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常識 · 七、論長鋒羊毫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是一句不易的名言。
就寫字而論,應該夠上如何條件的筆,方是利器呢?好筆須夠尖、齊、圓、健四條件。健的條件不僅指選毫要精,並且兼及筆工手藝要強。其中要點,尤其在乎筆肚子要厚而有力。這樣方可助長筆尖在紙上運行時的彈力,而使點畫能如人意。當揮運一支好筆時,墨花泛采,點畫飛騰,如歌舞家的旋轉變化應弦赴節,著實使人心胸舒暢。豈能不叫這種好筆是利器嗎?
但長鋒羊毫卻遠非利器。
實際上,無論兔毫、羊毫皆可成為利器,唯獨長鋒羊毫的形式限定它不但不能成為利器,嚴格說來,直是不適用而已。其原因即是它的形式與寫字的要求條件正好相反。
長鋒羊毫由於筆毫過長,竟可以說是沒有了肚子。這樣就破壞了最重要的「健」字條件。運行時,即便十分小心也是拖沓絞繞,使書者用不上勁,再則吸墨量甚多,而因筆身瘦長,一經垂執,墨汁迅即瀉下。除了故意要在生紙上出漲墨,無人願用這種湮沒鋒棱不顯筆法的筆。
為了減少這些不方便,用長鋒羊毫的人,只好浸開筆毫尖端一小部分,約當全部筆毫五分之一或七分之一。但這樣補救,無法維持長久。並且當最初只發一小截時,即已不便應用。最說不通的一點便是:既然實際只用一小截,那又何苦一定要將全毫搞得如此細長呢?
何以當初會有此筆的流行呢?
這便是視筆法為秘傳的惡果之一。在古代稱筆法為「筆訣」,深閉固拒,不輕傳人。學者只好暗中摸索,十之九都走了些彎路。且不說為了求筆訣而盜挖人家的墳,世間所傳顏魯公「筆法十二意」,說到他得到張旭的筆法之難。米芾和趙孟頫都屢屢指摘長時期來書家不知筆法。乃至近世清代的書家一樣不免。包世臣所記王鴻緒拿繩子吊在右腕上求懸臂,以及何紹基執起筆來把右腕向里彎,限其非懸不可。這種例子,舉不勝舉。有一班苦學書人,不知怎樣方可懸腕,竟致思入歧途,將筆毫做得極長,限定手腕非提起不可。縱然因此遇到百種困難也苦寫下去。長鋒羊毫便是這樣生出的。積非成是,相習成風。其中也有寫出成績的。這亦如何紹基用回腕每次總要寫出一身汗,卻終於寫成書家相同。但終究是不利的方法。使其得利器,知筆法,成就豈不定然更快更大嗎?現代長鋒羊毫已經沒落,本不必專力辯正,但有些學書的人還不免染了此病。我在十五六歲時,也曾中毒。今發白身衰,將吃過虧的往事及思索所得的解答寫出來,使有志學書者不再吃虧,或不無小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