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神話史 · 第八章 魏晉六朝的神話(上)

一 《古小說鉤沉》中的神話(一)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五篇「六朝之鬼神志怪書(上)」說:「中國本信巫,神仙之說盛行,漢末又大暢巫風,而鬼道愈熾;會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漸見流傳。凡此,皆張皇鬼神,稱道靈異,故自晉訖隋,特多鬼神志怪之書。其中有出於文人者,有出於教徒者。文人之作,雖非如釋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為小說,蓋當時以為幽明雖殊塗,而人鬼乃皆實有,故其述異事,與記載人間常事,自視固無誠妄之別矣。」這段話把魏晉六朝時期的思想發展影響及於小說者論述得簡明扼要,非常精闢。六朝文人所寫記異聞的筆記,乃是信其為實有,雖可納入小說類考察研究,但他們卻非有意為小說。這一點和原始先民信神話為實有的心理狀態是相通的:大概都沒有脫離宗教觀念的影響。那個時期的鬼神志怪書確實很多,單是魯迅《古小說鉤沉》所輯的佚亡小說便有三十五種,大部分是屬於志怪類的。除了《古小說鉤沉》所輯,現在還比較完全保存下來的,也不下二三十種。在這一大堆龐雜的書籍里,可以作為神話傳說考察研究的,實在並不算少。因其材料過於零碎分散,無法一一列舉出來加以論述,只能擇其重要者,大概說說。先說《古小說鉤沉》所輯。《古小說鉤沉》所輯的佚亡小說中,屬於志怪類或神話因素較濃厚的,有以下三十種—— 《小說》 十卷 梁殷芸著 《水飾》 一卷 撰人缺 《列異傳》 三卷 舊題魏曹丕撰,或系偽托,或有增益 《古異傳》 三卷 宋袁王壽著 《戴祚甄異傳》 三卷 東晉戴祚著 《述異記》 十卷 齊祖沖之著 《荀氏靈鬼志》 三卷 東晉荀氏著 《祖台之志怪》 二卷 東晉祖台之著 《孔氏志怪》 四卷 東晉孔氏著 《神怪錄》 撰人不詳 《劉之遴神錄》 五卷 梁劉之遴著 《齊諧記》 十卷 宋東陽無疑著 《幽明錄》 二十卷 宋劉義慶著 《謝氏鬼神列傳》 一卷 謝氏著,時代無考 《殖氏志怪記》 三卷 晉殖氏著 《集靈記》 二十卷 齊顏之推著 《漢武故事》 二卷 齊王儉(?)著 《異聞記》 後漢陳實著,疑偽托 《玄中記》 撰人不詳,傳郭璞著 《陸氏異林》 晉陸氏著 《曹毗志怪》 東晉曹毗著 《郭季產集異記》 宋郭季產著 《王浮神異記》 晉王浮著 《續異記》 撰人不詳 《錄異傳》 撰人不詳 《雜鬼神志怪》 許氏等著 《祥異記》 撰人不詳 《宣驗記》 三十卷 宋劉義慶著 《冥祥記》 十卷 齊王琰著 《旌異記》 十五卷 陳侯白著 其中除《宣驗記》、《冥祥記》、《旌異記》宗教色彩較濃以外,其餘都或多或少有一些神話傳說材料可供參考。例如所輯題作魏曹丕撰的《列異傳》,就有關於眉間尺的神話—— 干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而成。劍有雄雌,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劍獻君,藏其雄者。謂其妻曰:「吾藏劍在南山之陰,北山之陽;松生石上,劍在其中矣。君若覺,殺我;爾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覺,殺干將。妻後生男,名赤鼻,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劍;忽於屋柱中得之。楚王夢一人,眉廣三寸,辭欲報仇。購求甚急,乃逃朱興山中。遇客,欲為之報;乃刎首,將以奉楚王。客令鑊煮之,頭三日三夜跳不爛。王往觀之,客以雄劍倚擬王,王頭墮鑊中;客又自刎,三頭悉爛,不可分別,分葬之,名曰「三王冢」。 此神話又見《搜神記》卷十一,記敘較詳。《列異傳》如確是曹丕撰,則記錄時間當較早。或說最早當是劉向的《列士傳》,但《列士傳》恐非向作。揆其實際,最早還該數《吳越春秋》。《太平御覽》卷三六四引《吳越春秋》說:「眉間尺逃楚入山,道逢一客,客問曰:『子眉間尺乎?』答曰:『是也。』『吾能為子報仇。』尺曰:『父無分寸之罪,枉被荼毒,今君惠念,何所用耶?』客曰:『須子之頭,並子之劍。』尺乃與頭。客予王。王大賞之,即以鑊煮其頭,七日七夜不爛。客曰:『此頭不爛者,王親臨之。』王即看之。客於後以劍斬王頭,入鑊中,二頭相齧。客恐尺不勝,自以劍擬頭入鑊中,三頭相咬。七日後一時俱爛。乃分葬汝南宜春縣,並三冢。」所引今本無,當是此書的佚文。描寫非常生動,惜乎只保存了故事的下半段,所以仍用《列異傳》文。這個故事,流傳很廣。除了「為楚王作劍」之外,尚有「為晉君作劍」(《太平御覽》三四引《列士傳》)之說。又據《太平寰宇記》卷一〇五「蕪湖縣」下說:「楚干將鏌鋣之子,復父仇。三人以三人頭共葬,在宣城縣。即蕪湖也。」同書卷一四「宋城縣」下說:「三王陵在縣西北四十五里。晉伏滔《北征記》云:『魏惠王徙都於此,號梁王,為眉間赤、任敬所殺。三人同葬,故謂三王陵。』」同書卷四三「臨汾縣」下說:「《郡國志》云:『縣西南三十里有大池,一名翻鑊池,即煮眉間尺處。鑊翻,因成池,池水上猶有脂潤。』」是除了晉、楚二說之外,尚有其他異說。 《列異傳》還記有秦穆公時陳寶神話和秦文公時怒特祠神話等,以他書也有記述,而且意義不是很大,就不多講了。 《古小說鉤沉》所輯各種古佚志怪小說,值得提出來大略講講的,有郭璞《玄中記》、劉義慶《幽明錄》、祖沖之《述異記》、殷芸《小說》等。 《玄中記》記各地異聞奇事,體制略同《山海經》。郭璞注《山海經》犬封國、丈夫國,即用《玄中記》文字而不引書名,知此書為郭氏所作。試舉「丈夫民」、「姑獲鳥」、「沃焦山」各一條如下,以見內容一斑—— 丈夫民。殷帝太戊,使王英採藥於西王母。至此絕糧,不能進,乃食木實,衣以木皮。終身無妻,產子二人,從背脅間出,其父則死。是為丈夫民,去玉門二萬里。 姑獲鳥夜飛晝藏,蓋鬼神類。衣毛為飛鳥,脫毛為女人。一名天帝少女,一名夜行游女,一名鉤星,一名隱飛。鳥無子,喜取人子養之,以為子。今時小兒之衣不欲夜露者,為此物愛以血點其衣為志,即取小兒也。故世人名為鬼鳥,荊州為多。昔豫章男子,見田中有六七女人,不知是鳥,匍匐往,先得其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諸鳥。諸鳥各去就毛衣,衣之飛去。一鳥獨不得去,男子取以為婦,生三女,其母后使女問父,知衣在積稻下,得之,衣而飛去。後以衣迎三女,三女兒得衣亦飛去。今謂之鬼車。 天下之強者,東海之沃焦焉;水灌之而不已。沃焦者,山名也,在東海南,方三萬里,海水灌之而即消,故水東南流而不盈也。 關於丈夫民神話,郭璞注《山海經》丈夫國用此文,只是「王英」作「王孟」,「從背脅間出」作「從形中出」,余全同。關於姑獲鳥即鬼車神話,宋周密《齊東野語》卷十八說:「鬼車,俗稱九頭鳥。世傳此鳥,昔有十首,為犬噬其一,至今血滴人家為災咎。」《楊升庵全集》卷八一「鬼車」條引《小說》說:「周公居東周,惡聞此鳥,命庭氏射之,血其一首,餘九首。」便是對它「九首」來源的傳聞不同的解釋。但這裡似乎還無「九首」之說,只是和「毛衣女」的民間傳說聯繫起來,作為它的附屬故事,說明為什麼「衣毛為飛鳥、脫毛為女人」的緣由。「毛衣女」故事是一個具有世界性的民間傳說故事,想不到一千六七百年前西晉時代的郭璞,就為我們記錄下了這個故事的梗概,足見他的思想開闊,對民間的東西深感興趣。最後一條沃焦山神話,也是一個很有趣的民間神話的片斷,解釋了《天問》曾經提出的「東流不溢,孰知其故」的道理。古人於此各有解釋,《莊子·秋水篇》稱之為「尾閭」,說「尾閭泄之,不知何時已而不虛」;《列子·湯問篇》稱之為「歸墟」,說「八紘九野之水,天漢之流,莫不注之,而不增減」。後來的注家又把尾閭聯繫到沃焦上,說尾閭就是沃焦。《文選·養生論》注引司馬(彪)說:「尾閭……在扶桑之東,有一石方圓四萬里,厚四萬里,海水注者,無不焦盡,故名沃焦。」至於沃焦的來歷,《莊子·秋水篇》成玄英疏引《山海經》卻提出了一個新鮮的說法:「羿射九日,落為沃焦。」所引《山海經》不見於今本,也不像是《山海經》的文字,可能是《山海經》郭璞注或《玄中記》管的佚文,不論怎樣,都是對於羿神話的很好的補充。其實在第五章末節我們提到過的《神異經》,已經早有關於沃椒山即沃焦山的記敘了。 二 《古小說鉤沉》中的神話(二) 劉義慶的《幽明錄》也是很有特色的,記錄了一些富於神話色彩的民間傳說,如黃金潭釣金牛傳說、「痴龍」傳說等。最引人注目的,是劉晨、阮肇入天台山取穀皮遇仙女的傳說—— 漢明帝永平五年,剡縣劉晨、阮肇共入天台山取穀皮,迷不得返。經十三日,采山上桃食之。下山以杯取水,見蕪菁葉流下甚鮮,復有胡麻飯一杯流下。二人相謂曰:「去人不遠矣。」乃渡水,又過一山,見二女,容顏妙絕,呼晨、肇姓名,問郎來何晚也。因邀至家,殷勤款待,舉酒作樂,眾女俱來相賀;遂留半年。後求歸,至家,子孫已七世矣。晉太元八年,忽復去,不知所終。(原文較繁,節述梗概如此。) 這個傳說,和任昉《述異記》所記王質入山觀仙人下棋,歸時斧柯已爛的傳說布局構思有相似之處。俗語所謂「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正是這種情景的精練概括。外國也有類似的故事。美國華盛頓·歐文《見聞雜記·睡洞的傳說》就是這樣:呂柏帶狗和槍上山打獵,在睡洞裡看了妖精玩九柱戲以後,吃醉了酒,一睡醒來,狗已不見,槍管已銹壞,鬍鬚已長到肚下,回到村中,已無一個認識的人,原來他已經睡了二十年了。據說歐文寫此,是根據一個德國的民間傳說,可是在穿上美國的外衣之後,卻成了美國本地婦孺皆知的傳說了。可見這類傳說,也是帶有世界性的,深符群眾心理。劉、阮入天台故事,看似仙話,其實很富神話色彩。它不宣傳一般仙話求長生的思想,而是別有新意,使普通勞動者劉晨、阮肇忽然進入異境,經歷了世所未有的展示青春芳華的情趣,然後如大夢方醒地回來,才發覺已經隔了好幾個世代。大概有人生飄忽、須及時行樂的寓意,是釋道思想混合的產物,但還未至流入頹唐。這和《搜神後記》卷一所記袁相、根碩入赤城山遇仙女的故事是同一類型的。袁、根二人也說是「剡縣民」,赤城山又是天台山附近的一座小山,登天台者必先經赤城,則前後兩個故事當是同一故事的分化。後面一個故事看來要質樸一點,影響不大;前一個故事則是經過加工潤飾的,它對後來戲劇有較大的影響。明初王子一有雜劇《劉晨阮肇誤入天台》,簡名《誤入桃源》,即演此事,見臧晉叔編《元曲選》。元馬致遠、明初汪元享、陳伯將等都撰有此劇,題名大同小異,惜均不傳。 《古小說鉤沉》所輯齊祖沖之《述異記》,部分文字和梁任昉的《述異記》混同,緣唐宋諸書所引《述異記》,大都未題撰人姓名,這就給輯者帶來了困難。魯迅此輯是比較嚴謹的,然亦不免有少量任昉的文字摻入。今就可信為祖著而又有神話意味者移錄一段如下,略見一斑—— 南康雩都縣沿江西出,去縣三里,名夢口,有穴,狀如石室,名夢口穴。舊傳,嘗有神雞,色如好金,出此穴中,奮翼迴翔,長鳴響徹,見之,輒飛入穴中,因號此石為金雞石。昔有人耕此山側,望見雞出遊戲,有一長人操彈彈之,雞遙見,便飛入穴,彈丸正著穴上,丸徑六尺許,下垂蔽穴,猶有間隙,不復容人。又有人乘船從下流還縣,未至此崖數里,有一人通身黃衣,擔兩籠黃瓜,求寄載,因載之。黃衣人乞食,船主與之盤酒。食訖,船適至崖下。船主乞瓜,此人不與,仍唾盤上,徑上崖,直入石中,船主初甚忿之,見其入石,始知神異,取向食器視之,見盤上唾,悉是黃金。 《古小說鉤沉》所輯的《小說》,乃十卷本梁殷芸的《小說》,見於《隋書·經籍志》卷三。《隋志》所載《小說》原有兩家,一即此,題「梁武帝敕安右長史殷芸撰。梁目,三十卷」,另一五卷,未題撰人。三十卷本的殷芸《小說》,到隋代只剩了十卷。魯迅《中國小說史略》說此書「明初尚存,今乃止見於《續談助》及原本《說郛》中,亦採集群書而成,以時代為次第,而特置帝王之事於卷首,繼以周漢,終於南齊」,大約可信。從所輯《小說》條文看,有一些是屬於神話傳說類的,如「秦始皇作石橋」條,「長人十二見於臨洮」條,「厄井」條,「王子喬墓」條,「老子乘白鹿入母胎中」條,「顏淵與鬼魅戰」條,「子路懷石盤欲中孔子」條,「吳郡臨平石鼓」條,「嵩高山大穴空」條,等等,都很有意趣。但獨有一條很重要的神話材料,《古小說鉤沉》未輯,余嘉錫輯本及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周楞伽輯本《殷芸小說》均未輯錄。這條是明馮應京《月令廣義·七月令》引《小說》所記的牛郎織女神話。關於此,這裡暫不具論,留待後面論到民間流傳的神話時再詳說。 餘下還有兩部《古小說鉤沉》所輯而不太重要的志怪書,在這裡也大略提提。一是宋袁王壽的《古異傳》,原有三卷,現在只輯存了一條—— 斫木(啄木),本是雷公採藥使,化為鳥。 雖是短短兩三句,神話意味卻很充足。雷公,傳說是黃帝時的名醫,和岐伯齊名。《抱朴子·極言篇》所謂「黃帝著體診則受雷、歧」,說的就是雷公、歧伯。雷公的採藥使奉雷公之命前往採藥,大約在山林里迷失了歸途,因而化為啄木鳥。啄木鳥啄木的形象略近於採藥,故有這段雖簡短卻優美的神話產生。 二是《劉之遴神錄》,梁劉之遴撰,原有五卷,今輯存的佚文僅三條,其中一條是—— 由拳縣,秦時長水縣也。始皇時,縣有童謠曰:「城門當有血,城陷沒為湖。」有嫗聞之憂懼,每旦往窺城門;門侍欲縛之,嫗言其故。嫗去後,門侍殺犬,以血塗門。嫗又往,見血走去,不敢顧。忽有大水,長欲沒縣,主簿令干入白令。令見干曰:「何忽作魚?」干又曰:「明府亦作魚!」遂乃淪陷為谷。嫗牽狗北走六十里,移至伊萊山得免。西南隅今乃有石室,名為神母廟;廟前石上,狗跡猶存。 此記雖也見於今本《搜神記》卷十三,但文較簡略,無此豐潤。關於陷湖的神話,漢時已有之。《淮南子·俶真篇》說:「歷陽之都,一夕反而為湖。」高誘註:「歷陽,淮南國之縣名,今屬江都。昔有老嫗,常行仁義,有二諸生遇之,謂曰:『此國當沒為湖。』謂嫗視東城門閫有血,便走上北山,勿顧也。自此嫗便往視門閫,閽者問之,嫗對曰如是。其暮門吏故殺雞,血塗門閫,明旦,老嫗早往視門,見血便上北山,國沒為湖。與門吏言其事,適一宿耳。」高誘所述,當便是最早的有關陷湖的神話。其次是《搜神記》卷二十記的「古巢石龜」和「邛都老姥」,後面一個和龍母神話結合起來,使故事情節又有新的變化。其實第七章第一節所說伊尹生空桑的神話,就已經有了陷湖神話的影子了,它是感生神話和陷湖神話結合的唯一例證,雖然二者都表現得並不十分顯著。漢晉以後,陷湖故事還不斷地在許多地方產生。見於各個時代地方志的,可說是「史不絕書」。大都以一老嫗作為故事的紐帶,由於他人的戲弄,誤認神示,弄假成真,而致城邑村鎮,陷沒為湖。這些又都略涉迷信,就不必去細說了。 三是原題班固撰實是六朝人(有人說是齊王儉)偽托的《漢武故事》,原有二卷,今只輯存了若干條。這書的內容性質大略同於第三章第四節提到過的《漢武帝內傳》,主要部分仍是寫漢武帝見西王母,也兼記其他雜事,文筆較《內傳》雅潔,寫作時期當在《內傳》以前。試舉「東方朔偷桃」一條如下—— 東郡送一短人,長七寸,衣冠具足。上疑其山精,常令在案上行,召東方朔問。朔至,呼短人曰:「巨靈,汝何忽叛來?阿母還未?」短人不對,因指朔謂上曰:「王母種桃,三千年一作子,此兒不良,已三過偷之矣。遂失王母意,故被謫來此。」上大驚,始知朔非世中人。 這也是寫得很有意趣的。它早已形諸文人的詩句,柳宗元《摘櫻桃贈元居士》詩說:「蓬萊羽客如相訪,不是偷桃一小兒。」即其例。《西遊記》第五回寫孫悟空偷食王母桃園中蟠桃,或者也曾受到這段故事的影響。 三 《搜神記》與《搜神後記》 其次說說現在還比較完整保存下來的其他一些志怪小說。首先要著重講述的,是干寶的《搜神記》。如果說《山海經》是保存中國神話材料最豐富的一部書,那麼晉代干寶的《搜神記》,其保存神話材料的豐富,就要算是第二了。干寶,字令升,新蔡(今河南省新蔡縣)人,生卒年未詳,晉元帝時為著作郎,曾修撰國史。《晉書》本傳稱他「性好陰陽術數」,由於目睹家庭的變怪二事,「寶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祇靈異人物變化,名為《搜神記》,凡三十卷。以示劉惔,惔曰:『卿可謂鬼之董狐。』」干寶為此書寫了一篇序,《晉書》載其後半段,自說他作書的本旨,乃在「明神道之不誣」。干寶《搜神記》原書已佚,今所見本是後人的綴集。據考證,可能是明代胡元瑞(應麟)從《法苑珠林》、《太平廣記》諸類書中輯錄而成的,原書三十卷,今止輯為二十卷。輯本多數條目大抵出於干寶原書,也偶有闕遺或濫收他書造成的錯誤。總之從今本仍可見到干寶原書面目的大概。 今本《搜神記》的內容,除了一部分涉及妖異、禨祥、迷信、誕妄毫無可取而外,大部分或多或少能為神話研究提供參考。尤以所記錄的民間神話傳說部分,最有價值。如卷十四的「盤瓠」、「蠶馬」,卷十一的「三王墓」、「韓憑夫婦」,卷四的「如願」、「灌壇令」,卷八的「陳倉祠」,卷十三的「河神巨靈」,卷一的「董永」,卷十六的「紫玉與韓重」,卷十八的「細腰」、「怒特祠」、「張華與斑狐」,卷十九的「寄女」、「何銅」、「孔子厄陳」,卷二十的「斷蛇丘」、「古巢老姥」、「董昭之」,等等。此書最大的貢獻,是記錄了一段前此他書未見的蠶馬神話—— 舊說,太古之時,有大人遠征,家無餘人,唯有一女。牡馬一匹,女親養之。窮居幽處,思念其父,乃戲馬曰:「爾能為我迎得父還,吾將嫁汝。」馬既承此言,乃絕韁而去,徑至父所。父見馬驚喜,因取而乘之。馬望所自來,悲鳴不已。父曰:「此馬無事如此,我家得無有故乎?」亟乘以歸。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芻養。馬不肯食。每見女出入,輒喜怒奮擊。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問女。女具以告父,必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門,且莫出入。」於是伏弩射殺之,暴皮於庭。父行,女與鄰女於皮所戲,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為婦耶?招此屠剝,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鄰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還,求索,已出失之。後經數日,得於大樹枝間,女及馬皮,盡化為蠶,而績於樹上。其蠶綸理厚大,異於常蠶。鄰婦取而養之,其收數倍。因名其樹曰桑。桑者,喪也。由斯百姓競種之,今世所養是也。(卷十四) 這段神話《五朝小說》和《舊小說》也有輯錄,題張儼撰,儼三國時吳人,恐不足據。這是推原神話之一。推原,就是推尋事物的本源,蠶桑的起源就用這段神話來作解釋,自然是古人天真樸質的幻想。《山海經·海外北經》說:「歐絲之野,在大(支)踵東,一女子跪據樹歐絲。」已略具蠶馬神話的雛形。只是但有女子歐絲,而無馬的形象。《荀子·蠶賦》說:「身女好而頭馬首。」女子和馬結合起來了,又把神話的想像向前推進一步,只是還無故事情節。到此文所記,蠶馬神話才完備起來。這應當是一個古老的神話,看得出來,記錄此一神話時,是被烙上了時代的烙印的。父親向女兒說的:「勿言,恐辱家門。」就是被烙上時代烙印的憑證。魏晉六朝的人,最重家世門第,故有此語。而文中所說則為「太古之時」,即使那時已經產生了人獸不可通婚的思想觀念(更早的階段是連這種觀念也沒有的),但也決不會想到有什麼「家門」可「辱」。所以這是無意中流露出來的時代的印痕。蠶馬神話流傳演變到後來,又有了新的變化,並且還經過一番仙話化。《太平廣記》卷四七九引《原化傳拾遺》說—— 蠶女者,當高辛帝時,蜀地未立官長,無所統攝。其人聚族而居,遞相侵噬。蠶女舊跡,今在廣漢,不知其姓氏。其父為鄰邦掠去,已逾年,唯所乘之馬猶在。女念父隔絕,或廢飲食,其母慰撫之。因告誓於眾曰:「有得父還者,以此女嫁之。」…… 這就是神話流傳到某一地區發生的地方性的變異。這種變異是比較好的,它把原始社會末期部落戰爭掠奪的情況,更真實地反映了出來。以後情節發展大體同於舊記。但是到了女化為蠶,「父母悔恨、念之不已」的時候,又突然來了個大轉折。「忽見蠶女,乘流雲,駕此馬,侍衛數十人,自天而下,謂父母曰:『太上以我孝能致身,心不忘義,授以九宮仙嬪之任,長生於天矣,無復憶念也。』」這就不但是仙話化,也是無聊的封建說教,未免有點大煞風景。因而在這篇經變異的神話中,是精華與糟粕並陳,分析時不可不予以注意。另一處記了一段民間神話「如願」,也很有意思—— 廬陵歐明,從賈客,道經彭澤湖。每以舟中所有,多少投湖中,雲以為禮。積數年,後復過,忽見湖中有大道,上多風塵。有數吏,乘車馬來候明,云:「是青洪君使要。」須臾達,見有府舍,門下吏卒,明甚怖。吏曰:「無可怖。青洪君感君前後有禮,故要君。必有重遺君者。君勿取,獨求如願耳。」明既見青洪君,乃求如願。使逐明去。如願者,青洪君婢也。明將歸,所願輒得。數年,大富。(卷四) 神話到這裡為止,本來已經完足了,但是《古小說鉤沉》所輯撰人不詳的《錄異傳》,在這下面還記了一段,說歐明致富以後,「意漸驕盈,不復愛如願。歲朝雞一鳴。呼如願,如願不起。明大怒。欲捶之,如願乃去,明逐之於糞上。糞上有昨日故歲掃除聚薪,如願乃於此得去。明不知,謂逃在積薪糞中,乃以杖捶使出,久無出者,乃知不能。因曰:『汝但使我富,不復捶汝。』今世人歲朝雞鳴時,轉往捶糞,雲使人富也。」從文學審美的角度看,後面這一段記敘,自然是多餘的蛇足。但民間神話往往又和民間風習有關。後面的記敘就關係著民間風習,因而反倒成了不可少的。《荊楚歲時記》說:「正月一日……又以錢貫系杖腳,回以投糞掃上,雲令如願。」就是這種風習的流傳演變;杜公瞻注也引此故事以證之。 「韓憑夫婦」、「寄女」等,都是此書首見記錄的民間神話傳說,歌頌了婦女的堅貞和英勇無畏,前者對後來文學發展且有較大影響,但因篇幅較長,不及詳細論述了。 《搜神記》除二十卷本的以外,還有《漢魏叢書》八卷本和唐代寫本句道興《搜神記》,後者編入王重民等編的《敦煌變文集》中。八卷本《搜神記》有唐時州名,部分內容和句道興《搜神記》相同,疑亦是唐人編撰,所以將此二書留待以後再論述。現在且大略說說《搜神記》的一部續作:《搜神後記》。 《搜神後記》十卷舊題陶潛撰,後來有些人疑非潛作;魯迅《中國小說史略》也說:「潛性曠達,未必拳拳於鬼神,蓋偽托也。」不過梁慧皎《高僧傳序》已有「陶淵明《搜神錄》」語,《隋志》又正式題作「陶潛撰」,其時去淵明未遠,聞見較切,固不容因一些枝節瑣細的問題(如書中有後人附益的記陶潛死後十多年的事之類)便遽定其為偽托。現在還是把它列在陶潛的名下略加論述。 這部書中最有名的是卷一的《桃花源記》,所記敘的正是一段神話因素濃厚的民間傳說,同卷書中類似的記載不下四五則。除此記外還有袁相、根碩入赤城山遇仙女的記敘,也是「桃花源」式的異境的展現。它們都曲折地反映了那個動亂時代的人們在釋老思想影響下的避世心理。《幽明錄》記敘的劉阮入天台事,又是袁、根入赤城的異文,並且作了較大的藝術加工,前面已經說過了。 值得稱為民間神話並對後來文學有較大影響的,有卷五的「白水素女」一則,原文較長,節述其梗概如下—— 謝端少喪父母,夜臥早起,躬耕力作。後得一大螺,歸貯瓮中。端每至野還,見有飯飲湯火,謂鄰人為之,便往謝鄰人。鄰人曰:「卿已自娶婦,而言吾為之炊耶?」端心疑,潛歸,於籬外竊窺其家,見一少女從瓮中出,至灶下燃火。端便入門,徑至瓮所視螺,曰:「新婦從何所來?」女大惶惑,欲還瓮中,不能得去。答曰:「我天漢中白水素女也。天帝哀卿少孤,使我權為炊烹。卿無故相窺掩,吾形已見,不宜復留。雖然,爾後自當少差,留此殼貯米谷,常可不乏。」端請留,終不肯。時天忽風雨,翕然而去。 這段神話任昉《述異記》、宋洪邁《夷堅志》和《錦繡萬花谷》前集卷五引《坡詩注》等均記之,文略同。唐皇甫氏《原化記》也記述了這段神話,卻是它的流傳演變。略謂縣吏吳堪少孤,得一白螺歸,螺變為美女,助其炊爨。後與堪婚。縣宰聞堪妻美,欲圖其妻。乃向堪索蝦蟆毛及鬼臂二物。堪得妻助,以二物納縣宰。縣宰又向堪索禍斗,妻牽一形如犬之獸以致之。獸食火又糞火,「宰身及一家,皆為煨燼,乃失吳堪及妻」。故事加入了禍斗等情節,更富意趣,豐富了神話的內容,滿足了人民的意願,並且使它從民間神話走向了民間傳說的途徑。 山?在中國神話里是一種鬼魅類的異獸,有關它的傳說由來已早。韋昭注《國語·魯語下》說:夔一足,越人謂之山繅,音騷,或作?,富陽有之,人面猴身能言。」這是最早把山?和一足的夔聯繫起來作明確解釋的。一足夔在《山海經》里原是東海流波山的牛形怪獸。到三國韋昭時代它在民間傳說中早已由牛形演變為猴形了。《神異經·西荒經》說:「西方深山中有人焉,身長尺余,袒身,捕蝦蟹。性不畏人,見人止宿,暮依其火,以炙蝦蟹。……名曰山臊,其音自叫。人嘗以竹著火中,爆烞而出,臊皆驚憚。犯之令人寒熱。此雖人形而變化,然亦鬼魅之類,今所在山中皆有之。」就可以作為韋昭簡略注語的補充。韋昭注說山?「富陽有之」,恰好《搜神後記》卷七就有一段富陽人斗山?的民間傳說故事—— 宋元嘉初,富陽人姓王,於窮瀆中作蟹斷。旦往觀之,見一材長二尺許,在斷中,而斷裂開,蟹出都盡。乃修治斷,出材岸上。明往視之,材復在斷中,斷敗如前。王又治斷出材。明晨視,所見如初。王疑此材妖異,乃取內蟹籠中,攣頭擔歸,雲至家,當斧斫燃之。未至家二三里,聞籠中倅倅動。轉頭顧視,見向材頭變成一物,人面猴身,一手二足,語王曰:「我性嗜蟹,此日實入水破君蟹斷,入斷食蟹。相負已爾,望君見恕,開籠出我。我是山神,當相佑助……」……王回顧不應。物曰:「君何姓名?我欲知之。」頻問不已,王遂不答。去家轉近。物曰:「既不放我,又不告我姓名,當復何計,但應就死耳!」王至家,熾火焚之,後寂然無復聲。土俗謂之山?,雲知人姓名,則能中傷人,所以勤勤問王,欲害人自免。 這段故事,神話色彩很濃,表現了人能以預見和謀略戰勝妖物,保障生活的安全,正是民間神話通過幻想進行鬥爭的特色。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雖亦不信此書為陶潛作,但也承認「其中丁令威化鶴,阿香雷車諸事,唐宋詞人,並遞相援引承用」,「要不可謂非六代遺書也」。所舉化鶴、雷車二事,確實已成為文學常用的典故;尤以雷車一事,實在可以列入神話研究的範圍進行考察—— 永和中,義興人姓周,出都乘馬,從兩人行。未至村,日暮。道邊有一新草小屋,一女子出門,年可十六七,姿態端正,衣服鮮潔。望見周過,謂曰:「日已向暮,前村尚遠,臨賀詎得至?」周便求寄宿,此女為燃火作食。向一更中,聞外有小兒喚阿香聲,女應諾。尋云:「官喚汝推雷車。」女乃辭行,云:「今有事當去。」夜遂大雷雨。向曉,女還。周既上馬,看昨所宿處,止見一新冢,冢口有馬尿及余草。周甚驚惋。後五年,果作臨賀太守。 誰都知道,雷是一種自然現象,但在還不能解釋此種自然現象的古代人,只好造作神話以解釋之。《山海經·海內東經》說:「雷澤中有雷神,龍身人頭,鼓其腹則雷。」雷原是一個半人半獸的怪物從肚子裡放出來的。《論衡·雷虛篇》說:「圖畫之工,圖雷之狀,累累如連鼓之形。又圖一人,若力士之容,謂之雷公,使之左手引連鼓,右手推椎,若擊之狀,意以為雷聲隆隆者,連鼓相扣擊之意也;其魄然若?裂者,椎所以擊之也。」這裡所寫的「雷聲隆隆」,又變做了一個「若力士之容」的雷公「引連鼓」而擊之發出來的:比半人半獸的怪物從肚子裡放出雷來,在想像上又有了進步。這種雷公的形象一直維持到近代,只不過近代的雷公又在力士的外形上,添加了鳥形的尖嘴和雙翼,成為一種新的半人半獸狀態,以使他的工作能更順利地進行。在這種演變的過程中,神話卻又別出一支,就是上面所說的阿香推雷車。阿香是一個新死的少女,就被派去作司雷雨的工作,而發雷降雨,依靠的工具乃是雷車。這種設想當然是比較新穎的:說明隨著文明的進步,神話也有了不同的內容。到了唐代,又有霹靂車之說,見段成式《酉陽雜俎·雷》。霹靂車的設想,大約也是根據雷車而來,不過車上又有幢幡等複雜的裝置,看光景除了施行霹靂以外,還以之用作閃電。可見神話不是僵固不變的,新神話總是從古老神話的母胎中,適應人們幻想的需要,以多種形態產生出來,使神話園苑的花卉日益繁富。這就是我們的神話學要擴大視野考察對象的緣故。 四 《博物志》、《異苑》、《述異記》 魏晉六朝志怪書其重要性僅次於干寶《搜神記》的,有晉張華的《博物志》、六朝宋劉敬叔的《異苑》和梁任昉的《述異記》三部書。《博物志》和《述異記》以前有好些人疑其為偽托,後經研究,其實也並不偽,不過是經過後人的篡改刪削,顯得有些凌雜罷了。 《博物志》原本十卷,《隋志》著錄,今本亦作十卷。此書有兩種版本,一種是常見的通行本,收在《廣漢魏叢書》、《古今逸史》、《稗海》等叢書中,於十卷中又分三十九目;一種是黃丕烈刊《士禮居叢書》本,止作十卷,不分目,次第也和通行本不同,據黃氏說此本系汲古閣影抄宋連江氏刻本,收在《指海》、《龍溪精舍叢書》中。內容則二書悉同。通行本因分出了子目,查檢反較方便。今仍依通行本對此書略加論述。 此書前三卷記的都是山川地理物產、外國、異人、異俗、異產、異獸、異鳥、異蟲、異魚等,性質大略相當於一部《山海經》的縮寫,內容部分采自古籍,又雜以新的傳聞。其他各卷也是古籍與新聞兼取。今略舉新異者數條如下—— 大人國。其人孕三十六年,生白頭,其兒則長大,能乘雲而不能走,蓋龍類。去會稽四萬六千里。(卷二《外國》) 九真有神牛,乃生溪上。黑出時,其斗即海沸;黃或出斗,岸上家牛皆怖,人或遮,則霹靂,號曰神牛。(卷三《異獸》) 夏桀之時,為長夜宮於深谷之中,男女雜處,十旬不出聽政,天乃大風揚沙,一夕填此宮谷。(卷七《異聞》) 天門郡有幽山峻谷,而其士人有從下經過者,忽然踴出林表,狀如飛仙,遂絕跡。年終如此甚數,遂名此處為仙谷。有樂道好事者入此谷中,洗沐以求飛仙,往往得去。有長意思人,疑必以妖怪。乃以大石自墜,牽一犬入谷中,犬復飛去。其人還告鄉里,募數十人,執杖,擖山草,伐木,至山頂觀之。遙見一物,長數十丈,其高隱人,耳如簸箕。格射刺殺之。所吞人骨,積此左右有成。封蟒開口,廣丈余,前後失人,皆此蟒氣所噏上。於是此地遂安穩無患。(卷十《雜說下》) 《雜說下》還有「天河支機石」一條,是全書中最精彩而且是首見的神話記錄,留待以後講牛郎織女神話時再說,現在只大略說說上面所舉的最後一條:「天門郡誅蟒」。這一條講的是妖蟒為祟,不少人被蟒蛇吸吞,還以為是飛升成了神仙。後來被一個智勇雙全的人用智謀識破妖蟒的行藏,然後以勇武剷除之。故事本身便是一段神話,神話當中又包含有破除迷信的意味,所以值得稱道。後來一些地方志和筆記書中,也每有類似的記敘,如《四川總志》記的迎龍觀,《王堂閒話》記的狗仙山等都是從此演化而來的。 劉敬叔《異苑》十卷,今全部保存,其中所記除屬於一般志怪性的東西以外,屬於神話或可以當做神話材料考察的也頗不少。例如卷三和卷六所記—— 吳孫權時,永康縣有人入山,遇一大龜,即束之以歸。龜便言曰:「游不量時,為君所得。」人甚怪之。擔出欲上吳王。夜泊越里,纜舟於大桑樹。宵中,樹忽呼龜曰:「勞乎元緒,奚事爾耶?」龜曰:「我被拘系,方見烹臛。雖然,盡南山之樵,不能潰我。」樹曰:「諸葛元遜博識,必致相苦。令求如我之徒,計從安出?」龜曰:「子明無多辭,禍將及爾。」樹寂而止。既至建業,權命烹之;焚柴萬車,語猶如故。諸葛恪曰:「燃以老桑樹,乃熟。」獻者乃說龜樹共言。權使人伐桑樹煮之,乃立爛。今烹龜猶多用桑薪。野人故呼龜為元緒。(卷三) 元嘉中潁川宋寂,晝忽有一足鬼長三尺,遂為寂驅使。欲與鄰人枟蒲而無五木,鬼乃刀斫庭間楊枝於戶間作之,即燒灼,黑白雖分明,但朴耳。(卷六) 如上所舉兩段,便可以看作是民間神話。前面一段,可以見到原始社會前期動植物神話遺留的影子,在人們古老的記憶中,是相信動物、植物和人一樣會說話的。和這個神話類似的,還有《列異傳》所記的「怒特祠」神話,說是秦文公伐南山大梓,樹瘡隨合;叫四十個人持斧去砍,還是不斷。一人傷足臥樹下,夜晚聽見鬼和樹說話。樹說:「秦公伐我,能把我怎樣?」鬼說:「用赤灰祓你,何如?」樹不說話了。臥者告訴有司。文公叫兵士都穿赤衣,隨所斫,用赤灰祓樹,樹斷,有青牛躍進水中。後來秦人為立怒特祠。其事《史記·秦本紀》也簡略載之,可知神話傳說產生之早。龜樹共語正是這一類型的神話,只是已更富民間諧趣罷了。後面一個「一足鬼」的神話,就是山?神話的異聞,為害於人的山?現在已經供人役使了,這自然是人們的願望,也是神話正常的發展演變。 下面所記的一段,也可以當做神話材料來予以考察—— 世有紫姑神,古來相傳,雲是人家妾,為大婦所嫉。每以穢事相次役,正月十五日感激而死。故世人以其日作其形,夜於廁間或豬欄邊迎之。祝曰:「子胥不在」,是其婿名也;「曹姑亦歸」,曹即其大婦也;「小姑可出戲」。捉者覺重,便是神來,奠設酒果,亦覺貌輝輝有色,即跳躞不住。能占眾事,卜未來蠶桑。又善射鉤,好則大舞,惡便仰眠。平昌孟氏恆不信,躬試往捉,便自躍茅屋而去,永失所在也。(卷五) 這主要記的是一段帶有神話性質的民間風習。梁宗懍的《荊楚歲時記》也說:「正月十五日……其夕迎紫姑,以卜將來蠶桑並占眾事。」注就引了《異苑》的這段記敘,以後各種類書的歲時門也多引用。這是一個含冤而死的「被侮辱與被損害者」而為民間小兒女所同情、所奉祀的神,歲時年節迎之以為戲樂,雖略涉宗教迷信,然而大體上卻充滿著民間的情趣,可惜故事不太明顯。像這類有關民間神祇來歷及風習的記敘,我們還是應當將它作為神話材料而予以考察。同卷中記敘的宮亭湖神、觀亭江神、青溪小姑神等,均屬此。《異苑》還記了一些近於神話的傳說,如卷一的「美人虹」,卷八的「三足虎」,等等,也值得作為研究神話的參考。 梁任昉的《述異記》,記了許多神話傳說,有的比較完整,有的卻零片瑣碎,舉不勝舉,述之為難。現在只能擇其重要的大略談談。此書首先記敘了古代神話在秦漢以後的發展演變,試舉盤古和蚩尤兩段記敘為例—— 昔盤古之死也,頭為四岳,目為日月,脂膏為江海,毛髮為草木。秦漢間俗說,盤古氏頭為東嶽,腹為中嶽,左臂為南嶽,右臂為北嶽,足為西嶽。先儒說盤古氏泣為江河,氣為風,聲為雷,目瞳為電。古說盤古氏喜為晴,怒為陰。吳楚間說盤古氏夫妻,陰陽之始也。今南海有盤古氏墓,亘三百餘里,俗雲後人追葬盤古之魂也。桂林有盤古氏廟,今人祝祀。南海中盤古國,今人皆以盤古為姓。昉按:盤古氏天地萬物之祖也,然則生物始於盤古。 軒轅之初立也,有蚩尤氏,兄弟七十二人,銅頭鐵額,食鐵石,軒轅誅之於涿鹿之野。蚩尤能作雲霧。涿鹿今在冀州。有蚩尤神,俗雲,人身牛蹄,四目六手。今冀州人掘地得髑髏如銅鐵者,即蚩尤之骨也。今有蚩尤齒,長二寸,堅不可碎。秦漢間說,蚩尤氏耳鬢如劍戟,頭有角,與軒轅斗,以角牴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樂名「蚩尤戲」,其民兩兩三三,頭戴牛角而相抵。漢造角牴戲,蓋其遺制也。太原村落間祭蚩尤神,不用牛頭。今冀州有蚩尤川,即涿鹿之野。漢武時,太原有蚩尤神晝見,龜足蛇首,□(大?)疫,其俗遂為立祠。 這兩段記敘,簡直可以作為神話採風的典範,有關盤古和蚩尤的各種大同小異的傳說,以及風俗、祠祀等都記敘到了。看似凌雜瑣碎,其實是言簡意賅,忠實記錄,絕無粉飾,而文字則生動活潑,不使人有呆板的感覺。一千幾百年前就能有這樣完美的神話採風文字提供給我們,實在使人驚嘆,值得學習。有的同志提倡要作立體式的採風,我看以上兩段,就近於立體式的了。裡面有不少值得我們做更深入研究的東西。即如盤古記錄中所說「吳楚間說,盤古氏夫妻,陰陽之始也」一語,也給了我們很大的啟發。我們不妨推想,在任昉時代的吳地和楚地的少數民族中間,或許已經有了類似伏羲兄妹結婚為夫妻的神話流傳。所謂「盤古氏夫妻」,就是盤古氏以兄妹結婚而為夫妻啊。此書還有幾段,可以作為古代神話的補充材料。暫舉兩段如下—— 昔禹會塗山,執玉帛者萬國。防風氏後至,禹誅之,其長三丈,其骨頭專車。今南中民有姓防風氏,即其後也,皆長大。越俗祭防風神,奏防風古樂,截竹長三尺,吹之如嗥,三人被發而舞。 昔炎帝女溺死東海中,化為精衛,其名自呼。每銜西山木石填東海,偶海燕而生子。生雌狀如精衛,生雄如海燕。今東海精衛誓水處,曾溺於此川,誓不飲其水。一名鳥市,一名冤禽,又名志鳥,俗呼帝女雀。 其餘點滴片斷的神話記敘還很多,如「東海龍島川穆天子養八駿處」、「饒州軒轅磨鏡石」、「成陽山中神農鞭藥處」、「日林國石鏡鑒五藏六府」,等等,就不必細說了。 《青史子》一種系周代人所作,未計在內。 見《太平廣記》卷十三「吳堪」條。 「則雷」二字,從《史記·五帝本紀》正義引補。 見《古今圖書集成·禽蟲典》卷一八三引。 見《太平廣記》卷四五八「狗仙山」條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