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綱要 · 第二章 夏與商
第一節 夏
約在公元前21世紀左右,是中國歷史上夏王朝的開始。
古文獻上一再提到,比商更早的是夏王朝。《尚書•召誥》:「我不可不鑒於有夏,亦不可不鑒於有殷。」《詩•大雅•盪》:「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所以說,夏代的存在是不容懷疑的。
夏人活動的主要地區 夏 ,原來是一個部落聯盟的名字,以後才成為王朝的稱號。據《史記•夏本紀》所載,這個部落聯盟是由夏後氏、有扈氏等12個姒姓的氏族部落組成的。
據古書記載,夏興起於崇山,夏禹之父鯀也封於崇 [1] ,禹建都於陽城 [2] 。又說伊水、洛水兩岸是「有夏之居」 [3] 。從這些記載來看,今河南嵩山到伊水、洛水流域這一範圍是夏人活動地區之一。
今山西南部,也是夏人曾經活動過的地方。古書上說禹又都於安邑、平陽 [4] ,西周初年,這一帶還被稱為夏墟,這裡的居民尚保存著夏人的一些風俗習慣。
古書上說夏後相曾建都於帝丘 [5] ,則夏人活動的範圍,東面一直達到今河北、河南、山東交界處。
近年來,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山西的有些地方,作過一些調查和發掘,發 現有介於龍山文化晚期和早商文化之間的不少文化遺存,如山西襄汾陶寺的遺蹟,以河南偃師二里頭為代表的二里頭文化,其中的一部分極有可能就是夏文化的遺存。這對於尋找夏文化不失為重要的線索。
夏王朝的建立和國家的形成 根據《竹書紀年》的記載,夏王朝自禹至桀,共為17君,歷時471年。
夏禹傳子,不再禪讓,是「天下為家」的開始,從此以後,「大人世及以為禮」,就是說父子、兄弟相傳便成為制度了。
《史記•夏本紀》說夏禹仍是按照舊的傳統制度以天下授益而不傳給自己的兒子,據說當時有些諸侯皆去益而朝啟,看來當時不少貴族已是擁護王位世襲制的。由於私有制的發展,掠奪戰爭日益頻繁,氏族制已失去作用,軍事首長轉化為最早的專制君主。古書上說「啟代益作後」,禪讓制遂被啟破壞。益為了維護禪讓制而反對啟,結果啟殺掉了益 [6] 。當時有些守舊的氏族如有扈氏,也對啟奪位不服,而進行武裝叛亂,啟與有扈氏戰於甘,有扈氏被啟所滅 [7] 。經過了一場激烈鬥爭之後,傳賢才為傳子所替代。古老的氏族制被國家所替代,這種巨大的社會變革,在夏啟時就初步實現了。
王位世襲制的確立,是一個重大的歷史變革,所以《禮記•禮運》把夏禹作為小康之世的開端,以區別於禹以前的大同之世。大同之世的特點就是「天下為公」,而小康之世則是「天下為家」。
傳說禹曾設官分職,並作贖刑。《左傳》說:「夏有亂政,而作禹刑」,這反映出夏代已經形成了國家,並制定出最早的刑法。《孟子•滕文公》說:「夏後氏五十而貢」,即夏國家分給每戶農民土地五十畝,農民向國家交一定的貢賦。《史記•夏本紀》說,「禹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貢」。《漢書•食貨志》也說:「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遠近賦入貢棐。」貢賦的產生,是出現國家的一個重要標記。
太康失國和少康中興 從啟開始,夏國家建立起來了,但夏的政權並不是很穩固的。《墨子》稱夏啟好酒耽樂,其子太康則更為荒淫,《楚辭•離騷》就說他是「娛以自縱」。啟子武觀便起來作亂,發生了太康失國之事 [8] 。
太康死,子仲康立,仲康死,子相立。這時東夷族有窮氏正向西發展其勢力,有窮氏首領羿自 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羿善於射箭,恃其 武力而不修民事,日以田獵為樂,不久就被他的親信寒浞所殺。寒浞是東夷族伯明氏的成員。他不僅奪取了羿的政權,同時還篡奪了羿的氏族及其妻室,後來又命其子澆滅夏的同姓斟灌、斟 兩族,殺掉了夏後相。後相妻逃奔在外,生下相的遺腹子少康。少康後來為有虞氏庖正,虞君妻以二女,並封之於綸。少康「有田一成,眾一旅」,少康又爭取夏眾和夏臣,作為復興夏國之準備。夏遺臣靡趁寒浞父子不得人心,糾集斟灌、斟鄂的餘眾而立少康。少康滅浞子澆,少康子杼滅浞子殪,羿和浞對夏人幾十年的統治至此結束,少康重新掌握了夏的政權 [9] 。
少康死,子杼繼位,杼曾「征於東海」。《國語•魯語》說:「杼能帥禹者也,夏後氏報焉。」夏的統治到杼這時才趨於鞏固,因此夏人對杼十分尊崇。杼以後,夏人不斷向東發展。後杼時,很多東夷族都臣服於夏,並受夏的爵命。從這時起直到夏末,夏王朝始終是黃河中下游的統治勢力。
夏代的社會經濟 根據古文獻記載,農業在夏代經濟中已占重要地位。《論語•憲問》說:「禹稷躬稼而有天下」,《論語•泰伯》說禹「盡力乎溝洫」。這些話說明夏人對農業是很重視的,同時也知道夏已開始開溝洫以引水或排水。夏人還制訂出適合農業需要的農曆《夏正》。《夏正》後來較長時期都為人們所遵用,如孔子就認為要「行夏之時」。保存至今的《夏小正》,就是曾經在春秋戰國時通行過的一本農曆。
不少古代傳說都提到夏代鑄造銅器的事,《左傳》宣公三年說:「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墨子》中也說:「夏後開使蜚廉採金于山川,而陶鑄於昆吾。」這些傳說反映出中國從夏代開始,由石器時代進入了銅器時代。
夏代的滅亡 從孔甲時起,夏王朝因內部矛盾日益激化而開始走向崩潰,《史記•夏本紀》說:「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亂,夏後氏德衰,諸侯畔之。」
《國語•周語》說:「孔甲亂夏,四世而隕」,孔甲以後四世是履癸,履癸即夏桀。夏桀是一個暴君,《尚書》說桀不用賢良,不憂恤於民,「乃大淫昏」。《史記•夏本紀》說:「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在商湯討伐夏桀的誓詞中說到當時人民咒罵夏桀說:「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意思是說大家寧肯與夏王朝一齊同歸於盡,表現出人民對這個政權的無比痛恨。
正當夏王朝內部矛盾尖銳化的時候,殷人威脅日益加劇。為了抵抗殷 人的威脅,夏桀曾為「仍之會」,企圖驅使東方諸部落去牽制殷人,但是夏桀的這種企圖失敗了。《左傳》說:「夏桀為仍之會,有緡叛之。」又說,「桀克有緡以喪其國」。桀靠軍事征服上的勝利,也不能挽回其危亡的命運。
最終,商的首領湯率眾伐桀,滅亡了夏。
第二節 商
一 商的興起商王朝的建立和發展
商的先世 商是興起於黃河中下游的一個古老部落,傳說商的始祖名契,契母簡狄是有娀氏之女,吞玄鳥卵有孕而生契 [10] 。《詩•商頌•玄鳥》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的詩句,就是傳頌這個故事。這個故事反映了商族是以燕子作為自己的氏族圖騰,也反映了商族在契以前還未脫離母權制氏族的歷史階段。從契開始,商族才有了以父子相承為主的世系,商族進入父系氏族社會大概就在這時。
商人早期經常遷徙。《尚書序》說:「自契至於成湯八遷」,八遷的地名見於古書的有商丘、亳、砥石、蕃等 [11] 。這些地點大約都在今河南、山東境內。但商人活動的範圍則頗為廣闊,《詩•商頌•長發》說:「相土烈烈,海外有截」,這說明商人曾在海外打過勝仗。古書上記載商王亥曾趕著牛群到有易氏地區,有易之君殺王亥,奪其牛群。後來王亥之子上甲微,戰敗有易,殺有易之君綿臣 [12] 。據此,則王亥時商人勢力可能已進入到河北北部了。
《史記》說契曾跟隨禹治水。後來冥又作夏的水官,《國語》說冥因治水而死於水。當夏人統治著黃河中下游時,商人大約一直臣服於夏。
《世本》:「相土作乘馬」、「胲作服牛」,相土、王亥時商人開始利用牛馬輓車,這是商人對古代文明所作出的重要貢獻。
湯滅夏和商王朝的建立 夏代末年,夏王桀無道而失掉民心。商湯趁夏亂而翦滅夏的許多屬國,以擴大自己的力量,正如《孟子》所說:「湯始征,自葛載,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後來湯又滅韋(今河南滑縣)、顧(今河南范 縣)兩國,又用伊尹為佐,於是舉兵伐夏。湯與桀戰於鳴條(今河南開封附近),夏桀敗走。湯滅掉夏最後一個屬國昆吾(今河南濮陽),同時也滅桀。《詩•商頌•長發》:「韋顧既伐,昆吾夏桀」,正是商人歌頌湯滅夏的史詩。
古書上說湯建都於亳(今河南商丘),一說建都於西亳(今河南偃師)。按《史記》記載,自湯建國到商亡,共傳17代31王,歷時約554年。
盤庚遷殷 據古書記載,從湯至盤庚,商人「不常厥邑」,曾經五次遷都。五遷的年代和地點說法不一。《竹書紀年》說仲丁遷於隞(今河南滎陽附近)。河亶甲遷於相(今河南內黃),祖乙居於庇,南庚遷於奄(今山東曲阜),盤庚自奄遷於北蒙,號之曰殷(今河南安陽)。這五遷的範圍仍不出今河南、山東境。
關於盤庚遷殷之事,《尚書•盤庚篇》說起初遭到貴族反對,後來在盤庚的脅迫下,貴族們才服從遷都。遷都的原因,《盤庚篇》未提。漢代學者推測是當時貴族生活奢侈並侵迫平民,盤庚遷殷是為了緩和貧富間的矛盾 [13] 。也有人認為商代農業生產力還比較低,經常遷都可能和地力耗竭有關。不過這些推測都缺乏確鑿的根據。
《竹書紀年》說:「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由於從殷墟出土了從武丁至帝辛的歷代王室的不少占卜刻辭,證明「更不徙都」之說是可靠的。盤庚遷殷以後社會經濟方面一定有了較大變化,才會一變過去長期以來經常遷都的局面。
武丁時期的商王國 盤庚遷殷後,商王國在政治、經濟各方面都有了發展,特別到武丁統治的五十幾年間,可說是商朝最強盛的時期。武丁在商諸王中頗負盛名,《詩經》的五篇商頌,其中《玄鳥》和《殷武》都是為頌美武丁而作。
《尚書•無逸》說:「其在高宗,時舊勞於外,爰暨小人。」意思是由於武丁曾居民間,多少能知道一點民間疾苦。《史記》說「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驩,殷道復興」。
武丁對外不斷用兵。在商西北方面的 方、鬼方,經常去侵擾商。卜辭中有許多武丁時期商與 方、鬼方作戰的記載。經過了較長的時間,武丁挫敗了 方和鬼方。《易經》說:「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商對南方也進行過很激烈的戰爭,在武丁時期的卜辭中有用兵「南土」的記載。《詩•商頌•殷武》說:「奮伐荊楚,罙入其阻,裒荊之旅。」這是武丁時期商人在江、漢流域 打了大勝仗的證據。《玄鳥》還說武丁時商王國是「邦畿千里,維民所止,肇域彼四海」。隨著商人對外征服戰爭的不斷勝利,商的疆域也日益擴大起來。
《孟子》說:「武丁朝諸侯,王天下,猶運之掌上。」顯然有誇大之處,但武丁時的商,國家強盛,社會秩序較安定,大體上是可信的。
二 商的經濟和社會結構
農業 農業是商代的主要生產部門。商四境之內,分布著許多農田。商王在祈年時既希望「中商受年」,也希望「東土」、「西土」、「南土」、「北土」都能獲得好收成。
大量的考古材料證實,商代從早期到晚期,農具基本上都是木、石製成的。儘管商代早期就已有青銅的器物,但廣大農夫仍不可能擁有青銅的農具。甲骨文中耤字作 ,表示一人手扶耒柄,用足踏耒而耕。在商代的窖穴、墓壁上還保留著耒挖過的痕跡。木製的雙齒耒,無疑是商代的一種重要耕作工具。石鏟和骨鏟是商代遺址中常見之物。鏟裝有木柄,是鏟土或除草的工具,或者就是古文獻上所謂的耜。收穫穀物是用石制的鐮、銍,也有的鐮是用蚌殼磨製而成。石鏟和蚌鏟,在商代遺址中的數量是較多的。
甲骨文中的田字作 。在甲骨文中還見到有疆、畎等字。可見田字中間的格子是表示田地上的疆界和溝洫。卜辭中有「曰 田」、「王大令眾人曰 田」的記載。 田是指許多人在一起耕作。由於工具和技術都還比較落後,故而農業中仍保留著大規模的簡單協作。
平民是商代農業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卜辭中所見的眾或眾人就是平民,卜辭中有王令眾人入羊方 田的話,還有「王往氐眾黍於 」,「衷小臣令眾黍」的記述。為商王種田的不僅有商人,而且還有外族人,如卜辭中有王令多羌 田的記載。為了監督勞動,商王還設置「小耤臣」、「小眾人臣」之類管理的官吏。
農業收入是商王國的主要財源,因而商王對農業生產非常關心。商王經常向上帝、祖先和河神祈求降雨和得到好年成,又經常督促「小耤臣」、「多尹」去指揮具體的田間生產事宜。有時商王也親自去察看地里的莊稼,或者去參加耤田的收穫活動。
出現於卜辭之中的穀物名稱,有禾、黍、稷、麥、秜(稻)等。商人在祈年時常常是乞求禾、黍能有好收成。禾、黍適宜於在黃河流域生長,是當時廣 泛種植的作物。商代貴族飲酒之風極盛,卜辭中除提到酒之外,還有醴和鬯。而黍是主要的釀酒原料,故而卜辭中有較多關於黍的記載。
商人除經營農業外,也飼養著牛、馬、豬、羊、雞、犬等家畜。在不少商遺址中常發現鏃、網墜等漁獵工具和獸骨、魚骨,表明漁獵在民間仍有經濟上的意義。卜辭中關於漁獵的記載很多,獵取的野獸以麋鹿、野豬為最多,一次所獵獲的鹿可達348隻。
手工業和商業 青銅冶鑄業在商代獲得了重大的進展。豐富的考古材料證明,在商代早期,商人就已能製造出較為精緻的武器和容器了。到商代晚期,冶銅術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安陽殷墟出土的銅器,不僅數量、品種多,而且製作也更為精美,其中不少器物,成為具有高度藝術價值的珍寶。
商代銅器使用的地區相當廣闊,除了偃師、鄭州、安陽的商代都城遺址以外,山西、山東、河北等地,也都發現過不少的青銅器物。另外還知道,至少從商代中期開始,青銅器的生產已擴大至長江流域的江西、湖北、湖南等處。
在鄭州和安陽都發現了較大的銅器作坊遺址。從出土遺物看出,當時的製作方法是用泥土製成器范,再用木炭為燃料,把陶製坩堝中的銅煉好,然後用銅液注入范中。根據化驗的結果,知道安陽出土的銅製容器,銅約占70%,錫約占30%。硬度高的工具、武器,錫的比重較容器為大,顯然商人對銅錫的比例是掌握的。安陽出土的司母戊方鼎,重875公斤,鑄造這樣的大器,若沒有豐富的冶鑄經驗是不能設想的。
現在所見到的商代青銅器物,屬於容器者有鼎、 、壺、盤、鬲、爵、觚、 、尊、觶、卣、 、彝、觥等,其他方面有樂器和車馬飾物。容器主要是供貴族使用的,製作很講究,上面有淺浮雕的花紋,常見的有饕餮紋、雲雷紋和風鳥紋、象紋、虎紋等。商晚期的銅器上常常是鑄有銘文的。青銅武器有戈、矛、鉞、鏃等。現在發現,個別的銅鉞上還鑲有鐵刃,這種鐵是利用隕鐵鍛制而成,當時還沒有煉鐵術,但鐵這種金屬,已為人們所認識,並加以利用。青銅製的工具有刀、斧、錛、鑿、鑽、錐、鏟、魚鉤等。而石斧、石鑿在商代仍被長期使用著,這一現象說明青銅器的出現還無法完全取代石器工具。
雖然青銅器物發現不少,但在商代也只有少數貴族才能使用它。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陶器仍是必不可少之物。所以商代陶器生產的規模是較大的,如在鄭州就發現過大片的窯場遺址。在陶器中頗為突出的乃是高嶺土燒成的陶器,為後來瓷器的出現奠定了基礎。
從考古發掘材料得知,商代織物除麻布之外,還有絲織品綺和刺繡,充 分說明絲織工藝在商代已發展到較高的水平。
商代手工業和農業已有了初步的分工,商業也有了萌芽。商代遺址中常出土海貝,當時人除用海貝作裝飾品外,也可能作為交換的媒介。《尚書•酒誥》說到西周初年朝歌一帶的商遺民「肇牽車牛遠服賈」的情況,當時各地之間互通有無就是依靠這種小商人。
貴族與平民 掌握著商國家命運的大貴族集團,是由商王及其親屬和顯貴所組成的。大貴族都是聚族而居,他們依靠宗法關係來統治其廣大的宗族成員,故《尚書》上稱他們為「大家」。他們占有大片的田地,也擁有手工業作坊。他們在商王手下任文武要職,官爵一般是世代傳襲的。
在商代社會中還存在平民的階層。《尚書•無逸》中提到的小人,就是指具有自由身份的農民而言。《孟子》說,「殷人七十而助」,即商王把一部分土地劃成70畝一份而交給民戶去耕種。所謂助就是要耕種者給商王提供繁重的力役地租。此外,有時他們還要參加征伐和戍衛。
商代還存在著一定數量的奴隸,其中有由戰俘轉化而來,尤以羌人為多。卜辭中有妾、奚、仆,當是一些家內服役的男女奴婢。卜辭中所謂的 妾、沉妾、伐妾,就是指殺女奴來祭神的幾種儀式。商代後期,貴族死後要用人殉葬,也往往使用戰俘或奴隸,少者一兩名,多者幾十。
三 商的政治制度
官僚機構和分封貴族 商國家權力掌握於商王之手。商王在臣民前自稱為「餘一人」,以表示其獨尊無二的特殊身份。王位是世代相傳的。一般是父子相傳和兄終弟及相結合,到晚商時期才完全確立起父死子繼制。
《禮記》說:「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從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辭材料證實,商王對國家大事的決策,事先都必須向鬼神占問。《尚書》的記載表明,商湯和盤庚在貫徹其政令時,都假借鬼神的旨意,實行神權統治。
商王手下有著為數眾多的「臣」或「臣正」。見於卜辭和銅器銘文的官名很多,有小臣、小耤臣、小眾人臣、卜、史、作冊、御史、宰、尹等。屬於武職的有馬、亞、射、衛等。商代小臣的地位頗高,如湯的輔佐伊尹就是小臣。後來也如此,卜辭中有不少小臣代王祭祀或率兵出征的例子。
《尚書•酒誥》:「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越在內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酒誥》指出商代有內、外服之分。內服是商王畿,即商王直接統治的地區。外服是指分封給邦伯的封地,再有派侯、甸去統治的邊境地 區。內服、外服中都有許多的邑,貴族、平民都聚居在邑中。
封君有侯、伯兩種。如見於卜辭的,武丁時有倉侯虎、井伯、易伯,帝辛時有攸侯喜。見於文獻的有鬼侯、鄂侯、西伯。侯伯的封地是世襲的,他們各自擁有武裝,置有「臣正」。封君對商王有貢納穀物、龜甲、牛馬的義務,再就是要服「王事」,即率兵隨王出征。商代統治集團就是由大小貴族官僚和侯伯所組成的。
軍隊和刑法 商統治者擁有一支強大的軍隊。卜辭記載一次出兵人數可達3000或5000,最多時曾到1.3萬人。商人在作戰時有步兵,也有戰車。戰車用兩匹或四匹馬曳引。車上有幾名用青銅兵器裝備起來的戰士。軍隊可能分為三支,卜辭有「王作三師,右、中、左」的記載。士兵成分多為平民。軍隊一般是臨時徵集的,卜辭中稱之為「登人」或「雉眾」。軍隊主帥由王或大臣擔任。商代軍隊的職責除對內鎮壓外,便是對外進行征服和掠奪。從卜辭記載可看出商代對外戰爭十分頻繁。卜辭中記載被商人殺死的敵人,一次便達二千六百多人,說明當時的戰爭非常殘酷。
《荀子》說「刑名從商」,《呂氏春秋》說商代有「刑三百」,商代刑法繁多是沒問題的。監獄在商代也已出現,紂王曾把周文王拘禁在羑里,羑里即商監獄所在。甲骨文中的執字作 ,象一人雙手戴上刑具,安陽殷墟出土的陶俑,雙手是被枷鎖住的。文獻記載商代還有醢、炮烙等酷刑,刑法是商代統治者維持統治的重要工具。
商和諸方國的關係 在商的四周,分布著許多小國,有的則穿插於商國境之內。商稱它們為方或邦方。在武丁時期有御方、井方、危方、馬方等三十幾個方國。在商西北方向的有土方、 方、鬼方、羌方,在商之南有人方、虎方。
方、鬼方、羌方、人方是較為強大的方國,和商處於敵對地位,成為商的勁敵。根據卜辭記載, 方經常去侵擾商的田邑。卜辭中保存著不少商和各方國間發生戰爭的記錄。不過多數的方國比較弱小,它們臣服於商,有些方國後來也漸漸為商所吞滅。
帝乙、帝辛之世,商人對東南的人方發動了大規模的戰爭,卜辭和銅器銘文中都有不少「征人方」或「王來征人方」的史料。人方即後來的東夷或淮夷,是淮水流域的一個強大方國。《呂氏春秋》: 「商人服象,為虐於東夷」,商人到東南地區捕象曾給東夷人帶來災難。殷墟出土的鯨魚骨、海貝、大龜、象骨,可能都是從東南沿海掠奪來的。
卜辭中記載著商人征人方來回所經之地和日期,往返一次大約要200 天。商不斷對人方的用兵,自然是勞民傷財的事。安陽殷墟發現過上刻「人方伯」字樣的人頭骨。顯然是商人殺死了人方的君長,並帶回其頭骨以作為戰利品。最後商雖然征服了人方,但商的國力也因此而耗費殆盡。勝利所付的代價是不小的,正如《左傳》所說:「紂克東夷而殞其身。」
四 商的衰亡
商國家的崩潰 武丁以後,商統治階層越來越腐化,《尚書•無逸》:「自時厥後,立王生則逸。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到商末帝乙、帝辛時,情況最為嚴重。統治者沉醉於奢侈、享樂生活之中。紂王帝辛「厚賦稅以實鹿台之錢而盈巨橋之粟」。在邯鄲以南、朝歌以北這一範圍內修建許多離宮別館,又作「酒池」、「肉林」,「為長夜之飲」。西周時銅器銘文說,「唯殷邊侯、甸雩殷正百辟,率肄於酒」 [14] 。可見大小官僚無不沉湎於酒,甚至一部分平民也不例外,出現了「庶群自酒,腥聞在上」的現象。
由於整個統治階層的奢侈腐化和對民眾殘酷的壓榨、掠奪,平民的反抗活動日益展開,《尚書•微子》說「小民方興,相為敵讎」,正揭示出國內矛盾十分尖銳的情景。
隨著階級矛盾的日益尖銳,統治階層內部的傾軋也加劇起來。紂王自恃有材力而疏遠其舊臣,《尚書•微子》說他:「咈(違)其耈長舊有位人。」《牧誓》說紂把「四方多罪逋逃之人」安插在「大夫卿士」的位置上面,像費仲、惡來、崇侯虎,都是他所信任的人。原來忠於紂王的比干諫而死,箕子佯狂,微子出走。紂王失去了一部分具有實力的大貴族對他的支持,使得統治集團陷於分崩離析的狀態,這對於商政權的覆滅也起了加速的作用。
由於商統治力量的削弱,許多小國便紛紛從商的控制下擺脫出來。《左傳》說:「商紂為黎之蒐,東夷叛之。」曾經長時期屈從於商的周,這時乘機拉攏一些小國,以壯大自己的力量。《左傳》說周文王「帥殷之叛國以事紂」,出現了三分天下周人有其二的局面。商要被周滅掉已成定局。
五 商朝的文化藝術
天文和曆法 商人對天象變化頗注意,在卜辭中已有日蝕、月蝕的記 錄,卜辭中還有關於鳥星、商星、大星、火星的記載,當時的人已具備了一定的天文知識。
由於農業生產的需要,商代已有較完善的曆法。商人將一年分為12個月,大月為30日,小月為29日,每逢閏年則加一個月,武丁卜辭中有「13月」這樣的名稱,可知閏月是放在歲末的。從祖甲時起,曆法有了改進,置閏歲終為置閏歲中所代替。
文字 現在所見到的商代文字記錄材料主要是保存在甲骨、銅器及其他器物上,其中以甲骨上的為最多,甲骨文即指這種文字而言,其時代是從武丁到帝辛。甲骨文的單字約在4000以上,說明商代晚期文字已相當繁多。後人所謂的「六書」,即象形、指事、會意、假借、形聲、轉注這六種構成與使用文字的原則,在甲骨文中基本已具備,則商代晚期已經形成了具有嚴密規律的成熟的文字系統。無疑,這是經過長期發展而來的。不少刻在甲骨上或是書寫在器物上的文字,書體是非常美觀的,都是一些寶貴的書法藝術作品。
甲骨卜辭及銅器銘文長的一般約為四五十字,當時寫在簡牘上的或許更長,周人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應該是可信的。
宗教迷信 上帝這種宗教觀念在商代已經產生,商人認為「帝」或「上帝」是天上的最高統治者,帝下面也有「臣正」,上帝既是自然界的主宰,又可降福降災於人間。日月、星辰、河流、土地也是商人的崇拜對象。此外商人還崇拜祖先,統治者認為商的先公、先王可以賓於帝或是配於天,即他們升到上帝左右,獲得和上帝相仿佛的某些權力,商人對先公先王的祭祀名目繁多,儀式十分隆重。
占卜在商代很盛行,各地的商遺址中都發現有卜骨。占卜的方法是用火在牛胛骨或龜腹甲上燒炙,甲骨的背面便出現裂紋,古人稱它為「兆」,再根據「兆」的形狀來斷吉凶。從安陽殷墟出土的王室占卜用的甲骨來看,當時卜人將所占問的事和吉凶情況以及日後應驗與否刻在兆紋旁,這些刻辭能看出商王占卜的範圍很廣,從天時、年成、祭祀、征伐到商王個人田獵、疾病等瑣事無所不包。安陽曆年出土的甲骨刻辭有十萬餘片,是研究商代歷史的重要史料。
藝術 青銅鑄造和裝飾藝術在商代已發展到較高的水平,在許多青銅器上面,裝飾有絢麗的花紋,最常見的和具有特色的是饕餮紋,此外還有夔紋、虎紋、鳥紋、鴞紋、鹿頭紋、牛頭紋、雲雷紋等。有的銅器還做成動物形,造型非常美觀。青銅器成為了商代藝術中的代表者。此外,商代有些玉、 石、陶、骨、角、牙的製品上也雕刻有精美的花紋。出土文物中發現較多的玉石佩戴物和飾物,多作鳥形或魚形,用簡練的刀法刻琢成很優美的形象。
在殷墟發現的商代樂器有塤、磬和革鼓、銅鐃。在甲骨文中有樂字,作 形,象絲弦架於木上,商代可能已有琴瑟之類的樂器。甲骨文中有舞字,象人身上掛上飾物婆娑起舞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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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語•周語》。
[2] 《世本•居篇》。
[3] 《逸周書•度邑》。
[4] 《世本•居篇》。
[5] 《左傳》僖公三十一年。
[6] 《竹書紀年》:「益干啟位而啟殺之。」又見《韓非子•外儲說》。
[7] 《尚書•甘誓》。
[8] 見《國語•楚語》、《逸周書•嘗麥》等。
[9] 《左傳》襄公四年、哀公元年。
[10] 見《呂氏春秋•音初》、《帝王世紀》等書。
[11] 《世本》:「契居蕃」、「昭明居砥石」。《左傳》襄公九年:「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相土因之。」
[12] 見《竹書紀年》、《楚辭•天問》。
[13] 《後漢書•杜篤傳》:「盤庚去奢行儉於亳」,鄭玄《尚書注》說與此相似。
[14] 《大盂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