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綱要 · 第六章 隋唐時期
第一節 隋朝 統一國家的再建
一 南北統一前後的新局面
減輕賦役和檢括戶口 隋王朝建立後,北邊有強大的突厥,南邊有陳和後梁。在隋的統治區內,由於北齊、北周末年,賦重役勤,刑罰苛刻,山東地區農民詐老詐小、隱漏戶口、避役逃亡、投依豪室的情況十分普遍。由於制度規定沒有娶妻的只交納半床租調,陽翟一郡,官府登記的戶籍上雖有戶數萬,但籍多無妻。
為了鞏固新建立的政權,並進一步統一全國,隋王朝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是減輕了賦稅和徭役。開皇二年(582年),隋文帝頒布了關於均田和租調的新令 [1] 。新令規定的黨(族)、里(閭)、保組織,丁、中、老、小年限,丁男、婦人受田數額都與魏、齊、周的制度相近。新令又規定一夫一婦為一床,交納租粟三石,調絹一匹(四丈)或布一端,綿三兩或麻三斤;單丁和奴婢、部曲、客女,依照半床交納;丁男每年給政府服役一月。
開皇三年(583年)隋王朝下令:成丁年齡由18歲提高為21歲,每年服役期限由1月減為20天,調絹由1匹改為2丈,並且規定不役者收庸 [2] 。開皇十年又規定,丁年50,免役收庸。成丁年齡提高了,但是原先18歲受田的規定並沒有改變。這樣,農民在達到受田年齡以後,就可以有3年不納租 調,不服徭役 [3] 。納庸代役的規定和租調徭役的減輕,有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
為了直接控制更多的農民,隋王朝建立之初就開始在山東地區檢括戶口。開皇三年,又令州、縣官吏檢查隱漏戶口,大索貌閱:按照戶籍簿上登記的年齡,和本人的體貌核對,檢驗是否謊報年齡,詐老詐小;查出戶口不實,保長、里正、黨正等 [4] 都要發配遠方。隋王朝還鼓勵百姓互相檢舉,規定親屬關係在堂兄弟以下的,一律分居,各自立戶,以防止以後再發生戶口不實的情況。通過這次檢括,戶籍簿上有40萬人查實為壯丁,有160多萬人新編入戶籍。
緊接著,隋王朝又根據宰相高潁的建議,實行了輸籍之法。高潁認為,政府雖然每年按定額徵收租調,但軍事的調發,徭役、差役的徵用,附加稅的收取和授田的先後,都和戶等有關,因此,長吏肆情,戶等劃分不實,還是搜括戶口的一大障礙。為了使農民感到「為浮客,被強家收大半之賦,為編甿,奉公上,蒙輕減之徵」 [5] ,從而願意離開豪強,做國家的編民,高潁建議由中央確定劃分戶等的標準,叫做「輸籍定樣」,頒布到各州縣,每年一月五日,由縣令派人到鄉村去,以300家到500家組為一團,依定樣確定戶等,寫成定簿。這就叫「輸籍之法」。輸籍之法實行後,大量隱漏、逃亡的農民成為國家的編戶。
三省體制的建立與中央集權的加強 隋朝建立後,隋文帝廢除了北周按《周禮》設立的六官制度。用納言(侍中)和中書令知政事,與尚書左右僕射共同擔任外朝的宰相。同時把門下省和中書省遷出禁中,與尚書省共同組成國家機關,建立了三省體制。皇帝於是成為政府的最高負責人。門下省和中書省由內廷走出來時,也把原來屬於皇帝的一部分決策和發令的權力帶到外朝,成為已是國家機關中書省和門下省的權力。南北朝時期作為宰相機構的尚書上省的決策權也轉移到中書省和門下省。門下省和中書省從皇帝的秘書、諮詢、侍御機關變成了國家權力機關。隋文帝還按照類別,把主管行政的二十幾個曹分門別類歸到六部,六部統歸尚書省掌管;同時把寺、監定位為事務機關。隋煬帝時,又成立了侍御機關——殿中省,把所有 侍御事務從中書省、門下省完全分離出來,從而實現了國家事務與皇家事務的最後分離。
接著,又對地方行政制度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北周滅北齊後,廢了許多州郡。但是到大象二年(580年),還有211州,508郡,1124縣。平均每州管轄不到三郡,每郡只有兩縣。開皇三年,隋王朝按照「存要去閒,並小為大」的原則,把州、郡、縣三級制,改為州、縣兩級制(煬帝大業三年,又改州為郡)。地方行政機構的簡化,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和廢郡相聯繫,開皇三年又規定:凡是九品以上的地方官,不再由地方長官辟署,一律由中央任免,每年年終並要由吏部進行考核。開皇十四年又規定,州縣佐史三年一換,不得重任。隋朝時候,吏部選用地方官,又盡用外地人。至此,大族豪強地主通過擔任州縣佐官壟斷地方實際權力的局面基本上結束了。
以廢除郡縣佐官由長官辟署之制為起點,地方權力向中央集中,尚書省六部的工作內容隨之發生了變化,文案工作量大為增加。原來由低級官吏負責的文案工作改由令史、府史等沒有官品的吏擔任。在官員系統之外產生了一個協助官員處理文書的吏的系統。
隋王朝廢除了九品中正制,取消了官吏任用的門第限制。開皇七年,隋文帝命諸州每年舉送三人到中央參加秀才、明經兩科考試,正式設立了每年舉行的常貢之科。隋煬帝時又添設了進士科。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層次不同,要求各異,由國家法令規定的按才學標準選拔文士擔任官吏的開科考試制度。
開皇十年,隋文帝對府兵制進行了改革,令「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 [6] ,府兵一面在州縣落籍,從事生產,一面仍保留軍籍,輪番宿衛。詔令還決定罷去山東、河南及北方緣邊之地設置的軍府。這樣,軍府就集中在關中,也有利於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
隋王朝的這一系列政治、經濟措施,削弱了正在衰落中的大族豪強地主的力量,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國家。
江南地區的世家大族,不論是僑姓士族還是吳姓士族,在進入南朝後都已經衰落。但到梁陳時,南方的地方豪強勢力興起。滅陳以後,江南的地方官由隋王朝派出。隋王朝又要把在北方實行的政治、經濟措施向江南推行, 江南地方豪強勢力受到打擊。特別是要依內州檢責戶籍,更直接威脅到他們的利益。開皇十年(590年),江南發生遷徙豪強入關的流言,各地豪強紛紛發動變亂,幾乎整個陳的舊境都騷動了。婺州(今浙江金華)汪文進、越州(今浙江紹興)高智慧、蘇州沈玄 都自稱天子,署置百官。許多州縣被攻破,隋官被殺死。隋王朝派楊素等帶重兵到江南作戰,很快就把變亂壓服下去。這次事變以後,隋王朝雖然不再強行在江南檢責戶籍,但由於隋軍深入到江南嶺南的各個角落,隋王朝對江南的控制加強了。
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 隋王朝減輕徭賦的措施,和隨之出現的社會安定局面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大索貌閱、輸籍之法實行後,逃亡的農民回到了土地,蔭戶擺脫了豪強的控制。到開皇九年,隋王朝控制的戶口迅速由隋初的四五百萬戶增加到700萬戶左右 [7] ,根據隋政府的統計,大業二年(606年)全國戶數為900萬,較開皇九年(589年)多出200萬戶。
隋文帝時,「強宗富室,家道有餘」,「中外倉庫,無不盈積」 [8] 。西京太倉,東都含嘉倉、洛口倉、華州永豐倉、陝州太原倉所儲存的米粟,多的達千萬石,少的也有數百萬石。長安、洛陽和太原府庫所儲存的布帛,也各有幾千萬匹。再加上全國各地的儲積,可供隋統治者支用五六十年。
戶口的增長,強宗富室和國家倉儲的豐實,反映農業生產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手工業繼續發展。河南、河北諸郡和蜀郡一帶,是當時重要的絲織品產地。在河南鞏縣和河北磁縣都發現了隋代的青瓷窯址。磁縣賈壁村窯出產的青瓷,胎厚重,釉透明,是北方重要的青瓷產地之一 [9] 。造船技術也有提高,能夠製造4層,高45尺,長200尺的龍舟。長安和洛陽的官手工業作坊,集中了全國最優秀的工匠。大業三年,河北諸郡工藝戶三千餘家被遷到洛陽 [10] 。
開皇元年,隋王朝統一貨幣,更鑄五銖錢,重五銖,解決了周齊以來貨幣名品甚眾,輕重不等的問題,便利了商品的流通。大運河開鑿後,「商旅往還,船乘不絕」 [11] ,也促進了商業的發展。長安和洛陽是最大的商業城市。長安有2市,為國內外商旅薈萃之所。洛陽有3市,其中豐都市有120行,3000餘肆,市的四壁有邸店400餘,「重樓延閣,互相臨映,招致商旅,珍奇山 積」 [12] 。丹陽(今南京)的市廛列肆,可與兩京相埒。蜀郡(今成都)水陸所湊,貨殖所萃,為巴蜀一都之會。江都(今江蘇揚州)和京口(今江蘇鎮江)夾江對峙,當大運河與長江會合點,商業也很繁榮。
營建東京和大運河的開鑿 隋煬帝楊廣繼承隋文帝統治以後,竭力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最重要的是營建洛陽和開通大運河。
仁壽四年(604年)隋煬帝下令營建洛陽,指出洛陽「水陸通,貢賦等」,便利各地運送貢賦;又指出,「南服遐遠,東夏殷大」,「關河懸遠,兵不赴急」 [13] ,以洛陽為中心,最便於控制全國。第二年,他命令宰相楊素和著名建築家宇文愷設計營建洛陽,每月徵發丁男200萬人修建,10個月修成。新的洛陽城位於舊城之西,規模宏壯,周圍55里。隋煬帝把原洛陽城的居民和各地的富商大賈,遷徙到那裡居住。為了貯藏各地運來的糧食,供應洛陽眾多的人口和龐大的官僚機關及軍隊,隋煬帝又下令在鞏縣置洛口倉,穿3000窖,每窖可容8000石;在洛陽北置回洛倉,穿300窖。隋煬帝時候,京城雖然還在長安,但是他常住洛陽。洛陽成了政治、軍事和漕運的中心。
隋煬帝為了便利漕運和軍事運輸,利用天然河流和舊有渠道,開鑿了一條以洛陽為中心,溝通南北的大運何。大運河工程分四段進行。大業元年(605年),隋煬帝徵發河南、淮北一百多萬人開通濟渠,由洛陽通到淮水。同年,又徵發淮南十幾萬人開邗溝,從山陽(今江蘇淮安)到揚子(今江蘇揚州南)人江。渠廣40步,渠旁修築御道,栽種柳樹。大業四年(608年),徵發河北一百多萬人開永濟渠,引沁水南達黃河,北通涿郡(今北京)。大業六年,開江南河,從京口(今江蘇鎮江)通到餘杭(今浙江杭州)。這條大運河長達四五千里,是世界上偉大的工程之一。大運河是南北交通的大動脈。它適應南北經濟交流的需要,加強了南北的聯繫,對於中國經濟文化的發展和國家的統一,起了很大作用。
二 隋與邊疆各族和鄰近國家的關係
突厥 隋文帝初年,突厥貴族經常帶領騎兵,在東起幽州,西達河西的界線上,對隋進行騷擾。開皇三年(583年),隋王朝用重兵打敗了突厥,促進了突厥貴族內部的分裂。此後,突厥形成了以達頭、阿波為首的西突厥集 團和以沙缽略、突利為首的東突厥集團這兩個對立的勢力。
為了防禦突厥貴族的進犯,隋王朝幾次徵發大量農民整修長城,並於朔方(今陝西橫山西北)以東沿邊險要處築數十城。
突厥貴族不斷進行混戰。到開皇十九年(599年),傾向隋朝的東突厥啟民可汗被東突厥的都藍可汗和西突厥的達頭可汗聯合打敗,帶領部眾南下降隋。隋文帝把夏、勝二州之間水草豐美的地帶(河套一帶)劃為突厥的牧區,並建大利城(在今內蒙古自治區清水河縣境)為突厥汗庭。不久以後,突厥牧區出現了「人民羊馬,遍滿山谷」的繁榮景象。隋和突厥的互市非常頻繁,雙方在政治經濟方面的聯繫很密切。
吐谷渾 西域 隋初,突厥貴族占領了西域,吐谷渾貴族也經常帶領部眾向河西走廊進犯,隋和西域的交往受到阻絕。
突厥衰落後,隋與西域關係密切起來。西域的商人多至張掖交市,隋煬帝派裴矩往掌其事。裴矩用厚利吸引西域商人到內地貿易,使西域商人往來相繼。
隋代通往西域的商道有三:北道從伊吾(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中道從高昌(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南道從鄯善(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若羌)。隋為了控制這三條商道,大業四年(608年),派軍隊逼降了伊吾,和高昌建立了密切的關係。大業五年,隋煬帝又以重兵擊敗吐谷渾,逼使其可汗慕容伏允南走。隋王朝以吐谷渾故地置西海(今青海都蘭東)、河源(今青海東南部)、鄯善、且末(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且末南)四郡,發罪人前往戍守,並設立軍鎮,大開屯田,以保護通往西域的商道。
流求 台灣在三國時代稱夷洲,在隋唐時代稱流求。高山族人很早就住在這裡,他們的文化與東南沿海地區的文化有密切的關係。在台灣和澎湖的新石器文化遺址中,都曾經發現過彩色陶器,其紋飾與福建地區的非常近似。台灣的幾何形印紋硬陶和有肩石錛,也與福建地區的文化面貌完全相同。
隋大業三年(607年)和四年,煬帝兩次派朱寬到流求。大業六年(610年),又派陳稜、張鎮周帶萬人前去。他們從義安(廣東潮州)出發,經高華嶼(澎湖花嶼)、龜鱉嶼(奎辟嶼)到達流求。流求人看見船艦,以為他們是商人,都去做買賣,這說明台灣與大陸早就有聯繫 [14] 。
隋時,高山族人民已能種植多種穀物如稻、粱、禾、黍,飼養豬、雞,織「斗鏤樹」皮、雜色紵和雜毛為衣,也能織羅文白布。他們的武器有刀、稍、劍和弓箭等。武器已經用鐵,但刃皆薄小。生產工具完全是石器,石插「以石為刃,長尺余,闊數寸」 [15] ,是耕墾的主要工具。
高山族社會還沒有顯著的階級分化。史載,在以波羅檀洞為中心的部落居民里,有一個大酋長,所屬諸洞也各有酋長,大小酋長都由部落成員選舉最善戰的人擔任。沒有賦稅,公共費用由部落成員平均負擔;也沒有法律,犯罪的人由部落成員共同議決制裁。大酋長「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間,琱(雕)刻禽獸」。大酋長出行時「乘木獸,令左右轝之而行,導從不過數十人」。
對高麗的戰爭 開皇十八年(598年),隋文帝以水陸軍30萬人進攻高麗,因為水潦乏食,軍中疾疫,失敗而還,戰士死者什八九。
大業七年(611年),隋煬帝進行了大舉遠侵高麗的準備工作,在河南和江淮製造戎車5萬乘,在東萊海口造船300艘,全國的陸軍,不論遠近,都到涿郡集中。
大業八年二月至七月,隋煬帝第一次進攻高麗。陸軍113萬人,分24軍從涿郡出發,指向遼東,由隋煬帝親自節度;水軍從東萊海口出發,由來護兒率領,指向平壤。高麗軍據城堅守,勇猛抵抗。隋軍作戰意志不旺盛,逃散的很多。隋煬帝督率的主力軍攻遼東(今遼寧遼陽)不下。來護兒率領的水軍,也在平壤城下被高麗軍隊打得大敗。宇文述、于仲文率領軍隊30.5萬人,進到距離平壤30里的地方,糧盡引還,受到高麗軍的四面包抄。高麗軍乘勝追擊,在薩水(清川江)擊潰隋軍。隋的士兵戰死逃散,30萬餘人中,回到遼東的只有2700人。
大業九年和十年,隋煬帝又兩次進攻高麗,由於高麗軍的抵抗和國內人民的反對,也沒有取得勝利。
三 隋末農民戰爭
繁重的徭役和兵役 隋文帝把大批浮逃、隱蔽的農民檢括出來,轉為國家的「編民」,以此來增加財政收入,保證兵役力役徵發的來源。隋文帝不願意「減功臣之地以給民」,又賜給大官僚大片土地,因此,「戶口滋多,民田不 贍」的現象一直沒有得到緩解 [16] 。開皇十二年(592年),隋文帝派人到各地均田。在狹鄉,每丁只有20畝,不納租調的老男和中男更少。這說明農民承受賦稅徭役的能力是很有限的。
開皇十三年(593年),隋文帝令楊素等人負責營建仁壽宮(在今陝西麟遊縣西),工程浩大,由於役使嚴急,丁夫死者成萬。
隋煬帝每年遠出巡遊,從行的有大批士兵、官吏和宮女,大業三年的一次達到50萬人。沿途郡縣長官要負責整修道路,還要供應最精美的食品。為了隋煬帝的揮霍,很多郡縣強迫農民預交幾年的租調。
仁壽四年至大業六年(604—610年),隋煬帝不斷徵發農民掘長塹,筑西苑,營洛陽,繕離宮,伐木造船,鑿山通道。在修築長城和開鑿運河等國防、交通工程中,也役使了大量農民。每項工程,大的要經年常役一二百萬人,較小的也要徵發一二十萬人。同時,農民所負擔的兵役和其他徭役也極為繁重,丁男不供,役及婦人。大規模的修建和遠征,也經常在農忙的季節里進行。官吏強迫農民做過度的勞動,先後有上百萬的壯丁死於徭役。為了躲避徭役兵役,農民不惜傷殘自己的肢體,稱作「福手福足」。
大業七年,為了準備遠侵高麗,隋王朝在山東「增置軍府,掃地為兵」 [17] 。全國有幾百萬農民被徵集去當兵服徭役。民間的車、牛、船隻也被大量徵用。在東萊海口造船的工匠,被迫晝夜趕工,水中站久了,自腰以下都生了蛆,死者十之三四。轉運兵甲軍糧的成百萬民夫,往返於道,晝夜不絕,也大量死亡。農村里缺乏勞動力,缺乏耕畜,因此「耕稼失時,田疇多荒」 [18] ,社會經濟受到極大破壞。
農民大起義 隋煬帝修建了各項巨大工程,發動了對高麗的三次戰爭,使「天下死於役而家傷於財」 [19] ,特別是山東、河北地區尤為嚴重。加以這一帶又有不斷的水旱災荒,因此,農民起義首先從這裡爆發。
大業七年(611年),王薄領導農民在長白山(在今山東章丘)起義,他自稱「知世郎」,作《無向遼東浪死歌》,鼓勵農民反抗兵役。那時,在山東、河北一帶,還有張金稱、高士達等好幾支義軍,到大業九年上半年,它們每支都已經發展到幾萬人以至十幾萬人,常常主動出擊,攻占郡縣,奪取地主的糧食, 殺死貪官污吏和大族豪強地主。
在大業九年第二次遠侵高麗的戰爭中,楊素子楊玄感在黎陽(今河南濬縣)督運軍糧,他看到農民到處起義,就乘機起兵反隋。楊玄感軍迅速發展到十萬人,這支軍隊雖然很快就被隋軍消滅了,但在江南地區又爆發了劉元進、朱燮等人領導的起義。新的起義軍越來越多,在黃河流域、長江流域的廣大地區,重要的起義軍就有七八十支。
大業十一年,隋煬帝令郡縣、驛亭、村塢修城築堡,把農民遷入城堡里居住,想用堅壁清野的辦法來扼殺農民起義。但是,新的起義軍仍然不斷出現。隋煬帝看到河北、山東一帶的起義軍陸續向南轉移到江淮之間,就在十二年七月帶領禁軍坐鎮江都。他還調回了進攻高麗的軍隊來鎮壓山東、河北一帶的起義軍。
幾支歷史最長的起義軍都被隋軍打敗。淮南地區的起義軍也處於不利的地位。受到挫折的各支起義軍散而復集,逐漸聯合起來,形成了李密、竇建德、杜伏威三個強大的起義軍集團。
翟讓領導的瓦崗(在今河南滑縣)軍,是河南一帶起義軍里比較強大的一支。大業十二年,李密加入了這支起義軍。李密出身關隴軍事貴族,曾參與楊玄感起兵。他說服附近的許多小的起義軍,團聚在瓦崗軍的周圍。十三年,瓦崗軍攻占了洛陽東北最大的糧倉興洛倉(在今河南鞏義境內),把糧食發給饑民。瓦崗軍發展到幾十萬人,攻占了河南的很多郡縣。李密成了北方起義軍的盟主。
瓦崗軍和隋軍展開了爭奪洛陽的大戰。前後投入洛陽爭奪戰的隋軍雖然有幾十萬人,但是瓦崗軍始終處於優勢。
竇建德是高雞泊起義軍的最初組織者之一。他收集了張金稱、高士達的餘部,轉戰河北中部,兵力發展到十幾萬人。大業十三年,隋煬帝令涿郡留守薛世雄帶兵三萬多人馳援洛陽,在河間附近被竇建德打敗。河北大部分郡縣,很快轉入起義軍手中。
杜伏威在大業九年參加長白山起義軍,後來轉戰到淮南的六合,力量越來越強。大業十三年,杜伏威大敗陳棱帶領的隋朝禁軍,乘勝攻破高郵,占領歷陽(今安徽和縣),控制淮南各縣。
隋煬帝駐守的江都,陷入東、西、北三面的包圍之中。在各路義軍的沉重打擊下,隋王朝土崩瓦解了。
第二節 唐前期政治的發展和社會經濟的繁榮
一 唐王朝的建立和唐初三省政治體制的完善
唐王朝的建立和統一的完成 大業十三年(617年),朔方(今陝西橫山)鷹揚郎將梁師都、馬邑(今山西朔州)鷹揚府校尉劉武周、金城(今甘肅蘭州)府校尉薛舉、武威鷹揚府司馬李軌、梁室後裔羅縣(今湖南湘陰東北)令蕭銑等相繼打起反隋旗號,劫殺郡縣長官,據守地方。
太原留守李淵,以防備劉武周為名,招募軍隊。他殺掉隋煬帝派來牽制他的兩個副留守,在大業十三年夏天,帶領三萬人從太原南下,順利地渡過黃河,進入關中,得到關中地主階級的支持,迅速地打下長安,控制了渭水流域。
大業十四年(唐武德元年,618年),隋王朝的禁軍將領宇文化及等利用關中士兵思歸的情緒,殺掉隋煬帝,脅迫隋煬帝在江都招募的江淮軍隊和關中禁軍一同北上。
宇文化及帶領的軍隊,被瓦崗軍阻擋在成皋至洛口一線,不能西進,渡河北上。關中兵紛紛逃亡,江淮兵大部分投降瓦崗軍,宇文化及的勢力崩潰了。
瓦崗軍在圍攻洛陽的戰鬥中,接受了大批隋軍的投降。隋的降將大多成為李密的黨羽,李密的勢力發展了。大業十三年冬,他殺了翟讓,引起瓦崗軍將士的不滿。十四年,李密打敗了宇文化及的軍隊,但是自己損失也很重大。洛陽的王世充乘虛進攻,李密戰敗,投降李淵。
隋煬帝被殺以後,李淵在長安稱帝,建立唐朝。唐軍在李世民的指揮下,首先消滅了割據隴右的薛仁杲(薛舉子)勢力。武德二年(619年)唐又利用河西地區粟特商人,傾覆了李軌的政權。三年,李世民帶領唐軍,經過艱苦戰鬥以後,擊潰了勾結突厥貴族的劉武周軍隊,占領了山西。四年,李世民帶領唐軍攻打洛陽,俘獲了前來援救王世充的竇建德,壓服了河北起義軍,王世充被迫投降。黃河流域基本上成為唐王朝統治的地區。與此同時,前已歸降唐朝的杜伏威平定了長江下游,唐將李靖也包圍了江陵,迫使蕭銑出降。五年,江西、嶺南一帶也陸續歸入唐的掌握。
唐王朝殺害竇建德,在河北駐屯重兵進行威懾,又嚴厲繩治竇建德故將,要徵集他們到長安。武德四年七月,竇建德舊部在劉黑闥領導下,從漳 南(今山東平原縣恩城鎮西北)發動了起義。各地紛紛響應,不到半年功夫,劉黑闥就完全恢復了竇建德故地,都於洺州(今河北永年),屢敗唐軍。武德五年三月,李世民採用決水灌敵的辦法,才把劉黑闥軍擊潰。
不久以後,劉黑闥又盡復故地。唐高祖派太子李建成前往鎮壓。李建成採納魏徵的建議,釋放了全部的俘虜,瓦解了劉黑闥的軍隊。武德六年正月,劉黑闥戰敗被俘。
經過幾年的戰鬥,唐高祖李淵削平群雄,統一了全國。
唐朝初年三省政治體制的完善 唐朝初年,中央有三省、六部、一台、九寺、三監。地方有州、縣。
唐朝宰相稱為「知政事官」。唐高祖時宰相由三省長官中書令、侍中與尚書左右僕射組成。貞觀時,唐太宗同時指定一些官員以本官加帶知政事、參與朝政、同中書門下三品等名為知政事官。高宗以後這些名稱逐漸固定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時,從永徽二年起,僕射為知政事官,需加帶同中書門下三品,不再是當然的宰相。但此後七十餘年中,僕射仍然幾無例外地加帶同中書門下為宰相。直至玄宗時,始有專為僕射而不兼宰相者。
唐朝知政事官的職掌,一是和皇帝一起討論國家大事,確定基本國策,制定方針政策,並對一些重大問題作出決定。二是討論和處理軍國之務。知政事官議事的地方叫政事堂。凡是重要政務和五品以上官員的升降任免都需要由政事堂會議討論決定,再奏請皇帝裁決。政事堂會議是協助皇帝統治全國的決策機關。決策工作在外朝進行,這與傳統的內廷決策,外朝執行有很大的不同。具體政務則由尚書省六部負責。這樣,在貞觀時期就形成了一個不同層次、各有分工的決策和政務處理系統。
中書省和門下省,唐太宗稱之為機要之司,是國家政務處理的中心和發號施令的機關。尚書省統領六部,負責政令、行政和有關事務。三省嚴格按照政務處理程序分工,各有其特殊的職能。
中書省長官中書令,副長官中書侍郎。中書省負責陳奏來自各方的表章,起草並宣行皇帝的制詔。武則天以後,中書省並負責整理臣下和諸司的議、表、狀,並提出處理的初步意見。中書舍人是中書省主要的辦事官員。
門下省長官侍中,副長官門下(黃門)。門下省負責審查中書省起草的制詔和尚書省擬制的奏抄。制詔有不便施行的,封奏退還;門下省認為沒有問題的,大事復奏而請施行,小事則簽署付外。奏抄有違失的,「依法駁正, 卻牒省司」 [20] 。這樣,門下省就成為上行下達、政務處理的樞紐。侍中在知政事官中的地位不斷提高,並且成為政事堂會議中執政事筆的首相。負責門下省日常工作的是給事中。
給事中與中書舍人還與御史組成三司,審查天下冤滯,並參與吏部對內外官吏的考課。
尚書省是最高行政機關。其首腦部門是都省,尚部左、右丞協助僕射通判都省事。凡需要內外百司處理的文書,都要經過都省,由都省進行登記,註明發出的日期,規定處理的時間即程限,再依內容分發到有關部門處理。皇帝的詔、制、敕經中書省起草,門下省審議後,由尚書省下發施行。凡京師各部門的公文符、移、關、牒下發到各州的,先送交都省,由都省發出。尚書省的主要任務就是監督和管理各部門和百官按照法令和程式對詔敕和文案適時和正確的處理,是對以官文書運行為主要形式的政務運作進行監督和管理,而不是對官文書進行批准。尚書都省是上下行文書運轉的樞紐。
尚書省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六部長官為尚書(正三品),副長官為侍郎(正四品上)。六部各設四司,長官為郎中(正五品上),副長官為員外郎(從六品上),一般均為二人。其中頭司即司名與部名相同的,為各部「本司」,其他三司稱為「子司」。頭司的主要職能是協助尚書、侍郎執掌政令,並負責本部的核心職能事務。各部四司設立的原則不完全相同。其中吏部四司都與官吏的任用考課和勳爵有關,戶部四司則是按政務運行程序來劃分,其他各部子司一般多為專門性、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各司政務由郎官主判,案成後送都省檢勾。經相關官員(郎中、侍郎、尚書、僕射)簽署以後,送門下省審核。
尚書省各部、司所管的是全國性的政令和事務。各部和各司與諸州聯繫,必須通過都省。
御史台是國家監察機關,長官為御史大夫、副長官為御史中丞。御史台設有侍御史四人(從六品下),又稱台院,彈劾百官的不法行為,奉制敕審訊罪犯,並參與其他案件的審訊。殿中侍御史六人(從七品上),又稱殿院,主要是在殿廷、郊祀和巡幸時檢察儀仗,巡察兩京城內不法之事。監察御史十人(正八品上),又稱監院,分察巡按郡縣、屯田、鑄錢,監督太府、司農出納,監決囚徒。尚書省有會議,亦監其過謬。百官宴會、習射,也要進行監察。
台院、殿院、監院等三院,職責分工明確,不僅負責檢察官吏的不法行 為,還加強了對禮儀的監察和對行政機關尚書都省及六部的監察,並逐步加強了對地方行政機關的監察。同時,對財政和錢穀的出納以及對軍隊也都建立了監督機制。唐朝御史台對監察範圍內的案件還可以進行審訊。御史台的主要職責就是彈劾中央和地方官吏的違法行為,參與重大案件的審訊,並且監督各政府部門的工作。
三省一台之外,還有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等九寺和國子、少府、將作等三監,掌管各項專門業務。
九寺、三監負責各項具體事務。
太常寺,「掌邦國禮樂、郊廟、社稷之事」。下設八署,其中太樂署,掌管國家祭祀、宴會時的樂舞。大宴會時設十部伎,亦負責樂人及音聲人的教習。太醫署,掌醫療之法,設有醫師、針師、按摩師、咒禁師。另有諸藥醫、針、按摩、咒禁博士、助教,教授諸生。光祿寺,掌宮廷宴會和郊廟貢品。衛尉寺,掌國家器械、文物之政令,掌管京師武器和大祭祀、大朝會時的羽儀、節鉞、金鼓、帷帟、茵席等物。宗正寺,掌管皇族的屬籍,開元二十五年後並領掌管京都道觀和道士的崇玄署。太僕寺,掌管各地牧監和皇帝的車馬。牧監監掌群牧養馬。沙苑監則掌牧養隴右諸牧牛羊,供宴會、祭祀和尚食所用。大理寺,「掌邦國折獄詳刑之事」。諸司百官犯罪,杖刑以下本部門處理,徒刑以上送大理寺審理;庶人犯流刑、死刑以上,要送大理寺審復,金吾抓獲的罪犯,亦送大理寺審理。鴻臚寺,「掌賓客及凶儀之事」,負責接待外國使臣和少數民族酋長,以及辦理大臣的喪禮。唐初並掌管天下僧尼、道士。司農寺,「掌邦國倉儲委積之政令」,主要掌管糧食和糧食的出納。其屬上林署、京都苑總監、京都苑四面監掌皇家苑囿園池之事;太倉署及太原、永豐、龍門諸倉掌倉窖儲積之事。太府寺,「掌邦國財貨之政令」,負責四方貢賦和百官俸祿的出納。其屬長安、洛陽四市市署,負責市場管理。左藏署掌邦國庫藏,天下賦調經太府卿及御史監閱後,納於庫藏。右藏署則收藏四方所獻金銀、珠貝、玩好之物。常平署則通過賤糴貴糶,以平抑物價。
九寺長官為卿,除太常卿為正三品,余均為從三品。副長官為少卿,除太常少卿為正四品,余均為從四品上。各寺均有丞,掌判寺事。
國子監,設祭酒一人(從三品)、司業(從四品下)二人,「掌邦國儒學訓導之政令,有六學」,即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和算學。國子監既是國家教育行政機關,也是最高學府。
少府監,「掌百工伎巧之政令」,總管各官手工業部門,設有監(從三品)和少監(從四品下)。將作監,「掌供邦國修建土木工匠之政令」,下設署、監, 負責有關土木興建的各項事宜,並總管全國工匠。長官將作大匠(從三品),副長官將作少匠(從四品下)。
就職掌範圍而言,太常、光祿、衛尉、宗正等寺和將作監,都是掌管和皇帝、百官和京都有關的具體事務。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等寺和國子監、少府監則掌管全國性的事務,有的同時也掌管和皇帝、京城有關的事務,如太僕寺和少府監。
就性質而言,太常、光祿、宗正、大理、鴻臚等寺都是掌管具體事務的機關。而衛尉、太僕、司農、太府等寺以及國子、少府、將作三監都「掌政令」,是掌管某一類具體事務的行政機關。
就寺監與尚書省六部的關係而言,尚書六部掌管的是全國性的政令和政務,而九寺三監掌管的則是各種專門業務和具體事務。寺監對六部沒有隸屬關係,但在業務上,寺、監要接受六部政令,按照政令的要求行事,有關情況要申報六部有關的司。例如,戶口、籍賬、糧食、錢帛的儲運、出納的指揮歸戶部的戶部、度支、金部、倉部四司。而糧食的倉儲、出納歸司農寺。司農寺各倉憑戶部倉部司所發符牒和木契支給糧食。錢帛歸太府寺,太府寺則憑戶部金部司所發符牒和木契支給錢物。土木興建歸工部掌管,而具體負責組織施工的則是將作監。總之,尚書六部是根據令、式或奉行制敕以掌政令,寺、監則是根據政令以掌諸事。衛尉、少府等寺監亦通過政令對其下屬機構進行具體指揮。
地方行政機關仍為州、縣二級。州設刺史,上州(四萬戶以上)刺史,正三品;中州(二萬戶以上)刺史,正四品上;下州(二萬戶以下)刺史,正四品下。刺史下設別駕、長史、司馬,稱為上佐,協助刺史工作。上州和中州設有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等六曹,下州設司倉、司戶、司法三曹。各曹設參軍事一人。司功掌官吏考課、選舉、學校等事;司倉掌租賦徵收、倉庫保管等事;司戶掌戶籍、計賬、婚姻、田畝等事;司兵掌武官選舉、兵甲器仗、烽候傳驛等事;司法掌刑獄的審訊;司士掌建築和工匠的管理等事。各州均有錄事參軍事一人,負責往來文書的收發和審核;經學博士一人,掌《五經》教授諸生;醫藥博士一人,以百藥救民疾病,並教授醫學生。
縣設縣令。上縣令從六品上,中縣令從七品上,下縣令從七品下。下設縣丞(上、中縣從八品下,中、下縣正九品上,下縣正九品下)、主簿(上縣正九品下,中、下縣從九品上)、縣尉(上縣從九品上,中、下縣從九品下)。縣令掌導揚風化,察冤屈,聽獄訟,註定籍賬,給授田地。傳驛、倉庫、盜賊、道路雖有專門官負責,縣令也要兼知。縣丞為縣令之副手。主簿負責勾檢。縣尉 分判眾曹,「割斷追催,收率課調」。此外,還有司戶佐、史,司法佐、史等吏員,分別負責各項事務的處理;經學博士,以經學教授諸生。
州縣各項政務都必須向上級申報,一些比較重大的政務,須經上級行政機關直至皇帝審查批示,才能執行。
縣以下設鄉,鄉下設里。里是最基層的行政單位,百戶為里,設里正一人,選勛官六品以下或富戶白丁充當,負責戶口的查核及賦役的徵發催督。
在邊疆地區,則設有都護府和都督府、州,都督、刺史由各少數民族的貴族、酋長擔任,皆得世襲,稱為羈縻府州。
為了培養官僚,隋唐政府設立了學校。唐朝中央的國子監統管的六學均設有博士、助教。國子學、太學、四門學主要學習儒家經典。「凡教授之經,以《周易》、《尚書》、《周禮》、《儀禮》、《禮記》、《毛詩》、《春秋左氏傳》、《公羊傳》、《穀梁傳》各為一經,《孝經》、《論語》兼習之。」律學「以律令為專業,格式法例亦兼習之。」書學「以《石經》、《說文》、《字林》為專業,余字書兼習之。」算學「二分其經,以為之業。習《九章》、《海島》、《孫子》、《五曹》、《張邱建》、《夏侯陽》、《周髀》十五人,習《綴術》、《緝古》十五人。其《紀遺》、《三等數》亦兼習之」。都是學習專門學問。生徒入學有等級的限制。國子學招收三品以上官僚及國公子孫,二品以上曾孫;太學招收五品以上及郡縣公子孫,從三品曾孫;四門學招收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之子及一部分庶民子弟。律、書、算學招收八品以下及庶民子。國子、太學、四門諸學學生有能通兩經以上的,由祭酒、司業考試合格,保送參加常舉考試。
州縣有州學、縣學。各州均設有經學博士,以《五經》教授諸生。州學學生,可補為國子監學生。縣亦設博士,以經術教授諸生。
唐朝繼承和發展了隋朝的選官制度,確立了嚴密的銓選制度。唐朝選官制度的核心就是做官必須通過考試。官員任用和提升都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不論是什麼人,做官首先必須通過各種出身考試,獲得做官的資格。然後還要到吏部參加銓選,通過身、言、書、判的考試。武官則要到兵部參加銓選,通過試能、較異,審其功能,而定其留放。
唐獲得出身的途徑主要有三種。一是以門蔭入仕。三品以上親貴,四、五品高級官吏和勛官上柱國、柱國的子或孫,根據父祖官爵的高低,都可根據法令的規定,獲得不同品階的官職。但在授予職事官之前,需先入學校學習,或先充當五至八年皇帝或太子的宿衛官(三衛)。期滿考試合格,才能參加銓選。銓選考試合格,才能授予官職。在唐朝前期,門蔭入仕是高級官吏的重要來源。
二是雜色入流。中央各官府及其直屬機構的胥吏升到一定級別後,品子(六品以下官及三至五品勛官子)、勛官按規定服役或納資期滿,考試合格後,均可到吏部參加銓選,考試合格即獲得做官的資格,並委派官職,這叫做入流。中央各官府的胥吏是經考試加以任用的,稱為流外官。他們獲得官職,叫做流外入流。雜色入流,特別是流外入流,在整個唐代,都是低級官吏,乃至中級官吏的主要來源。
三是科舉。作為一種完全按照才學標準,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科舉制在唐代確立下來。科舉在唐代稱為貢舉,有常舉和制舉兩種。常舉每年舉行考試,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秀才科很快廢除。應考的有國子監的生徒,也有不在學自己向州、縣報名的鄉貢。地方的貢士須經州考試合格,才舉送中央。應考者集中在明經和進士兩科。明經主要考試儒家經典。唐初50年間,是按經的章疏試策。調露二年(680年)加試帖經,儒家經典的背誦程度逐步成為明經錄取的主要標準。進士唐初止試策,考時務策五道,其中包括經、史、時務等三個方面的內容。調露二年,加試帖經。永隆二年又加試雜文。雜文最初是指箴、銘、論、表之類,至天寶時開始專用詩賦,並成為進士錄取的主要標準。後來,重要的官員大多出身於進士,考上進士的被視為「登龍門」。常舉是取得出身資格的考試,考中以後,還要到吏部參加銓選,考試合格,才能委派官職。
制舉是由皇帝臨時定立名目,下令考選的。制舉名目很多,有文辭清麗科,博學通藝科,武足安邊科,軍謀越眾科,才高未達、沉跡下僚科等近百種。平常人和官吏都可以參加考試;考中以後,原是官吏的立即升遷,原來不是官吏的,也立即由吏部給以官職。
貢舉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從六品上階)負責,開元二十五年以後由禮部侍郎(正四品下階)或臨時指定的官員負責,稱為知貢舉。
唐前期沿用隋朝的府兵制。中央的左、右衛等12衛各領40到60個折衝府(即軍府或兵府)。每一府統領衛士千人左右。折衝府設在州縣,但分布極不平衡。關中一帶因是京城長安所在地,擁有40%左右的折衝府,形成「舉關中之眾以臨四方」的軍事布局。接近關中的河東和河南,也有很多折衝府。這樣,中央政府就能夠隨時調集重兵。
折衝府設折衝都尉,果毅都尉。衛士挑選壯丁充當,從21歲入軍,到60歲免役。他們平時在家鄉進行農業生產,農閒時受軍事訓練,其主要任務之一是輪番到京城宿衛,謂之番上。遇有戰事發生,衛士要應徵作戰;戰事結束,即解甲歸農。衛士不服徭役,不納租調,但是要番上、出征,並自備兵甲 衣糧。徵發兵士的規定極其嚴格,只有在軍情緊急,不及奏聞的情況下,方許靈活徵調。這是一種極為周密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軍事制度。遇有戰爭,臨時委派將領率兵出征,戰事結束,將歸於朝,兵歸於農。由於大將很少與兵士聯繫,他們不能專兵干政。
唐初政府規定,揀點衛士,「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 [21] 。這種徵發制度使府兵中保有相當數量的富裕農民和中小地主,府兵就能更有力地執行其對內鎮壓對外防禦和征服的職能。
遇有大的戰事,唐政府則不僅徵調府兵,而且臨時招募士兵,令其出征。這些非衛士,臨時募行者,稱為「征人」。這種招募實際上是強制性的揀點,其揀點標準與衛士同。徵發時巧詐以避征役者,要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府兵以外,唐朝又有禁軍,其任務是守衛皇宮。唐高祖留太原從兵三萬人充宿衛,稱為「元從禁軍」(又稱「屯營兵」),守衛宮城北門。唐太宗貞觀十二年於玄武門置左右屯營,其兵名飛騎。又于飛騎中選才力驍健善騎射者,號為百騎,作為皇帝的侍衛。高宗龍朔二年(662年)改左右屯營為左右羽林軍。武則天時,百騎擴大為千騎,中宗時擴大為萬騎。左右萬騎與左右飛騎均隸屬左右羽林軍,開元以後稱為「北門四軍」。
十二衛所領衛士駐屯於皇城南門朱雀門內,稱為「南衙」,禁軍守衛宮城北門,稱為「北衙」。通過北門,可以進入皇帝居住之所,唐前期歷次宮廷政變,其成敗均與北衙禁軍的向背有關。
尚書兵部是軍事行政機關,只負責武官任免及地圖、軍衛、兵器等軍事行政事務,不參與戰爭的指揮。唐朝初年沒有專門的作戰指揮機關。戰爭的決策由政事堂和皇帝作出。遇有戰事,由皇帝臨時遣將發兵。領兵出征的親王稱「元帥」,而文武官統帥則稱「大總管」、「總管」。
為了鼓勵將士英勇作戰,唐朝設置了勛官,授予作戰有功人員。勛官共分十二轉,十二轉上柱國,比正二品;十一轉柱國,比從二品;七轉輕車都尉,比從四品;五轉騎都尉,比從五品;三轉飛騎尉,比從六品;一轉武騎尉,比從七品。勛官有勛田。勛官的笏和服飾以及犯罪後的減、贖與同品的職事官、散官相同。上柱國、柱國並享有門蔭的特權。勛官在兵部或地方服役期滿,由兵部送吏部或留在兵部應選,銓試合格還可以獲得官職。敦煌、吐魯番出土的戶籍簿、差科簿中不少人即具有上柱國、柱國等勛官身份。吐魯番阿斯塔那出土的《唐永淳元年汜德達飛騎尉告身》、《武周延載元年汜德達輕車都 尉告身》 [22] ,具體記載了汜德達參加戰爭獲得勛級的情況。勛官制度在唐朝前期對吸引百姓從軍,提高軍隊戰鬥力起了有力的作用。
唐朝的法,有律、令、格、式四類。「律以正刑定罪」 [23] ,就是刑法典。唐律在太宗時修訂完成,高宗時又制定了疏議,以解釋律文的內容。《唐律疏議》是我國現存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
《唐律》篇目及其次序源自隋《開皇律》,分《名例》、《衛禁》、《職制》、《戶婚》、《廄庫》、《擅興》、《盜賊》、《斗訟》、《詐偽》、《雜律》、《捕亡》、《斷獄》等12篇,律條共有502 [24] 。刑名有五:笞、杖、徒、流、死。在量刑定罪上,唐律比隋律又有減輕。貞觀元年(627年),把絞刑50條改為加役流,貞觀十一年頒行新律,比隋代舊律減大辟者92條,減流入徒者71條,其餘變重為輕的還很多。
這樣的安排,把總則《名例》列為首篇,把維護皇權和保證政府機構正常有效地運轉放到了首要地位,把對百姓的控制放到了突出地位,然後再涉及到民事和刑事的各個方面,完全突破了李悝《法經》以來賊盜為首的格局。這在以往各朝的律中是從來沒有的。唐律的基本精神是保護專制主義的統治,維護尊卑貴賤的等級制度和倫理道德,因此,在《名例》中,把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定為十惡,「特標篇首」。罪入十惡,刑等雖有不同,但大多不能減、贖,有的且為常赦所不原。保護公私財產,保持社會穩定等原則,也都貫徹在唐律的各篇律條之中。
唐律對於隱匿戶口、誑報年齡、私度入道以及不按期納租調、服徭役的人,定出輕重不等的刑罰。唐律對於謀反、大逆和逃亡山澤,抗拒追捕者,都要處以死刑,他們的家屬也要分別處死、流放和沒為官奴隸。
貴族、官僚、良人、部曲、奴婢的不同身份在唐律中也有反映。貴族、官僚犯罪可以減、贖、官當。平民侵犯貴族官僚,要加等處罪。主人有隨意毆打部曲的權力;部曲有愆犯,主人毆之致死,也不算犯罪。奴婢「律比畜產」,主人只要報請官府,就可以殺死他們。
律以外有令。「令以設范立制」 [25] ,其內容是對於各種制度所作的規定。如《三師三公台省職員令》、《戶令》、《田令》等,共30卷。唐令早已散佚,日 本學者曾努力進行了復原工作,其成果體現在《唐令拾遺》和《唐令拾遺補》兩部書中,最近,一部明抄本北宋《天聖令》附唐令在天一閣被發現,為我們了解甚至復原唐令原貌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唐朝的法,又別有格、式二種。「格以禁違正邪」,是律的補充和各種具體禁令。「式以軌物程事」 [26] ,是各項行政法規和辦事細則,是對令的補充。唐王朝不斷以制敕的形式,對律、令加以某些補充和修改。這些制敕經過整理、刪訂,按其性質,分別編為格、式。垂拱元年在刪改格式的同時,又以武德以來、垂拱以前詔敕便於時者,編為新格2卷,其律令惟改24條,又有不便者,大抵依舊。這說明唐朝政府已經開始放棄對律、令的修訂。制敕和新格成為最便於時用的法律文件。格也開始被賦予全新的意義,即《新唐書·刑法志》所云「格者,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也」。神龍元年,又刪定垂拱格及格後敕,把制敕對律令、式的補充和修改,另編為新格和格後敕,把格的內容加以擴大。唐代的格、式都已不復存在,我們今天可以從敦煌、吐魯番文書中看到其中的一些片斷 [27] 。
唐朝初年運用制度和法律來保證政府機構的正常運轉,規定了公文處理的程序和辦事的天數限制,並且設立了專門的官員來負責督促和檢查。還按照在政務處理過程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同,把官吏分為長官、通判官、判官和主典四等,即四等官。對官吏失職、違法亂紀、貪贓枉法等,從法律上規定了具體的處分辦法。
二 唐初恢復發展生產的措施 貞觀之治
均田租庸調法 唐朝初年,社會經濟凋敝。武德晚年,戶不滿300萬,約當隋盛時900萬戶的1/3弱。黃河下游地區,「萑莽巨澤,茫茫千里,人煙斷絕,雞犬不聞」 [28] 。直到貞觀時期,當地戶籍簿上登記的戶數還不到70萬,約為隋大業初年470餘萬戶的1/7 [29] 。
面臨著這樣殘破的社會經濟,唐王朝不得不採取一些措施,促使生產恢復,以保證租稅的收入。武德七年(624年)四月,頒新律令,其中包括田令、 賦役令和戶令,即《資治通鑑》所謂的均田租庸調法。
唐的田令規定:
一、丁男和18歲以上的中男,給田一頃,其中永業田(世業田)20畝,口分田80畝;老男、篤疾人、廢疾人 [30] 各給口分田40畝,寡妻妾各給口分田30畝,他們或他們的丈夫原有的永業田,納入戶內口分田數額里計算。丁男和18歲以上中男以外的人,凡作戶主的,則各給永業田20畝,口分田30畝。
二、有封爵的貴族和五品以上的官員,可以依照品級請受永業田5頃至100頃。有戰功受勛的人,可以依照勛級請受勛田60畝至30頃。
三、受田足的叫寬鄉,不足的叫狹鄉。狹鄉的口分田減半給授。狹鄉的人准許在寬鄉遙受田畝。官人永業田和勛田只能在寬鄉授給,但准許在狹鄉買蔭賜田充。
四、永業田皆傳子孫,不再收還。
五、庶人有身死家貧無以供葬的,准許出賣永業田;遷往寬鄉和賣充住宅、邸店、碾磑的,並准許出賣口分田。官人永業田、勛田和賜田可以出賣。買入的田地不能超過應受田限額;狹鄉的人買地,准許依照寬鄉的限額。
六、在職官,依照內外、官品和職務性質的不同,有80畝至12頃的職分田,以其地租充作俸祿的一部分。離職時,要把職分田移交下一任的官員。內外各官署還有多少不等的公廨田,其地租充辦公費用。
田令上的「給田」、「授田」,不是由國家按每丁百畝或若干畝把土地平均分給農民,也不是由國家主動把荒地分給農民。田令中所規定的「給田」、「授田」數量,指的是戶籍上的「應授田」,是百姓可以占有或請墾田的最高限額。官員和百姓可以根據這個限額向國家請受荒地、無主田以及絕戶田、沒官田和還公田。還可以在限額以內購買土地。北齊河清三年(564年)令:「職事及百姓請墾田者名為永業田。」唐令規定:「所給五品以上永業田,皆不得狹鄉受,任於寬鄉隔越射無主荒地充(即買蔭賜田充者,雖狹鄉亦聽)。其六品以下永業,即聽本鄉取還公田充。」唐的田令還規定:「諸買地者,不得過本制。」 [31] 在狹鄉,占田是禁止過限的,但在寬鄉有剩田之處,只需經過申牒 立案的手續,「所占雖多,律不與罪」 [32] 。
戶籍簿上的「已受田」,則是農民實際占有的土地。國家根據農民申報的手實,將這些土地登記在戶籍上,承認該戶對這些土地的產權。唐的田令規定:「凡授田,先課後不課,先貧後富,先無後少。」根據敦煌、吐魯番出土戶籍簿和文獻記載,已受田遠遠不足應授田之數,且與應授田沒有任何對應關係,也說明給田並不是實授。因此,給田、授田的基本含義就是限田和公田,包括荒地的請受,以及對官人和百姓實際占有土地的產權的認定。
至於還田,唐田令規定,身死「口分田則收入官」。《唐律·戶婚律》也規定里正「若應受而不授,應還而不收,應課而不課,如此事類違法者,失一事笞四十」。在敦煌、吐魯番民戶占地不足的情況下,一般都傳給子孫。在中原,唐初儘管荒地很多,且寬鄉占田不限,但農民都是按自己的實際耕種能力去占有土地的,一般是每丁30畝。唐朝前期一個六口之家的自耕農,平均占地六七十畝,均不足受田數。一般土地都傳給子孫。同時,口分田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出賣,因此只有在絕戶、逃死的情況下,才會發生還田問題。在吐魯番退田、給田文書中,官府從農民那裡收回的土地,主要有還公、逃死、戶絕三大類。 [33] 因此單純口分田收入官,一般不會發生。
所以,永業田、口分田的區分,只是在戶籍登記上才有意義,而實際上沒有區別。在《唐律·戶婚律》中,永業田、口分田、墓田的占有者都稱為「本主」「地主」,一律視為私田而加以保護。對於「盜耕種公私田」、妄認盜賣公私田、「在官侵奪私田」「盜耕人墓田」者,都要視情節輕重,處以刑罰。就產權而言,法律上強調的是公田和私田,而不是永業與口分。公田在唐代大體包括政府經營的官田(職田、公廨田、屯田、驛田)、還公田(絕戶、逃死、罪沒、自動退還)、荒地。對此,國家擁有最高主權,可以直接進行處分。私田即民間所有的土地,包括永業、口分和寬鄉的籍外田。
唐的田令取消了奴婢、部曲和耕牛的受田,降低了農戶的受田限額 [34] ,並且禁止在狹鄉「占田過限」。這些都反映了自耕農民和中小地主的經濟在唐初占據著優勢地位。
唐的田令規定狹鄉買地聽依寬制和寬鄉田地可以限外更占的規定,以 及勛官可以占有勛田和勛級給授的廣泛,給新地主合法地多占田地提供了可能。在隋末唐初長達十幾年的戰亂中,人口死亡逃散的很多,土地大量荒廢。唐朝初年,原來無地或少地的農民都已占有相當數量的土地。農民根據田令和戶令,向國家呈報戶口和田地。國家通過戶籍,承認農民對這些田地的占有。唐田令也使那些回到本鄉本土的農民可以依令向國家請受荒田,進行耕種。因此,田令和戶令的頒行,對於唐初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
唐的賦役令規定:每丁每年向國家繳納租粟2石;調隨鄉土所出,每年繳納絹(或綾、 )2丈,綿3兩;不產絲綿的地方,則納布2丈5尺,麻3斤。此外,每丁每年還要服徭役20日,閏月加2日;如無徭役,則納絹或布替代,每天折合絹3尺或布3尺7寸5分,叫做庸。如果政府額外加役,加役15天,免調;加役30天,租調全免。每年的額外加役,最多不得超過30天。這也就是租庸調法。
正役之外,還有雜徭,由地方政府臨時徵發丁男和中男充夫,一般不超過39天,超過時折免其他賦役。賦役令還規定出依照災情輕重,減收或免收租庸調的具體辦法。災情一般分為水災、旱災、蟲災和霜災,根據災情嚴重程度決定蠲免多少。4/10以上受損,免租;6/10以上受損,免租、調;7/10以上受損,課、役俱免。
唐的賦役令規定了役期的最高限度,以庸代役的辦法也逐漸成為通常的制度,這些都使農民有較多時間從事農業生產。但是,皇帝可以隨時下令「別差科」 [35] ,從而使這種規定有時失去實際意義。
租庸調是唐前期國家的主要稅源。這種據丁徵收同樣數額的稅制,只有在自耕農大量存在,土地占有比較平均的條件下才能實行。
貞觀之治 唐朝建立以後,唐高祖的長子李建成被立為太子,經常留居長安,協助唐高祖處理國事。次子李世民被封為秦王,長年率領軍隊西征東討。李世民在削平群雄、統一全國的戰爭中立下了很大的功勳,實力和威望大大提高。他的一些行動也引起李淵的不快和疑慮。李世民不安心自己的秦王地位,在謀臣房玄齡、杜如晦等人的輔佐下,積極謀取皇位繼承權,和太子李建成展開了激烈的明爭暗鬥。
武德九年(626年),李世民在長安宮城北門玄武門埋下伏兵。他射殺李建成,他的弟弟齊王李元吉也被殺掉。是為玄武門之變。唐高祖李淵只 好立他做太子。不久,唐高祖被迫退位,李世民繼立為帝,是為唐太宗。
唐太宗繼承了唐高祖協調地主階級內部各集團的利益的辦法,兼用關隴、關東和江南的貴族和士族。同時,他拋棄前嫌,大膽起用了李建成集團核心成員,曾經建議李建成及早搞掉自己的魏徵和王珪,並且陸續提拔和重用了一批主要是來自關東的普通地主,如戴胄、馬周、李 等。這些人多數參加過隋末農民起義軍,對關東複雜的階級關係和政治形勢比較熟悉。他們在緩和階級矛盾,穩定統治秩序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唐太宗還用江南儒生為文學侍從之臣,以備顧問。
太宗即位之初,朝廷展開了一場怎樣估計當時形勢和如何進行統治的辯論。一些大臣認為三代以後,人漸澆訛,人心越變越壞,必須實行霸道,對百姓進行高壓統治。魏徵等大臣則認為,大亂之後人心思安,應實行王道、帝道,對百姓進行教化。唐太宗接受了魏徵的意見。
唐太宗經常和大臣討論治道政術。他們從歷史中吸取了教訓,認識到,農民反抗是由於「賦繁役重,官吏貪求,饑寒切身」引起的,只有「去奢省費,輕徭薄賦,選用廉吏,使民衣食有餘」,才能鞏固統治。貞觀君臣反覆引用《荀子·王制篇》中所說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來警勵自己。太宗還說:「天子者,有道則人推而為主,無道則人棄而不用,誠可畏也。」 [36]
對於如何治理國家,以及如何處理邊疆問題,乃至於處理一些突發情況,貞觀君臣也都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進行討論和做出決定。
貞觀君臣不僅進行討論,而且還努力學習。唐太宗命魏徵把歷代文獻按儒家經典、諸子和歷代史書分類摘編為《群書治要》一書,以備學習。他還下令修撰史書,總結歷代興亡教訓。貞觀君臣討論現實問題時,言必先王、諸子,語必歷代興亡教訓。在理論、歷史與現實結合的基礎上,以宏觀的眼光,發展的觀點,君臣之間進行平等的、深入的討論。這是貞觀君臣論治的重要特色,也是能夠比較準確分析形勢進行正確決策的前提。
唐太宗認識到皇帝一人不能遍知天下之事,因此也不能獨斷天下之務。貞觀四年唐太宗與大臣談到隋文帝不肯信任百司,每事皆自決斷時說過一段話:「朕意則不然。以天下之廣,四海之眾,千端萬緒,須合變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籌畫,於事穩便,方可奏行。豈得以一日萬機,獨斷一人之慮也。 且日斷十事,五條不中,中者信善,其如不中者何?以日繼月,乃至累年,乖謬既多,不亡何待!豈如廣任賢良,高居深視,法令嚴肅,誰敢為非!」因令諸司,若詔敕頒下有未穩便者,必須執奏,不得順旨便即施行,務盡臣下之意 [37] 。這是對貞觀君臣治理國家的理論和實踐的最好總結。
唐太宗能夠廣泛聽取官僚的意見,集思廣益。他還認識到,自己的決斷也是會出現錯誤的,要求臣下經常給自己提出意見,注意納諫。魏徵長期任職於門下省,更敢於直諫,經常圍繞怎樣鞏固統治,為太宗籌謀劃策。他曾對太宗說:「兼聽則明,偏信則暗」,要太宗兼聽廣納,使社會下情得以上通。到唐朝統治鞏固的時候,魏徵仍然關心封建國家的命運,不斷對太宗進諫,提醒太宗「居安思危」,「慎終如始」。而當時的大臣大多也能從關心國家命運出發,出於公心,沒有保留的提出自己的意見。這是貞觀前期能夠做出正確決策的最重要的條件。
對於廣任賢良,貞觀君臣認識到:「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難致治,今所任用,必須以德行學識為本。」 [38] 「今所以擇賢才者,蓋為求安百姓也。用人但問堪否,豈以親故異情?」 [39] 並提出,「君子用人如器,各取所長。古之致治者,豈借才於異代乎!正患己不能知,安可誣一世之人!」 [40]
法令嚴肅,在貞觀時期這是對君臣的共同要求。唐太宗曾經說過:「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貞觀十一年魏徵回顧說:「貞觀之初,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於法。縱臨時處斷,或有輕重,但見臣下執論,無不忻然受納。民知罪之無私,故甘心而不怨;臣下見言無忤,故盡力以效忠。」 [41]
從貞觀元年到三年(627—629年),關東、關中各地連續發生水旱霜蝗之災,關中饑饉尤甚,至有鬻男女者。唐太宗命令災區開倉賑濟,准許就食他州,還命令出御府金寶贖男女自賣者還其父母。非災區的人民,也竭力幫助災民度過災荒。據史載,當時有的州做到了「逐糧戶到,遞相安養,回還之日,各有贏糧,乃別齎布帛,以申贈遺」 [42] 。同時,唐太宗又並省了很多州縣,並把中央各官府的官員從二千多人精簡到六百餘人,以緊縮國家開支。對於河南、河北、山東等戰亂中破壞最嚴重的地區,唐王朝在相當一個時期內, 不在這裡徵發徭役。對於關中和其他地區,在徵發徭役和兵役時也注意到不奪農時,以利於農業生產的恢復。
貞觀四年,全國大豐收,流散的人大都返回鄉里。以後又連年豐稔,米粟每鬥不過三四錢。生產狀況迅速好轉起來。
貞觀後期,唐太宗不再能很好地納諫,逐漸拋棄了輕徭薄賦的政策,他甚至說「百姓無事則驕逸,勞役則易使」。戰爭和徭役頻繁起來。貞觀二十一、二十二年,唐東征高麗,西犯龜茲,西南征服了松外蠻,北邊攻滅了薛延陀。同時,太宗又令營繕翠微宮(在今西安終南山)和玉華宮(在今陝西宜君境)為避暑之用;徵發江南、劍南民工造船,以備遠侵高麗。劍南一帶,州縣督迫嚴急,既役人力,復征船庸,「民至賣田宅,鬻子女不能供」。官吏們還擴大徵發範圍,役及山僚,終於激起了雅、邛、眉三州僚人的反抗。
唐初與邊疆各族和鄰近國家的關係 唐朝初年,國家直接控制著大量的農民,向他們征取租稅、徭役和兵役,國力比較強盛。同時,大量的富裕農民力圖上升為地主,中小地主更有擴充土地和財富的貪慾。他們都希望從戰爭中掠奪財物,建立軍功以取得占有勛田的權利。唐太宗、高宗父子為了發展國家的力量,並滿足這般人的要求,繼續隋王朝執行征戰政策。軍事徵發使大量自耕農民貧困破產,有利於地主進行土地兼併。
唐王朝建立以後,東突厥貴族經常侵犯唐的邊疆,蹂踐禾稼,並把大批邊疆居民擄去當奴隸。
武德九年八月,唐太宗初即位,頡利可汗帶領十多萬騎兵進到長安附近的渭水北岸。唐太宗親自到渭水岸上與頡利可汗談判,同時震耀軍容,以示必戰。頡利可汗跟太宗訂盟約和而退。東突厥退兵後,唐太宗下詔修葺緣邊障塞,進行反擊的準備工作。
貞觀元年、二年間,突厥內部矛盾重重,陷入分崩離析的狀態。後來,唐與擺脫東突厥統治的薛延陀建立了聯繫;統轄東突厥東部的突利可汗也降了唐。唐太宗派李 、李靖帶領軍隊十幾萬人,分道出擊。貞觀四年,唐軍擊敗東突厥,俘頡利可汗,東突厥滅亡。
唐太宗把大批南下的突厥人安置在東起幽州,西到靈州的土地上,又在東突厥故地設置了許多都督府、州,任用東突厥貴族為都督、刺史。
唐破突厥後,貞觀四年三月,西北各族君長請唐太宗為天可汗。唐太宗高興地說:「我為大唐天子,又下行可汗事乎!」群臣和各族君長皆高呼萬歲。「乃下制,令後璽書賜西域北荒之君長,皆稱皇帝天可汗,諸蕃渠帥有死亡 者,必下詔冊立其後嗣焉。統制四夷。自此始也。」 [43] 這樣,唐就取代了突厥對西北各族的統治,唐太宗也以天可汗而成為西北各族的最高君長。
唐敗東突厥以後,伊吾(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歸屬唐朝,高昌王麴文泰親來長安,焉耆王也遣使請開磧路以通往來。唐與西域的交通打開。這時,吐谷渾貴族多次犯邊,威脅著河西走廊。唐太宗派李靖節度諸軍,於貞觀九年擊潰吐谷渾軍,吐谷渾降唐。
唐對東突厥和吐谷渾的戰爭,起初都具有防止騷擾,保障內地生產的意義。但唐太宗終於征服了東突厥和吐谷渾,並把它們置於自己的控制之下。
唐朝是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民族大融合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社會上民族隔閡不深。北周、隋和唐初的統治集團都是胡漢結合組成的。唐太宗的祖母、母親和妻子都出自鮮卑貴族家庭。唐太宗本人並曾與處羅可汗之侄突利可汗結為兄弟。因此,唐太宗對各民族沒有歧視的心理。在擊敗突厥、吐谷渾後,唐太宗沒有懲處其首領,也沒有將其男女沒為奴婢,並繼續讓突厥、吐谷渾貴族統領其部落,進行羈縻統治。對於南下的突厥人和入朝的突厥貴族,也進行了妥善的安置。唐太宗所實行的民族政策是比較開明的。
由於高昌王壟斷東西交通的商道,阻斷西域諸國使臣入唐,貞觀十四年(640年),唐派侯君集率軍擊滅高昌。為了保護西域商道和加強對西域的控制,唐以高昌之地為西州,以高昌附近原為西突厥所據的可汗俘圖城為庭州(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吉木薩爾),各置屬縣。又置安西都護府於交河城(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河故城),留兵鎮守。後來,唐又擊敗龜茲,移安西都護府於龜茲,統龜茲、焉耆、于闐、疏勒四鎮,史稱安西四鎮。
7世紀初,吐蕃強大起來。貞觀十五年,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給吐蕃松贊干布,與吐蕃建立了親密的關係。
在穩定西南邊疆以後,貞觀十九年(645年),唐軍分陸海兩路大舉進攻高麗,唐太宗親自到前線督戰。高麗人據城堅守,唐軍每奪取一城,都要付出很大代價。最後,唐太宗集中了全部兵力,使用了巨大的攻城撞車和飛300斤石於1里之外的拋車等最新武器,攻打安市城(今遼寧牛莊附近)。由於安市城高麗軍隊的堅守,唐軍圍攻了4個月,仍不能攻下,天寒糧盡,唐太宗只得下令班師。後來,唐太宗又兩次派兵泛海遠侵高麗。
當唐軍和高麗作戰的時候,漠北的薛延陀曾乘機進犯河套。唐太宗於貞觀二十年發兵分數道進擊,破滅薛延陀,原來服屬薛延陀的鐵勒諸部降 唐。九月,唐太宗親自到靈州。敕勒諸部俟斤遣使相繼詣靈州者數千人,咸云:「願得天至尊為奴等天可汗。」 [44] 二十一年,唐於鐵勒諸道之地設置了瀚海府等六府,皋蘭州等七州,以鐵勒諸部貴族為都督、刺史。應回紇等部請求,唐又在回紇以南,突厥以北,開了一條「參天可汗道」,置68驛,驛站備有馬及酒肉,以供往來使人的食宿。
三 永徽到開元初年的政治發展
廢王立武 唐高宗繼位後,朝廷大權掌握在以長孫無忌為首的關隴貴族手中。長孫無忌是高宗的舅父。他和依附於關隴貴族的江南僑姓士族後裔褚遂良,是唐太宗臨終前託付後事的顧命大臣。他們把宰相換為清一色的關隴貴族。同時極力維護出自關隴貴族家族、北周大將王思政裔孫的王皇后的地位。連唐太宗生前特別關照,在他死後要安排擔任尚書左僕射的來自關東普通地主家庭的元老重臣李 ,也被迫辭去尚書左僕射,被剝奪了實權。貞觀中後期名臣劉洎、馬周的親信,來自劍南的李義府,來自江南的太宗舊相許敬宗,也都受到排擠。
武則天是唐太宗的才人。太宗死後送到感業寺為尼。高宗繼位後,把她召入宮中,不久被封為昭儀。永徽六年(655年)高宗以王皇后無子而武昭儀有子為名,向宰相提出要廢掉王皇后,立武昭儀為皇后。褚遂良出面表示堅決反對。宰相韓瑗、來濟也表示反對。褚遂良既是顧命大臣,背後又得到長孫無忌和一些宰相的支持,高宗也感到無可奈何。一天李 進見。高宗對他說:「將立昭儀,而顧命之臣皆以為不可,今止矣!」李 答道:「此陛下家事,無須問外人。」 [45] 意思是皇后廢立是皇帝個人的家事,不是國家大事,不必理會宰相和顧命大臣的意見。高宗聽後立即決意立武則天為皇后。
這年十月,王皇后被廢為庶人,武則天被立為皇后。褚遂良、韓瑗、來濟和王皇后的舅父柳奭先後被貶到邊遠州。顯慶四年(659年)四月,長孫無忌也以謀反罪於黔州(今重慶市彭水)安置,不久被逼令自殺。太子太師、同中書門下三品于志寧也因議廢王皇后時中立不言,在這時被免官,不久貶為榮州(今四川榮縣)刺史。
關隴貴族本來人數就不多,經過朝代變遷和隋末動亂,所剩家族更少, 因此,在廢王立武的鬥爭中,完全喪失了抵抗的能力,處在被動挨打的地位。經過這一段大規模的貶殺,只剩下了少數幾個家族,已經不成其為一個集團了。西魏、北周以來,關隴貴族集團控制中央政權的局面,終於結束。
而在社會上,崔、盧、李、鄭、王等山東士族雖然已經衰落,但舊望不減。新貴爭相與之通婚,以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山東舊族子孫也負其世望,「嫁娶必取多貲,故人謂之賣婚」 [46] 。針對這種情況,唐太宗曾下令修訂《氏族志》,規定不論數代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企圖建立一個以李唐皇室和外戚為核心的新門閥。但由於編撰者沒有擺脫傳統門閥觀念的影響,故其內容仍是著意考辨士族的真偽,不敘新貴本望。因此,房玄齡、李 、魏徵等仍然與山東舊族通婚,還有一些新貴與之通譜,故其望不減。
顯慶四年(659年),在武則天的主使下,高宗命令重修《氏族志》,改稱《姓氏錄》,「以後族為第一等,其餘悉以仕唐官品高下為準,凡九等」。仕唐「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於是兵卒以軍功致五品者,盡入書限」。《姓氏錄》雖然受到士族和貴族的輕視,被目為「勛格」,但是它完全打破了門閥和庶族的界限,提高了出身低微的官員的地位。
顯慶五年,高宗風眩頭重,目不能視,百司奏事,或使武則天決之,武則天開始直接參與政事的處理。武則天「及得志,專作威福,上欲有所為,動為後所制」的做法,以及李義府恃中宮之勢,專以賣官為事,都引起了高宗的不滿。龍朔三年(663年)十月,「詔太子每五日於光順門內視諸司奏事,其事之小者,皆委太子決之」。麟德元年(664年)高宗更命上官儀草詔廢武則天。雖然經過武則天的「自訴」,沒有廢成,上官儀也被殺掉,但《通鑑》所云,自是「天下大權,悉歸中宮,黜陟、殺生、決於其口,天子拱手而已」 [47] ,也並不盡然。高宗堅持實行三省制,軍國大事均由宰相在政事堂議決,決策必須通過宰相。而武則天自從李義府、許敬宗下台後,就沒有掌握一個宰相。高宗用人,也並不以對武則天的態度為標準,曾經反對立武則天為皇后的裴行儉,就受到高宗的一再提拔。因此,武則天在此後一段時間,即麟德至咸亨(664—674年)年間,在國家事務中,還起不了重大作用。
唐高宗時期的軍事和政治 唐高宗顯慶二年(657年),唐以蘇定方為伊麗道行軍總管,率軍擊敗西突厥沙缽羅可汗的軍隊於曳咥河(今額爾齊斯河)西。沙缽羅可汗逃往石國。次年,石國人擒沙缽羅可汗付唐軍。唐分別 於碎葉川(今楚河)以東和以西的地方設置崑陵、濛池二都護府,以西突厥的貴族為都護,統轄各部人民 [48] 。唐取代了西突厥對西域的統治,唐的疆域擴大到巴爾喀什湖一帶。
高麗和百濟屢次聯軍攻新羅,顯慶五年(660年),新羅向唐請援,唐企圖乘機控制朝鮮半島,就派蘇定方率軍自成山(今山東成山角)渡海,和新羅軍合勢打下百濟都城泗沘(今韓國大田西)。龍朔三年(663年),唐軍和新羅軍合力進攻周留,水軍在白江口(錦江口)戰勝了援助百濟的倭國水軍,焚燒了倭船400艘。唐軍占領百濟全境。
乾封元年(666年),泉男生繼為高麗莫離支,高麗統治集團內部發生爭亂,泉男生走保國內城(今吉林集安),向唐求援。唐王朝乘機以李 為遼東行軍大總管,統轄諸軍侵入高麗。總章元年(668年),唐將薛仁貴攻下扶餘城(在今吉林公主嶺一帶),李勛打下高麗的都城平壤。唐在平壤設安東都護府。唐高宗終於完成了從隋文帝到唐太宗幾代皇帝的大業。
唐的統治引起了高麗和百濟人民的不斷反抗,他們和新羅聯合起來,沉重打擊了前來鎮壓的唐軍。吐蕃也強大起來,與唐展開了奪河湟、安西的戰爭。唐在周邊地區,到處挨打,由攻勢變成守勢。繼續實行戰爭的政策行不通了,國內廣大老百姓從積極參加戰爭,求取勛賞富貴,轉變為要求停止戰爭。
同時,由於土地集中的發展,農村貧富分化已日益發展,作為地主階級中新興階層的一般地主的經濟力量有了很大的增長。他們對貴族子弟的借蔭得官,壟斷政權,對關東士族的高自標置,都深為不滿。他們希望在政治上也得到相應的地位,沒有做官的希望能夠獲得一官半職,已經做官的希望能夠升到高位,以便通過政治權勢來保護和發展他們的經濟利益。形勢的變化,要求唐朝政府改變國策。
上元元年八月,唐高宗和武則天稱天皇、天后。十二月(675年1月),武則天上表建言十二事 [49] ,建議「息兵,以道德化天下」,「勸農桑,薄賦徭」,「省功費力役」,提出了停止戰爭,在邊地由進攻轉為防守,在內地實行無為而治這樣一個基本國策轉變的重大問題。提出「上元(674—676年)前勛官已給告身者無追核」,承認上元以前前方軍將所授勳宮;「京官八品以上益稟入」,「百官任事久,材高位下者得進階申滯」,增加八品以上官吏的俸祿和遷 升久滯低位的有才能的官吏。唐高宗接受了武則天的建議,把建言十二事付諸實施。九年後,高宗臨終前在《改元弘道詔》中還特別申明:「比來天后事條,深有益於為政,言近而意遠,事少而功多,務令崇用,式遵無怠。」而武則天也因此提高了威望。高宗末年,出現了「隆平日久,戶口滋多」的局面。武則天在《改元光宅詔》中讚揚高宗「富貴寧人」 [50] 是有所本的。
武則天統治時期的政治 弘道元年(683年),高宗死,太子李顯立。第二年,武則天廢李顯,改立豫王李旦,自己臨朝稱制。天授元年(690年),她改唐為周,正式稱帝,成為中國歷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武則天稱制後,受到許多貴族、官僚和一些在政治上失意的人的反對。光宅元年(684年),徐敬業、駱賓王等人以擁戴李顯為號召,從揚州起兵反對武則天。垂拱四年(683年),唐宗室諸王又在博州(今山東聊城)、豫州(今河南汝南)等地發動變亂。這兩次變亂都迅速歸於失敗。
從徐敬業起兵以後,武則天「任威刑以禁異議」,任用酷吏,獎勵告密,對抱有反抗意圖的唐宗室、貴族和官僚施以嚴厲的鎮壓,「先誅唐宗室貴戚數百人,次及大臣數百家,其刺史郎將以下,不可勝數」。武則天誅殺的範圍相當寬泛,但其中也包括了一批關隴軍事貴族。經過武則天的嚴重打擊,他們在政治上就不起很大作用了。
為了收攬人心,鞏固自己的統治,武則天在稱制稱帝期間,大力求訪人才,廣開入仕之門,「進用不疑,求訪不倦」。她大開制科,使優秀人才能脫穎而出。除了經常督令朝臣推薦才能以外,還允許官吏和一般人自舉其才。有一次,她對十道存撫使所舉送的一百三十多人,一律用為三省的官員,正額安置不下,就給予「試官」的名義。臣下舉薦的人才和自舉其才者,只要考試合格,立即加以任用。她雖然常常破格用人,但同時進行嚴格的考核,對於有些不稱職的官員,一旦發現,立即罷免,甚至誅殺;有才能的則迅速提拔到負責的崗位上去。
武則天能夠做到明察善斷,務取真才實學,故「當時英賢亦競為之用」,能把當時最傑出的人才吸引到自己的周圍,如李昭德、狄仁傑、婁師德、李嶠、徐有功等。武則天還為開元之治儲備了人才。開元時期活躍在政治舞台上的姚崇、宋璟、張說、張九齡等人都是在武則天時期培養和提拔上來的。
武則天在朝堂設置銅匭,獎勵臣民上書言事,對於「人(民)間善惡事,多所知悉」。在武則天統治的50年中,戶口增加得很快。在她握權前夕的永 徽三年(652年),全國有380萬戶,到她退位的神龍元年(705年),增加到615萬戶。
武則天在鞏固國家的邊疆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
咸亨元年(670年),吐蕃貴族陷龜茲撥換城(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此後,唐軍又連為吐蕃軍所敗。為了對吐蕃軍作戰的需要,唐在鄯州(今青海樂都)、甘州、涼州一帶興置了大量的屯田。永隆(680年)前後,鄯州河源軍的屯田達五千多頃,歲收谷百餘萬石。武則天時,甘州、涼州的屯田連歲豐收,所積軍糧可支數十年。垂拱二年(686年),吐蕃占領安西四鎮。長壽元年(692年),唐軍在王孝傑的指揮下,擊敗吐蕃軍,奪回了龜茲、碎葉、于闐、疏勒等安西四鎮 [51] 。唐再置安西都護府於龜茲,從內地發兵前往駐守,長期保證了西域地區的穩定。
萬歲通天元年(696年)契丹軍事貴族率領部眾進入河北,聖曆元年(698年)突厥的軍隊深入定、趙,也先後被唐打敗。
由於官僚機構的膨脹,關中漕運不繼,高宗後期,常常帶領百官就糧於東都洛陽。武則天稱制稱帝期間,更經常住在洛陽。他們在那裡修建了很多宮殿。武則天還在洛陽修造明堂、天堂,鑄造天樞,規模都極宏壯。鑄造天樞時,因為買銅鐵不能足,竟至「賦民間農器以足之」。此外,她還到處大修佛寺、佛像,使百姓勞弊。
武則天晚年,河北地區人民先後遭受契丹軍事貴族和東突厥軍的騷擾殺掠,損失極為慘重,而唐王朝卻在這裡大量調發軍事供應,使他們「家道悉破」,「四壁皆空」,以至「剔屋賣田,人不為售」。州縣官吏又威逼他們「修築城池,繕造兵甲」。徭役的苦重,更甚於軍事的調發。對於被契丹和突厥貴族驅掠的人民,還要處以反罪,這就逼使他們「露宿草行,潛竄山澤」 [52] 。與此同時,在蜀中諸州,也由於防禦吐蕃軍,大量徵發壯丁運輸軍糧,有三萬多戶逃亡在山林之中,結成武裝力量。他們攻城破縣,勢力發展得很大 [53] 。這兩度緊張形勢都以武則天及時採取了措施而緩和下來。
中宗復辟和韋後專權 神龍元年(705年),宰相張柬之等聯合禁軍將領李多祚,殺掉武則天身邊的親信張易之、張昌宗兄弟,擁戴李顯復位,是 為中宗。武則天被迫徙居上陽宮。
中宗時,韋後、安樂公主、上官婕妤和武則天之侄武三思勾結,操縱朝政,把政治弄得混亂不堪。
韋後等人競起宅第,恣情奢縱,以侈麗相高,使「帑藏為之空竭」 [54] 。納賄賣官,只要納錢30萬,他們就以墨敕除官,斜封付中書,稱為斜封官。於是,員外同正、試、攝、檢校、判、知官達到數千人,造成了員外置官數倍正員的現象。
權貴們還盛造佛寺。納錢三萬,便可度為僧尼。針對當時盛興佛寺,百姓勞弊,帑藏為之空竭的情況,左拾遺辛替否上疏指出:「當今出財依勢者盡度為沙門,避役奸訛者盡度為沙門;其所未度,唯貧窮與善人。將何以作范乎?將何以役力乎?」「今天下之寺蓋無其數,一寺當陛下一宮,壯麗之甚矣!用度過之矣!是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陛下何有之矣!百姓何食之矣!」 [55]
唐初,開國功臣有封爵兼得食實封的,只有二三十家。中宗景龍(707—710年)中,食封家總數達到140以上。食封的人多指射富實地區的高貲多丁戶充封戶,封戶遍及54州,包括60萬以上的封丁。食封的人派遣官吏或奴僕直接向封戶征索租調,督迫嚴急,甚於戰時。收租人還要多索「裹頭」「中物」。有的更用租調作買賣,放高利貸,製造事端,進行訛詐。水旱之年,食封家還要阻撓政府減免災區人民的租稅。在這種情況下,封戶往往流散逃亡。
皇后、皇子、公主、外戚都想奪取皇位,互相傾軋。湧進朝廷的大批官吏分別依附他們,並協助他們從事秘密攫取皇位的勾當,政變就頻繁起來了。中宗太子重俊非韋後所生,受到安樂公主凌逼,於景龍元年(707年)發羽林軍殺武三思,以未能攻下玄武門敗死。景雲元年(710年)安樂公主謀為皇太女,慫恿韋後毒殺了中宗。中宗子重茂為帝,韋後臨朝稱制。接著,李旦子李隆基、妹太平公主合謀,利用萬騎兵殺掉韋後和安樂公主,擁李旦即位,是為睿宗。睿宗立李隆基為太子。不久,中宗子譙王重福謀從東都起兵,自立為帝,事敗投水死。太平公主企圖動搖李隆基的太子位,睿宗怕再度發生政變,於先天元年(712年)傳位給李隆基,是為玄宗。太平公主仍不甘心,於先天二年謀以羽林軍發動政變,事為玄宗獲悉,捕殺了與她同謀的宰相和 羽林軍將領,太平公主被迫自殺。從神龍元年張柬之推翻武則天起,到開元元年(713年)太平公主謀廢玄宗止,前後不過八年半的時間,政變就發生了七次,皇帝就更換四次,政局極為動盪不安。
開元初年的政治經濟措施 唐玄宗殺掉太平公主以後,立即起用姚崇做宰相,他們在穩定統治秩序方面,進行了一系列的工作。
玄宗認為,協助他奪取皇位和壓平太平公主叛亂的功臣郭元振、劉幽求、張說、王琚等人,是一些陰謀家,「可與履危,不可得志」 [56] 。因此,他利用種種藉口,把他們相繼貶逐到遠方。玄宗覺得他的幾個兄弟可能危及他的皇位,就從開元二年起,先後任命他們作外州刺史,不讓他們長期留居長安,又規定他們把州中政務委於長史、司馬,這樣就堵塞了從京城或地方發動政變的道路。
為了安定地方,玄宗對於地方官吏的人選,給予了比較多的重視。左拾遺內供奉張九齡上疏言:「縣令、刺史,陛下所與共理,尤親於民者也。今京官出外,乃反以為斥逐,非少重其選不可。」為了強調地方官的重要,糾正重京官,輕地方官的風氣,開元三年六月詔,縣令、州刺史有業績者可調任京官,「京官不曾任州縣官者,不得擬為台省官」 [57] 。在科舉日益成為高級官員主要來源的情況下,強調台省官員要有州縣基層工作的經歷,是有深遠意義的。
同時,對地方官員在政治上和文化上也開始提出更高的要求。開元四年,唐玄宗在宣政殿召見全體新授縣令,問以治人之策,把其中全不合格的45人斥退,放歸學問。
針對富戶強丁多削髮為僧以避徭役的事實,開元二年,玄宗命令沙汰天下僧尼。這次以偽妄被勒令還俗的,有一萬二千餘人。玄宗又規定,自此以後,各地不得新建佛寺;舊寺頹壞了,也要報請官府查實,才許加以修葺。
睿宗時,曾經罷黜斜封官數千人,但在太平公主等人的影響下,不久又命令:先停任者,並量材敘用。開元二年,玄宗悉罷員外、試、檢校官,規定此後非有戰功及別敕,吏部和兵部不得注擬這三項宮。這樣就在一定程度上矯正了長期以來官員冗濫的現象。
開元三年,唐廷作出規定:封戶的租調,改由政府統一徵收;徵收未完時,封主不得派人到出封州直接向封戶催索,也不得出放高利貸;而只能等 到徵收完畢後,到京城或州治領取。於是封戶嚴重受害的問題,也多少得到了解決。
開元三年和四年,關東連續發生嚴重的蝗災。在姚崇的主持下,朝廷派出專使,督察州縣官吏大力捕蝗,並規定他們把各州縣捕蝗勤惰的情況上報。這才使「連歲蝗災,不至大飢」。
在姚崇的輔佐下,經過數年的努力,穩定了政局,為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開元四年,姚崇罷相,繼任的宰相宋璟堅守姚崇所制訂的政策,並在防止邊將貪功生事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
開元八年、九年,政局穩定,生產發展,唐王朝進入了它的全盛時期,出現了「家給人足,人無苦寙,四夷來同,海內晏然」的局面。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開元之治」。
四 唐前期社會經濟的發展繁榮
農業 根據考古發現和文獻記載,唐代的犁有了改進。犁鏵上部加寬,裝有犁壁。耕田時,犁壁可以推開犁鏵翻起的土塊,便於深耕。犁轅不論曲直,都較前減短很多,短轅犁沒有「迴轉相妨」 [58] 的缺點,因而提高了耕作的速度。這種改進了的犁比較省力,一般是用單牛曳引的。
有齒的耙和礪礋,有觚稜的磟碡,在唐代已經普遍使用。耕後使用這些農具來鬆土碎土,平整田面,對於抗旱保墒,提高單位面積產量,有很大作用。唐代的鐮刀,兩頭窄,中間寬,較之前代前窄後寬的鐮刀,更便於收割。
唐代除了桔槔、轆轤以外,在北方,「以木桶相連汲於井中」的水車 [59] ,已經開始應用於農田灌溉。在長江流域,還出現了筒車。筒車的形狀類似紡車,四周縛以竹筒,隨水流自行旋轉,由竹筒將水汲至高處。
唐朝統治者比較重視興修水利和管理灌溉設施。國家制定「水部式」,其中包括灌溉法規。隋朝開鑿的大運河,對沿途的水利灌溉也發揮了重大作用。唐代的水利工程70%興築於前期,比較大的工程大多分布在北方。唐初,在關內的同州、華州,殽函的虢州、陝州,河東的蒲州、晉州、并州等地,興建了一些水利工程。此後,在河南道的汴水、睢水、潁水、汝水、淮水、泗水流域和青州、兗州、沂州一帶,在河北的永濟渠及其他河流附近,又陸續修建 了許多渠道、陂塘。河北道,不僅在靠近太行山區的恆、趙、相等州,建置了一些地方性的灌溉系統,而且還在近海的滄州,築堤捍海,引水灌溉,開渠排澇。
唐代前期,南方各地也都開鑿湖塘,蓄水灌溉。根據《新唐書•地理志》的記載,當時的水利事業,已經推廣到福州和泉州境內。
經過農民一百多年的辛勤勞動,農業生產有很大發展。耕地面積擴大了,史稱「開元、天寶之中,耕者益力,四海之內,高山絕壑,耒耜亦滿」 [60] 。人戶增加了,天寶十三年(754年)唐王朝所控制的戶口達到906萬戶,5288萬口。而據杜佑估計,當時實有人戶當有一千三四百萬戶。隨著人口的增加和墾田的擴大,出現了許多新的居民區,唐政府在福建、四川、江南等地新增設了一批州縣。
農業生產力的提高,耕地面積的擴大,大大提高了糧食的總產量和人均糧食產量。社會財富迅速積累起來,史稱「人家糧儲皆及數歲,太倉委積,陳腐不可校量」 [61] 。政府倉儲的糧食,天寶八年(749年)約有一萬萬石 [62] 。物價長期穩定,從開元十三年到天寶年間,長安和洛陽的米價始終保持在每斗15文到20文上下,最賤時達13文;青、齊米1斗5文,最賤時3文。絹價也一直保持在200文左右。
在這個基礎上,社會分工進一步擴大,私人手工業、商業、城市有了巨大發展。
私手工業 紡織是唐代主要的手工業部門 [63] 。絲織業的中心仍在河南、河北地區,那裡人民向政府繳納的庸調,一般都是綾、絹、絕。宋州(今河南商丘)和亳州(今安徽亳州)民間織的絹,質量居全國之首。定州每年常貢的細綾、瑞綾和特種花紋的綾,達到一千五百多匹,較之其他的州,高出百倍左右,是一個重要的絲織工藝品的產地。劍南諸州,普遍出產絲織品。益州的錦,尤負盛譽。山南、淮南和江南的一些州縣,絲織業也比較發達。揚州的錦袍,最為馳名。但這三個地區和關內、河東、隴右一樣,一般民間織品仍以火麻、貲布和苧布等麻織品為主。此外,嶺南的桂州(今廣西桂林)一帶和西北的西州(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則出產棉織品。
鏤版印染的夾纈法已經發明,由宮廷而「遍於天下,乃為至賤所服」 [64] 。塗蠟印染的蠟纈法,這時也已流行。
冶鐵業在南北朝時期衝破了官府的控制,在民間普及。唐朝政府允許採礦、冶鐵由私人經營,官收其稅。唐代鐵冶分布很廣,據《新唐書•地理志》、《元和郡縣誌》統計,在山東、河北、河東和劍南,鐵礦有四十餘處。兗州萊蕪縣西北的韶山,自漢至唐,鼓鑄不絕,是一個重要的鐵產地。江南鐵冶有二十餘處,產量也有很大增加。這對於鐵農具的廣泛使用和在一些地區的普及具有重要意義,對農業生產發生了重大影響。唐政府還對鐵農具採取免稅政策。
銅礦主要分布在河東、淮南、江南和劍南,蔚州的飛狐(今河北淶源)和潤州的句容,產量最大。
瓷器的製作技術在唐代有很大進步。越州的青瓷類玉類冰,邢州的白瓷類銀類雪。洪州的名瓷酒器和茶具,也深得人們的喜愛 [65] 。《元和郡縣誌》記載河南府開元貢白瓷,現在鞏縣窯址中就發現了唐代的白瓷。杜甫曾說邛州大邑的白瓷碗勝過霜雪,現在在大邑也發現了唐代窯址。饒州浮梁昌南鎮(今江西景德鎮)的瓷器,從唐初以來,相傳有假玉器之稱。據考古發現,早期景德鎮的瓷器是青白兼有的。特別是在勝梅亭發現的唐代白瓷,經化驗後得知,瓷胎白度已達到70%,接近於現代細瓷的水平 [66] 。
銅器的主要產地有揚州、并州、越州、桂州等。揚州的銅鏡尤為著名,有百鍊鏡之稱。在兩京和中原唐墓出土的器物中,銅鏡是最常見的。花紋裝飾的種類很多,構圖自由奔放,線條刻畫流暢。同時,還有螺鈾鑲嵌的銅鏡 [67] 。
益州的麻紙,杭、婺(今浙江金華)、衢、越、信(今江西上饒)等州的藤紙,蒲州(今山西永濟)的薄白紙,最為馳名。其他如宣州(今安徽宣城)、常州、均州(今湖北丹江口)等地,也都盛產紙張。名墨的產地有絳州、潞州、易州等。虢州(今河南靈寶)出產名硯。宣州溧水出的兔毫筆,最稱精妙 [68] 。
天寶末年(754年),唐政府管口總約5300萬,所收庸調絹、布和回造納 布總約1.1億丈 [69] ,諸色資課和勾剝還不在其內,平均每人每年向政府繳納的絹、布在二丈以上,可見作為農村家庭手工業的絹、布產量之大。
一般民間的手工業者,通常還是同土地牢固地聯繫著。唐的田令和賦役令規定,以工商為業的人,在寬鄉的,永業、口分田依照農民減半給授,只有在狹鄉的不給。凡受田的,也要向政府繳納租調。那時候,甚至從諸州挑選出來的「材力強壯,技能工巧」的短番匠,也還沒有完全脫離農耕 [70] 。
在城市,特別是在較大的城市裡,存在著相當數量的不同種類的手工業作坊,如紙坊、氈坊、酒坊、銅坊、染坊、綾錦坊等。作坊的主人有的是師傅,他們與家屬、學徒在一起勞動;有的則為地主、官僚和大商人。在作坊勞動的,有不少是短期的僱工和按件領取報酬的工匠。此外,也還有一些依靠自己的簡單工具以求取衣食的個體勞動者。他們大抵還與農業保持著一定的聯繫。個別的作坊規模很大,如定州何明遠家有綾機500張,即為一例。
官手工業 少府監和將作監是掌管官手工業的機構。監下有署,是直接管理生產的。諸署所屬的作坊,規模很大,內部分工也很細。官手工業所用原料,一部分來自地方貢品,另一部分則由自己生產。少府監掌管百工技巧,主要是製造精緻手工藝品和貴族官僚的器用服飾。將作監掌修建宮殿、壇廟、官署和陵寢等土木工程。它所領的甄官署,除打石燒磚以外,還製作供貴族、官僚喪葬之用的明器。唐墓出土的三彩陶俑,大多是甄官署里燒造出來的。少府監和將作監諸作坊生產的手工業品,不在市場出售。
兵器的製作,在唐前期一般歸少府監的左尚署掌鑄,有時專設軍器監司其事。唐代還在銅、鐵、木料的產地設置鑄錢監、冶監和就谷(在陝西周至)監等。這些官手工業的規模都很大。
官手工業作坊中的勞動者,有官奴婢、官戶雜戶、刑徒和工匠四類。
官奴婢長役無番,經過一次赦宥,改為官戶,二次改為雜戶,三次改為良人。官戶每年上番三次,雜戶每二年上番五次,每番的期限皆為一月。如不上番,可以納資課代替。
每年十月,刑部都官司在官奴婢和官戶中挑選一部分人為工戶,送到少府監學習細鏤、車輅、樂器製造等精細手藝。業成以後,依照官戶例分番上下 [71] 。
被判徒刑的男子,在京城的送將作監服勞役,女子送少府監縫作;在外州的,供當處官役。被判流刑的,在配所居作一年,加役流居作三年。在州縣設置的手工業作坊中,也有不少刑徒在裡面勞動,如揚州的錢坊,就包括囚徒和工匠兩類勞動者 [72] 。刑徒居作,都帶鉗或盤枷,做的是苦重的勞動。在官手工業作坊的勞動者中,他們占的比例也較大。
工匠可分為雜匠、短番匠、明資匠和長上匠四種,他們的身份是良人。雜匠是民間的各種工匠,他們與均田農民相同,每年須服役20天,不役則收其庸。唐初,雜匠還需要到官手工業作坊中服役,以後,一般都納庸代替。短番匠是由官府挑選雜匠中「材力強壯,技能工巧」 [73] 的人,讓他們到官府作坊去做工,免除他們的課役和雜徭,但延長其番期為每年一月。明資匠和長上匠都是官府「和雇」的工匠。明資匠輪流上番,通常每年做工三個月。長上匠則經常在官手工業作坊中勞動 [74] 。武則天時,少府監內的綾錦坊巧兒、內作使綾匠、掖庭綾匠、內作巧兒等,就是明資匠或長上匠。
城市、商業和交通 由於工商業的發展,一些地方性的政治軍事中心和水陸交通的要衝,成為較大的商業城市。唐代最著名的城市有長安、洛陽、揚州、益州、廣州、荊州、相州、幽州、汴州、宋州、涼州等,其中最大的是長安和洛陽。
當時的長安城規模很大,周圍70里。長安城分為宮城、皇城和外郭城三個部分。宮城為宮殿區,皇城為中央衙署區,這是長安城的核心。在外郭城中,列置著108坊,由11條南北大街和14條東西大街分割而成 [75] 。坊主要是住宅區,四周圍以高牆,其中遍布王侯勛貴和大小官員的宅第。外郭城內還有一百多座寺觀,最大的寺觀,占據一坊之地。坊以外有東西兩市,對稱地坐落在皇城外的東南和西南。市是手工業和商業的場所,兩市共占有四坊大小的面積。
在市內,出售同類貨物的店肆,集中排列在同一區域裡,叫做行。堆放商貨的貨棧,叫做邸。邸招徠外地的商客,並替他們代辦大宗批發的交易。 長安東市有「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積集」 [76] 。西市較東市更為繁華。
各州治和多數的縣治,都設有市。市有市令,「主執鑰」,按時啟閉市門。唐的關市令規定:「凡市以日午,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人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 [77] 市令掌管市內交易之事。市的各行都有行頭,負責一行的事務,主持對官府納稅和交涉其他事項。行頭與官府有聯繫,官府通過他們控制各個行戶 [78] 。
當時城市的商業和手工業主要為貴族、官僚和地主服務。城市手工業作坊的產品如銅鏡、氈毯、綾錦、錦袍、樂器、金銀器、酒類和其他手工藝品等,也大多供應本城和其他城市,而與農民的需要很少關聯。當時最大的商人是經營珠寶珍玩的。
市場上商品品種的變化和行業的增多,是唐代商業發展的顯著特徵。市上商品過去除了生產和生活必需的鹽、鐵之外,主要是滿足貴族高官奢侈生活需要的珠寶和高級工藝品。唐代城市裡一般地主官僚增多,他們所需要的各種日用物品多取給於市場。市里出現了生產銅鏡、氈毯、綾錦、錦袍、靴帽、樂器、金銀器、酒類、車輛和文具紙張等的私營手工作坊,以及許多飯館、酒店和小食鋪。長安、揚州等大城市還有胡人開設的酒店。各地的名產、特產乃至外國貨物也充滿了市場。《唐國史補》記載開元至元和(713—820年)時的情況:「凡貨賄之物,侈於用者,不可勝紀。絲布為衣,麻布為囊,氈帽為蓋,革皮為帶,內邱白瓷器,端溪紫石硯,天下無貴賤通用之。」這樣,在城市中就出現了眾多的行業。據北京房山雲居寺石經題記,唐幽州、涿州有絹行、彩帛行、布行、染行、幞頭行、靴行、大米行、粳米行、油行、果子行、肉行、炭行、生鐵行、雜貨行等。
唐代的富商大賈有的富可敵國,有的「邸店園宅,遍滿海內」 [79] 。他們與貴族、官僚和地主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亞洲各國人來中國經商的很多,尤以昭武諸國人、波斯人和大食人為最,幾乎在所有的較大的城市裡都有他們的足跡,最集中的則為長安、洛陽、揚州和廣州。
隨著商業的繁榮,鑄錢數量不斷增加。唐初廢隋五銖錢,鑄開元通寶。 開元通寶每十錢重一兩,錢上不記重量。此後錢成為兩以下的重量單位。錢幣從此改稱通寶、元寶或重寶,不再以重量命名。天寶時,全國有99鑄錢爐,每年用銅200萬斤,鑄錢32萬貫。
運輸貨物的道路貫通全國。在寬廣的驛道上,每隔30里有一所驛站。驛道交通情況是,以長安為中心,「東至宋、汴,西至岐州,夾路列店肆待客,酒饌豐溢。每店皆有驢賃客乘,倏忽數十里,謂之驛驢。南詣荊、襄,北至太原、范陽,西至蜀川、涼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遠適數千里,不持寸刃」 [80] 。
水路運輸也很發達,貫通南北的大運河發揮了很大作用。在南方,更有許多河流、湖泊構成巨大的水道網,把各個城市聯結起來。唐前期水路運輸的情況是:「天下諸津,舟航所聚,旁通巴漢,前指閩越,七澤十藪,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弘舸巨艦,千軸萬艘,交貿往還,昧旦永日。」 [81]
五 開元、天寶時期的政治軍事形勢
土地兼併的發展 唐初,在生產發達、地狹人稠的地區,自耕農民每丁約可營種30畝地上下 [82] ,就全國說,一個六口之家的自耕農戶,平均占田約為六七十畝 [83] 。唐代畝產,平均約為五斗到一石 [84] 。農民收穫以後,除去賦稅、口糧、籽種和其他生產費用,所剩還不足以應付天災人禍和政府突然的徵發。因此,自耕農民的經濟地位很不穩定,貧富分化日益迅速。
高宗以後,戰爭頻繁,興建日多。地主不願當兵出賦,史載當時「征科賦役,差點兵防,無錢則貧弱先充,行貨則富強獲免」 [85] ,繁急的賦役差科大多轉嫁到農民身上。
咸亨、垂拱(670—688年)以後,地方吏治日益敗壞。各地地主和官吏勾結起來,對於人民的土地、財物,肆意取奪 [86] 。在財產訴訟中,官吏們受請 托,納賄賂,使貧苦農民「有理者不申」,「合得者被奪」 [87] 。
高宗末年,西有吐蕃軍犯邊,北有突厥貴族反唐,唐先後調動了幾十萬軍隊作戰。緊接著,關東和關中又都發生嚴重的水旱災荒。於是災區的人民死亡流散,十有四五 [88] 。武則天晚年,河北地區人民先後遭受契丹軍事貴族和東突厥軍的騷擾殺掠,唐王朝的大量軍事調發,使他們「家道悉破」,「四壁皆空」,以至「剔屋賣田,人不為售」。由於防禦吐蕃軍,大量徵發壯丁運輸軍糧,蜀中「諸州逃走戶,有三萬餘在蓬、渠、果、合、遂等州山林之中,不屬州縣,土豪大族,阿隱相容」 [89] 。大足元年(701年),李嶠概括當時的情況說,「天下編戶,貧弱者眾,亦有傭力客作,以濟餱糧;亦有賣舍貼田,以供王役」 [90] 。農民不得不典田賣地,佃種、傭耕地主的土地。還有大量的農民「棄其井邑,逋竄外州」,他們有的逃入山林之中,闢地營種,有的轉入城市,「專事末游」 [91] ,更多的「或因人而止,或傭力自資」 [92] ,轉成被地主隱匿起來的佃戶和傭保。
開元年間,在賦稅繁苛,兵役日重的情況下,農民更加貧困,有的農民「雖有壠畝,或無牛力」,耕種十分困難;有的「農桑之際,多闕糧種,咸求倍息」 [93] ,落入地主富戶高利貸的羅網。地主、官僚乘機大肆兼併,有的用借荒的名義侵奪熟田,有的以置牧為藉口占據山谷;還有的用私改籍書或典貼等方式向農民掠買土地。唐玄宗在天寶十一載(752年)詔中也不得不承認,「如聞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莊田,恣行吞併,……致令百姓無處安置,乃別停客戶,使其佃食」 [94] 。史稱「開元之季,天寶以來,法令弛壞,兼併之弊,有踰於漢成哀之間」 [95] 。地主隱蔽的佃戶以及流落他鄉不在籍的農民達到四五百萬戶以上 [96] 。半自耕農、佃戶和傭保在總人口中所占的分量,大大增加。
地主集中在一個地方的田產,稱為莊、莊田、或莊園。莊有小到幾畝的,也有大到數十頃的。唐代的莊不是一個經濟上的生產單位。唐代地主一般是把莊田租給農民耕種,「坐食租稅」,即收取地租。不少莊居的地主經常督責傭保,城居的地主在農時也常下鄉監視生產 [97] 。貴族、大官僚、大地主的莊則或派專人管理,或定期派人巡視收租。
租種地主莊田的農民,一般被稱為「莊客」、「田客」。地主對佃戶的人身控制比豪強大族對佃客要鬆弛一些,沒有世襲的人身依附關係。地租一般稱作「莊租」「租課」。莊客除了要把收穫的糧食一半以上作為地租交給地主,還要交納油、柴等其他生產物,以滿足地主的需要。此外,還要為地主服一些臨時性的勞役,如修房、打牆、護院等。莊客除了租種地主的土地外,往往還要向地主租借種子、糧食、農具和房屋,陷入地主高利貸的羅網。除了佃客以外,在莊田上勞動的,特別是在莊舍毗連的園中勞動的,多半是奴婢和傭保。園中種植蔬菜,多用於自給,有餘也在市上出售,以換取其他日用品。
開元中年的政治、經濟措施 唐玄宗在開元之治形成以後,進行了檢括戶口,改變地稅、戶稅徵收辦法和改革兵制等工作,以求符合政治經濟方面發生的新情況。
一、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唐初的三省體制,謀議決策和行政明確分離,尚書省六部,機構簡單,職掌固定,少有彈性,主要是處理日常政務。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邊疆形勢的緊張,出現了有些事情無部門負責,無令式可循的情況,只能奏請皇帝定奪。皇帝需要親自處理的奏章越來越多。唐高宗後期,把一些文士招到禁中,幫助閱讀處理這些奏章。這些文士被稱為「北門學士」。武則天時期,開始把奏章交給中書省來處理。
為了解決新出現的軍事、財政等各種問題,武則天以後往往派遣官吏出使,處理各種新出現的問題,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臨時差遣。與此同時,朝廷也不斷頒發解決具體問題的制敕。制敕中多為臨時處置辦法,而指明「以為永式」的部分則成為令式的一部分。作為臨時差遣的使職則逐漸發展為固定的使職,包括節度使等常設的使職。使職的廣泛設立,在原來尚書省六部之外又出現了一些行政機構。
從武則天時期開始,中書省開始直接參與政務的處理。宰相不僅參與政事堂的討論決策,而且負責具體政務的運行。為了從制度上把決策與行 政合一肯定下來,同時把尚書省六部和使職這兩個系統統一起來,開元十一年(723年)唐玄宗接受張說的建議,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下設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分掌庶政。中書門下正式成為最高決策兼行政機構。開元後期,宰相人數減少,並且往往兼任尚書僕射或六部首長職務。
二、檢括戶口。武則天以來農民大量逃亡,有的成為地主潛停的客戶,有的則在外鄉開墾荒地。進入開元以後,儘管土地不斷開墾,人口不斷增加,但由於大量逃戶的存在,政府控制的戶口卻不見增加,嚴重影響到國家的財政收入。
唐朝前期,在正役和雜徭之外,不同身份、年齡和具有各種技能的也要服各種不同的役。其中最主要的是勛官番上、雜匠、白丁供官府和各級官吏驅使。開元時統稱為色役。他們定期到官府和官手工業作坊服役。不服役時,納資代役,稱為資課。開元時期,由於民間手工業和商業的巨大發展,官僚對貨幣的需求增加,官府作坊也普遍使用和雇的工匠。白丁擔任的,主要供各級官吏役使的各種色役普遍改為納資課,工匠也由不役時輸庸改為納資代役。在開元六年以後的制敕中,已不斷把資課與庸調或租庸並提。資課成為國家的一項重要收入。由於充當色役可免徵行,色役大部分轉化為資課後,只需納資,連上番服役也免了。不少人便採取假冒勛官或其他辦法冒充色役,以逃避征行。色役偽濫也成為影響國家收入的一個因素。
開元九年(721年),宇文融建議檢察色役偽濫,搜括逃戶。玄宗命融充使推勾。根據唐的《戶令》和《唐律·戶婚律》,京畿附近和有軍府州的農民是不能遷往京畿以外和無軍府州的。農民逃亡要受到刑罰的制裁。開始時唐朝政府只是宣布不追究逃亡之罪,只有符合條件的才能就地落籍,其餘的都要送回原籍。結果收效甚微。宇文融只是檢出「偽勛及諸色役甚眾」 [98] 。開元十一年,唐政府作了新的規定:逃戶自首,聽於所在附籍,並且免除他們六年的租調和徭役,只收輕稅,括戶工作才收到實效。到開元十二年結束時,檢括出逃戶八十餘萬戶和相應的籍外田。
三、改變地稅和戶稅的徵收辦法。地稅、戶稅在太宗、高宗時就已開始徵收,但戶稅尚非定製,地稅起初只是作為義倉用,畝收二升。後來又改為按戶等徵收,上上戶僅收5石,相當於畝收2升時250畝的地稅。地稅、戶稅在當時國家收入中,都不占重要地位。
由於土地日益集中,貧富升降、戶口轉徙日甚,原來按丁口徵收租庸調 的辦法,越來越不適用了。為了調整租稅負擔,減少農民逃亡,增加財政收入,開元中唐王朝把地稅從按戶等徵收改為按畝徵收,畝收二升。寬鄉根據實際墾田數,狹鄉根據戶籍簿上登記的田畝徵收。戶稅也成為定製,按戶稅錢,三年一大稅,每年一小稅,以供軍國傳驛和郵遞之用,每年別稅,以充州縣官吏月料 [99] 。同時每鄉開始量放若干丁租調 [100] 。天寶時,每年地稅約得1240餘萬石,約為粟米收入的1/2,戶稅平均約200萬貫,折算約當絹布收入的1/3 [101] 。地稅、戶稅在財政收入中份額的增加,成為向兩稅法過渡的先聲。
四、改革兵制。高宗以後,戰爭頻繁,不僅勛賞不行,甚至還要奪賜破勛。地主富戶開始逃避兵役,最初僱人代替,後來就勾結官吏,偽度為僧,以逃避點揀 [102] 。兵役全部落到貧下戶身上。貧下戶失去土地,無力自備衣糧,出征時往往「多無衣食,皆帶饑寒」 [103] ,番役更代也多不以時,其家人又不免徵徭,因此,衛士在班休之後,「逐漸逃散,年月漸久,逃死者不補,三輔漸寡弱,宿衛之數不給」 [104] 。開元十一年(723年),唐政府廢棄了府兵番上宿衛的制度,招募強壯男丁12萬人,免其征鎮賦役,號長從宿衛。十三年,改稱彍騎,分隸十二衛。開元二十五年(737年),唐政府又於諸色征行人內及客戶中招募丁壯,長充邊兵,府兵征行,也從此停止。此後,衛士不再簡補,中央禁衛軍和邊鎮兵全由招募而來的僱傭兵組成。府兵制度完全破壞。
高宗、武則天以後,邊疆形勢越來越嚴峻,特別是與吐蕃的戰事日益膠著,原有鎮戍制和臨時發兵遣將已不足以應付。從武則天統治時期開始,開始在邊地設立軍、鎮,駐紮重兵,一方面屯田,一方面防守。鎮戍和行軍制度為屯防制度所代替,最後發展為節度使制度。開元初年,唐王朝在沿邊先後設立了安西、北庭、河西、隴右、朔方、河東、范陽、平盧、劍南等九個節度使和嶺南經略使,各自總管一個地區的軍事。
為了防禦吐蕃、突厥、契丹軍隊的進犯,節度使的兵員不斷擴大,天寶元年邊鎮兵達到49萬人。而中央禁衛軍只有八九萬人,且缺乏訓練。一般州 縣則沒有軍隊。軍事布局上形成了外重內輕的局面。
開元二十二年,唐王朝在國內諸道設採訪處置使,管理州縣事務。天寶中,邊地各道的採訪使由節度使兼領 [105] ,節度使獲得了專制一道的軍政大權。
此外,玄宗還解決了長安的糧食供應問題。在經濟發展,社會安定的情況下,長安的人口不斷增加。長安的糧食供應問題越來越嚴重了。開元二十二年,宰相裴耀卿兼江南、淮南轉運使,對漕運制度加以改善,於黃河、運河和黃河渭水交會處及三門峽東西置倉,使江南之船不入黃河,黃河之船不入渭水,三門峽一段改為陸運。這樣,就縮短了舟行的日期,提高了運輸的效率,減少了覆溺的損失。在3年之內,運米700萬石,省陸運費30萬貫。
關中糧儲充足以後,唐政府從開元二十五年起,實行了回造納布與和糴制度,江南郡縣的租粟和腳錢一律折價納布,運往關中,用來向當地人民和糴米粟,作為漕運的補充。當年得粟數百萬石,天寶時,各地和糴米粟運到長安的,每年約有百餘萬石。
天寶年間社會矛盾的發展 開元末,邊鎮兵的衣糧逐漸改由政府供給,唐王朝軍費開支大為增加。天寶以後,每年要用糧食190萬石,絹布1000萬匹段,所用絹布,約為政府每年絹布收入的一半。唐玄宗「視金帛如糞壤,賞賜貴寵之家,無有限極」 [106] ,政府庫藏支出經常感到不足。因此,「其時錢穀之司,唯務割剝,回殘剩利,名目萬端」 [107] 。楊慎矜掌管太府出納,諸州所輸布帛,凡有漬污穿破的,皆令州縣徵收折估錢,轉買輕貨。天寶時,王 為戶口色役使,按照戶籍追征戍邊死亡而邊將沒有申牒除籍的丁男的租庸,有並征30年者。
唐王朝加強了國家的力量以後,又不斷在邊疆進行戰爭。開元末年,宗室宰相李林甫排擠了宰相張九齡和其他大臣,開始獨掌大權。東突厥滅亡後,唐王朝在西北大舉用兵。天寶六年,河西、隴右節度使王忠嗣拒攻吐蕃石堡城,李林甫乘機傾陷,王忠嗣被貶逐。此後諸道節度使多由胡人擔任。哥舒翰、高仙芝、安思順、安祿山等受到唐王朝的特別重視,成為唐王朝進行戰爭的工具。這時候,皇帝的禁衛軍已經腐化,羽林、龍武四軍和諸衛彍騎多是「市人白徒,富者販(服)繒彩,食粱肉,壯者角牴拔河,翹木扛鐵,日以寢 斗,有事乃股慄不能授甲」 [108] ,完全喪失了戰鬥力。唐王朝的猛將精兵,都掌握在節度使手中,形成了外重內輕的局面。哥舒翰等擔任節度使後,屢立戰功,權位漸高。諸節度使彼此之間以及他們與朝廷大臣之間的矛盾大了起來:哥舒翰與安思順、安祿山不協,楊國忠與安祿山也有矛盾。
天寶十一年,楊國忠繼李林甫獨專大權。他一人兼領四十餘使,軍國機務,「決於私家」,事務「責成胥吏,賄賂公行」 [109] 。楊國忠一人所受中外賄賂,積縑達3000萬匹,相當於國家一年半的庸調。各種矛盾迅速向前發展。
開元、天寶時期唐與邊疆各族和鄰近國家的關係 開元四年(716年),契丹擺脫了突厥貴族的控制,傾向於唐。次年,唐把營州都督府從幽州境內遷回柳城。後來,契丹由於內部的發展,勢力強大起來,與唐時戰時和,互有勝負。唐一方面通過和親籠絡契丹軍事貴族,一方面在營州設平盧節度使,用重兵防守。
突厥在默啜晚年逐漸衰落。開元四年,默啜為回紇所殺,繼立的毗伽可汗與唐基本上和好,但也不時犯邊,唐設朔方、河東節度使,進行防禦。天寶四載(745年),東突厥覆滅。代興的回紇還不夠強大,對唐和好。唐把力量集中到西北邊疆,去對付吐蕃的軍隊。
由於唐在河西、隴右建立了堅強的防務,開元時,唐和吐蕃的相持線推到青海境內石堡城一帶。吐蕃在東線不能占據優勢,向西侵入了小勃律,企圖從西線攻占唐的安西四鎮。天寶六載唐將高仙芝將萬騎遠襲小勃律,俘其王及吐蕃公主,留兵戍守。天寶八載,哥舒翰攻拔石堡城。
唐王朝的軍事活動進一步轉向中亞,與大食展開了爭奪昭武諸國控制權的鬥爭。天寶九載,高仙芝攻入石國,大肆殺掠,引起中亞各國的憤怒,他們「潛引大食,欲共攻四鎮」 [110] 。天寶十載,高仙芝將蕃漢兵三萬越過碎葉水,在怛羅斯城下與大食遭遇,相持五日,葛羅祿部臨陣背叛,與大食夾攻唐軍,唐軍大敗,被俘者二萬人。怛羅斯戰役以後,唐喪失了對昭武諸國的控制能力,大食也未繼續東進。
8世紀初,吐蕃貴族的勢力已進入雲南,征服了洱河諸部,控制了六詔。唐支持南詔統一六詔以抵禦吐蕃。南詔貴族的勢力強大起來,向東征服西 爨、東爨。唐王朝和南詔統治者為了爭奪對東爨、西爨的統治 [111] ,從天寶十載到十三載發生了戰爭。唐的士兵由強迫而來,又不能適應南方的氣候水土,因而遭到大敗,唐軍死者前後近20萬人。
六 唐前期的邊疆各族
突厥 隋唐之際,東突厥復強,擁有戰士一百多萬人。隋朝末年,突厥支持北方各支武裝力量反隋,並授予他們可汗稱號。唐朝建立後,突厥貴族支持北邊的劉武周等跟唐軍作戰。唐朝消滅北邊各武裝集團以後,他們經常直接進犯唐的邊疆。武德八年(625年),唐跟突厥恢復互市,從突厥交換很多牲畜,有助於解決耕牛不足的問題 [112] 。
頡利可汗(620—630年在位)加緊剝削各族人民,回紇和薛延陀等部相繼反抗,擺脫了東突厥的統治,東方的奚、霫、契丹也先後脫離東突厥,投向唐朝。貞觀二年(628年),突利可汗降唐。頡利可汗信任粟特(昭武九姓國)商人,引起了突厥貴族的不滿。突厥牧民對貴族展開了猛烈的鬥爭 [113] 。被俘的唐人也都「自相嘯聚,保據山險」 [114] 。在這種情況下,東突厥於貞觀四年(630年)為唐所滅。大批突厥人遷到大漠以南。
調露元年(679年),東突厥的貴族阿史德溫傅和奉職為了恢復東突厥貴族對本族牧民的最高統治權力,率部起來反對唐王朝的控制,漠南諸州的東突厥貴族紛紛響應。這次反唐事件經過一年多,被唐壓服下去。不久以後,骨咄祿建牙於烏德犍山,以黑沙城(今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北)為南牙。默啜時,突厥東西拓地萬餘里,擁有戰士40萬人,恢復了以前的強盛局面。在南遷的五十多年中,東突厥受唐的影響很大,農業已經有一定的發展。武則天曾經接受默啜的請求,歸還了突厥降戶數千帳,同時還送給突厥谷種4萬斛,雜采5萬段,農器3000件,鐵4萬斤。
由於突厥和被統治民族之間缺乏經濟文化上的聯繫,再建的東突厥政權仍然很不鞏固。默啜經常帶兵在唐的邊疆大事騷擾,聖曆元年(698年),突厥軍深入到河北定州、趙州境內,所過殘殺,不可勝紀,並俘走大批唐人。 默啜又不斷進攻周圍各族。他還「自恃兵威,虐用其眾」,終至「部落漸多逃散」 [115] 。他死後,突厥的內部矛盾重重,毗伽可汗(716—734年在位)採取了對唐和好的政策。在他統治的20年中,唐和突厥之間很少戰爭 [116] ,唐人和突厥人「皆得一處養畜資生,種田未作」,並互相交易 [117] 。雙方的互市規模很大,唐每年用帛數十萬匹換取突厥的馬 [118] 。
東突厥貴族內部不斷紛爭,各族人民不斷反抗,東突厥力量日益削弱。天寶四載(745年)東突厥為回鶻所滅,突厥人大部分入回鶻,一部分西遷中亞,一部分南遷豐州、靈州之間,也有一部分轉入河北。
回鶻 [119] 回鶻人是鐵勒的一支,住於娑陵水(色楞格河)和嗢昆水(鄂爾渾河)流域,也有一部分住在天山一帶。在很長的時間裡,他們「無君長,居無恆所,隨水草流移」 [120] 。
從6世紀中葉起,回鶻人服屬於突厥。突厥統治者經常徵發回鶻人打仗,又向他們索取很重的貢賦,引起了回鵑人的不斷反抗。隋煬帝初年,回鶻和其他鐵勒部落屢次打敗西突厥的軍隊。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年),他們又以少勝眾,擊敗東突厥的騎兵十萬人於馬鬣山(當在今甘肅境內),並逐北至於天山。
東突厥滅亡以後,回鶻和另一個鐵勒部落薛延陀並為北方強大的勢力。貞觀二十年(646年),回鶻的軍事貴族乘薛延陀內亂的機會,配合唐軍攻滅了薛延陀,占領了薛延陀的大部分土地。
武則天時,東突厥占領了鐵勒故地,一部分回鶻人被東突厥所破,徙居甘、涼間 [121] ,大部分役屬於東突厥貴族。開元中,東突厥衰亂,回鶻逐漸強大。天寶三載(744年),唐玄宗封回鶻首領為懷仁可汗。次年,懷仁可汗滅了東突厥。
回鶻政權組織「皆如突厥故事」 [122] 。回鶻統治各族人民的辦法也採用突厥舊制,派回鶻監使駐在被征服各族境內,索取貢賦,並監視他們的行動。
天山南北各族 隋唐時期,天山以北、金山西南地帶是西突厥人、一部分鐵勒人和黠戛斯人生活的地區。天山以南是操印歐語系不同語言的焉耆、龜茲、疏勒、于闐人和粟特移民。
西突厥人遊牧於烏孫故地(約當今伊犁河流域)。隋時,射匱可汗在龜茲以北的三彌山建牙(即鷹娑,在裕勒都斯河谷),「自玉門以西諸國皆役屬之」 [123] 。後來,西突厥貴族北並鐵勒,西南侵入吐火羅。唐初,西突厥分裂,各部互爭雄長,力量在混戰中削弱。
貞觀十四年(640年),唐在天山以北地區設置了庭州(今吉木薩爾)。顯慶三年(658年),唐滅西突厥後,在西突厥舊境設置了很多府、州,其中很多在天山以北,金山西南地帶 [124] 。唐以各部貴族為都督、刺史。考古學者在今伊犁河流域、阿爾泰山南麓及巴里坤一帶,發現了7世紀左右的突厥人為紀念死者而樹立的石雕像。這些石像都是利用天然的長形石塊,以簡單線條刻成 [125] 。
貞觀十四年(640年),唐在天山以南的高昌設立西州。從吐魯番一帶發現的唐代殘戶籍、殘狀、殘牒等文書來看,唐政府在西州推行了均田制,農民受田、納租調、服徭役。農民佃種地主的土地,訂有契約,要依約交納地租,比較通行的是定額租制 [126] 。
唐王朝設安西都護府於龜茲,以龜茲、于闐、焉耆、疏勒為四鎮,在這裡修建許多戍守城堡,並大興屯田。焉耆的唐王城是一座屯戍城堡,考古學者在城中的窖藏里發現有小米、高粱、麥粉和胡麻,還有石碾、鐵犁和鐵鐮等生產工具。鐵犁鏵頭較長,套進犁底的部分凹入,比較進步。在龜茲故地還發現了長達100里的乾渠遺蹟和管理水渠的「掏拓所」的文書。這些說明唐在天山以南的屯墾活動,帶來了中原的先進農業技術,對當地的農業生產,有很大的影響 [127] 。
在吐魯番和庫木吐拉等地發現了唐代抄寫的《論語》、《漢書》、《史記》、《針經》、《神農本草》和陰陽雜書等殘紙。這說明漢族的傳統文化和先進技術在這裡得到傳播。
天山以南地區的各族文化,對內地有不小影響。龜茲樂在隋時,分為「西國龜茲、齊朝龜茲、土龜茲等凡三部」 [128] ,為漢人所愛好。唐朝坐、立部伎中,也有採用龜茲樂舞的。在唐太宗時的十部伎中,出自天山以南的就有三部,即龜茲伎、疏勒伎、高昌伎 [129] 。隋唐時候,天山以南地區有不少畫師和樂工也進入內地,帶來新的聲樂和新的畫風。畫師如于闐人尉遲跋質那和乙僧父子,樂工如龜茲人白明達和疏勒人裴神符,就是其中最著名的。
吐蕃 吐蕃人很早就生活在西藏高原一帶。到六七世紀之交,他們有的過定居農業生活,種植青稞麥、小麥、蕎麥和豌豆。有的過遊牧生活,「逐水草,無常所」 [130] 。家畜有牛、馬、狗、羊、豬和單峰駝。吐蕃人能夠製造金器、銀器和銅器,也能用鐵製造精良的鎧甲和鋒利的兵刃,還能捻毛線、織布、織氈。
吐蕃人信奉鬼神巫術,敬奉大角羊為大神。人死以後,子女要截髮、黛面、黑衣以誌哀,贊普死後,更要以人殉葬。吐蕃人還有用赭紅色塗飾面部的習俗。
在六七世紀之交,吐蕃已經建立了政權。王稱作贊普,由赤脫贊 [131] 的子孫世襲。最高政權機關叫尚論掣逋突瞿,由論苣(大論,大相)、論茝扈奔 [132] (小論,副相)等大臣組成,這些大臣都由王族和外戚擔任。吐蕃的軍隊由藏如、右如、中如、左如組成,每如又分為幾個千戶所。同一千戶所的戰士都是同部的人,統將由該部貴族擔任 [133] 。吐蕃人重戰死,世代戰死的家庭被尊為高門。吐蕃的刑罰非常殘酷,犯小罪的人,也要受挖眼、剁足、劓鼻、鞭打等慘刑。罪囚被關在幾丈深的地牢里。吐蕃還沒有成文法,量刑輕重取決於貴族的喜怒。
6世紀時,在西藏高原上有三個強大的勢力。西部是羊同,以畜牧為 業 [134] 業;中部和北部是蘇毗,以射獵和畜牧為生,年楚河和拉薩河流域的蘇毗部人,則多經營農業;西南部是吐蕃,贊普居於跋布川(西藏澤當西南的瓊結縣)。那裡的農業已甚發達,「牧地與農田合為一片,湖泊星列,溝渠相通。坡上的水蓄而為池,山間的水引出使用」 [135] 。7世紀初,吐蕃的朗日論贊吞併了蘇毗。他的兒子松贊干布(629—650年在位)又擊滅了羊同,完成了統一西藏高原的事業。
在松贊干布統治的時期,吐蕃人創製了文字,制訂了成文法典《十善法律》。松贊干布幾次向唐請婚,貞觀十五年(641年)唐太宗派李道宗護送文成公主入吐蕃,松贊干布親自在柏海(青海鄂陵湖和扎陵湖)迎接。唐蕃通婚以後,吐蕃貴族子弟被派到長安國子學學習,許多唐人被聘請到吐蕃掌管文書,綜合唐蕃式樣建築的城堡和宮殿,也在新都邏些城(拉薩)出現了 [136] 。
文成公主到吐蕃的時候,把蔬菜的種子,精緻的手工藝品、藥物和一些有關生產技術的書籍等帶到吐蕃。唐高宗又依照松贊干布的請求,給吐蕃送去蠶種,並派遣許多擅長養蠶、釀酒、制碾磑和製紙、墨、筆的工匠到吐蕃傳授技藝。唐人先進生產技術的傳入,對吐蕃經濟文化的發展,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松贊干布死後,吐蕃貴族征服了不少鄰近的民族,並曾一度攻占安西四鎮。長期的戰爭使吐蕃人疲於徭役,發生了人民起義,被征服的各族也紛紛起來反抗 [137] 。長安二年(702年)吐蕃贊普遣使跟唐修好。景雲元年(710年),唐把金城公主嫁給吐蕃贊普尺帶珠丹,金城公主帶去了錦繒幾萬匹,雜伎諸工多人和一個龜茲樂隊。吐蕃又從唐取得精工書寫的《毛詩》、《禮記》、《左傳》、《文選》各一部。
吐谷渾 隋唐之際,吐谷渾可汗伏允悉收河湟故地。唐高祖時內地民乏耕牛,吐谷渾以牛和雜畜與唐互市。貞觀九年,唐軍擊敗吐谷渾,伏允為左右所殺,國人立伏允子慕容順為可汗,太宗封他作西平郡王。慕容順子諾曷缽繼立,太宗又封他作河源郡王,並且把弘化公主嫁給他。
唐高宗時,吐蕃貴族的勢力伸展到青海高原,龍朔三年(663年),吐谷渾戰敗,牧地逐漸為吐蕃所吞併。咸亨三年(672年),唐把吐谷渾人遷到靈 州的鳴沙縣(今寧夏中衛東),於其地設安樂州 [138] ,以諾曷缽為刺史,世襲其職。武則天晚年,又有一部分青海的吐谷渾人脫離了吐蕃貴族的統治,遷徙到涼、甘、肅、瓜、沙等州。
西南各族 唐朝時候,雲南東部、東北部和貴州西北部居住著東爨烏蠻。這裡「邑落相望,牛馬被野」 [139] ,居民主要從事畜牧業。在雲南西北的鐵橋(今巨甸北)一帶,還有烏蠻的一些部落,也從事畜牧。
從石城(今曲靖)西至洱河(洱海)一帶,居住著白蠻,有西爨、洱河諸部。這裡「村邑連甍,溝塍彌望」 [140] ,居民種植稻、麥和麻、豆、黍、稷。他們已普遍實行牛耕,還開闢了許多「山田」。柘蠶的飼養很盛,出產絹、錦。冶鐵鑄劍和鹽井煮鹽技術也相當發達。
在雲南的西南部還散居著許多部落。他們不飼蠶,大多用木棉絮捻線織布。茫部人用象耕田,尋傳部人則以射獵為生,得豪豬生食其肉。
洱海一帶的居民除白蠻外,也有很多烏蠻。7世紀後期,烏蠻貴族建立了六詔。這就是蒙舍(今巍山)、蒙雋(在蒙舍西)、越析(今賓川)、浪穹、施浪(並在今洱源)、邆川(今鄧川)。其中蒙舍詔居地最南,又稱南詔,王為蒙氏。南詔跟唐的關係非常密切。武則天時,南詔的首領邏盛曾經來唐。唐玄宗時,五詔衰微,南詔首領皮邏閣(728—748年在位)打敗了洱河部,合併了其他五詔。開元二十六年(738年),唐玄宗封皮邏閣為雲南王,皮邏閣遷都於太和城(大理南十五里)。他派孫子鳳迦異到長安,唐玄宗送給鳳迦異許多文物和胡部、龜茲兩個大樂隊。皮邏閣子閣邏鳳(748—779年在位)時,唐王朝和南詔貴族為了爭奪對東西兩爨部的控制,發生衝突。天寶十年(751年)、十三年,唐兩度發兵攻南詔,結果都是全軍覆沒。此後,南詔臣屬於吐蕃贊普。
奚 契丹 奚人住在濡水(灤河)上游,主要從事畜牧,也種植一些耐寒的作物如穄等。在六七世紀,奚人的內部已有貧富的分化,但階級劃分還不很顯著。契丹居住在潢河(西拉木倫)和土河(老哈河)之間,過著畜牧射獵生活。
契丹由八個部落組成部落聯盟,聯盟長由部落酋長議事會選舉,照例由大賀氏的氏族貴族擔任。在部落聯盟長之外,還有一個軍事首領,叫做「夷 離堇」 [141] ,這就是氏族社會末期軍事民主制度下的二頭首長。畜牧漁獵,由各部落單獨進行,若遇有軍事行動,徵發丁壯作戰時,則由各部落酋長共同商決,一部落不得獨舉 [142] 。
突厥興起以後,奚和契丹長期受東突厥的控制。貞觀二十二年(648年),奚和契丹歸唐,唐太宗於奚地置饒樂府,以奚人首領可度者為都督;於契丹地置松漠府,以契丹首領窟哥為都督。這兩個府都受營州都督府的節制。武則天萬歲通天元年(696年),契丹的軍事貴族率部攻陷營州、冀州和幽州的許多城邑,所到之處,焚殺擄掠。一年以後,唐王朝得到東突厥和奚的助力,才把契丹打敗。
唐玄宗開元年間,契丹貴族內部發生了嚴重的紛爭。結果大賀氏失敗,一部分契丹人依附於奚。夷離堇耶律雅里定立遙輦氏的迪輦俎里為阻午可汗。自此聯盟長例由遙輦氏選出,而夷離堇則例由耶律氏選出 [143] 。阻午可汗時,契丹始立制度,置官屬 [144] ,刻木為契,穴地為牢,又將舊有的8部劃為20部 [145] 。
第三節 唐後期的政治經濟
一 安史之亂和安史亂後的政治軍事形勢
安史之亂和安史亂後的政治軍事形勢 營州柳城(今遼寧錦州)胡人安祿山在對東北各族的戰爭中,立下軍功,受到唐玄宗的重視,以一身兼領范陽、平盧、河東三鎮節度使,控制了經濟文化素稱發達的河北和河東地區。他不斷招兵養馬,積聚財富,奏請提升許多胡族將領做大將,引用不得志的漢族地主做幕僚。天寶十二年(753年),他誘降了被回紇攻破的突厥西葉護阿布思的殘部,加強了自己的軍事力量。安祿山與宰相楊國忠個人矛盾激化,於是利用唐中央兵力空虛的機會,於天寶十四年(755年)冬,以誅楊國忠為名,從范陽起兵,帶領所部及由同羅、奚、契丹和室韋人組成的軍隊共 15萬人南下,準備奪取中央政權。
唐的內地多年沒有發生戰爭,河南、河北的州縣沒有軍事準備,甲仗庫里的兵器全朽壞了。安祿山的軍隊沒有遇到多少抵抗,很快就渡過黃河,進到洛陽附近。唐玄宗急派封常清前往洛陽募兵抵禦,又在長安募集一些市井子弟和白徒游手,與原有的飛騎、彍騎及在長安的邊兵共五萬人,交由高仙芝帶領東下,屯駐陝州。
封常清在洛陽募集的六萬人多是白徒,沒有受過軍事訓練,在虎牢關和洛陽城下接連被叛軍打敗。安祿山占據洛陽,高仙芝退守潼關。唐玄宗殺掉封常清和高仙芝,改派病廢在家的原河西、隴右節度使哥舒翰為統帥,率領從河西、隴右、朔方抽調回來的漢族士兵和奴剌等13部落,連同高仙芝舊卒,號稱20萬,鎮守潼關。
天寶十五年正月,安祿山在洛陽稱帝,國號燕。
唐軍在潼關一帶與叛軍相持了將近半年以後,唐玄宗強令哥舒翰帶兵東出潼關,收復陝洛。叛軍敗唐軍,乘勝攻入潼關,長安大震。唐玄宗和楊國忠等匆忙向成都逃走,行至馬嵬驛(今陝西興平西),從行軍士譁變,殺掉楊國忠,並迫使唐玄宗縊死楊貴妃。長安落人叛軍手中。
叛軍到處燒殺搶掠,河北一帶的人民紛紛結成一兩萬人的隊伍,同叛軍對抗。關中一帶的人民也到處殺死安祿山委派的官吏,使叛軍不敢遠離長安。河南方面,唐的地方官張巡、許遠等,也在人民的支持下,堅強地守住雍丘(今河南杞縣)、寧陵、睢陽(今商丘南)一線,遏阻了叛軍南下的道路。在人民的抗擊下,叛軍遭受到挫折,內部矛盾加深。安祿山被他的兒子安慶緒殺死。
唐太子李亨從馬嵬驛回軍北上,在靈武(今寧夏吳忠)即位,是為肅宗。他用李光弼、郭子儀為統將,集合了朔方、隴右、河西、安西和西域的軍隊,又得到回紇的援助,於至德二年(757年)奪回了長安和洛陽。安慶緒退保鄴郡(今河南安陽)。
乾元元年(758年),唐王朝以李光弼、郭子儀等九節度使之兵攻鄴,不設統帥,以宦官魚朝恩為觀軍容使。唐方軍令不一,各節度使又互不為謀,以致圍攻數月而不能下。次年三月,降唐復叛的史思明自范陽引兵救鄴,大破九節度使之兵,諸節度使各潰歸本鎮。史思明殺安慶緒,即帝位於范陽。這年秋天,他又領兵南下,再度占據洛陽。後來,史思明又被他的兒子史朝義殺死。
寶應元年(762年),新即位的唐代宗借回紇兵收復洛陽。接著,叛軍的 幾個主要將領相繼降唐。寶應二年正月,史朝義窮蹙自殺。
安史之亂雖然結束,但由於唐廷已無力消滅安史殘餘勢力,繼續任用投降的安史部將為節度使,在河北、山東形成了藩鎮割據的局面。在劍南、山南、河南、淮南和嶺南,甚至京畿之內,也時常發生節度使或軍將的叛變。
在安史之亂期間,唐把河西、隴右的軍隊大批徵調入援,吐蕃貴族乘西北邊防空虛的機會,攻占了隴右諸州土地。代宗廣德元年(763年),吐蕃軍攻入長安,代宗東奔陝州,郭子儀臨時招募數千人在關中抵禦。吐蕃軍不久退出長安,但隴右十餘州仍被吐蕃貴族控制著,長安經常處在吐蕃軍的威脅之下,劍南西川也不斷受到吐蕃和南詔聯軍侵犯的威脅。
淮浙地區的農民起義 安史之亂以後,由於人民的大量流亡和地主大量隱匿人口,國家掌握的戶口大大減少了。肅宗上元元年(760年),向唐中央政府申報戶口的有169州,總戶數293萬餘,總人口1699萬餘,其中課戶175萬餘,課口237萬餘,只約當天寶末年的1/3 [146] 。那時,河北握在叛軍和割據自為的節度使手裡,河南、山東、荊襄和劍南等地,都駐有重兵,租賦也不上解到中央,唐王朝的財政收入主要依靠淮南和江南。
為了應付巨大的軍費開支,唐朝政府徵收種種苛捐雜稅。科斂之名,凡有數百,「廢者不削,重者不去,新舊仍積,不知其涯」 [147] 。官吏有免除課役的特權。地主富戶「或假名入仕,或托跡為僧,或占募軍伍,或依信豪族」 [148] ,來逃避課役。由於土戶和客戶戶稅徵收標準大不相同,客戶又不應徭役、差科,豪紳仕宦之家就紛紛以「寄住戶」或「寄莊戶」的名義,取得輕稅和免役的待遇 [149] 。這樣,一切賦役就都落在農民身上,加以「權臣猾吏,因緣為奸」,農民只得「竭膏血,鬻親愛,旬輸月送,無有休息」 [150] ,甚至背井離鄉,盪為浮人。地方官吏把逃亡丁口的課役,加在他們的鄰里身上。鄰里負擔不起,也相繼逃亡。
肅宗寶應元年(762年),唐政府向江淮人民追征天寶末年以來積欠的八年租調,不問民戶有無欠負,也不管資產高下,見到有粟帛的,就強取其半,甚或十取八九,謂之「白著」。有不服的,更用嚴刑威逼。於是江淮人民大量逃向山林藪澤,進行反抗,州縣不能制服。史稱上元、寶應間(760— 763),「人不堪命,皆去為盜賊」 [151] 。袁晁在浙東台州、衢州一帶,吸收了大批疲於賦斂的農民,很快發展到20萬人。方清聚集饑饉流亡的農民幾萬人,占據黟歙山區。陳莊則在宣州秋浦(今安徽貴池)一帶與方清相呼應。此外,在蘇州、常州和越州,也都發生過規模較小的農民起義。這些此起彼伏的起義,前後持續了十多年 [152] 。
二 兩稅法的實行和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
財賦制度的整理和兩稅法的實行 面臨著安史之亂以來的財政匱乏和嚴重的社會矛盾,唐朝政府著手整理財賦制度,先後實行了榷鹽制度和兩稅法。
肅宗乾元元年(758年),唐王朝採納鹽鐵使第五琦的建議,於產鹽區設立監院,統購亭戶所煮的鹽,把每斗鹽價由10文提高到110文,在州縣設鹽官專賣。鹽是日常生活必需品,專賣收入總額很大,成為唐政府的一項重要財政收入。
劉晏擔任鹽鐵轉運使以後,對財政制度進行了進一步的整頓:
一、改變鹽法:撤銷原來非產鹽區州縣的鹽官,只在出鹽之鄉置鹽官,收購亭戶所煮的鹽,加價轉賣給商人,任由他們運到各地出售;後又取消州縣加收的榷鹽錢,禁止堰埭征取通過稅,以保持鹽價的平穩,便利鹽的轉運。鹽法初行時,唐政府的鹽利歲入60萬貫,到代宗大曆末年,增加到600萬貫。
二、整頓漕運:劉晏疏浚了運河,建造了堅牢的運船。他不再徵發沿河郡縣的壯丁為役夫,而以鹽利雇募船工挽漕,又繼續行用裴耀卿的分段轉輸法。過去因河流湍險,漕糧往往損耗2/10以上,經整頓後,據史載:「每歲運谷或至百餘萬斛,無斗升沉覆者。」
三、行常平法:劉晏在諸道設巡院,各置知院官,讓他們隨時上報當地物價的漲落情況,官府遇貴則賣,遇賤則買;同時,要知院官每旬月向使司申報州縣雨雪豐歉之狀,豐則以高於市價的價格糴糧,歉則以低於市價的價格糶糧。唐政府獲得了大利,各地物價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平穩。
此外,劉晏還先期籌劃各地的蠲免和賑濟工作,減少了人民的逃亡。
代宗大曆年間,唐王朝的賦稅收入,已經逐漸改變為以戶稅、地稅為主。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楊炎制定了兩稅法。兩稅法的實行是土地兼併改變了土地占有狀況在賦稅制度上的反映。安史之亂後,百姓田地,「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併」 [153] ,大量的自耕農民成為地主的佃戶。寄莊戶、寄住戶、客戶、逃戶和隱戶在戶口總數中占了很大的比例。與大量的自耕農、半自耕農的存在相適應的租庸調製,已不再適用。兩稅法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出現的。
兩稅法的基本精神是:「戶無土客,以現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不論是土著戶還是外來的客居戶,一律編入現居州縣的戶籍。徵稅不再以人丁為主,而以土地財產為主。兩稅法的具體內容是:(一)中央根據財政支出定出總稅額。而這個總稅額實際上是按照大曆中各種稅額加起來最多的一年確定的。這就是「量出以制入」。各州、縣也根據舊徵稅數確定稅額,向當地人戶徵收;(二)依照丁壯和財產(包括田畝和雜貲財)的多少定出戶等;(三)兩稅分夏秋兩次徵收,夏稅限六月納畢,秋稅限十一月納畢;(四)租庸調、雜徭和各種雜稅全都取消,但丁額不廢;(五)兩稅依戶等納錢,依田畝納米粟;田畝稅以大曆十四年的墾田數為準,均平徵收;(六)沒有固定住處的商人,所在州縣依照其收入徵收1/30的稅 [154]
兩稅法以土地、財產的多少為徵稅的主要標準,擴大了賦稅的承擔面,多少改變了課役集中在貧苦農民頭上的情況。但是,在這種制度下,土地兼併不再受任何限制,在此後30年間,「百姓土田為有力者所並,三分逾一」 [155] ,到處都可以看到「富者兼地數萬畝,貧者無容足之居」 [156] 的現象。
兩稅法在以後的實行中,逐漸成為人民苛重的負擔。始立兩稅法,戶錢多折綾絹,初時納絹一匹,當錢三千二三百文,其後貨幣緊縮,錢重物輕,到貞元十年(794年)左右,納絹一匹,只當錢一千五六百文,賦稅實際上提高了一倍 [157] 。憲宗元和十四年(819年)絹價落到初定兩稅時的1/3,納稅戶的負擔實際上增加三倍 [158] 。穆宗即位,令各地依照元和十五年征納布帛的折 價,改配布帛為稅額 [159] 。這與40年前相較,已增加了幾倍。
經濟的恢復和發展 安史之亂使北方經濟受到嚴重破壞。史載自崤函東到成皋,只剩下千餘編戶。鄭汴徐懷,也都「人煙斷絕,千里蕭條」 [160] 。唐鄧一帶,同樣是「荒草千里」「萬室空虛」 [161] 。就連沒有直接遭到破壞的江東地區,也出現了大片的「閒田荒壤」 [162] 。
安史之亂以後,大規模戰爭結束,社會秩序相對穩定下來,農民又回到土地,投入生產。他們「銷遺鏃為鋤耜,伐蒿萊為場圃,掘腥穢為泉井」 [163] ,從而使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和一定程度的發展。南方比較安定,社會經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
唐朝後期,在舊江南東西道採訪使境內修建的大型水利工程,約有五十處,其中潤州的練塘能灌溉丹陽、金壇、延陵三縣之田;潤州句容縣的絳岩湖,常州武進縣的孟瀆,湖州長城縣(今浙江長興)的西湖,明州 縣(今浙江寧波)的仲夏堰等,都能溉田數千頃至萬頃 [164] 。中小型陂塘廣泛修鑿,如憲宗(806—820年在位)時,韋丹在南昌一帶開鑿了陂塘598,得田1.2萬頃 [165] 穆宗時,元稹為浙東觀察使,「命吏課七郡人,冬築陂塘,春貯水雨,夏溉旱畝」 [166] 。江南農民還修建許多堤堰和斗門,闢劃成大量的湖田和渚田,擴大了耕地面積 [167]
由於土地的墾闢和水利的興修,江南各地糧食的生產有很大增長。江淮諸州,「每一歲善熟,則旁資數道」 [168] ,湖南、江西諸州,也「出米至多,豐熟之時,價亦極賤」 [169] 。
南方很多地方大量種植茶樹。淮南、浙東、浙西、福建、嶺南、荊襄、東 川、西川都是產茶區。饒州的浮梁縣,元和時每年稅茶達十五餘萬貫 [170] ,是最大的商品茶產地。歙州的祁門縣「山且植茗,高下無遺土」,晚唐時,那一帶的人民,有十分之七八以茶為業 [171] 。湖州的長城縣(今浙江長興),「貞元(785—805年)以後,每歲以進奉顧山紫筍茶,役工三萬人,累月方畢」 [172] 。元和時,雅州的嚴道縣(今四川雅安西),「每歲貢茶,為蜀之最」 [173] ,德宗後,茶稅開始成為唐政府的一項重要稅收。
唐朝後期,南方的絲織業有很大發展。安史之亂後,唐王朝「輦越而衣」 [174] 。用以交易回鶻馬匹的縑帛,也主要是江淮織造的。江南絲織品的質量,勝過了唐前期居全國之冠的宋、亳 [175] 。代宗時薛兼訓為浙東觀察使,選軍士未娶者,厚給貨幣,密令到北方娶織婦以歸,每年得百餘人。此後越州綾紗競添花樣,妙稱江左。貞元以後,越州貢品中精緻的絲織品達數十種 [176] 。宣州工匠用絲頭線織毯,既軟且溫,兼有成都錦褥和太原毛毯之長而無其短。宣州綾綺,也極為珍貴,可與淮南、兩浙相比 [177] 。
江南和嶺南的礦藏,在唐後期也有更多的開採。江西、鄂岳、桂管、嶺南諸道境內,都盛產銅、錫。宣州和郴州在元和時每歲各鑄錢五萬貫。饒州餘干縣有銀山,每歲出銀十餘萬兩。郴州義章縣(今湖南宜章)的銀坑,所出銀至精好,別處莫及。五嶺以南的連州出白銅,賀州的臨賀縣(今廣西賀州)和馮乘縣(今湖南江華西南),都有較大的錫冶。當時的農民,為了補充生活的不足,往往深入山林之中,采冶金屬礦物 [178] 。
瓷器開始在民間普遍使用。邢州內邱的白瓷器,銷售範圍很廣 [179] 。據近來的考古發現和調查,屬於越窯系統的餘姚上林湖窯,從晚唐開始進入全盛時期。長沙銅官鎮的瓦渣坪窯,能在青釉下燒出褐綠色彩的花紋,還可以 在白釉或青黃釉下畫綠彩。這證明釉下彩的技法在唐代已經應用 [180] 。產品不僅暢銷國內,還大量運往國外,在東南亞、中亞和西亞的古代遺址以及在印尼海域發現的唐代沉船中,都發現了長沙窯生產的瓷器。
紙張文具的製作,更為發達。益州、越州等地出產的紙張,品種更為繁富,揚州的六合箋,韶州的竹箋,臨川的滑薄紙都是著名的新產品。北方的宋、亳一帶還有織成界道的絹素,稱作烏絲欄、朱絲欄;又有繭紙。端州(令廣東高要)的紫石硯,已聞名全國 [181] 。
在唐代長安城的發掘工作中,發現了七枚大中十四年(860年)的鎏金茶托子。托作蓮花形,極為美觀。西安韓森寨發現的鎏金蓮瓣鸞鳳紋銀盤,西安洪慶村所出的鎏金花草人物紋小銀盤,製作極為工細 [182] 。1987年陝西扶風法門寺塔地宮中出土金銀器121件套,其中有直徑達40厘米的鎏金鴛鴦團花雙耳圈足銀盆、鎏金銀龜盒、迎真身金銀花12環錫杖、包括茶槽、茶碾、茶羅、茶匙在內的金銀茶具等,數量之大,品種之多,規格之高,工藝之精,都是少見的。
唐朝後期的商業比前期有所發展。長安和洛陽雖然經歷了戰亂的破壞,但很快就恢復了繁華。長江流域的城市較前期發達。揚州當長江與運河交會處,是中外富商巨賈的薈萃之所。益州的繁盛稍亞於揚州,當時有「揚一益二」 [183] 之說。荊南各州在安史之亂後,由於「襄鄧百姓、兩京衣冠」的南流,「井邑十倍其初」 [184] 。洪州扼揚、廣間交通要衝,鄂州當漢水入江之處,皆為一都之會。蘇州在繁劇的浙西最為大縣,戶口較前期有所增加 [185] 。杭州「於江南繁大,雅亞吳郡」 [186] ,其城「駢檣二十里,開肆三萬室」 [187] 。在沿海地區,除廣州外,福建的泉州、浙江的明州也開始成為重要的對外貿易港。
揚州因為發展迅速,「僑寄衣冠及工商等,多侵衢造宅」 [188] ,打破了坊市嚴格區分的舊制。揚州、汴州和長安都出現了夜市 [189] 。在水陸要道或津渡 之所,又興起了許多定期集市,一般稱作草市。這些定期集市有的交易繁盛,「富室大戶,多居其間」 [190] ,其中還有一些後來發展成為縣城 [191]
鹽、茶是當時最大的商業部門,劉禹錫《賈客詞引》:「五方之賈,以財相雄,而鹽賈尤熾。」 [192] 往來於長江下游的「西江大商客」 [193] ,屢見於唐人的詩歌。《南楚新聞》所記江陵郭七郎,資產殷富,江淮河朔間,悉有賈客仗其貨貿易往來 [194] 。唐後期的商人多與官府有聯繫,而官吏和軍將也有很多參加了商業的活動。
除了珠寶商和轉運南北各地土特產品的販運商,又出現了許多經營茶葉、大米和木材的商人。在江淮一帶,每逢茶熟之際,四處商人就帶著茶區所需的絲織品和金銀飾物入山交易。小商小販把茶葉轉運到浮梁(今江西景德鎮北)、壽州(今安徽壽縣)等集散中心,再由富商巨賈販往各地。白居易《琵琶行》中有「商人重利輕別離,前月浮梁買茶去」的詩句。隨著經濟作物種植的擴大,農產品的商品化也有所發展。南方一些商人以販運糧食為業。江淮賈人,往往積米以待踴貴。皖南宣、歙一帶耕地面積少,糧食全靠商人用船從四方運去。江西出產木材,商人運到揚州,獲利數倍。
適應交易頻繁,貿易額擴大的需要,為了減少支付錢幣的麻煩,在唐後期的大城市中出現了櫃坊,或稱「僦櫃」。商人將錢幣存放在櫃坊中,交納一定的保管費用。櫃坊根據商人所出憑證支付,商人之間買賣商品時免除了現錢交易的麻煩。唐朝後期,錢幣鑄造不敷需要,諸道州府往往禁止現錢出境。為了解決遠地攜帶錢幣不便,以及物價下落引起的錢荒,各地來長安的商人,把貨款交給本道的進奏院及諸軍、諸使、富家,取得文券,輕裝以赴四方,或回到本地,到指定地點合券取錢。這種文券就叫做飛錢或便換。
三 唐後期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
唐王朝對藩鎮的戰爭 安史之亂結束後,唐代宗承認了安史降將在河北的勢力,任命李寶臣為成德節度使(統恆趙等州),李懷仙為幽州盧龍節度使,田承嗣為魏博節度使,薛嵩為相衛節度使。他們與山東淄青節度使李正 己,山南東道節度使梁崇義緊密聯結,憑恃河北「出則勝,處則饒,不窺天下之產自可封殖」 [195] 的經濟條件,乘唐朝政府平定京畿叛亂和西御吐蕃無力東顧的時機,治兵繕邑,建立了以牙兵 [196] 為核心的強大的武裝力量。田承嗣父子在魏博擁兵十萬,繁刑暴賦,發丁壯從征役,以「老弱事耕稼」。李正己在山東「賦徭均納,為政嚴酷,所在不敢偶語」。割據一方的節度使父死子襲,官爵自為,甲兵自擅,刑賞自專,戶籍不報中央,賦稅不入朝廷。
兩稅法施行後,唐王朝的財政收入增加,每年稅錢有三千餘萬貫,稅米麥共千六百餘萬石 [197] 。在此前後,唐軍於大曆十四年(779年)在西川邊境擊退了吐蕃和南詔軍隊的聯合進攻,唐王朝又派使臣到吐蕃,改善了雙方的關係,邊疆形勢得到緩和。唐德宗乘此機會,開始裁抑藩鎮的活動。
建中二年(781年),成德節度使李寶臣死,其子李惟岳自為留後,請求繼任,為德宗所拒絕。於是李惟岳就和魏博、淄青、山南東道等節度使連兵叛變。淮西節度使李希烈也起兵反唐,出現了五鎮連兵的局面。
建中四年,唐軍被淮西軍圍困於襄城,唐王朝調涇原兵前往援救。涇原兵在長安叛變,擁朱泚為秦帝,德宗出奔奉天(今陝西乾縣)。興元元年(784年),德宗在奉天詔赦李希烈等五鎮節度使,專討朱泚。不久,自河北前線入援奉天的朔方節度使李懷光又反,與朱泚聯合起來,於是德宗又逃奔梁州(今陝西漢中)。這種大紛亂的局面,直到貞元二年(786年)李希烈死,才告結束。唐王朝與河北、河南強藩妥協,藩鎮割據的局面,繼續存在。
貞元二年起,吐蕃貴族又對唐發動了進攻,一度占領鹽(今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池境)、夏(今陝西橫山西)諸州,並於貞元六、七年攻占北庭和西州。唐在沿邊修復城塞,開置屯田,加強了備御;北和回紇,南與南詔正式恢復和好關係,削弱了吐蕃貴族的力量。唐並在西川進行了對吐蕃軍的反擊。
在邊疆形勢逐漸緩和的情況下,唐德宗一面加強中央禁軍神策軍對京畿附近各地的控制,一面極力向人民搜刮財富,以充實國庫。到憲宗初年,國家財力比較豐厚,又展開了裁抑藩鎮的鬥爭。
憲宗首先壓平了劍南西川和鎮海浙西節度使的叛亂。元和七年(812年),魏博節度使田弘正舉六州之地歸附唐朝,河北形勢發生了變化。
淮西節度使吳少陽死,其子吳元濟自領軍務,拒納唐朝弔祭使者,發兵四出焚掠。元和十年(815年),憲宗下令討伐吳元濟。元和十一年,又下令討伐與吳元濟勾結的成德節度使王承宗。次年,憲宗暫停進攻王承宗,專討吳元濟。宰相裴度親赴淮西督戰。唐將李愬乘雪夜攻下蔡州城(今河南汝南),擒吳元濟,淮西平定。成德王承宗、盧龍劉總也轉歸朝廷。元和十四年(819年)唐朝又消滅了淄青李師道的勢力。
戰爭期間,軍運不息,牛驢死者什四五,生產受到很大破壞。為了進奉供軍,各地官吏在兩稅外橫加賦斂,「惟思竭澤,不慮無魚」,迫使農民大量逃亡。李渤根據所聞記載,渭南長源鄉原有400戶,到元和十四年,只剩下百餘戶;閿鄉縣舊有3000戶,也只剩下1000戶 [198] 。
長期戰爭使天下厭苦,帑藏虛竭。唐王朝無力進一步消除河北藩鎮的牙兵集團,只有以高官厚賞來換取驕兵悍將的暫時服從。穆宗即位以後,調換了河北諸鎮的節度使;在河北實行了榷鹽法和兩稅法 [199] ;又實行銷兵,下令天下軍鎮每年減除8%的兵員。這就引起了各鎮兵將的不滿,形成了河朔再叛的局面。
長慶元年(821年),盧龍發生兵亂,拘囚了唐朝委派的節度使,推朱克融為留後。成德將領王庭湊也殺掉唐朝委派的節度使,發動叛亂。由於銷兵而落籍的兵士紛紛投入他們的軍中,二鎮叛軍眾至萬餘人。唐王朝發諸道兵15萬人征討,由於宦官監軍,節將太多,指揮不能統一,諸將又多觀望不前,結果屯守踰年,財盡力竭,終不能取勝。長慶二年,魏博也發生變亂。唐王朝無力壓平叛亂,只好任命叛將做節度使。河北藩鎮的勢力更加鞏固。
宦官的專權 唐朝宦官的擅權,從玄宗時的高力士開始。高力士得到玄宗的寵幸,四方表奏都先經他看過,再轉呈玄宗,小事就由他斷決,但是,他並不掌握軍權。宦官掌握軍權是從肅宗時李輔國開始的。
肅宗以李輔國有擁立之功,用他作判元帥府司馬,宣傳詔命,四方文奏,寶印符契,晨夕軍號,一以委之。回到長安後,又讓他專掌禁軍,一切制敕都需經他押署。這樣,軍政大權就全落在他手裡了。
肅宗死後,李輔國擁立代宗,恣橫更甚,曾對代宗說:「大家但內里坐,外 事聽老奴處置。」 [200] 後來代宗利用宦官內部矛盾殺掉了李輔國,典掌禁軍的宦官程元振和魚朝恩又相繼專權。大曆五年(770年)代宗又誅殺了魚朝恩,不再讓宦官典兵。
朱泚、李懷光叛亂後,德宗疏忌宿將,又用宦官典禁兵。貞元十二年(796年),宦官竇文場、霍仙鳴為左右神策護軍中尉。京畿以西,多用神策軍出鎮。神策軍待遇優厚,北邊諸鎮也多請遙隸神策軍,神策軍增加到15萬人。穆宗以後還有樞密使二員,以宦官充任,得知機密。他們與兩中尉合稱四貴。
為了爭奪朝廷的大權,宦官中分成黨派,互相攻殺,廢立皇帝。憲宗和敬宗都是被宦官殺死的。穆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昭宗都是由宦官擁立的。
在各道和出征軍中,都有宦官監軍,監軍的權力甚至超過節度使。監軍又常干預軍事指揮,使軍令不能統一,大大削弱了軍隊的戰鬥力。
禁軍大將常向巨室富商借貸巨款,賄賂中尉,求為節度使。到鎮之後,他們就搜括民財,用來償債,時人謂之「債帥」。文武群臣也多重賂宦官,以求升遷。
宦官領宮市使,派「白望」數百人於長安東西市和要鬧坊強買貨物,訛詐勒索。禁軍將士也倚仗宦官的庇護,在京畿橫行不法,欺壓人民。宦官和禁軍將士還在渭水平原一帶奪取了大量的良田美地。
官僚士大夫對宦官的鬥爭 宦官的專恣驕橫,引起皇帝和一些官僚士大夫的不滿。貞元二十年(805年)順宗即位,他的東宮舊臣王叔文、王伾居翰林用事,引用韋執誼為宰相。他們與劉禹錫、柳宗元等人結成政治上的革新派,共謀打擊宦官的勢力。他們革除了宮市等弊政,又用范希朝為左右神策京西諸鎮行營兵馬節度使,以圖逐步收奪宦官的兵權。這個計劃為宦官所阻,未能實現。在宦官的壓力下,順宗被迫讓位憲宗,改元永貞。王叔文、王伍等人都被貶逐到南方。
文宗深患宦官專橫,大和五年(831年),與宰相宋申錫謀誅宦官,為宦官所知。宋申錫被貶逐。大和八年(834年)和九年,文宗擢用李訓和鄭注,貶逐了與宦官有連結的宰相李德裕和李宗閔,剷除了一些有勢力的宦官。九年十一月,李訓等布置兵力,詐言大明宮左金吾廳事後石榴夜有甘露,誘使中尉、樞密等大宦官觀看,企圖一舉消滅他們。事被發覺,宦官帶禁兵在 皇城和外郭城大事搜捕殺掠,李訓和宰相王涯、舒元輿等人都被殺害,親屬皆死。這就是所謂甘露之變。此後70年間,宦官一直掌握軍政大權,直到唐末昭宗天復三年(903年)才被朱溫的軍隊消滅。
官僚集團之間的黨爭 穆宗時期,邊疆形勢已經緩和,唐廷與河北藩鎮之間形成了均衡的局面,社會矛盾也還沒有達到激化的程度,而唐朝官僚集團之間卻發生了長達40年之久的黨爭。
元和年間(806—820年),宰相和僕射、尚書等高級官吏中,進士出身者穩定地占居多數。進士科成為高級官僚的主要來源。士族的含義也開始發生變化,或指讀書應舉的布衣之家,或指進士出身的家族,或指公卿百官。
元和三年(808年)牛僧孺、李宗閔等在制舉對策時批評時政,得罪了宰相李吉甫,久久不得授官。考官楊於陵也被貶官。長慶元年(821年),李宗閔子婿蘇巢進士及第,翰林學士李吉甫之子李德裕深怨李宗閔譏切其父,與翰林同僚元稹、李紳附和段文昌,舉發考官取士不公。考官錢徽和李宗閔都因事涉請託而被貶官。這樣,就揭開了黨爭的序幕。
以牛僧孺、李宗閔為首的「牛黨」和以李德裕為首的「李黨」都與宦官有勾結。文宗時內廷宦官分為兩派,勢均力敵。牛黨、李黨各自依靠一派,相持不下,每逢朝廷議政,雙方總是爭吵不休。文宗曾慨嘆說:「去河北賊(指藩鎮)非難,去此朋黨實難。」 [201] 武宗時,與李德裕有連的宦官楊欽義為樞密使,李德裕自淮南節度使入相。牛黨的主要人物全被貶逐到嶺南。武宗死,與李黨有連的一派宦官失敗,得勝的一派擁立宣宗,李德裕貶死崖州(今海南三亞)。黨爭基本結束。
牛李黨爭是官僚集團之間爭權奪利的鬥爭。雙方結黨基本上都不是基於共同的政見,而是通過各種關係建立起來的。李黨的重要人物多為李德裕任翰林學士和宰相時的同僚。牛黨則以科舉為紐帶,來擴大自己的勢力。其黨人經常「為舉選人馳走取科第,占員闕」 [202] 。個人的權力地位和恩怨得失在黨爭中起了重要作用。
李黨的重要人物李德裕、鄭覃是以門蔭出身,並且都是山東士族的後裔,但李黨其他成員亦多為進士出身。就兩黨的多數成員而言,他們的家世和出身沒有顯著的差別。
在進士科成為高級官吏主要來源的情況下,兩黨對進士科都非常重視。 李德裕雖然惡進士「祖尚浮華,不根藝實」,但同時從「朝廷顯官,須是公卿子弟」出發,強調進士科應注意錄取公卿子弟 [203] 。牛黨的重要人物李珏、楊嗣復同樣主張用人要以地胄詞采者居先,要把進士出身的公卿子弟放在優先的地位。鄭覃請求廢除進士科,只是一種個人的主張,與黨爭無涉。
兩黨成員在他們執政時,都做過一些有益的事。但他們都無心解決日益嚴重的社會矛盾。
四 唐朝晚期的農民戰爭
唐朝晚期社會矛盾的激化 河朔再叛以後,唐王朝與河北藩鎮基本上處於休戰狀態,邊疆上也沒有大的衝突。社會表面安定,實際上社會矛盾漸趨激化。
兩稅法把租庸雜徭併入兩稅,但兩稅法剛一施行,地方上就「變徵役以召雇之目,換科配以和市之名」 [204] ,不久,就以雜徭、差役等名目正式恢復了徭役。徭役成為人民越來越繁重的負擔。武宗以後,差科也成為百姓一項與兩稅、徭役並列的正式負擔。地主階級用大量隱匿田畝和降低戶等的辦法逃避兩稅。有的「十分田地,才稅二三」 [205] 。他們還用假託為僧,隸名倉場鹽院,在諸州、諸軍假職等辦法逃避差役。很多地主竭力營求一官半職,官滿即移住他州,兼於諸軍、諸使假職,便稱衣冠戶 [206] 。沒有得到官位的富豪,就交納一定的財物給衣冠戶,用典貼的名義,把自己的財產全部系在衣冠戶的名下,以減輕兩稅,並全免差役 [207] 。於是,唐朝晚年繁重的兩稅,特別是差役,就都轉嫁到少數貧苦的農民頭上了。
唐朝後期,吏治敗壞。晚唐官祿尤濫,當時人劉允章曾說:食祿之家凡有八入,即節度使奏改,用錢買官,諸色功優,從武入文,虛銜入仕,改偽為真,媚道求進,無功受賞 [208] 。隨著這些人大批擁入官府,官僚機構膨脹,財政支出增多。吏治也越來越腐敗,貪贓枉法成為通常的現象,從上到下,「遞相 蒙蔽,不肯發明」 [209] 。在朝廷「居要位者,尤納賄賂,遂成風俗」 [210] 。節度、觀察和刺史上任或調動時的資送錢物,刺史上府或縣令上州的費用,也要向百姓征取 [211] 。下級胥吏更直接對農民進行敲剝,「所由入鄉村,是為政之大弊,一吏到門,百家納貨」 [212] ,所以人民對官吏都「畏之如豺狼,惡之如讎敵」 [213] 。
唐王朝以戶口增減和督賦完成情況作為進退地方官吏的標準 [214] ,刺史、縣令為求取上考,就「招攜逃戶,侵奪已成產業」,等到定稅征科之時,窮苦農民「依前逃散」。稅錢因為已經申報省、使,便攤配到見在戶身上 [215] 。對於受災田畝,地方官吏也不上報,而把應出稅額攤配給不受災的農戶 [216] 。朝廷因為經費支絀,甚至要求地方預征兩三年的租稅 [217] 。
在繁重的賦斂、差役下,從穆宗前後起,地主在土地兼併中採用了兩種苛刻的形式。一種是地主以低價典進農民的土地,但不申報官府,在私契里言明地主所納兩稅,在農民收贖時,需要全部償還。如果農民無力償還,他們就可以長期占有農民的田地 [218] 。另一種是地主乘農民危急買進土地,逼迫農民和他們「私勒契書」,不申報官府辦理移戶手續,並在私契里規定兩稅和差役仍由農民負擔 [219] 。這樣,即使完全失去土地的農民,也不能免掉賦稅和征徭。他們除了逃亡山海,或武裝反抗,沒有別的出路。
唐王朝實行榷鹽、稅茶以後,不斷提高茶鹽價格,因此,在河南、淮北地區,出現了一些到淮南、宣歙、荊襄一帶私販茶鹽的人。唐王朝設立監院巡卒來搜檢,並用嚴刑峻罰來壓制,憲宗時,還採用了連坐之法。茶鹽私販就結成群體,對唐王朝實行武裝鬥爭。他們與沿途人民有一定聯繫,到文宗、武宗時,其勢力已遍及江湖淮海一帶 [220] 。
宣宗時,在劍南蓬果山區出現了一支影響及於劍南東西川和山南東道 的起義力量。在湖南,也發生了鄧裴領導的農民起義。階級矛盾開始激化。
宣宗大中十三年(859年),裘甫領導的起義軍攻下象山。裘甫以剡縣(今浙江嵊州)為根據地,自稱天下都知兵馬使,建元羅平,鑄印日天平。浙東是唐王朝財賦所出的主要地區之一,又是唐王朝軍事力量比較薄弱的地區。起義軍迅速發展到三萬人,連續打敗浙東觀察使的軍隊,先後攻占了上虞、餘姚、慈谿、奉化、寧海等縣,並分兵攻打衢州和婺州(今浙江金華)。唐王朝急派王式做浙東觀察使,帶領河南和淮南的軍隊前往鎮壓。
王式把浙東地主武裝「土糰子弟」配備到各路軍中作嚮導;同時令各縣「開倉廩以賑貧乏」,以孤立起義軍。起義軍迎戰失利,咸通元年(860年)六月失敗。
大中十三年(859年)以後,唐和南詔在西川、黔中、邕管一線發生了戰爭。唐王朝在山東、河南、山南和江南各地徵募士兵到嶺南戍守。
咸通四年(863年),徐泗士兵800人戍守桂州(今廣西桂林),約定三年一代。但是,直到咸通九年(868年),徐泗觀察使崔彥曾還不肯發兵更代,調他們回鄉。這就激起了戍兵們的憤怒。他們殺死都將,推糧料判官龐勛作首領,結隊北還。這支北還的士兵在徐州附近受到崔彥曾的截擊後,南取宿州(今安徽宿州)。他們在宿州開倉庫賑濟貧民,得到農民的擁護。許多農民參加到龐勛的隊伍里。
起義軍紀律良好,無所侵擾。他們在運河線上打敗官軍,接著包圍了徐州。徐州城外的人民都爭著運送柴草,縱火焚燒城門,協助起義軍作戰。起義軍攻破徐州城後,附近農民「父遣其子,妻勉其夫,皆斷 首而銳之,執以應募」,參加起義軍。原來散處在河南、山東、淮南一帶的許多小支農民軍,也陸續歸附龐勛,起義軍發展到20萬人。
起義軍占領了淮南、淮北的廣大地區,切斷了從江淮通往長安的漕運線。他們收奪富商巨室的財產,鎮壓匿財的豪富數百家。
唐王朝派義成、魏博等十鎮兵,合沙陀、吐谷渾、達靼、契苾等部落兵,共十萬人前來鎮壓。咸通十年(869年),龐勛與起義軍近萬人戰死。起義軍餘部散到袞、鄆、青、齊各地,繼續進行鬥爭。
黃巢領導的農民戰爭 懿宗和僖宗時,最高統治集團的奢侈腐化達到極點,唐對南詔的戰爭也愈演愈烈,從而對人民的賦斂和徵發日益加重。關東一帶,連年水旱。咸通十四年(873年),災情特大,自潼關東至海濱,麥收只有一半,秋收幾乎全無,農民以蓬實當糧,槐葉為菜。但是官吏還照舊催逼人民納稅,農民拆屋伐木,賣妻鬻子,也只能供催稅吏人的酒食之費,稅錢 還是無法交足。在這種情況下,終於爆發了震撼唐王朝的全國性農民戰爭。
乾符元年(874年),濮州人王仙芝領導幾千人在長垣起義。他以天補平均大將軍兼海內諸豪都統的名義傳檄諸道,痛斥唐朝官吏貪暴,賦斂繁苛,賞罰不平。
乾符二年,王仙芝率軍打下了濮州(今河南范縣濮城鎮東)和曹州(今山東曹縣北)的州城,冤句(在唐曹州城北)人黃巢聚集數千人響應。散在青、齊、兗、鄆一帶的龐勛餘部也歸附到他們的旗幟下。山東「民之困於重斂者爭歸之,數月之間,眾至數萬」。
王仙芝和黃巢都販過私鹽。他們熟悉交通路線和各地情況,具有與官軍鬥爭的經驗。乾符三年,他們第一次出山東作戰。他們在過去「茶鹽私販」最為活躍的淮南和荊襄一帶,迂迴打擊敵人,攻克汝、郢、復、蘄等州。
唐王朝派宦官與王仙芝聯繫,企圖用授予官職的辦法誘他投降。王仙芝為所誘騙,派人到唐軍中磋商。黃巢極力反對,帶領一部分起義軍返回山東。這樣,起義軍就分裂為兩支。
王仙芝派遣的使人被唐廷殺害。他看清了騙局,於乾符五年(878年)初攻破江陵羅城。但接著他就連為唐軍所敗。最後在黃梅戰死。他的部下一部分北上投依黃巢,一部分南下進到江西、湖南、宣歙和浙西活動。
王仙芝死後,黃巢成為起義軍統帥,稱沖天大將軍。黃巢在山東、河南活動了一個時期以後,為了避開唐朝重兵的攻擊,帶領起義軍渡過長江,突入江西,打下虔(今贛州)、吉(今吉安)、饒(今鄱陽)、信(今上饒)諸州,經宣歙抵達浙東,修整了自衢州至建州(今福建建甌)的700里山路,進入福建境內。
乾符六年(879年),起義軍的主力出現在嶺南,占領了廣州。黃巢在廣州發布文告,指斥唐朝宦官專權,綱紀敗壞,銓貢失才;提出「禁刺史殖財產,縣令犯贓者族」 [221] 的主張。他並且宣布就要北上攻打長安。
黃巢帶領起義軍取道桂州(今廣西桂林)北上,順湘江進入湖南。從荊南、鄂岳轉戰到江西、宣歙和浙西。廣明元年(880年),起義軍突破唐軍的長江防線,從採石渡江,不久渡過淮水,順利地攻入洛陽。
起義軍攻破潼關,唐僖宗和掌權的宦官田令孜南逃。起義軍進入長安,「甲騎如流,輜重塞塗」。長安居民夾道歡迎。黃巢部將尚讓向聚觀的居民宣告:「黃王起兵,本為百姓,非如李氏不愛汝曹。汝曹但安居無恐。」起義軍 常常把錢帛贈給窮人,殺掉人民最痛恨的官吏 [222] 。
黃巢在長安建立政權,國號大齊,建元金統。他任命了中央政府的主要官吏,規定唐官三品以上的皆停任,四品以下的進行登記留居原位。
起義軍流動作戰,占領了新的地區,就把原有的地區放棄了。他們雖然取得長安,卻沒有控制住廣大地區。
唐的鳳翔節度使鄭畋用偽降的辦法延緩了起義軍的西進。他暗中把殘留在關中的禁軍糾集到自己周圍,又密約鄰近藩鎮共同抗拒起義軍。北方各地的藩鎮,也暫時停止了彼此之間的衝突,把矛頭指向起義軍。起義軍的重要將領朱溫,在同州(今陝西大荔)投降了唐朝。唐王朝又重賂沙陀貴族李克用,讓他從代州率兵南下,鎮壓農民軍。
起義軍被包圍在長安及其附近,兵源、糧源幾乎斷絕,將士們甚至剝樹皮吃。中和三年(883年)起義軍撤離長安,東向河南。李克用的沙陀軍進入長安,唐的諸道兵也相繼到長安,在長安大肆燒殺搶掠。
起義軍圍攻陳州,近300日不能下。朱溫、李克用的軍隊追逼而至。中和四年(884年)黃巢軍退到泰山下的狼虎谷(今山東萊蕪境內),黃巢自殺。各地區的起義農民,也先後被各地的唐軍和地方武裝——土團鎮壓下去。
黃巢領導的農民起義軍轉戰南北,瓦解了腐朽的唐王朝,使新的統一得以在公開的大破裂中孕育、成長起來。
五 邊疆各族
回鶻 安史之亂期間,回鶻貴族曾兩度派兵協助唐政府軍作戰。從此,雙方的關係更加密切。吐蕃占領了隴右,唐和西域、中亞的交通必須假道回鶻。回鶻從東西貿易中得到很大利益,回鶻人常以馬數萬匹向唐換取數十萬匹絹帛。除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以外,回鶻人還把絹帛運往中亞牟取厚利。為了和吐蕃貴族爭奪西域,回鶻貴族極力支持唐在北庭、安西的駐屯軍。貞元六年(790年),吐蕃敗回鶻,占領北庭,次年,又占領安西。此後,唐與回鶻繼續以絲馬互市,回鶻人留居長安的,數以千計。唐還先後把崇徽、咸安、太和公主嫁給回鶻可汗。
在唐的先進文化影響下,回鶻人的經濟文化有很大發展。考古材料證明,回鶻人已經從事農耕,他們使用的鐵犁鏵頭較長,有了犁壁。回鶻人建 築用的蓮花紋瓦當,與中原出土的唐代瓦當完全一樣。
中亞粟特地區受大食侵逼,許多昭武九姓人東遷到回鶻境內,留居下來經商傳教。在昭武諸國人的影響下,回鶻人放棄了原來信奉的薩滿教,改信摩尼教並把它定為國教。回鶻人起初採用突厥文字,後來根據粟特字母創製了古回鶻文。著名的九姓回鶻可汗碑就是用古回鶻文、漢文和粟特文三種文字刻寫而成的。
開成五年(840年),回鶻西北的黠戛斯人攻占回鶻都城,迫使回鶻人大部分向西遷徙。遷到天山東部地區的是主要的一支,後來以西州為中心建立了政權,稱作西州回鶻或高昌回鶻。另一支遷到河西走廊一帶,後來以張掖為中心建立政權,稱作甘州回鶻。此外,可能還有一支遷到蔥嶺及其以西的地方。
吐蕃 在安史之亂後的三十多年裡,吐蕃貴族先後占領了隴右、河西和劍南西川邊界的大片土地,採用封建剝削方式來統治這裡的人民。吐蕃又把大批漢人遷到吐蕃本部,這在客觀上有助於吐蕃生產技術的改進 [223] 。唐蕃經濟、文化交流繼續向前發展,漢族地區的茶傳入吐蕃,逐漸成為吐蕃人民不可缺少的飲料 [224] 。唐蕃雙方還舉行了幾次會盟,唐穆宗時,唐和吐蕃訂立了盟約。長慶三年(823年)建立的會盟碑文說:「舅甥二主,商議社稷如一,結立大和盟約,永無渝替。」 [225] 這個碑現在還屹立在拉薩大昭寺的門口。從這次會盟以後,直到唐末,雙方沒有發生大的戰爭。
吐蕃貴族在長期對唐、對回鶻和對大食的戰爭中,力量削弱。8世紀末,羌人諸部和南詔都擺脫了吐蕃貴族的統治。
八九世紀之交,佛教在吐蕃普遍流行。在吐蕃貴族之間,貴族和僧侶之間,不斷發生衝突 [226] ,西藏高原逐漸分裂成許多割據勢力,陷入極端混亂的狀態。吐蕃統治的河湟一帶人民相繼起義歸唐,西域也逐漸轉到回鶻手裡。
吐蕃貴族的戰爭給人民帶來很大的災害,從咸通十年(869年)到乾符四年(877年),爆發了從康區開始發展為全境性的農牧人民的大起義 [227] 。
南詔 安史之亂前後,閣羅鳳東向吞併了東爨和西爨,西向征服了尋傳和裸形諸部,並且派兵攻進西川,打下清溪關(今四川越西、漢源間),力量更 加壯大。
唐朝後期,南詔的政權組織已趨完備。最高統治者稱為詔,即王,下有清平官和大軍將,與王共同參決大政。執行政務的機關有九爽,每三爽有一督爽管轄。在原六詔地區置 ,相當於州,在被征服各族的地區置節度 [228] 。
南詔的土地歸王所有。王把大片土地分給官吏,勃弄川(彌渡壩子)東西20餘里,南北百餘里的地帶,全是官吏的分田 [229] 。六詔地區,平民可以分得土地,上戶30雙(150畝),中戶下戶各有差降 [230] 。他們每人每年交給國家2斗米 [231] 。所有的壯丁都是戰士,要自備武器,出征時還要自帶糧食。王常常大規模地遷徙被征服的各族。遷到滇池一帶及其以西的各族人民,在官吏鞭杖的監督下從事農業勞動,收穫以後,官吏只留給他們少量的口糧,其餘全部輸官 [232] 。
閣羅鳳愛慕漢人的文化,讓兒孫拜被俘的唐西瀘令鄭回為師。天寶十載唐進攻南詔時,閣羅風向吐蕃稱臣。此後,吐蕃統治者常常徵發南詔人遠征,賦斂也很繁重,南詔人很想擺脫吐蕃貴族的束縛。由於唐的積極爭取和鄭回的竭力推動,南詔的王異牟尋(779—808年在位)與西川節度使韋皋取得聯繫。貞元十年(794年),唐冊封異牟尋為「南詔王」,雙方恢復和好。南詔不斷派遣學生到成都學習書算,前後達到千人。
文宗大和三年(829年),南詔軍隊一度攻人成都外郭,擄去男女工匠幾萬人,這些工匠進入南詔,對南詔手工業的發展有著重大影響。南詔人學會了織綾羅的技術,精妙與西川媲美。南詔城邑的修建,大多模擬唐制 [233] 。現存的大理崇聖寺塔,是由漢人工匠設計建成的。
大中十三年(859年),南詔王世隆(859—877年在位)稱帝,發動了大規模的對唐戰爭。此後十多年中,南詔的軍隊兩陷邕管,一入黔中,四犯西川 [234] 。世隆把15歲以上的男子全數徵發從軍,田事只能由婦女擔任。這一長期的掠奪戰爭,不僅給唐的人民帶來極大災難,而且也使南詔的勞動人民 蒙受嚴重損害。昭宗天復二年(902年),南詔的統治者舜化貞(897—902年在位)死,鄭回的後裔鄭買嗣奪取了蒙氏政權,改國號為大長和。
奚 契丹 唐後期,奚和契丹不斷與唐貿易,有時一年分兩三批來唐,每批往往各來幾百人。他們到達幽州後,選派三五十人到長安,其餘的留在幽州,就近交易 [235] 。
9世紀時,契丹的生產獲得很大的進展。在耶律氏所領的迭剌部里,已經務稼穡,善畜牧,種桑麻,習織組,並且學會了冶鐵的技術 [236] 。
唐天復元年(901年),耶律阿保機被立為夷離堇,以後他代替遙輦氏為首領,並於後梁貞明二年(916年)稱帝,建立契丹國。阿保機統率契丹軍馬連年展開對周圍各族的大擄掠,先後吞併了室韋、奚和渤海。他把擄掠和征服的漁獵遊牧部落如奚人、室韋人等,分編為隸屬於契丹八部的新八部,由契丹八部的貴族分別進行統治。對於避亂遷入契丹和從河北俘掠來的漢人,阿保機採取了漢人的州縣制度進行統治。他在契丹境內設置一些與河北地區同名的州縣以居漢人,使他們受契丹貴族的統治和奴役,但仍然保存漢人習俗,從事農業生產。對於俘虜來的渤海人,則讓他們與漢人雜居,也像對待漢人那樣,設置州縣統治 [237] 。
渤海 靺鞨人住在粟末水(松花江)和黑水(黑龍江)流域。他們依山負水,掘地為穴,架木覆土,群聚而居。他們用耦耕法耕田,種植粟、麥、穄等耐旱的作物。也飼養家畜,最多的是豬,用豬皮做衣服。他們還射獵貂鼠、白鷹等。
靺鞨人分為數十部,居地最南的是粟末部。高宗時,一部分粟末靺鞨人和高麗人徙居營州。武則天萬歲通天元年(696年),契丹反唐,粟末部首領乞乞仲象帶領靺鞨人和高麗人東走。其子大祚榮以靺鞨、高麗之眾擊敗唐軍,回到靺鞨故地。大祚榮在奧婁河(牡丹江)畔的東牟山修築城堡(吉林敦化敖東城),並於聖曆元年(698年)建立政權,稱震國王。開元元年(713年),唐封大祚榮為渤海郡王。從此,這個政權就以渤海為號 [238] 。天寶末年,渤海以忽汗河(牡丹江)東的上京龍泉府(黑龍江寧安東京城)為都城。
在渤海舊都敖東城以南十里的六頂山,考古學者發現渤海王族的墓地,發掘了渤海寶曆七年(780年)貞惠公主的墓葬。墓道里發現的一對石獅, 具有濃厚的唐代雕刻作風。漢文墓碑,也完全模仿唐代碑誌文體。墓頂是用大石塊抹角砌成,與集安地區高句麗的大型石墓的構造形式相同 [239] 。
渤海年年遣使到唐,派遣許多學生到唐留學,大量汲取了唐的先進技術和文化。
渤海人在盧城(在顯州之東。顯州在今吉林樺甸東北之蘇密城)一帶開闢了大片的稻田。渤海人用鐵來鑄造器物,還以多餘的銅對外交換。渤海有高度發展的金銀器工業 [240] ,還能燒造瓷器 [241] 。顯州之布,龍州(即上京龍泉府)之紬也很有名。
渤海的政權組織相當完備。在中央設有政堂、宣詔、中台三省和中正台,也有寺、監、院、局等機構。地方政權則有節度使、州刺史、縣丞等官。
926年,渤海為契丹所吞併。
室韋 契丹、靺鞨之北,在俱輪泊(呼倫湖)、望建河(額爾古納河)、那河(嫩江)、啜河(綽爾河)、峱越河(嫩江支流)一帶,散居著為數眾多的室韋部落,有嶺西室韋、蒙兀室韋、黃頭室韋、山北室韋等。室韋諸部的族系大多與奚、契丹相近,語言也相近或相同。
隋唐時期,室韋諸部還不會冶煉 [242] 。有些部落有簡單的農業,他們剡木為犁,不加金刃,人牽以種,不知用牛。他們飼養豬牛,無羊少馬。有的部落以漁獵為生,他們捕貂,獵取獐、鹿,鑿冰捕魚。
室韋諸部的社會處於氏族公社的父權制階段。在婚姻習慣方面,有的部落是「二家相許,婿輒盜婦將去,然後送牛馬為聘」 [243] 。有的部落是男子先在女家勞動三年,期滿之後,女家分與財物,夫婦同車而載,鼓舞共歸 [244] 。室韋諸部已經有了貧富分化,但還很少竊盜,「盜一征三,殺人者責馬三百匹」 [245] 。部落聯盟還未形成,無君長,無賦斂。部落酋長叫余莫弗瞞咄或乞引莫賀咄,開始由固定的家族擔任。
室韋諸部曾受東突厥控制。到九、十世紀之交,逐漸為契丹所吞併。
第四節 隋唐文化
一 思想和宗教
佛教 從南北朝末年至隋唐之際,中國佛教開始出現了宗派。每個宗派不僅有自己的教義,而且有自己的寺院。隋唐時的主要宗派有天台宗、法相宗、華嚴宗、禪宗。
中國佛教史上最早建立宗派的是天台宗,智顗(531—597年)是天台宗的創始者。他匯合了北方的禪學和南方的義學,提出止(坐禪)、觀(宗教理論)並重或定慧雙修的修養準則。它所崇奉的經典是《法華經》,故又稱法華宗。天台宗是隋唐時期勢力最大的佛教宗派之一。
唐朝初年,玄奘(596—664年)為了解決「紛紜爭論,凡數百年」 [246] 的佛性問題,毅然西行求法。回國以後,他和他的弟子窺基把印度後期佛教大乘有宗的佛學體系介紹過來,建立了法相宗。這一宗派的經典是玄奘綜合印度十大論師的著作糅譯而成的《成唯識論》,所以,又稱唯識宗。法相宗教義煩瑣,不易為一般人接受,雖然在唐初曾風靡兩京,但前後不過三四十年,就逐漸衰落下去。
華嚴宗和禪宗是在武則天時期興起的。武則天改唐為周,利用《大雲經》作為女主受命的符讖,並將佛教的地位提升到道教之上。她一再宣稱,她做皇帝是符合佛教預言的 [247] 。
華嚴宗的實際創始人法藏(463—712年),武則天給予國師的禮遇,賜號賢首,故又稱賢首宗。它強調宗教靈異,又以「性相通融,無障無礙」 [248] 的理論說明人人都能進入宗教幻想的幸福世界。華嚴宗以《華嚴經》為最高經典。由於經中提到山西五台山是文殊菩薩道場,五台山從唐開始成為佛教的聖地。
禪宗在唐代分為兩派。弘忍(602—675年)弟子慧能在嶺南一帶提倡頓悟見性,宣傳誦《金剛經》,即以見性。他的另一弟子神秀則在北方活動,信 奉《楞伽經》,主張不斷修行,逐漸覺悟。這樣,禪宗就分為南北兩宗。神秀受到武則天的禮遇,在兩京影響很大。至天寶初,慧能的弟子神會入洛大行禪法,神秀漸修之教開始衰落。
密宗,又稱真言宗,完成於盛唐時期。創建人物有來唐傳法譯經的中印度摩揭陀國人善無畏(637—735年),南天竺摩賴耶國人金剛智(671—741年)和獅子國人不空(705—774年),並稱「開元三大士」。一行和新羅僧慧超均為他們的弟子。密宗重視念誦咒語(陀羅尼),宗教儀軌複雜、嚴格,帶有神秘色彩;主要經典是《大日經》、《金剛頂經》、《蘇悉地經》。
人人都有佛性,頓悟即可成佛,這是唐代佛教各宗理論的共同特點。禪宗的慧能(638—713年)宣稱:佛性即在心中,心外本無一物,只要認識到這一點,不需要累進修行,也不需要大量布施財物,就可以「頓悟成佛」。天台宗的湛然(711—782年),提出「無情有性」 [249] 之說,宣揚連沒有生命的東西也都有佛性,都能進入天國。華嚴宗的宗密(780—841年),將華嚴宗與禪宗合流,也提出「一切有情,皆有本覺真心。……若離妄想,一切智,自然智,無礙智即得現前」 [250] 。這些理論的形成是因為現實世界等級界限森嚴的門閥制度已經崩潰,社會上存在著大量暴貧暴富的現象。佛教各宗就競相利用這種新現象,創立自己的理論,以達到大量吸收信徒的目的。
淨土信仰在南北朝時就已開始流行,大別有二,一為彌勒淨土,一為阿彌陀淨土。彌勒淨土信奉彌勒佛,有彌勒下生的信仰。南北朝以來民間常以彌勒佛出世來組織反抗,曾受到統治者的禁止。唐初因玄奘信彌勒淨土,曾盛行一時。武則天時,薛懷義據《大雲經》女主出世之說,「陳符命,言則天是彌勒下生,作閻浮提主,唐氏合微」 [251] 。彌勒信仰繼續流行。這個時期的大佛,其中就有彌勒的造像。
唐朝時候,阿彌陀淨土影響很大。唐初的道綽竭力提倡口念佛號,宣傳「若一念稱阿彌陀佛,即能除卻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252] 。他的弟子善導更倡言念佛的人,現生即得「延年轉壽,長命安樂」,可以「行住坐臥,常得安穩;長命富樂,永無病痛」 [253] 。因為法簡易行,阿彌陀淨土教遂成為民間最流行的宗教信仰。
唐代還開展了大規模的佛經翻譯工作。貞觀十九年(645),玄奘在政府的支持下,組織譯場。除他本人口譯,還有證義12人,綴文9人,字學證梵語、梵文各1人,筆授、書手若干人,共譯出佛經75部,1335卷,內容包括瑜伽、般若、大小毗曇等。其後義淨譯出61部,261卷,著重於律典。不空譯出61部,260卷,都是密宗經典。從貞觀三年(629)到元和六年(811),共譯出佛經372部,2159卷。
隋唐統治者一貫大力提倡佛教。隋文帝「詔境內之民任聽出家」,於是「民間佛書,多於六經數十百倍」 [254] 。中宗時,「度人不休,免租庸者數十萬」 [255] 。玄宗時沙汰僧尼,整頓寺院,全國仍有寺5358,僧尼共13萬人。安史之亂後,社會動亂,統治階級大力提倡佛教 [256] ,而人人都可頓悟成佛的思想和唱念佛號即得現世善報的信仰,把幸福的幻想懸得更近,因此,信奉佛教,度為僧尼的越來越多。不少人藉此規避賦役,寺院的土地也日益增多。文宗、武宗時,「天下僧尼,不可勝數」,「寺宇招提,莫知紀極」 [257] ,一座寺院的土地,最多的達數十頃。國家的財政收入,受到影響。因此,武宗下令滅佛,毀寺4600所,招提、蘭若4萬餘所,還俗僧尼26萬人,放為兩稅戶的寺院奴婢15萬人。宣宗即位後,面臨更加緊張的階級形勢,特別注意提倡佛教。當時的李節說:「夫俗既病矣,人既愁矣,不有釋氏使安其分,勇者將奮而思斗,知者將靜而思謀,則阡陌之人,皆紛紛而群起矣。今釋氏一歸之分而不責於人,故賢智儁朗之士皆息心焉」 [258] 。
道教 唐朝皇室追尊老子李耳為其祖先,道教的地位提到了佛教之上。唐太宗詔:「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 [259] 高宗時,又追尊老子為太上玄元皇帝。武則天改唐為周,規定佛教居道教之上。睿宗又下令:「僧尼道士女冠,並宜齊行並集。」 [260] 玄宗時編訂了《開元道藏》。天寶八載,將其頒於天下,由諸道採訪使負責,令各州轉寫。開元二十一年(733)玄宗親注《老子》,並令士庶家藏《老子》一本。開元二十九年(741年)令兩京和諸州各置玄元 皇帝廟和崇玄學,置生徒令習《老子》、《莊子》、《列子》、《文子》 [261] ,每年依明經例考試。長安的玄元皇帝廟後改稱「太清宮」,它具有道觀和皇家宗廟的雙重性質,在盛唐之後的國家祭祀系統中占有重要地位。至於遍布全國的宮觀網絡,則會定期舉辦各種儀式,為國祈福。
就道教自身而言,隨著隋唐時期國家的統一,南北朝以來分化發展的道教也走向進一步的融合。上清派(又稱茅山宗)是唐代道教的主流,王遠知、潘師正、司馬承禎、李含光等上清宗師相繼為皇帝所重,且與士大夫交往密切,影響深遠。不過,唐代道教各派的界限在逐步淡化,正一、靈寶、三皇等,雖然在唐代依舊有活動,但隨著相互融合的深入,道教各派本身逐漸形成了一個比較清晰的法位階梯,正一籙是最低一級法籙,其次是靈寶,最後是授上清籙,這也是道教徒所能獲得的最高法籙。在科儀的整理方面,唐代道教也取得了豐碩成果,其中盛唐時期的張萬福與晚唐五代的杜光庭對此作出了巨大貢獻,經由他們整理之後的齋醮科儀成為後世道教儀式的正統模式。
煉丹術是道教重要方術之一,唐代金丹黃白術一類的書頗多。此後諸帝,如憲宗、穆宗、武宗等,均餌服道士金丹。
在統治者大力扶持下,唐代的道教也很盛行。事實上,除了上清一系外,唐代還活躍著其他一些具有不同面貌的道士,比如以法術著稱的葉法善、張果等。道教對於文學的影響頗大,李白、賀知章、施肩吾等文學家都信仰道教。道教多講煉丹服食之術,主要在社會上層流行。
祆教 景教 摩尼教 伊斯蘭教 唐朝統治者深知宗教是維護統治的有力工具,對外來的宗教也一概歡迎。隨著中西交通的發展,西方的祆教、景教、摩尼教、伊斯蘭教等宗教也在唐時相繼傳入。
祆教又稱火祆教或拜火教,為波斯人瑣羅亞斯德所創,流行於波斯和中亞諸國。其教義是宇宙間有光明的善神和黑暗的惡神互相鬥爭,以火代表善神而加以崇拜,也拜日月星辰及天。十六國時,祆教傳入中國。唐時,在長安、洛陽、涼州、沙州等地的波斯和中亞商人建立了祆祠。唐王朝還承齊、隋之舊,置薩寶主祀祆神並管理祆教徒。近年來,隨著太原、西安地區虞弘、安伽、康業、史君等墓葬的相繼發掘,一批具有濃厚祆教色彩的文物、圖像等呈現在我們面前,使得主要經由粟特人帶入中國的祆教文化在隋唐時期的影響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
景教是基督教的別支,為敘利亞人聶斯脫利斯所創,流行於波斯。其特 點是不拜聖母。貞觀九年(635年),景教教士阿羅本自波斯來長安,十二年,唐太宗令在長安置波斯寺一所,高宗時又令諸州置寺。景教徒誇耀其時景教的盛況為「法流十道」,「寺滿百城」。玄宗天寶四載(745年),令兩京及諸府、郡波斯寺改名大秦寺。德宗建中二年(781年),立《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於盩厔(一說出土於長安)。此碑現存於西安碑林。
摩尼教為波斯人摩尼所創,一稱明教,流行於中亞及地中海沿岸。其教義是:宇宙間有明和暗二宗的鬥爭,初際天地未分,明暗各殊,勢均力敵;中際暗來侵明;後際明暗各複本位。現時處於中際,人應助明斗暗。教徒應制欲,不茹葷,不飲酒,不祭祖,白衣白冠,死則裸葬。武則天延載元年(694年),波斯人拂多誕把摩尼教的《二宗經》傳入中國。安史之亂後,摩尼師與回鶻使者同來長安。代宗大曆三年(768年),敕許回鶻奉摩尼者在長安建大雲光明寺。以後,又許於荊、揚、洪、越等州和洛陽、太原二地置摩尼寺。祆教和景教後來衰落下去,而摩尼教則仍在江淮、福建一帶流傳。
伊斯蘭教為阿拉伯人穆罕默德所創。唐代,廣州等地有許多信奉伊斯蘭教的阿拉伯人留居,相傳穆罕默德舅父賽得·伊本·阿比瓦加的墓就在廣州。怛邏斯戰役中被俘的杜環在大食留居十年,他在返國後所著的《經行記》中,記述了伊斯蘭教的情況。這是我國有關伊斯蘭教的最早記錄。
思想和學術 唐初的傅奕雖究陰陽術數之學,但卻一概不信。他屢次上疏請罷佛教,對佛教施加了猛烈的抨擊。他指出:「生死壽夭,由於自然;刑德威福,關之人主。」 [262] 而僧徒卻宣傳一切由佛,這完全是謊言。他還集魏晉以來駁佛教者為《高識傳》十卷。
唐初的思想家還有呂才。呂才認為,世界的根源是渾然一元之氣。他從歷史事實揭穿了祿命論的無稽,指出人的壽夭、禍福、貧富、貴賤都是客觀條件決定的,和祿命無關。他又說,卜葬本為「備於慎終之禮」,亦與吉凶無涉 [263] 。他還抨擊了巫師倡導風水迷信、詐騙人民的行為。
唐太宗以儒學多端,注釋繁雜,命國子祭酒孔穎達和諸儒撰定五經義疏,名為《五經正義》。高宗時復加考證,永徽四年頒布天下。南北朝時期,對於儒家經典「南北所治,章句好尚,互有不同」,「大抵南人約簡,得其英華,北學深蕪,窮其枝葉」。隋統一後,各地學者集中京師,研核異同,其間出現了「拔萃出類,學通南北,博極今古」,集南北儒學大成的劉炫和劉焯。他們 「所制諸經義疏,縉紳咸師宗之」 [264] 。《五經正義》即在此基礎上,對漢儒的注文加以詮釋。南北儒學最終以官方的形式加以統一。《五經正義》除了三禮和《詩經》用南北通用的鄭玄的箋注,其他都用南方通行的注。《易》用王弼注,《書》用孔安國注,《左傳》用杜預注,實際上是南方儒學統一了北方儒學。
唐代經學不僅是對兩漢以來經學的總結和對南北朝經學的交融,而且是在這個基礎上,結合歷史,根據當時實際情況而加以運用和發揮。唐初貞觀君臣對五經,特別是《周易》、《尚書》和《周禮》中的辯證觀點、民本思想和政治管理理論非常重視,並加以發揮。貞觀君臣論治中引用《尚書》的內容,大部分來自《虞書》、《夏書》,重點是帝道和王道,主要是統治理論和治國方略;引用《周易》的主要來自《繫辭》,內容涉及發展、變通的觀點,君臣關係等。而唐代的政治制度則與《周禮》有著相通之處。這些新的成果也反映在《五經正義》的註疏中。
佛教和道教在上層社會和民間廣泛流傳,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而佛學思想和道家思想在思想界的影響更是廣泛而深遠。唐朝統治者所提倡的三教論衡,也促進了佛學思想和道家思想對儒學的滲透。韓愈儘管對佛、道採取批判的立場,但還是吸收了許多佛學思想。柳宗元更是認為,佛教經典中的一些內容是和儒家經典相通的。正是利用了這些思想材料,唐朝後期的思想家作出了許多新的創造,為宋代理學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貞元、元和之際,政治、經濟形勢好轉。一些關心國家命運的士大夫,一方面鼓吹革新政治,同時也注意從維護儒家的倫理道德方面來鞏固統治。
韓愈(768—824年),字退之,河陽(今河南孟州)人。在《原道》中,韓愈開宗明義提出:「博愛之謂仁,仁而宜之之謂義。由是而之焉之謂道,足乎己無待於外之謂德。」他力斥佛、道,陳言佛道的弊害,並提出了儒家的道統。他說,他的道是傳先王之教。這個道,堯傳舜,舜傳禹,禹傳湯,湯傳文、武、周公,文、武、周公傳之孔子,孔子傳之孟軻。孟軻死後,儒家道統不得其傳。他把道之傳授止於孟軻,而把漢朝以來的儒學全拋在一邊,表明了他建立新的儒學體系的意圖。韓愈還援引了《大戴禮記·大學》中的「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並特彆強調「然則古之所謂正心而誠意者,將以有為也」。韓愈吸取了佛教禪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旨,而利 用《大學》來闡明其說,把抽象之心性與具體的政治社會組織加以融會貫通, [265] 也就是《大學》中所說的:「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太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韓愈在這裡不是抽象地談心性、修身,而是與治國平天下聯繫起來,是要「將以有為也」。這樣就把自己的觀點與禪宗的心性之說區別開來。
到唐朝中後期,傳統經學衰落。建立新儒學已經不能以《五經》為主要依託,需要不同於以往的思想材料來加以發揮。韓愈首先引用《大學》來闡明其說;把儒家道統止於孟子,突出孟子地位,為《大學》獨立成書和《孟子》入經鋪平了道路,是由傳統的突出《五經》到宋代突出《四書》過程中重要的一環。這些都是韓愈在新儒學建立過程中不可磨滅的貢獻。
在《原性》等文中,韓愈認為,人的性與生俱生,構成性的要素是仁、禮、信、義、智。性有上、中、下三品。性上品者善,就學而愈明,性下品者惡,畏威而寡罪,故上者可教,而下者可制,其品終不可移,中品則可導而上下 [266] 。在韓愈的思想體系里,統治者是一種「人性」,而被統治者又是一種「人性」。他說,君主是發號施令的,官吏是奉行君主命令並以之施加於人民的,人民則是「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的。「民不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則誅」 [267] 。
李翱作《復性書》三篇,又與韓癒合著《論語筆解》。他的著作一方面繼承了孟子的思想,同時又吸收了佛學內容。他說,凡人之性與聖人之性沒有差別,都是善的。人性本靜,當動感外物,有了情時,才分出善惡來。聖人得性而不惑,不為情所累;凡人則溺於情,而不能知其本。凡人只有不斷祛除生活的情慾,弗思弗慮,最後達到「寂然不動」「情性兩忘」的境界,才算復性。
在韓愈的世界觀中,天命論占著統治的地位。他認為,天是有威靈的,貴與賤,禍與福,都決定於天的意志,人對於天只應隨順敬畏。
韓愈的天命論觀點受到柳宗元和劉禹錫的批評。
柳宗元(773—819年),字子厚,河東人,生長於長安。他的有關思想和哲學方面的論著,主要有《天說》、《與韓愈論史官書》、《答劉禹錫天論書》、《天對》、《貞符》、《封建論》、《非國語》等篇。柳宗元認為,宇宙無極,元氣渾 然而處其中。陰陽二氣「吁炎吹冷,交錯而動」 [268] ,呈現出各種狀態。天地、元氣、陰陽,沒有意志,不可能賞功而罰禍。向天呼號,希望它有賞罰,希望得到它的憐憫,是極其謬誤的。柳宗元的思想有唯物主義的成分和無神論的精神。
柳宗元還認為,人類最初與萬物俱生,不能搏噬,又無毛羽,故必須假物以為用,架巢、空穴以居,用草木、皮革遮體,噬禽獸,咀果實,合偶而居。假物必爭,爭而不已,就有了斷曲直的人,這樣就產生了「君長刑政」。自天子至於里胥,其有德者,死後,人必求其嗣而奉之。所以,柳宗元認為,帝王「受命不於天,於其人」 [269] 。歷史的發展,「非聖人意也,勢也」 [270] 。柳宗元提出「勢」這個範疇,力圖尋求歷史進化趨勢的答案。
劉禹錫(772—842年),字夢得,彭城人。他寫了《天論》三篇,進一步探索天人關係問題。他認為,「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自然),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天之所能在生萬物,人之所能在治萬物。天與人各有其自身的自然特點,「交相勝」,「還相用」 [271] 。
在《天論》里,劉禹錫還提出了他對有神論的社會根源的看法。他認為,在法大行的社會裡,是為公是,非為公非,蹈道必賞,違善必罰,人們就會說,禍福決定於人的行為,與天沒有關係。在法大弛的社會裡,是非顛倒過來,賞恆在佞,罰恆在直,人們對不合理的現象找不到解釋,就不得不把一切歸之於天。他又認為,當「理明」時,人們就不會講「天命」;當「理昧」時,就不會不講天命。劉禹錫從法弛和理昧來解釋天命思想產生的根源,指出「天」是人在一定條件下創造出來的。
二 史學和地理學
史學 隋文帝下令禁止私人「撰集國史,臧否人物」 [272] 。唐太宗置史館,修撰本朝的歷史,並令宰相監修。從此,官修正史和宰相監修成為定製。
唐太宗還下詔修前代史,編成的正史有《晉書》、《梁書》、《陳書》、《北齊 書》、《周書》、《隋書》等六部。高宗時又編成了《五代史志》,這就是現在《隋書》里的志。此外,李延壽還獨自刪補宋、齊、梁、陳、魏、周、齊、隋八代史書,寫成《南史》和《北史》。
劉知幾撰寫的《史通》,共20卷。這部書完成於中宗景龍四年(710年),是我國第一部有系統的史學批評和史學理論的著作。
劉知幾在《史通》中對於過去史書的編纂體例,史料選擇,語言運用,人物評價以及史事敘述各方面,進行了批判和分析,同時,還提出了自己的史學主張。
在答鄭惟忠問史才時,劉知幾指出,史才必須兼備才、學、識三長。他把才比作生產的技能,學比作材料和工具。他對於識,尤加重視。他說:「猶須好是正直,善惡必書,使驕主賊臣,所以知懼。」 [273] 他認為才、學、識三者必須結合。在《史通》里,他說:「假有學窮千載,書總五車,見良直不覺其善,逢牴牾而不知其失,……雖多亦安用為。」 [274] 他反對史家阿世取容,挾私受賄,任意歪曲歷史,主張「仗氣直書,不避強御」,「肆情奮筆,無所阿容」 [275] 。
劉知幾認為,史家必須博採史料而善加選擇,必須兼取各家所長而不拘於一家之見,需要「探賾素(索)隱,致遠鉤深」 [276] ,深入到事物內部去探索。
劉知幾在《疑古篇》里以豐富的歷史知識來反對傳統的對古代聖賢的偶像崇拜;在《惑經篇》和《疑古篇》里指出了儒家經典《尚書》、《論語》等對統治者醜惡面貌的諱飾和虛美。
開元中,玄宗下令編纂《唐六典》,要求「法以《周官》,作為《唐典》。覽其本末,千載一朝」 [277] 。《唐六典》模仿周禮六官來敘述開元時,主要是開元二十五年正在行用的制度,將令式按內容分類系在有關職官之下。《唐六典》保存了大量唐朝前期的田畝、戶籍、賦役、考選、禮、樂、軍防、驛傳、刑法、營繕、水利等制度和法令的重要資料。《唐六典》的注文有的是敘述職官本身的沿革,有的是解釋正文。還有一些注文是敘述當時實際行用的新的制度。
杜佑於德宗貞元七年寫成《通典》。這部書是在劉秩《政典》的基礎上,用了三十多年時間,加以擴充,並重新編次整理而成的。全書共200卷。杜佑寫作本書的目的是「征諸人事,將施有政」。他認為,「理道之先在乎行教 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夫行教化在乎設職官,設職官在乎審官才,審官才在乎精選舉」。是以食貨為之首,選舉次之 [278] 。以下依次是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共九門。各門再分子目。每事以類相從,上起先秦,下迄天寶,都詳其本末,並徵引了很多前代和當時人的重要論議。對於天寶以後的事,則選擇重要的加以記述。
地誌和地圖 裴矩在隋代撰成《西域圖記》3卷,繪製了西域44國的山川形勢的地圖和帝王庶人儀形服飾的圖像。
唐高宗時修成的《隋書·地理志》,記載了梁、陳、齊、周、隋五代郡縣設置和戶數。還繼承《史記·貨殖列傳》和《漢書·地理志》傳統,借用《禹貢》等書九州的概念,把全國分為九個大的區域,分別論述它們的地理特徵,經濟發展和風俗、文化等情況。
唐代各州普遍修纂圖經。諸州每三年還要把州圖送兵部職方司。有的縣也纂修圖經。在這個基礎上,先後出現了十幾種全國地理總志。流傳下來的只有憲宗時宰相李吉甫撰寫的《元和郡縣圖志》。全書40卷,分10道47鎮,記述了各州的戶口、物產、州縣的沿革、山川險易、古蹟史事等。每鎮篇首皆有圖,圖已散佚,文大部尚存。這部書是我國現存最古的一部輿地總志,史料價值很高。
德宗時宰相賈耽著有《古今郡國縣道四夷述》40卷和《皇華四達記》10卷。兩書均佚。《新唐書·地理志》引用了《皇華四達記》中唐朝入四夷之路:「一曰營州入安東道,二曰登州海行入高麗渤海道,三曰夏州塞外通大同雲中道,四曰中受降城入回鶻道,五曰安西入西域道,六曰安南通天竺道,七曰廣州通海夷道。」所引《皇華四達記》還記載了唐朝周邊各民族和亞洲一些國家的山川聚落、交通路線和遠近距離。其中「廣州人海夷道」是嶺南到波斯灣和非洲航海路線的最早記錄,是中西交通史的珍貴文獻。
賈耽製作的《海內華夷圖》,長3丈3尺,寬3丈,規模之宏大,是前所未有的。圖上的1寸表示實際的100里 [279] ,相當於1比1500000。這個圖雖然早已亡失,但劉豫偽齊阜昌七年(1137年)時把它縮成《華夷圖》和《禹跡圖》刻於石上,刻石現存西安碑林博物館。《華夷圖》中所繪我國山川及平面地形的輪廓,大致和今天的地圖相近,這是流傳下來的我國最古的地圖。
懿宗時,曾任安南經略使幕僚的樊綽,以其在安南搜集的關於雲南地區 的史料,寫成《蠻書》十卷。《蠻書》又稱《雲南志》,全面而系統地記錄了當時雲南地區的途程道里、山川城鎮、六詔歷史、民族分布、各民族的生活習俗、土宜物產以及南詔的經濟、政治制度等,是研究今天雲南地區各兄弟民族歷史的最珍貴的文獻。
三 文 學
唐詩 唐代是我國古典詩歌的黃金時代。流傳到今天的,就有二千二百多個詩人創作的近五萬首的詩歌。詩歌的內容十分豐富,反映了唐代歷史發展的面貌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唐代詩歌繁榮的根本原因,在於唐代正處於中國中古社會變遷的轉折時期,整個社會正處在上升發展的時期。從社會各階層中間湧現出的大量詩人,以向上的精神進行創作,衝決了舊的形式主義文學的藩籬,使唐代詩歌具有豪邁雄渾、豐富多彩的特點。唐代的進士考試著重文學辭章,也推動了唐代詩歌的發展。六朝以來,詩歌的藝術形式逐漸趨向成熟,這是唐詩發展的前提條件。唐代疆土廣闊,經濟繁榮,交通發達,對外經濟文化交流頻繁,各種藝術都有相當高度的發展。這些都使人們的眼界開闊,並為詩歌提供了新的素材,成為詩歌繁榮昌盛的客觀條件。
隋和唐初的詩人,大多是達官貴族。他們的作品承襲了齊、梁宮體詩的遺風,缺乏真實的思想感情和現實的社會內容。
唐高宗和武則天統治時期,詩壇開始活躍。號稱初唐四傑的王勃、楊炯、盧照鄰、駱賓王是當時詩人中的佼佼者。他們雖然還沒有完全擺脫堆砌辭藻的詩風,但是開始來寫城市和邊塞的生活,對唐代詩歌的發展,有一定的貢獻。
為了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抱負,梓州射洪人陳子昂(661—702年)力斥「齊梁間詩,彩麗竟繁,而興寄都絕」 [280] ,主張恢復詩歌反映現實生活的優良傳統。他的詩,剛健素樸,一掃齊、梁以來綺靡、頹廢的遺風。他為以後唐詩的發展開拓了道路。
開元、天寶時期是文學史家羨稱的盛唐時期,這時的詩人發展了詩歌的各種體裁和形式,流派眾多,風格各異,蔚為萬紫千紅、繽紛燦爛的壯觀。盛唐的詩人王翰、王之渙、王昌齡等,善於以簡短的絕句表達複雜的感情。他 們的邊塞詩既寫出了征人思婦的抑鬱情懷,又充滿著樂觀豪放的精神。
盛唐的另一部分詩人李頎和岑參(715—770年),擅長古體詩,特別是七言歌行。他們善於捕捉人和物的特徵,加以刻畫和鋪陳,以取得具體而生動的效果。李頎在描寫音樂聲響和塑造人物形象方面,有新的創造。岑參長期在邊疆生活,是最著名的邊塞詩人。他以高亢的韻調,峭麗的風格,寫出了許多壯麗的邊塞詩。但是他對統治階級的窮兵黷武,邊將的橫暴貪殘,卻很少揭露和批判。
孟浩然(689—740年)和王維(701—761年),他們的詩歌描繪了恬靜的田園和幽寂的山水,在寫作技巧上,有很高成就,但在思想內容上,卻帶有逃避現實的消極因素。
開元後期到天寶年間,社會矛盾更加深刻,高適(702—765年)首先寫出了反映農民疾苦的詩篇 [281] ,成為詩人杜甫的先驅者。他的著名的邊塞詩《燕歌行》,有很高的思想性和藝術性。
盛唐時期的李白和杜甫把詩歌藝術推到了高峰。他們不僅是唐代雙峰並峙的兩大詩人,也是我國古典詩歌中兩個流派最傑出的代表。
李白(701—762年)字太白,出生於碎葉,成長於四川的江油。他繼承了屈原的積極浪漫主義精神,汲取了魏晉以來優秀詩人的藝術技巧,學習民歌語言而採擷其精華,加以他敢於革新創造,這就使得他能在創作實踐中作出很大的貢獻。豪邁奔放的熱情,宏闊磅礴的氣勢,大膽的想像和誇張的手法,生動、輕快的語言,構成了他的藝術特色。
李白在古風59首和大量的樂府詩中,揭發了統治集團驕奢淫逸的生活,譴責了他們窮兵黷武和無視人民疾苦的行為。「濟蒼生」「安黎元」的政治抱負,蔑視王侯富貴和封建禮教的精神以及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主義,時時在他的詩篇中閃爍著光芒。李白還寫了許多遊歷名山大川的詩歌,廬山飛瀑,長江遠帆,奔騰洶湧的黃河,崎嶇峻險的蜀道,都寫進了他的詩篇。
李白的政治理想是非常抽象的,他又深受道家思想影響,追求所謂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生活。當他感到理想不能實現時,就以求仙、飲酒來排遣憂悶,因此,在他的詩中,也常常流露出浮生若夢、及時行樂的頹廢思想。
杜甫(712—770年)字子美,河南鞏縣(今鞏義)人。他以「不薄今人愛古 人」,「轉益多師是汝師」 [282] 的態度,從《詩經》、《楚辭》直至同時代的優秀文學成果中擷取精英,進行革新創造,故其詩「盡得古今之體勢,而兼人人之所獨專」 [283] 。真摯細膩的感情,沉鬱雄渾的基調和洗鍊的語言,構成了他的藝術特色。
杜甫的一生,大部分是在憂傷和痛苦中度過的。由於生活的艱難,他逐漸體察到人民的痛苦。安史之亂以前,他已經寫了《兵車行》、《麗人行》、《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等現實主義作品。安史之亂後,他又經歷了逃難的生活。在安史之亂期間,杜甫寫出了《悲陳陶》、《春望》、《北征》、《羌村》及組詩《三吏》、《三別》等一系列傑出詩篇。他的很多詩篇反映了安史之亂前後的複雜的社會矛盾,被稱為詩史。
杜甫在作品中,不止一次地揭發了當時尖銳的貧富對立,並且指出,「無貴賤不悲,無富貧亦足」 [284] 。他從自己的苦難聯想到人民的苦難,當他看見自己的「幼子飢已卒」時,他的悲痛並不停留在個人的遭遇上。他「默思失業徒,因念遠戍卒」,才覺得「憂端齊終南,瀕洞不可掇」。
杜甫受儒家正統思想的支配,把倫理綱常,特別是忠君視作立身的最高準則。這是時代給予他的局限。
肅、代之世,唐王朝面臨著嚴重的危機。在這種情勢下,以元結、顧況為代表的一些詩人,與杜甫走著同樣的道路,以質樸無華的風格,寫出一些反映現實生活的詩篇。與此同時,也存在著以錢起、盧綸為代表的大曆十才子。他們著力于山水田園、自然景物的描寫。他們的詩歌有一定的藝術成就,但思想內容卻很貧乏。
貞元、元和之際,社會經濟逐漸恢復繁榮,唐王朝的經濟、軍事力量也在加強。一些關心國家命運的士大夫,看到唐朝「中興」有望,就要求改良政治。他們以學習陳子昂和杜甫為號召,提出「文章合為時而著,詩歌合為事而作」的主張,發起了新樂府運動。
白居易(772—846年)和元稹(779—831年)是新樂府運動的核心人物。他們寫了很多諷喻詩,白居易的《秦中吟》10首和《新樂府》50首,是這些詩的代表作品。犀利的觀察力,平易通俗的風格,強烈對比的手法和「一吟悲一事」 [285] 的結構是《秦中吟》和《新樂府》的特色。
元稹的《連昌宮詞》,白居易的《長恨歌》、《琵琶行》等長篇敘事詩,思想結構和藝術手法都和諷喻詩有相通之處。元稹的艷體詩和白居易的雜律詩反映了當時的都市生活,也開闢了晚唐纖麗的詩風。
白居易晚年的閒適詩,寄情佛道,追求閒適,這說明在唐王朝走向下坡路的情勢下,詩人的意志消沉了。
中唐時期,還形成了以韓愈、孟郊為代表的詩派,這派詩人重視藝術的技巧,險僻奇奧是他們共同的特點。韓愈以文入詩,筆力剛健,氣勢雄渾。
李賀(790—816年)以奇異的想像和艷麗的辭藻進行創作,具有特殊的風格。但由於他過分追求奇譎險怪,某些詩內容比較空虛,而且不免流於晦澀。
晚唐的杜牧(803—853年)和李商隱(813—858年),生活在社會表面平靜、繁榮而實際危機四伏的時代,處於黨爭激烈的環境中,這種時代因素和個人遭遇結合在一起,就使得他們一方面憂國憂時,寫了一些借古諷今、感懷傷世的作品,另一方面卻莫可奈何,寫了更多的放浪冶遊或幽期密約之作。杜牧的詩風比較明朗、俊爽。李商隱的詩諧和婉轉,清麗含蓄,但是骨力纖弱,情調哀傷。
在唐末動亂的年代裡,皮日休、聶夷中、杜荀鶴等詩人,繼承了杜甫、白居易等人的傳統,寫出揭露統治的罪惡,反映社會矛盾的詩歌。韋莊、韓偓、司空圖為代表的詩人,有的逃避現實,著意創作香艷詩或山水詩。
古文運動和古文 齊梁以來柔靡浮艷和形式僵化的駢體文,日益成為文學發展的障礙,自北周至隋,屢有人倡議改革。武則天時,陳子昂也要求改變文體。他撰寫表疏,議論時事,都採用明朗而素樸的文字。但是當時朝廷考試進士,頒行制詔都採用駢體,駢體文的勢力很強大。同時,由駢文改為散文,也需要經歷一個長期摸索的過程。
開元、天寶以後,很多文學家提倡古文。古文就是散文,因為散文是周秦兩漢通行的文體,唐人稱之為古文。當時以寫作古文著稱的有蕭穎士、李華、元結、獨孤及、梁肅等人。貞元、元和之際,適應當時政治思想發展的需要,出現了古文運動,這個運動的核心人物是韓愈和柳宗元。韓愈說:「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言詞。」 [286] 柳宗元說:「文者以明道。」 [287] 韓、柳所說的道,就是傳統的儒家思想。他們強調文章必須言之有物,反對六朝駢文中的形 式主義文風。所以,古文運動是一個改革文風的運動。韓愈主張,作文要「惟陳言之務去」,「文從字順各識職」,即要求語言新穎,文字通暢。他還認為文章言語,要與事相侔 [288] 。所以,古文運動又是一個改革文學語言的運動。古文運動在恢復古體散文的基礎上,創造出一種適於反映現實、表達思想的文體,這種文體迅速獲得廣泛的流傳。
韓愈和柳宗元都是傑出的散文家。他們的散文都有豐富的內容,成熟的技巧,語言簡練,邏輯性強。韓愈的作品氣勢雄健,奔放流暢。柳宗元的作品峭拔俊秀,含蓄精深。他們對散文的發展都有很大貢獻。
傳奇小說 隋和唐初的傳奇小說,流傳下來的只有《古鏡記》、《補江總白猿傳》和張 的《遊仙窟》等寥寥幾篇。
中唐時期,內容豐富的城市生活向文學提出了新的主題;六朝志怪小說和唐代民間說話(市人小說)為傳奇小說提供了創作經驗;古文運動的開展,為小說的寫作提供了靈活而表現力較強的文體;唐代詩歌的繁榮也在語言、意境等方面,給了傳奇小說以豐富的營養。因此,在貞元、元和間,傳奇小說的寫作繁盛起來。
這一時期傳奇小說的代表作品有陳鴻的《長恨歌傳》、元稹的《會真記》、李朝威的《柳毅傳》、白行簡的《李娃傳》、蔣防的《霍小玉傳》等,這些小說都以精煉、優美的語言,成功地塑造了各種性格的人物形象。
晚唐時期,傳奇小說的創作依然很盛,出現了不少的傳奇集,著名的有牛僧孺的《玄怪錄》、李復言的《續玄怪錄》、牛肅的《紀聞》、裴鉶的《傳奇》、皇甫枚的《三水小牘》等。有的今天雖然已經散佚,但還可以從《太平廣記》中窺見其大概。這些傳奇小說,多是文人獵奇記怪的作品。
俗講和變文 隨著佛經的大量翻譯和佛教的流傳,印度傳經的梵唄和唱導也傳入了。梵唄是運用佛曲和中國民間曲調歌唱贊偈,唱導是用通俗的語言,夾敘夾唱,來宣傳佛教教義。到唐代,梵唄和唱導的方法發展為俗講和僧講,俗講的聽眾限於普通人,僧講的聽眾限於僧侶 [289] 。唐朝後期,俗講曾盛極一時。元和至會昌間,俗講僧文淑以「其聲宛暢」 [290] 而享有盛名, 「聽者填咽寺舍,瞻禮崇奉,呼為和尚,教坊效其聲調以為歌曲」 [291] 。
俗講的話本叫變文,唐末吉師老有看蜀女轉昭君變詩 [292] 。隨著俗講的流行,變文已經推廣用來講唱非佛經故事,說唱變文的已不限於僧侶。
現在流傳下來的變文,是近代在敦煌發現的,其中除了演繹佛經故事的《維摩詰經變文》、《降魔變文》和《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等以外,還有《伍子胥變文》、《秋胡變文》、《孟姜女變文》、《王昭君變文》、《張義潮變文》等多種。這些都是以古代歷史故事、民間傳說或當代人物傳作為題材的。
變文對於傳奇小說以及後來的民間說唱文學有很大影響。
四 藝術
雕塑 隋、唐的雕塑主要包括石窟寺造像、陵寢前的石雕和墓葬中的俑器,其他還有碑碣、經幢上的浮雕等。
隋唐時期的石窟藝術是為宗教服務的,主要有敦煌莫高窟、洛陽的龍門、天水的麥積山,太原的天龍山和重慶大足的北山等。
洛陽龍門奉先寺的雕像造於唐高宗時,是唐代最大最著名的。這裡原有大像9軀,現存6軀。中央是盧舍那佛坐像,高12米66厘米。佛的兩旁依次為比丘立像、脅侍菩薩立像、天王和力士像,造像的巨大,它們頂線的波浪起伏以及它們之間距離的遠近疏密,使得這一組造像不僅顯出宏偉的氣勢,而且能夠突出主像。
天龍山第14窟兩壁的菩薩雕像神態動人,肌膚飽滿,是我國唐代最精美的雕像之一。
重慶大足北山的石窟從唐朝末年開鑿,那裡的第245號龕洞的深浮雕,雕出了內容紛繁、層次重疊的淨土變。這一布局嚴密的創作,在古代雕刻史上是罕見的。
除了洛陽龍門奉先寺盧舍那佛,唐代各地也出現了一批大佛。敦煌莫高窟的北大佛高33米,南大佛高26米,均為彌勒坐像,分別塑於武則天和玄宗開元年間。四川樂山大佛,高71米,也是彌勒坐像,系由整體山岩雕鑿而成,氣勢雄偉,具有獨特的震撼人心的藝術魅力。
昭陵六駿浮雕,是為誇耀唐太宗戰功而雕造的。浮雕簡練有力,神態各 異,擺脫了宗教和象徵意味。
隋唐陶俑以唐代的彩繪陶俑和三彩陶俑最為精美。人物俑有單像,有群像,塑工們利用手勢、動作、面部表情以至服飾等,刻畫人物的精神狀態和思想感情。動物俑以馬和駱駝為最多,形態逼真,製作也很精美。
唐代也出現了一些著名的塑像家,盛唐的楊惠之最為傑出。據說他曾經在長安為名優留盃亭塑像,長安人看到它的背,就能辨識出來是誰 [293] 。
繪畫 宮殿、陵墓、寺廟和石窟的壁畫以及屏風畫仍然是隋唐繪畫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人物、山水、花鳥捲軸畫也在盛唐時期發展成熟。
在1960年出土的永泰公主墓、1971年出土的章懷太子李賢墓和懿德太子李重潤墓中,發現了大量壁畫。近年來在洛陽等地又發現了一批壁畫墓。其中懿德太子墓的壁畫,面積達400平方米,保存比較完整的有40餘幅。這些壁畫色彩鮮艷,布局謹嚴,內容豐富,有王子、客使、侍女、陪臣、宦官等人物形象,以及出行、馬毯、歌舞、遊戲等宮廷活動的場景,還有宮闕、器物等畫面。
初唐,人物故實畫越來越發達,佛道畫逐漸退居次要地位。
閻立德和立本兄弟,都是初唐著名的人物故實畫家,現存閻立本的《歷代帝王圖卷》和《步輦圖》筆力剛健,線條有如屈鐵盤絲,他能以簡練的筆法傳達出人物的性格。
盛唐時期人物、山水捲軸畫興起,繪畫已經從宮廷、寺廟中走出來,成為文人士大夫抒情寫意的工具。畫家也開始擺脫畫匠的身份,成為士大夫的一個組成部分。
吳道子年輕時做過畫工,玄宗招為內教博士,最擅長人物和寫意山水,被稱為畫聖。他敢於大膽革新創造,在傳統畫法和從西域傳來的鐵線描之外,別創出一種圓潤的蓴菜條(蘭葉描)。他又吸取了梁代張僧繇和西域畫派的暈染法(凹凸法),而加以發展變化,於焦墨痕中別施彩色,微分淺深,使他的畫特別富有立體感。吳道子作畫不但求其形似,且進而求其神似。他畫人物則「虬須雲鬢,數尺飛動,毛根出肉,力健有餘」 [294] ;畫仙女則「竊眸欲語」 [295] 。他先後在寺觀圖畫牆壁三百多間,其經變畫中的人物,奇形異狀,無 一相同 [296] 。
盛唐、中唐之際的張萱和周昉都以畫仕女著名,他們通過描寫一些生活瑣事表現了當時貴族婦人優越、逸樂的寄生生活 [297] 。張萱的《搗練圖》和《虢國夫人遊春圖》現有宋徽宗摹本。周昉的《簪花仕女圖》是他現存作品中的代表作品。
山水畫在隋唐時期有了發展。在現存的隋展子虔《遊春圖》中,人馬和山石樹木比例勻稱,近大遠小,合乎透視原則。
初唐、盛唐之際的李思訓以善畫金碧山水著稱,開工筆山水先聲。他的畫貴族氣息很濃厚,藝術特點是描繪工細,設色絢麗,景物逼真。他的兒子李昭道也善畫山水,「變父之勢,妙又過之」 [298] 。
吳道子對山水畫也有貢獻,他畫的怪石崩灘,「若可捫酌」 [299] 。玄宗遣他在大同殿畫嘉陵江300里山水,一日而就。詩人王維首創水墨山水,以破墨法畫山水田園畫,宋人蘇軾說:「味摩詰之詩,詩中有畫;觀摩詰之畫,畫中有詩。」 [300]
唐代還有很多特具專長的畫家,如邊鸞善畫花鳥,曹霸、韓干善畫馬,韓滉、戴嵩長於畫牛 [301] 。
莫高窟藝術 在敦煌莫高窟現存的480窟當中,隋窟95,唐窟213,幾乎占了全部的2/3。唐代洞窟的規模很宏壯,石窟藝術的成就也很輝煌。
在洞窟的塑像中,占主要地位的是佛像,也有菩薩像和天王、力士像。洞窟的四壁布滿了經變、佛傳或本生故事的輝煌絢麗的圖畫。其中畫得最多的是西方淨土變,其次是東方藥師淨土變、彌勒淨土變、維摩變和法華經變等。在西方淨土變的畫面中洋溢著歡樂的氣氛,這是唐代社會經濟繁榮和地主奢華生活的反映。
經變畫畫面的巨大,內容的紛繁和構圖的緊密,充分顯示出畫工們高超的設計才能,他們創作態度認真嚴肅,技巧手法也很純熟。在描繪飛天時,他們只用一個飛舞的姿勢和一條飄拂的長帶,就叫它們很自如地霞舉飛升 在空中了。從唐代的各種經變畫中,我們可以看到當時的樂舞和建築,還可以看到中華帝王和西域各族君長的形象。在經變畫的周圍,還有許多故事畫。裡面有耕地、收穫、飼養牲畜、伐木、射獵、拉縴等生產活動,也有角觝、百戲等藝術活動。畫工們畫出統治階級的豪華生活,也生動地描繪了勞動人民勤勞勇敢的面貌,並表達了勞動人民的痛苦。
在甬道兩壁或經變下方,畫著供養人像。這些像都盡態極妍,生意宛然,達到了我國古代人物畫的高度水平。
在藻井、龕頂、蓮座等處,都有豐富多彩、色彩絢麗的圖案畫。隋代藻井上的圖案多由蓮花、飛天、小千佛等構成。唐代圖案中應用得最廣泛的是卷草紋。
書法 隋代的書法家匯合前代碑版體的方嚴遒勁的風骨和書簡體的疏放妍妙的氣韻,創造出新的風格。
唐太宗喜好王羲之書法,他在為《晉書•王羲之傳》所寫的贊中從書法史角度指出:「所以詳察古今,研精篆素,盡善盡美,其惟王逸少乎!觀其點曳之工,裁成之妙,煙霏露結,狀若斷而還連;鳳翥龍蟠,勢如斜而反直。玩之不覺為倦,覽之莫識其端,心慕手追,此人而已。其餘區區之類,何足論哉!」 [302] 他極力搜求王羲之墨跡,共得王羲之真跡行草290紙,草書240紙。他命拓書人馮承素等四人各拓《蘭亭序》數本。
歐陽詢(557—641年)和虞世南(558—638年)同是由陳入隋而終於唐初的大書法家。歐陽詢以骨氣勁峭、法度嚴整為特色,代表作品有九成宮醴泉銘。虞世南的書法「內含剛柔」,「姿榮秀出」 [303] ,孔子廟堂碑是他的代表作品。褚遂良(596—658年),綜合各家所長,又微參以隸書的筆法,別創一格,他的代表作品有三藏聖教序等。
盛唐的顏真卿(708—784年),把篆書的中鋒和隸書的側鋒結合起來,運用到楷書上,使書法起了很大的變化。用筆勻而藏鋒,內剛勁而外溫潤,字畫如棉裹鐵。字的曲折處圓而有力,如折釵股。他的書法氣勢雄渾,形體敦厚。他的傳世作品較多,顏氏家廟碑、麻姑仙壇記、多寶塔碑等都是極著名的。
柳公權(778—865年)的書法與顏真卿齊名。他吸取了歐、顏二家之長,寫的字謹嚴而又有開闊疏朗的神致,代表作品有李晟碑、玄秘塔等。
唐代草書也有很高成就。孫過庭、張旭和懷素等都很著名。
樂舞 隋和唐初,宮廷樂舞中占主導地位的是享時演奏的燕樂。燕樂是宮廷宴會時演奏的,是宮廷禮樂的一部分。隋煬帝定九部樂,唐太宗改為十部樂,有燕樂、清樂、西涼樂、天竺樂、高麗樂、龜茲樂、安國樂、疏勒樂、高昌樂和康國樂。其中燕樂和清樂是漢族的傳統音樂。西涼樂是十六國時期在涼州一帶形成的,它融合了中原舊樂和龜茲樂,樂器有中原的鐘、磬、笙、簫,南方的法螺(貝)和西域的豎箜篌、橫笛等。龜茲樂傳入內地後,其聲亦多變易。它的15種樂器中有6種是鼓。周隋以來,管弦雜曲多用西涼樂,鼓舞曲多用龜茲樂。
高宗以後,藝術家根據民族傳統,吸取了邊疆民族和鄰近國家樂舞的精華,創作了許多新的樂舞,逐漸形成了坐立二部伎,十部樂逐漸廢亡。坐部伎舞隊規模較小,只有3—12人,樂隊在堂上坐著演奏。立部伎舞隊規模很大,有60—180人,樂隊站著演奏。
玄宗時,出現了以清樂為主,「雜用胡夷里巷之曲」 [304] ,演奏新聲的法曲。玄宗選坐部伎子弟和宮女數百人於梨園教習法曲,稱皇帝梨園弟子。
不僅是宮廷樂舞,民間樂舞也有了很大發展 [305] ,出現了一些著名的歌唱家、舞蹈家,還有沿街賣唱的歌者。人們手牽著手,踏地為節,邊歌邊舞。這種民間自娛形式的踏歌更是節慶活動乃至送別時不可缺少的節目。
隋唐舞蹈有軟舞和健舞之分。軟舞有鳥夜啼、涼州、回波樂等;健舞有劍器、胡旋、胡騰等。柘枝舞來自中亞的石國,本是健舞,經過長期的演變,逐漸接近軟舞。
唐代的樂曲,長的叫大曲,短的叫雜曲。五七言詩都可以配在樂曲里唱,新發展起來的詞就是依照樂曲的節拍而填制的。唐代的大曲都是舞曲,每曲分12大段,結構很複雜。
參軍戲、踏搖娘、蘭陵王等具有故事情節的戲,在唐代仍舊流行,內容不斷豐富。木偶戲也很流行,叫做窟礓子。
隋唐的雜技也很發達,除了在宮廷、城市表演,雜技藝人還巡村演出。從唐人的壁畫中,我們可看到當時雜技表演的片斷。
五 科學技術
天文歷算 唐初王孝通的《緝古算經》,第一次運用了解三次方程式的方法來解決一些複雜的工程計算問題,是一部比較高深的數學著作。高宗時,李淳風等人審定並註解了《九章算術》、《海島算經》、《孫子算經》、《五曹算經》、《張丘建算經》、《夏侯陽算經》、《周髀算經》、《五經算術》、《緝古算經》、《綴術》十部算經。十部算經由唐朝政府規定作為算學的教本。
隋代劉焯造皇極曆,吸取北齊張子信關於太陽視運動的不均勻性的成果而加以損益,他發明了等間距二次內插法,來推算每天的太陽視運動速度。高宗時,李淳風造麟德歷,拋棄了以每月29日和30日相間排列的「平朔」,而採用按照太陽和月亮位置真正相合的時刻來定朔日的「定朔」。
唐玄宗命僧一行(683—727年)主持改歷。一行與梁令瓚合作,創製了能夠直接測量黃道坐標的黃道游儀,用它測量了28宿距天球北極的度數,在世界上第一次發現了恆星位置變動的現象。
一行根據南北各地實測北極高度和冬至夏至日影短長的結果,推翻了過去「王畿千里,影差一寸」的說法,證明影差和距離的比例並不固定。他又根據在河南浚儀、扶溝、上蔡三地實際測量的結果,得出大率351里80步(唐度,合現在的123. 7公里)而極差一度的結論,與現代值相對誤差11. 8%。這個數字雖不準確,但這是世界上第一次在地面實測子午線的長度。
一行的大衍曆在開元十五年作成。一行比較正確地掌握了地球在繞太陽運行時速度變化的規律,提出了比較正確的「定氣」概念:在每兩個節氣之間,黃經差相同,而時間間距則不同。由此,他還發明了不等間距二次內插法。
此外,在開元十三年,一行與梁令瓚合作,製成了以漏水轉動的渾天銅儀。銅儀外絡二輪,綴以日月,也能運行。儀體29轉有餘而日月會為1月,365轉而日周天為1年。銅儀又有兩個木人,一個每刻一擊鼓,一個每辰一撞鐘。這種既能表示天體運動,又能指示時間的儀器是後來天文鐘的前身。
醫學隋唐醫學在分科治療方面有新的發展。當時已有體療(內科)、瘡腫(外科)、少小(小兒科)、耳目口齒科,還有針科和按摩科等。
有一些著名的醫學家寫出了很有價值的著作。
隋代巢元方等人撰寫的《諸病源候論》,共50卷,分67門,1720論,是一 部研究病因、疾病分類、鑑別和診斷的巨著,對後代醫學影響很大。
隋代和唐初的孫思邈(581—682年)以畢生精力貢獻於醫藥學。他特別注意發揚我國古代醫師的優良傳統。他認為:「人命至重,有貴千金,一方濟之,德踰於此。」 [306] 他撰成《千金方》30卷,《千金翼方》30卷,內容豐富。他還重視特效藥物的研究和藥物的採集方法,後人稱他為藥王。
玄宗時的王燾撰《外台秘要》40卷,分1104門,記錄單方6900多個,對前人成果「並采精英,銓其要妙」 [307] 。
唐高宗時,蘇敬等人受命重修《本草》,共53卷,稱《唐本草》。《唐本草》記錄藥物844種,其中改正了陶宏景《本草經集注》里錯誤記述的藥物400多種;在新增加的114種藥物中,有不少是從波斯和南海傳來的。《唐本草》是世界上第一部由國家編定頒布的藥典。
建築 趙州安濟橋是現存世界最古的跨大弧平的單孔石拱橋。這座橋由隋代匠師李春設計造成,全長約54米,跨距37.02米,券高7.23米。在主券兩端的上方,各有兩個空腔小券,用以減輕橋身和橋基負重,增加過水麵積。這種造橋方法,在世界上是首創的。
隋、唐都城長安是經過隋代建築家宇文愷、高龍義和唐代建築家閻立德等設計建築的。長安城建制嚴密,規模宏偉。根據考古勘測結果,城東西長9550米,南北8470米,周圍約70里 [308] 。在分區、坊市、街道、綠化和水道等方面都有完整的規劃。東西對稱的布局,棋盤式的街道,宮殿、衙署與坊市的分置,封閉式的里坊和集中的市場,構成了長安和這一時期重要城市布局的特色。
長安宮城、興慶宮和外郭城北的大明宮,稱為三大內。大明宮在唐高宗時建成。它的正殿含元殿面闊11間,進深三間(59. 2×16米),階基高出平地40餘尺 [309] 。宮內的麟德殿分為前、中、後三殿,高低錯落,用重廊把大殿和左右的樓、亭連結在一起,結構複雜,規模宏壯,可以適應不同規模和性質的宮廷活動。
唐代的木構技術已經達到相當成熟的水平。山西五台山的南禪寺建於建中三年(782年),佛光寺建於大中十一年(857年),是我國現存最古的木 構建築物。
唐中葉以來,磚瓦建築在南方各城市逐漸推廣。廣州、蘇州、洪州(今江西南昌)等地的竹木建築開始為瓦房所代替 [310] 。成都、江夏(今湖北武昌)等地的城牆開始包磚 [311] 。
印刷術 隋唐時候,文化繁榮,讀書識字的人增多,單靠抄寫書本已經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了,因此,就出現了雕版印刷術。
雕版印刷術在隋末唐初已經發明,唐初玄奘曾用來印刷佛像,但使用還很不普遍。文宗大和九年(835年)馮宿《禁版印時憲書奏》說:「劍南兩川及淮南道皆以版印曆日鬻於市。每歲司天台未奏頒下新曆,其印歷已滿天下。」 [312] 雕印的曆書,在晚唐已廣泛流傳。
現存的最早的雕版印刷品,是咸通九年(868年)王階印造的《金剛經》。經券高約30厘米,長約5米,由7個印頁粘結而成。卷首是一幅扉畫,後面是《金剛經》正文,畫和文字都刻得很精美。刀法的純熟和印刷的清晰,足證當時的刻印技術已經很成熟。現存的唐代印刷品實物還有乾符四年(877年)曆書和中和二年(882年)曆書等。1953年在成都望江樓附近唐墓中出土的龍池坊卞家印賣《陀羅尼經》,是國內現存的最早印本。
唐朝末年,印刷術已流行於東川、西川、淮南、江南、浙東、江西和東都等地。出版的書有字書(如《玉篇》)、韻書(如《唐韻》)、曆書、佛經、咒本和陰陽雜記、占夢、相宅、九宮五緯之類的術數書。成都是當時印刷業的一大中心,一些書肆大量出售雕版印刷的書籍 [313] 。
印刷術發明以後,從我國逐漸傳播到全世界。印刷術的發明,是我國人民對世界文化的偉大貢獻。
第五節 唐代中國與亞洲各國的經濟文化交流
唐代中國和亞洲各國經濟文化的交流,進一步頻繁起來。亞洲各國的商人、僧侶和學者不斷來到中國,聚集在長安、洛陽、廣州、揚州等大城市中。當時中國成了亞洲各國經濟文化交流的樞紐。
當時中國與亞洲各國的交通比較發達。陸路由今天的河西走廊經新疆至中亞、西亞和巴基斯坦、印度;由四川經西藏至尼泊爾、巴基斯坦和印度;由雲南至緬甸和印度;由河北經遼東至朝鮮。
海上交通的主要路線是從廣州通向越南、印度尼西亞、斯里蘭卡、伊朗和阿拉伯。唐朝中葉,廣州江中「有婆羅門、波斯、崑崙等舶,不知其數,並載香藥、珍寶,積載如山,舶深六七丈,師子國、大石國、骨唐國……等往來居住,種類極多」 [314] 代宗時,每年來廣州的各國船隻達到四千餘艘。唐朝末年,泉州成為一個重要的港口。唐的商船也遠航馬來半島、阿曼灣和波斯灣一帶。唐朝後期,由於中國水手掌握了季候風的規律,中日之間的海上交通也日益發達。中國商船可以直航日本,新羅的船隻也時時往來於中國、朝鮮和日本之間。
唐代中國與朝鮮、日本的文化交往 隋唐時期,中國和朝鮮半島的關係更加密切了。
9世紀中葉,在今山東、蘇北沿海諸縣,有許多新羅坊,是新羅僑民聚居的地方。僑居中國的新羅人民有的經營水運,有的務農力作,他們對中國東部沿海的經濟、文化發展,有所貢獻。新羅商人的船隻來往於今山東、江蘇沿海之間,並常常航行到日本 [315] 。
在新羅統一朝鮮半島前,新羅貴族就開始派遣他們的子弟來唐留學。統一以後,更有大批留學生來唐。開成五年(840年),新羅留學生和其他人員一次回國的就有105人。有的新羅人在唐應科舉,考試及第。其中如崔致遠12歲入唐,18歲中進士,他的《桂苑筆耕集》,流傳到現在。新羅國學裡,以儒家經典作為考試的項目。新羅的士大夫對中國文化有很深的了解,唐玄宗派使臣到新羅時,考慮到「新羅號君子國,知詩書」,特別挑選了經學家邢 前去。白居易的詩歌在新羅流傳很廣。
新羅人民在唐以前就已經利用漢字作為記事的工具。到7世紀中葉,他們又創造出了「吏讀」,利用漢字字形作為音符,表示助詞、助動詞等,夾在漢文中間使用,以幫助閱讀漢文。
唐朝時期中國的天文、曆法和醫書傳入新羅,新羅的繪畫、雕塑和音樂也受到中國的影響。現存慶州石窟庵的石佛和菩薩像,與唐的石刻造像,風格十分相近。
7世紀初,日本聖德太子兩次派遣小野妹子為遣隋使來中國,並開始派遣留學生和學問僧直接來隋學習中國文化。唐朝初年,日本留學生高向玄理、南淵請安和學問僧僧旻先後回國。他們大力介紹中國文化,對於中日文化交流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日本的養老令源出唐令,日本的平城京也是仿照長安城的設計修建的。
在唐代,日本前後共派遣了19次遣唐使,都挑選博通經史、嫻習文藝和熟悉唐朝情況的人擔任。遣唐使的隨行人員中還有一些醫師、陰陽師、樂師等,是為了進一步深造和求解疑難而被派來中國的。最近,在西安發現了一方《井真成墓誌》,這是首次發現的在唐日本留學生的墓誌。
遣唐使、留學生、學問僧帶來彩帛、香藥、珍寶等,帶回樂器、書籍、經卷、佛像等。留學生吉備真備把中國在科學上取得的新成就介紹到日本。學問僧空海帶回大批真言宗(密宗)的經典,在日本建立了真言宗。空海編寫的《文鏡秘府論》和《篆隸萬象名義》是關於中國文學批評和文字學的重要著作,對中日文化交流很有貢獻。唐人的文集,在9世紀後大量輸入日本,白居易的詩歌尤其受到日本人的喜愛。日本人還利用草體漢字表示聲音,創造了平假名;利用楷體漢字偏旁表示聲音,創造了片假名;這種字母一直沿用到今天。
日本正倉院現存的文具、衣飾、屏風、樂器等唐代文物,是唐代中國和日本廣泛進行文化交流的最好見證。
去日本的唐朝僧人鑒真對中日文化交流也有很大貢獻。鑒真(688—763年),姓淳于,揚州人。他在十多年中,經過六次努力,才實現渡海的願望,於天寶十三載(754年)到達日本。這時他已雙目失明,年近七旬了。鑒真把戒律傳到日本,同時還把佛寺建築、佛像雕塑的藝術介紹過去。日本現存的唐招提寺及盧舍那佛,就是鑒真及其弟子在天平寶字三年(759年)創建的。鑒真精通醫學,尤精本草學,他以鼻嗅辨正日本藥物的真偽,對日本醫藥學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唐代中國與南亞各國的文化交往 隋唐時期,中國和尼婆羅(今尼泊爾)、天竺(今印度)、林邑(今越南南部)、真臘(今柬埔寨)、訶陵(今印度尼西亞的爪哇)、驃國(今緬甸卑謬一帶)、師子國(今斯里蘭卡)等國建立了聯繫。許多中國僧人到今天的印度、巴基斯坦等國求經禮佛,其中玄奘和義淨對中國與印度、巴基斯坦和印度尼西亞文化的溝通,貢獻最為突出。
玄奘(596—664年)姓陳,河南緱氏(今偃師南)人。貞觀初年,他從長安 出發西行,抱著「若不至天竺,終不東歸一步」 [316] 的決心,在高昌王麴文泰的幫助下,戰勝了沿途流沙雪山、嚴寒酷暑等種種障礙,經過現在我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亞地區和阿富汗,終於到達了巴基斯坦和印度。他在今巴基斯坦、尼泊爾和印度北部遊學了三年,隨後來到當時印度的佛教學術中心那爛陀寺(今伽雅城西北),學習《瑜伽師地論》。在那爛陀寺刻苦學習了五年以後,玄奘繼續到印度和巴基斯坦各地巡禮求學。經過五六個年頭,又回到那爛陀寺,在那裡主講《攝大乘論》,發表了重要的論文《會宗論》,並在辯論中駁倒了他的論敵。642年,戒日王為玄奘在曲女城(今印度卡諾吉城)舉行了一次佛教經學辯論大會,有五印度十八國國王和各派僧人數千人參加。在大會上玄奘獲得了很高的榮譽。
玄奘從印度取回佛教經典657部,於貞觀十九年(645年)正月回到長安。他在長安組織專門機構翻譯佛經。根據他在旅行中的豐富見聞寫成的《大唐西域記》一書,記載了我國新疆以及中亞地區、阿富汗、印度、巴基斯坦、尼泊爾和斯里蘭卡境內的138個古國的山川、物產、風俗、宗教和政治經濟情況,是研究這些地區和國家7世紀中葉歷史的重要文獻。
玄奘啟程返國後不久,戒日王的使臣就來到了長安。唐太宗與戒日王互通使節。太宗、高宗時期,唐使王玄策曾三次出使天竺和尼婆羅,訪問了許多地方。
義淨(635—713年)姓張,范陽人。他於高宗咸亨二年(671年)從廣州乘船出國,在那爛陀寺學習了十年,又到室利佛誓、末羅瑜(均在今印度尼西亞的蘇門答臘)繼續搜求和抄寫佛經。證聖元年(695年)義淨回到洛陽,取回的經、律、論約有400部。義淨寫的《南海寄歸內法傳》、《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介紹了當時南亞一些國家的佛教和生活、文化方面的情況,記載了當時去印度的中國僧人的經歷。
印度來唐參加譯經的僧人,見於記載的先後有二十餘人。有一些僧人通醫學、善治眼病。印度的天文學者在長安司天台中擔任職務,參加曆書的制訂工作,並翻譯了印度九執歷。他們對中印文化交流,也起了促進作用。
印度梵文傳入中國後,促進了漢語音韻的研究。隋代出現了《切韻》,唐代也有許多研究音韻的書。僧守溫還仿擬梵文字母的體系,擇定了漢語的 30個字母 [317] 。
德宗貞元十八年(802年),驃國的王子率領樂隊來到長安,《新唐書•驃國傳》詳細地記載了驃國樂的曲名和所用的樂器。
唐代中國與中亞、西亞、北非各國的經濟文化交流 唐與中亞的康國、石國、安國等昭武諸國和西亞的波斯交往頻繁,不斷互通使節。永徽二年(651年)唐與大食建立了聯繫。拂菻(東羅馬帝國)的使臣也曾幾次來唐。
許多波斯、阿拉伯和中亞的商人在中國定居下來,有的經營珠寶、香藥,買賣絲綢,放高利貸,也有的開店出售胡餅、畢羅和波斯名酒三勒漿。還有許多商人來往於中國和亞洲各國之間,販運商品,進行貿易。據開元時慧超記載,當時波斯人泛海直至廣州,「取綾絹絲綿之類」 [318] 。在兩河流域和埃及的開羅附近,發現了唐代的青白瓷器。近年在新疆還發現了公元7世紀的商人窖藏,有波斯和阿拉伯銀幣947枚,金條13根。
751年怛邏斯戰役中,高仙芝軍為大食所敗,中國的戰俘把造紙法輸入撒馬爾罕。從那以後,許多地方都造起紙來。此後,造紙術又由中亞傳入阿拉伯國家。中國的綾錦紡織技術也傳入阿拉伯國家,大食首都就有中國的紡織工匠 [319] 。中國的陶瓷製造技術、煉丹術和硝,也在唐代傳去。
中亞石國和康國的胡騰舞、胡旋舞和柘枝舞傳到長安,中亞的音樂在長安也很流行。
* * *
[1] 《冊府元龜》卷四八七《賦稅》:「(開皇)二年,頒新令。」
[2] 《北史》卷一一《隋本紀》。
[3] 據唐制,18歲以上的中男,須服雜徭,雜徭有時也成為沉重的負擔。
[4] 《隋書》卷六八〇:「及頒新令,制人五家為保,保有長。保五為閭,閭四為族,皆有正。畿外置里正,比閭正,黨長比族正,以相檢察焉。」
[5] 《通典》卷七《丁中》。
[6] 《隋書》卷二《高祖紀》。
[7] 《隋書》卷四二《李德林傳》。
[8]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9]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文物出版社,1961年,第101頁。
[10] 《大業雜記》,《指海》本,下同。
[11] 《舊唐書》卷六七《李 傳》。
[12] 《大業雜記》。
[13] 《隋書》卷三《煬帝紀》。
[14] 到唐朝的時候,台灣和大陸的關係繼續發展,韓愈和柳宗元在列舉海外貿易時,都提到流求。詩人施肩吾有詩敘述澎湖人民的生活。台灣還發現了唐宋時代的瓦瓶和古錢等器物。
[15] 《隋書》卷八一《流求傳》。
[16] 《隋書》卷四○《王誼傳》。
[17]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18] 《資治通鑑》卷一八一,大業七年。
[19]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20] 《唐律疏議》卷四《名例四》。
[21] 《唐律疏議》卷一六《擅興律》揀點衛士、征人條。
[22] 《吐魯番出土文書》第七冊《阿斯塔那100號墓文書》,文物出版社,1986年,第221—227頁。
[23] 《舊唐書》卷四三《職官志·刑部》。
[24] 根據歷史記載,唐律共500條,此處系根據現存唐律律條計算。
[25] 《舊唐書》卷四三《職官志·刑部》。
[26] 《舊唐書》卷四三《職官志·刑部》。
[27] 劉俊文《敦煌吐魯番唐代法制文書考釋》,中華書局,1989年。
[28] 《貞觀政要》卷二《直諫篇》。
[29] 以今河北、河南,山東三省為準。據《隋書》及《舊唐書·地理志》有關材料統計。
[30] 唐天寶三年以前的制度,男年16歲為中男,21歲為丁男,60歲為老男。痴啞、侏儒、腰脊折、一肢廢等為廢疾,癲狂、兩肢廢、兩目盲等為篤疾。
[31] 《通典》卷二《食貨二·田制下》。
[32] 《唐律疏議》卷一三《戶婚律》占田過限條。
[33] 宋家鈺《唐朝戶籍法與均田制研究》第八章,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
[34] 隋煬帝除婦人、部曲、奴婢之課,大約同時也廢除了他們受田的制度。在隋煬帝以前,一夫一婦的應受田為140畝,隋煬帝廢除婦人受田的制度,自後改為一丁受田百畝。
[35] 《唐律疏議》卷一三《戶婚律》差科賦役違法條。
[36] 《資治通鑑》卷一九二,武德九年十月。《貞觀政要》卷一《論君道》、《論政體》,卷四《論教戒太子諸王》等。
[37] 《貞觀政要》卷一《政體》
[38] 《貞觀政要》卷七《崇儒學》。
[39] 《貞觀政要》卷五《公平》。
[40] 《資治通鑑》卷一九二。
[41] 《貞觀政要》卷五《公平》。
[42] 《舊唐書》卷一八五上《陳君賓傳》。
[43] 《唐會要》卷一〇〇《雜錄》。
[44] 《資治通鑑》卷一九八,貞觀二十年九月。
[45] 《新唐書》卷九十三《李 傳》。
[46] 《新唐書》卷九十五《高儉傳》。
[47] 《資治通鑑》卷二〇〇,顯慶四年;卷二〇一,龍朔三年、麟德元年。
[48] 據《舊唐書》卷四《高宗紀》。《資治通鑑》誤繫於顯慶二年。
[49] 《新唐書》卷七十六《則天武皇后傳》。
[50] 《唐大詔令集》卷三《改元光宅詔》。
[51] 調露元年(679年)唐平定西突厥阿史那都支的反叛後,唐於碎葉(今吉爾吉斯斯坦伊塞克湖以西托克瑪克城附近)築城設鎮,取代焉耆。
[52] 《舊唐書》卷八九《狄仁傑傳》。
[53] 《陳子昂集》卷八《上蜀川安危事》。
[54] 《舊唐書》卷八八《韋嗣立傳》,卷一〇一《辛替否傳》。
[55] 《舊唐書》卷一〇一《辛替否傳》。
[56] 《舊唐書》卷一〇六《王琚傳》。
[57] 《新唐書•選舉志下》,《冊府元龜》卷六三五《銓選部•考課一》。
[58] 《齊民要術》卷一《耕田》。
[59] 《太平廣記》卷二五〇《鄧玄挺》。
[60] 《元次山集》卷七《問進士第三》。
[61] 同上。
[62] 《通典》卷一二《輕重》。
[63] 《唐六典》卷二〇《太府寺》太府卿條,《通典》卷六《賦稅下》。
[64] 《唐語林》卷四《賢媛篇》明皇柳婕妤條。
[65] 陸羽《茶經》卷中《盌》,《陶說》卷二《古窯考》,《舊唐書》卷一〇五《韋堅傳》。
[66]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第100—101頁。
[67]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第99頁。
[68] 本段據《唐六典》卷二〇《太府寺》右藏署令條,《舊唐書》卷一〇五《韋堅傳》,《元和郡縣誌》相關卷,《通典》卷六《賦稅下》。
[69] 據《通典》卷六《賦稅下》天寶計賬計算。
[70] 《唐六典》卷七《工部郎中員外郎》條,《唐大詔令集》卷一〇八《停修大明宮詔》。
[71] 《唐六典》卷六《都官郎中員外郎》條,參《新唐書》卷四八《百官志》少府監條。
[72] 《資治通鑑》卷二〇三,光宅元年九月。
[73] 《唐六典》卷七《工部郎中員外郎》條。
[74] 《唐六典》卷二三《將作監》凡諸州匠人長上條,《新唐書》卷四八《百官志·少府監》和《將作監》,《鳴沙石室古佚書初編·水部式》。
[75] 《長安志》卷七唐京城條所記「郭中南北十四街」,意思是從南數到北,共有十四條大街。這些街就是今天說的東西大街。同條所記「東西十一街」意同,也就是今天說的南北大街。
[76] 《長安志》卷八《東市》。
[77] 《唐律疏議》卷八《衛禁律》越州鎮戍等城垣條,《唐六典》卷二〇《太府寺·兩京諸市署》。
[78] 《周禮註疏》卷一五《肆長》條賈公彥疏:「此肆長謂一肆立一長,使之檢校一肆之事,若今行頭者也。」
[79] 《太平廣記》卷四九五《鄒鳳熾》條。
[80] 《通典》卷七《歷代盛衰戶口》。
[81] 《舊唐書》卷九四《崔融傳》。
[82] 隋開皇中均田,狹鄉每丁只有20畝;唐貞觀時,靈口每丁有田30畝。唐儲光羲詩:「種黍三十畝。」這是當時地狹人稠地區的一般情況。
[83] 據《通典》卷六《天寶計賬》中地稅數,可知當時唐政府所掌握的實際墾田數為620萬頃。當時唐政府所掌握的戶數為890餘萬,平均每戶約得70畝。
[84] 《新唐書》卷五四《食貨志》,《通典》卷七《歷代盛衰戶口》,李翱《李文公集》卷三《平賦書》。
[85] 《唐大詔令集》卷八二《申理冤屈制》。
[86] 《舊唐書》卷一〇〇《畢構傳》。
[87] 《唐大詔令集》卷八二《申理冤屈制》。
[88] 《陳子昂集》卷八《上軍國利害事·人機》,參《資治通鑑》卷二〇三,垂拱元年。
[89] 《陳子昂集》卷八《上蜀川安危事》。
[90] 《唐會要》卷四十九《像》。
[91] 《唐大詔令集》卷一一〇《誡勵風俗敕》。
[92] 《唐大詔令集》卷一一一《置勸農使安撫戶口詔》。
[93] 《唐大詔令集》卷一〇四《處分朝集使敕之五》,《冊府元龜》卷一〇五《惠民》開元二十年二月辛卯制。
[94] 《冊府元龜》卷四九五《田制》天寶十一載詔。
[95] 《通典》卷二《田制下》原注。
[96] 據杜佑估計。見《通典》卷七《丁中》及原注。
[97] 《舊唐書》卷一八五上《王方翼傳》,《陳子昂集》卷五《梓州射洪縣武東山故居士陳君碑》。
[98] 《通典》卷七《歷代盛衰戶口》。
[99] 《唐六典》卷三《尚書戶部》凡天下諸州稅錢各有準常條。
[100] 《通典》卷六《賦稅下》,《全唐文》卷二五玄宗《安養百姓及諸改革制》。
[101] 據《通典》卷六《賦稅下》天寶計賬計算。
[102] 《舊唐書》卷八四《劉仁軌傳》,《新唐書》卷一二三《李嶠傳》,《玉海》卷一三八引《鄴侯家傳》。
[103] 《舊唐書》卷一〇一《辛替否傳》。
[104] 《唐會要》卷七二《府兵》,《新唐書》卷五〇《兵志》。
[105] 《通典》卷三二《都督》原註:「初,節度與採訪各置一人,天寶中,始一人兼領之。」
[106] 《資治通鑑》卷二一六,天寶八年二月。
[107] 《通典》卷六《賦稅下》。
[108] 《唐會要》卷七二《軍雜錄》。
[109] 《舊唐書》卷一〇六《楊國忠傳》。
[110] 《資治通鑑》卷二一六,天寶十年。
[111] 《南詔德化碑》。
[112] 《唐會要》卷九四《吐谷渾》。
[113] 突厥文《闕特勤碑》,見《突厥集史》卷一六,第880頁。
[114] 《舊唐書》卷六八《張公謹傳》。
[115] 《通典》卷一九八《突厥中》。
[116] 《張曲江文集》卷一一《敕突厥苾伽可汗書》、《敕突厥可汗書》。
[117] 《冊府元龜》卷九七九《外臣部和親門》。
[118] 《資治通鑑》卷二一三,開元十五年。
[119] 回鶻即回紇,貞元五年(789年)更名回鶻。回鶻盛時轄地甚廣,有一部分在我國境內。回鶻人又是後來我國天山以南地區的維吾爾族的主要祖源。
[120] 《舊唐書》卷一九五《回紇傳》。
[121] 《新唐書》卷二一七上《回鶻傳》,參《唐會要》卷九八《回紇》。
[122] 《舊唐書》卷一九五《回紇傳》。
[123]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西突厥傳》。
[124] 唐在西突厥舊境設置的府州,在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境內的有匐延都督府(以處木昆部置,在塔城一帶)、鹽泊州都督府(以胡祿屋闕部置,在烏蘇一帶)、雙河都督府(以攝舍提暾部置,在博爾塔拉河流域)、鷹娑都督府(以鼠尼施處半部置,在裕勒都斯河流域)、輪台州都督府(烏魯木齊一帶)、金滿州都督府(以處月部置,在吉木薩爾一帶)、憑洛州都督府(烏魯木齊東北)、沙陀州都督府(巴里坤一帶)以及金附、陰山、大漠、玄池四州都督府(俱以葛邏祿部置,在額爾齊斯河、烏倫古河流域)等。
[125]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第103頁。
[126] 黃文弼《吐魯番考古記》第36頁,第45—46頁。
[127] 參考《新中國的考古收穫》第102頁。
[128]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
[129] 《新唐書》卷二一、二二《禮樂志》。
[130] 《新唐書》卷二一六上《吐蕃傳》。
[131] 王忠《新唐書吐蕃傳箋證》第18頁。
[132] 同上書,第4頁。
[133] 同上書,第7—8頁。
[134] 《通典》卷一九〇《大羊同》。
[135] 《新唐書吐蕃傳箋證》第10、19—20頁。
[136] 《文物》1960年第六期,王毅《西藏文物見聞記》。
[137] 《新唐書吐蕃傳箋證》第55、59頁,《資治通鑑》卷二○五,萬歲通天元年。
[138] 安史之亂後,吐蕃貴族攻下了安樂州,吐谷渾的殘部再度遷徙到朔方、河東一帶。
[139] 樊綽《蠻書》卷四《名類》。
[140] 《蠻書》卷四《名類》,卷五《六臉》。
[141] 《遼史》卷二《太祖紀贊》。
[142] 《舊唐書》卷一九九下《契丹傳》。
[143] 《遼史》卷二《太祖紀贊》。
[144] 《遼史》卷七三《蕭敵魯傳》。自蕭敵魯五世祖胡母里起,世為決獄官,其時約當八九世紀之交。決獄官即阻午可汗或略後所置。
[145] 《遼史》卷三二《營衛志上》,卷三四《兵衛志》。
[146] 《通典》卷七《歷代盛衰戶口》,按《通典》原文有誤,此處是核算後改正的數字。
[147] 《新唐書》卷一四五《楊炎傳》。
[148] 《通典》卷七《食貨七•丁中》。
[149] 《唐會要》卷八三《租稅上》大曆四年敕。
[150] 《舊唐書》卷一一八,《新唐書》卷一四五《楊炎傳》。
[151] 《新唐書》卷一四九《劉晏傳》。
[152] 同上。
[153] 《唐會要》卷八五《逃戶》寶應元年敕。
[154] 《新唐書》卷一四五及《舊唐書》卷一一八《楊炎傳》,《唐會要》卷八三《租稅上》建中元年正月赦文,參《陸宣公翰苑集》卷二二《均節賦稅恤百姓第三條》「每至定戶之際」下數語。
[155] 李翱《李文公集》卷三《進士策問第一道》。
[156] 《陸宣公翰苑集》卷二二《均節賦稅恤百姓第六條》。
[157] 《陸宣公翰苑集》卷二二《均節賦稅恤百姓第二條》。
[158] 《李文公集》卷九《疏改稅法》。
[159] 《唐會要》卷八四,元和十五年。
[160] 《舊唐書》卷一二〇《郭子儀傳》,卷一二三《劉晏傳》。
[161] 《元次山集》卷十《請省官狀》。
[162] 《全唐文》卷四三〇李翰《蘇州嘉興屯田紀績頌》。
[163] 《全唐文》卷六八九符載《鄧州刺史廳壁記》。
[164] 《新唐書》卷四一《地理志》。
[165] 《韓昌黎集》卷二五《韋公墓志銘》。
[166] 《白香山集》卷六一《河南元公墓志銘》。
[167] 《全唐文》卷三一四李華《潤州丹陽縣復練塘頌》,李翱《李文公集》卷十二《東川節度使盧公傳》。
[168] 《權載之文集》卷四七《論江淮水災上疏》。
[169] 《唐大詔令集》卷七二《乾符二年南郊赦》。
[170] 《元和郡縣誌》卷二八《饒州浮梁縣》:「每歲出茶七百萬馱,稅十五餘萬貫。」七百萬馱,其數過大,疑有訛誤。浮梁茶業最盛,參白居易《琵琶行》及李肇《唐國史補》。
[171] 《全唐文》卷八〇二張途《祁門縣新修閶門溪記》。
[172] 《元和郡縣誌》卷二五《湖州長城縣》。
[173] 《元和郡縣誌》卷三二《雅州嚴道縣》,《唐國史補》下。
[174] 《呂和叔文集》卷六《京兆韋府君神道碑》。
[175] 《全唐文》卷五三〇顧況《韓公行狀》。亳州治譙。
[176] 《元和郡縣誌》卷二六《越州》,參白居易《新樂府•繚綾》。
[177] 《元和郡縣誌》卷二八《宣州》,參白居易《新樂府•紅線毯》。
[178] 《劉夢得文集》卷一四《答饒州元使君》。
[179] 《唐國史補》下。
[180]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第100頁。
[181] 《唐國史補》下。
[182]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第101頁。
[183] 《容齋隨筆》卷九《唐揚州之盛》,參《全唐文》卷七四四盧求《成都記序》。
[184] 《舊唐書》卷三九《地理志》。
[185] 《元和郡縣誌》,《全唐文》卷五一九梁肅《吳縣令廳壁記》。
[186] 杜牧《樊川文集》卷十《杭州新造南亭子記》。
[187] 《全唐文》卷三一六李華《杭州刺史廳壁記》。
[188] 《舊唐書》卷一四六《杜亞傳》。
[189] 《全唐詩》王建四《寄汴州令狐相公》,五《夜看揚州市》;《唐會要》卷八六《市》開成五年。
[190] 《樊川文集》卷十一《上李太尉論江賊書》。
[191] 《唐會要》卷七一《州縣改置下•河北道德州歸化縣》。開元乃貞元之誤。
[192] 《劉夢得文集》卷二。
[193] 白居易《新樂府•鹽商婦》;《劉夢得文集》卷二《賈客詞》,《外集》卷八《夜聞船中箏》。
[194] 《太平廣記》卷四九九《郭使君》。
[195] 《樊川文集》卷五《戰論》。
[196] 牙兵即衙兵,是節度使的親兵,初,河北各鎮節度使選軍中強健者,豐給厚賜,以自衛;後來,他們父子相襲,親黨磐結,便形成為一個特殊的軍人集團,節度使的廢立,往往由他們決定。
[197] 《通典》卷六《賦稅下》。
[198] 《舊唐書》卷一七一《李渤傳》。
[199] 《唐會要》卷八八《鹽鐵》元和十五年九月條,長慶元年三月敕條;《唐大詔令集》卷七〇《長慶元年正月南郊改元赦》。
[200] 《舊唐書》卷一八四《李輔國傳》。唐宮中習稱皇帝為大家。
[201] 《舊唐書》卷一七六《李宗閔傳》。
[202] 《舊唐書》卷一七六《楊虞卿傳》。
[203] 《舊唐書》卷一八《武宗紀》。
[204] 《陸宣公翰苑集》卷二二《均節賦稅恤百姓第一條》。
[205] 《元氏長慶集》卷三八《同州奏均田》。
[206] 《全唐文》卷七八武宗《加尊號赦文》、《加尊號後郊天赦文》。兩稅法原定「戶無主客,以現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但不久寄住衣冠戶就又可以享收輸稅全輕和免除差役的權利。
[207] 《全唐文》卷八六六楊夔《復宮闕後上執政書》。
[208] 《全唐文》卷八〇四劉允章《直諫書》。
[209] 《全唐文》卷八二宣宗《受尊號赦文》。
[210] 《舊唐書》卷一六七《宋申錫傳》。
[211] 《舊唐書》卷十八下《宣宗紀》大中五年。《全唐文》卷八三懿宗《勾並年終賦租委御史郎官論奏制》。
[212] 《全唐文》卷七一五韋處厚《駁張平叔糶鹽法議》。
[213] 《舊唐書》卷一九〇下《劉 傳》。
[214] 《舊唐書》卷十八下《宣宗紀》會昌六年;《唐孫樵集》卷三《書何易於》。
[215] 《全唐文》卷七八武宗《加尊號後郊天赦文》。
[216] 《全唐文》卷七八武宗《加尊號赦文》,卷八一宣宗《禁加徵熟田敕》。
[217] 《新唐書》卷五二《食貨志》。
[218] 《全唐文》卷六六穆宗《南郊改元德音》,《唐大詔令集》卷七〇《寶曆元年正月南郊赦》。
[219] 《唐會要》卷八四《租稅下》大中四年正月制,《新唐書》卷五二《食貨志》。
[220] 《全唐文》卷七八武宗《加尊號後郊天赦文》,《樊川文集》卷十一《上李太尉論江賊書》。
[221] 《新唐書》卷二二五《黃巢傳》。
[222] 《資治通鑑》卷二五四,廣明元年十二月。
[223] 《新唐書吐蕃傳箋證》第88頁、第116頁。
[224] 《唐國史補》下。
[225] 《文物》1959年第七期《跋唐蕃會盟碑》。
[226] 《新唐書吐蕃傳箋證》第146—149頁。
[227] 《新唐書吐蕃傳箋證》第157頁。
[228] 《蠻書》卷五《六 》,卷六《城鎮》。
[229] 《蠻書》卷五《六 》。
[230] 《蠻書》卷九《南蠻條教》。
[231] 《新唐書》卷二二二上《南詔傳》。
[232] 《蠻書》卷六《城鎮》,卷七《雲南管內物產》。新傳「人歲輸米二斗」系六 即六詔本部徵稅之制;《蠻書》所載「其餘悉輸官」,明言「悉被城鎮蠻將差蠻官遍令監守催促」,乃城鎮即節度使管下對被征服民族剝削之制。
[233] 《蠻書》卷六《城鎮》雲南城條,參卷五《六 》陽苴 城條,白崖城條。
[234] 《資治通鑑》卷二五三,廣明元年。
[235] 《舊唐書》卷一九九下《奚傳》。
[236] 《遼史》卷二《太祖紀贊》,卷五九《食貨志》。
[237] 參看《歷史研究》1964年第5—6期蔡美彪《契丹的部落組織和國家的產生》。
[238] 《新唐書》卷二一九《渤海傳》。唐人習稱渤海國為渤海靺鞨,《冊府元龜·外臣部》各卷均以渤海靺鞨為稱,《舊唐書》卷一九九下亦以渤海靺鞨為傳題。
[239]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第102頁。
[240] 《冊府元龜》卷九九九《外臣部互市門》,《冊府元龜》卷九七二《外臣部朝貢門》。
[241] 《杜陽雜編》下。
[242] 《遼史》卷六〇《食貨志》下有「太祖始並室韋,其地產銅鐵金銀,其人善作銅鐵器」的記載,但史學工作者多認為室韋指室韋山,即今鞍山之千山,實不在室韋諸部境內,詳陳述《契丹社會經濟史稿》第42頁。
[243] 《隋書》卷八四《室韋傳》。
[244] 《舊唐書》卷一九九下《室韋傳》。
[245] 《魏書》卷一百《室韋傳》。
[246] 《全唐文》卷九〇七玄奘《謝高昌王送沙彌及國書綾絹等啟》。
[247] 《唐大詔令集》卷一一三《釋教在道教之上制》,《全唐文》卷九七《大周新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序》。
[248] 法藏《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四。
[249] 湛然《金剛錍》。
[250] 宗密《原人論》。
[251] 《舊唐書》卷一八三《薛懷義傳》;陳寅恪《武曌與佛教》,見《金明館叢稿二編》。
[252] 道綽《安樂集》卷上。
[253] 善導集記《觀念阿彌陀佛相海三昧功德法門》。
[254] 《資治通鑑》卷一七五,太建十三年。
[255] 《舊唐書》卷一〇一《辛替否傳》,參《新唐書》卷一二三《李嶠傳》。
[256] 《資治通鑑》卷二二四,大曆二年六月丁卯條。
[257] 《唐大詔令集》卷一一三《拆寺制》。唐朝寺院官賜額者為寺,私造者為招提、蘭若。
[258] 《全唐文》卷七八八李節《餞潭州疏言禪師詣太原求藏經詩序》。
[259] 《唐大詔令集》卷一一三《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詔》。
[260] 《唐會要》卷四九《僧道立位》。
[261] 《舊唐書》卷九《玄宗紀》作文中子,誤。
[262] 《舊唐書》卷七九《傅奕傳》。
[263] 《舊唐書》卷七九《呂才傳》。
[264] 《隋書》卷七十五《儒林傳序》。
[265] 陳寅恪《論韓愈》,見《金明稿叢稿初編》。
[266] 《韓昌黎集》卷十一《原性》。
[267] 《韓昌黎集》卷十一《原道》。
[268] 《柳河東集》卷十四《天對》。
[269] 《柳河東集》卷一《貞符》。
[270] 《柳河東集》卷三《封建論》。
[271] 《劉夢得文集》卷十二《天論》。
[272] 《隋書》卷二《高祖紀》開皇十三年。
[273] 《舊唐書》卷一〇二《劉子玄傳》。
[274] 《史通》卷十八《雜說下》。
[275] 《史通》卷七《直書》。
[276] 《史通》卷五《采撰》,卷十《雜述》,卷十八《雜說下》。《史通》卷七《鑑識》,參《探賾》。
[277] 《舊唐書》卷二十六《禮儀志六》大和六年太常博士顧德章議中所引《定開元六典敕》。
[278] 杜佑《通典》卷一。
[279] 《舊唐書》卷一三八《賈耽傳》。
[280] 《全唐詩》陳子昂《與東方左史虬修竹篇》。
[281] 《全唐詩》高適《苦雨寄房四昆季》,《自淇涉黃河途中作十三首》之九,《東平路中遇大水》等。
[282] 《全唐詩》杜甫十二《戲為六絕句》。
[283] 《元氏長慶集》五六《杜子美墓志銘》。
[284] 《全唐詩》杜甫七《寫懷二首》之一。
[285] 《全唐詩》白居易《傷唐衢二首》之二。
[286] 《韓昌黎集》卷十六《答陳生書》。
[287] 《柳河東集》卷三四《答韋中立論師道書》。
[288] 《韓昌黎集》卷十六《答李翊書》,《韓昌黎集》卷三四《南陽樊紹述墓志銘》,《韓昌黎集》卷十五《上襄陽於相公書》。
[289] 《新建設》1961年第六期湯用彤《康復札記》四則之三《何謂俗講》。
[290] 段安節《樂府雜錄》文敘子條。文敘,據《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開成六年正月九日作文淑。
[291] 趙璘《因話錄》四。
[292] 《才調集》八。
[293] 劉道醇《五代名畫補遺》。
[294] 《歷代名畫記》卷二《論顧陸張吳用筆》。
[295] 段成式《寺塔記》卷上常樂坊趙景公寺條。
[296] 朱景玄《唐朝名畫錄》。
[297] 《宣和畫譜》卷五《人物》張萱條,卷六《人物》周昉條。
[298] 《歷代名畫記》卷九李思訓子昭道條。
[299] 《歷代名畫記》卷一《論畫山水樹石》。
[300] 《東坡題跋》卷五《書摩詰藍田煙雨圖》。
[301] 《歷代名畫記》卷九曹霸條,韓干條;卷十邊鸞條,韓混條,戴嵩條。參朱景玄《唐朝名畫錄》。
[302] 《晉書》卷八十《王羲之傳》。
[303] 《張氏法書要錄》卷八張懷瑾《書斷》。
[304] 《舊唐書》卷三十《音樂志》。
[305] 參見王克芬《中國舞蹈發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
[306] 《千金要方序》。
[307] 《外台秘要序》。
[308]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第95頁。
[309] 《新中國的考古收穫》第97頁,《唐長安大明宮》三(一)。
[310] 《新唐書》卷一二四《宋璟傳》,卷一六一《王仲舒傳》,《韓昌黎集》二五《韋公墓志銘》。
[311] 《舊唐書》卷一八二《高駢傳》,《新唐書》卷一七四《牛僧孺傳》。
[312] 《全唐文》卷六二四。參《舊唐書》卷十七下《文宗紀》及卷一六八《馮宿傳》。
[313] 《愛日齋叢鈔》卷一。
[314] 《唐大和尚東征傳》。這裡的波斯,一般認為是蘇門答臘島北岸的Pasé。
[315] 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卷二。
[316] 《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
[317] 守溫制定30字母,其後經宋人修訂為36字母。參《東方雜誌》第三十一卷第十四期,羅常培《中國音韻學的外來影響》。
[318] 慧超《往五天竺國傳》。
[319] 《通典》卷一九三《大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