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三百年哲學史 · 第八章 公羊學派

第一節 公羊學派之淵源 清末時,勃興一大思潮,與西洋民主思想攜手,以鼓吹共和革命之精神,遂為「辛亥革命」之大動力者,厥惟「公羊學派」。此派之思想,與現今所謂「社會哲學」相類。求之於古,則墨法二家,頗多相通之處。 此學派發生之動機,最初是因於考證學之途窮,無發展之餘地。學界才智之士,欲打破多年之因襲,另闢一新境地;其結果,遂發見西漢之「今文學」,再轉而包容內外之民主思想,應用於實際,遂為社會革命之工具;民國共和之成功,此派之先驅鼓吹,極有關係。然革命成功之後,此學派已無人問及,蓋斯學初不過一時利用之工具,宜其有此現象也。 自顧炎武、惠士奇諸人,鑒於明學之空疏,提倡考證學以來,六朝唐學之復古,漸成風尚。其中有閻若璩著《古文尚書疏證》,明斷「《古文尚書》」為王肅偽作。學者遂並疑肅以下六朝之註疏,而信馬融、鄭玄之學,力求復於東漢。士奇之子棟,即是「東漢古文學」之中堅。乾隆嘉慶以來,「東漢註疏學」,達於全盛時期。研究愈進步,又發現新事實,覺此古文學,乃是劉歆媚事王莽,立為官學,而自任校纂之職者,當然不能認為足信之經典,而真正之經典,不能不求於西漢之「今文」,於是「今文學派」遂勃興。但是西漢十四博士之今文經傳,在西漢末年,已為當時流行之古文經傳所壓倒。今文學衰滅之原因,未必如現代公羊學派所說,全由於東漢偽古文之出現。蓋西漢今文學者,率皆秦代舊儒,其思想多方士化,有神秘迷信的傾向,謂為得經傳之正統,自不可能。而古文學派之大師,如服虔、馬融、鄭玄等,皆是一代名儒;其中如鄭玄,尤為淹博;董仲舒、何休之主觀的理想主義之今文派,決非其敵手。況後來晉代之杜預、王肅等,又皆承古文學之緒,西漢之經傳,至此遂歸堙滅。及唐孔穎達作《十三經註疏》,又悉遵東漢之古文學;一蹶不振之今文學派,僅何休注之《公羊傳》,尚流行於世,保其一縷之命脈。何注雖有徐彥之為之疏,然徐疏對於何義,別無發明。何之本色,全然保存。故清代公羊學派,專力何休之注,遂於何之暗示及預言之處,感一種趣味;加以潤色,欲更創一新生命,此即「公羊學派」之起源,何休之注,為此派惟一之根據。 《春秋》一書,經孔子生平之精力,筆削而成。其經傳之流於後世者,有《左氏》、《公羊》、《穀梁》三種:漢初盛行《公羊》學,宣元之間,兼立《穀梁》學官,《左傳》至西漢末始出世,東漢時方大行於世。《公羊傳》自孔門子夏之學統,而傳於公羊高,其所以盛行於西漢者,因其筆法有大一統寓尊王之意;且其「西狩獲麟」之解釋中,有「制春秋之義以俟後聖」之言;漢初公羊派學者,謂此聖人即指漢高祖,因而張皇其說,其書遂大行於世。《左氏傳》所以流行於東漢,說者謂因此書昭公二十九年之紀事中,有帝堯之子孫劉累為御龍氏一節記事,劉氏是帝堯之後裔,由此得以證明之故。但此說未必確實,蓋劉累之記事,在西漢時已有人奏聞,當時並未棄《公羊》而用《左傳》,而謂東漢反因此而有變更,其說自不能成立也。以事實言,殆是學派爭持之結果,優勝劣敗自然之淘汰。蓋西漢末古今文之爭,初不僅限於《公羊》與《左氏》,其他五經全體皆如是,東漢初古文學全盛,《左氏傳》之壓倒《公羊傳》,自是意中事也。自此以後,《公羊傳》束之高閣,僅有唐朝之啖助,宋朝之孫明復,曾為之解釋。(《春秋尊王發微》十二卷,孫明復著,收在《通志堂經解》中。) 至清朝則因考證學興,自惠棟一派之漢學者,經戴段二王盡力發展之後,東漢之註疏學,吸收盡淨;故方向一轉,武進之莊存與,遂注目及於公羊學;同縣有劉逢祿,又加以發揮。彼等之主張,大致亦以為東漢古文學,是鄭玄之一家言;西漢之今文學,則確有師承,源出上古,欲得先王之真精神,必於此著眼方可。且從來之考證學,惟以名物訓詁為主,而於古書之大義,常忽視之;可見彼等之學,全屬部分的研究;而非全體之思想。故求學之精神,當改變其方向,必以探索古書之微言大義為的,此《公羊傳》之所以可貴也。此派說「公羊學」是經義主張之學,「考證學」是經義疏通之學。 於此中有當注意之問題,即「公羊學派」之主張,與《公羊傳》並不相同。《公羊傳》是孔門子夏之弟子公羊高所作之春秋傳,其傳注是東漢何休之解釋,莊劉諸人,對於此傳之研究,所謂公羊學派也。在理後者當附承前者,但事實上所謂「微言大義」,兩無關係。詳言之:《公羊傳注》中,有許多奇怪之處,而《公羊傳》則惟說孔子之尊王大義而止。例如隱公「元年春,王正月」,《傳》文曰:「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曷為先言王而後言正月?王正月也;曷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明言奉周王正朔,以示尊王大義。然何休解此傳文,則謂文王是新受天命而為王,《春秋》是新受命而作王法之書,文王是假名,其實是指魯王,如此附會,與傳義殆無關涉。莊劉等又踵其說,而力求新解;存與著《春秋正辭》十三卷,逢祿著《公羊何氏釋例》十卷,所謂「張三世」、「通三統」、「絀周王魯」、「受命改制」諸義,更次第衍出。此種解釋,固然在西漢董仲舒之《春秋繁露》中,已發其端;董是有名之神秘家,其說繼承何休,及莊劉等之解《公羊》,亦是何休之說,與《公羊傳》本身,均無關係。晚近又有龔自珍其人,與「公羊學派」以絕大影響。自珍是段玉裁之外孫,初在段處治訓詁學;其才性不羈,不修細行,有詩人之風,喜今文,時引其義,以譏諷時政,排斥專制政治。且文辭瑰麗,一時初學者,大受其衝動。(有《文集》十卷,《詩詞》四卷) 又有魏源,學公羊於劉逢祿,亦張其說,與龔齊名。「今文學」遂由此漸達於隆盛。 是時學者,知鄭玄、馬融、許慎等之「古文學」,不足以盡「漢學」;同時輯佚之學亦盛行,搜集古經說之片言隻字,不遺餘力,又以今文派家法,擴大其範圍,研究及於他經,古今之文分野,至此遂益明顯。如馮登府之《三家詩異文疏證》二卷,陳壽祺之《尚書大傳注》,陳喬樅之《今文尚書經說考》三十六卷,《尚書歐陽夏侯遺說考》一卷,《三家詩遺說考》五十卷,《齊詩翼氏學疏證》二卷,陸續出世;既攻究今文之遺說,復論其家法之異同。魏源著《詩古微》十七卷認「毛傳」及「大小序」,皆為晚出之偽作;又著《書古微》十二卷贊同閻若璩之說,認《古文尚書》,為東晉晚出之偽作;更斷言東漢馬融、鄭玄等之古文說,亦非孔安國所傳之舊本。辭既博辨,對於古文學之攻擊,為力甚大。同時邵懿辰亦著《禮經通論》一卷,謂「《儀禮》十七篇」,本是足本,「《古文逸禮》三十九篇」,乃劉歆之偽作。又在魏源以前,劉逢祿曾著《左氏春秋考證》二卷,謂《左氏春秋》與《晏子春秋》、《呂氏春秋》等,同一性質,所謂記事之書,並非解經之書。於是《詩》、《書》、《左氏傳》、《逸禮》等,凡西漢末劉歆所力爭而立學官之「古文經傳」,至此皆變成可疑之書。 以上,是今文家竭其研究之精力,所得之成績,其中可取之點,固然不少。至王闓運、廖平時,其勢更張,及康有為其學遂至於大成。 第二節 公羊學派之內容 據何休注公羊之例,《春秋》中有「五始」、(元者,氣之始;春者,四時之始;王者,受命之始;正月者,政教之始;公即位者,一國之始) 「三科」、「九旨」、「七等」、(州、國、氏、人、名、字、子) 「六輔」、(公輔天子、卿輔公、大夫輔卿、士輔大夫、京師輔君、諸夏輔京師) 「二類」(人事、災異) 等條例。孔子之理想,即示在此等條例中。公羊家則尤重「三科」、「九旨」,奉為金科玉律。此二條孔廣森在其所著《公羊通義》之敘文中,亦解釋之。但與何休之說,則全不同。現在專論何說,則其所謂「三科」、「九旨」者如下: 新周故宋(殷微子所封之國)以春秋當新王(魯)是一科三旨也。(通三統之意思)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是二科六旨也。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 何說如是,其中實只三科八旨,想何氏遺漏內外(夷夏) 合一一科,茲就「公羊學」中諸要點,簡單說明之如次: (一)通三統 此思想是繼承前漢董仲舒之《春秋繁露》而來,謂新王受天命,行其革命時,一面改正朔,易服色,變禮樂,以一新天下之耳目。同時封前二王之子孫,存其王號,合新王為三王。如是則謂之「通三統」。此三王再以前二代之王併合之,則稱五帝。更溯而上,則稱九皇。但三統之義,要專指新,舊,舊舊,三代而言;其意惟優待與新王相接近之前二代;愈溯及古,則待遇當愈薄。(《春秋繁露》中《三代改制質文篇》,崔適《春秋復始》九卷參考。) (二)張三世 即所謂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三者;其記事出於「隱公元年」、「桓公二年」、「哀公十四年」等傳中。何休解釋此傳曰: 所見者,謂昭、定、哀、己與父時事也;所聞者,謂文、宣、成、襄、王父時事也;所傳聞者,謂隱、桓、莊、閔、僖、高祖曾祖時事也。異辭者,見恩有厚薄,義有深淺,時恩衰義缺,將以理人倫序人類,因制治亂之法。故於所見之世,恩己與父之臣尤深,大夫卒,有罪無罪,皆曰錄之,丙申,季孫隱如卒,是也。於所聞之世,王父之臣,恩少殺,大夫卒,無罪者曰錄,有罪者不曰,略之,叔孫得臣卒,是也。於所傳聞之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淺,大夫卒,有罪無罪,皆不曰,略之也,公子益師(無罪而不曰)無駭卒(有罪而不曰),是也。於所傳聞之世,見治起於衰亂之中,用心尚粗粗,故內其國而外諸夏,先詳內而後治外,錄大略小,內小惡書,外小惡不書,大國有大夫,小國略稱人,內離會書,外離會不書,是也。於所聞之世,見治昇平,內諸夏而外夷狄,書外離會,小國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晉侯會狄於攢函;襄二十三年夏,邾婁、鼻我來奔,是也。至所見之世,著治大平,夷狄進至於爵,天下遠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詳,故崇仁義,譏二名,晉魏曼多、仲孫、何忌,是也。 意謂《公羊傳》對於《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間之事之書法,全以孔子見、聞、傳聞之三時代為標準,雖同一事件,而書辭各異。至於「異辭」之理由,則因君臣之恩義,依孔子之見、聞、傳聞三時代之關係,有厚薄深淺之分,故記錄有詳有略,異辭之意義如是。 何休此種解釋,得當與否?姑且不論。但「公羊學派」以此「三世異辭」之說,一轉而看作社會進步之過程,誠屬創見,其根本思想,亦在此點。「公羊學家」以為孔子「傳聞之世」(孔子之高祖曾祖時代) ,是「據亂之世」;所聞之世(祖父時代) ,是「昇平之世」;「所見之世」,是「太平之世」,而所以為「太平」之故,則是因孔子出世而然。此外更加入「不異內外」之說,以發揮大同之精神。是蓋根據於何休之說,以為在據亂之世,內其國而外諸夏;昇平之世,內諸夏而外夷狄;太平之世,則夷狄進於爵,夷夏合一,天下行一統之治,萬民享平等之樂,此為孔子之社會觀,理想觀。孔子一生,以此太平大同之精神為始終,且本此以從事於教化。蓋孔子之社會進步之法式,是由近而遠,由親而疏,遠近親疏之過程,即其社會觀所由形成者也。 原來《公羊傳》中,「春秋內其國而外諸夏,內諸夏而外夷狄」之言,其意不過是說春秋之書法,有此二種,與「公羊學派」之「三世說」,初無關係,要之此說類似漢世讖緯家言,不免牽強附會。例如傳聞之世,雖確是「據亂之世」,然有齊桓晉文之翼戴周室,較勝於所聞所見之世。所聞之世,決不是昇平,亂臣賊子,且多於前。所見之世,更不能說是「太平」,一內外統夷夏之事實,在昭、定、哀時,決不能發見,苟一讀《春秋》,即知此言之無據也。 (三)絀周王魯 見上第一節「公羊學派之淵源」內。 (四)西狩獲麟 《公羊傳》說:「麟,仁獸也;有王者則至,無王者則不至,有以告者,曰:有麕而角者。孔子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反袂拭面,涕沾袍。」在公羊高之意,孔子此言,是嘆周室衰微之意,向來治經者,亦皆如此解釋。但公羊學家,則謂「世無王者而麟出現,是希望王者出現之意」。何休且謂「孔子預知漢之代秦,又知有六國之亂,及秦楚驅除之禍,民之罹害者久而泣也」。其專為漢朝立說,及囿於當時預言之思想,殆可不煩言而解。 (五)受命改制 此是說孔子雖不得在王者之位而行政事,但以素王自任。《傳》中「隱公元年春王正月」之王,即指文德之王(孔子) 而言。「西狩獲麟」之記事,則指孔子預知後世漢朝之當興,於是預為之製法。《論語·為政篇》中子張與孔子之問答,及《衛靈公》篇中顏淵問為邦二條,公羊家引以為證,謂為微言大旨。然此解釋之牽強附會,亦自不待說。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孔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孔子此言,是說易姓革命之事不可免,但小處可以損益,倫理綱常之大旨,則初不可動;固無革命及改革制度之意。「公羊學派」則始終取孔子之言,從抽象方面,認作孔子之微言大旨,以為孔子是素王,是預言者,是共和革新主義之人。又說孔子不僅於《春秋》說改制,即《論語》、《禮記》之記事中。亦改過周禮依殷禮。可見孔子不僅創理論的改制說,即實行之精神,亦如是也。 (六)春秋大九世之讎 此思想在清末革命,揭興漢排滿之大斾,有絕大影響。其來由則出於莊公四年,齊襄公吞滅紀國一條。此條在經文中:書「紀侯大去其國」,於齊未說滅,於紀未說奔。於是《左傳》解之為「紀為齊附庸,而奉其社稷,故不曰滅;不見迫逐,故不曰奔;大去,不返之辭也」。《公羊傳》則解之曰:「紀侯大去其國,大去者滅也;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襄公諱也;《春秋》為賢者諱。」至於襄公何以得稱賢?則因其九世祖哀公,曾被紀侯之先祖進讒言,見殺於周。襄公此次滅紀,因為復九世之讎之故。故孔子於《春秋》不書滅,寓讚美襄公之意。謂此種復仇,正是春秋之大義,於是興漢排滿,恰好借題發揮,揭為標幟,士氣大為鼓舞,結果遂使清朝退位,革命成功。此思想與其所主張「孔子大同主義」之精神,當根本不相容。今民國要以五族四萬萬同胞組織之,此思想當然不能適用而消滅矣。 以上是「公羊學派」之大略。大概是推衍孔子「仁」之精神,將自來無人注意之漢族民主大同之說,儘量發揮之。然在學理上,理論與材料,未能十分精煉;主觀的獨斷,與讖緯的強辨極多。若加以科學的精密分析,則其說立見破綻。然此派主張之結果,孔子之真精神,提出不少。數千年來,孔子完全為專制君主所利用,「孔學」變成帝王萬世之法,現在則面目一新,表現出孔子之全體,並顯出孔子確為世界的偉人,當是此派之大功。 第三節 康有為 一 略傳及著書 公羊學漸次發展,經王闓運、廖平至於康有為時,其思想次第實際化。有為想取孔子大同主義之精神,精密而實證之,於《公羊傳》外,更摭拾《禮記》、《孟子》、《論語》中之文,以求充實。謂孔子是懷抱太平大同理想之世界偉人,其在世時,未能實行其改革,因彼是素王手無實權之故。否則必早已斷行社會革命,可無疑義。繼孔子之正統,具述民主共和之精神者,無過於孟子。孟子書中,以民賊、獨夫、授田分產諸義,發揮大同之精神;至於荀子,則嚴君臣上下之分,要為小儒之魁。然孟子民主的言論,或有感於當時君主之自利主義而發;康氏一派,則利用之以為變法自強社會革命之理想,欲藉此出於直接行動。其弟子陳千秋、梁啓超等,則又取最足表現孟子之精神者,如黃宗羲之《明夷待訪錄》秘密翻印,鼓動天下。後與唐才常等,舉義旗於武漢,雖遭失敗,實為後來革命之導火線。 公羊學派諸子之目的,既利用此學為鼓吹社會革命之手段,故其學理,不甚充分,且多偏於主觀。如欲求永遠之價值,則斯學尚宜加以整理方可。 康有為,字廣夏,號長素,廣東南海人,清文宗咸豐八年(紀元一八五八)生,民國十六年歿(紀元一九二七)。初生時,清室已漸陵夷,綿延十五年之太平天國戰爭,雖幸得歸平定;而生靈之塗炭,財產之損失,則已不可勝數。此戰事平定時,有為方七歲,歐洲列強之壓迫,日漸緊急;既生於此時代,加以廣東南海地方,早與外人接觸,人民又富於進取心,康氏在此環境中,自有特殊之表見。 康氏早注目及於西歐之文明。當時歐洲宣教師,所譯政治法律方面之書,既有玩讀之機會,因此為棹進世界潮流之第一人。又抱非凡之文才,及明快暢達之筆,披瀝此種新思想,能使毫無遺憾,天下人心,宜乎大為所鼓舞。 且論列時事,極其痛快。光緒十五年(紀元一八八九),年三十一,以諸生伏闕上書,聳動天下。其時清廷頑固保守,以其改革案,為書生之囈語。康氏於是悄然歸故里,開萬木草堂學塾,以薰陶學生為事。弟子中如陳千秋、梁啓超等,皆有才幹,文章見識咸卓出,於是漸為世人所注目。不久中日戰事又發生,一敗塗地,舉國失色,而有為之先見,乃成事實。於是二次上書,有名之「變法自強策」,即是此次所作。(前後六次上書,稱為公車上書,但此第二次之上書,最為重大。) 因康氏之上書,光緒帝及左右之進步派,始認其變法自強策為重要。光緒二十四年,又值德人占領膠州灣,瓜分之勢且成。於是帝召見之,詢以天下大計及變法策。康氏感帝之知遇,慷慨以天下自任。惜其謀為袁世凱所泄,入於西太后之耳,保守派復從而擠之,於是全歸失敗。帝被幽於瀛台,康氏僅以身免,逃至日本。彼之政治的生命,從此終了,而經國之精神,反因此傳播,全國有志之士,皆認革新之必要。康氏雖抱太平大同之理想,而於現代,則認為小康之世,尚不可倡大同;苟早倡之,上下必至於紛亂,不可收拾。彼之見解如此,故於「張三世」之解釋,與其他「公羊學派」,亦稍有不同。其言曰:「凡世有進化,仁有軌道,世之仁有大小,即軌道大小,未至其時,不可強為,孔子非不欲在據亂之世,遽行平等大同戒殺之義,而實不能強也。可行者,乃謂之道,故立此三等,以待世之進化焉。一世之中,又有三世;據亂之中有太平,太平之中有據亂;如僅識族制親親,據亂之據亂也;內其國,則據亂之太平矣;中國夷狄如一,太平之據亂也;眾生若一,太平之太平也。一世之中有三世,故可推為九世,又可推為八十一世,以至無窮。」(《孟子微》卷一) 康氏蓋以社會進化之過程,由三世而九世,由九世而八十一世,以進展至於無窮。於其間不容時間之飛躍,躐等之改革。此點與急進派梁譚諸子,大異其趣。然其主張,如梁氏評為「性格奇矯立言矛盾」所致,則亦不盡然。彼之意,要為現代是小康之世,虛器不妨與清朝,止求能行民本的立憲政治可矣。 所著書有《新學偽經考》十四卷、《孟子微》二卷、《春秋筆削大義微言考》十六卷、《孔子改制考》二十一卷。其他未刊書中尚有《春秋公羊傳注》、《大同書》、《孟子大義述》等。 二 社會進化論 聞康氏初學於朱九江,好讀《周禮》。後見廖平之著作,始著手研究公羊之大同學。廖平,四川井研人,為王闓運之弟子,其關於今文學方面之著述甚富,有《四益館經學叢書》行於世。 《新學偽經考》、《春秋筆削大義微言考》、《孟子微》等,是表見康氏學說基礎之書,又是彼整理舊學之作。而《大同書》,則為彼之創說,是代表康氏建設方面之作,所以闡明其理想者也。 康氏敘其《偽經考》之表題曰: 夫古學所以得名者,以諸經之出於孔壁,寫以古文也。夫孔壁既虛,古文亦贗偽而已矣,何古之雲?後漢之時,學分古今,既托於孔壁,自以古為尊,此劉歆所以售其欺偽者也。今罪人斯得,舊案肅清,必也正名,無使亂實。歆既飾經佐纂,身為新臣,則經為新學,名義之正,復何辭焉。(《偽經考》卷一) 康氏以如此抱負,乃作「《秦漢六經未嘗亡缺考》」以下十四篇,以堂堂正正之詞,證明西漢末劉歆力爭而立博士官之《周禮》、《逸禮》、《左傳》及《詩毛傳》為偽書,每篇附以案語,加以批判。撮其要點:則謂「秦之焚書,未及六經,漢十四博士之所傳,皆孔門足本,曾無殘缺。西漢之經學,初無古文;其文字,均是秦漢通用之篆書,故經初無今古文之別。但古文學,則以蝌蚪字書之,其偽自足證明。劉歆為彌縫自己作偽之跡,於校理秘書時,曾羼亂一切古書,欲以湮沒孔子微言大義之旨,所以絕不足取」。並用該博之考證,以樹立其說。(此說未免過於穿鑿,劉歆當時,或是得一種善本,因欲取信於人,故託名為古學,此是漢人常用之法) 然不拘泥於向來考證家注意一言一句及文章之末節,務擴其眼界,以取得儒教之真精神。故其立說,已超越於考證之外形問題,求得內容的根本所在,此功亦不可歿也。 著此書時,其高弟陳千秋、梁啓超等,曾涉躐過考證學之人,亦參預之。諸子於書中引例,頗想取一切曖昧之史實,刪削之,然康氏主觀極強,不採用諸子之意見而博引讖緯家之言,遂犯考證學之大忌,價值因之減損。(梁氏有此說) 繼《偽經考》而出版者,是《孔子改制考》。此書證明孔子以素王之身,行改制之事實。關於此點,在六經中獨尊《易經》與《春秋》,謂孔子之微言大旨,全在此二書。前者是靈界之書,後者是人界之書,所謂至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者。《春秋》尤為孔子所立之憲法案,孔子蓋自立一宗,依其理想,進退古人,取捨古籍,決非如後人所想像,僅為編述之作。例如堯舜之盛德大業,是孔子理想上之人格;若真有堯舜其人,其人格決不如經典所載之完全,要為孔子之理想化;如老子之託於黃帝,墨子之託於大禹,許行之託於神農,皆各人擬一理想人物,托諸古人,以立其學說者也。蓋孔子亦沿古來之風習,托堯舜為名以行其改制之實者。《上古茫昧無稽考》、《周末諸子並創教考》、《諸子創教改制考》等二十篇中,盡力證明此說。謂孔子為改革者、改制者之一流人,較一般公羊學者,專從抽象方面尋線索者,根據大為確實。又稱孔子改制之精神,是「上掩百世下掩百世」社會進步之鐵案。且演繹「張三世」說,以為人類進步之過程,愈改革則愈進化。既證明此原則,因取夏、殷、周三代不同之制度,細加考證,而結論其所以不同之理由,要因於時代而然。又說時代進化之過程,雖是循環的;但立於時世之某過程上,為進化動機所迫促,無論如何,不能免於改革;據以上之學理,彼之政治社會之改革案,遂完全確立。其結果尊孔子為「素王」,為「教主」,且欲以其大同之精神,統一國民精神,以期社會革新之實現。彼以孔子為宗教上之教主,雜引讖緯之言,以實證其說;孔子至此,遂成為神秘化矣。 以上是康氏學說之基礎方面,由此基礎創出之社會觀,則為《大同書》。 《大同書》是康氏從學於朱次琦,畢業之後,獨居西樵山兩年,專研《公羊》,冥心思索,依其旨義,而創造之新學說。即以《春秋》「三世說」嵌入《禮記·禮運篇》之「天道說」中,引伸其義而成。以《公羊》說之「昇平世」配《禮運篇》之「小康」,《公羊》說之「太平世」,配《禮運篇》之「大同」,至於《禮運篇》之大道大同說如下: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裡;以賢勇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於禮者也;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同型)仁講讓,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執(同勢)者去,眾以為殃。是謂小康。(《禮記》卷九) 讀此記事,可以知太古之世,別無所謂私有財產,因而無彼我區別,所以為「大同之世」。至禹湯文武成王周公六君子時,始設彼我之差別,立財產私有之制,而制之以禮。故仁讓,義信,非常重要,不由此道,雖帝王亦應去位,以免眾人之殃;此時代則稱為「小康之世」。至於孔子之理想,則在「大同太平之世」。如現代所謂民治主義,兒童公育,老病保險諸問題,以及勞動神聖,共產主義,無政府主義等之萌芽,皆含藏於其中。而康氏則更引《公羊》之「三世說」,以作解釋。以為正君臣父子之別,嚴夫婦長幼之序,是孔子之小乘方面;而大同之世,則其大乘方面;其精神,其理想,其教義,全在於此。 於是發揮孔子大同之精神,而定社會改造之方法手段,其綱目如次: 一 無國家,全世界分若干區域,而置一總政府。 二 總政府及區政府,皆由民選。 三 無家族,男女同棲,不得逾一年,屆期須易人。 四 婦女妊娠時,入胎教院,產兒入育嬰院。 五 按兒童之年齡,入蒙養院,以及各級學校。 六 成年後,依政府之指派,分任農工等生產事業。 七 有病則入養病院,老則入養老院。 八 各區胎教、育嬰、蒙養、養病、養老諸院,設備皆期於最完全,使入其中者,皆享最高之娛樂。 九 成年男女,須若干年間,服役於此諸院,恰如現在世界各國之壯丁,皆當服兵役一樣。 十 設公共宿舍,公共食堂,其中又設等級,使各按勞作所入,自由享用。 十一 以最嚴之刑罰,驚戒懶惰。 十二 有學術上之新發明,或在上五院中有特別勞績之人,得受殊賞。 十三 死則火葬,火葬場之附近,則設肥料工廠。(據梁啓超著《清代學術概論》) 《大同書》之梗概如是,全書數十萬言,於人生苦樂之根源,善惡之標準,說得至為詳密。梁氏又說,此書最大關鍵,是廢滅國家制度,家族制度,及撒廢私有財產,而以相互扶助,一視同仁為精神,所以說「佛法出家,求脫苦也,然不如無家之可出」。又曰:「私有財產,爭亂之源也;無家族,誰復樂於私產?而國家則又必隨家族而消滅者也。」康氏之主張與理想如是,內容雖與現代共產主義所言,不甚相殊。然三十餘年前,中國尚未發生此種思想;康氏此書,為融合儒道墨三家之漢代學者之著作,其創造力真可謂豐富者已。 三 結論 康氏極端擴張孔子之仁道,其結果使孔子之社會觀,變成世界的。自來小儒之偏見,被其訂證之處甚多。但是闡明孔子之理想時,資料取捨上,有「雖罹愆誤亦所不辭」之嫌。彼取之於傳文,取之於後人雜纂之《禮記》,又取漢代思想特產之讖緯學,其舛駁之處,難免人之評議。例如《禮記》之《禮運篇》之大同說,明是漢代學者所為,綜合老儒墨三家思想而成。孔子之思想,全表現於《論語》之中,常夢周公而不忘,嘆美其政事。乃康氏不之取,反以孔子為去禮儀,舍人為,愛平等,說太平道之人。謂其是創說,自是另一問題;否則史實昭然,其說不甚可信。據吾人所見,《禮運篇》大同之精神,當是依據老子「無為之治」及墨子「兼愛」之說而成者,從墨子書中引一條以為例,當可以明白。 昔文王之治西土,若日若月,乍光於四方;於西土,不為大國侮小國,不為眾庶侮鰥寡,不為暴勢奪穡人黍稷狗彘。天屑臨文王慈,是以老而無子者,有所得終其壽;連(同鰥)獨無兄弟者,有所雜於生人之間;少失其父母者,有所放依而長。(《兼愛中》篇) 墨子借文王之事跡,述其兼愛思想如是;則《禮運》一篇,是同一系統之思想。以此為孔子之本來面目。康氏之強辨,在所不免。要之康氏富於獨創,其立言則流於獨斷與附會,是其缺點也。 第四節 譚嗣同 一 略傳及著書 與康梁諸子,同唱變法改制之說,勇往邁進,聳動天下,且以身殉其主義者,厥維譚瀏陽。其生如流星,其死甚壯烈,天下志士為所鼓舞,革命之大業,被其播種。 譚嗣同,字復生,號壯飛,湖南瀏陽人。生於清穆宗同治四年(紀元一八六五)。父繼洵,湖北巡撫,母徐夫人。復生十二歲,即喪母,為父妾所苦,幼時備嘗艱辛;然已倜儻有大志,遍涉群籍,以窮其理;又擅文才;且好任俠,喜劍術。弱冠從軍新疆,參巡撫劉錦棠幕府,劉大奇其才。其後十年間,往來於直隸、甘肅、新疆、陝西、河南、湖南、江蘇、安徽、浙江、台灣諸地,遍交名士,見聞益廣。光緒二十一年,三十一歲,訪康南海於北平,以南海歸廣東,不遇,因見梁啓超,得聞南海講學宗旨,及經世之條理,大為傾倒。翌年依父命,就候補知府職,利其閒暇,學佛學於金陵居士楊文會,更大受佛教之影響。已而應湖南巡撫陳寶箴之招,至長沙。時正創辦時務學堂,以梁氏主講席,彼參與其間,與同志黃遵憲、熊希齡、唐才常等,設「南學會」。講習之餘,論究新政,且遠及世界各國大勢,三湘士風,為之一變。洞庭湖畔,湧起一種澎湃之愛國精神,如李柄寰、林圭、范源廉、蔡鍔等,皆時務學堂高才生也。光緒二十四年,帝有革新以定國是之意,召之,遂參新政。然其謀不成,袁世凱外和內叛,帝囚瀛台,南海逃於日本,復生慷慨決心,以為改革必流血,流血者請自我始,遂從容就義,臨刑神色自若。著有《仁學》二卷、《文集》三卷、《詩集》一卷、《爭議》二卷,收在《全集》中。《仁學》則為其根本思想所在。 二 學說 從《年譜》及其他記事推察之,《仁學》當是彼三十三歲至三十四歲,在長沙時所著。《仁學》之內容,則在卷首《仁學界說》二十七則內說明之。仁是心之體,其本質至善,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仁即是良心,其所本為天理天道,所以生滅,俱為平等。 彼以此仁心為根據,一切社會人類政治道德宗教諸問題,概包含於仁學之下。而於孔子之大同精神,佛耶之慈悲博愛,孟子之君民對立,莊子之絕對自由,乃至法蘭西之大革命精神,胥認為仁心之體現;而與此精神相背者,即為異端為邪說。 其論政治,則謂「君統盛,唐虞之後,無可觀之政;孔教亡,三代之下,無可讀之書」。(《仁學》下) 而於黃宗羲之《明夷待訪錄》,及王船山之《遺書》,則以為近於孔子之意。因為黃之思想,淵源於陸王,王之思想,淵源於周張;而陸王周張,皆出於孟子之學系也。至於程朱及顧炎武之流,乃出荀子之學系,惟知以君權為重之俗儒,鄙不足道。論及君主問題,則曰: 生民之初,本無所謂君臣,則皆民也;民不能相治,亦不暇治,於是共舉一人為君。夫曰共舉之,則非君擇民,而民擇君也;夫曰共舉之,則其分際,又非甚遠於民,而不下儕於民也;夫曰共舉之,則因有民而後有君,君末也,民本也;天下無有因末而累及本者,亦豈可因君而累及民哉!夫曰共舉之,則且必可共廢之;君也者,為民辦事者也;臣也者,助辦民事者也。(《仁學》下) 譚氏用民主思想,取古來君民關係顛倒之原因,說得非常詳細,認君權之擴張,全由於歷史的因襲,及曲學小儒,阿附君主之結果。歷代之君主,俱是絞民之膏血,竭天下之財物,淫殺天下之美女之獨夫;而所謂忠臣者,則為助此種桀紂為虐之鼠輩。然世人猶引為尊貴,用作名教之南針,其愚誠不可及。其中更涉及滿洲朝廷,謂其地為穢土,其人為羶種,其俗為胡風;除以武力蹂躪中原之文化外,實毫無何等能力之蠻民。而我華人,對於此種蠻族君主,猶跪拜叩頭,盡天下之產,以供其用,而著成其淫殺昏暴,果為何事?如此否定君臣之關係,更以民主共和之政治,為天意天命之所存。政治之原理與精神,要當立腳於萬人相互平等之上,以圖其共榮共存。此是彼之社會觀,亦即其學說之根本。 其次以人類平等愛之精神,批判五倫之內容。謂義、親、別、序之四倫,乃違反乎平等愛之精神;此四種道德之發生,是強者長者,為一己之自利上所捏造之倫道,用以壓迫弱者幼者。故欲立真合天意之純粹道德,當離於自利而出於無私的動機方可。蓋利害關係,是相對的,徒恃君、父、長、貴以壓迫臣、子、幼、賤以遂其非之道德,此不足雲道德。故孔子亦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正是說相對主義之倫道。佛耶兩聖,其成道之第一步工夫,首在取此自利的四倫破棄之。三聖所共尊之倫道,止有朋友之一倫;此一倫是萬人共通不可不行之大道。(《仁學》下) 此是彼道德論之根本,從彼之人心為仁,人性為善之思想所發生。 如此又一轉而及於人種國際之問題,則云:歐西白人,僅賴科學一日之長,對於異種,始終逞其鴟梟之欲,虐使其民,以為當然。此不過囿於個人的差別觀上之利己心,不知人類平等愛之真理之所致。故本於吾人純真之思想,不可不力辟外人之物質的利己的迷心,而並采東西文化之長,致萬國於平等之太平。此偉大之思想,即《仁學》之根本精神也。 三 結論 譚氏之本領,本在政治,思索方面,是其餘力所及,此實時勢有以造成之,而其天才,則確是富有思想之人也。彼初好物理學、數學等,繼則受種種思想之影響,而尚未達純熟之域,故立論不免駁雜。但在彼之時代,以彼之年齡,即能直觀東西人種之長短,且圖東西思想之融合,其慧眼及直覺力之強,真可驚嘆。倘能卒其天年,其發展當未可限量。 第五節 梁啓超 一 略傳及著書 梁啓超字卓如,號任公,廣東新會人,生於清穆宗同治十二年(紀元一八七三),父名寶瑛,布衣教授終身。啟超四五歲時,母氏即授以《四子書》及《詩經》。六歲,父教之,即畢《五經》。九歲,能作文,援筆千言立就。十二歲,補縣學生,而父教督極嚴,一言一動,不少假借,常斥之曰:「汝自視乃如常兒乎!」啟超終身誦之。後入廣州學海堂,治戴、段、二王之學。十七歲,鄉試中式。主考李瑞芬,詫為奇才,以其女弟妻之。翌年康有為以布衣上書,不納。歸里,開萬木草堂。啟超因陳千秋往謁之,一見大服,遂執弟子禮,從學三年。光緒二十年,甲午,中日戰起,我國海陸軍皆敗。時啟超客北平,與當時知名之士,提倡變法自強。既而康有為在北平創強學會,啟超任會中書記。會事中輟,乃赴上海,主撰《時務報》,著《變法通議》,刊布報端,持論鋒銳暢達,喚起國人之注意。丁酉,至湖南,主《時務學堂》講席,以《民權論》教諸生,多所成就,武則蔡鍔,文則范源廉,其尤著也。戊戌,侍郎徐致靖,疏薦啟超才可大用。德宗召見之,命辦大學堂譯書局事務。時德宗銳志維新,信用康有為,啟超與譚嗣同、楊深秀、康廣仁、林旭、楊銳、劉光第等,均以京卿,參預政務。下令變法,天下耳目一新。在朝頑舊大臣,反對極烈,密奏於西太后,遂興大獄,譚嗣同等六人,皆被殺,所謂戊戌六君子也。康有為得英人保護,獲免。啟超乘大島兵艦,遁日本。自是居東凡十四年,仍辦雜誌,宣揚變法革新之主張,先後揭載於《清議》、《新民國風》、《新小說》諸報,及《新大陸遊記》,國內人士,皆靡然向風焉。迨民國成立三年,熊希齡組閣,啟超任司法總長,旋改幣制局總裁。迨袁氏謀稱帝,啟超著《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一文,正擬發布,袁氏知之,使人以十萬金為其父壽,乞取消是文;啟超拒之;因與蔡鍔密籌倒袁之策。鍔潛返雲南,舉討袁義旗。啟超則至兩粵,輔佐陸榮廷,宣告獨立。袁氏遂飲恨以死。此所謂護國之役也。六年,段祺瑞組閣,啟超任財政總長。時歐戰方殷,啟超主張加入協約國,對德奧宣戰,改進我國國際地位。歐戰告終,啟超出遊歐洲,所至以中國歷來受強鄰壓迫情狀,訴諸世界輿論,著《歐遊心影錄》記其事。九年,歸國。遂不復與聞國政,專以著述講學為事;任清華學校研究院導師,有終焉之志。曾患便血症,歷久而劇,猶扶病著書不輟。十九年(紀元一九三〇),一月,病歿於北平協和醫院。年五十有六。所著書,中年類多報章言論,故前後不免矛盾;啟超亦自言今日之我,與昨日之我挑戰,蓋言論隨時勢為轉移,不足怪也。此等文字輯錄為《飲冰室文集》。晚年所著,乃純粹為研究學術之書,有《墨子學案》、《墨經校釋》、《清代學術概論》、《先秦政治思想史》、《歷史研究法》、《廣歷史研究法》、《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漢書藝文志諸子略考釋》、《古書真偽及其年代》、《朱舜水年譜》、《辛稼軒年譜》、《桃花扇傳奇考證》等。 二 人生觀 梁氏身經患難,逋逃海外,然生平常抱樂觀,絕對不作消極態度。迨臥病將死,猶強起側坐,草成《辛稼軒年譜》。此其人生觀之透切,實梁氏一生大受用處,亦其學問事功之出發點也。梁氏嘗云: 我見我國若全世界過去之聖哲,皆有其不死者存;我見我國若全世界過去之豪傑,皆有其不死者存;我見我國若全世界過去億兆京垓無量數不可思議之人類,無論智愚賢不肖,皆有其不死者存。……無論為宗教家,為哲理家,為實行教育家,其持論無論若何差異,而其究竟,必有相同之點,曰:「人死而有不死者存」是已。此不死之物,或名之為靈魂,或不名之為靈魂,或語其一局部,或語其全體,實則所指同而所名不同,或所證同而所修不同,此辯爭之所由起也。吾今欲假名此物,不舉其局義,而舉其遍義,故不名曰靈魂,而名曰精神;精神之界說明,然後死學可得而講也。(《飲冰室文集》卷四十四《余之生死觀》) 由上數語觀之,梁氏之人生觀,已可得其梗概。彼蓋深信人生雖幻,而人死而有不死之精神存在,故一生奮鬥,至死不倦,皆以此思想為基礎。此不死之精神狀態,究如何?梁氏又云: 佛說以為一切眾生,自無始來,有「真如」、「無明」之二種性,在於識藏。而此無明,相熏相習,其業力總體,演為器世間,是即世界也。其個體演為有情世間,即人類及其他六道眾生也。以今義釋之,則全世界者,全世界人類心理所造成;一社會者,一社會人之心理所造成;個人者,又個人之心理所造成也。佛說一切萬象,悉皆無常,剎那生滅,去而不留;獨於其中有一物焉,因果連續,一能生他,他復生一,前波後波,相續不斷,而此一物,名曰羯磨。(譯名,其義為作業。)……於是乎有因果之律,謂凡造一業,必食其報,無所逃避。人之肉身,所含原質,一死之後,還歸四大,固無論已;就其生前,亦既刻刻變易,如川逝水,今日之我,已非故吾,方見為新,交臂已故。……故夫一生數十年間,至幻無常,無可留戀,無可寶貴,其事甚明。而我現在所有行為,此行為者,語其現象,雖復乍起即滅,若無所留,而其性格,常住不滅,因果相續,為我一身及我同類將來生活一切基礎。……是故今日我輩一舉一動,一言一語,一感一想,而其影象,直刻入此羯磨總體之中,永不消滅。將來我身及我同類,受其影響而食其報。(同上) 又云:我之軀殼,共知必死,且歲月日時,剎那剎那,夫既已死,而我乃從而寶貴之,罄吾心力以為彼謀,愚之愚也。譬之罄吾財產之總額,以莊嚴輪奐一宿之逆旅,愚之愚也。我所莊嚴者,當在吾本家;逆旅者何?軀殼是已;本家者何?精神是已。……夫使在精神與軀殼可以兩全之時也,則無取夫戕之,固也;而所以養之者,其輕重大小,既當嚴辨焉。若夫不能兩全之時,則寧死其可死者,而毋死其不可死者。死其不可死者,名曰心死。君子曰哀莫大於心死。(同上) 是知梁氏所謂精神不死,實深有得於佛家之教,故能出入生死,而處之泰然。然梁氏雖沉浸於佛說,而於佛教出世之意味,則不受絲毫影響,而純然為入世主義之學者也。至其所以能取佛氏出世之說,而構成入世的人生觀,根本上固然是承受儒家之實用主義,然亦受西洋學說之影響而然。茲引其評德儒《菲斯的人生天職論》(《飲冰室文集》卷五十二) 之語如下: 吾身曷為而生於天地間耶?吾俛焉孳孳,蚤作夜思,以度此數十寒暑,果何所求而何所得耶?此大疑問者,吾儕蓋久已習焉忘之;雖然,此安可忘者。……此一疑問,實千萬年來人類公共未能解決之最大疑問也。……菲斯的之《人生天職論》,即思所以解決此問題;其解決之必為正當與否,吾不敢言,吾信其可以供吾儕之受用而已。……孔子曰:「古之學者為己」,自來解釋此語者,言人人殊,而菲斯的之說,實能發明之。菲氏謂:吾儕欲自知其天職之所在。則有一義焉,首當確信者,曰:我曷為生?我為我而生;我曷得存?我為我而存;我曷為勤動?我為我而勤動;故人類一切責任,更無所謂對世責任,所有者,唯對我責任而已。所謂我者,有理性之我,有感覺之我,理性為人類所獨有,感覺則與其他生物同之,故得名為真我者,唯此理性而已。……故自理性一面言之,其本質誠圓融無礙;就感覺一面言之,則緣受外界種種影響,恆複雜矛盾而不相容;而人類既以有理性為其特徵,是宜勿以感覺之我,減理性之我。……以我之良知,別擇事理;以我之良能,決定行為。……若是謂之自由意志,謂之獨立精神,一切道德律,皆導源於是。我對於我之責任,任此而已。 梁氏評論之云:「菲氏所說,與中外諸古哲之教,若無甚異同;而其最鞭辟近里之點,則一曰尊我,二曰體物。蓋諸哲言道德之本原,多謂有超乎人類以外者,以為之宰,或稱天命,或明自然。……而菲氏之意,則謂即我即天,惟我宜宰制自然,而自然不能宰制我,此其鞭辟人類自重自覺之精神,至有力也。諸哲言修養者,恆以捍物慾為入手之條件;菲氏雖亦不廢斯義,然其意以為物慾之利害參平,與其言捍制,毋寧言利用,毋寧言調和;故其為道,既不流於縱,亦不失於觳,此其特徵也。前哲言修養者,多以主靜立極為根本義,我國宋元以後儒者,益暢斯旨;蓋以靜為吾性之本體,而動乃其病態,《樂記》所謂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菲氏之說,則謂性乃生物而非死物,故以生生蕃動,為其本來,與《大易》行健不息,《中庸》至誠無息之義相契;故其所標道德律,絕對持進取主義,而不陷於退攖主義,此又其特徵也。」梁氏對於菲氏學說,可謂推崇之至。綜梁氏一生,無時不持進取主義;實與菲氏之說,處處吻合。可見梁氏之人生觀,乃合儒佛之長,而兼承受西方學說者也。 三 社會觀 梁氏受嚴復所譯《群學肄言》等書之影響,曾作《說群》一文,登載《時務報》。於個人不能離開人群而獨立之理,發揮透切;邇時頗能喚起國人對於社會之認識。梁氏一生服務社會之熱誠,亦確能言之而能實踐之。嘗云: 生命分為兩界,一曰物質界,二曰非物質界;物質界屬於麼匿體,個人自私之;非物質界屬於拓都體,人人公有之。而拓都體復有大小焉;大拓都通於無量數大千世界,小拓都則家家而有之,族族而有之,國國而有之,社會社會而有之。拓都不死,故吾人之生命,其隸屬於最大拓都者皆不死,即隸屬於次大又次大乃至最小之拓都者皆不死。……故死者吾輩之個體也;不死者吾輩之群體也。(《余之生死觀》,《飲冰室文集》卷四十四) 梁氏認定吾人個體有死,而群體終不死;我身之在我群,為組成群體之分子;猶之血輪等,為組成我身之分子;血輪必且隨時變遷,新陳代謝,以個體之死,期有利於我身;故我身對於我群,亦應生生滅滅,以個體之死,期有利於我群,此人類進化之原則也。此其社會觀,頗覺真切;惟其如此,吾人對於社會,自有其天則存焉。故又嘗引菲斯的之說云: 凡人必與其同類,營共同生活,此正所以自完其本性之作用,實我對於我之一種義務也。……吾人理性之圓滿,實現為人類最高之理想,但使人人能向此理想以進行,則理想之成為事實也,自日近。……理想之本質,固萬人同一者也;然其程度,則千差萬別,人人各以自己所懷之理想之程度,以律他人;見他人程度不如我者,恆欲誘而進之,使與我同化;則不知不覺之間,社會自日遷於善,吾儕對於社會之天職,莫此為大矣。 四 政治觀 梁氏生平所發之議論,關於政治方面者,殆居十之五六,彼之政見,自始即與革命黨立於反對地位。革命黨主種族革命,彼則主張政治革命;革命黨主共和政體,彼則因人民程度太低,主必先經過開明專制,再進乎君主立憲。當梁氏遁跡日本,辦理《新民叢報》時,革命黨亦辦《民報》,雙方論鋒交戰,亘半載而不息,以致國內向日之信仰梁氏者,亦疑梁氏帶有保皇黨臭味,故反對種族革命,反對共和政體,漸次失其信仰;甚或加以唾罵。然梁氏深知國民程度不及,本其研究之學理,始終持論不移。迨辛亥革命告或,彼猶主張虛君共和之制以調劑之。而袁氏稱帝時,梁氏之議論,則以為君主之招牌,既已投之糞穢,決不可重行豎起,乃積極反對之,可知梁氏之政論,在學理方面,實有見到之處,不能謂為絕無價值也。其所著《開明專制論》有云: 中國今日,固號稱專制君主國也;於此而欲易以共和立憲制,則必先以革命,然革命決非能得共和而反以得專制。……故持革命論者,如其假共和立憲之美名,以為護符,毋寧簡易直捷以號於眾曰:吾欲為劉邦,吾欲為朱元璋,則吾猶壯其志,服其膽,而喜其主義之可以一貫也。而必曰共和焉,共和焉,苟非欺人,必其未嘗學問者也。 梁氏更引德人波侖哈克之說,以為證明。 波氏曰:共和國者,於人民之上,別無獨立之國權者也;故調和各種利害之責任,不得不還求之於人民自己之中。必無使甲之利害,能強壓乙之利害,常克互相平等,而自保其權衡;若此者惟富於自治性質,常肯裁抑黨見以伸公益之國民,始能行之。若夫數百年卵翼於專制政體之人民,既乏自治之習慣,又不識團體之公益;惟知持各人主義,以各營其私;其在此等之國,破此權衡也最易;既破之後,而欲人民以自力調和平復之,必不可得之數也。其極也,社會險象疊出,民無寧歲,終不得不舉其政治上之自由,更委諸一人之手,而自帖耳復為其奴隸,此則民主專制政體之所由生也。(《飲冰室文集》卷二十九) 梁氏此論,原文極長,茲不過舉其一節。在今日視之,似其論已極陳舊,不適於時代潮流,然其文中所指國民程度未及格,勉強採用共和制之流弊,民國二十年來,一一見諸事實,若燭照數計,不可謂非先見之明也。即今日之所謂軍政訓政時期,與開明專制,究有何區別?人民之一切自由,又在何處?吾儕非政論家,固不欲多所論列,梁氏所指為民主專制,抑何其適合也! 五 結論 梁氏之學,雖早年受康有為之影響,而能融合中外,不偏執一見。康氏則一生提倡孔教,盡忠清室。梁氏則否,雖初亦鼓吹孔教,後見其不合潮流,則不復涉及。戊戌年間,雖與康氏同受清室知遇,而到日本以後,即鼓吹政治革命。其後更與康氏異趨。及護國之役,反對袁氏稱帝之文電中,竟有「大言不慚之書生」之語,即暗指康氏而言。世人或譏其背師,然大節所關,梁氏亦不得不爾。晚年則不談政治,專致力於學術上之供獻,有足多者。惜彼自信可活八十歲,竟不永其年,否則學術上之成績,決不止此,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