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神話通論 · 七七 萇弘之死
幽王被殺,平王東遷以後,傳了十代,傳到靈王手上,周王朝的衰微形勢便成了定局了。可是在這時候,卻出了兩個歷史人物而兼神話人物:一個是靈王的臣子,號稱「周室之執數者」(《淮南子·氾論篇》)的萇(cháng)弘;另一個是靈王的兒子太子晉,是古代有名的仙人號稱「王喬」或「王子喬」的。本節單說萇弘。
《史記·封禪書》說:「萇弘以方事周靈王,諸侯莫朝周,周力少,萇弘乃明鬼神事,設射狸首。狸首者,諸侯之不來者。依物怪,欲以致諸侯。諸侯不從,而晉人執殺萇弘。周人之言方怪者,自萇弘。」古人文章,簡略疏闊,常只能表達大意,未可詳求。因此有的地方,就給後來的讀者設下了疑難障礙,須用心尋繹,才能理解。例如這裡的「狸首」二字,就有些費解。《文選·上林賦》說:「射狸首,兼騶(zōu)虞。」郭璞註:「狸首,逸詩篇名,諸侯以為射節。」「狸首」,確實是逸詩的篇名,《大戴禮·投壺》載之,其辭曰:「今日泰射,四正具舉……」云云。但是揆(kuí)此文意,「狸首」既然是萇弘所「依」的「物怪」,是「侯諸之不來者」(《史記》集解引徐廣曰:「狸一名不來。」),那就絕不能說是「諸侯以為射節」的「逸詩篇名」。就應當排除此歧義的干擾,徑以《說文》段注釋「狸」為「野貓」的野貓頭釋之。萇弘「依物怪」射野貓頭「欲以致諸侯」者,使用的無非是一般巫師和術士常用的交感巫術,射物創人,以遂其使諸侯朝周之意罷了。先前姜太公射丁侯,就將這種巫術使用過一回,那次是成功的。這次卻是「諸侯不從」,說明巫術完全失效。結果這個「以方事周靈王」的忠心耿耿的術士萇弘,終於被晉人「執殺」了。這就是處於衰微時期的周王朝企圖用裝神弄鬼來力挽頹勢所造成的全部悲劇,而萇弘則成了這齣悲劇的犧牲者。
但萇弘卻不是等閒之輩,而是具有相當神通法術的人物。《拾遺記》卷三,就記敘了一場萇弘所做的神通法術的精彩表演:
靈王二十三年,起昆昭之台,台高百丈,升之以望雲色。時有萇弘,能招致神異。王乃登台,望雲氣蓊鬱。忽見二人乘雲而至,鬚髮皆黃,非世俗之類也。乘游龍飛鳳之輦,駕以青螭,其衣皆縫緝毛羽也。王即迎之上席。時天下大旱,地裂木燃。一人先唱能為霜雪,引氣一噴,則雲起雪飛,坐者皆凜然,宮中池井,堅冰可琢。又設狐腋素裘,紫黑文褥,黑褥是西域所獻也,施於台上,坐者皆溫。又一人唱能使即席為炎,乃以指彈席上,而暄風入室,裘褥皆棄於台下。……
這些當然都是後來的傳說,文學的渲染,不過以之形容萇弘的神術,像這類招致神人的小遊戲之於他,倒並不是太過分的。但為什麼「設射狸首」招致諸侯卻又失敗了呢?推想起來,大約巫術也有正義與非正義的性質之分吧?太公射丁侯,是為了招致諸侯,同舉正義的王師,討伐殷紂,所以鬼神親附,巫術奏效。而萇弘射狸首,則只是為衰頹的周王朝挽回顏面,想用招致諸侯朝覲來裝幌子,師出無名,鬼神不親,所以失敗。但《封禪書》所說「晉人執殺萇弘」,實際上卻是晉大夫叔向行反間計讓周人自己殺了萇弘。
《韓非子·內儲說下》說:「叔向之讒萇弘也,為萇弘書謂叔向曰:『子為我謂晉君,所與君期者,時可矣,何不亟以兵來?』因佯遺其書周君之庭,而急去行。周以萇弘為賣周也,乃誅萇弘而殺之。」萇弘就是這樣中計冤死了,而且死得很慘。《淮南子·氾論篇》說:「昔者萇弘,周之執數者也,天地之氣,日月之行,風雨之變,律歷之數,無所不通,然而不能自知,車裂而死。」於嘆惋之中又略寓嘲諷之意。這是萇弘死的一說。
《莊子·外物篇》說:「萇弘死於蜀,藏其血三年,而化為碧。」成玄瑛疏:「萇弘遭譖,被放歸蜀,自恨忠而遭譖,遂刳腸而死。蜀人感之,以匱盛血,三年而化為碧玉。」《莊子·胠篋篇》也說:「萇弘施。」陸德明音義說:「一雲刳腸曰施。」看來成疏所說萇弘「刳腸而死」是不錯的。那就有點近於後來日本人的剖腹自殺,真是壯烈得很,不料這種壯烈的畢命形式還是我們首創。這又是萇弘死的另一說。至於「血化為碧」之說,不過是神話的幻想,藉以慰藉眾多同情這個忠而遭禍的智者的人們的心意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