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棉紡織史稿 · 第六章 一個國際投資市場上的棉紡織業
(1913—1931年)
1914年歐戰爆發後,英國棉貨不能續來遠東市場。為遠東各地的需求所牽引,日、印兩國的棉紡織工業遂轉向一個新的發展路線:紡業方面,趨向於細支紗的生產;織業方面,則加速機械化過程,其速率且遠在紡業之上。歐戰結束後,英國雖力圖恢復其舊日的銷路,惟對於日、印兩國這種新趨勢則已無力阻遏。日、印兩國這種新發展對於中國的影響有二:一為削弱輸入棉紗的來勢,使中國獲得發展機紡工業的機會;一為增厚日本棉工業的資本實力,使日商得以來華大量投資。1914—1931年間中國棉紡織業之發展,就是在這兩個主導的潮流之中演進的。
一 歐戰與中國棉貨市場
1.日、印棉紡織業之新趨向與中國棉紗市場
大戰以前,日、印兩國的紡業,或為其本國與中國市場的需求所趨,或為生產技術所限,或為其他原因,都是以20支以下的粗紗為主要產品。戰後英國退出遠東市場,遠東細紗的需求遂促使兩國紡業都趨向細支紗的生產。譬如日本,1913年的紗產量中有80%是20支以下的粗紗,中上級細紗只占20%。到了1918年,粗紗的成份降至69%,細紗則升至31%。更至1928年,粗紗尚餘58%,細紗卻占了42%。(1)印度方面,沒有詳細的數字可查,惟其過細化的趨勢,也是眾所周知的。(2)
以前我們說過,中國市場上的棉紗需求,向以20支以下的粗紗為主,其洋貨供給來源,差不多全部來自日、印兩國,少量細紗則由英國供給。戰後,日、印兩國紗支過細化的趨勢,與前此專為中國銷路而設廠的情勢完全相反,所以中國之輸入洋紗,絕不能再如前此之迅速擴張,乃是可以想像得到的。惟另一方面,英紗退出中國市場,輸華日紗的支數分配也有過細化的趨勢。例如1916年頃還以16支為最多,1919年頃便以20支為多,1924年頃又以32支和42支為多,至1926年以後則純以42支為中心了,(3)向細的趨勢極為明顯。就中國紡業前途言,不論細紗來源為英為日,其為阻壓中國細紡業的力量都是一樣。
舍細紗而論粗紗,歐戰對於中國市場的影響尤為深刻。緣英貨退出遠東棉布市場以後,遠東市場上棉布的遺缺較棉紗尤大。因此,日、印兩國機織業的發展遂亦較紡業為尤速。譬如日本,試以1913年為準,則1919年紡錠數隻增加了44.5%,紗廠附設織機數卻增加83.3%;至1929年,紡錠增加了183.1%,而附設織機卻增加了221.6%。(4)又如印度,如以1913—1914年度為準,到了1919—1920年度紡錠減少了0.2%,紗廠附設織機卻增加了14.4%;到了1928—1929年度,紡錠只增加29.9%,附設織機卻增加了68.3%。(5)如果能把紗廠以外的動力織機數也加入計算,這兩國機織業超過機紡業的發展情況,必然還要顯著。
日、印兩國織業的發展速率超過紡業,也就是說,他們國內機器消紗量之提高速率超過機器產紗量。因此向日為輸出而生產的棉紗,今日必自動減低輸出,俾留作國內織業原料。(6)這種情形,可以下表證之:
日、印兩國棉紗之生產消費及輸出量
資料來源:日本見幸田祐道:《本邦襴襴の襴襴的研究》,頁209,212;印度見H. L. Day,Indian Tariff Problem in Relation to Industry and Taxation,p. 102。
作者註:*為1918和1919兩年平均數。
+為1929年數。
戰後日、印兩國的織業發展,還未能越過粗質貨品的階段,所以其國內消費最多而輸出低減之最甚者,必為粗支棉紗無疑。可是,粗支紗卻還是中國市場需求最多的品種。我們以前說過,中國進口洋紗以日、印兩國為最大宗,故這兩國此種自動降低棉紗輸出的形勢,必然使中國輸入洋紗減少。此可以下表證之:
各部市場上直接進口洋紗量之增減百分率
資料來源:詳統計附錄第3—4表。
觀上表,可知歐戰後中國各部市場的輸入洋紗,除東北曾有短時期之增加外,無不銳減。所以我們說歐戰給予中國紗廠一個發展機會。
2.棉布市場上日貨獨占地位之確立
就貿易利益言,從四年歐戰中獲利最厚的國家,首推日本。日本從海外貿易獲利最厚的產業部門,首推棉紡織工業。而日本此業獲利最大的源泉卻在中國。(7)若再追尋日本財閥既獲厚利後。因而大事海外投資的目的地,也還是在中國。而日本對華投資中,勢力最厚,因而中國受害亦最深的產業部門,卻又是棉紡織工業。窮源溯流,我們對於日本棉紡織業如何在中國市場戰勝強敵榨取厚利一事,自不能不予以詳細的分析。如前所述戰後日本棉紗輸華是日益低降的,目前的問題自然專在棉布方面。
歐戰後之中國進口棉布,本有跌落。下表指示各類棉布的輸入狀況,除染色、印花兩類尚有增進外,其餘各類莫不銳減。
進口棉布數量分類表
資料來源:《紡織時報》,No.1345—1350合刊,頁5291—5292;1937年1月1日出版。原數為長度碼數,今據以計算百分數。
在此總的跌落趨勢下,日本輸華棉布卻能不斷增高,終於形成獨占的局勢。更列如下表。
直接進口棉布價值分口岸表
資料來源:詳統計附錄第5—8表。
直接進口棉布價值分國(地區)表
資料來源:詳統計附錄第5—8表。
英貨在華優越地位之喪失與日貨來華之不斷地升高,使英、日兩國棉工業的比較研究成為許多論爭的主題。依我們看來,英、日的勝負,可從兩國棉工業的經營、組織和生產三方面來尋求解說。
戰前,蘭開夏棉紡業的金融機構,本不健全。那裡的習慣:初創一廠,額定資本很高但實收之數僅得其半,甚或僅得四分之一。投資家間的風氣,都以為即此已足,無須再繳資本;所以有許多股東,認購股票,根本無力繳足股金。至於廠方不足的資金則全靠向銀行透支或舉發短期債券來補充。因此,在平時廠方便負擔很重的利息。然流行的公司經營政策,於賺利時,卻又不願清償債務,而儘量分紅給股東。結果,積欠的債務未嘗減少,股票的市價卻因此過分的抬高,投機之風由此加盛,廠方的危機亦由此加深。(8)
大戰期間出品減少,利潤提高,股票市價業已激漲。至戰後繁榮期,遂有普遍的投機風潮,工廠紛紛換髮新股(Refloated),實行資本再估值(Recapitalized),或合併改組,影響所及,以紡制中下級棉紗的美棉區(American Section)為最大——中國市場上的銷數全是這區的產品。廠家經此次風波,都大大地膨脹其資本價值,所負短期公債或銀行欠款也愈積愈大。其中大多數廠家,負債太巨,絕對無力償還。於是工廠遂純為支付利息而開工生產了。到1929年,蘭開夏棉業聯合公司(Lancashire Cotton Corporation)考察200個紡織廠的結果,發現這擁有紡錠19,750,000枚(占美棉區紗錠數的一半以上),布機24,358台的200家營業共有已繳資本28,239,608鎊,其所負債務則達28,890,938鎊;所以每鎊舊股票只能掉換新股5先令4便士,(9)金融情形之惡劣,可謂已達極點。
蘭開夏的棉織工業,大多為小規模的獨立織廠。其在金融上直接感受前述紡業投機風潮影響者,僅少數紡織兼營各廠,機數約當全體的14%。(10)然而各獨立織廠的金融狀況,並不優於紗廠。許多織廠負擔銀行的欠款極重,有時不得銀行的允許且不能購備原料,許多的破產都證明織業也和紡業一樣,具有金融上十分嚴重的弱點。(11)
日本棉工業界的金融政策一向較蘭開夏穩健。他們常收足高額的資本,並蓄積豐厚的公債。譬如1913年日本紡績聯合會會員廠152家的額定資本為113,036,401元,已繳者便在76%以上(86,414,059元)。同時尚有公積金33,803,119元,約當已繳資本的38%。經過第一次世界大戰,日廠的金融情形更加優異。1919年190個會員廠的額定資本為221,927,650元,已繳者達70%(165,758,695元);而公積金則達139,073,869元,約當已繳資本的83%以上。若論負債,試以1919年下半期46個公司的決算為例,它們的已繳資本,歷年公積金和上期結存共計312,169千元,而負債只有25,716千元。(12)這是就多數普通廠家而言的,若就可以左右整個棉紡業的所謂九大公司而言,其金融基礎尤為堅強。(13)
尤有進者,日本是一個金融資本業已高度發達了的國家,幾個大財閥運用其金融力量,直接間接地差不多統治了整個日本的生產和交易事業。棉業方面,若經理原棉入口貿易三分之一,經理棉布出口貿易五分之一的東洋棉花會社,四大紡織公司之一的鐘淵紡績會社,製造豐田自動織機的豐田織機廠,以及來中國投資為上海紡績公司者,都是三井財閥的附屬公司。通過東洋棉花會社而獲得操縱權的小紡織廠又不知凡幾。他如三菱財閥之於富士瓦斯紡績會社,亦有相當的勢力。(14)這些受統率於大財閥的事業在金融上自即以大財閥為其後盾,其金融力量之強厚,絕不是蘭開夏的廠家所可同日而語的。
誠如尤忒萊(Utley)所說:「事實上,就只他們這種金融狀況已足指明:縱使蘭開夏能從生產和運銷上講求經濟,使它售價減低10%,可是日本的公司,只消減低他們的紅利,仍舊能夠制勝裕如,並且他們那種減低後的紅利,依然不是英國資本家所可望及的。」(15)
在棉工業生產組織方面,英、日兩國實成為極其分散和高度集中兩個最顯著的對照。
英國棉工業的生產組織承襲十九世紀的遺風,形成極端自由主義的分立狀態。從原棉的販運以至布匹的推銷,棉業的活動部門可大別為六:(1)利物浦原棉之販賣及經紀業,(2)紡紗業,(3)棉紗之販賣及經紀業,(4)織布及其他製造業,(5)整理業,(6)棉布販賣業。以上各部門,不僅依生產過程之不同或交易方法之各異而有許多獨立的營業存在,即在同一生產或交易過程中每個營業單位,也都把它的活動領域限制到極小的範圍里,各立門戶,互不統率。譬如利物浦原棉之販運或經紀,便有獨立營業三百來家,此中純粹以販賣為業務者僅約一百餘家。此中十家較大的營業總理利物浦棉布的出售額至75%,似已形成集中的情勢,但他們之間並沒有形成聯合。(16)又如蘭開夏的紡紗業分為專紡中下級紗支的美棉區,和專紡細支的埃棉區(Egyptian Section),此外還有少數專門的紡線工廠存在其間。在這樣的部門之下,又有許多更細的分業,某些工廠專紡某幾種少數紗支,某些工廠又專制某些種類的棉紗(譬如,正手與反手之別,普通紗與燒葺紗之別等)。在織業界裡,同樣地依布匹的種類而有許多分離獨立的營業,甚至連織布業中準備工作的一個步驟,如「整經」也有獨立的小廠專營。至於整理業,則漂白、制光(Mercerizing)、染色、上漿、印花、檢驗(Proofing)等等步驟,莫不成為專業。若曼徹斯特布商,不獨依營業方法而分立門戶,且按市場之區別而形成非洲、印度、中國與遠東、歐洲與中南美、埃及、希臘、地中海沿岸等七幫之多。(17)
僅以紡織兩業而論,1924年蘭開夏的紡紗廠即在600家以上,而織布則超過900家,此外尚有紡織兼營者232家。若將整理以及販運商包括在內,則整個棉業界的獨立營業在3,000家以上。(18)這「3,000多個不調和的小單位,個別看來,或有許多組織得很好的,可是他們之間,全無團結,全無核心,鬆散,混亂,到處衝突,排擠,角逐與鬥爭,這整個奇特的景象,實含包著巨大的金錢,效能,時間與生產力的浪費」(19)。他們受戰後長期不景氣的壓迫也曾企圖聯合力量,再度搶奪市場;可是如前所述,各家金融情形既如此惡劣,自由主義、個人主義的遺氛又十分濃厚,經多年的努力,直至1930年止,獨立經營的數目並未較1913年有何顯著的減少。(20)像日本紡績聯合會那種強力的集團組織終未出現。
日本棉業的生產組織正和英國相反,它是高度集中化的典型。
十九世紀我們業已看見日本紡織界強力的卡德爾組織——大日本紡績聯合會的規定價格、津貼輸出等種種向中國市場發展的聯合行動;我們於二十世紀之初,又看見三井財閥怎樣領導棉業界,組成棉布輸出組合,力謀向東北、華北市場進出,終於攘奪美貨的銷路。歐戰以來,大紡織公司隨著金融力量之加強,利用不景氣的時機吞併小廠的趨勢愈為明顯。這就是說,其對外聯合行動的力量愈為加強。
整個日本棉業,操在兩大產銷集團手裡。擔任原棉的輸入與棉製品的輸出者,為日本棉花株式會社、東洋棉花株式會社和江商株式會社三大棉商;擔任棉紗布之製造者為大日本紡績聯合會。這兩大集團,因在營業上彼此有不可分離的聯繫,事實上已結成一體。三大棉商以其遍布全球的販運網得對紡織界供給低價的原棉;而大紡織廠家能以其左右全國的勢力,將製成品以低價售於棉商向外推銷。試就原棉之供給論,據皮爾斯(A. S. Pearse)所記錄1928年12月至1929年2月間八分之七正牌米得林,(Strict Middling)棉花的美日兩國行市比較,除少數例外,大體日本市價均較美國市價為低。(21)1930年英國派來遠東的經濟調查團,曾就大阪和利物浦的原料市價加以比較,結果也是日價低於英價的為多。(22)日本棉商之能以廉價原棉供給紡織廠,於此已成為極明顯的事實。
從技術的觀點看來,機器設備每30至35年,即需更換一過。且紡織器之改革,進步極速。(23)其最要者,譬如環錠紡機、自動織機、高速度整理機都能增加生產,節省人工。(24)所以往往舊機器尚未損破,新機器業已有很大的進步。設備的更換年限當然更短。但蘭開夏紡織廠的金融情形,既如此惡劣,不獨新型機器無力迅速採用,即業已到達有效年齡之最後限度的舊設備,亦遲遲不能更換。當日本紗機傾全力於環錠之裝設而走錠則居於無足重視的地位時,(25)蘭開夏的走錠尚在全數四分之三以上。(26)當日本迅速地從事其豐田自動織機之推廣改進時,蘭開夏自動的或半自動的織機僅當全數的3%。至於高速度整理機之在蘭開夏尤寥寥不足道。(27)
機器設備之型式上的新舊和其使用年代之久暫,無疑地都直接影響生產效率之高低。試據尤忒萊所得1929年英、日兩國在紡織業方面資料論:(28)就是環錠紗機每錠每10小時20支紗的產量,日本也較英國高出21%。織業方面,即以普通織機論,日本的設備因機式較新且利用自動停梭裝置,故日本工人每人所管織機台數能達5.9台,而英國僅及4台。
生產費用中的一個重要項目是工資,日本織業者如何利用破產農村所排擠出來的女工給以最低率之工資,經尤忒萊的揭發,(29)已成為舉世聞名的事實。譬如以紡制20支紗而論,英國每磅的工資為1½便士,日本為3/4便士,是日本僅當英國之半;以織造平紋布而論,英國每百碼的工資為5先令1便士至5先令8½便士,日本為2先令6便士,是日本亦僅當英國之半,或不及一半。(30)1929年後蘭開夏受不景氣的壓迫,曾減低工資6.25%,而1930年1月日本黃金解禁後,日本紡織業也立即實行削減工資,如著名的鐘淵紡織會社,且削減至25%之多,故工資費用始終以日本為低。
綜上所述英、日兩國棉工業的對比,不論在金融狀況,產業組織,以及生產設備與工資費用等那一方面,都以日本占優勢;至於混棉技術之優良,女工賣身制度之嚴酷,還是餘事。若在中國市場之爭奪上,日本又得有市場鄰近之便利,販運組織之廣布,有時更得政府的資助獎勵,與貨幣的貶值傾銷,其能代替英貨自是意料中事。
中國海關,向來不發表分國分口岸的進口統計,茲根據本所在關署所抄錄的統計,分析中國各部口岸直接進口國外棉布的來源如下表:
各部口岸直接進口各國(地區)棉布價值百分比
資料來源:本所抄件,詳統計附錄第5—8表。
作者註:表中其他一項除華南及全國外,余均包括香港在內。*不足0.05%。
上表數字,不包括埠際貿易在內。日本棉布的運銷方法,一律避免中間人的轉手,所以日本在各埠的勢力,當盡如表中數字所示。英貨頗有先運港滬然後轉銷各口者,所以英貨在各部口岸的勢力,實際和表中所示當有些稍微出入。這種差誤,在華中、華北、東北三大市場上極其微小,在華南市場則甚大。華南進口棉布記明來自香港者,占數在70%以上至90%。事實上此數大都來自英國,部分地來自日本、美國等其他各國。然除華南而外,其他各部市場上,英國的勢力都日漸讓渡於日本。若更分類觀察,則日貨不論在那類品種里,也都占有絕對的優勢。曾經獨霸中國棉布市場的英國製品,就是這樣為日本製品所逐退的。
直接進口棉布價值分類分國百分比
二 日本財閥改變侵華方式
1.從棉布傾銷到資本投放
日本資本主義的成長,受中日與日俄兩次戰爭的滋養,原已有猛烈的進展,惟在大戰以前,還不足以言大規模的資本輸出。就棉工業而論,就是日本國內棉布還多賴手工業去生產,更不用說向外投資了。因此日本雖是第一個獲得來華設廠權的國家,在1895—1913年這十八年悠久的歲月里,其主要的侵華方式,始終不得不限於棉紗布傾銷。若言投資,得紗機111,936錠,布機886台而已。
歐戰給予日本以良機:一面供給日本財閥以龐大的戰時利潤,使其長成向外侵略的雄厚力量;一面又破壞了遠東的均勢,使日本得從容操刀。於是中國乃天然成為日本財閥的俎上肉。《二十一條》的提出(1915年),西原借款的成立(1917—1918年),東亞興業(1910年成立)、東洋拓殖(1908年成立)和中日實業(1913年成立)諸會社的活躍,都足證明日本財閥的侵華方式至此已入於資本投放的階段。而棉業方面,尤為一切產業投資的翹楚。
如前所述棉工業乃日本因歐戰中獲利最厚的部門。大戰初起,日本紡織界原曾發生恐慌,先後於1914年的8月及12月兩次議決減工。1915年11月起,此業便躍入繁榮期:不獨限制生產的規定全部撤銷,各公司的賺利亦從此飛速增高。試以三十餘日本紡織聯合會會員公司的紀錄論,他們的股息率,由1915年下半期的15.5%,逐步升高為1916年同期23.5%,次年同期的41.1%;又次年,47.7%;至1919年同期則高達51%。除分配如此高厚的利益而外,日本紡織廠又一面積極擴充織機設備,一面堆積起龐大的資本力量來。1914年加入紡聯會的42公司157家工廠的已付資本只有85,820,424元,公積金36,639,349元;1919年54公司190家工廠則有已付資本165,758,695元,公積金139,073,869元。(31)如此,平均每一公司在戰前,只分得已付資本及公積金二百九十萬元之譜,到了戰後,卻達五百七十萬元之多。這就表明,經過第一次歐戰,日本紡織業已獲得極為強固的資本力量,足以向外侵略了。而如前所述,戰後日本棉布在中國市場上且形成獨占的形勢,十餘年來,不斷地帶給日本棉工業以豐厚的利潤,也就是不斷地增強他們這種向外侵略力。
大戰期內,日本棉業界正忙於在國內擴張設備,且彼時日本紡織機器的生產尚無根基,擴張所需必求諸英美,但英美同業則忙於軍火生產,顯然不能適應巨大的需求,所以日商之來華投資並未活躍。總計在1914—1918年四年內,僅戰前業已來華設立分廠的內外棉株式會社增設了三個新廠,及收買華商舊廠一家,上海紡績會社增設紗廠、布廠各一所;另在上海新組一日華紡織公司,收買美商鴻源紗廠一家。同時,日商所經營的日信紗廠則被華商所收買,改稱恆昌源紗廠復工。總計這四年日資在華勢力只增加了紗錠約二十萬枚之譜。
1918年中國對進口棉貨按時價重訂稅則,結果進口棉紗布的負稅,都略有增加,這是促使日商來華設廠的第一個刺激。
歐戰終了以後,日本棉業界便出現了戰後蕭條。1920年5月,紡聯會會員廠已實行每月停工6天的決議;6月,又變更辦法,每月停工4天,每日工作時間由22小時改為20小時,此外更封閉紗錠10%;8月起提高封閉錠數為20%;(32)另一方面,這幾年內正是中國紡織業繁榮到達最高潮的時期,於是日本廠家在戰時訂購而此時方始交貨的紡織機器,在國內既無立足地,至此就正好搬運到中國來。(33)這樣,1921—1922年的兩年便成為日商來華設廠的最盛時期。
1921—1922年這兩年內,日商在上海設立東華、大康、豐田、公大、同興和裕豐等六個公司;在青島新設了富士、大康和隆興三個公司;更增設東華第二、日華第三、上海紡第三、內外棉第十二、第十三等五個紗廠和內外棉一個布廠。(34)日閥對中國紡織業投資至此便立下了強固的基礎了。
1923年後,日本國內紡織業進入矛盾狀況之下:一方面緩緩地增加設備,一方面時時不免於停工減工。這個矛盾之最具體的表現,莫過於利潤率之無底止地下落。戰後的利潤率久已日益低下,到了1927年後,縱實行停工減工等類辦法,連1913年下半期那種14.5%的利潤率也顯有不能維持之勢。這事實證明了一點:戰後日本國內的棉紡織業的發展,業已日益入於飽和的境地,有利於資本投放的場所已日益狹隘,那些以財閥為資本主的紡織會社對於這個厄運的挽救辦法,在國內則實行大刀闊斧的吞併小廠,在國外則繼續來華投資。
帝國主義的對外投資,為的是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潤,日籍紗廠以其雄厚之資本力量、進步的生產技術與合理的工廠管理,能夠犧牲華資紗廠而獲得厚利,是日資紗廠不斷增設擴張這事實本身便可證明的。
時至1923年中國既已入於長期蕭條的泥沼,日本長崎紡績會社和鍾淵紡績會社卻來青島開設分廠,前者名為寶來紗廠,後者名為鍾淵紗廠。同年日華更增設第四廠,內外棉增設第十四、第十五廠於上海。1924年,日本棉花會社又在漢口投資,建成泰安紗廠,而滿鐵財閥亦會同富士瓦斯設立滿洲紡績於遼陽。同年上海同興更增設第二紗廠。1925年,滿鐵財閥又與富士瓦斯建成滿洲福紡於大連;而內外棉也在金州開設支店,建成紗廠兩所。同年日華紗廠收買華商寶成一、二兩廠,公大更收買英商老公茂一廠。1925年後直至1931年止,日商不再在中國創設新的紡織公司,惟已設各公司之增廠擴充則仍在不斷進行中。茲表列日廠歷年設備如下:
日商紗廠之機器設備(已開)
資料來源:《中國紗廠一覽表》。
作者註:原表錯誤處均經改正;1929年後之數字均為次年春之調查,所指系前年末之設備,普通引用,皆作調查年之設備,誤。
日商紗廠此種機器設備在中國紡織工業中占有何等地位,並其意義若何,現在可暫置不論。此處有必要附帶提及者,是英、美、德各籍紗廠的變遷。
大戰以前在華投資於棉紡織工業者尚有英、美、德各籍商人,英商實力且遠在日商之上。歐戰發生後,德商瑞紀紗廠首先出售歸英商,1918年美商鴻源紡織廠亦售與日商之日華紡績會社,故美德商人之投資便完全撤退。英商方面,1914年曾將原設於香港之香港紡織染廠(The Hongkong Cotton Spinning,Weaving and Dyeing Co. ,Ltd.)移設上海,改稱楊樹浦紗廠;1921年又將楊樹浦、公益與怡和三廠合併,改為怡和紡織公司,略事增機,此外更無其他進展。且老公茂一廠反於1925年售歸日商上海製造絹絲會社。總之,經過一次歐戰,中國棉紡織業里的外商紗廠,殆全為日商所有,歐美人的勢力則無足輕重,此乃與大戰前的形勢完全相異者。茲列英商各廠的設備如下表:
英商各廠之紗布機數
資料來源:《中國紗廠一覽表》。
作者註:英廠僅1919年有線錠2,100枚,餘年無線錠設備。
2.以紡織業為中心之日閥在華投資系統
僅從紗機等項設備的增殖上是不能看出中國棉業里日資侵略勢力的全貌的。這裡,我們更當對於以紡織業為中心之日閥全部投資系統加以檢視。惟有根據這種分析,我們才能了解日廠那種優勢地位。
日商在華紗廠的投資方式不出由其國內紡績會社直接來華開設支店,和由日商在華另設獨立會社兩途。前者如大日本紡織會社之在上海、青島兩地分設大康紗廠;內外棉會社之在上海、青島、金州三地分設內外棉紗廠;日清紡績會社之在青島設隆興紗廠;或長崎紡織會社在青島分設寶來紗廠等等皆是。但此中內外棉會社在中國計有紗布廠十四所,在日本本國僅兩所,實無異是在華會社。在華創設獨立會社從事營業者,是日資在華紡織廠的主要方式。這類會社的出資者大都是日本國內紡織會社或在華商人,尤其是在華棉商。但此中東華紡績會社在日本兵庫縣也有一個分廠,上海紡績會社與上海製造絹絲會社的股票又在上海市場上自由買賣,間或也有西人或華人投資。各日廠與其國內會社的投資關係有如下表。
這裡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就是日商在華紗廠,大都是在華或日本國內的棉花或紡織大會社所投資的,而這些大會社又各以日本大財閥為其母體。現在我們可以看到日閥對華投貨與投資的因果聯環來了!他們以棉貨對華競銷,更以棉貨競銷之所得轉來投資於中國棉紡織業,全部的秘密,就是如此。
日商在華棉紡織廠的資本來源1931
資料來源:附錄一,「中國紗廠沿革表」,又,樋口弘著:《日本對支投資の研究》,頁266。
在華日商各有財閥為靠山,此點具有雙重重要意義:第一,它們的資本力量可以儘量充實雄厚,隨心所欲;第二,在這些財閥整個對華投資的系統中,紡織業不乏輔助機構,因此頗得若干很有利的條件。
日商紗廠的資本力量,可從每錠紡錘與每檯布機的投資額,及每個工廠和每家公司的規模上,洞察無遺。有人利用1930年資料的估計結果,(35)華商紗廠每錠紡錘投資50.49元,而日商則為81.08元;華商紗廠每檯布機投資630.50元,而日商則達1,157.35元。(36)
就資本積蓄速度言,大規模生產組織常能以較低的利潤率進行得比小規模之以較高利潤率者還要迅速。就生產技術及產業經營言,惟有擁厚資者才能不斷地改良設備,增進生產效率,也惟有擁厚資者才能把握購銷時機,獲得低利信用,使產業得最有利的運行。日商在華紗廠的規模與資力,固不足與其國內者抗衡,但和華商相較則已立於優異的地位。這就是為什麼在1922—1931年蕭條期中,華商屢有出租、出售,而日商則時有擴充的一部分理由。
日商紗廠優勢之形成,得力於日本財閥在其他部門投資網的輔助者甚多。這種投資網的分布,以各種會社、洋行,乃至小商店為爪牙,滲透進中國經濟的每個部門中,伸展到每個重要都市,乃至鄉村小鎮。
有關紡織業的其他投資,可先從棉花的生產和貿易說起。早在1916年,三菱財閥便已插足於華北棉花生產事業。他以石家莊為根據地實行其華北棉作改進計劃,分向正定、無極、束鹿、順德、彰德各縣農民發放美種,而以收買農民棉產為條件。經營十餘年,這一帶的棉花品質是改進了,而原棉也大部被三菱囊括而去。1918年起專事掠奪殖民地的東洋拓殖會社又在山東展開同樣事業。他以二十萬元的巨款貸給濟南日籍棉花商店和順泰,令其於膠濟沿線之鄒平、張店、高密縣推廣金氏(King)美種,將棉產收買了去,如是經營七八年,至濟南慘案發生後始歸停頓。(37)此外大倉住友諸財閥更在偽滿洲設立滿洲棉花會社,積極經營遼河流域的棉產改進事業,差不多掌握了全部關外的棉產。這些棉產改進事業的主要目的,自然是為救濟日本國內的棉荒,和供給在華各廠原料的。
論及原料的收買販賣,日商的勢力尤為優厚。操縱遠東棉貨貿易的最大商業組織是日本的東棉洋行(Toyo Menkwa Kaisha)、日本棉花株式會社(Nippon Menkwa Kabushiki Kaisha)和江商株式會社(Gosho Kabushiki Kaisha)三大會社。這三大會社在世界各棉產地和日本棉貨銷售地都有分支店,其在中國的支店網尤其繁密(他們在中國的支店網,往往變更名稱,使人看不出其間的關係來)。就利用這種組織,他們差不多壟斷中國全部的棉花進出口貿易,也操縱中國國內的棉產販運事業。就華棉出口言,他們的直接目的雖在為其國內廠家販運棉花,然其間接影響卻無異掠奪華廠的原料。就運進棉花言,他們既然成為中國全體紗廠的原料供給人,自然便樂得損我助彼,多取華商而優惠日商。就國內貿易言,他們那種操縱跋扈行為為害之深,就不堪聞問了。
譬如就天津來說,這是華北最大的終點市場,也就是中國輸出棉花最多的口岸。可是運往日本的棉花,不獨一向就占全輸出棉花最多數,且一向就占全集散量的最多數。因此天津日本棉商的勢力也就特別雄厚。(38)據1932年的調查,每年由河北各河流域及山西、陝西、山東、新疆(吐魯番)各省運集天津的棉花約有一百二三十萬擔,天津、唐山兩地紗廠消費約四十萬擔,申幫及歐美商約運二三十萬擔,其餘均以日本為銷售對象。日商在天津以棉花出口為主要業務者就有十五六家,勢力遠在華洋各商之上。故日商對華商異常壓迫。價格高低以日本金票(即老頭票)為轉移,各日商互通消息,規定市價,不稍參差。棉商胥遷就之,否則譏諷,或竟侮辱,華商素重商業和藹,每多讓步,日商則得寸進尺,付價剔貨,為所欲為。否則各日商即聯絡停購其貨以為抵制。各華商以市場專恃日本為大宗,縱受若干凌辱,尚須勉強應付,「有似乞兒求食,其情可憐殊甚。」(39)這就是日商在出口市場上操縱一切的實情。
日商怎樣在進口市場上操縱中國的外棉供給,我們無詳細的資料可考。不過華廠消費外棉,一向多仰賴日籍棉商為之販運,早為眾所周知的事實。1925年冬,正值日商在華大事設廠,而華廠為嚴重的蕭條所襲時,日本紡績聯合會會長,即合同紡織株式會社社長谷口房藏與日本棉花株式會社社長喜多又藏同來上海,從事組織一連合廠家、棉商與運輸公司的縱斷組織,以便減輕上海日籍紗廠的原棉成本。這個組織即後來所稱之「印棉運華聯益會」(「Indian Cotton Importers' Association」),於1925年11月28日正式成立。(40)成立後即與日本郵船會社及大阪商船會社及大英輪船公司三船行訂立合同,規定凡廠家或棉商自印度購買棉花時都必交由該三個船行所組之聯合船行承運,否則即處以每擔七羅比半之罰金;而聯合船行承運棉花,則將每噸四十立方尺之貨之運費,退回七羅比半(約合每擔退規元三錢),交予廠商駐孟買之總代表,以為對交運廠商之特別津貼。(41)這樣,加入聯益會之廠商採買印棉,每擔可減輕成本三錢,而上述三船行則獲得運棉獨占權。這個組織,以中國各地日籍紗廠和上海日籍棉商為骨幹,附以上海英籍紗廠和若干外籍棉商。而最值得注意的是華商無力組成類似機構,只得附人驥尾,統計上海棉商加入為會員者五家,上海、天津等地紗廠加入者凡29家。(42)
日籍棉商在進口市場上的操縱情形如此,其在中點運轉市場上的情形亦莫不如此。譬如濟南,乃是中國最大的轉運市場之一。據我們所知,這個棉市在青島消費市場尚未形成時,其所集棉花大都是運青島轉銷日本的。然濟青販運業務卻多握在日籍棉商手裡。譬如1921年,全年集散棉花不過五十萬擔,而日商隆和公司一家便運去二十萬擔之多。青島日廠崛起後,濟市的棉花差不多全部運往青島消費,於是濟市遂有代表青島日廠購辦原棉的洋行,如日本、東棉、瀛華、大同、瑞豐等十餘家之多。這些洋行大都不須自備資本,只在濟南花行或棉商與青島日廠之間接洽交易。關於棉花品質、市價和數量之決定,完全聽命於青島日廠。青島日廠以其雄厚的資力,既已吸收濟市原棉的大部分(60%),其對濟南市場遂操有完全的控制力量。他們與濟南日商洋行保持密切的聯絡,逐日報告青島市況,濟南洋行即本此報告決定當日濟南收購價格與數量。而濟南全市的棉價升降,亦不得不以此種決定為標準,全市各華商花行亦不得不奔走於日商洋行之間,聽取行情,平時如此,新花上市時日商的操縱尤力。彼時上海、無錫等地華商紗廠均派人來濟收花,日商洋行乃以青島日廠為後盾,任意抬高市價,壓迫華廠,使其無力購進,一俟華廠停購,則又壓低市價,從中漁利。(43)濟南這個新興的原棉轉運市場就是這樣處在日商控制之下的。
尤有進者日籍棉商的勢力,並不限於大的轉運市場,他們且直接伸展到窮鄉僻壤中原始市場去,在前述河北正定和山東鄒平等地,日商借分發美種為條件,直接從農民手中收購棉花,固無容論。就是在其他產區他們也一樣地去直接收購。一位棉業家曾這樣說:「日人在夏季往往深入腹地,直接貸資予農人,每畝自二三元至七八元不等。農人受此定銀,所產棉花概由日人收買,已完全失卻自由脫售之權,且因其曾受定洋,致受壓迫,貨主買客,何方得利不煩言而自見。以故腹地棉業往往受日人控制,日多,人民不堪其擾;官吏、紳士、棉商均畏懼之,噤不敢聲!」(44)如果日商不入內地直接收購,那麼他們就在中點或終點市場上壓迫華商,操縱市價。譬如在天津,「日商若遇華商不稍就範,即以派人赴產地收買,剝奪華商生計以為要挾!」(45)日商勢力在一個獨立國家的國內市場上能夠如此跋扈,類似這樣的例子是少見的。
大企業之圓滑的運行,必賴乎完備的金融組織,這使我們想起日商在華的金融投資來。遠在明治二十六年,橫濱正金銀行已來上海設立支店。此後,它的勢力逐漸伸張到漢口、青島、天津諸大埠,成為日本對華經濟侵略的重要支柱,其實力幾與滙豐、花旗兩行相匹敵。正金以外,更有朝鮮、台灣、日本興業、三井、三菱諸銀行的活動,舉凡上海、漢口、青島、天津、瀋陽、北京、廣州、廈門、福州、汕頭等地莫不設有日商銀行。於是日籍紗廠和一切棉貨貿易機關又不乏融通資金的便利。
原料和製品的運輸,日商也自有其獨立的組織,日清汽船之於長江沿岸,大阪商船之於華南各口,大連汽船之於華北、東北各口,久已有雄厚的勢力,就是包辦全部日商紗廠的水運需要也綽有餘裕。
以上,是就日商全體而言的。試更縮小範圍,專就投資於中國棉工業的幾個財閥而論,他們也自有其一串投資的系統。譬如江州財閥,除通過東洋紡績與伊藤忠商事諸會社來華設立紡織工廠以外,它更通過日本棉花會社來中國經營原棉及棉製品的販賣。譬如三菱財閥,除通過長崎紡績、富士瓦斯諸會社在中國設立紡織工廠而外,它更有三菱商事會社以從事貿易的經營,更有三菱倉庫會社在上海設立菱華倉庫會社,更有三菱銀行在上海設立支行,也在河北投資於棉產的改進事業。又如三井財閥,除通過日清、豐田、鍾淵諸紡績會社投資於紡織業外,又有東洋棉花與三井物產各支店從事貿易;又有三井物產船舶部投資於航運、碼頭與倉庫;又有三井銀行各支店從事於金融周轉。總之從原棉收購運輸,經過紡織製造,以至製品的推銷,日商形成完整的投資系統,可以不需華商之手而完成其全部過程。
由於日商投資系統的完整,他們可以獨立行動不受制於華商;由於他們勢力的雄厚,他們更可以立於不敗之地,凌駕華商之上。於是儘管市場蕭條,日商仍擴充不已。
三 華商紗廠擴大再生產過程
歐戰發生後,中國進口棉紗布突反數十年不斷上升的趨勢而為劇烈的跌落,於是中國紗布市價乃突飛猛漲,這正是中國紡織廠賺獲厚利的最好機會。
由標棉、標紗價格指數的變動上,可以了解到各年紗廠在采算上的盈虧;大戰初起,紗價跌落而棉價上升,形成采算上的不利時期。若依濱田峰太郎所推算的16支紗成本來看,則1914年每生產16支紗一包,尚能獲得盈利14兩,至1915年便要虧折3.13兩,1916年情形轉佳,亦不過盈利5.45兩。1917年起紗價飛速提高,而棉價則變動轉緩,這種相差一直維持到1921年的下半年方始消滅,因此采算上也維持了四年的厚利。照濱田所舉數字推算平均賺利額,這四年間每生產16支紗一包,最少可得利15.33兩,最多高至50.55兩。這可算是中國自有紗廠以來絕未曾有的厚利。
對於歐戰繁榮期紗廠的獲利狀況,我們不妨更舉出若干實例來。1906年所建的無錫振新紗廠,經營七八年,並無重要發展,惟到了1919—1920年,股東紅利曾高達六分之多。又同年所建的寧波和豐紗廠,戰前本難於維持的,但在1919年該廠竟以90萬元的資本獲淨利達1,250,000元,1920年獲利尤在此數以上。江陰利用紗廠,一向出租出去,1915年始由原股東收回自辦,其後六年內以720,000兩的資本,15,792枚的紗錠,獲利達三百餘萬元之多。若天津裕元紗廠,1918年完工時僅有資本二百萬元,開工後四年內便盈利六百餘萬元;又如天津華新紗廠,1918年開工時僅有資本二百萬元,1919年便獲利一百五十萬元;又如南通大生第一廠,在這繁榮期所分派的官利曾高達九分之多。總之,地無分南北,廠無論大小,大都全能獲得意外的厚利。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中國紗廠的盈利情況
資料來源:據濱田峰太郎:《支那に於けろ襴襴襴》,頁21所載數字結算。申新一廠數字據榮德生:《樂農自訂行年紀事》。
作者註:生產費用包括原料及其他費用在內。
意外的厚利,激起了建設紗廠的狂潮。不過,第一,這些高利是1916年後才開始的,集議籌備也得需要相當時日;第二,歐洲戰事正酣,英美紡織機器的生產頗受限制,且運輸亦極困難,所以建廠風潮要到1921—1922年才達到頂點。
1914—1922年這九年內,純由民族資本所開設的紗布廠凡54家,僅1920—1922年內所開設的達39家,三年的努力已超過戰前前二十餘年中外各籍紗廠的總數31家。
由歐戰所激起的繁榮,轉瞬即逝,接著便是極度的蕭條。就前面所揭上海原棉和棉紗價格的變動看來,1921年起紗廠的采算,顯然已入於日益不利的境地。據皮爾斯(A. S. Pearse)所得資料,在1921年秋季以前,紗廠每出紗一包尚可獲利20—30兩,冬季只能得利6兩了。1922年則無利可賺,1923年且有折本十餘兩的可能。(46)另據濱田峰太郎的估計,早在1922年,每生產16支紗一包,便已虧折14.75兩之多。因此,戰後反動可說是在1921年秋便已開始。
蕭條進行了一年,華商紗廠已不堪忍受。1922年8月初,華商紗廠聯合會乃招集上海廠商共謀對策,結果決議「於兩星期內各廠售紗以135兩為最低限價」。乃自決議後,紗價僅有微弱的升漲,而至8月下旬竟更跌至124兩左右;(47)影響所及,遂有11家紗廠開始停止夜工,實行生產縮減。(48)同時減工之議也甚囂塵上。紗廠聯合會乃徵求全國各廠意見,至12月始有「自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起停止工作四分之一,以三個月為限,屆時設市面仍無起色,續停四分之一」的決議。(49)這是中國棉工業有史以來第一次的集體限制生產運動。這裡我們應記起兩點:第一,外商紗廠有領事裁判權為護符,絕不受華商此類決議所束縛,且正可利用華商減工以提高市價的時機,坐收不勞而獲的厚利;第二,華商紗廠的團結極不堅強,聯合會的決議雖通告全國,對各地紗廠卻並無強制執行的權利,所以這個決議公布後,上海華廠雖一致遵行,外埠響應的卻並不多見。
限制生產的集體行動,既先天的必歸失敗,原棉市價又不斷地提高,因此紗廠的采算也日益不利,至1924年乃達於蕭條的頂點,再繼續兩年以後,始漸有轉機。此後直至1931年,從棉花、棉紗的市價變動上看,似日益入於有利的采算,惟創痛巨深,全國華資紗廠的發展並沒有何等重要的進步。統計1923—1931年這九年內,純粹華資所新設的紗廠15家,舊廠增設的紗布廠8家,另收買日、英各一廠,共添新廠25家,但華商紗廠之改組、出租、改租者凡19家,歸債權人接管者5家,停工者11家,出售者17家。由此可知舊廠的異動實超過新廠的建設,全部說來,實在即是前期蕭條的延續,距離繁榮是很遼遠的,茲表列歷年紗錠布機數的增殖情勢如下:
華商紗廠已開之機器數
資料來源:《中國紗廠一覽表》。
四 再論民族資本的積累問題
1.從商業資本到產業資本
從資本積累方面觀察1914—1931年間,中國民族資本棉紡織業之發展,有三個特徵:一為商業資本的產業資本化;二為帝國主義壟斷資本對民族資本的侵蝕;三為集中現象之發生,茲依次述之。
有關資本來源的材料,極為難得,這裡我們只得到大戰及戰後繁榮期內若干紗廠的實例,以為說明。1914—1922年這九年間,純由民族資本所創建的紗廠凡49家,分屬於40個公司。此中除大生第三紗廠屬於戰前所建的大生系統而外,其餘都是新創的。以下,就我們所知者,表列新公司創立人或大股東或資本的主要來源32家。
歐戰繁榮期新建華資紗廠創辦人資歷與資本來源
資料來源:詳附錄,「中國紗廠沿革表」。
新建紡織公司之中,以商人的投資為最多,商人中尤以棉紗棉布商人居多數。商人以次,便推官僚軍閥,至由工業資本積累而來者則寥寥無幾。
嚴格說來,商人這個名詞很含混,以自有資本獨立經營販賣業務的可稱商人,只替帝國主義侵略企業做買辦的,也可以稱為商人;世世以商販為業的可稱商人,地主高利貸者轉業為商的也可以稱商人。因此,這裡所輯的廠主出身殊不夠作仔細的分析。不過,大體我們可以說,1914—1931年這十七年間創建紡織工廠的主要人物,實在就是那些獨資或合夥經營販賣業務的一般商人。他們的資金來源,正和其他資本主義企業一樣,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繁榮期積累起來的,只不過他們積累資金的領域是在商品的流通過程罷了。這種從流通過程積累資金的歷史根源,同樣說明著中國資本市場上商業高利貸資本統制工業資本的落後本質,同一本質又表現在商人經營紗廠的作風上。熟習紗廠情況的人都知道中國紡業界普遍地存在著一種「重商輕工」的經營方策。這就是說,紗廠廠主們重視花紗市場上的買賣,而忽視工廠的生產;前者的極端表現為紗廠參加花紗投機,買賣價格與數量完全脫離工廠需要,後者的極端則表現為不改進技術設備,甚至不提公積。須知商業高利貸資本既然統制著資本市場,那麼出身於商人的工業資本家充滿了買賤賣貴、重商輕工的思想意識,也就沒有什麼奇怪了。
如果我們的推測不錯,那麼在歐戰繁榮期,大批商人特別是棉紗布商人從商品的流通過程轉入生產過程,可算這個時期民族資本積累過程上的第一個特徵。
前面我們已經看到歐戰以前紗廠創辦人多半戴有官銜,這在滿清皇朝已被推翻的戰後時期,當然是不會再見的。但民族資本和封建勢力的聯繫卻還是保持著的。這從官僚軍閥之投資於紗廠上就可以看得出來;當然,商人也不是沒有這種聯繫的,只不過事屬隱諱,不為外人所知悉罷了。
2.帝國主義壟斷資本侵蝕下的民族資本
1914—1931年間民族資本積累過程的第二個特徵是帝國主義,特別是日本帝國主義壟斷資本對於民族資本的侵蝕。
帝國主義,特別是日本帝國主義壟斷資本怎樣侵入中國棉紡織業,並繼續擴大其規模,在第二節里已有敘述。今可對中外各籍紗廠的設備作一綜合比較,藉以明了帝國主義資本對於民族資本的壓力。關於紗、線錠和布機三種設備的絕對數字,讀者可參看前列各表,今只比較中外各籍紗廠設備的增加速率如下:
各籍紗廠機器設備之增殖率
上表說明中外各籍紗廠的紗錠設備,差不多以同等的速率發展;而線錠和布機方面,則華資就遠落於外資之後。這表示華廠在棉線及棉布的生產上日益不堪和外廠為敵,也即表示華廠之總的相對地位,必然日益低落。
不過,我們這裡的數字,是就名義上是華資或外資紗廠的設備計算的,實際上,有許多華資紗廠已經不是真正的華廠,而變成為帝國主義壟斷資本的附庸了。帝國主義進行這種隱蔽的侵略,最有效的辦法是向華廠發放貸款。
資本主義進入帝國主義階段的特徵之一是大量的過剩資本從宗主國流向殖民地附屬國去。這種過剩資本在殖民地附屬的投資方式之一,是發放各種產業貸款,一則攫取高額利息,一則侵蝕產權。不用說,這樣的投資方式是有宗主國和殖民地附屬國間利息水平之巨大的差異為物質基礎的。前面說過,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中國的利息水平受高利貸所領導,高至10%以上,而在帝國主義國家最高也超不出5%。所以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帝國主義過剩資本就已經開始向中國發放各種產業貸款了。
從棉紡織史上,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帝國主義以放款方式向中國進行資本輸出,是經常以低於中國市場利息水平的利息條件來引誘債務人而攫取高於其本國水平的利息的。例如,1890年張之洞創辦湖北織布局所借山西善後局的二十萬兩債款,負息9%,而同年就以這筆借款(未到期)作抵向滙豐銀行所借的十六萬兩,卻只負息5%;1893年張之洞所訂湖北紡紗局的機價,也只負息6%。因此,急於要辦洋務擴充政治資本的張之洞,內心頗想大借洋債來創辦紗絲各廠,只是因為「人多議洞好借洋款,故擬此策而不敢上陳」(50)。李鴻章卵翼下的上海織布局在1891年打算在上海借債,當時錢莊索息一分以上,而德華銀行只索息七厘,李鴻章未嘗不想借德華的借款,只是顧忌於「損聲名」(51)而未便伸手。這些事例說明帝國主義在中國的放款對於經常處在高利貸重壓之下的華資紗廠具有多麼巨大的誘惑力。在帝國主義方面,不用說,這种放款卻是獲利極高而又風險極小的投資。所以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據我們所已經查明,曾經向帝國主義舉借過債務的紡織廠,就已經有湖北織布、紡紗兩局,上海裕晉紗廠和南通大生紗廠四家,其中裕晉紗廠且是因為無力清償債務,而被道勝銀行拍賣了的。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中國資本主義獲得了進一步的發展,但是資金市場上的基本情況,並沒有改變。那就是說,產業資本並沒有建立起獨立的優勢地位,產業利潤還經常處在高利貸的侵蝕之下。
原來辛亥革命失敗以後,中國就陷入長期的軍閥混戰的局面。北洋軍閥為了進行內戰,除去大量舉借外債而外,同時大舉內債,計自1912至1926年北洋政府財政部計發行內債618,069,588元。1927年蔣介石背叛革命以後,內戰更劇,內債也就發得更濫。計1927—1931年間,南京國民黨政府財政部又發行了1,006,000,000元。(52)這就是說1912—1931年這十九年內,南北反動政府的財政部共發行了內債十六萬萬元以上,足足抵得上我們前面所說1896—1910年間被帝國主義榨去的軍事賠款和外債本息的三倍有餘。而反動政府各部和各地方政府所發各種債券還不在內。
這樣龐大數字的內債,對於我們當前的問題,具有極其嚴重的意義。首先,這龐大數字標誌著反動政府對人民進行著毀滅一切的戰爭罪行和敲骨吸髓的經濟榨取,這就意味著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破產,也就意味著封建性高利貸剝削的更加猖獗沉重。其次,這些內債一般都負有6%至8%的利息,實際向銀行抵押時則又按票面五六折發行。於是公債遂成為社會流動資金的主要投資對象。據說公債投資「利息恆在一分五厘以上」。(53)不用說,這同樣又意味著高利貸的利息水平統制著資金市場,為帝國主義壟斷資本造成蠶食民族工廠的絕好機會。
紗廠借債,向來不願公開,尤其是舉借帝國主義的債務,家家都嚴守秘密,如果不因為債務發生糾紛,人們是很難查知那些紗廠曾經舉借過外債的。可是就根據我們所找到的遠不完全的資料來看,大戰以後帝國主義壟斷資本對於華資紗廠的侵蝕已經非常驚人了。
據我們所知1917—1931年間曾經舉借過日帝壟斷資本債務的華資紗廠凡十四個廠(54),即上海的申新第一、第二、裕源、寶成第一、第二、華豐、大中華;天津的華新、裕元第一、第二、裕大;濟南的魯豐和漢口的申新第四。借債的結果,絕大多數都因無力償還而被日帝吞併過去了。今將所知較詳的幾家分述如後。
天津裕元紗廠是1918年完工的。日帝說最初就是日商大倉組和日本棉花會社與某華人合辦的。其後大倉及日棉退出裕元,但裕元所欠大倉債務並未清償。第一次借款成立於1921年3月,裕元用第一、第二兩廠及紡織機向大倉借得擴充資金2,500,000日金,負息8%(年利,下同),又兩筆周轉金300,000日金與100,000日金,前者負息10%,後者8%。1923年後,裕元營業失利,債務便無力清償。拖到了1926年又成立第二次借款,結清舊債,另訂新債,利息抬高至10.8%,同時並由債權人直接經營;再拖到1936年便被日帝鍾淵紡績會社收買吞併了。
天津裕大紗廠是王克敏創辦的,建廠時收足資本1,340,000元,工程進行了一半,資本便用盡了,於是便在1921年12月向東洋拓殖會社舉借日金1,800,000元,勉強完工開車。東拓的借款條件非常苛刻,按照合同,裕大以全部財產作保還不夠,又拉上了北京信託公司做保證人,全部債務負息達12%;此外,東拓為了監督裕大的經營,又強迫裕大聘請東拓推薦的華人監事或理事一名,並日人技師一名在廠監視;而最奇突的是,債務定期四年清償,合同又規定在到期以前,裕大應相機改為中日合辦企業。果然,到了1925年便成立了新合同,由東拓接收過去,名為「委託經營」。誰都知道王克敏是抗日戰爭中的一個大漢奸,從經濟依附到政治叛國,這乃是華資紗廠發展史上最可恥的一例。
上海的寶成第一、第二兩廠完工於1920年,第二年的12月便以全部財產作抵向東亞興業會社借日金5,000,000元,負息12%;到了1925年2月債務本息積至5,300,000元,寶成完全無力清還,於是被東亞所拍賣,買主就是日帝的日華紡績會社,廠名改稱為喜和第一、第二。
上海華豐紗廠在1922年7月向東亞興業會社借日金1,000,000元,作為歸還購機欠款之用。這筆借款按99折付現,負息11.5%,限期二年,如到期後不能清還,可以延期一年,但利息提高至12%,同時債權人又得派人至華豐監督會計。實際上,到了1923年的12月,華豐就已無力償付利息而不得不和東亞成立新合同,把工廠委託給日華紡績會社經營了。到了1926年終於被日華所收買吞併,改稱日華第八廠,總計自借債至完全喪失所有權,前後不過三年多的時間,可算日帝壟斷資本吞併華資紗廠最快的一例。(55)
華資紗廠中規模最大的是申新紡織無限公司,而和帝國主義壟斷資本關係最繁密的也正是申新。在我們所討論的時期內,申新系統曾先後向帝國主義壟斷資本三次舉債,第一次是1917年以上海申新一廠向中日實業會社抵借日金400,000元;第二次是1922年以上海申新第一、第二和漢口申新第四各廠向東亞興業會社抵借日金3,500,000元,第三次是1929年以上海申新第七廠向滙豐銀行抵借日金2,000,000元。第二次東亞借款負息11.5%,除以三個工廠的全部廠基、建築、機器作為抵押品而外,並由福新麵粉公司保證償還利息;但合同又規定東亞應接收三廠全部財產的所有權以代替抵押權;遇有申新不能按合同償還本息時,東亞即可派人至各廠監督會計;直至欠債本息全部償清後,申新始有權向東亞收回所有權。申新所欠日帝的債務大約是勉強還清了的,可是所欠滙豐的債務拖到了1935年還無力償還,因而一度被滙豐拍賣,幸得多方援助,才得收回。
本期內和英帝國主義壟斷資本發生債務關係的,除申新第七廠以外,還有漢口第一紗廠、上海統益第一、第二兩廠、南通大生第二紗廠和上海三新紗廠五家。
漢口第一紗廠是1920年完工的,開車後獲利極厚,所以連年增建新廠,擴充設備。擴充的資金,一部分取自歷年盈利,一部分則賴借債挹注。不料匯價跌落,至使所欠機價損失極大,而經營又屢次失利,於是欠債也就無力償還。到了1929年這個廠的欠債已經滾積到超過資產總值的地步,於是便由第一債權人沙遜洋行,第二債權人安利洋行和浙江興業銀行所接管,契約規定舊股東俟債權人分有餘利以後可以享得二厘股息。三個債權人中,欠額最大的是沙遜與安利,浙江興業所占債額甚小,所以1929年後這個廠已經無異於英帝的投資了。
上海統益第一、第二兩廠完工於1920年,1927年以後,紡業蕭條,乃委託英帝庚興洋行管理,每年付酬勞金二萬兩;契約又規定由庚興無限制墊款經營,取息5%,遇有盈利時,再提20%作為庚興紅利。此項契約,原訂二年期滿,但直到1937年還在委託經營中。統益和庚興結成這樣的委託辦法,當然是由欠債而起的,只不過欠債經過不為外人所知悉罷了。
曾經向英帝壟斷資本舉債的另外兩家紗廠,即南通大生第二和上海三新,都曾因無力還債而被債權人滙豐銀行所拍賣。
和英帝有關的崇信和公益兩家中英合資紗廠,最後也都是被英帝吞併了的。
本期中曾受美帝壟斷資本所侵蝕的也有兩家紗廠,即鄭州的豫豐和天津的寶成第三。這兩家都是因為欠下美帝慎昌洋行的購機債務,到了1922年後紗業蕭條期,無力還債而被慎昌所接管。
為了便於分析,今列曾受帝國主義壟斷資本所侵蝕吞併的各廠設備如下表:
帝國主義壟斷資本侵占華資紗廠情況
(1917-1936)
資料來源:本書附錄,「中國紗廠沿革表」。
根據上舉已經查得的資料,可知1917—1931年這十四年里曾經向帝國主義壟斷資本舉借債務的華資紗廠共有22家,日帝占14家,英帝6家,美帝2家。22家借款中,凡是我們知道借款條件的,條件都非常苛刻。譬如利息,一般都在10%以上,常常高至12%。歐戰以後,帝國主義國內市場上的利息水平,一般都在3%左右。這就是說帝國主義壟斷資本流入中國可以獲得高於其本國兩倍至三倍的利息。對於帝國主義壟斷資本而言,無疑的,向中國民族資本進行高利放款乃是攫取最大利潤的方便法門之一了。然而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假定中國資金市場上的利息水平受公債投資利息所牽引,停留在15%左右,那麼12%的外債利息條件還是差勝於本國貸款的,這就是為甚麼舉借外債的華資紗廠那樣繁多的根本原因。
帝國主義壟斷資本對華廠進行放款,其目的當然並不僅止於攫取高額利息,並且還在於利用放款,逐漸蠶食華資紗廠,由放債進而吞併。這在借款條件上表現得非常突出。所有的借款無一不是拿借款紗廠的廠基、建築物和機器設備等全部資產做抵押品的,有時這還不夠,另外又拖上借款紗廠以外的華資企業做擔保人。例如裕大對東拓的擔保人是北京信託公司,申新對東亞興業的擔保人是福新麵粉公司。同時借款合同又常規定一旦債務人不能按合同的規定如期還本付息,則債權人便有權派人至債務紗廠監督會計,這就是說,監視債務紗廠的營業。最奇怪的是申新三個廠向東亞興業借債時,合同規定是以三廠全部財產做抵押品,但同時卻又接收三廠的所有權以代替抵押權;而裕大向東拓借債時,則乾脆規定在合同滿期以前,相機把紗廠改為中日合辦。
事實上,在帝國主義壟斷資本的高利盤剝之下,華資紗廠多半一經負債便永遠無力還債,到了最後,紗廠就不得不被帝國主義者所接收,或稱委託經營,或稱租辦,或是根本被拍賣而歸帝國主義壟斷資本所吞併。總計前述曾經舉借外債的22家紗廠,除去結果不詳的五家而外,能夠清償債務的只有一家,其他都在各種名義之下實質上被帝國主義壟斷資本所吞併了。再加上原是中外合辦,終於被帝國主義者所獨占過去的兩家(崇信與公益),則1917—1931年這十四年里被帝國主義者由蠶食而吞併過去的凡18家,其紗錠總數達757,813枚。回溯一下歷史罷,從1890至1913年這二十四年里華資紗廠總共才發展到484,192錠,如今戰後十四年內,只根據我們所已知的數目,被帝國主義吞併去的便達757,813枚,何等兇猛的兼併過程呵!
細察華資各廠的舉債情況,還有一點值得注意。那就是各廠債務多半是在第一次大戰後繁榮期舉借的,借舉的目的,很多都是為的進行擴充,有些廠家,根本就是購買擴充設備所欠下的機器債務。這現象充分說明了民族資本的軟弱本質;就是在民族資本歷史上空前大繁榮時代,他們也無力獨立進行擴大再生產,而必須依賴帝國主義壟斷資本的扶持,和帝國主義壟斷資本發生千絲萬縷的聯繫。
可是前面已經說明,戰後是帝國主義壟斷資本大舉在華擴充舊廠,增設新廠的時代,在外資各廠的強大壓力之下,在中外高利貸的滾剝之下,華資紗廠,不論是在戰時繁榮時期擴充新建的,或是具有悠久歷史的,只要一經陷入外債的魔掌,幾乎全都無力自拔,在或長或短的時期內純為償付外債本息而開業。從資本積累的意義上看,這些名為華人投資的紗廠,儘管仍在華人名義下開車生產,但那已經是在為帝國主義壟斷資本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潤服務了。
以前我們計算中外各籍紗廠的設備時,把一切名義上華商投資各廠和中外合資各廠全部列入華資項下。如果我們把名義上為華商投資,實際上已歸外商接管經營的各廠,和雖未被外商所接管,但因為積欠外商債務,其營業已直接為外商攫取最大利潤而服務的各廠全部列為外資勢力,那麼其結果是非常驚人的。
姑以1925和1931兩年為例,按上述原則,1925年華資紗錠中應刷出天津華新、漢口第一、鄭州豫豐、天津裕元第一、第二、天津裕大、上海申新第一、第二、漢口申新第四、上海華豐、天津寶成第三、南通大生第二各廠;1931年應再刷出上海統益第一、第二、上海申新第七、上海三新,但加入天津寶成第三。其他借債結果未詳各廠仍列為華廠,但中外合辦的崇信在1925年則以三分之一划為外資,在1931年全部劃為外資。這樣,則中外資的紗錠對比有如下表。
根據下表修正數字,可知1913年華資紗錠數的相對比重還占58.8%的絕對優勢;到了1925年,名義上華資也還占到55.9%,但實質上,真正在華資手中的,已經落為44%,而為日帝壟斷資本攫取最大限度利潤服務的卻以45.3%而超過華資占到絕對優勢了。這種情況,過了六年而至1931年還是絲毫沒有改善。該年日資各廠仍以45.2%而占優勢,華資仍舊只占44.1%。必須再度指明我們這裡的估計,只是就已經發現對帝國主義發生借貸關係的各廠而言的,就連明知其發生過借貸關係而在1925與1931年是否已經清償,結果不明的各廠,也還列入華資項下,因此這樣的估計方法是極其保守的。事實上,維持華廠名義而實際已因債務關係變成為帝國主義服務的紗廠,必然還不在少數。如果把純粹華廠的相對比重定為三分之一,或許和事實還更接近些。
中外各籍紗廠紗錠數之比較
作者註:1913年英資包括美、德籍各一家在內。1925、1931年修正數英資包括美資在內。
舊中國有許多買辦文人喊叫過「利用外資」,說是用中外合辦或借外債來辦廠可以讓中國完成「工業化」。上面就是中國紗廠怎樣「利用外資」,而反被外資所利用的結果!當然,帝國主義對這樣的結果是不滿意的。日帝某金融寡頭埋怨難於討債,據說,「追償華人債務,極為辣手,中國法院全無信用可言!」(56)另一些帝國主義侵略家則斷言「如果他的公司斥資從事直接投資而不把款項出貸給華人企業,那就更好了,因此他主張,只要直接投資比向華商貸款更加成功,那麼,領事裁判權就要繼續下去,並且也應該繼續下去!」(57)
由上所述,可知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帝國主義,特別是日本帝國主義的壟斷資本對中國棉紡織業展開了大規模的侵略攻勢:他們不獨積極地擴充舊廠,創設新廠,並且運用高利貸的方式把某些華廠變成自己的利息貢納人,變成為自己服務的買辦;最後,則完全把華廠併吞過去。這可算是戰後民族資本積累過程上的第二個特徵。
3.集中現象的發生
第一次世界大戰所造成的中國棉紡織業的繁榮景象,維持到1922年而完全消逝,接著就是長期的慢性蕭條,特別是1927年蔣介石背叛革命以後,情況尤其一天比一天惡化。在這中間,一部分華資紗廠淪為帝國主義壟斷資本的犧牲品,另一部分則虧累倒閉,被少數華廠所兼併,因而在華資紗廠陣線以內,就發生了集中的現象。不過應該指明,一切民族資本的現代工廠都逃不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這三重災難。所以全面說來,被華資紗廠所兼併的華廠,遠不如受帝國主義壟斷資本所侵蝕兼併的為多;而從事兼併的華廠,也並不就是發展十分健全得以免除那三重壓迫的企業。
本期內從事兼併失敗小廠最著稱的一個系統是申新無限紡織公司。
申新無限紡織公司以榮宗敬、榮德生兄弟的投資為中心,輔以榮姓和他姓少數股份。這個在中國堪稱規模最大的紡織系統是和榮宗敬兄弟的另一項大規模投資——麵粉製造業同時發展起來的。
1900年榮宗敬兄弟初次投身於現代企業,利用他們上海廣生錢莊所積累起來的資金與人合辦保興麵粉廠(後改稱茂新),資本只有三萬九千元,三年後,擴充至五萬元。1905年榮氏兄弟開始投資於紡織業,與別人合股開設振新紗廠,出資六萬元。振新是一個只有資本二十餘萬元,紗機12,000錠的小廠,1907年完工開車後,營業有利,所以到了1912年便以四十三萬七千元增購紗機17,000錠。可是到了1915年振新榮姓股東內部發生矛盾,榮宗敬兄弟讓出紗廠股份而取得茂新麵粉廠,以為補償。
榮宗敬兄弟經營振新七八年,獲得不少經驗。退出振新以後,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中國紡織、麵粉兩業都能獲得很高的利潤。於是他們就又利用錢莊和麵粉兩業的盈利重新投資於紡織業,在上海創建申新紗廠。
成為申新系統發展起點的上海申新紡織第一廠,最初只有資本三十萬元,收買一個油廠的廠基,改裝紡機12,960錠,布機250台,另附一軋花廠,容機40部,於1915年10月完工開車,開車兩個月,就獲得盈利兩萬餘元。
榮氏申新紡織和茂新麵粉兩項投資,在戰時繁榮期都獲得極高的盈利。申新一廠以三十萬元資本出發,在1916年盈利110,000元;1917年400,000元;1918年800,000元;1918、1919年兩年增設紗錠、布機後,1919年盈利高至1,000,000元;次年更高至1,100,000元;就是紗市已經開始衰落的1921年,也還有盈利600,000元。
紡織、麵粉兩業的戰時暴利,造成申新、茂新兩個系統擴建新廠、兼併小廠的基礎。在紡織方面,計1917年收買上海恆昌源紗廠為申新第二廠;1918年申二增機一萬錠;1919年申一增紗機25,000錠,布機400台,同時以資本1,500,000元籌設申新第三廠;1921年新建申三盈利500,000元,於是同年投資於專紡廢花的民生紗廠,次年更在漢口籌建申新第四廠,並在第三廠增設布機。這樣,當中國紡織業開始其戰後蕭條時,申新的紗機設備已超過其最初出發點的十倍有餘了。
1922年後中國棉紡織業陷入長期蕭條的境地,一般小廠,都難逃虧累倒閉的命運,而這也正是帝國主義壟斷資本和少數規模較大的民族資本從事兼併的絕好機會。申新在這以後的發展比較以前還要迅速,大略情況是這樣的:1923年申新收買上海德大紗廠,改為申新第五廠;1924年申新在第三廠增加布機,並租入常州紗廠,改為申新第六廠;1927投資於上海恆大隆記紗廠,又在第二、第三、第五各廠增加紡機;1928年在第四廠增建布廠,在第五廠增加布機,並在第二、第四、第五各廠增加紗錠;1929年收買英商東方紗廠為申新第七廠,並在上海籌建申新第八廠;1930年在第二、第三、第四各廠增加紗錠,又在第三廠增加布機;1931年租辦的常州紗廠由原主贖回,另購入上海厚生紗廠補作申新第六廠,又購入上海三新系統的發展歷史,有兩點值得注意。首選,分析申新全部紗機設備,可知其中有很大的比例是由吞併其他小廠而來的,這個比重在1925—1929年間占到30%以上,在1929年後則達45%以上。換言之,申新擴大再生產過程的推進,有三分之一乃至幾乎二分之一的設備是靠集中方式完成的。此點說明儘管中國紡織業里民族資本擴大再生產過程被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所壓制,但這卻不妨礙在民族資本陣線以內也發生互相吞併的集中過程。
申新系統紡機設備的擴張
(1916—1936年)
資料來源:據汪敬虞同志整理數字,見《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新三紗廠為申新第九廠,並在第一、第三、第四、第五各廠增加紗錠,在第五廠增加布機。(58)至此,申新凡自辦9個廠,參加投資2個廠。只就在申新直接控制下的九廠設備而論,凡紗機567,248錠,這就是說,在1915—1931年這十六年內紗機發展將近43倍。
其次,申新從事兼併小廠,這並不表示申新基礎特別鞏固,更不表示申新可以逃脫敵對勢力的侵蝕。申新的發展是帶有相當盲目性的。原來申新曆年盈利,大部分都在擴充新廠新機上耗費殆盡,舊有各廠的資本力量並不充沛,有些新廠,甚至連機器都是靠欠債訂購而來的。因此,申新一面不斷地擴充設備,兼併小廠,一面卻經常陷在高利貸的拖累之下。前面說,就在大戰繁榮期,申新已經向帝國主義壟斷資本舉借債務了,那就是1917年申新一廠向中日實業會社舉債40萬日金;1922年又以第一、第二、第四各廠向東亞興業會社舉債350萬日金。1929年申新收買英商東方紗廠為第七廠,表面上好像是民族資本吞併帝國主義紗廠,其實申新買得以後,立刻就向滙豐銀行進行抵押借款,這筆債務,一直拖到1935年還無力清償,名為華廠,實際是在為帝國主義壟斷資本服務。凡此,又說明儘管規模較大的民族資本猛烈地吞併小廠,但,這從事兼併的民族資本本身仍不免要被帝國主義所蠶食兼併的。
以上所述,可視為1914—1931年間民族資本積累過程中的第三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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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子建:《日本之棉紡織業》,頁147。
(2) D. R. Gandgli, Industrial Evolution of India, London, 1929, 2nd. ed. p. 262.
(3) 王子建:《日本之棉紡織業》,頁176。
(4) 根據王子建前引書統計附錄,頁Ⅰ所載數計算。
(5) 據A. S. Pearse,The Cotton Industry of India,p. 22所載數計算。
(6) 1919年11月1日起,日本且限制20支以下之粗紗出口。見Trade Reports,Pt. I,1919,p. 4。
(7) 日本輸華棉布在其棉布總輸出中之地位,戰前約當60%至80%;1914—1922年間約當50%至70%;1923年後因南洋市場之開拓,輸華量遂減,惟1923—1931年間,仍常在40%以上。中國以次日本海外市場之最大者為印度與南洋群島,然兩處合計,不過30%上下。王子建:前引書,統計附錄,頁LXIV-LXV。
(8) Freda Utley, Lancashire and the Far East, London, 1931, pp. 43-45;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XVII, No.3, Sept. 1928, p. 471.
(9) Freda Utley, op. cit., p. 58; A. F. Lucas, Industrial Reconstruction and the Control of Competition, London, 1937, p. 156.
(10) Freda Utley, op. cit., p. 52.
(11) B. Bowker, Lancashire under the Hammer.
(12) 王子建:前引書,頁11;XIII-XIV。
(13) A. S. Pearse, Cotton Industry of Japan and China, Manchester, 1929, p. 36.
(14) C. C. Allen, "The Concentration of Economic Control in Japan," Economic Journal, Vol. XLVII, No. 186, June, 1937, pp. 271,281.
(15) F. Utley, op. cit., p. 107.
(16) B. H. Ellinger, "Japanese Competition in the Cotton Trade," Journal of the Royal Statistical Society, Pt. II, 1930, p. 196.
(17) G. C. Allen, British Industries and Their Organization, London, 1935, p. 229.
(18) Committee on Industry and Trade, Survey of Textile Industries, 1928, pp. 24-26.
(19) B. and H. Ellinger, Japanese Competition in the Cotton Trade, p. 211.
(20) B. and H. Ellinger, op. cit., p. 211; A. F. Lucas: op. cit., pp. 154-168.
(21) A. S. Pearse, The Cotton Industry of Japan and China, p. 46.
(22) British Economic Mission to the Far East, 1930-1931. Report of Cotton Mission, 1931, p. 19.
(23) Cf.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Labor, Effects of Mechanical Changes in the Cotton-Textile Industry 1910-1936,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37.
(24) "An experiment conducted by Laucashire Cotton Corporation indicated that under the conditions prevailing in Lancashire, the ordinary Lancashire loom was more economical for the production of fine cloths than the automatic loom; but this conclusion does not necessarily stand for the bulk lines in which foreign competitors have been most successful." G. C. Allen, British Industries and Their Organization, p. 249.
(25) 如1919年會員廠共有環錠3,435,932枚,走錠52,330枚;1924年,環錠5,100,056枚,走錠25,150枚;1929年,環錠6,795,502枚,走錠41,014枚。見王子建:前引書,附表,頁Ⅱ-Ⅲ。
(26) J. Ryan,「Machinery Replacement in the Cotton Trade,」Economic Journal,Dec. 1930,p. 578.
(27) G. C. Allen,op. cit.,p. 248.
(28) F. Utley,op. cit.,pp. 195,215-218.
(29) F. Utley,Japan's Feet of Clay.
(30) F. Utley,Lancashire and the Far East,p. 207,219.
(31) 《棉絲紡績事情參考書》,昭和六年,下半期。
(32) 王子建:前引書,頁11—12。
(33) 樋口弘:《日本對支投襴の研究》,昭和十四年版,頁260—261。
(34) 詳附錄二,「中國紗廠沿革表」。
(35) 方顯廷:《中國之棉紡織業》,頁250,252;按方氏所用資料為《中國紗廠一覽表》,故實際應為1929年之情形。
(36) C.F.Remer估計日本在華棉紡織業直接投資,1914年7,900,000元;1930年195,653,000元(偽滿洲12,331,000元,關內183,322,000元)。每錠投資額Odagiri估為150元;K.Uchida估為100元;Prof. Zenichi Itani估為65元,又每檯布機450元;Remer系按每錠100元估算者。見C. F. Remer,Foreign Investments in China,pp. 433,495。
(37) 《中國棉產改進統計會議專刊》,《報告》,頁19;《國際貿易導報》,VIII,3,pp. 42-43;VI,12,p. 113。
(38) 參看大島讓次:《天津棉花之物資集散事情》,天津,昭和五年,頁225—226。
(39) 《中行月刊》,第5卷第3期,民國二十年九月,頁130。
(40) A. S. Pearse,The Cotton Industry of Japan and China,p. 149;聶潞生:《印棉運華聯益會之成立及其經過》,見《恆豐周刊》,第80期,民國十五年四月十一日。
(41) 合同見《恆豐周刊》,第81期。
(42) 《恆豐周刊》,第80期。
(43) 徐玉輝:《濟南棉業調查報告》,《紡織時報》,第1257—1264期;金城銀行:《山東棉業調查報告》,頁111—113,122—123,151。
(44) 穆藕初:《振興棉業芻議》,見《華商紗廠聯合會季刊》,第2卷第1期,民國九年十月,頁5。
(45) 《中行月刊》,第5卷第3期,頁130。
(46) A. S. Pearse, op. cit., p. 157.
(47) 《華商紗廠聯合會季刊》,3卷4期,頁219。
(48) 濱田峰太郎:前引書,頁295。
(49) 《華商紗廠聯合會季刊》,4卷1期,頁63。
(50) 「光緒二十一年七月十八日張之洞致總署電一」及「電四」,《張文襄公電稿》,卷24。
(51) 「光緒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復滬局馬道電」,《李文忠公書·電稿》,卷13。
(52) 千家駒:《中國的內債》。
(53) 《中國銀行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54) 原書如此,疑有誤。——編者注
(55) 以上各廠對日帝債務關係資料見經濟研究所藏「日本大藏省編對支借款一覽表」。
(56) C. F. Remer, op. cit., p. 413.
(57) C. F. Remer, op. cit., p. 512.
(58) 榮德生:《樂農自訂行年紀事》;《中國紗廠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