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原論 · 第五篇 中國利息形態與利潤形態
一 利息利潤及其相關聯的諸法則
在上面一篇中,我曾述及中國資本總運動過程中,利息同利潤在其間發生了極大的制約的作用。但除了極必要的場合外,我還不曾正式論述到這兩個經濟範疇。為的是需要另作專門的系統的討論。
對於這兩個經濟範疇,原來是打算分別討論的,但在討論過程中,我發覺把它們分別獨立起來,它們相互關聯的許多重要論點,仍非合在一起討論不可,所以索性採取這個研究方式。事實上,這樣的把它們合一起來研究的方式,也許對於我們有許多認識上的方便;因為我們將會知道:利息和利潤的個別獨立形態,是要在它們相關聯的發展全過程上去明確理解的,而中國這種對於一般資本主義的利息利潤,具有極大特殊性的利息形態與利潤形態,尤須從利息利潤一般歷史發展過程中得到說明。
我們需要在利息利潤演進全史中,去顯現去發現中國利息利潤的形相。
我們今日一說起利息及利潤來,好像它們清楚明白的是兩個判然個別的範疇。如其說,經濟對象認識的發展過程,和經濟對象發展的過程,保有相當密切的關聯,我們就很可由利息利潤之認識上的演變,而測知它們在現代以前,並不曾怎樣明確的,由個別的獨立形態,表示出彼此間的為我們今日所理解的內在關係。
直到現代初期,利息還被認為是利得一般,利得正體。「利潤」這個名目,還不大見諸經傳,重農學派的領導者魁奈(Quesnay)在一七五八年印行他的傑作《經濟表》,表中分資本為原墊資本與年墊資本,對於前者的補償或報酬,被稱之為固定資本利息,而不稱之為利潤。自然,他所指的利息,也許就是我們今日所說的利潤,但他顯然對利潤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斯圖亞特(Stuart)在一七六七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之原理研究》,曾把他這個書名,附題為「論自由國家之國內政策」,特別著意於人口、農業、貿易、工業、鑄幣、利息、流通、銀行、交換、公債及賦稅。這個特致的標題,幾乎把一切主要的經濟名目都提到了,但不提及利潤(雖然也未談到地租)。在他,利潤是由利息來代表的。
不錯,在這些「准現代」作家以前,就是經院派學者們,也並非意識到兩者的差別。安東尼努(Antoninus)所謂「貨幣本身無利益,商人把它使用起來才有利益」,用借者貸者兩受其利的可能,來使利息合理化,言外已暗示著利潤的合理存在了。不過,明確把利潤由利息區分開,還是後期重農學者杜爾閣(Turgot)的業績,他認定資本有五個用途,即購買土地,製造企業上的墊支,農業上的墊支,商業上的墊支,再加行息的貸金。每種用途,都須得到利益。利息不過其中之一罷了。
但使利潤由利息獨立起來,仍未脫初期的認識階段。現代資本主義的利息,反過來,是從同性質的利潤去取得它的存在的。此中癥結,在一七五〇年,即由馬希(Massie)所著的《自然利息率論》中,最初予以揭破,他說:人們為要使用他們借來的東西,必須支付利息,這種利息,便是他所能生產的利潤的一部分。亞丹斯密在一七七六年出版的《國富論》中,明確表示:使用貨幣一般所能支付的利息,必須受支配於使用貨幣一般所能取得的利潤。此後,居爾巴特(Gilbert)復於一八三四年在所著《銀行業的歷史與原理》中表明:為圖利潤而借錢的人,應以利潤的一部分給貸者,那是一個自明的自然正義的原則。
對於利息與利潤關係的這種認識的演變,顯然不能用智慧或天才的高低來說明,那有現實發展作為它的基礎,在以前,利息其所以被視為利得一般,就因為貸出貨幣被看為是資本一般,資本正體。《聖經》上特別責難利息,利息問題障蔽了商業利潤問題的提出,因為當時的商業經營者,是慣把高利貸者的利得要求,拿來掩飾他們的利得要求。到後來,特別是到了近代初期,商業產業特別發達起來,機能資本在社會的比重,亦逐漸大於生息資本。生息資本活動的主要對象,已不是借債維持生活或借債享樂的人,而是借債從事商工業的人,高利貸業者對後者的誅求,就不能像他過去對前者那樣酷刻,因為商工業自己不能獲利或虧本,他們顯然是不會繼續借款的。然而利息被壓低下來,還有其他更基本的原因。在商工業發展過程中,社會資本的累積,會相應增加待放的生息資本,結局,生息資本所能期待的利息,就不能不相應低減了。生息資本利息低微,小量的放款,或憑了個人蓄積的放款,不但不易維持放款者的生活,也不夠供應日益擴展的生產事業規模,由是,生息資本中的高利貸業,就為適應新興生產事業要求而發生的銀行業所代替。而同時,得到了銀行業支持而益能擴大其規模,增加其累積的生產資本,就開始對商業資本立於支配地位。一向不容易辨識其來源的商業資本利潤乃至生息資本利息,至是始明顯表現出它們是從產業資本利潤中分派來的。
在上述歷史性的客觀演變中,經濟科學為我們指證出了利息與利潤相關聯的幾個基本法則:
第一,在資本主義以前的社會,是利息率決定利潤率;而在資本主義社會,則是利潤率決定利息率。——這個法則的定立不但需要透過一些極易矇混的現象,且應就這法則作用的範圍加以限界。顯然的,在任何一個社會,其利息率大致是固定的,已知的,而利潤則是不易確定的,就在資本主義社會的平均利潤,亦是如此。這種表象,很容易給人以利潤率是受支配於利息率的印象。但事實恰好相反。在一定場合一定時間內的資本主義的確定利息率,正是把當地這時以前先行的利潤率作為基準。不過,這作為基準的利潤率,不是特殊的額外的利潤率,而是一般的利潤率。
第二,一國利息率的高低,在利息率的差別,實際表示利潤率的差別的限內,是與產業發展的程度成反比例——就在一個經濟發達的社會,它的發展也是不平衡的;農村的比較落後的地帶,其利息率一般都比較交通發達的都市方面為高。這法則活用起來,似不妨由利息的高低,測知一個社會發達的程度。
第三,與產業資本比較來說,商人資本越大,產業資本的利潤率就越是小,反之產業資本的利潤率就越是大,——就同一社會的諸發展階段說,抑就不同發達程度的各社會說,這法則是均有其妥當性的。
有了上面所結論出來的諸基本法則,我們對於中國的利息形態與利潤形態的說明,就算有了認識上的準備和依據了。
二 中國的利息形態
上面的說明,已暗示我們的研究,須得從利息形態開始。
貸款要求在一定期間以後,給予母金或原本以外的報償,即所謂利息,這是任何社會相同的。不過舊日歐洲社會受耶穌誡律的影響,一般譴責乃禁止貸款取息。而在實際禁令施行的地方,取息往往還比較高,為的是貸款者違反禁令的可能損失,照例是要預先向借債人攤嫁的。這即是說,限禁利息政策,從來不曾收到預期的效果。在中國不同,中國歷代王朝對於「坐列販賣,操其奇贏」的商賈,儘管三令五申的禁抑(其禁抑商賈的結果,也大抵和歐洲限禁利息的結果同),對於高利貸業,卻像不曾特別注意到似的。這原因,當然不能由中國聖人之徒,不曾對高利貸業表示特別憎惡來解釋;反之,卻可由中國歷代作為聖人之徒的士大夫階層,強半是土地所有者兼高利貸業者的這一事實來解釋。不錯,他們也是會兼營商業的,但商業畢竟另需要一個排場,在身份上不無形格勢禁的地方,兼做高利貸業不必名號大召,可在暗中進行,卻就無傷大雅了。
利息竟像是在名教的「遮羞」作用下受到了特別的縱容。
但何以遭受禁抑的商業極易猖獗起來,而比較縱容了的高利貸業,卻竟不曾在歷史上有過何等煊赫的表現呢?這裡需要更深一層的理解。
在中國作為利息來源的高利貸資本,儘管與所謂土地資本及商業資本,結成了「三位一體」似的不解之緣。但高利貸業往往是當作擴大商業與集中土地的手段而活動,高利貸業上一有所累積,就當作商業資本,特別是當作土地資本來支出了,就因此故,在中國歷史上的許多社會變動中,我們就只看到商業與地權造成的禍害,而高利貸業反不與焉,其實推源「禍」始,高利貸業,不但是商人用以控制獨立小生產者或小土地所有者,並由是增其奇贏,集中土地的有效手段,事實上,高利貸業者對於借款者所處的地位,比之商人對於其貨物買賣者,比之需要土地者對於其被需要土地的所有者的地位,是更加有利或有勢力得多。土地的出賣者以及貨物的買賣者,卻較能選擇其交手的對象,但借債者,特別是為了維持生活的貧困者,他能選擇的範圍,就極狹了,因此之故,予取予求的高利息率,就在無形中成了商業利潤率和土地地租率的指標——雖然後兩者在特別有利條件下的異常高率,又可能促使這個指標抬高水準。
與現代資本主義接觸後,情形一直在變化著。我們知道:商業資本早經改變了它的古典形態。地權亦沿著商業資本對它發生的新變化,而改變了或和緩了它在這一方面原來會誘致的集中趨勢。不過,大的變動,大體是在沿海都市及交通比較發達的地帶進行,廣大的農村,一般只不過在單純商品貨幣關係擴大的範圍內,在舊式農業手工業因此引起分離,引起全面破產的範圍內,變換其姿態。而高利貸業,則不但仍舊在維繫其對地權的傳統關係,甚且在廣泛破產與社會資金被吸收到都市的場面下,益形猖獗起來。
同時,在其他方面,因為前述產業資本不易得到正常發展,國人例皆視生產事業為畏途的事實,又敦促都市方面的許多新暴發戶自適其適的專門從事金融活動。新式金融業,與其說主要是為了適應新商工業擴展的要求而產生,毋寧是為了配合眾多的各色各樣的金利生活者的要求而產生。但無論如何,這種金利活動的對象,已不是農村的破產者,而在一方面是被意外收入腫脹著需要好好宣洩的人,同時在其他方面,則是一部分商工業者、政府、和專操投機事業的分子,像這種活動的對象,當然不能應用農村高利貸業的利息水準。
此外,我們還需要提到第三個金融活動圈,那是由國際金融資本所設定的。它們在中國是做的太上金融事業,它們金融活動的對象,是它們的商工業者,中國的金融業者,這已用得著另外一種利息水準;若就它們金融機關最合算的買賣,是吸收中國人的存款一點來說,那就更有此必要了。
在中國境內,我們大體就有三個利息基準在行使著作用著。
第一是外人在華銀行的利息基準,在經驗上的變動限界,一般在百分之四與百分之八之間。在這限界內,有幾點形成其差率的事實需要指出:外人銀行利率,各與其本國一般利率,金融狀況乃至對華資本政策保有密切聯繫。比如,英國一般金融狀況較日本為好,英國國內銀行利率,較日本為低,其在對華人方面信用亦較日本為優,日本在華銀行照應其國內水準,其利率已經要高一些。若在吸收存款方面,同英國競爭,它的銀行存款利率,從而,放款利率,就更不能不相應提高,但雖然如此,英國銀行的一般利率,總很少低到百分之四以下,同時,過此限度,它將失掉控制金融的機能;日本銀行的一般利率,亦很少高到百分之八以上,過此限度,它將因為過於接近中國銀行利率的水準,使它失去其對中國銀行保有相當距離的優越地位。這是第一點。其次,外商銀行對於華人和外國人的貸款,乃至對於華人和外國人的存款,其待遇是有差別的,特別是當著戰亂時候,華人在外行的存款,不獨沒有利息,往往還須付納保險費。不過,這種差別待遇,也多少要受它們個別對華資本政策的限制。這是第二點。此外,銀行對於外匯標金及證券市場的操縱關係,又隨時會強制著它們的利率,發生變動。
第二是中國銀行與錢業的利息基準,它在經驗上的變動限界,一般在百分之九與百分之二十之間。在這限界內,亦有幾點形成其差率的事實需要指出:首先,新式銀行與舊式錢業本身,就會暗示出它們利率的差異,雖然較小銀行利率比之較大錢莊利率還高,但我們一研究銀行和錢莊個別活動的金融對象,就知道銀行利率一般是較低的。錢莊往往是向銀行通融資金,而錢莊的主顧,則不外小工商業者和較典型的高利貸業者;其次,中國金融業因為主要是同商業發生聯繫,商業活動的性質,其周轉的速度,其冒險性的大小,益足以影響其利潤率的高低,由是相當的範圍著利息率的變動;再次是,當銀行對外商銀行發生業務競爭時,它頗需要把利率降低下來。但一旦受到較舊式的錢業的競爭,它又得提高它的利率。像這樣在多方面受到競爭和牽制的金融業務,自然很不容易使它的利率固定在一個水準上面,無怪中國銀行有的雖已具有現代的外觀,有的卻還保留下了濃厚的高利貸的特質。
第三是中國一般舊式高利貸業的利息基準,它在經驗上的變動限界,一般在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百之間。在這限界內,其差率形成很顯而易見的原因之一,當為愈接近都市,其利率將愈為都市通行的利率所吸引,而在愈僻遠的地帶,其利率就愈像無限制了。這情形,似乎同樣會發生於商業方面,但商業上即使再無行市,農民如其有錢在手,畢竟還有多少參酌的行情表示猶豫的可能,自然,為了生活或者為了維持生產過程中的生活,致不得不預賣乃至預買,那是又當別論了。但那種方式,與其說是由商業進行,毋寧說是由高利貸業進行。高利貸業在十分有利的場合,雖可乘人之危,多方勒索,把它的利率抬高到最高限——百分之三百,乃至不照慣例,任意漫無限制的勒取。但反過來,即使在最不利的場合,它的利率,亦不會低到百分之二十四的限界以下。因為高利貸資本是習慣了把它的累積,見機投用到商業上或地權上的。即使商業利潤帶有幾分不確定性,特別在動盪的社會,很難得把當前已經獲得的利潤率拿來測定今後的利潤率,但地租率卻是比較固定在那裡的。事實上,如我們已經講過的,大多數從事高利貸業活動的人,本來就是在地租上有所累積的人,他們看到高利貸上的利息率,可能大大高過地租率,固然暫時樂得把資本移用到高利貸業方面,一旦高利貸業的利得降落到與地租率相等或接近地租率的程度,高利貸資本是會回流到土地上來的。在這裡,我們是把地租率理解為一定土地年租額對於該土地價格的比率,即土地上地租率的大小,是就土地價格對年租額的倍數而言的。年租額如其被確定了,則土地價格高,就表示地租率低,土地價格低,就表示地租率高。據估計,中國土地價格,大約為其年租額的十倍,而由此推算的地租率,只是占百分之十了。照此理解,我們農村的利息率,似乎要低到百分之十的限度,才有使資本由高利貸上移用來購買土地的可能。但在這裡,我們須明了地租是最確實可靠的;地租即使一年因為水旱不收,當作其原資本體現物的土地,卻安全無恙,而在貸借的場合,就不但子金難有把握,即其原本,亦往往不免有完全喪失的可能。所以,把利害相權起來,在利息率低到地租率水準,即百分之十的限度以前好遠,資金就會轉投到土地的購買上面。這是農村通行最低利率,被局限在百分之二十四的主因。
由上面的說明,中國同時存在有三個利息的基準了。這是事實。我們須從這既成事實中,去發現它的特徵。
首先,中國的利息率,綜合起來講,是在極大範圍內顯示其差異與變動,由百分之四到百分之三百,這是任何國家所沒有的現象。本來,就在資本主義極度發達的國家,亦並不能把它的經濟發展的參差性,即把其國內某一地域某一部門的比較落後性,一斬平的拭去,而這種不平衡的發展,就是其國內生息資本利率,不易劃一的一個主要原因。但它們的利率差異及其變動,很少能越出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十的範圍。如其說金融市場的穩定,利率水準的劃一,是一國產業發展的必要條件,則我們這種利息形態之妨礙產業發展,就十分顯然了。
其次,利息在過於擴大範圍內表示其差異與變動,要使其均衡化或一般化,已不可能,而況前述三個基準,又各有其特殊的分野與基礎,更把它的一般化均衡化的障礙加大了。一個社會的資金,不絕由利息率較低的用途轉向利息率較高的用途,等到利息率較高的用途,集注有這個用途的容量以上的資金,利息率又降落下來,使資金向著原來由利息率較低引起資金缺乏,更由資金缺乏引起利息率提高的那種方面或用途上去,這種趨於平衡的傾向,就是利息率一般的前提。中國社會顯然不曾具備資金自由流通所需的諸般條件。它就不但無法形成一個全般的均衡化的利息率,即使是在那三個基準所由形成的個別金融活動圈內,其一般化均衡化的程度,亦大有參差;大約外國銀行的利息率,一般化的可能性極大,雖然其間仍難免各國相互設下資金流通的障礙;中國金融界的利息率,就它所作用的範圍,大體是限於商品貨幣化關係比較發達的都市方面來說,無疑是保留有相當均衡化的餘地的,但各都市及環繞著各都市之社會關係的極端的差異,使各都市金融之點與點間的正常聯繫,亦頗不易建立起來。至於活動在廣大農村的高利貸的利息率,那是更談不到均衡化的。
又其次,中國利息率均衡化一般化雖為事實所不許可,但不能據此就斷定各種基準的利息率之間,沒有相互牽引規製作用存乎其間。在表象上,外銀行利息率由百分之四到百分之八,中國銀錢業的利息率由百分之九到百分之二十,農村高利貸的利息率由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百,這已提示我們:中國銀錢業的最低利息率,與外人最高利息率銜接,而其最高利息率則與高利貸的最低利息率銜接。它們這種大體銜接的事實,就說明其間有一種互為影響的可能。而在現實上,也許這正是帝國主義資本政策,能在中國全社會發生支配作用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連鎖。但說也奇怪,中國的利息率,儘管是由農村到都市到外國銀行方面,愈來愈低,而中國的社會資金,卻不向利息率高的地方集中,竟向著利息率低的地方集中,這種反常的現象,似乎需要把資金要求高利息,但卻更要求確定穩當來說明,資金愈怕留在農村乃至留在城市的中國人手裡,太無保障,於是在農村的資金愈感缺乏,愈要求高率利息了。單從這個角度來講,不是高利率把資金趕跑了,而是資金在帝國主義資本政策下被吸收去了,被集中去了,農村金融過於枯竭,才益使利息率提高起來。
此外,還須指明一點,中國的利息率,我們雖只指出三個不同的基準,其借貸的方式,卻是極其多種多樣的。大約愈在利息率低的場合,其借貸手續比較單純,愈比較現代化,愈是以貨幣為借償的依據,而在利息率最高的農村,則有許多原始的信用方式在通行著。借錢還物,借物還錢,母物子錢,母錢子物,乃至母子均采實物借償形態,種類繁多,不一而足,究其原因,不但是由於農村資金缺乏,貨幣關係未曾普遍確立起來,同時也因為高利貸業者,愈是採行花樣多的借償形態,就愈易找到勒索的機會。農村高利率,有許多是借著借償的繁複手段來進行的。
三 中國利息形態對於利潤的規製作用
上述這種形態的利息,對於利潤,該有如何的影響呢?
如其把這裡待論及的利潤,暫以產業利潤為限,那需要我們回顧前面關於利息利潤相聯繫的諸般問題。我們將由是明了:中國的利潤,迄未從那種利息形態解脫出來。
在現社會,生產資本利息對於產業利潤的關係,是從生產資本對於產業資本的關係中去理解的,現代產業不但一開始就需要大宗資金,並且隨時還得有大宗資金周轉,就是作為商品生產或交換價值生產必然會換回的貨幣,那比以前獨立小生產所能掙得的額數,是大得多,多得多的。正因此故,一個產業資本家一使它的產業資本無滯礙的儘可能迅速的完成其周轉,他就不僅需要為他經營商品的商業家,同時還需要為他經營貨幣的金融家,在一旁協助,結局,他生產的最後成果中,就得分別按照常規給予商業家以利潤,給予金融家以利息。在這限度內,如其他不怕麻煩,不計分工的利益,自己兼營商業,兼營金融,那就不論其最後成果將由此受到如何影響,其全部將成為他的收入。不過,在分工發達的現社會,即使他能如此兼營下去,他的純收入中,仍須分成三個部分,即產業利潤、商業利潤及生息資本利息。在這裡,如其把商業利潤擱在一邊,產業利潤和生息資本利息間的關係,已是非常明了的。產業資本家不論他是獨營產業,抑是兼營其產業所需範圍內的金融,他一定要由他的產業,獲得其所投資本的普通利潤或平均利潤。此外,還須多少有可充用為利息的部分,否則他借來或移用來的資金所要求的利息,將從他的普通利潤或平均利潤項下扣除下來。可是,這裡卻存在著問題的癥結,如其為了借入或移用來的資金的利息,礙及他的經營產業的普通利潤或平均利潤的實現,他就會終止其產業經營。要在這樣的情形下,利潤才算是由利息解脫出來了。
我們的產業利潤,卻不是如此,它始終沒有擺脫利息的桎梏。利息與利潤的現代關係,並不是也不能由它們本身任意建立起來,那有許多社會條件在綱維著。就中國廣大的農村說,那裡正實行著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百的利息基準。(德人瓦格涅爾分析山東農民的高利貸負擔,說他們為要生存,常付出百分之二百乃至三百的高利息,馬扎爾也認為是依據這個基準。)這種嚇人聽聞的高利息率,用農村太缺乏資金來解釋,是頗不充分的,其基本關鍵,寧在借貸者不是為了從事生產經營,而是為了維持生活上的支出。農村一般獨立生產者的開支,無疑會有一部分可以視為是生產上的開支,至少維持他在生產過程中的那一部分生活費用,就是如此但如其他是無所事事的農村流浪者,他就根本沒有借貸的資格。他借貸,如其他生活無虞,純是為了維持生產支出,為了更新農具,購置肥料,雇用人力畜力,他就一定會盤算到他由此增加的收入,是否能抵償借入資本利息而尚有餘剩,在一般利潤率尚不曾建立起來的情形下,他也許暫以些少余剩利益而滿足。但如連這點利益亦沒有,他就會儘可能在生產上因陋就簡,不肯去借貸了。在這場合,他對利息率的高低,還有表示選擇的餘地。換一個表現方式:就是生息資本的所有者,如不願他的資金呆放著,他就不能完全不顧及借貸者的贏益。把地租及商業利潤暫置不論,利息在這時還不能把產業利得全部吞蝕。
如其這位生產者,對於上述各種生產要素,如農具、畜力、種子、肥料,都能勉強供應,只對於支持到收穫以前的日數必需生活費發生問題,則在這種情形下,它對太高利息率,還保留有一些對抗的可能,那就是用生活手段壓迫生產手段的方式,把肥料、畜力、種子甚至農具,分途典質變賣為生活費用,必要時的勞力的雇用也予以中止。真有這種躲閃餘力的借貸者,他說不定還能期望放款的人降低其利率標準,利息率果然降低了,他由借貸把生活費用張羅到了,這時,他也許能叨自然的恩惠,在生產成本以外,還可掙到彌補其借貸利息的剩餘,在這場合,如其利息率再低一點,那剩餘中間有一部分,也許可以稱之為利潤。
一旦,這生產者農民,遭到了極尋常的天災疾病或其他人禍,把極簡陋的生產手段大體處分了,而尚無以為生,他的借貸條件是低到無已復加了,這時能讓他選擇的,要就是立即死亡,或者就是威脅他日後生存的高利息率。這裡早沒有一點利潤的影子發生作用。把話倒過來說,利潤在這種場合的缺如,與其說是由於利息率太高,寧是由於當作利潤之存在依據的資本本來就不存在。農民窮到了幾乎單憑勞動力與自然力支持生產場面,高利息就不是當作原因,說有了它,利潤就無法成立,而實是當作原因的原因,說有了它,利潤成立的前提條件無法產生。
儘管農村貸款關係的成立,有無限錯雜的因子在作用著,且不限於上述幾個例子,但把那看作是有關農民貸借景象的基本型,而由是理解農村利息率所以那樣高,那樣參差,那樣妨礙著利潤的實現,那也許不是怎樣遠於事實的。當然,就在我們農村,也並不是絕對沒有對雇用勞力利息建立起了現代關係的利潤形態,我們上面所說的,為了充實生產手段而挪債的農民,他所付的利息,就比較可能使貸借者降低到農村利率最低限,而由是允許若干充作利潤的剩餘存在。但我們在這裡還只看到問題的一個面,現代型的利潤的成立,同時須得把農民的勞動條件地租加入考慮的。
也許說,現代資本主義諸社會關係的建立,是從都市慢慢延伸到農村的。我們都市方面的利息基準由百分之九到百分之二十,比農村一般的利息基準低了那麼多,如其說農村的最低利息率可能容允些許利潤萌芽存在,其最低限利率亦還低於農村最高限利率的都市方面的貸款,一定是不會怎樣限制利潤產生的。事實確也仿佛我們的推理。
首先,我們得明了,有關借貸條件的都市居民的性質及其生活方式,是與農民兩樣的,特別是在新興都市裡,他們是從四面八方湊集起來,極沒有定著性,他們多半沒有血緣社會關係,沒有自己的居所,特別是沒有定著的土地——不論是自己的,抑是租得的——給他們以範圍和拘束。像這種人,大體可歸類為兩個成分,一是找工作做或已在工作中的無產勞動者,一是多少擁有各種形態資財的商工業者。論到借款,前者一般是沒有資格,至少亦不曾形成都市貸款的主要對象。在商工業者中,這裡是暫時需要把商人撇開的;從事工業經營的人,有獨立手工業者,製造業者及現代型的工業家,都市的獨立手工業者及很少一部分僱傭勞動者,也許是農村高利貸活動,還多少存在都市方面的現實依據。其餘一大部分的製造業家及工業家,他們要有所經營,當然不是為了謀生,而是為了牟利。有利可圖,即他們的生產經營,能給予他們以相當的利得或利潤,他們是樂於從事的。一旦利潤無著,而這利潤無著的原因又被發現是由於利息率過高,他們顯然會由停止借貸來停止其事業經營,而把他手中控制著的作為借貸之依據的資財,也轉向為比較不費氣力坐享其成的金融業的本錢。
另一方面,在農村由地租由高利貸及其他原始方式累積的資金,無疑還希圖用一種方式,繼續增大其累積,但因鑒於農村動亂堪虞,自不免相率集中都市。可是由這種方式獲得,並由這種趨勢集中到都市的資金,在本質上,已把其所有者運用它的意向局限了。地租是坐享其成的收入,利息亦是坐享其成的收入。坐享慣了的人,要他到不大熟識的都市,去從事不大理解不大習慣的生產經營,自然是太強人所難了。最適合於他的生活方式,當然是金利生活者的生活方式,
有錢的人,不肯從事生產經營,而以從事金融業較合脾味,有資格借錢的人,如再顧慮利息率太高,無所獲利,而也寧願轉到金融業上去活動,結局,金融的供給超過需要,利息率是理應降低的。事實上,與農村比較,都市金融業的利息率,已算低得可觀了,不過,這已降低的利息水準,仍無大補於中國產業利潤的形成。
由百分之九到百分之二十的利息率,比之我們的農村,誠然是夠低了,但比之外國,乃至比之外人在華銀行的利息率,不仍是太高了嗎?這裡有幾點須得弄清楚的:首先,我們金融界的利息率,為什麼不能再壓下到接近外人在華銀行的利息水準呢?這需要我們回顧前面的買辦性商業及參酌我們下節要說明的商業高額利潤。集注到都市金融界的資金,如其除了從事金利活動,就只有投用到產業方面一個出路,它的利息,一定要注意到產業的利潤。如其它除了金融和產業以外,還有商業可供其運用資金的選擇;依前述資金來源及其集中過程,它在本質上,就寧願傾向商業,而商業依著種種特殊條件所能掙得的利潤,更加會促使它對於利息的考慮,不以產業利潤為準,而以商業利潤為準。因此之故,我們的生息資本的利息,就無法再降低了。
其次,一國新式產業即使沒有外在的破壞力,它在開始時,亦會感到它對舊式產業的諸種有利優點,會因它的社會優勢尚未形成,各種需要的社會條件——如技術、資本、市場——不曾具備,而不能發揮。所以,在近代初期,各國產業能通過各種落後關係的障礙而掙得利潤,那利潤有許多寧是由國家直接間接扶助促成的結果。在各種保育方式中,有關利息的節目,計有三項:一是低利通融資金,一是無利且無須還本的獎助金,一是借中央銀行左右利率市場統一金融步驟,使資金能順序的走向產業方面。我們過去獎助產業的辦法是施行過的,但不普遍且不切實,不曾使最需要最值得受獎助的企業,得到實惠。至於低利通融資金的辦法,直到近十數年來施行工業貸款,始有一個端緒。此外,關於統一金融市場的步驟,我們根本沒有具備有效的條件,那將在下面予以說明。
因此,中國的新式產業,即使沒有外來的障礙,它除了像在前次大戰過程中那樣特別有利的場合,是決不能由它的那種利息基準得到何等合理利潤的。
而況在高利息率限制著合理利潤產生的過程中,低利息率同時又在發揮破壞作用。外人在華銀行以百分之四到百分之八的利息率,對他們在華產業通融資金,而在同一市面上,在同一部門的國人產業,則須以百分之十以上的利息通融資金,在其他一切沒有差別的情形下,單是這個不平等的利息負擔,尚只令國人在產業利潤上遭受相應的損失,但若把外人產業尚有種種特權,國人產業卻在為種種特權所束縛,同時,再把技術、資本、經營方法諸方面的差別條件加算起來,這項不平等利息負擔所引起的不利結果與損失,就更形嚴重了。
不僅此也,因為社會政治各方面的原由,外人在華銀行吸收大宗存款,並不是以高利息為餌,反之,卻有許多是用低利息為餌。他們憑各種特權,在中國有錢階級間造出一種變態的社會心理,以為利息率愈高,確實可靠性愈足懷疑,反之,利息率愈低,低到零,甚至需要納保險費,其安穩性就愈大。結果,國人最大一部分社會資金,就被幻化為外國銀行存款簿上的亞拉伯數字。如其說,資金的充溢,是利息率降低的一個有力條件,則外人依此資本政策,不絕吸去中國在一切可能有利條件下,藉助於原始方式所累積的資本,那就會永續使中國銀行利息率不易降低下來。不錯,在這種觀察下,中國銀行不也可以用低利政策同外銀行競爭麼?但這是行不通的。低利息率反而容易吸收大宗存款,那不能單從利息本身說明,那有一列特殊權利在作用著。中國銀行界終能把握住相當額數的存款,卻又毋寧是用高利息率去競取的。除了特別有錢,因而神經特別過敏的那一部分人,高利息率終不失為一吸收存款的有效手段,但存款利息提高,貸款利息也就不能不相應提高,這樣提高的利息率,顯然是在對付外銀行低利息率的壓力。
然而最關重要的,還是引導社會資金,以低利率流向產業方面的金融政策,由於外國銀行在中國另有一個特殊利息基準,致不克順利執行。本來,中國廣大農村是存在著高利貸的利息基準的。但根據近二十年來社會資金集中分散的經驗,零碎散漫的高利貸,乃至作為高利貸集中化了現代化了的錢莊,並不能在社會資金流通上,發生何等決定的影響,反之,它卻不絕在為新式金融業所左右。這就是說,中國不能執行有利於產業的低金利政策,在金融範圍內,正好是由於外銀行在中國另有一個作為其操縱牽制中國整個金融活動的低利息基準在。至若在此低利息率及其他特權庇蔭下的外人在華產業,雖不僅獲有利潤,且獲有超額利潤,但那種性質的產業利潤,正是中國正常產業利潤無法形成的一個癥結。
也如在其他方面一樣,我們的產業利潤,在由代表極落後社會關係的高利貸的高利息率,和代表極發達社會關係的外國銀行資本的低利息率,受到雙重的打擊與破壞。
四 中國商業利潤形態對於產業利潤的規製作用
把問題放在較廣大的(還不是全面的)視野去觀察,不能對利息立在支配地位,而反受其支配劫持的產業利潤,同時也不能對商業利潤立在支配地位,而不免受其支配劫持。
中國的商業資本形態,前面已講過許多了。那種商業資本形態本身,就已經決定了它對產業資本的關係,從而,決定了它的利潤對產業資本利潤的關係。那種關係,就現代社會講,是反常的,但就過去社會講,卻寧是正常的。影響產業利潤的高率利息,在它是為高率商業利潤所牽引的限內,可以認為是商業利潤間接的或通過利息予產業利潤的壓制。以下我們將要述及它直接妨阻產業利潤的全歷程,因為那是不容易橫斷的去說明的。
在農村從事產業活動的獨立生產者,他們的生產,顯然是小規模的,零碎的,分散的,但卻不一定是能自給的。他們需要用自己消費不了的剩餘生產物,去交換自己所需要的他人消費不了的剩餘生產物。換言之,他們要在某種限度依賴市場,可是他們不易接近市場,也無法確定行市,由是,為他們負起通有於無的責任,為他們流通單純商品的商人,同時,也代他們比較那些商品的價格。這一來,多少依照著價值或生產價格買賣的過程,即利潤平均化的過程,就一向只表現在流通範圍內的商業上。至那種產業有無利潤,在何種程度實現利潤,反而成了一件無從索解且無關重要的事。不但如此,商業利潤最後終歸是把獨立生產者的剩餘勞動作為基礎的事實,也因此掩飾了。因為獨立生產者們本來就不是為了利潤生產。而同時,作為其單純商品之交換媒介人的商業經營者,如非獲得贏利,就不肯去擔當那在某些場合,還不免冒險的煩累。如此演化的結果,產業經營即使後來逐漸改變形態,露出了要求利潤的萌芽,那利潤也只能是從商業利潤派生出來的。
這是過去普行於一切社會的通則。
如其說中國商業資本有它與外國很不相同的特質,它的利潤,亦仍只在這個通則之下,表現為一種變例或者更加強這個通例的作用而已。
我們已在前面提論到中國商業與地權的聯繫,設把地權理解為體現封建政治權勢的基石,則我們的商業經營者,就比較與封建權勢處在對立地位的歐洲商人,有更大欺騙掠取的可能。與歐洲資本主義接觸以後,我們的商業,無疑在逐漸解除其對地權的聯繫,但就在那種過程中,它卻又找到了新的靠山,它受到國際資本或帝國主義的支持;它離開了舊的特權,而寄生於新的特權中。它似可一仍舊貫的予取予求,繼續任意擴大其利得了。但這樣一種推行轉變,其間畢竟造出了一些限制其利得的前提。
首先,在商業與地權發生密切聯繫的階段,商業主要是把獨立生產者手中的剩餘生產物變為商品。這時欺騙掠取的對象,是容易欺騙也可能任意掠取的農民及手工業者。到了它附上了買辦特質的階段,都市方面許多生產物,已經是當作商品生產出來,即在農村裡面,為適應國際市場要求,有不少地方,不少門類的農業,已經在專門化,商品化。這就是說,這時同商人交手的對象,已不像先前那樣容易欺騙,那樣可以任意掠奪了。他們不但較易接近市場,他們並由生產方法的逐漸改變上,逐漸認知了產業利潤的意義及其重要性。利潤平均化過程,至少已由商業擴展到新式工業及製造業上了。人們至少已感知產業利潤同商業利潤是處在對等重要地位。但雖然如此,一般人還不易看出它們的差別作用,這也許是因為在事實上,還不允許把它們的社會關係,合理的倒轉過來。我們一直還逗留在這一個境地。
現代型產業在中國的出現,自然是產業利潤取得存在的前提。但產業利潤被認知其存在為一事,它能在何種程度被實現為又一事。前者是關係產業性質的問題,一切以現代生產方法經營的產業,都要求利潤,但它能在何種程度實現其利潤要求呢?那卻很可說是關係產業數量的問題,我們中國是不發生前一問題的,誰都不懷疑中國已有新式產業經營,但卻易發生這後一問題,大家不已是慣把「質」的問題的考察,徑行代替其「量」的考察麼?
產業上的生產方法的變更,即由獨立手工業者與小農的生產形態,變為大規模生產,並不是一蹴可成的,那是由一個部門一個部門的,一個地區一個地區的緩慢進行的,因此,產業利潤的前提,雖會由此慢慢造出來,但它並不一定也不能就因此採取相應的平均化利潤的姿態。一個孤立在舊式生產方式中的新型產業,甚至一部門孤立在其他一切舊式生產部門中的新型產業,均不能談到平均產業利潤法則,只有在新式產業在數量上,已經全面的對落後的舊型產業取得了壓倒優勢的場合,才能表現出來。我們的產業,顯然離這個發展階段還遠,因之,我們就不難測知中國產業利潤,還不能依平均利潤法則去較量它。
但這裡有一個看似矛盾的命題。新式產業在未取得壓倒社會優勢以前,是不能談到合理的平均利潤的;構成其合理利潤的許多條件,即新式產業藉此對舊式產業表現其有利優點的許多條件,是不能在舊的生產方法支配之下形成的;但同時它要擴大其社會優勢,又須得到合理的利潤以資敦促,並作為擴大再生產的手段。對於這個矛盾,近代各國是用政治的力量,加強破壞舊的關係,同時保育新的關係去解決的。我們已在利息形態的說明中,提到了有關低利通融乃至獎助的諸種方式。論到這裡,又須回顧到它們在商業上採行的各種保護設施。如其說,許多近代國家的初期產業,有的甚至掙到了期望以上的利潤,我們決不能因此就斷定那純是新式產業對舊產業表現了極有利的優點的結果。至少,其中有一大部分要歸因於經濟以外的力量的支持。這所謂經濟以外的力量,除了在利息上商業政策上給予種種便利外,還有賦稅上的新特點,但最關重要的,還是依各種明定的或默許的方式,使其對於剝削基礎的勞動力,盡力成就其可能的貢獻。
近代新式產業是這樣「造就」出來的。它在初期以後,逐漸在利得的方面,獲有超越商業的優勢,它在社會地位方面,亦壓倒了舊的產業,在這過程中,許多關係產業發展的一切條件,都改變了,平均利潤化的過程,才次第由商業方面,移到產業方面;商業已經是當作產業的一個機構在作用著,它的利潤,則是比照它對產業的「服務」限度而被規定了的。社會的局面,各種社會關係,這才認真倒轉過來。
上面講了這些,似乎離開本題了,但其實通是中國產業利潤對商業利潤關係的反面。我們已確實存在著,並在各種有利機會下,展開過近代型產業。可是,在我們產業向著現代型轉化的當中,卻不但不曾在利潤方面,受到經濟以外的力量所支持,卻反而受到了那種力量的阻害。中國近代商業的買辦性,其本質就是排斥產業的。它在國際資本的作用下,擔當了為外國產業服務的任務,它就不需要也不能更為中國產業服務。這是中國產業很不易把商業轉化成為它的服務者的根本障礙。況加依託外國特權所掙得的大利潤,更助長了買辦商業對於民族產業的驕矜戇態,在這種情形下,單是實行近代各國在金融、商業、賦稅上所給予產業的各種「溫情」幫助,還不一定能把產業利潤,提到商業利潤的水準,或進而超越商業利潤;那頗需要採行較徹底的方法,從一般社會基礎上,挖去商業資本,從而帝國主義政策行動的依據。如其那種行動依據還安然存在著,那就不但會根本妨阻產業利潤受到金融賦稅諸方面的特別培育,而在大抵的場合,且可能使那種培育的「實惠」,中途轉化去,更反過來,變成產業的負累和壓力,這早已不是理論,而是事實。
如其產業對商業之社會優勢的形成,需要借政治的力量,來分別抑揚它們的利潤,是一個原則,則我們在外力挾持下的國家,要成就那種社會轉變,就須活用那個原則,不能同那些僅須打破國內傳統社會關係的近代西歐諸國,採行同一的方法和步驟。
然而在大體上,我們似乎把那個原則看得太刻板了,或者太沒有看準那個原則,因而就只就一些枝節表象方面照著先進國的榜樣作去,結局,已經利用各種機會建立起來的若干產業,因為得不到相當的利潤,有許多失敗了,崩潰了,而可能慢慢發展新式規模的產業,亦因得不到相當的利潤,有許多一走到製造業的階段就停下了或者是沒落了。產業一直在坎坷不振中。它不能由本身累積起擴大再生產的基礎,它就無法在量上增加優勢,因而也就不能在質上表現優越,這反覆造出了致命的結局。
但事情還有比這更壞的一面。新式產業不能發達,舊式的落後產業,卻竟在國內外新式產業的影響下,差不多全面臨到了破滅的絕境。而同時在這種情形下被解體了的傳統農工共同體,被喪失了機能作用的獨立生產組織的諸要素——人的要素與物的要素,儘管無法被吸收被集中到新式產業中,但卻為商業資本活動開拓了更廣泛深入的通路。在這種限度內,商業資本不但不利於新式產業的成長,更使得舊式產業毀滅。它的獨立發展性,因為被附上了買辦性,就如同猛虎附翼一般的猖狂起來,它的高率利潤的基礎,儘管仍是破碎支離的新舊產業,但由於它是通過外國種種特權取得那種高率利潤,這就好像是在產業的廢墟上,蕃殖商業的果實似的。結局,由高率商業利潤累積所擴大的商業規模,特別在國際資本作用之下,就造成了它得任意驅使御用產業的社會優勢。產業儘管在被人重視,產業利潤儘管被一些人看得比商業利潤還重要,但產業既然一般的變成了商業的服務者,作為其「服務」報酬的利潤,自然要從其主人的總所得中分派出來。
這是抗戰發動以前的一般情形。如其需要提出那一般情形中的若干特例,即若干方面的產業,還能維持其場面,並在某些場合,表現了成長趨勢,同時,若干方面的商業,有的早顯出了衰落的徵候,有的且已崩潰了,這都不是意外的。關於前者,為了說明上的便利,我將在另文論工資,論地租中分別予以補述。至若一般獲得高率利潤的商業中,亦有破產現象發生,那仍可就中國利潤形態的特質來說明,中國商業對於產業的優勢,並不能理解為一切商業都能保障其繁昌,單就商業領域說,其資本的累積與集中,同時還是由犧牲同業來達成的。大商業吞併小商業的情形,在商業不受產業規制而獨立活動的條件下,是更易發生的。其次,商業利潤如同帝國主義特權發生聯繫,則其利潤的大小,就要看它對那種特權有無聯繫,或聯繫的密切程度如何。自然,各個帝國主義者的不同商業政策,也是會大大影響其依託者的利得的。又其次,在一般具有買辦性的商業中,究也有不少與民族產業發生較密切關係的,特別是那一部分在前次大戰的有利機會中建立起來的民族產業,自更能誘致當時因對外貿易中落,以致「惶惶無主」的許多商業,與它發生聯繫。據估計,抗戰數年前各大都市商店的倒閉歇業,主要就是由那些產業發生恐慌所引起的。最後,由上面的說明,似乎我們的商業,也並不能完全離開產業而獨立發展,縱令如此,在它的利潤終歸是把產業上的剩餘勞動生產物或剩餘價值作為其來源的限內,新舊產業的破滅,到底是會使它那種利潤源泉涸竭的。
五 中國利息利潤的綜合觀察及其在當前的新姿態
由上面的說明,我們已了解中國的利息形態與利潤形態,正好是我們那種商品、貨幣與資本運動過程中的必然產物。雖然它們分別對於那種商品、貨幣、資本運動過程,同時又在盡著規制或者調節的功能。
本來,利息及利潤,都可理解為關係資本流通的調節因素。是資本流通的原因,同時又是資本流通的結果。資本不問其來源如何,它在社會作為產業資本使用,作為生息資本使用,抑是作為商業資本使用,一般是把利潤(產業的與商業的)率或利息率作為其流通的指標。迨它依照這利潤率或利息率的高低,而確定了用途,這用途就將以等於或大於或小於原來作為其流通指標的利潤率或利息率,給予它以報酬。但這樣的資本流通過程,是只有在資本主義的商品貨幣關係,已經一般確立了的社會,才能實現的。換言之,就是要產業資本在總生產過程中,把生息資本及商業資本,分別作為其經營貨幣與經營商品的助手的關係已經確立了的社會,才能實現的。
像在我們這種社會,商品主要還不曾脫卻單純商品的形態,它生產出來,有的即使不免要投入流通過程,但其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利潤,由是,它所由生產出來的生產手段價值與勞動力價值,甚且不是當作資本。貨幣主要亦不曾脫卻適應單純商品流通的形態,它的運用,並不是為了拿去購付生產手段價值與勞動力價值或者實現商品的剩餘價值。這種商品形態與貨幣形態,已經先天的限制了它待轉化的資本的流通性質。
不過,我們的商品與貨幣如系完全採取這種形態,則我們社會如其發生資本流通問題,那就只是高利貸資本與商業資本間的流通問題。只有高利貸的利息與商業利潤(我們暫且不涉及地租)在其間發生不大明確定規的調節限制作用。
但我們的商品貨幣關係,至少,已早允許產業資本取得社會的存在了。而一向當作資本流通之節制因素的高利貸利息與商業資本利潤,早已不能完全忽視產業資本利潤在其間的作用了。根據上面的研究,我們似可在這裡指證一個定則,在產業資本已正式對高利貸資本及商業資本採行對立姿態,但卻又不曾成就其對後二者之統治,即使後二者轉形變質的受其支配的場合,後二者始終是「朋比為奸」的給它以阻礙。比如說:在利息變異過於懸殊,且又無形成了各種基準,以妨阻產業資本利潤平均化的場合,商業資本利潤,就更好利用產業沒有一般利潤率的機會,依各種方式侵蝕產業的利得,同時,在商業正憑藉外力,從多方面予產業以打擊的場合,產業就因它自身無法造成擴大再生產規模的累積,乃不得不在高利貸資本,新式銀行資本乃至外商銀行資本的多重差別利率的束縛鉗制下,受到迫害。商業資本和高利貸資本在本質上是有對新式產業資本採取共同行動的要求的,但這要求,是通過許多事實表現出來,而其中比較有決定性的事實,就是商業資本是最易改變用途的,與產業資本比較,高利貸資本乃至銀行資本,亦有此種性質。因此,在產業前途荊棘孔多,利潤難有把握的情形下,生息資本與商業資本間的交往,就更形密切。社會資本就主要是把商業利潤與生息資本利息,作為其流通的機鍵。而在此兩者中,生息資本利息率,更做了商業利潤要求的指標。過去產業證券市場的不振,而金融市場、公債、地產市場,卻意外顯得熱鬧,那也可以看出此中的一些盈虛的消息。
但是,我們還有需要在這裡順便說明的一點,即利息的差異及其變動過大,對於產業資本諸多妨礙,那同時也不會妨礙商業資本利潤率的一般化麼?這是容易解答的。商業資本在它不曾當作產業資本的一個輔助部分,而採取獨立形態的限內,儘管在某些場合,還要把比較市價與生產價格的任務,擺在商業方面,但在商業者本身,但卻並不希望把其中的底細揭穿,他的欺騙哲學,是要在不成規律,沒有章則的情形下,才好「混水摸魚」的(雖然在它變質為現代性商業的其他條件齊備了的時候,它卻又特別的需要規律與秩序。)所以,利息率上的莫大差異,它倒很可當作一個有利的條件來利用。即非如此,它的流動性與機動性,亦是不難讓它去有效適應那些不同利息基準的。也許正因如此,新式工業乃至製造業獨立手工業,儘管對於各地利息變異,感到是它們經營上的大障礙,但一般商業卻像是很能應付裕如的。
抗戰發生以後,整個國民經濟改變了它的輪廓。利息及利潤個別的及其相互的關係,自然也有不少的變動。但變動不論發生在那一方面,卻並不曾改變我們上述的定則,也許更把那些定則加強了。
在抗戰初期,社會資金在要求高利得,同時,更特別要求安全的情形下,都相率以更迅速的步調,沿著以往的集中途徑,匯擠到外人勢力所在的滬港各埠。由於貨幣改革,統一發行的結果,實的金銀儘管在維持外匯及資金多方逃避的情形下,陸續外運了,而虛的資金,即用各種票據、證券代表著的資金,卻分外顯得充斥。自限制提存令公布,國人的銀行錢業,早變成了金利生活者的畏途,各種商業投機活動至是乃更趨劇烈,商業利用戰時種種有利條件,利市百倍,生息資本利息,已顯得黯然無光了。
迨滬港相繼淪陷,對外貿易全部陷入絕境,商業的買辦性是暫時被中止了,但因其買辦性中止,並非由於產業的發展,同時,產業上已有的薄弱基礎,且還隨買辦性條件的喪失而歸於瓦解,這就使商業得恣意利用僅有的現代商品貨幣發展關係,又利用一切因產業不發達而保留而強化的落後社會關係,而儘量發揮其投機操縱的性能。商業上的暴利或高率利潤,已在貨幣膨脹,物價飛漲中,把產業資本利潤乃至生息資本利息,壓縮到了不足齒數的程度。社會資金似乎只在把某些部門或某些地區的特殊商業利潤,看作其集中的指標。不獨政府提高利率,獎勵存款的金融措施,收效不見顯著,就是受到多方資助支持的產業利潤,亦不能惹人注目,生息資本利息和產業利潤,簡直像失掉了它們對於資金流通的制約作用。
不過,生息資本與商業資本,究不失孿生兄弟。商業高率利潤的來源,如果是得自商人以外的其他社會階層,則由此造成的其他社會階層的貧困與缺乏,就定然會為生息資本造出需要的前提;同時,社會資金集中到商業方面,一方面雖會因此形成遊資過剩現象,另一方面,卻並不因為商業上遊資過剩,就斷定一切商人或一切準備經商的人,都有足額的資本;在商業愈集中,有愈大的規模,就愈能運用落後社會關係,發揮其囤積居奇本領的情形下,商人雖然因貨幣不絕貶值關係,想不絕用去他們手中的錢,但同時為了較大量的買進,又需求備有較多量的錢。這就是說,社會各階層乃至商人階層本身,都需要錢。那還不是生息資本的活動的好機會麼?銀行不能吸收存款,只不過因為銀行所定利率與商業利潤太懸殊了;工業上資金周轉不來,只不過因為工業所能擔當的利息太輕微了。在有了錢,盡可當作商業資本用,而不必當作生息資本用;當作商業資本用,不僅要時髦些,且還沒有更大更多煩累的場合,如其要從他貸款,他就顯然會把他的利息率,提高到以商業資本為水準,不但如此,他為了要保證這種高利息率,一定會採取實物形態。以實物借償,如借錢還物,借物還物,在戰前,只是在較落後地帶才實行,而於目前,則已差不多當作一般的形態在普及著,已經像傳染病一樣由農村擴展到都市了。這種實物借貸的利息率,如借谷一擔,或借一擔谷所值價格五十元,約定一年子母償還兩擔,就實物講,已是百分之百的利息率了,這在戰前,本是列在第三基準的高利貸的利息率,但在今日,除了官方銀行帶有救濟性質的額定放款外,任何生息資本,必不會以這種利息率為滿足。可是實物貸償,就除了這百分之百的實在利率,還有一個算法。如在借償的一年期內谷價由五十元漲到一百元,是五十元變成了二百元,是百分之四百的利率;如谷價由五十元漲到二百元,谷兩擔,便是四百元,是百分之八百的利率。在這種條件下,或在更高的實物利率的條件下,生息資本的利得,就不一定比商業資本的高利潤,更有遜色。商業資本被換成了實物,商家是希望其大漲特漲。愈漲愈有利益,生息資本以這個形態貸放出去了,貸借者亦是希望其所償貸對象物的大漲特漲,愈漲愈有利益,在這種限度內,生息資本簡直變成了商業資本的一個亞種。它貸出去,就等於囤積在那裡,不過,囤積只收得漲價的利益,而這種特殊的囤積方式,還使被囤積的東西,自己成倍的增殖起來。
不過,生息資本不論怎樣變形變法似的在適應商業資本統治的特殊場面,它在實際活動上,究有了不少的變遷,生息資本的利息率,已經不是商業利潤的指標,反過來,商業利潤率,卻或隱或顯的做了生息資本利息的指標。在這種現實變動過程中,過去的三個利息基準,亦早不能支持其原有的限界了。外人的金融勢力,在戰時滬港淪陷而失其活動基地,戰後形式上的不平等條件撤廢,亦多少有限制影響。中國都市金融業與農村高利貸業在利息率上的大差異,不但被異常高率的商業利潤顯得其極其輕微,就是新式銀行業要求過去高利貸的利息率,一般人還會特別予以「同情」的原諒。一切已變得使人不能用原來的評價去考察當前的金利行情了。然而形式上不論怎樣改變,不論商業資本利潤在戰時如何規制著生息資本利息,而目前的非常可怕的高率生息資本利息,又在如何制約著商業資本利潤,它們任一方面的暴利,或相互間角逐比賽所掙得的超額利得,最後都是把國內大大小小的生產事業作為犧牲。
本篇問題研究
一、利潤形態的發生與發現,一般是落在利潤形態之後,其原由安在?
二、由利息率決定利潤率,和由利潤率決定利息率,對於社會經濟的發展,有何不同的影響?
三、以往通行在中國社會的幾個不同的利息基準,相互間在怎樣發生作用?其後果怎樣?
四、我們的產業利潤,為什麼總不能擺脫利息的桎梏?這與剩餘價值的分割有什麼關係?
五、商業資本控制並侵蝕產業資本,試從商業利潤對產業(資本)利潤的掠奪與混取上予以說明。我們的銀行資本,為什麼在這裡不支援產業資本,卻去幫助商業資本?
六、在目前,原有的諸傾向,是改變了,還是加強了?