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考古學史 · 第三章 宋至明的考古
由周至唐,古物在政治與學術兩方面個別的貴重,故上文分為兩章敘述;宋以後的古物,政治與學術打成一片,故不另分章。
一 宋代的考古
宋初對於古物,也是不注重的,他承五代時周顯德二年九月一日敕,「除朝廷法物軍器官物及鏡並寺觀內鐘磬鈸相輪大珠玲鐸外,應兩京諸送州府銅器物諸色,限五十日內並須毀廢送官」《五代會要》。是以他「或發古冢,毀佛像器物」鑄錢《宋史·食貨志》。及至宋真宗咸平三年西曆一〇〇〇年政府仿漢宣帝美陽得鼎古事,詔儒者考正:
按舊圖雲「咸平三年,好畤令黃鄆獲是器,詣闕以獻,詔句中正杜鎬詳其文」《考古圖》卷二《仲信父方旂甗銘釋》。
「咸平三年乾州獻古銅鼎,狀方而有四足,上有古文二十一字,詔儒臣考正而句中正杜鎬驗其款識,以為史信父甗。中正引《說文》甗甑也。又引《墨子》夏後鑄鼎四足而方,《春秋傳》晉侯賜子產二方鼎雲,此其類也。」《金石錄》卷十一甗銘引《真宗實錄》。
至仁宗景祐時因正樂而始為「不毀」,於是注意古物。
「景祐中修大樂,冶工給銅更鑄編鐘,得古鐘有銘於腹,因存而不毀,即寶龢鍾也。修知太常禮院時,嘗於太常寺按樂,命工扣之,與王朴夷則清聲合。初王朴做編鐘皆不圓,至李照等奉詔修樂,皆以朴鍾為非,及得寶龢,其狀正與朴鍾同,知朴為有法也。」《集古錄跋尾》卷一古器銘。
「慶曆中葉清臣守長安,得秦公鐘上之,大樂考之,音中大呂。」《東觀餘論·秦昭和鍾銘說》。
「皇祐中詔定大樂,有司校之,皆與《周官》不合。」《考古圖》卷二《方乳曲文次鬲銘》。
「皇祐中議樂官既逸胡琴等,雲《明堂位》有著尊……」《考古圖》卷四《壺尊銘》。
「皇祐三年詔出秘閣及太常所藏三代鐘鼎器付修太樂所參較齊量,又詔墨器以賜宰執。承相平陽公命承奉郎知國子監書學楊元明釋其文。」《籀史》。
政府既注意古物,官吏及人民多為呈獻。
「咸平三年好畤令黃鄆獲是器,詣闕以獻。」《考古圖》卷二《仲信父方旂甗銘釋》。
「咸平三年同州民湯善德,獲於河濱以獻。」《考古圖》卷三《太公缶釋》。
「慶曆中葉清臣守長安,得秦公鐘上之。」《東觀餘論·秦昭和鍾銘說》。
「崇寧初商州得古鼎,刻文甚完……尋上之。」《續考古圖》卷四《鼎釋》。
「崇寧元年泰州甘谷新邊民耕得之,獻於定西高廟。」《續考古圖》卷二《熊足盤》。
「崇寧三年甲申歲,孟冬月,應天府崇福院掘地得古鐘六枚,以宋公鍾又獲於宋地,宜為朝廷符瑞,尋上進焉。」《續考古圖》卷四《公鍾》。
其時士大夫亦喜古物。
「嘉祐中劉敞為永興守,長安為秦漢故都,多古物奇器,埋沒於荒基敗冢,往往為耕夫牧豎得之,遂得傳於人間。劉氏喜藏古器,由此所獲頗多。」《集古錄跋尾》卷一。
「士大夫知留意三代鼎彝之學實始於伯時李公麟神宗哲宗時人。」《籀史》。
據哲宗元祐七年呂大臨《考古圖》所列收藏古物的,共有四十處:
(1)秘閣按此當為帝王所藏。
(2)太常按即《集古錄跋尾》雲「修知太常禮院時」,為政府置造樂器處。
(3)內藏按原注云「皇祐中降付修文伏樂所」,與秘閣為二,故另列。
(4)河南文氏潞公
(5)丹陽蘇氏子容
(6)臨江劉氏邍父
(7)河南張氏景先
(8)睢陽王氏仲至
(9)新平張氏舜民芸叟按即張舜民字芸叟。
(10)廬江李氏辟伯時按即李辟字伯時。
(11)開封劉氏瑗伯玉
(12)京兆田氏槩
(13)扶風乞伏氏
(14)京兆呂氏
(15)京兆薛氏紹彭道祖
(16)眉山蘇氏子瞻
(17)潁川韓氏持正
(18)京兆范氏巽之
(19)洛陽曹氏
(20)東平榮氏啟道
(21)河南寇氏准
(22)丹陽蔡氏肇天啟
(23)河南許氏
(24)河南
(25)扶風王氏筌子其
(26)京兆孫氏求祖修
(27)鄴郡竇氏
(28)河南王氏康功師文
(29)鄱陽法相院按卷四《龍文三耳卣》雲「今法相院僧傳摹其器以示人」,是法相院為一寺院。
(30)河南李氏
(31)東平王氏禹玉
(32)京兆母氏沅清臣
(33)京兆李氏庠彭
(34)東明劉氏槩仲平
(35)京兆陳氏
(36)華陰宋氏子安道卿
(37)京兆孫氏默
(38)成都大慈寺僧
(39)廬江高氏
(40)淮陽趙氏
《續考古圖》所列有:
(1)范忠獻
(2)河南李善初
(3)東明王氏
(4)咸陽張詢殿直
(5)楊與權
(6)廬江李伯時此即《考古圖》所列第十李辟
(7)張才元婿
(8)王師文康功此即《考古圖》所列第二十八王康功
(9)王晉玉玠
(10)新平張氏此不知是否《考古圖》所列第九張舜民
(11)睢陽王氏此不知是否《考古圖》所列第八王仲至
(12)祖孟廣博
(13)張伯均
(14)京兆呂氏此不知是否《考古圖》第十四所列京兆呂氏
(15)李元均宰
(16)呂子功侄
(17)克中
(18)榮詢之咨道大夫以「榮氏所收古器最盛,凡百餘種……取二十六種續編於此」。
(19)趙承規茂曾
(20)松島吳氏衍
(21)丁伯容
(22)楚氏朝宗
(23)姚義夫雄
(24)趙仲忽周臣
(25)邢和叔恕
(26)臧仲修大年
(27)李仲明試
(28)程之奇
(29)克一姪
(30)張伯均侄
此外如《遊宦紀聞》言:「慶元間單路分煒字丙文……居黔陽,好古博雅,所蓄奇玩甚富,仍精於辨別。」
以上共計七十處,除重複五處外,尚有六十五處,除政府及寺院五處外,私人收藏者有六十家。但《續考古圖》系「在紹興三十三年之後」《四庫總目》,與《考古圖》相差約百年,舊收藏之家只有五人,其原因是:
「宣和間內府尚古器,士大夫家所藏三代秦漢遺物,無敢隱者,悉獻於上。」《石林避暑錄話》卷三。
政府及士大夫搜羅古物的情形是:
「宣和間內府尚古器。士大夫家所藏三代秦漢遺物,無敢隱者,悉獻於上。而好事者復爭尋求,不較重價,一器有值千緡者,利之所趨,人競搜剔山澤,發掘冢墓,無所不至,往往數千載之藏,一旦皆見,不可勝數矣。吳珏為光州固始令,先申伯之國而楚之故封也,間有異物,而以避遠人未之知,乃令民有罪皆入古器自贖。既而罷官,幾得五六十器。與余遇汴上,出以相示,其間數十器尚三代物。後余中表繼為守,聞之微用其法,亦得其十餘器。乃知此類在世間未見者尚多也。范之才為湖北察訪,為紿言澤中有鼎,不知其大小,而耳見於外,其間可過六七歲小兒。亟以上聞,詔本部使者發民掘之,凡境內波澤悉干之,掘數十丈訖未有,之才尋見謫。」《石林避暑錄話》卷三。
政府貯藏情形是:
「而宣和殿後,又創立保和殿,左右有稽古、尚古、博古等閣以貯之。」《鐵圍山叢談》。
政府及士大夫所得的古物,多為玩賞:
「尊彝鼎敦之器,猶出於山岩屋壁隴畝墟墓之間,形制文字且非世所能知,況能知所用乎?當天下無事時,好事者畜之,徒為耳目奇異玩好之具而已。」呂大臨《考古圖序》。
但有幾部關於考古書出版,茲略為介紹於下:
(1)呂大臨的《考古圖》十卷自序於元祐七年即西曆一〇九二年,所收銅器為二百十一,玉器十三,每物繪其圖並摹其文,釋文列在下面,將出土地收藏者,並器的高深容的尺寸,復加考證。
(2)《博古圖錄》亦稱《宣和博古圖》三十卷,有謂王黼或宋徽宗所作,其書成於宣和五年一一二三年以後。所收器為二十類,八百三十九器。每類各有總說,亦系繪圖摹之,釋文列在下面,後列其器的高深口徑闊的尺寸,容若干升,重若干兩,加考證於後。
(3)《續考古圖》五卷,作者已佚,書成在紹興三十二年一一六二年之後,所收共百器,亦繪圖摹文,他是依《考古圖》而作的。
(4)薛尚功的《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二十卷,其書以紹興十四年一一四四年刻,所收夏器二,商器二百零九,周器二百五十三,秦器五,漢器四十二,共五百十一器,除夏器為吳越器誤認外,而商器亦多系周器。未繪圖,只摹銘文,下列釋文,旁加考證。
(5)王俅《嘯堂集古錄》二卷,序於淳熙丙申一一七六年共三百四十五器,但自洗以下二十八器排列失序,恐為補作。上摹其文,下列釋文,未有考證。
(6)王厚之《鐘鼎款識》一卷,紹興時人,款識五十九種,系將秦熺、朱敦儒等所藏之物,輯其拓本而成是書。
(7)張掄《紹興內府古器評》二卷,《四庫提要》以為明人所作。按此書共七十器,而有五十器已見於《博古圖錄》,這當是其器被金人所擄,僅餘於此,非明人偽作。由此書可以看出南宋對於考古已衰落了。
(8)歐陽修的《集古錄跋尾》十卷,其書成於嘉祐六年一〇六一年。專為考證銅器及石碑的。歐陽修所以編《新唐書》及《新五代史》,就是根據他所得的碑帖材料。
(9)趙明誠的《金石錄》三十卷,其書成於紹興中,與《集古錄跋尾》大致相同。但較歐陽書材料多。
(10)洪适的《隸釋》二十七卷,自序於乾道三年一一六七,自卷一至卷十九,共列碑一百九十二,卷二十錄《水經注》中碑,卷二十一至二十三錄《集古錄》中碑,卷二十四至二十六錄《金石錄》中碑,卷二十七錄《天下碑錄》中碑。
(11)洪遵的《泉志》十五卷,分為正用品,不知年代品,外國品,壓勝品四類,原書無圖,明徐象梅加入圖形,但圖並不照實際的古錢繪畫,是依《泉志》之文,用想像之圖。書為今存最古之錢譜,而圖則不能用。
(12)王象之的《輿地記勝》四卷,自序作嘉定辛巳一〇四一年,他上承《水經注》的遺法,下開後世分地研究古物之風,將各地的碑目及石刻的所在,詳為列出。
(13)聶崇義的《三禮圖》《四庫總目》稱宋太祖時詔頒行於世。其書專將古代的器物、衣服、宮室等,繪成圖形,當亦有依照古物原形而摹繪的。
(14)李誠的《營造法式》卷,自序作於元符三年一〇九二年,對於古代宮殿的建築詳為考證的。
其他如陳思的《寶刻叢編》二十卷,婁機的《漢隸字源》五卷,曾宏父的《石刻鋪敘》二卷,曾鞏的《元豐》題跋一卷,黃伯思的《東觀餘論》二卷,董逌的《廣川書跋》十卷,翟耆年的《籀史》一卷,鄭樵《通志》中的《金石略》三卷,及逸名的《考古圖釋文》一卷,《寶刻類編》八卷,均為考古上重要之書。
《鐵園山叢談》雲「政和間尚方所貯至六千餘數百器……數至萬餘」,余據《考古圖》二二四器,《博古圖錄》八九三器,《續博古圖》一〇〇器,《嘯堂集古錄》三四二器,《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五二器,《鐘鼎款識》六〇器,《紹興內府古器評》七〇器,合計共二千二百器。其中當有重複者在,而與政和間較,不及三分之一。王靜安先生又加入《集古錄》、《金石錄》、《東觀餘論》、《廣川書跋》共十一種書,將其有文字的著為《宋代金文著錄表》,共得六百四十三器。
北宋哲宗、徽宗時,對於古物搜集的甚多,但大部分被金人擄去:
「靖康北徙,器亦並遷」。元馮子振序楊《增廣鐘鼎篆韻》。「平遼宋所得古器」。《大金國志》。是以在政和時內府有六千餘器,至《紹興內府古器評》只有七十器,所存不過百分之一。
又將所有盡為銷毀,鑄成貨幣:
紹興六年「斂民間銅器」,紹興十三年「至為發冢墓」,紹興二十八年「出御府銅器千五百事付泉司,大索民間銅二百餘萬斤」《宋史·食貨志》。是以在紹興三十二年以後作的《續考古圖》列收藏家三十人,而無「秘閣」「太常」「內藏」,是內府所藏盡毀,私人所藏僅餘百器,是南宋對於考古有些中衰的樣子。但餘風尚存,如史祁於淳熙「癸卯知棉州……博採近郊石刻置之集古堂」。《蜀中名勝記》。
兩宋人關於考古的著作,容媛女士的《金石書錄目》列王俅至薛尚功二十二人,連闕名的,共書三十種。而李遇孫的《金石學錄》,列兩宋由郭忠恕至周密共六十一人。楊殿珣的《宋代金石佚書目》,共列八十九種《考古》第四期。可知宋人對於考古興趣之濃厚。
二 金、元、明的考古
金人對於古物,系得自遼宋,以為不祥而盡毀:
「靖康北徙,器亦並遷,金汴季年鐘鼎為祟,宮殿之玩,毀棄無餘」。元馮子振序楊銁《增廣鐘鼎篆韻》。
「海陵正隆三年,詔毀平遼宋所得古器。」《大金國志》。
「俄遇都邑傾覆,悉入金營,散落不存,惟圖錄規模班班尚在,可以流傳不朽耳。」《鐵圍山叢談》。
其學者元好問著《故物譜》,以古物為「外物之外」,亦有輕視意。是金代沒有考古可言。
元代對於考古的專著,有朱德潤的《古玉圖》,吾邱衍的《學古篇》及《周秦刻石釋音》,潘昂霄的《金石例》,潘迪的《石鼓文音訓》,單禧的《漢校官碑釋文》,梁有的《文海英瀾》等。涉及考古的,有徐碩的《至元嘉志》三十二卷,其中碑碣為十一卷,又如鄭杓的《衍極》、《論瘞鶴銘》。姚桐壽的《樂郊私語》、《辨天冊碑》等。而陸友的《研北雜誌》,以石鼓文系宇文周之物,不從唐宋人之舊說,另闢新解。
《古玉圖》元至正元年作所列的收藏家,有孫元明、武林王氏、高仲器、婺南陶氏、趙伯昂、張德常、張太監、曾元理、王立章、柯博士、劉衍祥等。並有古玩鋪的「集古齋」,及專收藏瓷器的「瓷器劉家」。可知元代對於考古亦有專門研究的。
梁有於「天曆間奉敕歷河南北,錄金石刻三萬餘通,上進」《金石學錄》。元代既遣使訪碑,是元代對於考古亦為注意。
明代以八股取士,文尚虛偽,故對於考古遠不如宋而且不及元。清亦以八股取士,但因文字之獄,士大夫受禍者不少。後因籍收四庫書,焚禁不少,有志之士乃為考古之學以避禍。政府對於考古,一為仿造,一為毀壞。
宣德仿古造爐及其私仿:
「宣德三年三月初一日,上諭工部尚書呂震曰:『今有暹邏國剌迦滿靄者,所貢洋銅,厥號風磨,色同陽邁,朕思所用,堪鑄鼎彝,以供郊壇宗廟內庭之用,今著……應鑄鼎彝,可照《博古》、《考古》諸書,並內庫所藏柴汝官哥均定等窯,器皿款式典雅者,照式鑄束。……共計三千三百六十五件。』」《宣和鼎彝譜》。
時有私仿者為監鑄官吳邦佐,「琴書侶者,宣德年監鑄鼎彝官臣吳邦佐別記也,凡所私鑄之爐,皆署『琴書侶』篆款,置作色彩,一如真宣」。《宣爐匯釋》八。
崇禎毀古銅器及宣爐以鑄錢:
「上又將內庫歷朝諸銅器盡發寶源局鑄錢,內有三代及宣德年間物,製造精巧絕倫,商人不忍舊器毀棄,每稱千斤,願納銅二千斤,監督主事某不可,謂古器雖毀棄可惜,我何敢私為輕重。商人謂宣銅下爐尚存其質,三代間物則質清輕之極,下爐後惟有青煙一縷爾,此則誰認其咎?監督謂聖情猜疑甚重,若如公言,必增聖疑,如三代物不便下爐,則有監督內官公同驗視,罪不在我。」《烈皇小識》卷六。
《明史·食貨志》言隋世盡銷古錢,啟、禎時廣鑄錢,始括古錢以充廢銅。與上文可參照。
明代收藏家雖不多,而以朱存理為首:
「元季明初中,吳南園何氏,笠澤虞氏,廬山陳氏書籍金石之富,甲于海內,繼其後者,存理其尤也。」《江南通志》。
華夏搜羅亦富:
「華夏搜羅極富,居錫山,築真賞齋以儲古碑刻。」《金石學錄》卷二。
天一閣藏碑刻亦多:
「明天一閣藏書,名重海內,其藏弆碑刻尤富……自三代迄宋元,凡五百八十餘通。」《金石學錄》卷二。
考古著作之大者:
王世貞有《古今書法苑》七十六卷,自四十五卷至末卷,俱錄金石,其題跋之精,在明為第一。
楊慎輯《金石古文》十四卷,抄錄三代至秦漢石刻全文。都穆著《金薤琳琅》二十卷,亦錄古碑全文。
曹昭著《格古要論》分十三門,王佐取其書而增之,名《新增格古要論》十三卷,亦收入西洋古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