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青年通讀本 · 第三章 民國初年之外交
當前清末年,外交上的情勢,弄得破碎不堪。民國初建,百務未遑,自然還繼續著這個趨勢。
中俄蒙協約及西藏自治交涉
漢、滿、蒙、回、藏五族,在前清時代,久成一家。民國成立,也宣言五族共和。然而帝國主義的侵略,是利於我們的分,而不利於我們的合的。所以當民國成立之初,而蒙藏問題,就告緊急。
當革命這一年,俄國對清朝,曾提出蒙新方面強硬的要求。當時輿論,也有主張強硬,和俄國開戰的。然而這不過是句空話,實際上如何辦得到?而俄國又以最後通牒相迫脅。清朝無可如何,就只得復文承認了。條約未立,而革命軍起,清朝自更無暇顧及。俄人就煽動庫倫活佛獨立。中國的對待藩屬,是以寬大為主的,不甚干涉其內政。在閉關時代,原亦無甚不宜。列國並立之世,情形就不同了。對於藩屬的治理,要想改變政策,亦是勢所必然。然其行之須以漸;且先要得到藩屬的信仰,清朝卻不能然;其行政,又不免騷擾;遂轉致藩屬離心。庫倫竟於這一年秋間獨立,並發兵攻陷呼倫貝爾。庫倫的獨立,其有俄國人的背景,是不言而喻的。俄人遂和外蒙古訂約,代其保守自治,不許中國派官、駐兵、殖民。而別訂《俄蒙商務專條》,把外蒙一切權利,幾於囊括而去。[1]民國初立,也有主張征蒙之議的。又有主張遣使宣慰,挽回蒙古人心的。然而此時蒙古的情勢,已非遣使所能挽回;而且他壓於俄人,也未必能夠自拔。至於征蒙,自然也是一句空話。於是仍用外交方式,和俄國交涉。直到民國二年(1913),才成立所謂《聲明文件》。俄國承認中國對外蒙古的宗主權,而中國承認外蒙古的自治權。所謂自治權,就是不派官、不駐兵、不殖民。其地域,則以前清庫倫辦事大臣、烏里雅蘇台將軍、科布多參贊大臣轄境為限。四年(1915)6月,以此為根據,成立《中俄蒙條約》。呼倫貝爾,亦因俄國人的要求,改為特別地域。
俄國在蒙古,英國在西藏,其舉動是互相模仿的。先是1890年,中國和英人訂結《印藏條約》,允許開放亞東關。而藏人不肯實行,又和俄國互通使聘。英人因此更懷疑忌,1904年,乘日俄戰爭,中俄均無暇他顧,徑行派兵,攻入拉薩。達賴出奔。英人和班禪立約:開放江孜、噶大克。非經英國許可,不得許他國派官、駐兵,並不得將土地、道路和一切財產許給他國人,或向他國人抵押。中國和英國交涉,於1906年訂結《藏印續約》,承認英藏所訂條約為附約。但申明所謂他國或他國人,中國人不在其內。如此,西藏的情勢,已經很為危險了。而其前一年,清朝因駐藏大臣為藏番所戕害,任命趙爾豐為邊務大臣,把川邊之地,改設縣治。又以聯豫為駐藏大臣,對藏事頗加干涉。達賴因此受英人的嗾使,逃到印度。革命消息傳到西藏,藏人遂將華兵驅逐。達賴回藏,宣布獨立。藏番並進攻川邊。四川、雲南,出兵征討,把失地收復。英人又提出抗議。中國不得已,改剿為撫;並恢復達賴封號,以示羈縻,而一面和英國交涉。民國三年(1914),在印度西摩拉,議定《草約》。英國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中國許外藏自治。而所謂內外藏,則將紅藍線畫於所附的地圖上。中國不承認此項界線,西藏交涉,遂迄今成為懸案。
中日間島交涉
中國和朝鮮,是以鴨綠江和圖們江為界。二水同發源於長白山,而長白山一帶,清人視為發祥之地,加以封鎖,遂成為荒涼寂寞之區。隔江的韓人,漸有渡江開墾的。1885和1887兩年,清朝派員和朝鮮會勘邊界。在圖們江沿岸,設立界碑。將越墾的朝鮮人,編入民籍。並禁此後再行越界。朝鮮亦經承認,然其後仍有越墾的。延吉縣東南夾江[2]地方,朝鮮人呼為間島。朝鮮屬日本保護後,日人遂強指延吉一帶均為間島,派官駐紮其地。交涉再三,乃於1909年訂立《圖們江中韓界務條款》。日人認圖們江北為中國之地,把派出的理事官撤退。中國則開龍井村、局子街[3]、頭道溝、百草溝[4]為商埠。許朝鮮人仍在江北耕種。並許吉長鐵路,將來展接至朝鮮的會寧。
間島形勢
片馬形勢
中英片馬交涉
中國對緬甸,自1886年訂立條約,承認其歸英治理後,直至1894年,才和英人訂立續約,劃定界線。然其所分劃的,仍只限於北緯25度35分以南;自此以北,仍未能定。片馬是初屬騰越,後來併入保山縣的登梗土司的。1900年,即有英兵侵入。到1910年,就徑行派兵占據。中國和他交涉,迄未有效。江心坡在恩梅開、邁立開兩江之間,為明時所設果麻土司。民國十五年(1926)秋,英兵又經侵入。至於班洪,則在雲南省西南省隅。俗稱其地為葫蘆王國,地有金銀礦。民國二十二年(1933),英人又派兵侵入,希圖占據。這都是因界線不定,引起來的糾紛。二十四年(1935)4月間,乃由國民政府和英國交涉,設立勘界委員會,派員查勘。現在尚未竣事。
大借款
以上所說,都是邊隅的迫脅。還有因內爭而引起外侮的,則為民國二年(1913)的善後大借款。當前清末年,因為日俄兩國,在東北的勢力太膨脹了,想引進英美法德的勢力去抵制他。於是有向四國銀行團成立東三省興業借款之議。期限為25年。以東三省菸酒等稅為抵。革命軍起,借款未曾成交。民國成立,遂變為政治借款。而四國怕排除日俄,究竟不妥,乃又勸誘其加入,變為六國團。當四國向日俄勸誘加入之時,日俄即提出借款不得用之滿蒙的條件。四國團不許。再四磋商,乃決定將此問題歸外交解決。於是反變為六國團共同協議,以操縱我國政治借款的情形了。六國團提出的條件,異常苛刻。我國要向銀團以外的公司借款,又給外交團和銀團所阻止。[5]其中只有美國政府,不以銀團的舉動為然,命其國的銀行退出。於是六國團又變做五國。二年(1913)4月間,二次革命之機已迫,袁世凱急於需款,到底向五國銀行團,成立了2500萬鎊的大借款。期限為47年。以關鹽餘的全數為抵押。於北京鹽務署設稽核所,以洋人為會辦。各產鹽地方設分所,以洋人為協理。本利拖欠超過近情的日期,即須將鹽務併入海關辦理。其用途,則在審計處設立外債稽核所,以資稽核。提起監督財政四個字來,人人都要不寒而慄。然而這種辦法,實在就是一部分的財政,受人監督了。
【小結】
(一)外蒙及西藏所謂自治權,其內容如何?
(二)俄英何故要代蒙藏要求自治?俄國在蒙古,英國在西藏的舉動,何以要互相模仿?
(三)何謂間島?
(四)間島交涉解決的條件如何?
(五)試述中緬勘界的經過。
(六)試述片馬、江心坡、班洪的位置。
(七)大借款的起源如何?後來的變化如何?其條件又如何?何謂部分監督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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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 其中關係最重要的是:(一)俄人得在蒙古自由居住,經營工商各業。(二)並得租地耕種;租地或買地,建造工廠、鋪戶、貨棧、房屋。(三)又得經營林、礦、漁業。(四)俄人通商免稅。(五)俄國得在蒙古地方,設立郵政。(六)俄人交納費用,得使用蒙古台站,領事並不出費。(七)蒙古河流,流入俄國的,俄人於其本支流,均得通航。(八)又得在蒙古地方建橋,而向過橋的人,徵收費用。
[2] 亦稱通江。
[3] 即延吉縣。
[4] 今汪清縣。
[5] 時中國向銀團以外的公司借款,銀團電知本國各分行,不代中國匯兌。中國欲於鹽稅項下提出借款的利息,公使又藉口鹽稅是庚子賠款的擔保,出而阻止。其實提出的乃擔保的餘款,將此作為債款的本息,前此久有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