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論集 · 「九品中正」與西晉的豪門政治
一
西晉的政治,是豪門政治,而且是制度化了的豪門政治。
西晉曾施行一種所謂九品中正的選舉制度,這種制度就是實現並鞏固豪門政治的一種制度。
考九品中正的制度創始於曹魏,是一種以身分為標準的選舉制度。趙翼《二十二史劄記》八引柳芳《論世族》文云:
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右族。以中州六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為之,以定門冑,品藻人物。晉、宋因之(南朝多以寒人掌機要節)。
曹魏創立這個制度,據說並不是立意要造成一種豪族政治,而是適應一種特殊的環境。因為魏承漢末大亂之後,人物播越,戶籍散亡,無法進行正常的選舉。權時制宜,以為此制。《宋書·恩倖傳·序》云:
漢末喪亂,魏武始基,軍中倉卒,權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非為世族高卑。因此相沿,遂為成法。自魏至晉,莫之能改。
又據《晉書·李重傳》云:
九品始於喪亂,軍中之政,誠非經國不刊之法也。
西晉滅蜀,篡魏,平吳,天下一統,這種「權時之制」本可廢除;但西晉的豪族為了保衛自己的特權,不但相沿不改,而且變本加厲,嚴門第之別,從此豪族與寒士便有雲泥之隔。《宋書·恩倖傳·序》云:
(九品中正之制)自魏至晉,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舉世人才,升降蓋寡。徒以憑藉世資,用相陵駕,都正俗士,斟酌時宜,品目少多,隨事俯仰。劉毅所云:「下品無高門,上品無賤族」者也。歲月遞訛,斯風漸篤。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還,遂成卑庶。周、漢之道,以智役愚,台隸參差,用成等級,魏晉以來,以貴役愚,台隸參差,用成等級;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
為了推行這種制度,西晉仿照曹魏的辦法,於州、郡設置中正之官,掌管選政。吏部(類似今之內政部)用人,必命中正去查考他的籍貫、三代和階級,查明他們的祖先是否為世家貴族。查明他們是否為中原的世家貴族,也查明他們是否真有世家貴族的血液,而查籍貫、查三代、查階級所根據的是譜牒。據《通典》卷一四《選舉》二《歷代制》中云:
晉依魏氏九品之制,內官吏部尚書、司徒左長史、外官州有大中正,郡國有小中正,皆掌選舉。若吏部選用,必下中正,征其人居及父祖官名。
查三代、查階級的用意,是杜絕非豪門子弟滲入統治階級,亦即向豪門以外之一切社會階層的人民關閉政治之門。這種選舉制度的特色,就是用人選官,不問才能,但論門第。因之,豪門之子,雖白痴,亦得襲高官;寒門之士,雖賢聖,只能為下吏。這種選舉制度的結果,自然會如王沉《釋時論》所云:「百辟君子,奕世相生,公門有公,卿門有卿。」 末流所趨,竟至如劉毅所云:「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家。暨時有之,皆曲有故。」
查籍貫的用意是杜絕吳、蜀的豪門子弟滲入政治,亦即向中原,特別是豫州以外之其他各處的豪族關閉政治之門。這種地方主義的選舉,自然要造成一種輕視吳、蜀人士的觀念。例如伏波將軍孫秀,即因他是吳國的支庶,中華人士,遂恥為掾屬 。廷尉平何攀,即因他是蜀士,廷尉卿諸葛沖遂以此輕之 。由於查籍貫的結果,所以當時的情形竟如賀循所云:「荊、揚二州,戶各數十萬,今揚州無郎,而荊州江南乃無一人為京城職者。」 反之,則如陳頵所云:「豫州人士,常半天下。」
西晉的豪族就用這樣的選舉制度保證他們的政權,企圖使這個政權世世代代掌握在自己手中。但是在這個制度的實行當中,沒有能嚴格執行,發生了許多弊端。這是因為作為決定人品尊卑的譜牒,在漢末以來的大亂中多已亡失,替這個制度留下一個漏洞。《晉書·摯虞傳》云:
虞以漢末喪亂,譜傳多亡失,雖其子孫不能言其先祖。撰《族姓昭穆》十卷,上疏進之,以為足以備物致用,廣多聞之益。以定品違法,為司徒所劾。詔原之。
因為譜牒亡失,當時的中正便可依照自己的愛憎,進退人才。劉毅上武帝書有云:
今之中正,不精才實,務依黨利;不在稱尺,務隨愛憎。所欲與者,獲虛以成譽;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高下逐強弱,是非由愛憎,隨世興衰,不顧才實。衰則削下,興則扶上。一人之身,旬日異狀,或以貨賂自通,或以計協登進;附托者必達,守道者困悴。
這樣看來,似乎寒門之士,也有走上政治舞台的希望;但是實際上並不可能。因為這裡所謂強弱,是豪族之中的強弱;並不是指的豪族與寒門。同時,能以「賄賂自通」或以「計協登進」的人物,亦必為有錢有勢的富豪。至於寒門之士,衣食不贍,門路不通,何來金錢以通賄賂,誰與計協而謀登進。故中正的舞弊,並不妨礙這個制度之仍然是豪族政治的保證。
二
西晉豪族的登進,有一定的程序可循,如有爵者襲爵,無爵者大半起家尚書郎、中書郎、秘書郎、著作郎,或太子舍人,然後由此轉入顯位。據《晉書》載,陳騫、杜預,皆起家尚書郎,王齊起家中書郎,郭默起家秘書郎,張載起家著作郎,山簡和嶠盧浮皆起家太子舍人。
此外,也有經由所謂選舉而致身騰達的人物。如山濤、盧欽、傅玄等,皆系舉「孝廉」;盧湛、劉頌、樂廣等,皆系舉「秀才」;夏侯湛、阮種皆系舉「賢良、方正、直言」。但所謂選舉,不過是一種欺騙人民的形式,等於玩弄魔術。實際上,如果一個人不是豪族,就沒有被選舉的資格。這種情形,正如段灼所云:「今台閣選舉,徒塞耳目。九品訪人,唯問中正。故據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孫,則當塗之兄弟也。」
誠然,西晉政府亦曾頒布舉寒素的詔命,如李重之奏有云:「案如《癸酉詔書》,廉讓宜崇,浮競宜黜。其如履謙寒素靖恭求己者,應有以先之。」 但這不過替豪門政治找一個掩飾。實際上,是等於海船上的救生衣,備而不用。
因為當時所謂「寒素」,雖然是指的「身寒門素,無世祚之資」 的人;但同時這種寒素之士又必須「隱居求志,篤古好學」,又要草野之譽既洽,德禮有聞。像這樣的人,如果不是沒落之地主,也是鄉曲的士紳。
據史籍所示,在西晉時期,讀書是豪門子弟的特權。西晉曾設太學、國子學,但在這種學校裡面的學生,都是清一色的豪門子弟;非豪門子弟即使混入學校,也要被清除出來。關於此事,有詔書為證。《通典》卷五三《禮》一三《吉禮》「大學」條載武帝詔云:「已試經者留之。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學,其餘遣還郡國。」
非豪門子弟,既無讀書之權,又安能有篤學好古之士?然而篤學好古卻是被選舉的條件,這豈不是和寒士開心?但是就是有資格篤古好學的寒素,在舉薦中也橫遭排抑。《晉書·李重傳》云:
燕國中正劉沈舉霍原為寒素,司徒府不從。
又如《晉書·光逸傳》:
(逸)初為搏昌小吏,……後舉孝廉,為州從事,棄官投輔之。輔之時為太傅越從事中郎,薦逸于越,越以門寒而不召。越後因閒宴,責輔之無所舉薦。輔之曰:「前舉光逸,公以非世家不召,非不舉也。」
此外,西晉時的寒士,被豪族抑壓、輕視和侮辱的事情,《晉書》亦有所載。《晉書·王沉傳》云:
(沉)少有俊才,出於寒素,不能隨俗沉浮,為時豪所抑。
《晉書·郭奕傳》云:
時亭長李含有俊才,而門寒,為豪族所排。
《晉書·李含傳》亦云:
(含)少有才幹,兩郡(狄道、始平)並舉孝廉。安定皇甫商州里少年,少恃豪族,以含門寒微,欲與給交。含距而不納,商恨焉,遂諷州以短檄召含為門亭長。
《晉書·張光傳》云:
(光)少為郡吏,……擢授新平太守,……(秦州刺史皇甫)重自以關西大族,心每輕光,謀多不用。
《晉書·孫鑠傳》云:
(鑠)少為縣吏,太守吳奮轉以為主簿。鑠自微賤登紀綱,時僚大姓,不與鑠同坐。
《晉書·霍原傳》云:
(原)叔父坐法當死,原入獄訟之,楚毒備加,終免叔父。年十八,觀太學行禮,因留習之。貴遊子弟聞而重之,欵與相見,以其名微,不欲晝往,乃夜共造焉。
《晉書·易雄傳》云:
(雄)少為縣吏,自念卑賤,無由自達,……舉孝廉,為州主簿,遷別駕。自以門寒,不宜久處上綱,謝職還家。
這些例證,充分地說明了當時的寒門之士要想走上政治舞台,真是難於上青天。即使有之,亦如劉毅所云:「皆曲有故」。像這樣對寒士關門的選舉制度,正如段灼所云:「篳門蓬戶之俊,安得不有陸沈者哉!」
三
上述的情形並不是過甚其詞。我們若就《晉書》「列傳」所錄之西晉人物世系加以考察,就可以發現,其中最顯赫的人物幾乎都是豪族的子弟。
第一等的豪族,是皇族。據《晉書》記載,晉朝皇子,例皆封王。如有宣五王 、文六王 。還有參加「八王之亂」的汝南、楚、趙、齊、長沙、成都、河間、東海等八王;以及武十三王 等。這些諸王的支庶,又得世代相承,襲其先王的封爵。
此外,又廣建宗室,以為屏藩。「諸父同虞、虢之尊,兄弟受魯、衛之祉。」如司馬懿之諸弟孚、權、泰、綏、遂、遜、睦、陵,於司馬昭為諸父,皆封王。這些宗室的後裔,也得本支百世,世襲封爵。
又《初學記》卷十及《御覽》卷一五二皆云:「帝之姑、姊、妹皆為長公主,如綠綬。」這種情形,誠如王沉《釋時論》所云:「多士豐於貴族,爵命不出閨庭,四門穆穆,紈綺是盈。」
與皇族並駕齊驅的是外戚。西晉一代,特別是太康年間,外戚之勢,最為囂張。如楊駿(武帝楊皇后之父)兄弟,勢傾天下。賈充(惠帝賈皇后之父)、賈謐(賈充之嗣孫),權過人主。他如羊琇(景獻皇后從父弟)、王恂、王虔、王愷(文明皇后之弟),羊玄之(惠帝羊皇后之父)等,皆以後黨而致身顯要。李胤、胡奮、臧權、馮蓀、左思、諸葛沖輩,並以妃嬪之父兄而布列內外。
此外,西晉的許多權要,大抵都與皇家有切肉連皮的關係。如山濤因與宣穆皇后為中表,是以總選政。羊祜因與景獻皇后為姊弟,是以典重兵。杜預(尚文帝妹高陸公主)、王濟(尚武帝女常山公主)、溫裕(尚武帝女長安公主)、盧諶(尚武帝女滎陽公主)等,皆以尚公主而或外署重鎮,內參機要,王衍、樂廣、孫旂、繆胤、劉琨等,皆因與皇族有姻婭關係而煊赫一時。這些,尚不過是與皇族有直接姻婭關係的外戚。實際上,此輩外戚,又各有姻婭,姻婭復有姻婭,如此之輩,皆得輾轉因緣,攀援裙帶,排金門而入紫闥,竊取天下之顯位。
除皇族、外戚以外,西晉的顯要人物大半出身於世家。《晉書》「列傳」中所錄西晉人物,出身世家者占三分之二以上。這些人或祖若父並有官爵,或父有官爵,或其遠祖、疏屬有官爵,這誠如劉頌上武帝書所云:「泰始之初,陛下踐祚,其所服乘,皆先代功臣之胤,非其子孫,則其曾玄。」
此外,則為地方著姓或名族之子弟,亦有世系不明者。這些人則使不是世家,亦為地方豪族。即使不是地方豪族,則亦如劉實《崇實論》所云:「必為勢家之所念也。」於出身小吏或起自寒微者,則聊聊可數。
從此可知,西晉的統治階級,都是豪門子弟,這些豪門子弟,又大半籍隸豫州,因而所謂西晉政府,不過是豫州的豪族之集團。這個豪族集團在九品中正選舉制度之下,用身份把自己變成官僚。以後又在九品占田的制度之下,用官品把自己變成更大的地主;同時又利用政治權力,以其封建剝削之所得,轉化為商業資本,而從事於貨殖。因而他們是官僚,是地主,也是商人。所以,西晉的政權是豪族的政權,也是商人地主的政權。
1948 年 5 月
(香港《時代批評》第一〇二期,1948年6月15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