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生哲學 · 第三章 中國先哲的人性論

我們假使要談到人生哲學,便應提出一個先決的問題。這便是:人性究竟是什麼?它是由哪些狀態構成的?它的價值如何估計? 在未分析這些問題之前,我先要指出中國先哲人性論的一個特點,從此可以看到它和西洋學說大不相同。中國的人性論純以哲學的思辨為根據,毫不帶宗教的色彩。因此之故,中國思想上絕找不著純粹的先天性惡論,也並沒有出世的思想。反之,在西洋思想上,許多哲學家固執宗教的成見,肯定人性中自有先天的惡根性。 古代希臘有一種很流行的奧菲派宗教(Orphic religion)。依它解釋起來,人類是兩種神力湊合而成的。這兩種神之中,一個是善的,叫作「狄俄尼索斯」(Dionysus);另一個是惡的,叫作「提坦」(Titan)。 狄俄尼索斯原為葡萄樹神,葡萄可以釀酒,後來又引申成為酒仙。酒是興奮劑,人類飲了酒,很容易激發靈感,表現創造能力,所以狄俄尼索斯後來又被人看作歌舞之神。他平時寄居在高山上,每到葡萄成熟、醞釀醇酒的時節,他便下山,親臨民間,激發人們的靈感,引起民眾狂熱的崇拜,並且領導他們到高山上去狂歌醉舞,慶祝佳節。這樣一來,卻使忌妒之神提坦憤恨不平。 提坦暗自思量著,同是天神,為何狄俄尼索斯獨受人家崇拜,而自己反倒被人家忽視。這樣一想,他不禁勃然大怒,頓時率領一些惡神,奔向狄俄尼索斯的所在,乘其不備,環而攻之,終於把狄俄尼索斯吃了下去。 正在吞噬的時候,天上的智慧女神察訪來到,於是趕快跑回天上,報告了他的父親——公道之神。公道之神聽了這話,赫然震怒,馬上吩咐風雨雷電之神趕來,把提坦一雷打得粉碎。但是,公道之神回心一想,覺得提坦誠極可惡,然而因此便把狄俄尼索斯的良心也一同摧毀了,未免可惜。乃又派遣雕塑之神,前來把一些灰燼——提坦的形骸和狄俄尼索斯的良心團在一起,捏做人形,是為人類的初祖。 從此之後,人類便有「提坦」的殘骸做他們的身體,「狄俄尼索斯」的良心做他們的心靈。良心深深地陷在罪惡的軀殼裡面,不得解放,人類便墮落了。 這便是希臘先天性惡論的源頭,所以後來許多希臘哲學家都想設法洗刷人類先天的劣根性,以求解脫超度,無形中遂墮入宗教的魔障,而厭棄人間世。 近代歐洲哲學家雖然也有不少人主張性善論,但是我們如果從他們宗教的源頭著想,則先天性惡論卻根深蒂固。自從亞當、夏娃在樂園中自由結合,產生下來的人無一不是罪孽深重的。而且,這先天的罪過是祖先遺傳下來的,非得天佑,各人本身無論如何努力,都是洗刷不清的。 這種宗教傳說無形中滲透在一般的思潮裡面,致令許多歐洲哲學家也不能透過此種宗教的迷障,純從哲學的立場考慮人性。因此,他們討論人生到窮極根底的時候,便自不能不捨棄積極的入世的生命熱忱,而回向天國,皈依上帝了。 雖然近代歐洲人對於人間世不必一定把它看作罪惡的淵藪,而要求脫離它,但是至善的根源和生命的歸宿總是不在此生、不在現世,而另有所屬。 純正的中國人從來便沒有此種想法。整個宇宙就是精神與物質的合體,甚至是精神與物質的化境。普遍生命在宇宙中流行貫注,處處可以起善,處處可以改過。我們生在宇宙中,做人的起點是體驗寶貴的生命精神,做人的目的仍舊是實現崇高的生命價值。 我所謂純正的中國人,系指受過老、孔、墨一類先哲思想支配的人,至於自漢、魏一直到隋、唐,歷代中國佛學大師,他們的思想縱極高深廣博,表現絕頂的天才,宣揚卓越的智慧,但是他們思想的種子,依然是外來的;他們的生命目的,依舊是解脫的,不能和一般純粹的中國人共處在現實宇宙中,挾普遍生命以浩然同流。 就哲學立場著想,真正的中國人是此生此世的人。我們的理想境界仍然是現實世界上空靈的化境,我們的德業依舊是現實世界上偉大的努力。這一點不肯定,中國先哲的人性論即無從研究。 我們分析人性時,可以有兩種看法。一種叫作「平列法」;另一種叫作「縱貫法」。前者把各種心理狀態安排在一個邏輯平面上,觀察其個別的功能,不必使之互相含攝。後者則確立一個主腦,然後據以貫穿許多心理作用,使它們先後相承、本末有序、表現次第。 我們打開許慎的《說文解字》一看,便知凡心之屬皆從心,自息情性以至於憬,凡二百六十三字,各代表一種心理作用或狀態。許多平列的心理狀態之間的關係,頗不容易了解。《說文解字》乃是解字之書,它的目的只在薈萃字義,原與哲學無關,但從哲學上看,我們分析心性,卻非取縱貫法不可。今試以下圖表明之: 上圖所列的名詞,在中國哲學上頗缺少統一的、公認的解釋。我們現在為時間所限,也不能就各家學說一一分疏它們的意義,然而從大體上,我們可以說,心乃是個主腦,其勢用可以統御人類一切知能材性。這個心有體有用。它的「體」能容能藏,包管萬慮,無物不貫。它的「用」能任能行,或主於身,為形之君,或主於道,為生之本,或以貫理,神明變化,或以宅情,慈惠精誠。 我拿這幾句話概括心之全體大用,乍看來似很晦澀,但引而申之,確可印證許多先哲的思想。限於篇幅,恕我不再作進一步的分析。 性字在中國哲學上,大都作生字解。自周、秦以迄於漢、唐,殊少例外。人類受命以生,或依天志,或本天命,或法自然,成就在人,形於一體,都可叫作「性」。後來,宋儒雖有「性即理」的主張,也和此義並無衝突,因為「生生而條理」,原是一般中國哲學精義所在。「舉生生即該條理,舉條理即該生生」(戴震《緒言》)。 人類以心的體用為主腦,所發泄的生命原可依方便,暫分兩方面觀察:一屬理,一屬情。依「理」著想,心的歷程轉運生命,遂起思慮測度,發為系統的知識。所謂正心盡性,誠意致知,乃是屬於理的一貫生活。 就「情」著想,心的作用斡旋生命,調節好惡哀樂,引發創造的衝動。所謂存心養性,達情遂欲,乃是屬於情的一貫生活。理與情的生活交融互攝,趨於一致,內得於己身,外得於人物,便可長養忠恕慈愛的美德,完成恢宏偉大的人格了。 這些心理名詞的意義既已約如上述,現在不妨進一步考慮它們的價值。假使把「善」「惡」兩個形容詞分別加在上列心理狀態上面,則據我所知,中國先哲的人性論不外乎以下數種:一、心性意知情慾俱善論;二、心善性惡意善知善論;三、心善性善情善欲惡論;四、心善性善情惡欲惡論;五、心善性惡情惡欲惡論。 這幾層說法,並不是詳盡的邏輯分類。假使依邏輯的可能來劃分,那就更多了。我現在只就純正中國先哲曾經發揮過的學說著想,所以把心性意知情慾無善無惡論和心性意知情慾俱惡論,都撇開不談。 中國先哲對於心性問題的分析,一向不守「道德中立」的態度,要想依傍西洋心理學家,超然獨立於善惡標準之外,來研究心理狀況,是不常有的事。中國哲學思想上的這個特點,究竟是好是壞,此地很難斷定,只得委之見仁見智了。 我在以上的分類裡面,系採取縱貫法來考慮心性問題的。但這也只是一種方便的邏輯順序,事實上,中國先哲很少有人有如此脈流貫注的看法,所以在此下列的討論裡面,仍需分別估計各種心理狀態的價值。 (一)心善論乃是中國哲學家共信的假定,從來沒有人對這層提出過異議,產生什麼是非然否的爭論。 相傳有甲、乙、丙三人在鄉下共作郊遊,忽見路旁有一個心,乙、丙二人向甲指問道:「那心是不是你的?」甲毫不遲疑地回答:「我的良心從未離過我。」因輾轉問乙、丙二人,乙說:「我的心是烏黑的,那顆心是鮮紅的,絕非我所有。」丙接著作了更有力的聲明:「我從來就沒有心,那心怎能是我的?」 中國哲學家向來把一顆良心握得緊緊的,不肯放棄,所以總是謹守心善的主張。假使諸位將來要做一位哲學家,甚至要想保持中國人的尊嚴,請在甲、乙、丙三人中間慎重選擇。 (二)中國先哲把良心保住了,這是事實,然而關於性的解釋,卻議論紛紜、莫衷一是。約而言之,有性善論(以孔子、子思、孟子、許慎、李翱、王陽明、王夫之、戴震、焦循等為代表)、性惡論(荀子、杜牧)、性無善無惡論(老、莊、告子、董仲舒、朱世卿)、性有善有惡論(宓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世碩、揚雄,宋儒如程、朱分理義之性與氣質之性,亦近於此說)、性上中下三品說(王充、韓愈、皇甫湜)。 這五種說法中,性善論以性承心,更以心繼天,天以生物為心,故純是善,而性順從天心,萬無惡理。性惡論其實並無確實證據,即就荀子而論,如謂「性者成於天之自然」,或「性者天之就也」,只是順應自然的無善無惡論。荀子之所以謂性為惡者,因為他牽性就情,性應自然常惡只是從情惡中推想得來,他的主張只是一種情惡論。性無善無惡論依科學齊物論或性法自然說的立場來講,確有理據,但用在人生哲學上頗覺不便,因為我們對於人生,必須從價值方面肯定其意義。性有善有惡論與性三品說都不曾看透性之本原,只就才質與習染著想,強為分別罷了。 (三)意與知是理之昭明靈覺處,意可以存誠,知可以格物,均能取得高貴的價值。中國先哲只患意之不暢其流,知之不極其致,從來沒有人把它們當作惡看。陸賈及程、朱所謂理義為性,實以天心貫人性,使人人誠意致知,循理格物,無有不善,確能發揮中國哲學思想的根本義。 (四)關於情的善惡與否的問題,中國先哲不一其說。約而言之,可得四類:一、情善論;二、情惡論;三、情有善有惡論;四、情無善無惡論。 一、二兩類各以孟子和荀子為代表。他們倆對於情的估價雖極不同,但有一點卻十分相似。「情者,性之質也。」(《荀子·正名》篇)性與情相為表里(趙岐《孟子注·告子章句上》)。孟子說:「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孟子·告子》)是以性善勝情,情必從之,性既全善,則情亦無不善了。反之,荀子言情,斷其必惡,正是因為性惡。關於此層,荀子的學說表現順逆兩層推理。他先舉情惡以證性惡,是為逆推;後又本性惡以證情惡,是為順推。順逆兩證,同時兼用,顯犯邏輯上循環論證的錯誤(參看《荀子·性惡》篇「今人之性……」一段文字便知吾論不苛)。所以,我總覺得荀子的性惡情惡論,先後都不能自圓其說。 第三說謂情原可以為善,只因表現出來,有時偏得其宜,不能無失,「情之失為偏,偏則乖戾隨之矣」(戴震《孟子字義疏證》)。 第四說主張性與情同法自然。董仲舒嘗說:「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陰陽也。」(《春秋繁露·深察名號》篇)陰陽之行氣只是自然運轉,不含善惡二性,所以性情之發泄,也只是自然變化,毫無善惡可言(參考《春秋繁露·陽尊陰卑》篇及《天辨在人》篇)。 (五)欲惡論在中國哲學上,幾乎是普遍流行的學說。自《易·象傳》提出窒慾的要求以來,《禮記》和之,諸子百家沿襲其說,幾使人人以防欲、節慾為生命的能事,獨有清代戴震、焦循諸人,從《論語》《中庸》《孟子》尋出欲善的源頭,極力主張「以己之欲,通乎人之欲」,為道德生活的極致。 以上把中國先哲關於心性估價的學說,擇要陳述出來,深覺此中包含許多互相衝突的理解,幾乎無法調和,但是仔細思量一番,便知此種種衝突、矛盾,都是由方法學的觀點產生出來,畢竟有法可以避免。 假使我們在未衡量心性善惡之前,先將心理狀態作一種縱貫的觀察,便不難由天地生物之仁心以推測人心之純善,更從人心之純善以論人性之完美。如是則誠意致知可以達理,達情遂欲可以養生,縱有惡端,亦不難變改。《大易》一書教人改過,回心向善,提出「復,其見天地之心」的微言大義,真可算是一語鑿破混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