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常識 · 第五編

我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 正式紀年 我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是從夏朝開始的。根據晉朝太康二年(281)在汲郡(今河南衛輝一帶)戰國魏墓中發現的《竹書紀年》一書的記載推算,夏朝大約創立於公元前21世紀或稍前一些,距離現在已有四千年光景。也就是說,我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已經有四千年之久了。 從夏朝創立開始,到西周厲王時止,雖然有可靠的歷史記載做根據,能推算出帝王的世系和大約的年代,但這些年代都不是十分可靠的,因為當初並沒有正式的紀年可以查考。周厲王以後,周朝有十三年沒有王,由周公、召公兩人攝政,攝政開始的第一年稱為共和元年(公元前841),這是我國歷史上有正式紀年的開始。 從周朝周公、召公攝政的共和元年起,到西漢武帝即位的前一年止,中國歷史上雖然有了正式的紀年,但是還沒有帝王的年號。漢武帝即位後,把開始的第一年定為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建元」就是我國歷史上的第一個帝王年號。從此,我國歷史上除朝代以外,還有了帝王的年號。帝王的年號少則一個,多則數個、十數個,沒有一定的準則。從漢武帝建元元年起,歷代帝王都各有年號,從來沒有中斷過。直到1911年,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統治,結束了君主專制的制度以後,帝王年號才被廢止。1912年被定為中華民國元年。但是,這個紀年法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採用公元的紀年法也不一致。新中國成立後,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決議,決定採用公元紀年法紀年,從此,中國的紀年就和世界大多數國家通用的紀年完全一致了。 (朱仲玉) 我國歷史上的朝代 從有文字記載的夏朝開始,我國歷史上經歷了夏、商、周、秦、漢、晉、隋、唐、宋、元、明、清等主要朝代。 夏朝的起迄年代沒有可靠的文字記載,無法知道它確切的年代。根據有關資料來推算夏朝的世系,知道它傳了十七個王,大約的年代是在公元前2100年前後到公元前1760年前後,一共存在了四百多年。 商朝的起迄年代到現在也沒有搞清楚,只知道它傳了三十一個王,大約年代是公元前1760年前後到公元前1120年前後,一共存在了六百多年。 周朝分為好幾個階段。開始一段叫西周,從公元前1120年前後起,到公元前771年止,存在了約三百五十年。接下來的是東周,從公元前770年起,到公元前249年止,連頭帶尾共存在了五百二十二年。從東周的第一個國王平王遷都洛邑(公元前770)開始,到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為止,諸侯稱霸,稱為春秋時代,春秋時代長三百六十多年。從威烈王二十三年起,到秦始皇統一中國(公元前221)止,七國爭雄,稱為戰國時代(戰國最後的二十八年東周已經滅亡),戰國時代長一百八十多年(春秋、戰國的起止年代,算法不一)。 秦朝從公元前221年統一中國起,到公元前207年滅亡止,只傳了二代,連頭帶尾共十五年。 漢朝的前期稱西漢,從公元前206年起(劉邦做皇帝是在公元前202年,從公元前206年到前202年為楚漢相爭時期),到公元8年止,共存在了二百一十四年。8年,王莽稱帝,改國號為「新」。23年,「新」滅亡。淮陽王劉玄在位三年(23—25)。漢朝的後期稱東漢,從25年起,到220年止,共一百九十六年。 東漢以後、西晉統一以前,我國歷史上出現了分裂局面。魏、蜀、吳三國鼎立,歷史上稱為三國時代。三國時代自220年曹丕稱帝起,到280年東吳滅亡止,共六十一年。 晉朝也分西晉、東晉兩個階段。西晉從265年司馬炎取代曹魏起,到316年,共五十二年。東晉從317年到420年,全長一百零四年。 從東晉滅亡到隋統一,這一段時期,歷史上叫作南北朝時代,南北朝時代長一百七十年。 隋朝從589年統一中國算起(隋的建立為581年),到618年止,全長三十年。 唐朝從618年起,到907年止,全長二百九十年。 唐朝以後,我國歷史上又出現了分裂局面,這個分裂時期歷史上叫作五代十國時期。五代十國時期從907年唐滅亡算起到979年宋統一全國(宋的建立為960年)止,共七十三年。 宋朝也分為兩個階段,前一個階段稱北宋,從960年到1127年,共一百六十八年。後一個階段稱南宋,從1127年到1279年,共一百五十三年。 元朝從1279年滅南宋起,到1368年止,全長九十年。 明朝從1368年起,到1644年止,全長二百七十七年。 清朝從1644年入關算起,到1911年辛亥革命時被推翻止,全長二百六十八年。 (朱仲玉) 我國的民族 我們偉大的祖國是一個以漢族為主體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除漢族以外,還有55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人口共約11379萬,占全國總人口的8.49%(2010年人口普查數據)。 我國各少數民族都具有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就拿百萬以上人口的少數民族來說,在我國各種史書、方誌上很早就記載著有關這些民族的生產、生活和風俗習慣等情況。我國歷史上的元朝,就是以忽必烈為首的蒙古貴族在13世紀建立的。回族(又稱回回)是13世紀以來遷入我國的部分中亞人、波斯人、阿拉伯人和7世紀以來少數久居我國的波斯人、阿拉伯人與漢族、維吾爾族、蒙古族等族人在長期相處的過程中發展而成的一個民族。藏族在漢文的古文獻中稱為吐蕃、西蕃、烏斯藏、唐古特、圖伯特等。公元前3世紀至公元後3世紀,漢文史書上曾提到丁令(丁零、丁靈),4世紀到6世紀曾提到鐵勒(敕勒、赤勒),這都是說的維吾爾族的遠祖。從北魏到隋代稱為烏護(烏紇)、韋紇(袁紇),唐宋時稱為回紇、回鶻,元明時稱為畏兀兒,都是維吾爾一詞的不同音譯。古代稱居住在洞庭湖附近和沅江流域一帶的居民為武陵蠻(五溪蠻),苗族就是他們的後裔。古代史籍記載的邛(qióng)都夷、滇、勞浸、靡莫和昆明都與彝族的源流有關,叟、爨(cuàn)、烏蠻和部分地區的白蠻是彝族的組成部分;直到元明以來,羅羅這個名稱才逐漸普遍起來,並開始成為彝族的泛稱。春秋時代的越人與今天壯族、傣族等族的源流有密切的關係,史籍上曾有陸梁、西甌、駱越、烏滸、俚以及僚、俍(liáng)、依、沙等不同稱謂,便都是泛指壯族而言。布依族是由古代百越中的駱越一支發展起來的,《元史·地理志》里第一次出現了仲家的名稱,就是布依族的祖先。朝鮮族是自19世紀中葉開始先後從朝鮮遷入我國東北的。遠在周、秦時代,居住在東北松花江、牡丹江等流域的肅慎人,以及後來史書上所稱的挹(yì)婁人、勿吉人、靺鞨(mò hé)人和10世紀後所稱的女真人的一部分,都是滿族的祖先。 (施聯朱) 首都北京 北京在歷史上正式成為首都,是從金政權貞元元年(1153)開始的。當時北京稱燕京,金在此定都後,改稱中都。 今天北京廣安門內外大街,就是自東而西橫貫金中都城的一條幹路。中都的內城,位於今廣安門以南,是金皇宮所在的地方。金亡後,元朝仍以這裡為都城。由於金的中都城長期遭受戰爭破壞,殘毀不堪,因此元朝的開國皇帝忽必烈在此定都後,索性放棄中都的舊城址,在它東北的曠野上另外興建了一座新的都城,命名為大都。大都城的建築工程主要分宮殿、城池、運河三部分。初期主要是宮殿的建築,然後以宮城及其東西兩面的太廟和社稷壇為基點,配建王府、官署,興建街坊,最後開通大都的水路交通動脈——通惠河,使大都和大運河直接聯繫起來。經過全國無數勞動人民二十幾年的辛勤努力,一座規模宏大的新的大都城終於落成。新的大都城基本上為今天的北京城奠定了最初的基礎。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做了皇帝,建立了明朝。這一年秋天,明軍攻入大都,改稱大都為北平。明成祖時,為了適應國內新的政治形勢,決定把都城從南京遷到北平,改稱北平為北京,並大規模營建北京。明朝北京城的修建工程,從成祖永樂二年(1404)開始,至永樂十八年(1420)完成,前後共費時十七年。就在北京營建工程完成的這一年,明成祖正式下令遷都。嘉靖三十二年(1553)為了便於防守的關係,明政府又給北京加築部分外城。 明亡後,繼明之後的清朝,仍舊以北京為都城。 (穆淑燕) 六大名都 西安、洛陽、開封、北京、南京、杭州,是我國歷史上的六大名都。關於北京,已在前一題中專門講過。這裡,分別談談其他幾個名都。 西安地處陝西關中平原渭水之濱,是我國古代文明的發祥地之一。公元前11世紀,周文王在今西安附近戶縣東建立豐京,文王的兒子武王又在今西安市長安區西南建立鎬(hào)京。武王滅殷以後,建立了周朝,鎬京成為周的國都,這是西安附近第一次出現全國性的政治中心城市。歷史上把建都鎬京的周稱為西周。 公元前202年,西漢建立。漢於渭水南岸營建國都,取名叫長安(漢時長安在今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西北)。西漢建立的二百年間,是長安的繁盛時期。這時,長安不僅是全國的政治、文化中心,而且是交通西域的樞紐。此後,前趙、前秦、後秦、西魏、北周,都以長安做過國都。 隋、唐兩代,也都以長安為國都(隋在583年遷都大興,仍在長安附近)。但隋、唐時的長安已不是漢長安舊城,其規模比漢長安城大得多。這個時期,特別是在唐代,長安是我國乃至全世界最大、最文明的一個城市。 洛陽位於河南省洛河北岸。周武王的兒子成王即位後,為了加強對東方殷遺民的統治,派周公旦在洛水之北營建洛邑,叫作東都。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把都城從鎬京遷到洛邑。從此,歷史上把遷都洛邑後的周稱為東周。戰國時洛邑被改稱洛陽。東周是以洛陽為都城的第一個朝代。東周以後在洛陽建都的,有東漢、曹魏、西晉、北魏(北魏初都平城,孝文帝時始遷都洛陽)。隋、唐時期,雖然政治中心在長安,但隋、唐的皇帝如隋煬帝、唐太宗、唐高宗、武則天等都經常居住在洛陽。五代十國時,後唐也在洛陽建過都。 黃河中游南岸的開封,早在戰國時期,就是魏國的都城,當時叫作大梁(戰國時,魏的都城最初在安邑,魏惠王時始遷都大梁)。大梁在隋、唐時稱為汴州。唐朝末年,朱溫廢掉唐朝皇帝,建立後梁,定都汴州,升汴州為開封府。後晉、後漢、後周也都在這裡建都,把汴州稱作東京。960年,趙匡胤發動兵變,建立宋朝(史稱北宋),仍定都開封(宋亦稱開封為東京)。北宋以開封為都城,達一百六十八年之久,這是開封的極盛時代。金滅北宋,稱開封為汴京,後又改稱南京,也曾一度定都於此。 山川雄偉的南京城,是我國最大的文化古都之一。三國時期,南京是東吳的國都,加上以後的東晉、宋、齊、梁、陳共六個朝代,都以南京為都城,所以南京被稱為六朝古都。南京在東吳時叫作建業,從東晉到陳,稱為建康。後來南唐也以它做過國都,改稱江寧府。明朝初年,朱元璋定都南京,明成祖時遷都北京。太平天國革命時期,起義軍攻下南京後,定都於此,改稱天京。1927年,北伐軍攻克南京,以南京為首都,在南京成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1949年4月,人民解放軍橫渡長江,解放南京,成立南京市人民政府。1952年歸為江蘇省,並成為江蘇省的省會。 景色如畫的浙江杭州城,是聞名中外的遊覽勝地,也是我國歷史上的著名古都。杭州曾做過五代十國時期吳越的都城。南宋時,杭州又成為南宋的首都。南宋稱杭州為臨安府。 (黎虎) 天干 地支 天干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用天干、地支記載年、月、日,是我國人民長期以來的一種傳統習慣,它的起源很早。根據地下發掘出來的商朝甲骨文,我們知道,那時已經有了用干支記日的辦法。商朝距今三千多年,也就是說,用干支記日的辦法,至少在三千年前就已經採用了。至於用干支記月、記年,則比較晚些。現在可以考查出來的干支紀年,是西周的共和元年(公元前841),那一年是庚申年。 用干支記載年、月、日的方法,是把天乾和地支搭配起來,如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因為天干只有十個,而地支卻有十二個,所以當搭配到癸酉年時,天干又得從頭輪起,即搭配成為甲戌、乙亥。同樣的道理,十二個地支全輪完以後,也得從頭輪起。這樣從頭到尾周而復始地輪流,當天干輪完六遍的時候,地支正好輪完五遍;其年數整整是六十年,稱為一個甲子或稱一個花甲。因此,凡六十歲的老人或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我們可以稱他們為「花甲老人」或「年過花甲」的老人。 大約從西漢初年起,民間習慣上又把地支和十二生肖聯繫起來。它們之間的關係按順序排列是: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豬。凡是在子年出生的人,無論是甲子或丙子,還是戊子、庚子或壬子,他的生肖都是鼠;在丑年出生的人,無論是乙丑或丁丑,還是己丑、辛丑或癸丑,他的生肖都是牛。別的生肖也依此類推。 用天干地支記載年、月、日,在我國歷史上曾起過一定的作用,它為我們考查歷史上的年代帶來了很大的方便,因為從西周共和元年以來,許多重要的歷史文獻古籍,記載時間都是採用這個辦法,而且歷久相沿,從未間斷過。 (朱仲玉) 我國歷史上的土地制度 世界上各個民族,在它們各自的歷史上都經歷過一個以公有制為基礎的原始公社的階段。在這個階段,土地屬於公社所有。公社的成員共同耕種著他們的土地,也就共同享受他們共同勞動所取得的果實。 中國各族人民在歷史上也都經過了這個階段。就漢族說,大約傳說中的黃帝、唐堯、虞舜時代就屬於這個階段,這時期的土地屬於公社所有。最初,可能是公社裡很多人都在一大片土地上進行耕種;其後,氏族公社裡有了家庭,公社的土地就被劃分成一塊一塊平均大小一樣的小塊,分給各個家庭去耕種,但土地仍是屬於公社共同所有。秋收以後,土地仍恢復為一大片,明年耕種時再分。 土地制度的第一個變化,是由公社公有制變為國王(天子)、貴族所有制。國王、貴族是由氏族公社時期各氏族部落的大小酋長發展來的。這些人原來是由氏族部落成員選舉出來管理氏族部落的公職事務的,隨著貧富的分化和階級的分化,這些大大小小的酋長們就把氏族公社的公有財產——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竊據為己有,成為自己的私有財產。於是,他們也就變成了一群氏族貴族。氏族公社破壞,國家出現,他們就成為國王、貴族階級。 漢族歷史上何時從公社土地所有制進入國王、貴族土地所有制,現在還不十分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西周、春秋時期,土地是屬於國王(周天子、各國諸侯)、貴族(卿、大夫)所有的。周天子、各國諸侯、卿、大夫等組成貴族階級,他們都是土地所有者。直接耕種土地的農民,主要的是以前的公社成員,他們仍然依照傳統的習慣耕種著按期分配來的每家大小平均的一塊(一般是方塊)土地。天子、諸侯可以把土地賜給他的卿、大夫,卿、大夫也可以把土地轉給其他人,但耕種土地的農民卻沒有權力轉讓他們耕種著的土地。不過這些農民都是按照古老的傳統習慣來耕種他們分來的那塊土地的,貴族們似乎也不能趕他們離開這塊耕種的土地。同時,這時期還沒有土地買賣。 土地制度的第二次變化,是在春秋戰國之際,這次變化是由周天子、諸侯、貴族土地所有制變為一般地主或農民小生產者所有的土地私有制。歷史上有名的商鞅變法,就是這次土地制度變化的標誌。 通過這次變化,一向按照傳統習慣取得一塊土地耕種的小生產者——農民,擺脫了傳統習慣的束縛,取得了對其所耕種土地的更大支配權。他們有了可以出賣這塊土地的權力,即史書上所說的「民得買賣」。但在這種土地私有制度下真正取得好處的卻不是農民,而是地主階級。地主階級以政治的力量、經濟的力量吞併農民的土地,使得絕大部分農民只有很少的土地,甚至陷於破產的境地。 從商鞅變法開始的這種土地私有制,在舊中國一直持續了幾千年。在這期間,儘管耕種土地的農民就其身份而言,有時是自由民、奴隸,有時是農奴、佃戶、僱農,但他們總是受地主的剝削壓迫。全國絕大部分的土地掌握在地主階級手裡。 除地主階級中的一般地主、貴族、官僚掌握的私有土地以外,歷代統治者的國家政府或皇帝,還直接掌握一部分土地。這種土地在數量上,有時候也很大。各時期的國家政府或皇帝以不同的形式來管理、使用這部分土地。 在兩漢時期,這種土地被稱為「公田」,直接為皇帝所有。這部分土地數量很大,除大量耕地以外,全國的山嶺、未開墾的草田,也都歸皇帝所有。「公田」由皇帝「假」(租)給農民耕種。 魏晉南北朝到隋唐時期,國家政府掌握的土地更多,它們通過各種方式把土地分給農民耕種,並且用非經濟的強制力量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不許他們隨便遷移。 唐中葉以後,國家政府或皇帝仍保有大量的土地。他們一般都採用和當時一般地主經營土地方法差不多的形式來經營、管理這些土地。 這就是新中國成立以前幾千年來漢族歷史上土地制度發展變化的大體輪廓。最初階段,土地屬於氏族公社公有;西周、春秋時期,土地屬於周天子及各國諸侯和卿、大夫貴族階級所私有;商鞅變法以後,土地可以買賣,土地私有制進一步確立,但歷代國家政府或皇帝仍然保有大量土地。 (何茲全) 我國歷史上的賦稅制度 戰國時的孟子曾說過夏、商、周三代的賦稅制度是:「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據傳統的解說,五十、七十和百畝一樣,指的是畝數。「貢」,有一定的數量規定,無論五十畝每年的收成如何,都要交這一定的數給國家。「助」是助耕公田。七十畝的收成全歸個人,但要抽出一部分時間去耕種國家的田,公田的收穫全歸國家。「徹」是將百畝的收穫交納出十分之一給國家。「貢」和「助」也大約是什一(十分之一)。 孟子的話可能反映了一部分事實。從遠古以來,原始公社就有一種老習慣,它把土地劃成平均大小相等的塊分給公社成員去耕種,公社成員把收穫的一部分,譬如說十分之一,交給公社做公用開支。進入階級社會,有了國家以後,剝削階級的國家可能就把這種老習慣繼承下來,把原來公社的收入變成國家對農民的賦稅。中國歷史何時由原始公社進入階級社會,目前還不十分清楚,因此,至少夏代的「貢」,是否是賦稅,還很難說。 春秋戰國之際,土地私有制進一步確立。隨著這種變化,賦稅制度也跟著變化。田畝的租稅分裂為田租和田稅。田租是農民向地主交納的地租,田稅是土地所有者向國家交納的賦稅。 戰國時期,七國分立,賦稅制度發展變化情況相當複雜,難以細說。到兩漢時期,定型為一種租賦徭役制度。「租」是田稅(當時仍稱田租),戰國時是十分之一,兩漢時一般是三十稅一。「賦」是人頭稅,有「算賦」,有「口賦」,成年人出「算賦」,小孩出「口賦」。徭役包括兵役和力役。兵役在兵制題目下再談,這裡只說力役。漢代人民,從二十一歲到五十六歲,每人每年要向政府出一個月的役,稱作「更」。不能「踐更」(出役)的,要出錢,稱作「更賦」。 兩漢的租賦徭役制到魏晉南北朝和隋時,變為「戶調製」。戶調製是賦稅以戶為單位,按戶來徵收的制度。戶調徵收的是布、帛、絲、麻。曹魏時,田租還在戶調之外,是按畝徵收的。晉以後,田租也合併在戶調之內,都按戶徵收。以北魏孝文帝時的賦稅為例:這時的均田戶,一夫一婦(一個小家庭)每年向國家要交戶調帛一匹,粟二石。另外,隨鄉土所出,還要交些絲、麻等物。戶調之外,自然少不了還有力役負擔。 魏晉南北朝和隋的戶調製度,唐初小有變動,出現了「租庸調製」。租庸調製基本上和戶調製相同,不同的地方在於:①戶調製是以戶為徵收單位,租庸調改為以丁為徵收單位。②戶調製時期,農民除交布帛絲麻和租物之外,還要出力役。租庸調製規定,力役可以折收「庸」。「庸」是實物,役一日折絹布三尺。 以戶為徵收單位的戶調製和以丁為徵收單位的租庸調製都是以均田制為基礎的。有了均田,才能假定農民每家耕地大小差不多,來按戶或丁徵稅。 唐中葉均田制破壞,租庸調製不能適應客觀情況了,「兩稅法」出而代替租庸調。這是賦稅制度的一大變化。 兩稅法的施行是在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兩稅法的內容是戶稅和地稅,按每家資產多少來徵收戶稅。按田畝多少徵收地稅。每年的稅,分夏秋兩季徵收。夏輸不過六月(陰曆,下同),秋輸不過十一月。徵收的稅以錢為主。租庸調製正式被取消。 租庸調到兩稅法的主要變化在什麼地方呢?一個變化是:在租庸調製度下,丁無論貧富,田無論多少,都是按丁出租庸調。而兩稅法則資產多、田畝多的出租稅多,資產少、田畝少的就出租稅少。另一個變化是:租庸調是收實物,兩稅主要收錢。 從唐到宋,兩稅中依戶徵收的資產稅逐漸分化出商稅、間架(房屋)稅,於是所謂資產也就逐漸集中於土地,所保留的僅是夏秋兩征的形式,兩稅也就蛻變成為二稅。二稅一半收錢,一半收穀物。 賦稅制度的又一次大變化,是在明朝後葉,即神宗萬曆九年(1581)。這一年,明朝政府實行了「一條鞭」新稅法。「鞭」是「編」的意思。一條鞭法,就是把當時政府所徵收的各種租稅,以及按丁徵收的勞役,統統編(歸併)為一條,按地畝來徵收。一概徵收銀。 一條鞭法實施一百三十多年後,到了清朝康熙、雍正年間(1711—1729左右)又出現「攤丁入畝」的稅制改革。在階級社會中,賦稅制度一直在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停地變化。在實行兩稅法的時候,租庸調里所包括的勞役本來都歸併到兩稅里去了的,但是不久,除兩稅之外,又有了丁役。一條鞭法實行後,本來是所有的稅目都並而為一了的,之所以稱作一條鞭也就是這個意思。但是併入一條鞭的丁銀,不久又分離出來,因此到清初又來了個「攤丁入畝」。 賦稅是統治者對人民的剝削,賦稅制度的變化,也反映了歷史發展的進步。變化中的進步,有兩點可以指出:一是課稅單位從戶、丁、地,逐漸集中到地;二是賦稅形態由勞役、實物、貨幣,逐漸集中到貨幣。它反映了人身依附關係的逐步減輕。 (何茲全) 我國古代兵役制 我國古代的兵制,可以從周代講起。商以前,大約還是部落兵,氏族部落成員都有當兵的義務。 周代的兵,基本上仍然是部落兵,只有周族的貴族、自由民(除奴隸以外的居民)才有當兵的權利和義務。周時是車戰,車是戰鬥的核心。看《左傳》的記載,我們知道春秋時期,各諸侯國出兵,還是以「乘」為單位來計算軍力大小的,比如說「七百乘」「五百乘」等,意思就是指七百輛戰車、五百輛戰車。國越大越強,車數越多。 周族以外被周征服的各族人,大約還不服兵役,他們沒有當兵的權利。 戰國時期,兵制起了變化。戰國以前,只見有用馬拉車、拉東西的記載,還沒有看見有關人騎馬的記載。戰國時,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學會了匈奴人騎馬打仗的技術,從此漢人歷史上才開始有了騎兵。同時由於這時士兵的來源擴大,以前不服兵役的人,現在也服兵役了,步兵的地位顯得日漸重要起來。由於騎兵的出現、步兵的增多,那種呆笨的車戰方法逐漸被淘汰。騎兵、步兵逐漸成為主要的兵種。春秋時期,兩國交戰,出車多不過數百乘,若是超過千乘以上,那就要算很大的戰爭了;可是到戰國時,參戰雙方動不動一來就是步騎幾萬人,甚至幾十萬人,這是以車戰為主的春秋時代的人很難想像的。這個事實,反映了春秋戰國時代作戰方法的巨大變革。 經過戰國時期的醞釀和發展,到秦漢統一國家時期,便出現了全國規模的「徵兵制」。 就漢代來說,年滿二十一歲到五十六歲的男子,每人一生都要服兩年的兵役。一年在地方上,一年在京師或者在邊疆。漢代守衛京師的兵,稱為「南北軍」;「南軍」守衛宮廷,「北軍」守衛京城。地方兵有「樓船」(水兵,多在江南)、「材官」(步兵,多在關東,即函谷關以東)和「騎士」(騎兵,多在北方邊郡)的分別。漢代的兵役,不分貴賤,只要是編入戶口冊籍的人,都要負擔。 魏晉時期出現了「世兵制」。 「世兵」就是世代為兵,父親是兵,兒子就一定做兵。這種世兵制,一直延續到南北朝時期。這時期,兵民是分離的。民有民的戶籍,民戶歸郡縣管理;兵有兵籍,兵家稱作「士家」「軍戶」,士家、軍戶受軍府管理。兵的身份是低的,必須經過放免,才能取得普通人的身份。 南北朝後期,在北朝又出現了「府兵制」。 北魏拓跋氏是鮮卑人,統一北中國時,還處在氏族部落向階級社會過渡的階段。拓跋部落聯盟的成員,都有當兵的義務。北朝前期,北方的漢人一般不服兵役,只有拓跋鮮卑的部落兵。 北朝後期,北方分裂為東魏、西魏。西魏地居關中,地方經濟比較落後,人口比較少,力量較弱。西魏執掌政權的宇文泰一方面吸收漢人為兵,另一方面仍採取鮮卑人的部落兵形式,創置了府兵制。 從創置(西魏時)到破壞(唐中葉),府兵制前後維持了二百多年的時間。但這制度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在西魏北周時,府兵制的部落形式很明顯,有六個「柱國」率領全部軍隊,「柱國」就好像部落的酋長,其部下都得改從「柱國」之姓。府兵不屬於郡縣管轄,和民籍是分開的;他們只管打仗,不負擔其他賦稅的義務。唐時,全國置有六百多個府,關中即占二百六十多個。設府的地方,人民有當府兵的義務;不設府的地方,人民不服兵役。 到唐中葉以後,募兵制逐漸成為主要的兵制形式。 作為其他兵制的補充,在戰國時期就出現了募兵制。漢武帝時期、東漢時期、南北朝時期,都有過募兵。募兵成為主要的兵制,是在唐中葉以後。特別是宋朝時候,統治者把招兵看成緩和階級矛盾的妙法,養兵數目不斷增加,宋仁宗時候,有兵一百二十多萬人,其中禁軍(中央軍)就有八十多萬人。 募兵是兵民分離的純粹職業兵。 到了明朝,又有「衛所制」。軍隊組織有「衛」「所」兩級。一衛兵士有五千六百人,衛有指揮使。衛下有千戶所,千戶所下有百戶所。小據點設所,大據點設衛。初設衛、所時,兵士來源,除明初現有的軍隊以外,以後主要是從人民中抽調來的。明朝衛、所的軍人是世襲的,兵士有特殊的社會身份,稱作「軍戶」。軍戶一般都參加屯田,軍隊的給養就由屯田來解決。衛所制有些像世兵制,又有些像府兵制。 清初的兵制是「八旗」兵。最初,一「旗」就是一個部落,八旗就是滿族的部落聯盟。八旗兵就是滿族的部落兵。八旗制是清太祖努爾哈赤時逐步建立起來的。八旗的基層組織是「牛錄」,一牛錄為三百人。牛錄之上有「甲喇」,甲喇之上有「固山」,固山即「旗」。牛錄、甲喇、固山之長稱「額真」,實即各級的大小酋長。隨著滿族的階級分化,部落進入國家,八旗兵也就成為王公貴族的兵了。 清軍入關後又有「綠營兵」,綠營兵是以漢人為基礎組成的軍隊。 (何茲全) 世卿政治 官僚政治 在西周和春秋時期,政治上最高的統治者是周王,以下有各國諸侯,再下便是卿、大夫。他們之中人數最多的是卿、大夫階層。卿、大夫有世代傳襲的固定封土——「采邑」,又有固定的政治權力;他們在自己的「采邑」內聚族而居,可以築城、設置軍隊,有家臣管理政事;他們還憑藉著貴族的身份,世世代代地做官或執掌國政。這樣的情況就叫世卿政治。 官僚政治是伴隨著封建專制的中央集權國家的興起而出現的,它發生於戰國,形成於秦,在秦以後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裡,一直在繼續不斷地發展與加強。我們從世卿政治與官僚政治的比較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官僚政治主要具有兩個特點: 第一,世卿政治下的卿、大夫都是貴族世襲的,不是貴族出身的人是不能做卿、大夫的。官僚政治下負實際行政責任的大小官吏,一般是不世襲的,也不一定是貴族,都由皇帝任命或由皇帝任命的官吏指派,皇帝對官吏可以隨時任用、罷免和調遷。當然被任用的人都是地主貴族階級出身的人或他們的知識分子,勞動人民出身的人很少有可能被任命當官的。 第二,官僚政治是用俸祿來代替世卿政治的「采邑」的,也就是說,依照官吏的地位和職務給予他們定量的穀物或貨幣,不再封給他們以「采邑」。 世卿政治表示國君權力的分裂,官僚政治顯示皇帝權力的加強。皇帝對人民的統治,是一定要通過官僚系統來進行的。 (楊釗) 從秦漢到明清的中央官制 秦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國家,確定了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力,並建立了比較嚴密的官制。就中央官制來說,秦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等官職。丞相協助皇帝處理國家大政;太尉掌軍事;御史大夫一方面負責管理皇帝的秘書工作,另一方面負責監察百官。此外還有「九卿」,職掌的大多是皇帝宮廷的私務。 西漢初年基本上仿照秦制。自漢武帝時起,皇帝常常通過內廷管理文書的「尚書署」親自裁決政務,這就使丞相和御史大夫的職權逐漸縮減。隨後,尚書署改為尚書台,成為皇帝的機要秘書處。原來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逐漸改名為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馬,合稱「三公」。原御史大夫的屬官「中丞」保留下來專司監察,以後稱為「御史台」,中國歷史上專職的監察機構,從此正式建立起來。到了東漢,正式發號施令的是尚書台,長官稱尚書僕射(yè)。三公的權力更為削弱,只能辦一些例行公事了。 東漢末,曹操為了掌握大權,自任丞相,並一度恢復御史大夫等官職。曹丕稱帝後,感到東漢的尚書台權力太大,另設中書省,首長稱為中書監、中書令,掌管機要,起草和發布詔令,逐漸成為事實上的宰相府。至於尚書台,則已成為執行機構,事務日益繁忙,開始分曹(分職治事的官署為「曹」)治事,設侍郎、郎中等官,綜理各曹工作。這時,「三公」基本上成了功勳大臣的虛銜。 晉代將漢代的侍中寺改為門下省,作為皇帝的侍從、顧問機構,長官為侍中。侍中在秦漢時侍從皇帝左右,出入宮廷,應對顧問,並常代表皇帝與公卿辯論朝政,地位雖不高,因能接近皇帝,故顯得很重要。到南北朝時,凡屬重要政令,皇帝每每征取侍中的意見,這就使門下省也開始成為參與國家大政的部門了。 隋唐時期,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南北朝時由尚書台改稱)同為國家最高政務機構,分別負責決策、審議和執行國家政務,三省長官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同列宰相地位。與此同時,原尚書省諸曹正式確定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部下有司。部的首長稱尚書,副首長稱侍郎;各司正、副負責人稱郎中、員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確立,是秦漢以來封建國家中央官制不斷變化的結果。其組織較完整,分工較明確,可以看作是封建社會已經發展成熟階段的一個標誌。 從隋唐至明清,六部制大體相沿,但是原來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後卻逐漸起了變化。由於唐太宗未做皇帝前曾當過尚書令,他做皇帝後,這個職務就空著不再授人。尚書省的長官,就只設左、右僕射;但不久左、右僕射成了聽令執行的官員,不能再參決大政了。唐高宗時,常用別的官員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或「同中書門下三品」的名義參與朝政,執行宰相職務,中書令、侍中就不常設了。執行宰相職務的官員們常在「政事堂」商討和辦理國政。政事堂初設在門下省,後移中書省,改稱「中書門下」。這樣,政事堂就成了實際上的宰相府。五代除沿用唐制以外,又有樞密院(管理軍事機密、邊防、軍馬等事務)參與大政,首長稱樞密使或知樞密院事。北宋以中書門下省為政事堂,簡稱中書,和樞密院分掌政務、軍事,號稱「二府」。元代中樞大政統一於中書省,首長為中書令,往往以太子充任,其次為左右丞相,下統諸部。此外,又在地方設行中書省為中書省的派出機構。因此,元代中書省的職權很重,至於樞密院,則大體上與宋相似。 明初廢中書省,不設丞相,由皇帝直接處理國政,指揮六部。皇帝專制一切,由翰林院等機關選調幾個官員,加以殿閣大學士的名義備顧問,辦文墨。成祖時,選派大學士入午門內的文淵閣辦公,參與機務,稱為「內閣」。不過他們官位並不高,權勢也還小。仁宗以後,內閣專任批答奏章,草擬詔令,品級漸高,權力漸增,極易假借皇帝的專制威力行事,號為「輔臣」,實際權勢竟比歷代的宰相還大。 清初仍然設置內閣,有三殿(保和、文華、武英)、三閣(體仁、文淵、東閣)大學士,但國家大政的決策機構是由滿族最高貴族組成的「議政王大臣會議」,內閣職權低落。到了雍正年間,又另設置軍機處,由滿漢大臣任軍機大臣,其下為軍機處行走、學習行走等。軍機處設於內廷,秉承皇帝意旨處理軍國要務、官員任免和重要奏章。發布命令時,直接用軍機大臣名義發出,稱為「廷寄」。各地奏章也由軍機處直達皇帝,不再經由內閣,於是內閣只辦例行公事,內閣大學士也變得有點類似位尊而不重要的「三公」了。軍機大臣由於親近皇帝,綜攬一切,名實俱重,是中國歷史上封建專制集權中央官制的最高發展。 (陳繼珉) 從秦漢到明清的地方官制 中國歷史上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的地方官制,也基本上是從秦朝統一後奠定下來的。 秦劃分全國為三十六郡(後增至四十餘郡),郡轄若干縣,是二級制。郡置「守」,是行政長官;置「尉」,掌軍事;置「監御史」(簡稱「監」),掌監察。大縣置「令」,小縣置「長」,為行政長官;縣有「尉」,掌治安;有「丞」,輔佐縣令或縣長管理倉儲、刑獄和文書。郡、縣的行政長官都由皇帝直接任免,體現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精神。 漢初承秦制,只改郡守為太守,郡尉為都尉。諸侯王國,官制略如中央。漢武帝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將全國劃分為十三州(又稱為部),每州設一刺史,奉皇帝詔巡察郡、國。到了漢成帝時,曾改刺史為州牧,以後或者仍然叫作刺史,或者再改稱為州牧。但這時刺史或州牧只是監察官,官階低於郡守;州(部)也是監察區,不是行政區。東漢末年,改刺史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握一州的軍政大權,形同最高地方政權。 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政權基本上劃分為州、郡、縣三級。州的長官或稱州牧或稱刺史,主民政;縣的長官一律改稱為令。那時,有些外州刺史往往被加上「使持節都督某州軍事」或「假持節都督某州軍事」的頭銜,並加號「將軍」,權勢很大。 隋取消郡,只存州縣。隋末改州為郡,唐又改郡為州,都是兩級制。唐又置十個監察區叫「道」,每道派高級京官一人,先後稱黜陟使、按察使、採訪處置使等,掌監察州、縣官吏事,有權罷免或提升地方官吏。此外,隋唐時還合若干州為一軍區,長官在隋稱總管,在唐稱都督。後來唐在邊境軍區置節度使,都帶京官和御史大夫銜,集數州以至十餘州的軍政、民政、財政和監察諸權於一身,權勢很大。「安史之亂」後,節度使勢力擴大,割據獨立,世稱為「藩鎮」。 宋代削藩鎮,集權中央,節度使成為空銜,因地置不同名稱的州、府、軍、監,都有屬縣,仍然是二級制。州縣政務都由中央另派京官帶原銜出任,稱「知某州軍州事」(「州」指民政,「軍」指地方軍隊)、「知某縣事」,簡稱「知州」「知縣」。宋在兩級行政機構外,又設立稱為「路」的監察區。路有都轉運使,負責監察吏治和收納地方上繳中央的賦稅;有提點刑獄,稽考一路的民刑案件;有提舉司,長官稱「提舉某路常平公事」,管倉儲和茶鹽專賣;此外有經略安撫使或安撫使,掌一路的地方軍事,按例都以當路的知州或知府充任,實為一路的軍政長官。宋代一路設官分職很多,目的主要是為了分散權力,避免地方割據。 元代設州和縣。州上有「道」,一種道是掌軍政民政的宣慰使司,一種道是掌稽查司法的肅政廉訪司,基本上可以看作一級行政機構。道之上有行中書省,作為中央中書省的派出機構,權力很大。這樣,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縣四級制。 明初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為「省」),長官為布政使,掌民政和財政。此外,省級地方官署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掌刑獄和軍事,與承宣布政使司合稱「三司」。下有府或直隸州,長官為知府或知州;再下為縣或州(散州),長官為知縣或知州。這就正式形成地方政權的省、府(或直隸州)、縣(或散州)三級制。省府之間有「道」,道員由布政使僚屬參政、參議分理各道錢穀的稱「分守道」;由按察使的佐官副使、僉(qiān)事分理各道司法事務的稱「分巡道」,是一種監察性的小區。 明代由中央派監察御史到地方執行監察職權,稱「巡按某處監察御史」,簡稱「巡按」。後來有「巡撫」。巡區有的為一省,有的為幾省的邊區,使原來的布政使和提刑按察使幾乎成為屬員。再後來,為了軍事目的,地方上又有總督的設立,往往加銜兵部尚書或兵部侍郎以及都御史等名號。自從有了總督,巡撫又漸成為副手,有些地方甚至不設巡撫了。 清代的府州縣制與明略同。清在一些情況特殊的地方,主要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設「廳」。廳的行政級和州相似,有直隸廳和散廳,但直隸廳很少轄有屬縣。府以上的道依然保留,並成為一級行政機構,道員也成為專設實官。省級則由總督或巡撫綜理軍民要政,成為固定的「封疆大吏」;布政使名義仍然保留,但已成為總督或巡撫的屬員,專管稅收、民政,稱為藩台;按察使管司法,稱為臬台。巡撫轄一省,總督轄一省或二三省。這就構成省、道、府(直隸州、直隸廳)、縣(散州、散廳)的四級地方官制,甚至有五級的趨勢了。 總的說來,秦漢至明清地方官制的郡(州)縣二級變動不大。地方最高政權的名稱、組織、職掌等,則歷代很不相同,這是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矛盾的具體表現。 (陳繼珉) 古代選拔制度 在我國歷史上,剝削階級的國家選拔官吏,是從戰國時期開始的;春秋以前,是貴族世卿政治,做卿、大夫的都是世襲的貴族。 戰國時,世卿政治逐漸遭到破壞;也就是說,貴族照例做卿、大夫的世襲制度,逐漸被打破。這個變化是這樣來的:由於社會經濟的發展,國家政治機構和行政區域的擴大,也由於貴族們的養尊處優漸漸失去管理政治的能力,貴族卿、大夫的職務逐漸由他們手下的陪臣來執行,地方行政也多由他們的家臣來擔任。封建統治階級為了調解他們的內部矛盾,更好地加強他們對勞動人民的統治,就逐漸打破了各級官吏的世襲制度,而採用選拔制度。商鞅在秦國的變法中把這個變化比較徹底地固定了下來。從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官吏,都由國王從他認為有才能的人中選拔、任用。 秦朝以後,國家選拔官吏的辦法,各時代不同,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時期: 1.兩漢時期。這時期國家選拔官吏的辦法,主要的是「察舉」和「徵辟」。在皇帝的命令下,中央政府的大官和地方政府的長官,都可以把他們認為有才能、有品德的人推薦給政府。這些被推薦的人,依他們的才能、品德,有「孝悌」「力田」「秀才」「賢良」「方正」等名稱。後來地方推舉漸漸制度化,各郡依照人口多少按比例推舉不同數目的人,有一定規定。這種推舉人才的辦法,稱為「察舉」。「除察舉」之外,皇帝和中央公卿大臣還可以特別「征」「辟」有特殊名望和才能的人來做官。由皇帝提名的稱為「征」,由公卿大臣提名的稱為「辟」。這種選拔人才的辦法,稱為「徵辟」。 從漢武帝起,國家設有專門研究儒家經典的博士官,博士官都有弟子,博士弟子經過考試及格,也可以做官。 另外,官吏子弟,可以依靠父親的功勳,蔭庇為「郎」(官名);富家子弟,還可以用錢補官。 2.魏晉南北朝時期。這時期國家選拔官吏的辦法,是所謂「九品中正」制。「中正」是官名,州郡設有大中正,縣有小中正。做這些大小中正的都是各地方在中央政府做大官的人。「九品」是區分被評選人的等級,共分上中下三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級,故稱「九品」。根據中正官的品評,來作為任用官吏的標準,這種制度在歷史上就被稱為「九品中正」制。這些大小中正們,定期把本地的人加上評語,評定等級,推薦給政府。魏晉南北朝時期,世家豪族在政治上、社會上都有很大的勢力。在政府做官的多是世家豪族,做各地大小中正的也都是世家豪族,他們所推薦的人,能夠被列為上品的自然也都是世家豪族。在晉時,已經出現了這樣一句流行話,「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所以,這時期「九品中正」制只起了為世家豪族階層服務和鞏固世家豪族政治地位的作用,實際上並不能選拔真正的人才參與政事。 3.隋唐至明清時期。這時期國家選拔官吏的辦法,主要的是科舉制。科舉制是隋朝時候創立的,唐初制度更加完備。唐代取人有三種:主要的是「鄉貢」,由州縣保送,所以唐代科舉也稱「貢舉」。除鄉貢之外,還有「生徒」和「制舉」。生徒是由學校保送的,制舉是皇帝特開制科考試以選拔「非常之才」的。參加貢舉的士子,先向州縣報名,州縣檢查合格後,由州貢於中央,稱為「貢士」或「舉人」。到京後,要分科考試。唐代以「明經」「進士」兩科考的人最多。進士考試嚴格,武則天以後,特別重文詞,所以科舉中又以考進士為榮。 科舉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是由於階級鬥爭和社會發展的結果。門閥世族衰落,非貴族出身的新興地主階層興起,豪門世族在政治上獨占優勢的地位已經動搖,「九品中正」制也跟著倒台。在這種情況下,靠考試成績、不靠門第的科舉制度才應時而起。「九品中正」制是以門第取人,取人的大權掌握在大小中正手裡,科舉制是以學業取人,取人的大權掌握在皇帝手裡。隋唐統一全國,中央政府的權力在不斷擴大、發展,科舉制就是適應中央集權的需要而產生的。這種制度一直實行到清朝末年,才為新式學堂所代替。 科舉制度一方面是統治者選拔官吏的一種途徑,另一方面也是封建專制政府牢籠知識分子使他們變成書呆子的一種手段。科舉的辦法越往後越繁瑣,到明清時,規定考試要用所謂「八股文」,考生只能按一定規格來寫文章,不准有絲毫髮揮自己意見的餘地,以致一切聰明才能均被束縛。唐太宗有一句話最足以說明科舉制的這種作用:有一次唐太宗在宮門樓上,看見新進士們正低頭哈腰、小心規矩地排著隊走出來,便高興忘形地說:「天下英雄盡入吾彀(gòu)中矣!(天下英雄盡入我的圈套了!)」(何茲全) 科舉制度 我國古代科舉制度開始於隋朝。隋文帝開皇七年(587),設立「秀才科」,叫各州每年選送三人,其中考取優秀的為秀才;隋煬帝時又建立「進士科」。這就是我國科舉考試的開端。唐朝考試科目增加,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以後其他科目僅存空名,只有「進士科」成為科舉制度的唯一科目);考試方法有「帖經」(只露出經書內容的某行,把上下文默填出來)、口試、詩賦等(其中詩文較重要,這和唐代詩歌盛行有關係)。武則天考閱武藝,又開始了武舉。宋朝實行彌封卷;王安石時,停止詩賦,改考經義,叫考生各選《易》《詩》《書》《周禮》《禮記》一經,兼論《論語》《孟子》。元朝規定,「四書」以朱熹的章句集注為主,從此考生答卷時就不能隨便發揮了。到了明清時代,對考生的束縛更為嚴緊,命題專用「五經」「四書」的內容,答卷必須用古人的語氣說話,連文章的寫法也有一定的規格,字數也有一定的限制,這就是所謂「八股文」。 科舉制度從隋開始,中間經過不斷的發展、變化,到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廢止,在我國歷史上共實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明清兩代,參加科舉考試的人,有秀才、舉人、進士、狀元、榜眼、探花、翰林等稱呼,根據對這些稱呼的了解,可以幫助我們更清楚地認識這時期科舉制度的大致輪廓。 原來,明清時代的科舉考試分為「院試」「鄉試」和「會試」「殿試」等幾級。 院試以前,還要經過兩道考試:即由知縣主持的「縣試」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試」。縣試及格的考府試,府試及格的才有資格參加上一級的院試。 院試由清政府中央任命的提督學政(簡稱「學政」、俗稱「學台」)主持,分「歲試」和「科試」兩種。歲試的目的是考試「童生」(一般通例,凡應考者均稱「童生」)的學業,又稱「歲考」。童生經院試考試及格,即取得入學資格(俗稱「進學」),稱為「附學生員」(俗稱「秀才」)。科試的目的是在選送已入學的優等士子參加鄉試,又稱「科考」。院試在府城或直隸州的治所舉行。 比院試高一級的考試叫鄉試。鄉試在南京、北京和各省城舉行。鄉試三年一考,在子、午、卯、酉年(也有因皇帝生日、登極等慶典加試的,叫「恩科」),叫作「大比之年」。考期在農曆八月,故又稱「秋闈(wéi,『闈』是考場的意思)」。鄉試的主持者稱「主考」,主考有正有副,正副主考都由皇帝任命。鄉試錄取的叫「舉人」,俗稱「孝廉」。鄉試考第一的叫作「解元」。 比鄉試再高一級的考試叫會試,在鄉試的次年(丑、未、辰、戌年)春天(初定為陰曆二月,後改為三月)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地點在北京,由禮部主持,也稱「禮闈」。參加會試的是各省的舉人,考中的叫「貢士」(考第一的稱「會元」)。貢士再經過複試(一般不會有落第的),就可參加殿試。 殿試(也叫「廷試」)是在會試後由皇帝親自主持的一次考試。考期定在農曆四月,在太和殿舉行,考一場。殿試成績分三甲:一甲取三人,賜進士及第,第一名叫「狀元」(也叫「殿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取若干人,賜進士出身,其中第一名叫「傳臚(lú)」。三甲取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舉人經過會試及殿試及格的都叫「進士」。讀書人考到進士就算考到了頭。 殿試揭曉時,在太和殿唱名,同時在長安街張掛榜文三天,「榜」用黃裱紙製成,稱金榜。唱名後,一甲三人出午門(其餘的進士由別門出宮),插花披紅,在鼓樂儀仗和彩旗護擁下,騎馬遊街,然後回到住所。第二天,皇帝賜給新進士宴席,俗稱「瓊林宴」。黃梅戲《女駙馬》里有一段唱詞說:「我也曾赴過瓊林宴,我也曾打馬御街前……」指的就是這些。 為了授給新進士官職,殿試後,還有一次「朝考」,按朝考的成績,結合殿試及複試的名次,然後由皇帝決定分別授予何種官職。一甲三名在殿試後立即授官,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二甲、三甲經朝考後,有的做翰林院的庶吉士,有的做主事、中書等京官,有的做知州、知縣等地方官。凡進士經過朝考授予庶吉士官的,均稱「翰林」。 (王克駿) 三教 九流 「三教」的說法起自三國時代,它指的是儒、釋、道三種教派。 本來,以孔子為創始人,後來又經孟子加以發揚的儒家學說,只是一種學術流派,並不是一種宗教。不過,從漢朝時候起,崇尚儒家的人,為了抬高孔子的地位,把儒家學說渲染得像宗教一樣,並且在祭孔的大典中,大量地加入了宗教的儀式,因此,到了三國時代,就有人把儒家學派當作一種宗教來看待了。 釋教是指釋迦牟尼創設的佛教。佛教起源於印度,大約在漢朝時候傳入中國。到三國時,信仰的人已經相當多,人們便把它和產生在中國的儒教、道教相提並論,成為儒、釋、道三教。 道教是東漢時候創立的一種宗教,最初稱「太平青領道」。其中有一派叫作五斗米教(天師道),創始人是張道陵(道教中所稱的張天師);另一派叫作太平道,可能也是太平青領道的一派,創始人就是領導東漢末年黃巾起義的張角。信道教的人講究煉丹修道,尋找長生不死之法,這是和佛教的出世思想最大的不同點。道教的教義原來並不含有反抗封建統治者的意圖,但是道教的組織卻常被農民階級利用來作為聯絡群眾發動起義的工具。在唐朝,由於統治階級的提倡,道教曾盛極一時。 「九流」的名稱要比「三教」的名稱出現得早些,在《漢書·藝文志》里,就已經有了這個名詞。它指的是春秋戰國時代互相爭鳴的儒、墨、道、名、法、雜、農、陰陽、縱橫九種學術流派。 儒、墨、道、名、法、陰陽六家,《諸子百家》一題中已經介紹過,不再重複。這裡我們只簡略談談雜、農、縱橫三家。 雜家的代表人物是戰國末年的秦相呂不韋。呂不韋門下有賓客三千,他集中眾賓客的智慧,在秦王嬴政(就是統一六國的秦始皇)即位八年後編出了一部有名的大書——《呂氏春秋》,分「十二紀」「八覽」「六論」,合共一百六十篇,二十餘萬字。這部書兼收並蓄了流行的各派學說,加以融會貫通,自成一家之言。大體上講,對於儒家和道家主要是採取儘量攝取的態度,對於墨家和法家則主要是採取批判的態度。它主張遵守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論,重視道家的養身之道,反對墨家的「非樂」「非攻」和法家的嚴刑峻罰。它宣傳統一的思想,鼓吹儒家的「禪讓」之說。 農家的代表人物是戰國時期的楚國人許行。《呂氏春秋》卷第二十六中有《上農》《任地》《辯土》諸篇,也可看作是農家學說的一部分。農家學派講究農業生產技術,對於總結我國古代的農業經驗,曾有過一定的貢獻。 縱橫家的代表人物有蘇秦和張儀。他們講究縱橫捭闔(bǎi hé,分化或拉攏)的手段,或者輔助各國君主聯強攻弱,或者輔助各國君主抑強扶弱。為了統治階級的利益,他們的策略可以隨時根據形勢的變化而隨時改變。他們都是戰國時代著名的外交活動家。在《戰國策》一書里,收錄了不少縱橫家遊說各國的說詞;這些說詞,反映了這一學派在當時的活躍情況。 (朱仲玉) 我國古代主要的農作物 我們的祖先很早就已開始種植各種作物。甲骨文中有禾、黍、稷、稻等字,後來在先秦古籍中又有了「五穀」「百穀」等說法。 所謂「五穀」「百穀」等究竟指的是哪些作物?這是一個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前人對此有過種種不同說法,直到今天,還沒有得出一致的結論。 今天我們能看到的、最古的記載有關農業的書,是戰國時代的著作《呂氏春秋》,其中講到了禾、黍、稻、麻、菽(shū,豆類)、麥。這是先秦時期我國人民種植的幾種最主要的作物。漢代的《氾(fàn)勝之書》以及北魏賈思勰的《齊民要術》裡面所講到的各種作物,主要的仍然是這六種。從古代農書中的具體描寫可以斷定,禾就是現代人平常所說的「穀子」(粟),它的粒實叫「小米」。那時,穀子是黃河流域廣大人民的主要食糧;黍是釀酒的主要原料;麥和稻是供給貴族們食用的;豆類對缺少肉食的廣大人民來說,是極好的副食品;麻則是一般人衣著的主要原料。由此看來,這六種作物之所以能成為我國古代種植對象的主體,絕不是偶然的。 谷原是各種穀類的統稱,它的品種很多。先秦時期,稷被視為穀物的代表,它和象徵土地的「社」合起來稱為「社稷」,成為國家的代稱。稷在今天北方許多地區俗稱為「穈(méi)子」,在西北和長城內外一帶種植特別普遍;這種作物能耐旱保收,生長期較短是它的優點。據《齊民要術》上說,當時一般人把稷認作穀子,那可能是由於當時(南北朝時)長城以北的人大量移居中原,仍然保持了種稷的習慣;而黃河流域的人民長期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也樂於跟著種植這種比較保收、早收的作物,因此便籠統地把稷叫成了穀子。不過稷的食用價值究竟抵不上穀子,故後來種植穀子的人比種植稷的人還是要多得多。至於黍,單產本不是很高,作為經常性主食又不大適宜,又由於以後做酒的原料品種增多了,它的種植面積也就相對地減小了。清朝吳其濬(jùn)在他的《植物名實圖考》裡面說,「大凡北方之谷,種粱者什七,種黍者什二,種穄(jì)者什或不得一焉。」「粱」就是穀子,「穄」就是稷(穈子);這裡說的這三種作物的播種比例,的確是很長時期內北方的基本情況。 稻在古代也有好多種,古書上也有種種不同的名稱。水稻的栽培是離不開水的,隨著我國人民對江南的開發,三國以後,在水源充足的長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地區,水稻的種植得到了飛速發展。水稻本是高產作物,再加上一年兩熟以至三熟,所以它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成了南方人民的主要食糧。大約自五代以後,水稻的生產在全國所占的地位,逐漸超過了穀子而躍居首位。此點只要從歷代漕(cáo,利用水道轉運糧食)糧北運的發展情況就可看出。宋朝以後,長江流域幾乎成為唯一提供漕糧的地區,就是很好的證明。而所謂漕糧,指的也幾乎完全就是稻米。「蘇湖熟,天下足」或「湖廣熟,天下足」這一類諺語,便是這樣流行起來的。就全國範圍而言,種植水稻的地區同時也就是農業最發達的地區,這樣說絲毫也沒有誇大的地方。 古人把大麥叫作「牟」,小麥叫作「來」。後者種得更多,尤其是冬小麥,古書上稱為「宿麥」,一直是受到重視的。麥的產區主要在北方,播種面積比不上穀子。長城內外一帶因為氣候關係,向來只種春小麥。西北和西南山區的人多栽種「青稞」,那是一種春性裸大麥品種。 豆類作物的品種也非常多,主要是供人食用。農民們把豆類製成各種副食品,其中最普通的一種是豆腐。 我國雖然很早就知道了養蠶繅絲,但是廣大人民穿著的原料最初主要還是麻。直到元明時期,棉花的種植逐漸推廣,才代替了麻的地位。只有苧(zhù)麻,因為是織造夏布的重要原料,所以在南方種得還不少。 現在北方農民仍然喜歡種高粱,這種作物在古代叫作「蜀黍」或「蜀秫(shú)」,南方人叫它「蘆穄」。它的種植開始得比較晚,《齊民要術》裡面所說的「秫」,似乎並不是指它。普遍種植高粱大約是在唐代以後。這種作物不擇地,不太需要施肥,抗旱、抗澇的能力較強,特別是它的高大的植株不但可以作為薪柴,而且又可充作農村的建築材料和製造各種用具的原料,秫米還可釀酒,因為這個緣故,它能成為一般農家常年生產計劃中幾乎不可缺少的栽培對象。 玉蜀黍是16世紀中葉從國外引種進來的,當時沒有受到重視,大約最初只種在瘠薄的田裡或山坡上,沒有能顯示出它的高產優點來。過了大約兩個世紀,到了清代中期,才開始被推廣起來。從那時起,它就成為乾旱地區最主要的種植對象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奪取了穀子的播種地域。 我國古代原來也有芋、山藥等薯類作物,只是都不占重要位置。甘薯是在明朝末期從海外傳進來的,比玉蜀黍還要晚些。 (王毓瑚) 四大發明 我國古代的「四大發明」是造紙術、印刷術、指南針和火藥。 紙出現以前,人們記事時,就把文字刻寫在龜甲、獸骨或竹片、木板上,可是這些東西太笨重,既不便於閱讀,更不便於攜帶。後來就有人把文字寫在絲帛上,但是絲帛價錢太高,一般人用不起。為了解決這些困難,勞動人民終於發明了書寫文字最方便的材料——紙。提到紙,過去有許多人認為是東漢時蔡倫發明的,其實,在西漢年間就已經有了麻紙和絮紙。麻紙是用麻類纖維製造的,1957年考古工作者在西安灞橋西漢前期的墳墓里發現了這種紙的殘片,這可算是世界上現存最早的紙了。絮紙是用製作絲綿時的副產品絲絮製造的,製造絲綿的時候,先把煮過的蠶繭放到竹蓆上,浸到水裡去,然後把蠶繭搗爛,其中完整的部分拿出來就是絲綿,破碎的部分,則緊緊地粘在竹蓆上,形成一層薄片,把它曬乾,取下來就可以在上面寫字,人們把這種薄片叫作絮紙。不過這兩種紙的產量都很少,還是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東漢和帝時,曾經領導工匠們為皇帝製造過各種器械的蔡倫,總結了前人造紙的經驗,在105年,以樹皮、麻頭、破布、漁網為原料造紙。這些原料都容易找到,價錢也很低廉,造紙過程比以前更為簡便,能夠大量生產。蔡倫所創造的造紙方法得到了普遍推廣。後來人們又進一步用竹子、蘆葦、稻草、木材等植物的纖維製造出各式各樣的紙,來滿足各種不同的需要。紙的發明和改進,為文化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印刷術還沒有發明的時候,書籍都是人們一個字、一個字抄寫的。抄書不僅速度慢,而且容易出錯,為了克服這些缺點,在唐朝前期,人們根據拓碑和印章的道理,創造了「雕版印刷」的方法:先在木板上刻出反體字,然後在上面塗墨,再把紙鋪在上面輕輕按壓,這樣木板上的字就印在紙上了。目前我們發現的最早的雕版印刷品是唐朝咸通九年(868)刻印的一卷《金剛經》,這卷《金剛經》長達一丈六尺,上面不僅有字,而且有圖,刻印得非常精美。這說明,到唐朝後期,我國雕版印刷的技術已經達到很純熟的程度了。雕版印刷比抄書要快得多,可是如果要印一部字數很多的書,仍然要花費很多時間,使用很多材料才能刻出一套板,而且只能印一種書,再印別的書還得重新刻板。北宋仁宗時候(1023—1063),富有創造精神的畢昇,經過苦心鑽研,發明了一種新的印刷方法——「活字印刷術」。他用很細的黏土,做成許多方形小泥塊,曬乾以後,在每個小泥塊上刻上一個反體字,然後用火燒硬,這就是「活字」。印書的時候,根據書籍內容的需要,把活字一行一行地排列起來,用蠟和竹松等東西,把排好的活字牢牢地粘在鐵板上,這就做成了「活字版」,這個活字版就同雕版一樣,可以用來印書了。印刷完畢,再把活字拆開保存起來,以備下次再排印其他書籍的時候使用。活字印刷術的推行,大大地節省了用在刻板上的時間和材料,提高了書籍的生產速度。後來,活字的材料逐步改進,由泥活字發展到木活字、銅活字,近代又通行鉛活字。印刷術的發明和改進,推動了文化的傳播。 指南針是利用磁石的指極性製成的。據古書記載,我國人民在戰國時代就發現了磁石的指極性,並且把天然磁石琢磨成勺狀的「司南」,放在特製的「地盤」上,使它自由轉動,用勺把來指示南方。這可以算是世界上最早的指南儀器。但是,天然磁石容易喪失磁性,勺狀的司南指示方向也不夠準確。北宋時候,有人發明了人工磁鐵,它和磁石一樣具有指極的性能。最初,人們把人工磁鐵片做成魚的形狀,使它漂在水面,魚頭就會自動地向著南方;後來又經過許多人的不斷改進,把磁鐵片做成針的樣子,在它的中腰頂上一根小針,使它能夠靈活地旋轉,以便測定南北,這就成了指南針。指南針發明以後,被利用在航海上,促進了海上交通的發展。宋朝的航船東到朝鮮、日本,南到南洋各地,並且與西亞、東亞許多國家建立了密切的貿易關係,這是與指南針的發明和使用分不開的。 在唐朝初年,我國人民就發明了火藥。古時候,有些人到深山裡去,打算利用各種礦物和植物配合起來燒煉「仙丹」和金銀,這些人被稱為「煉丹家」。煉丹家在製藥過程中發現:按照一定比例配合起來的硫磺、硝石和木炭,具有容易燃燒和容易爆炸的性質,燒煉時稍不小心,就會發生強烈的爆炸,發生熊熊的大火。因此,人們把這種容易著火的藥,叫作「火藥」。火藥就這樣被人製造出來了。唐朝末年,軍事家開始把火藥運用在戰爭中。宋朝時候,火藥的製造有了進一步發展,火藥的威力更加增強。 中國古代的「四大發明」,都先後傳入歐洲和世界各地,對世界文化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宋生) 弓箭 弩 在我國古籍記載里,認為弓箭是在傳說中的黃帝時代發明的。其實這一發明比黃帝時代要久遠得多,至少在中石器時期我們的祖先就已經開始使用弓箭了。 在我國各地發現的新石器時代的各個文化遺址中,都發現了各種各樣制工精緻的箭鏃(zú,箭頭),而且數量也很多。這些箭鏃有用石材磨製的,有用獸骨或蚌殼磨成的。 箭鏃的形式不一:有扁平柳葉形的,有三棱尖錐形的,也有四棱形的,有的鏃尾帶鋌(dìng,箭頭裝入箭杆的部分),有的具有雙翼。另外,在代表北方草原地區的細石器文化遺址中,還有一些極為精緻的小石鏃,一般長不過兩厘米左右,都是用質地堅硬、色澤優美的石髓、瑪瑙、碧玉等矽(xī)石類石材製成,顏色有紅、黃、灰褐、綠、乳白等多種,還有半透明的,顯得非常漂亮。以上這些發現,證明了新石器時代弓箭的運用已極為普遍。 弓箭的發明和使用,有很大的意義:它使狩獵的效果大為增加,給食物的獲得,帶來了一定的保證。 弓箭是一種利用彈力由弓、弦和箭組合而成的較複雜工具。拉開弓弦,使弓彎曲變形,把所施加的力儲存進去;再放開弓弦,給弓以恢復原狀的機會,於是它就把儲存的力放了出去,這樣便產生了動能。利用這一動能,就能把扣在弦上的箭彈射到距離很遠的地方。因此,有人認為弓箭的使用,是人類懂得利用通過機械儲存起來的能量的第一個事例。 到了商代,我們的祖先已經知道大量使用青銅箭鏃,這種箭鏃常是一種有脊帶雙翼的形式。以後,銅鏃逐漸改進,殺傷力更強了。到戰國時,銅鏃的種類雖然很多,最主要的則是一種圓脊三翼的形式,三刃都很鋒利,往往在鏃尾帶有長鋌。戰國末期,鐵兵器出現,但因鏃的體積小,不容易鍛造,所以還是大量使用青銅鏃,不過箭鋌改為鐵鑄。漢代以後,鐵鏃的使用才日益廣泛。到南北朝以後,就再也看不到用銅來做箭鏃了。 造弓,很講究取材,既要堅韌,又要有彈力。據《考工記》記載,有七種材料可以做良弓,以柘(zhè)樹木做的弓為上品,其次是檍(yì)木、檿(yǎn)桑木、橘木等。後來做弓多用樺木,《武經總要》里就有「黃樺弓」「白樺弓」等名目。 弩(nǔ)的原理和弓相同,只是力量更強,發射更遠。我國大約在戰國時,就已經發明了弩。 弩在發射時,是先把弦張在扳機上,射時扣壓扳機,弦發箭出;這樣弦在扳機上可以有一定時間,能夠從容瞄準,射得更准。還有,弓只能用一個人兩膀的拉力,弩則可以用腳蹬等辦法,儲入更多的彈力,不但射得很遠,而且力量也很大,甚至還可以同時射出數目較多的箭。 根據考古發現的材料,得知漢代邊境防守用的兵器中,以弓、弩為主,尤以弩的使用更為普遍。當時最常用的叫「具弩」,射力有八種不同的強度,其中以六石弩最常見,大約可射二百六十米,約合半華里。 到了宋代,又使用一種威力強大的「神臂弓」,實際也是一種弩。在曾公亮《武經總要》里記錄了一些威力極大的「床子弩」,有「雙弓床弩」「小合蟬弩」「三弓床弩」等。這種「床弩」,是用幾張弓組合起來用絞車拉弦的,每一弩要用五人、七人到十餘人拉。最強大的「三弓床弩」,又名「八牛弩」,要用七十人到上百人才能張開;所用的箭,是木桿鐵羽,和槍一樣粗大。在攻城時,用這種箭按高低依次射入城牆上,進攻的戰士可以踏著露出的箭杆爬上城去,故又稱之為「踏橛(jué)箭」。這種弩又可以在弦上安鐵斗,斗內放幾十枝箭。這樣絞發一次,就可以射中幾十個敵人,威力很大。 (楊泓) 養蠶繅絲 養蠶繅絲是我們祖先的偉大創造之一。 歷來,人們都把養蠶繅絲的發明歸功於傳說中的黃帝的妃子嫘(léi)祖。歷代相傳,說她曾經勸導人們種桑、養蠶,教會人們繅絲、織帛和製作衣裳。後來人們感激她,奉她為「先蠶」。實際上,養蠶繅絲和歷史上其他許多重大發明一樣,是千千萬萬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單靠一個人的力量是不能完成的。 1926年,考古工作者在山西夏縣西陰村新石器時代遺址中,發現了半個繭殼。據研究,這個繭殼埋藏在坑的底部,那裡的土色沒有受擾的痕跡,不會是後來放入的;繭殼的斷面極其平直,不像是自然破損,顯然是經過人工割裂的。由此可見,我們祖先至少在四千多年以前,就懂得採集蠶繭來抽絲了。不過,那時究竟是利用野蠶繭抽絲還是利用家蠶繭抽絲?現在一時還難以做出肯定的結論。 在殷商時候的甲骨文里,已有「桑」「蠶」「絲」「帛」等字。特別值得提出的是,其中還有一塊把「桑」「蠶」二字合刻在一起的甲骨片;「桑」字的字形好像用手摘桑葉的樣子,「蠶」字的字形好像蟲蠕動的形狀。桑、蠶緊密地聯繫在一起,這表明,採桑是為了養蠶。這時,野蠶已變成家蠶,應該是無疑問的了。 隨著養蠶繅絲技術的進步,我們祖先利用蠶絲製造出了各式各樣的絲織品。現在能看到的最古老的絲織品,是新中國成立後在殷墟武官村大墓和大司空村大墓發掘出來的殷商絹帛和它的殘跡。這塊絹帛雖然經過長期埋藏已經褪了色,但是它那細緻勻稱的紋理,卻顯示了當時絲織技術的一定水平。 周朝時,桑樹的種植非常普遍。《詩經》中有很多篇章都提到桑,如《魏風》的《十畝之間》篇寫道(本書所引《詩經》的白話翻譯,都是根據余冠英的《詩經選譯》): 一塊桑地十畝大, 採桑人兒都息下。 走啊,和你同回家。 桑樹連桑十畝外, 採桑人兒閒下來。 走啊,和你在一塊。 有十畝大的桑田,許多人在一起採桑,說明蠶絲業在這個時期有了很大的發展。 另外,與絲織業有密切關係的染絲業,也在這時相應地發展起來。《詩經·豳(bīn)風·七月》篇說: 七月里伯勞(一種鳥名)還在唱, 八月里績麻更要忙。 染出絲來有黑也有黃, 朱紅色兒更漂亮, 得給那公子做衣裳。 春秋戰國時代,沿海和長江中下游地區,都出產絲織品。齊國的「齊紈(wán)」和魯國的「魯縞(gǎo)」,尤為著名。「齊紈」「魯縞」精細、輕薄,譽滿全國,行銷各地,很受歡迎。 漢朝時,絲織品有錦、繡、綾、羅、綺(qǐ)、紗等很多類別。根據文獻的記載和發現的實物來看,有些絲織品上還織有各種鳥獸、植物以及自然天象的花紋和多種多樣的幾何形圖案。有的上面除了花紋以外,還織有「延年益壽」「長樂明光」等表示吉祥的文字。當時,漢政府在臨淄還設立有專門的組織,集中了很多織工,來為皇室製作各種名貴的絲織品。 絲織品一向是帝王、貴族們的主要衣著原料,歷代統治者為了滿足自己的貪慾,都非常重視蠶絲的生產。戰國時,孟子曾勸說梁惠王獎勵農民種桑。據《呂氏春秋》卷第二十六《上農》篇記載,古代后妃們每年都要舉行種桑、養蠶的儀式,以表示提倡蠶桑。秦漢以後,歷代統治者也都採取獎勵桑蠶的辦法。 養蠶繅絲業起源於我國,傳播於世界,它和我國古代四大發明一樣,也是中國人民對世界人類文明的重大貢獻之一。 (易惠中 宋生) 六畜 六畜是指豬、馬、牛、羊、雞、犬。原來這些都是野生動物,由於人們的長期飼養才逐漸成為家畜。 考古學家根據黃河中下游地區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出土的動物骨骼判斷:「仰韶文化」時期,人們已經馴化了豬和犬;稍後的「龍山文化」時期,人們又馴化了馬、牛、羊、雞。通過對殷商甲骨文的研究,我們知道,最遲在三千多年前,這六種動物就已完全成為家畜。殷商時,奴隸餵養這些動物,除了滿足奴隸主對毛皮和食用的需要以外,還用來作為奴隸主祭祀的祭品和殉葬的用品。商代奴隸主用來殉葬的牲畜數量是很大的,有時一次便多達三四百頭,顯然,這樣大的數目,如果光靠臨時獵取是很難辦到的。甲骨文中,有「牢」「庠(xiáng)」「家」等字,字的寫法很像牛、羊、豕住在屋裡的樣子,說明當時已有了牛棚、羊欄、豬圈等專門飼養家畜的地方。西周時,農業逐漸發達起來,但是畜牧業仍占相當重要的地位。據《楚辭·天問》篇記載,連周族的首領周文王,也曾披過蓑衣,拿過鞭子,做過牧人。《詩經·小雅·無羊》篇,有人認為是周宣王時的作品,它生動地描寫了當時畜牧業的情況: 誰說你家羊兒少, 一群就是三百條。 誰說你家沒有牛, 七尺黃牛九十頭。 你的羊兒都來了, 羊兒犄角挨犄角。 你的牛兒都來了, 牛兒都把耳朵搖。 春秋戰國時,販賣家畜也成了唯利是圖的商人們發財致富的途徑之一。春秋末期棄官經商的大商人陶朱公(范蠡)曾說:「子欲速富,當畜五牸(zì)。」「五牸」就是牛、馬、豬、羊、驢五種家畜的母畜。 在畜牧業發展的過程中,勞動人民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出現了很多養牲畜的專家。如春秋時秦國的伯樂,就以相馬出名。據說他能根據馬的體形、外貌,一眼望去,就能評定出它的好壞。有這樣一個故事:有一次,伯樂遇見一匹馬拖著一輛鹽車上高坡,累得汗流滿身,仍拖不上去;誰也不認為這是一匹好馬,可是伯樂卻斷定這是一匹千里馬。在他看來,這匹馬之所以連一輛鹽車都拖不動,不能怪馬不好,應該怪它的主人對它使用不當、愛護不夠。千里馬的特長是善於馳走,拖鹽車用不著跑得很快。假使好好地餵養它,愛惜它,使它身強體壯,用它來供騎乘,一定能發揮它善於馳走的優點。後來事實果然證明,這是一匹千里馬。這個故事,一直被後世傳為美談;後世人常把有才能的人比作千里馬,把善於發現人才的人比作伯樂,比喻的根源就是由此而來的。漢朝時,養羊能手卜式,和伯樂一樣,也是一個常被後人稱道的人物。據說他養羊十餘年,羊群由一百多隻繁殖到千餘只,只只羊肥胖健壯。 飼養六畜與生產有密切的關係。其中尤以豬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係更為密切。春秋戰國以來,人們對於豬糞肥的肥效作用,評價極高。豬糞肥一直是我國農村主要的肥料之一。豬早熟易肥,因而是人們的主要肉食對象之一。戰國時,孟子說過「一家人能養五隻母雞、兩頭母豬,老人們吃肉就不會發愁」這樣的話,可見自古以來,在農村養豬就是受到極大重視的。馬能負重,挽力強,役用價值很高,所以以前被列為六畜之首。起初,人們用它拉車;後來,被用來騎乘,它在古代交通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牛,力量大,耐力強,是農村中普遍飼養的役畜。大約自殷商時起,它就被用來拉犁耕地。春秋時期,鐵犁的應用,大大提高了牛耕的作用。漢武帝時,趙過改進了農具和耕作技術,大力推廣牛耕,使牛耕的方法傳播到邊疆地區。從此,牛便成為我國古代農村中最重要的役畜。羊、犬、雞也是古代農村中喜歡飼養的家畜。 (宋生 易惠中) 船舶 船舶的出現在我國是極久遠以前的事情。 最少在距今三千多年前的殷代,我們祖先就已經用船隻裝運財貨到遠地進行貿易。在一件當時的青銅饕餮(傳說中的惡獸名)紋鼎里,有個銘文,形象如同一個人前後都挑著貝站在一隻船上,船後面還有一隻手持槳划船,正是一個生動有力的證明。 春秋戰國時代,沿海的齊、燕、吳、越等國,都造船航海。齊景公曾乘船到海上遊玩,過了六個月還不想回家。公元前485年,吳國的徐承領兵由海上進攻齊國,說明當時沿海的航路一定非常通暢。不過那時船的樣子,我們還不十分清楚。河南汲縣山彪鎮戰國墓葬出土的「水陸攻戰紋銅鑒」上有乘船作戰的圖案,大致可以看出戰國時的小船樣子,船頭和船尾都向上起翹,船內立著三四個佩劍的戰士,雙手握槳划船前進,圖形十分生動。 近年來,我國考古工作者發現了不少兩漢時期的船舶模型。長沙西漢墓里發現的一隻木船,首尾微翹,船底呈弧形,上有三間艙房,兩側裝有舷(xián)板,船上備有十六隻長棹和一隻刀形的舵。廣州是當時有名的港口,在這裡發現的船舶模型更多,其中有一隻木船,看樣子規模雖不大,只有四槳一舵和兩間艙廬,可是有趣的是船上安放了五個木俑,做出操槳握舵駕船前進的姿態,為我們研究這一時期的船舶交通提供了非常形象的材料。另一隻東漢陶船,製作更精緻,上面設有拱券頂的前艙和幾間有起脊屋頂的座艙,船後還有一間望樓。船尾安有舵,船頭設有錨。這樣的大船,是可以出海的。看來這時的造船技術,較西漢時又前進了一步。 在古代,有的戰船的規模很大。漢武帝時,已能建造十丈多高的樓船。西晉初年,王濬建造巨大的戰艦,能載兩千多戰士,艦上設有樓櫓、木城。隋朝的楊素,建造過名叫「五牙」的大艦,上有五層樓,共高一百多尺,船上前後左右都安裝著撞擊敵船用的「拍竿」,每根拍竿都有五十尺長。 專供統治階級享樂的遊艇,建造得華麗異常。漢成帝時,用沙棠木造船,並在船頭上裝飾著雲母,號稱「雲舟」。晉代大畫家顧愷之畫的《洛神賦圖》里,有一隻兩層樓閣的大船,相當精美。隋煬帝巡遊江都,建造了好幾千隻船。據《大業雜記》記載,最大的龍舟高四十五尺,闊五十尺,長二百尺,有艙房四層,上一層有正殿、內殿、東西朝堂和寬闊的走廊;中間兩層共有一百六十個房間,都裝飾得金碧輝煌。此外,又有皇后乘坐的「翔螭(chī,古代傳說中一種沒有角的龍)舟」,宮妃乘坐的「浮景舟」等,也都十分華美。船接著船,沿途排列了二百餘里。 除了用帆、槳的船外,晉朝的祖沖之發明了一種「千里船」,在試航時,日行數百里,可能就是一種用轉輪激水前進的「車船」。唐代的李皋,在洪州(今江西南昌)就造過有兩個踏輪的戰艦。這種車船,在宋代有了進一步發展,活躍於洞庭湖裡的楊麼起義軍,就擁有許多精良的車船:小的四輪,大的十輪,最大的達到二十二輪。船上有兩重或三重的樓,裝有十多丈長的巨大拍竿,可以乘載上千人。 隋唐時代,專供漕運和經商的內河航船,一般載重量達到八九千石左右,甚至還有更大的。據《國史補》記載,唐大曆、貞元年間(766—804),最大的俞大娘航船,養生、送死、婚嫁等事,都可在船上舉行,操駕的船工就有好幾百人之多。 最後,談一談古代的海船。據現有材料,可以肯定,至少在5世紀時,中國的商船便已經航行在東南亞一帶,並且開闢了中國和阿拉伯之間的航線,同時可能已經遠航到非洲了。唐宋以後,遠洋航行更是日漸頻繁,中國的商船一直活躍在太平洋、印度洋的廣大海面上。 根據北宋徐兢的記載,當時出洋的客舟長十餘丈,深三丈,闊兩丈五尺,能裝載二千斛粟。船上主要的艙房有一丈多高;船底呈尖劈狀,便於破浪行駛。航行時主要靠風力,船上有兩根大桅杆,大檣(qiáng)高十丈,頭檣高八丈。風正向時,張布帆五十幅;風向稍偏,則利用左右翼的「利篷帆」;大檣頂上還有十幅小帆,名叫「野狐帆」,在風息時使用。船上又安有十個櫓,以備進出港口或無風時使用。船上有正舵,還有副舵。每隻船上用的水手,約需六十人。我國古代四大發明之一的指南針,這時也已應用於航海;船的首尾上都放有水上浮針,天氣陰暗時就用它來定南北方向。宋宣和元年(1119)朱彧(yù)寫的《萍洲可談》里,也談到了當時廣州一些海船使用指南針的情形。 (楊泓) 瓷器 瓷器是我國古代的偉大發明之一,它是從陶器演變來的,由無釉陶、釉陶,以至於發展為成功的瓷器,是有極其悠久的歷史的。 「瓷」字在文獻上,最早見於晉朝呂忱著的《字林》。嗣後在潘岳的《笙賦》中,更出現了「縹(piǎo)瓷」這樣的名詞。所謂「縹瓷」,就是淡青色的釉瓷。又晉人杜育的《荈(chuǎn)賦》中有「器擇陶楝,出自東甌」的話,東甌就是現在的浙江溫州,是當時燒造瓷器的地方。不過嚴格來說,這一時期還只能算是瓷器的過渡階段。到了唐代,才能說是真正燒造、使用了瓷器。 我國瓷器的發展是以「青瓷」為主流的,下面我們試從考古發掘的材料以及傳世的實物,略述它的起源和發展過程。 代表「仰韶文化」的彩陶,胎質堅細,器上有用赭、墨、紅、白等顏色塗繪成的多樣幾何形圖案花紋。1955年陝西西安半坡村出土的彩陶,上面還繪有魚、鹿等花紋。代表「龍山文化」的黑陶,胎質細膩,器壁很薄,表里黑色,光亮有如塗漆。 1953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南鄭州二里岡發現了商代的釉陶器和一些碎片,它的骨胎堅硬,大部分是灰白色,類似「高嶺土」,只因加入了石英,所以器表不甚平整。器物上的釉色呈青綠色或青黃色,釉水雖薄,可是卻和胎骨結合緊密,燒制溫度都在1000度以上。這種釉陶器,既可以說是瓷器的雛形,也可以說是瓷器的祖先。當然,如果要拿它和後世成熟時期的瓷器相比,那還是相差很遠的。 1954年,考古工作者在陝西長安斗門鎮、河南洛陽塔灣和江蘇丹徒煙墩山等處,都發現了西周時期的釉陶器;尤其是1959年在安徽屯溪市(今黃山市)出土的釉陶器數量更多,器形也多種多樣。西周釉陶的胎骨和釉色,一般與鄭州二里岡的商代釉陶器差不多,但是有它的特點。 在浙江紹興一帶,近幾十年來出土了大批戰國時期的釉陶器,釉色黃綠而透明,器形大都模仿銅器。 1923年在河南信陽擂鼓台發現了東漢永元十一年(99)的古墓,出土了六件帶有青灰、青綠透明釉色的壺、洗、碗、杯等接近瓷質的器物。1954年河南洛陽東漢墓內出土一件四系罐,淺青綠釉,胎堅而火候很高。這幾件器物,可以說是原始青瓷。 魏晉、南北朝時期,青瓷燒造的技巧,已有顯著的進步。1954年在南京市趙士岡發現了三國時吳國赤烏十四年(251)的青瓷虎子(盛溺器)。1958年在南京市北京路又發現了吳國甘露元年(265)款的青瓷熊燈,同時出土的還有一對青瓷臥羊,無論是在釉色上還是造型上,都相當的精美。1953年在江蘇宜興周處(死於晉元康九年,公元299)墓內發現一批青瓷,內有一件熏爐,上部鏤空,頂有一立鳳紐,在造型方面達到了很高的水平。1956年在湖北武昌發掘的齊永明三年(485)墓內,出土一件蓮花蓋尊,釉色潤澤勻整,造型也很美。以上這些青瓷,其燒造地區雖然不同,但都屬於南方青瓷系統。 1948年解放戰爭時期,在河北景縣十八亂冢,發掘了北朝豪門世家的封氏墓群,出土了不少瓷器,多數都屬於青瓷。其中以雕鑲仰、復蓮大尊為代表品,釉色青綠,堆積釉厚處,明亮如玻璃,在造型釉色方面,都不同於南方青瓷。 從唐朝以至五代,越窯(浙江紹興、餘姚古稱越州,在這裡燒制青瓷的窯,名為「越窯」)青瓷,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燒制之精,圖案之美,數量之大,都大大超越了前代。當時越窯青瓷,不只遍及全國,而且傳播到日本、印度、波斯以及埃及等國。 宋代時越窯雖然衰落下去,但卻出現了不少新窯,其中著名的如:龍泉窯(在浙江龍泉市)、哥窯(也在龍泉市),這是屬於南方系統的。屬於北方系統的則有官窯(這裡所說的是指北宋官窯,北宋官窯據文獻記載,說是在汴京燒造,不過至今在開封一帶尚未發現窯址)、耀州窯(在今陝西銅川)、汝窯(在今河南汝州市)。特別是汝窯產的瓷器,釉色勻淨,青色含粉,一般被公認是青瓷中最成功的產品。鈞窯(在今河南禹州市)也屬於北方青瓷系統,其燒制年代可能在北宋末,而盛極於金,是青瓷中最突出的一個品種:它不只是單純的一色青釉,有的還呈現出鮮艷的紅斑,有的通體還呈現出潤澤燦爛的玫瑰紫色。 白釉瓷器,在隋代已大量生產;到了唐代,更加精良。北方邢窯(在今河北內丘縣)的出品,是唐代白瓷中的典型。宋代的定窯(在今河北曲陽縣)白瓷,在裝飾花紋上有印花、劃花、錐花等多種。明代永樂時在景德鎮燒制的半脫胎暗花甜白瓷器,精巧絕倫,達到了極高水平。 青花和彩瓷,在宋代已漸露頭角;到明代,則逐漸達到成熟。永樂、宣德時期的青花瓷,成化時期的五彩、鬥彩器,都可說是空前之作。清代康熙、雍正年間,又發明了粉彩,色調的深淺濃淡,可以運用自如,能在瓷器上繪製極為生動的各種題材的畫面。往後又發明了琺瑯彩,使器物上的畫面更加絢麗鮮艷,把我國的造瓷工藝進一步推到了古代的最高水平。 (楊宗榮) 磚瓦 古代建築開始使用磚瓦,是人們物質生活上的一大進步。當遠古社會發展到原始社會末期的時候,燒造陶器的技術雖然有所提高,但人們的住處仍舊是半露地面、半入土中的茅草房子。歷史上傳說夏禹所住的房子還是「茅茨(cí,指用茅或葦蓋的屋頂)」,到了夏桀才有「瓦室」。 根據考古發掘的資料,知道瓦比磚出現的時間要早。近年在陝西岐山和西安的西周時期遺址中,都發現了板瓦。其製法是製成圓筒形的陶坯,然後剖開筒坯,入窯燒造。四剖為板瓦,對剖為筒瓦。古人稱剖瓦為「削」,削開後謂之「瓦解」。可見造瓦是從制陶手工業分化、發展出來的。 河北省易縣、山東省臨淄、河南省洛陽等地的戰國遺址中,曾有大量古瓦出土。有些筒瓦的前端,還帶有半圓形的「瓦當」,「瓦當」上凸印著獸紋、鳥紋、雲紋等圖案。易縣燕國下都遺址出土過一種大瓦,瓦身外面帶有黼黻(fǔ fú)紋裝飾,黼黻紋是古代絲織物的花紋,把這種紋飾用在瓦身,仿佛在瓦面上鋪開了一匹錦緞。 西周時期使用在屋頂上的板瓦,可能只有一層仰瓦。到了戰國時期,才出現了覆在兩行仰瓦之間的筒瓦。至於又長又寬的黼黻紋大瓦,推測它不是用在屋頂上,而是覆在牆頭上的,我們可以把它叫作「護牆瓦」。由於古代貴族們宮室住宅的圍牆都是板築的土牆,牆頂要有遮雨的設備,否則土牆容易坍毀,因而把一塊一塊的大瓦覆在牆頭,連接起來,不但可以遮風避雨,而且還可增加牆壁上面的裝飾。護牆瓦上有時還可嵌置一排山形的帶有獸紋的陶欄杆,這也可從易縣燕國下都遺址出土的實物中得到證明。今天,帶有欄杆的牆垣不多了,但護牆瓦的設置,在北京故宮的許多牆頭上還可看到。 「瓦當」是屋檐前面筒瓦的瓦頭,筒瓦有了瓦頭,可以防止風雨侵蝕屋檐。秦代以前的「瓦當」多為半圓形,秦代以後,由半圓形演變為圓形,並出現了一些帶有吉祥語句如「延年益壽」「長生無極」和雲紋、神獸紋等圖案的「瓦當」。 唐宋以後,陶瓦被廣泛使用,有些宮殿寺廟建築,還用各色琉璃瓦覆頂,充分地體現了中國建築藝術的特色。 磚的出現,也是和燒陶分不開的。各地出土的最早的陶磚,有方形磚、曲形磚和空心磚。它們都是戰國時期的遺物。 最早的方形磚,和今天瓷磚的用法有些相似。在室內多用鋪墁地面或包鑲屋壁四周的下部。鋪地磚多素麵無花紋,包鑲屋壁的磚多帶有幾何紋圖案。曲形磚長約100厘米,從一端看去很像曲尺的形狀,是專為包鑲建築台階用的。每一個土階的上面、前面用一塊曲形磚覆蓋嚴密,對加固土階,作用很大。有些曲形磚的上面和前面,還有三角紋和山紋的圖案。空心磚多作長方形扁平狀,中空,長100~150厘米,表面有鳥獸、紡織物等紋飾。古人常用空心磚代替石塊,砌成墓室,埋葬死者。我們把這種古墓叫「空心磚墓」。有的建築物也把空心磚代替階石使用。 由於早期陶磚的用法是包鑲牆壁或台階,所以古人稱之為甓(pì,令甓或令壁)。 「磚」字出現較晚,東漢應劭的《風俗通義》中有「甃(zhòu,井壁),聚磚修井也」的記載。西晉時期的磚文上才見到「磚」字,如1953年江蘇省宜興西晉時期周處墓出土的陶磚,上面有「元康七年九月二十日陽羨所造,周前將軍磚」的字樣。當然,這一時期,「甓」字有人還在使用,如「陶侃運甓」的故事(指陶侃運磚鍛煉身體的事),就是一例。 從隋唐起,舉凡墓磚、倉磚、塔磚等,都自名為磚,「甓」字漸漸不為人所知了。 (史樹青) 漆器 漆是漆樹上分泌的一種液體,是製造漆器的主要原料。這種液體,初呈乳灰色,接觸空氣以後,起氧化作用,表面逐漸變成栗殼色,干固以後,成黑褐色。漆本身具有高度的黏合性和防止水濕的效能。 我國用漆作為塗料,最早的文獻記載,見於《韓非子·十過篇》。據《周禮》的記載,周代民間產漆,須向國家繳納四分之一的賦稅。《史記》還記載莊子曾做過漆園吏,可見戰國時期國家管理漆園的生產,還設有專官。 漆器的出現,與木器的防腐有密切關係。考古工作者在發掘河南安陽商代貴族墓的時候,常常發現漆器的殘痕。1950年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在安陽武官村發現了很多雕花木器的朱漆印痕,木器雖已腐朽無存,但印在土上的朱漆花紋,還很鮮艷。新中國成立前,在安陽的西北崗,也發現過同樣印在泥土上的殘漆痕,從當時出土的情況來看,可能是漆鼓等物。商代還出現了青銅器鑲嵌松綠石的技術,松綠石就是用漆液黏附在青銅器上面的。 1958年,湖北蘄春毛家咀出土一件西周早期的漆杯,在黑色和棕色的漆底上,繪有紅彩;紋飾可分四組,每組都由雲雷紋或回紋構成帶狀,第二組中還繪有圓渦紋,每組紋飾之間都用紅色彩線間隔,製作十分精美。 周代貴族的車馬飾物、兵甲弓矢,都用漆塗飾。在河南濬縣的周墓中,曾發現過西周時期的這類漆器。《春秋穀梁傳》中莊公二十二年有「丹桓公楹(yíng,柱子)」的記載,這是當時貴族們用丹漆(朱漆)漆飾楹柱的例證。 19世紀中葉,河南信陽、湖南長沙等地,都發現了大量春秋、戰國時期的漆家具、生活用具、樂器、兵器附件等,種類繁多,紋飾工細,充分地說明了那時漆器手工藝的高度成就。這些漆器對戰國以後漆器的製作和繪畫藝術等方面的發展,有極大的啟迪和推動作用。 我國是世界上發現漆料和製作漆器最早的國家。我們的祖先,在勞動生產中,很早就知道利用漆樹的汁液;古代的兗州和豫州,都是有名的產漆的地方。從《史記·貨殖列傳》所記載的「陳夏千畝漆,與千戶侯等」一類漢代諺語中,可以知道漆樹的經濟價值自古就是很大的。現在我國產漆的地區如湖北、四川、雲南、貴州、湖南、江西、浙江、安徽、河南、陝西等省,年產量都很豐富。 (史樹青) 煤 石油 煤和石油是現代重要的熱力來源和工業原料,我國人民把它們應用到生活上和生產上,已經有了很久遠的歷史。 煤在古代叫「石涅」。我國最早的地理著作之一《山海經》,就明確地記載著「女床之山」「女幾之山」都出產石涅。《山海經》的著作年代,目前還沒有定論,一般人認為可能是在戰國時候寫成的,到秦漢時候又做了增補。《山海經》的內容,雖然很多采自民間的地理傳說,帶有比較濃厚的神話色彩,但是它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的情況,給我們了解古代的山川形勢、物產分布和風俗習慣提供了不少有用的材料。據學者考證,「女幾之山」在今天四川雙流縣附近。由此可見,大約在戰國時候,至晚在秦漢時候,我國就發現了煤。 由於煤的顏色黝黑,人們曾經把它當作墨,用來寫字。明朝學者陶宗儀在《輟耕錄》一書中曾指出,古人「以石磨汁」而書,這種「石」就是煤。煤在古代又叫「石墨」(不是近代制鉛筆用的石墨),直到東漢末年,這種用來寫字的「石墨」,才逐漸被人造墨所代替。 人們很早就知道煤是可以燃燒的物質,並且很早就把它當作燃料來使用。1958年,河南鞏義市鐵生溝的群眾在當地發現了一處西漢末年的冶鐵遺址,在出土的實物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冶鐵燃料中,有煤塊和用煤末摻合黏土、石英製成的煤餅。考古學家們認為:煤用於冶煉比用於日常生活要晚一些,使用煤餅又要比使用煤塊晚一些;而鐵生溝冶鐵遺址不僅把煤用於冶煉,並且還知道製成煤餅,這說明在西漢末年以前,我國人民用煤做燃料,已經有了很長的時間。 東漢末年,煤的使用有了進一步發展。據記載,曹操在鄴縣(今河北臨漳縣西)修築了規模巨大的銅雀台、金虎台和冰井台三處別墅。其中冰井台有房屋一百四十間,台上有冰室,冰室內有井,井深十五丈,井裡儲藏著數十萬斤煤。這段材料告訴我們,煤在那時候已經被大量使用了。 煤和木炭的顏色、用途相同,因此人們又把煤稱為「石炭」。據宋朝學者莊季裕在《雞肋篇》中記載,北宋時,石炭代替木柴,已經成了汴都(河南開封)居民不可缺少的燃料。 石油在西漢時就被我國人民發現了。據《漢書·地理志》記載:上郡高奴縣的洧(wěi)水,像油一樣,可以燃燒。上郡高奴縣就是今天陝西延長縣一帶,洧水是當地的一條河流。可能是由於地層壓力的影響,埋藏地下的石油從地底湧出來,浮在洧水面上,看起來就像油一樣。既然水面是石油,這種水當然可以燃燒。 在魏晉南北朝的時候,我國人民又在今天甘肅西部地方發現了石油。著名地理學家酈道元在《水經注》一書里指出:延壽南山出一種泉水,像煮的肉汁一樣,燃燒起來非常明亮。延壽縣在今天甘肅玉門市東南,這種「泉水」就是石油。《水經注》又指出:用這種「泉水」「膏車」效果很好。所謂「膏車」,就是用它來做車軸的滑潤劑。 唐朝李吉甫編著的《元和郡縣誌》里,記載了一個有趣的故事:北朝周武帝宣政年間(578),有一次突厥兵圍攻酒泉,北周軍隊用石油去焚燒敵人的進攻器械,突厥兵不懂得石油的特點,急忙潑水營救,結果石油過水後燃燒得更加猛烈,突厥兵大敗。 隋唐以後,人們不僅知道可以用石油來點燈,而且還知道可以用它的煙來制墨。宋朝人沈括在《夢溪筆談》一書中說,用這類油煙所做的墨,黑光如漆,比松煙墨還要好。 (宋生) 釀酒 我國人民究竟什麼時候開始掌握釀酒技術這個問題,各種古書記載,說法很不統一。有的說遠在黃帝時代,有的說遠在堯、舜、禹時代——特別是禹時造酒的說法,比較普遍。《孟子》書中有「禹惡旨酒(美酒)」這樣的句子;《呂氏春秋·勿躬篇》中有「儀狄作酒」這樣的話,儀狄相傳就是和禹同時的人;尤其在《戰國策》一書中,把「禹惡旨酒」和「儀狄作酒」兩件事,說得更加形象、具體。《戰國策》說:「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飲而甘之。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遂疏儀狄,而絕旨酒。」黃帝、堯、舜、禹都是遠古傳說中的人物,具體離今多少年,不得而知。上述史實,其可信程度如何,當然值得研究。不過,這些傳說可以說明,我國人民開始掌握釀酒技術為時必定很早。 在商朝甲骨文中,有不少關於商王用鬯(chàng)祭祀祖先的材料;鬯就是一種用黑小米釀成的香酒。《詩經》里有痛罵殷商貴族荒暴酗酒的篇章;《書經》里有周公告誡子孫不要學殷王亂喝酒的記載;在出土的殷代文物中,有很多爵、斝(jiǎ)、尊、卣(yǒu)、觚(gū)等青銅酒器。這一切,都可以作為這時期釀酒技術有了長足進步的佐證。 周朝設有「酒正」「漿人」「大酋」等專管釀造的酒官。同時在《周禮》書中,出現了「清酒」這樣的名詞。據學者研究,遠古時期的人吃酒是「連酒糟一塊兒吃的」;所謂「清酒」,大概是把糟粕除掉了的酒漿。這些事實,可以作為周朝時釀酒技術有了進一步發展的間接說明。 到春秋戰國時,酒在各種祭祀、會盟、慶祝凱旋、接待使者等場合中,已經成了必不可少的東西。我們只要翻開《左傳》《國語》《國策》《楚辭》等一類著作,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點。這時,酒的釀造在數量上和技術上都有了很大的發展。 秦漢以後,釀酒已逐漸成為中國封建社會的重要手工業之一。據《漢書·武帝本紀》記載,天漢三年(前98),漢政府曾一度下令把酒劃做國家的專賣物資之一,禁止民間私自釀造和買賣。這個措施,反映了酒的生產已成為當時國家的一項重要財政收入,在經濟上業已占據很重要的地位。 酒是由碳水化合物經過發酵作用而成的。澱粉雖是最常見的碳水化合物,但卻不能與酵母菌直接起作用,它必須經過水解作用變成麥芽糖或葡萄糖之後,才能發酵造酒。我們的祖先,在很遠很遠的古代,就發明了一種酒麴;用酒麴造酒,可以將澱粉的糖化和酒化兩個步驟結合起來,同時進行。這在釀酒技術上,是一項極重要的發明。秦漢以來,我國的制曲技術,已有了很高的成就。大約在宋朝的時候,我國人民在發酵工藝方面又作出了重大的貢獻,這就是紅曲的發明。紅曲可以制豆腐乳,做紅酒,還可以作為烹調食物的調味品和食品的染色劑。制紅曲是很不容易的,因為紅曲是由一種高溫菌——「紅米霉」的作用產生的,而這種「紅米霉」的繁殖很慢,它在自然界裡很容易被繁殖迅速的其他霉類所壓倒;所以紅曲的發明,可以說是我國古代人民的一種天才創造。 酒麴的種類增多,酒的品種也隨之增多。我國有不少馳名國外的名酒,如紹興黃酒、貴州茅台酒、山西汾酒、四川大麯酒等。下面我們簡略談談這幾種名酒的歷史。 紹興黃酒是浙江紹興的特產,它的種類很多,「攤飯酒」是其中的代表。「攤飯酒」一般稱為「花雕」,含酒精在百分之十到十三。紹興酒的歷史據有人推測,可以上溯到戰國時代。不過,可靠的說法還是公元6世紀初。梁元帝蕭繹在他所著的《金樓子》一書中,曾敘述自己年輕時一面讀書一面喝山陰甜酒的故事。那時的山陰就是現在的紹興。 茅台酒、汾酒、大麯酒都是經過加熱蒸餾而得出的蒸餾酒,一般統稱為燒酒,或叫白干酒。燒酒的酒精含量一般都在百分之六十以上。我國燒酒釀造的歷史的確切年代,由於目前資料不足,一時還很難考證。據研究化學史的學者講,四川燒酒的出現,最晚可能在唐朝。其根據是唐朝詩人白居易和雍陶的詩里都提到了「燒酒」這樣的字句。如白居易詩「荔枝新熟雞冠色,燒酒初聞琥珀香」,雍陶詩「自到成都燒酒熟,不思身更入長安」等句便是。白居易這兩句詩,是從他的四川忠州《荔枝樓對酒》詩里摘出來的,詩中所反映的情況,當然指的是四川。雍陶這兩句詩,說的地點已經指明是成都,大麯酒的產地在瀘州,瀘州離成都並不太遠。由此可見,遠在唐朝的時候,在今四川地方,就能釀造像大麯酒那樣的燒酒了。貴州的茅台酒可能是吸取四川燒酒的經驗而發展起來的,它的歷史比大麯酒應該晚不了多少。山西汾陽杏花村出產的汾酒,根據當地的傳說,其歷史之悠久,也可以上溯到唐朝。 (傅學卿) 糖 在先秦古書上,沒有「糖」這個字,只有「糖」的同義字或近義字,如餳(xíng)、飴(yí)、餹(táng)等。雖然名字不同,實際上指的就是「糖」字。我們現在吃的糖,主要包括麥芽糖、蜂蜜和蔗糖等幾種。 麥芽糖是最容易製造的一種糖。植物種子(如大麥),在發芽過程中,會產生糖化酵素,這種糖化酵素,會把澱粉水解變成麥芽糖,稍微加工,即可食用。所以,它的產生歷史最早,而且直到今天,在廣大的農村,還被普遍地製造。常見的「關東糖」「糖稀」「軟飴」「硬飴」「皂糖」等,都屬於麥芽糖。根據學者研究,麥芽糖的歷史,可遠推到三千年前的周朝。在《詩經》中,就提到了「飴」字。漢朝時,糖的製造,在質量上和製作技術上都達到了一定的水平。東漢的大學者鄭玄註解《詩經·周頌》里「簫管備舉」一句中的「簫」字,說是「如今賣餳者所吹也」。說明餳的製造和食用,在東漢年間就已經很普遍,以致有小販挑著它吹著簫沿街叫賣了。不過,關於製糖的方法,在當時的古籍里還沒有記載。直到5世紀北魏賈思勰的《齊民要術》一書中,才較為詳細地描述了這種糖的製造方法;考證起來,和現今土法製造麥芽糖的方法大同小異。 蜂蜜在古時候有各種各樣的名字,如「石蜜」「土蜜」「木蜜」「石飴」「岩蜜」等。這是因為古時候人們看見蜂房造在石頭上、土洞裡、樹木上而誤以為蜂蜜也會各有不同,所以才叫出了不同的名稱。蜂蜜是天然產物,不須人工製造。很早以前,人們就知道採集蜂蜜來食用。據學者研究,春秋末期,諸侯之間,就有把蜂蜜作為禮品來贈送的。《楚辭·招魂》中,有「蜜餌」這個名詞,「蜜餌」就是用蜂蜜和米粉做成的麵團。可見我國人民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就已經知道利用蜂蜜了。用蜂蜜浸漬的食物是我國的特產,大約在三國時期就已經有了,因為在《三國志》的《孫亮傳》里,有「蜜漬梅」的記載。古時的蜂蜜,都是由野生蜜蜂採集的,故產量有限,只有當人工養蜂盛行之後,蜂蜜的產量才大大增加。人工養蜂,有人研究,可能開始於晉朝。 蔗糖是最主要的食用糖,在現代化的糖業生產中,占據極重要的地位。我國南方各省,由於雨水充足,很適宜種植甘蔗。近千年來,甘蔗一直是我國南方重要的農作物之一。我國的甘蔗,種類很多,一般說來可分為三種:竹蔗、蚋蔗和紅蔗。竹蔗和蚋蔗多用來製造白糖、冰糖和紅糖;紅蔗因產量有限,雖含糖量較大,但一般不用於製糖,多用來生吃。我國種植甘蔗的歷史,由來已久,可能在戰國時代即已開始。《楚辭·招魂》里,有「有柘(zhè)漿些」的句子,這裡的「柘漿」,指的就是甘蔗汁。在「楚辭」里,「柘」字同於「蔗」字。至於用甘蔗做原料來製糖的開始年代和發展歷史,古書記載多不一致,後世的看法也頗不統一。有人認為起源於漢朝,有人則認為開始於唐朝。化學史學者綜合研究了蔗糖的發展史,認為:大約在東漢末年,我國南方的一些地方,已能製造蔗糖,只是技術水平還不高,質量還不夠好。到了唐朝,因學習了外國的製糖方法,提高了技術,蔗糖的生產才有了發展,才能製造出較純的白砂糖和冰糖,由此看來,我國的蔗糖製造,既有自己的發明創造,也吸取了外來的技術經驗。 (傅學卿) 茶 在我國,茶作為一種普遍飲料,比起酒來要晚得多。 先秦古籍,沒有「茶」字,只有「荼」(tú)字。「荼」是一種苦菜,也當「茶」字用。《爾雅·釋木》篇說:「檟(jiǎ),苦荼」。「檟」指的就是茶。有的古書講,西漢以前,就已有《爾雅》這部書;還有的古書講,孔子在世,也見過《爾雅》。根據這些線索推測,可知我國人民對於茶的認識,為時甚早。 認真講,有關飲茶的可靠記載,當在西漢時。司馬相如的《凡將篇》中有「荈(chuǎn)詫」二字,「荈詫」就是茶。王褒的《僮約》中提到了「武都(今甘肅隴南市武都區)買(當作賣)茶」的事,而武都就是當時中國最早的茶市場之一。 《三國志·韋曜傳》中有個故事:吳國皇帝孫皓每宴臣下,要強迫人喝酒,不管能喝不能喝,都以七升為限。韋曜的酒量不過二升,過此不能多飲;他每次參加宴會,孫皓特別寬免他,密賜給他茶,允許他以茶代酒。茶既然能作為酒的代替品,說明三國時飲茶已不是什麼稀罕的事。 魏晉南北朝時,一些皇親貴族、地主官僚、士大夫知識分子和高級僧侶等,都嗜好飲茶,有的甚至嗜之成癖。東晉權臣桓溫,招待賓客,不多備酒菜,主要用茶果。與桓溫同時的謝安,往訪吳興太守陸納,主人不預備酒食,只設置茶果款客。南朝和尚曇濟道人,在八公山煮茶敬奉新安王子鸞和豫章王子尚;子尚飲後讚不絕口,認為味美無比,有如甘露。隨著飲茶風氣的盛行,這時期,反映茶的有關文學作品,也應時而興。晉杜育寫的《荈賦》和南朝文學家鮑照妹令暉寫的《香茗賦》,就是詠茶的佳作。 唐朝時,飲茶風習,更為普遍。封演的《封氏聞見記》,比較生動地記載了這方面的情況。據該書講:「人自懷挾,到處煮飲,從此轉相仿效,遂成風俗……城市多開店鋪,煎茶賣之,不問道俗,投錢取飲。其茶自江、淮而來,舟車相繼,所在山積(意思說茶堆得像山一樣高)。」城市多開賣茶的店鋪,說明茶的消耗量增加,可以間接說明茶的生產和貿易的發達。這時,全國產茶的地區,包括今湖北、湖南、浙江、江蘇、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四川、貴州等省。江西的浮梁就是著名的茶的集散中心之一。德宗貞元九年(793),唐政府接受張滂的建議,徵收茶稅,每年收入四十萬貫。茶之有稅,從此開始。這時期,反映在文學作品中有關茶的詩文,比前更多,並且還出現了像陸羽《茶經》這樣重要的專著。《茶經》是我國古代茶史上一部很重要的作品,它比較全面系統地論述了從上古到唐這一階段中國人民飲茶的歷史、制茶的方法和產茶的地區,對後世許多有關論茶的著作有相當大的影響。據《太平御覽》記載,陸羽從宋朝時起,就被人們尊之為茶神。宋代人蔡君謨(又名蔡襄),是一位茶鑑賞專家,著有《茶錄》一書。他對於茶,具有豐富的學識,品茶的能力很高。據說有一年,福建建安能仁寺的和尚送給他一些精品茶,名叫「石岩白」,是寺里自產的珍品。過了一年多以後,蔡襄回到京師開封,去拜訪朋友王禹玉;王禹玉用上好的茶招待他,他端著碗還沒有喝,只用鼻子聞了聞,就說:「這茶極像能仁寺的『石岩白』,你是怎麼得到的?」主人聽後,大加佩服,果然這茶也是能仁寺的和尚送的。在宋代,名茶的品類很多,有「蜜雲龍」「矞(yù)雲龍」「龍團」「勝雪」「玉液長春」「龍苑報春」「萬春銀葉」等多種名稱,大約不下數十品。名茶種類的繁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制茶技術的進步。 元、明、清諸朝,飲茶的人,範圍比前越發廣泛。 元曲《玉壺春》中有這樣的話:「早晨起來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把茶和柴米油鹽等相提並論。元朝人喝茶,是直接用焙乾的茶葉煎煮的,這一點與唐宋時人喝茶不同。唐宋時人是先把茶葉碾成細末,再和上油膏或雜以米粉、薯蕷(yù)之類,然後製成茶團、茶餅,飲用時再弄碎煎煮。顯然,這樣製作不僅很費工夫,而且會大大損害茶葉的原有香味。用茶葉代替茶團、茶餅,表明制茶技術水平有了進一步的提高。 古代男女結婚,以茶為禮;明清兩代,承襲古制,女方接受男方的訂婚聘禮,還叫作「吃茶」。邊疆許多兄弟民族也有嗜茶的習慣,宋朝政府為了用茶交換他們的馬匹,特設有專門的機構——提舉茶馬司,來管理這項工作。明清時,仍繼續這種茶馬的交易。通過這種交易,加強並發展了漢族和各兄弟民族之間經濟、文化的關係。由此看來,茶,在這時期,不僅是人們日常生活飲料,而且是締結兩姓婚約和溝通民族和好的珍貴媒介。 (謝承仁 易惠中 傅學卿) 漢字 古時候,有人認為漢字是黃帝的史官倉頡創造的,所以長期流傳著「倉頡造字」的說法,這種傳說是不可靠的。文字是人們用以記錄語言的符號和交流思想的工具,它只有通過廣大群眾的長期社會實踐才能產生,單憑一個人的才能智慧是創造不了的。倉頡這個人,可能只是古代整理文字的一個代表人物。 文字產生以前,我們祖先曾經用圖畫來幫助記事,後來,這種圖畫越畫越簡單,就逐漸地脫離了具體事物的描繪,變成一種抽象的符號——象形文字了。象形文字就是最原始的文字。 我國最古老的漢字是商、周時代刻在龜甲、獸骨上的「甲骨文」和鑄在鍾、鼎等青銅器上的「鐘鼎文」(又叫作「金文」),其中有很多字就是象形文字。象形文字筆畫複雜,不便於書寫,在兩千七百多年前周宣王的時候,太史籀(zhòu)對甲骨文和鐘鼎文進行了一次整齊劃一的工作,制定了「大篆」。這種字體後來通行於秦國。保存到現在的「石鼓文」(刻在十面像鼓一樣的石頭上的文字),就是秦國所使用的「大篆」。 春秋戰國時候,諸侯割據,政權分裂,漢字的寫法很不一致。秦滅六國以後,為便於政令的推行,在李斯的主持下,簡化了秦國的大篆,廢除了各國的異體字,漢字得到統一,人們把這種統一後的漢字叫作「小篆」。秦始皇曾用這種字體在很多地方刻石碑宣揚自己的「威德」,像「泰山刻石」和「琅琊(láng yá)台刻石」,就是秦朝的遺物。 漢字經過周秦的兩次改革,有了比較固定的寫法,奠定了今天方塊字的基礎。 小篆的筆勢是圓轉的,書寫起來比較麻煩,所以秦朝時候一般人寫字多使用平直的畫筆,這樣一來,又形成了一種新字體,程邈適應人們的需要,把這種字體加以整理,就成為「隸書」。隸書到漢朝時候,經過文人的加工,增添了筆畫的波捺,就顯得工整又美觀了。漢靈帝熹平年間(172—177),有人用這種字體把《尚書》《詩經》等書刻在四十多塊石碑上,供人們抄寫校對,成為有名的「熹平石經」。 為了提高寫字的速度,在漢朝又出現了「草書」和「行書」。草書的筆畫是連在一起的,往往隨著每個字的體勢一筆寫成,一般人難以辨認。行書的筆畫比較靈活自然,結構清晰,容易認識,應用很廣。東漢時,張芝以草書聞名;東晉時,王羲之的行書達到了我國書法藝術的高峰,他們對後世的影響都很大。 今天我們普遍使用的楷書,也是在漢代產生的。楷書的字體端正,筆畫清楚,有「正書」「真書」之稱。唐、宋至清,歷代統治者都把楷書規定為抄寫官府文書和科舉文章的正式字體,並且大加提倡,因之書法名家輩出,如唐朝的顏真卿、柳公權,宋朝的蘇軾、米芾和元朝的趙孟頫(fǔ)等人,在楷書藝術上都有很多創造。 印刷術發明以後,刻印書籍也多使用楷書。經過長期演變到明末清初逐漸出現了一種橫輕豎重的方塊字,可算是楷書的變體。由於它是從宋代刻書字體發展來的,所以人們稱它為「宋體字」。 我國推行的簡化漢字是漢字發展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宋生) 少數民族文字 在我國多民族的大家庭里,除了漢族創製的漢字以外,在其他兄弟民族中,也有一些民族在很早以前就創製了自己的文字。在這些文字中,比較突出的有契丹族的契丹文,女真族的女真文,党項族的西夏文,突厥族的突厥文,回紇族的回紇文,藏族的藏文,蒙古族的蒙文和八思巴文,滿族的滿文等。 契丹文有大小字的區別。傳說大字創於遼太祖阿保機,而由他的從侄耶律魯和突呂不古二人贊襄作成。小字是阿保機的弟弟迭剌所制。現在已發現的有一千餘字(重文不在內),但能認識的僅只數十字而已。契丹字大體上是採取漢字部首或者偏旁製成。書法上分篆書、正書、行書三種。這種文字一直應用到金初。 女真人本無文字,金政權建立之初還使用契丹文,以後才創造了自己的文字。女真文也分大小字。大字是金太宗命完顏希尹參照契丹文,根據漢字偏旁製成。小字是金熙宗時,即1138年時所創製。它在《女真譯語》等書中有專門記錄。這種文字直到元明各朝還在被一些地方使用。 西夏文按照史書的記載,是由西夏的建立者元昊所創製,以後又由野利仁榮加以改進而成。西夏文創製時,參照了漢字的構造,也是由部首與偏旁合成的,這種文字在14世紀中期還在某些地區被人應用。 突厥文的創作及早期的情況,還待研究。就目前所知,突厥文是一種拼音文字,字母一般為三十六個,有基本元音四個,輔音三十二個。 回紇文是一種拼音文字,計有字母三十餘個,元音不多,而且多在應用中被省略,故不易辨別。用這種文字寫成的紙卷、碑刻,在新疆出土很多,今天它和突厥文一樣,只有少數專家才認得。 藏文產生於7世紀,也是一種拼音文字,共有三十個字母和四個元音符號。書寫有楷書及草書兩種。它的字義和文法,到11世紀後逐漸完善起來,它一直被藏族所應用。 蒙古族建國以前沒有文字,在與畏兀兒接觸後,始用畏兀兒字母(回紇文字母)拼寫自己的語言。忽必烈時,又命喇嘛八思巴依據藏文製成「蒙古新字」,即八思巴文。計有四十二個字母,包括元音十個,輔音三十二個,但學習與應用都較難。1307年喇嘛八合失又依據畏兀兒字母加以改進,這就基本上形成了今天使用的蒙古文。 滿族興起之初,曾一度借用蒙文,後在明萬曆二十七年(1599),由額爾德尼、噶蓋等,參照蒙古文製成了一種滿族文字。一般稱它為「無圈點文字」或舊滿文。清太宗時,又經達海改進,便成為「有圈點文字」,即新滿文。滿文是一種拼音文字,有元音六個,輔音十八個。 今天保存的用這些文字做的記錄,是研究我國古代各族人民的生產、生活以及民族間友好往來的重要史料。 (王恆傑) 文房四寶 「文房四寶」是指筆、墨、紙、硯。 毛筆的起源,很難考證。從前曾廣泛流傳「蒙恬造筆」的說法,許多人認為筆是秦國的大將蒙恬創造的。這種說法很不可靠。據專家研究,新石器時代彩陶上的花紋就是用毛筆描繪的,殷商時候甲骨上的文字,也有用毛筆書寫的痕跡。在古代文獻資料中,如《詩經·靜女》篇中就有「貽我彤管」的句子,有人認為「彤管」就是一種紅管的毛筆。更重要的是實物的發現,1954年,考古工作者在湖南長沙左家公山的戰國墓穴中,挖掘出一套寫字工具,其中就有一支用上好兔箭毛製成的毛筆。可見,在秦以前,毛筆已經出現了,所謂「蒙恬造筆」,可能只是改進了毛筆的製造方法。秦以後,毛筆的使用日益廣泛,毛筆的製造也愈加精良。三國的韋誕、唐朝的鐵頭、北宋的諸葛高,都是制筆的能手。據《清一統志》記載:元代湖州筆工馮應科、陸文寶精於制筆,他們的制筆技術世代相傳,不斷發展,「湖筆」的稱號聞名全國。至於湖筆究竟起源於何時,說法不一,有人認為是在元代,也有人認為是在南北朝時創始的。如果後一種說法可靠的話,那麼湖筆的歷史至今便已有一千多年了。 墨的產生,由來已久。東漢和帝時曾做過蘭台令史的李尤認為:墨、硯這兩件東西與文字同始於黃帝時代。可是這種說法缺乏事實根據,難以令人相信。據《莊子》一書記載:宋元君養了許多有名無實的畫師,有一次宋元君召他們作畫,這些人突然遇到考驗,焦急萬分,一個個擠眉眨眼,不知所措,只是在那裡裝模作樣地「舐筆和墨」。這個故事表明,戰國時候已經有墨,該是無疑問的了。古代制墨的原料和方法非常簡單,據說就是採取天然的礦物「石墨」稍稍加工而成。至於用松煙、油煙、漆煙和膠製成的墨,那是後來才出現的。三國時著名的書法家皇象談到墨時,有「多膠黝黑」的話,而制筆能手韋誕所做的墨也很出名,有「一點似漆」的稱譽,可見墨的質量在三國時已經達到很高水平了。五代時,墨的製造獲得進一步發展。據明朝陶宗儀的《輟耕錄》記載:北方墨工奚廷珪和他的父親奚超南遷,見到歙州地方松樹很多,就定居下來制墨。由於他們不斷地鑽研、改進,所制的墨使用起來光澤如漆,受到南唐後主李煜的重視,奚超父子被封為墨官,並賜姓「李」。宋朝時,歙州改名徽州,制墨家潘谷所做的墨尤為精妙,「徽墨」這個名稱也就開始流傳下來了。 紙是我國古代的四大發明之一。從文獻資料和出土文物看,西漢時代我國已經有了麻紙和絮紙。到了東漢中葉,蔡倫總結了前人造紙的經驗,改進了造紙方法,紙的質量顯著提高。東漢末年,左伯在這個基礎上又有了新的創造,所做的紙更為精良,得到「妍妙輝光」的贊語。後來,造紙手工業在全國普遍發展起來,造紙技術不斷提高,用以造紙的原料也愈來愈多,據宋朝蘇易簡的《文房四譜》記載:四川用麻、福建用嫩竹、北方用桑皮、浙江用麥稻稈、江蘇用繭、湖北用楮(chǔ),能做出各式各樣的紙,適應不同的需要。最適合於書寫、繪畫的要算是「宣紙」了。宣紙產於涇縣,涇縣唐代屬宣州管轄。傳說,蔡倫死後,他的弟子孔丹由於懷念師傅,很想造一種特別好的紙為師傅畫像作紀念,但沒有合適的原料,願望始終不能實現。後來,他看見倒在山溪里的檀樹,因年深日久,被水浸泡得發白,受到很大啟發,於是想到利用檀樹皮作紙,經過了多年的試驗,終於獲得成功。宣紙潔白、細密、柔韌,我國保存到現在的許多古代文獻、書畫很多就是用宣紙抄寫、繪製的。 硯是研墨的工具。據《文房四譜》引伍緝之的《從征記》說,魯國孔子廟中有一石硯,製作古樸,是孔子生前所用的東西。由此可見,秦以前已經有硯了。漢朝時,硯的製作達到了很高的水平。1956年,考古工作者在安徽太和縣漢墓中發現了一些圓形石硯,其中就有一副硯製作得非常精美。整副的硯分蓋、底兩部分,硯蓋外面隆起的提梁,雕出兩條通體帶鱗互相纏繞的長身獸;硯底鼎立的三足,刻著三組熊狀的花紋;硯身披有各種美麗的紋飾。這不僅是一隻合用的文房用品,而且還是一件很珍貴的藝術品。魏晉南北朝時候,制硯的材料非常廣泛,除了一般的石硯以外,還有豪華的銀硯和特製的銅硯、鐵硯。到唐代,硯的種類更多,尤其是用漢未央宮瓦和魏銅雀台瓦製成的瓦硯,以及用絳州(今山西新絳)汾河泥燒制的澄泥硯,特別名貴。宋朝時,石硯普遍流行起來,在各種石硯中,以端州(今廣東肇慶市端州區)地方出產的「端硯」最為人稱道。端硯在唐代已有製造,到宋朝始聞名全國。它的石質溫潤細膩,色澤凝重,紋彩典雅,一向被書畫家們視為珍寶。古代有許多珍愛端硯的故事,至今傳為佳話。據記載,宋代大書法家米芾有一次到宮中為宋徽宗寫一御屏;寫完,徽宗看了讚嘆不已,米芾乘機請求徽宗將剛才用過的端硯賜給他,徽宗答應以後,他急忙把端硯揣在懷裡,弄得滿身墨汁淋漓,引得徽宗大笑不止。 (宋生 易惠中) 書 我國最古的書,是春秋戰國時代廣泛流傳的簡策和版牘。簡策是用竹片寫的書,版牘是用木板寫的書。「簡」是指一種寫字用的竹片,其長度有二尺四寸、一尺二寸、八寸等幾種。把許多「簡」編在一起叫作「策」,「策」也可以寫成「冊」。今天我們說書一冊、上冊、下冊的「冊」字,就是這樣來的。 「版」是指寫字用的木板,「牘」是指已經寫了字的木板。版牘一般是用來寫短文章的,往往一塊版牘就是一篇文章。這是它和簡策不同的地方。不過,在沒有竹子的地方,也有用木板做成簡策的。 簡策和版牘上的字是用毛筆寫上去的,寫錯了就用刀子削去。古書上說,孔子在編定《春秋》時,「筆則筆,削則削」,意思就是說,該加的就用毛筆加上去,該刪的就用刀子把它削掉。可以想見,古時寫一本書要比我們今天寫一本書困難得多。 比簡策和版牘稍晚一點的書是帛書,就是在用絲織成的帛上寫的書。在帛上寫書,可以按照文章的長短隨時剪斷,捲成一束。今天我們說書一卷、上卷、下卷的「卷」字,就是這樣來的。 東漢時,造紙術經過蔡倫的改進以後,用紙做成的書就大量出現了。不過,當時印刷術還沒有發明,一切書籍都還是手抄本。如果誰想要念書,還得先從人家那裡把書借來,抄寫後才有書念。這樣不僅很費時間,而且很容易抄錯。可見古人念一本書,在物質條件上,比起我們今天來,不知要困難多少。 大約在唐朝中期,或者說在9世紀前半期,雕版印刷術發明後,用雕版印刷的書就出現了。現在已經發現的我國第一本印刷的書,就是在前面講到的唐懿宗咸通九年(868)印刷的《金剛經》。但是,這本最早印刷的書——《金剛經》,現在已經不在國內,陳列到外國(英國)的博物館中去了。(朱仲玉) 報紙 我國最早的報紙應該算唐朝時候的「邸報」。不過這是一種屬於政府公報性質的報紙,當然和現在的報紙性質還不完全相同。在《全唐詩話》中有這樣一段故事:有個叫作韓翃(hóng)的人,住在家裡沒有工作,有一天半夜,忽然有人來敲門賀喜,說他已經被委任為郎中的官了。韓翊感到很愕然,說:「你搞錯了,沒有這回事。」那人堅持道:「沒有錯,我明明看見『邸報』上有你的名字。」這裡所說的「邸報」,可以說就是一種報紙。 韓翊是唐朝代宗大曆年間(766—779)的一個著名詩人,由此看來,我國早在一千二百年前就已經有了報紙。 另外還有一個有關「邸報」的記載,比《全唐詩話》中提到的更早,這就是《孫樵集》中所說的「開元邸報」。孫樵是唐朝後期人,有一次,他找到了一些「邸報」,「邸報」中所記載的事情,都不是他生活著的那個時代的事情,據他考證,那是唐玄宗開元年間(713—741)的事情。據此,我國最早的報紙出現的年代就又比大曆年間提前了四五十年。 (朱仲玉) 鍋灶 四五十萬年以前,生活在北京西南周口店的「中國猿人」,就已經掌握了火;猿人洞中那常年不熄滅的火堆,就是最原始的爐灶。當然,當時還沒有什麼鍋子。 到了距現在四千多年以前的新石器時代,才出現了具有特定用途的「鍋」和「灶」。因為當時人類已經能製造各種適用的石制工具,發明了燒造陶器的技術,學會了養牲畜、種莊稼……隨著生產的發展,人類食物的品種日漸豐富,這樣就促進了炊事用具的發展,各種各樣的「鍋」「灶」便逐漸地完善起來。 近幾年來,我國考古工作者發現了不少新石器時代的房屋遺址,屋子中間幾乎都在地上挖有灶坑。下面我們舉幾個例子:在陝西西安半坡村,幾乎掘出了「仰韶文化」的整個村落;在村落的房子裡,多半是在中間正對著門道的地方挖掘灶坑,做成一個淺淺的瓢形。在陝西西部寶雞北首嶺的「仰韶文化」遺址里,也發現過同樣的房子,房子裡也有同樣設備的灶坑。再如河南陝縣廟底溝掘出的「仰韶文化」遺址里的房子,也是對著門道設置灶坑——為一種圓形的豎穴,深到一米左右。從全國各地的考古發現來看,當時差不多都把灶坑的位置安排在房屋的中心,這大約是既要利用灶坑中的火炊煮,又要利用它來取暖和照明的緣故。 在這樣原始的灶坑上做飯、燒水,如果要用鍋子就必須支架子或者把它吊起來,否則那是很不方便的。所以當時人們用的「鍋」很特別,下面帶著三條腿,這樣放在灶坑上,才穩固;就是不放在灶坑上,只要在「鍋」下面燒上柴火,也可以烹煮食物。這些三足「鍋」的種類很多,其中一種叫鬲(lì),它下面的三隻腿是中空的,像三條尖口袋,煮東西時把東西倒進去,火在三條袋足的中間燒,裡面的東西很快就可以被煮好。另一種是「鼎」,是一種盆子或罐子樣的東西,下面帶著三條實心的腿,可以算是一隻自己帶有鍋架子的「鍋」。以上兩種是古代人最常用的器物。鬲多用來煮飯,鼎大概常常用來煮肉、燒菜。現在做飯時蒸東西用籠屜,那時候用一種「甑(zèng)」,是一個底部穿有許多孔的大盆子,把它放在鬲或鼎上用來蒸飯的;後來乾脆把甑和鬲接合起來製成一個完整的器皿,叫作「甗」(yǎn),是專門蒸東西用的自帶蒸鍋的「籠屜」。 這時候所使用的各種「鍋」,都是用土燒成的陶器。由於所用陶土的質料和燒制時火候不一,有的呈紅色,有的呈黃色,也有的呈灰色或黑色,等等。為了使燒制時陶胎內的水分容易逸去而避免產生裂紋,在製造陶胎時往往攙入許多砂,有時也用蚌殼末、雲母屑等,在考古學上稱這樣的陶器叫「夾砂陶器」,它和現代的「砂鍋」差不多。到了青銅時代,一部分「鍋」雖然改鑄成銅質的了,但陶製的仍舊很流行;直到鐵器廣泛使用以後,這些陶質的「鍋子」才漸漸銷形滅跡。大約在漢代,一般人家普遍使用現在這樣高的爐灶,鬲、鼎等炊事用具不需要再帶上很長的足,於是便被改變成為沒有足的鍋了。 在新石器時代,除了固定挖在地上的灶坑外,還有一種用陶土燒成的輕便小爐灶,使用起來很方便。在廟底溝的「仰韶文化」遺物中,就有一種夾砂紅陶的灶。灶身像一個大的平底盆子,前面開著一個梯形的火門,灶下還有三個短足。灶口上部接近邊沿的內壁上,有三個凸瘤,正好承接著放在灶上的扁陶釜(鍋)。如果灶腔里燒上火,釜里就可以燒水或烹煮東西了。 (楊泓) 家具 在原始社會裡,人們過著最簡單的生活,當然談不到使用家具。當時人們休息是坐在地上或睡在地上的,因為地上很硬很潮,坐時睡時總要鋪墊一些東西,比如植物的枝葉啦,或是獸皮啦,等等。當發明了編織技術以後,也自然會鋪墊蓆子。這種「席」,如果也可以算做家具的話,就是室內最古老的家具。在我國古代,很長時間保持著席地坐臥的習俗,一直到漢代,席還是最常用的家具,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仍還離不開它。那時一般的席是蒲草織的,好一些的加上絹帛的邊緣,更貴重的還有用絲織的「繡茵」。 最早出現的家具還有床。殷代的甲骨文里,就有「床」字的形象。1957年在河南信陽發掘的戰國時期的楚墓里,有不少雕飾精美的漆、木家具——床、幾、案等,這是我國現存的年代較早的一組木製家具實物。出土的木床長2.18米,寬1.39米,四周圍有欄杆,下面有六個足。床很矮,床足才高19厘米。到漢代,床還是比較矮的。在漢代的畫像石和壁畫裡,常常有坐在床上的人物畫像,有的床就是一個矮平台,有的下面有四足,它的用途和席一樣廣泛。 床上往往要張掛帳子,帳子的形制,一般多做成復斗形狀。古詩《孔雀東南飛》中所說的「紅羅復斗帳,四角垂香囊」的句子,指的就是這種形制的帳子。至於宮廷貴族們所用的帳子,自然就更加講究,裝飾也更為華美,帳頂往往飾有金蓮,四角裝有金龍口銜的彩色穗子。 席地而坐或坐在矮床上,如要飲食或書寫,就臨時放置案、幾。案的形狀,就像一個大托盤,下面有足。有作圓形的,下面有三足;有作長方形的,下面有四足。講究的案是漆案,四角有銅飾。案一般都不太大,很輕,也不太高,一般不過20厘米。幾是狹長形的,下面兩端裝足,在坐累了時可以倚伏在上面休息,稱為「憑几」。晉代以後,流行一種憑几,幾面作圓曲形,下面有三個獸蹄狀的足,形式古樸、大方。 裝藏東西,一般用箱子,也有立櫃。河南陝縣的東漢墓里,出土了一件綠釉陶櫃模型,是方形的,下面有四足,上面有可以開啟的櫃門。 至於在室內作隔斷的,除了帷幔外,還有屏風,這種屏風多安設在床的後面和兩側。另外還有一種「步障」,用布帛製成,也作隔斷用。 魏晉以後,家具有了變化。這時,由於一般建築物加高了,所以室內的陳設也相應地加高。例如,晉代大畫家顧愷之畫的《女史箴圖》中,床的高度就和現代的差不多。另外,一些少數民族的用具也傳入中原地區,例如在漢朝末年,北方少數民族的「胡床」傳了進來,而且逐漸廣泛流行。這種「胡床」,大約就是以後的「交椅」一類的東西,可能就是椅子的前身。 最晚到唐代,出現了真正的椅子。1955年在西安發現了唐玄宗的寵臣高力士之兄高元珪的墳墓,墓室正壁上的人畫像就是坐在椅子上的。敦煌的唐代壁畫裡,也畫有椅子。看來這時椅子的樣式結構還很古拙,都是仿效建築中大木作手法。同時由敦煌的唐代壁畫和傳世的唐代繪畫裡,可以看到當時已使用了桌子,有簡單的長方形板桌,也有製作精緻的長桌。除了桌、椅外,也還有方凳等物。 桌椅一出現,人們逐漸改變了席地坐臥的方式,改為坐椅子、凳子了,這樣也就引起了許多日常生活用具的變化,也引起了生活習俗方面的變革。從五代時南唐顧閎中繪的《韓熙載夜宴圖》中,可以看到當時的家具已很齊備,有椅子、鼓凳、桌子、矮几、大床、屏風等。但是這些家具還不像現在的家具那樣,放置在室內一定的位置,而是用時放置,用畢即撤除。 到宋代,桌椅家具才普遍地使用起來。在河北巨鹿縣宋城遺址中,掘出過北宋末年徽宗崇寧年間(1102—1106)的木製桌椅,這是很珍貴的發現,是我國現有的罕見的宋代實用木製家具。從宋代的繪畫及墓葬里的壁畫和殉葬的家具模型來看,這時家具的品種已經顯著增多,除桌、椅以外,還有床、凳、屏風、高几、櫃、衣架、巾架、曲足盆架、鏡台等;並且在製作上也有了不少變化,上面還出現了華美的雕花飾件。 (楊泓) 跪拜 在京劇中,老百姓見官得跪著,小官見大官得跪著,大官見皇帝也得跪著,跪之不足,有時還得拜上幾拜,好像人們長著膝蓋就是為著跪、拜似的,為什麼會有這種禮節呢? 根據古書的記載,我們知道,原來戲台上的跪、拜,確實反映了古代人們的禮節。例如,清末大學士瞿鴻禨(jī)的日記里,就記載著清朝的官員們和皇帝、皇太后談話的時候,都一溜子跪在地上,他們大多數人都年紀大了,聽覺不好,跪在後邊的聽不清楚皇帝說的什麼,就只好推推前邊跪的人,問到底說的是什麼。有的筆記還記著這些年老的大官,怕跪久了支持不住,特地在褲子中間加襯一些東西,名為護膝。而且,不只是宮廷、官府如此,民間也是這樣的,如蔡邕(yōng)《飲馬長城窟行》:「長跪讀素書,書上竟何如?」古詩:「上山采蘼蕪,下山逢故夫。長跪問故夫,新人復何如?」《後漢書·梁鴻傳》說,孟光嫁給梁鴻,帶了許多嫁妝,過門七天,梁鴻不跟她說話,孟光就跪在床下請罪。《孔雀東南飛》:「府吏長跪答,伏維啟阿母。」可見婦女對男子、兒子對母親也是有長跪的禮節的。 這到底是什麼緣故呢?原來古代人是席地而坐的,那時候沒有椅子、桌子之類的家具,不管人們在社會上地位的高低,都只能在地上鋪一條蓆子,坐在地上。例如漢文帝和賈誼談話,談到夜半,談得很投機,文帝不覺前席,坐得靠近賈誼一些,聽取他的意見。至於三國時代管寧和華歆因為志趣不同,割席絕交,更是膾炙人口的故事。正因為人們日常生活,學習也罷,工作也罷,都是坐在地上的,所以跪、拜就成為表示禮節的方式了。宋朝朱熹對坐、跪、拜之間的關係,有很好的說明。他說: 古人坐著的時候,兩膝著地,腳掌朝上,身子坐在腳掌上。要和人打招呼——肅拜,就拱兩手到地;頓首呢,就把頭頓於手上;稽首則不用手,而以頭著地,這些禮節都是因為跪坐著而表示恭敬。至於跪和坐又有小小不同處:跪是膝著地,伸腰及股。坐呢?膝著地,以臀著腳掌。跪有危義,坐則稍安。 從朱子的這段話來看,宋朝人已經弄不清跪、坐、拜的由來了,所以朱熹得作這番考證。 有人不免提出疑問,人們都坐在地上,又怎麼能工作和吃飯呢?這也不必擔心,古人想出了辦法,製造了一種小几,放在席上,可用以寫字、吃飯。梁鴻吃飯的時候,孟光一切準備好了,舉案齊眉,把案舉高到齊眉毛,以表示在封建社會的男尊女卑制度下,妻子對丈夫的尊敬,這個案是很小很輕的,要不然,像今天一般桌子那樣大小,孟光就非是個大力士不可。 因為古代人們都是坐在地上的,所以就得講清潔衛生,要不然,一地的灰塵,成天坐著,弄得很髒,成何體統? 到了漢朝後期,北方少數民族的一種家具——胡床,傳進來了,行軍時使用非常方便,曹操就曾坐在胡床上指揮過作戰。後來從胡床一變而為家庭使用的椅子,椅子高了,就得有較高的桌子,從此人們就離開了蓆子,不再席地而坐,改為坐椅子、凳子了。 人們的生活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在席地而坐的時候所產生的反映封建等級制度和上下尊卑的禮節——跪和拜卻仍舊習慣性地繼承下來,並且從此坐和跪拜分了家,跪和拜失去了和生活方式的任何聯繫,單純地成為表示敬意和等級差別的禮節了。 (吳晗) 穿衣打扮 商朝人多穿齊膝短衣,扎著褲腳。衣著材料除麻、葛外,已有十分細緻的紬(同「綢」字)子。奴隸主貴族的衣服上,多織繡花紋,連腰帶、衣領和袖口,也有花紋。貴族男子常戴帽子,有一種平頂式帽,到春秋戰國還流行;漢代的「平巾幘(zé)」,就是從它發展而來的。婦女多梳頂心髻,橫貫一支圓骨簪;有的還在頭頂兩旁斜插兩支頂端帶小鳥形的玉簪。大姑娘梳辮子,小孩子則梳兩個小丫角兒。男女貴族身上都佩玉,玉被琢成各種小動物形象,最常見的一種為玉魚。奴隸只能穿本色粗麻布或粗毛布衣服,光頭無發,有的頭上包巾子,纏得高高的,和現代西南苗族人一樣。 到西周,統治階級穿衣服,日益講究寬大。周天子坐朝、敬天、辦婚喪大事,衣服各不相同;由於迷信,出行還得按季節、定方向穿不同顏色的服裝,配上相宜顏色的車馬。穿皮毛也分等級,不能隨便。獵戶打得的珍貴的狐、獺(tǎ)、貂、鼠都得全部上繳,不能私下使用,也不許出賣。一般平民,年老的在名義上雖可穿紬衣,其實何嘗穿得起?也只能和奴隸一樣穿粗麻布或粗毛布短衣,極窮的只好穿草編的牛衣——即冬天蓋到牛身上的草編蓑衣! 春秋戰國時代,貴族的生活越加奢侈,穿的衣服更加華麗,佩的玉也越發精緻。劍是這個時期的新兵器,貴族為了自衛並表示闊氣,經常還得有一把鑲金嵌玉的寶劍,掛在腰間皮帶上。皮帶頭有用銅或骨、玉做成的帶鉤絆住,講究的帶鉤必用銀鑲金嵌玉做成,而且式樣很多。男子成年必戴冠。貴族的冠高高上聳,有的又和個倒覆的杯子相似(古代的杯子式樣多是橢圓形)。年輕婦女梳辮子,梳法多種多樣。有的婦女喜戴圓圈帽,而且還在頰邊點一簇胭脂點(聚成三角形),眉毛畫得濃濃的。女孩梳兩條大辮子,向兩邊分開;穿的衣長度齊膝,下沿折成荷葉邊。貴族男子流行八字須,兩角微微上翹。武士則喜留大毛鬍子。舞人無論男女,衣袖都極長。打獵人由於經常在叢林草澤中活動,衣褲特別緊小。 歷史上所說的「趙武靈王胡服騎射」,所謂「胡服」,究竟是什麼樣子?根據現存有關材料推斷,「胡服」的特徵約有四點:①衣長齊膝,袖子很小;②腰間束有附帶鉤的皮帶,可松可緊;③頭上戴一頂用毛氈或皮革做的尖尖帽,和餛飩差不多(後來人把它叫「渾脫帽」,到唐代還一度流行);④腳上穿著短統皮靴。因為這樣裝束,騎在馬上作戰特別方便。 秦漢大一統局面出現後,衣服的式樣也比較統一起來。統治者戴的冠,前梁高聳,向後傾斜,中空如橋;梁分一梁、三梁、五梁幾種,上面另加金玉裝飾,表示爵位等級。凡是有官爵的人,無分男女,還得把一條丈多長的絲絛(按品級顏色各不相同),摺疊起來掛在右腰邊,名叫「組綬(shòu)」。貴族男子這時已改佩環刀,普通男子頭戴巾、幘。巾子多用來包裹頭髮,幘則如平頂帽,上加個「人」字形帽梁(不加帽梁就叫「平巾幘」)。漢代婦女已不再點三角形胭脂,但卻常用黛(青黑色的顏料)石畫眉毛;髻子向後梳成銀錠式,向上梳的多加假髮。年輕姑娘依舊梳辮子,也有松松綰(wǎn,盤繞起來打成結、扣)成一把,末後結成一小團,成個倒三角形的。這時期,最貴的衣服是白狐裘,春秋戰國時就已價值千金。最貴的衣料是錦繡,上面有各種山雲鳥獸花紋,比普通紬子貴二十倍。西北生產的細毛織物和西南生產的木棉布、細麻布,價格也和錦繡差不多,一匹要賣二兩金子。當然,這些材料只有貴族用得起,一般勞動人民是連做夢也不敢想的。 魏晉以來,男子流行戴小冠,上下通行。「組綬」此時已名存實亡,玉佩制度也漸次失傳。貴族身邊的佩劍已改用木製,留個形式而已。紅紫錦繡雖然依舊代表富貴,但統治階級多喜歡穿淺素色衣服。帝王有時也戴白紗帽,一般官僚士大夫,多喜用白巾子裹頭。在東晉貴族統治下的南方,普通衣料是用麻、葛,有的地方用「蕉布」「竹子布」「藤布」;高級的衣料是絲麻混合織物「紫絲布」和「花綀」(shū)。在諸羌胡族貴族統治下的北方,統治者還是喜歡穿紅著綠,先是短衣加披風,到北魏時改為寬袍大袖,唯帽子另做一紗籠套上,名叫「漆紗籠冠」。至於普通老百姓,無論南北,都是一樣,始終穿短衣——不過北方人穿上衣有翻領的,穿褲子有在膝下紮帶子的。這種裝束,直到唐代還通行於西北。特別是翻領上衣,幾乎成了唐代長安婦女最時髦的服裝式樣。 唐朝的服色,以柘黃為最高貴,紅紫為上,藍綠較次,黑褐最低,白無地位。由於名臣馬周的建議和閻立本的設計,唐朝恢復了帝王的冕服,並制定了官服制度。官服除用不同顏色區分等級外,還用各種鳥銜各種花的圖案來表示不同的官階。通常服裝,則為黑紗幞(fú)頭,圓領小袖衣;紅皮帶(帶頭有等級之分),烏皮六合靴。幞頭後邊兩條帶子變化很多,或下垂,或上舉,或斜聳一旁,或交叉在後,起初為梭子式,繼而又為腰圓式……從五代起,這兩條翅子始平直分向兩邊,宋代在這個基礎上加以改進,便成了紗帽的定型樣式。不當權的地主階級及所謂隱逸、野老,多穿合領寬邊衣,一般稱為「直掇」。平民或僕役多戴尖氈帽,穿麻練鞋,且多把衣服撩起一角扎在腰間。婦女騎馬出行,必戴「帷帽」,帽形如斗笠,前垂一片網簾(中唐以後此帽即少用)。女子的衣裙早期瘦而長,裙系在胸上;髮髻向上高聳,發間插些小梳子,多的有五六把;面部化妝多在眉心貼個星點,眉旁各畫一彎月牙。這時,中原一帶的婦女喜著西域裝,穿翻領小袖上衣,條紋褲,軟錦蠻靴;有些婦女還喜梳蠻鬟椎髻,嘴唇塗上烏膏,著吐蕃裝束。這時期,流行一種半袖短外褂,叫作「半臂」,清代的馬褂和背心,都是由它發展而來的。 趙匡胤「黃袍加身」,做了宋朝的開國皇帝,重定衣服制度,衣帶的等級就有二十八種之多。黃袍成了帝王的專用品,其他任何人都不許穿,穿了就算犯罪。規定的官服,有各種不同花色。每遇大朝會或重要節日,王公大臣們必須按照各自的品級,穿上各種錦袍。皇帝身邊的御林軍,也分穿不同花紋的染織繡衣。宮廷內更加奢侈,衣服、椅披、椅墊,都繡滿花紋,甚至綴上珍珠。皇后的鳳冠大大的,上面滿是珠寶,並且還有用金銀絲盤成整出王母獻壽的故事的,等於把一台戲搬到了頭上。貴族婦女的髮髻和花冠,都以「大」為時髦,發上插的白角梳子有大到一尺二寸的。貴族婦女的便服流行瘦長,一種罩在裙子外面類似現代小袖對襟褂子式的大衣甚流行。衣著的配色,打破了唐代以紅紫、藍綠為主色的習慣,採用了各種間色,粉紫、黝紫、蔥白、銀灰、沉香色等,配合使用,色調顯得十分鮮明;衣著的花紋,也由比較呆板的唐式圖案改成了寫生的折枝花樣。男子官服仍是大袖寬袍,紗帽的兩翅平直向兩旁分升,這時已成定型。便服還是小袖圓領如唐式,但腳下多改穿絲鞋。退休在野的官僚,多穿「直掇」式衫子,戴方整高巾(又名「東坡巾」或「高士巾」,明代還流行)。棉布已逐漸增多,南方還有黃草布,受人重視。公差、僕役,多戴曲翅幞頭,衣服還相當長,常撩起一角扎在腰帶間。農民、手工業者、船夫,衣服越來越短,真正成了短衣漢子。 契丹、党項、女真族先後建立了遼、西夏、金政權,他們的生活習慣保留了濃厚的遊牧民族的特色,在穿戴上和漢人不大相同。契丹、女真男子,一般多穿過膝小袖衣,長筒靴子,佩豹皮弓囊。契丹人有的披髮垂肩。女真人則多剃去頂發,留髮一圈結成兩個小辮子,下垂耳後。党項男子多穿團花錦袍,戴氈帽,腰間束唐式帶子,上掛小刀、小火石等用物。女真婦女衣小袖左衽(衣襟)長衫,系一絲帶,腰身小而下擺寬;戴尖頂錦帽,腦後垂兩根帶子。党項婦女多穿繡花翻領長袍。後來,由於遼、金統治者採用了宋代服制,所以契丹、女真族的裝束和漢族的裝束區別日益減少。紬緞也多是南方織的。 元朝的官服用龍蟒緞衣,等級的區別在龍爪的多少,爪分三、四、五不等,有法律規定,不許亂用。明清兩代還依舊這樣。在元代,便服還採用唐宋式樣。一般人家居,衣多敞領露胸;出門則戴盔式折邊帽或四楞帽,帽子用細藤編成。蒙古族男子多把頂發當額下垂一小綹,如個小桃子式,余發分編成兩個大辮,繞成兩個大環,垂在耳後。貴族婦女必戴姑姑冠;冠用青紅絨錦做成,上綴珠玉,高約一尺,向前上聳,和直頸鵝頭相似。平民婦女或奴婢,多頭梳頂心髻,身穿黑褐色粗布、絹合領左衽袍子。長江上游已大量種植棉花,織成棉布。 明代,皇帝穿龍袍。大臣穿繡有「蟒」「鬥牛」「飛魚」等花紋的袍服,各按品級,不得隨便。一般官服多為本色雲緞,前胸後背各綴一塊彩繡「補子」(官品不同,「補子」的彩繡也不同)。有品級的大官腰帶間垂一長長絲絛,下面懸個四寸長象牙牌,作為入宮憑證。冬天上朝,必戴皮毛暖耳。普通衣服式樣還多繼承宋、元遺制,變化不大。這時結衣還用帶子,不用紐扣。男子頭上戴的巾,有一種像一塊瓦式,名「純陽巾」,明太祖定名為「四方平定巾」,讀書人多戴它;另有一種帽子,用六片材料拼成,取名「六合一統帽」(喻意全國統一),小商販和市民多戴它。婦女平時在家,常戴遮眉勒條;冬天有事出門,則戴「昭君套」式的皮風帽。女子有穿長背心的,這種背心樣式和兵士的罩甲相近,故又叫「比甲」或「馬甲」。 清代的服裝打扮,不同於明代。明朝的男子一律蓄髮綰髻,衣著講究寬大,大體衣寬四尺,袖寬二尺,穿大統襪、淺面鞋;而清代的男子,則剃髮垂辮(剃去周圍的頭髮,把頂發編成辮子垂在背後),箭衣馬蹄袖,深鞋緊襪。清代官員服用石青玄青緞子、寧紬、紗,做外褂,前後開衩,胸、背各綴「補子」(比明代的「補子」小一些)一方(只有親王、郡王才能用圓形),上繡各種禽獸花紋,文官繡鳥,武官繡獸,隨品級各有不同:一品文官繡仙鶴,武官繡麒麟;二品文官繡錦雞,武官繡獅子;三品文官繡孔雀,武官繡豹子;四品文官繡雲雀,武官繡老虎;五品文官繡白鷳(xián),武官繡熊……一般人戴的帽子有素冠、氈帽、便帽等幾種。便帽即小帽,六瓣合縫,上綴一帽疙瘩,俗名西瓜皮帽。官員的禮帽分「暖帽」(冬天戴)、「涼帽」(夏天戴)兩種,上面都有「頂子」,隨著品級不同所戴的「頂子」顏色和質料也不同:一品官為紅寶石頂,二品官為紅珊瑚頂,三品官為亮藍寶石頂,四品官為暗藍寶石頂,五品官為亮白水晶頂……帽後都拖著一把孔雀翎,普通的無花紋,高級官僚的孔雀翎上才有「眼」,分一眼、二眼、三眼,眼多表示尊貴。只有親王或對統治階級特別有功勳的大臣才被賞戴三眼花翎。平民婦女服裝,康熙、雍正時,時興小袖、小雲肩,還近明式;乾隆以後,袖口日寬,有的竟肥大到一尺多,衣服漸變寬變短。到晚清,城市婦女才不穿裙,但上衣的領子轉高到一寸以上。男子服式,袖管、腰身日益窄小,所謂京樣衫子,把一身裹得極緊,加上高領子、琵琶襟子、寬邊大花坎肩,頭戴瓜皮小帽,手拿一根京八寸小煙管,算是當時的時髦打扮。一般地主、商人和城市裡有錢的市民,很多就是這樣的裝束。 (沈文) 音樂 商代的樂器現在出土的已經很多,有磬、鍾、鼓、鐸、鈴、塤(xūn)等,大概都是商代後期的遺物。其中最大、最完整的一件是1950年在河南安陽殷墟武官村大墓出土的大石磬,質地細膩,上面刻著精美的虎形。商代已有「編磬」「編鐘」——把音高不同的磬或鍾分別編排在一起。河南輝縣出土的陶塤能發十一個不同的音。甲骨文中有「龠(yuè)」字,就字形看(指甲骨文字形,下同),像原始的「排簫」;又有「樂」(樂)字,就字形看,像木架上張著絲弦,因此有人認為它原來就是一種樂器。可以推斷,商代的音樂已經相當發達,而且還有了一定的樂律知識。 在商代,已經有了職業樂人(其中大部分是奴隸身份)。這種樂人,世世代代從事音樂工作,他們吸收和總結勞動人民在音樂活動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對於音樂藝術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人們在長期的音樂實踐中探索到一些規律,因而導致音樂理論的形成;有了音樂理論,便更促進了音樂的發展。 音樂來自民間,是人民的辛勤勞動和無窮智慧,孕育出音樂的精英華彩。社會不斷地發展,人民生活不斷地發生變化,新的音樂也就不斷地湧現出來。 第一次大規模地搜集整理民間音樂開始於西周時期,到春秋時期告一段落。當時經過選擇整理的一部分歌詞,流傳到今天,稱為《詩經》。《詩經》中的作品,一部分是貴族的樂歌,大部分是各地的民歌。民歌中有砍伐檀樹的勞動者在詛咒不勞而獲的貴族,逃亡的人把統治者比作貪得無厭的大老鼠,從這裡,我們聽到了被壓迫者反抗的號角聲。 西周時期已經有「十二律」和「五聲」的知識。「十二律」相當於西洋音樂的音名,代表十二個不同的標準音高。「五聲」指宮、商、角、徵(zhǐ)、羽,代表音階,相當於西洋音樂的唱名。「五聲」之外,加上「變徵」「變宮」,稱為「七聲」。 戰國時代,楚國的音樂興盛起來。詩人屈原搜集民歌進行加工,並以民歌為基礎,創作新的詩篇,充滿了熱愛祖國和人民的熱情。 楚國的音樂到西漢初年,仍然流行,當時稱為「楚聲」。漢武帝設立了一個音樂管理機構——樂府,廣泛地搜集各地的民歌,加以整理。樂府曲大體上可以分為兩類,即「鼓吹曲」和「相和歌」。「鼓吹曲」是軍隊、儀仗隊和隆重的典禮上所用的音樂,「相和歌」是一般的流行歌曲。東漢繼續搜集整理民間音樂,現在流傳下來的漢樂府詩大部分是東漢的作品。 三國曹魏時期,「相和歌」中的三調發展起來,「瑟調以角為主,清調以商為主,平調以宮為主」。三調之中,「清調以商為主」,舉「清商」以代表三調,所以稱為「清商三調」。魏國設置「清商署」,掌管流行的樂舞。西晉繼承了曹魏的音樂,音樂官署中也有「清商署」。魏晉「清商署」雖然由「清商三調」得名,但所演奏的音樂不會只限於「清商三調」,也必然吸收了當時的民歌,這些民歌大都出於北方各地區。 西晉滅亡後,晉元帝南渡,建立東晉政權。以「清商三調」為主的北方音樂,隨著東晉政權到了江南,對南方的音樂必然有所影響。東晉之後,南方歷宋、齊、梁、陳四朝,統稱為南朝,國都都設在建康(今南京)。南朝的「新聲」大體上包括「江南吳歌」和「荊楚西曲」兩大類。前者是今江蘇一帶的民歌,後者是今湖南、湖北一帶的民歌(因為這一帶在建康的西方,所以稱為「西曲」)。 晉室南渡後的北方,「清商三調」等樂曲仍然流行於民間。北魏搜集漢、魏以來的「相和歌」「清商三調」,南朝的「吳歌」和「西曲」,以及雜舞曲等,統稱為「清商樂」。「清商樂」或稱「清樂」,成為漢代以來中原及南方各地傳統音樂的總名稱。這個時期,北方的音樂仍然是以漢族音樂為基本,由於時代的進展、民族的遷徙雜居,西域音樂陸續地傳進來,正在醞釀一種融合各種因素的新音樂。所謂西域音樂,是指我國西部少數民族和中亞等地的音樂而言。 隋朝繼承了南朝和北朝的文化。隋文帝時,由於準備整理音樂,曾引起對於音樂問題的一場爭論。參加爭論的大致分為三派:一、顏之推、蘇夔(kuí)、何妥等排斥西域音樂,主張完全採用中原舊樂。二、鄭譯主張採用龜(qiū)茲(今新疆庫車)琵琶七調的樂律,傾向西域音樂。三、萬寶常主張以中原音樂為基本而吸收西域音樂。萬寶常的老師是祖珽(tǐng),祖珽在北齊,他的父親祖瑩在北魏,都整理過音樂。祖珽說祖瑩整理音樂的原則是「華戎兼采」。這次爭論繼續了好幾年。歷史證明,音樂的發展走的是「華戎兼采」的道路。 隋文帝設置「七部樂」,隋煬帝改為「九部樂」;「七部樂」或「九部樂」都是宮廷宴會時表演的節目。 唐代沿用隋代「九部樂」。到唐太宗貞觀十四年(640)改為「十部樂」。其後,宮廷宴會又改用「坐部伎(通「技」,技藝)」和「立部伎」。「坐部伎」在堂上坐著演奏,「立部伎」在堂下站著演奏,節目都是融合各民族、各地區的音樂因素而創造的大型樂舞。唐玄宗開元二年(714),設立內、外教坊。教坊是為封建統治階級享樂而設置的,但也是搜集樂舞並安置訓練樂工的地方,同時也是傳播樂舞的地方。當時著名的歌唱家李龜年和舞蹈家公孫大娘都是教坊的成員。 唐代的樂曲大體上可以分為兩類:一般的樂曲稱為「雜曲子」,具有一定規模的、結構複雜的大型樂曲稱為「大曲」。樂人往往選擇整齊的五言或七言詩配在樂曲里唱,詩人為樂曲作的歌詞也都是五七言詩(個別樂曲也有六言歌詞);但後來也有人逐漸試驗著依照樂曲的節拍而填寫歌詞,句子或長或短,當時稱為「曲詞」或「曲子詞」,這就是「詞」體的開端。詞體中雖然還保存著一部分齊言詩的形式,但畢竟占少數。 北宋在音樂史上顯示出一個新階段:唐代以前,搜集整理音樂的工作掌握在官府手裡;從北宋起,民間藝人的音樂和戲劇活動日漸加強,而官府管理音樂的力量日漸削弱。汴京(開封)的民間藝人已經有了固定的表演地方,叫作「瓦子」。瓦子裡又分各種戲場,叫作「勾欄」。瓦子成了公共娛樂場合,非常熱鬧。南宋的首都臨安(杭州)已有許多民間藝人團體,稱為「社」,如「緋雲社」「遏雲社」等。規模大的社擁有三百多人。兩宋時代,填詞唱詞成了時代的風尚。在南宋偏安江南的時候,金統治下的北方廣大地區,一方面繼承了一部分北宋音樂,另一方面又產生了許多新的民間樂曲。 北宋出現了「雜劇」和「諸宮調」。用大曲的曲調演唱故事,逐漸形成雜劇。採用許多宮調不同的樂曲,分為若干組(每組宮調相同),來演唱故事,這種音樂形式稱諸宮調。諸宮調運用起來極為靈活,而且聽眾也不會感覺單調,比用大曲又進了一步。南宋初年,宋雜劇及諸宮調和今浙江溫州一帶的民間歌曲相結合,演變成「溫州雜劇」,也稱「南戲」或「戲文」。金代董解元著的《西廂記》就是諸宮調體的代表作。 元代,北方民族又有遷徙流動,外國人遷入中國的也很多,因此中國音樂又增添了新的成分。宋金以來流傳在北方的宋雜劇及諸宮調和北方的民間歌曲相結合,演變成「北劇」,即元雜劇。除了雜劇之外,還湧現了許多新民歌,歷史上稱為「散曲」。散曲包括「小令」和「套數」兩類。小令即只曲,套數由同一宮調的若干只曲組合而成。當時由於戲劇盛行,許多樂曲和舞蹈都被吸收在戲劇里,音樂和戲劇分不開。此後在城市裡,單獨演奏樂曲或表演舞蹈的機會就相對地減少了,這種情況到了明清時代更為顯著。 明代,各地區由民間歌舞發展而成的地方戲也都興盛起來。這時不但劇種多,而且戲劇——特別是南戲的規模也達到成熟階段。宋元南戲流傳到江西弋(yì)陽一帶,和當地的民間樂曲結合,產生了「弋陽腔」;南戲流傳到江蘇崑山一帶,和當地的樂曲結合,產生了「崑山腔」(崑曲)。明末清初,弋陽腔和崑曲最為盛行。 明神宗萬曆二十四年(1596),朱載堉(yù)發明了「十二平均律」,比德國人魏克邁斯特的同樣發明,約早一百年。萬曆二十八年(1600)義大利人利瑪竇來中國傳教,帶來了「七十二弦琴」(鋼琴),並寫成《西琴曲意》八章,但這時歐洲音樂對中國沒有產生什麼影響。 清代乾隆中期(18世紀中葉)以後,崑曲漸衰,而所謂「亂彈」者代之而興。「亂彈」即指京腔、秦腔、弋陽腔、梆子腔、羅羅腔、二黃腔等,這些腔調里集中了不少優秀的民間樂曲。明清兩代的樂譜保留下來的很多,而且有許多樂曲依然流傳在民間。 清代宮廷宴樂中除了主要的樂舞之外,還先後吸收了邊疆地區和鄰國的樂舞八種:「瓦爾喀樂」(吉林東部女真族中的一個部落),「朝鮮樂」,「蒙古樂」,「回部樂」(新疆),「番子樂」(西藏),「廓爾喀樂」(尼泊爾),「緬甸樂」,「安南樂」(越南)。 從鴉片戰爭以來,我們的民族文化——包括音樂在內,受到了嚴重摧殘。新中國成立以後,由於國家的重視,它才被大規模地發掘整理,重新估價。傳統音樂也得到了繼承和發展,推陳出新。 (陰法魯) 舞蹈 我國舞蹈的起源,就考古發掘的材料推斷,當不後於新石器時代。 據史書上講,夏朝時,祀神之舞,已很發達。 殷墟出土的實物證明,在商朝,舞蹈已有樂器伴奏。考古工作者在殷墟土層中曾發現過印在泥土上的漆鼓花紋,說明殷代已經有了鼓。古語說「鼓之舞之」,鼓是一種舞蹈伴奏樂器,由於鼓的存在,可以推知舞的存在。在殷墟發現的大石磬,也是舞蹈伴奏樂器。《尚書》上說,「擊石拊(fǔ,擊、拍)石,百獸率舞」,這兩句話描寫的是古代人在狩獵之後,模仿百獸的動作,隨著敲擊的石磐節拍而起舞的一種情景。大概原始的「擬獸舞」,就是這樣產生的。 到周代,有了「文舞」和「武舞」的區別。文舞和武舞的起源,都與人類的勞動生活有關。文舞手執羽(鳥羽之類)旄(máo,牛尾之類),是表演漁獵時代原始人類獵得獵物後抒發愉快心情的一種舞蹈;武舞是表演原始社會的人類與野獸做鬥爭或與敵人做鬥爭前的準備動作以及獲勝後如何表示歡樂的一種舞蹈。這種舞,最看重步伐一致。「鬥獸舞」也是武舞的一種,在周朝的銅器獵壺上,在漢朝的石刻畫中,還可以看到以這種鬥獸為題材的藝術形象。 古代舞蹈,到漢朝有了很大發展。漢武帝時,漢政府設有專門收集整理音樂歌舞的總機構——樂府。模仿獸類的擬獸舞,漢代仍然流行,東漢人張衡的《西京賦》中就有關於這種舞蹈的描寫。漢代常見的舞蹈,有「長袖舞」「折腰舞」「槃舞」「巾舞」等多種。 長袖舞和折腰舞在秦以前就已經有了。河南洛陽金村戰國古墓中曾出土過雕刻一對長袖舞女的玉佩。安徽壽縣戰國楚墓中也發現過相類的玉制舞女。在湖南長沙的楚國墓里,曾發掘出一具上面繪有樂舞的漆奩(lián,婦女梳妝用的脂粉盒子),奩上的舞女像也是長袖。古代諺語說「楚王好細腰」,「楚辭」說「小腰秀頸」,腰細能增加舞的輕盈姿態,戰國時楚國宮廷中細腰舞十分流行。漢朝的長袖舞、折腰舞,就是繼承了楚國的舞蹈藝術而發展起來的。漢畫中所表現的舞蹈女子,多是長袖細腰,有的舞女腰身甚至纖細到能向後蜷曲成環狀。東漢傅毅《舞賦》中所講的「體如游龍,袖如素蜺(ní,與『霓』字意義相同)」,形容的正是這種長袖細腰的舞姿。據《西京雜記》說,漢高祖劉邦的戚夫人擅長跳翹(qiáo,舉起的意思)袖折腰之舞。什麼叫翹袖折腰舞?據《漢書·張良傳》記載,有一次劉邦對戚夫人說:「你為我跳楚舞,我為你唱楚歌。」由此可見,所謂翹袖折腰舞,原來就是楚國宮廷中流行的長袖細腰舞。 槃舞是在槃鼓上跳舞。表演這種舞時,先在地上布置槃鼓(多用七個),然後舞人在鼓上跳舞。從漢朝到六朝,此舞一直很受歡迎。漢武梁祠石刻中,有舞人倒立舞於槃鼓上的畫像,大概描繪的就是這種槃舞。 巾舞是持巾而舞,《宋書》說這種舞又名「公莫舞」。表演巾舞時,常連帶表演「白紵(zhù)舞」。巾舞和白紵舞可能是一種同類的舞蹈。漢鏡銘文中有「舞白紵(一種類似麻的植物,纖維可織布)」。這樣的話,大概白紵舞也興起於漢代。 此外,漢代還有鞞(bǐng)舞,不知起源於何時。鞞舞在南朝梁的名為鞞扇舞,舞者手執鞞扇,以助舞姿的蹁躚。至今流行在淮河流域一帶的花鼓燈舞和流行在雲南一帶的花燈戲,舞人也是以手巾與扇子作為不可少的舞具,可能就是古代巾舞和鞞舞遺風的流傳。 魏晉時代,設立樂府以收集整理民間歌舞,情況沒有太大的改變。西晉亡後,晉統治者南遷,建立東晉政權,北方歸各少數民族貴族統治;由於南北政治、經濟發展的不同,文化生活和風習好尚的不同,因此南北的舞蹈藝術也便各有不同。 南北朝時,舞蹈藝術有了新的發展。 在南朝,樂舞藝術一方面繼承了魏晉以來北方樂舞的傳統,另一方面又吸取了江南地區民間樂舞的精華。這時期,流行在南方的舞蹈主要是雅舞和雜舞。雅舞的表演是在統治階級祭祀天地祖先的場合,雜舞的表演是在一般宴會的場合。另外,這個時期在南方流行的「西曲歌」與「子夜吳歌」,其中也包括不少舞曲。西曲歌指的是傳播在今河南、湖北、湖南一帶的民歌。《古今樂錄》講,西曲歌有三十四曲,其中有十六曲為舞曲。這十六曲是:《石城樂》《烏夜啼》《莫愁樂》《估客樂》《襄陽樂》《三洲樂》《襄陽蹋銅蹄》《採桑度》《江陵樂》《青驄白馬》《共戲樂》《安東平》《那呵灘》《孟珠》《翳(yì)樂》《壽陽樂》。十六曲中有不少是女子的情歌,可以推知這種舞必為女舞。西曲歌舞不是單人舞,而是隊舞,原為十六人,到梁代減為八人。子夜吳歌是晉朝時吳(今江蘇省)地女子子夜所作的情歌,也可作為舞曲,在民間流傳很廣。六朝和唐朝人的詩中,常把《子夜歌》和「前溪舞」連類並舉,前溪舞是晉朝吳興(在今浙江省)人沈充創作的一種舞蹈,在民間流傳也很廣。 在北朝,自北魏以來,即盛行鮮卑「北歌」:《慕容可汗》《吐谷渾》《部落稽》《巨鹿公主》《白淨王太子》。北齊時,胡舞漸流行,其中有一種安樂舞,行列方正像城郭,是一種大型舞,北周把它叫作城舞,舞者八十人,舞時都罩上木製的彩繪獸面具,披著假髮,穿戴著皮襖、皮帽。今天,在西藏的跳神舞中,我們還仿佛能看到這種舞蹈的風姿。在這時期,今新疆一帶以及新疆以西的中亞地區,有不少樂工、舞人挾著自己精湛的技藝,先後東來;中原的人民,喜好他們的藝術,並且努力學習他們的藝術。在各族人民的長期文化交流中,中亞樂舞、新疆樂舞和中原地區原有樂舞相結合,另形成一種具有新風格的樂舞;這種樂舞,為以後隋的「九部樂」和唐的「十部樂」開闢了先路。尤可注意的是,這時期在北方出現了一些帶有情節性的舞蹈,如《舊唐書·樂志》和《樂府雜錄》等書所記的「踏搖娘(《樂府雜錄》作『蘇中郎』)」「蘭陵王」「撥頭」「蘇幕遮」等舞便是。這些新舞的出現,更使中原地區的原有樂舞增添了生命的活力。 唐代,中國的封建文化發展到一個高峰,藝術的各方面,都取得很高成就。唐代的舞蹈,融合了國內各民族和印度、波斯等民族的舞蹈藝術,孕育發展,又有了新的創造。唐太宗設置的「十部樂」(包括舞),就是集當時樂舞之大成。唐玄宗時,新創製的「霓裳羽衣舞」曲,在樂舞藝術上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安史之亂後,唐代的樂舞日漸衰落,「十部樂」也因政治上的劇烈動盪而散亡。五代十國時期,樂舞的興盛和繁榮,始終趕不上唐朝。 宋代繼承唐代的「大曲」,並加以發展,於是宋代的歌舞劇開始登場。宋代的大曲,有歌有舞,歌舞相間進行,而且按照「歌者不舞,舞者不歌」之例,歌人與舞人分司其事,此點與明以後的崑曲及各地方戲唱做兼能者有很大不同。大曲的演奏,大體可分三部分:「散序」,「排遍」,「入破」。演奏前兩部分,舞者不出場,至「入破」,演奏到達高潮,羯鼓、蠻鼓、大鼓與各種管弦樂齊奏,舞者入場,隨著音樂的節拍,婆娑起舞。宋代大曲屬於舞曲者,有「採蓮舞」「柘枝舞」「花舞」「劍舞」「漁父舞」等多種。採蓮舞和柘枝舞都是五人隊舞,舞者多為女童。舞時有分作五方(東、南、西、北、中)的,有轉作一行的,也有分為雙行的。宋代的著名文人如鄭僅、晁(cháo)補之、秦觀、毛滂、洪适等,都有舞曲留世;文人們大量作舞曲,可見宋代的樂舞一定很興盛。宋代有些舞曲,不僅帶有故事情節,而且兼有賓白(歌唱之間的說白。兩人對語叫「賓」,一人自語叫「白」)、念、唱。這種舞曲,為後世金代院本(劇本)與元代雜劇奠定了基礎。 明清時代,舞蹈藝術融合於戲劇的表演中,成為正式的歌舞劇,盛行於南北各大都市。 (常任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