圍的民族之中而不復存在了。 女真·水達達金代東北地區的女真猛安謀克,大約不下二三十萬戶(《金史·食貨志》載明昌四年上京、蒲與、速頻、易懶、胡里改等路猛安、謀克戶有十七萬六千餘戶。此外尚有咸平、東京等路之女真人戶,數目不詳)。其中上京地區是他們的重點屯防區之一。金元鼎革之際,蒙古軍隊攻逼於西,蒲鮮萬奴招聚女真部眾自立於東,東北女真人的分布重心略呈東移趨勢。元遼陽行省的女真人,基本上可以分為三大部分。 一是從遼陽(今遼寧瀋陽)地區以南直到達遼東半島南端的女真人,其中一部分是遼初被耶律阿保機強迫遷去的。史載「阿保機慮女真為患,乃誘其強宗大姓數千戶,移置遼陽之南,以分其勢,使不得相通。遷入遼陽著籍者,名曰合蘇款,所謂熟女真者是也」(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政宣上卷三)。元哈思罕萬戶府、千戶所之名,即得諸合蘇款。在遼河兩岸,金咸平、東京、北京,包括半島地區的「系遼籍」熟女真,受漢文化影響較深,文明程度是比較高的。 其次,在「熟女真」的東北方向,散布在長白山西麓北至松花江上游和中游,以及牡丹、綏芬二水流域的女真諸部,元代屬開元路境。遼金之際,他們被稱為生女真,以與系遼籍女真相區別,或謂其「非熟女真、亦非生女真也」(《三朝北盟會編》政宣上卷三)。其經濟文化的發展,雖比原來系遼籍的女真諸部稍落後一步,不過在金元兩代,他們由於早和漢、渤海等民族的互相融合或影響而逐漸擴大農耕生產(《金史·食貨志》載明昌四年上京等路猛安謀克戶17萬多,歲牧稅粟達25萬多石,戶均1.4石,可見農耕規模不小)。至少是到元代,他們與其南面的所謂「熟女真」,恐怕差別已經不很大了。 其三,由此繼續往北、東北,在東北松花江、混同江的兩岸及其周圍的深山茂林中生活的通古斯語族諸部,構成了元代稱為女直水達達(或水達達女直)和兀者諸部的主體。水達達(韃靼)一名首見於南宋彭大雅1232至1233年的北使記錄《黑韃事略》,在列舉蒙古「殘虐諸國」、「已爭而未竟者」時,提到蒙古「西南曰斛速益律子」,小注云「水韃靼也」。斛速益律①《元史》卷一四九《耶律留哥傳》;《高麗史》卷一○三《趙沖傳》、《金就礪傳》。子為斛速益律干之誤,是蒙語usuirgen的音譯,意為「水百姓」。這種斛速益律干,是指東女真以北、黑龍江沿岸的通古斯語族各部,當時尚未賓服蒙古。彭大雅說他們在蒙古西南,所記不確。可見水達達一名,至少在窩闊台時代已經出現①。它實際是斛速益律乾的漢語意譯。這時候,達達亦已用指蒙古②,惟尚未專屬之。入元以後,達達的涵義日漸專一;同時水達達作為非蒙古族而使用達達名稱的既定特例,亦竟與元朝相始終。不過,為說明水達達與達達的一般內涵之間的區別,元人在許多場合都以女直與水達達連稱,或謂女直水達達,或謂水達達女直,用以指明水達達的真正族屬。 水達達居住在混同江(今松花江及松花、黑龍江會合後之黑龍江)南北之臨江濱水區域,元置水達達路轄之;大多數人仍然過著「逐水草為居,以射獵為業」的牧獵生活,也捕魚為食①。從經濟發展的水平來說,要比它南面的女真諸部更落後一步。到明中葉,當它南面的女真部落已基本上變成熟女真時,它們尚處在生女真階段。明《開原新志》有云:「其腦溫江(嫩江)上自海西,下至黑龍江,謂之生女真。略事耕種。聚會為禮,人持燒酒一魚胞,席地歌飲。少有忿爭,則彎弓相射。可木(在黑龍江、松花江匯流處下游不遠)以下,以樺皮為屋,行則馱載,止則張架以居,養馬弋獵為生。」②這種所謂「略事耕種」、「養馬弋獵」的生女真,顯然就是元朝時候的水達達各部。 兀者分布於遼陽行省北部的通古斯語族居民,還有被統稱為吾者、兀者或斡拙的諸部。滿語森林一詞,清代譯寫為烏稽、窩集等①,當即源於兀者。兀①卡爾平尼、盧勃魯克、瓦薩甫、阿布載肥達等人都提到過他們聽到的有關Su-Mongal(譯寫形式不盡相同)的傳聞。突闕語su譯言水。穆斯林史料中的Sumongal,似指水達達女真而言,當即usuirgen一名流行於中亞的對譯名詞。歐洲人對東亞更加隔膜,所以卡爾平尼說它曾與「大蒙古」(YekeMongal)、蔑兒乞(Mecrit)、克烈一起,組成蒙古的四部(fournations),自稱塔塔兒。卡爾平尼所說恐與水達達無涉,指的實際上就是蒙古塔塔兒部。 ②窩闊台時寫給高麗國王的牒文,有「皇帝太國土裡達達每,將四向周圍國土都收了」等語。見《高麗史》卷二二《高宗紀》。 ①《元史》卷五九《地理志》二。按地理志作「合蘭府水達達路」,誤。水達達路的設置當在至元二十三年前不久,轄桃溫、胡里改、斡朵憐、脫斡憐、孛苦江五萬戶府(後胡里改、斡朵憐改屬開元路)。參見譚其驤:《元代的水達達路和開元路》,《長水集》,頁309—314。又《元史》卷三四《文宗本紀》載:至順元年九月,「遼陽行省水達達路,自去夏霖雨,黑龍、宋瓦二江水道,民無魚為食」。知其人亦業捕撈。 ②《大明一統志》卷八九《外夷》引《開原新志》。 ①「烏稽者,漢言大林也」,見高士奇:《扈從東巡日錄》;「窩稽,蓋大山老林之名」,見曹廷傑:《東者部人之得名,蓋因其出沒於大山老林之故。清代仍不用之以為部族名稱者,如東海兀哲部、窩稽部等皆是。 《金史》卷二四《地理志》上:「金之壤地封疆,東極吉里迷、兀的改諸野人境。」同書卷七三《完顏晏傳》:「天會初,烏底改叛。..乃命晏督扈從諸軍往討之。至混同江,諭將士曰:『今叛眾依山谷,地勢險阻,林木深密,吾騎卒不得成列,未可以歲月破也。』..聲言俟大軍皆集而發。乃潛以舟師浮江而下,直搗其營,遂大破之。」從以上記載可以知道,金烏底改諸部的分布大勢,約略是在黑龍江下游直抵奴兒乾地區的沿江及大片深山密林之中②。所謂烏底改人,當即包括元代的水達達和兀者等通古斯語族諸部在內③。元順帝時期,由於政府向極東北諸部勒索海東青無度,激起水達達和兀者的反抗。這次起義時斷時續,前後共經過近十年才最後失敗。至正十五年,元廷復立兀者野人、乞列迷等處諸軍萬戶府於哈爾分之地④,當即鎮壓此次起義後的善後措施之一。哈兒分在黑龍江下游,元明兩代皆置驛於此。明代亦一度因仍元朝舊制,在此設置過兀者野人、乞列迷、女直軍民萬戶府。此外,明兀良哈三衛之一的福余衛,其蒙古名稱曰我著,當亦得名於兀者。嫩江中游的這部分兀者人,或許和肇州的水達達人一樣,都是在元初平定乃顏之亂以後從東面遷來的。 在大山中的兀者部落,多以射山為獵,作為主要生活來源。少數沿江濱水者,或亦以捕撈為業。與水達達相比,兀者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可能更低一些。所以元代史料更多地拿兀者和野人相連稱。元朝後期有一個東北籍人明里帖木兒,並不是兀者部人而自號「北野兀者」,被當時人看作是甘「以賤形加全人」①。這件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兀者諸部文明程度較低的事實。骨嵬元代史料也記載了庫頁島上的通古斯族居民,即骨嵬人。骨嵬既是部族北邊防輯要·艮維窩稽水源合考》。 ②按明《奴兒干永寧寺碑》謂本朝設都司於其地,實系繼承「遼金時..故業」,足證金朝壤地之極東北,已到達東北亞這一段臨海地區。 ③據《華夷譯語·女真譯語》「人物門」,女真語野人作「兀的厄·捏兒麻」。烏底改一名當與兀的厄同源,很可能是金代女真人對黑龍江下游地區通古斯語諸部的統稱。元代的兀的哥人,其名稱來自烏底改,所指似即兀者的一部分。 ④據《經世大典序錄·招捕》,大德年間,元政府即置管兀者、吉烈迷萬戶府於其居地。①吳師道:《北野兀者贊並引》,《吳正傳文集》卷十一。按明里帖木兒家族自其高祖時即遷居北野山,所以他自稱「北野兀者」。其父暮年「每懷鄉土之念」,故死後「還葬柳城」以遂其願。是知北野山在營州柳城。見黃溍:《明里帖木兒神道碑》,《黃金華集》卷二七。 名,也是地名。它與唐代的窟說、屈說②,明代的苦夷、苦兀③,以及近現代的庫頁,均為同名異譯。元代文獻提到的骨嵬島居民,有吉里迷、亦里於、骨嵬三種。關於吉里迷,詳下文。亦里於在通古斯語中原意為鹿。用作部族名,意即使鹿人,其族屬未易確言。而以骨嵬命名的部族,當為該島的主要土著居民。在唐代,這裡的主要居民是通古斯語族的靺鞨;近現代,島上除了南部的阿努依人(蝦夷人)、近海岸地區有部分基里亞克人(即吉里迷人)外,其主要土著仍為通古斯語諸部①。由此可以推想,元代的骨嵬人也是說某種通古斯語的民族。他們大概不像以捕撈為生的吉里迷人那樣擅於造舟,所以有時還得坐著吉里迷人製作的「黃窩兒」船,從骨嵬島浮海來到奴兒干。至元元年,黑龍江下游的吉里迷人報告:「其國東有骨嵬、亦里於兩部,歲來侵疆」,世祖命征東招討使塔匣剌征之,因海流風勢難渡而罷。十年,塔匣剌在弩兒哥(即奴兒干)從當地人處得知,須俟冬月賽哥小海(今韃靼海峽北部)渡口結凍,方可冰上前去,遂奏請進征,不准。二十一年,詔命征東招討司進討骨嵬,可能因為不成功,次年又任命了兩個招討使,決定出兵萬人往征。二十三年,征東招討使塔塔兒帶、楊兀魯帶率兵萬人、船千艘征骨嵬,結果如何不明。大德年間,骨嵬人多次越海劫掠,招討司官軍追之不及。至大元年,骨嵬王善奴等遣人來請求歸降,每年貢納異皮②。 吉里迷遼陽行省界內的古亞語族(Palaeo-AsiaticGroup)居民有吉里迷人。 吉里迷之名始見於金。上引《金史·地理志》已明言他們當時居住在金朝版圖極東北的奴兒干附近。元代史料除了黑龍江下游沿岸直到奴兒乾地區的吉里迷人之外,還提到了骨嵬島上的■因吉里迷①。自金元迄於近現代,吉里迷人的分布地域似未發生重大變動。他們在清代志書中被稱為濟勒彌:「其在混同江口西至黑勒爾,則濟勒彌部居之」②。在描寫東西伯利亞的同時代的沙俄或其他國家的探險家著述之中,他們被稱為基里亞克(Gilyak)人。②《唐會要》卷九六「靺鞨,亦謂之屈說」。按《唐韻》,說一音弋雪切,與悅通。窟說、苦夷、庫頁音近,應是通古斯語族各部的讀法;而骨嵬、苦兀恐怕反映了蒙古語民族對這個名稱的發音。③《奴兒干永寧寺碑》,《滿洲金石志》卷六;《大明一統志》引《開原新志》。①見《大英百科全書》「薩哈林」條。 ②《經世大典序錄·招捕》。「黃窩兒」一譯「廣窟魯」,是一種「頭置枒杈,木根如鹿角狀,兩舷盪槳,疾行江中」的「五板船」。見《遼東志》卷九《外志》。關於征骨嵬事,見《元史》卷五、六、八、十三、十四《世祖紀》及《經世大典序錄·招捕》記載。 ①《經世大典序錄·招捕》。 ②《吉林通志》卷一五。按黑勒爾河,在今蘇聯哈巴羅夫斯克邊區博格羅勃斯戈耶附近。這個地區,康熙《皇輿全覽圖》一排二號作KelerBira;乾隆《內府輿圖》(即「十三排圖」)六排東二作和勒爾比拉。現代蘇聯學者又稱之尼夫赫(Nivkh)人,這個詞在其本族語言中原意為「人們」。 《元史·兵志》載,中統四年十一月,「女直·水達達及乞列賓(即吉里迷)地合簽鎮守軍,命亦里不花簽三千人,付塔匣來領之」。塔匣來即次年征骨嵬之徵東招討使塔匣剌。據此知管轄吉里迷地之徵東招討司應置於中統四年,後設置於奴兒干之地。行政管轄上,其地隸於水達達路。元代重犯流放到該地。 元代文獻有關吉里迷人生活和社會狀況的記載,很不詳細。據明《寰宇通志》卷一一六引明東北地誌《開原新志》佚文:「乞列迷有四種,曰曩家兒、富里朞、兀剌、納衣。性柔刻貪狡。居草舍,捕魚為食。不梳刷。以溺盥洗。父子不親,夫婦無別。無知揖拜,不識五穀六畜,惟狗至多。乘則牽拽把犁,食則烹供口食。婚嫁娶其姊,則妹以下皆隨為妾。死者夸腹焚之,以灰骨夾於木末植之。」同書又記載骨嵬島上的吉里迷人說:「男少女多。女始生,先定以狗,十歲即娶。食惟腥鮮。」這些記載中的吉里迷習俗,有相當部分一直保留到近現代①。 元代吉里迷人的狀況當亦大略相同。吉里迷人雖然多與水達達等通古斯語族的部眾錯居在黑龍江下游兩岸,但兩者的區別還是十分明顯的。不僅所說的語言不同,而且經濟生活也絕不相類。 ①基里亞克人的食物主要靠捕撈魚類和海獸,沒有農業;只馴養駒,以狗拉雪撬為交通工具,也食肉表皮;丈夫將妻子、妻子的妹妹和自己兄弟的妻子概稱為aHbxau,而且對她們都擁有丈夫的權利,這種婚姻狀態似即古吉里迷人「娶其姊,則妹以下皆隨為妾」的遺風,不過家庭形式上是一夫一妻制。此外,他們還保留著製作特別的木板船的傳統技術。參見《大英百科全書》「基里亞克」條;《蘇聯大百科全書》「尼夫赫人」條;托迦列夫:《蘇聯民族志》基里亞克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