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常識 · 第十二章 二王

中國古代的書家眾多,但我們這本小書只想從王羲之、王獻之——即所謂「二王」——父子說起。由於二王有無真跡流傳下來至今不能論定,因之想根據書跡以論二王是很難的。不過比起張芝、鍾繇來,二王總算有多些的痕跡留下來的。我們只能主要根據記載。 談到二王,就不能不談到他們在那個時代的社會地位。我們知道晉代是講究門閥的時代。王家和謝家以及郗、庾等家族是政治上當權的大貴族。王敦和王導是我們所熟知的晉史上權傾人主的大貴族。他們便是王羲之的從伯父。他的祖父名叫王正,官至尚書郎(所以王羲之生平寫「正」字都避諱寫作「政」字,帖中常見)。他父名叫王曠,官淮南太守。這個王曠不僅是一個書家,善行書和隸書,並且是一個決大計的智囊。當劉曜、石勒兵陷洛陽,西晉的江山不穩之時,首創過江之議另為司馬氏奠定新皇朝,而以晉元帝為這一政權的代表的便是王曠。王曠開啟了東晉歷史的新葉。王敦、王導等因而得為東晉政權的唯一柱石。王羲之便是這樣人家的一個貴公子。 羲之字逸少。他在小時拙於言語,但長大了變得非常善辯。當時有重名的周看重他,王敦、王導器重他,有大名的阮裕也敬佩他,他的名聲大起。他初為秘書郎,繼為庾亮的參軍,遷為長史。繼拜護軍將軍,繼為右軍將軍、會稽內史。他與驃騎將軍王述少時齊名,但他看不起王述。後來王述做了揚州刺史,官在他之上,並且正管得著他。王述利用地位,處處就會稽郡行政等方面挑剔,他深以為恥,就稱病去郡,並在父母墓前發誓不再出仕(這便是相傳著名的《告誓文》)。此後他便由著自己的天性,游觀山海,至昇平五年五十九歲時死了。死後,朝廷贈他「金紫光祿大夫」;但他的兒子們,秉承先志辭謝不受。羲之是一個有節操的、有遠見的政治家,他在幼時即有骨鯁之稱。下面是他在少年時的一件故事。當時的太尉郗鑒派了一個門生到王導家去求女婿。門生回來告訴郗鑒說:「王家的子弟都好。但一聽到像你這樣的大闊佬要挑女婿,每個人都緊張起來了。只有一個人在東邊床上,袒著肚皮吃東西,神氣好像沒聽到這回事。」郗鑒說:「這正是個好女婿!」於是郗家就將女兒嫁他了。庾亮臨死時,上表朝廷特別提到王羲之「有鑒裁」。羲之少時和謝安、許詢及外國和尚支遁是好朋友。他對於謝安這位東山高臥,打退了苻堅,安定了朝野的大宰相,曾經切實地提了原則性的意見。他說:「夏禹勤王,手足胼胝;文王旰食,日不暇給。今四郊多壘,宜思自效;而虛談廢務,浮文妨要,恐非當今所宜!」當時有一個殷浩,是聲望極高而名不副實的「大政治家」。他素來不重視殷浩。但殷浩虛聲已經太大,官位已經崇高,先是薄尚書僕射而不為的,終於做了建武將軍揚州刺史,參綜朝政了。這殷浩又專門和剛剛滅蜀的桓溫作對頭,羲之看出這是一個中央與地方摩擦,大不利於國家的危機。他秘密地去苦勸殷浩和荀羨(殷浩的羽翼)務須與桓溫團結。殷浩不聽,並且要乘北胡大亂,大舉北伐。王羲之看出殷浩必敗,寫信阻止。殷浩果然大敗,還不甘心,思圖再舉。羲之不但又寫信戒止殷浩,並寫信給會稽王,叫王爺止住這再一次的糊塗冒險。他主張「……諸軍皆還保淮,為不可勝之基,鬚根立勢舉,謀之未晚。此實當今策之上者。若不行此,社稷之憂可計日而待」。可惜這樣沉痛的直言竟不生效。殷浩終於一敗塗地,桓溫加以傾陷,殷浩竟坐廢以死。國家內外的損失更不可意計!羲之比較正視人民疾苦。他在會稽時,朝廷對老百姓賦役繁重,地方上又常遭饑荒。羲之一面開倉賑貸貧民,一面向朝廷抗爭。他給謝安寫信替老百姓說話並提出實行辦法。這種信都在《晉書》中傳了下來。他又有一封給謝萬的信說:「……然所謂通識,政當隨事行藏,乃為遠耳!願君每與士之下者同,則盡善矣。食不二味,居不重席,此復何有(算得了什麼呢)?而古人以為美談。濟否所由,實在積小以致高大。君其存之!」這一切都可以看出他的實事求是精神。因此對於他這樣一個有度量才幹的人,竟早入山林,一往不返,歷來都寄以無窮的嘆息。他賦有一種愛好天然的恬退性情。他愛畫(相傳羲之有臨鏡自寫真),愛山水,愛鵝,愛開一點玩笑,愛寫字,愛種些果樹和小孩子分著吃「一味之甘」,愛與親知時共歡燕,談談家鄉事情,甚至也染上當時的時髦習氣,愛一點服食神仙的事情(雖然他是一個奉五斗米道的教徒,仿佛服食為分內之事,但這種行為確是當時的風尚)。王羲之的生平大抵如此。 王獻之字子敬。羲之有七個兒子,他是最小的。他從小不愛多說話。謝安曾經批評他在弟兄之中最好,為的「吉人之辭寡」。他為人很通脫,曾經到一個顧辟疆的花園裡去,看看就走了。主人家罵他無禮,他也不在意。桓溫請他寫扇子,誤落了一點墨,他將就著那一點墨,畫了個「烏駁牸牛」。由此可知他不但善書,抑且工畫;不但書法方面,並且畫法方面也承繼了父親的藝能。 他最初做州主簿,秘書郎,轉丞。又做過謝安的長史,進號衛將軍。後又升了建威將軍,吳興太守,征拜中書令,在仕途上比父親闊得多了。他在太康十一年卒於中書令官位,年四十三。他先娶郗曇女(他的表姊)為妻,後來受到政治上的壓力,做了新安公主的駙馬,不得已而與郗氏離婚。他無子,只有一女,曾立為安僖皇后。因此他被追贈為侍中、特進、光祿大夫、太宰。他死時,族弟王珉代其官,所以世人稱他為大令,稱王珉為小令。他小名官奴。世傳《官奴帖》之「官奴」即指的是他。 他的為人,很得到父親「骨鯁」性格的遺傳。他數歲時即曾因觀樗蒲而面折過父親的門人。他又曾當面拒絕了宰相而兼父執的謝安,不肯寫太極殿的匾額。但謝安死後很多人就現出炎涼世態,對於宰相身後的贈禮說了許多閒話。只有他和徐邈二人替謝安明辯忠勛。最後他又上疏力爭,謝安才蒙殊禮。他對中書令這樣的貴官是不願做的。他的《辭中令帖》傳至今日,猶足以想見他立身的廉退。 我們談二王的這一切都為的是要容易欣賞他們的書法。但,正面談到他們的書法反而為難起來。為什麼呢?第一因為他們沒有留下一件毫無疑問的真跡下來。第二因為古今來對他們父子的優劣評價大有出入。這些評價又都不是外行的比較,但由於批評者的出發點角度不同,所以參差極大。 《晉書·王羲之傳》只提到他「尤善隸書,為古今之冠。論者稱其筆勢,以為飄若浮雲,矯若驚龍」;對於他的學書過程、他與時人的比較都未言及。唐張彥遠《法書要錄》中採集了一些材料,雖然嚴格說來,其中不能無疑,但大體總有所本。自《法書要錄》以外,材料固多,考信亦難。茲就所知綜述如次。 羲之學寫字是很早的。相傳他七歲學書,十二歲竊讀他父親枕中的前代筆論。父親教以大綱,又從衛夫人受學。他學衛夫人時,自以為很好。後來渡江北游名山,看到李斯、曹喜等大家的字,又在許下看到鍾繇、梁鵠等大家的字;又在洛下看到蔡邕的《石經》三體書;又在他的堂兄王洽處看到《華岳碑》。這樣眼界更開了,胸襟更大了。回顧當初只學一個衛夫人徒然耗費年月,他就在眾碑里學習,才成為自己的字。這相傳是他五十三歲時自己說的。 但這不是說,他只是這樣濫學就能成功。他自己苦學的是隸書。他與之爭衡的是鍾繇和張芝。鐘的正書(楷)和張的草書實際上皆系隸書的發展。因此他的學鍾張,實際上就是一種發展。換句話說他所專精的是隸書。這證明他雖博覽,卻是為了約取。他之所以能以書法稱聖,樹立了永遠不朽的傳統,皆由於此。他說:「吾書比之鐘張,鍾當抗行,或謂過之;張草猶當雁行。」他又說:「吾真書勝鍾,草故減張。」就這話看,他承認了自己的真書(楷)勝過鍾繇,草書不及張芝。其原因是張芝對草書實在太用功了。現在鍾張的真跡一字無存。即使就墨拓流傳的字來看也實在難於分別高下。即如鍾繇的字,世稱他與胡昭同師劉德昇。胡的字肥,他的字瘦。而唐太宗又嫌他的字「長而逾制」。這些話都絕對不是無根據的。但我們所見墨拓中鍾繇的字如《薦季直表》《宣示表》之類皆是肥而短的,正好與前二說相反。只有《宋拓蘭亭續帖》中的《墓田丙舍帖》筆畫瘦勁卻又不見「長而逾制」的地方,並且一般人都認為這是王羲之臨的。由此看來,既無從尋到毫無疑問的鐘繇真跡,自無從比論鐘王。至於張芝之例與此相同。 三國魏·鍾繇《宣示表》 不過,我們還是以為這些舊說有其相當的道理的。我們試驗校諸書,有的說:「羲之書初不勝庾翼、郗愔,及其暮年方妙。」有的說:「逸少自吳興以前諸書猶未稱。凡厥好跡,皆是向會稽時永和十許年中者。」又記載庾翼看到羲之給庾亮的章草信,深為嘆服。庾翼寫信給羲之說:「吾昔有伯英章草十紙,過江顛狽,遂乃亡失,常嘆妙跡永絕。忽見足下答家兄書,煥若神明,頓還舊觀!」這一切都證明了,羲之的書法到晚年才爐火純青,為大家一致所推崇,甚至評之與張芝齊等,過於他自己的評價。 我們要想肯定這個問題,可試先看一看真賞齋所刻(或三希堂刻)的《萬歲通天帖》。在這些帖里,那些王家的名公們所寫的字都是一種飛揚縱肆的、橫七豎八的筆勢和字形。這種樣子的字,在當時是普遍流行的字體,不僅王家的人如此,郗家、桓家、庾家等一時名士無不如此。這一種時代的風氣,是和王羲之的字體截然不同的。我們今日看去,即使不學字的人也一眼就看出其不同來。這時候王羲之的字體還不流行。到後來羲之的那種安詳嚴肅、如斜反正、若斷還連的新體終於贏得社會的承認而且愛好。當羲之的新體流行直打進庾家範圍時,庾家青年都學這種新體。庾翼氣得喊出:「兒輩厭家雞愛野鶩!」(不學自己家裡舊派字,偏要學王家的新體!)但,就是這同一個不服氣的庾翼到後來也不得不讚美羲之的「煥若神明」了。王羲之的新體自此以後方才如日中天,並且永遠如旦不夜。 東晉·王羲之《行穰帖》 他的字形是多方面的,正書、行書、草書、章草、飛白等都能精工。但一切都是以隸書作為根底的。他的「如斜反正,若斷還連」「金聲玉振,左規右矩」「龍跳天門,虎臥鳳閣」的筆勢和字形,都是從變化隸法而來。他的天資比鍾繇高(當然根據墨本此較),因之正書比鍾繇姿態多。他的草書,以我們看來,實在也比張芝好。理由是他運用張芝的使轉,而更加了收斂和含蓄的巧妙。但他自問不如張芝,我們猜想除了他自以功夫不及張芝外,他還不免囿於時代性,認為張芝縱肆的大草比他嚴肅的小草強;他還不曾自己認識到這種小草新型的進步的價值。 至於獻之的造詣,從父親得法是無疑的。他又兼取張芝,別創法度。由於他的天資高,使人覺得他下筆特別出眾超群。所可惜者,死得太早。如若不然,他可能超出他的父親。他與謝安論書法,自以為過於其父。這被唐太宗和孫過庭大加批評,實則他說的是老實話。他的才華,咄咄逼人,如若活到六十歲,一定要超出羲之的。 東晉·王獻之《洛神賦十三行》 前輩評論羲獻的優劣,在我們看來,是不必要的。有人說羲之「內撅」,獻之「外拓」。這最多也只說得一半。明朝的王世貞則舉他的《辭中令帖》為例,評之曰「遒逸疏爽」,並說李北海、趙松雪由此而來,頗為中肯。趙松雪則極力推崇《保母碑》,但好拓本從未見過。趙又推許「十三行」,認為「字畫神逸,墨采飛動」。這些在我們都可以同意。劉熙載著《藝概》比羲獻於胡質胡威父子,很有趣。我以為論書才是兒子高,論書德是父親厚。 最後,關於羲之學隸書的「隸書」二字,有一派學者另有一種解釋。我想在此有所申述。原來,「隸書」「分書」「真書」(即「楷書」)三個名詞,在許多人的概念中,常常是混淆不清的。有的人以為漢代人書筆畫中無挑者為分,有挑者為隸;有的則引毫無根據的「蔡中郎」八分二分之說作為分隸之辨。這些話都是事實上自相矛盾,經不起考較的(本書不詳述)。吳稚鶴先生說得對:「隸自秦興,迄於隋唐,皆謂之『隸』;無所謂『分』也。自晉始有『分』之說;晉以前無有也。晉之名『分』,以自來之『隸』為『分』,而以真書為『隸』。立界不明,糾紛起矣。唐張懷瓘詳列書品,於當代名能『隸』書者,若韓擇木、蔡有鄰輩,列為『分』書名家,而於工『真』書者,若虞歐褚薛等,則列為『隸』書名家,有此一證,不待辯而自明矣。」吳先生這個說法是非常簡明扼要的。換句話說就是「隸書也叫作分書,真書也叫作隸書(有的人把真書叫作今隸,以示區別)。其開始鉤連混淆則由於晉時的以隸為分而以真為隸」。從載籍上考之,事實也是如此。 但,正由於有了這樣一個名詞上的鉤連混淆處,因而推論王羲之所寫的隸書,便是真書,更進一步推論王氏父子根本不曾寫過隸書,那就不對了。 根據載籍,羲之的學隸書是非常顯著的事實。根據二王的字形與筆法,更可以確見其由隸書演進的趨勢。因此,不能憑空說,由於真書是隸書的一種別名,從而抹殺王氏傳隸書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