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神話史 · 第一章 原始社會前期的神話
一
神話傳說中的中國原始社會
整個原始社會,包含從猿人到古人的原始群居生活和新人出現以後從母系氏族公社、父系氏族公社到原始社會解體兩大階段。在母系氏族公社形成以前的這一階段,時間是漫長的,大約經歷了從200萬年前到公元前4萬年之久,我們叫它原始社會前期,相當於馬克思在《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里所說的蒙昧時期的低級階段和中級階段。
這段時期的歷史,古代人們早已有所猜想和推測。莊周是最早一個在這方面作推想者。《莊子·胠篋》說:「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畜氏、軒轅氏、赫胥氏、尊盧氏、祝融氏、伏戲氏、神農氏,當是時也,民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樂其俗,安其居,鄰國相望,雞狗之音相聞,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他從遠古推想到伏戲(羲)、神農的時代,正是相當於早期母系氏族公社之時,所記諸古帝的名稱,大概也有當時所傳的一點古書作憑依,非純出杜撰。但是,他把這段漫長的充滿為生存與生活而鬥爭的原始人類群居生活的景象,描寫得這樣和平、豐足、安謐,則是道家清靜無為而致天下太平思想的有色眼鏡造成的錯覺,是不可靠的。
《莊子》另一篇文章《盜跖》中,對原始社會的初期情景的推想,才比較接近實際:「古者禽獸多而人民少,於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晝拾橡栗,暮棲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韓非子·五蠹》對此又有所補充,說:「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聖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之曰有巢氏。」又說:「民食果蓏蜯蛤,腥臊臭惡,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曰燧人氏。」從「構木為巢」到「鑽燧取火」,概括了原始社會前期(相當於摩爾根分期法的蒙昧期低級階段和中級階段)社會生活的大略情景。可見古代人們對這段時期的原始社會仍是有比較正確的認識的。
也有純出於神話性質推想的,如《漢唐地理書鈔》所輯《榮氏遁甲開山圖》便是。此書早佚,不知何代人所作,我估計大概也是漢代的緯書之一。《隋書·經籍志》有著錄,列入子部的五行類,作「《遁甲開山圖》三卷,榮氏撰」,其實該作「榮氏解」才更符合實際情況。《漢唐地理書鈔》的輯者王謀說:「《榮氏遁甲開山圖解》皆記天下名山古先神聖帝皇發跡之處,故以開山名書,即可以為地理書開宗第一章。」但觀其輯存的關於三皇、伏羲、女媧等條目,實在也可算是古代的歷史書,是將一些虛構的神人填充了原始社會最早時期的空白。例如關於三皇,書中就這麼記載著——
五龍見教,天皇被跡望,在無外柱洲崑崙山上。解曰:五龍治在五方,為行神。五龍降天皇兄弟十二人,分五方,為十二部,法五龍之跡,行無為之化。天下仙聖,治在柱洲崑崙山上,無外之山,在崑崙東南一萬二千里。五龍天皇,皆出此中,為十二時神也。五龍皇,後君也,昆弟四人,皆人面而龍身,長曰角龍,木仙也;次曰徵龍,火仙也;次曰商龍,金仙也;次曰羽龍,水仙也;父曰金龍,與諸子同得仙,治在五方。
地皇興於龍門熊耳山。解曰:地皇兄弟九人,面貌皆如女子,貌皆相類,蛇身獸足,生於龍門山中。
人皇起於刑馬山。解曰:人皇兄弟九人,生於刑馬山,身有九色。
接著是伏羲、女媧和女媧以下自大庭氏至無懷氏的古帝王名號,與《莊子·胠篋》所舉,大體相同,或者便是本於《莊子》。其所異者,在《莊子》是把這些古帝王列在伏戲(羲)、神農以前,而《開山圖》則把他們列在伏羲、女媧之後,而且還說從大庭氏到無懷氏,「凡十五代,皆襲庖羲(伏羲)之號」,不知何據,或者是別有所本吧。
總之不管怎樣,這部書無非是以假想和虛擬,把荒古時代的景象,作了神話色彩的描述。從解說的辭語中,還可以看出,作者是受了道家清靜無為和陰陽家陰陽五行思想的影響的。如果這也算是神話,當然是相當後起的神話,決非原始社會更非原始社會前期的神話。三國時,吳人徐整所作的《三五曆紀》,在記盤古開天闢地之後,末有「後乃有三皇」一語,可知三皇是被安排在開天闢地的盤古之後的,可惜此書早佚,盤古之事也只是從後來的類書和書注中所引才能得見,竟未見到有關三皇的記敘。推想起來,或者仍是帶著濃厚的神話色彩,如上所引《開山圖》的記敘吧?用神話因素的東西來填補遠古歷史的空白,是道家之流和某些史學家的慣技。道士徐整已開其端,唐代司馬貞《補三皇本紀》又繼其後,而集此工作之大成者,乃是宋代羅泌所作的《路史》。《路史》分「前紀」和「後紀」兩個部分,「前紀」從初三皇到無懷氏;「後紀」從太昊伏戲氏到夏少康,把許多神話傳說材料都轉化為歷史,作了歷史的安排和處理。這部書是很有意思的,包括從整個原始社會到奴隸社會初期的歷程,可說是一部神話傳說性質的原始社會史,書中所記敘的,當然就是歷史化了的神話傳說,但卻很少有人對它做深入細緻的研究。「屬句遣字間,尚僻隱,易滋疑竇,每令人索解不得」(清趙承恩《新序》),是一個原因;「歲久傳湮,原本無稽,而錢塘舊刻魯魚豕亥滋甚」(《重梓〈路史〉凡例》),又是一個原因;何況此書「其采典籍則五緯、百家、《山經》、道書,一言一事,靡不摭拾,幾於駁雜而無倫」(明張鼎思《豫章刻路史前紀後紀序》)。以其難讀又荒謬無憑,因而探究者少。我們從神話研究的角度看,此書倒是很值得注意的。它採取的神話材料,確實豐富,雖然把它們都轉化作了歷史,安排在一定的位置上,但從其子羅苹的注中,又每每把這些材料的來源一一注出,大致還其本來面貌,其間多有僻籍佚文不見於今世者,為我們提供了考察、採擷神話材料的方便。《路史》的「前紀」共分六紀,相當於原始社會前期群居生活階段,「後紀」共有二紀,從伏羲、女媧開始到夏少康中興,相當於原始社會後期母系制氏族公社建立到原始社會解體,奴隸制社會初步形成階段。羅泌將史前的這數十百萬年的人類歷史作了神話性質的推想,取材宏博,構思奇偉。尤有奇者,是他所分前、後二紀,竟恰恰暗合原始社會的兩個重要發展階段。神話傳說——即使是經過整理安排的神話傳說——之足為「史影」,看來具有一定的道理。
「前紀」六紀所收古帝名號共五十七,較之《莊子》所舉,四倍有餘,把一些河神、山神乃至古仙人如巨靈氏、譙明氏、涿光氏、犁靈氏、大騩氏、弇茲氏、泰逢氏、雲陽氏等都列入了古帝的行列,看來自然是舛駁不倫。但是,這一大隊古帝的名號,卻給我們暗示出了原始社會前期的時間之長,正如李白《蜀道難》一詩所說:「蠶叢及魚鳧,開國何茫然,邇來四萬八千年……」;又從所舉人神不分的古帝中,給我們暗示出了處於蒙昧時期的原始先民群居生活的某些側影。
但這僅僅是從神話傳說材料中反映出的中國原始社會,尤其是它前期的一些情況的側影,卻並不是這一時期的神話。
二
萌芽狀態神話的產生時期
這個時期有沒有神話呢?回答是肯定的。不過得先把「神話」一詞的概念弄明白。「神話」一詞,中國古來原是沒有的。這個詞語大概是從西歐被翻譯到日本,然後又從日本移植到中國來的。中國最早使用「神話」一詞,現在能夠查到的,是清光緒二十九年(一九〇三年)發表在《新民叢報》上的蔣觀雲《神話、歷史養成的人物》一文。對於此詞的含義,據各家辭書所述,中外學者所說,實在是繁雜紛歧,很難從中得到明確的認識。不過有一種通常的觀念,卻是錯誤的,應該給予糾正,這就是認為神話的先決條件是神,必須有「神」然後才能有「話」。這是把「神話」這個翻譯移植過來的渾然一體的語詞作了中國式的理解,近於望文生義。其實「神話」一詞,本來不過是故事或傳說的意思,只因它和宗教的關係密切,宗教奉祀的神多有神話為之傳述行跡,所以才引起人們對神話必須有神的錯覺。在原始社會前期,當宗教尚處於萌芽狀態,即僅有宗教意識而無宗教儀式,無所謂對神的崇拜,因而早期神話中並沒有出現後世概念中所謂的神。神話起源的最早時期即上限,我國民族學者楊堃推斷為舊石器時代晚期,即蒙昧期的高級階段,比馬克思在《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中所說的神話產生於野蠻期低級階段略早,我基本上是贊成他的推斷的,因為較符合事實。而我的設想甚至比楊堃先生的推斷更早。楊堃先生推斷為舊石器時代晚期,其時已進入母系氏族社會初期,我的設想則在原始社會前期,即蒙昧期的中級階段,那時人類還過著原始群居生活,已經有了萌芽狀態的神話產生。這種神話,略近於後世所說的「寓言」、「童話」,而與後世概念中的「神話」則有較大的差異。
要把這個問題說明白,須先費幾行筆墨,還得從馬克思《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說起。《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曾說過神話產生的一段話,為了確切理解它的含義,現在全文抄錄在下面——
在野蠻期的低級階段,人類的高級屬性開始發展起來。個人的尊嚴、雄辯、宗教的情感、正直、剛毅、勇敢,此時已成為品格的一般特質,但是殘酷、奸險和狂熱也隨之俱來。在宗教領域中發生了自然崇拜和關於人格化的神靈以及大主宰的模糊概念;原始的詩歌創作、共同住宅和玉蜀黍麵包——所有這些都是屬於這一時期的。它也產生了對偶家族和組成胞族和氏族的部落所結成的聯盟。想像,這一作用於人類發展如此之大的功能,開始於此時產生神話、傳奇和傳說等未記載的文學,而業已給予人類以強有力的影響。
從神話與宗教關係密切這一角度來看,這段時期既然「在宗教領域發生了自然崇拜和關於人格化的神靈以及大主宰的模糊概念」,則該是比較發展的宗教,而不是宗教的萌芽;那麼此時產生的神話,相應地也該是比較發展的神話,而不是萌芽狀態的神話。《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的前面一段,是寫過「宗教萌芽」的,它這樣寫道:「蒙昧人……還實行著吃人之風。潛在力的進步是很大的:已有語言、管理、家族、宗教、建築術、財產的萌芽,也有最主要生產的萌芽。」《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對蒙昧時期情況的敘寫未分階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卻是分了階段的。在蒙昧時期中級階段,恩格斯寫道:「由於食物的來源經常沒有保證,這個階段上大概發生了食人之風,這種風氣,後來保持頗久。」對照《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所敘寫的來看,宗教的萌芽,可能產生於蒙昧時期的中級階段。在那個階段,相應地也該有神話的萌芽了。
十九世紀末葉,英國人類學者泰勒提出著名的「萬物有靈論」以後,對學術界曾產生很大的影響,宗教起源和神話起源的問題由是得到了比較充分的說明。但是,這個學說是有缺陷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已一天天暴露出它的不足來。「萬物有靈論」是說萬物都有靈魂,以此解釋原始社會後期母系氏族社會以後產生的關於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的宗教與神話是可以的,而對以前的情況則很難予以圓滿的解釋。早在三十多年前,已經有人指出:泰勒的萬物有靈論「並不是完全適當的一個名詞」,「在宗教發展的開頭階段,人們還沒有特殊的關於靈魂的概念;早期宗教意識實質上不過是人與自然渾然一體、自然具有活力這樣一個一般的且頗不明晰的概念。」後來,其他一些學者對泰勒的萬物有靈論,也都各有批評。因此,泰勒的繼承者馬雷特又提出「前萬物有靈論」這樣一個術語作為它的補充。看來,這完全是有其必要,並且是合乎實際的。
我從原始思維,主要是神話思維的角度,對前萬物有靈論時期的神話,曾作過一些探討。這段時期,相當於本章所述的原始社會前期,現在就把這篇文章的內容概要加以補充修訂,節述在下面。
三
前萬物有靈論:活物論時期的神話
剛從動物脫離出來的原始人類,開始製造並學會使用簡單粗陋的工具,從事集體勞動生產,在生產過程中,逐步使分節語言發展完善起來,藉以交流經驗,表達思想感情,並藉此從事簡單幼稚的原始思維活動。這種思維活動的特徵,乃是以好奇為基因,把外界的一切東西,不管是生物或非生物、自然力或自然現象,都看作是和自己相同的有生命、有意志的活物。而在物我之間,更有一種看不見的東西聯結著自己和群體。這種物我混同的原始思維狀態,法國學者列維-布留爾稱之為原始思維,從神話研究的角度出發,可以叫它神話思維,由此而產生的首批傳說和故事,我們便叫它神話。
最原始的神話當然不是什麼開天闢地、創造人類之類,那已經是相當後起的了。處於蒙昧時期的原始先民還不可能有這麼恢宏深遠的想像,把這些放在各民族神話的開頭,那是神話故事的整理者(不管是巫師還是詩人、作家)有意識的安排。那時人們只能從物我混同的心理狀態,就眼前所見切近的景物創造神話。白族史詩《創世紀》第一部分「洪荒時代」描寫洪荒時代的景象說:在洪荒時代,樹木會走路,石頭會走路,牛馬會說話,豬狗會說話,雞鴨會說話,飛鳥會說話,等等。這些和自己一樣能言會走的活物,就是早期原始人類創造神話的材料,自然這些材料在他們神話思維的眼光中已先神話化了。
最早的一批神話,實在便是一批動物、植物故事,尤其描述禽言獸語的動物故事是神話的核心。先秦諸子書中有些寓言是以講述動物故事為主的,說不定便是古代神話的轉化,如「狐假虎威」、「鷸蚌相爭」、「坎井之蛙」、「涸澤之蛇」等,但已經難於實指。早期原始先民用神話思維的眼光看世界,以身邊切近的動植物為題材,從而創作出的首批神話故事,就其活潑生動的表現形式看,略近於童話;就其內容含意(任何神話故事,總是要包含一點用意的)來看,又略近於寓言。因而原始社會前期的這類神話,流傳演變到了後世,就成了童話或寓言,文學家得以利用它來馳騁想像,哲學家也得以利用它來發展思辨。它和童話、寓言不同之點只是在於:它所敘寫的能言會走的動植物,在原始先民的眼光里看來,都是實有的東西,而且因有看不見的紐帶和這些東西相聯繫,精神上還會起到一種震顫;而童話或寓言裡能言會走的動植物,卻不過是擬人化的文學形象,或者竟是一種譬喻,一種假設。但童話和寓言的總根子,還是在古代神話。無怪《韋伯斯特英語詞典》把「寓言、童話」列為「神話」的同義詞,那是自有它的道理的。
在原始狩獵時代,和人們接觸最頻繁的是動物,因而表現禽言獸語,表現禽獸和人類打交道的動物神話,無疑是神話的主要部分。然而這些神話或者由於失了傳,或者由於流傳到後代變形成了寓言、童話之類的東西,已很難找到還具有本來面貌的例子。明代徐應秋《玉芝堂談薈》卷八「禽言獸語」條匯集了許多人能解禽獸蛇蟲語言的例子,給我們提供了古代確實有過動物神話的信息——
考古解鳥語者,公冶長辨雀語,白蓮水邊,有車覆粟,收之不盡,相呼共啄。見《衝波傳》……管輅見雀鳴,知東北有婦殺夫;又聞鳴鳩,知有老翁攜酒豚來候主人。見《別傳》。安清鳥獸之音無不綜達,行見群燕,知有送食者。見《高僧傳》。解獸語者,介葛盧聞牛鳴,知生三犧。見《左傳》。廣陵楊翁仲解馬語。見《論衡》。李南亦解馬語。見《抱朴子》。沈僧照識南山虎嘯,雲國有邊事,當選人丁。見《梁典》。渤海僧隆多羅秋暑納涼,逢牝豕,引諸豚而行,知其遇官槐止而飼群子。見《闕史》。白龜年見李太白遺書曰:「讀之可辨九天禽語,九地獸言。」後聞二雀啾唧,知呼食城西民家余粟;又聞馬嘶,知槽中料熱不可食;見羊鞭之不動,知羊言腹中有羔,將產然後死。見《翰府名談》……又《葆光錄》台州民解蟻語。《遼史》遼太祖從兄鐸骨扎以本帳蛇鳴,令知蛇語者,神速姑知之,謂蛇穴旁有金,鐸骨扎掘之,乃得金,以為帶,名曰龍錫金。
其實最早一個了解禽獸語言的神話人物,這裡沒有記敘。《漢書·地理志》說:「伯益知禽獸。」《後漢書·蔡邕傳》說:「(伯益)綜聲於鳥語。」伯益才是了解禽獸語言最早的人。他是傳說中堯舜時代的人,這個時期相當於原始社會末期,從伯益這個神話人物的身上,曲折地反映出早期原始社會由於神話思維而感知的人和禽獸可以語言相通的一些情況,《玉芝堂談薈》所記的種種,無非都是這類神話在後世的遺存物。動物能和人類交往,人能了解他們的語言(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有關公冶長識鳥音的種種民間傳說),這就足夠證明早期原始社會中這類神話的傳述是帶有普遍性的。
植物的原始神話在古文獻中幾乎很難見到。雖然《山海經》有「鄧林……二樹木」(《海外北經》)、「范林方三百里」(《海外南經》)、「尋木長千里」(《海外北經》),《淮南子·地形篇》有「建木在都廣、眾帝所自上下」,等等,具有一定神話的意味,但已經不是最原始的神話了。最原始的植物神話,推想起來,當具有「能言、會走」屬於活物論神話範疇的這樣兩個條件。白族史詩有「洪荒時代,樹木會走路」這樣的話,漢族古文獻中尚未見到。只在後世民間傳說,如《中山狼》、《天仙配》等里,才見到有老杏樹能說話,訴其身世之苦;老槐樹也能說話,而且做了董永和七仙女的媒人,算是原始植物神話的遺存。《異苑》卷三所記三國吳孫權時,永康人所見的龜樹共語的異聞,可能也是洪古時期動植物神話曲折傳嬗下來的。
礦物如山石等原始神話的遺存物,在文獻記錄中還能見到一些,雖然已非本貌。《述異記》上說:「桀時泰山山走石泣。」山能「走」,石能「泣」,也略帶早期原始社會活物論神話的意味,雖然它是以記述妖異的面貌出現的。《藝文類聚》卷六引《隨巢子》說:「禹產於昆石,啟生於石。」《西遊記》說孫悟空從花果山仙石中迸裂降生出來:石頭能生子,也該是活物論時期神話思維的產物。段成式《酉陽雜俎·物異》說:「萊子國海上有石人,長一丈五尺,大十圍。昔秦始皇遣石人追勞山不得,遂立於此。」石人和勞山居然賽起跑來,真是壯觀的景象,推本溯源,仍應是早期原始先民的幻想。與此相類,還有一段關於秦始皇的神話。《輿地廣記》卷九說:「秦望山在(紹興)縣西南二十九里。山在蜀川,秦始皇驅之以塞東海,至此,不肯前,登山四望,因號秦望山。南有蜀川油九甏。」四川省的一座山,居然被秦始皇驅趕跑到了浙江省。此山還背了當地出產的九甏油到新遷的地方去做憑證,也該是原始社會人類幻想的遺存。至於山崖說話等奇異,則從前人的筆記以及近人所集的民間故事中,已有不少記敘,就不再詳細舉例了。
四
活物論時期神話的遺蹟
《山海經》是一部保存神話資料最豐富的書,就其資料的性質來看,也比較接近原始本來面貌。但那裡面所能見到的,已幾乎全是萬物有靈論時期以後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的神話,所有神靈和精怪,大都是半人半獸的模樣,這便是對原始自然神初步的擬人化。將生物、非生物或自然現象等看作活物的前萬物有靈論時期的神話在《山海經》里已不多見,有之唯見於《海內南經》所記的狌狌和《海內東經》所記的??。
《海內南經》說:「狌狌知人名,其為獸如豕而人面。在舜葬西。」作為這段材料補充的,還有《禮記·曲禮上》所說的:「猩猩能言,不離禽獸。」說「狌狌(猩猩)知人名」、「猩猩能言」,就是把這種動物當做與人對等的活物,從而流傳了一些關於它的有趣故事。例如李賢注《後漢書·西南夷傳》引《南中志》所記人用酒和子(草履)誘捕猩猩的情形,就很有趣。「猩猩在山谷,見酒及,知其設張者,即知張者先祖名字。乃呼其名而罵云:『奴欲張我!』舍之而去。去而又還,相呼試共嘗酒。初嘗少許,取子著之。若進兩三升,便大醉。人出收之,子相連不得去,執還內牢中。人慾取者,到牢邊語云:『猩猩汝可自相推肥者出之。』竟相對而泣。」又如《水經注·葉榆河》說:「(封溪)縣有猩猩獸,形若黃狗,又狀貆,人面,頭顏端正,善與人言,聲音麗妙,如婦人好女。對語交言,聞之無不酸楚。」也很有意思。從動物學觀點來看,猩猩「知人名」與「能言」,自然全非事實,而是神話傳說,是原始社會前期首批神話傳說的遺存物。
《海內東經》說:「??在其北,各有兩首。一曰在君子國北。」?就是虹字的別寫。《毛詩正義》引《郭氏音義》說:「虹雙出色鮮盛者為雄,雄曰虹;暗者為雌,雌曰霓。」這裡所說的「??」,大概便是雙出的虹,並霓包括而言之,故云「各有兩首」的狀寫,就是把自然現象的虹當做活物看待了。因而後世傳述了一些關於虹的神話。劉敬叔《異苑》卷一說:「晉義熙中,晉陵薛願有虹飲其釜澳,須臾噏響便竭。願輦酒灌之,隨投隨涸,便吐金滿釜,於是災弊日祛而豐富歲臻。」黃休復《茆亭客話》卷五說:「韋中令鎮蜀之日,與賓客宴於西亭,或暴風雨作,俄有虹霓自空而下,直入於亭,垂首於筵中,吸其食饌且盡焉。其虹霓首似驢,身若晴霞狀,公懼且惡之。……旬余就拜中書令。」……也都是早期原始社會活物論神話的遺留。
除此而外,《海外北經》還記了一則「夸父與日逐走」的神話,類書及書注所引多作「與日競走」;陶潛《讀山海經》詩也說:「夸父誕宏志,乃與日競走。」看來作「競走」更符合古本的原貌些。「競走」就是今天所說的賽跑。古代的巨人夸父居然和太陽在廣闊的平原上賽起跑來,太陽的形象也儼然是活物的形象。《淮南子·本經篇》說:「羿繳大風於青邱之澤。」高誘註:「大風,風伯也,能壞人屋舍。」其實大風並非什麼「風伯」,那是以後世神靈的觀念推度前古。大風就是大鳳,也就是大鵬。甲骨文風、鳳無別,鳳字就是風字。在古人的想像中,這種鷙鳥多力善飛,它的翅翼掠過的地方,定會有大風伴隨,甚至引起拔木伐屋的災害,所以就拿具體的大鳳(大鵬)的形象來代替大風,也留著活物論神話的印痕。此外,在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傳說中,還有天狗吃月的神話,有日兄月妹或月兄日妹兄妹結婚的神話(有的神話還說太陽妹妹害羞,拿一包金針撒在臉上,發出四射的光芒,以免人們注視她),也都保留著原始時代早期神話的痕跡。保留早期神話痕跡最多的,自然要數少數民族神話,尤其是經濟文化發展處於較低階段的少數民族。這類神話在少數民族神話中屢見不鮮,以後我們還要專門談到。這裡為了避免繁瑣,只舉其中一例:珞巴族的《阿巴達尼試妻》原文較長,為省篇幅,又節為淺近的文言——
珞巴族之祖阿巴達尼曾與飛禽、走獸、蟲豸為婚。一日,達尼偕蜂妻達崗至白母雞之村,謂白母雞容納日喀崩曰:「若等當無力殺死達崗!」容納日喀崩憤而與達崗斗,竟殺死之。達尼遂與之婚。偕行至白馬之鄉,謂白馬沙給崩龍曰:「若等當無力殺死容納日喀崩!」沙給崩龍竟殺死之,達尼亦與之婚。偕行至青牛之鄉,謂青牛絲白嘎央曰:「若等當無力殺死沙給崩龍!」絲白嘎央亦竟殺死之,達尼亦與之婚。偕行至大森林中,達尼呼風魔涅龍也崩來,謂之曰:「汝定無策殺死絲白嘎央!」風魔吹氣,狂風大作,颳倒巨樹,壓殺絲白嘎央,達尼遂與風魔為婚。復從樹上折得一棍,猛志壓死絲白嘎央之巨樹,搗出一木臼,達尼因驅走風魔,而與木臼為婚。達尼攜木臼至太陽之鄉,遇一老嫗,謂老嫗曰:「吾此木臼無人能毀,不信試之。」老嫗呼少女之群出,輪流搗此木臼,均不能毀,失望而去。老嫗曰:「吾尚有一女,可毀此臼。」但聞絲溜一聲,其女即出,輕舉其臼,又輕而擲之,其臼立毀。達尼願與此女為婚,老嫗初不欲舍,思以群女替之。達尼一一看過,俱言非是。老嫗只得交出毀臼之女,此女蓋太陽之女冬妮海依,老嫗即太陽所化。達尼遂與冬妮海依為婚。攜之至己住處,屋內唯一將死老狗及一小雞,余皆乾草。海依見而憐之,乃與達尼一葫蘆,謂之曰:「持此去,無豬可以有豬,無雞可以有雞。」達尼拔去葫蘆塞,豬雞悉從葫蘆中出,滿園皆是。自後阿巴達尼與冬妮海依遂皆幸福生活,愉快度日矣。
這篇神話寫人和飛禽、走獸、蟲豸,乃至和風、木臼結婚,其野蠻無意義(看似無意義)之處,很有點像後世的某些童話,很合兒童心理。然而它確實是原始初民的神話,原始初民對此信而不疑。它以一個男主人公為主,此人貧而多娶妻,喜新厭舊,殺一個娶一個,最後娶到太陽之女,生活才美滿幸福。它不是後世的道德法律觀念之類所能繩墨的。肯定有它深厚的象徵意義,現在還來不及作仔細探討。它所表現的純全是前萬物有靈論——活物論時期原始初民的思想意識:蜂、白母雞、白馬、青牛、風、木臼等,都是和人對等的活物,和這些不同的事物結婚,從早期原始人類物我混同的眼光來看,竟是順理成章的事,毫無不自然的地方。只是神話後段述及太陽母女處,才略有一點擬人化。這是神話在漫長的傳述過程中自然形成的一點加工潤色,它的主幹可信為是來自遠古的。
原始社會前期的神話,多把動物、植物,以及自然力、自然現象看作活物,從而產生了許多類似童話或寓言的天真爛漫的故事。其中一部分流傳到後世,可能就轉化為寓言或童話,和後世新產生的寓言和童話混淆起來,使我們很難區別其新與舊了。至於其中另外的部分呢,可能就因年代久遠而殘落,而湮沉了,雖說很可惜,但這也是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之一。
見《論神話的起源和發展》,刊《民間文學論壇》,1985年第1期。
見柯斯文:《原始文化史綱》,張錫彤譯,人民出版社,1955,170—171頁。
見列維-布留爾:《原始思維》,丁由譯,商務印書館,1981,95頁。
見《前萬物有靈論時期的神話》,刊《民間文學論壇》,1985年第4期。
見李纘緒《白族文學史略》,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4,8頁。
這是我給前萬物有靈論的擬名。我在《神話的起源及其與宗教的關係》[發表於1964年第5期《學術研究》(社會科學版),後收入《神話論文集》]一文中曾說:「原始人萌芽狀態的宗教觀念,還不是泰勒所謂的萬物有靈論。萬物有靈,是說萬物都有靈魂,原始人開始還不會有這樣高深的宗教觀念。原始人最初的宗教觀念,大約認為大自然的一切,包括自然現象、生物和非生物,都是像自己一樣,是有生命、有意志的活物。」所以這裡說活物論是「我給前萬物有靈論的擬名」。書寫成後翻閱吳澤教授1951年在棠棣出版社出版的《古代史》第四編的開頭部分,已有了關於從活物論到萬物有靈的論述,議論精闢,先我言之,大快於心,實在可補充我的闡述的不足,不可不全抄於下,以饗讀者:
「初期蒙昧人,人們只知採集天然草木果實為食物,不知狩獵,不知捕魚,人類和其周圍外界是區分不開來的;因此,蒙昧人把自身和外界作混合的考察,以為鳥、獸、草、木等東西,都營著和人類同樣的生活:會走路,會舞蹈,便是所謂『活物論』。後來,在傳說中之『燧人氏』『伏羲氏』時代,人們就只知道捕魚狩獵了!人類開始發現自己的能動性,對自然開始了認識的端緒!但虎、狼、獅、馬等,給予他們的威脅,仍然可怕!對於風、雨、電、雷、水、火災、疾病、死亡、飢、寒、夢與睡覺等,仍是不可抵抗、不可思議的恐懼!因此,一面他們幻想著吃了動物的血,或是戴了虎尾、鹿角,就可以把虎、鹿等動物猛力善跑的本能,轉移到人身,從而以之保衛自已,再去征服對象,出現了原始魔術。一面以為萬物都有靈魂,人的肉體外,石頭本身外,虎的本身外,都有獨立活動的靈魂存在著;這時的靈魂思想,並未把靈魂看做超自然『永久不死的存在』的東西,仍是帶有物質的性質。相信萬物有靈,相信用魔術來使神靈的力量變化自然,造福人群,這種萬物有靈與魔術的結合形態,就產生了原始宗教。」
引自谷德明編《中國少數民族神話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