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原論 · 一 中國商業資本論

(一)全文的集注點 凡屬關心中國當前經濟問題的人,即使再有客觀的平靜的心,也會嘆息致恨於商業資本的猖獗活動,事實上,我們即使把今日中國整個經濟問題的癥結,單從商業資本這個視野來求得說明,縱會不是最本質的,最根本的,但卻無疑要涉及最本質的最根本的問題上去。 當作一個社會經濟形態而表演著的商業資本,在一般人的主觀上,儘管它的活動像是越出了常軌,超過了一般社會的需求,且更進而成為全社會經濟系列上的反對物,但在商業資本自身,它對自己的任何活動,是「行乎其所不得不行」,它的動態,不但不能照著一般人希望它的活動限度作去,且也不能照著它的主體即商人們的意志作去。商人們對於他們所控有的商業資本,在某些場合,雖然做著主持人或支配人的事,在另一些場合,卻是在跟著他們的資本所必然趨向的途徑走,這好比拖著馬車的馬,在上坡的時候,馬車無疑是被拖在馬後,惟馬首是瞻,一旦到下坡的境界,馬卻不像是拖著車走,倒反而是被馬趕著走,其中的原委,就因為是,各個人的資本,既被匯合成為社會規模或社會形態的商業資本,各商人的資本的活動,就不能自個別資本決定各自的動向,而必然是取決於全體商業資本,依照一定社會經濟法則而採取其動向的。 在這種認識下,我們罵商業,痛斥商業資本,雖然再露骨,再不留情,也只能使自己多一些精神攪亂上的痛苦,於整個商業資本或它的化身,商人乃至商人階層,絲毫無損,更自然於整個經濟問題,無何裨助。不但如此,從全社會演變的視野來看,商人並不一定是凝固在那裡,一直都是商人,那正如同他的資本,並不一定是一直凝固在那裡,一直都是商業資本。一個社會的法律觀念,道德觀念,一個人在他已經在從事商業活動,已經是商人的場合,雖然格外被爭利的強烈要求沖淡了,但由他將從事商業活動,將變為商人的場合,我們並不能用一個凝固的商人的觀點來範圍他。而且,特別在今日中國的情形下,一個商人並不單純是商人,他可能是為一己利益而活動的商人,同時又是為大家利益而活動的別種人。當他在前一種人格下,我們可以指摘他忽視社會的法律與道德,在後一種人格下,卻又似乎不能不默許他是法律與道德的支持者。一人之身既可備有這兩重人格,我們就很難把商人看作是特別不顧道德法律的人了。 自然,我在這裡作如此的推論,並不是想為發國難財的商人或商業資本解脫責任,我只是要表明:法律與道德是社會的產物,是要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之下,才能發生作用。要限制商人或是商業資本,單把注意集注到現象上,或者,只憑感情來造出嚴峻法令,並動員一切道德壓力,恐都不易收到預期的效果。 商業資本活動,既然是離個別商人意志而獨立,既然是對商人,對一切「准商人」,乃至對商人預備隊伍,都表現為一種不易抵制的必然趨勢,我們即使要借道德與法律的力量來加以阻止,也須辨認出那種必然趨勢所由形成的社會經濟的因果法則,但環繞著商業資本而作用著的諸般法則,要把握它,差不多非動員整個的經濟學,甚至非動員別於現代狹義經濟學的廣義經濟學不可。商業資本是原始社會以後的一切社會都存在著的經濟形態。它的全部歷史,充分顯出了它的活動所依據的全部法則。 (二)商業資本在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史上的興衰繼絕關鍵 中國歷史上是有著許許多多的朝代變革的,朝代變革的原因,可以從各種觀點去考察,當然也不妨就商業資本的演變來予以說明。事實上,中國歷史上每個王朝的興廢,差不多都是伴隨著商業資本的興廢,這王朝的興廢的密切關聯,會給我們這樣的印象:王朝是把商業資本作為它的興廢存亡的前提條件,但揆諸實際,都是商業資本借著每個王朝的興起,而得到再生的機會,等到它擴大起來了,隨即就對它藉以再生的王朝,無情的侵蝕其存在的物質基礎。 中國商業資本在殷周王朝已經有其端緒,但在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史上,殷周王朝是被位置在初期封建階段,而在這以後的二千餘年間,差不多滯留在中國的典型中央集權的封建體制的階段上。中央集權的封建體制,是商業資本活動的溫床,因為,商業資本在它消極的意義上,它是需要社會落後的,但太落後或還逗留在前封建的狀態下,它沒有開展的可能;同時,在積極的意義上,它是需要社會的前進的,但太前進或是跨上了資本制的歷史,它又沒有握著支配地位的可能。(資本主義的社會的商業,一般是隸屬於產業的——此點後面還要說明。)惟其封建體制對於商業資本特別有生存攸關的聯繫,在中國社會經濟史上,商業資本就像一直在為了使中國經濟滯留在封建階段而活動,它像是不止一次的寧願以身殉王朝,與王朝同歸於盡、而不想使產業資本代它取得社會支配的地位,——這是中國產業不發達,中國很久不曾走上資本主義旅程的一個重大的原因。 自然,我們這種說明,是考察中國商業資本歷史的結果,是對商業資本客觀表現加以評判的結果,而在歷代的商業資本活動者主觀上,不但不曾意識到這些,他們當時的知識基礎,也不允他們意識到這些。 論到這裡,我們可以進而解說中國商業資本所據以演變的必然法則了。 中國歷史上每個王朝的興起,差不多都是在社會生產力大遭破壞的喪亂之餘,自秦以後的幾個重要的王朝,如漢、晉、唐、宋、元、明、清都是如此。如其視社會生產力的徹底破壞,是一個王朝覆亡的基本原因,則新的王朝組基之始,便必然會盡一切可能的方法,促使社會生產力的恢復或再生。一切封建社會是把農業生產作為它的物質存在基礎,所以每一個王朝的明君賢臣,都是以便農利農為其要政,講求水利,改進農業生產技術,薄稅斂,設置勸農力田官吏等,差不多千篇一律的被各王朝開國之君臣們相率實行起來。 在封建的貴族、領主、官吏是靠農業剩餘生產物維持的限度內,重視農業生產,無疑有其生存上的必要。對於商業,在理論上,他們是要敵視的,而在實際,他們確也不絕採行了敵視的鉗制的步驟,因為商業的活動,是不免要分潤一部分農業剩餘生產物的。商業活動愈形擴大,所分享去的農業剩餘生產物必愈多。所以封建社會的整個經濟政策,總是把重農抑商作為它的骨幹。 但歷代王朝的重農抑商的政策,卻似乎只從反面告訴了我們的一件事實,就是「農」其所以要特別的去「重」,無非是因為前此把它看輕了,「商」其所以要特別去「抑」,也無非是因為前此把它太放縱了。漢朝一位政論家曾大聲疾呼的說明了此種事實:「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厚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各封建王朝在本質上實踐上,都走著勸農力桑的路,但卻為商人大開富厚之門,那不是因為它們沒有遠見,而是因為它們不明事實的必然邏輯啊。 商業的發展,是把治安與交通作為它的外在條件,把交換媒介的確定,交換對象的增殖,作為它的內在條件。每一個新王朝的統一的局面,和由它在統一局面下必然要做到的休養生息,「田野辟,道路治」,以及凡百改善民生的庶政,其主旨雖在增進更多的農業餘剩生產物,更生農民,但結果大大的促成了商業的繁昌。商業通有於無的機能,在一定場合和一定限界之下,無疑大有助於農業生產物的增殖與擴展,但商業發達到一定限度,卻把它原來可以助成農業的作用,轉化為破壞農業了,至少,是它愈來愈烈的破壞作用,早把它原有的助成作用掩蓋了。 封建社會的工業生產,只是當作農業上的副業,全部商業的交換對象,差不多都是限於農產物,而且主要還是限於那些以地租賦稅名義,由農民提供封建領主貴族官吏們的農產物。商業愈向前發展,各地通有於無的作用愈增大,被消費的對象愈繁多,結果,封建上層社會的消費欲望,就愈加會受到刺激,而農民用地租賦稅名義提供到他們的農業剩餘生產部分,就愈加要對他們的農業必要生產部分,增大其比重。換言之,就是農民為了維持自己能繼續勞動,並為了維持能繼續生產所需的那一部分必要生產物,都將因此減少。租稅不論是侵蝕到了農民的生活費,抑是侵蝕到了他們的生產費,再生產規模是會相應受到拘束或縮減的,一旦再生產不能維持,租稅所自出的經濟基礎,就定會發生動搖。在這場合,封建上層社會要繼續維持不生產的消費性的浪費,就只有兩個途徑可循:其一是加重對農民的剝削,而進一步破壞其寄生的經濟基礎;其一是用借債等方式,多方張羅其浪費所需的資金。但無論選定那一個途徑,結果都會是土地向著商人豪民手上集中,農民則相率離開生產過程。 商業資本向著土地方面的進出,無疑得到了曾由它轉化成的高利貸資本的協助,但資金由商業同高利貸業移到地產上去,那並不是商業資本活動的中心,而是它進一步的擴大,因為土地上乃至高利貸業上的收入,還可繼續更番的變為商業活動的本錢。有人說,商業資本、高利貸資本和土地資本是「三位一體」,那是頗為允當的,它們在任何一個落後社會,都會依照不同的方式,表現為一個整體的三種作用。 然則商人地租收入者,高利貸業者豪民們,為什麼不肯把他們的資金使用在工農產業上,而必須向著這些方面兜圈子呢?這並不是因為他們有一種遠見,以為把資金使用到生產事業上,生產事業或產業發達起來,就是對於他們自己已有的地位與利益的否定,而是因為封建社會種種的傳統法規及傳統意識,妨礙生產活動,使他們權衡利害,更容易為當前的厚利和伴著厚利而可能取得的社會地位所吸引。 事實上,商業資本的活動,還不只停留在社會經濟的領域,它的化身或商人,不僅「豐財役貧」,不僅使「封君皆低首仰給」,不僅「因其富厚,交通王侯」,且還能借其通神的財力,借其對於實際經營的經驗,相率利用各王朝財政空乏的機緣,直接擔任起理財的政務,「吏道益雜不選,而多賈人」了。在這種場合下,封建社會傳統的抑商政策,便被暫時擱置起來,而採取一種為商賈豪民所能接受的妥協方案了。其實,在現物地租成為商品交換基礎的限內,在社會生產力的恢復與發展,必然附有富之蓄積與豪商發達的條件的限內,商人由抑商政策所受到的損失,最後必然要取償於農民,農民在多方誅求之下,只好把他們賴以維持生存的僅有土地,以更惡劣的條件,貢獻於豪商地主。 封建主義到了需要遷就豪商地主,需要對商業資本妥協,並需要由豪商參加政權,決定經濟國策等方式,使自己商業化的階段,這必然會把一切對農業生產有利的措施,如治水,如改良農業設備等等,放在一邊,同時更由浪費與不生產支出的增大,和租稅收入因農民大批離村及豪商官吏多方規避的減少,而不得不對勉強留在農村掙扎的農民,採行更無情的剝削。到了這樣一個階段,天災水禍及各種形態的瘟疫,必然一再侵迫著飢餓的農民,使他們不能不到處流亡,不能不由流亡轉徙喪失去一切封建意識所加於他們的安分守己的束縛,而選擇「鋌而走險」的末路。由是到處發生戰亂,社會生產力遂根本遭受破壞,現物地租及商品貨幣關係的基礎,均連帶喪失無餘,不僅是貴族領主,就連豪商滑吏也對這一代的集權封建體制殉葬了。 商業資本走上這樣的末路,當然不是商人階層始料所及的,但在中國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上,他們確實有無數次陷在這種不能自拔的命運中,漢末、唐末、宋末、明末,他們都曾在一度盛極之後,接著就踏上其前一王朝終結時的商人階層的覆轍。一度一度的血腥故事,好像總教不乖他們。這事實,我們是不能單用商人「利令智昏」的考語來解釋的。就是那些像把商賈之利,看得卑不足道的歷代明君和賢士大夫,也都不曾意識到他們的王朝所寄託的封建政權,何以終於不能避免的要走上分崩離析之路。 一個社會的本質不曾改變過來,那些意識著這個社會,使這個社會取得歷史存在的一切法則,便會不顧人們的志願,而鐵一般的貫徹其作用。商業資本運動法則,是封建主義經濟運動法則的一個重要部門。上述中國歷代商業資本興衰存亡的演變關鍵,只有從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法則的作用才能得到說明,而這一法則,卻還是挽近廣義經濟學研究的成果。 (三)鴉片戰役以後的商業資本 把鴉片戰役作為中國社會的現代化過程推移的一個轉捩點,那大體是為一般人所公認的,在這以後,中國傳統的封建社會組織,已逐漸趨於解體,同時,附於這個逐漸解體的封建社會的商業資本,也相對的,擴大了它的活動範圍,改變了它的姿態。 不過一個舊社會組織的解體過程,是要到它胎內孕育著的新體制蛹脫出來,才宣告完結的。直到抗戰發生時為止,中國現代化的新社會體制的難產,就使封建殘餘在各地或多或少的保留下來。這種保留的成分,如其必然是關係於最廣範圍的,最有保守性的,最基礎的農村社會生產組織方面,從而,其解體的成分,如其必然是關係於較窄狹範圍的,較有變易性的,較為上層的都市經濟方面,則我們社會的姿態雖然是改變了,它的本質當不能有根本的變革。結果,依存於我們這種社會的商業資本,儘管把它活動範圍加大了,把活動方式改換了,在大體上,仍不能丟開它一向依以作用的運動法則。 自然,我們這個古舊帝國的門戶,自被先進各國的大炮轟開以後,舶來的各種形態的製造品,使用種種方式,推銷進中國來,同時,中國之種種土地的生產物,則被先進國吸收去。對外貿易關係之拓展,確實為中國商業資本開闢了一個新的紀元,或者說,已在它原來的新陳代謝的細胞中注入了新的血液。 自然,中國的對外貿易,並不自當時始,遠在西漢時代,我們已同西域諸國有了貿易上的往還,因為那時我們輸出的主要是生絲,西方不通「世故」的學者(見沙哈諾夫所著《中國社會發展史》),還給我們以「生絲帝國主義」的考語。此後中國西北多數由阿剌伯人作介紹的中西貿易,乃傾重於海道,使中國東南如交州、廣州、明州、揚州等地,成為對外通商港口,市舶司之設,「蕃坊」之設,均為當時國外貿易日有拓展之明證。迄大元帝國成立,中國與中亞細亞西域各地之陸地交通,雖一度開拓,然大元帝國崩潰,此路遂不通。至於明代,又因倭寇肆虐,國人海外航行禁止,以致海外貿易完全阻絕。然在這當中,冒險航海事業在歐洲勃然大盛,葡萄牙人,義大利人,先後發現東西航路,歐洲人爭先恐後奔來亞洲。葡萄牙人在明武宗正德十二年(西元一五一七年),西班牙人在明神宗萬曆三年(西元一五二七年)即已來中國互市,於是因倭患阻絕的中國海外貿易,至明末清初又復逐漸恢復過來。——由上面這一段中國對外貿易關係的簡略的說明,我們就可曉然於中國以往商業資本的活動,並不儘是局限於國內市場,亦又不完全是以土地原生產物交易為對象,不過,當時那種時斷時續的對外貿易,論其範圍和規模,固已不夠改變或有多大影響於中國商業資本運動歷史定向或必然法則,何況它的性質,又是那樣由國家予以限制。唐代對於外國輸入貨物,征取關稅十分之三,宋代則須抽征其總額十分之一乃之十分之四,而且後者對於外來貨物,都令其先出賣於市舶司,再由市舶司或官方出賣於民間,官方在買賣價格差額上,獲有莫大利益。所以,對於「初與蕃人貿易者,計直滿百錢以上者論罪,十五貫以上黥流海島,過此送關下」。迄乎元代,世祖忽必烈奠定江南,即規定凡鄰海諸郡與蕃國往返,互易舶貨者,其貨十分取一,粗者十五分取一。其後,官方且自備船隻,專運蕃人貿易諸貨,其所獲之利,似十分為率,官取其一,交易者得其三,為了保障國家對外貿易利潤的獨占,即令權勢之家,亦不許其用己錢入蕃為賈,犯者罪之,且沒收其家產之半。由此可知宋元諸朝的對外貿易,大抵都由國家行使獨占,商業資本的活動,當然是大大的受到了妨阻。至當時輸入的商品,主要為達官貴人之奢侈品,如香藥、象牙、珊瑚、琥珀等,而其輸出品,則為金銀、銅鐵、鉛錫、絲絹之屬,交易對象既局限在這些奢侈性的(就中金屬的流出,確曾紊亂當時幣制)商品方面,對於社會的經濟基礎,即使聽令商業資本自由活動,亦似不能發生決定的影響。 然而五口通商以後的中國對外貿易,在上述無論那一方面,卻有了極大的改變,與其說是由於我們國家拋棄了對外貿易的傳統態度或政策,寧不如說是由於我們的貿易對於國家,不允許我們採行傳統的對外貿易的態度和政策。 商品生產是現代經濟上的一個最顯著特徵。現代經濟每進一步發展,就是生產物商品化的程度和範圍的加強加大。到了十九世紀中葉前後,所有先進後進的資本主義國家,差不多都把它們的商品生產,發展到了這樣的限度,不僅它們生產出來的物品,都當作商品投向市場,它們用以生產的物品,亦是作為商品購自市場。其結果,市場的擴大要求,就成了商品生產的先決條件。國內市場是有界限的,向外擴展或製造市場,簡直變成了資本主義國家的最基本而重要的國策。在此種國策指導下,它們對於其貿易對手國,或者說,對於我們這裡所論及的中國,就不是像過去那樣,僅輸出一些帶有奢侈玩意性質的東西,如香料、象牙、琥珀之類,所有日常需用的必需品便利品乃至新奇名貴的奢侈品,都是它們要向中國輸入的,它們並且用威脅利誘的方法,把所有這些商品,儘可能大量的,向著中國的每個角落去找銷路,它們像是在商品製造上,為中國社會服務,變為中國的工廠。而與它們這種要求配合起來,雙管齊下的,就是因為它們自己的生產商品化,工業化,它們國內對工業化所能提供的原料,就相對的、絕對的都愈來愈不夠供給了;同時,在為它們的商品所泛濫的中國,卻因製造有人代庖,連舊式手工業,也日就趨於式微,它的農產品,特別是當作原料而生產出來的農產品,就恰像上帝妥為安排好了的一樣,都成為缺乏原料的工業國的最好補充,這在世界經濟分工上,儼然是「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結果,中國的經濟特徵,就可用上海一個大百貨公司的廣告聯來標識它,那就是「廣搜各地土產,統辦全球貨物」。 但中國這種經濟特徵的形成,並不是不曾受到傳統的政治經濟諸條件乃至一般社會意識民族意識的障礙。為便於突破這些方面的障礙,多次的戰役和一列不平等條約被連續製造出來。有了這些,中國經濟的那種特徵,就更加得到了保障。無疑的,在資本主義生產方法,以它自己的模型製造世界,並多方破壞舊有的封建生產方法的過程中,中國也像矛盾而不調和的逐漸成長了相當程度的新式製造業和工廠工業,雖然這些現代型的企業,至少一半以上,是各資本主義先進國家,為了最低廉最簡便的利用中國原料與勞力,憑其在中國取得的工業特權而直接經營的,但由於它們這種經營,上述中國的那種經濟特徵,就像塗上了使人眩惑的不明朗的彩色。 在這裡,我們似乎用了較多的篇幅來繪描中國經濟形成的過程和特徵,但如其說,中國的商業經濟或商業資本形態,是中國整個經濟形態的一個分支,或是它的重要部門之一,則我們的說明,就很有其必要了。在具有上述這種特徵經濟條件之下,中國的商業資本的活動,從以次幾個方面,和過去表現了不同的分野。 首先,商業活動的對象是增多增大了。舶來的國內的各種樣式的大量工業製造品,被投進流通過程中了,這和過去僅把農產品作為唯一活動對象的商業,已有了極大的不同,而且在過去的農產品中,大體上只是當作地租移交土地所有者(不論是國家或官府或私人)的那一部分農業剩餘生產物,會投到市場,而農民留以自給的部分,則不曾或無須轉化為商品,但在這時候,由某些農產品生產的專業化,以致它們的全部生產物,無論是剩餘的,抑是最終會作為必要的,都得通過市場,就是都得變為商業的對象。除此以外,各種票據、有價證券、外匯,交易所裡面最架空的,但都是最大規模的交換物,以及較有確實性的地產,通是商業階級在新時代找到的高興舞蹈的樂園。至於人(苦力或娼妓),被購買被招雇,或被質押來「外運」或「內銷」,雖然是「古已有之」的一個不小的商業部門,到這時,都擴大了規模,改變了形態。 其次,商業活動的範圍是大大擴展了。這原和它的活動對象有著密切的關係,中國農產品向世界每個資本主義角落的進出,雖然在國門以外,不一定是甚至全都不是中國商業資本活動的結果,但在國內,卻連在窮鄉僻壤的地帶,亦逐漸依新的交通工具依新的金融與交換組織的發展,而直接間接嗅到了商業資本的氣味,而且,就是在都市方面,由上面述及的各種交易所,也真不知為商業資本開拓了多少新途徑和新天地。 第三,商業活動的性質,是有重大的改變了。在現代國外資本未侵入中國以前,中國的商業資本是獨立的,差不多是在中國社會經濟實況所允許的限內,照著它的必然途徑展開的。但在這以後,它的活動,便願意地或不願意地被捲入國際資本的旋渦,而且愈來愈成為後者的尾巴,對於無論採取那種侵入方式的國際資本,它的活動,雖都不外是為他們推銷製造品和採購原料,但這個任務,還不是直接以所謂民族的商業資本來擔當。在一九三〇年,其總數已達八千多個之多的大大小小的外商洋行,差不多是以主人或監督者的資格,利用一切可資利用的特權,來推動中國整個流通界的活動。事實上,由這些洋行配合著中國買辦們所進行的商業活動,已早越出了流通過程,即侵入生產過程了,即是說,它們不僅是只推銷製造品,採購原料,同時,還借著政治的金融的力量,把製造品和生產原料的控制權也把握住了。在大城市及其附近的准資本主義的家內工業,乃至專為某種用途而生產出來的農產品,幾乎都是由商人所支配。 把上面幾種事實加以考慮,中國的商業資本,在一方面,不僅是改變了姿態,改變了內容,且還改變了原來的性質;可是在另一方面,它的性質的改變,仍不曾達到一個使它被剝奪去對產業資本行使支配的階段,恰恰相反,商業資本在某些場合,在大都市若干新式工廠工業上面,雖然已像具有先進國家商業對產業處於隸役地位的外觀,但即使把它的本質形態存而不論,它在這方面以隸屬者資格活動的範圍,對它在整個產業方面,特別在廣大農村方面,以支配者資格而活動的範圍,是不可比擬的窄小的。 而且先進資本主義國家對中國經濟侵略的方策,愈到挽近,便愈不能允許他們卵翼下的中國商業資本,向著積極的進步的路上走去,即向著產業資本轉化,或對產業資本隸屬的路上走去。原料供給地,和商品推銷場所的保存和擴大,是買辦型商業資本成立和發展的前提。雖然在帝國主義階段的資本輸出要求,即在落後地域從事產業活動的要求,保有使買辦商業資本活動勢焰減弱的趨勢,但即使資本的輸出,有一部分是為了利用落後地域的資源與人力,從而,在相適應的程度內,有一部分原料無須輸出,有一部分製品無須運進,但在國內的這一部分原料和製成的商品,依舊是要靠商業資本來集散的。而況事實上,帝國主義階段競奪商品市場與原料供給地的要求愈烈,它所輸出的資本,就愈加會以較大比例用在政治性質的投資上,而以較小比例用在經濟的開展上,而由前一投資成本,通過金融市場、公債證券所造出的商業資本,其作用是要比由後一投資成分所造出來的產業資本作用大得多,多得多的。 總之,由鴉片戰爭到此次抗戰的這一長期間,中國的商業資本,是在它附有隸屬的買辦性的特質,而加深擴大了它在國內的活動,改變了它的傳統姿態,但正惟其它是買辦的,是國際資本的附庸,它就始終只有逗留在國際資本或帝國主義政策,可能允許或要求中國整個經濟「變革」的限內,有了一些無礙其原有本質的變革。 (四)抗戰發生以後的商業資本 要更根本的理解上述中國現代化過程中的商業資本,對鴉片戰役以前的商業資本的變革的限度,最好是看抗戰以後的商業資本,在怎樣的範圍和程度上,在怎樣的變形和變質的限界下,歸復到了鴉片戰爭以前的歷史形態。 前面已經說過,中國的商業資本,照例,或者更妥切的說,照著它活動的作用著的歷史軌道,是與高利貸資本、土地資本,發生密切的「三位一體」的聯繫。商人賺了錢,便借著高利貸的活動,用更有利的條件,取得土地,兼為地主,地主在土地上的收入,除了在窄狹範圍內的個人消費外,或者是用以購買土地,或者是放款取息,或者是經營商業,或者是同時兼作這三方面的活動。問題是看當前的實利(或他主觀上所能理解的實利),在怎樣給他們以指導。他自己也是可能成為自耕農場或工作坊的主人。 外國資本侵入以後,在開始,中國的商業資本仍還執拗的維持著傳統的活動途徑,但愈到後來,因為它活動範圍的逐漸加大,和活動對象的不絕增多,它的注意力,它的興趣,被眾多的誘惑物所分散了,同時,國際資本又運用千鈞的壓力,使它不能不被迫或被敦促到新的「伊壁鳩魯主義」的樂利世界。 不但此也,由帝國主義各種侵略方式所造成的中國整個農村的貧困,不安與動亂,在以往儘管是商業和高利貸及土地集中的結果,同時又是它的原因,但到這時,「十里洋場」的新興都市,都當作避難、享樂、致富的「三部曲」的理想天堂,而把中國一向特別會流向土地上的大量商業遊資,都吸收到那裡。 自然,在廣大的農村乃至離都市較遠的城市集鎮裡面,仍多的是商賈、高利貸者和土豪。在全國上層社會、買辦階級及洋大人們的消費,大體是把農村剩餘勞動生產物作為基礎的限內,當作基層勞動者之剝削者的豪商們,卻毋寧有在廣大農村加強其活動的必要,但畢竟因為洋商巨賈,大地產者以及新發展起來的金融家們,直接間接把農村多少可能利用的資金,都累積搜括去了,農村土地集中的現象,雖然不曾中止,在靠近都市邊緣的地帶,甚且還變本加厲了。可是衡以過去各王朝在末朝的土地集中速率及其規模,更衡以當時商業及高利貸活動的窄狹範圍,在抗戰發生前的數十年間,中國農村土地集中趨勢,在相當程度內,被上述大量遊資集中的大都市的事實所緩和了。無疑的,農村的不絕動亂,已影響商賈豪強們對土地的興趣了,而尤其要緊的,卻是土地這種在過去能令商賈們抬高地位,並藉以接近官場,踏上官階的財產,到了這個新的時代,即使在農村方面做一個有權勢的人,還有利用它的必要,但要在大的場面下做一個聞人或什麼要人,他定然會感到土地並不是很必要的條件了。 據以上所說,中國商業資本,到了現代就似乎不只加多加大了它的活動的對象和範圍,連它的蓄積所得也改變了,或者說是歪曲了傳統的轉化途徑,亦就因此之故,中國傳統的商業資本運動法則,遂不可避免的在應用上受到了相當程度的修正。然而在當前,這偉大的時代的抗戰,卻對於我們的商業資本至少在外觀上,是嘲諷式戲劇式的發生了扭轉歷史行程,使它們仍回向舊路去的影響。 中國商業由於國際資本侵入所造成的新場面和新動態,是以整個中國經濟對國際資本的關聯性和依存性作為前提,而此對外關聯性或依存性的保持,又是以中國能借各大沿海港口及在那些大港口的貿易金融和產業,為其聯繫的樞紐。在抗戰的前期,由渤海到整個的南太平洋方面的諸港口,即由天津到廈門一帶的對外聯絡口岸,多半被敵人阻隔住或占領去了。其間,上海雖曾因為它的特殊性,還對香港,甚至通過一些曲折途徑,直接對內地保持著若斷若續的關係,使中國的商業資本,還很活躍了一些時候,甚且在外匯、標金,及出入口貿易方面,有了空前未有的活動。然自一九四一年十二月英美對日宣戰起,不到半年工夫,由香港到仰光這一列對外交通的口岸,都相繼被敵人占領去了。這一來,對外出入口貿易,幾乎全部遭受阻滯,同時,隨著上海香港這些港口的淪陷,過去在外匯、證券、土產上面活動的所謂「遊資」,都無用武之地了,由是,商業資本活動的對象和範圍,都大為減縮。對外的關聯的割斷,對外的依存性或者是隸屬性,也在某些方面相應的解脫下來。即商業資本,除了通過淪陷區的非法活動外,也就像取得了獨立的或更古典的傳統的姿態。 在這種場面下,如其中國產業建設已有了基礎,或者說,如其中國已有的產業基礎,足夠使商業資本寄托在它上面,而受它的支配,則由對外關係斷絕,由一切投機活動停滯,即直接間接從流通過程騰出的大量商業遊資,就可能自擇有利途徑,轉用在產業方面。但不幸中國的僅有產業,就連那些用外資經營的部分,差不多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建設在目前已淪陷的區域,相率被敵人掠奪和破壞了。抗戰以來,政府雖多方搶救或遷徙產業到後方,並在後方各地鼓勵工業生產,但其成果,仍遠不夠支撐住商業對產業所加的壓力。商業資本是橫行無忌了。 在目前,商業資本簡直像倒轉過來了歷史的車輪,在找尋它的舊路去發展,以前由國際資本帶來的一切商業活動的新對象,新領域,既都相繼喪失,同時,國內有限的工業,又無法對商業提供何等重要的活動門徑,結果商業遂又「舊調重彈」的把土地及土地生產物作為它最可能和最有利的投機對象了,儼然是不可避免的趨勢,確又受到了以次諸種偶合事件的鼓勵和敦促。 比如第一,由政府在役政,路政以及戰時各種要政方面的需求,各級地方行政機構加強了,黨政軍機關不但加多了,同時卻又更向內地分散了,結果,戰時的大後方,那怕是較遠僻的地帶,也表現了多年未有的安穩狀態,就因此之故,大後方各地的土地,就格外顯得穩固,顯得對遊資有吸引了。 [1] 第二,物價的暴漲,日益火上添油的刺激換物運動,但戰時需要的加大,由外來供給斷絕及交通條件不夠所引起的必然缺乏,由換物運動本身造成的大囤小積,造成的人為缺乏,對於遊資或特殊利得的擁有者,就不能不轉移其視線於所在都有的土地上面了。 第三,市場上一般物品的大囤小積,對於敵機轟炸的危險,是頗堪重視的,自然,物資和人口,是在不絕向較僻遠地區的都市附近的鄉村疏散。但由此引起的一般市民或官吏對於農村的興趣,正好是土地變為投資對象的重要誘因,這一來,商業資本和土地資本的結合,就更加變得容易了。 第四,高利貸資本在它的社會作用上,一向是當作商業資本和土地資本之間的中介的形態或輔助的形態,土地和商業活動對象的土地生產物,都較為實在,較有著落,高利貸即使借著抵押方式進行,亦尚不易把所有權確定起來,所以,它的所得,到結局不是用以發展商業,就是用以購買更多的土地。戰時物價的劇烈變動,照理,應當最不利於貸藉資本,因為,一定的貨幣額,經過的時間愈長,不但會相應減少其對實物的相對價值,且會妨礙其周轉,但如其所采方式是在較短期內,以貨幣貸出,實物收進,或實物貸出,實物收進,那就可以避免這些缺憾了,事實上,這正好是當前貸借的最普遍形態。這種形態,顯然更有助於商業遊資在土地上的集中,然而最關重要的,還是: 第五,土地投資即使在周轉性上不如商業的迅速而活躍,但它有三種利益,可以吸引高利貸的商業資本,其一是,土地的價格,在隨物價的高漲,而迅速增高;其次,土地的生產物,亦在不斷的漲價;最後,由土地所得地租額,可利用種種理由,或利用中國租佃關係的落後性和不合理性,借租率抬高而增大。 商業資本向著土地上的轉化,是隨著商業活動對象的縮減,和物價的飛躍增漲,而益形厲害的,自然,在這種轉向過程中,我們不能忽視土地重又變成重要財產形態,在社會政治上所發生的有利於土地集中的各種影響。土地原是最有定著性或執拗性的東西,它的轉移,如其不是有經濟以外的各種強制作用存乎其間,它就很難得順利的投合商賈強豪們的貪饞的胃口。 而且,我們還須注意的是:商業資本儘管逐漸的把土地及土地生產物作為其活動的主要對象,或者說,逐漸向著土地方面集中,那並不能理解為商業資本結局都全轉化為土地資本,或者土地資本化的結果,即地租蓄積所得,不會再轉化為商業資本,事實上,地租蓄積所得,不但隨時可增大商業活動資力,且可間接由商業的擴充,再回過頭來加強土地的集中。可是,問題的關鍵,並不在商業資本,究會在何種程度,轉化為土地資本,使土地資本化、集中化,而是在商業資本,是否必然無其他更有利途徑可循的要轉化到土地上。要握住這個關鍵,我們就可明了當前商業資本危害的程度,及當前統制商業資本諸方策的有限效用了。 (五)當前商業資本所造出的危害及其所受到的限制 我們現正為商業資本所造出的種種危害而苦惱。 但如把一般人對商業資本猖狂妄行所加的感情的乃至理性的評論,加以分析,似乎商業資本所得的罪,還不是它應得的罪,它被評定的危害比之它實際所造成的危害,大有距離,這就是說,如其商業資本對當前的社會經濟難局負有破壞性的責任,論者似還不曾把它的真正責任指明出來。 在當前,物價暴漲,成了全社會不可終日的問題,同時,也成了政府財政上不可終日的問題。由於克服這種困難問題所感到的切身痛苦,自然容易使舉朝上下嘆息痛恨於所謂操縱物價的豪商大賈等之缺乏人的與民族的良心。把物價暴漲的原因,諉諸商業資本之不合理的非法活動,當然不會有人為商業資本叫屈,但最可慮的是,商人或擬商人的商業資本,如在這方面承擔了過大的表面的罪名,就很可能忽視它在其他方面的更本質的破壞作用。時至今日,儘管商業資本的那種破壞作用,已經從各方面表現得非常顯明,絲毫沒有令人質疑的餘地,但一般社會人士,卻仍不肯明顯的把事實照著它的本質揭露出來。 「操縱」「囤積」,是最一般的加擔在商人身上的罪名,把這個罪名再加重些,也不過是阻滯了一般流通過程,使原本可以迅速提供到市場的物品停滯一個時候,以便在由此引起供不應求,引起缺乏的限內,把價格抬高起來。但責難如其止於這個限度,我們馬上就需要把商人區別為正當商人和不正當商人,不正當商人,如定可找到許多的口實,來使他的行為合理化合法化,事實上,就個別商人來講,他是否真正「囤積」「操縱」,並不一定是取決於他對那種行為所具的倫理觀念如何,倒是取決於他對那種行為所具備的必需條件如何。我們很可以說,商人,在他是全體商人之一的限內,在他的資本是全部商業資本之一的限內,他個人的意向,其實就是他用以經商的資本的意向,而他這個別資本,又是隨全體商業資本的總動向為轉移。所以,重責或嚴懲若干商人最露骨的不法行為,而放縱了整個商業資本的破壞作用,結果,就會像我們以前把若干的兇悍的日本軍人,當作日本帝國主義來打倒,把若干頑固的北洋軍閥,當作全體軍閥來打倒一樣。即使他們這些希望打倒的對象,都「手起刀落」,「應聲而倒」,對於日本帝國主義和軍閥本身,仍不能發生何等決定的影響,若干特定商人之於整個商業資本,亦是如此。 如其說,若干特定商人,是在某些特定場合,作了阻滯流通,抬高物價的非法活動,而他這種活動,事實上,就不僅只是由整個商業資本,在流通過程所賦予的,且還是由整個商業資本在生產過程的破壞作用所成全的,商業資本在流通過程所表現的罪戾,正是它在生產過程所已經造成的罪戾作為前提。我們業已知道,中國的商業,一直在對產業行使支配,在束縛產業使它不易有發展的餘地。照一般因果論的看法,產業不發達,商業是不會發達的,由此大可得出:商業資本一定也希望產業資本發達起來的結論,誰能反對有更多的生產品,然後始更能有生意做的事實邏輯呢?但只要我們了解商業在前資本主義社會是做著產業的主人,在資本主義社會是做著產業的傭僕的事實,那就不論我們主觀上怎麼想法,怎麼對商業資本表示希望,而商業資本在它自身,卻是以產業資本的不發展,作為它自己發展的歷史前提條件,這例子在世界任何一個社會或國家,都不難指證出來。 中國產業落後,當然有其更基本的,更包延的原因存在,但傳統的國際資本作用下的商業資本的作祟,卻顯然是無可忽視的。不過,我們已在前面暗示過了,在五口通商以後的商業資本,和在這以前的商業資本,是用不同的方式在生產過程上發生破壞的作用,即前者是附屬於國際資本,一方面為國際商工業資本充當僕役,為他們推銷製造品,並搜括其原料,一方面則充當民族的諸般產業的主人,而後者則是採取比較獨立的形態,更直接更集中的使國內諸產業受它的劫持和操縱。這兩種破壞產業的方式,在本質上原沒有了不得的差別,但在認識上,前者比較容易為人所察覺,後者卻像是特別能翳障人們的直感。所以,商業資本在流通過程的弊害,儘管一個稍有經濟常識的人,都能談得振振有詞,而商業資本在生產過程的弊害,就連一個詡然以經濟學專家自命的學者也頗費力了解似的。也許就因此故,在姿態上恢復了過去傳統的當前商業資本,它就只有在流通過程表示的罪行被人指摘出來,而它這罪行所以能在流通過程造成的,應當探索到生產過程的基因,卻一般地被忽略了。 商業資本對產業資本或生產事業的控制,本來是它傳統的古典作風,但到戰爭的場合,它這種控制機能,卻因利乘便地擴展到空前未有的程度了,它在工業生產領域裡面活動,實質上簡直把新式舊式各種形態的工業生產生機窒息打殺無餘了。一般私人的新式工廠經營,如果照著常規作去,一定只有歸於破滅,否則就是局部的巧妙的轉變其性質,買好原料來存積著,而不把它製造出來。國營省營的企業是逐漸增加了,但一分析其內容,它的存在繁榮,一定要看它的商業性質部門對它的生產性質部門,占有如何的比重,在這種場合,商業資本吞蝕工業資本的實質,卻反表現了救援工業資本的外觀。同時,政府通過銀行,一批一批的提出來救助私營工業的貸款,又在種種曲折的手法上,在工業商業化的技術上,變為商業資本的附庸。 在農業生產領域裡面,商業資本的破壞作用,似採取了較迂迴的行徑,土地及土地生產物成了商業活動的主要對象,它是會促使死靜的農村,隨在都受到攪擾和震動的。土地轉變的頻繁,土地價格的暴漲,將直接間接造出抬高地租的後果。一般自耕農或佃農在土地本身上的費用增大了,他們用在土地以外的生產費,如種子、農具、肥料、畜力、人力乃至灌溉方面的支出,就相應減少,甚至全無著落了,結果,農業上的再生產規模,一定會隨著商業資本逐漸展開的活動,而逐次的趨於縮小,在這種破壞影響下,政府即使再熱心支持自耕農,再擴大農村的貸款,事實上,農貸已經同工貸一樣,通過一些曲折的手法,一部分或者全部轉化為商業資本了。 商業資本在工業生產上的這些破壞作用,恰好造出了它在流通上大囤小積活動的前提,社會每年的再生產規模愈形縮減,供需愈不相應,商業上的囤積居奇活動,就愈加會發揮無限的威力了。自然,囤積居奇對於抬高物價,是有莫大影響,而由此抬高物價所加於生產事業的壓力,亦非常顯然,但我們不能即此就倒果為因,強調它在流通過程所造出的危害,而忽視它在生產過程所造出的危害。生產比之流通是本質得多,根本得多的,商業資本如其不是在生產過程窒息著阻抑著生產活動,它在流通過程的猖狂妄行,就會大大受到限制。 論到這裡,我們似應把亂人視聽的通貨膨脹關係引到論題上來,照一般人的看法,商業資本這種具有破壞性的大船,似乎是有隨著通貨膨脹的浪潮而不自主的簸動,把通貨膨脹促使物價騰貴,把物價騰貴,引起商業資本活躍的現象一加考慮,商人階級定有理由可借,詛咒通貨膨脹,而昌言自己可告無罪於天下的。但這種說法,也只可淆惑常識,而不夠蒙蔽真理。我們仍請歷史來做證人吧。中國歷代王朝在中期以後,由商業資本造成的經濟殘破支離局面,並不一定是分別由各該時期通貨膨脹的促成。反過來,倒是因為商業資本的猖狂活動,由它造成的消費範圍對象與程度之加大加深,同時,由它引起的農業剩餘生產物的縮減,以致使社會的生產與消費脫離,使消費破壞生產,破壞租稅基礎,而導來幣制的混亂。自然,幣制混亂了,可能大大助成商業資本的勢焰,使它更能渾水摸魚,但我們不能把因果倒轉過來,說商業資本,原本就是由於通貨膨脹。 在目前我們已經用不著諱言通貨已有了相當程度的膨脹,但試一回顧抗戰以來的通貨發行演變史,即使再執著於現象因果論的人,把根本的生產方面的問題拋在一邊不顧,亦會明了商業資本活動,該在那種演化過程中,發生過如何推波助瀾的破壞影響。也許說,我們此次的抗戰,在歷史上沒有前例,其範圍之大,消費之多,本質上就不是中國現有的生產條件生產規模所能適應,也就是說,本質上,就不能避免生產不夠供應消費的和政府收入不夠抵償支出的困難,從而,在這種要求下所增發的通貨,商業資本似不能負責任。然而,這也是似是而非的詭辯。在這場合,一般社會的消費,和戰爭直接所需的消費,理應分辨出它們個別的範疇,和其正相矛盾的實質,我們如其把前後方的消費情形,作一全面的比較的觀察,一定會發現戰時不合理的消費,該在如何防阻有關爭取勝利的戰爭上的和生產上的合理消費。然則,一切不合理的消費的製造和演出,商人及他們所運用的資本,還不應擔負責任麼? 商業資本活動之破壞生產,自昔已然,若要究明當前與過去有怎樣的不同,與其說是它利用了戰爭局面下的特殊情勢,如戰爭破壞作用,對物資及通貨膨脹等緊急需要,寧不如說它利用了中國現代化的金融組織,利用了社會地位和社會關係,因對外的經濟政治聯繫,而益加特殊,此外,並還利用了貨幣經濟關係日益向農村的擴大和深入。從這幾方面看,商業資本在當前表現空前的猖獗,就不是偶然的了,如聽其自然的順利發展下去,其破壞的作用,也許不難造出過去各王朝在中期以後所形成的危局。但論到這裡,我們似還不能忽視近年政府在流通過程方面鉗制商業資本活動所生的影響。 大約自抗戰挨近第三個年度以來,物價問題的重壓,已迫著中央及各地方政府不能不全般或分別的採行一些平抑物價限制商業資本的方策,如防阻物品在省際縣際間之流通,如各級平價機關之設定,如由中央物資局,由戰區經濟委員會(不久取消,其任務改由經濟作戰處進行),由各省企業公司等各級收購物資的機構的成立,如各種專賣事業的推進,如新稅制體系的建立,以及交通運輸統制及金融統制之厲行,所有這些方策,幾無一不是想對物價抬高現象,能發生一些補救防壓的作用。事實上,如單就好的方面說,我們自己目前的經濟狀況,其所以沒有演變到完全不易維持的境地,未始不可說是這諸般方策,已有了若干實際效用,但我們在承認其效用之餘,仍不能不指出其效用之可能限界,特別是它們在運用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反作用。 在前面,我曾表明一個商人的個別資本活動,是隨著整個商業資本的全般動態轉移,零碎的枝節的防止,不但無補於全局,卻反而會使整個商業資本,因某些個別商人,某些地域或某些部門上的商業活動受到妨害,而益形加大其凶焰,比如省際縣際的統制障礙,在直接受其管制的商業或商人,也許暫時要感到一些損失和不便,但其結果卻正好加大了流通的困難,發生了囤積一樣的影響。官方搜購物資,即使立意想平壓物價,藉此削除商人中間的壟斷,藉此調劑社會供需狀況的盈虛,但對於那種措施,政府不僅限於資金,缺乏健全的採辦保藏和取給的機構,且往往因為附有補救財政急需目的,致無法避免助長商業活動之結果。至今日為止,專賣與各種新的稅制,目的誠在抑商,結果不過是使商人抬高物價,有了更充分理由的口實;比較差強人意的,有抗戰第四個年度以來始漸加強了的金融管制,但這種管制即使在消極的意義上講,亦似乎不曾完全發揮其可能發揮的鉗製作用。要之,像以上所說的這些管制商業資本的方策和方式,在一方面,顯然是以中國落後的經濟基礎作為其出發點,各級政治的單位,個別經濟部門,各個地域分途進行,統制本身所要求的嚴密組織,確定程序和劃分權責諸條件就無法做到,而在中國要做到這一點,又顯然不能像專從技術的改善上求得解決。因為我們即使再勉強的作去,終不能對一個生理組織未發育完全的少年人,硬使他擔當起成人的作業。現代的統制經濟,是現代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到了高度組織了的階段才產生的,我們的經濟基礎,雖然還有允許我們那種管制方式改進的餘地,但極其限,也像只有允許那種形態的不相統率的管制方式成立的可能。 而且在同一落後的經濟基礎之上,商業資本就不僅只容易在上述那種不易徹底不易嚴密化的管制的孔隙中滋生起來,憑了它在本質上對於產業或生產事業的多方控制機能,它還能進一步把那諸般管制,利用來加強對於各種生產事業的束縛。比如,保育下之許多生產事業,例如農業方面的植桐植茶地帶,礦工業方面的各種必需用品及鎢、銻、煤、鐵、金、銀諸生產領域,都有商業資本在那裡假手於管制以從事壟斷。 所有這些事實足夠暗示我們以次兩點: 第一,中國的商業資本與先進資本主義國家的商業資本,本質不同,作用不同,從而對它的管制方策,亦不能一樣,縱令有講求技術條件之必要,單從技術著眼,決不能有根本的補救,縱令有在流通過程努力的必要,專從流通過程著手,更無從求得根本的解決。 第二,任何管制辦法,在它本身不能抽象地抽出絕對有效或絕對無效的結論,問題是看它見諸實行的諸前提條件充備到了那種程度,同時,還要看它在同一時期和它相併施行的其他辦法,究能在何種程度給予它的奧援。前述專賣制度,交通金融管制等等,通是鉗制商業資本的有力武器,但這些武器的發揮威力,是不能單憑揮舞者一時的興趣的。 (六)商業資本活動的限界及其轉向產業資本之可能途徑 中國的商業資本,就是把它從中國社會取得的特質,取得的特殊有利的歷史條件,作為其活動的根據。那麼,對於它的限制,就不能不從這些方面來下手。 事實上,在最近的階段,商業資本已像表現了強弩之末的趨勢,這趨勢,必然會給吾人以兩種不十分明確的觀感:其一,以為是統制確實收到了效果的如實說明,如其依照著目前的作法,把管制加強加嚴,一定能使商業資本壓伏下來;其一則以為商業資本如走到了下坡,即使讓它活動下去,也定然會應驗一句「多行不義,必自斃」的老話。我們且不忙分辨這兩者的正確性,姑先把商業資本在當前已走向下坡的事實揭露出來。商業資本照著它自己的運動規律,它會如我們前面已經講過的,使社會的生產規模,日漸趨於縮減,生產規模縮減,將從兩方面來施反作用於商業資本本身,那就是商業資本活動的對象減少了,一般社會的購買力就降低了。我們不論走到那個鬧著變態繁榮的大都會或大市鎮,只要稍加凝視,就會發現那裡被商業資本周轉著的工業品,都在不絕的縮減中,而充斥街頭巷口的拍賣鋪店,顯然不是買賣著剛被生產的物資,而是把舊有的東西,拿來適應購買力低減的市場。稍微昂貴一點的物品,已逐漸不易找到買主,除了特殊有錢有勢者在即時消費的飲食享樂方面,還維持著相當豪闊的場面而外,包括了生產者、公務人員、士兵等等廣大社會群,已在不絕降低生活水準,不絕縮小需要圈。自然,商業資本的利益,不已指導它把活動的目標,移向農村的原生產物,轉向原生產物所自出的土地麼?但它的利益所在,就是它的破壞作用所在。愈到後來,它要維持並擴大它自身的利益,它對社會一般生產的利益,就愈會加深加大其破壞性,在它的利益是由犧牲社會一般利益破壞社會生產來成全的限內,最後它將發覺:社會一般生產利益犧牲到了無可挽回的程度,它的利益,它的生存,亦會宣告中絕,這所謂「牛死虱死」的慘事,歷史上是用「社會生機破滅,商業關係從根歸於瓦解」的文句描寫下來的。 也許說,在商業資本運動已經走向下坡的階段,對它採行種種強制干涉方策,當然可能收到些效果,但商業資本按統制干涉所受的損害,如其還能取償於社會,那麼,在商業資本上增加一分壓力,就會以同一的或更大的程度,使全社會生產利益增受破壞。事實上,我們當前從交通、專賣、金融管制等方面限制商業資本活動所生的結果,已在說明這是千真萬確的邏輯。 論究到這裡,似乎我們已導出了一種非常悲觀的結論:商業資本聽其自生自滅是太危險了,曲加干涉,也同樣的或更快的會促使它走到毀滅之路,它的毀滅既然如我們前面所說,一定會導來整個社會經濟的崩毀,那不是我們當前的社會經濟結構,命定了要弄到所謂「其何能淑,載胥及溺」的境地麼? 但上面這種悲觀歷史事實的邏輯,卻正好從另一方面指示了我們一個處理商業資本的合理途徑。 商業資本既是把一定社會條件為其存在與活動的依據,在它,無論是自行覆滅,抑是以大壓力促其覆滅,都是社會本身的不幸。而且我們翻閱一部中國歷史,雖然覺得商業資本對於中國整個經濟的發展,是不止一次的演著破壞的作用,但近世歐美各國的商業資本,卻增大有造於其產業資本的育成,可見商業資本活動,並不能籠統地視為大逆不道的事。我們取締商業資本,即使只限於非法的不合理的部分,但要求其見效,求其不致「玉石俱焚」,亦當依據現代經濟科學所指示我們的途徑,看商業資本運動本身,被體現出的法則,在怎樣發生作用,然後再因勢予以利導,「干涉」、「管制」乃至「壓迫」,只有在一定條件下,在一定的歷史條件已經作成的前提下,始能把商業資本由不合理的不合法的活動範圍,轉為導向有利於一般經濟發展的範圍。而這所謂歷史前提條件,就是商業資本向著土地方面,從而,向著高利貸業方面轉化之可能性的削除。 歷史教訓我們:商業資本對過去農業生產事業的破壞,是從土地方面下手,農民大眾在地價地租上支出了過大生產費用所造成的困境,恰好為高利貸業開出了罪孽的樂園。近年商業範圍和商業對象的縮減,土地及土地生產物已經成了商業資本打破沉滯局面的可能有利出口,而都市方面各種管制方策的執行,和一般輿論對資本所有者所表示的憎惡,遂「為淵驅魚」似的使大後方都市附近乃至僻遠地帶,都有逃罪與逐利的豪商們的頻繁蹤跡。「壓力是向著抵抗力弱的所在發展」,加強管制,竟在土地方面網開一面,馴見管制愈趨嚴密,農村生產方面所受到的破壞影響,就愈不可忽視。 因此,我認定,在戰爭過程中要管制商業,不發生危及全般經濟的影響,是需要認清中國社會經濟法則,把商業資本和土地資本化的關係割斷,如何割斷這種關係,那是言之話長的,但無論如何,總是應當做到非生產者不得購買,土地不得擁有一定限量以上的土地;生產者不得喪失土地,不得保有一定限量以下的土地的地步才行的。能這樣,商業資本的蓄積,就不會形成加速促使農村破壞的危局,而商業資本所有者在土地生產物上的活動,亦將因此大大受到限制。這種把握住中國商業資本運動法則,對它採行根本治療的辦法,一經見諸施行,然後再從交通、金融、專賣、賦稅諸方面對商業資本所加的一切管制,就不但不致在基本的生產事業上間接的發生破壞的作用,卻可反過來,促使商業資本的蓄積,轉向社會有利的用途上去,即轉向產業資本上去。到了那場合,各種獎勵產業的方式和方策,就格外容易收效了。 要之,從社會全般發展的觀點考察起來,商業資本並非一定要滯留在流通領域內的資本,商人也並非一定不能改變他的生活形態的人,而且,在一定歷史前提已經造成了的情形下,商業資本就不僅不是可詛咒的資本,商人就不僅不是可詛咒的人,它或他,甚且不會發生次於產業資本次於產業家的社會功能。 在近代,商業資本曾在各先進國家成就了促進產業發展的作用,當商業資本所有者發覺他們不能繼續用賤買貴賣的欺騙方式和劫掠方式維持其利益的時候,他們中間至少有一部分人,就很快由流通過程移向生產過程,使自己變為生產者,變為生產事業資本家。亦就是在這種情勢下,產業資本漸漸取得了對商業資本的支配地位,而這種的商業資本,就相應改變了它的社會機能,它已不復是產業或生產事業的破壞者,而是它的成全者了。 誠然,商業資本向著產業資本的轉化,也正如同產業資本的商業化一樣,並不是由個別資本所有者,自發地去成就的,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會造成一種形式,使它不得不向著有利的場合流轉,商業資本生產化或生產資本化,是一個包括著社會歷史變革的大問題,當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但在它成就這歷史任務所需要的許多條件之中,一個最基本的最有決定性的條件,就是有關土地所有關係與使用關係的改革。一切近代國家,差不多沒有例外地是先完成土地變革,然後再在變革了的土地關係上,踏上產業革命的過程。土地關係變革的內容與程序,各國因其自然條件與歷史條件不同而未能一致,但使農民由封建束縛下解放出來,使土地上的租佃關係建立在合理的法定基礎之上,使土地所有形態不致根本妨礙土地的使用,那差不多是各國相同的。今日中國的農民,表面上也許不像西歐各國及日本土地變革當時的農民那樣,很嚴厲地被束縛在土地之上,但由土地所有形態和租佃關係所造成的客觀情勢,卻使他們對於土地的依附,不下於被純封建規制所紐結住的束縛,他們愈是離開土地而不能有其他更廣闊的生路,土地就愈加變成了蓄積財富再好不過的手段,變成了商業資本擴大活動的地盤。 近年來,朝野人士鑒於財政經濟問題的日益嚴重化,鑒於前此的一切經濟認識與經濟方案,需要再考慮再計劃,於是注意漸從流通過程移向生產過程,漸從技術性質的觀點移向社會性質的觀點,漸漸看透了商業問題同土地問題的內在關聯。我這裡所提起的中國商業資本運動法則問題,也許是大家已經設想到了而不曾把它系統化的問題,至多,也不過是為大家講了想講的話。孫中山先生在民生主義經濟中,特別把土地問題和資本問題提出來作為金融經濟國策的骨幹,他是充分理解到了中國在現代化過程中的一切經濟問題,是不能不顧及中國社會的本質,和中國各種經濟形態所分別具有的特殊運動法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