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原論 · 二 中國商業資本與工業資本間的流通問題
(一)問題的癥結
在當前的經濟問題中,商業資本與工業資本間的流通問題,算是最本質最基本的一個。這個問題的現實理解,其重點,當然是存在於工商業間之不平衡的發展上,也就是存在於工業資本過於微弱,商業資本過於膨大的變態事實上。本文的目的,雖在研究商業資本如何始能轉化為工業資本,但其窮源究委的說明,卻不能不涉及商工業資本之本質的相互關聯。
人們因為過於擔心當前經濟上的一般情勢,遂把他們一向忽略了的商業資本過於膨大的問題,很感性的或直觀的提論出來,仿佛這個問題,是到了戰時,特別是到了抗戰過程中的近兩三年,才開始發生似的。自然,商業游泳在日益增漲的水槽中,是容易惹人注意的,但只要我們把問題的客觀性仔細端詳一下,一定會明了,伴隨這個問題而發生的一切情勢,在中國現代社會裡面,與其說是變態的,毋寧說是常態的,與其說是嚴重化的開端,毋寧說是嚴重化的發展或繼續。
自從中國開始現代化的程序以來,這個問題,一直就在客觀上取得了異常重要的地位。但這個問題之被把握,被浮現在極少數人的腦海中,卻還是近十數年來的事。人們是慣於把他們沒有想到的問題,當作客觀上不曾存在的問題。因此,我們今日來討論這個問題,就不期而然的充溢了歷史的興趣。事實上,一個取得了社會史姿態的大問題,是很不易橫斷的孤立的去說明的。
(二)有關資本流通問題的幾個基本認識
把商業資本與工業資本對立起來加以理解,那中間橫跨著一個社會的分水嶺。在一個產業發展,工業已取得了社會的支配的優勢的社會,商業在不斷為產業或工業所革命,直到它的本質,變更到能適應配合工業對它的要求。在這場合,商人所扮演的,是為工業資本家分勞的任務;商業的流通過程,被包容在總生產過程中。商業上的利得或商業利潤,是由總產業利潤或工業利潤派分出來。商業活動不能超越出產業資本所允許的活動的限度,後者亦敦促它不要太不及這個限度。而其間的調節器,就是利潤平均化的法則。假若產業或工業資本利潤,低在商業資本利潤之下,社會上的資本,就會由工業上向商業上流轉,使商業資本的利潤,對一般利潤水準,降落下來;反之,假如工業資本對商業資本發生過剩現象,同一的利潤法則,亦會強制它倒流過來。資本的流轉,在這種社會,可以說是不容易發生問題。即使在某特定情形之下,發生問題,那所發生的問題的本質,也與我們現在所討論的中國商工業資本間的流通問題,完全兩樣。
在產業不發達的社會,即在前資本主義的社會中,商業同產業的關係,就呈現出了一種異樣的姿態。商業不但不曾被吸收到社會總生產過程中,而社會一般零碎的,獨立的,大體還滯留在落後的自然狀態中的產業,根本就不易形成一種有機的社會生產過程,形成一種足夠左右商業的社會優勢,而同時商業卻還可利用其較為適中的,並且在事實上控制著生產物買賣價格的地位,反過來,在社會生產過程的外部,對社會全般的產業,行使支配。商業對產業支配的可能性愈大,它就愈能發揮它的賤買貴賣的欺騙與敲詐的機能,在這場合,如其說產業上還有利潤(那其實大體是勞動工資的轉形物)可言,還不妨用利潤這種名色來稱謂生產者的利得,則那種利潤或利得,就顯然會倒流似的表現是由商業利潤分派出來。因此之故,在廣義經濟學上,就提示了我們這樣一個法則:在資本主義社會,是產業利潤規制著商業利潤,而在前資本主義社會,則是商業利潤規制著產業利潤。資本主義的利潤法則,不能在前資本主義社會建立起來。於是在前資本主義社會的商工業資本間的流通問題,就無法依照自由競爭的原則來理解和處理。
然而,對於我們所要討論的問題,還須有更進一步的前提認識。當一個社會由前資本主義形態移向資本主義形態的過程中,從資本流通的這一個角度去觀察,一定會發現一些撩亂吾人視聽的不易截然辨識的經濟現象。產業或工業,對於商業,從而工業資本對於商業資本,工業資本利潤對於商業資本利潤,在某些場合,可能建立起了現代化的外觀,但卻不曾把它的過去本質,改變過來;在另一些場合,也可能改變它的若干過去的本質,但那種改變,還不夠使現代性的一切關係確立起來。在這種場合,我們對於資本問題的處理,尤其需要運用科學的分析,透過問題的現象,去把握它的本質。
(三)在古典形態下予以新裝的中國商業資本
在開始現代化程序以前,中國的商業資本,一向就賦有一種與生產資本疏隔的特質,這種特質,大體是由中國地主經濟型的封建制上取得其存在基礎的。在這裡,我們無暇說明我們的封建制,為什麼沒有發揮其領主經濟的基本因素,卻愈到後來,愈益發展其地主經濟的基本因素,我們只能說,在地主經濟形態下,商業資本對於地權的關係,就和在領主經濟下,截然兩樣。如像在西歐各國,商人和領主,即商業資本和地權,一直是採取對立的形態,土地由分封由世襲取得,又有斷分制與長子繼承製作為側面的保障,對於沒有貴族血統身份以外的平民,特別是對於商人,就是封鎖的。亦就因此之故,商人在商業上蓄積的資本,乃有較大的轉用作生產資本的可能。反之,在地主經濟形態中的中國商業資本,卻因以次幾種事實,竟與地權發生了密切的關聯。那幾種事實是:(1)商人可以自由買賣土地(只有極少數的王朝,在較短期內,作過限制),由是在商業資本與地權之間,建立起了一個通路;(2)當作商人活動對象的物品,一大部分是人民要以賦稅形態貢納於朝廷的土地生產物,而這些土地生產物,一般都是通過流通過程,才以貨幣形態,輸納到國庫的。這又不啻在商業與地權之間,建立起了一條稍微迂迴一點的便橋;(3)商人可以自由取得土地,可以把土地作為接近官場登上仕途的跳板,仕商在社會生產關係中,發生了「通家」的聯繫,商業資本與地權的關係,就由是得到了有力的支持。自然,我們不能否認中國歷代採行重農抑商政策的事實,正如同我們無法否認西歐各國商人在近代初期也曾大量購買土地的事實,但上述的基本命題,卻並不會因此受到破壞,反之,且還可由此從反面來予以確證,只可惜我們限於篇幅,不能在這裡加以較詳盡的說明。
中國商業與地權的密切聯繫,在事實上,並不只商業上蓄積的資本,不易直接用到工業上或產業上,且還因為地權上吸收了過多的社會資金,致令商業的活動,不能展拓到對外貿易上,這在一方面,固然是由於商人冒險圖利的活力,被地權吸住了,同時也因為商業在政治上的權力,由其分化為地權而分散,致令它沒有左右國家對外貿易政策的力量。兩方面互為影響,就造成了中國對外貿易不發達,從而產業不發達的根本的原因,從這裡也可約略窺見中國一般經濟史學者,用地理因素來說明中國對外貿易不發達,從而,產業不發達的究竟,該是如何的失之皮相與疏忽。
當中國的商業,仍被束縛在地主經濟的基礎上,伴隨著歷代王朝的興廢,而一再重複其無可奈何的歷史形態的當中,西歐各國的商業資本,已因在地權方面的遭受排斥而向外發展,已因對外貿易的不斷蓄積,逐漸分解了破壞了封建的領主經濟的基礎,在那種過程中,新的生產方法被建立起來,相應著,一種新的對外擴展貿易的方式,被建立起來。結局,中國不能自動的發展的對外貿易,卻迫而被動的發展了。
在五口通商前後,中國商業像木乃伊接觸了空氣似的變質了。但因為那種改變,不是由於社會經濟基礎根本變革的結果,而是由於社會對外關係發生變動的結果,所以對外貿易儘管把商業資本對地權的興趣沖淡了,甚至轉變了,但商業上所有的蓄積,第一因為不是得自外國,卻是通過買辦性對外貿易關係,以更不利或更酷刻條件,得自本國;第二因為外國為要保證那種買辦性商業,把中國工業發展所需要具備的一切條件,都分別用各種不平等條約的方式予以破壞或支解;第三因為原有的社會經濟組織,在若干買辦性商業及與其相應的買辦性企業活動的沿海大都市乃至有新式交通工具聯繫的內地若干城市及其附近地區,儘管已改換了原形,且還附以資本主義的外觀,但廣大的農村,卻不過在手工業與農業的自然聯繫上,遭受破壞,其餘作為封建生產關係之基本部分的土地所有形態與使用形態,依舊執拗的頑存著,所以,在日益增加並擴大的新的商品貨幣關係中,土地的重要性雖然減少了,土地的誘惑性,雖然為新的營利事業所代替了,但最有變動性的商業資本,或商業可能掙到的蓄積,仍不易甚至不能轉用到工業上。不錯,我們曾利用國際帝國主義間的矛盾衝突,在它們壓力鬆弛的空隙中,有了一點工業上的成就,但那不但不夠用以改變商業對工業的社會優勢,且在不旋踵間,就因那種壓力的再加緊,而全部崩潰下來。
由是,我們知道,在近百年中,中國商業資本無疑在古典形態上,附著起了新裝。但它這新裝,毋寧說是一種偽裝。它並不曾同工業建立起現代的關係。它不為中國工業服務,卻在犧牲本國工業的條件下,為外國工業服務。在這種情形下,當然不能希望我們商工業間的資本,有正常的流通。
(四)戰時商業資本的工業資本化與工業資本的商業資本化
抗戰發生以後,情形有些改變了。沿海對外大商場的喪失,對外貿易的阻斷,中國商業資本已不得不暫時脫去了它的新裝或偽裝,它不能為外國工業服務,理應為本國工業服務了。而同時,由對外貿易關係阻斷所造成的一般日用品與軍需品的缺乏,反給予民族工業以大的刺激。而況一向束縛中國工業的各種不平等條約,也於此時無形取消了,而政府為了抗戰與建國任務的達成,更多方予工業以便利與扶助,在這諸般情勢下,如其我們還發生工業資本問題,那就是由於社會全般資金的缺乏,而不應是由於商業資本工業資本間的不平衡發展。但揆諸一般實際情況,卻出乎意外的,正好是因為商業資本過於膨大,以致引起工業資本的特別困蹶。
在抗戰過程中,商業利用物資缺乏,物價步步增高的機會,在通貨日益膨脹的條件下,蓄積了大量的貨幣財產。但貨幣財產儘管蓄積,商人卻仍不肯像現代初期西歐各國商業經營者一樣,使自己變為工廠老闆,使自己的資本,變成工業資本,他們的資財,無論是貨幣,是待售的商品,抑是商業設備上的生產,一直是停留在流通過程上。他們甚至把商業活動的對象,擴大到土地上,這在一方面似恢復了商業過去對於地權的聯繫,但在商品貨幣關係相當發達的今日,自然更帶有商業投機性。這就是說,商業上蓄積的資本,不論是直接投在道地的商業上,抑是間接通過土地再繞到商業上,都在力求自身的膨大,而造成了當前商業遊資過剩的現象。
然則商業上過剩的遊資,為什麼不轉向工業方面呢?大家容易想到的阻礙,當然是由於工業利潤比之商業利潤太低了,仿佛就因此故,不僅商業資本不易工業資本化,甚至政府苦心孤詣多方扶助的一點工業,且有商業化的趨勢。據報章所載,許多公私經營的工廠,在把它們的廠址,當作地皮經營,把它們的機具或原料,當作囤積品來處理。
商工業資本間這種反乎一般期待的逆流,很容易給予我們以這樣的印象,仿佛中國的社會經濟,已經造出了前述平均利潤法則作用的條件,即是說,它已資本主義化了。它已在照應著資本主義的運動法則,使它的社會資金,向著利得較高的部門流轉,由是,許多人,就照此推論,以為我們如能運用金融政策,多方限制商業資本利潤,同時並多方抬高工業利潤,商業上的資本,就自然會流用到工業上去。其實問題是不能這麼簡單的。
商業資本不肯轉化為工業資本,卻相反的使工業資本商業化,如系按照資本運動的法則進行,那麼,當資本紛向商業移轉的當中,工業上就應當由資本短絀,事業縮減,生產品減少,供給額降低而提高其利潤;反之,商業上就應當因其資本對被周轉的貨品之絕對的相對的增多,而減低其利潤。但我們當前的現實卻並非如此,好像資本愈擠到或被吸收到商業上,商業利潤反更形增高似的。不錯,我們需要照一般人乃至一般經濟學者所慣常的解釋,說我們是在戰時,一切不免有些變態,但戰時的影響即再擴大,亦不夠說明那種變態。那至多只能算是中國社會在戰時的「變態」。我們試想,現在該有多少國家在參加戰鬥,但任何一個國家,卻不曾使它的商工業間的資本問題,具有我們這樣的內容。當理論被展開到了這樣程度,我們的經濟學者們,即強調用資本主義的金融政策來解決當前資本問題的經濟學者們,都反過來用「中國經濟落後」這個籠統的論調,使他們從自己理論的缺口逃脫出來。可是當他們一脫出了這個缺口,又毫不覺得矛盾的把「中國經濟落後」的命題,暫時儲放在下意識中,再回頭來用資本主義的各種標籤,來表識中國戰時經濟及由此引出的各種經濟問題的性質。
事實上,中國當前商業資本的這種「變態」的發展,恰好是在證示廣義經濟學上的一個法則,那就是,商業資本愈脫出總生產過程而獨立發展,產業資本或工業資本將愈不發展,即前者的發展與後者的發展成反比例。這個法則,是在前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條件下發生作用的。我們當然不能否認中國經濟中的資本主義因素的存在,但那種存在,在規模和比重上,顯然還沒有達到阻止那個法則發生作用的程度。當我們論究中國商工業資本間的流通問題時,應當隨時不要忘記這個基本論點,我們在一方面固然不妨把商業上的高率利潤,看作其吸收資本的擴大活動規模的原因,但同時應理解:這所謂高率商業利潤,並不是資本主義涵義的東西,也並不是孤立的形成的東西,它有取得其存在的全社會經濟基礎。
(五)解決工業資本問題的前提條件
在近半年來,政府為了國營並獎助私人新興工業,確曾盡了最大的努力。一方面鼓勵商業資本工業化,一方面又得阻止工業資本商業化。迄乎今日,困難仍是有加無已。這原因最容易說明的,是商業還能保持住高率利潤。但政府不是在從稅制上,從金融上,從一切管制物價方案上,限制商業,打擊商業麼?但問題癥結就在這裡。一個國家的工商業間,已建立起了現代的關係,工業本身就具有節制商業資本的機能,雖然有時為了這種機能的發揮,還不能不藉助於資本政策或金融政策的援助。如像中國的工業,一向就因為它自身沒有建立起是以鉗制商業的基礎,一向就是做著商業的附庸,同時更因為與此種事實相適應相關聯的落後的社會生產關係的存在,就使政府的諸般限制商業的法令,不容易順利推行,結局,許多抑商政策的節目,倒反而變成了商人藉以增進其過分利得的口實。政策本身是好的,但卻被應用政策的客觀社會條件歪曲了。
不僅如此,把社會經濟看成一個總體,它的各部分在本質上已是相互包涵的。中國商工業資本間的這種不平衡關係的發展,我們是理應效法各現代國家所執行的金融政策來予以調整的。事實上,我們確也如此做了。但其間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就是我們的金融資本,在社會構成上,已經是對於我們的商工業資本形態的一個配合。甚至可以說,商工業資本間的那種畸形發展,還大大的受了我們的金融資本或銀行資本的促成。在資本主義國家中,所謂銀行資本,原本就是因應工業通融資金的便利而產生,銀行與工業結了不解之緣,若在落後國家,它只有侵蝕生產的高利貸金融業,而不能有扶助工業的銀行資本。如其在名義上有了銀行資本,這種銀行資本,就很容易保有高利貸的特質,結局,很容易對商業發生較密切的聯繫,甚且很容易由結托商業,而變形為商業本體。要通過這種性質的銀行資本,來執行扶工抑商的資本政策,就似乎很難收到預期的效果。在這一關鍵上,我們如何運用銀行資本來收縮商業資本或增益工業資本的問題,就引起了如何使銀行資本本身變質的問題。
一切有關商工業資本流通問題的措施,如果採取這種推論的方式,最後均將達到一個結論,就是:我們要抗戰,同時確實需要建國,需要改良中國社會,使中國社會本身,不允許當前資本問題乃至其他問題上的不合理的現象的存在。
在這種前提認識下,我特別要強調民生主義所明確提示我們的土地政策。土地政策所由提出的現實社會生產關係,是一切落後經濟關係的基礎,亦是我們這裡所討論的商工業資本流通問題所由發生的最基本原因。我在其他場合(參見拙著《中國經濟論叢》第二篇《當前經濟問題總分析》及《中國商業資本論》諸文),曾分別指出當前商業資本活動與土地投資的聯繫,我並指明,商業資本上的蓄積,得自由投用在土地上,可以從多方面增大商業的聲勢:第一,會使土地商品化,藉以擴大商業活動的範圍,戰前在大都市中做地皮投機,戰時卻對後方各大城市附近乃至較荒僻的地域,表現了極熾烈的購買土地的興趣;第二,土地商品化,不啻為商業在土地生產物囤積居奇上,得到了捷徑,那同時又是商業資本逃避統制的一個方便之門;第三,利用土地方面的落後所有關係與使用關係所獲得的高額地租,一轉手間,又可用以充實商業資本。但除此以外,還有一項更本質的影響,最好在這裡補充說明,那就是:商業同地權的關係愈形密切,它就可能腐蝕一般落後的社會生產關係,使其不易執行任何打擊商業的任務。因此,我認定,在一切不徹底的限制商業資本活動的政策中阻止商業資本向土地的進出,還不失為一個有效的法門。自然,商業資本轉向土地的活動受到了妨阻,並不一定就會把它轉用到工業方面。社會資本由商業移向工業,無疑還要具備一些歷史前提,但如其我們不把阻止土地任意買賣的政策,孤立的來理解,定然會知道,那種政策上執行上所需要配合的其他革命步驟,將大有助於當前商工業資本流通問題所形成之社會經濟基礎的變革。
(六)四個結論
論到這裡,我們似可把上述諸般意見,綜括為以次四個結論:
第一,中國商工業資本間的不平衡發展問題,並不始自今日,在此次抗戰發生以前,這個問題就曾嚴重的存在,不過直到戰時,才因現實的迫切需要,而把這一向不大引起我們注意的問題,開始在腦中喚起而已。在這種意義上,抗戰對於中國社會史的研究,確實提供了極可寶貴的社會測驗。
第二,不管在過去,抑是現在,中國商工業資本流通問題的形成,是把中國整個社會經濟形態作為它的基礎。像這種問題的解決,和其他主要關係技術性質的問題,不能一樣簡單,建造幾條鐵路,幾隻輪船,幾個水渠,政府誠能在財力及技術許可限度內,不牽涉到全般社會經濟基礎,而努力有所成就,但如我們在這裡討論的資本問題以及與資本密切關聯著的土地問題,卻不能單從技術上的努力得到解決。
第三,要使商業資本依照平均利潤法則來調節其流通,固須具備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但在這種根本條件未造出之前,我們並不能呆然無所作為的聽任商業資本把一切生產資本無情的吃盡。租稅政策、金融政策、限價政策,以及其他對商業寓有抑制作用同時對工業寓有扶助作用的諸般設施,假如能曲盡人事,亦許不難收到相當效果,但我們首先應知道:在落後的社會生產關係裡面,租稅、金融及物價等等本身,就分別是那種社會生產關係所由表現的因素,使它們健全的可能性是有限界的;運用它們來調節資本流通問題的效用性,更是有限界的。
第四,當前商業資本不絕的膨大,對於全般社會,特別是對於工業,固然在逐漸增大其不利的暗影,但對於商業本身,其不利的程度,亦並不難想見。商業為求獨立的發展,工業上的不發展,固然是它的前提,但商業所周轉的生產物,如每況愈下的減少,那就不但商業活動的對象和範圍,會相應縮小,商業活動需要的消費者,也將因生產漸形萎縮而喪失其購買力。在目前,個別特殊的商業者,也許還在陶醉於他們由貨幣數量測度出來的利得,但就全體商業或商人階級來講,他們一定不難發現:在社會生產規模日益縮小,社會財富日益減少的情形下,他們手中由貨幣測度的資本,不過是虛資本,是空中樓閣飄浮的煙雲,只要經過一陣大風,就會吹得毫無蹤影的。所以,為他們打算,他們尤需要改弦更張,設法改變他們的資本用途。然而,個別商人的資本,已經被結成一種商業資本的形態,特定的商業資本形態,已經是在一定社會經濟條件下發生作用,其結果,個別商人,固不易拘束他手中的資金,只好隨全體商業資本的動態為轉移,而同時,整個商業資本的動態,亦並不是全由商人階級全體所拘束。大家試一考慮商人們動輒發出的「我們也無辦法」的呼聲,就知道以民主主義的土地資本政策,扭轉一般的趨勢,在今日不僅為工業家的要求,亦應為商業家所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