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綱要 · 第三章 西周、春秋與戰國

翦伯贊 《中國史綱要》
第一節 西  周 一 周族的興起和西周王朝的建立 從公元前11世紀末到公元前8世紀,是中國史上的西周時期。 周族早期的歷史  周是興起在渭水中游黃土高原上的一個古老部落。渭水有很多支流,漆水、沮水之間,土地肥沃,物產豐饒。這種優越的自然條件,是周能夠勃興的一個重要因素。 相傳周的始祖后稷,名棄,其母姜嫄,有邰氏女,出野,踐巨人跡,感而生棄。後來棄就留在他母親的氏族中,安家立業,這就是《詩經》中所說的「即有邰家室」。 后稷誕生的傳說,反映出周人在后稷以前,尚未脫離母系氏族社會的歷史階段。從后稷起,古文獻上便記載著周人父系祖先的名字,這些名字,顯然是周人進入父系氏族社會的標誌。 《詩經》上說,后稷長於種植,他種植的稷、黍、麥、豆、瓜、麻等農作物都長得很茂盛 [1] 。古書上又說帝堯曾舉棄為農師。這些傳說反映了在遙遠的古代,周人在耕作技術方面是頗為擅長的。 自后稷十幾傳至公劉,遷居於豳(今陝西旬邑)。《詩經》上說,當時周的整個部族成員到豳以後,在那裡建立廬舍、豕牢,然後在靠近河流的原野,開拓田疇,劃分疆埸,分配土地,繼續他們的農業生活 [2] 。 周人遷豳後,就渡過渭水,「取厲取鍛」,改進農業生產工具,提高了農業生產技術,並開始「徹田為糧」。所謂「徹田為糧」就是強制人民用勞役的形式提供地租。 自公劉九傳至公亶父,這時被稱為戎狄的西北諸遊牧部落,也向渭水流域移動,周人受到他們的壓迫,公亶父率周人去豳,而遷居岐山下的周原(今陝西岐山)。和周人同時遷徙的還有其他鄰近的部落。遷居岐山後,周人的社會發生重大的變化,他們開始營城郭,建室屋,設官司,並把各部落的人民分別組織在很多被稱為「邑」的地域性組織之中,即所謂「以邑別居之」。看來周至公亶父時,已粗具國家雛形,所以後來的周人稱公亶父為太王,尊奉他為周王朝的奠基人。 周和商很早就發生了關係。武丁時的卜辭中有「璞(伐)周」的記載。《易經》中載武丁伐鬼方,周人也參加,並因戰功得到商的賞賜。這些史料說明了周至晚在武丁時已接受了商王朝邊侯的封號。 公亶父死,子季歷立。這時周人漸漸強盛,先後打敗了西落鬼戎、始呼之戎、翳徒之戎 [3] ,基本上擊退了來自西北的遊牧部落的威脅,鞏固了周人在渭水中游的統治。周人的強大,引起了商王朝的不安,故商王文丁殺掉了季歷 [4] 。 季歷死,子昌立,是為周文王。從季歷起,商周接觸日益增多。商為了結好於周人,曾把摯君之女大任嫁給季歷,後來又把莘君之女大姒嫁給文王。由於商周關係愈來愈密切,周人就有了更多的機會去接受商文化。 文王對農業生產頗為注意。《尚書•無逸》說「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又說文王「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不敢盤於游田」。還有的古書說,文王宣布了「罪人不孥」、「有亡荒閱」的法令 [5] 。「罪人不孥」是不把罪人的家屬籍沒為奴婢。「有亡荒閱」是逃亡的人必需找回來。更重要的是他推行「耕者九一」,即「九一而助」的辦法,把勞動地租制度化。 注意內政的同時,文王又發動了一系列的戰爭。首先討伐的是西北方面的犬戎,又伐密、邗等小國。文王還發動了戡黎(今山西黎城)的戰爭,他東進的意圖已越來越明顯,使商人大為驚恐。最後滅崇(今西安市長安區)。崇侯虎是商王的親信,周滅崇使商王朝失去了商在渭水流域的一個立足點。 周滅崇後,遷都於豐(今西安市長安區),鞏固了周人對渭水流域諸部落的統治。但終文王之世,周人未能擺脫商王朝的控制。 武王伐紂  文王死,子發立,是為武王。武王即位後,遷都於鎬(今西安市長安區),積極準備伐商。這時商的統治已經在內外矛盾的交織中瀕於崩潰,因而失去了對周的防禦能力。 武王即位後,「東觀兵,至於孟津(今河南孟州)」。這一次進軍,只不過是一種大規模的偵察或試探而已。公元前1046年 [6] ,才發動了真正的伐商戰爭。在這次戰爭中,武王率戎車300輛,虎賁3000人,甲士4. 5萬人,並聯合了庸、蜀、羌、髳、微、盧、彭、濮等方國部族。武王的軍隊,順利地渡過了黃河,沒有遇到抵抗。不久即進據商都朝歌郊外的牧野(今河南衛輝北),這時商王紂發兵倉皇應戰。《詩經》說:「殷商之旅,其會如林。」古書上說,當時商軍雖多,但在前線倒戈,戰爭以武王的勝利而結束。商最後一個王帝辛,自燔於火而死。 管蔡以武庚叛  牧野之戰,周打敗了商王組織的軍隊,商因此而覆亡,但沒有徹底全部消滅商的勢力,跟著就發生了以武庚為首的商人的武裝叛亂。 周滅商後,封紂子武庚於商都,利用他統治殷遺民。周統治者又把商的王畿分為邶、衛、鄘三個封區,分別由武王弟管叔、蔡叔、霍叔去統治,以監視武庚,謂之三監 [7] 。 周王朝建立四年,武王就死了,子成王誦年幼,不能管理這個新建立的國家,於是武王弟周公旦「履天子之籍,聽天下之斷」。管叔、蔡叔對此不滿,放出流言,說周公將不利於成王。由於王位繼承問題,周統治階層內部發生了矛盾。以武庚為首的商人殘餘勢力便利用這個機會和管、蔡勾結,發動徐、奄、熊、盈等東方諸部族,舉行大規模的武裝叛亂 [8] ,企圖推翻周的統治。 據《尚書•大誥》說,武庚叛亂,聲勢浩大,致使周人的根據地「西土」也出現了騷動和不安。周公主張用武力討伐叛亂,有些周貴族不同意,周公作《大誥》,就是為了說服那些在叛亂面前動搖和畏縮的貴族。據《逸周書•作雒》說,周公、召公「內弭父兄,外撫諸侯」,終於協調了統治階層內部的分歧, 出兵東征。 周公東征,遇到了商代殘餘貴族頑強的反抗。經過三年的殘酷戰爭,周公削平了商代殘餘勢力的叛亂,並壓服了以奄為首的東夷諸部落,殺武庚、管叔,流蔡叔、霍叔。在這次戰爭中,周人才真正遇到商代貴族的有力反抗,也才真正征服了商人,把自己的勢力伸張到黃河下游,南及淮河流域。 在結束武庚叛亂後,周統治者就把鞏固廣大的東方地區的軍事占領,作為自己首要的政治任務。 周統治者首先把參加武庚叛亂的商頑民,強制遷徙到洛水北岸,命令他們興建一座成周城(今洛陽東30里)。這座城是周人控制整個東方地區最重要的政治軍事樞紐。 周統治者命令商頑民在成周附近定居下來,告誡他們說:「今爾尚宅爾宅,畋爾田。」又說:「爾乃自時洛邑,尚永力畋爾田。」這就是說要商頑民在洛邑附近,安家落業,老老實實種田,永遠做周人馴服的順民,如果敢於反抗,就要遭受嚴厲的懲罰 [9] 。 周統治者又挑選一批商遺民,編成一支軍隊,駐守成周,這就是常見於銅器銘文的「成周八師」。周統治者利用這支軍隊鎮壓商代的殘餘勢力,也利用他們進攻東夷和淮夷。 周初的封建  在興建成周城同時,周統治者又大封諸侯,在商代國家的廢墟上,全面地建立起新的封建諸侯。 周初封建的諸侯,絕大多數是同姓子弟。《荀子•儒效篇》說: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左傳》昭公二十八年也說:「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皆舉親也。」 同姓的諸侯,都是文王、武王、周公的後裔。《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說:「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耼、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周初所封同姓諸侯,當然不止這些,當時的情況大概正像《荀子•儒效篇》所說,周的子孫,只要不是瘋痴,都變成了顯貴的諸侯。 周初諸侯,不都是同姓子弟,也有異姓的諸侯。這些異姓諸侯,有些是周人的親戚,有些是歸附周人的一些小國的首領,還有所謂神農、黃帝、堯、舜、禹的後裔。 周初的重要封國  在當時的封國中,最重要的是衛、魯、齊、晉、燕、宋 等國。 衛是武王弟康叔的封國,都朝歌(今河南衛輝北)。魯是周公長子伯禽的封國,都奄(今山東曲阜)。周統治者把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封賜康叔,把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封賜伯禽。周統治者告訴魯、衛之君,對待殷遺民要「啟以商政,疆以周索」,這就是說,在推行政令時,要照顧殷人的習俗,在疆理土地,亦即在改變土地所有制的時候,則要依照周的法制。 [10] 宋是微子啟的封國,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微子啟是歸順於周的商貴族,周封他於宋,並把一部分商遺民交給他去統治。 齊是太公呂望的封國,都營邱(今山東臨淄)。周統治者授權於齊,可以討伐有罪的小國。 晉是成王弟叔虞的封國,都唐(今山西翼城),國號唐,叔虞子燮改為晉。山西南部是夏之故墟,所以《左傳》說「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周統治者把居住在晉國的夏遺民「懷姓九宗」封賜叔虞,並告訴叔虞對待與戎族雜處的夏遺民要「啟以夏政,疆以戎索」。這就是說,在推行政令時要順應夏人的習俗,疆理土地則要適應戎人的成法。 燕是周貴族召公奭的封國,都薊(今北京)。近年北京出土一批帶有匽(燕)侯字樣的周初銅器,在遼南也發現不少商、周銅器,證明召公之子確實分封於薊。周初的燕統治著今河北北部、遼南的一些地區,燕成為周北土的屏障。 齊、衛等大國之君都是周王最親信的人,他們統治著一些要害之地。周在其完成分封之後,其統治也大大地鞏固起來了。 冊封  封建諸侯,要舉行一種隆重的儀式,謂之錫命。在儀式中,受封者從周天子接受冊命,稱為冊封。《左傳》說到封康叔時,「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康誥》就是冊封康叔的冊命。 冊封的主要內容是授民授疆土,即把某一地區的土地連同這土地上的人民封賜諸侯,讓他們去建立侯國。《左傳》載康叔受封時「聃季授土,陶叔授民」。魯公受封時,也是「錫之山川,土田附庸」。被封賜的人民,都是當地的居民,不是從外地移入的。《左傳》說魯國是「因商奄之民」。《詩•大雅•崧高》說申伯受封時,也是「因是謝人,以作爾庸」。諸侯自己帶到封國去的,只是祝宗卜史,官司奴僕和軍事扈從。 諸侯對天子要承擔鎮守疆土、捍衛王室、繳納貢物、朝覲述職等封建義務;還要隨時準備率領自己的武士、軍隊,接受天子的調遣,參加戰爭。 諸侯有權把自己封區內的土地和人民封賜給自己的家族和親信以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也要承擔從征、納貢等義務。 卿大夫又有自己的家臣,家臣對卿大夫也要承擔各種的義務。 這種層層疊疊的分封,就構成了以周天子為首的等級制度和上下的從屬關係。《左傳》昭公七年說「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正是這種等級制度和上下的從屬關係最具體的說明。 二 西周的經濟結構和社會階層 土地所有制  周天子位於封建的最頂端,名義上是全國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詩•小雅•北山》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周天子把王畿之內的土地,作為自己直接管理的領地,王畿之外的土地則分封諸侯。諸侯是自己封國內的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左傳》昭公七年說:「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 王畿之內的土地有一部分是王室的藉田,由司徒來管理。每年春耕時,周天子率領他的大臣舉行一次親耕藉田的典禮。當然,所謂親耕,只是一種儀式,而「終於千畝」的則是被稱為「庶人」的平民 [11] 。王畿之內的山林川澤,天子也派有虞人、麓人、川衡等官吏管理。除此以外的土地則由天子封賜給他的大臣作為采邑,《中鼎》銘載,王把 土賜給中為采邑。《 尊》銘載,王把 賜給 為采邑。 周天子有時也不以「邑」的名義而以田若干賜給大臣。《 》銘載,王「錫田於斂五十田,於早五十田」。《大克鼎》銘載:「王若曰:克……錫女田於匽,錫女田於渒,錫女井家 田於 ,以厥臣妾,錫女田於康,錫女田於匽,錫女田於 原,錫女田於寒山。」有時賞賜的土地也以里計算。《召卣》銘載:「王自 賞畢土,方五十里。」 諸侯和卿大夫都有權把自己的一部分封地再分賜給自己的臣屬。《卯 》銘載 伯呼命卯曰:「錫於 一田」,「錫於 一田,錫於隊一田,錫於 一田」。《不 》銘載,白氏賜給不 「臣五家,田十田」。貴族之間也可以彼 此交換田地,不過土地買賣的情況還沒有發現。 天子和諸侯都有權把封賜出去的土地收回。《大 》銘載周天子把封賜給 的田地收回,改封他人。但一般說來,諸侯和卿大夫是把自己的封國或封邑傳給子孫。按宗法制的規定,當時合法的土地繼承人是嫡長子。被封賜的土地,也成為各級貴族世襲所有。 社會階層  西周社會屬於統治階層的貴族,分各種等級,從高到低有天子、諸侯、大夫、士,各級貴族都是土地所有者。《國語•晉語》說:「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這幾句話,具體地說明了這種等級關係。士以下都是被統治者,主體部分是平民。 周族征服者建立作為據點的城及其附近的郊,被稱為「國」,居於其中的主要是周的統治者貴族以及周族的平民。國人有一定的參政權力,只有他們才能為國家當兵作戰。 「國」之外的廣大田土被稱為「野」,在其上的農業勞動者,主要是被征服地區的居民等,他們被稱為野人,又稱庶人、庶民,是西周時期農業生產的主要承擔者,也是被統治階層的主體。 「國」中的農、工、商,和「野」外的庶人構成了西周社會中的被統治階層。 貴族們又稱「君子」,田野里勞動的農人被稱「野人」或「小人」,「君子」和「野人」或「小人」是對立的。《孟子•滕文公》說:「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這兩句話也道破了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關係。 《大盂鼎》銘載,康王賞給盂「人鬲自馭至於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宜侯 》銘載,康王賜給矢土地和「庶人六百又六〔十〕夫」。從這些史料看,庶人的地位很低,但並不像奴隸那樣一無所有。《詩•豳風•七月》說:「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瑾戶,嗟我婦子,日為改歲,入此室處。」這說明當時的農業勞動者有自己的妻子兒女,家室廬舍。《詩•周頌•臣工》說:「命我眾人,庤乃錢鑄,奄觀銍艾。」《載芟》也說:「有略其耜,俶載南畝。」這說明他們有自己的生產工具。 此外,也存在著部分奴隸,主要作為家奴而存在。銅器銘文中有關於賞賜「人鬲」、「臣妾」的記載,也有用匹馬束絲贖回奴隸的記載 [12] 。這些奴隸多來自戰俘,但其總體數量和用於農業生產的比例都不高。 井田制與地租  古文獻上說,周代實行過井田制。關於井田制,《孟子•滕文公》曾有這樣的說明:「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 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 從這段話看來,井田制的主要內容是把土地劃分為方塊,井田之中,有公田,也有私田。《詩•小雅•大田》說:「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正是公田私田存在的說明。公田的收入歸公室或用於公共支出,私田的收入才歸農民自己。《孟子》說:「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即農民在田官的監督下必須先耕種公田,然後才種自己的私田。由於當時生產力低下,田地是經常要更換和調整的,一般是三年就須「換土易居」,即重新分配土地。當然,換地不能超出一定的範圍,「死徙無出鄉」,成為嚴格的禁令。因此,所謂井田制,實質上就是勞役地租制。 田野上勞作的農人,被規定在十月向貴族納禾稼,把黍、稷、禾、麥等最好的糧食連同麻紵全部獻給貴族,此外,還要向貴族提供其他各種貢獻。他們要用自己的織物「為公子裳」,用自己獵取的狐狸「為公子裘」,打獵後還要「獻豜於公」,一年之中十分辛苦,自己吃的是野菜,「六月食郁及奠,七月烹葵及菽」,到了年終,還是有「無衣無褐,何以卒歲」之嘆。 除貢物外,農民還要擔負徭役等。據《詩•豳風•七月》記述,當時農民到了冬季,要替貴族作各種服役,如修理房屋,鑿冰,割草,搓索等等。 農業、手工業和商業  周代的農具,見於古文獻的有耒、耜、錢、鑄、銍等。現在已經發現的西周農具,金屬制的不多,絕大部分都是用木石、獸骨、蚌殼製作的。 雙齒的耒和鏟狀的耜,是周人的主要農具。耕田用人力,通常是協作,這就是所謂耦耕。《詩•周頌•噫嘻》說:「十千維耦」,《詩•周頌•載芟》說:「千耦其耘」,說明了當時農業的繁榮。 周人第一年開種的田稱為菑,第二年耕種的田稱為畲,第三年耕種的田稱為新。《詩•小雅•采芑》說:「薄言采芑,於彼新田,於此菑畝。」《詩•周頌•臣工》說:「如何新畲」。這裡所說的「菑」、「畲」、「新」,就是指耕種年數不同的田地。第三年耕種以後,地力已衰竭,周人就用拋荒的辦法以恢復地力。數年之後,再次開種。 《詩•小雅•甫田》說:「或耘或籽,黍稷薿薿。」《詩•周頌•良耜》說:「其鑄斯趙,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這些詩篇說明周人對於除草培苗已很重視。 《詩•小雅•白華》說:「彪池北流,浸彼稻田」,這說明周人已經知道應用人工灌溉。當然在很大的程度上他們還是依靠天然的雨水。《詩•小雅•甫田》說:「琴瑟擊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說明了周代的農人仍 須向大自然祈求恩惠。 《詩經》中記載的西周的農作物品種很多,重要的穀物有黍、稷、稻、粱、菽、麥等,種植最多的是黍、稷。在同一種作物中,還分出不同的品種。《詩•生民》說:「誕降嘉種,維櫃維秠,維糜維芑」,櫃、秠是黍的兩種嘉種,糜、芑是粟的兩種嘉種。《詩•周頌•思文》說:「貽我來牟」,來是小麥,牟是大麥。《詩•周頌•豐年》說:「豐年多黍多徐」,稌是稻的一種。桑、麻的種植很普遍。桑、麻在《詩經》中常見,麻往往與禾、麥並提。《詩經》有關於「蓺麻」、「漚麻」、「績麻」的話。桑是養蠶的飼料,蠶絲和麻的纖維都是周人做衣服的主要材料。 狩獵在農民經濟生活中還占有一定的地位。農民要用狩獵補充自己的生活資料,還有向貴族提供獵獲物的義務。《詩•魏風•伐檀》說貴族是「不狩不獵」,而他們卻占有別人的勞動成果。 周代的手工業,有官府手工業和屬於農民家庭副業的民間手工業,但都是為了自給自足而生產,只有少數的手工業品用於交換。 官府手工業的工匠,銅器銘文中稱之為「百工」。《國語•晉語》說:「工商食官」,這表明工是隸屬於官府的,他們是向王室或貴族領取生活資料的專業工匠。 西周的官府手工業,以冶鑄青銅器為主,王室或被封諸侯都有自己的青銅冶鑄作坊。隨著大封諸侯,青銅冶鑄技巧也傳播到全國許多地方。現在所知,北面到遼寧、河北,東面到山東、江蘇、安徽,南面到河南南部以及湖北,都曾經發現過西周的青銅器。鑄造方法大抵繼承了商人的技巧,不過類別和數量要比商代為多,銘文也比商代的長,這都顯示出青銅器製造業有了進一步發展。 陶器製作方面出現了板瓦和筒瓦。雖然當時瓦只限於使用在天子、貴族的宮室上面,但它的出現,在建築史上仍是具有重要意義的事。西周時帶釉硬陶比商代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在西安、洛陽、江蘇、安徽的周墓中都發現有帶青釉的陶器。 商賈也和百工一樣,多半是隸屬於官府和貴族的。交換媒介是用貝或一定重量的銅塊,銅器銘文中有「王錫(賜)金百尋」或「取遺五尋」的記載,尋就是指銅塊的重量單位。銅器銘文中有關於用玉器等物和貝交換的事實,則貝在當時也起一般等價物的作用。 三 西周的政治制度 官制  西周由於土地層層分封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土地所有的等級結構,就使得這個政權既具有地方分散性又具有等級從屬關係。 周王是最高首領,是諸侯的共主,他自稱是天的元子,所以稱為天子。實質上,以周王為首的西周政府,對它所封建的侯國,保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但它直接統治的地區,則只限於王畿以內,即以鎬京和成周為中心的一些地區。 西周時期的王室和侯國的政治機構,已難詳考。根據《詩》、《書》和銅器銘文所載,可以看出當時王室最重要的官職是卿士,卿士是天子的輔佐。《尚書•顧命》把卿士列於邦君之前,《詩•小雅•十月之交》列卿士於眾官之首。銅器銘文中也把卿士寮放在諸侯之前。 太師、尹氏也很重要。《詩•小雅•節南山》說:「赫赫師尹,民具爾瞻」,這裡所說的師就是太師,尹就是尹氏。在這首詩中又說:「尹氏太師,維周之氐,秉國之均,四方是維。」《詩•大雅•常武》說:「太師皇父,整我六師,以修我戎。」又說:「王謂尹氏,命程伯休父。」這說明了太師、尹氏都是掌握國家軍政大權的一些重臣。 常見於古書和銅器銘文中的「三有事」或「三事」,是指司徒、司馬、司空而言。據古書記載,司徒一般是管土地、賦役,司馬是管軍政,司空是管築城、開溝、修路等工程。除「三有事」外,還有掌管刑獄的司寇。 見於古書的西周官名,尚有太保、太史、太宗、冢宰、趣馬、膳夫等,統兵作戰的官有「師氏、亞、旅」等。這些眾多官職的出現,說明了當時政治機構的龐大。 王室的官吏都是由大小貴族充任的。由於他們世代占有土地,所以也世代壟斷官職。當時不但有「世官」,還有「世職」,銅器銘文中記載王命令大臣繼任其父祖舊職的例子很多。 周天子把畿外之地分封諸侯,諸侯中絕大多數是姬姓貴族。天子和諸侯除了君臣關係外,還保持以血緣紐帶聯繫起來的宗法關係,這種宗法關係,對於維繫西周貴族的統治是一種重要的力量。《詩•大雅•板》說:「大邦維屏,大宗維翰。」又說:「宗子維城。」這裡所說的「大宗」、「宗子」就是指同姓諸侯的長子,周天子依靠他們作為屏翰來保衛自己的統治。 按照周制,大國諸侯有時還可兼任王室的官吏,如周初衛康叔為周司 寇,周末鄭桓公為周司徒。諸侯在自己的封國內,設置和王室類似的官吏,還擁有軍隊,他們各自成為一方之主。西周時,諸侯尚未強大,他們還能聽從天子的號令,向天子納貢。《左傳》昭公十三年說:「昔天子班貢,輕重以列,列尊貢重,周之制也。」除納貢外,還要朝覲述職,出兵從征。天子還有權干涉諸侯的內政,有些侯國的官吏要由天子任命。天子還可以懲治和撤換諸侯,周夷王曾烹齊哀公而立其弟靜 [13] 。周宣王曾派兵伐魯,殺伯御而立其弟孝公 [14] 。 西周時畿外的封君一般都稱為侯,如魯、衛之君稱魯侯、衛侯。畿內的封君多稱伯,如芮伯、鄭伯。侯、伯當是爵位的名稱。西周時稱公比較普遍,王朝大臣都稱公,如周公、虢公,公在當時也可能是一種爵位。另外侯、伯之臣民稱侯伯為公,則公又成為君主的同義語。 兵制  屬於周王室的軍隊有周六師和虎賁。周六師是由周人組成的,駐在周京所在的西土地區,所以銅器銘文中稱它為西六師。六師是周的主力軍,昭王、穆王曾率六師出外遠征。殷八師是殷遺民編成的,將帥則由周人充任。周人對南方各族多次的征戰,往往是六師、八師並用。虎賁是周王的禁衛軍,武王伐紂,即以虎賁為先鋒。 刑罰  《尚書•康誥》說:「文王作罰。」《牧 》銘亦載:「不用先王作刑,亦多虐庶民。」周人很早就依靠刑罰來加強他們的統治。 《左傳》文公十八年說西周時有刑書九篇,刑書中規定:「竊賄為盜,盜器為奸。」觸犯了這種規定的要受到嚴厲的懲罰。這說明了當時的法律已經把保護私有財產和標誌封建等級制的名器當作首要的任務。 《尚書•呂刑》說周代有墨、劓、剕、宮、大辟五刑,而且五刑之屬多至3000,當時刑罰既苛且濫的狀況是可以想見的。銅器銘文中有關於官吏對其下級施用鞭刑和墨(黥面)刑的事。西周時是「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即使貴族、官吏犯法,他們也完全可以按「金作贖刑」的規定而交納金貨以免罪。用銅幾百爰贖罪的事,在銅器銘文中是有例可尋的。 四 周和其他各族的關係 周和東夷、淮夷的關係  當周人覆滅了商王朝,繼續向黃河下游進軍的 時候,很快就遇到了強大的東夷、淮夷等東方部落的抵抗。東夷和淮夷是分布在今山東和淮河流域這一廣大地區之內的最早的居民。他們聚族而居,從事農業生活。在商王朝統治時期,他們之中有一些部落已經在商文化的影響之下,走到了歷史上文明時代的邊緣,但更多的部落,可能還停留在氏族制的階段。在殷周之際的歷史變革中,東夷和淮夷受到了震動。西周初年,薄姑(今山東臨淄)和奄(今山東曲阜)曾經參加以武庚為首的商代殘餘勢力的叛亂,曾頑強地抵抗了周公的東征。經歷了三年的持續戰爭,周人才把他們鎮壓下去。 勝利的周統治者在今山東境內建立了齊、魯等封國,要這些諸侯把東夷和淮夷置於自己的軍事控制和政治支配之下,但東夷和淮夷的反抗並未停止。《尚書•費誓》載魯伯禽和淮夷、徐戎有過激烈的戰爭,魯國受到的威脅很大,以致不敢打開國都的東門。 據銅器銘文記載,自周初以至厲王、宣王之世,周王朝和東夷、淮夷諸部落間,不斷地發生戰爭。淮夷中最強大的是徐方。周穆王時,徐偃王曾起兵攻周,一直打到黃河邊上。銅器銘文中也有穆王時周與淮夷作戰的記載。厲王時周人和南方又有許多戰爭。《後漢書•東夷傳》說:「厲王無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虢仲 》銘亦載:「王南征,伐南淮夷。」 淮夷的銅可能是周人掠奪的重要對象之一,銅器銘文中「孚金」的記載不少。也掠奪人口和牲畜。《師 》銘載發生於周宣王時的一次戰爭中,周人「 孚士女、羊牛,孚吉金」。 銅器銘文中稱被征服的淮夷為「帛晦人」或「帛晦臣」,意思就是貢納之臣。《兮甲盤》銘說:「淮夷舊我帛晦人,毋敢不出帛,其積,其進人,其貯」,又說「敢不用命,則即刑 伐」,就是要淮夷向周王朝交納布帛和其他財物,還要提供勞動力,否則就要受到討伐。把淮夷置於周的統治和奴役之下,這是周人不惜付出很大力量不斷征伐南淮夷的一個重要原因。 周和楚、吳的關係  西周時楚人分布在漢水流域到長江中游的兩岸。楚的歷史很悠久,早在商代就和商人有過接觸。今河南南陽、信陽都發掘出西周時期的遺蹟,說明周人在很早時已經占領了河南南部。在湖北圻春發現西周早期的木建築和其他一些遺物,則周人有些據點已深入到長江邊上。 西周時周和楚發生不斷的衝突,在西周早期的銅器銘文中,一再提到周人「伐楚荊」、「伐反荊」的事。古書中記昭王率師遠征楚人的記載頗多,說昭 王打了敗仗,「喪六師於漢」,昭王最後死在漢水之中 [15] 。表明楚人是難以制服的。 宣王時,宣王封其舅申伯於謝(今河南南陽),謝是周通向楚的門戶,宣王封申伯一事,可能是為了加強對南面的攻守。與此同時,周人的軍隊又出現在江漢地區。《詩•大雅•江漢》說:「江漢之滸,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徹我疆土。」又說:「於疆於理,至於南海。」經過頻繁的戰爭,江漢流域在宣王時曾被劃入周的勢力範圍之內。 《史記•吳太伯世家》記載周太王之子太伯、仲雍逃奔荊蠻建立吳國的傳說,這個傳說反映出早在殷末,周人已經到達了長江下游,統治著那裡「斷髮文身」的土著居民。 在今江蘇發現過不少西周的銅器和遺址。《宜侯矢 》說康王時周封虞侯矢於宜。可見西周初期,在今江蘇境內也有過周人的據點,儘管在後來較長時期內,紮根在那裡的一些來自中原的周人和周已沒什麼聯繫,但他們對開發長江下游一帶還是作出過一定的貢獻。 周和西北、東北各族的關係  分布在周的北面和西北方面的是一些遊牧部落,其中最強大的是鬼方和嚴允。早在商代,他們就緊緊地跟在周人的後面,企圖進入渭水流域。西周時,他們還是不顧周人的抵抗,向東南推進。《小盂鼎》銘載,康王二十五年,鬼方和周人發生過一次規模很大的戰爭,在這次戰爭中,周人大敗鬼方,俘獲鬼方一萬三千多人,酋長三人,還俘獲車、馬和很多的牛羊。 《國語•周語》說,穆王時,「犬戎氏以其職來王」。穆王並強徙一部分犬戎於太原(今甘肅平涼、鎮原一帶),這裡所說的犬戎,或許就是嚴允。 穆王以後,嚴允日益強盛,經常向南襲擊,成為周的嚴重威脅。《後漢書•西羌傳》說:「夷王命虢公率六師伐太原之戎,至於俞泉,獲馬千匹。」《虢季子白盤》銘也提到這次戰爭,說虢季子白「經維四方,薄伐嚴允,於洛之陽,折首五百,執訊五十」。雙方激戰於洛水(今陝西洛河)北岸,這一帶離周的統治中心不遠。由於嚴允經常對周侵襲,使周人的兵役負擔加重。《詩•小雅•採薇》:「靡室靡家,嚴允之故,不遑啟居,嚴允之故。」這就是當時行役者發出的感嘆。 宣王時,嚴允已逼近周都。《詩•小雅•六月》說:「嚴允匪茹。整居焦穫,侵鎬及方,至於涇陽。」《六月》詩中又說到當時周宣王派尹吉甫迎擊嚴允。 《兮甲盤》銘也說到這次戰爭,銘文中說「伐嚴允於 ,兮甲從王,折首執訊」。宣王並沒有打退嚴允和其他西北遊牧部落的進攻。《竹書紀年》載宣王命秦仲伐西戎,秦仲敗死。到幽王時,申侯、繒侯聯合犬戎攻殺幽王於驪山下。戎狄勢力的強盛,逼迫周統治者在渭水流域無法繼續立足下去。故幽王死後,子平王只得遷都於洛邑。 肅慎是居住在今東北境內的少數民族。《國語•魯語》說武王克商之後,「肅慎氏貢楛矢、石磬」。《書序》說:「成王既伐東夷,息慎來賀。」息慎即肅慎,早在西周初年,周人和肅慎之間的往來關係已被載入於史冊。 《左傳》昭公九年傳,記周大夫詹桓伯之言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駘、芮、歧、畢,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楚、鄧,吾南土也;肅慎、燕、亳,吾北土也。」確實,周滅商以後,周的疆域和其勢力範圍比商王朝更大,現在證之考古發現,《左傳》這段話比較接近於實際狀況。 古書和銅器銘文中有關周人和各族的關係,大部分是屬於戰爭的紀錄,但隱藏在它背後的則是各族人民之間的和平往來,這應是歷史的主流。 五 西周的衰亡 自成、康、昭、穆至共王統治時期,是周的盛世。到懿王時,內外矛盾交織並乘,周王朝便開始走上衰敗的道路。 首先是統治者內部矛盾的加劇。到夷王時,「諸侯或不朝,相伐」,王室不能制;或有來朝,夷王也不敢坐受朝拜,他甚至要「下堂而見諸侯」 [16] 。其次是民族矛盾的加劇。緊緊跟蹤周人的西北諸遊牧部落,到懿王時,以日益加強的攻勢,向渭水中下游推進,成為周王朝的威脅。 夷王死,厲王立。銅器銘文記載厲王時南征的事相當多,看來當時周和楚的關係也很緊張。厲王既要加強西北邊境的防禦,又在東南開闢戰場,顯然處於兩面作戰的形勢之下。戰爭使周王朝甚至也損害貴族們的利益。史載厲王以榮夷公為卿士,榮夷公好利,壟斷山林川澤之利。山林川澤在當時是各級貴族所共同的享有品,厲王把山林川澤之利收歸王室所有,是違背典章制度的。《國語•周語》說:「厲始革典」,大概就是指此而言。 厲王專利,引起了貴族和平民的怨恨,他們都發出了怨言。《逸周書》說:「下民胥怨,財力單竭,手足靡措。」為了壓制輿論,厲王使衛巫監謗,「以 告,則殺之」。於是「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邵公規諫厲王,他說:「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但厲王不聽。矛盾愈來愈尖銳。到公元前841年終於爆發了國人暴動。據《 》銘載,參加這次暴動的,除國人外,還有「正人」、「師氏人」等。顯然這次暴動是有低級貴族、武人參加的。暴動沒有遇到來自王室方面的武裝鎮壓,史載當時國人圍王宮,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今山西霍縣),朝政由諸侯共管,史稱「共和行政」。 共和行政,維持了14年,厲王死於彘,諸侯歸政於厲王之子宣王靜。宣王在位46年,「內修政事,外攘夷狄,復文武之境土」,史稱中興。《詩經》上有很多詩篇歌頌宣王的武功,從這些武功詩看來,宣王在對嚴允、西戎和徐、楚的戰爭中,都取得了一些勝利,並新建了韓、申等幾個封國。但宣王也遭遇到一系列的失敗,他命秦仲伐西戎,秦仲敗死;伐太原之戎、條戎、奔戎,都打了敗仗。最大的失敗,是公元前789年的千畝之戰,「王師敗績於姜氏之戎」。與此同時,對南方的戰爭也失利,史稱「宣王既喪南國之師,乃料民於太原」,企圖補充軍隊,結果引起大臣們普遍的反對 [17] 。 宣王並沒有打退外來的威脅,反而在頻繁的戰爭中,激化了社會內部的矛盾。《詩經》中有很多詩篇說到當時兵役繁重,統治者把平民當作野獸,驅於曠野,使他們脫離了生產,長期遠戍,以致町畽變成鹿場,田園鞠為茂草。留在農村的農民亦瓶罍俱罄,「杼柚其空」,不得不拋棄家園,逃亡他鄉。 據古書載,宣王元年大旱,二年不雨,至六年乃雨。《詩•大雅•雲漢》說,這次旱災帶來了嚴重的饑饉,致使「周余黎民,靡有孑遺」。 很多低級貴族也遭到大貴族的劫奪,變為瑣尾流離之子。《詩•大雅•瞻卬》:「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奪之。」正是反映這一事實。這些破落的貴族對於無休止的「王事」和不公平的待遇,也表示不滿。《詩•小雅•北山》反映了貴族憤恨的情緒。在這首詩中,他們提出這樣的質問,為什麼同樣的人,「或燕燕居息,或盡瘁事國;或息偃在床,或不已於行;或不知叫號,或慘慘劬勞;或棲遲偃仰,或王事鞅掌;或湛樂飲酒,或慘慘畏咎;或出入風議,或靡事不為」。 顯然在宣王統治的半個世紀中,國內外的矛盾都更加深化了。 宣王子幽王即位的第二年,關中發生大地震,「岐山崩,三川(涇、洛、渭)竭」。這次地震是很嚴重的。《詩•小雅•十月之交》所說的「百川沸騰,山冢崒崩,高岸為谷,深谷為陵」,就是描述這次地震所造成的災情。由於旱災和 地震同時來臨,使農業受到嚴重的危害,從而給人民帶來了饑饉。《詩•大雅•召旻》說:「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人民因災荒而到處流亡。嚴重的自然災害,更加速了周的滅亡。 和天災同時,西北諸遊牧部落的侵襲,更加嚴重,致使當時的詩人,發出「日蹙國百里」的感嘆。就在這時,王室內部發生了王位繼承的鬥爭。史載幽王嬖愛褒姒,廢申後及太子宜臼,以褒姒為後,立褒姒所生的伯服為太子,引起了申侯的叛變。公元前771年,申侯與繒侯引進犬戎,入攻西周,將幽王殺死於驪山下(今陝西臨潼附近),西周遂亡。 第二節 春  秋 一 春秋時期的政治形勢 周東遷和諸侯的強大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放棄鎬京而遷都洛邑。從這年到公元前476年,是中國史上的春秋時代。據《左傳》記載,春秋時共有一百四十幾國 [18] 。其中重要的是齊、晉、楚、秦、魯、鄭、宋、衛、陳、蔡、吳、越等國。 西周末年,關中因為受戰爭和災荒的破壞而殘破不堪,周統治者的實力也大為削弱,平王依仗晉、鄭等諸侯的力量而東遷。 東遷後的周,起初尚占有今陝西東部到豫中一帶的地方,後來有些土地被秦、虢等國割去,周的領土僅局限於洛陽周圍幾百里的範圍之內。過去以封建從屬關係而形成的統一紐帶逐漸廢弛,中原各諸侯國不再定期向天子述職和納貢。周王室由於貧弱而不得不放棄天子的尊嚴,向諸侯伸手去「求賻」、「求金」、「求車」。周實際上已和一個小國差不多,它不能對各諸侯發號施令,反而在政治上、經濟上都必須依附於強大的諸侯。東遷之後,周天子失去其天下共主的地位。西周時的「禮樂、征伐自天子出」,遂為「禮樂、征伐自諸侯出」所取代。各個強國為了要挾天子以令諸侯而爭作霸主,故而春秋時期出現了大國爭霸的鬥爭。 齊桓公的霸業  齊在經濟、文化上都較為先進,春秋時號稱泱泱大國。公元前685年,齊襄公死,桓公繼位,他任用管仲為輔佐。管仲整頓了齊國的內政,經濟獲得了發展,齊的國力大為充實。桓公穩定了國內的局勢之 後,便積極開展對外活動。首先是拉攏宋、魯兩國,接著把鄭也爭取到自己這邊。這時戎狄勢力很盛,對華夏的一些小國有極大的威脅。公元前661年,狄伐邢(今河北邢台)。公元前660年,狄又破衛(今河南淇縣),衛只剩下遺民5000人。齊於是出兵救邢存衛,遷邢於夷儀(今山東聊城),遷衛於楚丘(今河南滑縣),史稱「邢遷如歸,衛國忘亡」。由於齊聯合了華夏各國,擊退了戎狄的進攻,把一些小國從戎狄的蹂躪下拯救出來,從而提高了齊在中原的威信。 南方的楚國,從武王到文王,不斷向北發展,滅掉了鄧、申、息等國。到成王時,楚的勢力已逼近中原。這時由於齊開始稱霸,故一向服屬於楚的江、黃等小國轉向於齊。楚當然不會甘休,於是連年伐鄭,以此來對齊施加壓力。公元前656年,齊桓公率魯、宋、陳、衛諸國之師,討伐追隨於楚的蔡國,蔡潰敗,齊於是伐楚。當時楚也很強,而且也不肯向齊示弱。最後雙方結盟於召陵(今河南郾城)。齊這次雖然未能把楚壓服,但楚北進的鋒芒卻受到了挫折。 公元前651年,齊桓公又大會諸侯於葵丘(今河南蘭考),參加盟會者有魯、宋、鄭、衛等國的代表,周天子也派人前往。這次盟會規定,凡同盟之國,互不侵伐,必須共同對付外敵。通過這次盟會,齊桓公遂成為中原的霸主。桓公死,諸子爭立,齊國從此之後就失去了霸主的地位。齊稱霸時間雖不長,但對於阻止戎狄和楚人的入侵中原還是起了一些作用。 晉文公的霸業  晉在春秋初年是很小的。晉建都於翼(今山西翼城),它的疆域包括今晉南和汾、澮流域一帶。《國語》說晉國是「景霍以為城,而汾、河、涑、澮以為渠」。晉西面有呂梁山,東面、南面有太行山和中條山,《左傳》說:「晉居深山,戎狄之於鄰。」這樣的地理環境,對於晉和中原的交往是大有妨礙的。 晉在春秋初期的幾十年間,內亂一直未停息。到公元前678年,武公才結束了長期的分裂狀態而把晉統一起來。到獻公時,他把原來晉國的一軍改為二軍以擴大兵力。隨後滅掉了耿(今山西河津)、霍(今山西霍州)、魏(今山西芮城)三個小國,接著又滅虢(今河南陝縣)、虞(今山西平陸)兩國,晉的疆土開始從黃河北岸伸展到南岸。另外又占領了黃河以西的一些地方。晉開始強大起來。 獻公死,諸子因爭位而釀成內亂,相繼在位的是碌碌無能的惠公和懷公,晉一直處於動盪不安的狀態。 公元前636年,流亡在外19年的公子重耳,在秦的援助下回國繼位,他 就是有名的晉文公。《左傳》說他備嘗「險阻艱難」,所以即位後能任用有才幹的趙衰、狐偃等人,並注意發展農業、手工業生產。經過文公的整頓,晉政權得到了鞏固,並出現「政平民阜,財用不匱」的局面。 公元前635年,周王室發生了王子帶之亂,周襄王出居鄭以避難。晉文公出兵殺王子帶,護送襄王回國。襄王為了酬謝文公的功勞,把陽樊、溫、原和 茅之田(今河南濟源、武陟一帶)賜給晉國。文公興兵勤王,不僅獲得了土地,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晉在中原諸侯中的威望。 自從齊霸中衰以後,楚又成為中原局勢的支配力量,不僅魯、鄭等國都屈服於楚,甚至像齊這樣的大國也受到楚的威脅。野心勃勃的晉文公,為了要稱霸於中原,就必須先對付楚。 公元前633年,楚圍宋,宋告急於晉。晉人先去侵伐楚的與國曹和衛,並將侵占到的曹、衛之田送給宋。楚遣使至晉,表示願釋宋圍,但交換條件是晉也必須從曹、衛撤兵。而晉人私許曹、衛撤兵,使曹、衛背楚而從晉,晉又拘楚使以激怒楚。公元前632年,晉聯合了秦、齊、宋,出兵車七百乘,與楚大戰於城濮(今河南范縣),楚人戰敗。晉文公和齊、魯、宋、衛等七國之君盟於踐土(在今河南原陽縣境),並得到周王的策命。這年冬天,晉又會諸侯於溫(今河南溫縣),周王也被召赴會,晉由於勝楚而躍升為中原的霸主。 文公死,襄公立。襄公依靠的是文公手下的一批老臣,晉並沒有因為文公死而中斷其霸業。 秦霸西戎  在晉稱霸之時,秦也很想向東擴展自己的勢力。晉文公剛死,秦穆公即乘晉喪而派兵偷襲鄭國,後因鄭有備而退回。但在行經殽地時(河南澠池、洛寧一帶),遭到晉伏兵的狙擊,秦師全軍覆滅,三帥都被晉俘獲。公元前625年,秦伐晉,戰於彭衙(今陝西白水),秦又戰敗。過了一年,秦穆公親自率兵伐晉,渡過黃河後燒毀乘舟,晉人見秦有決一死戰之心,不敢應戰。這次秦雖然取得了勝利,但秦的國力終究不如晉,特別是秦東進的道路被晉牢牢地扼住,所以秦無法向東邁出一步。出於這種原因,秦只能轉而致力於徵服鄰近的戎人,史稱穆公「益國十二,遂霸西戎」。 楚莊王的霸業  在晉文、襄稱霸期間,楚不敢與晉爭鋒,所以只能向鄰近小國去尋釁。楚穆王時期,楚先後滅掉了江(今河南正陽)、六(今安徽六安)、蓼(今河南固始)等小國。晉襄公死後,晉國大權旁落於趙盾之手,他為了樹立自己的勢力,在貴族中展開了兼併鬥爭,使得晉放鬆了它的爭霸活動。楚穆王末年,范山向穆王說:「晉君少,不在諸侯,北方可圖也。」晉的無暇外顧,給楚提供了到中原奪取霸權的機會。 穆王死,莊王立。莊王初年,楚國發生好幾起貴族暴亂,與楚鄰近的群蠻、百濮也都乘機進行騷擾,但不久都被莊王平息。莊王是一位有雄才大略的君主,《左傳》說他在內政方面作過一些改革,因而減少了統治集團內部的摩擦。另外,在生產方面也有所發展,所謂「商農工賈,不敗其業」,楚的國勢為之一振。 公元前606年,莊王伐陸渾之戎,觀兵於周郊,並派人向周王去問九鼎之輕重,以表示有吞周的意圖。公元前598年,楚又攻破陳的國都。次年又興兵圍鄭,鄭被困三月才被楚攻破,鄭降於楚。晉聞訊後,派大兵救鄭。晉楚兩軍大戰於邲(今河南鄭州北),這時晉國政令不行,將帥不和,晉軍為楚所敗而狼狽逃歸。公元前594年,楚又圍宋達九月之久,宋向晉告急,晉畏楚而不敢出兵。這時宋、鄭等國都屈服於楚,莊王便成為中原的霸主。 鞍之戰和鄢陵之戰  隨著晉霸的中衰,和晉一向站在一邊的齊,漸漸對晉產生藐視的態度。齊頃公時,齊一面和楚聯結,一面不斷對魯、衛兩國用兵。公元前589年,魯、衛兩國因不堪齊的侵伐而向晉乞師,晉派大軍到靡笄山下(今山東長清),齊、晉大戰於鞍(今山東濟南),齊師戰敗。齊和晉結盟,並答應歸還所占魯、衛的土地。這次戰役的結局表明,晉仍是強大的,齊企圖代替晉的霸主地位是難以實現的。 晉戰勝齊,又引起了楚的不滿,是年冬,楚以救齊為名而大興兵。楚又舉行盟會於蜀(今山東泰安),參與者有齊、秦、魯、衛等十國,聲勢很盛。這時期晉不敢與楚爭,楚也不敢攻晉,晉、楚基本上處於相持階段。 公元前580年,晉厲公立,厲公很有重整晉國的意願。他即位之初就打敗了狄人和秦人。晉人一向稱齊、秦、狄、楚為「四強」,而這時除楚之外,都為晉所制服。 公元前579年,晉、楚兩國在華元的調停下議和,但兩國都無誠意,只是矛盾的暫時緩和。到公元前576年,楚就首先不遵守盟約而向鄭、衛進兵。次年,晉因為鄭服於楚而伐鄭,鄭求救於楚,楚恭王親率大軍救鄭。晉、楚兩軍大戰於鄢陵(今河南鄢陵),楚戰敗而退兵。 晉的戰勝,助長了厲公的驕傲情緒。他於公元前574年,「欲去群大夫」,殺掉了郤至、郤錡、郤犨,想以此來加強君權。但晉公室弱而卿大夫強的趨勢已難以扭轉,所以次年厲公又被欒書、中行偃所殺。 晉悼公復霸  晉厲公被殺之後,晉卿大夫之間的鬥爭漸漸緩和,故在悼公統治期間,晉勢稍振。 悼公在對付戎人方面採納魏絳和戎的策略,即用財物去騙取戎人的大 片土地,以代替過去的軍事殺伐。這樣便可把兵力抽出來以加強對中原的爭霸活動。 公元前571年,晉在虎牢(今河南汜水)築城以逼鄭。鄢陵之戰以來,鄭一直服從於楚。這時,鄭經不住晉的壓力而又倒向於晉。《左傳》說悼公時「晉三駕而楚不敢與爭」。這時晉、楚俱弱,但比較起來,晉略占優勢,楚不敢與晉對抗,故而悼公能復霸。不過,晉的霸業,至此也接近於尾聲了。 向戌弭兵  公元前546年,宋向戌繼華元而提出弭兵之議,當時像晉、楚、齊、秦等大國都表示同意。是年六七月間,晉、楚、齊、秦、宋、衛、鄭、魯等十四國在宋都開弭兵之會。齊、秦是大國,邾、滕是齊、宋的屬國,這四國不參與盟約。會上規定,晉、楚之從國必須交相見。就是說兩國的僕從國必須既朝晉又朝楚,承認晉、楚為共同的霸主。霸業由兩強來平分,這是前所未有的。如果不是兩強勢均力敵,這一現象是不會出現的。 弭兵之會以後的幾十年中,由於兩強力量接近於均衡,戰爭比以前減少了。 吳的強大和攻陷楚之郢都  地處長江下游的吳國,春秋前期和中原各國沒什麼來往,所以史書上缺乏有關吳的事跡。 公元前583年,晉採納從楚逃亡到晉的申公巫臣的策略,扶植吳國以制楚。晉派巫臣到吳,把中原的乘車、射御、戰陣教授給吳人,又「教之叛楚」。吳果然開始擾楚,屬於楚的一些蠻夷,也漸被吳吞併。 公元前515年,吳公子光殺王僚而自立,即吳王闔閭。《左傳》稱闔閭與民「辛苦同之」,吳日益強盛。公元前512年,吳滅徐(今安徽泗縣北),楚的卿大夫這時已感到吳將是楚不易對付的勁敵。 逃亡於吳的楚臣伍員受到闔閭的重用。他認為「楚執政眾而乖,莫適任患」,他建議吳王把吳軍分成三部分,每次出一師以擊楚,如此輪番的去擾楚,便可削弱楚人,而後以三軍攻之,一定能把楚打敗。吳王接受了這一計謀,果然,從楚昭王即位之後,「無歲不有吳師」,使楚疲於奔命。 公元前506年,吳大舉攻楚,吳軍溯淮而上,轉戰於小別山、大別山一帶。吳與楚戰於柏舉(今湖北麻城),楚軍失利。從攻楚以來吳五戰皆捷,吳軍遂攻入郢都(今湖北荊州),昭王奔於隨(今湖北隨州)。楚申包胥入秦乞師,秦襄公派兵車500乘以救楚。楚人在秦的援助下,把吳軍逐出楚境。楚由於這次失敗而失去了它強大的霸國地位。 吳伐越和越滅吳  與吳相毗鄰的越國,乘吳忙於攻楚之際而經常去襲擊吳。公元前496年,吳伐越,戰於槜李(浙江嘉興),吳師戰敗,吳王闔閭負 傷而卒。公元前494年,吳王夫差為報父仇而敗越於夫椒(今江蘇蘇州),又乘勝而攻入越都。越王勾踐率領5000甲盾而退保於會稽山(今浙江紹興),並使人向吳求和。伍員要求夫差滅越以除心腹之患,但夫差因勝越而驕傲自滿,不聽伍員建議而許越議和。 吳勝越以後,自以為從此可無後顧之憂,故一心想到中原和齊、晉試比高下。公元前486年,吳人在邗(今江蘇揚州附近)築城,又開鑿河道將長江、淮水連接起來,辟出一條通向宋、魯的水道。 隨著吳的強大,中原的魯、邾等國都屈服於它。吳為了壓服齊人,於公元前485年,派舟師從海上去伐齊。次年,吳又興兵伐齊,大敗齊師於艾陵(今山東萊蕪),齊軍主帥國書被殺,吳俘獲齊兵車達八百乘。 公元前482年,吳王夫差與晉、魯、周等國會於黃池(今河南封丘)。在會上吳與晉都爭作霸主,晉由於國內內亂未止,故不敢與吳力爭,吳奪得了霸主的位置。 《左傳》說夫差時,「吳日敝於兵,暴骨如莽」,又說他不恤民力,「視民如讎」。吳在爭霸方面雖有所得逞,但連年勞師動眾,造成了國內的空虛。 越王勾踐戰敗以後,不忘會稽之恥,臥薪嘗膽,「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訓」,越的國力漸漸恢復起來。而吳對此毫不警惕,吳王夫差為參加黃池之會,竟率精銳而出,使太子和老弱留守。越王勾踐乘虛而入,大敗吳師並殺死吳太子。夫差聞訊,匆匆趕回,與越議和。由於吳的長期窮兵黷武,民力凋敝不堪,難以和越對抗。公元前473年,越滅掉了吳。 勾踐滅吳後,也步吳之後塵,以兵北渡淮,會齊、晉諸侯於徐州,越兵橫行於江淮以東,「諸侯畢賀,號稱霸王」。 華夏和戎狄蠻夷的關係  由於經濟文化發展的不平衡,春秋時中原各國因經濟、文化上較先進而自稱為華夏,和他們相毗鄰的或是錯雜居住的則被稱為戎狄蠻夷。 戎和狄主要分布於黃河流域和其北面。北戎、山戎在今河北或遼寧一帶。姜戎、陸渾之戎本在今甘肅境內,後來被遷徙到今河南中部。狄分為白狄、赤狄。白狄在今陝西境,白狄別種的鮮虞、肥、鼓三國在今河北西部。赤狄有潞氏、留吁、鐸辰、東山皋落氏、廧咎如,大約都在今晉東南。夷分布於今江淮流域或沿海等地,如齊的東面有萊夷,淮、泗流域有淮夷。楚的南面有群蠻、百濮。 據古文獻記載,不少戎狄的生活方式以至語言、禮俗都和華夏人不同,如姜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被髮左衽」似是戎狄 人普遍的習俗。有些戎狄和華夏並無種族上的差異,如姬姓、姜姓之戎,他們和周人本是同族之人。他們之所以被周人看作戎人,原因就是他們文化上落後於周人。 春秋早期,戎狄勢力頗盛,華夏各小國固然受到較大威脅,就連晉、齊等大國同樣也遭到戎狄人的侵伐。春秋中期後,華夏各國日益強大,許多戎狄蠻夷被他們征服和吞併。在今陝西境內的許多西戎被秦所滅,赤狄、白狄大多被晉所滅。齊滅萊夷,大部分淮夷小國被楚、魯所滅。楚還吞併了南方蠻族所建立的小國或部落。軍事上的征服,使一些戎狄蠻夷被強制接受較為先進的華夏文化。到春秋末,大多數居住在中原或靠近中原的各族逐漸地融合於華夏族,華夷之間的差別、界限也就漸漸地泯滅了。 二 春秋時期的經濟發展 貴族與庶人  春秋時各國都按宗法關係而進行分封,故而受封地者多為公族出身的卿大夫。受田的多少依封建等級的高低而定,如晉國之制,卿受「一旅之田」,一旅之田為500頃。上大夫受「一卒之田」 [19] ,一卒之田為100頃。衛國的制度是卿可得百邑之封 [20] 。卿大夫除受封地之外,還可因功而得到賞田。《左傳》有關這方面的記載較多,如鄭君因子展、子產破陳有功而賞賜他們幾個邑。宋君賞向戌60邑。當時國君也可從卿大夫手中把土地收回,另外,卿大夫搶奪別人田地之事也很多,如魯閔公之傅「奪卜 田」,晉國「先克奪蒯得田於堇陰」 [21] 。當時土地還沒有成為商品,所以買賣田地的情形還未出現。 卿大夫在自己采邑內,具有生殺予奪之權。他們任命家臣為邑宰去治理采邑,可以派宰去殺死有罪的家族成員。采邑內設有武裝組織,任命司馬或馬正去管理。晉國的韓氏、羊舌氏兩家的封地達九縣之多,每縣都可以出100輛兵車。 采邑內也有手工業和商業。魯國叔孫氏的郈邑中有管理手工業、商業的工師和賈正 [22] 。 卿大夫從國君那裡獲得土地,因此他們也必須為國君盡一定的義務,除了要向國君交納貢稅之外,還得為國君提供軍隊和糧草。 在采邑中處於被壓迫、被剝削地位的是庶人或小人。他們要為「君子」去耕種公田以提供徭役租。《國語》說「君子勞心,小人勞力,先王之制也」正反映出當時這種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庶人除了種公田之外,還有許多沉重的徭役負擔。各國國君為了築城和修建宮室台榭,都要徵調大量的庶人去服勞役,為此而「妨於農收」的事,當時是經常有的。農人有不堪壓迫而淪為盜賊的,也有被迫而組織武裝暴動的。 田制和稅制的變化  春秋時期,田畝制度基本上沿襲自西周。《左傳》說楚國是「井衍沃」,即在平原地區劃成許多的井田。經濟上先進的齊、鄭等中原國家,也同樣保存著井田制。《國語•齊語》說:「陵阜陸瑾,井田疇均,則民不憾。」子產治鄭,實行「田有封洫,廬井有伍」。這些例子表明,管理好井田,成為施政內容的不可缺少部分。可見,這種田制在當時經濟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義。 隨著農業生產技術的進步,春秋時期土地利用率方面較過去有了提高。西周時耕地連種幾年就要棄置不用而另換新地。春秋中葉開始,實行自轅其處的轅田制,即農民無須換土易居,而僅在自己小片田地上分區休耕即可。 春秋早期,還是「藉田以力而砥其遠邇」。所謂「藉田以力」,就是指農人在種私田之外,還須共耕公田,提供力役地租。但是,隨著農業生產率的提高,種公田一事愈來愈行不通了。《詩•齊風•甫田》:「無田甫田,維莠驕驕。」甫田即公田。公田中長滿了野草,說明由於農人的消極怠工,公田荒蕪的現象日趨嚴重。 隨著農民種私田積極性的提高,共耕公田的做法逐漸被廢棄了,而是按農民實際的耕地面積來收取實物稅。如齊桓公時,實行「相地而衰征」,即把私田分成等級以徵稅。公元前594年,魯國宣布「初稅畝」,即履畝而稅,取代傳統的「藉田以力」的徭役租。過去農民除耕作公田外,很少與國家發生關係。現在隨著國、野的逐漸泯滅,國家除了要對農民履畝徵稅,還要農民承擔兵役。國家對人口、土地的控制逐漸加強了。 工商業的發展  農業的發展對手工業、商業的發展都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獨立富商的出現,是春秋時期工商業較過去有了進步的重要標誌。春 秋晚期,晉國都城絳的富商「金玉其車,文錯其服,能行諸侯之賄」 [23] 。特別到春秋末年,民間的富商日益增多,如越大夫范蠡棄官後經商,「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孔子弟子子貢經商於曹、魯之間,「所至,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 [24] 。由於經濟的發展,農業、手工業生產規模擴大,產品流人市場增多。舊的「工商食官」制已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故而民間獨立的商人應運而生。 與商人階層出現的同時,是金屬鑄幣的開始鑄造、使用。春秋晚期,周景王嫌錢輕而鑄大錢。在山西侯馬春秋末晉的遺址中,發現有鑄作錢幣的作坊。早先作為一般等價物的海貝、計量銅塊,到春秋末不得不讓位於金屬錢幣。 三 西周、春秋的文化 孔子及儒家學派  春秋末期,宗法制度已走向崩潰,世秉國政的公族已越來越腐朽和無能。出身於較低層貴族的士,開始在政治、文化方面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由於禮壞樂崩,一些能順應當時需要的學說思想產生出來。孔子及其所創立的儒家學派正是在這種歷史條件下出現的。 孔子名丘字仲尼,魯國人,生於公元前551年,卒於公元前479年。孔子是中國早期社會中偉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 在天道觀方面,孔子是信神和畏天命的,表明他未能擺脫西周以來天命鬼神的影響。另一方面,他對天命鬼神又持懷疑的態度,「敬鬼神而遠之」,並認為「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把探討和解決人世間的問題放在優先的地位,樹立起儒家重視人事的一貫傳統。 孔子對周禮很重視,把西周看做是理想的時代,儘管他對於舊制度認為應該有損有益,而不是全部照搬,但他對古代仍是比較嚮往的。 在孔子的哲學體系中,仁的思想是其重要的核心部分。仁是由孔子最早提出的,所謂仁就是「愛人」,他認為仁是貴族才能具備的一種品德。 在政治觀點方面,孔子主張「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反對國君橫徵暴斂,反對用殘殺的手段統治人民。他提倡「為政以德」,即試圖用德化的方法來使人民在統治者面前能夠俯首聽命。 孔子一生中教出了許多有才幹的學生,對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他自己是虛心地向別人學習,而且是「學而不厭」,對學生是「誨人不倦」。他倡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的作風。他本著「有教無類」的精神,使得許多出身非高貴的人也可獲得文化知識。戰國時期學術文化和教育的發達,孔子起到開風氣之先的作用。 《尚書》《春秋》《詩經》  今文《尚書》28篇,其中有少數成書於戰國,其餘的均為西周和春秋時的作品。《尚書》是周王及諸侯的命令、文告一類的文書,是銅器銘文以外的最古老的散文,其中保存著不少古史材料。 春秋時魯國官修的《春秋》,是流傳至今的我國最早的一部編年史。它通過極為簡練的文字,概括出一些重大歷史事件,並表示出作者對這些事件的褒貶。《春秋》對於後世歷史編寫起到了示範的作用。 《詩經》是一部從西周到春秋的詩歌總集,裡面共收詩305篇。《周頌》、《魯頌》、《商頌》為廟堂詩歌,《小雅》、《大雅》多出於貴族、官吏之手。15國風中有貴族的作品,但以民歌為多。《周頌》和《小雅》、《大雅》產生於西周,其餘的多為春秋時作品。《詩經》內容包羅甚廣,從祭祀、征伐到民間的戀愛、勞動等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可成為它所選擇的題材。《詩經》是具有現實主義特色的文學作品。 第三節 戰  國 《史記》將周元王元年(公元前475年)定為戰國七雄歷史的開端,從這年到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是中國歷史上的戰國時期。這期間各國混戰不止,戰國就由此而得名。 春秋時一百多國,經過不斷兼併,到戰國初年,見於文獻者約有十幾國。大國有秦、魏、趙、韓、齊、楚、燕,即所謂的「戰國七雄」,此外還有越國。小國有周、宋、衛、中山、魯、滕、鄒等。當時還有不少少數民族分布在四周,北面和西北面有林胡、樓煩、東胡和儀渠,南面有巴、蜀和越人。 七國的疆域情況大約如此:秦的國土包括今陝西關中和甘肅的東南部。魏約占有今山西南部、河南北部、中部、東部。趙約占有今山西北部、中部和河北的中部、西南部以及內蒙古自治區的一部分。韓約占有今河南中部、西部和山西東南部。齊占有今山東北部、河北東南部。楚約占有今湖北全省以及河南、安徽、湖南、江蘇、浙江等省的一部分。燕約占有河北北部和內蒙、遼寧、吉林的一部分。 一 社會經濟的發展 鐵器的廣泛使用  春秋末到戰國初,鐵工具開始在生產中廣泛使用。《管子》說農夫必須有鐵制的耒、耜、銚,女工必須有針和刀,制車工必須有斤、鋸、錐、鑿,否則就不能成其事。《孟子》提到「鐵耕」,證明當時耕田必定用鐵器。根據解放后豐富的考古發掘材料,更加證實了戰國時鐵工具大量出現這一事實。現在所知,遼寧、河北、山東、河南、陝西、湖南等省都出土有鐵器。毫無問題,鐵器的使用和生產已普及於許多地區。出土的工具,種類頗多,有犁頭、鋤、臿、鐮、銍之類的農具,也有斧、錛、鑿、刀、錘等手工工具,這些鐵工具代替了過去的木、石和青銅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對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起著極大的推進作用。 農業生產力的發展  鐵器的使用,增強了開荒的能力,使耕種面積不斷擴大。當時記載中常提墾闢草萊之事就說明了這點。耕作技術也有了相應的變化,主要是出現了深耕,這是使用木、石工具時無法實現的。《孟子》、《韓非子》說:「深耕易耨」、「耕者且深,耨者熟耘」,表明深耕已經普遍推行。《莊子》說:「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蘩以滋」,《呂氏春秋》說深耕可使「大草不生,又無螟蜮」,使禾、麥得到好收成。深耕不僅能提高畝產量,而且還可減輕蟲、旱之災,所以受到人們的特別重視。大約和使用鐵器同時,也開始用牛耕田,《國語》說:「宗廟之犧為畎畝之勤」,就是一個例證。 施肥和人工灌溉也有了發展。《荀子》說:「多糞肥田,是農夫眾庶之事」,並認為「田肥」,就可多收谷實。戰國時的糞主要是指以水漚草或焚草為灰,《禮記•月令》說把田間野草燒灰,既除草害,也能肥田。《周禮》有薙氏,專掌「殺草」。這些記載都是關於用草作肥料的例子。《周禮》中還提到施種肥之法,以獸骨汁浸種,可使作物生長得更好。人們對於人工灌溉也很重視,《荀子》說:「修堤梁,通溝澮,行水潦,安水臧,以時決塞,歲雖凶敗水旱,使民有所耘艾。」中原一帶種稻,更非人工灌溉不可,《戰國策》記載西周君放水,東周君方得種稻的故事。《周禮•稻人》講到如何在田中放水和蓄水。戰國時還出現一種叫桔槔的汲水工具,是利用槓桿原理做成的,多用於小面積土地的灌溉。 戰國時出現了有關農學的著作。《管子•地員篇》記錄了許多有關土壤的知識,並指出結合哪些土壤應該種植何種的作物。《呂氏春秋》的《上農》、《任地》、《辯土》、《審時》四篇,是戰國末的重要農學著作。其中十分強調「深 耕熟耨」,既要耕得深,還要多耕多耨。在整地方面認為在田間須開溝作壟,好依土壤濕、燥不同而決定將作物種在溝中或壟上。種植作物必須疏密適中,整齊成行。對於農時極為注意,認為播種、收穫都必須「得時」,過早為「先時」,過遲為「後時」,這樣都會影響穀物的產量和質量。這些先進經驗的提出,反映了當時農業技術的進步。 戰國時農產量比過去有了提高。據魏李悝的估計,魏國100畝田平常年景能收粟150石,如遇大豐收可增加到300石或600石。《呂氏春秋》說:「上田夫食九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不可以損,一人治之,十人食之。」隨著農業生產力提高,農民能提供多一些的剩餘產物應是無疑問的。 水利工程的興修  水利灌溉工程在戰國時獲得很大發展,這對農田灌溉和航行都有很大好處。 魏在惠王時曾開大溝引河水南入圃田澤(今河南中牟縣西),又引圃田之水到大梁。魏襄王時,鄴(今河北臨漳)令史起,開渠引漳水灌溉鄴一帶的土地,使鹽鹼地變成良田,改變了當地的經濟面貌。 秦昭王時,蜀郡守李冰,在今四川灌縣附近,將離堆鑿開,使岷江變為兩股,以分水勢,既解除了岷江水害,又使成都大平原得到灌溉和通航之利。這一工程即後來有名的都江堰。 戰國末年,秦用韓國水工鄭國,在關中開渠以溝通涇、洛二水,即所謂的鄭國渠。渠長三百餘里,渠兩岸的「澤鹵之地四萬餘頃」,變成「收皆畝一鍾」的良田,史稱關中於是成為沃野,秦國更為富庶。 田制的變化  戰國時,井田制已走到盡頭,當時的土地仍基本為國家所掌握,國家直接向農民授田,也叫行田。《周禮•遂人》說:「以歲時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呂氏春秋•樂成》說:「魏氏之行田也百畝,鄴獨二百畝,是田惡也。」授田只是給予使用權,且有期限,農民所受之田不能據為私有。授田的對象主要是平民,有的國家還授給外來者,以招徠人民增強實力。 授田基本都以一戶100畝為標準,所謂「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 [25] ,「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 [26] 。由於生產力提高,百畝之田不僅能養活一家人,還能養活更多的人,《孟子》里說,「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 [27] 農民接受國家的田地後,就要承 擔田租和力役。田租一般為十取一。除田租外有時還要交納芻稾。睡虎地秦簡《田律》規定:「人頃芻稾,以其受田之數,無狠不狠,頃入芻稾三石、稾二石。」 此外國君也會把大片土地賞賜給一些貴族和功臣。魏吳起曾許諾賞給有功的戰士「上田上宅」,秦將王翦還向秦始皇請求「美田宅、園池甚眾」。 由於主要是由國家掌握著大量耕地,故田地還不能大量隨意買賣。只有個人所有的住宅、園圃才能買賣。戰國初,趙中牟之人已有賣住宅、園圃者。 授田制雖然提高了農民的積極性,但農民在沉重的租稅負擔下,生活仍是十分貧困。魏李悝曾對農民的收支情況作過計算,他說五口之家的小農,種田百畝,一般情況下百畝之田年收150石粟,交納十一之稅需要15石,五人每年口糧共需90石,餘下的45石出售後可得1350錢,而全家衣著、祭祀兩項支出就須1800錢,這樣每年尚虧空450錢,至於疾病、喪葬之費,以及其餘的苛捐雜稅還未計算在內。另外,戰國時農民還有很重的力役負擔。《孟子》說農民「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又說在凶年飢歲之時,老弱凍餓而死,壯者流散於四方。破產的農民,或「嫁妻粥子」,或流亡,有的進入城市作小商販或小手工業,也有的去作傭工,《韓非子》提到僱傭工去耕耨或排澇。有些流亡破產的農民甚至「聚群多之徒」,在深山廣澤林藪中,作掘墓或搶劫之事。 手工業的發展  農業生產力的提高和鐵器用於手工業,大大推動了手工業的發展。 《周禮•考工記》記載官府手工業分製造木器、銅器、玉器、陶器和染色等不同工種。《考工記》有「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等記載,這又表明在每一工種之中還分不同的專業。手工業內部分工如此細密,反映出手工製造業的發達。 冶鐵是新興起的一種金屬冶鑄業。隨著社會上對鐵器的大量需要,冶鐵業得到迅速發展。《管子》說:「山上有赭者,其下有鐵。」則當時人已知道通過礦苗來找礦的方法了。在《山海經》中提到出鐵之山很多處,有「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十」這樣的話。人們對鐵礦如此之注意,表明了冶鐵生產的規模不斷地在擴大。 新中國成立後各地出土的戰國鐵器,其中以農具、手工工具的數量為最多,兵器、日用器皿則較少。在河北興隆發現有鑄造斧、鋤、鐮、鑿等工具的鐵質鑄范四十付,在河南新鄭發現了泥質的鑄范。范的發現,進一步證實戰 國時已有熱鑄技術。通過對實物的化驗,知道最初多用塊煉法而得到純鐵。後來掌握了熱鑄法。戰國晚期,又學會了將純鐵加熱滲炭而製成鋼的技術。在戰國時期的幾百年間,由於勞動人民的智慧和才能,冶鐵技術獲得了很快的發展,這在世界冶金史上也是非常突出的事。 青銅器製作在戰國手工業中仍占有重要地位。青銅製品除官僚、貴族所用的禮器、樂器、銅鏡之外,還有數量較多的各種兵器和貨幣。在冶鑄技巧方面也有進步。《周禮•考工記》記載有「鐘鼎」、「斧斤」、「戈戟」、「大刃」、「削殺矢」、「鑒燧」六齊。齊是指銅、錫的比例,這說明當時在銅、錫比例的掌握上已有很豐富的經驗。 戰國時錯金銀器大為盛行,即用紅銅或金、銀在銅器上鑲嵌出文字或花紋,這是一種精細的工藝技巧。 戰國時紡織品生產也頗為發達。東方的齊國以多「文采布帛」著名於世。長沙出土的楚簡上,有「羅」、「阿縞」等紡織物名稱,反映出品種的繁多。楚墓中出土有織出菱形紋的絲絹殘片,還有織得很細的麻布,每平方厘米有經線28支,緯線24支。此外還發現繡有夔鳳紋的絲織品。 鹽在戰國時有較大規模的生產。燕、齊兩國以產海鹽著稱,《管子》說:「齊有渠展之鹽,燕有遼東之煮。」魏國的河東有大鹽池(今山西運城),生產的池鹽也很有名。 漆器生產在戰國時也很發達,楚墓中常出土一些精美的漆器,有杯、奩、豆、匣等物,色彩鮮明,花紋絢麗。 戰國時手工業生產仍有相當大部分是由官府經營的。《管子》提到統治者很重視鹽業的收入。《管子》又提到齊設有「鐵官」,甚至鐵礦山也為官府所壟斷,嚴禁人民入內。河北興隆出土的鐵范,上有官府名稱的銘記。當然設鐵官者不僅限於齊、燕兩國。鹽、鐵業能為統治者提供巨大的收入,因而官府是不輕易放棄的。據器物銘文記載,三晉和秦管理、監督銅器生產的官吏是「工師」或「丞」。秦國冶鑄銅器的工匠,常由「鬼薪」、「隸臣」等罪犯奴隸擔任。 戰國時民營手工業也有很大發展。魏猗頓以煮鹽致富,魏的孔氏,趙的卓氏、郭縱,都以冶鐵成業。孔氏「家致富數千金」,郭縱甚至「與王者埒富」。由此可見,民營作坊具有很大的生產規模。 商業交換的發展  農業和手工業之間的分工加強,導致了交換的發達,正如《孟子》所說,當時農民不從事手工業,可獲得布帛和陶器、鐵器,而手工業者不耕田也能得到糧食。《荀子》說當時北方的走馬、吠犬,南方的羽翮、 齒革、丹干,東方的織物和魚鹽,西方的皮革、文旄,都出現在中原的市場上。交換又使各地區間經濟上的聯繫逐漸密切起來。 商業交換興盛,商人也日益增多。在交通方便、經濟繁榮的三晉、周、魯等地,居民中以商販為業者占有相當的比例。戰國時商人靠買賤賣貴和囤積居奇來牟取暴利。著名的大商人白圭,根據「人棄我取,人取我與」的準則,豐年時收購糧食,拋售出絲、漆、繭,荒年時又售出糧食而收進帛、絮。當時有「末病則財不出,農病則草不辟」的說法,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商人對擴大產品流通還是有一定的作用。 為了適應商業交換的需要,各國都鑄造了大量的金屬錢幣,當時各國錢幣形式是不一樣的。三晉和周以鏟狀的銅質布幣為主,燕、齊則以銅質的刀幣為主,刀、布早先曾當作交換的媒介,所以在錢幣形式上還有所保留。楚國通行小方塊黃金作的「郢爰」幣,還有是貝形的銅幣,也即後人稱之為「蟻鼻錢」者。為了使用起來方便,在各國銅幣中,也有大小、輕重之別,如晉陽、安邑布各分為「二 」、「一 」、「半 」三種。戰國晚期,三晉、周、齊都鑄造過一些圓孔或方孔的圓錢,秦統一後,圓錢便成為固定不變的形式了。戰國時錢幣往往由城邑來發行,錢幣上多鑄有地名,常見的有安邑、陰晉、垣、邯鄲、晉陽、離石、藺、長子、皮氏、高都、安陽、即墨、襄平等一百多個地點。這說明當時鑄造錢幣的城邑相當的多。 戰國時度、量、衡實物資料流傳下來的不少,有銅尺、銅權、銅量等。重要的銅量有齊子禾子釜、陳純釜和秦商鞅量。戰國時一升約合200毫升,一斤約合250克,一尺約合23厘米。值得注意的是各國度、量、衡標準漸趨於一致,應是商業交換頻繁的結果。 在貨幣出現的同時,高利貸資本也活躍起來,當時稱之為「子貸金錢」。放債者有商人,也有像孟嘗君這樣的貴族官僚。史載孟嘗君每年利息收入達十萬錢之多。《孟子》說農民經常要向別人去借貸,《管子》說有些農民甚至靠告貸維持生活。當時有所謂「倍貸」者,即利率達100%。廣大貧苦農民,自然是高利貸殘酷剝削的主要對象。 春秋時作為統治中心的城邑,到戰國時往往成為交換的中心,當時如周的洛陽、魏的大梁、韓的陽翟(今河南禹州)、齊的臨淄、趙的邯鄲、宋的陶(今山東定陶)、衛的濮陽(今河南濮陽)、楚的郢(今湖北荊州)、燕的薊(今北京),既是政治中心,又是有名的商業城市。《戰國策》說戰國以前,「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者」,戰國時則「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城邑規模擴大,人口增多,這和工商業的發達有 一定的關係。《戰國策》說齊都臨淄「甚富而實」,「臨淄之途,車轂擊,人肩摩」,「其民無不吹竽鼓瑟,擊築彈琴,鬥雞走犬,六博蹋鞠」,城市的繁華情景,可見一斑。 戰國時不少城邑的遺址,現在已作過勘探。齊都臨淄城址,東西約廣三公里,南北長四公里。河北易縣燕下都故址,長寬各達四公里左右。這和文獻上說的「七里之郭,五里之城」,頗為符合。在燕下都的城址內,城北部發現不少大宮殿建築遺蹟,在其周圍有冶鐵、燒陶和骨器、兵器、錢幣作坊遺址,居民住區集中於城西南部。圍繞著城牆還有一道起護衛作用的城壕。通過對燕下都城址的勘查,可以了解到戰國時大城市的規模和城市布置的一般情況。 二 各國的變法和君主集權制度的形成 魏、楚、齊、韓的變法改革  戰國初年各國為富國強兵,都進行了變法活動。各國中以魏國進行變法為最早,開始於魏文侯時。文侯禮賢下士,師事儒門弟子子夏、田子方、段干木等人,又任用李悝、吳起、西門豹等人。這些出身於小貴族的士參與政治,標誌著世族政治開始為官僚政治所替代。 李悝是魏文侯、武侯時參加政治改革的重要人物之一。 李悝曾兼采各國成文法而作《法經》。《法經》分「盜」、「賊」、「囚」、「捕」、「雜」、「具」六篇。 [28] 「盜篇」中規定大盜要戍邊為守卒,重者則處以死刑。甚至還禁止道路拾遺,李悝說拾遺是有「盜心」的表現,犯者要受刖刑。「賊」指傷人、殺人,「殺人者誅」,其家屬沒入於官。「盜」、「賊」兩篇都是對生命、財產如何保護的具體條文,李悝認為它最重要,所以列於《法經》之首。《法經》中規定一人越城者誅,「十人以上夷其鄉及族」。「群相居一日以上則問」,三日以上要處死。這些規定顯然是為了鎮壓人民的反抗活動。對於盜竊符、璽者要處重刑,又禁止人民議論法令,違者要處死。這些條文都是為了保護王權和加強專制主義。 李悝作《盡地力之教》。他認為農民「治田勤謹,則畝益三斗,不勤則損亦如之」,即要農民加強勞動強度,以增加國庫收入。李悝又作「平糴法」,即在豐年時向農民多征糧食以作為儲備,供荒年時調劑之用,農民便不致因饑饉而破產、流散。李悝這些措施,「行之魏國,國以富強」。 楚在悼王時,魏吳起奔楚,悼王用吳起進行變法。當時楚「大臣太重」、「封君太眾」,吳起的改革便先從摧毀貴族封君勢力入手。他下令:「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另外又「罷無能,廢無用,損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命令這些貴族遷徙到邊遠曠虛之地 [29] 。這樣,國家收入增多了,吳起便用這筆錢來養兵。進行改革僅一年,悼王死,舊貴族攻殺吳起於悼王喪所。楚肅王即位,便以傷害悼王屍體的罪名懲治了舊貴族,「夷宗死者七十餘家」,使舊貴族遭到很大的打擊。 齊威王時,即墨大夫治即墨,「田野辟,民人給」,阿大夫治阿,則「田野不辟,民貧苦」。威王誅阿大夫而重賞即墨大夫,「齊國大治」。威王用鄒忌為相,鄒忌也注意「謹修法律而督奸吏」 [30] 。由於齊國和三晉一樣地實行君主集權和法治,到威王末年,「齊最強於諸侯」。 韓昭侯時,「申不害學術以干昭侯」,昭侯用申不害為相。申不害的「術」是要求君主「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即君主應有一套控御臣下的辦法。史稱申不害「修術行道,國內以治」。 秦商鞅變法  秦在戰國初年,社會經濟也在發生劇烈的變化。公元前408年「初租禾」,即從力役地租轉化為實物地租;公元前378年「初行為市」,表明商業交換也正在活躍起來。秦的這種發展,比起關東各國仍要落後一步。秦孝公時,秦國是「君臣廢法而服私,是以國亂、兵弱而主卑」,受到楚、魏兩國的侵迫。秦在外交上地位頗低,不能參與中原各國之盟會,各國都以「夷狄遇之」。秦孝公在內外壓力下,迫切地要求變法圖強。 衛人公孫鞅,在魏相公叔痤門下任事。公叔痤死,鞅聽說秦正下令求賢,於是離魏而入秦,「說孝公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孝公便用他進行變法。後來秦封公孫鞅於商,故又號為商鞅。 公元前356年,商鞅下變法令,「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匿奸者與降敵同罰」。凡民有二子以上不分家者,「倍其賦」。把大家庭拆散為小家庭,無非使農民能更多地提供租稅和力役。對於農民「致粟帛多者」,可免除徭役或租稅;不努力耕作,和棄本逐末者,全家都要被罰為奴隸。又鼓勵人民立軍功,有功者可得爵,私鬥者則要受罰,宗室無軍功者,便不能取得貴族身份,新的軍功貴族按爵位高低來決定他們占有田宅、奴隸的多少和服裝的等次。 商鞅的新法令和舊貴族的利益是有牴觸的。新法實行了一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當時太子也違法,商鞅嚴懲太子的師傅以儆眾,從此無人敢公開反對。實行幾年之後,秦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公元前350年,秦從雍(今陝西鳳翔)遷都咸陽,商鞅又下第二次變法令,禁止家人「同室內息」,為使父子、男女有別;「平斗桶、權衡、丈尺」,即統一度量衡制。將全國的小都、鄉、邑集合成41縣,縣置令、丞,舊貴族的封邑遭到徹底的破壞。又下令廢井田,開阡陌,實行授田制。 秦經過變法,國家開始富強。對外方面首先是向魏進攻。公元前354年,奪取了魏的少梁(今陝西韓城),公元前352年,商鞅率兵圍安邑(今山西夏縣),公元前340年,商鞅又虜魏將公子卬而戰勝魏軍。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子惠文王即位,商鞅被殺,但變法的成果仍沿襲不變,終於使秦走上日益強大的道路。 官制和兵制  各國經過變法後,在國君之下有一套受他控御的官僚機構,確立起君主集權制。戰國時是「量能而授官」,即官吏由國君任免,完全改變了春秋時世族壟斷官職的局面。戰國時也起用平民做官,如申不害、藺相如都出身低微,不過普遍的情況仍是由宗室、同姓或大族擔任要職,如齊國的諸田,楚的屈、昭、景三家。 官僚機構中地位最高者為相,當時稱為「相邦」或「丞相」、「宰相」,獨楚國稱為令尹。相是國君的助手,《荀子》說相是百官之長,治理朝中之「百事」,和春秋時執政有相似之處,所不同者相一般不率兵出外作戰。相下面的重要官吏有司徒、司空、司寇、尉、御史等。 官吏一般都是領取實物俸祿,以代替過去的采邑。高官的俸祿在三百石以上,有「食祿千鍾」或三千鍾、萬鍾者。百石、五十石是小官之俸,最低者有所謂「斗食」者。各國宗室受封者不少,如齊的靖郭君、孟嘗君,魏的信陵君和趙的平原君。大臣立大功者也受封,如趙封廉頗為信平君,燕封樂毅為昌國君,秦的魏冉、范雎都封侯。不過戰國的封君在封邑中無統治權,且不能長期世襲,僅是食租稅若干戶而已。 戰國時大小官吏都靠璽來行使其權力。璽是國君發給的,可隨時「奪璽」或「收璽」。國君掌握了璽,也即掌握了對官吏的任免權。國君還通過「上計」來對官吏進行考核。「上計」是官吏將一年應收賦稅數,分別書寫在兩片木券上,一片交國君,年終時國君以券來確定官吏的成績。《韓非子》中關於縣令在「上計」時被國君收璽免官的例子頗多。《荀子》說相「歲終奉其 成功以效於君,當則可,不當則廢」,則對於相這樣的高官也不例外。 各國都開始在地方上設立屬於中央管轄的縣,縣下面又有鄉、里之類的組織。《戰國策》用「百縣」來表示魏國設縣之多。秦商鞅變法後,全國設立了41縣。各國在邊遠地區,為了加強防禦力量,又設郡以統縣。魏有上郡,楚有漢中郡、黔中郡、巫郡,趙有雲中、雁門等郡。郡的大小不一,如韓的上黨郡有17縣,趙的代郡和燕的上谷郡各有36縣。郡設有守,守既管地方行政,又管軍隊和防守。縣設有令,令下面還有御史、丞、尉,此外還有管理市的官吏。鄉、里中設「里正」、「伍老」等直接統治農民的小吏。守、令都由國君來任免。 戰國時各國都實行徵兵制。戰爭發生,凡屬適齡的男子都有可能被徵調去作戰。此外也還有相當數量裝備較好的常備兵,並受過一定的訓練,當時稱為「練卒」或「練士」。 兵權操於國君之手,作戰時由國君任命將帥。國君通過虎符來調動軍隊。虎符是銅鑄的,分左右二符,有子母口可扣合起來。右符在王所,左符歸將領,將領如無王符就不能發兵。根據秦《新郪虎符》銘文記載:地方上發兵超過50人,就必須有王符。 [31] 可見國君對軍隊控制是異常嚴密的。 三 七國的兼併戰爭和秦的統一 戰爭規模的擴大  戰國時期兼併戰爭比春秋時更為激烈和頻繁,規模也更大。各大國都擁有雄厚的武裝力量,三晉、齊、燕各有帶甲之士數十萬人,秦、楚兩國各有「奮擊百萬」。在作戰時往往是大量出動,戰國末秦、趙長平之戰,趙國出兵40多萬人。秦為了滅楚,動員兵力達60萬人之多。春秋時的大戰,有時數日即告結束,戰國時則短者要數月,長者可以「曠日持久數歲」。作戰雙方都要求消滅對方實力,因此一次戰役中被斬首的士兵是數萬或數十萬,正如《孟子》所說:「爭城以戰,殺人盈城,爭野以戰,殺人盈野」,充分反映出當時戰爭的殘酷性。戰爭中消耗的物力也是驚人的,《戰國策》說一次大戰,僅以損失的兵甲、車馬而言,「十年之田而不能償也」。當然戰爭的費用都是由人民來負擔的。 各國都致力於發展堅甲利兵。像楚、韓兩國,都以武器製作精良而著稱於世。戰國時兵器仍以青銅為主,普遍使用的是銅戟和銅劍。鐵兵器也開 始使用,如《史記》說「楚之鐵劍利」,《荀子》說:「宛鉅鐵他(矛),慘如蠭蠆。」戰國末年已有鋼製的劍、戟,這已為考古材料所證實。鎧甲除皮製的之外,還出現了鐵甲。鐵制的頭盔也同時出現。新發明的重要武器為弩,弩是在弓上安裝木臂和簡單的機械,有很強的發射力。韓國所造的勁弩,可把箭射至六百步以外。作戰器械方面,攻城用的雲梯、衝車,水戰用的「鉤拒」,戰爭中常見使用。 作戰方法、兵種,也隨著戰爭規模擴大而發生變化。受地形條件限制較少的步戰越來越重要,車戰則漸居次要地位。北方民族騎戰之法也傳入中原。趙武靈王即提倡「胡服騎射」。為了便於騎戰,公元前302年,趙下令「將軍」、「大夫」、「戍吏」都要穿胡服。《戰國策》記載七國各有騎數千匹或萬匹,騎兵這一新的兵種在各國已得到推廣。 為了加強防禦,各國不惜動用大量人力來修建長城。齊長城西起於平陰防門(今山東平陰),南面到海邊的琅琊。魏為了保護其河西地,曾在今陝西洛水以東築長城。趙國修長城於漳水、滏水流域,武靈王又在陰山下修長城。燕國在大破東胡以後,造長城西起於造陽(今河北懷來),東止於襄平(今遼寧遼陽)。燕、趙北邊長城,都是為防禦北方各族的入侵而建造的。 魏的強盛和徐州相王  魏經過政治改革後,成為春秋末戰國初年的一個強國。文侯、武侯兩世,魏滅中山國,東面屢敗齊人。西面侵入秦之河西,派李悝、吳起守西河、上地,一再挫敗秦人的進攻。 到武侯子惠王時,魏更加強盛。公元前361年,惠王從安邑(今山西夏縣)遷都於大梁(今河南開封),從此更加緊了對宋、衛、韓、趙等國的進攻。公元前354年,魏攻趙,圍邯鄲。次年,魏攻陷邯鄲,但齊也勝魏於桂陵(今山東曹縣)。公元前344年,惠王在逢澤(今河南開封東北)開會,並「率十二諸侯,朝天子於孟津」,魏惠王開始稱霸於天下。 公元前343年,魏攻韓,韓求救於齊,齊派田忌、孫臏擊魏救韓,魏軍在馬陵(今河南范縣濮城鎮),為齊伏兵所敗,損失十萬兵,主將太子申、龐涓都戰死。魏在西面則屢敗於秦,失去了少梁(今陝西韓城)和安邑(今山西夏縣),河西屏障開始被秦突破。戰敗於馬陵的次年,秦商鞅又率兵伐魏,虜魏將公子卬。魏一再戰敗,已不能獨霸天下,公元前334年,魏惠王和齊威王在徐州(今山東滕州)相會,互尊為王,承認魏、齊的對等地位,以共分霸業,並緩和魏、齊的矛盾。 秦的對外進攻和疆土的擴大  秦經過商鞅變法,國勢蒸蒸日上,秦首先進攻的對象是魏國。公元前333年,魏戰敗於秦,次年魏割陰晉(今陝西華 陰)與秦。次年秦又大敗魏兵,虜魏將龍賈,次年魏又納河西地,次年秦渡河取汾陰(今山西萬榮)、皮氏(今山西河津),又攻下了焦(今河南陝縣)。次年魏只得割上郡15縣向秦求和,從此魏失去了在河西的全部領土。 公元前325年,秦惠文王也開始稱王。秦的強大和不斷向東進攻,給予三晉很大的威脅。公元前318年,魏公孫衍起來聯趙、韓、燕、楚「合縱」攻秦。結果被秦打得大敗,將帥被俘。公元前316年,秦攻占趙的中陽(今山西鄉寧)、西都(今山西平遙),公元前315年又攻占趙的藺(今山西離石西)。公元前314年秦又大敗韓軍於岸門。公元前308年,秦武王派甘茂攻下韓有名的大城宜陽(今河南宜陽),秦的勢力從此向中原步步深入。 公元前312年,秦、楚大戰於丹陽(今河南淅川一帶),楚大敗,楚的軍將死於此役者七十多人,懷王又派兵襲秦藍田(今陝西藍田),又敗於秦。秦取得楚漢中地的一部分,置漢中郡。楚的西北門戶於是落入秦人之手。秦惠王又不斷攻打義渠之戎,以擴大秦的領土。 公元前316年,蜀有內亂,秦惠王派司馬錯一舉而滅蜀,於是「秦益強,富厚輕諸侯」。 齊宣王伐燕和燕破齊  魏、齊相王以後,魏日益衰弱,關東六國中最強者就只有齊國了。在燕王噲晚年,讓國於大臣子之,太子平聚眾攻子之,引起了內亂。公元前315年,齊宣王派田章率兵攻燕,僅50天便攻下了燕。由於齊軍對燕人的蹂躪,燕人起來反抗,趕走了齊兵,但燕國也因此而殘破。趙武靈王護送燕公子職回國繼位,是為燕昭王。 齊到湣王時,對外發動了一系列的戰爭。公元前301年,齊率韓、魏去攻楚,敗楚於垂沙(今河南泌陽一帶),殺楚將唐蔑。公元前296年,齊又聯合三晉、宋等國「合縱」攻秦,秦也不得不退出一部分侵地以求和。齊和燕又戰於桓之曲,燕損失十萬兵。齊這幾次的大勝,對各國都有很大震動。公元前288年,齊和秦曾一度互相稱帝,齊湣王為東帝,秦昭王為西帝,表明齊和秦是東西的兩強。公元前286年,齊又滅「五千乘之勁宋」,使得「泗上諸侯鄒魯之君皆稱臣,諸侯恐懼」。齊因連年興師用兵,造成「穡積散」、「民憔悴、士罷弊」,滅宋以後,齊實際上已成強弩之末。 燕昭王即位之後,禮賢下士,樂毅等人都奔赴燕,經過28年而「燕國殷富」。公元前284年,燕聯合三晉、秦、楚而大舉伐齊,齊無力抵禦,燕將樂毅很快就攻下齊都臨淄,湣王出走,不久就被殺。齊除莒、即墨以外的七十餘城,都為燕占領,並成為燕的郡縣。公元前279年,燕昭王死,子惠王立,惠王以騎劫代樂毅,齊將田單舉兵反攻,殺騎劫,大破燕兵,收復了所有失地, 迎齊襄王人臨淄。齊雖然取得勝利,但國力未能因此而重振。 楚的削弱  楚在戰國時,地廣人眾,在關東各國中是比較強大的一國。公孫衍「合縱」攻秦之時,楚懷王曾被推為縱約長。懷王時楚又滅越,楚國的疆域擴大到長江下游的沿海地區。自從秦、齊兩國日益強盛,楚也不斷和秦、齊進行鬥爭,但都遭到失敗,最後楚懷王被秦誘至秦國而死於秦。 到楚頃襄王時,統治者「淫逸奢靡,不顧國政」,又不修城池,不設守備。公元前280年,秦攻下楚的漢北地及上庸(今湖北竹山),司馬錯又從蜀而攻楚的黔中郡(今湖南西部),次年,秦將白起更是引兵深入,攻下鄢(今湖北宜城)、鄧(今湖北襄樊附近)和西陵(今湖北宜昌西),次年攻占了郢都,秦軍繼續南進,一直打到洞庭湖邊上。楚的軍隊潰散而不戰,楚頃襄王逃竄於陳(今河南淮陽)。秦在占領的楚地上設立黔中郡和南郡,從此「楚遂削弱,為秦所輕」。 趙的向北發展和長平之戰  趙武靈王實行「胡服騎射」,改革了軍事裝備和作戰方法,以增強軍隊的戰鬥力。武靈王向北進攻,「攘地北至燕、代,西至雲中、九原」。武靈王晚年,傳位於子惠文王,自號為「主父」,「而身胡服,將士大夫西北略胡地」。當時關東各國除齊以外,當以趙的國力最為雄厚。尤其在燕破齊後,能與秦較量者更是非趙莫屬。公元前270年,秦、趙戰於閼與(今山西和順),趙將趙奢大敗秦兵。 公元前266年,秦昭王用范雎為相,昭王採納了范雎的「遠交近攻」之計,這樣既能破壞各國的「合縱」,又能使秦得到的領土得以牢固占有。公元前263年,秦攻占韓的南陽(今河南沁陽一帶),使韓和其上黨郡隔絕。郡守馮亭便以上黨降趙。秦和趙為爭奪上黨郡而發生了有名的長平之戰。公元前260年,趙軍被困於長平(今山西高平),因糧絕而全軍降秦,秦將白起坑殺趙卒四十餘萬人於長平。次年,秦軍又乘勝而進圍邯鄲。秦攻了兩年多未攻下,後來魏信陵君及其他國家派兵救趙,秦解兵而去。經過長平之戰和邯鄲之圍,趙國在實力上,受到嚴重的損失。 秦滅六國  由於秦在對外兼併戰爭中不斷取得勝利,到秦昭王末年,屬於三晉的上郡、河東、上黨、河內、南陽等地都被秦攻占。秦南面有巴、蜀以及漢中郡、黔中郡、巫郡。疆域之大,六國罕有能與其匹敵者。尤其是中原的不少經濟、文化先進的地區大都為秦所有,大大增強了秦的實力。這時關東六國已次第削弱,像韓、魏兩國甚至入朝於秦,「委國聽令」。秦對六國的鬥爭已取得決定性的勝利。 到秦莊襄王時,東周、西周都已被秦滅掉,「秦界至大梁」。 公元前246年,秦王政即位,呂不韋為相,不韋招致天下賓客,準備滅六國。公元前237年,秦王政親自執政,以李斯為佐。開始大規模出兵,與此同時,又用金錢收買六國權臣分化其內部,以配合軍事上的猛烈攻勢。 公元前230年,秦滅韓,以韓地為潁川郡。公元前229年,用反間計殺趙將李牧,次年攻下邯鄲,虜趙王遷,趙公子嘉逃至代,自立為王。公元前226年,秦破燕,燕王喜逃至遼東。次年,秦決河水灌魏的大梁城,城破,魏王投降,魏亡。公元前223年,秦將王翦率60萬人攻楚,虜楚王,次年,秦完全攻占楚地,楚亡。公元前222年,秦攻燕遼東,虜燕王喜,又攻代而虜代王嘉,燕、趙兩國亡。公元前221年,滅齊,天下統一。 戰國時由於社會生產力的提高,農業、水利、交通、商業等方面都有了發展,使各地區經濟上的不平衡性漸漸減少,彼此間聯繫加強,經濟的發展首先為全國統一準備好了條件。政治方面,各國都廢除了貴族封邑制,開始實行郡縣制和君主集權,為出現大一統的國家奠定了基礎。經過戰國全國從分裂走向統一,是長時期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全國的統一對於中國歷史無疑是有重要意義的。 秦能夠最終統一全國,是有原因的。秦變法比六國更為成功,對舊貴族勢力剷除較徹底。秦無論在經濟上或政治上後來都比關東各國先進。秦昭王時有名學者荀卿曾到秦國去過,他說秦國實行法治很成功,政治不腐敗。他認為秦從孝公至昭王,軍事上屢能獲勝,決非偶然。 四 各少數民族 在燕、趙、秦的北面,有東胡、林胡、濊、洦、樓煩和匈奴人。大約在今東北、河北北部,是東胡、濊、洦的分布區。在今內蒙古自治區西南部和晉北分布著林胡、樓煩,匈奴人又在他們的北面。 不少北方民族陸續被燕、趙兩國所征服。趙武靈王曾大破林胡、樓煩,以侵占的土地建置為郡縣。戰國末趙將李牧又「滅檐襤,破東胡,降林胡」。燕昭王時,燕將秦開襲破東胡,「東胡卻千餘里」。燕修築長城,並建置了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郡。戰國時匈奴尚未強大起來,故它和中原各國的接觸還不多。 在遼寧、內蒙和河北北部一帶,發現不少屬於戰國時期的古墓,出土有不少的青銅劍、戈、匕首和工具、馬飾,有的墓中還有鐵器和燕的銅幣,這些古物無疑是東胡或濊、洦人所遺留下來的。從這些古物能清楚地看到中原 文化給他們留下的影響。 戰國時蜀人分布在今四川北部和西部一帶,巴人分布在川東的嘉陵江、長江沿岸。 秦惠王因貪圖蜀地物產富饒,派司馬錯滅蜀,同時也滅巴。秦把蜀王降為蜀侯,並派陳莊為蜀相以監督蜀人。公元前301年,蜀起來反抗,秦又派司馬錯定蜀,後來就開始在蜀、巴設立起郡縣。 約相當於中原商周時,蜀人就已進入青銅時代,到戰國時已有發達的青銅文化。成都揚子山出土有青銅的鼎、罍、盤、盉、戈、矛、弩機等物。在昭化、巴縣發現用大木挖成舟形棺的古墓,出土有銅劍、銅鉞等物。這些遺物當是巴人所遺留下來的。蜀人和巴人的文化,能看出它們受到秦、楚的影響。 越人分布地區頗廣,北至浙江、江西,南到兩廣、福建等地。戰國記載中已有「百越」、「揚越」、「甌越」、「閩」的名稱,名號不一,則表明越人部族分散。 根據考古的發現,知道戰國時越人在文化發展上是不平衡的。有些地區的越人可能還未脫離石器時代,也有像在廣東、廣西境內的一些越人,他們已能製造出精美的青銅鐘、鼎和多種的工具、武器,工藝水平已接近中原各國,器形、花紋和楚的基本相同,當然也保存了一些地方特色,這表明當時的這些越人和楚的關係極為密切。 五 戰國的文化 學術的繁榮和百家爭鳴  隨著社會大變革的到來,以往學在官府的傳統被打破了,少數貴族已不能再繼續壟斷文化知識,文化教育開始普及於民間。於是「孔墨之弟子徒屬,充滿天下」,社會上湧現出大量的文學遊說之士。 各國國君為了富國強兵而爭相禮賢下士,甚至一些官僚、貴族也招賢養士。齊國在臨淄稷門設館,延請了鄒衍、慎到等76人,給予他們優厚的生活待遇,讓他們不任職而論國事。由於養士之風的盛行,文學之士的隊伍不斷擴大,他們著書立說,上說下教,文化學術獲得空前的發展。 《漢書•藝文志》說:「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是以九家之術,蜂出並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為了適應政治需要而學術思想的流派日益增多。戰國時除孔、墨顯學之外,還有道、法、陰陽、名辯等家。甚至同一家之內也不斷地再分化成小的宗派,如「儒分為八,墨離為三」。各家都抱著「以其學易天 下」的宗旨,而且他們確是「皆有所長,時有所用」,因此各國的君主對各家是「兼而禮之」。由於不主一家,並允許各家之間展開相互的批判和論戰,便出現了「百家爭鳴」的局面。正是這種爭鳴,大大地促進了思想學術的活躍和繁榮。 諸子的學說和思想  墨子名翟,約生於春秋末年,魯人,是墨家的創始人。 面對當時的實際,墨家提出了尚賢、尚同、節用、節葬、非樂、非命、天志、明鬼、兼愛、非攻這樣十種主張。尚賢是要求做到「官無常貴,民無終賤」,就是說出身低賤的人只要有才能,君主也應擢用他們,以此來反對貴族的世官制。墨家又提倡節用來反對當時君主和貴族的奢侈無度,以「去無用之費」。又提出非樂、節葬來反對貴族久喪厚葬和對鐘鼓之樂的沉溺。墨家竭力宣揚天下如能「兼相愛則治,交相惡則亂」。從兼愛的觀點出發,墨家提出非攻以反對當時以強欺弱的殘酷戰爭。 墨家尊天事鬼,相信天有意志,能降禍福於人,認為君主如違背兼愛、非攻或節用、尚賢,就將受到天和鬼神的譴罰,反之,則能受到福佑。 老子的事跡不詳。寫成於戰國時的《老子》,是研究老子思想的主要依據。 老子哲學中具有自發的辯證法因素。他認為事物中總包含著大小、有無、長短、強弱、生死等對立的兩個方面。而彼此又是互有聯繫的,還可相互轉化,弱可變強,小可變大。「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又認為「反者道之動」,即認識到矛盾的運動,是事物發展的推動力。 在政治上,老子主張無為。老子指出,國家不安定是統治者所造成的。他說:「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針對這種情況,應該「損有餘而補不足」,使農民生活得到一些改善,國家就易於治理了。 莊子名周,宋人,他曾作過漆園吏。莊子是老子以外的道家重要代表人物。 把世間事物都看做是相對的,這是莊子哲學的一個特點。他說:「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為小;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為夭。」莊子從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標準去衡量事物,那麼有時就可以把大小、壽夭顛倒過來。他又說儒墨兩家各以對方所是為非,所非為是,最後爭辯不出一個結果。在莊子看來,認識事物的客觀是非標準是沒有的,他在認識論上走向了相對主義。 相對主義也被運用到人生和處世這方面。莊子要求人們對於諸如壽夭、生死、禍福等現象不必計較。根據相對主義,人們判斷社會政治的是非善惡的標準也是沒有的,莊子認為討論堯和桀的是非是沒有意義的。所以莊子對待生活的態度是,「依乎天理,因其固然」,要「安時而處順」,「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鬥爭是無必要的,一切都順從命運、安於現狀就可以了。 孟子名軻,鄒人。曾受業於孔子之孫子思的門下,是戰國中期儒家學派中的大師。 孟子主性善之說,認為人的本性是善的,而仁、義、禮、智這四種品質是先天固有的。他要求人們通過存心養性,使這些品質擴而大之,以達到改造客觀世界的目的。孟子這種理論對後來儒家思想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 在性善論的基礎上,孟子又導引出關於仁政的學說。仁政的具體內容就是要求統治者注意改善勞動者的生活處境。他認為最要緊的是應該讓農民不失去土地,所謂「有恆產者有恆心」,這樣才能使農民不致起來反抗,統治才能鞏固。 孟子對統治者是否得民心也特彆強調。他說堯、舜之得天下,主要是民心所向,而桀、紂之失天下,主要是失去了民心。他說國君如果「暴其民者」,就將得到「身弒國亡」的下場。如商紂那樣的暴君,臣下把他殺死,不算是弒君行為。 荀子名況,字卿,戰國末趙人。他的學識異常淵博。他批判各家,又吸取各家之長。他曾在齊的稷下講過學,並取得稷下首領的地位。荀子是戰國末儒家中最有影響的人物。 道家的自然觀被荀子所接受。他把天看做是自然界,「天能生物,不能辨物」,斷言天是沒有意志的。天有變化和運動的規律,但和人間的治亂並無關係,他說:「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至於生產上的歉收和社會上出現動亂,主要是「楛耕傷稼」和君主「政險失民」所造成的。道家雖承認天具有物質屬性,但覺得人在自然面前是無能為力的。荀子則比道家前進了一大步,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著名論點。 儒家崇禮的傳統,也為荀子所繼承。但他所講的禮,已被他灌注進一些法治的成分,和孔子所講的禮有所不同。荀子和孟子相反,是性惡論的主張者,這也是他要用禮義教化和刑罰來加強統治的理論依據。他對於實行法治和君主集權非常重視,他認為君主應該「量能而授官」,並做到「有功必賞,有罪必罰」。王霸並用,德治和法治相結合,是荀派儒學的一個特點。 荀子認識到民眾的力量是強大的。他把君主和人民譬喻為「舟」和「水」,他用「水則載舟,水則覆舟」的話來提醒當時的君主們。荀子仍沿襲了儒家的重民思想,他認為欲求國家之安定,就須「平政愛民」,「輕田野之稅」,「罕興力役,無奪農時」,「節用裕民,而善藏其餘」。 韓非,戰國末韓人。他和李斯都曾師事荀況,他是戰國末年法家學說的集大成者。 韓非把人類歷史看做是發展變化的。他說從上古的有巢氏、燧人氏到夏禹,人的物質生活逐步有所改善。如果有人在夏禹時再去鑽木取火,構木為巢,那就勢必被鯀、禹所譏笑。同樣道理,今天若有人還想頌揚堯、舜、湯、武,那也必定被今天的君主恥笑。所以他認為應該根據今天的實際來制定政策,即所謂「論世之事,因為之備」。他說:「上古競於道德」,「當今爭於氣力」,因此仁義只適用於古代,而當今就必須依靠法治和暴力。 韓非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各個法家學派的經驗,認為法、術、勢三者必須並重。君主制訂出法律之後,還要有一定的權勢,否則法令就貫徹不下去。再就是國君要有一套控馭臣下的權術,否則,君主的地位不會鞏固。他又以商鞅、申不害為例,說明只用法或只注重術都是有缺陷的。這種法、術、勢的說法,是後來實行專制主義政治時所必須遵奉的準則。 韓非認為趨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由於這樣,治國就不能離開刑賞。他說:「以過受罪,以功致賞,而不念慈惠之賜,此帝王之政也。」還說:「威勢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亂也。」用德治、仁義等手段,他認為是不可取的。他不僅主張用刑法,而且還特彆強調「明主峭其法而嚴其刑」。他認為不用嚴刑酷法就鎮壓不住人民。韓非主張實行專制主義,而且要把它擴大到思想領域。他說:「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就是不允許法家以外各個學派的活動和存在。他以上這些主張,在秦統一後曾得到實現。 《孫子》十三篇是戰國時的一部傑出軍事理論著作。 孫子對於了解敵我雙方十分重視,認為:「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孫子還把辯證的思想貫注於軍事哲學方面。他認為對立的條件是會相互轉化的,有時少可勝眾,弱能勝強,處於不利地位也可轉敗為勝。孫子特彆強調僅懂得軍事學的基本原理和一般法則是不夠的,提出「勢者因利而制權也」,即必須結合具體情況而靈活掌握。 流行於戰國時的諸子百家的學術思想,對後來中國長期的政治和文化 都有著深遠的影響。 散文和詩歌  從戰國開始,由於教育逐漸普及和學術思潮的活躍,對文學的發展也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重要的標誌是,當時出現了明白易曉和內容豐富的散文,它從過去僅是少數人看得懂的古奧的誥命體中解脫出來。當然,文學上的這種變化,也有助於文化知識的廣泛傳播。 成書於戰國早期的《左傳》,長於記事、記言,語言簡練生動,刻畫人物栩栩如生。它不僅是史學中的名著,而且也是一部文學的傑作。另外如《戰國策》,也善於敘事,而且帶有誇張,具有很強的藝術感染力。 諸子的作品,雖為談論哲理的著作,但也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像《孟子》、《莊子》、《荀子》、《韓非子》都是這方面有代表性的作品。其主要特點是文筆流暢,語言豐富,邏輯性強,而且也運用譬喻、寓言來加強說理。《莊子》的文章還富於想像,帶有浪漫主義氣息。 出現於戰國時的各種體裁的散文名著,在文學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一直被後代的人們作為學習的楷模。 詩歌方面的重要作品是屈原、宋玉所作的《楚辭》。屈原的《離騷》,是一首抒情長詩,它想像豐富,詞藻瑰麗,是古代詩歌中的傑出之作。 * * * [1]  《詩•大雅•生民》。 [2]  《詩•大雅•公劉》。 [3]  《竹書紀年》。 [4]  同上。 [5]  見《孟子•梁惠王》及《左傳》昭公七年。 [6]  根據2000年公布的夏商周斷代工程年表。 [7]  此說據鄭玄《毛詩譜》。《逸周書•作雒》、《漢書•地理志》的說法與此不同,認為是三分商王畿,武庚治其一,三叔統治其二。 [8]  《逸周書•作雒》。 [9]  《尚書•多方》。 [10]  《左傳》定公四年。 [11]  《國語•周語》。 [12]  見《令 》、《令鼎》、《麥尊》、《大盂鼎》等器銘。 [13]  《史記•齊太公世家》。 [14]  《國語•周語》。 [15]  見《竹書紀年》及《呂氏春秋•音初》。 [16]  《禮記•郊特牲》。 [17]  《國語•周語》。 [18]  據顧棟高《春秋大事表》。 [19]  《國語•晉語》。 [20]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 [21]  《左傳》閔公二年、文公八年。 [22]  見《左傳》定公十年、昭公二十五年。 [23]  《國語•晉語》。 [24]  《史記•貨殖列傳》。 [25]  《漢書•食貨志》。 [26]  《孟子•梁惠王》。 [27]  《孟子•萬章》。 [28]  《法經》主要內容見於桓譚的《新論》(見董說的《七國考》)。 [29]  《韓非子•和氏》。 [30]  《史記•田完世家》。 [31]  見《秦漢金文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