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綱要 · 第五章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
第一節 三國鼎立和西晉短期統一
一 割據勢力混戰和三國鼎立局面形成
董卓之亂和割據勢力混戰 黃巾大軍被鎮壓下去後,各地農民反對統治者的鬥爭,一度沉寂下來。中平五年(188年),並、青、徐、益等州黃巾又起,他們力量分散,沒有再次形成反對漢朝統治的高潮。
在鎮壓農民起義的過程中,豪強地主原有的私家武裝由隱蔽轉為公開,並且大大加強了;州郡官吏也紛紛擴充勢力,同東漢王朝保持若即若離的關係。長期以來地主經濟發展所導致的分裂形勢,進一步明朗起來,東漢王朝實際上已無法維持對全國的統治。
為了防範農民軍和加強對州郡的控制,東漢把一些重要地區的刺史改為州牧,選擇有名望而又可靠的宗室和其他的列卿、尚書充任,給以一州的軍政大權。改設州牧不但沒有加強中央的控制,反而使某些地區的分散的割據勢力按地區集中起來,更便於實行割據。
在鬥爭轉入低潮的形勢下,東漢統治集團中外戚、宦官的鬥爭又趨激烈。中平六年(189年),漢靈帝死,劉辯(少帝)繼立,大將軍何進掌握大權。何進聯絡大族地主的代表人物袁紹,起用一批名士,並且殺掉統領西園八校尉軍的宦官蹇碩 [1] 。他還密召并州牧董卓入京,幫助他剷除宦官勢力。正在這時,宦官殺何進,袁紹又勒兵發動政變,把宦官一網打盡。接著,董卓帶兵進入洛陽。
董卓本是隴西豪強,他同羌中豪帥有很多聯繫,曾鎮壓羌人和黃巾的起義鬥爭。靈帝死前,董卓出任并州牧,駐軍河東「以觀時變」 [2] 。他入京後,併吞何進兄弟和執金吾(中尉改名)丁原的軍隊,盡攬東漢朝政。他廢黜少帝,立陳留王劉協為帝(漢獻帝),並逼走袁紹、曹操等人。董卓的專橫,洛陽的混亂,使各地的分裂割據活動迅速擴大。州郡牧守各樹一幟,招兵買馬,討伐董卓,混戰立即在北方各地展開了。
初平元年(190年),關東各路討伐董卓的軍隊以袁紹為盟主,進屯洛陽周圍各地。董卓為了躲避關東兵鋒,避免并州黃巾截斷後路的危險,挾持漢獻帝西遷長安,並驅迫洛陽一帶百姓西行。他行前大肆燒掠,使洛陽周圍室屋盪盡,一空如洗。關東聯軍本來都是烏合之眾,爾虞我詐,彼此併吞,很快就分崩離析了。
不久以後,長安發生政變,董卓被殺。董卓死後,關中成了他的部將李傕、郭汜等彼此攻殺的戰場,長安附近居民死亡逃散,關中行旅斷絕。
經過五六年複雜的分合過程後,全國逐漸形成許多割據區域:袁紹占據冀、青、並三州,曹操占據兗、豫二州,公孫瓚占據幽州,劉備、呂布在陶謙之後相繼占據徐州,袁術占據揚州的淮南部分,劉表占據荊州,劉焉占據益州,孫策占據江東,韓遂、馬騰占據涼州,公孫度占據遼東,等等。北方的割據形勢特別嚴重,割據者燒殺擄掠,混戰經年,使社會生產受到空前的大破壞,出現了「白骨縱橫萬里」 [3] 的慘象。
在割據者展開混戰的時候,北方和長江流域各地的黃巾,繼續活躍。青州黃巾群輩相隨,眾至百萬,轉戰青、兗各地,勢力很盛,往往「父兄殲殪,子弟群起」 [4] 。但是不久以後,他們陸續被一些強大的割據者鎮壓下去了。
曹操統一中原 曹操(155—220年)是沛國譙(今安徽亳州)人;父曹嵩,宦官曹騰養子。董卓入京後,他逃至陳留,聚兵5000,同各地的「名豪大俠,富室強族」 [5] 一起,參加了討伐董卓的關東聯軍。初平三年(192年),他在濟北誘降黃巾軍30餘萬,男女百餘萬口,選其精銳,改編為自己的主要隊伍,名叫青州軍。一些豪強地主如李通、任峻、許褚、呂虔、李典等,也先後率領宗族、部曲、賓客,追隨曹操。在當時的割據者中,曹操對東漢黑暗統治和 農民起義威力有較深的認識,是地主階級中的一個有遠見的人物。建安元年(196年),他把漢獻帝迎到許縣,取得了「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地位,擴大了政治影響。他在許縣和其他地方設立屯田,積蓄軍資,鞏固了軍事勢力。因此他得以陸續消滅黃河以南許多割據勢力,隔黃河與袁紹抗衡。那時袁紹又並有幽州,是北方最強大的割據力量。
建安五年,袁曹兩軍發生了官渡(在河南中牟境)會戰。袁紹兵多糧足,而統治混亂,軍心渙散。曹操雖然力寡糧絀,後方不穩,但是他採用各個擊破和偷襲糧囤的戰術,迅速擊潰了袁軍,全殲袁軍主力,奠定了統一中原的基礎。官渡戰後,曹操利用袁紹之子袁譚、袁尚的矛盾,相繼占領青、冀、幽、並四州,統一了中原。建安十二年,曹操率軍出盧龍塞(今河北喜峰口),打敗了與袁氏殘餘勢力勾結的烏桓蹋頓單于,這對於鞏固中原統一,保障人民安居生產,起了積極作用。
赤壁之戰和三國鼎立 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揮軍南下,企圖奪取劉表之子劉琮據有的荊州(今湖北襄樊),然後再進占江東,逐步統一全國。在中原活動失敗的劉備,正依託於荊州,他在曹軍的追逐下自樊城南奔江陵,行抵當陽,為曹軍所敗。那時,孫權已經繼孫策統治江東,他與劉備的謀士諸葛亮結盟於柴桑(今江西九江),共與曹軍相持於赤壁(今湖北赤壁市西北)。一場大戰在赤壁展開,在這一戰役中,曹軍將近30萬人,號稱80萬;而孫劉聯軍只有5萬左右,處於絕對的劣勢。但是曹軍遠道疲憊,軍中又流行時疫,戰鬥力不強。孫吳軍主帥周瑜乘東南風縱火焚燒曹軍水師,與劉備軍隊水陸並進,迫使曹操退回北方。這就是決定南北相持局面的有名的赤壁之戰。
赤壁戰後,曹操經過短期的準備,於建安十六年(211年)將兵進入關中,驅逐了韓遂、馬超。建安二十年,曹操從武都(今甘肅成縣境)出征漢中,擊敗了長期保據漢中的張魯,完成了北方的統一,並徙漢中民八萬餘口於洛、鄴。建安二十三年,曹操子曹彰率兵擊平了代郡烏恆,北方邊境也安靜了。
劉備占領了荊州的長江以南四郡後,於建安十六年進入益州,逐步消滅了原來益州的割據者劉璋(劉焉之子)的勢力。建安二十四年,劉備從曹軍那裡奪得漢中,並命關羽在荊州向曹操發動猛攻,一度震動許都。孫權襲殺關羽,占領荊州全部,解除了關羽對曹操的威脅。這樣,三國鼎立的局面事實上已形成了。
220年,曹操之子曹丕稱帝,建都洛陽,國號魏。第二年,劉備在成都稱帝,國號漢,世稱蜀。孫權則接受了曹丕的封號,稱吳王。222年,蜀軍出 峽,與吳陸遜軍相持於夷陵(湖北宜昌境),被火攻擊潰,敗退回蜀。從此以後,長江上下游兩大勢力處於平衡狀態,蜀國輔政的諸葛亮與孫權結盟,共抗曹軍。229年,孫權在建業稱帝,建立吳國。
三國鼎立局面出現的根本原因,在於各個地區經濟的發展,導致了分裂傾向的加劇。長江流域上下游幾個區域的經濟,發展到了勉強可以自給和彼此均衡的程度,給南方孫、劉的割據提供了物質基礎。而同一時期北方的國家則由於社會經濟受到割據混戰的嚴重摧殘,無力消滅南方的國家,以統一全中國。但是統一的歷史在中國已存在過四百多年,統一的因素仍在程度不等地起著作用,統一仍然是中國歷史發展的趨勢。所以在無數割據者角逐的混亂局面中,終於出現了魏、蜀、吳三大割據範圍,它們的統治者在各自的區域內削平了較小的割據勢力,鞏固了內部的統一,並且都力圖打破均衡局面,實現全中國的統一。
二 魏國的政治和經濟
屯田制和士家制 曹操在統一中原,奠定魏國基礎的同時,還實行了許多經濟措施和政治措施,對北方社會轉向安定和經濟的恢復,起了促進作用。
長期不斷的豪強兼併戰爭,使北方農業生產難於進行,使千千萬萬的農民死亡流徙。許多地主在戰亂中也不能自保,不得不丟下土地,大量地向南方和其他地點流亡。這樣,北方農村中到處是「田無常主,民無常居」 [6] ,大量荒地無法開墾,農業生產嚴重衰敗,人民生活在飢餓之中,就連靠搶劫來維持的地方軍隊,也得不到糧草。
當所有的割據者面對著這種艱難境況熟視無睹時,曹操卻採取棗衹、韓浩的建議,著手屯田積穀。建安元年,曹操攻破汝南、潁川黃巾,奪得大批勞動人手和耕牛農具,在許昌附近開闢屯田,成效很大。接著,曹操令郡國置田官,招募流亡屯田,並用國淵典屯田事。國淵「相土處民,計民置吏,明功課之法」 [7] ,把屯田制度廣泛地推行起來。
屯田區一般都設立在肥沃易墾或其他重要處所,由典農中郎將、典農校 尉和屯田都尉等農官而不由郡縣官管理,統屬於中央的大司農 [8] 。屯田區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屯田民(或稱屯田客)是國家的佃客,他們被編製成軍隊形式,分種國家土地,按四六分(用官牛的)或對分(不用官牛的)向國家繳納地租。屯田區的這種分成取租辦法(當時稱為分田之術)保證了國家隨著生產力的提高獲得日益增多的地租,而使屯田客不能完全占有自己增產所得,所以是一種「於官便,於客不便」 [9] 的辦法。在這種剝削和束縛下,屯田客生活痛苦,為了備荒,甚至不得不種植產量特高的稗當糧食 [10] 。
雖然這樣,屯田民一般不負擔另外的徭役,生活又有一定的保障,這自然比顛沛流離要好。在生產方面,屯田區能夠保障農時,能夠提供耕牛,能夠集中力量興修水利,而且在技術上講究精耕細作,不強求擴大耕種面積 [11] ,這些都適合屯田民的要求,有利於提高糧食的產量。屯田制具有這些條件,所以能夠在短期內穩定北方的農業生產,保證統一戰爭的需要。
魏國屯田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軍屯。軍屯以軍士耕種,由大司農屬官度支中郎將調遣。軍屯的實行,對於開墾荒地,減輕農民養兵運糧的負擔,起了積極的作用。
為了保持一部分固定的兵源以應付戰爭的需要,魏國還建立了士家制度。士家有特別的戶籍,世代當兵,或服挽船、養馬、鼓吹等各種特定的勞役。士家中的婦孺與尚未輪代的男丁,也要為政府耕田或服役。士家身份低於平民。為了使他們不與平民混雜,法律規定士家的妻因夫死改嫁,或者女兒出嫁,都只能嫁給士家;士逃亡,妻子要被沒為官奴婢或處死。冀州的士家有十萬戶以上。
屯田制和士家制,都是只能在社會發展的一定階段上出現的制度。東漢以來,豪強地主用租佃制度剝削佃客,並把佃客組成自己的部曲家兵。曹操建立的屯田制和士家制,就是國家在特定條件下用豪強征斂方式剝削國家佃客、用私人部曲方式組織國家軍隊的制度。這些制度,一方面是豪強地主統治農民的方式在國家統治中的反映,另一方面又是對豪強地主的一種制約,使他們不能無限制地占奪土地,招納流民,從而阻礙國家的統一。
在當時的條件下,在建安年間,屯田客和士家成為國家榨取糧谷和徵集兵員的主要對象,但是自耕農民也仍然是國家租調兵徭的重要負擔者。曹操統一中原後,適應自耕農民農業和家庭手工業密切結合的特點,規定他們每畝土地交納租谷四升,叫做田租,每戶人家交納絹二匹、綿二斤,叫做戶調,除此之外,官吏不得擅自興發。曹操還命令州郡督察豪強,「重豪強兼併之法」,並重用滿寵、王修、司馬芝、楊沛等人,打擊嚴重破壞國家法度的豪強地主。
頒行租調製和重豪強兼併之法,雖然多少改善了農民在經濟上的處境,但是由於戰爭頻繁,他們的兵徭負擔,仍然未見減少。詩人左延年在黃初時寫成的《從軍行》里說:「苦哉邊地人,一歲三從軍,三子到敦煌,二子詣隴西,五子遠斗去,五婦皆懷身。」 [12] 這種殘酷的兵徭,在曹操時大概還要多些;而且內地農民所受徭役之苦,也不會比邊地農民有多大的差別。
「唯才是舉」和九品中正制 在農民戰爭和稍後的豪強割據混戰的過程中,北方的一些豪強地主受到打擊和兼併,無法獨立稱雄,不得不率部歸降曹操。曹操善於統馭他們,拔擢他們為將校牧守,因此他們都成了曹操的重要支柱。
這個時期,還有一些士大夫貧困不能自存 [13] 。有的還避難他鄉,變易姓名 [14] ,通財合族 [15] ,喪失了族權和門第的憑藉,得不到鄉舉里選的機會,社會地位顯著降低。管寧覺察到當時「妄變氏族」的普遍,「著《氏姓論》以原本世系」 [16] ,正是企圖穩定這些士人的社會地位的一種表現。所以當曹操異軍突起的時候,許多士人遠道來奔,攀附曹操,庇托於他的帷幄之中,企圖保全或挽回自己家族的勢力。曹操也樂於借重士人,來鞏固自己的統治。官渡戰前豫州郡縣紛紛叛投袁紹時,曹操派出陳群、何夔等名士作豫州縣令,這些名士都效忠曹氏,用自己的社會威望來為他鎮靜地方,穩定局勢。曹操得鄴城後,立即辟用原來袁紹轄區的名士為掾屬;破荊州後,也大肆搜羅本地的和北方逃來的士人。這些士人也多成了曹操的得力佐助。
但是,也有一部分士人同某些割據勢力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他們或者不願親附曹操,或者貌合神離,對曹操桀驁不馴,譏刺侮慢,黨同伐異,煽 動「處士橫議」。曹操對他們是早有戒心的。 [17]
曹操統一中原後,開始向那些不親附自己的士人展開了進攻。他聲稱要「整齊風俗」,「破浮華交會之徒」 [18] ,先後殺掉了最狂妄的名士孔融和以家世文才自傲的楊修,也殺掉了浮華惑眾、傾動鄴都的魏諷以及他的幾十名黨羽。在曹操統治的後半期中,由於「恃舊不虔」 [19] 而被處死的士人頗為不少。曹操與這一部分士人的鬥爭,表明他企圖進一步突破大族名士勢力的挾制以樹立專制統治,這與他在經濟上推行屯田制和重豪強兼併之法的意義是一致的。
與此同時,曹操於建安八年(203年)下令,提出「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的選官準則,駁斥了「軍吏雖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國之選」的議論。十五年,他發布「唯才是舉」的教令,十九年、二十二年又屢加重申。這些教令,責成所屬把那些不齒於名教但「有治國用兵之術」的人以及「高才異質」的文吏,同那些親附自己的大族子弟一起加以拔用 [20] 。崔琰、毛玢等人典選舉,推行曹操的這一主張。「唯才是舉」自然是以曹氏統治集團的利益為依歸的,但是這對於制止大族地主壟斷政權,對於重建專制統一的統治,也起了積極作用。
建安末年,劉廙上《論治道表》,建議使郡縣守令居任稍久,三年乃加黜陟,黜陟以戶口墾田增減、盜賊發興和人民逃亡多少為標準。他認為官吏考課「皆當以事,不得依名」 [21] 。曹操對他的建議,非常讚許。對官吏重事輕名,這就是「唯才是舉」精神在吏治方面的貫徹。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春,曹操死,曹丕繼為魏王。他基本上遵循曹操關於選舉的主張,並建立了九品官人之法,也就是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在中央選擇「賢有識鑒」 [22] 的官員,兼任其本郡的「中正」,負責察訪與他們同籍的散在各地的士人,評列為九品,作為吏部除授官職的依據(後來在齊王芳時,又增設州中正,也以籍隸本州的中央官員兼任)。九品中正制初 行時,士人品定之權掌握在政府的中正手中,中正採擇輿論,按人才優劣以定品第,多少改變了名士「臧否人倫」、操縱選舉的局面,因此中正也就能夠選出一些比較有才幹的人,用來充實官僚機構 [23] 。
經濟的恢復 曹魏時期,北方的水利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曹操為了出擊烏桓,於建安九年至十二年間(204—207年),在清水南端開鑿白溝,在清水北端依次開鑿平虜渠(滹沱水到泒水間)、泉州渠(洵河口到潞河間)和新河(鮑邱水到濡水間),其中白溝以北一段,就是隋代所修永濟渠的基礎。除此以外,曹操、曹彪、司馬懿等還先後在中原地區開鑿了另外一些渠道,如白溝同漳水間的利漕渠,漳水同滹沱水間的白馬渠,滹沱水同泒水間的魯口渠等。在河淮地區,曹魏時期陸續整修了睢陽渠,新建了賈公、討虜、廣漕等渠。上述航運渠道中,有些也具有灌溉效益。這許多水利設施,不但大大便利了北方各地的灌溉、漕運和交通,而且對鞏固北方的統一也起了積極作用。
灌溉陂渠的修復和興建,在曹魏時期也很普遍。襄邑的太壽陂,壽春的芍陂,蕭縣的鄭陂,薊城的戾陵堰和車箱渠,都是著名的灌溉工程。劉馥在淮南,廣開屯田,興治芍陂、茹陂、七門、吳塘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蓄」 [24] 。鄭渾修成鄭陂後,附近地帶「比年大收,頃畝歲增,租入倍常,民賴其利」 [25] 。
魏文帝、明帝時,中原地區的農業已有了相當的恢復。洛陽的典農部民「斫開荒萊」,「墾田特多」 [26] ;洛陽以外,「四方郡守,墾田又加」 [27] 。由於流民還鄉和設置屯田,關中的荒殘面貌逐漸改變。戰亂時到遼東避難的青州農民,都紛紛渡海回到青州。齊王芳在位時,淮河流域的農業有了顯著發展。由於鄧艾的倡議,許昌附近的許多屯田區陸續遷移到潁水沿岸和淮河南北。屯田兵民在那裡廣開陂渠,且田且守,「自壽春到京師,農官兵田,雞犬之聲,阡陌相屬」 [28] 。屯田的收穫,除所費以外,每年可積穀五百萬斛,這對於支持魏國攻吳的戰爭,起了重要的作用。
鐵冶陸續恢復起來,利用水力鼓風冶鑄的水排也得到推廣 [29] 。《魏都賦》列述「錦繡襄邑,羅綺朝歌,綿纊房子,縑總清河」 [30] ,可見兩漢時期中原各地發達的絲織業,經過一度嚴重破壞後,又陸續恢復生產了。由於農業和手工業的恢復,商品交換也有了起色,關津重稅有所減輕。魏文帝曾罷五銖錢,明帝時重新頒用。北方各地的道路得到修整,漢代以來陸續修鑿的連接關東和關中的三門峽棧道,這時也由一支5000人的隊伍「歲常修治,以平河阻」 [31] 。洛陽是當時北方的商業中心,賈販很多,西域胡商也遠道來此貿易。鄴城列肆兼羅,戶口殷盛,也是一個比較繁華的都市。
世家大族勢力的重起和司馬氏代魏 在魏國經濟恢復的時候,一些流散四方的地主陸續回家,招納部曲佃客,重整舊業。過去以事功見用的以及敢於打擊豪強的官吏,到魏文帝時多退居閒冗,讓位給以經學和文章見長的人 [32] ,這些所謂儒雅之士,正是世家大族在政治上的代表。
明帝時,魏國政治已很腐敗。明帝宮人眾多,後宮所費與軍費略等。他大修洛陽、許昌宮殿,征役急迫,農民脫離土地的現象又嚴重起來。他在滎陽附近廣設獵場,破壞農田;獵場周廣千餘里,有殺場內獸者處死。這個時期,滿朝官吏也都一改曹操時比較清素的風氣,競效侈靡。法律雖經整頓,制定了新律18篇,廢除了從兩漢因襲而來的大量的旁章科令,但是新律「科網本密」 [33] ,統治者又「用法深重」 [34] ,百姓手足無措。曹操為了「廣耳目」而設立的專以刺舉臣屬陰私為事的校事官,到文帝、明帝時更為濫虐,校事劉慈數年間「舉吏民奸罪以萬數」 [35] ,其中枉屈的人非常多。這種種情況,不僅加深了社會矛盾,而且也激起了統治階級內部爭權奪利的鬥爭。
景初三年(239年),明帝死,八歲的曹芳(齊王)繼帝位,宗室曹爽和太尉司馬懿輔政。曹爽重用少年名士何晏、鄧颺、李勝、畢軌、丁謐等人,終日浮華 交會,清談玄理,在政治上變易朝典舊章 [36] 。司馬懿是河內溫縣的大族,是當時魏國統治集團中最有謀略而又最煊赫的人物。正始十年(249年),他在京城發動政變,一網打盡了曹爽和他的黨羽,掌握了魏國的權柄。嘉平三年(251年),太尉王凌(原為車騎將軍,鎮揚州)以淮南兵反;嘉平六年,李豐、張緝等在京城謀廢司馬氏;正元二年(255年),鎮東將軍毌丘儉等以淮南兵反;甘露二年(257年),征東將軍諸葛誕又以淮南兵反。這些連續發生的軍事反抗和政變,都先後被司馬懿和他的兒子司馬師、司馬昭等人鎮壓了。
司馬氏統治時期,世家大族勢力蒸蒸日上。曹操建立的各種制度雖然依舊實行,但是內容愈來愈起著變化。屯田制早已在破壞中 [37] 。按照制度本來不負擔徭役的屯田民,也同自耕農民一樣,為徭役所苦。有些屯田民不得耕作,游食餬口。屯田土地大量被官吏侵吞,何晏等人當政時,分割洛陽、野王屯田達數百頃之多。司馬師還募取屯田民為兵,「壞亂舊法」 [38] 。魏國末年,司馬氏更把類似屯田民的國家佃客即所謂「租牛客戶」賞賜給公卿貴勢之門,動輒成百戶。屯田官和豪強地主都藏納逃亡農民,所以到魏末時全國戶籍中還只有六十六萬多戶。
九品中正制在世家大族勢力的影響下,也發生了顯著的變化。掌握機柄的中正官位把持在世家大族之手,如晉代的北地泥陽大族傅暢「祖考歷代掌州鄉之論」,自魏至晉不衰 [39] 。通過中正品第入仕的官吏,久而久之也成為世代相承的貴胄,他們的子弟都可以獲得較高的品第和官位。在這樣的情況下,士人品第自然唯依門第而逐漸遠離「唯才是舉」的標準。到了晉朝,經中正評定的九品人士中,「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 [40] ,九品中正制就完全轉化為鞏固門閥勢力的工具了。南北朝時期著名的士族,從他們的家世源流看來,絕大多數都是在魏晉時期形成的。
司馬昭得到世家大族的擁護,由晉公升為晉王,勢力日益擴展。景元四 年(263年),魏滅蜀。兩年以後,司馬昭之子司馬炎終於重演曹丕代漢的「禪讓」故事,成為晉朝的開國皇帝。
三 蜀國的政治和經濟
蜀國地主階級各集團的矛盾和南中之戰 中平五年(188年),馬相、趙祇在綿竹起兵,號黃巾,有眾萬餘人。他們殺刺史,稱天子,攻擊巴、蜀、犍為三郡。巴郡的板楯蠻也起兵反抗東漢統治,響應綿竹黃巾。但堅持不久,即被官府與豪強武裝聯合鎮壓下去了 [41] 。就在這一年,漢宗室劉焉出任益州牧,企圖割據益州。劉焉利用在蜀郡的南陽、三輔流民數萬家作為自己的基本力量,號東州士;命張魯駐漢中,斷絕通長安的斜谷閣道;又殺戮益州一些豪強,以立威名。自此以後,益州地區也和中原一樣,地方社會各個集團之間的矛盾逐漸上升。
益州豪強的勢力很大,犍為太守任岐和領有家兵的校尉賈龍,曾聯兵反抗過劉焉;後來巴西人趙韙也聯絡大姓,發動叛亂,反對繼劉焉為益州牧的焉子劉璋。許多郡縣政權更是在豪強把持中,成都令董和執法較嚴,當地豪強竟至要求把他調走。
建安十六年(211年),劉璋邀劉備入蜀,使擊保據漢中的張魯,實際上是想利用劉備以抗拒曹操的進攻。十九年,劉備滅劉璋,自領益州牧。劉備主要依靠隨他入蜀的舊屬和荊州士人進行統治,同時也盡力籠絡劉璋舊部和益州地主,以圖緩和緊張局勢。由於劉備多方面的活動,巴蜀各地叛亂相繼弭平,但是西南各民族地區的豪強,卻又接二連三地起兵反蜀。
今川西和雲、貴的許多少數民族,當時統稱為「西南夷」,他們主要以農耕為生,也兼營畜牧。西南夷很多部分與漢人雜居,同巴蜀地區經濟關係非常密切;也有一些部分地境偏遠,還處在非常閉塞的狀態中,經濟文化比較落後。劉備入蜀後,按照諸葛亮所定「西和諸戎,南撫夷越」 [42] 的策略,同西南夷和平相處,置庲降都督總攝南中,並用西南夷地區的許多夷漢豪強作本地的守令丞吏。雖然這樣,還是有一些豪強不斷進行反蜀活動。章武三年(223年)劉備死,蜀國混亂,南中的反蜀活動更形擴大。益州郡(郡治今雲 南晉寧)豪強雍闓執太守張裔,通過保據嶺南一帶的士燮求附於吳。雍闓攻永昌(郡治今雲南保山)不下,乃派郡人孟獲到各地進行煽動。牂柯太守(一作郡丞)朱褒、越巂夷王高定元都起兵響應雍闓。諸葛亮經過一年準備後,於建興三年出兵平定了越巂的叛亂,渡過瀘水(金沙江),進攻永昌。與此同時,蜀將馬忠、李恢分別平定了牂柯、益州等郡,李恢並同諸葛亮會師益州。諸葛亮把夷人渠帥徙置成都為官,把南中青羌編為軍隊,並允許大姓招引夷人作部曲。南中出產的金、銀、漆、硃砂和牛馬等,也源源運往蜀中,充實了蜀國的軍備。建興十一年(233年)馬忠為庲降都督,將治所由牂柯平夷(今貴州仁懷境)南移至建寧味縣(今雲南曲靖境),加強了對南中的統治。
南中之戰是蜀國統治者與益州豪強鬥爭的繼續,也帶有民族征服性質。這次戰爭使西南各族人民受到損害,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另一方面也削弱了西南地區的豪強勢力,進一步打破了這個地區的閉塞狀態,這對於各族人民的交往和西南夷經濟文化的發展,客觀上又有積極意義。
蜀國的經濟 諸葛亮(181—234年),琅琊人,漢末隨叔父玄流亡荊州,依託劉表。劉備在荊州,與亮相結,以為謀主。諸葛亮除了熟悉漢末各集團之間矛盾鬥爭的形勢以外,還從流亡生活中理解安定民生的重要性。因此他在蜀國當政時循名責實,持法嚴謹;注意發展經濟,力圖造成穩定的統治秩序,緩和社會矛盾。他設司金中郎將典作農戰之器,還經常用1200人維護都江堰的水利工程 [43] 。左思《蜀都賦》說,成都「家有鹽泉之井」;又說「火井沉熒於幽泉,高焰飛煽於天垂」,可見火井煮鹽頗為發達 [44] 。織錦在蜀國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蜀國的一項重要軍資 [45] 。《蜀都賦》還說成都「伎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織戶之多,可以想見。蜀錦遠銷魏、吳,是當時絲織物中的上品。據考古發掘,孫吳境內的許多地點,如安徽馬鞍山朱然墓和鄂州等地的孫吳墓葬,都有蜀國的銅錢和漆器銅器出土,說明蜀吳由於長期結盟,兩國之間存在著頻繁的交換關係。
但是蜀國與魏、吳相比,在經濟上和軍事上都還是最弱的國家。蜀國主要的統治區域,實際上不過巴、蜀、漢中。劉備稱帝時,蜀所統戶20萬,口90萬;直到蜀國末年,也不過戶28萬,口94萬,戰士10.2萬,吏4萬。蜀國國 力之弱,可以概見。
蜀魏戰爭和蜀的滅亡 建興五年(227年),諸葛亮在「益州疲弊」的情況下,率軍進駐漢中,同魏國展開爭奪關隴的激戰。諸葛亮急於北進,一方面是由於蜀以劉漢正統自居,因而力圖用北進來宣揚「興復漢室,還於舊都」 [46] ,表示同魏國勢不兩立;另一方面由於蜀國是當時最弱的國家,只有以攻為守,才能圖存 [47] 。
建興六年春,蜀軍北攻祁山(今甘肅西和境),前軍馬謖敗於街亭,諸葛亮遷居民千餘家歸漢中。以後三年中他屢次出兵,都由於軍糧困難,不支而退。建興十二年,他率軍進駐長安以西百餘里的五丈原(今陝西眉縣境),病死軍中,蜀軍撤回。
在蜀魏之戰中,諸葛亮表現了卓越的軍事才能。他的軍隊訓練良好,紀律嚴明,作戰講究陣法,指揮若定,因而在一些戰役中取得了勝利。不過在魏國看來,關隴戰場由於地形險阻,易守難攻,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只駐有少量軍隊,由大將鎮守,企圖以逸待勞,不戰而勝。230年(蜀建興八年,魏太和四年),曹真曾率軍攻蜀,數道並發,但仍然不得不半途而返。234年諸葛亮最後一次攻魏,進至五丈原時,魏明帝仍嚴令司馬懿堅壁拒守,還派辛毗持節節制司馬懿,不讓他貪功擅進。在這種攻守異勢的情形下,蜀軍傾力以赴,後備不繼,越來越疲弱,而魏國的力量卻蒸蒸日上,超過蜀軍。蜀軍北進不能成功,正是由蜀魏的全部力量對比決定的,諸葛亮的個人才能和他的中道病死,在戰爭的進展和結局中只起了局部的作用。
諸葛亮死後,蔣琬、費禕、董允等執政,因循守成而已。景耀元年(258年)以後,蜀國宦官秉權,政治腐敗,力量更趨衰弱。大將軍姜維連年北進,與魏軍戰於隴西,勞而無功。炎興元年(263年),魏軍三路攻蜀。姜維由隴上退守劍閣,抗拒鍾會大軍。鄧艾輕軍出陰平(今甘肅文縣境)險道,南下江油、綿竹,在這年冬天滅蜀。
四 吳國的政治和經濟
孫吳的興起及其與山越的鬥爭 東漢後期,農民暴動影響及於江東。 黃巾大起義時,荊、揚各地農民更紛紛揭竿而起,圍攻郡縣,鬥爭十分激烈 [48] 。富春人孫堅曾在本郡鎮壓農民起義,以後隨會稽朱 到中原與黃巾作戰;黃巾失敗後,他又轉戰長沙、零陵、桂陽、豫章等郡。董卓之亂時,孫堅參加了討伐董卓的聯軍,隸屬於袁術。孫堅死(初平二年,191年)後,其子孫策率孫堅舊部曲東渡,削平了江南劉繇、王朗的勢力,又併吞了淮南劉勛所獲袁術的百工、部曲三萬餘人,擊破劉勛,控制了長江下游豫章以東地區。
建安五年,孫策死,策弟孫權統治江南。赤壁戰後,孫權的勢力逐步在荊州擴展。建安十五年(210年)孫權派步騭進兵嶺南,招附了保據嶺南一帶達二十餘年的士燮兄弟,東南半壁大致都處於孫權的統治之下。建安十六年,孫權由京城(今鎮江)徙治建業 [49] 。建安二十四年,孫權破關羽,據有荊州全部。
孫權勢力在江南的擴張,遇到了山越人頑強不屈的抵抗。山越人是秦漢時期南方越人的後裔,散布在長江以南今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省境內。越人居平原地區和交通發達地區的,大致已經開始與漢人融合。住在山區的越人,稱為山越,他們依阻山險,不納租賦,「其幽邃民人,未嘗入城邑,對長吏,皆仗兵野逸,白首於林莽」 [50] 。山越人種植穀物 [51] ,在出銅鐵的地方,還能自鑄甲兵 [52] 。不過《吳志》中山越、山民、山賊諸詞往往混用。漢民山居阻險者與越人雜處,實際上已沒有民族差別或差別無多。有些隨同孫堅父子外出作戰的江東人,以及一些割據險阻的甚至於參與過吳魏之間鬥爭 [53] 的山民如吳郡嚴白虎、丹陽祖郎、費棧等,其族屬都難於確認。山越人或山民的渠帥,當以漢人大族為多。孫吳向南方內地發展勢力,引起了山越人的疑懼,他們經常發動反抗鬥爭。山越的反抗不但是吳國統治者嚴重的後顧之憂,而且也使吳國兵員的補給遇到很大的困難。由於山越的牽制及蜀吳的不和,孫權不得不向曹操、曹丕卑詞納貢,遲遲不敢稱帝。
嘉禾三年(234年),吳將諸葛恪率軍進攻丹陽山越,經過三年的部署和圍困,山越十萬人出山投降,其中丁壯四萬被補為軍隊,其餘的則成為郡縣編戶。吳國以山越為兵,見於記載的前後達十餘萬,為編戶的數量更多。山越出山是在吳國統治者的軍事壓迫下實現的,這對越人是一個痛苦的過程。但是山越出山加速了山越人經濟文化的發展,加速了平原沃野的開發,使東南地區統一於孫吳政治領域之中,這在客觀上又有積極意義。
三吳經濟的發展 東漢後期以來,山越人大量出山和北方農民大量南移,為江南經濟發展補充了勞動力,提供了技術條件。三國時期,長江沿岸出現了許多屯田區,洲渚的棄地,人煙也逐漸稠密起來。有些地方進行了開湖為田的嘗試 [54] 。江南經濟水平最高的地區,是太湖沿岸和錢塘江以東的所謂三吳。永興(今浙江蕭山境)精耕細作的稻田,一畝可產米三斛 [55] 。三吳的絲織業很可觀,民間普遍喜愛綾綺之服 [56] ,文人也好以蠶織為詩賦的題材 [57] 。三吳出產「八蠶之綿」 [58] ,諸暨、永安一帶絲質很好,為御絲取給之處 [59] 。但是江南的紡織技術不高,織錦仍賴蜀國供給。永安六年(263年),吳國還從外地調發「手工」千餘人到建業服役,可見江南手工業者數量的不足。南方民間主要的副業生產是績麻,麻布產量比絲織物大得多。銅鐵采冶比以前發達,產鐵之郡設有冶令或丞,管理采鑄 [60] 。會稽郡發達的銅鏡製造業,從東漢以來一直沒有衰歇,而青瓷業又在這裡從漢代釉陶的基礎上走向成熟。由於三吳的富庶,聯結三吳和建業的運河破岡瀆也在這時修建起來。破岡瀆從句容到雲陽西城(今丹陽市境),於赤烏八年鑿成,「以通吳會船艦」,沿途「通會市,作邸閣」 [61] ,軍事價值和經濟價值都大。
為了適應水戰和江海交通的需要,造船業有了重大的發展。建安郡的 侯官(今福建閩侯)是造船中心,設有典船都尉,監督罪徒造船 [62] 。長江中的大船有的上下五層,有的可容3000人 [63] ,可見造船技術的進步。海船經常北航遼東,南通南海;黃龍二年,萬人船隊還曾到達夷洲(今台灣省),這是大陸與台灣交通的最早記載。由於海上交通的發達,吳國的使臣曾經多次泛海四出,朱應、康泰遠至林邑(越南中部)、扶南(在柬埔寨境)諸國,大秦(羅馬帝國)商人和林邑使臣也到達建業。這些活動,對於中外經濟文化交流起著重大的作用。
1996年出土於長沙走馬樓的近十萬枚孫吳簡牘,對於孫吳的地方政治和經濟提供了大量第一手史料。根據其中的「吏民田家莂」及其他各類賦稅繳納檔案,可以了解孫吳時期土地管理、農民負擔的一般情況。另外還有大量戶籍資料,反映當時的家庭一般都比較小。
江南大族的興起 在江南經濟發展的同時,江南的大族地主也在盡力擴充政治經濟勢力。吳國的勛臣,俸邑多至數縣。他們的私兵由父子兄弟相傳授,形成吳國大族的世襲領兵制度。一般武將立了戰功,也可以得到增兵和賜屯田戶的賞賜。孫權把呂蒙在皖城所獲人馬分給呂蒙,還賜給他尋陽屯田民600戶,官屬30人。呂蒙死後,孫權又賜守冢300家,並允許呂氏50頃土地不納租稅。官僚地主中這種人口分割的情況,使我們得以理解為什麼吳國土地如此遼闊,而吳國版籍所載竟只有52萬多戶,230萬人 [64] 。
東漢後期,吳郡的顧、陸諸族,已是「世有高位」 [65] 。孫吳初年,孫氏子弟和吳郡朱、張、顧、陸四姓仕郡的非常多,是吳國政權的重要支柱 [66] 。在朝的官僚,陸氏一門前後就有「二相五侯,將軍十餘人」 [67] 。四姓長期操縱吳國政治,形成了每一姓的獨特門風,在江南獲得了所謂「張文朱武陸忠顧厚」 [68] 的稱譽,這是江南大族統治趨於鞏固的一種表現。
江南大族的政治特權,保障著他們掠奪土地,進一步擴充經濟勢力。顧、陸諸家多立屯邸,役使官兵,藏納逋逃 [69] 。到了吳國晚年,江南大族不但「僮僕成軍,閉門為市,牛羊掩原隰,田池布千里」,而且還擁有「商販千艘,腐谷萬庾,園囿擬上林,館第僭太極」 [70] 。據左思《吳都賦》所載,建業「富中之甿,貨殖之選,乘時射利,財豐巨萬。競其區宇,則並疆兼巷;矜其宴居,則珠服玉饌」。吳國左郎中曹翌墓中的鉛地券,載明買田「方十里直錢百萬以葬」 [71] ,也可以反映江南地主占有土地的一般狀況。
與大族地主經濟發達同時出現的,是百姓的窮困。江南農民除了「多征役,歲又水旱,年穀有損,而吏不良,侵奪民時,以致飢困」,以外,還深受大族地主的剝削和壓迫。步騭少年時在會稽種瓜為生,他為了避免豪強焦矯的侵奪,不得不修刺奉瓜以獻矯,而且還得忍受焦矯的凌辱。至於真正的貧苦農民,受大族地主剝削壓迫更為嚴重。在這種情況下,江南農民時常舉行暴動。孫權不斷用軍隊鎮壓各地農民暴動,還在赤烏三年(240年)命令郡縣普遍「治城郭,起譙樓,穿塹發渠」 [72] ,力加防制。
南北的軍事形勢和晉滅吳 赤壁之戰以後,曹操曾先後數次向巢湖地區的孫權軍隊發動進攻。為了防止孫權的攻略,曹操還使江濱郡縣民戶內移,結果廬江、九江、蘄春、廣陵民十餘萬戶驚走,皆東渡入吳。文帝曹丕在位時,魏吳時和時戰。諸葛亮死,蜀魏停戰以後,魏國認為「三隅已定,事在淮南」 [73] ,因此對吳軍的攻擊更為頻繁。吳國「以洲渚為營壁,以江淮為城塹」 [74] ,用水師嚴密防守,並在沿江設督駐軍,遍置烽燧 [75] 。但是吳軍弱點在於缺乏騎兵遠襲的力量,只能與魏軍角逐於江淮之間,無法開拓疆土。江淮之間的魏軍以騎步壓迫吳軍,屢操勝算,並且還幾度臨江窺伺建業。可是他們缺乏水師,無法橫渡波濤洶湧的長江,徒然慨嘆「武騎千群,無所用也」 [76] 。這種軍事上的形勢,是魏吳雙方得以相持達數十年之久的一個重要原因。
司馬氏滅蜀以後,南北軍事形勢起了重大的變化。晉在蜀地大造戰艦,訓練水師,積極準備從上游攻吳 [77] 。這時吳國經過宗室爭位的長期鬥爭,力量大為削弱。吳帝孫皓還以為長江天險,足以屏蔽朝廷,所以只顧大修宮殿,沉湎淫樂,並用極殘酷的刑罰鎮壓人民。甘露元年(265年),孫皓在上游晉軍的威脅下遷都武昌,企圖加強守備。但是吳國的大官僚地主不願遠離根本,長住武昌;江南人民也疲於逆流供應,表示不滿。民謠所謂「寧飲建業水,不食武昌魚,寧還建業死,不止武昌居」 [78] ,就是吳國上下一致反對遷都的反映。正在這時,江南漢人和越人的起義,又嚴重威脅著空虛的建業城。因此孫皓不得不還都建業,上游的守備更鬆弛了。
天紀三年(279年),晉軍五路大舉攻吳,蜀中水師由王濬率領,順流而下,吳軍望風而降。天紀四年三月,王濬的水師到達建業,接受了孫皓的降表。從漢獻帝初平元年董卓之亂後出現的分裂割據局面,延續了90年之久,到此又歸於統一。
五 從西晉統一到八王之亂
占田制 西晉統一以後,全國出現了一個短暫的和平安定局面。晉統治者為了用蜀、吳地區的人力充實北方,在平蜀之後招募蜀人北來,供給他們兩年口糧,免除20年徭役;平吳之後,又規定吳國將吏北來可免徭役10年,百工和百姓20年。晉武帝(265—290年在位)屢次責令郡縣官勸課農桑,並且嚴禁私募佃客。中山王司馬睦募徙王國內八縣「受逋逃私占及變易姓名、詐冒復除者七百餘戶」 [79] 作自己的佃客,受到晉武帝的詰責,被貶為縣侯。晉武帝的這些措施,客觀上起了促進生產發展的作用。太康元年滅吳以後,西晉全國有戶245.9萬,人口1616萬,比魏末三國總數增加了戶近100萬,人口一倍以上。這些數字雖然不很確切,但是戶口大量增加卻是很顯然的,而這正是社會生產發展和國家力量增強的具體反映。
在魏初起過積極作用的屯田制,由於豪強大族的兼併,由於它本身的軍事組織形式不能繼續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逐漸趨於破壞。晉武帝即位 前後,兩次下令罷屯田官 [80] ,從此以後,獨立於郡縣以外而由農官專管的屯田區被取消了。屯田民一部分成為由郡縣管理的國家佃客 [81] ,一部分成為私人佃客,還有一部分則成為自耕農民。至於軍士屯田的制度,則始終沒有廢止。
太康元年(280年),西晉頒行戶調式。戶調式包括占田制、戶調製和品官占田蔭客制三部分。占田制規定男子可以占田70畝,女子30畝;此外丁男課田50畝,丁女20畝,次丁男25畝。所謂占田,是指農民保有土地數量的一個假定的指標,所謂課田,則是指農民應負擔田租的土地數量,這兩者多少反映了當時農民占有土地的一般狀況,但又同每戶農民實際占有的土地數量無關。戶調製規定,丁男之戶,每年調絹三匹,綿三斤,丁女或次丁男為戶者折半交納。《晉故事》說:「凡民丁課田,夫五十畝,收租四斛,絹三匹,綿三斤」 [82] ,據此看來,西晉田租和戶調實際上大概都是一戶以一丁計,按戶徵收的。徵收租調時,官吏還預先把納租調戶按貧富分為九等,按等定數,而以《晉故事》所述定額為平均指標。這種徵收租調的辦法,叫做「九品混通」,南北朝的統治者,大都沿用此法。
西晉頒行占田制和戶調製,目的在於通過田租、戶調的調整,儘可能加強對農民的控制,防止他們繼續脫籍逃亡 [83] ,並使已脫籍的人歸入戶籍,以便國家進行剝削。太康三年,西晉戶數上升到377萬 [84] ,比兩年前初行占田制時增加了130餘萬,可能就是推行此制的效果。但是西晉時期豪強勢力強大,剝削嚴重,西晉政權既無力嚴格控制農民的戶籍,也無法掌握確實的墾田畝數,因此占田制不可能長期實行,到晉惠帝時,就出現了「天下千城,人多游食,廢業占空,無田課之實」 [85] 的嚴重情況。
西晉的品官占田蔭客之制規定:官僚可以按官品高低占有土地從10頃到50頃;占有佃客從1—15戶 [86] ;占有衣食客1—3人。此外,他們還可以按 官品高低庇蔭親屬作自己的依附農民,「多者九族,少者三世」,沒有數量限制。這些規定,目的在於保障官僚的特權(特別是以貧窮的族人為蔭戶的特權)而又限制他們過分強大,以鞏固封建統治秩序。但是這種限制並無成效,因為大官僚早已是奴客眾多,園田水碓遍及各地了。
統治集團的腐朽 以司馬氏為首的西晉統治者,在西晉建立以前已有了十幾年順利發展的歷史,形成了一個新的龐大的貴族集團。晉武帝依靠這個貴族集團取代了魏室,因此他也就儘可能滿足這個集團對財富和權勢的要求。國家統一後生產的發展,使這個集團的貪慾越來越大,揮霍也越來越厲害。所以西晉統治集團一開始就異常貪婪、奢侈、腐敗、殘暴,和漢初、魏初的統治集團有所不同。淮南相劉頌上書給晉武帝,說是「時遇叔世」 [87] ;司隸校尉劉毅甚至當面指斥晉武帝,說他還不如東漢桓、靈那樣的亡國之君。
西晉大臣幾乎都是魏世以來司馬氏的元勛及其子弟,他們都是世代王侯,習於驕奢,不以國事為重。太傅何曾和司徒何劭父子,日食之需達一兩萬錢,石崇靠居官搶劫發財,這些都是駭人聽聞的事,而在當時的統治者中卻不以為非。官僚貴族還競用極端奢侈的排場彼此炫耀,甚至不惜故意破壞財富,來顯示自己的豪華。王愷與石崇鬥富,「愷以 澳釜,崇以蠟代薪;愷作紫絲步障四十里,崇作錦步障五十里以敵之;崇塗屋以椒,愷用赤石脂」 [88] 。王愷以晉武帝所賜高三尺的珊瑚示崇,石崇順手擊碎,取出自己的珊瑚樹,高三四尺者有六七株之多。
奢侈貪婪在當時的官僚名士中被認為理所當然,安之若素,只有少數人感到前途危險,表示憂懼不安。傅咸警告晉武帝說:「奢侈之費,甚於天災」;又說「今者土廣人稀而患不足,由於奢也」 [89] 。王沉作《釋時論》 [90] ,指斥士大夫求官買職;成公綏、魯褒先後作《錢神論》 [91] ,諷刺當政者嗜財如命,貨賂公行。這些作品,是當時統治者中難得的一點清醒的聲音。
官僚名士無例外地醉心於清談,力圖用玄學理論來辯護自己貪鄙的行為和欲望。還有一部分士大夫甚至墮落到終日醉酒,裸體狂歡的地步。
八王之亂 西晉統治集團的腐朽,引起了激烈的黨爭,朝廷長期處在爭 權奪利的傾軋中。晉武帝為了監督異姓功臣和吳蜀地主,曾大封宗室為王,並且允許王國置軍,取消州郡武備。他還陸續用諸王統率中央兵馬鎮守要害,特別是荊、揚和關中,逐漸替換異姓方鎮。繼立的晉惠帝是個白痴,皇后賈氏為了讓自己的家族壟斷政權,於元康元年(291年)殺當政的惠帝外祖楊駿,征汝南王亮與衛瓘共同輔政,旋命楚王瑋殺亮、瓘,又以專殺之罪殺瑋。她以張華、裴頠等居位,而讓自己的親黨掌實權。從此以後,諸王為爭奪統治權,展開了極其兇殘的內戰,史稱「八王之亂」。元康六年,趙王倫被召入京,他掌握了禁軍和朝政,於永寧元年(301年)廢惠帝自立。同年,齊王冏(鎮許昌)、成都王穎(鎮鄴)、河間王顒(鎮長安)等起兵聲討趙王倫。從此方鎮軍參加內戰,戰鬥規模擴大,戰場從洛陽、長安延展到黃河南北的廣大地區。破壞性大為增加。趙王倫被殺後,惠帝復位。齊王冏、河間王顒、長沙王乂、成都王穎、東海王越等又反覆衝突,幽州刺史王浚甚至引烏桓、鮮卑兵參戰。烏桓、鮮卑兵先後進入鄴和長安,暴掠婦女財貨,屠殺人民。其他各軍,也無不到處燒殺洗劫,使北方生產受到極大的摧殘,人民受到極大的痛苦。在延續達16年之久的內戰中,參戰諸王多相繼敗亡,賈后被殺,惠帝被毒死,西晉統治集團的力量消耗殆盡。在這種情況下,隱伏著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便迅速爆發了。
六 西、北邊疆各族的內遷
東漢以來,西、北邊陲的許多民族,陸續向內地遷移,在遼西、幽并、關隴等地,同漢族人民犬牙交錯地住在一起。這些民族的社會經濟都在向上發展,在漢族的影響下,它們都在不同程度上向定居的農業生活或半農半牧生活過渡。漢魏統治者為了邊防和經濟的需要,也常常招引這些民族入塞。這樣,北方的民族關係,就日益複雜起來。
匈奴 鄂爾多斯高原上的南匈奴,東漢末年向今山西北部、中部移動,在那裡分成很多部分,與漢人雜居,並逐漸轉向農耕生活。匈奴舊日的部落組織還約束著匈奴人,但是匈奴人同時又是漢朝的編戶,受漢朝的剝削和壓迫。中平五年(188年),匈奴羌渠單于發左部兵幫助東漢攻擊幽州鮮卑,匈奴人恐徵發不已,右部起而攻殺羌渠單于 [92] 。羌渠之子於扶羅雖被親近推 為單于,但不為南庭大眾所接受,被迫率領一小股匈奴流亡到平陽及以南等地。於扶羅所部匈奴軍,曾在中原參與各派紛爭達數年之久。
在北方混戰時期,并州匈奴豪右也擁眾據土,「張雄跋扈」。避役的漢人,有許多向匈奴部落逃亡。曹操統一中原後,并州刺史梁習召匈奴豪右為官,然後徵發匈奴人為義從、兵吏,使隨大軍出征,再把出征軍吏的家屬移送鄴都,以為士家。對於不願從命的匈奴人,梁習又興兵鎮壓,逼令降服。從此以後,匈奴豪右被控制起來,「部曲服事供職,同於編戶」 [93] 。
建安二十年,曹操罷省雲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在今河套區域東至晉西北一帶),郡置一縣以統舊民,合為新興郡,設郡治於今山西忻州 [94] 。建安二十一年,匈奴呼廚泉單于留質鄴都,曹操乃分匈奴三萬餘落為五部,置五部帥,派漢人為五部司馬,加以監督。匈奴左部居并州茲氏(今汾陽境),右部居祁(今祁州境),南部居蒲子(今隰縣境),北部居新興(今忻州境),中部居太陵(今文水境)。左部帥劉豹(於扶羅之子)並五部為一,魏末晉初又析為數部。司馬氏把匈奴部帥改為都尉,取消了他們的部落特權,加強了對匈奴的控制。除了舊有的幾萬落匈奴以外,西晉時期塞外匈奴、「雜胡」又源源入塞,前後共達二十餘萬人。
匈奴貴族漢化較深,他們之中最貴的一姓出於匈奴屠各(休屠各,休屠)種,自稱為兩漢皇室之後,世代作五部帥和五部都尉。左部都尉劉淵是於扶羅之孫,劉豹之子,他隨漢族儒生習經史,西晉時曾作為匈奴侍子住在洛陽,同洛陽官僚有很多往來。惠帝永熙元年(290年),晉以劉淵為建威將軍、匈奴五部大都督。
羯 羯族在西晉時入塞,其主要部分在上黨郡武鄉縣同漢人雜居。他們原來役屬於匈奴,所以被稱作「匈奴別部」。羯族高鼻深目多須,拜「胡天」 [95] ,有火葬的習俗。他們還保留著部落組織,不過部落比較鬆弛。上黨羯人大部習於農耕,經濟生活上同漢人的差別已經基本消失。
鮮卑慕容部 鮮卑慕容部原居鮮卑山,後遷居饒樂水(西拉木倫河)。三國時慕容酋長莫護跋曾隨司馬懿擊公孫淵,受魏封號,並徙其部於遼西。晉太康十年(289年),慕容廆率領部落遷居徒河(今遼寧義縣),不久又遷到 大棘城(今遼寧錦州),從事農桑和畜牧。永嘉以後,北方農民大批流入慕容部中,士大夫來避難的也不少。慕容廆重用士人以建立政治制度,傳授經學和文學,同時還設郡以統流民。
鮮卑拓跋部 鮮卑拓跋部先世居於大興安嶺北部東麓地區 [96] ,同包括99個氏族的36個遊牧狩獵部落(後來演變為八個部落)結成部落聯盟。酋長推寅的時候,拓跋部南遷於大澤(或即今呼倫湖)。推寅八傳至詰汾,又向南移動,經歷「山谷高深,九難八阻」 [97] ,始到達匈奴故地。魏黃初元年(220年),詰汾子力微繼位,他併吞沒鹿回部,擁有戰士二十多萬,勢力強大起來。力微三十九年(258年),拓跋部移居盛樂(今內蒙古自治區托克托縣)地區。由於曹魏從這裡撤銷了雲中、定襄等郡,所以拓跋部得以順利發展。力微的兒子沙漠汗曾兩次到洛陽訪問,在那裡一共停留了八年。那時,拓跋部正處在向階級社會轉化的前夕,保守的部落大人怕沙漠汗回來後變革舊俗,所以在歸途中把他殺死了。
以後,拓跋部同漢人的商業往來逐漸增多,許多漢族商人進入拓跋部,甚至洛陽大賈也出現在拓跋酋長周圍 [98] 。拓跋部吸收了許多匈奴、烏桓、鮮卑慕容部和「雜胡」部落,并州漢人投附拓跋部的也不少 [99] 。當北方各族起兵反晉時,拓跋猗盧統一了拓跋部,並先後出兵援助晉并州刺史司馬騰以及被匈奴、鐵弗和鮮卑白部(慕容部)攻擊的繼任刺史劉琨。因此西晉封猗盧以晉北五縣地為代公,以後又改封代王。猗盧「明刑峻法」 [100] ,加強統治權力,使拓跋部向階級社會前進了一大步。
氐 羌 氐族和羌族,除了大部分還住在今青海、甘肅以外,也有不少人移居關中和益州。有些羌人甚至還遠離故土,散處中原。魏晉統治者為了充實關中,屏蔽中原,常常向關中強徙氐、羌及其他少數民族。曹操命張既徙武都氐出居扶風、天水界,一次即達五萬餘落。隴右、河西的割據者,也 常常引氐、羌為援,使氐、羌人民遠離故土。西晉時氐、羌及其他少數民族的人口,占關中人口的一半。仇池(今甘肅成縣西)楊氐是氐人中強大的一支,晉元康六年(296年),楊氐建立仇池國,至北魏正始三年(506年)始滅。
巴 東漢時今鄂西、川東的廩君蠻與板楣蠻,到西晉時已逐漸融合 [101] ,稱為巴人或 人。漢末一部分巴人北上,歸附漢中的張魯;以後宕渠的巴人也北入漢中。曹操把巴人遷到略陽,與氐人雜處,所以他們又被稱為巴氐。巴人與漢人關係很密切,兩者在經濟生活上的差異大致已消失了。
以上所述匈奴、羯、鮮卑、氐、羌,在當時稱作「五胡」,加上 人,則合稱「六夷」。
各族逐漸封建化的趨勢 魏晉以來北方各族的移動,加速了各族社會的變化。各族部落愈是遠離自己原來的住地而進入漢人地區,它們的成員就愈是容易脫離部落羈絆,以至於成為耕種小塊土地的農民。各族人民由遊牧轉向定居農耕,是民族進步的重要表現。但是這種轉變是一個長期而複雜的歷史過程,其中既充滿了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也充滿了反對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的鬥爭。
內遷各民族人民不但深受本族貴族的壓迫剝削,而且在他們新遷的地方,還要受魏晉統治者和漢族地主的奴役。并州匈奴人有許多成了漢族地主的奴婢、佃客 [102] ,羯人和鮮卑人淪為奴婢的也不少 [103] 。羯人石勒的遭遇更為悲慘。石勒父祖都是部落小帥,石勒自己作過行販,還曾為人力耕,後來又被并州刺史司馬騰捕縛,賣給茌平人師懽為耕奴。內遷各族還常常被迫服賤役,有時連貴族也不能免,羌人貴族姚馥就曾長期為晉武帝養馬 [104] 。驅迫內徙各族人民當兵作戰,更是常見的事,由匈奴、鮮卑、烏桓或羌人組成的軍隊,經常出沒在中原的戰場上。
但是,內徙較久的一些部落,不論它們的成員所受尚存的部落束縛到什麼程度,也不論它們的經歷如何曲折複雜,西晉時它們都在走著農業化的道路,逐漸習於農耕。不但匈奴人、羯人、 人、鮮卑慕容部人是這樣,烏桓、 氐、羌等族也是這樣 [105] 。有許多氐人還已成為國家的編戶 [106] 或王侯封戶 [107] 。隨著晉末和十六國時期階級鬥爭和民族鬥爭的激烈,部落被迫遷徙或自願遷徙更加頻繁,這種變化的規模也就更大。
在內徙各胡族逐步農業化的過程中,各胡族不但大量吸收了漢人的文化,而且也以自己的文化習俗影響漢人。西晉時洛陽貴族官僚「相尚用胡床貊槃,及為羌煮貊炙……又以氈為 頭及絡帶、褲口」 [108] 。北方漢人還吸收了胡人的習俗,以酪漿為飲料。靠近胡族地區的漢人,甚至在生產上也受到胡人的影響,從事畜牧或兼營畜牧。
各族的內遷,引起了一些漢族統治者的憂慮。特別是某些民族的住地接近洛陽,它們的統治者和人民都對西晉統治不滿,甚至「怨恨之氣,毒於骨髓」,因此有許多人主張把這些民族強迫遷走。魏嘉平年間,鄧艾曾建議分割匈奴部落,漸徙與漢人雜處的氐、羌於漢人地區之外。西晉時期,郭欽主張向匈奴住地移徙漢人,加強軍事控制,並把最接近洛陽的雜胡遷到匈奴之外,「峻四夷出入之防」 [109] ;江統更主張把內遷的匈奴、氐、羌一併遣回故土,以使「戎晉不雜」 [110] 。但是各族內遷和雜居是長期歷史發展的結果,不可能強制改變,所以所謂「徙戎」的議論,是根本無法實現的。
七 漢族流民和內遷各族人民大起義
延續達十幾年的八王之亂,極其嚴重地破壞了社會生產,大大加深了各族人民的痛苦。由於生產破壞和天災而引起的饑荒,驅使數以百萬計的農民漂流異鄉,隨處覓食。一些業已封建化了的少數民族,也參加在流民群 中,還有一些民族則紛紛舉行暴動,反對西晉統治。西晉州郡武備的取消和藩鎮軍隊大多牽制在內戰中,使西晉統治者無法制止各族人民的流亡,也難於壓平暴動。這樣,流民越來越多,波及的地區越來越廣泛,他們「脫耒為兵,裂裳為旗」 [111] ,與匈奴、氐、羌等族的反晉鬥爭呼應,形成了各族人民反對西晉統治的起義鬥爭。
元康四年(294年),匈奴人郝散起兵上黨。兩年後,郝度元聯合馮翊、北地等郡的馬蘭羌和盧水胡起兵,關中氐、羌全部響應。他們推氐帥齊萬年為帝,眾七萬人,打敗了晉將周處,到元康九年才被鎮壓下去。
元康年間,略陽、天水等六郡漢族和 族(巴氐)流民幾萬家,經漢川入益州覓食。他們在益州為地主傭工,益州官吏逼迫他們立即出境。他們乞留不成,就擁戴 豪李特為主,反對晉朝。李特與蜀人約法三章,振貸貧人,整肅法紀,得到益州人民的支持。李特之子李雄攻入成都,於永興元年(304年)立為成都王,後改稱帝,國號成 [112] 。
太安二年(303年),西晉徵發荊州人民進攻益州李雄起義軍,人民紛紛逃避。義陽蠻張昌在江夏招集避役的人以及到江夏來就食的流民,舉行起義。張昌起義得到幾十萬農民的擁護,迅速發展到荊、江、揚、徐、豫五州之地。
永興元年(304年),并州匈奴首領劉淵在左國城(今山西離石)起兵,逐步控制了并州的大部分土地。羯人石勒在關東聚集兵眾,後來歸降於劉淵。活動於青、徐、兗、豫等州的由王彌率領的一支隊伍,在洛陽附近被晉軍打敗,也降於劉淵。永嘉三年(309年),潁川等郡的并州流民幾萬家,反抗地主豪霸的虐待,燒城殺官,響應王彌。南陽的雍州流民由王如率領起兵,也與石勒聯繫。
巴蜀流民在荊、湘二州受到地主的壓迫,於永嘉四年(310年)起而暴動,在晉軍的鎮壓下大批地被殺死溺死。流民推舉醴陵縣令成都人杜弢為領袖,攻下湘南各郡,戰鬥到建興三年(315年),才被鎮壓下去。
參加西晉末年起義鬥爭的有漢、 、蠻、氐、羌、匈奴、羯等許多民族的群眾。在西晉統治下,各族人民都受到官府和地主的虐待,許多流民更面臨被晉軍逼遣還鄉的威脅,他們的命運相近,鬥爭對象也是一致的。所以他們暫時突破了民族界線,共同進行鬥爭。但是有些不當權的地主豪強或失意官 吏,也隨著農民一起流亡,往往成為流民的領袖。例如李特是 豪,張昌出身縣吏,王彌父祖都是郡太守,王如是州武吏,杜弢是縣令。
西晉末年各族人民起義雖然也包含了一些民族對抗的因素,但是總的說來,其主要性質仍然是階級鬥爭而不是民族鬥爭。可是一些少數民族的首領如匈奴貴族劉淵,原來就抱有利用民族矛盾以樹立勢力的企圖。當西晉王朝瓦解以後,他們更公開地把起義鬥爭引向民族仇殺。從此以後,北方人民的階級鬥爭就以反對民族壓迫鬥爭的形式出現了。
第二節 十六國北朝的民族鬥爭和民族融合
一 十六國時期各族貴族的封建割據
漢 前趙 後趙 匈奴貴族劉淵利用匈奴人民仇視西晉統治的情緒,於永興元年(304年)在離石起兵反晉。劉淵自稱大單于,又稱漢王,表示他既是北方各少數民族的首領,又是劉漢正統的繼承者。他攻降了許多地方武裝的壁壘,向南發展,屢次打敗晉軍。在東方各地起兵失敗的王彌、石勒,都分別歸降劉淵。永嘉二年(308年),劉淵在平陽(今山西臨汾)稱帝,並派兵攻打洛陽。永嘉五年,匈奴軍攻下洛陽,晉懷帝被擄,晉軍在荊棘成林的長安擁立愍帝。建興四年(316年),匈奴劉曜又奪得長安,愍帝出降,西晉滅亡。
并州本來是民族關係複雜的地方,匈奴軍把被征服的各胡族人民源源不斷地遷入并州,這更增加了并州地區民族關係的複雜性。繼劉淵為帝的劉聰採取「胡」、漢分治的辦法,設左、右司隸統治40多萬戶漢民,設單于左、右輔統治25萬落包括匈奴在內的胡人。他自己總統胡、漢,實際上是依靠匈奴貴族,控制和利用其他的胡人貴族,壓迫漢人。匈奴貴族為了爭奪財富和權利,互相傾軋,漢人和胡人大量逃亡,漢國統治很不穩定。318年,鎮守關中的劉曜代漢,在長安建立前趙。
在劉淵、劉聰統治時期,并州地區還有西晉并州刺史劉琨的活動。劉淵起兵後,劉琨於永嘉元年曆盡艱險,到達晉陽,剪除荊棘,招徠流亡,勉強維持統治。他引鮮卑拓跋部為援,力拒匈奴、鐵弗和鮮卑慕容部。後來,他為羯人石勒所敗,北奔薊城依鮮卑段部。東晉元帝大興元年(318年),劉琨為段部首領段匹 所殺。
那時,涼州也存在著漢人建立的前涼政權。西晉滅亡後,原西晉涼州刺 史張軌的兒子張寔,子孫世守涼州,保據一方。中原混亂時涼州比較安定,中原漢人來避難的絡繹不絕。漢族士人在那裡傳授儒學,保存了中原失傳的一些經籍和學說。前涼控制了西域,在今吐魯番地設高昌郡,因而加強了西域同內地的聯繫,有利於中國與中亞的經濟文化交流。
前趙對關隴和并州的氐、羌、巴、羯等族進行了長期的征服戰爭,把被征服的各部落移向長安。前趙仍然用胡漢分治的辦法,不過劉曜自己稱帝,表示他是北方正統的統治者,而讓兒子劉胤作大單于以統治胡人,這比起漢國政權來,顯示了較大的漢化傾向。劉曜還在長安設學校傳授儒學,並且建立了租賦制度。
劉曜稱帝後,羯人石勒在襄國(今河北邢台)稱趙王,轉戰冀州、并州,攻降了許多壁壘,擴大了軍力。他把一些塢主署為將軍、都尉,但實際上卻削弱他們的武裝力量。他還把一些漢族士大夫編為「君子營」,讓他們在軍事監督下為他策劃,其中的張賓竟成了他得力的謀主。石勒又把被征服的胡人和并州的羯人移往襄國附近,前者是為了就近控制,後者則是為了取得本族上層的支持。329年,石勒滅前趙,稱皇帝,遷都鄴城,史稱後趙。
石勒為了鞏固統治,竭力提高羯人的地位,稱他們為「國人」,嚴禁稱「胡」,甚至「諸胡物皆改名」 [113] 。他把羯人和其他胡人組成強大的禁衛軍,由養子石虎以單于元輔的身份率領,作為自己的基本力量。同時,他也搜羅和利用漢族士人,恢復九品官人之法,設立學校,並且大力提倡佛教。在經濟方面,他閱實戶口,勸課農桑,制定每戶絹二匹、谷二斛的租調製度。這些措施的推行,使後趙政權比漢和前趙顯得穩定一些,民族壓迫也略見和緩。
繼石勒為帝的石虎,是一個窮奢極欲,暴虐荒淫的統治者。他在中原大規模圈地為獵場,摧殘了農業生產;又在鄴、洛陽、長安大修宮殿和苑囿,使千千萬萬的農民死於苦役。為了準備侵犯東晉,他調發成百萬農民當兵,強迫他們自帶糧食車牛,農民被逼死的到處皆是。這種空前的殘暴統治,引起了漢族人民的義憤。受害最深的山東人民以道教為紐帶,託言李弘出世,策劃大規模的起義,不幸事發,連坐而死的達數千家。劉光則假借佛教,自稱「佛太子」,聚眾千人,於終南山建號反趙,不幸被殺 [114] 。
後趙的東宮衛士十多萬人謫戍涼州,其中一萬多人,行至關中時舉行兵 變,由梁犢率領東歸,連下關中許多城戍。梁犢自稱晉征東大將軍,這顯然符合當時漢人反對羯族統治者的要求,因而大大增長了起義的聲勢。這支軍隊缺乏武器,用大斧縛上長柄,「攻戰若神」,占領長安、洛陽,轉戰滎陽、陳留。後趙軍連戰皆敗,最後用氐、羌兵力才把他們鎮壓下去。
350年,後趙大將漢人冉閔乘石虎死後石氏子孫混戰的機會,奪得政權,建國曰魏。冉閔利用漢人反對石虎殘暴統治的正當要求,濫殺羯人,使胡漢彼此猜疑,因而他的統治根本無法鞏固,不久就被從遼河流域南下的鮮卑慕容部消滅了。
前燕 前秦 337年,鮮卑慕容皝稱燕王。342年,慕容部徙都龍城(今遼寧朝陽),逐步併吞了附近許多部落,收納了大量的漢族流民,勢力日益強盛。慕容皝引貧民耕種龍城苑囿土地,地租極高,用官牛的八成,不用官牛的七成,由於封裕的諫議,才減為四六分或對半分,同魏晉屯田民一樣。
352年,慕容 率部南下,消滅冉閔,在鄴城建立前燕。前燕鎮壓了中原人民的反抗,削平了連跨并州數郡三百多壁壘、擁有胡漢十多萬戶的豪強張平的勢力,統治逐漸鞏固起來。史載慕容垂在鄴有田園,慕容評障固山泉,賣樵鬻水。慕容部的王公貴戚普遍藏匿蔭戶,據說蔭戶總數比國家戶口還多,官府一次檢括,查出了二十多萬戶。從這些事實看來,慕容部貴族已迅速成為大地主了。
後趙時徙居中原的氐族,乘後趙崩潰之際,由苻健率領,西歸關中,351年,在長安建立前秦。前秦統治者苻堅廢除了一部分後趙的苛政,恢復魏晉以來的士族特權,重用漢人王猛治理國家,勸課農桑,提倡儒學。在苻堅統治時期,關中水利工程得到修復,農業有了發展,長安到各地的道路驛亭也得到修整。據說那時「四夷賓服,湊集關中,四方種人,皆奇貌異色」 [115] ,可知各族之間以及中國與西方之間的交往都比較發達。前秦在370年滅前燕,376年滅前涼和代,不久又奪得巴蜀,進入西域。這樣,北方又出現了統一的局面。
383年(東晉太元八年),苻堅發兵90萬,企圖一舉攻滅東晉。前秦軍在淝水一戰中被東晉軍擊潰,前秦政權也土崩瓦解。原來被前秦控制的一些胡族的首領,乘機逐鹿中原,整個北方陷於混亂。各族統治者挑起的戰爭,使北方本來已趨於緩和的民族矛盾又加劇了。
淝水戰後北方的形勢和北魏統一北方 淝水之戰以後,北方出現了嚴重 的分裂局面,持續至數十年之久。在這個時期中,關東、關中和西北三個地區,由於民族融合程度和社會經濟狀況的不同,混亂的情況也不完全一樣。
在關東,鮮卑慕容部貴族先後建立過後燕、西燕、南燕。稍後,鮮卑化的高麗人高雲在龍城繼為後燕主,其政權旋入鮮卑化的漢人馮跋之手,是為北燕。關東是漢族人口密集、經濟文化發達的地區,先後進入這一地區的烏桓人、匈奴人、羯人、鮮卑人、丁零人等,封建化較快,一般都過著和漢人一樣的農業生活,所以這裡的民族隔閡不算太深。南朝初年的周朗把這裡的居民稱作「山東雜漢」 [116] ,謝靈運更認為「河北悉是舊戶,差無雜人」 [117] 。淝水戰後在這裡活動的主要是鮮卑慕容部,政治上的變化雖然不少,但是動亂還不太大。
在關中地區,羌人姚萇建立了後秦。姚萇死,姚興繼位,他提倡儒學和佛教,親自講經論道。他又抑制羌族各部豪酋和隱匿戶口的武將,放免因荒亂自賣為奴婢的人,招引流民充實關中。但是由於「關西雜居,種類不一」 [118] ,氐、羌、鐵弗又常有衝突,所以後秦政權難於鞏固。417年,東晉劉裕率軍滅後秦。兩年以後,鐵弗部赫連勃勃又趕走東晉軍,占領關中,建立夏國,定都統萬(今陝西橫山境)。鐵弗部本來遊牧於今陝北地區,自稱其族出於南匈奴,一說出於胡(匈奴)父鮮卑母。赫連勃勃的統治非常殘暴,關中居民受害很深。
在西北地區的河西走廊一帶,先後建立過五個短期的小王國:隴西鮮卑乞伏部乞伏國仁建立西秦,都苑川(今甘肅榆中);氐人呂光建立後涼,都姑臧(今甘肅武威);與拓跋部同源的河西鮮卑禿髮部禿髮烏孤建立南涼,都廉川堡(今青海樂都);雜有盧水胡的匈奴沮渠部沮渠蒙遜建立北涼,都張掖;漢人李暠建立西涼,都敦煌。這一地區經濟水平較低,民族關係複雜,沒有一個民族能夠在這裡起主導作用,沒有一個國家能夠把這一地區統一起來。這些小國彼此征戰併吞,混亂持續很久,生產破壞很大。
除了上述三個地區以外,在平城(今山西大同)一帶,則有鮮卑拓跋部建立的代國。338年,什翼犍統治拓跋部。他設官分職,「制反逆殺人奸盜之法」 [119] ,進一步摧毀氏族制的殘餘,確立了國家。376年,代國被苻堅攻滅。淝水之戰以後,拓跋珪在386年重建國家,改國號為魏。
十六國簡表
國名有豎線者在十六國數中,成、漢與漢、前趙均以一國計。
箭頭表示滅於某國。國名下小字為族名及始建國者名。
拓跋珪(386—409年)是拓跋部的傑出人物,他在盛樂息眾課農,又把農業生產推廣到五原和棝陽塞外,並且征服了一些北方的遊牧部落,俘獲了大批人眾和牲畜,使拓跋部迅速強大起來。395年,魏軍大敗後燕軍於參合陂,殲滅後燕軍四五萬人。第二年魏軍大舉攻燕,奪得并州,又東出井陘,進入河北諸州郡,陸續占領了信都、中山、鄴等重鎮,基本上平定了關東地區。天興元年(398年),拓跋珪稱帝(後諡道武帝),定都平城。泰常七年(422年),明元帝取得淮河以北劉宋的青兗二州。以後,太武帝經過連年攻戰,於神 四年(431年)滅鐵弗部的夏國,太延二年(436年)滅北燕,太延五年滅北涼,完成了北方的統一。
二 北魏前期(386—451年)各族人民的反壓迫鬥爭
北魏前期的民族壓迫和各族人民的反壓迫鬥爭 十六國以來百餘年的民族鬥爭與民族融合,為北魏的統一創造了前提。在統一戰爭過程中,道武帝為了加強統治,離散跟隨他進入中原的從屬諸部的部落組織,讓部落成員分土定居,列為國家編戶,不許任意遷徙。但是有一些像高車那樣的部落由於過於「粗獷」,難於強制,仍得以保全部落組織 [120] 。道武帝又把山東六州的漢族民吏和徒河(鮮卑慕容部)、高麗、「雜夷」36萬口,強制遷到平城附近,配給耕牛,計口授田。此外,還強徙百工技巧十餘萬口。明元帝、太武帝時,也曾大規模徙民。這些措施,反映了北方許多民族的部落成員向小農變化的歷史趨勢,在客觀上促進了民族雜居與民族融合,有利於統一的實現。
由於各民族的割據形勢在前秦崩潰以後十分嚴重,所以北魏前期由道武帝、明元帝、太武帝相繼進行的統一戰爭,同時又是殘酷的民族征服戰爭。在民族征服戰爭過程中,拓跋統治者大規模地掠人為奴,大量搶劫財富,對各民族人民實行民族壓迫,這又激起了各族人民的反壓迫鬥爭。
慕容部的反抗是最先發生的。由於北魏曾經在參合陂坑殺後燕降卒,中原的慕容部人到處匿糧守城,節節阻擋魏軍東進。被遷往平城的慕容部人「百餘家謀外奔」,企圖擺脫北魏統治,因此被北魏誅殺的達數百人 [121] 。由 於慕容部人反抗的激烈,北魏在泰常三年(418年)又一次把散居冀、定、幽三州的徒河徙於平城附近 [122] ,以便就近控制。
天興元年(398年),幽州烏桓 [123] 反對北魏的民族壓迫,進行了頑強持久的鬥爭,直到泰常元年才被鎮壓。
并州境內的雜胡經常受到魏軍攻擊,也進行了持久的反抗。北魏逐部征服他們以後,除了恣意屠殺之外,還強制離散他們的部落,有些更被大批徙往平城。
沿邊各民族的許多部落,處在北魏軍鎮的控制下,不但得不到正常的生存條件,而且還被驅使進行掠奪戰爭,所以也常起反抗。高車族的反魏鬥爭最多,規模最大;鬥爭失敗後,高車人往往被強制編成營戶,強徙於今河北、山東地區。
在北魏的北面,遊牧的柔然人是北魏的勁敵。太武帝用主要的力量對付柔然,前後發動了許多次反擊柔然的遠征。北魏把被征服的柔然及其所屬高車等部人眾南徙於邊塞地區,向他們責納沉重的畜產貢獻,並驅使他們進行戰爭。他們也常常出塞逃亡,反對北魏的統治。
漢族人民反對民族壓迫的鬥爭,同其他各族一樣激烈。史載「白澗、行唐(在今河北行唐一帶)民數千家負險不供輸稅」 [124] ;「高平(郡治今山東金鄉)民屯聚林藪,拒射官軍,〔娥〕清等因誅數千家,虜獲萬餘口」 [125] 。北魏在中原設有8個軍府,每軍5000人,用以鎮壓漢人的反抗。神瑞二年(415年)北魏曾擬遷都鄴城,崔浩極力反對,他說拓跋部人口太少,如果分家南徙,不能遍布諸州,居民知道虛實,更會起來反抗,邊陲各族也會攻擊平城。他認為只有把統治中心放在平城,一旦中原有事,可以隨時輕騎南下,這才是「威振諸夏之長策」 [126] 。從崔浩的話里,可以看出北魏統治者對各族人民反抗的恐懼和防範的用心。
太平真君六年(445年),發生了規模更大的反壓迫鬥爭。這一年,蓋吳 領導杏城(今陝西黃陵)盧水胡起兵,「諸眾胡爭應之,有眾十餘萬」 [127] 。一些漢人也結眾起兵,與蓋吳通謀。蓋吳一方面與劉宋聯繫,一方面分兵幾路進攻。別部帥白廣平西入新平、安定,同氐、羌、匈奴的反魏力量結合。蓋吳進軍李閏堡(今陝西大荔境),擴充勢力,轉攻長安。河東的蜀人由薛永宗率領,也起兵呼應。直到太武帝親領重兵鎮壓,起義軍才歸於失敗。
北方的民族矛盾和各族人民的反壓迫鬥爭,在當時的南北關係中有強烈的影響。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宋軍北進中原,河洛關隴人負糧操兵,群起響應,甚至「四山羌胡,咸皆請奮」 [128] 。這年冬天魏軍進占瓜步時,淮南人民堅壁清野,紛紛逃散。堅守盱眙的宋太守沈璞說:「賊(指魏軍)之殘害,古今之未有,屠剝之刑,眾所共見,其中有福者,不過得驅還北國作奴婢爾。」 [129] 這種殘暴的民族壓迫行為,促使淮南守軍在四面被圍的情況下堅守不退,最後打敗了北魏的圍攻。
在魏軍內部,民族矛盾也表現得十分嚴重。魏軍作戰時,鮮卑鐵騎驅逼漢人徒步陷陣,往往不等到接戰就被踩死。當魏軍猛攻盱眙時,魏太武帝甚至致書宋將臧質說:圍城的兵儘是氐、羌、匈奴和丁零,如果宋軍殺死他們,正可以減少北方各地的反魏力量,對北魏沒有什麼不利。由於魏軍內部民族壓迫嚴重,所以魏軍中的被統治各族士兵常起反抗,大量逃亡。
北魏統治者對漢族地主的籠絡 北魏統治者在統一北方的過程中,一方面用強力鎮壓各族人民的反抗,另一方面又極力籠絡各族上層分子,借他們之力來統治被征服各族的人民。
北魏諸帝效法漢高祖的和親政策,把公主嫁於「賓服之國」 [130] ,用以維繫各胡族的統治者。北魏還給各胡族統治者以封爵和官職,讓他們帶領本族軍隊,供北魏驅使,甚至還讓他們替北魏來鎮壓本族人民的反壓迫鬥爭。
北魏諸帝也使用各種手段,來籠絡漢族上層。早在皇始元年(396年)道武帝奪得并州時,就積極招引漢族士人,充實統治機構,並讓崔宏主持立官制,制禮儀,定律令。神 四年(431年),太武帝詔征中原士族范陽盧玄、博陵崔綽、趙郡李靈、河間邢穎、渤海高允、廣平游雅、太原張偉等,州郡所遣共達幾百人,給以官爵。北魏滅夏,得趙逸、胡方回等儒生;滅北涼,又把河 西儒生闞駰、索敞、陰仲達和先世由中原入涼的常爽、江式等人遷到平城,讓他們教授生徒,整理經籍,考訂律制,撰修國史,傳播詩文,厘定文字。太武帝還命令鮮卑官員把子弟送到太學學習。某些鮮卑勛臣在政治上的作用開始有所縮小,其中有的以爵歸第,職務由漢族士人代替。
北魏早期,對中原地區還只是軍事占領,政治統治不得不假手於割據一方的漢人大族豪強,甚至軍事鎮壓,有時也要藉助於漢人士族或擁有武裝的漢人地主。泰常八年(423年)北魏叔孫建率軍攻青州,青州人堅壁清野,頑強抗拒,明元帝派曾經聚兵於河濟之間的刁雍到青州去,誘逼漢人供應租糧 [131] 。蓋吳起兵時,河東聞喜的大族裴駿率「鄉豪」抗擊義師 [132] ;河東汾陰的蜀人大族薛拔則受北魏之命「糾合宗鄉」,攔河阻截 [133] 。漢族和其他各族人民的反壓迫鬥爭,由於大族豪強的鎮壓而受到很大的挫折;而大族豪強則由於擁兵自重,得以保全甚至擴充自己的政治經濟勢力,並且在這個基礎上逐步與拓跋貴族聯合在一起。
拓跋貴族籠絡漢族上層雖然很有成效,但是他們之間的矛盾並未完全消除,這種矛盾有時還發展到很尖銳的程度。道武帝強徙舊燕境內「守宰豪傑吏民」2000家於平城,就是為了加強對漢族地主的控制,消除他們反抗的意圖。明元帝詔征各地豪強地主入京,州郡對被召的人加以逼遣,釀成了很大的騷動。直到太武帝時,還有一些關東地主不願出仕,把到平城做官視為畏途 [134] 。太武帝最親信的漢人士族崔浩由於反對北魏與南朝為敵,又提倡族姓門第,不但自己終於遭到慘殺,而且還牽連到許許多多同宗和姻親。
三 北方社會各階級的狀況
地主和蔭戶 宗主督護制 十六國、北魏時期,北方的大土地所有制繼續在擴展著。一般地主都擁有龐大的田莊,役使農民種植穀物、桑麻、蔬果,豢養雞豚,栽培竹木,自辦樵蘇脂燭,除了食鹽以外,基本生活資料都可以自 給自足 [135] 。這樣的田莊,適應十六國以來交換經濟受到嚴重破壞的需要,是北方豪強割據的物質基礎。
在十六國的混亂年代裡,有些大族聚族而居,割據一方,築成塢壁,保障自己不受胡人的侵犯 [136] 。塢壁里聚集的人,多則四五千家,少則千家、五百家 [137] ,這些人的絕大多數實際上都是佃客、部曲,在地主支配下,無事時進行生產,有事時執戈作戰。十六國後期,大族仍然是「或百室合戶,或千丁共籍」 [138] ,把農民作為「苞蔭戶」,牢牢地掌握在手裡。關中大族的苞蔭戶也很多,稱為「堡戶」 [139] 。北方各少數民族貴族習於農業化生產、生活方式後,也強占土地,擴充蔭戶,同漢族地主差不多。
大族地主的土地所有權十分牢固,這種土地所有權同政治軍事權力以及同族權緊緊結合,殘酷地束縛住無地或少地的農民,強迫他們接受大族地主的剝削。北魏統治者為了勾結和利用漢族地主來鎮壓農民,也承認地主的這種權力的合法性,並且在一部分地區把地主的這種統治當作國家的地方政權,這樣就形成了「宗主督護」的制度。
在塢壁統治和以後的宗主督護制下,農民由於占有土地狀況、與地主的親疏關係以及其他條件各有不同,因而與地主的依附關係在程度上可能有較大的差別。但是一般說來,地主可以任意驅使農民當兵、種地或服其他勞役,農民很難擺脫地主的控制。《魏書·食貨志》說:「魏初不立三長,故民多蔭附。蔭附者皆無官役,豪強征斂,倍於公賦。」這裡以公賦(通常是指租調)的數量與豪強征斂對比,可見地主對依附農民的主要剝削形式,仍然是實物地租 [140] 。當然,在依附關係緊密的條件下,地主對農民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勞役剝削。
北方的大族地主中,有許多還世代相承地擁有特殊的社會、政治地位, 稱為士族、郡姓。北方士族,關東以崔、盧、李、鄭、王諸姓為大,關中和并州地區以韋、裴、柳、薛、楊、杜諸姓為大 [141] 。他們在地方上的勢力更是盤根錯節,對北方的政治起著重大的影響。
國家的各種依附戶 拓跋部貴族建立的封建國家,把戰俘和被征服各族的一部分人民(主要是漢人),作為依附戶控制在自己的手裡,讓他們從事各種不同的勞役,受拓跋貴族剝削。隸戶或雜戶是最常見的一種,他們往往幾十戶、幾百戶地被賜給百官將士,供這些人驅使。許多人被發配軍鎮世代當兵服役,稱為軍戶、營戶、府戶。平城和各地的手工業者則被編為伎作戶,由職司工役的政府部門管理,為官府製造手工業品。此外還有太常寺的樂戶、屠戶,并州的鹽戶,漢中的金戶等。北魏初年,還曾允許逃戶自占為綾羅、細繭、羅縠等戶,專門向國家交納絲織品。州郡有屯田戶,國家牧場上還有牧戶。所有這些戶口,都和雜戶相近。罪犯和他們的家屬,有時也配充雜戶。
各種依附戶服役種類不同,但是身份都差不多,大體上都低於自耕農而略高於奴隸。他們都是子孫相襲,不能遷徙、改業,而且一般都不能與庶民通婚,不得讀書、做官。他們又都自立門戶,有獨立的但卻是很薄弱的家庭經濟,在輪值的時間以外,或上交定量的貢納以後,他們可以經營家庭生計。
北魏國家控制的依附戶特別多,這是由當時的一些社會歷史條件決定的。北魏民戶多處於宗主督護或殘留的部落束縛之下,由國家直接掌握的為數有限。同時,拓跋部生產水平低下,而當時社會上的手工業和商業又很衰落。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北魏統治者不把一部分勞動者作為國家依附戶牢固地控制起來,就不能滿足自己多方面的特別是對於手工業產品的需要。由於拓跋部奴隸制殘餘的影響和拓跋貴族的民族壓迫政策,北魏國家依附戶的人身束縛非常緊密,生活非常痛苦。直到5世紀下半葉孝文帝當政時,北方的農業、手工業生產有所提高,民族關係比較緩和,上述情況才有較大的改變。
此外,佛教寺院也合法地占有依附農民,叫做僧祇戶或佛圖戶,讓他們為寺院地主服役。
自耕農民 北魏初年,道武帝大量徙民代北,這種徙民,其土地、耕牛由國家分給,而所受剝削則同於一般編戶,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自耕農民階層。 道武帝以代郡以西,善無以東,陰館以北,參合以南 [142] 為畿內之田,設官吏勸課農桑,企圖穩定這個階層的經濟地位,以利於北魏的統治。但是不久以後,畿內給田民戶貧富分化嚴重,開始流動起來。太延五年(439年)北魏令畿內民以人力牛力換工,有牛家用牛為無牛家耕田22畝,無牛家以耘鋤功7畝相償;至於老小貧家,則牛耕7畝,償以鋤功2畝。這種換工辦法雖然帶有互助性質,但實際上還是有牛戶對無牛戶的變相剝削,所以並不能幫助貧弱農民,一遇水旱,他們就相率四處逃亡。孝文帝延興三年(473年),曾嚴詔地主家有兼牛者通借貧下戶,否則一門之內終身不仕。太和元年(477年),孝文帝更企圖重分畿內土地,一夫治田40畝,中男20畝,但是並無成效。
在中原地區,自耕農民更不穩定。國家對他們徵收租調時採用「九品混通」的辦法,這種辦法把農民的一戶同占有成百成千依附農民的地主的一戶等量齊觀,當作負擔租調的單位,對農民是極端不利的 [143] 。租調的定額很高,達到帛2匹,絮2斤,絲1斤,粟20石,還有大量的調外之費。官吏徵收租調時,往往「縱富督貧,避強侵弱」 [144] ,戶等劃分根本無法公允,甚至大地主規避的租調也要轉嫁給自耕農。官吏還使用長尺大斗重秤,上下其手,並且和商人狼狽為奸,高抬帛價,盤剝買帛納調的農民。租調以外,官役尤其嚴酷。在沉重的剝削下喪失了土地的農民,有的為人客作(僱傭),他們終年所獲約為粟150斛,僅能勉維全家食用和最低生活所需 [145] ,一遇到嚴急的征役和水旱災害,就立刻斷絕了生計。所以農民為了避役,寧願投靠宗主作苞蔭戶,甚至不得不賣身為奴。
奴隸 北魏社會中奴隸數量相當多,奴隸勞動相當普遍。奴隸多數是從戰俘轉化而來,幾乎每次大戰之後,都有「賜生口」、「賜軍實」的記載。由 於犯罪而籍沒為奴的人也不少。魏律雖然嚴禁賣子及賣親屬 [146] ,也嚴禁「掠人、掠賣人、和賣人為奴婢」 [147] ,但是實際上抑良為奴的事還是大量存在。奴婢生活特別悲慘,他們終年麻鞋敝衣,以桑棗果腹,而且還經常受到殘殺。由於奴隸經常被使用於農業生產,所以以後孝文帝頒布的均田令中,規定奴婢受田同於良人。
四 北魏中期(452—499年)的階級鬥爭和孝文帝的改革
北魏中期階級鬥爭的形勢 經過長期的民族征服戰爭後,太武帝統一了北方。隨後他大舉進攻柔然,穩定了北方的邊疆;又率師南征,遏止了劉宋的進攻,使南北力量趨於平衡。這一系列的戰爭固然鞏固了北魏政權,同時也使北魏國力大為虛耗。所以當太武帝死後文成帝即位時,就出現了一個民怨沸騰,「朝野楚楚」 [148] 的局面。
文成帝以後,北方的民族矛盾已趨緩和,民族之間的戰爭出現較少,而階級矛盾卻逐步發展起來。那時候,由於過度的剝削,自耕農民的經濟地位極不穩定,逃亡隱匿現象有加無已,因而出現了此起彼伏的農民暴動。興安二年(453年),文成帝殺戮河間鄚縣(今河北任丘)起義農民,並以「男年十五以下為生口,班賜從臣各有差」 [149] 。從處理的情況看來,這次農民起義鬥爭相當激烈,規模也是相當大的。
孝文帝(471—499年)即位後,農民暴動幾乎年年發生,有時一年數起。延興三年(473年),北魏統治者頒令,規定縣令能鎮壓一縣「劫盜」者兼治二縣,能鎮壓二縣者兼治三縣,三年升為郡太守;郡太守能鎮壓「劫盜」者,也同縣令一樣兼職升官。殘暴的鎮壓措施更加激怒了農民,所以頒令以後,暴動反而更多起來。平城的奴隸也參加了暴動,還有一部分因逃避賦役而託身寺院的僧侶,也卷進了鬥爭的行列。
階級鬥爭的形勢,使北魏統治者無法照舊統治下去,他們不得不改弦更張,另求維持統治的辦法。由於北魏同南朝力量已趨均衡,漠北的柔然力量也很衰弱,北魏外部的威脅解除了,所以北魏統治者也獲得了改革所必需的 條件。馮太后和孝文帝所進行的各種改革 [150] ,就是在這種情形下出現的。
吏治的改革 孝文帝首先從吏治著手,推行改革。北魏初年定製:地方守宰一律三人,其中一人是拓跋宗室,另二人是異姓鮮卑貴族和漢族地主。這些官僚貴族遍布全國,大權在握,毫無顧忌地宰割農民。各級官吏都沒有固定的俸祿,由官吏自己儘量搜刮民膏民脂,充實私囊。地方守宰不論好壞,任期一律六年,期滿代換。在他們任職期間,國家只問他們能否上繳一定數量的租調,不問如何搜刮和搜刮多少。在各地實行軍事鎮壓的武將,也同樣是敲骨吸髓,竭澤而漁。史載公孫軌鎮壓上黨丁零時,「初來單馬執鞭,返去從車百輛」 [151] ,丁零人都登山辱罵。北魏王朝偶爾也「征問民瘼」,「訪求吏治」,但是事實上只是「網漏吞舟,時掛一目」 [152] 而已,沒有什麼實際作用。北魏吏治敗壞到這樣的地步,一方面使統治集團由於分贓不均而發生無窮的糾紛,另一方面也使階級矛盾迅速發展,直接激起各處的農民暴動。
孝文帝親政前,馮太后開始採取了一些改革措施。她規定守宰任期按「治績」好壞為定,不拘年限;並頒行俸祿之制,規定俸祿之外貪贓滿一匹者處死。徵收租調時,也禁止使用長尺大斗重秤。孝文帝親政後,繼續整飭紀綱,嚴明賞罰,使腐敗的吏治有所澄清。吏治的澄清雖然很有限度,但是北魏統治者藉此整肅了官僚機構,鞏固了統治,因而也為其他方面的改革創設了條件。
三長制 均田制 延興三年(473年),北魏派出使者,分道檢括被豪強地主隱匿的戶口,被派到冀、定、相等州的韓均,搜括出隱戶達十多萬戶。為了加強國家的統治,並同豪強地主爭奪勞動人手,李沖在太和九年(485年)提出推行三長制的主張。三長制就是重建鄉官系統,五家立一鄰長,五鄰立一里氏,五里立一黨長,選擇本鄉「豪門多丁」 [153] 者為之,用以代替宗主督護的統治。
三長制的建議,引起了北魏統治者的激烈爭論。一般說來,鮮卑貴族所役使的主要是奴隸和國家賞賜的隸戶,建立三長制不會太多地損害他們的利益,所以他們贊成立三長以加強國家。漢族大地主主要靠大量的苞蔭戶 提供剝削,立三長對他們很不利,所以用各種理由加以反對。最後,馮太后還是採納了李沖的建議,從太和十年開始,把三長制付諸實行。
太和九年,與立三長的建議約略同時,北魏頒布了均田令 [154] 。均田令規定:
一、15歲以上的男子受露田(未種樹的田)40畝,桑田20畝,婦人受露田20畝。露田加倍或加兩倍授給(倍給的部分稱為倍田),以備休耕,年滿70還官。桑田作為世業,不須還官,但要種上一定數量的桑、榆、棗樹。家內原有的種了桑樹的私田不動,可是要用來抵消應受桑田及倍田的份額。土不宜桑的地方,男子給麻田10畝,婦女5畝,皆從還受之法。
二、露田不得買賣。原有桑田超過20畝的,其超過部分可以出賣 [155] ,不足20畝的可買至20畝為止。
三、地主可以按其擁有奴婢和耕牛的數量,另外獲得土地。奴婢受田辦法同普通農民一樣,耕牛每頭受田30畝。
四、土地不足之處,居民可以向空荒處遷移,隨力所及借用國家土地,但不許從賦役重處遷往賦役輕處。由於犯罪流徙或戶絕無人守業的,其土地歸國家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
五、地方守宰按官職高低,授給公田,刺史15頃,下至縣令、郡丞6頃。所授之田不許買賣。
北魏王朝還授受了李沖的另一項建議,制訂了與均田制相適應的新的租調製。新的租調製規定一夫一婦出帛1匹,粟2石;15歲以上的未婚男子4人、從事耕織的奴婢8人、耕牛20頭,其租調都分別相當於一夫一婦的數量。由於均田制和新的租調製名義上是以一夫一婦的小家庭為受田納租單位,不再有戶等差別,所以廢除了九品混通的徵收租調辦法。
均田制是我國歷史上土地所有制的一種補充形式,它是在我國北方土地特別荒蕪,自耕農民稀少的特定條件下出現的。從令文看來,均田制好像可以處理一切耕地,但是實際上只有荒地、無主地以及所有權不確定的土地,才能夠作為均田授受之用。均田制下的農民基本上仍然是自耕農,北魏王朝把他們連同其原有的小塊耕地一起,按均田令規定的土地項目載入戶籍,並且 限制桑田的買賣,不許他們無故遷移,以加強對他們的控制,保證國家的租調收入和徭役徵發。均田農戶土地不滿均田令規定的部分是否可以多少得到國家的補充,將因時因地,特別是因本鄉官府掌握的荒地的有無多寡而有不同。一般說來,國家按均田令完全補足農民的土地,顯然是不可能的,現存的西魏大統年間敦煌殘計賬中,有許多「未受地」的記載,可以證明。但是在有荒地之處,國家還是儘可能把荒地分給農民耕種,以榨取賦稅徭役。
至於地主,他們仍然可以用原有桑田的名義,用奴婢、耕牛分田的名義,基本上保有原來的私田,而奴婢、耕牛分田的租調又非常輕,所以均田令對他們的利益實際上觸動很少。地主還可以用各種手段,控制住自己的大部分苞蔭戶。在實行均田制度的時候,地主土地所有制仍舊是土地所有制的支配形態。
雖然這樣,三長制和均田制的推行,對於地主經濟和農民經濟,仍然發生了一些重大的影響。地主的一部分苞蔭戶,由於行三長制和均田制而成為均田農民。均田農民的增多,使農民的租調得以減少並固定起來。這些結果,或多或少地改善了農民的處境,削弱了大地主對農民的政治的、經濟的、宗法的控制力量,因而對生產力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
均田令強制授給露田,實際上就是強制墾荒,這對農民是一種剝削的手段,但是在客觀上也有助於耕地的擴大和生產的發展。
殘存的西魏大統年間的敦煌計賬中,有一些匈奴、高車等族均田農戶的名籍,從這些名籍看來,他們的家庭組成、土地狀況以及對國家的負擔,同當地漢人沒有差別。這又說明均田制鞏固了各族人民的定居農耕生活,促進了他們的農業化。
遷都洛陽和改革鮮卑舊俗 由於代北地區的農業生產不能滿足國都平城的日益增長的需要,由於孝文帝力圖擺脫代北鮮卑貴族保守思想的影響,以加速北魏政權的進一步封建化,更由於北魏加強統治中原人民的要求,孝文帝於太和十八年(494年)把都城遷到洛陽。接著,他實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鮮卑舊俗的措施:以漢服代替鮮卑舊服;朝廷上禁用鮮卑語;規定遷洛的鮮卑人以洛陽為籍貫,死後不得歸葬平城;溝通鮮卑貴族和漢人士族的婚姻關係;改鮮卑舊姓為音近或義近的漢姓;規定鮮卑人和漢人貴族姓氏的等第並使鮮卑貴族門閥化,等等。在改變姓氏和規定門第方面,太和二十年改拓跋氏為元氏,門望最高;其餘所改鮮卑著姓中,穆(丘穆陵氏改)、陸(步六孤氏改)、賀(賀賴氏改)、劉(獨孤氏改)、樓(賀樓氏改)、於(勿忸于氏改)、嵇(紇奚氏改)、尉(尉遲氏改)等,合稱八姓,其門第與北方漢人士族崔、盧、李、 鄭相當,不充猥官,只任清職。
孝文帝遷洛和改革,是北魏政治經濟發展、鮮卑族進一步封建化的必然結果。從服裝和語言的改革說來,鮮卑舊服不合於「華夏衣冠」傳統,也不適宜於中原農業社會的生活;鮮卑語言不能反映遷洛後的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內容,不適宜於作全社會的交際工具,因而都需要改革。鮮卑貴族命官班爵以武功為準,與漢人士族制度不合,妨礙了鮮卑族和漢族統治者的進一步糅合,妨礙了北魏統治進一步加強,因而也需要改革。孝文帝的改革主要著眼於鮮卑貴族,著眼於鞏固北魏政權,但是客觀上卻促進了拓跋部全族同漢族的融合。
經過改革以後,遷洛的鮮卑勞動者陸續成為中原的農民,他們築起簡陋的房舍,經營小塊土地,「盡力伊、瀍,人急其務」 [156] ,最終脫離了遊牧生活和部落聯繫,完成了封建化的過程。鮮卑貴族則搶占良田,成為中原的封建地主,有的還兼事工商聚斂。經濟生活的變化使習俗的改變固定下來,雖然以後政治上還發生過一些風波,他們都沒有再遷回代北舊土。
孝文帝的改革,說明徵服了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鮮卑拓跋部,自己不得不被漢族較高的文化所「征服」。在這個「征服」過程中,鮮卑族文化的優秀部分被中原漢族文化所吸收,特別是鮮卑族畜牧生產的經驗和技能,在北方漢人中獲得傳播,對北方的經濟生活起著一定的影響。孝文帝時的《李波小妹歌》描寫李波小妹「褰裙逐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疊雙」 [157] ,這無論從服飾上或從風尚上,都顯示了漢人生活中所受鮮卑文化的影響。稍後,顏之推比較南北方音,認為「南染吳越,北雜夷虜」 [158] ,也說明北方漢語吸收了鮮卑語的若干成分。孝文帝遷都、改革以及以後六鎮起義,在不同的意義上推動了拓跋部封建化的完成,推動了民族的融合,以至於出現了「自隋以後,名稱揚於時者,代北之子孫十居六七」 [159] 的結果。至於鮮卑文化習俗遺留至隋唐者也所在多有。李白詩中「脫君帽,為君笑」句,就是鮮卑脫帽歡舞的禮俗 [160] 。唐時婚 嫁之禮,喜立氈帳,蓋源於北朝穹廬之制 [161] 。唐開元時,從駕宮人騎馬者皆著胡帽 [162] 。
孝文帝的改革,受到一部分守舊的鮮卑貴族的激烈反對。這些人對於孝文帝提倡讀書表示不滿,他們疑忌叢生,唯恐孝文帝寵幸漢族士人而疏遠「國戚」。他們不願放棄代北的耕地和牧場,害怕遷都後自己的政治地位受到影響,因而極力反對遷都。定都洛陽以後,他們不願攜帶家財跋涉艱險的旅途,又害怕洛陽暑熱,仍然拒不赴洛。孝文帝允許部分鮮卑貴族留家代北,冬來夏去,當時人把他們稱作「雁臣」。但是,守舊貴族的反抗並沒有因此停止。太子元恂打算輕騎逃回代北,被廢為庶人,後來又因謀反被處死。穆泰、陸叡等人聯絡宗室王公,在平城發動叛亂,鮮卑貴族八姓除于氏以外都有人參與。孝文帝雖然感到南北紛擾,擔心在洛陽立足不穩,但是仍然堅決把叛亂壓平下去,鞏固了遷都和改革的成果。
五 北魏後期(500—534年)的社會經濟
農業的恢復和發展 北魏中期以來,北方衰敗的經濟開始回升。以後經過孝文帝的改革,到6世紀初期,北方社會經濟有了明顯的發展。
北魏遷都以後,洛陽重新成為北方的政治經濟中心,洛陽附近黃河中游的許多荒地,重新得到開墾,糧食產量比過去增多了。6世紀初期,北魏全國人口比西晉太康年間南北合計,還要多出一倍,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三長制、均田制的成效和農業恢復發展的規模。勞動人民創造的農業生產工具特別是整地碎土工具,比過去複雜得多,這些工具都是精耕細作所需要的。西晉時各地的水碾、水磑、水碓,在十六國時期受到嚴重的破壞後幾乎絕跡,到這時又先後在洛陽和其他地方恢復起來。洛陽城南居民用水力進行碾、磨、舂、簸;城西的千金堰,有水碾磨幾十具,「計其水利,日益千金」 [163] 。精耕細作的農業經驗和農業技術也有了提高,農民特別注意耕作的功力,「寧可少好,不可多惡」,所以有「頃不比畝善」 [164] 的諺語。氣候條件的掌握,土壤的區分,防旱保墒經驗的積累,也都有了新的成就。各種作物的栽培技 術,積肥、施肥、選種、育種的細緻方法,都受到農民的重視。
為了適應趨於繁榮的城市生活的需要,城郊蔬菜、果木以及其他經濟作物的種植也發達起來。城郊農民所種瓜菜,種類繁多,有車牛的農戶自運市場出賣,無車牛的轉賣與人,收入比種植穀物要大得多。農民間實行一種帶有互助性質的勞動分配辦法,例如單夫只妻之家種植紅花、蘭花、梔子一頃,摘花時日需百人,「每旦當有小兒僮女百十餘群自來分摘,正須平量中半分取」 [165] 。經濟作物的種植,使自耕農民的經濟比北魏前期、中期活躍得多。此外,牲畜的品種,牲畜飼養、繁殖和獸醫的經驗,都比過去豐富,這顯然是吸取了鮮卑族畜牧經驗和塞外畜群內移的結果。
手工業和商業的恢復和發展 自從孝文帝放鬆對伎作戶的控制後,民間的手工業生產日益活躍起來。絹布的產量大為增加,絹價從北魏初年每匹千錢降落到二三百錢,府庫絹帛之多,達到魏晉以來最高的水平。供城市消費的手工業的種類多起來了,手工業者數量激增。洛陽城郊內外聚居了許許多多的手工業戶,按行業分居,例如退酤、治觴二里,就是釀酒業集中的地方。官府手工業也有所發展,管理官府手工業的機構太府,組織龐大,部門非常多。農村也出現了多種手工業,如壓油、造紙等,都是就地取料,就地加工。
在今河北、河南等地的北魏後期墓葬中,有許多青瓷器出土,它們的器形和制胎上釉,都與南方青瓷有很大的區別,顯然是北方新近發展出來的制瓷業的產品。北方青瓷雖然比南方粗糙,但是它對唐宋時期北方制瓷業的繁盛,具有直接影響。
東魏綦毋懷文集中了北方長期的冶煉經驗,以灌鋼煉宿鐵刀,隋代襄國冶家鑄器,還用其遺法 [166] 。某些地方已經用煤煉鐵 [167] ,這雖然仍和漢代一樣只是個別地區的情況,但是煤的繼續使用必將促進冶鑄業的發展。
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也使交換關係活躍起來。洛陽城內外出現了許多大市場。城南的「四夷館」附近住有萬多戶外來人,銷售外地運來的或外地人經營的各種商品。江南人在永橋市出售魚鱉水產,當時有「洛鯉伊魴,貴於牛羊」之語。本地的手工業產品,多在城西周回八里的市上出售。為了管理市場,設置了罷市鼓。長期以來的實物交易,正在逐漸為貨幣交易所代 替。洛陽富商大賈很多,最著名的是劉寶,他在州郡都會立宅養馬,以通行情,各地所賣鹽粟貨物,價格全都一樣。官僚貴族普遍營商,宗室諸王和邢巒、李崇等漢族官僚以及大宦官劉騰等都遠近營運,販肆聚斂。官吏易地調遣也成了營販的好機會,鄭雲賄買到安州刺史的職位,立即向熟習安州情況的封回打聽行情 [168] 。
洛陽是當時北方交換的中心,城內外共有二百多里(坊),居民達十萬九千多戶。此外,鄴和長安也逐漸恢復為重要的商業城市。北方與南方的貿易增多了,「南貨」成為北方暢銷的商品。今青海、新疆以及蒙古的各族,也都帶著牲畜毛皮以及其他商品來洛陽進行買賣。國外方面,朝鮮半島、日本、中亞以及更遠的許多國家,都同北魏有商業往來,外國人長住洛陽的也不少。《洛陽伽藍記》說:自蔥嶺已西,至於大秦,「商胡販客,日奔塞下」。這雖然有些過甚其詞,但也可窺見對外貿易發達的一斑。今庫車、吐魯番、西寧、太原、陝縣、定州等地,先後發現過北魏遺存的拜占庭金幣和波斯銀幣,也證明北魏同西方存在著發達的貿易關係。
寺院經濟 [169] 北魏後期,佛教寺院遍布北方各地。遷洛後20餘年中,北魏全國寺院增至1.37萬餘所,洛陽一地即達500所;北魏末年,全國更激增至3萬餘所,洛陽1300多所。私人建寺之風特別盛行,馮熙一人在各州鎮建寺即達72所。齊、周寺院有增無減,北齊超過4萬,北周「有盈萬數」 [170] 。寺院產業很多,是北朝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寺院「侵奪細民,廣占田宅」 [171] ,在北朝是很普遍的事。北魏初年,曇摩蜜多在敦煌立精舍,「植柰千株,開園百畝」 [172] 。北齊末年,寺產擴充特別嚴重,據說「凡厥良沃,悉為僧有,傾竭府藏,充佛福田」 [173] 。北周時長安中興寺莊池內外有稻田百頃,還有「梨棗雜果,望若雲合」 [174] 。北魏末年洛陽的大寺院多擁有富麗堂皇的神殿,曲折幽邃的山林園池,還有高達十餘丈至數十丈的浮圖(塔),高數十尺、重數萬斤的銅佛。有些寺院甚至還擁有武裝,用來保護自己的財產。
北朝僧尼最多的時候達到二三百萬人。僧尼立為僧籍,由僧官管理,不列入國家戶籍,完全脫離了國家的控制。一般說來,僧尼是宗教職業者,是一個寄生階層,但是在當時的僧尼中間,卻又存在剝削者和被剝削者的階級差別。僧官和上層僧尼是寺院地主,他們憑藉寺產,甚至還勾結官府,剝削僧俗群眾;而一般僧侶則多從事耕作,被寺院地主「驅役田舍」 [175] 。他們大多數是「逃役之流,仆隸之類」 [176] ,是寺院中的被剝削者。釋道安向周武帝說:沙門「或墾植田圃,與農夫等流,或估貨求財,與商民爭利」 [177] 這表明寺院地主役使僧眾營田經商,進行封建剝削,同世俗地主並無二致。
寺院地主還可以享有封戶,也可以合法地占有依附農民。遠在十六國末期,南燕主慕容德曾以泰山郡奉高、山茌二縣作釋僧朗的封地,使食租稅,「領民戶」 [178] 。北魏獻文帝應沙門統(總管僧眾之官)曇曜請求,允許僧曹占有僧祇戶和佛圖戶。僧祇戶以一部分「平齊戶及諸民有能歲輸谷六十斛入僧曹者」 [179] 為之,他們大致是向僧曹繳納定額地租(稱僧祇粟)的依附農民,這種地租同北魏屯田戶向國家所納者數量相等。僧祇戶粟原來由僧曹統一管理,不允許直接屬於寺院,但是實際上寺院都爭占僧祇戶。承明元年(476年)寺院逼召涼州軍戶趙苟子等200家為僧祇戶,釀成50多人被迫自殺的慘劇。佛圖戶以「民犯重罪及官奴」為之,「以供諸寺掃灑,歲兼營田輸粟」 [180] ,他們同樣是寺院依附者,只是經濟地位比僧祇戶還低。
寺院經濟中,高利貸也是一個重要部分。僧曹或寺主以原充賑濟僧俗饑民之用的僧祇粟或其他財物,作為寺院高利貸本錢,盤剝人民。寺院高利貸「或償利過本,或翻改契券,侵蠹貧下,莫知紀極」 [181] 。僧曹還倚官放貸,如東魏濟州沙門統道研「資產巨富,在郡多有出息,常得郡縣為征」 [182] 。
由於寺院耗財傷民,也由於寺院成為農民逋逃淵蔽,所以北朝統治者的 各種排佛議論和周武帝的毀佛,都具有經濟上的目的。
六 六鎮、關隴、河北等地各族人民大起義
北魏統治的腐敗和階級矛盾的尖銳化 孝文帝的改革,並沒有也不可能使階級關係獲得多大的調整。孝文帝一面進行改革,一面還向臣下詢問「止盜」的辦法,可見農民暴動對北魏統治者仍舊是很大的威脅。孝文帝死後,繼起的北魏統治者由於獲得財富更為容易,貪慾也就越來越大,這種無止境的貪慾,直接破壞社會生產,使階級矛盾更為激化。
北魏統治者在洛陽附近和其他地方霸占良田,壟斷工商業,還對農民進行高利盤剝。咸陽王元禧有大規模的田產和牧場,並使用奴僕經營鹽鐵。高陽王元雍富兼山海,北海王元詳也是遠近營販。被稱為餓彪將軍的元暉任吏部尚書,賣宮鬻職都有定價,吏部被人稱作「市曹」。河間王元琛同高陽王元雍鬥富,奢侈豪華程度超過西晉的石崇、王愷。掌軍的武將抄掠農民,還殘酷地剝削兵士,兵士在苦役和饑寒疾病中大量地死於溝瀆。
無止境的兵役徭役,不斷加重的租調,同水旱饑饉一起襲擊農村,使均田秩序迅速破壞了。貧苦農民有的逃亡山澤,漁獵為生,有的投靠豪強,重作蔭戶。寺院大量地隱匿人口,絕戶為沙門的到處皆是。掠賣良口為奴婢的事,不再受到法律的制止。無路可走的農民群起暴動,沙門連續起義,沿邊氐、羌、蠻、僚等族也吹起了反魏的號角。起義形勢激化了統治階級的內部矛盾,黃河以南各地的漢族官吏紛紛投向南朝,鮮卑貴族之間也常發生內戰,北魏統治者在政治上已經走到窮途末路了。
六鎮、關隴、河北等地各族人民大起義 北方六鎮地區的各族人民,首先樹起了大規模反魏鬥爭的義旗。六鎮是今河套西北到河北張北縣一線的沃野、懷朔、武川、撫冥、柔玄、懷荒等六個軍鎮 [183] ,原來是北魏抵禦柔然、屏蔽平城的軍事要地。這一帶不設州郡,由軍鎮直接統治,居民除了相當數量的漢族、鮮卑族府戶以外,多是發配來的罪人和被強徙的其他各族人民。他們受民族的和階級的雙重壓迫,逐步被鮮卑族強制同化。鮮卑鎮將驅使各族兵民種田服役,還時常逼迫他們出塞擄掠。這裡經濟落後,加上連年旱災,耕地減少,鮮卑鎮將獨占了僅有的一些沃土,兵民賴以為生的,只有少量的貧瘠荒田。所以當中原階級矛盾正在激化之時,六鎮兵民早已形成了劍 拔弩張的形勢。
六鎮鎮將多是鮮卑等族的貴族,一般官吏也多是鮮卑人或中原強宗子弟,他們戍邊求勛,本來升遷很快。柔然衰弱和都城南遷後,他們不再受到重視,出路狹窄起來。他們把這種對自己不利的情況,看做是遷都和改革舊俗的結果,因此有些人也對北魏統治者心懷不滿。主要由鮮卑人和高車人組成的洛陽禁衛軍羽林、虎賁,也曾在神龜二年(519年)進行暴動,打死主張限制鮮卑武人特權的張彝父子,這更助長了六鎮一般官吏反對北魏的聲勢。因此當六鎮兵民醞釀起義的時候,六鎮一般官吏也懷著自己的目的,摻雜其間。
正光四年(523年),今張北縣以北的懷荒鎮民乘柔然入塞擄掠的機會,殺掉鎮將於景,起兵反魏。接著,今五原西北的沃野鎮民匈奴人破六韓拔陵殺鎮將起義,附近各鎮胡漢人民廣泛響應。正光五年,高平鎮(治今寧夏固原)兵民起義,推敕勒酋長鬍琛為高平王。秦州(治今甘肅天水)城民起義,推羌人莫折大提為秦王。大提死,子莫折念生繼統其眾。這些起義軍在關隴地區廣泛展開活動,連敗魏軍。
孝昌元年(525年),破六韓拔陵渡黃河向南進攻,有眾二十多萬。這支軍隊由於組織不善,在北魏分化之下喪失了戰鬥力。北魏害怕他們回鎮後重整旗鼓,於是逼迫他們到冀、定、瀛三州(今河北中部)就食,他們就在這一帶的人民中點燃了反魏的火炬。同年,流浪在上谷(今河北懷來)的柔玄鎮兵杜洛周起義稱王,把這一帶的漢族和其他各族反魏武裝集中起來,占領幽州。流浪在定州的五原降戶敕勒人鮮于脩禮,也領著流民起義。不久以後,這支起義軍被北魏分化,鮮于脩禮被叛將元洪業殺死。脩禮部將葛榮又殺元洪業,於孝昌二年(526年)稱天子,建國曰齊,並率領部眾,繼續戰鬥。
杜洛周的隊伍向南發展,在武泰元年(528年)被葛榮併吞。葛榮擁有數十萬眾和河北數州之地,力量強大。他率軍繼續南進,前鋒越過汲郡,指向洛陽。關隴起義軍各部也已統一於鮮卑人万俟丑奴(万俟氏原來是役屬於匈奴的牧民)之下,力量也很強大。魏軍在夾擊中望風披靡,節節敗退。
這時,被起義軍震撼的洛陽朝廷中,發生了胡太后與孝明帝爭權的鬥爭,秀容(今山西忻州境)地方的契胡部落酋長爾朱榮,於528年挾持他所立的孝莊帝入京。契胡部是羯人的一個畜牧部落,這個部落鎮壓了一部分起義隊伍,又陸續吞併了不少六鎮流民,收容了一批從起義軍分化出來的六鎮官吏,力量很強大。爾朱榮在洛陽附近的河陰,溺死胡太后,圍殺北魏的王公百官兩千多人,史稱「河陰之變」。接著,爾朱榮入洛,完全掌握了朝政。 葛榮軍圍攻鄴城,爾朱榮從晉陽出兵,攻擊葛榮。
葛榮受到河北地主武裝的阻截,進展緩慢;又面臨新投入戰鬥的兇悍敵人爾朱榮,沒有及時警惕和戒備,在軍事上處於很不利的地位。鄴城附近一戰,爾朱榮擊破了葛榮軍,把葛榮軍強制分遷各地,葛榮本人也被俘殺了。那時在青州的河北流民,已由邢杲領導,進行反魏鬥爭;葛榮餘部韓樓、郝長也回到幽州,堅持戰鬥。但是不久以後,他們相繼被爾朱榮擊敗了。關中的万俟丑奴,在爾朱榮所派爾朱天光、賀拔岳等人率軍鎮壓下,力量也趨於瓦解。
腐朽的北魏政權經過各族起義的打擊,陷於分崩離析狀態,旋即分裂為東魏和西魏,中國北方又出現了東西對峙的局面。
六鎮、關隴起義,主要是各族人民的反壓迫鬥爭,河北起義則帶有較多的農民起義性質。在六鎮、關隴、河北的起義隊伍中,有不少別有企圖的邊鎮官吏和部落貴族,這些人一方面彼此之間常常發生衝突,另一方面又對漢人帶著不正當的仇視,進行了一些燒殺活動,因而沖淡了起義的光芒。雖然這樣,起義群眾瓦解了北魏統治,衝擊了士族豪強的勢力,功績仍然是輝煌的。這次起義使邊境各族數十萬人湧入內地,使一些部落酋長喪失了對本部落的控制權,因而在客觀上還推動了十六國以來鮮卑人封建化和鮮卑人同漢人融合的最後一個浪潮,孕育了隋唐統一的新局面。
七 北齊、北周的短期對峙 隋統一南北
東魏 北齊 永安三年(530年)爾朱榮死,其部將高歡率領六鎮鮮卑,從并州來到關東地區。高歡自稱出於渤海蓨縣的大姓高氏,是鮮卑化的漢人。他的祖父因罪徙懷朔鎮,他自己生長邊地,曾為懷朔隊主。六鎮起義後,他先在杜洛周軍中,後投爾朱榮。高歡東來不久,即轉戈相向,陸續消滅了爾朱氏在關東各地的勢力。普泰二年(532年)高歡入洛,立孝武帝。永熙三年(534年),孝武帝在高歡的逼迫下西奔長安,高歡乃另立孝靜帝,自己掌握朝政並遷都於鄴城,史稱東魏。
那時候,關東的一些豪強大族各擁部曲,自立州郡,稱霸一方。高歡表示尊重這些豪強大族的利益,不加觸犯。高歡對於擁有宗族幾千家的趙郡李元忠、部曲強大的渤海高乾兄弟等,更是儘量優容,同他們實行妥協。高 歡還企圖調和鮮卑人同漢人的矛盾,下令軍中「不得欺漢兒,不得犯軍令」 [184] 。他對鮮卑人說:「漢民是汝奴,夫為汝耕,婦為汝織,輸汝粟帛,令汝溫飽,汝何為陵之?」他又對漢人說:「鮮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絹,為汝擊賊,令汝安寧,汝何為疾之?」 [185] 高歡用這種手段雖然打開了在關東活動的局面,消除了漢族豪強的武裝反抗,但是並沒有根本解決漢人士族豪強同鮮卑貴族之間的矛盾。
550年,高歡之子高洋廢東魏,建立北齊。
代表六鎮鮮卑貴族利益的北齊統治者,同關東漢人士族豪強進行了長期的爭權奪利的鬥爭。本來,從北魏孝文帝以後,北方崔、盧、李、鄭等士族的勢力,就開始有下降的趨勢。葛榮起義狠狠地打擊了士族豪強,爾朱榮的「河陰之變」又殺掉不少漢人和漢化鮮卑官僚,包括皇族元氏的一部分,士族的勢力就進一步衰落了。武定二年(544年),東魏在河北各地檢括無籍之戶六十餘萬,其中應當有不少是士族豪強的苞蔭戶,士族在經濟上也受到打擊。士族的社會地位越來越下降,他們的子弟越來越不能憑藉門第而得官,不得不從吏職中尋求升遷的途徑;甚至還有入仕無門的人專門打家劫舍,完全同強盜一樣。顏之推說:北齊士大夫「賣女納財,買婦輸絹,比量父祖,計校錙銖」 [186] ,這正是士族門第衰微的具體表現。由於這種種原因,東魏、北齊時期漢人士族在鮮卑勛貴的打擊下,幾乎完全無力回擊。
北齊將相大臣中,十之七八為鮮卑貴族和鮮卑化的漢人 [187] ,漢人士族受到排擠。天保七年(556年),北齊並省豪強大族自立的州郡,取消了3州、153郡、589縣、3鎮、26戍,大大削弱了部曲強大的封、高、羊、畢等家族在地方上的勢力。為了更方便地統治漢族人民,北齊也曾幾度起用漢人士族做宰相。這些被起用的士族利用暫時的權勢提拔衣冠子弟,扶植自己的勢力,結果往往受到疑忌而以自己被逐被殺告終。齊廢帝時鮮卑勛貴殺士族楊愔,齊後主逐士族祖珽,都有一大批士族遭到殺戮。北齊末年佞幸賣官,州郡職司官位多被富商大賈買去,士族豪強幾百年來壟斷州郡掾屬的特權,實際上又被剝奪。不過北方士族根深蔭廣,死而不僵,還能夠憑藉舊日的地位,在社會上發生一定的影響。
在經濟上,鮮卑貴族以借田或國家賜田方式,強占肥美土地,發展自己的勢力。為了增加租調收入和使鮮卑軍人普遍獲得土地,北齊於河清三年(564年)重新頒行均田制 [188] 。均田制規定鄴城30里內土地全部作為公田,按等差授給六鎮來的鮮卑貴族、官僚和羽林、虎賁;30里以外,魏郡、廣平、林慮等皇畿九郡以內的土地,按等差授給漢族官僚和兵士。京城百里以外,土地授受之法大致與北魏相同。所不同的有:露田一律按倍給數計,而無倍田之名;奴婢受田人數,按官品限制在300人至60人之間,限外不給田者不輸租調;非桑之土按桑田法給麻田為永業,身終不還;均田農戶除納租調外,其丁男有正式服兵役的義務 [189] 。河清均田,使鮮卑貴族同漢人官僚都成為中原的大地主,而使鮮卑兵士同漢族農民一樣,成為封建國家的均田農民,這對於從六鎮內徙的鮮卑人的徹底封建化,顯然起了重要的作用。
由於鮮卑貴族的兼併和租調兵徭的沉重,北齊均田農民的土地非常不足,經濟地位十分不穩定。他們不得不賣帖自己的土地,甚至出賣按制度不許買賣的露田,逃亡異鄉,或者託身寺院,以躲避統治者所加的不堪忍受的壓迫。從東魏初年直到北齊之末,關東農民暴動連綿不斷,有的攻州拔郡,有的眾至萬人。地形深阻的豆子航(今山東惠民境),就是高齊以來起義農民聚集的中心之一 [190] 。
西魏 北周 530年,爾朱天光、賀拔岳等率軍入關,鎮壓關隴起義。賀拔岳部將宇文泰最後掌握了這支入關的隊伍,控制了關隴地區。宇文泰是源出南匈奴的所謂「鮮卑別部」的宇文部人,原居武川鎮。六鎮起義後,他先後在鮮于脩禮、葛榮軍中,葛榮失敗,他降於爾朱榮。北魏孝武帝在高歡逼迫下西入長安後,宇文泰鴆殺孝武帝,於535年另立文帝,自己掌握政權,史稱西魏。
宇文泰是漢化較深的鮮卑人,他不但善於採用各種手段來糅合鮮卑貴族和漢族地主,使他們在剝削關隴農民的基礎上維持一致,而且還被迫吸取了六鎮起義的教訓,採取了一些積極措施來緩和階級矛盾。這樣,西魏就一 天天強大起來,力量逐漸超過東魏。
宇文泰制定計帳(租賦的預計數)和戶籍制度,以安定統治秩序。他頒布「先修心、敦教化、盡地利、擢賢良、恤獄訟、均賦役」的六條詔書,要求州縣守宰作為施政準則。他仿照周官制度,改革西魏的官制朝儀,用六官代替南北朝原有的中央政權組織。他又仿周官六軍之制,把十二軍鮮卑禁旅近五萬人改為六軍。六軍分由六柱國率領,每軍督兩大將軍,每大將軍督兩開府,共為24部,由宇文泰總領,形成府兵系統。宇文泰和無實權的西魏宗室元欣都是柱國,合六軍的六柱國共為八柱國,這又符合早期鮮卑的八部大人的部落兵制。為了在形式上與八部大人制相似,府兵主將和兵士都改為鮮卑舊姓。府兵兵士由主將率領輪番宿衛,不當番時則練習武藝。他們不列於戶籍,因而沒有其他賦役。宇文泰接著又把關隴豪強的私家武裝鄉兵,陸續歸併到府兵中,以漢族豪強為鄉帥,這樣,鮮卑貴族和漢族豪強就進一步結合起來了。宇文泰還頒行均田制,規定了較輕的賦役。
廢帝二年(553年),西魏取得蜀地;第二年又取得江陵,控制了蕭詧的後梁,並驅掠江陵官民到關中作奴婢。557年,宇文泰之子宇文覺廢魏自立,建立北周。建德六年(577年),周武帝宇文邕滅北齊,統一了中國北部。
周武帝實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他釋放一部分官奴婢和一部分私奴婢,並把另一部分私奴婢轉為私家的部曲、客女,即封建依附農民。他宣布放免雜戶,削除抑配雜戶的辦法,又禁斷佛道二教,尊崇儒學。他嚴禁鄉官隱匿戶口土地,正長隱匿五戶和十丁以上,隱地三頃以上,都處死刑。他大量招募普通漢人充當府兵,削弱府兵兵士對主將的身份上的從屬關係,使府兵的部落形式大為沖淡,民族差異大為減少。
隋統一南北 宣政元年(578年),北周軍政大權逐步落到外戚楊堅手中。楊氏家族出自六鎮之一的武川鎮,深受鮮卑影響,楊堅之父楊忠曾為府兵的十二大將軍之一,為北周立有戰功。大象二年(580年)楊堅自居大丞相總知中外兵馬事,部署力量,作滅周的準備。尉遲迥、司馬消難、王謙等人相繼發動聲勢浩大的兵變,反對楊堅,但是很快都被楊堅鎮壓了。楊堅恢復了改從鮮卑姓氏的府兵的漢姓,改變了北周的官制。581年(隋開皇元年),楊堅強迫周靜帝讓位給他,建立隋朝。
接著,隋文帝楊堅剷除了朝廷中的異己勢力,以二子楊廣、楊秀分鎮並、益二州,並命楊素在上游大造戰艦,準備向江南進軍。在經濟上,他採取措施,以充實國家力量。在隋文帝的統治下,隋的國力蒸蒸日上,遠遠超過了江南的陳朝。經過長期的民族鬥爭和民族融合以後,北方的民族關係到這 時已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因而南北對立所具有的民族矛盾的性質完全消失,隋對南方經常發動的戰爭,已經轉化為爭取統一的戰爭了。
在南北關係上,周、齊以來早已出現了明顯的變化。南北使節往還日益頻繁,充任使節的人往往是特別遴選出來的南北聞名的高門名士。隨著南北經濟的恢復和發展,打破關禁的要求日益迫切,淮、漢邊境經常進行著民間交易,南北守將也違禁互市牟利。雙方大官僚常常派人跟隨使臣前往對方貿易,所以使臣的隨從眾多。北方人民過去由於民族壓迫嚴重而大規模地單向南流的現象停止了,南北人民正常地相互往來的現象卻增多起來。南北雙方的官僚,常常由於政治上失勢而投奔對方,依舊得到高官厚祿,不致受到民族歧視。這一切現象,說明南北統一的時機業已完全成熟。
開皇八年冬,晉王楊廣統率50萬隋軍,分五路臨江,向江南的陳朝發動總攻;新建立的上游水師,也在這時順流而下,直趨建康。腐敗的陳朝以為長江天險足資憑藉,根本沒有多少守備。開皇九年(589年)隋軍渡江,一舉攻下建康,消滅了陳朝,接著又陸續摧毀了南方各地分散的反抗,平定了南方全部州縣。這樣,歷時二百餘年的南北分裂局面宣告結束,中國歷史上的又一個新階段就逐步展開了。
八 北朝的邊境各族
柔然 柔然 [191] 是東胡的苗裔 [192] ,統治者姓郁久閭。西晉以來,柔然世居頞根河和弱洛水(均在今蒙古國境內,頦根河即鄂爾渾河,弱洛水即圖拉河)一帶,冬則南至陰山地區,與鮮卑拓跋部為鄰,並以馬畜貂豽皮同拓跋部進行交換。柔然人「無城郭,逐水草畜牧,以氌帳為居,隨所遷徙」 [193] ;也「無文記,將帥以羊屎粗記兵數,後頗知刻木為記」 [194] 。西晉、十六國時期,柔然社會中還沒有明顯的階級分化。
北魏道武帝時,拓跋部向南發展,柔然勢力逐步擴張,「西則西域之地,東則朝鮮之地,北則渡沙漠,窮瀚海,南則臨大磧。其常所會庭,則敦煌、張掖之北。小國皆苦其寇抄,羈縻附之」。這時,柔然人進入了階級社會,在他 們的第一個可汗社崙統治下,建立了奴隸主的國家。社崙「始立軍法:千人為軍,軍置將一人;百人為幢,幢置帥一人」,因而軍隊的戰鬥力比過去提高了。
柔然同後秦、北燕保持和親關係,但是他們「風馳鳥赴,倏來忽往」,時常侵犯北魏的陰山邊塞地區。北魏太武帝為了使北魏擺脫柔然與劉宋的夾攻,解除腹背受敵的威脅,集中力量打擊柔然。神 二年(429年),他率大軍分東西兩道遠襲,在栗水(今蒙古國克魯倫河)大敗柔然可汗大檀,大檀西走,柔然及其所屬高車諸部降魏者三十餘萬落。從此以後,柔然力量大衰,雙方戰爭,以北魏遠襲居多,柔然犯塞較少。
5世紀下半葉,柔然同北魏常有和親往來。佛教已傳入柔然中,西域賈胡也時來貿易。柔然使者還常常經吐谷渾至益州,甚至遠至江南,與南朝通好,並曾向南朝索求醫、工。宋使者王洪軌,也曾遠使柔然。
北魏正光元年(520年),柔然內亂,從屬諸部的反抗又很激烈,所以可汗阿那瓌率領一部分柔然人歸魏,北魏把他們安置在懷朔鎮(今內蒙古自治區固陽縣西北)以北。六鎮起義爆發後,阿那瓌曾助北魏進行鎮壓,殺死起義領袖破六韓拔陵。
北魏分裂後,阿那瓌先與西魏和親通好,繼又歸東魏、北齊。這時,柔然屢為北方崛起的突厥所敗,一些從屬部落如高車等也屢起反抗。西魏恭帝二年(555年),突厥滅柔然。
高車 《魏書•高車傳》說:「高車蓋古赤狄之餘種也,初號為狄歷,北方以為敕勒,諸夏以為高車、丁零」。但是北朝史籍往往以這一族居大漠南北者為高車或敕勒,以居中原者為丁零。
中原地區最晚到後趙時已有丁零,他們多聚居在定州(治今河北定州)、相州(治今河南安陽),密雲也有一部分,其著姓有翟氏、鮮于氏等。丁零翟斌被苻堅徙於新安(今河南新安境),淝水戰後,翟斌率部反對苻堅,從此以後,翟氏所部丁零曾長期在中原與鮮卑人角逐。北魏統一北方後,丁零人常進行反抗活動,被北魏鎮壓下去,因此北魏軍中有許多被征服的丁零人 [195] 。
大漠南北的高車人,諸部各有君長,語言與匈奴人大同小異。高車人衣皮食肉,隨水草遷徙,勇猛善戰,斗無行陣,階級分化還不顯著。高車與柔然駐地交錯,常有戰爭;高車副伏羅部被柔然征服,長期役屬於柔然,不斷地舉 行逃亡和反抗鬥爭。北魏道武帝分散諸部部落時,「高車以類粗獷,不任使役」 [196] ,因而得以維持自己的部落組織。
神 二年(429年)魏軍大破柔然後,又破高車東部,高車人降者數十萬落。北魏把他們安置在灤河上游至陰山地區放牧,歲收貢獻,北魏「馬及牛羊遂至於賤,氊皮委積」。還有許多高車人被徙置於沿邊各軍鎮,其中有反抗者,更被逼配河北、山東各州為營戶。六鎮、關隴、河北起義時,高車人都是主力之一;東魏、北齊的統治者中,有很多是高車部人。
塞外高車副伏羅部,於太和十一年(487年)舉眾十餘萬落西走,在高昌以西地區建立王國,同噘噠和柔然進行過三十多年的鬥爭。
高句麗 鴨綠江以西的高句麗人,其政治中心於山上王十三年(建安十四年,209年),由國內城遷於丸都(均在今吉林集安) [197] 。曹魏和前燕時,丸都先後受到毌丘儉(246年)和慕容皝(342年)的侵襲。北魏初年,當高句麗廣開土王時期和長壽王的早期,高句麗勢力開始強大,在遼東發展。長壽王十五年(427年),高句麗政治中心移於平壤。留居遼東的高句麗人民,同鮮卑人民和漢族人民一起,共同創造著這一地區的經濟和文化。407年,鮮卑化的高句麗人高雲曾經一度繼為後燕天王;436年北燕亡國,鮮卑化的漢人國王馮弘也出奔高句麗。高句麗還同東晉南朝交往密切。
高句麗人隨山谷而居,主要從事農業生產,衣布帛及皮,俗喜歌舞。高句麗農民以布、谷交納賦稅;他們負債不償,就得以子女為債主奴婢。高句麗社會中已出現了剝削關係,今存文獻和高句麗好太王(即廣開土王)碑、冉牟墓誌中,都有奴客的稱謂。
庫莫奚 契丹 庫莫奚,「其先東部胡宇文之別種」 [198] ,居濡水(灤河)上游,主要從事畜牧,隨逐水草,遷徙無常。5世紀下半葉,庫莫奚人常入塞以名馬、文皮與北魏互市。
契丹是東胡的一支,居地在庫莫奚以東,遼水以西。契丹人以畜牧射獵為事,5世紀中葉以來,他們在和龍、密雲間以名馬、文皮與北魏互市,有時還人塞市糴。
吐谷渾 吐谷渾 [199] 是鮮卑慕容部的一支,4世紀初經陰山,越隴西,至 青海地區,與氐、羌雜居,其地界「東至疊川,西鄰于闐,北接高昌,東北通秦嶺,方千餘里」 [200] 。吐谷渾人主要從事畜牧,「逐水草,廬帳而居,以肉酪為糧」 [201] ;也經營農業,種植大麥、蔓菁、豆、粟等作物。吐谷渾社會貧富分化顯著,婚姻厚納聘禮,「貧不能備財者輒盜女去」。吐谷渾採用中原王朝的官號,置長史、司馬、將軍等,稍後,還有王公、僕射、尚書、郎中等官。吐谷渾刑罰規定:「殺人及盜馬者罪至死,他犯則征物以贖。」吐谷渾還沒有形成固定的賦稅制度,「調用不給,輒斂富室商人,取足而止」。
阿豺統治吐谷渾時,兼併氐、羌,地方數千里,號為強國。自此以後,吐谷渾南通蜀地,北交涼州,屢與劉宋、北魏通好。5世紀中葉拾寅統治時,吐谷渾人開始「用書契,起城池,築宮殿」,並開始崇奉佛教。西域和益州商賈,常往來於吐谷渾中。
北朝末年,夸呂為吐谷渾可汗,定都於伏俟城(今青海湖西岸)。但是直到這時,吐谷渾人仍然「有城郭而不居,恆處穹廬,隨水草畜牧」。吐谷渾頻與齊、周通使,並同北周發生過許多次戰爭。
西域諸國 魏晉以來,西域天山以北的遊牧地區,屢次被鮮卑、柔然、高車、噘噠 [202] 、突厥等族所控制;天山以南地區的十餘小國,也常常受到北方強族的侵犯。
天山以南各國,經濟生活比漢代有了提高。高昌谷麥一歲再熟,宜蠶多漆,賦稅計田輸銀錢,無者則輸麻布。于闐宜五穀桑麻,焉耆、龜茲都出稻、菽、粟、麥,養蠶為綿纊。葡萄和畜產,各國都很豐富。龜茲人用煤冶鐵,所出鐵充西域諸國之用 [203] 。今新疆拜城的魏晉石窟寺壁畫中,有二牛引犁和農夫持寬頭钁的耕作圖,反映了西域農業和冶鑄業的進步。西域和中亞的商人經常從天山以南地區進入內地,或進入北方其他民族地區貿易。
高昌有不少漢人,他們有些是漢代戍卒、屯田卒的後裔。高昌統治者立有學官,教授《毛詩》、《論語》、《孝經》。文字主要用漢文,也兼用「胡書」,語 言則為「胡語」。「其刑法風俗婚姻喪葬,與華夏小異而大同。」 [204] 西域各國佛教很盛,于闐、龜茲是西域佛教的中心。著名的龜茲樂,4世紀晚期傳入後涼;北魏滅後涼,龜茲樂傳入平城,並逐漸在北方各地廣泛流行。
天山以南諸國,與內地經常有政治聯繫。約在326年至334年間,前涼張駿遣將楊宣出西域,降南道諸國,以今吐魯番地區為高昌郡。前秦苻堅派呂光進軍西域,淝水戰後,呂光退回姑臧,建立後涼,繼續控制西域。太延五年(439年)北魏滅北涼後,北涼的沮渠無諱、沮渠安周兄弟一度占領過西域諸國。北魏還曾遣董琬等出使西域,重新溝通了中原與西域的交通。至於高昌一帶,則從北魏中期一直到北朝之末,始終在漢人闞氏、張氏、馬氏、麴氏相繼控制之下。柔然強大時,北魏在西域地區同柔然進行過長期的戰爭。
突厥 突厥統治者姓阿史那,起初住在阿輔水、劍水(俄羅斯葉尼塞河上游兩支流),過遊牧狩獵生活,後來遷徙到高昌的北山(今博格達山),以鍛鐵著名。5世紀中葉,他們被柔然征服,成為柔然的鍛奴,被迫遷居金山(阿爾泰山)南麓。
6世紀中葉,突厥人逐步擺脫了柔然的束縛,發展鍛冶手工業,與西魏邊地及西域各國互市,力量壯大起來。西魏廢帝元年(552年),土門建立突厥汗國,稱伊利可汗。第二年,木桿可汗立,他占領柔然全部疆土,西破噘噠,東敗契丹,北並契骨(黠戛斯),領地「東自遼海以西至西海(裏海)萬里,南自沙漠以北至北海(貝加爾湖)五六千里」 [205] 。突厥汗庭在今鄂爾渾河上游的於都斤山。
突厥汗國是遊牧民族建立的政權,可汗下面,有葉護、特勤等大小官28等。法律規定反叛、殺人者死,傷人者以女或馬賠償,偷盜者十倍償還。被征服族人進行反抗或本族人犯法者,都得降為奴隸。為了統治遼闊的國土,突厥在各個地區分立許多可汗,因而突厥統治者內部經常發生爭權奪利的衝突。
北齊、北周對峙時期,雙方都力求取得突厥的助力,突厥則同時交通二國,乘機取利。北周保定三年(563年),突厥與周聯軍攻齊失敗,突厥引兵出塞,縱兵大掠,自晉陽以北七百多里,人畜無遺。從此以後,突厥對北方邊境的騷擾,日益嚴重。
第三節 東晉南朝社會經濟的發展
一 東晉的統治和南北戰爭
東晉的建立 西晉以來,江南是各種社會矛盾交織的地方。階級矛盾,地主階級內部的各種矛盾,南北的民族矛盾,在這裡錯綜紛紜地結在一起,形成非常複雜的政治局面。
西晉滅吳以後,江南的豪族士大夫被西晉統治者看作「亡國之餘」 [206] ,在朝廷中無所依託,得不到過去在江東擁有的政治特權。西晉大軍在長江南北防守,又增加了他們的疑慮。所以他們曾屢次起兵反晉。西晉末年北方各族人民和漢族流民起義時,江南豪族徘徊觀望,尋找自保的途徑。
接著,鬥爭的浪潮席捲江南,義陽蠻張昌的別帥石冰,於太安二年(303年)占領江、揚等州,威脅著江南豪族的切身利益。江南豪族各領私兵,推舉吳郡顧秘為都督揚州九郡諸軍事,圍攻石冰的義師。廣陵度支陳敏,也率領運兵參加鎮壓,首先攻入建康,消滅了石冰的力量。
永興二年(305年),陳敏據歷陽(今安徽和縣)起兵反晉,占領揚、江等州。他禮召江南豪族名士,署為官屬。但是江南豪族認為陳敏是江北人,又是小吏出身,不能代表他們的利益,因此他們在永嘉元年(307年)併力把陳敏消滅了。
就在這一年,西晉琅琊王司馬睿受命為安東將軍都督揚州江南諸軍事,偕同北方名士王導等人進駐建康。西晉官僚在此前後陸續南渡的,都與司馬睿合流。北方人民也向南遷徙,規模很大。江南豪族受過流民起義的打擊,又覺察到北方胡族活動對他們的威脅,於是對司馬睿的態度從觀望轉向支持。王導在他們之間盡力周旋,授給他們各種官職,保障他們的利益,因此南北士族集團的合作就比較穩固起來了。永嘉六年(312年),羯人石勒兵臨淮潁,準備南犯,民族矛盾頓形尖銳。那時帶兵擊退石勒的,就是江南豪族紀瞻。
316年,晉愍帝出降劉曜,西晉滅亡。317年,司馬睿在南北士族擁戴下自稱晉王,第二年(大興元年)稱帝,這就是東晉元帝(317—322年在位)。
東晉初年,司馬睿陸續控制或消滅了一些心懷不滿的南方豪族武裝,穩 定了自己在江南的統治。北方各族統治者之間混戰頻仍,南侵的可能性也暫時減少了。在這個時候,南遷地主中又出現了新的矛盾,爆發了爭奪東晉統治權力的鬥爭。永昌元年(322年),掌握荊州重兵的王敦為了反對晉元帝對他的防制,在其從弟王導的縱容和南方大族沈充的援助下,一度攻入建康,逼死晉元帝。成帝咸和二年(327年),歷陽內史蘇峻拒絕徵調,聯合豫州刺史祖約,舉兵反叛。這些叛亂事件,由於失掉多數南遷士族的支持,先後歸於失敗,東晉政權才得以轉危為安,勉強維持下去。
北方人民的南遷 西晉末年的腐敗政治和內戰,以及十六國時北方的混亂,引起了北方人民的外遷。他們或走遼西,或走隴右,但是最大量的還是渡江南徙。南渡的人通常是按籍貫聚集若干家,節節遷移,形成一個又一個的流民群。南渡官僚也往往隨帶宗族部曲,並且沿途收集流散,以擴大自己的部曲隊伍。
南遷人民達到長江流域的,總數至少有70萬人,還有約20萬南遷人民沒有達到長江,聚居在今山東和江蘇北部地區。南遷人民中,也有一部分越過長江以後,繼續南進,達到今浙江和皖南,甚至深入閩廣;還有一些分散在長江中游州郡。據《晉書•地理志》、《宋書•州郡志》等有關記載估計,劉宋時有戶籍的南遷人口約占西晉北方人口的1/8,約占劉宋時南方人口的1/6。揚州所集南遷的人最多,占全部南遷人總數半數以上。
到達南方的北人被稱為僑人,他們除了已經淪為奴客的一部分以外,剩下來的或者占荒耕種,或者逐食流移,當時都沒有編入國家戶籍,稱為「浮浪人」。為了控制他們,東晉在僑人集中的地方,陸續建立許多與僑人舊土同名的僑州、僑郡、僑縣,使僑人著籍。這些僑州、僑郡、僑縣沒有實土而又時合時分,情況複雜異常。僑立州郡內並不全是僑人,南徐州僑人比例最大,占州內僑、舊人口總數42萬中的22萬。舊有郡縣內也有一部分僑人。被大地主招納為奴為客的僑人,因為多未著籍,其數量難以估計。
著籍的僑人,起先可以獲得優復,這對於招徠北方流民,穩定他們於農業生產,阻止他們無限度地流入私門,都起著一定的作用。
僑立郡縣越來越多。由於僑人在南方歷久年深,他們同南方土著農民在經濟地位上的差別越來越小。國家為了榨取僑人的租賦力役,驅迫他們當兵,從成帝咸和年間(326—334年)開始,一再用「土斷」的辦法來加強對僑人的控制。土斷有的是把散居僑人斷入所在籍貫;有的是並省沒有實土的或民戶太少的僑郡縣;有的則是整頓版籍,把僑人立為白籍,以與舊人的黃籍相區別。興寧二年(364年)由桓溫主持的庚戌土斷,成效比較顯著。桓 溫在執行土斷時嚴格禁止豪強大族隱匿僑人,彭城王司馬玄隱匿五戶,發覺後被收付廷尉論罪。
祖逖和桓溫的「北伐」 當江南的統治集團糾纏在各種矛盾中的時候,從洛陽南來寄居京口(今江蘇鎮江)的祖逖,慨然「以中原為己任」 [207] ,首先要求向北進軍。祖逖在上司馬睿書中,陳述了北方人民反對民族壓迫的迫切願望,也估計到北方漢族地主可以合作抗「胡」。建興元年(313年),祖逖率領百餘家部曲,渡江北上。他在長江中流擊楫發誓說:「祖逖不能清中原而復濟者,有如大江。」 [208] 他的豪邁誓言,表現了反對民族壓迫的壯志。
祖逖駐在淮陰,一面招集流散,擴充隊伍,一面冶煉兵器,屯田積穀。他自己勤勞節儉,不蓄私產,與將士共甘苦。他進軍太丘、譙城、雍丘(今河南永城、夏邑、杞縣)一帶,控制了一些塢壁的地主武裝,利用它們對付石勒。不到幾年,祖逖軍隊收復了黃河以南大部土地,迫使石勒不敢過河。正在這時,晉元帝害怕祖逖功高難制,於己不利,派戴淵都督北方六州諸軍事指揮逖軍,並扼制逖軍後路。同時東晉統治者內部明爭暗鬥非常激烈,王敦之亂已經在醞釀中。這些情形,使滿腔熱忱的祖逖憂憤成疾,大興四年(321年)病死軍中。豫州人民感念祖逖「北伐」的功勞,到處為他立祠紀念。
祖逖死後,南北之間暫時保持著均衡的局面,東晉統治集團忙於內戰,「北伐」的呼聲沉寂了一個時期。成帝咸康五年(339年),掌權的庾亮在荊州請求率師「北伐」,郗鑒、蔡謨力加阻止。郗鑒認為他所統軍民以北人為主,渡江後就會脫離自己的控制;蔡謨更是誇大石虎的力量,故作危言,主張坐守江沔,等待敵人滅亡。這種消極的論調,居然獲得朝議的贊同。康帝建元元年(343年),庾翼請求「北伐」,抗命進駐襄陽,但仍以受阻而止。後來,荊州鎮將桓溫的勢力逐漸強大,永和三年(347年)桓溫率軍人蜀,滅賨人李氏的漢國(即原來的成國),聲勢更盛。他屢次要求「北伐」中原,當朝大臣無法直接阻止,乃於永和五、六年相繼派外戚褚裒和名士殷浩「北伐」,以圖抑制桓溫。褚裒進駐彭城,來奔的北人日以千計,魯郡民五百多家起義附晉,河北民二十多萬也渡河來歸。在這種有利形勢下,褚裒不但不努力向前,反而一觸即退,使河北來歸的人民在半道上陷入四面受敵的困境。殷浩北進,也以失敗告終。
桓溫利用褚裒、殷浩北進失敗後朝廷暫時無力反對的時機,於永和十年 (354年)率軍攻擊前秦,進入關中,受到關中人民的牛酒歡迎。但是桓溫不願在北方戰場上過多消耗實力,所以在灞水停軍觀望,喪失了取勝的時機。秦軍芟苗清野,深溝自固,晉軍糧食匱乏,全部退回。永和十二年,桓溫第二次北進,收復洛陽,徙民而歸。太和四年(369年),桓溫第三次北進,從揚州到達前燕鄴都以南的枋頭(今河南濬縣境)。前燕在前秦援助下截斷了晉軍糧道,桓溫棄甲燒船敗回。
桓溫以「北伐」為事,前後十多年。他受到朝臣的牽制,而他自己也把「北伐」作為個人集中權力的手段,所以「北伐」迄無成就。他在「北伐」途中見以前所種柳樹大已十圍,不禁感慨地說:「木猶如此,人何以堪!」 [209] 他不滿朝臣「永結根於南垂,廢神州於龍漠」的苟安態度,請求「一切北徙」,還都洛陽,上表至十餘次,都沒有得到允許。東晉朝臣反對桓溫,除了權力之爭的原因以外,更主要的是由於他們在南方產業已豐,無心北歸。孫綽以「田宅不可復售,舟車無從而得」為理由,力排還都之議,認為還都洛陽是「舍安樂之國,適習亂之鄉」 [210] ,這是當時士大夫中最露骨的自白。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以後還有過「北伐」,每次「北伐」也都得到過北方人民的支援,但是南北統一的希望卻始終無法實現。
淝水之戰 寧康元年(373年)桓溫死後,軍權由其弟桓沖掌握。那時前秦已經統一北方,占領益州,威脅東晉。東晉統治者內部的矛盾,由於大敵當前暫時緩和了。桓沖把揚州讓給當政的謝安,自己專鎮上游,作防秦準備。謝安侄謝玄在京口組成了一支稱為北府兵的軍隊,是東晉唯一的勁旅。
前秦奪得東晉的彭城、襄陽兩大重鎮以後,在東晉太元八年(383年)傾力南下,軍隊旗鼓相望,前後千里。十月,秦前鋒苻融等軍25萬進至淮潁地區,陷壽陽,晉軍謝石、謝玄等率北府兵8萬人迎戰,在洛澗(今安徽懷遠境)與秦軍相拒。苻堅派被俘的晉將朱序到晉營誘降,朱序把秦軍情況密告謝石,並且說如果晉軍能乘秦軍還未完全集結時一鼓擊破苻融,就可能操全局的勝算。謝石、謝玄獲得這一重要消息後,立即部署晉軍,從容應敵。
十一月,謝玄派北府將劉牢之以精兵5000襲擊洛澗,殲秦軍萬餘人,擄獲大批糧草器械,取得了首戰的勝利。苻堅在壽陽城頭望見晉軍布陣嚴整,又以為城外八公山上草木都是晉兵,始有懼色。
謝玄乘勝,與逼淝水而陣的苻融相約到淝水西岸決戰。苻堅麾軍後退, 企圖乘晉軍半渡淝水時加以邀擊。但是秦軍內部不穩,一退不可復止,頓時潰散奔逃,自相踐踏;晉軍乘勢猛攻,獲得了巨大勝利。秦軍潰兵在路上聽到風聲鶴唳,都以為是東晉追兵。
前秦的南侵師出不義,前秦內部隱伏著的民族矛盾,由於師出不義而加深了。淝水之戰以前,苻融和一些氐、漢官吏,看到北方人民思念東晉,也看到前秦的鮮卑人與羌人可能乘機起事,都一再反對過南侵。慫恿苻堅南侵最力的,是想藉機促成苻堅失敗的鮮卑貴族慕容垂、羌人貴族姚萇等人。淝水之戰中,秦軍是由臨時徵集來的各族人民組成的,他們離心離德,意氣消沉,不願積極作戰;秦軍中的漢人面對晉軍,更是不願自相殘殺。與此相反,東晉在強敵進犯之前,「君臣和睦,上下同心」 [211] ,北府兵又多為流亡南來的北方人或其子孫,他們深受民族壓迫之苦,更是英勇接戰,奮不顧身。因此在淝水戰場上苻融麾軍稍退的時候,各族士兵臨陣奔逃,而晉軍則以一當十,奮勇追擊。被俘在長安的晉將丁穆,也乘秦軍南下的機會,與關中漢人倡議,響應晉軍,加重了苻堅後方的混亂。這種內外交攻的形勢,不但決定了秦軍的失敗,而且更導致了前秦統治的瓦解。
淝水之戰是中國歷史上的一次以少勝多的著名戰役。淝水之戰中東晉的勝利,使南方人民避免了氐族統治者的摧殘,使南方經濟文化免遭破壞,在中國歷史上具有重大的意義。
二 孫恩、盧循領導的農民戰爭
豪強大族統治下南方農民生活的痛苦 在東晉政權的庇護下,大批從北方來的「亡官失守」之士,在南方搶奪土地,占奪流民為部曲、佃客和奴婢;許多南方地主,也繼續擴充經濟勢力。晉初執政的王導力圖彌合南北地主的矛盾,所以他為政務求清靜,不干預地主的掠奪行為。南方地主顧和還不滿足,要求王導「寧使網漏吞舟」,而不要「采聽風聲,以為察察之政」 [212] 。謝安效法王導,為政「去其煩細」;他不許搜索被豪強舍藏的流民,竟認為「若不容置此輩,何以為京都!」 [213] 在這些世家大族相繼統治之下,達官豪強貪污穢濁,恣意害民。豪將盜石頭倉米達100萬斛,東晉王朝不敢追究,反而濫 殺管倉小吏塞責。郗愔以「深抱沖退」著名,但是斂財卻多達幾千萬 [214] 。地方官吏貪污比京官還厲害,京官不能滿足貪慾時常常求為縣令。在這樣的統治之下,人民受害之深可以想見。
東晉的徭役十分繁重,連京畿境內,徭役名目也多得驚人,庾龢為丹陽尹時,請求廢除眾役達六十餘項。范寧上疏說:「今之勞擾,殆無三日休停,至有殘形剪髮,要求復除,生兒不復舉養,鰥寡不敢妻娶。」 [215] 賦稅在東晉中期以後也大為增加。太元元年(376年),東晉廢除了度田收租之制,改為不論有無土地,也不論有多少土地,每口一律稅米3斛;太元八年又激增至5斛。從度田收租改為按口稅米,對於地主有利,而對於農民卻非常不利。
不堪賦役壓榨的農民,有些成批地向廣州以及南方腹地逃亡,有些聚結在山湖深處,逃避官府搜索。統治者對待逃亡農民,更是極端殘酷,史載海陵(今江蘇姜堰東)逃亡民近萬戶聚在青浦的湖澤菰封中,毛璩率軍千人圍捕無效,趁大旱時四面放火,燒盡菰封,迫使亡戶出降,然後把他們編為軍隊。
南方農民在東晉政權和地主的壓迫剝削下,常常發生暴動。由於南北民族矛盾起伏不定,分散的暴動在很長的時期內沒有匯集成大規模的農民戰爭。
淝水之戰以後,北方胡族的威脅暫時解除了,東晉地主階級內部矛盾立即趨於熾烈。隆安二年(398年)鎮守京口的王恭和荊州的殷仲堪、桓玄等人,相繼起兵反對當權的司馬道子。經過複雜的鬥爭後,長江中游地區為桓玄割據,下游的京口和江北地區為北府將劉牢之控制,東晉朝廷的轄區,實際上只剩下江南一隅,賦稅兵徭的沉重負擔,就全部落到江南八郡農民身上。江南農民除了造反以外,再沒有別的出路了。
孫恩、盧循領導的農民戰爭 王恭起兵後,新安太守、五斗米道教主孫泰借討伐王恭的名義起兵,被司馬道子誘殺了。孫泰侄孫恩逃到海島上,繼續以五斗米道招引流亡。隆安三年(399年),代司馬道子執政的司馬元顯,徵調江南諸郡「免奴為客」者,即從奴隸身份解放出來的佃客,稱之為「樂屬」,移置京師當兵。徵發的時候,官吏還大量侵犯不是「樂屬」的一般農 民 [216] 。無辜農民受到驅逐徙撥,輾轉流移,有許多都死亡在道路中。在這種情形下,農民紛紛舉行暴動,以反抗東晉政權加於他們的不堪忍受的摧殘。那時候,孫恩從海島帶領部眾登陸,攻下會稽郡,同正在進行戰鬥的農民合流,形成有組織的起義鬥爭。江南八郡農民廣泛響應孫恩,不到十天,起義隊伍就擴充到幾十萬人。江南地主不願東晉奪走佃客,也乘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和階級矛盾交織的機會參加孫恩的反晉隊伍,以圖從中取利。
孫恩自號征東將軍,轉戰於東南各郡,殺戮東晉的郡守縣令,建立起義軍的地方政權。會稽內史王凝之是有名的道教徒,他用道教儀式進行禱告,請求「鬼兵」幫他守城。起義群眾並未因宗教相同的原因而饒恕他,仍然在攻下會稽時把他殺了。建康附近各縣也常有小規模的農民暴動,與孫恩大軍呼應。東晉派謝琰率北府將劉牢之等進攻孫恩,孫恩率眾退入海島。
隆安四五年間,孫恩連續幾度攻入會稽等郡,殺東晉官吏謝琰、袁山松等人。隆安五年,義軍十餘萬,戰船千餘艘,浮海進至丹徒(今江蘇鎮江),建康震動。北府將劉裕反攻義軍,義軍又退回海島。
元興元年(402年),割據江、荊的桓玄利用孫恩起義的機會,攻下建康,次年自立為帝,改國號為楚。那時孫恩再次登陸進攻臨海,不幸戰敗,投海而死。繼孫恩而起統率義軍的盧循為劉裕所迫,浮海南走,於元興三年占領廣州。
劉裕乘義軍遠走的喘息時機,於元興三年趕走桓玄,恢復晉安帝的皇位,把東晉實權掌握在自己手裡。義熙五年(409年),劉裕出兵攻滅南燕,奪得了淮北河南的大片土地,進一步提高了自己在東晉統治者中的聲威。
義熙六年(410年),盧循、徐道覆在始興(今廣東曲江)等地招集漢、溪等族居民為兵,兩路北上,分別取得長沙、豫章等郡,順流而下,直抵建康。劉裕滅南燕後迅速回軍建康,抵拒農民軍。盧循多疑少決,貽誤戎機,使農民軍不能取勝,只好退守尋陽。劉裕除了在長江中游節節進逼以外,還派軍浮海占領廣州,截堵農民軍的歸路。盧循兵敗回師,圍攻廣州不下,轉至交州。他在那裡雖然得到俚、僚等族的支持,但終於戰敗身死。前後有成百萬農民參加的轉戰東南半壁歷時13年之久的農民戰爭,到此終於失敗了。
孫恩、盧循起義,是東晉門閥士族也就是最高層的士族統治將近一個世紀以來階級矛盾的總爆發。起義首先發生的會稽等郡,是南方土著門閥士 族虞氏、孔氏、賀氏等家族集中之地,北方來的門閥士族王、謝等氏也都麇集在這個地方。他們競相開闢田園,兼併農民,占奪佃客和奴隸。起義農民衝擊了士族地主的田莊,殺戮了同他們對抗的許多士族人物,還迫使許多士族地主剝削無所得,在飢餓中「衣羅縠,佩金玉,相守閉門而死」 [217] 。門閥士族地主經過這次打擊後,實際上喪失了政治上的統治地位,不得不把權力讓給以劉裕為代表的門第較低的士族地主;而門第較低的士族地主在其統治的初期,不得不接受歷史的教訓,緩和一下對農民的壓迫和剝削。因此,農民的生活得到了一些改善,社會生產出現了上升的景象,南朝早期的所謂「元嘉之治」,就是這樣出現的。
孫恩、盧循出身門戶較低的士族階層 [218] ,他們領導的農民戰爭,具有一些嚴重的弱點。孫恩「逼人士為官屬」 [219] ,即把東南八郡許多聚眾響應他的大地主,一概署為重要官吏,如吳郡陸瓌、吳興丘尪、義興許允之被分別署為吳郡、吳興、義興太守,家累千金的吳興富豪沈穆夫,被署為餘姚令 [220] 。這些人既不能堅決向東晉進攻,也不能為孫恩守土禦敵。所以孫恩進則孤軍無援,退則群起入海,終於導致了起義的失敗。
三 南朝的政治
宋的政治和南北戰爭 劉裕敗桓玄(404年),滅南燕(410年),鎮壓農民起義(411年)以後,於義熙九年(413年)攻滅割據成都的譙縱。然後他再次大舉北進,於義熙十三年(417年)滅掉建都長安的後秦。這些活動,使他成為炙手可熱的人物。420年,劉裕廢東晉,自立為帝(宋武帝,420—422年在位),建立宋朝。宋初奪得青、兗二州,西至關中,大致擁有黃河以南的土地,疆域在東晉南朝時期是最大的。
農民戰爭的風暴,東晉士族挾主專橫的情形,對宋武帝來說,都是歷歷 在目的教訓。所以劉裕稱帝前後,殺了奴客縱橫的京口刁逵,把刁氏成萬頃土地和大量家財分給貧民;以後,又殺了隱匿人口的餘姚大族虞亮,以圖限制兼併。他實行「土斷」以清理僑人戶籍,廢除一部分屯田池塞以振百姓,禁止豪強封錮山澤。在宋武帝、宋文帝(424—453年在位)父子相繼統治時期,史載「兵車勿用,民不外勞,役寬務簡,氓庶繁息,至餘糧棲畝,戶不夜扃」 [221] 。這些話雖然帶有誇張成分,但是宋初政治比起「紀綱不立」的東晉來,確實要好。
宋文帝元嘉年間,社會生產有所發展,國勢比較強盛。元嘉七年(430年)劉宋派到彥之率軍北進,被北魏打敗,一度使「府藏武庫為之空虛」。元嘉二十七年(450年),宋軍分兩路北進。東路王玄謨軍兵精器利,是北進的主力。王玄謨進圍滑台後,「河洛之民競出租谷,操兵來赴者日以千數」 [222] 。他對於這些反魏力量不予妥善處理,反而任意割配給自己的親信部屬,引起他們的不滿。王玄謨剛愎好殺,不以守備為務;又侵奪百姓財物,因而大失人心,終於被北魏援軍打敗。西路龐法起、柳元景軍進入潼關,釋放被北魏驅迫作戰的漢人軍俘,支援了北方人民的反壓迫鬥爭,深得各族人民擁戴。但是東路軍既已潰敗,西路軍孤立無援,也只得退歸襄陽。
同年冬,魏太武帝率大軍越過彭城、盱眙,到達瓜步(今江蘇六合),揚言要渡江奪取建康。在這個危急局面下,建康附近丁壯全部參加戰鬥,沿江六七百里嚴加戒備。北魏後方不穩固,抄掠又無所得,人馬飢乏,所以不戰自退,轉攻盱眙。盱眙守將沈璞、臧質率領軍民,堅決抵抗。魏軍用鉤車、衝車攻城無效,只好驅掠人民北歸。江淮間經魏軍一進一出,赤地千里,南來春燕甚至無處築巢,都在林中棲息。江南地區經過大規模的備戰,邑里蕭條,版籍大壞,所謂「元嘉之治」也就從此結束了。
瓜步之役以後,南北力量對比出現了有利於北魏的變化,北魏對劉宋處於攻勢地位,劉宋在江淮地區的防守力量大大削弱,不斷喪地折師。泰始三年(467年)劉宋邊將背叛,淮北四州以及淮西之地盡失於魏。南北之間的戰爭雖然還是很多,不過隨著北方各民族的逐步融合,民族鬥爭的意義已開始淡薄了。
宋文帝以後,宗室諸王和將帥發動了連年不斷的內戰。孝武帝為了制止內戰,縮削揚、荊、江三州之地,以分鎮將權勢,並把親信的寒人派作監督 鎮將的「典簽」。但是這些措施都無濟於事。
嚴重的剝削壓迫和爭權奪利的內戰破壞了生產,使人民流離失所,備受苦難。早在元嘉九年(432年),趙廣在益州發動起義,眾至十餘萬,整個西南地區為之震動。泰始五年(469年),臨海人田流發動起義,稱東海王,殺鄞縣令,震動東方諸郡。其餘小規模的暴動,次數還很多。宋明帝曾重申舊制,「盜劫」者處黥刑,去腳筋遠徙,拒戰邏司者等一律處斬。但是嚴刑峻法的鎮壓,並沒能消滅農民的鬥爭,也沒有使宋代的統治延續多久。
齊的統治和壽陽、南陽入魏 宋末內戰中掌握了禁衛軍的蕭道成,在479年自立為帝(齊高帝,479—482年在位),改國號為齊。
齊高帝按虞玩之的建議,設立校籍官,以宋元嘉二十七年版籍為準,進行校籍,企圖恢復瓜步之役以前的戶籍狀況。但是版籍的破壞是政治經濟條件改變的結果,單靠校籍是無法整頓的。而齊初的校籍又是弊端百出,貧苦人民常常被誣為戶籍詐偽,受到「卻籍」的訛詐,罰充遠戍或築城。與此相反,富有者(主要是寒族地主)用各種手段塗改戶籍,卻又逍遙法外。校籍的紛擾,加劇了階級矛盾。永明三年(485年),富陽民唐寓之反對校籍起兵,在錢塘稱帝,江南「卻籍」戶前來投奔的達三萬人。他們攻奪郡縣;逐殺守令,聲勢浩大。齊武帝髮禁兵鎮壓,他們才歸於失敗。
在農民起義的打擊和宗室內戰的破壞下,蕭齊政權非常衰頹,無力維持統治,漢水以北的南陽和淮河以南的壽陽地區被魏軍奪去。中興元年(501年),雍州刺史蕭衍帶兵攻入建康,第二年滅齊,自立為帝(梁武帝),建立梁朝。
梁武帝的統治和侯景之亂 梁武帝(502—549年在位)目睹宋、齊兩朝宗室重臣內亂造成的危害,力圖協調統治者內部的利益,避免內戰。他改定北來士族的百家譜,以保障他們的社會、政治地位。東南士族不在百家之內,另為一部。他下詔於州、郡、縣置州望、郡宗、鄉豪各一人,專掌搜薦人物,實際上是為士族地主和寒族地主開闢做官的道路。他還大量增設州、郡、縣,增加文武官位,以安插求官的地主。朝士有犯法的,他都暗示群下「屈法申之」。貪污聚斂的人只要不是存心造反,他都可以儘量優容。他提倡儒學,制禮作樂,恢復太學,建立州郡學,以圖粉飾太平。他又大力提倡佛教,廣建佛寺,用以籠絡僧侶地主,麻醉人民。他自己還再三捨身同泰寺,讓臣下用成億的錢到寺院贖取。他採取這些辦法使地主階級的不同階層和不同集團都能獲得利益,因而緩和了他們之間的矛盾,減少了內戰。但是在另一方面,梁武帝對待百姓卻非常暴虐,百姓受不了剝削壓迫,大量逃亡,他又 制定法律:「一人亡逃,舉家質作。」 [223] 在他的統治下,百姓處境更為惡化,暴動沒有間斷。何之元說:梁武帝時「民盡流離,邑皆荒毀,由是劫抄蜂起,盜竊群行……抵文者比室,陷辟者接門。眚災亟降,囹圄隨滿」 [224] 。這就是何之元目睹的梁代民間生活的實際情形。
天監四年(505年),梁軍攻魏,由於梁軍主帥蕭宏棄軍逃歸,魏軍在天監五年、六年乘勢圍攻鍾離,守將昌義之、韋叡力戰,才轉敗為勝。北魏六鎮起義發生後,魏揚州刺史李憲於普通七年(526年)降梁,梁軍收復壽陽等城。中大通元年(529年),梁派陳慶之護送降梁的魏北海王元顥入洛爭帝,但陳慶之軍不久就敗退回來了。
太清元年(547年),東魏大將侯景願以所據河南之地降梁,不久即進據梁的壽陽。第二年,侯景勾結戍守長江的蕭正德,渡江進攻建康。梁援軍各路主帥多是梁武帝的子孫,他們覬覦皇位,互相猜疑牽制,無心接戰。太清三年三月侯景攻破台城,繁華的建康被焚掠一空,梁武帝被困餓死。接著,侯景領軍橫行三吳,北折廣陵,沿長江西進江陵,在那裡被蕭繹擊敗,退返建康,自立為帝。侯景所至之處屠城洗劫,殘虐無比,他的野蠻行徑,引起南方人民咬牙痛恨,到處起兵反抗。大寶二年(551年)蕭繹派王僧辯和陳霸先率軍東下。侯景戰敗後由海道北逃,被部屬殺死。不久以後,蕭繹就在江陵自立為帝,史稱梁元帝。
西魏和北齊趁侯景之亂,分別向南略地,西魏取得益州,北齊取得淮南。梁雍州刺史蕭詧投靠西魏,承聖三年(554年),西魏乘機派于謹、楊忠等率軍攻下江陵,殺死梁元帝,立蕭詧為傀儡皇帝,史稱後梁。西魏軍長駐江陵,監視蕭詧,還把江陵財物搶奪一空,把江陵官吏和百姓幾萬人掠歸為奴隸。
陳代南方內地豪強的割據和隋滅陳 557年,陳霸先殺王僧辯,廢梁自立為帝(陳武帝,557—559年在位),建立陳朝。
陳霸先稱帝後,得不到各地武將的擁護;南方內地許多寒族豪強,也多乘侯景之亂,自署為州郡牧守,不奉陳朝法度。所以陳的政治局勢很不穩定,既無力制止內戰,又無力抵抗北朝的進攻。陳朝一度收復過江北之地,但是不久以後又放棄了。陳的經濟也是凋敝不堪。陳宣帝屢下詔安置淮南流民,鼓勵隱戶歸籍,但是均無實效。他命令罷任武將率所部到姑孰種田,「有無交貨,不責市估,萊荒墾闢,亦停租稅」;以後又令所有占田墾闢的人, 所占公私荒田「廣袤勿得度量,徵稅悉皆停免」 [225] 。這些辦法促進了寒人地主經濟的發展,而江南農業生產始終還是沒有恢復到侯景之亂以前的水平。
隋代北周,於開皇九年(589年)進攻建康,俘陳後主,陳亡,南北統一。
士族與寒人勢力的消長 在南北民族矛盾尖銳的東晉時期,門閥士族中曾出現過王導與謝安、祖逖與桓溫這樣一些人物,他們的某些活動體現了漢族人民的民族利益,得到人民不同程度的支持。但是民族矛盾一旦緩和,苟安局面一經穩定,士族奮勵的意氣也就消失殆盡。他們習於逸樂,沉湎酒色,「居官無官官之事,處事無事事之心」 [226] ,連實現統治的能力也喪失了。以善玄言著名的司馬昱(即後來的簡文帝),連稻也不認識,問別人「是何草」 [227] 。蓬頭散帶的士族子弟王徽之作桓沖的騎兵參軍,「沖問:卿署何曹?對曰:似是馬曹。又問:管幾馬?曰:不知馬,何由知數?又問:馬比死多少?曰:未知生,焉知死?」 [228] 士族名士精神腐朽,軀體脆弱,由他們組成的統治集團,經過農民起義的沉重打擊後,被迫把統治權力拱手讓給了以劉裕為代表的較低層次的士族地主。
南朝時期,實際上喪失了統治權的門閥士族,還力圖憑藉父祖餘蔭,鞏固自己的社會地位,儘可能把士族原有的政治經濟勢力保存下來。他們除了仍舊尊官厚祿,威福自行以外,還通過婚姻和仕宦兩途,把自己同其他的人嚴格區別開來,宣揚「士庶之際,實自天隔」 [229] 。他們越是感到沒落和危殆,越要用自矜婚宦來挽救自己。南朝門閥士族以門第凌辱他人的事例特別多,實際上是門閥士族地位脆弱的表現。
門閥士族把婚姻關係嚴格限制在門閥士族的範圍以內,並且極力排除非士族混入士流的可能性。門閥士族如果不嚴守這種限制,便被士族社會目為婚姻失類,受到排抑和詆斥。齊代王源嫁女給富陽滿璋之之子,御史中丞沈約上章彈劾說:「璋之姓族,士庶莫辨」,「王滿連姻,實駭物聽」 [230] ,因此請求對王源免官禁錮。除了士庶之隔以外,門閥士族之間也還有門第高下的差別。王、謝、袁、蕭是最高的士族,王、謝更是士族的冠冕。門閥士族一族之內的不同支脈,由於歷史的或其他的原因,有時還有高下之別。江南士 族以朱、張、顧、陸為高,但一般說來,他們的社會地位又低於北來士族,所以當侯景請求與王、謝為婚時,梁武帝答稱:「王、謝門高非偶,可於朱、張以下訪之。」 [231]
門閥士族雖然力求在婚姻上表現自己特殊的社會地位,但是他們的婚姻關係實際上已很紊亂。沈約在彈劾王源之時,就說到宋代以來「衣冠之族,日失其序,姻婭淪雜,罔論廝庶」 [232] 。門閥士族向大權在握的較低層次的士族攀緣姻婭,同樣是他們保全自己的一種重要手段。
門閥士族以官位自固的辦法,是獨占清流美職,把清濁兩途嚴格區分開來。清流美職,主要是那些職閒廩重,可以無所用心的職位。宰輔中的文職,品秩既高,又可以不勤庶務,自然是他們首先獨占的對象。其餘官職清濁雖然大致有定,但是也可依居其位者的身份高下而發生變化。南朝官吏從濁職轉為清職,勝過品秩的升遷,反之則甚於降黜。為了適應門閥士族出仕的需要,秘書郎、著作佐郎等職,雖然品秩俱低,但是卻被門閥士族嚴格獨占,作為入仕階梯,入署不到百日便得升遷。
但是南朝門閥士族不能勝任武職,因此他們的地位就得不到如同東晉門閥士族那種武力保護,事實上不得不聽命於掌權的較低層次的士族。
齊梁以來,門閥士族仍致力於士族譜的撰敘編次,企圖用家世源流和婚宦記錄作為自己應享特權的憑證。偽造譜牒,篡改戶籍,冒充士族的事,常有出現。門閥士族為了極力裝飾所謂「禮法門風」,還把禮學發展到極其煩瑣的地步。但是這也不能挽救他們衰頹的命運。齊明帝說:「學士(按指沈約、王融等士族名士)輩不堪治國,唯大讀書耳。」 [233] 實際上門閥士族子弟終日「熏衣剃面,傅粉施朱」 [234] ,連有志讀書的人也很稀少。侯景之亂時,他們「骨脆膚柔,不堪行步、體羸氣弱,不耐寒暑,其死倉猝者往往而然」 [235] 。從此以後,作為南方一種社會政治勢力的門閥士族,就更為衰落了。
宋、齊、梁朝政治,是以皇族為代表的、社會層次本來較低的士族掌握統治權力,日益衰落的門閥士族居高位而無所作為。在士族的這兩個層次以外,從劉宋後期開始,不預於士族的寒人,其權勢越來越大,成為皇權的得力工具。南朝所謂士庶之庶,就是這種寒人。他們之中有的致位將帥,任專方 面;有的作為皇帝的爪牙,出任宗室諸王鎮將的典簽,實際上掌握州郡和軍府的權柄。在中央政權中,寒人充當中書省的通事舍人,參預機密,出納王命,權勢更為顯赫。例如宋代的戴法興當權,民間戲稱他為「真天子」;齊代的劉系宗勢傾天下,齊武帝說經國有劉系宗足矣;梁代的朱異居權要三十餘年,舉凡「方鎮改換,朝儀國典,詔誥敕書,併兼掌之」 [236] ,權勢最盛。值得注意的是,他們絕大多數都是江南人。
在士族勢力更為衰落的梁陳之際,一些「郡邑岩穴之長,村屯塢壁之豪」 [237] ,紛紛割據州郡,這表明南方內地寒人地主的勢力更進一步發展起來了。史載熊曇朗據豫章,周迪據臨川,留異據東陽,陳寶應據晉安,其餘寒人地主立砦自保的,遍及今閩、贛、粵、湘、川等省境。陳時南方州郡刺守多為本地地主,他們不但不受陳朝的制約,而且還力圖擴大各自的統治範圍,經常進行火併。
寒人地主的統治,不論在中央或州郡,仍舊是貪詐勒索,與士族並無二致,因而南朝遍及內地的農民暴動,主要也就是打擊他們。但是他們的興起,說明南方封建經濟的發展已不限於三吳一隅而是遍及南方各地,這在南方開發的歷史上,又是不容忽視的。
四 南方的社會經濟和階級狀況
農業的發展和農民的困苦 東晉南朝時期,南方的農業生產有了很大的提高。北方農民不斷渡江南來,補充了南方不足的勞動力,也帶來了比較進步的生產工具和生產技術。西晉末年南來的郭文,隱居吳興大滌山中,區種菽麥為生。這樣的區種法,就是南傳的一種農業技術。南北農民的結合,北方的生產工具和技術同南方水田種植經驗的結合,是南方農業發展的重要原因。
南方河渠交錯,水利灌溉自來比較方便。東晉南朝時期水利事業又有發展。壽春的芍陂,會稽的鏡湖,都曾修復使用。曲阿、烏程、句章、樂安以及其他地區,也都修建了一些陂堰,便利了農田灌溉。浙江海塘的修築,保護了沿海地區農業生產免受海潮的破壞,作用也很顯著。南方湖泊很多,決 湖泄水,就可以開闢良田。
三吳是南方糧食的主要產區,史載南方「一歲或稔,則數郡忘飢」 [238] ,主要就是指三吳地區而言。隋滅南朝以後,把縱貫南北延伸到餘杭的大運河連接起來,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搜刮江南的糧食和其他財富。在三吳以外的揚州各地,在荊州和益州,土地墾闢也有顯著的增加,農桑事業大有發展。
南朝時期,南方各地經濟的發展還是很不平衡,許多地區還停留在火耕水耨的階段。梁元帝在《玄覽賦》中說到「家給火耕之田」 [239] ,陳霸先被斥為「火耕水耨之夫」 [240] ,歐陽 在湘、廣地區「務是民天,敦其分地,火耕水耨,彌亘原野」 [241] 。這些資料,分別反映出荊州、揚州、廣州境內的某些地方農業生產仍然是粗放的。南方水稻耕作的特點,南方人口和鐵制農具的不足,都是促使火耕水耨的粗放耕作方法保存較久的重要原因。
在孫恩起義以後的一個時期,隨著南方農業的發展,南方農民的處境多少改善了一些。但是過了不久,地主和國家對他們的壓迫剝削,又不斷加重起來。宋代以來,農民「丁男調布絹各二丈,絲三兩,綿八兩,祿絹八尺,祿綿三兩二分,租米五石,祿米二石;丁女並半之」 [242] 。宋孝武帝時,又把調布增為4匹,即16丈。除了租調以外,還有更為繁苛的各種雜稅。南朝允許以雜物折租,這可能是任土作賦的便民辦法。但是實際行用時,官吏在錢幣、布帛、糧米以及其他實物之間任意折換,造成了農民更大的痛苦。徵調之時計資分等,又是官吏勒索的機會,桑長一尺,田進一畝,都計在資產之內,甚至連屋上加瓦也要計稅。在這種情形下,農民不敢種樹墾荒,不敢泥補房舍,發展生產的興趣自然更談不到了。至於官吏上下其手,把富者稅額轉嫁貧者,使農民不得不棄業流亡,更是常有的事。
南朝役名非常多,兵役徵發完全視統治者需要而定,沒有固定的制度。在軍情緊急時,統治者強迫人民率戶從軍,兵士逃亡,全家連坐。有些官吏把戰死的兵士列為逃亡,藉此「錄質家丁;合家又叛,則取同籍;同籍又叛,則取比伍;比伍又叛,則望村而取」 [243] 。至於長充兵役的營戶、軍戶,更是父兄死、子弟代,沒有脫身之日。宋時豫州的軍戶,甚至「年幾八十而猶伏隸,或 年始七歲而已從役」 [244] 。
苛刻的租調兵徭,迫使農民無法生產,他們紛紛逃入私門為奴、客,或者託身寺院作白徒、養女,供僧俗地主奴役。還有一些人則浮海遠走閩廣,或者深入少數民族地區,企圖找到安身之所。這些出路對於農民都是十分悲慘的,但是總還可以使他們暫時獲得一線生機。由於這個緣故,南朝頻繁的農民暴動沒有匯合成大規模的農民戰爭。
大地主的田莊和奴客 東晉時期,地主占奪土地,數量越來越大。王導所得賜田就有八十多頃;僑居京口的大地主刁氏,百年來占奪的土地竟達萬頃之多。史載東晉「權門併兼,強弱相凌,百姓流離,不得保其產業」 [245] 。到了南朝,這種情形更是有加無已。南朝官僚地主用國家的吏(一種國家依附戶)耕種自己的私田,這在宋孝武帝時是由詔令予以承認了的 [246] ;甚至吏種的公田,其地租也歸官僚所有。梁代豪家富室多占取公田,「貴价僦稅」,盤剝貧苦農民;梁武帝還正式允許豪家富室利用所占公田,「給貧民種糧共營作」 [247] ,以攫取地租。
大地主侵占土地,起先主要集中在建康附近和太湖以北地區,後來逐步向南發展。會稽郡的山水和沃壤,吸引了很多南北大地主,他們紛紛在那裡「封錮山澤」,建立別墅、屯封。鄰近諸郡,也多有這些大地主的產業。大地主不但占有被封錮區域內的土地和河湖,也占有其中的農戶。他們還用重稅來剝削進入封錮區域打柴捕魚的人,這又剝奪了附近農民的生計,逼使他們逐步淪落為大地主的奴客。早在咸康二年(336年)東晉就頒布過「占山護澤,強盜律論,贓一丈以上皆棄市」的禁令,但是禁者自禁,占者自占,並沒有什麼效果。劉宋大明年間(457—464年),孝武帝企圖改禁為限,規定:地主原占山澤經過火耕、種樹、設置漁場的,一律歸地主所有;此後占山護澤以官品為準,數量由一頃至三頃,原占已足此額的不得再占;在這些規定以外擅占水土者,按強盜律治罪。從此以後,占山護澤取得了合法的根據,而數量的限制仍然無法實行。在這種情形下,官府私家,競相占奪,立屯設邸,遍及江南。齊竟陵王蕭子良「於宣城、臨城、定陵三縣界立屯,封山澤數百里,禁民樵採」 [248] ,可見封錮山澤的規模發展到多麼大了。
大地主的山澤田莊,規模都很龐大。山陰大族孔靈符除擁有本鄉的田莊以外,還在永興(今浙江蕭山)立墅,周圍33里,其中有水陸地265頃,山兩座,果園9處。謝玄在始寧(今浙江上虞)建立的一處田莊,傳到其孫謝靈運時,已是「田連岡而盈疇,嶺枕水而通阡」。謝靈運在他的《山居賦》中誇耀他的田莊的富足說:「春秋有待,朝夕須資,既耕以飯,亦桑貿衣,藝菜當餚,採藥救頹 [249] 」這表明山居生活所需都可以自給自足,而無須仰賴市場。大地主的屯邸往往從事採伐竹木,製造器物,或者設立冶所,采煉銅鐵,甚至還放高利貸,盤剝農民。宋代會稽一帶「王公妃主邸舍相望,撓亂在所,大為民患,子息滋長,督責無情」 [250]
大地主在農業生產中役使的主要對象,是佃客和部曲。關於佃客,東晉在大興四年(321年)就頒布過占客令,規定一、二品官可占佃客40戶,每低一品減少5戶。佃客按一定比例向主人交納實物地租,而不負擔國家課役。佃客不自立戶籍,他們的名數按規定要注入主人的戶籍中。以後北方流民繼續南來,南方農民也被迫流亡,這項法令實際上起了保障地主吞併流民為佃客的作用。
部曲是大地主的私家武裝。部曲戰時為主人打仗,平時為主人種田,與佃客並無嚴格界限,而且越到後來,部曲用於耕種的越是普遍。梁代退職官僚張孝秀驅使部曲幾百人,為他耕種土地幾十頃,就是一例。封建國家對地主擁有部曲的數量從無限制,所以擴充部曲就成為大地主增加勞動人手的最方便的途徑。
除了佃客、部曲以外,被地主當做依附農民來役使的人還有很多種,如典計、衣食客等。寺院和上層僧尼也占有大量的僧俗農民,為他們種植田園,擔負勞役,同地主剝削佃客一樣。
南方地主在農業生產中也使用了相當數量的奴隸。東晉南朝時期,奴隸在地主家財中常常是一個和土地並列的重要項目。戰俘、南北流民以及南方內地少數民族人民是奴隸的主要來源。法律保障地主對奴隸的所有權,晉令甚至還有奴婢逃亡,黥兩眼,再亡,黥兩頰,三亡,橫黥目下 [251] 的殘酷條文。東晉南朝曾徵發奴隸和免奴為客者為兵,但是這都是極特殊的事,所以劉裕即位時,還要特地把過去徵發的奴隸歸還本主,有些被征奴隸已死 或因軍功獲免,也要給主人以報償。官僚地主有時為了表示「遺落世務」而「罷遣部曲 [252] 」,同時增加奴隸,用來經營田園。齊代蕭景先死前教誡兒子分散部曲,「啟官乞足三處田,勤作自足供衣食,力少更隨宜買粗猥奴婢充使,不需余營生」 [253] 。從這裡看來,大概官僚地主從政治上隱退後自營的田莊,較多地使用奴隸耕種。
東晉南朝南方奴隸和奴隸生產增多,是長期戰亂帶來的結果,也是封建經濟在南方落後的社會條件下發展的結果。這是一種不正常的社會現象。由於奴隸的勞動興趣遠遠低於依附農民,所以一般說來,地主在農業中役使的人主要是部曲、佃客而不是奴隸。
寺院經濟 東晉南朝以來,江南佛教大為發展,王公貴族競造寺院浮屠,建康一地,佛寺即達五百餘所。僧尼數量與日俱增,東晉末年寺僧「一縣數千,猥成屯落」 [254] 。梁武帝時建康僧尼達十餘萬人,郡縣更不可勝言,「天下戶口,幾亡其半」 [255] 。寺院擁有大量資產和眾多的勞動人手,構成南方封建經濟的一個重要部分。
據東晉釋道恆說:僧尼「或墾植田圃,與農夫齊流,或商旅博易,與眾人競利……或聚蓄委積,頤養有餘,或指掌空談,坐食百姓」 [256] 。這裡指明僧尼中有剝削者,也有被剝削者。寺院剝削者是「資產豐沃」 [257] 的僧官和寺院地主,被剝削者是寺院一般僧尼和實際上是寺院奴婢的「白徒」「養女」。一般僧尼和白徒、養女,多數來自避役逃亡或覓食餬口的貧苦農民,他們「不書名籍」 [258] ,脫離了國家的控制,但卻又牢牢地束縛於寺院中,「常居邸肆,恆處田園」 [259] ,終年為寺院地主耕田、經商或服役。寺院地主還直接「侵漁百姓,取財為惠」 [260] 。
東晉南朝的許多寺院都是金碧輝煌,華麗無比,這些耗費,都是直接、間 接取之於民。宋明帝起湘宮寺,費極奢侈,虞願說是百姓賣兒貼婦錢所為 [261] 。有名的寺院大多是「僧業富沃」,江陵長沙寺僧以黃金數千兩鑄為金龍,埋於土中,歷相傳付 [262] 。寺院甚至經營高利貸,設庫放債,受納質物,盤剝人民。舉凡黃金、皮褥、服飾以至於一頭黃牛、一束苧麻,都可以作質物。官僚士大夫有時也向寺院舉貸,如齊士人甄彬以束苧就江陵長沙寺質錢,齊司徒褚淵以齊高帝所賜白貂坐褥等物就建康招提寺質錢 [263] 等是。寺院放債受質,是後代典當業的雛形。
有些寺院地主憑藉政治勢力,享受特殊的薪給,甚至還能衣食租稅。東晉名僧釋道安的薪給,和王公相等 [264] 。齊初益州刺史傅琰尊崇釋玄暢,奉「敕蠲百戶以充俸給」 [265] ;陳宣帝尊崇釋智頡,敕「割始豐縣調以充眾費,蠲兩戶民用供薪水」 [266] 。至於憑藉政治勢力占有土地,在那時更為普遍。梁武帝造大愛敬寺,一次施捨給寺院的土地即達八十餘頃 [267] 。東晉支遁買剡(今浙江嵊州) 山側沃洲小嶺卜居 [268] ,曇濟道人據有始寧(今浙江上虞)山水極佳的五奧之一 [269] ,都與士族地主占山護澤無異。梁大同七年(541年)禁公私人等越界封錮山澤的詔令,把僧尼包括在內,正說明僧尼也是一種大規模兼併土地的社會勢力。
手工業的發展 東晉南朝時期,絲織業在南方已較普遍。宜蠶之處養蠶技術很可觀,如永嘉郡有八輩蠶,每年三月至十月出絲 [270] 。絲織物和麻布,同是賦稅徵收的重要實物。晉宋時絹價甚高,匹值二三千錢,貧苦農民為了買絹輸稅,甚至不得不賣妻鬻子。齊以後絹價大減,永明六年(488年)令沿江各州出庫錢收購絹布糧米諸物,這雖然和錢賤有關,但也反映絲麻產量的增長。劉裕滅後秦時,曾南遷長安百工,於建康立錦署,從此南方織錦就不限於成都一地了。劉宋時期,江南織工、縫工隨日本使者東渡,對日本的絲織技術和縫紉技術的提高,起了促進作用。
南方產鐵地方,設有冶令管理采冶,規模一般不大。有些鎮將自行設冶鑄器,這種鐵冶往往是隨置隨廢,或者時斷時續。水排冶鐵已在南方得到應用 [271] 著名工匠能造出百鍊的「橫法鋼」,鋼朴工謝平,鑿鏤工黃文慶都是「中國絕手」 [272] 。梁代陶弘景發明「灌鋼」,即在爐中雜置生熟鐵,生鐵熔後注入熟鐵之中,再加鍛煉,成為質地優良的鋼,可以用作刀鐮和武器 [273] 。不過南方的采冶和鍛鑄都遠遠不能滿足農業生產的需要,火耕水耨的普遍保存,與此當有密切關係。廣州的銀礦,開採較盛。
造船業在吳國原有的基礎上,有了較大的發展。造船地點有南康(今江西贛州)、建安(今福建建甌)、晉安(今福建閩侯)等多處 [274] 。東海、南海和內地河道,船隻往來非常頻繁,大船載重達二萬斛 [275] 。
三吳的青瓷業繼續發展,出土的越窯青瓷用具,不論在質量上或數量上都超過孫吳時的水平。
由於文化發展的需要,南方出現了發達的造紙業。造紙原料多用三吳盛產的藤,剡溪和由拳的藤紙,是紙的上品。紙的質量比過去提高,因而政府的簡牘文書也就最終地被紙書所代替了 [276] 。
南方重要的手工業,多為官府經營,為官府服務。官手工業工匠被編為官戶,受著極殘酷的剝削壓迫,死亡率非常高。東晉統治者為此把五歲刑以下的刑徒編入官戶,發配百官府寺服役。宋代以罪人補冶士的法令很多,可見罪徒也是官府作坊的重要勞動力。南朝後期出現了一些僱傭工匠,表明了民間手工業逐漸發達的趨勢。
商業的發展 在長江沿岸以及三吳地區,商業非常活躍。大大小小的河道不僅把大城市同重要的農業區連在一起,而且也把各個大城市連在一起。建康是南方最大的商業城市,秦淮河兩岸市集非常多。江陵北抵襄陽,南通湘廣,是中南商品運轉的一個樞紐,也是長江的管籥。成都不但是與西南各民族交換的重要市場,而且還吸引了不少資貨數百萬的遠方商賈,西域商人也經由涼州前來貿易,當時稱之為賈胡。
南朝後期,沔水(漢水)和淮水沿岸,南北貿易也日益增多。軍吏和商人 以襄陽和壽春為中心,交換各自需要的貨物。
番禺是南海的區域市場和海外貿易中心,梁代外國海舶一年數至,運來奢侈物品,帶走絲綿等物。據說廣州刺史經城門一過便得3000萬錢 [277] ,這雖是誇張之詞,但是也可見商稅之多和官吏勒索的嚴重。
南朝市集商品,以糧食以及紙、席、綿、絹、漆、蜜、 、蠟等居多。貨物買賣,由政府徵稅。買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者叫做輸估,其餘無文券者叫做散估,都是值百抽四。此外還有市稅和各種「道中雜稅」。關市之稅是國家重要收入之一。國家有時把商稅交給官吏承包,承包人額外添增,無端勒索,是商業發展的一個重要障礙。
作為交換媒介的貨幣始終在流通著,但是流通地域不大,流通量也很少。東晉南朝以來古錢、新錢並用,還有盜鑄的錢充斥市場。宋代前廢帝時幣質更劣,鵝眼錢一千長不及三寸, 環錢入水不沉。梁武帝一度改用鐵錢,物價猛升,交易者以車載錢,無法計數。至於南方內地除雜用金銀以外,始終是物物交易。
大宗商業被官僚貴族操縱,他們遍設邸店,囤積居奇。官僚罷官時,更以「還資」為名搜括貨物,易地出賣。官僚地主和寺院都用高利貸盤剝人民,宋皇室劉休佑在荊州貸人不足陌的短錢100,秋後索還白米1斛,值錢1000。
五 南方各民族
蠻 除漢族外,南方最大的民族是蠻族。蠻族人民以種植穀物為主要生業 [278] 。東晉十六國以來,蠻人從長江中、上游地區向東向北發展,到了南北朝時期,它們活動的範圍,已經達到今湘、鄂、豫、皖、贛、川等省。蠻族各部按所居地域區分,有豫州蠻、荊雍州蠻等。各部蠻人分別由蠻王統率,多者萬戶、幾千戶,少者幾百戶,在地域上不相連接,語言也不一致。蠻人的大姓有冉氏、向氏、田氏等。
南朝時期,重要交通線附近的蠻人大致已封建化了。南朝為了強迫蠻人納租服役,先後在蠻人地區設立了四十多郡,一百多縣。宋代還規定「蠻 人順服者一戶輸谷數斛,其餘無雜調 [279] 」,這比漢族農民負擔要輕得多,所以漢族農民有許多逃入附近蠻人地區。漢族商賈有時也入蠻人地區貿易。
蠻人與漢人除了正常的交往以外,也發生過不少戰爭。一些較強大的蠻族部落,有時由蠻王指揮,進攻漢人地區的城邑;有的蠻王則依違於南朝、北朝之間,或者時南時北,以圖獲得高官厚祿。南朝軍隊也常進攻蠻人地區,「搜山盪谷,系頸囚俘」 [280] 。蠻、漢統治者間的仇殺造成了兩族人民的損失,但是阻止不了蠻族社會沿著封建制前進和蠻漢人民融合的趨勢。
僚 成漢時期,約當東晉咸康、永和之際,大量僚人自牂柯郡境蜂擁北上,逐漸散布於巴、蜀、漢中諸郡縣山谷中,總數至十餘萬戶,數十萬人。永嘉以來巴蜀漢人大量外逃,為僚人北上留下了足夠的生存空間。僚人社會處於奴隸制早期階段,各部酋豪不相統攝,沒有形成統一的政權組織。奴隸買賣很盛行,甚至昆季妻孥、親戚比鄰,也互相掠賣。僚人生計以農耕為主,兼有漁獵。與漢人雜居的僚人,賦役同於編戶。他們織僚布為服,鑄銅為器,俗椎髻、鑿齒、鼻飲,豎棺而葬。東晉南北朝時,南北政權常常發動掠奪僚人生口的戰爭,引起僚人強烈反抗。南北朝後期,巴蜀人口繁息,郡縣設置轉多,僚人社會也有較顯著的進步,有些地區僚漢居民的民族差異減少。《隋書》卷二九《地理志》記載,梁州「傍南山雜有僚戶,富室者頗參夏人(漢人)為婚,衣服、居處、言語,殆與華不別」。但是在更多地區,僚人與漢人的融合過程,要緩慢長久得多。
俚 越 爨 在今湘、廣等處山地,散布著許多俚族村落。一部分俚人與漢人雜居,同於編戶。避役的漢人,常常逃入俚人村落中。中宿縣(今廣東清遠)俚民課銀,「一子丁輸南稱半兩」 [281] ,俚民不懂買賣,為了購銀輸課,受商賈盤剝非常沉重。南朝以來湘、廣等地的農民暴動,常常有俚民參加。南方的山越人,在孫吳統治時期活動很多,以後就逐步與漢人融合,所以在東晉南朝的文獻上,只有《陳書•世祖紀》提到過會稽山越的事。
分布在今雲南境內的各民族,從兩晉以來,大多處在爨氏的統治下,被籠統地稱為爨人。爨人地區「土多駿馬犀象明珠」 [282] ,爨人除了從事農業經濟以外,還有畜牧業經濟以及狩獵、採集經濟。東晉南朝政權遙授爨人首領 以州郡或將軍名號,但是實際上並沒有把爨人如同其他州郡民一樣控制起來,甚至皇帝年號改易也無法傳達到爨人區域。爨人同益州地區漢人關係比較密切,宋元嘉九年(432年)益州趙廣起義,寧州(治今雲南曲靖境)人民響應,晉寧太守爨龍顏率眾激戰,才鎮壓了寧州人民的起義鬥爭 [283] 。
南方各民族的融合 蠻、僚、俚、越、爨等族都是我國南方歷史悠久的民族。這些民族所在的地區,在秦漢三國時期陸續設立了郡縣,但是除越族以外,這些民族同外界接觸仍然較少,多少還處於孤立發展狀態。所以當司馬睿統治南方時,對於這些民族還只是「羈縻而已,未能制服其民」 [284] 。
東晉時期,據《隋書•食貨志》說:「諸蠻陬俚洞霑沐王化者,各隨輕重收其賧物,以裨國用。又嶺外酋帥因生口翡翠明珠犀象之饒雄於鄉曲者,朝廷多因而署之,以收其利。」 [285] 從這個時期以後,南方各民族的社會發生了不同程度的變化:各族人民從山嶺川洞中陸續出居平地,擴大了同相鄰民族(包括漢族)的聯繫,提高了農業生產水平,加速了本民族的階級分化,也出現了比較顯著的封建化和與漢族融合的傾向。
梁朝末年,南方內地許多割據州郡的人,被稱為「洞主」、「酋豪」,他們有些當是某些少數民族的首領。陳武帝陳霸先在梁末歷任西江督護高要太守等職,久在嶺南,與當地少數民族首領有很多聯繫。他作相時,曾致書「嶺南酋豪」,邀請他們和他們的子弟赴建康「遊宦」 [286] ;他稱帝以後,所委署的南方內地州鎮大吏也多是這些人物,其中有的還把親屬送建康為質 [287] 。高涼(治今廣東恩平)冼氏「世為南越首領,跨據山洞,部落十餘萬家」 [288] ,更是陳朝在嶺南的重要支柱。
南方各民族的這些情況,說明隨著各民族社會的發展,隨著各民族經濟在南方經濟中所占地位的提高,它們的統治者在南方政治中的作用也相應增大,同時這些民族的某些部分,同漢人融合的傾向也更為顯著。到了隋朝,蠻、僚、俚、越等族「皆列為郡縣,同之齊人」 [289] ,它們的許多部分更進一步 納入了王朝統治的軌道中,更進一步同漢人融合了。
第四節 三國兩晉南北朝的文化
一 玄學和宗教
魏晉玄學 東漢後期以來,豪強兼併勢力發展,割據傾向加強,東漢王朝對於全國的控制力量日益削弱。同時,由於外戚宦官相繼專政,黨爭激烈,選舉制度日趨腐敗,加以農民暴動紛起,統治集團面臨嚴重危機。在意識形態上居於支配地位的儒家今文經學和讖緯,內容空虛荒誕,只能用神學說教為東漢統治作無力的粉飾,而絲毫無助於解決這些實際的社會政治問題。在這樣情勢下,一部分士大夫雜采儒、名、道、法思想,撰論著書,主張重法治,核名實,舉賢才,飭吏治,企圖消除危機,重新穩定東漢統治。他們的思想,部分地突破了儒家的限制,對於魏晉哲學思想的發展,客觀上起著影響。
黃巾起義以後,東漢王朝瓦解,儒家思想因之受到打擊,這對於名家、法家、道家思想的傳播更為有利。曹操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重建統治秩序,他「術兼名法」 [290] ,並且提出「惟才是舉」的選士標準,起了否定儒家名教的絕對地位的作用。魏文帝時劉劭著《人物誌》,以名家、法家立言而雜糅道家思想,並把品鑑人物的一般原則,提升到哲學高度進行探討,對於魏晉玄學思潮的出現,具有直接影響。建安時仲長統治《述志詩》,有「叛散五經,滅棄風雅,百家雜碎,請用從火」 [291] 之句。魏初荀粲好道家言,他根據子貢所說「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的話,認為傳世的六經不過是「聖人之糠秕」 [292] 。這些思想,更為魏晉玄學的先奏。
儒家經學中今古文的鬥爭,到漢末暫告停息,經學內容也有所刷新。但是表現儒家根本哲學的《易》學,拘執於像數卜筮,支離破碎,義理隱晦,仍然有待變革。因此出現了《易》學的新探討,也是玄學形成的一個因素。
曹魏正始年間(240—249年),何晏、王弼等人研究《老》、《莊》學說,用道 家思想解釋《周易》 [293] ,這是魏晉玄學思潮的開端。王弼、何晏等人拋棄了兩漢正統思想家的神學外衣,在唯心主義的範圍內重新解釋天道自然之說,構成了自己的所謂「貴無」的思想體系。他們認為「天地萬物皆以無為為本」 [294] ,認為「道者無之稱也,無不由也,況之曰道,寂然無體,不可為象」 [295] 。這就是說萬物的本體是「無」,「無」是神秘的和不具有物質屬性的;聖人體法自然,所以應當以「無」為本,應當無為。王弼還從哲學上探討了自然和名教的關係,宣稱名教出於自然,尊卑名分是自然的必然結果,應當反映自然。王弼、何晏宣揚所謂「無」或「無為」,並不是主張歸真返璞,擯棄名教,背離儒家,而是企圖探得儒、道思想適當調和的途徑。
王弼用《老》、《莊》解《易》,強調會通其義,抒發己見,要言不煩,比漢儒以象數解《易》前進了一大步 [296] 。王弼、何晏和其他的玄學家承襲東漢清議的風氣,就一些哲學問題問難析理,反覆辯論,稱為「清談」,這是玄學發展的一種獨特方式。玄學家的著作,也多採用問答辯論的文體。
王弼、何晏是魏晉玄學第一階段的代表人物,他們出自儒家,身居顯位,而又寄託心神於老莊,企圖顯示超脫世俗的姿態。這樣的玄學家既能辯護士族官僚統治和他們荒淫生活的「合理性」,又能博得「高逸」的讚譽,對於統治者非常有利,所以玄學在短期間內就蔚然成風。
正始以後,在司馬氏與曹氏的政治鬥爭中,何晏等正始名士多被殺戮,王弼也以癘疾夭亡。司馬氏以傳統儒家的衛護者自居,繼續排斥異己。在司馬氏的政治壓力下,出現了以阮籍、嵇康為代表的反名教的玄學家,形成玄學發展的第二階段。
阮籍「本有濟世志」 [297] ,嵇康本來也是推崇名教的人。但是司馬氏以名教相標榜而大殺異己,蓄意取代曹魏政權,這又激起了他們的疑懼和反感。因此他們相率以莊、老為師,使酒任性,玩世不恭,「當其得意,忽忘形骸」 [298] ,走上了獨尚自然,反對名教的道路。嵇康主張「崇簡易之教,御無為之治,君 靜於上,臣順於下」 [299] ,甚至「非湯武而薄周孔」 [300] ,指斥「六經未必為太陽 [301] 」;阮籍則主張「無君而庶物定,無臣而萬事理」,諷刺禮法之士為褲中之虱 [302] 。他們的思想具有頹廢的傾向,但是卻進一步衝擊了儒家僵死的教條,揭露了司馬氏的虛偽性,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阮、嵇對於現實政治都表現很謹慎。阮籍「言及玄遠,而未曾評論時事,臧否人物 [303] 」,得以倖免於屠戮;嵇康平時無「喜慍之色 [304] 」,並提倡「清虛靜泰,少私寡慾」 [305] ,但是仍然以非毀名教和欲助毌丘儉軍事反叛的罪名死於司馬氏之手。
西晉時期,統治集團傾軋激烈,社會矛盾尖銳,八王之亂和各族人民起義接踵而起,以後又出現了長期的民族鬥爭。在這些複雜的社會矛盾中,名士阮瞻、王澄、謝鯤等人繼承阮、嵇思想中頹廢的一面,步阮、嵇放誕不羈的後塵 [306] ,長醉不醒,裸體為樂。他們的言行,表現了士族名士的空虛絕望的心情,代表了士族名士最腐朽的思想傾向。
西晉時期,玄學的主要代表是向秀、郭象。向秀作《莊子注》,「發明奇趣,振起玄風」;郭象又「述而廣之,儒墨之跡見鄙,道家之言遂盛」 [307] 。這是玄學發展的第三階段。
向秀、郭象注《莊子》,用「要其會歸而遺其所寄」 [308] 的方法,發展了王弼、何晏「貴無」的哲學觀點。他們認為「生物者無物而物自生」 [309] 。認為物之生「外不資於道,內不由於己,掘然自得而獨化」 [310] 。這些仍然是王、何的「有出於無」的觀點,不過特別著重在否定客觀規律、否定萬物變化中物質條件的作用。他們還主張名教即自然,力圖使「儒道為一」 [311] ,互不相違。他們說老子的「絕聖棄智」,從根本旨意說來並不是非毀名教,而莊子的「內聖外 王」之道,更是自然名教兩兼。名士阮瞻認為老、莊與周、孔「將毋同」 [312] ,也是出於名教即自然這種思想。
向、郭把名教即自然的觀點運用於政治上,認為一切現存事物都是合理的,「天地萬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無」 [313] 。他們還認為聖人「至至不虧」,「雖在廟堂之上,然其心無異于山林之中」 [314] ;「雖終日揮形而神氣無變,俯仰萬機而淡然自若」 [315] 。在他們看來,這樣的聖人就是皇帝和勛貴權臣,也就是蠅營狗苟而又口唱玄言的玄學家自己。
魏晉玄學是儒家唯心主義哲學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變種,因此在玄學中,老莊哲學一般是與儒家哲學相表里而不是相排斥。玄學給僵化了的儒家哲學帶來了新解,刺激了哲學思想的發展,這是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的。但是玄學作為士族地主的意識形態,反映了士族的腐朽性。玄學創始人何晏,還在士族名士中倡導一種極為腐朽的生活方式 [316] 。玄學流行時期,「學者以莊老為宗而黜六經,談者以虛薄為辯而賤名檢,行身者以放濁為通而狹節信,進仕者以苟得為貴而鄙居正,當官者以望空為高而笑勤恪」 [317] ,這就是玄學家立身處世的寫照。
在魏晉玄學流行時期,也有一些思想家反對玄學唯心論。吳人楊泉認為「玄學虛無之談,尚其華藻,此無異於春蛙秋蟬,聒耳而已 [318] 」。他著有《物理論》,闡述了元氣構成宇宙的觀點。西晉名士裴 作《崇有論》,認為萬物本體是「有」,「無」也是「有」的一種表現 [319] 。兩晉之際,鮑敬言承襲阮、嵇無君無臣的思想,倡「無君論」。他認為古時無君無臣,沒有聚斂,也沒有嚴刑;後來出現了君臣制度,才隨之出現了剝削壓迫,出現了人民的反抗鬥爭。鮑敬言認為在君臣制度下,「人主憂栗於廟堂之上,百姓煎擾乎困苦之中,閒之以禮度,整之以刑罰,是猶辟滔天之源,激不測之流,塞之以撮壤,障之以指 掌」 [320] 。鮑敬言正確地理解了農民反對封建統治鬥爭的根源,這與為封建統治者強為辯護的玄學家大為不同;但是鮑敬言只是寄幻想於「曩古之世」,這卻無助於正在進行階級鬥爭的廣大農民群眾。
晉室南遷後,建康成為玄學的中心。東晉玄學在很大程度上滲入了佛教教義,特別是佛教的般若學說,因而逐步改變了自己的面貌。原來,在西晉時期,某些名士曾與僧侶往還,互相影響,出現了一些具有清談風趣的僧侶。永嘉以來,北方僧人絡繹南渡,其中有些繼續與名士交遊,他們既談般若,又談莊老,用道家的無為釋佛家的涅槃,與玄學相唱和。東晉孫綽作《道賢論》 [321] ,以兩晉七僧與竹林七賢相比擬,正是玄佛結合的證明。僧人竺道潛出身士族,在剡縣 山講學,兼釋佛理和莊老。支遁(道林)善清談,被玄學家比為王弼、向秀。他在會稽,與王羲之、謝安、孫綽、許詢等士族交遊,並宣講佛教的「色空」說,同向、郭的「有無」說一脈相通。他注《莊子•逍遙遊》,著《逍遙論》,據說「卓然標新理」於向、郭二家之表 [322] 。東晉的玄學家也善談佛理,殷浩、許詢、孫綽、郗超等人都很有名。南朝以後,玄學和佛教,士族的這兩種思想武器,結合得更為緊密了。
佛教的發展 東漢末年農民戰爭的失敗,以及隨之而來的長期的割據戰爭和稍後的民族征服戰爭,給佛教的傳播提供了社會條件;玄學與佛理的彼此滲透,也便於佛教的宣揚。因此,在漢代只不過是道術附庸的佛教,到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就大為發展起來。
三國時期,西域僧侶繼續東來,在洛陽傳法譯經;潁川人朱士行也遠赴于闐,求取般若經典。優婆塞支謙、沙門康僧會等,則在江南進行譯經活動。
西晉時期,佛教學說中與玄學相通的般若學說,發展得比較迅速。一些僧侶博覽六經及百家之言,鑽研莊老,參與玄談,與名士亦步亦趨。一些僧侶為了迎合士大夫的好尚,競創新義,例如支愍度在南渡時以為「用舊義往江東,恐不辦得食」,乃立「心無義」,在江東講學 [323] 。有些僧徒創立「格義」,即「以經中事數擬配外書(玄、儒典籍),為生解之例」 [324] ,為溝通玄佛義理開闢了新途徑。
十六國時期,胡族統治者提倡佛教,企圖用佛這種「戎神」 [325] ,作為統治漢人的一種精神工具,也企圖在興敗不常的民族戰爭中用佛教寄託自己的幻想。由於胡族統治者的提倡,各地大造寺院,漢、胡各族人出家的數目日增,他們被灌輸了佛教因果報應的教義,希望在渺茫的來生消除死亡流徙的痛苦。
在北方和南方佛教發展的過程中,出現過許多所謂「高僧」。佛圖澄,西域人,善神咒方伎,曾用報應之說勸石勒、石虎省刑殺,幫助後趙統治者鞏固政權。佛圖澄的弟子釋道安通內(佛)外(儒玄)之學,集佛學中般若、禪法二系的大成。道安先在北方,東晉興寧三年(365年)南奔襄陽,與徒眾數百整理經典,編成《眾經目錄》,並制定寺院戒規,為各處寺院所取法。他曾派竺法汰至建康,釋慧遠至廬山,釋法和入蜀,在長江上下各地布教。寧康三年(375年),道安北上長安,在苻堅的支持下展開大規模的譯經工作。
道安的弟子釋慧遠,少年時「博綜六經,尤善莊老」,出家後仍然「不廢俗書」 [326] 。他在廬山宣講《喪服經》,名士雷次宗、宗炳等人都執卷承旨。慧遠佛學,大乘、小乘兩兼,既善般若,又精禪法,同道安一樣,影響很大。晉末宋初,竺道生在江南宣講涅槃佛性,提倡「頓悟」;他所倡「一闡提人(按即所謂斷絕一切善根之人)皆得成佛」 [327] 之說,為一切人開放進入所謂「天國」之門。
後秦時期,龜茲僧鳩摩羅什來長安講學譯經,遠近聆聽者五千餘人,影響所至,州郡「事佛者十室而九」 [328] 。羅什譯經主張意譯,他自己「手執胡經,口譯秦語(漢語),曲從方言,而趣不乖本」 [329] ,在翻譯事業上有貢獻。
南北佛教的發展,引起了僧侶西行求法的要求。沙門法顯等五人矢志尋求天竺戒律,於後秦弘始元年(399年)自長安西行,涉流沙,逾蔥嶺,備經艱險,終於達到北天竺、中天竺等地。法顯在中天竺得《摩訶僧祇律》、《方等涅槃經》及其他經典,並學會了梵書梵語。他又至師子國(今斯里蘭卡)搜求典籍,然後從海道歸國。東晉義熙八年(412年),法顯返抵青州,第二年到 達建康。法顯譯出所獲經典共百餘萬言,還把親身所歷三十餘國的見聞寫成《佛國記》(又稱《法顯傳》)一書。《佛國記》是一部研究古代中外交通的重要著作,也是研究法顯所歷今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爾、斯里蘭卡等國歷史的重要文獻。法顯以後,南北僧侶絡繹西行,共有數十人,其中有不少到達天竺,取得經典。
東晉以來,南方許多帝王名士,也持孔、老、釋殊途同歸之說,提倡佛教。宋文帝立儒玄史文四學,其中主儒學的雷次宗、主玄學的何尚之都是佛教信徒。南朝士族中篤信佛教的很多,士族謝靈運畢生談佛,與僧侶唱和。齊竟陵王蕭子良招致文人學士,於西邸講論玄、佛和經術、文章。梁武帝蕭衍棄道歸佛,以護法人主自居,還親自登壇講演佛理和《老》、《莊》、《周易》。在他的倡導下,貴族朝臣轉相附和,南方佛教之盛達於頂點。梁沙門釋僧祐匯集佛教文獻,釋慧皎整理僧侶事跡。分別編撰成《弘明集》和《高僧傳》二書,它們與唐朝釋道宣所編的《廣弘明集》和《續高僧傳》,同是研究這個時期佛教史和其他歷史問題的重要資料。
北魏前期,僧侶四散,佛教除在涼州、遼西稍盛以外,普遍呈衰頹狀態。太武帝奉道教,太平真君七年(446年),他抱著繼統中華,「復羲農之治」 [330] 的目的,在長安下令屠殺沙門,焚經毀像,造成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毀佛事件。文成帝時,禁令始解。
孝文帝遷洛以後,北方佛教發展進入新階段,譯經講論很盛,有些儒生也研習佛理,帝後王公和臣僚勛貴更競相立寺造像,以求福佑。寺院在統治者的支持下,利用雜伎、女樂,利用神怪詭異的迷信傳聞和盛大的佛會,儘量擴大宗教影響。洛陽瀰漫著濃厚的宗教氣氛。寺院內部生活越來越污穢,由於僧尼除殺人罪以外一概由僧官依「內律」管理,所以封建法紀也無法約束他們。齊、周以來,佛教繼續興盛。
北周天和二年(567年),還俗僧人衛元嵩請求省寺減僧,「以城隍為寺塔,即周主是如來」 [331] 。周武帝屢召百僚、僧道辯論儒、釋、道先後;他為了尊崇儒家,提高皇權,剝奪寺產,於建德三年(574年)下令禁斷佛道二教,毀滅經像,勒令沙門道士還俗,以「三寶福財散給臣下,寺觀塔廟賜給王公」 [332] 建德六年周滅齊後,又把這一禁令擴及關東。不久以後周武帝死,佛教又趨 於復興。
三國兩晉南北朝的統治者一般都保護佛教,這是因為佛教具有麻醉人民的作用,是支持統治的一種重要力量。何尚之答宋文帝問,認為人民奉行佛教,持戒行善,就可以化民成俗,使風教淳謹。他說:「夫能行一善則去一惡,一惡既去,則息一刑,一刑息於家,則萬刑息於國……,即陛下所謂坐致太平者也。」 [333] 北魏文成帝復佛詔也說:釋迦如來「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斥群邪,開演正覺,故前代已來莫不崇尚,亦我國家常所尊事也」 [334] 。但是專制皇權和儒家的人倫綱常,又同佛教有著某種矛盾,兩者之間發生過一些鬥爭。東晉庾冰、桓玄都主張沙門應依中華禮教,禮敬王者,宋孝武帝時曾一度實行此制。桓玄還曾下沙汰沙門詔書,宋丹陽尹蕭摹之曾沙汰沙門數百人。還有許多人利用所謂夷夏之別進行反佛,如西晉王浮摭拾舊聞,作《老子化胡經》以損佛教;東晉蔡謨倡言「佛者夷狄之俗,非經典之制」 [335] ;宋末顧歡著《夷夏論》,認為佛、老雖與孔子同為聖人,但「佛是破惡之方」,適於夷俗,「道是興善之術」,適於華夏,華夷性殊,所以應當崇老黜佛,不應當舍華效夷 [336] 。梁代郭祖深、荀濟等人則抨擊佛教傷治害政,請加限制。在北朝,也有不少排佛議論,甚至出現了兩次大規模的滅佛事件。
專制皇權和儒家禮教的傳統力量同佛教之間的矛盾鬥爭,雖然沒有阻擋住佛教的發展,但是終於使佛教沒有取得國教的地位,這在中國歷史上是具有深遠意義的。
三國兩晉南北朝佛教的發展,帶來了今印度、尼泊爾、巴基斯坦以及中亞等地的繪畫、雕塑、音樂藝術和關於醫學、音韻學、邏輯學的知識,還留下了大量的哲學著作、翻譯經典等思想資料和大量的藝術遺產,因而豐富了中國的精神文化。但是這些文化、藝術遺產和思想資料,有的充斥著宗教神學的內容,有的直接宣揚迷信,因而都需要批判地對待。
范縝及其光輝的哲學著作《神滅論》 在玄學、佛學合流的南朝,思想界進行了長期的形神因果之爭。一些先進人物繼承了中國歷代思想家反對鬼神迷信的傳統,打擊了有神論,維護了無神論思想。宋代范曄認為死者神滅,曾擬著《無鬼論》而未成。何承天的《達性論》及其他著作,攻擊了佛教的 理論基石神不滅論和因果報應之說。傑出的思想家范縝更以比較系統的唯物主義哲學思想,同佛教唯心主義思想針鋒相對地進行鬥爭,取得了輝煌的成果。
范縝,齊、梁時人,齊竟陵王蕭子良的西邸文士之一。他目睹「浮屠害政,桑門蠹俗」 [337] ,立志破除時弊。他不信因果報應之說,蕭子良曾問他:「君不信因果,何得富貴貧賤?」他回答說:「人生如樹花同發,隨風而墮,自有拂簾幌墜於茵席之上,自有關籬牆落於糞溷之中。墜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糞溷者下官是也。貴賤雖復殊途,因果竟在何處?」蕭子良集僧難之,文士也著論反對,都不能使他屈服。王琰譏刺范縝道:「嗚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靈所在。」范縝回答道:「嗚呼!王子知其先祖神靈所在,而不能殺身以從之。」蕭子良還使王融用周孔名教來脅迫他,並用中書郎的美職進行誘惑。范縝答稱:「使范縝賣論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書郎耶?」
梁天監六年(507年),范縝發表了轟動一時的傑出著作《神滅論》。《神滅論》認為:「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滅也」;它又認為「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神之於質,猶利之於刃;形之於用,猶刃之於利……舍利無刃,舍刃無利。未聞刃沒而利存,豈容形亡而神在?」 [338] 范縝唯物地論證了形和神的統一,判明了神是形的產物,神的存亡繫於形的存亡,沒有形的實體,就不會有神的作用。這種犀利而又嚴密的論證,不但給佛教的神不滅思想以沉重的打擊,而且還在論證方法上克服了漢代先進思想家桓譚、王充以薪、火比喻形、神的某些缺陷,使中國的唯物主義哲學前進了一大步。
在《神滅論》的攻擊下,梁武帝屬意臣僚六十餘人著論反撲,但是范縝「辯摧眾口,日服千人」 [339] ,始終沒有在理論上退卻。
范縝繼承了無鬼論的思想遺產,撥開了瀰漫一時的宗教迷信,為玄學、佛學中長期論爭的形神因果問題作出了比較正確的答案,豐富了唯物主義哲學。但是由於當時自然科學水平的低下,范縝只能用偶然論來反對因果論,把器官的差異當做凡聖之分的根源,這在理論上顯然是錯誤的。范縝沒有力量觸動儒家名教的根本,並且還承襲儒道兩家的社會政治觀點,主張「小人甘其壟畝,君子保其恬素……下有餘以奉其上,上無為以待其下」。這 些是他的階級限制和時代限制的表現,是他的光輝思想中的嚴重缺陷。
道教的發展 黃巾起義失敗後,道教仍在南北各地流傳。道士于吉據說曾往來江東,為孫策「助軍作福,醫護將士」 [340] ,得到吳人的尊奉。道士李寬由蜀入吳,以符水治病,「避役之吏民依寬為弟子者恆近千人」;李寬「弟子轉相教授,布滿江表,動有千許」 [341] 。道教的符咒,在北方民間的影響仍然很大,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北方大疫,「愚民懸符厭之」 [342] 。曹操曾招致方術之士甘始、左慈、郤儉等集中於魏國,據曹植說,這是為了防止他們「挾奸宄以欺眾,行妖慝以惑民」 [343] 。
道教在統治階級中發展,形成了一些與民間道教有所不同的內容。兩晉之際,葛洪宣揚道教和儒學,著有《抱朴子》一書,內篇言道,外篇屬儒,認為「道者儒之本也,儒者道之末也」 [344] 。他在道教方面主張養心頤神,采煉丹藥,認為這樣可以禳禍得福,益壽延年。他反對犧牲祭祀和符水治病之法,主張以藥石治病,這從醫學上說是有進步意義的。但是葛洪卻藉此對東漢以來用符水治病的民間道教領袖進行政治攻擊,他說:「曩者有張角、柳根、王歆、李申之徒,或稱千歲,假託小術……誑眩黎庶,糾合群愚,進不以延年益壽為務,退不以消災治病為業,遂以招集奸黨,稱合逆亂。」 [345] 對於這些人,他主張「王者更峻其刑制,犯無輕重,致之大辟」 [346] 。葛洪的目的,在於使道教完全依附於帝王的禮法權威,消除道教中可以被農民利用來組織起義的教義和儀式,使之成為統治者的長生之術和奴役人民的更可靠的工具。
東晉南朝時期,道教在南方廣泛傳播,三吳及濱海地區特別盛行。東晉南朝的士族大姓,世奉道教的人很多。道士許邁與王羲之「共修服食,採藥石不遠千里」 [347] 。孫泰師事出於道教世家的吳郡錢塘杜子恭,百姓對孫泰「敬之如神,皆竭財產,進子女,以求福慶」 [348] 。東晉南朝的道教有丹鼎、符籙兩派,前者以葛洪、陶弘景為代表,後者以楊羲、許謐為代表。
宋齊之間,道教經典大出,顧歡加以搜求,編為《真跡》;陶弘景又重新編 次增飾,甚或抄襲佛教的《四十二章經》,成為現存的《真誥》20卷。陶弘景通陰陽五行,風角、星算、地理、醫術、本草,隱居句容茅山,採藥煉丹,並屢次進丹給梁武帝。陶弘景的《真靈位業圖》把王朝的官僚等級制度引入神仙世界,反映了道教與地主階級統治的進一步契合。
十六國時期,北方漢人常託言老君當治,李弘出世,聚眾起兵,反對胡族的統治。北魏道武帝篤信道教,置仙人博士,立仙坊煮煉百藥。太武帝時,道士寇謙之自言受太上老君《雲中音誦新科之誡》,輔佐太平真君「清整道教,除去三張偽法,租米錢稅」,「專以禮度為首而加之以服食閉練」 [349] 。太武帝和司徒崔浩都敬信寇謙之,崔浩還著論陳述「古治亂之跡」 [350] 以幫助他。寇謙之在道教中增加了禮法的內容,擯棄了可以被農民利用來進行鬥爭的教義,達到了葛洪早先提出的改革道教的目的。寇謙之還勸說太武帝登壇受籙,此後北魏諸帝雖多奉佛,但是躬受符籙卻成為北魏傳統。
北齊時期,道教繼續發展,寺觀遍於各地,「黃服之徒,數過於正戶」 [351] ,糜財病民與佛教相等。天保六年(555年),齊文宣帝下令滅道教,令道士剃髮為沙門。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年)禁斷佛道,道士也同沙門一起強令還俗。大象元年(579年),北周復立佛像和天尊像,恢復佛道二教。
道教產生於中國社會,它的某些教義與儒家思想契合,所以具有較佛教更易傳播的特點。它一方面吸取了佛教的一些教理和誡規,模仿佛寺組織建立了道觀;另一方面又用儒家的一些思想武器,對佛教進行攻擊,以圖樹立宗教上的正統地位。不過道教教理雜亂,哲學思想較為貧乏,在麻醉人民的作用上不如佛教,所以勢力也不如佛教那樣巨大。
二 史學、文學和藝術
史學 地理學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史學比較發達,私家修史之風很盛。所修史書按時代分,主要有後漢史、三國史、晉史、十六國史、南北朝史等五類,每一類都有若干種。
現存《後漢書》是宋范曄所著。范曄以前,已有紀傳體後漢史九家,編年體二家,其中除《東觀漢記》成於東漢外,其餘都是三國兩晉的著作;在這些 著作中,司馬彪《續漢書》、華嶠《漢後書》和袁宏《後漢紀》較為有名。范書出後,諸家之書除《後漢紀》、《續漢書》的八志以及《東觀漢記》的一部分以外,都陸續散失了。
現存的《三國志》,是西晉陳壽所著,在陳壽前後,魏史、蜀史、吳史的著述都很多,以後也陸續亡佚了。
兩晉南北朝時期,撰述晉史的共有20餘家,其中臧榮緒《晉書》較為翔實,唐初重修《晉書》,即以臧書為藍本。諸家晉史到唐初只剩18家,以後更全部散失。
關於十六國的史書也接踵而出,不下20餘種。北魏崔鴻匯集諸書,除煩補闕,成《十六國春秋》。唐修《晉書》多采《十六國春秋》以為《載記》,各家十六國史和《十六國春秋》都散佚了。
關於南朝和北朝的史書,隋以前近20種,其中沈約《宋書》、蕭子顯《南齊書》和魏收《魏書》尚存。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成書的史學著作,思想性都不足取。史料價值較高的是范曄《後漢書》、陳壽《三國志》和沈約《宋書》。范曄《後漢書》刪削各家後漢史的繁複,吸取其中的精華,是我國的一部史學名著。范曄自謂其書「體大而思精」 [352] ,劉知幾則說它「簡而且周,疏而不漏」 [353] 。《後漢書》辭采可觀,議論放縱,在文學上也有一定的價值。《後漢書》志未完成,梁代劉昭取司馬彪《續漢書》的八志補入,並為作注,才使《後漢書》成為一部完整的史學著作。
陳壽《三國志》也是我國史學名著之一,與《史記》、《漢書》、《後漢書》合稱四史。《三國志》以列傳為主,無表志,敘事簡要,文字質直。宋文帝時裴松之本著補闕、備異、懲妄、論辯的宗旨,兼采眾書150種,為《三國志》作注。裴松之《注》為《三國志》補充了大量史料,保存了諸家三國著作的許多部分,貢獻不下於《三國志》。
沈約《宋書》詳贍有法,其中八志概括地敘述了漢代以來某些典章制度的變化,補充了《三國志》無志的一些史實缺陷。
魏晉以來,由於封建割據傾向的加劇和依地域區劃而設的九品中正制的推行,出現了許多劉知幾稱之為「郡書」的一方人物的傳記集,如《汝南先賢傳》、《襄陽耆舊傳》等;也出現了許多有關一方風物、史地的書籍,如《洛陽 記》、《吳郡記》、《漢水記》、《廬山記》以及今天還存在的《華陽國志》、《洛陽伽藍記》等。常璩《華陽國志》記載了漢晉時期巴、蜀、漢中、南中的歷史、風土和人物,楊衒之《洛陽伽藍記》記載了北魏末年洛陽的佛寺和其他史實,都有一定的史料價值。
酈道元《水經注》是這個時期的又一名著,它以漢代著作《水經》為底本,詳記全國以及鄰國水道,著錄河流千餘條,引用史書、地記以及其他著作四百餘種。《水經注》於水道所經之處,歷敘山陵、城市、遺蹟和地理變遷,旁及風俗、物產、人物等史實,有較高的史學和地理學價值。
與地記、方誌的發達相應,還出現了許多地圖。西晉地理學家裴秀繪製《禹貢地域圖》18篇,即《地形方丈圖》;宋代謝莊「制木方丈圖,天下山川土地,各有分理,離之則州郡殊,合之則寓內為一」 [354] 。裴秀論製圖之體有六,即分率、准望、道里、高下、方邪、迂直;其中分率以定比例,准望以正方位,道里以定交通距離,高下、方邪、迂直以正地勢。裴秀的製圖六體為地圖繪製學提供了當時條件下所能提供的科學基礎,在世界地圖學史和地理學史上有一定的地位。
文學 三國兩晉南北朝是中國文學史上的一個承先啟後的重要時期,在這個時期中,詩、文、小說和文學批評都有重大發展。
以曹操、曹丕、曹植為代表的建安詩人,直接繼承了漢代樂府民歌的現實主義精神,生動地描寫了動亂時期的社會面貌,在文學史上開創了後人稱之為「建安風骨」的傳統。曹操的樂府詩風格悲涼慷慨,語言古樸自然,其中《蒿里行》、《薤露》等篇描述漢末社會的殘破景象,暴露了人民的疾苦。曹操的「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壯心不已」的名句,表現了他自己的抱負。
曹丕和曹植都是出色的詩人,曹丕的七言樂府獨創新體,曹植則集五言詩的大成。黃初以後,曹植受到曹丕的疑忌和壓抑,所以他的詩篇情思悲憤,深刻地暴露了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
在曹操父子周圍,聚集了一批才華洋溢的詩人,其中較著名的是所謂「建安七子」,即孔融、王粲、劉楨、陳琳、阮瑀、徐幹、應瑒。王粲的《七哀詩》和陳琳的《飲馬長城窟行》描述了人民的苦難,是建安七子的代表作品。女詩人蔡琰(文姬)也是建安時期的重要詩人。蔡琰曾為匈奴所擄,後被曹操贖回。她在《悲憤詩》中控訴割據者的兇殘,敘述流離的慘痛,是傳誦至今的 名作。
魏晉之際,以阮籍、嵇康為代表,又出現了一個詩文創作高潮。阮、嵇都是反對司馬氏的玄學家,所以他們的詩文都帶有一定的莊老思想色彩和濃厚的憤世嫉俗的感情。
西晉時期,文學作品內容貧乏,並且出現了片面追求辭藻和對仗的不良傾向,走上了形式主義的道路。太康年間的著名作家,有三張(張載、張協、張亢)、二陸(陸機、陸雲)、兩潘(潘岳、潘尼)、一左(左思)。陸機是這一代文風的代表,但是較有成就的文學家則是左思。左思出身寒微,政治上受門閥大族的壓抑,所以他在《詠史詩》中借古人抒發自己的情懷,對現實極表不滿。
西晉末年以至東晉時期,玄學思想侵入文學領域,出現了盛行一時的「理過其詞,淡乎寡味」 [355] 的「玄言詩」。晉末宋初,陶淵明在詩壇上異軍突起,才給詩壇帶來了清新的空氣。
陶淵明,尋陽柴桑(今江西九江境)人,曾任州郡僚屬和彭澤令,中年時(義熙元年,405年)歸隱田園,盤桓隴畝,至死不仕。陶淵明在詩賦和其他作品中,表現了自己不齒流俗的情懷。他用主要的創作精力寫田園詩,在詩中描寫如畫的農村風光,讚美田園生活。他參加了一些生產勞動,這使他的田園詩比較真實動人。他的名作《桃花源詩》和詩序《桃花源記》,虛構了一個人人怡然自樂、不納王稅的理想境界,作為自己精神寄託之所,以與現實世界的剝削壓迫制度對立。
陶詩是中國文學史上的瑰寶,它的思想內容和藝術風格,對於後世詩歌的發展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陶詩中樂天知命的思想和自我陶醉的人生態度,也對後人傳播了消極影響。
在陶淵明之後,較有成就的詩人是宋代的鮑照。鮑照的樂府詩辭藻華麗,骨力強勁,題材廣泛。鮑照採用不為人所重視的七言體作詩,是七言詩發展的一個重要階段。
宋齊以來,出現了以描寫景物風光為主的山水詩,這種詩在內容上部分地擯棄了玄言,形式上也比較新穎。山水詩以謝靈運為祖,但成熟則在謝朓的時候。
齊永明年間,謝朓、沈約等人在詩歌注重對偶雕琢的風尚中,歸納了詩歌聲律方面的特點,把平、上、去、入四聲運用於詩歌中,並提出詩歌聲律應 當避免的所謂「八病」。他們開創的這種詩體,被稱作永明體,是中國詩歌走向格律化的開端,是古體詩過渡到近體詩的橋樑。
梁陳時期,除了少數較有價值的抒情寫景的詩篇以外,充斥一時的是所謂宮體詩。宮體詩反映宮廷腐朽生活,內容綺靡猥瑣,是詩歌中的糟粕。
兩晉南北朝時期,南方和北方都有許多樂府民歌傳誦至今。南方的樂府民歌,主要有吳聲、西曲兩類。吳聲產生在建康一帶,西曲產生在荊、郢、樊、鄧地區,兩者都是大部分出於商販、船戶和其他貧民階層,內容也都以戀歌為主。吳聲、西曲多為五言四句,小巧清新,富有想像力 [356] 。吳聲、西曲題材狹窄,有精華也有糟粕。
現存的北朝北方樂府民歌,數量比南方少,但是在北方文學中所占的地位卻很重要。北方樂府民歌的作者除了漢人以外,還有鮮卑人和其他少數族人。這些樂府民歌題材較廣,有的反映人民的疾苦,有的斥責各族統治者的混戰,有的表現各族人民的勇健面貌,有的描寫北國風光,還有的描寫直率的愛情,這些作品大多具有樸質爽朗而又剛健的風格。膾炙人口的《敕勒歌》、《木蘭辭》,在北朝詩歌中價值最高。《木蘭辭》雖然經過隋唐詩人的加工改造,但基本上形成於北朝。它以長篇敘事詩的體裁,刻畫了一個代父從軍、淳樸勇敢而又不求封賞的婦女形象,在民間影響很大,並且在藝術表現方面對後代某些作家產生了積極影響。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的文學作品中,也有一些優秀的文章,得到千古傳誦。南朝文人把文章區分為「文」「筆」兩類,即所謂「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 [357] 。文章多採用駢體形式,對仗工整,聲律協和,文勝於質。這個時期,散文著作亦有可觀。《三國志》、《後漢書》以及《水經注》、《洛陽伽藍記》等書的某些部分,都是文字流暢,形式活潑的散文。
在詩文發展的同時,記述怪異傳聞和文人軼事的小說也逐漸盛行起來。志怪小說的產生,同宗教的流行特別是神不滅論思想的瀰漫有關,它的代表作品是干寶的《搜神記》。劉義慶的《世說新語》是一部文人軼事小說,是士族玄談的產物。這兩種小說都是由短篇故事構成,有些部分文字頗為精練。它們之中充斥著宣揚鬼神報應和倫常的內容,渲染士族腐朽的精神面貌。但是其中也保存了一些優秀的民間故事和一些發人深省的軼聞軼事,在中 國小說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
在三國兩晉南北朝文學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文學批評著作,其中最早的一篇是曹丕的《典論•論文》。《論文》評論了建安七子,評論了各種文章的體裁和特點,強調作者氣質決定作品風格。西晉陸機作《文賦》,「論作文之利害所由」 [358] ,是文學批評史的重要文獻。
齊劉勰的《文心雕龍》一書,是一部體大思精的文學批評和文學理論著作。《文心雕龍》提出了「文變染乎世情,興廢系乎時序」 [359] 的見解,分析了文風嬗變和各種文體產生、發展的歷史原因。劉勰主張文附於質,質待於文的文質統一論,反對僅以形式取勝的文風。劉勰還廣泛地評論了歷代的文學家,闡述了文學創作的方法和文學批評的觀點。
繼劉勰之後,梁代鍾嶸寫成了《詩品》一書。鍾嶸論詩與劉勰相近,主張「干之以風力,潤之以丹采」 [360] 。他論述了詩體源流,評論了歷代詩人的藝術風格和成就,對後代詩評頗有影響。
文學作品積累的豐富,文學批評的發展,促成了文學作品選集《文選》的出現。《文選》的編者是梁昭明太子蕭統,他根據當時的文學觀點和一定的取捨標準,選錄了大量詩賦和文章。蕭統之後,陳代的徐陵編成了一部由漢至南朝的詩選《玉台新詠》。
繪畫 雕塑 書法 三國兩晉南北朝是繪畫、雕塑、書法藝術大放光彩的一個時期。這個時期,南方畫家輩出。吳孫權時的曹不興,東晉時的王廙、衛協,都以善畫人物像特別是佛像著名。東晉顧愷之作人物畫,最重傳神,他認為傳神的關鍵,全在所畫人物眼上,所以有所謂「點精(睛)便語」 [361] 之說。據說他的畫「運思精微,襟靈莫測,雖寄跡翰墨,其神氣飄然在煙霄之上,不可以圖畫間求」 [362] 。顧愷之的畫,現存有摹本《女史箴》,是古畫中的珍品。
宋代的陸探微,是顧愷之以後較有成就的畫家,他作畫的藝術風格,與顧愷之相近。據說他的畫「參靈酌妙,動與神會,筆跡勁利,如錐刀焉,秀骨 清像,似覺生動」 [363] 。梁代畫家張僧繇創作了大批寺院壁畫,非常生動。相傳他作安樂寺四白龍壁畫,其中二龍點睛後即飛去,這就是「畫龍點睛」這一典故的由來。唐代的張懷瑾綜論歷代畫家,認為顧、陸、張三家人物畫各有特色:「張得其肉,陸得其骨,顧得其神。」 [364]
南京出土的晉宋間墓葬中,保存了一套磚刻竹林七賢畫,畫上人物比例勻稱,神態各異。河南鄧縣南朝墓中出土畫像磚出行圖,有樂舞、鼓吹等場面。雲南昭通的東晉太元年間大姓霍氏墓中,有部曲及其他場面的壁畫,部曲裝束有為夷人,有為漢人。這些壁畫都是這一時期重要的藝術品和歷史資料。
在北方,北魏的蔣少游和北齊的曹仲達,也以善畫人物著名。
晉宋時期,與山水詩的盛行相應,出現了許多山水畫家。顧愷之能作山水畫,戴逵、宗炳、王微、謝約等都以山水畫名家。北方的山水畫「或水不容泛,或人大于山,皆附以樹石,映帶其地,列植之狀,則若伸臂布指」。唐代張彥遠評論此點,認為「詳古人之意,專在顯其所長而不守於俗變也」 [365] 。
這一時期,也有繪畫理論著作出現。南齊謝赫在他所作《古畫品錄》中,論述作畫六法,即一、氣韻生動,二、骨法用筆,三、應物象形,四、隨類賦采,五、經營位置,六、傳移模寫。謝赫的六法,受到後代畫家的推崇。
南北朝雕刻藝術廣泛發展,許多名畫家也以善雕刻著名。戴逵善鑄佛像及雕刻,曾造無量壽佛木像,高丈六,他潛聽觀眾議論褒貶,反覆修改,三年乃成。戴逵子戴顒傳習逵書畫及雕刻藝術,造詣頗精。北魏的蔣少游,工於雕刻及建築藝術,曾參與設計平城和洛陽的宮殿建築。
這個時期,北方各地無名工匠創作的石窟寺藝術,是雕塑和繪畫的綜合,是這一時期最高的藝術成果。
石窟寺藝術,是隨著佛教東傳而在北方各地由西向東陸續發展起來的。中國境內石窟的開鑿,最早當在新疆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今存石窟,以天山以南拜城、庫車、吐魯番等地最為集中。在拜城的克孜爾一處,就有石窟二百餘,其中窟形、壁畫保存完整的有七十多個,但是窟內塑像全毀。這些石窟開鑿的年代,一部分當在東漢後期和晉朝,多數則在北朝和北朝以後。窟中壁畫多為佛經故事、佛像以及各種裝飾圖畫。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以東,甘肅省境內,是西域通向中原的走廊地帶,石窟最多。敦煌東南的莫高窟,開鑿在鳴沙山的斷崖上,延綿排列千餘公尺,今存有塑像、壁畫的石窟還有486個,其中屬於前秦到北朝的有20多個。敦煌西南的千佛洞,十六窟中多數是北魏時鑿成的。敦煌以東安西的榆林窟(萬佛峽),永靖炳靈寺石窟,天水麥積山石窟,慶陽石窟寺等,都是始鑿於十六國或北朝時期,其中麥積山的百餘窟,絕大多數都是北魏晚期和北周的創作。
由河西走廊向東,石窟藝術傳播到了北魏都城地區。大同以西武州山的雲岡石窟群共有百餘窟龕,規模宏大,其中最早的五窟,是北魏文成帝命沙門統曇曜開鑿的。以後獻文、孝文諸帝都在這裡大量興造。雲岡石窟雕像數量極大,最大的佛像高達十幾公尺,氣勢非常雄偉,藝術價值很高。
洛陽造窟,始於太和初年;孝文帝遷都洛陽以後,石窟藝術在這裡更形發展。宣武帝景明(500—503年)初,在洛陽以南伊闕龍門山營造石窟,以後龍門伊闕兩岸石窟工程日益浩大,斬山石數十丈,20餘年中用人工80萬以上。至於私人造像,也是盛極一時。經過北魏至唐代的不斷修造,龍門斷壁上石龕遍布,大小石佛林立,足與雲岡石窟媲美,成為中國古代雕刻的兩大寶庫。
魏末至周、齊時期,黃河南北各地鑿窟造像之風極盛,著名的石窟寺除了上述各處之外,還有太原天龍山石窟(始鑿於東魏),鞏縣石窟寺(始鑿於北魏末),邯鄲南北響堂山石窟(始鑿於東魏)等等。遼寧義縣也有萬佛洞石窟,建於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四川廣元的造像,成於北魏末期,就其藝術風格來說,是麥積山石窟藝術的一個支派。至於江南地區,由於地理條件和其他的原因,石窟很少。史載梁沙門僧祐營造攝山大像(在今江蘇南京市)、剡縣石佛(在今浙江新昌境),其中剡縣石佛高達十丈,規模宏偉 [366] 。其遺蹟經過後代修補,現還存在。
在三國兩晉南北朝藝術中,漢族文化所獨有的書法藝術,占有重要的地位。書法是與繪畫有密切關係的一個藝術部門,由於繪畫和書法「骨氣形似皆本於立意而歸乎用筆,故工畫者多善書」 [367] 。東漢末年,書法藝術已經形成,名學者蔡邕就是那時書法的能手。漢末至三國初年,梁鵠以善八分書(隸書不帶挑法者)著名,梁鵠弟子毛弘傳鵠筆法,為晉代八分書法所宗。張 芝善章草(舊隸的草體),據說他「臨池學書,池水盡墨」 [368] ,時人稱他為草聖。他的書法對魏晉書法影響很大,西晉衛瓘、索靖都傳張芝草法,號為一台(尚書台)二妙。魏初鍾繇擅長真書(楷書),又與胡昭同傳漢末劉德升行書。西晉「立書博士,置弟子教習,以鍾、胡為法」 [369] 。行書、真書比舊隸簡易,魏晉間行書、真書流行,是漢字書法的一種進步。
東晉南朝時期,士族文人工於書法的非常多。東晉王羲之、王獻之父子,是中國書法藝術史上的重要人物。王羲之被稱為書聖,他學鍾繇書,同時又吸取了魏晉諸家書法的精華,創造了自己獨特的書法風格。他的字「飄若浮雲,矯若驚龍」 [370] ,完全脫離了隸書的窠臼。王獻之被稱為小聖,他的字骨力稍遜於父而富有媚趣。唐代張懷瓘《書斷》把王氏父子的隸書、行書、章草、飛白、草書等五種字體都列入神品一類,可見後人對他們書法藝術的推崇。
北方士族崔氏、盧氏工於書法的人也很多。盧諶學鍾繇,崔悅學衛瓘,諶、悅又同習索靖草書,子孫相襲,為北方書法世家,所以史稱「魏初重崔盧之書」 [371] 。崔悅孫崔宏善草、隸、行書,行書尤為精巧。北方書法接近漢隸,與南方書法風格有所不同。
樂舞和戲劇 董卓之亂以後,朝廷雅樂散失。曹操破荊州,獲漢雅樂郎杜夔,杜夔與歌師、舞師等人增損舊制,恢復了廟堂樂舞。西晉永嘉以後,朝廷樂官、樂器為劉曜、石勒所得,石勒滅後,才有一部分樂人南遷。淝水戰時,東晉獲苻堅樂工;劉裕滅後秦,又從關中獲得由前涼張氏所傳漢魏清商樂(即相和歌詞的一部分),江南雅樂才稍稍完備。東晉末年以至於宋、齊之世,江南吳聲,荊楚西曲,都進入樂府,被之管弦,並且普遍流行起來。
十六國北朝時期,所謂「胡樂」,包括西域樂和外國樂,陸續東來,開始形成中國古典樂舞的一大變革。前涼時天竺樂傳入涼州。前秦末年,呂光滅龜茲,得龜茲樂,龜茲樂後來散入中原,進入北魏樂府。呂光、沮渠蒙遜等又在涼州以舊樂雜入龜茲樂,成為西涼樂(又稱秦漢樂),太武帝滅涼獲之。在此前後,北魏滅北燕,得高麗樂;通西域,又得疏勒樂、安國樂。西魏、北周時,高昌樂、康國樂也傳入內地。周武帝時,龜茲人蘇祇婆傳入七調的樂律。 北齊胡樂更盛,「吹笛、彈琵琶五弦及歌舞之伎,自文襄以來皆所愛好。至河清以後,傳習尤盛。後主唯賞胡戎樂,耽愛無已」 [372] 。曹妙達、安未弱、安馬駒等胡人,都以擅長音樂而封王開府。北朝的太常雅樂,大量參用「胡聲」,胡樂的樂章、樂器、樂舞,在民間也頗流行。
秦漢的角牴戲,魏晉以後繼續有所發展。北齊有「魚龍爛漫、俳優、朱儒、山車、巨象、拔井、種瓜、殺馬、剝驢等奇怪異端,百有餘物,名為百戲」 [373] 。周滅齊後,征百戲入長安。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戲劇開始形成。蜀博士許慈、胡潛由辯論文義而相忿爭,終至鬥打,劉備使倡家扮演許、胡,「效其訟鬩之狀,酒酣樂作,以為嬉戲,初以辭義相難,終以刀杖相屈」 [374] 。有人認為這是中國戲劇的開端。後趙石勒以俳優演出參軍某的故事 [375] ,以為笑謔,這就是唐代參軍戲的由來。北齊的《蘭陵王》(唐時稱為「代面」或「大面」)歌舞,演出蘭陵王著假面作戰的故事;《踏搖娘》演出醉漢毆妻,其妻怨苦悲訴的故事 [376] 。在這些歌舞中,故事情節更為完整,更接近後代的戲劇。
這個時期的樂舞、戲劇,主要是限於宮廷表演,在民間的影響不大。
三 自然科學
隨著生產的恢復、發展和科學實踐經驗的積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自然科學的某些部門,比秦漢時期前進了一步。算學、醫學和農學,在這個時期都有一些突出的成就。
算學和曆法 魏晉之際,劉徽注《九章算術》,並著有《海島算經》一書。中國古代算學發展的標誌是圓周率的計算,劉徽的貢獻,也正在於提供了計算圓周率的科學方法。他正確地指出利用《九章算術》中圓周率等於三的數值來計算面積,所得出的不是真正的圓面積,而是圓內接正六邊形的面積。 他把圓內接正6邊形依次分割為正192邊形,計算出圓周率為3.1416。他還認為圓內接正多邊形的邊數越多,就越同圓周近似,這就是現代數學中的極限概念。
劉徽之後,還出現了佚名的《五曹算經》以及《夏侯陽算經》、《張丘建算經》、甄鸞《五經算術》等書,對算學各有發明。但是在算學方面成就最大的人,是宋、齊之間傑出的科學家祖沖之。
祖沖之(429—500年)著有《綴術》一書,已失傳。祖沖之求出的圓周率,在3.1415926和3.1415927這兩個數值之間,精確程度很高。直到1427年,中亞的一個數學家阿爾卡西(Al-Kashi)才打破祖沖之圓周率的6位準確數值,求出了16位準確數值,但是這已經是在祖沖之以後將近千年的事了。祖沖之還用兩個分數值來表現圓周率:一個是密率,為355/113,另一個是約率,為22/7。祖沖之的密率數值,在歐洲要到1573年才由德國數學家鄂圖(Valentin Otto)得出,比祖沖之晚了一千多年。祖沖之的兒子祖暅之也是一個算學家,他發現了劉徽所沒有解決的計算球體積的公式。
在天文曆法方面,東晉虞喜求得春分、秋分點每50年在黃道上西移一度,叫做歲差。祖沖之把歲差應用於曆法,制定大明曆,並且在大明曆中定出了比較精確的每年日數的數值。
在機械學方面,曹魏時期馬鈞改進了綾機,提高了綾機的效能。祖沖之創造千里船,用機械轉動,日行百里。
醫學 西晉太醫令王叔和是這一時期最著名的醫學家,他曾編輯張仲景的《金匱要略》、《傷寒論》等書,並集中了秦漢以來醫家切脈的經驗,寫成一部《脈經》。《脈經》把脈象分為24種,根據不同的脈象,判斷疾病的種類。東晉葛洪著《肘後卒就方》,梁陶弘景補其闕漏,成《肘後百一方》。這部醫方不用難得之藥,簡要易明,切於實用。陶弘景的《本草集注》著錄本草藥物七百多種,比漢代的《神農本草》多出一倍。
農學 北魏末年賈思勰所著《齊民要術》,是我國現存的第一部完整的農書。《齊民要術》內容廣泛,包括穀物種植法、菜蔬瓜果種植法、種樹法、養家畜家禽及養魚法、釀造法、做菜法等,正如賈思勰在自序中所說:「起自耕農,終於醯醢,資生之業,靡不畢書」。《齊民要術》還記載了有關農作物的異聞以及中原以外和外國的一些植物品種。《齊民要術》不但集《氾勝之書》以來北方農業生產經驗之大成,而且反映了當時農村生活狀況和社會經濟狀況,價值很大。賈思勰是一個極為博學的人,他的著作中所徵引的古書,有名可考的即達百餘種,有些重要古書,如《氾勝之書》、《四民月令》等,主要由 於他的徵引才得以部分留傳下來。賈思勰並不局限於此,他作《齊民要術》時「采捃經傳,爰及歌謠,詢之老成,驗之行事」 [377] ,把豐富的書本知識同農民的生產經驗以及自己的實踐密切結合在一起,這樣就更增加了《齊民要術》的科學價值。
* * *
[1] 西園軍,靈帝中平五年初置,凡八校尉,袁紹、曹操皆為校尉,蹇碩以上軍校尉統領之。
[2] 《後漢書》卷一〇二《董卓傳》。
[3] 曹丕詩,見《三國志》卷二《魏書·文帝紀》延康元年注載丕令。
[4] 《三國志》卷八《魏書·陶謙傳》注引《吳書》。
[5] 《三國志》卷二《魏書·文帝紀》注引《典論》。
[6] 《後漢書》卷七九《仲長統傳》引《昌言·損益》。
[7] 《三國志》卷一一《魏書·國淵傳》。
[8] 置大司農在建安十八年(213年)。屯田官屬於大司農,見《三國志》卷一二《魏書·司馬芝傳》及卷九《魏書·曹爽傳》注引《魏略·桓范傳》。在未置大司農以前,屯田官由司空掾屬(後來是丞相掾屬)權管,國淵為司空掾屬典屯田事可證。
[9] 《三國志》卷一六《魏書·任峻傳》注引《魏武故事》。
[10] 《齊民要術》卷一注。
[11] 《晉書》卷四七《傅玄傳》:「魏初課田,不務多其頃畝,但務修其功力。」
[12] 《樂府詩集》卷三二引《廣題》。
[13] 《三國志》卷二七《魏書·王昶傳》注引《任嘏別傳》,謂嘏博昌著姓,「遇荒亂,家貧賣魚」。
[14] 《三國志》卷九《魏書·曹休傳》,卷一二《魏書·邢顒傳》。
[15] 《三國志》卷二三《魏書·趙儼傳》,謂儼「避亂荊州,與杜襲、繁欽通財同計,合為一家」。
[16] 《三國志》卷一一《魏書·管寧傳》注引《傅子》。
[17] 《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
[18] 《後漢書》卷一〇〇《孔融傳》。
[19] 《三國志》卷一二《魏書·崔琰傳》。
[20] 《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二十二年令文曰:「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為將守,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21] 《三國志》卷二一《魏書·劉廙傳》注引《劉廙別傳》。
[22] 《資治通鑑》卷六九,黃初元年。
[23] 《晉書》卷三六《衛瑾傳》:九品之制「其始造也,鄉邑清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足為勸勵,猶有鄉論餘風。」《宋書》卷九四《恩幸傳序》:九品之制「蓋以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這些都是對九品中正制初行階段的評價。
[24] 《三國志》卷一五《魏書·劉馥傳》。
[25] 《三國志》卷一六《魏書·鄭渾傳》。
[26] 《三國志》卷二七《魏書·王昶傳》。
[27] 《晉書》卷二六《食貨志》。
[28] 同上。
[29] 《三國志》卷二四《魏書·韓暨傳》,《水經·谷水注》。
[30] 左思《魏都賦》,見《文選》卷六。
[31] 《水經·河水注》。
[32] 《三國志》卷一五《魏書·賈逵傳》注引《魏略·楊沛傳》,謂沛以助曹操打擊豪強見稱,「黃初中儒雅並進,而沛本以事能見用,遂以議郎冗散里巷」。
[33] 《晉書》卷三〇《刑法志》。
[34] 《三國志》卷二五《魏書·高堂隆傳》。
[35] 《太平御覽》卷二四一引《魏略》;《三國志》卷二四《魏書·高柔傳》。「舉吏民」,宋本《三國志》無民字。
[36] 見《三國志·魏書》卷一四《蔣濟傳》、《孫資傳》注引《孫資別傳》、卷九《曹爽傳》、卷二八《王凌傳》注引《漢晉春秋》。
[37] 屯制田的破壞始於文帝黃初年間。《三國志》卷一二《魏書·司馬芝傳》:「自黃初以來聽諸典農治生,各為部下之計。」
[38] 《三國志》卷二八《魏書丘儉傳》注引毌丘儉、文欽上表。
[39] 《太平御覽》卷二六五引傅暢《自敘》。按暢祖傅嘏仕魏,為司馬氏死黨,父傅祗仕晉,分見《三國志》及《晉書》本傳。又,明帝時劉劭作都官考課法72條,司馬光譏其「校其米鹽之課,責其旦夕之效」(見《資治通鑑》卷七三,景初元年),可見考課法體現了循名責實的精神,不利於大族把持政治。當時反對考課法最力者即泥陽大族傅嘏,考課法終不得行。
[40] 《晉書》卷四五《劉毅傳》。
[41] 《三國志》卷四〇《蜀書·李嚴傳》載有建安二十三年郪縣農民起義,卷四三《蜀書·張嶷傳》也載南充、綿竹農民先後起義,但是都沒有發生重大影響。
[42] 《三國志》卷三五《蜀書·諸葛亮傳》諸葛亮《隆中對》。
[43] 《水經·江水注》。
[44] 《文選》卷四《蜀都賦》。又,《初學記》卷七地部引《異說》謂臨邛火井,經「孔明一窺而更盛」(《博物志》卷七略同),事雖不經,也是煮鹽發達的反映。
[45] 《太平御覽》卷八一五引《諸葛亮集》。
[46] 《三國志》卷三五《蜀書·諸葛亮傳》載《出師表》。
[47] 《三國志》卷二八《魏書·鄧艾傳》注引《袁子》:「諸葛亮重人也,而驟用蜀兵,此知小國弱民,難以久存也。」又云:「故小國之慮,在於時立功以自存。」
[48] 《續漢書·郡國志》揚州丹陽郡故鄣縣條引《吳興記》曰:「……光和末張角亂,以鄉守險助國,漢嘉之,故立縣」。《元和郡縣誌》卷二五江南道湖州安吉縣條:「漢靈帝中平二年張角作亂,荊、揚尤甚,唯此郡(按即吳興郡)守險阻固,漢朝嘉之,故分立為縣」。《吳志》中也有關於南方農民起義的零星資料,但起義的具體過程卻不清楚。
[49] 黃初二年(221年)徙都武昌,黃龍元年(229年)孫權稱帝,又遷都建業。
[50] 《三國志》卷六四《吳書·諸葛恪傳》。
[51] 《三國志》卷四六《吳書·孫策傳》注引《江表傳》、卷四九《吳志·太史慈傳》。
[52] 《三國志》卷六四《吳書·諸葛恪傳》。
[53] 《三國志》卷四六《吳書·孫策傳》注引《江表傳》,卷五八《吳志·陸遜傳》,卷六〇《吳志·周魴傳》。
[54] 《三國志》卷四八《吳書·孫休傳》,卷六四《吳志·濮陽興傳》。《晉書》卷二七《五行志》上謂開湖田未成功。
[55] 《三國志》卷六〇《吳書·鍾離牧傳》。
[56] 《三國志》卷六五《吳書·華核傳》。
[57] 楊泉《蠶賦》、《織機賦》,均見《藝文類聚》卷六五;閔鴻《親蠶賦》,輯文見《全三國文》卷七四。
[58] 《文選》卷五左思《吳都賦》。「八蠶之綿」出於何處,《文選》李善注說法不同。這裡根據《太平御覽》卷八二五引《永嘉郡記》永嘉有八輩蠶(同卷引張勃《吳錄》南陽郡一歲蠶八績)。
[59] 《太平御覽》卷八一四引《陸凱奏事》。
[60] 《宋書》卷三九《百官志》上少府東冶令南冶令條。
[61] 《建康實錄》卷二,《三國志》卷四七《吳書·孫權傳》。
[62] 《宋書》卷三六《州郡志》;《元和郡縣誌》卷二九。又《三國志》卷五三《吳書·張紘傳》及卷四八《孫皓傳》,張尚、郭誕有罪,「送建安作船」。
[63] 《太平御覽》卷七七〇引《武昌記》「孫權嘗裝一舡,名大舡,容敵士三千人」。《水經·江水注》略同。又《晉書》卷四二《王濬傳》晉滅吳時,王濬所造戰艦亦「受二千餘人」。
[64] 此為吳亡時之戶口數,見《三國志》卷四八《吳書·孫皓傳》注引《晉陽秋》。《續漢書·郡國志》注載魏「正始五年(244年)揚威將軍朱照日所上吳之所領兵戶九十三萬二千,推其民數不能多蜀矣」。93.2萬戶,據《郡國志》上下文推敲,可能是當時魏吳總戶數。
[65] 《文選》卷四四陳琳《檄吳將校部曲文》。
[66] 《三國志》卷五六《吳書·朱治傳》,卷六一《吳書·陸凱傳》。
[67] 《世說新語》中卷下《規箴篇》孫皓問丞相陸凱條。
[68] 《世說新語》中卷下《賞譽篇》吳四姓條。
[69] 《世說新語》上卷下《政事篇》賀太傅作吳郡條。
[70] 《抱朴子外篇》卷三四《吳失篇》。
[71] 《考古學報》1957年第1期《南京近郊六朝墓的清理》。
[72] 《三國志》卷四七《吳書·孫權傳》。
[73] 《三國志》卷二八《魏書·鄧艾傳》語,時在正始初年。
[74] 《藝文類聚》卷五九曹植《與司馬仲達書》。
[75] 《三國志》卷四七《吳書·孫權傳》赤烏十三年注引庾闡《揚都賦》註:烽火緣江相望,「一夕可行萬里,孫權時令暮舉火於西陵,鼓三竟達吳郡南沙」。
[76] 《三國志》卷五五《吳書·徐盛傳》注引《魏氏春秋》。又《孫權傳》黃武四年注引《吳錄》:魏文帝伐吳至廣陵,「見波濤洶湧,嘆曰:『嗟乎,固天所以隔南北也。』」
[77] 司馬昭先滅蜀後攻吳,是既定的計劃。《晉書》卷二《文帝紀》:「帝將伐蜀,乃謀眾曰:『……略計取吳,作戰船,通水道,當用千餘萬功,此十萬人百數十日事也。又南土下濕,必生疾疫。今宜先取蜀,三年之後,因巴蜀順流之勢,水陸並進,此滅虞定虢吞韓並魏之勢也。』」
[78] 《三國志》卷六一《吳書·陸凱傳》。
[79] 《晉書》卷三七《髙陽王睦傳》。
[80] 《三國志》卷四《魏書·陳留王奐傳》:咸熙元年(263年)「罷屯田官以均政役,諸典農(按即典農中郎將、典農校尉)皆為太守,都尉(按即屯田都尉)皆為令長」,這是第一次。《晉書》卷三《武帝紀》泰始元年(265年)「罷農官為郡縣」,這是第二次。
[81] 罷屯田官後國家佃客的情況,見《晉書》卷二六《食貨志》杜預疏。
[82] 《初學記》卷二七引。
[83] 《晉書》卷三〇《刑法志》引庚寅(泰始六年,270年)詔書:「舉家逃亡,家長斬」,可見當時農民逃亡是個嚴重的問題。
[84] 《三國志》卷二二《魏書·陳群傳》注引《太康三年地記》。
[85] 《晉書》卷五一《束皙傳》。
[86] 《晉書》卷二六《食貨志》原作50戶,為15戶之訛。
[87] 《晉書》卷四六《劉頌傳》。
[88] 《晉書》卷三三《石崇傳》。
[89] 《晉書》卷四七《傅玄傳》附《傅咸傳》。
[90] 《晉書》卷九二《王沈傳》。
[91] 成公綏之論見《太平御覽》卷八三六,魯褒之論見《晉書》卷九四《魯褒傳》,二論文字多有雷同。又《初學記》卷二七有綦毋氏《錢神論》佚文。
[92] 據《後漢書》卷一一九《南匈奴傳》。《晉書》卷五六《江統傳》「中平中以黃巾賊起,發調其兵」云云,則為發南匈奴兵鎮壓黃巾。
[93] 《三國志》卷一五《魏書·梁習傳》。
[94] 《太平御覽》卷一六三引闞駰《十三州志》,《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建安二十年條及盧弼《集解》。
[95] 「胡天」,火祆教之神。火祆教起于波斯,中國之有火祆教始此。魏、齊、周時,火祆教列於祀典。齊有京邑薩甫,諸州薩甫等官,以西域胡人為之,主祠祆神。
[96] 鮮卑拓跋部「祖宗世王幽都」,「鑿石為祖宗之廟於烏洛侯國西北」。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四年(443年)遣李敞詣烏洛侯國之石室告祭天地,李敞刻祝文於石室之壁而還。近年經考古調查,在大興安嶺北部東麓的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阿里河鎮附近發現此拓跋部祖先舊墟的石室,室壁刻有李敞祝文,與《魏書·禮志》所載文字基本符合。因此,拓跋部發祥地的「幽都」地址,可以確定。參考《魏書》卷一《序紀》、卷一〇〇《烏洛侯傳》、卷一〇八《禮志》,以及米文平《鮮卑石室的發現與初步研究》(《文物》1981年第2期)。
[97] 《魏書》卷一《序紀》。
[98] 洛陽大賈,事見《水經·河水注》,其餘商人活動,參看《魏書》卷二三《莫含傳》。
[99] 《魏書》卷二三《衛操傳》。
[100] 《魏書》卷一《序紀》,卷一一一《刑罰志》。
[101] 《晉書》卷一二〇《李特載記》關於 人的歷史部分,即《後漢書》卷一一六《南蠻傳》中廩君蠻與板楣蠻(以廩君蠻為主)史文的綜合。
[102] 《晉書》卷九三《王恂傳》有匈奴佃客,《初學記》卷一九引《三輔決錄》注、王嘉《拾遺記》卷九均有胡婢。
[103] 《高僧傳》卷一〇《佛圖澄傳》有鮮卑奴,《世說新語》下卷上《任誕篇》有鮮卑婢。《晉書》卷一〇〇《祖約傳》有胡奴與石勒同種類,當是羯人。
[104] 王嘉《拾遺記》卷九。
[105] 《三國志》卷二六《魏書·牽招傳》:魏文帝時牽招為雁門太守,「表復烏丸(烏桓)五百餘家租調」。卷二八毌《丘儉傳》注引《魏名臣奏》:武威郡雜胡詣毌丘興,興「使盡力田」。又卷二六《郭淮傳》:太和五年淮於隴右「撫循羌胡家使出谷,平其輸調」。據此知雁門烏桓、武威雜胡和隴右羌胡均已從事農耕,甚至已輸租納調。
[106] 《文選》卷二〇潘岳關中詩注引《上關中詩表》有「(氐帥)齊萬年編戶隸屬」之語;同書卷五七潘岳《汧督誄序》,有「編戶之氐」之語。
[107] 《晉書》卷三八《扶風王駿傳》:「以氐戶在國界者增封。」
[108] 《晉書》卷二七《五行志》上。按《齊民要術》記載的許多調造之法,有人認為即是所謂「羌煮貊炙」。
[109] 《晉書》卷九七《匈奴傳》載郭欽之議,文有脫漏,此處參用《群書治要》卷二九注引干寶《晉紀》。
[110] 《晉書》卷五六《江統傳》。
[111] 《晉書》卷五《愍帝紀》史臣語。
[112] 338年,李壽改國號為漢,347年漢為東晉桓溫所滅。
[113] 《太平御覽》卷八六〇引《後趙錄》:石勒「諱胡尤峻,諸胡物皆改名,〔改〕胡餅曰搏爐,石虎改曰麻餅」。
[114] 《太平御覽》卷三七九引《後趙錄》。
[115] 《太平御覽》卷三六三引車頻《秦書》。
[116] 《宋書》卷八二《周朗傳》。
[117] 《宋書》卷六七《謝靈運傳》。
[118] 同上。
[119] 《資治通鑑》卷九六,東晉咸康四年。
[120] 《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北史》卷八〇《賀訥傳》、卷九八《高車傳》。當時部落未被離散者實際上還有很多,北魏末年和北齊時屢見於史籍的「領民酋長」、「領民庶長」,應即出於北魏初年未被離散的以及以後內附的部落。
[121] 《魏書》卷二《道武帝紀》。
[122] 《魏書》卷三〇《娥清傳》,卷三《明元帝紀》。
[123] 《魏書》卷三《明元帝紀》作「徒河部落」,卷四《太武帝紀》作「漁陽群盜」,卷三〇《王建傳》作「烏桓」。按漁陽為烏桓聚居區之一,起兵領袖均為庫辱官氏。《北史》卷九八《徒何段就六眷傳》雲,其伯祖「因亂被賣為漁陽烏丸子大庫辱官家奴」,可知庫辱官為烏桓著姓,所以上述幾說應以《王建傳》為是。
[124] 《魏書》卷三〇《周幾傳》。
[125] 《魏書》卷三〇《娥清傳》。
[126] 《魏書》卷三五《崔浩傳》。
[127] 《資治通鑑》卷一二四,宋元嘉二十二年。
[128] 《宋書》卷七七《柳元景傳》。
[129] 《宋書》卷一〇〇《序傳》。
[130] 《魏書》卷二四《崔玄伯傳》。
[131] 《魏書》卷三八《刁雍傳》。又《魏書》卷五六《鄭羲傳》:延興初年陽武人田智度起兵反魏,魏以羲「河南民望,為州郡所信,遣羲乘傳慰諭。羲到宜示禍福,重加募賞,旬日之間,眾皆歸散」。事雖晚出,而利用漢人大族鎮壓人民,則更露骨。
[132] 《魏書》卷四五《裴駿傳》。
[133] 《魏書》卷四二《薛辯傳》附《薛拔傳》。
[134] 《魏書》卷九四《閹官仇洛齊傳》。
[135] 《顏氏家訓》卷一《治家》。按《顏氏家訓》成書較晚,但是所述北方田莊自給自足的情況,在十六國、北魏時期應當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136] 《郡齋讀書志》卷一四有庾袞《保聚圖》及《保聚壘議》二十篇。又,今嘉峪關出土魏晉墓室壁畫中多有塢壁圖像,見《文物》1972.12,1974.9,1982.8。
[137] 見《鳴沙石室佚書》所收敦煌寫本《晉紀》,疑即鄧粲所著《元明紀》。
[138] 《晉書》卷一二七《慕容德載記》。
[139] 《晉書》卷一一七《姚興載記上》載姚興詔:「堡戶給復二十年。」
[140] 《通典》卷七《丁中》:「高潁睹流冗之病,建輸籍之法。於是定其名,輕其數,使人知為浮客,被強豪收大半之賦;為編甿,奉公上,蒙輕減之徵。」杜佑自註:「浮客謂避公稅,依強豪作佃家也。」按:杜佑說這個現象自周齊至隋初都存在,可以推知北魏的蔭戶也是強豪的「佃家」,受強豪「大半之賦」的實物地租的剝削。又,當時南方地主對佃客的剝削,也以實物地租為主。
[141] 《新唐書》卷一九九《柳沖傳》。
[142] 代郡在今蔚縣,善無在今右玉縣,陰館在今代縣,參合在今陽高縣。
[143] 約在北魏成書的《張丘建算經》卷中,以算題方式提供了一個「九品混通」的實例:九等戶每等各若干,調絹平均每戶三匹(一匹合四丈),九品混通,每戶等應相差二丈,問各等戶每戶出絹幾何?經計算,上上戶每戶出五匹,等而下之,至下下戶每戶一匹。按當時實況,上上戶與下下戶的土地、人口相差何止數十百倍,但戶調相差只有五倍,可見這種辦法對貧苦農民是極不利的。又,同書同卷還有按戶等「通融」出銀的算題;《孝子算經》卷下有九家分九等輸租的算題。
[144] 《魏書》卷四上《世祖紀》上。
[145] 客作終年所獲約為粟150斛,人日廩約需6升,均據《張丘建算經》卷下諸題。150斛恐怕是一個偏高的數字。
[146] 《通典》卷一六七引崔鴻儀費羊皮一案云:「按律:賣子,一歲刑;五服內期親在尊長者,死;賣周親及妾與子婦者,流。」
[147] 《魏書》卷一一一《刑罰志》:「掠人、掠賣人、和賣人為奴婢者死。」
[148] 《魏書》卷五《高宗紀》史臣語。
[149] 《魏書》卷五《高宗紀》。
[150] 孝文帝即位時(471年)年五歲,政事實際上由太上皇(即獻文帝)掌握。承明元年(476年),獻文帝死,由太皇太后馮氏執政,至太和十四年(490年)馮氏死為止。所以太和十四年以前的改革,都是由馮氏主持的。
[151] 《魏書》卷三三《公孫表傳》附《公孫軌傳》。
[152] 《魏書》卷八八《良吏傳序》。
[153] 《魏書》卷八二《常景傳》。
[154] 均田令見《魏書》卷一一〇《食貨志》,其中一些文字須據《通典》校正。又,均田令當與太和元年畿內一夫治田40畝之制有淵源關係。
[155] 由於均田令規定原有桑田還應當用來抵消應受的倍田,所以實際上要超過60畝(一易之田)或100畝(再易之田),才能出賣其超過部分。
[156] 《魏書》卷六五《李平傳》。
[157] 《魏書》卷五三《李安世傳》。
[158] 《顏氏家訓》卷七《音辭篇》。
[159] 《資治通鑑》卷一〇八,太元二十一年胡注。胡三省這段話隱含著對蒙古族統治漢族的感嘆,所以帶有誇張成分。
[160] 《資治通鑑》卷一五四中大通二年載爾朱榮在洛,城陽王元徽以太子降生為辭馳騎相告,圖賺榮入朝堂,並脫榮帽歡舞盤旋一事。胡注曰:「唐李太白詩云:『脫君帽,為君笑。』脫帽歡舞,蓋夷禮也。」
[161] 《封氏聞見記》卷五「花燭」條。
[162] 《舊唐書》卷四五《輿服志》。
[163] 《洛陽伽藍記》卷四,《魏書》卷六六《崔亮傳》。
[164] 《齊民要術》雜說,卷一及注。
[165] 《齊民要術》卷五。
[166] 《北齊書》卷四九《綦毋懷文傳》。
[167] 《水經·河水注》。
[168] 《魏書》卷三二《封懿傳》附《封回傳》。
[169] 本段內容,通敘至北朝末年為止。
[170] 《廣弘明集》卷二四釋曇積《諫周太祖沙汰僧表》。
[171]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172] 《高僧傳》卷三《曇摩蜜多傳》。
[173] 《廣弘明集》卷七齊章仇子佗疏語。
[174] 《續高僧傳》卷二三《釋道臻傳》。
[175] 《高僧傳》卷三《釋法顯傳》:法顯為沙彌時,「與同學(沙彌)數十人于田中割稻」;同書卷五《釋道安傳》道安出家後為其師「驅役田舍」。
[176] 《廣弘明集》卷六《敘列代王臣滯惑解》楊炫之條。
[177] 《廣弘明集》卷八釋道安《二教論》其十二。
[178] 《廣弘明集》卷二八上慕容德《與朗法師書》及釋僧朗《答南燕主慕容德書》。《高僧傳》卷五《竺僧朗傳》。
[179]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皇興元年(467年)北魏奪得宋青州地,把一部分青州人戶遷到平城附近,稱「平齊戶」。
[180]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續高僧傳》卷三〇《釋慧胄傳》。
[181] 同上。
[182] 《北齊書》卷四六《蘇瓊傳》。
[183] 六鎮的範圍和名稱,異說甚多,此從沈垚說,見《落帆樓文稿》卷一。
[184] 《北齊書》卷一《神武紀》。
[185] 《資治通鑑》卷一五七,大同二年。
[186] 《顏氏家訓》卷一《治家篇》。
[187] 參看萬斯同《北齊將相大臣年表》,《二十五史補編》第四冊。
[188]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說,北魏分裂時,作為京畿禁衛軍的六坊鮮卑絕大部分到了鄴城。他們不事生產,由東魏歲給常廩衣服。北齊初年簡練六坊之眾,取其強健者為「百保鮮卑」,其餘被沙汰的鮮卑兵士,只有從事農耕。河清均田與此當有關係。
[189]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說,北齊設立「百保鮮卑」的同時,又「簡華人之勇力絕倫者謂之勇夫,以備邊要」。但這只是一個暫時的措施。河清均田令推行後,漢人始得正式服兵役。
[190] 《資治通鑑》卷一八一,大業七年:「平原東有豆子航,負海帶河,地形深阻,自高齊以來,群盜多匿其中」。
[191] 柔然,北魏太武帝改稱蠕蠕,《宋書》、《南齊書》稱芮芮,《隋書》稱茹茹,都是同名異譯。
[192] 此據《北史》卷九八《蠕蠕傳》,但該傳後史臣語又雲蠕蠕「匈奴之裔」。《宋書》卷九五《索虜傳》:「芮芮國,匈奴別種也。」《南齊書》卷五九《芮芮虜傳》:「芮芮虜,塞外雜胡也。」
[193] 《宋書》卷九五《索虜傳》。
[194] 《北史》卷九八《蠕蠕傳》。以下引文未注出處者均本此。
[195] 《宋書》卷七四《臧質傳》載太武帝南侵圍盱眙時曾致書宋將臧質,謂攻城兵中有丁零,並謂「設使丁零死者,正可減常山、趙郡賊」。按常山郡、趙郡當時都屬定州。
[196] 《北史》卷九八《高車傳》。
[197] 《三國志》卷八《魏書•公孫康傳》、卷三十《魏書•高句麗傳》,朝鮮《三國史記》卷十六。
[198] 《北史》卷九四《奚傳》。
[199] 據諸史所載,吐谷渾原為慕容廆之庶長兄,率部人西遷後始以自己的名字為族名。南朝諸史稱吐谷渾為河南國。
[200] 《南史》卷七九《河南王傳》。
[201] 《北史》卷九六《吐谷渾傳》。以下引文未注出處者,或出此,或出《晉書》卷九七《吐谷渾傳》。
[202] 噘噠,「大月氏之種類也,亦曰高車之別種」,遊牧為生,居于闐之西,跨有今新疆內外之地。事見《北史》卷九七《西域噘噠傳》。嚈噠在南朝稱為滑國,在東羅馬和印度等外國史書中稱為白匈奴。
[203] 《水經注》卷二引《釋氏西域記》。
[204] 《北史》卷九七《西域高昌傳》。
[205] 《北史》卷九九《突厥傳》。
[206] 《世說新語》上卷上《言語篇》蔡洪赴洛條,《晉書》卷五二《華譚傳》、卷五八《周處傳》。
[207] 《世說新語》中卷下《賞譽》注引《晉陽秋》。
[208] 《晉書》卷六二《祖逖傳》。
[209] 《晉書》卷九八《桓溫傳》。
[210] 《晉書》卷五六《孫楚傳附孫綽傳》。
[211] 《晉書》卷一一四《苻堅載記》下權翼語。
[212] 《世說新語》中卷下《規箴篇》王丞相為揚州條。
[213] 《世說新語》上卷下《政事篇》謝公時兵廝逋亡條及注引《續晉陽秋》。
[214] 《世說新語》下卷下《儉嗇篇》郗公大聚斂條。
[215] 《晉書》卷七五《范汪傳附子寧傳》。剪髮指出家為僧侶。
[216] 《魏書》卷九七《桓玄傳》載桓玄討司馬元顯檄文:「……加以苦役樂屬,枉濫者眾,驅逐徙撥,死叛殆盡」。枉濫者應當主要是自耕農。
[217] 《魏書》卷九七《桓玄傳》。
[218] 孫恩是琅琊孫秀之後,為晚渡的士族。孫恩本人有文集傳世,見《隋書》卷三五《經籍志》四。盧循是范陽盧諶之後,本來應屬門閥士族。《高僧傳》卷六《釋慧遠傳》說,慧遠少年時在北方,與盧循之父盧嘏同為書生,時間當在後趙末年。據此則盧嘏或盧循南渡甚晚。那時晚渡士族照例不為門閥士族所齒,所以孫恩、盧循在南方,社會地位比門閥士族低。盧循娶孫恩妹,可見孫、盧社會地位相同。
[219] 《魏書》卷九六《司馬德宗傳》。
[220] 分見《資治通鑑》卷一一一隆安三年十二月,《晉書》卷一〇〇《孫恩傳》、卷七九《謝安傳附謝琰傳》以及《宋書》卷一〇〇《序傳》。
[221] 《宋書》卷五四史臣語。
[222] 《資治通鑑》卷一二五,元嘉二十七年。
[223] 《隋書》卷二五《刑法志》。
[224] 《文苑英華》卷七五四何之元《梁典•總論》。
[225] 《陳書》卷五《宣帝紀》。
[226] 《晉書》卷七五《劉惔傳》載孫綽誄劉惔語。
[227] 《世說新語》下卷下《尤悔篇》。
[228] 《晉書》卷八〇《王羲之傳附徽之傳》。
[229] 《宋書》卷四二《王弘傳》江奧語。
[230] 《文選》卷四〇沈約《奏彈王源》。
[231] 《南史》卷八〇《侯景傳》。
[232] 《文選》卷四〇沈約《奏彈王源》。
[233] 《南齊書》卷五六《幸臣劉系宗傳》。
[234] 《顏氏家訓》卷三《勉學篇》。
[235] 《顏氏家訓》卷四《涉務篇》。
[236] 分見《宋書》卷九四《恩幸戴法興傳》、《南史》卷七七《恩幸劉系宗傳》、《梁書》卷三八《朱異傳》。
[237] 《陳書》卷三五後論。
[238] 《宋書》卷五四《孔季恭等傳》史臣語。
[239] 《藝文類聚》卷二六。
[240] 《文苑英華》卷六四五,闕名《為行軍元帥韋孝寬檄陳文》。
[241] 《藝文類聚》卷五二,徐陵《廣州刺史歐陽 德政碑》。
[242]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
[243] 《南史》卷七〇《郭祖深傳》。
[244] 《宋書》卷一〇〇《序傳》。
[245] 《宋書》卷二《武帝紀》中。
[246] 《宋書》卷六《孝武帝紀》。
[247] 《梁書》卷三《武帝紀》下。
[248] 《梁書》卷五二《顧憲之傳》。
[249] 《宋書》卷六七《謝靈運傳》。
[250] 《宋書》卷五七《蔡廓傳附蔡興宗傳》。
[251] 《太平御覽》卷六四八引《晉令》。
[252] 《資治通鑑》卷一三三,宋元徽二年。
[253] 《南齊書》卷三八《蕭景先傳》。
[254] 《弘明集》卷十二桓玄《與僚屬沙汰僧眾教》。
[255] 《南史》卷七〇《郭祖深傳》。
[256] 《弘明集》卷六釋道恆《釋駁論》。
[257] 《南史》卷七〇《郭祖深傳》。
[258] 《廣弘明集》卷二四,釋真觀《與徐僕射領軍述役僧事》。又《南史》卷七〇《郭祖深傳》,白徒、養女「皆不貫人(民)籍」。
[259] 同上釋真觀文。
[260] 《晉書》卷六四《簡文三子傳》許營疏語。
[261] 《南史》卷七〇《虞願傳》。
[262] 《南齊書》卷三八《蕭穎胄傳》。
[263] 《南史》卷七〇《甄法崇傳附甄彬傳》,《南齊書》卷二三《褚淵傳附褚澄傳》。
[264] 《高僧傳》卷五《釋道安傳》。
[265] 《高僧傳》卷九《釋玄暢傳》。
[266] 《續高僧傳》卷十七《釋智 傳》。
[267] 《梁書》卷七《王皇后傳》。
[268] 《高僧傳》卷四《竺道潛傳》。按此地原屬道潛所有。
[269] 《宋書》卷六七《謝靈運傳》載《山居賦》注,曇濟道人與蔡氏、郗氏、陳氏、謝氏各占一奧。
[270] 《太平御覽》卷八二五引《永嘉郡記》。
[271] 《太平御覽》卷八三三引《武昌記》。
[272] 《太平御覽》卷六六五引陶弘景言。
[273] 《重修政和類證本草》卷四鐵精條引陶弘景言。
[274] 《隋書》卷二六《百官志》載梁代南康、建安、晉安有伐船謁者。
[275] 《顏氏家訓》卷五《歸心》。
[276] 《太平御覽》卷六〇五引《桓玄偽事》。
[277] 《南齊書》卷三二《王崐傳》。
[278] 《宋書》卷七七《沈慶之傳》有「蠻田大稔,積穀重岩」及宋軍「因糧蠻谷」等語,《南齊書》卷五八《蠻傳》則謂蠻中「田甚肥庾」。
[279] 《宋書》卷九七《荊雍州蠻傳》。
[280] 《宋書》卷九七《夷蠻傳》史臣語。
[281] 《宋書》卷九二《徐豁傳》。
[282] 《新唐書》卷二二二下《兩爨蠻傳》。
[283] 《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九《爨寶子碑》,卷十《爨龍顏碑》,及諸家跋語。
[284] 《魏書》卷九六《司馬睿傳》。
[285] 《隋書》卷二四《食貨志》。《食貨志》下文云:「歷宋、齊、梁、陳,皆因而不改」,指任土作賦而無恆法而言,不是說這些民族的社會政治情況在東晉南朝沒有變化。
[286] 《文苑英華》卷六八二,徐陵《武皇帝作相時與嶺南酋豪書》。
[287] 《隋書》卷八〇《鍾士雄母傳》。
[288] 《隋書》卷八〇《譙國夫人傳》。
[289] 《隋書》卷八二《南蠻傳序》。
[290] 《文心雕龍•論說》。又《三國志》卷一《魏志•武帝紀》:曹操「攬申商之法術」;《晉書》卷四七《傅玄傳》:「魏武好法術而天下貴刑名。」
[291] 《後漢書》卷七九《仲長統傳》。
[292] 《三國志》卷一〇《魏書•荀或傳》注引何劭《荀粲傳》。
[293] 《老》、《莊》、《周易》,當時被稱為「三玄」,是魏晉玄學家最喜談論的著作。
[294] 《晉書》卷四三《王戎傳附王衍傳》。
[295] 王弼《論語釋疑》,輯本見《玉函山房輯佚書》。
[296]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評王弼《周易注》:「闡明義理,使《易》不雜於術數者,弼……深為有功;祖尚虛無,使《易》竟人於老莊者,弼……亦不能無過。」這所謂功、過,是以儒家經學正統的觀點作出的評價,但亦有參考價值。
[297] 《晉書》卷四九《阮籍傳》。
[298] 《晉書》卷四九《阮籍傳》。
[299] 《嵇中散集》卷五《聲無哀樂論》。
[300] 《嵇中散集》卷二《與山巨源絕交書》。
[301] 《嵇中散集》卷七《難張遼叔自然好學論》。
[302] 《阮嗣宗集•大人先生傳》。
[303] 《三國志》卷一八《魏書•李通傳》注引王隱《晉書》載司馬昭語。
[304] 《晉書》卷四九《嵇康傳》。
[305] 《文選》卷五三岱康《養生論》。
[306] 阮瞻、王澄、謝鯤等人「祖述於(阮)籍,謂得大道之本」,見《世說新語》上卷上《德行》注引王隱《晉書》。他們的行為,備見《晉書》本傳。
[307] 《晉書》卷四九《向秀傳》。
[308] 《莊子•逍遙遊》注。
[309] 《莊子•在宥》注。
[310] 《莊子•大宗師》注。
[311] 《廣弘明集》卷一八謝靈運《與諸道人辨宗論》。
[312] 《晉書》卷四九《阮瞻傳》。按《世說新語》上卷下《文學》以此事屬阮修。
[313] 《莊子•大宗師》注。
[314] 《莊子•逍遙遊》注。
[315] 《莊子•大宗師》注。
[316] 何晏好聲色,喜傅粉,行步顧影,服五石散(即寒食散,是一種配製而成的供服用的毒品),見《世說新語》《言語》、《容止》等篇及注。
[317] 《文選》卷四九干寶《晉紀•總論》。干寶所說有的是以儒家成見看待玄學,所以不全是可取的。
[318] 《太平御覽》卷九四九引楊泉《物理論》。
[319] 裴 《崇有論》,見《晉書》卷三五《裴秀傳附 傳》。
[320] 《抱朴子外篇》卷四八《詰鮑》。
[321] 《道賢論》散見於《高僧傳》各卷中,《全晉文》卷六二《道賢論》輯文不全。
[322] 《世說新語》上卷下《文學》。
[323] 《世說新語》下卷下《假譎》。
[324] 《高僧傳》卷四《竺法雅傳》。
[325] 《高僧傳》卷一〇《佛圖澄傳》:後趙著作郎王度奏稱佛是「外國之神」,「非天子諸華所應祀奉」,石虎下書曰,「朕生自邊壤……,應兼從本俗,佛是戎神,正所應奉」。按羯人本有火祆教的信仰,但是沒有在被統治各族中提倡。
[326] 《高僧傳》卷六《釋慧遠傳》。
[327] 《高僧傳》卷七《竺道生傳》。
[328] 《晉書》卷一一七《姚興載記》。
[329] 釋慧觀《法華宗要序》,見僧祐《出三藏記集》卷八。
[330]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331] 《廣弘明集》卷七《敘列代王臣滯惑解》衛元嵩條。
[332] 《廣弘明集》卷八《敘周武帝集道俗議佛法事》。
[333] 《弘明集》卷一一何尚之《答宋文帝讚揚佛教事》。宋文帝語何尚之,曾說到「若使率土之濱皆敦此化,則朕坐致太平,夫復何事」。見《高僧傳》卷七《釋慧嚴傳》。
[334]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335] 《晉書》卷七七《蔡謨傳》。
[336] 《南齊書》卷五四《顧歡傳》。
[337] 《梁書》卷四八《范縝傳》。下引文不注出處者均見此或《南史》卷五七《范雲傳附縝傳》。
[338] 刃,《梁書.本傳》作刀,《弘明集》卷九蕭琛《難〈神滅論〉》所引作刃。
[339] 《弘明集》卷九蕭琛《難〈神滅論〉》。
[340] 《三國志》卷四六《吳書•孫策傳》。于吉在江東事,疑點甚多,但道教流布江東,則屬可信。
[341] 《抱朴子內篇》卷九《道意》。
[342] 《太平御覽》卷七四二引曹植《說疫氣》。
[343] 《三國志》卷二九《魏書•華佗傳》注引曹植《辯道論》。
[344] 《抱朴子內篇》卷十《明本》。
[345] 《抱朴子內篇》卷九《道意》。
[346] 同上。
[347] 《晉書》卷八〇《王羲之傳》。
[348] 《晉書》卷一〇〇《孫恩傳》。
[349] 《魏書》卷一一四《釋老志》。
[350] 《魏書》卷三五《崔浩傳》。
[351] 《廣弘明集》卷二四齊文宣帝《問沙汰釋李詔》。
[352] 《宋書》卷六九《范曄傳》。
[353] 《史通》卷五《補註篇》。
[354]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卷六。
[355] 《詩品序》,見《梁書》卷四九《鍾嶸傳》。
[356] 但也有長篇詩歌,如《西洲曲》。《西洲曲》,《樂府詩集》入於卷七二《雜曲歌詞》。不在《清商曲詞》之西曲中。
[357] 《文心雕龍•總術》。
[358] 《文選》卷一七陸機《文賦序》。
[359] 《文心雕龍•時序》。
[360] 《詩品序》,見《梁書》四九《鍾嶸傳》。
[361] 《太平御覽》卷七〇二引俗說:顧愷之「為人畫扇作嵇、阮而都不點眼精,主問之,顧答曰:『那可點精,點精便語』」。
[362] 《歷代名畫記》卷五。
[363] 《歷代名畫記》卷六。
[364] 《歷代名畫記》卷五。
[365] 《歷代名畫記》卷一《論畫山水樹石》。
[366] 《高僧傳》卷一一《釋僧祐傳》,卷一三《釋僧護傳》。
[367]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卷一《論畫六法》。
[368] 張彥遠《法書要錄》卷一。
[369] 《晉書》卷三九《荀勗傳》。
[370] 《晉書》卷八〇《王羲之傳》。
[371] 《魏書》卷二四《崔玄伯傳》。
[372] 《隋書》卷一四《音樂志》中。
[373] 《隋書》卷一五《音樂志》下。
[374] 《三國志》卷四二《蜀書•許慈傳》。錢振鍠以「此事不惟為漢儒門戶之終,且為後世梨園之始」。
[375] 此據《太平御覽》卷五六九引《趙書》。唐段安節《樂府雜錄》以此故事屬漢和帝時。按北魏「太樂奏伎有倡優為愚痴者」之戲,見《魏書》卷一一《前廢帝紀》。
[376] 此據崔令欽《教坊記》。《舊唐書》卷二九《音樂志》中以此故事屬隋末,《樂府雜錄》以之屬北周。
[377] 《齊民要求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