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的看法 · 兩漢人臨文不諱考

今人避諱,更急於古。(《顏氏家訓》) 兩漢的君主名字究竟是如何諱避的?當時尊重的《禮經》里說的「詩書不諱,臨文不諱」,究竟能不能實行?後世的嚴格避諱的標準,究竟能不能適用到兩漢文獻的研究?近世學者曾試用避諱來考訂漢人作品的年代,這方法究竟有幾分可靠性? 許慎《說文解字》示部的第一個字是這樣的: 祜 上諱 徐鍇說: 臣鍇按此字後漢安帝名。臣不可議君父之名,故言「上諱」。又按前漢諸廟諱,慎皆議而不闕。此蓋彼時之制,臣所不能測知。 徐鍇的話最為謹慎有分寸。《說文》稱「上諱」的字只有五個:禾部的秀(光武帝名),艸部的莊(明帝名),火部的炟(章帝名),戈部的肇(和帝名),示部的祜,都是後漢最早五帝之名。而前漢諸帝之名,如邦字,盈字,恆字,啟字,徹字,驁字,欣字,衎字等,《說文》「皆議而不闕」。所以徐鍇歸納起來說,許慎於後漢諸帝之名,其字皆「不解說而最在前」(此莊字下鍇說。最在前,如祜字在示部最前,莊字在艸部最前);但前漢諸帝名,則「皆議而不闕」。 段玉裁就不能這樣謹慎了。他在「祜」字下注云: 言「上諱」者五……秀,莊,炟,肇,祜。……殤帝(和帝之後,安帝之前)名隆,不與焉。伏侯《古今注》曰,「隆之字曰盛」,亦當言「上諱」,明矣。而《五經異議》雲,「漢幼小諸帝皆不廟祭,而祭於陵」。既不廟祭矣,則不諱可知。此許沖奏上時於隆字不曰「上諱」所由也(許慎病時,其子許沖奏上《說文》,在建光元年,西曆 121)。諱止於世祖者?《記》曰:「既卒哭,宰夫執木鐸以徇於宮曰:『舍故而諱新』。」「故」謂高祖之父當遷者。杜預亦言,「自父至高祖,皆不敢斥言」。計許君卒於恭宗(安帝)已後,自恭宗至世祖適五世。世祖已上,雖高帝不諱。蓋漢制也。 段玉裁歸納到「諱盡於五世」的一條「漢制」,又說「世祖已上,雖高帝不諱」。後一條,《說文》可證。前一條則還不能確定。因為安帝到世祖恰恰止有五世,我們不知第六世順帝時是否就不諱「秀」字了。故我們至多可以說,依《說文》稱「上諱」之例,後漢人避諱似乎「止於世祖」,世祖以上,「雖高帝不諱」。 避諱的方法是怎樣的呢? 徐鍇說,許慎於後漢諸帝諱皆「不解說而最在前」。段玉裁說:「此書之例,當是不書其字,但書『上諱』二字。書其字則非諱也。今本有篆文者,後人補之。不書,故其話訓形聲俱不言」。 但許氏在「莊」字下云: 莊,上諱。 ,古文莊。 段氏武斷的說: 莊字篆文本不書。今書之者,後人補也。然則錄古文,注之曰「古文莊」,亦恐後人之所加。 段氏之說不免是用後世避諱之例來推測《說文》。其說在情理上實在講不通。例如禾部有: 秀,上諱。 稼,禾之秀實為稼。 采,禾成秀,從禾,爪聲(此依徐鍇。段本改作「采,禾成秀,人所收者也。從爪禾」)。穗,俗從禾,惠聲。 又艸部有: 莠,禾粟下揚生莠也,從艸,秀聲。 ,茅秀也。 蒹,萑之未秀者。 若依段玉裁之說,這些「秀」字在許慎原文難道都是「不書其字」嗎?何則?「書其字則非諱也」!所以我說段說是說不通的。 我們看上舉「秀」字各條,不能不推想後漢學者著書作文大概能實行「詩書不諱,臨文不諱」的禮文。如《說文》原文必是「祜,上諱」;「肇,上諱」,決無「不書其字」之理,又如「莊,上諱,奘,古文莊」,亦必是原文如此,正如禾部艸部諸字《說文》中屢用「秀」字,連段玉裁也不敢堅持「不書其字」或用代字(如用茂字代秀字)的臆說了。 伏無忌死在桓帝時,他的《古今注》舉後漢九帝的名諱和代字如下: 秀(光武帝名)之字曰茂。 莊(明帝名)之字曰嚴。 炟(章帝名)之字曰著。 肇(和帝名)之字曰始。 隆(殤帝名)之字曰盛。 祜(安帝名)之字曰福。 保(順帝名)之字曰守。 炳(沖帝名)之字曰明。 纘(質帝名)之字曰繼。 伏侯記此表,亦必守「臨文不諱」之禮,直書無諱,決不能「不書其字」。 許慎在安帝時著書可以直書秀,莊,炟,肇,祜等字;伏無忌在桓帝時著書可以直書「保之字曰守,炳之字曰明,纘之字曰繼」。這都是「詩書不諱,臨文不諱」的明證。 許慎的《說文》,全不避前漢帝諱,這是徐鍇、段玉裁都承認的。其實前漢人也都守「詩書不諱,臨文不諱」的禮文。司馬遷的《史記》的《高祖本紀》在高祖十一年明寫著: 分趙山北,立子恆,以為代王。 他在《呂后本紀》也明寫著: 高祖八子,……薄夫人子恆為代王。 《高紀》之末,又明寫著: 高帝八男……次代王恆……薄太后子。 是他臨文不諱文帝之名。《史記·孔子世家》引孔子的話: 不憤不啟,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弗復也。 弗乎,弗乎?君子病歿世而名不稱焉。 啟是景帝之名,弗是昭帝之名。司馬遷生於景帝中五年(西曆前145,此據王國維的考證),昭帝立時,他不過六十歲,也許還生存(王鳴盛說)。即使他不及見昭帝之立,他不諱景帝之名,是無疑的。又《景帝紀》: 四年夏,立太子。立皇子徹為膠東王。七年冬,廢栗太子為臨江王。四月乙巳,立膠東王太后為皇后,丁巳,立膠東王為太子,名徹。 是他不諱武帝之名。以上各例可證司馬遷的「臨文不諱」。 《漢書·韋賢傳》有他的先人韋孟的諫詩,中有「實絕我邦」句,與荒,商,光,同,為韻。又有「我邦既絕」「邦事是廢」二句。韋孟又有《在鄒詩》,有「於異他邦」句,與恭為韻;又有「寤其外邦」句。韋孟為楚元王傅,歷事元王子夷王,及孫王戊。戊死在景帝三年(前 154)。這可見前漢人「詩書不諱,臨文不諱」,故韋孟作詩不諱劉邦之名。 漢人避諱,多依據《曲禮》及《檀弓》論諱的兩條經文。《曲禮》說的最詳細: 卒哭乃諱(鄭玄註:「生者不相避名。衛侯名惡,大夫有名惡,君臣同名,《春秋》不非」)。禮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君所,無私諱:大夫之所,有公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鄭註:「為其失事正」)。廟中不諱。…… 《檀弓》說的,可以補充《曲禮》說的: 既卒哭,宰夫執木鐸以命於宮,曰:「舍放而諱新。」(鄭註:「故為高祖之父,當遷者也」。) 《檀弓》又說: 二名不偏諱,夫子之母名征在,言在不稱征,言征不稱在。 這幾條都是兩漢遵行的避諱的禮文。「不諱嫌名」,故和帝名肇,而不改京兆郡名。故靈帝名宏,而弘農郡名不改,他的兒子少帝被董卓為弘農王。靈帝末年還有司空劉弘。「詩書不諱,臨文不諱」,故《史記》不諱高祖以下各帝名,故韋賢作詩不諱「邦」字,故許慎《說文》不諱「秀」「莊」等字。 漢朝皇室的宗廟有「親盡迭毀」之利,故學者又有「舍故而諱新」之說。但「故」到幾代以上,則似乎沒有定論。《曲禮》明說: 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 這明說避諱至多到祖父母為止了。但鄭玄注云: 此謂庶人。適士以上廟事祖,雖不逮事父母,猶諱祖。 這已是擴充到「廟事」的祖宗了(鄭說明是曲說,因為《禮經》《禮記》都是士禮,不是庶人禮)。鄭玄注《檀弓》「舍故而諱新」一句,又說: 故為高祖之父,當遷者也。 這就是說諱止於高祖,又推上去兩代了! 魏王肅有《諱議》,保存在《通典》(一百四)里,其論古代避諱制度,甚有見地。他說: 《禮》曰,詩書,臨文,廟中皆不諱,此乃謂不諱見在之廟,不謂已毀者也。文王名昌,武王名發。成王時《頌》曰,「克昌厥後」「駿發爾私」。箕子為武王陳《洪範》曰,「而邦其昌」。厲王名胡,其子宣王時詩曰,「胡不相畏,先祖於摧!」其孫幽王時詩曰,「哀今之人,胡為虺蜴!」此則詩書不諱明驗也。 案漢氏不名諱,常曰,「臣妾不得以為名字,其言事不諱」,蓋取諸此也。 然則《周禮》,其不諱時,則非唯詩書,臨文,廟中,其餘皆不諱矣。 王肅建議: 今可太祖(曹操)以上,去 (即是遷廟之祖)乃不諱,諱三祖以下盡親,如《禮》。唯詩書,臨文,廟中,不諱。自此以後,雖百代,如漢故事,臣妾不得以為名字,其言事不諱。……(嚴可均《全三國文》) 王肅的議論,雖然是說明古制,也可以表示他想正式規定一種寬大的避諱制度。避諱之制,若限於未遷廟的五代,並且見在之廟(五代)也只限於「臣妾不得以為名字」,此外則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又加上言事不諱,這豈不是差不多等於沒有避諱了嗎? 以上考證兩漢避諱的制度。王肅說的「言事不諱」,其實是「臨文不諱」的一方面。我想更尋一些漢人「臨文不諱,詩書不諱」的絕對無可疑的證據。我想到了蔡邕的碑版文字,材料既多,作者的年代又無可疑,並且有幾篇還有石刻拓本存在,大可以用來研究這避諱問題,使我們知道漢朝學者是否實行「詩書不諱,臨文不諱」的條例,蔡邕生於順帝陽嘉二年(西曆 133),死於獻帝初平三年(192)。他的碑版文字絕大部分都作於靈帝一朝(168—189)。我現今把蔡邕的碑文中用後漢諸帝名字的文句列為一表如下(用的是嚴可均《全後漢文·蔡邕集》本): (續表) 以上共計三十六個例子,共計 不避「秀」字 一例 不避「莊」字 二例 不避「隆」字 八例 不避「祜」字 二例 不避「保」字 十四例 不避「炳」字 一例 不避「志」字 八例 這不夠明白無疑的證明兩漢的文人、史家,確曾享受「臨文不諱」的自由嗎?這三十六例之中,如《崔君夫人誄》的「莊」字,與良、方、剛、臧、光為韻;如《胡廣》第二碑的「祜」字,與土、載、扈、祖為韻,更可證原文沒有用避諱的代字。這些靈帝時代的碑文,完全不諱安帝順帝沖帝桓帝之名,這都是王肅所謂「不諱見在之廟」的明證。 我作這篇兩漢人避諱制度的考證,有兩層用意。第一,我要人知道避諱制度和它種社會制度一樣,也曾經過長時期的演變,在那長期的歷程上,有時變寬,有時變嚴,有時頗傾向合理化,有時又變的更不近人情。殷商人完全沒有避諱制度。避諱起於周人,正和諡法起於周人一樣,漢朝沿襲避諱的舊俗,但治禮的學者還能抬出古禮「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舍故而諱新,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廟中不諱」等等消極的規定。所以漢人的避諱,雖然在歷史上留下了不少的遺蹟——如恆娥變成了嫦娥(文帝名恆),「禁中」改省了「省中」(元帝王后的父親名王禁,省中之名起於其時宮內的避諱。王肅說:「至今遂以省中為稱,非能為元後諱,徒以其名遂行故也」)。「秀才」改成了「茂才」之類,——究竟是很寬闊的,很大度的。尤其是「詩書不諱,臨文不諱」的實行,就幾乎完全打消了避諱的束縛了。我們明白了兩漢四百年的避諱的寬大,才可以明了三國兩晉以後避諱制度的逐漸變緊,變嚴,變專制,變野蠻,都只是「變本加厲」的歷史現象。看鄭玄注《禮記》論諱各條,看王肅議諱的文字,何等寬大!何等近人情!再看王肅同時的吳帝孫休為他四個兒子取名字的詔書(《三國志·吳志·孫休傳》裴松之注引《吳錄》),就可知道江東的暴發戶也要行古禮,竟不知不覺的開始走上「變本加厲」的路上去了。從此以後,江左南朝的士族就做出了許多避諱的醜態。——如梁朝名士謝舉「聞諱必哭」;臧逢世父名嚴,得吏民書啟有稱「嚴寒」的,他就「對之流涕」(二事均見《顏氏家訓·風操篇》)。——顏之推(六世紀之末)曾說,「今人避諱,更急於古」。這是最有歷史見識的判斷。從兩漢人的「臨文不諱」,一直到滿清時代的行文避諱之嚴厲,這一個制度的古今之變,豈不是值得歷史家研究解釋的嗎? 第二,我要人知道漢人真能做到「臨文不諱,詩書不諱」,要人知避諱有古今寬嚴的大不同,所以我們不能輕易採用後世的嚴格避諱標準來做考訂古代文獻的方法。凡做歷史考據的人,必須徹底明了事物制度有沿革變遷,必須極力避免崔述所謂「以今度古」的錯誤方法。例如古人席地而坐,後世始有胡床,始有倚子(椅子),始有桌子,我們不能用後世桌椅時代的生活習慣來推測未有桌椅的古人的起居習慣。又如喪禮,也有古今的演變。我們不能用後世官吏奔喪「丁憂」的制度來判斷漢朝官吏遇父母喪「既葬三十六日除服,起視事」的制度:更不能用後世的喪禮習慣來判斷《孟子》里滕國父兄百官說的三年之喪「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的話。避諱是古代喪禮的一個部分,也曾經過長時期的演變。不幸有些沒有歷史見解的學者,往往濫用後世的避諱標準來評量古代文書的時代先後,就好像他們看見一本宋版書某字題著「御諱」,某字闕筆,某字不闕,就斷定此書刻在某帝之前某帝之後一樣!這些學者何嘗不知道這種刻書避諱的制度,在元明兩朝也就經過了絕大的變化?他們何嘗不知道宋元明清四朝的避諱制度就有了絕大的不同?懂得版本之學的,就都知道他們絕不能用宋版書避諱的情形來考訂元刻明刻的年代。然而有些學者居然想用清朝避諱的標準來考定漢朝文書的年代!這豈不是最錯誤的方法嗎? 我且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在一百年前左右,有一班學者忽然注意到《易林》的作者問題。山東棲霞的牟庭主張《易林》的作者是王莽時代的崔篆:贊成他的主張最熱心的是山東東萊的翟雲升,他刻有一部《易林校略》(道光十二年),也主張《易林》是王莽時代的崔篆作的。南方的學者如山陽的丁晏,如儀征的劉毓崧,如新陽的汪之昌,都極力主張《易林》的作者是前漢昭帝宣帝時人焦延壽,所以他們都極力反對牟庭,翟雲升的主張。丁晏的《易林釋文》(成於咸豐四年)有劉毓崧的幾千字的長跋,全篇用漢帝名諱做標準,來證明《易林》決非崔篆作的,又用同樣的標準來證明書是焦延壽作的,而成書在昭帝之時。劉毓崧的跋文太長,我摘鈔他用避諱標準的部分如下: ①明帝諱莊,而《易林》不避「莊」字(坤之觀,泰之豫,否之既濟,豫之家人),則非作於明帝時可知。 ②崔篆之《易林》作於光武帝建武初年,光武帝諱秀,而《易林》不避「秀」字(需之艮,晉之比,夬之晉),斷不出自篆手,則非作於光武時可知。 ③更始諱玄,而《易林》不避「玄」字(屯之大畜),則非作於更始時可知。 ④王莽未篡立之時已改「禁中」為「省中」,以避其祖諱,而《易林》不避「禁」字(坤之否),則非作於莽時可知。 ⑤《易林》不避「嬰」字(屯之未濟,小畜之井),且以「子嬰」連言(謙之蒙,中孚之姤),則非作於孺子嬰時可知。 ⑥平帝舊諱箕子(平帝元始二年詔曰,「皇帝二名通於器物,今更名,合於古制」。箕子即播箕,故云「適於器物」。改名為衎。)而易林不避「箕」字(大畜),且以「箕子」二字連言(泰之剝,大莊之小過),則非作於平帝時可知。 ⑦哀帝諱欣,而《易林》不避「欣」字(屯之蹇,否之履,復之損),則非作於哀帝時可知。 ⑧成帝諱驁,其嫌名為「獒」,而《易林》不避「獒」字(鼎之震),則非作於成帝時可知。 ⑨元帝諱奭,而《易林》不避「奭」字(大畜之小畜,益之謙,頤之漸,艮之咸),則非作於元帝時可知。 ⑩宣帝諱詢,其嫌名為「荀」,而《易林》不避「詢」字(大畜之家人,明夷之臨,歸妹之泰),亦不避「荀」字(蠱之歸妹),則非作於宣帝時可知。 ⑪今反覆研究,知其作於昭帝之時。……昭帝名弗,荀悅曰,諱弗之字曰不。《易林》六十四卦,四千九十六變,其中用「不」字者層見疊出,奚啻千餘?而無一「弗」字。則作於昭帝即位以後,無疑。 ⑫高祖諱邦,惠帝諱盈,文帝諱恆,景帝諱啟,武帝諱徹。《易林》乾之坤雲「害我邦國」。蒙之坤雲「常盈不亡」。此之坎雲「恆山浦壽」。需之兌雲「牡飛門啟」。大壯之臨去「祿位徹天」。不避諸帝之諱者,西漢時法制尚為疏闊,惟時主之名避諱甚嚴。若先代之名,有因已祧不諱,有因臨文不諱,可以隨時變通,故或諱或不諱,非若後世拘於一定之例。此《易林》所以止避昭帝之名而不避先代之諱也。 以上十二條,其十條用避諱證明《易林》非作於某帝時代。其第十一條因《易林》不見「弗」字,遂證明《易林》「作於昭帝即位以後無疑」。其第十二條本是一條注文,說明昭帝以上的五世先帝之名又何以不諱之故。 其實我們把這條注文來比較前面的十一條,就夠發現劉毓崧方法上的自相矛盾了。《易林》不避高祖至武帝五帝之名,他說是「有因已祧不諱,有因臨文不諱,可以隨時變通」。那麼,《易林》不諱宣、成、哀、平、光武、孝明諸帝之名,我何以不能說這也是「有因已祧不諱,有因臨文不諱,可以隨時變通」呢?同是不避諱,何以前一組「可以隨時變通」,而後一組則可以用來考證時代了呢?況且「時主之名避諱甚嚴」一條規定見於何經何史呢?(「已祧不諱」一句話更是荒謬。劉毓崧難道不知「親盡迭毀」的制度起於元帝時的貢禹,行於韋玄成,都遠在昭帝以後嗎?他難道不知昭帝是高帝的玄孫,還不到「親盡」嗎?) 劉毓崧的根本毛病是先有了《焦氏易林》的成見,故必須證明此書不作於昭帝之前,也不在昭帝之後,才合於焦延壽的時代。《易林》四千九十六首韻語裡沒有一個「弗」字,劉毓崧就說這是有意避「時主之名」,但《易林》四千九十六首里也沒有一個「莽」字,劉毓崧又不承認這是有意避「時主之名」了,因為那豈不正合崔篆的時代了嗎?那豈不是反替反對黨添一個佐證了嗎?(《詩》三百篇用「我」字至五百多次,但從不曾有一次用「吾」字作代名字。難道那幾百個無名詩人,時代不同,國土不同,也都有意避諱「吾」字嗎?「弗」字是複合代字;是「不之」兩字縮成的複合字,必須用在外動字,又必須省略動詞下的「止詞」。例如「求水火無弗與者」,等於「無不與之者」。詳見丁聲樹先生的「弗」字解?「弗」與「不」文法不同,這當然不是劉毓崧能了解的。) 我們沒有這種成見,所以只能說:劉毓崧辛辛苦苦的列舉《易林》不避漢諱的證據,使我們更相信漢人避諱的「法制尚疏闊」,故能實行「臨文不諱」的古禮。因此,我們更相信,我們決不可用後世的嚴格避諱的標準來考證漢朝文獻的年代。 1943,7,22 夜寫成 附記 《論衡》不避漢諱 《論衡》的作者王先生於光武帝建武三年(西曆 27),他的書里稱章帝為「今上」,又提到章帝建初四年(79)到章和二年(88)的事。他那時代的帝諱不過是「秀」字,「莊」字,「炟」字。炟字(章帝名)是不會用在文字里的。所以我今天去翻《論衡》全書,用通津草堂本,專查《論衡》里有沒有「秀」字和「莊」字。我查了一點鐘,沒有找到一個「秀」字,只尋出了《論衡》不避「莊」字至少有十六次之多。這十六個「莊」字,《率性》篇見二次(莊岳);《藝增》篇與《說日》篇各一次(春秋莊公七年);《譴告》篇見一次(楚莊王);《死偽》篇見八次(莊子義),《訂鬼》篇見三次(亦是莊子義)。這也是「臨文不諱」的明證。 1943,8,8 夜,胡適。 後 記 援庵先生此書「意欲為避諱作一總結束,而使考史者多一門路,一鎖鑰也」。這書的第八卷詳述「歷朝諱例」,使人知道避諱的制度是「漸臻嚴密」的,其間有宋人的最嚴制度,又有元朝的完全不避制度,又有明朝的由最輕進到天啟崇禎的稍嚴,又有滿清一朝由順治時不諱變成乾隆時的「以諱殺戮多人」。這個歷史的沿革,是避諱學的最有趣又最有用的方面,必須嚴格的了解這古今的不同,避諱學才可以成史學的一種有用的「補助科學」。此第八卷乃是避諱學的歷史,又是它的骨幹。其第五、六、七諸卷,都是依靠這歷史的骨幹,討論避諱學的功用和流弊。陳先生此書,一面是結避諱制度的總賬,一面又是把避諱學做成史學的一個新工具,它的重要貢獻,是我十分了解的,十分佩服的。 我的《兩漢人臨文不諱考》和這篇書後,都不過是在避諱學的一個小方面作一點小小的修正,目的在於限制避諱學在考據學上的濫用。涓涓的細流,至多可以替大海添萬萬分之一的積量罷了。 援庵先生舊居米糧庫一號,我舊居米糧庫四號。我們作了多年的鄰居。享受了多年的論文切磋之益,他的《元典章校補》,我曾替他寫兩萬字的長序。現在我們相隔幾萬里,不知何時才得重有聚首論文之樂。所以我很誠懇的把這兩篇論避諱的文字奉獻給我的老朋友,老鄰居,陳援庵先生! 胡適 時寓居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