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綱 · 附錄二 中學本國史教科書編纂會徵稿啟事[1]
一
在本刊第二期(去年九月廿八日)所載《關於「歷史學家的當前責任」》一文里,素痴君曾說過:
良好的國史課本的編撰是大家公認的急需,而目前似乎沒有一個史家敢自信能獨力擔任此事而愉快。於此,我們被迫到一個史學史上舊問題的變相:畢竟理想的國史課本應由一手獨修抑由眾力合作?這兩方面的利弊,昔人論說已詳。現在事實恐怕要迫得我們出於合作的一途,那麼,我們不可不想一個法子,以盡其利而去其弊。
當時他提出的法子是這樣:
設想一個以友誼和共同興趣為基礎的小團體,內中包涵國史各方面的專家,和一兩位有歷史興趣的散文作家……大家推定一人為總纂。首先大家討論出這部課本所應當包括的項目,擬成一個大綱。這個大綱不妨先發表,徵求這個團體以外的史家的意見,然後由總纂作最後的去取。第二步,由這小團體的分子各就所長的範圍,從大綱中認定自己擔任的項目,去廣集資料,纂成長編……長編全部告成後,也可以刊出。總纂根據長編和對它的批評,乃開始作這課本的初稿。由初稿以至定稿,自然要經過大家的討論和總纂的裁定。
這個法子,依我們現在看來,還是太過於理想了。機會把編纂一套中學本國史教科書的工作放在我們肩上。我們面對著一個立需解決的實際問題。這套課本包括高中和初中兩部分。完成的期限是三年:以二年完成其中的一部分,以一年完成其餘的一部分。這個時間的限制馬上使我們覺得上說的辦法大部分不切實用。那「包涵國史各方面的專家和一兩位有歷史興趣的散文作家」的,「以友誼和共同興趣為基礎」的合作團體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而我們現在不能再費時間去等待那不可知的奇遇。那樣的團體不獨需好些能合作的「專家」,而且需要他們能聚在一起,而且需要他們能在一定時間內以中學本國史教科書的編纂作為正業,至少正業的大部分。於是又牽涉到經濟的問題。那樣的團體我們能馬上喚召得起麼?但我們的工作卻是馬上要開始的。因此我們不能不放棄素痴君的理想。
因為事實上的種種限制,我們同在一起,直接合作的只能有兩三人。我們深覺得自己的力量遠不能與所擔任的工作相副,現在特用徵稿的形式,請求國內史學家的援助。在說明所需要稿件的性質和關於投稿的規定以前,為著願意和我們合作的人的便利起見,讓我們把編纂的計劃略為解釋。
我們劈頭碰到的問題就是國史教材在初中和高中兩階段里的分配。這個淺顯而且基本的問題,竟被以前編纂中學國史教本的人忽略了,這不必因為他們智力不周,只因過去初中和高中的國史教本絕少是同出一手的。結果這兩級的教本,內容大半雷同。學生們在初中時讀的是一套,在高中時讀的還是那一套,這最足為興味的障礙。我們第一步要使初中的國史教本不是高中同類教本的縮影或稀淡劑。要使它們各有各的範圍,各有各的生命。這目的怎樣達到呢?中國史是一而無二的,我們怎能給它做兩種不同的敘述呢?我們不能把它斬成兩橛,以一橛給初中,一橛給高中;若如此,則讀了初中而不升學的學生對本國史只認識一半。那又怎行呢?
我們對於這分配的問題的解答是這樣的:第一,在初中採用縱的劃分,在高中採用橫的劃分。所謂縱的劃分者,即是將歷史的眾方面,如民族的鬥爭和離合、國境的開拓、物質生活的變遷、社會結構的演化等,分別敘述,各方面從古及今,自為段落。這種方法最宜於簡要的鳥瞰和現狀的溯源,這些正是初步的歷史智識所需要的。所謂橫的劃分者,即是以整個的時代為段落,其目的在顯示各時代的特殊面目,這正適合於歷史之較深刻的認識。第二,在初中詳今略古,詳近略遠;在高中則各時代的敘述力求比較的平均。我們以為初中的歷史教材應側重解釋現在;而大概而論,愈近的歷史對於現在的影響愈深,故應當愈詳。高中的歷史課程應當側重各時代之比較深刻的認識,故需要比較平均的敘述。
為著研究和編纂的便利,我們打算從高中部分著手,因為由博返約,則約者易精。現在所要徵求的稿就是為這部分用的。下文附有這部分的草目,這隻代表我們出發前約略畫定的路程,將來是不免稍有分並或增減的。同時我們極端歡迎對於這草目的批評。這草目包涵八十章,七十二個大題。(也許將來在這範圍內增多若干章,給教學者以伸縮的餘地。)計高中的本國史授三學期,共約一百六十學時。平均恰可每兩學期時畢一章。也許有人覺得大題的數目未免太少,遺略的未免太多。這一點我們也曾考慮過。我們以為過去的歷史教本的通病之一就是頭緒太過紛繁,使讀者如墮大海。中學教科書的理想是引人入勝。凡有寫作經驗的人都知道,欲使文章動聽,必須條理簡明。韋爾思有名的《世界史綱》連引論通共只有四十章回。若過求材料的周備,結果只成一部類書或辭典,要追求趣味的少年讀這樣的點鬼簿,(某印書館出的高中本國史便是一個例子,我們曾偶於其中一葉里共發現一百多專名!)未免殘酷。
我們一方面要求綱領的簡單,一方面要求敘述的豐腴。我們不輕易引進一個專名,但每個專名被書中給予的涵義必須極具體而飽滿。我們打算定稿每章的字數從六千到一萬左右。這已經是無法再添的了。在這樣的限度內處理像「東漢的學術」或「南朝的社會和文物」等類的題目,我們只能選擇最有特徵的或對後來最有影響的事項來敘述。但這選擇的必要條件是對本範圍的澈底了解。編教科書之難在此。
現在我們可以說到投稿的辦法了:
(1)所徵求的稿是作參考的長編用的,而不是供定稿直接採錄的。
(2)投稿分兩種:一是受酬的,一是不受酬的。
(3)不受酬的稿,分量或內容無限制,凡作者認為可供本會編纂之助者,均所歡迎。凡不受酬的稿,不論其見解或文字為本書採用,則將來我們於「編纂始末」中著錄作者姓名、籍貫及其對本書之貢獻,並以本書精印本為贈。
(4)凡欲受酬的投稿者,於附錄草目中認定若干章(每人至多以五章為限),或另定題目亦可,惟均請預先通知本會,經其同意,方可屬筆。此之規定,一以免工作的重複,二以免與本會的需要相距太遠的稿件徒勞往返。但上說本會的同意並不保證來稿之必被採用。
(5)凡欲受酬之投稿者,於其以所擔任題目通知本會時,請附寄一些本人以前專題研究之作品,或對於所擔任題目之編撰計劃及依據資料簡目。
(6)凡每章之長編,以萬二千字為最高限度,其酬金以六十元為最高限度。酬金之多寡,以內容之價值,而不以字數為比例。
(7)凡擔任一章的長編者,其稿件請於接到本會同意後半年內寄來。擔任兩章者可分兩期寄來。擔任三章以上者可分三期寄來,均以半年為一期。過期不致酬。
(8)凡已發表之稿概不致酬。
(9)受酬之稿若被採用,則於本書「編纂始末」中著錄作者姓名籍貫並來稿之目,採用時並註明所出。
(10)凡受酬之稿,經本會採用後,在本書完成前不得發表。
(11)不用之稿一概退還。
(12)本會通訊由《史地周刊》社轉,惟來函請標明寄致本會。(由北平寄該社址,郵費照外埠例,請勿欠資。)
附錄:高中本國史教科書草目
卷一
第一章 石器時代(以地質略史為背景)
第二章 殷商文化及其淵源(附述唐虞夏的傳說)
第三章 周朝的建立
第四章 周代封建社會的組織
第五章 戎患與東遷
第六章 民族國家的形成與發展
第七章 孔墨及其時代
第八章 七國(上)(政治的、社會的)
第九章 七國(下)(文化的)
第十章 統一的進行和完成(上)
第十一章 統一的進行和完成(下)
上章敘秦的強大及合縱連橫的國際形勢,迄秦亡;下章起楚漢之爭,迄吳楚之亂。各注意政治以外的統一趨勢。
第十二章 漢武帝及其文化事業
第十三章 西漢與匈奴的鬥爭
第十四章 西漢的開拓事業
第十五軍 儒生的改革運動
第十六章 東漢的建國及其規制
第十七章 匈奴、西域、南蠻和西羌
第十八章 東漢的學術
第十九章 東漢的社會及經濟狀況
卷二
第二十章 轉變時代——漢末至西晉(上)
第二十一章 轉變時代——漢末至西晉(下)
右二章從政治、經濟及文化三方面考察。
第二十二章 五胡十六國
第二十三章 佛教的輸入與傳播
第二十四章 南朝的社會和文物
第二十五章 北朝的社會和文物
第二十六章 南北的混一(上)
第二十七章 南北的混一(下)
從隋的建朝到初唐,兼述隋唐政制,尤注意唐律及考試制度。
第二十八章 唐太宗與武后
第二十九章 隋唐的開拓事業(注意海外交通及其影響)
第三十章 安史之亂及其社會背景
第三十一章 藩鎮時代
第三十二章 唐代的文學與美術
第三十三章 唐代的宗教
第三十四章 晚唐和五代
第三十五章 宋的建國及其規制
第三十六章 宋與契丹、西夏
第三十七章 北宋的社會及文物
第三十八章 慶曆新政與熙寧新法
第三十九章 女真的興起和宋室的南渡
第四十章 南宋的社會和文物
第四十一章 朱熹的理學
第四十二章 遼國的社會和文物
卷三
第四十三章 蒙古的興起和元朝的建立
第四十四章 元代的社會組織
第四十五章 元代的文化(宗教、美術、文學及科學)
第四十六章 蒙古帝國的崩潰
第四十七章 明的建國及其規制(注意八股考試制度)
第四十八章 靖難與遷都
第四十九章 南洋的開拓
第五十章 北元與明的鬥爭
第五十一章 明代與日本
第五十二章 建州的興起
第五十三章 西南的開拓
第五十四章 王陽明和明代學術
第五十五章 歐洲文化的初輸入
第五十六章 明代經濟社會概況
第五十七章 流寇和明的滅亡
第五十八章 建州入關後的設施
第五十九章 復明運動的失敗(附明遺老的學術思想及其影響)
第六十章 康熙帝
第六十一章 極盛與漸衰(康熙中至道光初)(一、政治的)
第六十二章 極盛與漸衰(二、經濟的、社會的)
第六十三章 極盛與漸衰(三、學術的)
卷四
第六十四章 從鴉片之役到英法聯軍之役使(注意國際背景)
第六十五章 太平天國(上)
第六十六章 太平天國(下)
注意太平天國前後的秘密結社,亂事之經濟的原因和結果,亂事前後之中國的軍隊。
第六十七章 中興名臣的建設事業
第六十八章 外患的激增(上)甲申中法之役及其前後
第六十九章 外患的激增(下)甲午中日之役及其前後
注意國際背景
第七十章 維新運動(注意康梁以前的先驅者及戊戌以後的實施)
第七十一章 義和團之役及其影響
第七十二章 迴鑾後的清室
第七十三章 革命運動
第七十四章 武昌起義和民國成立
第七十五章 袁世凱與北洋軍閥
第七十六章 歐戰與中國
第七十七章 孫中山的奮鬥
第七十八章 新文化運動
第七十九章 近六十年來的國民生計問題
第八十章 近三十年來的中國和日本
(原載《大公報·史地周刊》第21期,1935年2月7日)
注釋
[1] 本文未署名;其時張蔭麟受傅斯年之推薦,負責編纂高中和初中歷史教科書,並以《大公報·史地周刊》為發表之園地,陸續刊登《中國史綱》初稿數章,由此推斷本文為張氏所作。另文《關於中學國史教科書編纂的一些問題》被收入本書的原因也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